低保调研报告

时间:2023-08-24 08:05:0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低保调研报告(共16篇)由网友“洁霞”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低保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低保调研报告

篇1:低保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4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建中率内司工委对全区五保供养和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深入敬老院和低保户家庭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区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情况,并实地调研了分路口、新安和单王三个乡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五保供养、农村低保现状及做法

(一)五保供养现状及做法

1、五保供养现状:全区五保对象11398人,占农业人口的1.37%,其中:集中供养1906人,分散供养7052人,应保未保对象2440人,分别占五保总数的16.72%,61.87%,21.41%。全区现有乡镇敬老院27所,其中创文明窗口单位3所,省一级敬老院6所。目前,我区分散供养标准为1200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为1533元/人.年。

2、主要做法:

(1)开展普查,着力解决应保未保问题。XX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五保对象普查工作,并将应保未保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享受a类补助标准840元/人.年,近两年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解决了应保未保对象800多人。

(2)因地制宜,科学谋划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为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提高集中供养率, XX年在苏埠、新安等11个乡镇分别新(改)扩建敬老院11所,新增床位870张。11月底全部项目竣工,并通过省、市两级民生工程检查组验收。

(3)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二是按敬老院院民与管理人员10:1的比例配齐了管理人员;三是落实了敬老院的经费保障问题。敬老院工作人员500元/人.月的工资,以及敬老院的日常办公经费、集中供养对象常规病治疗费用按600元/人.年全部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二)农村低保现状及做法

1、农村低保现状:XX年,全区共纳入农村低保15210户、31281人,保障面占全区总人口的3.19%,占全区农业人口3.77%,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590.37万元。截止目前,全区农村低保保障总数为15311户、3151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21%,占全区农业人口3.80%,月款142.35万元,人均月补差45.17元。

2、主要做法: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农村低保工作。民政部门为全区乡镇街和村委会购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读本”,并印制了五万份相关政策解答分发到群众手里;二是召开会议,专题布置。区政府召开全区农村低保重新审定动员培训会,分管民政工作副区长、副书记分别在动员会上作动员报告和要求,市民政局低保科长台德明到会作指导报告。区民政局就农村低保政策和操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培训,

(2)严格程序,跟踪督察。使与会人员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职责。区政府严格要求村、乡镇、区民政部门严格按照三审程序办理农村低保,把好摸底关、评议关和公示关。为确保重新审定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政府于XX年5月对全区19个乡镇和小华山街道进行了督查和抽查,对督查中发现不按照规范操作的乡镇村,责令其重新评议、公示,对整改不到位的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二、农村五保、低保对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五保供养方面

1、应保未保现象依然存在。目前我区仍有1640人五保对象未做到应保尽保,虽然他们的的供养问题已通过农村低保途径得到了暂时解决,但从五保供养标准(五保供养标准是1200元—1533元/人.年,而低保a类标准只有840元/人.年)和供养政策(五保供养必须应保尽保,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等方面看,应保未保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

2、五保供养标准偏低。按照我区的五保供养标准,其生活费仅为3.3—4.2元/人.天,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存在就医难问题。虽然“新农合”为五保老人就医提供了便利,但仍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新农合”要求“先付后偿”,用药目录的限制,长期慢性病等等。五保老人不同程度存在“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

4、服务机构建设经费不足,管理人员待遇偏低。服务机构建设经费每张床位仅8400元,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隐蔽工程,如围墙、厕所、院内道路、绿化等等,导致资金缺口较大。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偏低,目前工资500元/人.月,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二)农村低保方面

1、程序操作不规范、不到位。《裕安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要求,应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低保。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乡镇并没有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如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环节不到位,群众意见较大。

2、违规操作现象仍然存在。在实施农村低保过程中,有的乡镇将失地农民、集镇开发拆迁户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农村低保。

3、优亲厚友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村仍存在分户、并户等现象。例如:XX年,石婆店桐山村群众向区纪委举报该村在低保方面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区民政局和区监察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该村干部将他们自己的亲朋好友全部申报为低保户。查实后,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

4、农村低保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各乡镇仅有一名低保工作人员,其中90%以上是兼职,有的乡镇至今未配低保工作人员,由社会事务办负责民政工作的同志一人承办,这样就难以确保农村低保规范化操作、动态管理和低保对象的准确率。

三、意见和建议

(一)五保供养方面

1、加大财政投入,切实解决应保未保和五保对象就医难问题。建议政府将1640人应保未保对象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对五保对象医疗救助的力度,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对五保对象医疗费用除“新农合”报销外,缺口部分可通过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予以适当解决。

2、逐步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可逐步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3、适当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尤其是院长的工资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二)农村低保方面

1、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2、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建议区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到年度考评中,同时,要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对群众举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3、加强农村低保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考评奖惩制,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篇2:低保情况调研报告

4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路线教育征求群众意见会议。会上,部分来自基层人大代表反映农村低保存在着低保程序不到位、保障对象不准确、低保政策不落实等问题,请求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监督。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们意见,当即决定组织专班对代表们的意见进行调研了解。调研组选择了经济状况、人口数量中等偏下,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较强,低保对象覆盖面较广的涂家垴镇南阳村作为样本进行调研了解,形成了该调研报告。

一、调研样本村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南阳村位于梁子湖区涂家垴镇东南部,全村现有12个自然湾11个村民小组,有村民296户1347人。全村农民人均年收入3660元。截止到4月,全村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5户94人,人均补助水平为117.4元。其中,一类对象2户2人,占享受人口的2.1%,人均月实际享受额480元;二类对象8户12人,占12.8%,人均月实际享受额223.3元;三类对象47户80人,占85.1%,人均月实际享受额 93.5元。在册55户低保对象中,家庭总人口为148人,实际享受低保人口94人。

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进行救助,以满足其最低生活需求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这一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区增加低保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低保规范管理,为保障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广大困难群众的普遍赞誉。然而,通过对南阳村的调研了解和综合分析,我们感觉到农村低保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离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

(一)人情保、关系保、权力保还较严重。就在我们进入南阳村村委会了解情况过程中,一位大嫂笑嘻嘻问村干部是哪里来客时,村干部说:“是区里来帮助我们解决低保问题的领导”。该大嫂说:“哦,那你还有些关系啊,把他们都搞来了”。一位普通老百姓朴实话语中透露出的群众眼里低保工作形象,让我们心头一紧。而在具体调研中我们更是了解到,该村在册对象中有5户家庭明显不符合条件,有的还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富裕户。据经办人员反映,他们中有的是领导干部亲戚,有的是区、镇干部的朋友关系,有的是到相关部门闹访缠访对象。他们通过打招呼、下指示要求村里借假评议、真盖章等途径纳入了低保。

(二)应保未保、应补未补现象还较突出。应保未保、应补未补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未能及时纳入。据村里反映,该村有6户主要劳动力重病(癌症),丧失了收入来源的家庭没有享受低保。二是在册对象中“撒胡椒面”。南阳村在册农村低保对象55户94人,而这55户中实际家庭人口为148人。这些享受人口只占家庭总人数的63.5%。我们也粗略统计了在册对象,真正以家庭为单位纳入低保的只有29户51人,有26户54人未纳入享受低保人口。按照低保政策,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共同生活家庭人口应全部纳入低保范畴。三是在册对象搞“平均分配”,该提高的享受额度的未及时提高。该村低保对象中,凡是2人享受低保的,不管困难程度如何,基本上统一按照90元左右平均安排,未能体现“特困重保”的要求。

(三)政策执行还存在偏差。在调研中,我们翻阅了南阳村低保档案,查看了公开公示栏,询问了部分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但从调研看,不少方面政策执行走样。表现在:一是调研走访、民主评议不规范。在该村,我们没有看到调研走访记录,民主评议也是流于形式,碰了一下头就上报。二是公开公示有名无实。在该村,我们没有看到低保对象相关情况公示,谁保了、保多少,群众不了解、不知情。据悉,区民政局虽然为每个村定制了公示栏,但有些地方公示栏不翼而飞,有的公示栏破败不堪,有的公示栏空空如也。三是部分政策没落实,如低保对象分类救助政策。据农村低保分类救助政策执行较好的西山街道和樊口街道统计,一般享受分类救助政策的户数占比22%左右,而南阳村仅有1户1人享受到该项救助,占比仅为1.8%。

(四)人均保障水平还偏低。数据显示,南阳村55户低保对象中,人均补助水平为117.4元。对比市民政部门204月份统计数据:华容区在册农村低保对象4492户7071人,月发放资金141.01万元,人均补助额为199.42元,鄂城区在册农村低保对象7308户12193人,月发放资金200.02万元,人均补助额为164.05元,梁子湖区在册农村低保对象4023户6817人,月发放资金104.81万元,人均补助额为153.75元。我市启动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经过7次调整,低保标准从最初的7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240元。低保是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实施差额救助的制度,越是困难的地方、越是困难的家庭,其低保补助水平应该越高。从对南阳村调研情况看,部分困难家庭实际补助水平明显偏低,对困难家庭来说仍是杯水车薪。

分析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也有在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观上:一方面,因种种原因,有的工作人员敷衍应付,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如有的对人情关系的,不调研、不公示,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确定为低保对象。另一方面,有的嫌工作难做,又得罪人,采取拖延态度。工作中不愿意动脑筋,对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就业情况的核查不及时,采取简单平均,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导致对低保对象变动情况掌握了解不够准确,动态管理没跟上,该退出的没有及时清退,该进入的没有及时纳入。客观上:一方面,低保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足,影响了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随着低保工作范围的延伸,除了城乡低保外,又新增加了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项工作。这些政策覆盖范围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区、镇、村三级的救助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空前加大,并呈继续加大之势,原有力量已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拿区里来说,仅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管理低保业务(包括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每月仅家庭收入核查都应接不暇,更不用说对于全区近万规模的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了。在超负荷运转状态下,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有时不得不采取应付的方式。另一方面,基层低保工作经费短缺,就连代垫的调研工作车费等都难以解决。在这种条件下,工作人员宁愿坐在办公室估算猜测也不愿意进村入户调研核实。可以说,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直接影响了低保政策在基层的落实。

三、几点建议

(一)迅速开展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复查。把农村低保复查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解决群众反应的突出问题予以立查立改的重要举措来落实。针对低保对象不准确,关系保、人情保现象严重的实际,要尽快组织人员开展低保对象复查工作。通过复查将不符合条件的清退出去,将应报未保的及时纳入进来。

(二)规范运作程序,强化规范管理。低保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要求高,单就市级各类管理规定的文件就有20余份。因此,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单位严格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调研的方式方法、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资金发放等环节要规范运作,同时,在低保对象配套救助政策方面要及时落实到位。

(三)加强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低保公示,充分发挥低保公示栏和镇、村宣传公示阵地作用,严格实行新增对象“三榜公示”、在册低保对象常年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对象迅速调研核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积极发挥政府、舆论、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由于大量的具体工作在乡镇一级中进行,因此要特别注重在乡镇设立低保工作站并配备相应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低保工作。区政府要尽快按照市编委关于我区低保工作机构编制批复精神落实低保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人员编制可在区内部调剂解决。在财力允许范围内,要保障低保工作经费投入,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篇3:城乡低保调研报告

城乡低保调研报告

一、城乡低保存在问题

城乡低保是一项群众拥护的民生工程,但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仍有一些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人情保和关系保在农村个别地方存在。村社区干部家属或亲朋好友参保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是低保管理不够规范,低保对象确定办法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有的村社区没有参照低保条件规定和经过集体研究,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并且存在未公示或公示时间不够就上报。农村低保对象的公开和评议环节规范不够。

二、存在问题表现形式

1、按规定低保资金的管理首先由个人申请,然后由村委会、居委会初审,群众评议,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区级民政部门审批,然后由村委会、居委会公示,由乡镇民政部门发放资金。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着某些不合理的因素。一是有的村干部暗箱操作,不按规定召开村民会议进行申报、审核和公开评议,由村社区干部随意指定低保对象或者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而是草率估计,随意填报,不通过村民评议,直接为亲友办理低保,存在不坚持原则,用权谋私,优亲厚友的廉洁风险。

2、由于低保名额有限,在同一水平线的贫困户很难分别谁最困难,虽然大部分村低保对象评得比较准确,但也有小部分村群众有意见,主要表现为:一是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困难,却没有得到保障;二是认为自己虽比个别保障对象更困难,但保障人口却比别人少。存在与村社区干部走得近点的优先办理低保得好处的廉洁风险。

3、村社区明知低保对象死亡或已经达到取消条件而不取消,有索取好处任其继续领取低保的廉洁风险。

三、问题原因分析

部分乡、村、社区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没有认识到收受、索取好处费的不当之处。对办理低保送人情认为是小事一件,不知小错不断,大错就不远了,违纪违规发展下去就是违法,贪小不解决,就会贪大,等贪大了被抓起来就悔之晚矣。

四、问题治理措施

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规范低保工作管理,加强基层低保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把深入民心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一支高素质队伍。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乡民政服务中心会同村社区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低保工作更加规范化。坚持做到公开保障政策、对象、标准和资金“四公开”。

2、重视低保资金补助标准问题。在合理适度范围内适当提高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的低保户补贴标准,扩大低保户的`覆盖面,对村社区不下户数指标,确保应保尽保。

3、建立城乡低保户定期报告制度。既要及时掌握已领取低保家庭的收支变化情况,也要掌握因病致贫等的家庭情况,以便及时上报调整低保对象;确保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4、尽快制定并出台《低保工作岗位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加大低保工作岗位责任过错追究的力度。民政服务中心对低保对象造假骗保的,应立即停发低保金,并追回发放的款项。乡纪委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会同乡民政服务中心加大对低保办理对象的办理整个过程进行抽查。对低保办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问责力度进行处罚。

5、建立长期性的公示栏和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全社会的监督。

篇4:城乡低保工作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唐山市**县民政局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稳妥地推进城乡低保工作,不断规范低保工作流程,提高保障标准和覆盖率,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低保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近期该局对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思路和建议。

一、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从1月起该县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5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3550元/年。截至20底,全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990户、1673人,城镇低保覆盖率为2.23%;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448户、15873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3.5%。年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876万元,其中城镇低保资金699万元,月人均补差349元;农村低保资金3177万元,年人均补差 元。1月,有城镇低保对象953户、1548人,已发放城镇低保资金54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7275户、15297人,已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54万元。

城乡低保对象主要分六类,一是家庭中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无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中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劳动能力较差,生活状况短期内不可能有较大变化,需要长期保障的家庭;三是因年老体弱,子女无赡养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四是夫妻双方均为重病或重残,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子女未成年的家庭;五是无子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特困城镇家庭;六是重残人员超过18周岁,无家庭或无子女靠父母及其他亲属供养的无生活来源的人员,前四类为“按户施保”,后两类为“按人施保”。在运行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实行“阳光低保”制度。12月,经县政府同意,政府办印发了《**县推行城乡阳光低保实施办法》,从2015年1月开始实行,从申请受理、调查初审、阳光听证、公示、审批等五个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三级审核”(村初审、镇审核、县审批)和“三榜公示”(村初审后公示、听证后公示、县审批后公示)制度,建立了“审批督导在县、初审把关在镇(街道)、民主评议在村(居)”的责任体系。

二是实行入户调查制度。调查由村(居)委会组织,采取入户、邻里访问等方法进行,真实记录低保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在低保线以上的家庭,及时办理退保手续,停发低保金,收回低保证。对收入发生变动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2015年10月至12月,对全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大核查,城镇低保清退70户170人、新增33户45人;农村低保清退466户1174人、新增293户598人。

四是实行社会化发放制度。城乡低保金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由财政部门直接将低保资金打入低保对象个人银行账户,减少中间发放环节,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虚报、冒领现象。

五是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向群众公开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关于城乡低保对象资格、低保对象收入变动等问题的检举和反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城乡低保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操作层面的问题,也有制度设计层面的问题。

一是收入核查方面。准确认定家庭收入就成为确定低保对象的核心环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均收入核实缺少统一标准,也缺少相应的核查手段。目前,人均收入的认定,主要采取低保申请人出示收入证明、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和邻里取证的方式进行,主要靠生活形态的直接观察,这些方式有一定的客观性,但较为粗放,无法消除瞒报、少报或者不报个人家庭收入的情况,低保对象的认定和补差水平的确定主要凭主观臆断,缺乏科学依据,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错保”。

二是制度运行方面。由于收入核查难问题的存在,各村委会普遍采取按直观上的困难程度“末尾倒排”的方式确定对象,这样就会出现经济状况相差不大的家庭,有的.享受了低保,有的被排除在低保之外,加之目前低保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内外反差较大,从而引发心理失衡,产生矛盾和纠纷。

三是操作程序方面。为保证城乡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城乡低保在制度设计上有规范的操作程序,特别是从2015年1月推行“阳光低保”制度以来,程序性要求更加明确,每一步都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听证评议会不组织、听证前后不公示、听证评议记录不全、评议人员不签字或代签字,听证会议组织不规范等程序性问题,从而引发错保、漏保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低保的公平、公正。

四是履行职责方面。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镇政府(街道办)负责低保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低保的审批。多数镇对低保工作是重视的,履行工作职责是认真的,部分镇从村级民主评议的环节就积极介入,履行好监督审核的职责,确保了低保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但是有部分镇以人员少、工作忙为由忽视入户调查,放任村委会进行评议,对村委会上报的对象不能严格把关审核。

五是人员经费方面。县、镇两级由于从事低保工作的人手少、经费、车辆短缺造成城乡低保工作难以实现精细化管理。该局低保管理中心核定编制为11人,但目前仅有4人,民政局仅有公务车1辆,与之相对应的工作量近1.8万人。按照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在进行审批时,应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但由于人手少、经费缺、工作手段落后的问题,不能按规定有效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在镇(街道),一般只有1-2民政助理员,除负责民政各项工作(低保、五保、救灾、优抚等)以外,还兼职负责残联、危房改造、包村等工作,由于兼职工作太多,难以对低保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

三、改进思路及建议

(一)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以制度落实保障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解决错保、漏保等问题,健全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阳光低保”建设。

(二)加大低保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目前城乡低保存在的问题,在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制度的同时,建议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建立低保管理问责制。对群众举报事件,举报一起、查实一起;对违法违纪行为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有渎职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从而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三)建立低保对象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的低保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制定“救助申请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核对对象范围,核对信息构成,核对流程设定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民政部门可以从房产管理、车辆管理、公积金管理、金融、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居民公共信息管理部门获取相关对象个人资产真实状况,从根本上解决因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对难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四)推进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河北省社会救助和优抚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升民政综合业务管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

(五)尝试引入第三方进行监督核查。为建立更加阳光、公正的低保评议监督机制,解决低保核查人员不足的问题,建议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尝试在低保核查审批中引入第三方评估力量进行核查,既能够解决基层工作人员不足、放不开手脚、绕不开人情的问题,又能够解决“错保”、“漏保”等问题,提高低保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责任下沉权力下放。为方便群众办事,简政放权,建议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形式将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一级,由县政府授权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审批,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能够将审批的主体责任下沉,压实,民政部门也能够抽出更多的人力和精力抓好城乡低保的核查督查工作。

篇5:城乡低保工作调研报告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党和政府为城乡居民中生活标准低于当地人均保障标准人员办的一件大事、实事、好事,是一件得民心工程。低保工作做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近几年来,我旗低保工作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为我旗的社会稳定、经济和谐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城乡低保的现状

全旗孤寡、残疾、困难群众较多,社会救助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近年来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制度建设,推行规范化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基本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高有低,时间有长有短,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困难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截止到2015年底,我旗低保对象已达35110人,年发放低保金达7799万多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得到了保障,低保家庭切实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对党和政府十分的感激。

(二)保障标准底线稳定日趋合理

十二五期间,城镇低保从A类320元/月、B类270元/月、C类245元/月提高到A类435元/月、B类410元/月、C类390元/月;农村低保从A类1270元/年、B类1020元/年、C类820元/年提高到A类2377元/年、B类1812元/年、C类1468元/年。

(三)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1、认真展开前期调研工作。对低保标准的制定,家庭收入的测算,低保对象的审核以及低保资金的管理等,做到程序规范,安排合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按照要求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提高管理水平。

2、操作程序严格。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民政部门做到了“五个一定”,即:一定深入低保申请人家中核实,一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一定进行三榜公示,一定做到程序合法,一定按时发放低保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实施阳光操作。

3、档案管理规范。为了加强低保档案管理。各乡镇认真填写花名册、报表、申请审批表和领取证,并按照要求输入微机,制作了电子文档。

二、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低保准入把关难度大。目前,确定低保对象采用“家庭人均收入”的办法进行,把关难度大。主要表现: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申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很难掌握;农村低保对象的收入,由于粮食等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外出务工人员收入不稳定,隐性收入难以统计等因素,核定难度大,导致低保对象的界定较难;一些专项救助,比如医疗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等,只有低保对象才有资格享受,因此有的人为了得到某项援助而想方设法进入低保行列,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部分乡镇对低保对象的收入,特别是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张榜公布等环节,执行不到位,影响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是社会救助工作基层压力较大。随着国家对农村低保资金投入的加大,享受低保的标准提高,大多数农民对低保问题更加关注,心态也由过去的“以吃低保为耻”变成如今的“以争低保为荣”。在利益面前,心理失衡,存在个人至上倾向。

三是低保的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从低保制度实施以来,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同时,农村低保面扩大后,对边缘户的确定较为困难。部分生活水平处于低保临界状态的收入户,整天经村里,找乡镇,上旗里以各种理由争低保待遇。

四是个别村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各别村干部没有坚持原则,不经过村民评议,直接为其办理低保。人情保、关系保虽然不多,但影响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三、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阳光运行。要联系实际加强低保工作机制调研,广泛征求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及时修订工作和审批程序等办事流程,制定出科学完善的规范化操作办法。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化的管理方式,逐步建立以税务、工商、公安、卫生医疗、人力资源、金融、乡村基础组织部门为主,以房地产、车辆、公积金、养老金、公职人员、户籍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库建设,完善比对平台,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力度。要建立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以便及时进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进的进,应退的必须退,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低保工作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务精通、一心为民的高素质低保工作队伍显得特别重要。一是加强各级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低保工作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表彰;对坚持探索、推出创新举措的,要给予鼓励和支持,不断激发低保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财政要合理安排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财政预算,确保城乡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篇6:农村低保扶贫调研报告

农村低保扶贫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低保工作深入开展,将这项“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为低保家庭正常生活提供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成员对我县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陆坊、琅琚、陈坊等部分乡镇,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相关工作人员、村组干部、部分县乡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实地走访低保户,对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

一、基本情况

1、保障面逐渐扩大,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农村低保工作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政府及时下发了《XX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县民政部门制定了《XX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算评估暂行办法》。,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021户、9974人,月发放低保金额648315元,人均补差水平65元/月,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8779735元。今年1-6月,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035户、9965人,月发放低保金额747375元,人均补差水平75元/月。我县农村低保由民政部门提供享受低保对象名单和享受标准,县财政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通过农村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2、把好入关口,低保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在确定享受低保对象时,各乡镇基本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通过初评拟享受低保人员在公开栏等进行公示,让群众进行公评,严把农村低保救助入口关,对那些不救不活的农村弱势群体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基本做到了村民无异议。如陈坊积乡根据各村不同情况制定不同评审程序,高坪村委会把各村小组连在一起,由贫困本人提出申请,村两委把申请人员分成因病、因灾、因残三类,然后召开村两委、老干部、老党员会进行公评,根据贫困情况排序拟定低保对象,特殊困难的定为常补对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陈坊村两委把低保评审放到村小组,由贫困人员提出申请,小组干部根据贫困程度进行初评后,报村两委评定、公示,然后上报审核。

3、实行动态管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一季度将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评定,对条件好转的低保对象予以清退,把新增贫困人口纳入保障线。陈坊积乡对低保户实行每季度调整一次,调整后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并对享受低保的村干部亲属进行备案登记,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遏制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共清退20名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其中一名为村干部亲属;合市镇对低保评定工作进行回头看,对2名村干部直接家属和3名脱离贫困的农户及时解除了低保;陆坊乡设立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取消了一名村干部亲属的低保享受资格,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通过自身劳动生活条件有所改善的低保户,及时解除低保资格,对因病因灾致贫的农户及时纳入保障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群众比较满意。

二、存在问题

1、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少数农民在思想认识上有误区,调查发现,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对农村低保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宣传形式单一,导致部分群众对农村低保政策不了解、不熟悉。少数农民存在着“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的思想,少数农民以吃低保为荣,把农村低保政策理解为是一种福利;少数乡镇个别村把农村低保当作计划生育纯女户、残疾人、高龄老人的一种福利,只要是纯女户、8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不管经济条件和家庭状况,都一律享受低保,使农村低保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变味。

2、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的工作力度不够。农村低保制度,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按照政策规定,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取消其农村低保待遇,做到应退尽退。目前我县在清理脱贫的低保户工作上,力度还不够大,有些乡村干部反映少数农户吃了低保后,经济来源有所提高,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按政策规定应退出低保,但实际工作中,对吃了低保的要退出其低保,工作难度很大,动态管理的低保政策落实还不够好,使少数因病因灾致贫,符合低保条件农户未能及时纳入低保保障。为了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化解矛盾,尽量减少纠缠,个别村便采取了低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1个低保户头集中3-4家人享受低保金,使农村低保工作有不公正性的现象。

3、农村低保监管督查力度不够。目前,农村低保工作还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县农村低保户的评定制度是由村里初评推荐,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核定,但实际上乡镇对村里提出的名单,县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做得不够,农村低保的公正性依赖于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个人素质和道德水平。部分乡村在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时操作还不够规范,有的村采取群众民主推荐,有的村采取党员代表和村组干部会议决定,个别村由村支干部内部决定,村干部不坚持原则,不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收入,而是草率估计,随意填报,优亲厚友,乡干部亲属、村干部家属或亲朋好友参保的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在少数村时有发生,群众有所反映。有极个别村干部虚报假户头,自身领取低保资金,在社会上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三、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工作措施。农村低保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全局建设小康社会,落实好政策有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的生活。要通过电视、乡镇(村)务公开栏、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深入人心。要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走出思想上的误区,使农村低保工作无论是核定低保,还是解除低保资格,都能得到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使最困难农民能及时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2、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报和审核制度建设,严把农村低保入出口关。从我县农村低保的实际出发,建立和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强化责任,努力促进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要通过在乡村政务公开栏、主要街道、农民聚集场所、电视台等开展公开、公正、公平的低保对象公示制,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县民政部门要加大入户调查力度,尤其是对村干部亲属和群众举报的拟保人员,要下村入户开展调查核实,以高度责任感、事业心严把审核审批入口关。对低保户每年要重新核算经济收入,使生活条件改善脱离保障线的农民,低保待遇能够及时解除,对因病因灾致贫的困难农民,能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使有限的低保资金发挥最大的保障作用。村委会要成立农村低保评议工作委员会,建议由村组干部、人大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等组成,从制度建设上防止评议过程中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亲属吃低保问题,建立特批审查监督制度,坚决遏制农村低保优亲厚友现象的发生。

3、进一步加强督查,强化农村低保成效。低保工作承担着多项职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量和面不断加大,要深刻理解农村低保工作重要意义。县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低保申报审核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建议聘请乡镇(村)低保监督员,设立农村低保“专线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民政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对乡镇农村低保工作督查、指导,帮助乡镇把低保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好,使农村低保工作呈现应有成效。县财政预算要安排农村低保工作经费,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为构建我县和谐社会发挥应有作用。

低保政策是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的重要内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是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四个一批”的重要指示。恩施州作为“老、少、边、穷”的重点扶贫地区,低保政策兜底保障工作应在全州竞进脱贫、竞进小康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全州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到要实现全面脱贫,民政部门应对通过其他扶贫方式帮扶后仍难以达到脱贫目标的低保户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与贫困线合一(以下简称“两线合一”),实现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的目标。

一、全州农村低保现状

(一)保障规模。今年全州农村低保实施了“按标施保”,截止9月底,全州农村低保共有12万户、16.73万人,与去年同期比较,低保户数减少38%(去年19.44万户)、保障人减少44%(去年29.9万人)。保障人数占全州贫困人口(92万人)的比例为18.18%;占全州农村户籍人口(352万人)的比例只有4.7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全国农村低保4500万人,占户籍人口9亿人的5%),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5.7%(全省农村低保230万人,农村户籍人口约4000万人)。

(二)保障标准。按标施保后,全州平均计算低保对象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17元,比上年提高了34元,增幅为41%。其中1.71万人月均补助198元,年人均补助达到2376元;有3.99万人月均补助161元,年人均补助达到1932元;有4.44万人月均补助129元,年均补助达到1548元;有3万人月均补助98元,年人均补助达到1176元;有4.1万人月均补助75元,年人均补助达到900元。据此测算,全年保障资金需要2.5亿元。

(三)保障效果。一是保障对象更加精准,不仅广受诟病的“群体保”、“关系保”、“人情保”得到彻底清理,而且通过产业发展实现增收减贫的低保边缘群体也平稳顺利地退出了低保,二是补助水平大幅提高,困难群众普遍反映“保得低”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看不起病等现象得到根本性改观,困难群众基本做到衣食无虞。三是兜底保障基础坚实,为加快实施“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实现低保保障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奠定了坚实基础,留足了政策空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应保尽保落实不够。在实施按标施保工作中,基层经办人员“死扣”标准、条件,存在“漏保”现象。各县市都制定了低保负面清单,在工作中机械执行标准,人为提高门槛,设置严苛条件,简单“对号入座”,虽然做到了“一把尺子量到底”,却也把部分“可保”人群挡在了门外;有些地方“先看房、再看粮”,高估外出务工工资水平,对现实的收入状况了解不够;有的地方只看“劳动力强不强”、不看“有没有读书郎”,对现实的支出情况判断不准,机械套用标准,没有综合平衡,不该保的固然没保,该保的难免还有遗漏现象,未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二)衔接扶贫大局不够。一是保障规模减速过快,与全州脱贫减贫的实际进程不符。去年全州减贫人数只占贫困人口总数的15%左右,而今年低保人数减少了40%以上,两者衔接显然不够紧密。二是保障人数减少过多,与全州在全国、全省的实际地位不符。与全国、全省比较,我州按标施保后,低保人数占农村户籍人数的比例只有4.76%,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与我州目前还是全国、全省重点贫困地区的实际不符。

(三)兜底保障与脱贫同步难。州委州政府关于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XX县、XX县20脱贫,XX县、XX县脱贫,其他四县市20脱贫,同时全州确定了729个贫困村的脱贫时间进度表,分期分批实现脱贫,导致各县市的脱贫时间不一致,同一县市、同一乡镇的贫困村脱贫时间不一致。按照“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到县、乡、村的脱贫时间节点时,低保保障线与贫困线要实现“两线合一”,即通过产业扶贫等其家庭经济收入仍在贫困线以下的实行兜底保障,这样就会导致各乡镇以及同一乡镇的各村之间的低保补助水平不一样,可能会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

三、主要情况分析

(一)经济发展情况。根据相关部门测算,的贫困线标准为3255元,年为3900元,为4103元,这是根据当前我州经济发展状况的推算,没有站在经济发展的前沿进行综合分析。当前,国家正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释放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共享成果;湖北省正在努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在“中部崛起、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决策中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恩施州是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快速发展势不可挡。目前统计测算的数据是参照近年来我州经济发展情况设定的“下线”,没有充分考虑到全国、全省、全州加快发展将形成的 “上线”。要认真研究分析,设定合理的贫困线波动区间并进一步优化竞进脱贫、全面小康的方案,有效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二)贫困人口情况。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扶贫开发时强调,要真真实实把情况摸清楚。要认真分析研判全州92万贫困人口的情况,要弄清他们的贫困原因,找准脱贫致富的对策。贫困人口中有多少人能通过扶持产业和就业脱贫,有多少人是因病致贫可以通过医疗救助脱贫,有多少人可以通过扶贫搬迁安置脱贫,没有享受低保的困难群众有多少会进入低保行列需要兜底保障,这些情况一定要弄清楚。只有准确掌握了贫困人口的情况,锁定了兜底人口数量,才能科学制定低保兜底工作方案。据初步调查了解,全州92万贫困人口中,大约有15万人通过发展其家庭经济收入超过贫困线标准已经脱贫;约有40万人可通过产业发展和就业逐步脱贫;约有20万人可通过生态移民安置、农村危房改造、大病医疗救助、结对帮扶等多种措施可脱贫,剩下人口(大约20万)是自我发展能力弱需要兜底保障的对象。目前,全州已享受农村低保对象16.73万人、农村五保对象1.9万人,共18.63万人,约占全州农村户籍人口的5.7%。根据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要求,预计2019年全州的低保兜底保障人数应在20万人以内,与目前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三)资金需求情况。根据州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300元为基数,每年应按照年15%的速度增长, 到2019年保障标准达到3900元,与贫困线标准3873元实现“两线合一”。20全面小康时保障标准达到4500元,占贫困线标准4103元的109%。在兜底保障上,补助水平最高的一类低保对象将由今年的人年均2376元逐步提高到4500元,补助水平最低的五类低保对象也将由今年的人年均900元逐步提高到1800元以上。根据全州保障规模和补助水平初步测算,20需保障资金2.57亿元,年需保障资金2.86亿元,20需保障资金3.18亿元,2019年需保障资金3.55亿元, 年需保障资金4亿元。 ,中央和省补助我州农村低保资金3.7亿元,今后5年如果按照这个基数不变,加上县市配套资金,全州每年约4个亿的资金规模,能够保障“两线合一”目标的实现,不会给县市财政带来压力。

四、主要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加大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投入。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根本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是政府应尽之责,是民生中的民生,这决定了其经费的主渠道必须是政府投入。恩施州是国家级贫困县市,要积极向上争取重视支持,争取更大力度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为我州兜底保障工作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在扶贫攻坚、全面小康工作中,中央和省都将安排专项资金,恩施州要争取分得更大的“蛋糕”。据了解,全省低保资金未来几年的增量可能在22个亿左右,省民政厅将会把这些资金重点用于贫困地区,恩施州要努力争取到更大份额。二是逐步完善本级配套。要按照建立民生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近年来,由于我州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州及各县市财力有限,除配套少量的工作经费外,基本没有相应的经费预算,农村低保资金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省民政厅拨付)。据初步测算,只要省民政厅按照当前的资金份额不减,我州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时基本没有资金压力,今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兜底保障补助水平也将随之提升,资金需求量将逐年增加,仅仅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难以为继,需要州及县市财政配套相应资金。到2020年,我州的农村产业发展已初具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目前主要用于发展农业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可部分转化为低保兜底资金。三是有效利用社会力量。社会的力量是强大的,要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扶贫帮困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成立社会救助基金会,将富有爱心的企业家、社会人士吸纳为会员,建立政府筹集和社会筹集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模式,对特别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特困户给予重点帮扶,有效解决因病、因灾致贫的现象。同时,积极拓宽社会化、市场化筹资方式和途径,抓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搞好社会捐赠,建立部门和社会组织对口帮扶制度,引导、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到兜底保障中。

(二)搞好统筹。一是要处理好标准尺度不一的问题。尽量统一标准把握,确保低保人群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后还存在“漏保”现象,原因之一是各地标准把握不尽一致。分县市看,低保人数占农村户籍人口的比例最高为7%(XX县)、6.36%(XX县)。最低为2.15 %(XX县)、2.8%(XX市);现有低保人数较上年减少最高的为76%(XX县)、62%(XX市),最少的为20 %(XX县)、25%(XX县)。虽然低保标准是全州统一的,但执行的结果,县市之间、乡镇之间差异较大,要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制度,将应保对象适时纳入低保,并在动态管理进程中逐步实现县市之间的均衡发展。二是要处理好脱贫时间不一的矛盾。低保保障标准是依据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并由州政府发布,全州是统一标准,保障线与贫困线存在一定的差距。保障线标准每年以15%递增,到2019年才能实现“两线合一”。我州确定的脱贫时间节点各县市不一样,729个贫困村不一样,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各县、各村的脱贫时间节点实现“两线合一”,不仅资金压力会加大,还将形成诸多社会矛盾。兜底保障既不能全州一刀切,也不能因村而异,应以县市的脱贫时间节点为准实行“两线合一”,比如XX县、XX县的脱贫时间节点是2017年,当年就应对贫困线以下的困难群众进行兜底保障,否则,没有困难群众的脱贫就没有整个县市的脱贫。到2019年全州实现“两线合一”,全州全面脱贫,不落一人。三是要解决好兜底脱贫与发展致富的问题。兜底保障是确保按期脱贫、全面小康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小康“不落一人”的重要保障,不能片面理解兜底保障,更不能将其作为全面脱贫的“挡箭牌”。一方面政府要处理好兜底脱贫与扶贫的关系,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能简单地将贫困程度大、发展能力弱的困难群众作为兜底保障对象而不予扶持,应在产业发展、医疗救助、结对帮扶等工作中给予更大力度的扶持,要帮助他们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奠定脱贫致富的基础。对通过精准扶贫其家庭经济收入仍然在贫困线以下的,通过补差的方式进行兜底保障。另一方面要引导困难对象树立发展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增强自身发展致富的内生动力,不能养成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不能形成越穷越光荣的不良社会风气,更不能让低保兜底政策成为“养懒汉”的政策。积极探索“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安排部分低保资金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家庭在发展产业、就近就业等方面进行奖励性补助,以增强他们摆脱贫困的信心。

(三)完善配套。一是要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好因病致贫的问题。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突出。加大对低保兜底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资助低保、五保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提高医疗救助比例,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大幅减小其医疗负担。建立完善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新农合报销后自付费用高于1万元的及时给予医疗救助,有效解决因病致贫现象。二是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好突发性贫困问题。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突发性、短期性贫困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度过难关。大幅提高临时救助标准,认真落实《湖北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8号)文件精神,根据困难程度和不同情形,给予每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今年1150元);特别困难的,可达到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今年2300元)。三是完善部门联动帮扶制度,解决好根本性贫困问题。整合各部门的扶贫项目、资金,将零散的、碎片化的扶贫政策捆绑起来,集中力量办大事,做到帮扶一户、脱贫一户。比如对住房困难户整合危房改造资金、生态移民搬迁资金等,在不增加困难群众负担的情况下即可解决住房困难;对困难群众子女就读大学的整合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帮扶政策及慈善等社团组织的力量,即可确保不因贫困而失学。探索建立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窗口,实行民政一门受理,各职能部门联合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整合各部门的力量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促进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篇7:农村低保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切实把握好“民心工程”的真正含义,一个月来,我参与了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查,通过一个月的社会时间对xx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xx户农村低保户,保障人口xx人,每季度共发放低保金xx元,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目前,该镇已经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全镇低保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人为本,适应形势,低保工作尽量缓解受保人员的生活压力。

(三)低保干部,迎难而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城市低保救助体系。

三、发现的问题

通过调查,我发现该镇农村低保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全镇低保工作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部分群众还处于较贫困的生活环境之中。

二是低保干部的工作压力较大,办公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低保干部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加充实,低保工作人员严重缺编。

篇8:农村低保的调研报告

县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有效保障和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基本生活,对缓和社会矛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随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深化,出现了诸多问题,充分认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完善XX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一、工作现状

在农村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凡是持有XX县常住农业户口的,属XX县认定的特困户(年人均收入在670元以下)和贫困户(年人均收入在670元-1067元)均纳入保障范畴。目前,XX县农村标准是特困户每人每月80元;贫困户每人每月65元,保障标准既体现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的原则。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参照城市低保基础上,坚持动态管理下的相对稳定,即一年一调整,特殊情况可半年一调整(残疾人、长期患大病、失去劳动能力的可一年不变)。自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全县农牧民收益农村低保资金达到3500万元;对低保户各类助学、建房、节日慰问、大病救助等配套资金达到1000余万元。通过农村低保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农村困难群体基本利益,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了农村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难以确定。

一是家庭成员界定困难,部分家庭把家中的老人从家庭成员中分离出来,成为独居老人,从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子女的赡养义务,甚至把老人赡养义务推向社会,造成新的困难群体。二是收入界定存在一定困难,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油葵、牲畜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在价值转化过程中,收入难以货币化,存在较大随意性。三是家庭成员中有经济来源的,如外出打工人员有收入,但不愿意提供单位出示劳动报酬证明或以各种理由少报、漏报、瞒报收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四是有意隐藏隐型收入,如房屋出租、遗产赠予、家产继承、外地务工收入等都无法核实和统计。五是民政部门面对单位与个人的申报行为并没有直接制约力,均导致家庭收入情况掺杂较多水分。因此,造成在入户调查和收入核定工作中,只能以采用表面消费能力和外部观察法,即通过其消费水平或者生活方式等行为观察居民收入水平,虽然是一个重要而又有效的方法,但对于那些处于低保临界线的`家庭同样存在着界定难的现象。以上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对家庭收入界定难度增大。

(二)新增人员不能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低保资金能否保障到位,直接影响到农村低保工作的全面开展,低保预算资金落实不及时,是导致低保金发放难、低保保障标准低、覆盖面窄的直接原因。当前,XX县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突出、最难解决的就是资金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后续资金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了应保尽保、新增人员问题的解决,普遍存在有多少钱做多少事的问题。因为担心按照低保条件进行扩面后,上级下拨资金不能增加,财政配套资金无法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尴尬境地,从而制约低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就XX县而言,自治区认定人数为5184人,而实际人数为10184人,从20至今XX县对多出5000人实行本级财政自行负担。如果上级对这5000人的低保资金一直没有补助,县财力负担压力将很沉重,就很难再扩面。

(三)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不协调。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面建设农村低保制度配套措施不完善,由于各种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在农村、城镇中的建立、实施和力度不同,从而造成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很难衔接。农村低保主要是解决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但仅靠有限的低保金难以解决低保对象大病治疗、子女教育以及其他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难。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居民由于因病、因残导致贫困,被列入保障对象;一些老人由于养老问题没有得到落实而被列入等现象。如果各种救济保障体系彼此衔接,就会减少很多类似的贫困群体和列入对象,从而节约大量资金。很多社会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四)低保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改善。

从低保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的问题。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低保户通过勤劳经营脱离了贫困,越过了低保线,然而这一部分人员总想一些办法隐藏或采取一些办法阻止取消低保资格。虽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效果并不明显,还存在“养懒汉”的现象。农村低保扩面后,边缘户对象难以确定,且这部分生活水平处于低保线临界状态的低收入户,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往往会因病、因学、因灾等情况导致深度贫困,这种现象应不应该纳入低保也亟待考虑。

(五)基层工作人员缺少或无专业操作人员。

目前,XX县六乡一镇有基层民政工作人员21人,农村低保对象10184人。基层民政部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制约工作的规范开展,各乡(镇)基本安排1-3名民政干事,并且还不是专业从事该项工作。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初审和复审难免依赖于村(居)委会运作,村(居)难免要结合一些其它工作,或者平衡一些其它的关系,这就给低保资金的专项性、民主性、公开性带来一定难度。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乡(镇)民政机构工作人员不确定性和非专业性,导致操作过程比较较盲目,凭经验和感情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几点建议

(一)科学测算收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

农村保障制度是保证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科学准确地测算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确定保障对象及补助标准的主要依据。制定科学的农村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科学准确地核定申请对象家庭收入,是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并得到及时救助的关键。一是应结合农村实际,民政会同财政、统计、农业、物价等部门,深入乡(村)及市场对农业收入的项目、产值、投入成本及价格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确定一种较为合理的衡量标准;二是按照“重粗不重细”和“扶弱就低”的原则,统一家庭收入核定项目、核定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三是乡(镇)、村在入户调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必顺统一严格按照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进行评估、测算与核定,家庭收入类别应为种植、养殖、加工、劳务等收入和接受或应该接受的扶(抚、赡)养费等,在核定中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分类进行测算,但必须计算纯收入,如种植、养植、加工等收入计算,应以总收入减去种、养、加工过程的投入费用,才能计算出实际收入,以促进家庭收入核定的公正与公平;四是引入农村家庭支出评定机制,作为衡量家庭生活水平的参考标准。家庭正常生活支出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家庭,不能享受农村低保。由于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有看病钱没吃饭钱的家庭,可适当考虑给予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

(二)拓宽资金来源,确保资金到位。

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县、乡(镇)财政压力越来越大。一是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提高低保资金补助额度。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县财政也要适时增加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投入,要提高低保资金预算和工作经费投入额度,同时要求加大对低保工作经费的投入,使增长幅度与经济发展增幅同步。三是积极探索其他筹资渠道,在社会上开展社会公益捐赠活动,广泛动员鼓励民营企业、社会慈善组织、团体和个人为农村低保提供捐赠和资助,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同时,对捐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加以宣传表彰,形成农村低保资金筹集的经常化、制度化。

(三)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健全配套救助体系。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基础性的兜底制度,只有以农村低保制度为基础,把各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才能形成针对农村贫困人多层次、全方位的救助体系,构建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一是在农村,低保制度为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构建最后一道屏障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对农村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通过技术、项目、信息、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扶持低保户大力发展种养殖业,鼓励和扶持搞多种经营,同时积极与人社部门建立并规范农民工培训及劳务输出机构和制度,搞好劳务输出,对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给予就业扶持,鼓励其通过生产劳动脱贫,变“输血”为“造血”,使低保户增收致富;二是制定并完善与农村低保制度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在就医、就学、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或照顾,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三是建立和完善慈善、募捐机构,设立爱心捐赠点,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力量,发挥村(社区)作用,建立(村)社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多方为低保弱势群体服务。力争形XX县政府主导,民政局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配套机制,确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要形成“能进能出、保障准确、运转良好”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必须坚持以规范工作程序为基础,以动态管理为关键,突出把好重要环节,促进农村低保工作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要把好低保对象的核查环节,对低保对象按照困难程度和收入来源不同建立起分类施保、定时核查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落实财产登记和家庭收入定期申报规定,及时登记低保对象家庭异动情况。二是要把好低保审批环节,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务求公正、公平、公开。三是要形成长效干预机制,针对一些享受低保人员不配合政府就业再就业工作,只在家中等低保情况,建议出台每年凡3次就业技能培训不参加、2次提供就业机会,有劳动能力不去参加的低保家庭户,强制取消低保,做到低保绝不养“懒汉”,对越过低保线取消难问题,建议1-2年实行一次低保全面复审、申报制,以便做到公平公正、符合实情的动态管理。

(五)提升工作水平,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基层低保工作编制、机构不完善,工作力量薄弱,是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在乡(镇)、村(居)委两级设置专职民政低保信息员,乡(镇)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编制,根据工作量大小,确定村级低保信息员和人数,由县级财政部门每年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二是充实工作力量。要适应低保工作量大、责任重的需要,及时选配政策性、原则性、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干部具体负责低保工作,各乡(镇)要重视民政办公室建设,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解决有人办事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低保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素质是做好低保工作的关键,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农村低保工作干部队伍。

篇9:农村低保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有关农村低保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从制度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惠及广大百姓的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切实把惠及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实事办好,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保障民生解八难,加快脱贫奔小康”这一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专班对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现状

**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起步探索阶段。XX年,**县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截止XX年上半年,全县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为224户、53人,占农村人口的2.7%。人年均救助标准xx年,省政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构建和谐**,决定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政府出台了《**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将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重新分类评定审批过渡为农村低保,截至XX年上半年,评定审批农村低保对象2392户、5860人,占农村人口的3%,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0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74元。其中:一类对象283户、3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类对象04户、263人,占保障人数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类对象068户、2928人,占保障人数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5元。这一阶段由于保障标准提高,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社会效果逐渐显现。

(三)规范提高阶段。XX年,**县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开展年度核查和适当扩面提标工作,加强了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资金发放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县农村低保工作。截至XX年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累计增加2880人,取消243人,类别调整565人。实际在册保障人数为3286户、876人,占农村人口4.3%,月人平保障水平为45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2.6元。其中:一类对象282户、325人,占保障人数的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80元;二类对象49户、3462人,占保障人数的42%,月人平保障水平为55元;三类对象585户、438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5元。这一阶段由于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了特殊保障,进行了适度扩面和提标,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对传统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大改革。从全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看,这项工作所取得成效是十分明显的。

(一)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是政府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传统的社会救助过渡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济覆盖面扩大到全部农村困难居民,解决了他们特别是

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和脱贫奔小康的步伐,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民政分管的这一块看,主要由救灾救济、临时救济等所组成。社会救济主要是解决资金保障,只有与资金保障结合才能构成比较完整的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确立,解决了资金保障,从社会救济工作内容和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了政府的威信,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正因如此,这项制度的实施从一开始就进展顺利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四)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社会救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过去,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主要靠救济生活款进行安排,“零打碎敲”,随意性较大,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未得到根本解决。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对象、保障标准、资金来源、审核审批、管理监督都规范化,使社会救济工作更加科学化、程序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加快了脱贫奔小康的步伐,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制度有力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丰硕成果,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改善了社会风气,使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三、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自XX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这项工作从去年进展明显加快,纳入农村低保的人数和低保资金支出大幅度增加,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经过两次提标以后有明显提高,管理操作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监督机制和操作程序还不健全。一是民主评议机制不健全,评议依据不足。民主评议的基础是入户核查。从以前组织评议的情况来看,部分乡村没有坚持入户核查,就是将指标一分解,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没有任何调查核算评议依据,完全由评议人员凭印象、凭感觉选择、其评议结果随意性很强,不公平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入户核查机制不健全,轮流坐庄的现象较为严重。低保对象准不准,入户核查是关键。由于有的乡村干部在包村核查工作中对入户核查认识不高,怕得罪人,简单地召开一个评议会,把所分指标一评完就了事,由村干部说了算,造成对象不准确,轮换坐庄的现象无法有效解决,给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损害。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着“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由于部分乡村干部受利益驱动,放宽低保条件,搞唯指标论,硬是将自己的关系户纳入农村低保,造成了群众的不满情绪,损坏了群众利益,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低保机构不健全、人员少、工作压力大。一是县级低保机构与日益增长的`保障对象不相适应。目前,**县民政局低保股编制只有人,无法行使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二是乡镇民政办没有配备专门的低保工作专干,与日益繁杂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日前,乡镇只有名民政员、无法应付县直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而且民政员还要包村,根本就谈不上城乡保障对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村支两委干部素质不高,变动较为频繁,对低保工作不熟悉,加之县乡两级低保工作人员偏少,致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难度增大,导致基层操作不规范,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把关不严,造成该保的没保,不该保的保了,伤害群众感情,败坏社会风气,违背低保制度的宗旨。

(三)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监管工作无法到位。随着**县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保障人数逐年增加,工作难度大,要求高,没有必需的工作经费、人员和设备作保障,很难完成管理监督工作任务。

四、农村低保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年度核查制度。从XX年开始,每年6月底之前,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二是要建立重点对象跟踪管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是针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家庭,重点是第三类对象。要根据劳动力变化情况、就业情况,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又可适时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三是要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真正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低保救助政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要建立相关政策衔接机制,要与扶贫开发、合作医疗、临时救助、计划生育、优抚安置、入学救助等有关政策相互衔接,充分发挥政策的整体效益,避免“低保养懒汉”的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争取加强城乡低保机构建设。一是要加强县民政局低保工作机构。今年**县将按州民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下半年成立县社会救助局,编制人员争取5—7人。二是争取乡镇组建城乡低保工作站,聘请低保工作员2—3人。三是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给每个乡镇解决—2个公益服务岗位,用于缓解低保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

(三)进一步加大争取城乡低保工作经费预算力度。按照“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的要求,争取县政府将工作经费按不低于农村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3%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聘用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及调查核实,制证建档,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费用支出。

篇10:农村低保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低保问题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切实把握好“民心工程”的真正含义,一个月来,我参与了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查,通过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时间对xx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xx户农村低保户,保障人口xx人,每季度共发放低保金xx元, 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目前,该镇已经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全镇低保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人为本,适应形势,低保工作尽量缓解受保人员的生活压力。

(三)低保干部,迎难而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城市低保救助体系。

三、发现的问题

通过调查,我发现该镇农村低保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全镇低保工作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部分群众还处于较贫困的生活环境之中。

二是低保干部的工作压力较大,办公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低保干部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加充实,低保工作人员严重缺编。

篇11:县人大调研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报告

县人大调研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报告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20**年以来全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XX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规范化管理、务实化运作、创新化推进、全优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多层次、广覆盖”的总体要求,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养老、助残、灾害等专项救助为支撑,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运作机制,强化资金管理,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民政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网”的重要作用。以来,全县累计救济救助困难群众4.3万人(次),发放各类救济救助资金4721.3万元。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健全完善了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自然增长机制,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保障标准逐年提高。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实现每年提标10%的目标,保障标准由152元提高到213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14.3元提高到203.5元,人均月补助水平提高78%,同时积极落实了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58元的物价补贴政策。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 728元提高到1488元,年均提标34.8%,月人均补助水平由52.3元提高到89元。二是保障资金逐年增加。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都足额列支城乡低保配套资金。20以来,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和物价补贴资金3383.3万元,城市低保及物价补贴资金由年的403.18万元增加到486.8万元,增长20.7%;农村低保资金从552.1万元增加到793.6万元,增长43.7%。三是动态管理不断规范。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公开评议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每年都组织开展1-2次低保对象入户核查,确保了低保对象规范准确。健全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因死亡或因生活水平提高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给予及时注销、停发,对因家庭收入变更的对象及时进行类别调整,将因灾因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升。坚持把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重点,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础条件,农村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升。目前,全县共有乡镇中心敬老院6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42人,其中集中供养95人,分散供养247人,集中供养率28%。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大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力度,着力改善敬老院基础设施条件,实现了全县乡镇敬老院新建全覆盖。 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344.5万元,新建了柏树、黄花、新窑、黄寨、木林5个乡镇中心敬老院,总建筑面积达到2503平方米,购置了冰箱、压面机、橱柜、健身器材以及衣柜、衣被等各类生活用品,全面改善了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基础设施条件。二是管理制度建设科学规范。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敬老院组织领导、经费管理、民主管理、膳食管理、安全管理、行政管理等规范化管理制度,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敬老院管理逐步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同时,为了确保敬老院管理人员更好地为五保老人服务,县上将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极大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五保供养水平逐年提升。县财政足额列支配套资金,建立健全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09年以来,先后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全县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 元提高到2880元,提标44%;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400元,提标33.3%;年度供养资金从60.1万元增长到 70.4万元,增长17.13%,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年提升,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等方面均得到了有效保障。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坚持把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初步形成了面向全县困难群体,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体系,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是救助范围逐步扩大。医疗救助制度建立之初,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长期患各种重大疾病造成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困难家庭。2009年以来,结合患病群众的实际情况,县上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先后将户籍在本县城乡困难居民和特困职工列入救助范围。年度救助人数由303人增加到556人,救助资金由122万元增加到372万元,增长率分别达到83.5%和204.8%。同时,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和90岁以上高龄老人给予了参合参保资助。有效缓解了患病群众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二是救助门槛进一步降低。,修订完善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进一步降低了救助起付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现零起付,城乡低保对象和其他城乡困难居民起付线分别由5000元、10000元降到2000元和5000元,特困职工起付线由50000元降到20000 元。三是救助标准不断提高。2009年以来,农村五保对象医疗救助从自负费用的50%-80%到实现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救助比率由自负费用的20%- 40%提高到60%-80%,其他城乡困难居民救助比率由自负费用的10%-20%提高到40%-60%,年度最高救助金额由的5000元提高到3万元。全县累计救助城乡大病患者168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074.3万元,为6567人(次)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高龄老人代缴参合参保基金16.8万元。

4、临时救助制度规范高效运行。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及时有效地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县制定出台了《XX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实行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和家庭自救相结合,坚持及时、适度、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了属地管理,规定了审批程序,提高了救助标准,一次性最高可救助金额提高到1500元。2009年以来,全县累计救助79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3.7万元。

5、民政福利项目建设实现突破。2009年,为了全面改善城市“三无”人员和空巢老年人的生活条件,为社会养老提供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居的目标,经县上多方考察论证,投资530万元,在县XX区实施了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成抗震标准7度以上框架结构楼房三栋,设住宿、办公、健身、文化娱乐及医疗用房80间2774平方米,可容纳100名老人入住。20,筹资50万元,为福利服务中心购置了床、衣柜、桌椅等室内生活设施用品80套,安装室内外健身器材12套(件)。同时扎实开展了入住人员调查摸底、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及早投入运营奠定了坚持。

二、加强社会救助管理的主要做法

在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中,县上始终坚持公开、公平、规范原则,着眼构建长效机制,不断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操作程序,创新社会救助管理,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民政工作作为保障民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推动了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同时,每年召开一次全县性民政工作会议,县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人大、政协联系民政工作的领导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并对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经常关心和支持民政队伍建设,并将民政工作纳入对乡镇和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严格奖罚兑现,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2、建立完善制度,强化政策宣传。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还组织民政、宣传、广电等部门,通过电视公告、悬挂条幅、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申报程序和救助标准,民政部门还编制了社会救助工作指南、低保制度等政策宣传资料,方便广大群众查询和了解民政政策。通过宣传引导,提高了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民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3、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在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过程中,严把调查摸底、对象审核、民主评议等关键环节,实行户主申请、村(居)民代表评议、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民政部门复核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制,坚持保障对象、救助标准、资金发放“三公开”,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实行每户“一表一证一册一袋”,建立了县、乡、村、户四级档案管理体系,做到了基本情况清楚、对象界定准确、审批程序合理、操作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健全。加强乡镇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建立了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供养水平不断提升。

4、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资金管理。县上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所需县级配套资金全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各类资金按进度及时发放。严格实行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城市低保、医疗救助和集中供养五保资金全部通过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拨付到邮政储蓄所,以存折形式发放到户;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和分散供养五保资金由各乡镇资金管理中心拨付到农村信用社,通过“一折统”存折发放到户,减少了资金流通环节,确保了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各类救助制度普遍得到落实,但从整体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救助实力还有待增强。随着救助体系的逐步完善,救助标准的不断提高,救助对象人数不断增加,虽然省级补助资金在逐年增加,但还不能满足患病群众和临时困难群众人数日益增长的需求,尤其是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严重短缺,需要增加预算进行兜底保障。二是基层队伍还比较薄弱。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性强,特殊性多,工作量大,虽然各乡镇、管委会均已明确了民政工作人员,但基本都属于兼职,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对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带来了困难。三是社会救助管理还不够规范。部分基层档案资料不够完善,信息网络滞后,标准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打造社会救助平台。一是打造公平的审批平台。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一评议两公开”制度,完善审批机制,打造快捷、透明的社会救助审批平台。通过公开救助政策、公开救助对象基本信息,力争使困难群众公平共享各类救助资源。二是打造动态的管理平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管理体系和监督制约体系,强化救助对象核查,全面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全面落实。三是打造信息化救助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管理模式,着力建设“第一时间核灾、第一时间报灾、第一时间救灾”的快速反应救助机制和“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设施。一是创新养老机构建设模式。在现有5所新建敬老院的基础上,创新建设模式,逐步实施老年综合服务中心、农村五保“幸福家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二是加快灾害应急中心建设。遵循“因地制宜、资源整合、功能完备”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公共资源,XX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协调中心,配备救灾车辆等救灾应急装备,努力提高全县灾害应急救援能力。三是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建设。加快建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争取建设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购置储备一批救灾物资,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开展救助工作。

3、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管理。一是健全社会救助队伍。进一步加强乡镇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现有三级社会救助网络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立村级社会救助人员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助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救助水平。二是规范低收入家庭认定。认真贯彻落实《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建立完善民政、金融、公安、住建等部门联动认定机制,对低保、住房等社会救助对象的房产、车辆、工商经营等财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三是严格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和自然退出机制,对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严格入户调查,多方核实,摸清底子,把好“入口关”,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解决困难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上。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全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审议,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XX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探索创新,为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构建富裕文明和谐生态新崇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构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管理网络

到北川后,我们立即开展学习调研,经常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各市 援建指挥部座谈,及时了解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征求对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11月29日,杨焕彩厅长又亲临援川一线,主持召开援建北川XX县城 质量安全管理座谈会,对做好北川XX县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根据国家、省质量安全监管政策规定和杨厅长要求精神,我们先后制定印发 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援建北川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援建北川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援建项目建 设监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40余件,明确了各指挥部、各参建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健全16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涵盖了工程质量安全方方面面, 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按照质量安全管理重心在一线,重点在施工现场的要求,我们及时调度各市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情况,督促 各市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各援建施工企业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管理小组,明确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发 现纠正质量安全隐患。监理单位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责任,对关键环节和质量薄弱部位进行重点监管。形成了以省前指、各市前指、监理、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 人员为主体的四级质量安全管理网络,各级从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达到230余人。在工程建设进入竣工阶段,我们还督促各市抽调我省专家到现场实施质量监 督。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协调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对工程的监督检查,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加强对工程质量、建筑市场、建筑材料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

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管理的同时,将建立工程质 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作为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是建立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制定了《关于建立援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确立 每月8日、18日、28日调度报告各项目质量安全信息。二是严格实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按照“三不放过” 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总结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三是建立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质量安全检查机 制。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援建北川XX县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表》、《山东省援建北川XX县城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表》、《山东省援建北川XX县城市政工程质量 检查表》、《山东省援建北川XX县城市政工程安全检查表》、《山东省援建北川XX县城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反馈意见表》等检查表格,统一检查标准,规范质量安 全监督检查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效果。四是实施观摩点评制度。在省前指每月组织的由各市总指挥参加的援建北川XX县城观摩点评活动中将工程质量安全做为重要内 容,对各市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逐一点评打分。另外,我们还组织了开展援建安居房、公共建筑、市政道路和承建项目等专项质量安全观摩点评,将观摩点评与评 选先进紧密挂钩。五是建立质量安全奖励机制。在我厅和省建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援建北川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和《山东省援建工程“泰山 杯”质量奖评选办法》,鼓励工程质量安全创优;积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参加XX市“绵州杯”、四川省“天府杯”、四川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创优活动;积极 协调配合四川省、XX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我省援建项目的创优考评。六是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通报制度。编辑印发了《山东省援建北川XX县城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简 报》,每周印发一期,及时交流总结我省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三化同步” 为主线,以城乡一体发展为目标,以“三大工程”(项目到村、举措到户、乡村在线)、“两项活动”(争先进位、三带三进三促)为抓手,创新机制促发展,凝聚合力抓落实,全县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步入提档升级、全面推进的新阶段。预计全年实现地方生产总值16.5亿元,同比增长16.8%;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500万元,同比增长56.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300元,同比增长17%。

一、落实四大关键举措,促进农民持续大幅增收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按照三业并举,四轮驱动,举措到户的思路,落实四大关键举措,农民收入持续大幅增长。一是提升特色产业促增收。大力实施农民增收“34556”工程(全县农民人均3亩核桃、4亩粮食、0.5亩烤烟、0.5亩蔬菜、6头家畜),修订完善了《财政支农有关政策规定》,将新增财力的42%用于支持“三农”工作,县财政预算8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夯实了农民增收基础。今春一季,全县新建核桃园3.16万亩,核桃建园面积累计达到17.6万亩,今秋核桃总产达到460万公斤(干果),实现产值6440万元,仅此一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0元;进一步调整优化种植业内部结构,小麦总产达到2.07万吨,建成玉米高产创建示范田2.1万亩,种植地膜玉米6.8万亩,全县玉米种植面积达到14.5万亩,总产5.79万吨,实现粮食总产值1.58亿元;种植烤烟3万亩,实现产值2040万元、税金448.8万元;发展订单蔬菜1000亩、大路蔬菜2.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实现产值3650万元;羊、牛、猪饲养量分别达到21.6万只、9.6万头和3.8万头,分别出栏9.9万只、3.1万头和2.3万头,新发展“闫怀杰户营模式”户402户、秦宝模式养牛户156户,建成千只肉羊育肥示范场1个、百头肉牛育肥示范场2个、双千只肉羊基地村10个、千头肉牛基地村10个、万头生猪示范村1个,全县规模化养殖水平提高24.5%,实现畜牧业产值4.07亿元;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个,入社农户56户。预计全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达到3382.9元,增长18.2%。二是推动就业创业促增收。在江苏无锡、浙江义乌等地建立定向劳务基地7个,组织大型劳务组团输出5次1250人;在县内建立农民工创业基地4个,投放小额担保创业贷款2200万元,扶持500户农民和个体经营者创业,带动1500人就业;依托麟北煤田开发、宝麟运煤铁路和官坪新区综合开发建设等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安置1800名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开展农民技能培训4期,培训农民1076人,扶持120多户农户发展餐饮、服务产业。预计全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3万人(次),实现劳务总收入1.52亿元,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可达到1226.7元,同比增长20.8%。三是落实惠农政策促增收。及时足额落实兑现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全县共兑现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八项涉农补贴资金3607万元;发放新农保养老金、新农合补助、农村低保户低保金共计3430万元;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支农贷款4.075亿元,建成10个信用村,有效解决了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预计全年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可达到591.4元,同比增长5.3%。四是实施“举措到户”工程促增收。将全县所有农户划分为创业型、劳务型、种养型、兼业型、贫困型五种类型,以“千名干部进百村、包万户助农增收”活动为载体,派驻1000多名县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包户,与2万户农户开展结友帮扶活动,因户施策,逐户落实增收措施,建立了“一户一卡一策一干部”助农增收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包抓帮扶、分类指导、政策落实、劳务培训、科技服务“五到户”,开创了助农增收工作的新局面。

二、强化四大载体带动,推进新农村建设提档升级

以创建三星级县和四星级镇为目标,以项目到村工程、文明家园创建活动、乡村在线工程和农村民生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晋星创建”工作,全县今年36个晋星创建村全部完成了晋星创建任务,累计将建成五星级村5个、4星级村17个、三星级以下村78个,创建四星级镇1个。一是扎实推进“项目到村”工程。坚持把实施“项目到村”工程作为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加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实行“一村一牌一卡一册一库一规”的项目到村管理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十二五”到村项目计划,建立了五年到村项目库,编制了年到村项目手册,下发到村到户,农户到村项目知晓率达到100%;今年先后两次召开到村项目衔接会,整合到村重点项目160个,其中整合到晋星创建村项目120个,完成投资1.1亿元,资金整合率达到75%,改造升级县级公路2条33公里,水泥硬化通村道路和村庄道路21条33.2公里,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3处,完成了18个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土地开发整理1.6万亩,整合移民搬迁、灾后重建等项目资金,完成移民搬迁480户1900人,新建农民集中居住点10 处,建成沼气池603座,节柴灶359口,太阳灶808个。全县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1亿元,同比增长13%,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和优化。二是不断深化文明家园建设。大力实施村庄绿化、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村治规范等文明家园建设“四大”工程,精心打造具有山区特色、现代气息、村治规范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实施生态家园绿化197亩4.2万株,修建花坛50个1.2万平方米,完成了15个村生态家园创建任务;积极实施旧村改造,以“道路硬化、街巷绿化、宅院靓化、村庄净化”为目标,完成了70户民房新建和1929户危房改造工程,粉刷涂白墙面1.2万平方米, 绘制文化墙210块2300平方米;扎实开展“千村百镇”建设整治活动,投资2036万元,完成了1100户“一池三改”工程,新建垃圾台(点)130处,制作安装垃圾箱120个,清理“三堆”4100处,配备村级卫生监督管理员310名,农村环境卫生监管实现常态化,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切实加强村域治理,深入开展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不断加强农村平安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村域治理的新机制,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基础。选派了76名县镇机关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和非党干部兼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村级党组织换届圆满结束,第八次村委会换届依法进行。三是加快实施乡村在线工程。两次召开“乡村在线工程”管理人员培训会,新购置设备15套(件),县镇两级和 67个村网站建立开通,为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提供了及时、准确、快捷、方便的信息服务,进一步缩小了城乡“数字鸿沟”。四是积极推进农村民生工程。积极推进惠及民生发展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各项惠民政策,兑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资金5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参合(保)率均达到98%以上,其中45周岁以上人员参保率达到98.8%;为6200名住院患者报销医药费875万元;落实兑现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942万元,在21所中小学持续实施蛋奶工程;新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16个,建村民活动广场13处5300平方米,安装体育健身器材 70 套,新建农家书屋 75 个,全县实现了农家书屋村村覆盖。在各级的不懈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县打造出了酒房镇两川三段3个十里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带、崔木镇木龙盘居民集中居住点、招贤镇永丰村旧村改造示范点和九成宫镇栗川村村治规范化建设等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成为引领全县新农村建设全面提档升级的典范。

篇12:关于农村低保问题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切实把握好“民心工程”的真正含义,一个月来,我参与了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研,通过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时间对xx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xx户农村低保户,保障人口xx人,每季度共发放低保金xx元, 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目前,该镇已经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全镇低保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人为本,适应形势,低保工作尽量缓解受保人员的生活压力。

(三)低保干部,迎难而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城市低保救助体系。

三、发现的问题

通过调研,我发现该镇农村低保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全镇低保工作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部分群众还处于较贫困的生活环境之中。

二是低保干部的工作压力较大,办公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低保干部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加充实,低保工作人员严重缺编。

篇13:农村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该制度的推行,对于解决农民贫困,实现“生有所靠”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最近,笔者通过实地视察和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现状

我县位于xx山区,是全省25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之一。截止底,全县总人口44.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9.95万人,是个农业大县。20全县财政收入7.84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84亿元,农民人均收入4533元。全县现有低保对象3161户4209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055户4090人,城镇低保对象106户119人。全年发放保障金409.43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37.56万元。农村低保率为1.03%,月人均低保救助金为80.46元;城镇低保率为0.29%,月人均低保救助金为157.26元。

近年来,我县低保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低保对象管理逐步规范,实现了低保对象管理动态化、低保标准增长自然化、低保资金发放社会化,基本上做到了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1、领导重视。

县政府成立了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和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将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低保工作顺利进行。

2、制度完善。

我县从开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先后出台了《xx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xx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等政策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在原有的基础上,多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县民政局还专门编制了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流程图,发放至各乡镇。各乡镇也根据县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低保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3、动态管理。

县民政局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坚持每季度末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审批事宜,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各乡镇每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继续予以低保,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及时予以注销,真正实现了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4、资金保障。

低保资金列入县、乡镇两级财政预算,县财政负担90%,乡镇负担10%,乡镇配套部分先由县财政垫付,年终一次性向乡镇收取。低保资金划入低保资金专户,实行封闭式管理和社会化发放,保证了低保资金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县里还根据省政府[]65号文件精神,每年6月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予以调整和提高。

二、当前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亟待完善和规范。

1、存在“错保、漏保”现象。

有些是因宣传工作不到位,如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有些属于弱势群体,由于对低保申请的条件、程序不了解,使其丧失了应有的权利;有些是因村两委干部责任心不强,对低保工作不重视,没有把工作做细做实,导致应保的对象没有及时上报;有些是村干部出于人情关系,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从而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有些是因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而丧失了资格等。

2、操作程序不规范、不透明。

有些乡镇、村(社区)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经过集体研究,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有些低保对象未经过公示或公示时间未满就上报;有些村干部不参照低保条件规定,而是与邻村、邻户对比,相对困难的就上报;有些村干部把自己的亲朋好友想方设法纳入低保;有些村干部在村双委换届选举中为了拉票,随意承诺,把办理低保作为交换条件;有个别乡镇干部由于考虑个人关系,没有严格把关。

3、家庭经济收入核定难。

按政策规定,只有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才可纳入低保范围。虽然我县也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制定了《xx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规定了家庭经济收入的计算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的难度。一是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占比重大,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二是对低收入农户的储蓄、有价证券、隐性收入等难以合理核定;三是农户外出务工或临时收入有相当的不稳定性,计算起来比较困难。

4、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农村低保资金的筹集主要以地方为主,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财政补助以及县乡两级财政配套。近年来,由于农村低保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单一的资金来源使县乡财政的配套压力不断增大,特别是我县9个省级贫困乡镇,经济发展落后,贫困群众数量相对比其他乡镇多,所需配套资金数目也大,难于负担低保配套资金,要求取消配套资金的呼声很大。

篇14:农村低保兜底扶贫调研报告

低保政策是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的重要内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是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四个一批”的重要指示。恩施州作为“老、少、边、穷”的重点扶贫地区,低保政策兜底保障工作应在全州竞进脱贫、竞进小康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全州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到要实现全面脱贫,民政部门应对通过其他扶贫方式帮扶后仍难以达到脱贫目标的低保户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与贫困线合一(以下简称“两线合一”),实现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的目标。

一、全州农村低保现状

(一)保障规模。今年全州农村低保实施了“按标施保”,截止9月底,全州农村低保共有12万户、16.73万人,与去年同期比较,低保户数减少38%(去年19.44万户)、保障人减少44%(去年29.9万人)。保障人数占全州贫困人口(92万人)的比例为18.18%;占全州农村户籍人口(352万人)的比例只有4.7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全国农村低保4500万人,占户籍人口9亿人的5%),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5.7%(全省农村低保230万人,农村户籍人口约4000万人)。

(二)保障标准。按标施保后,全州平均计算低保对象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17元,比上年提高了34元,增幅为41%。其中1.71万人月均补助198元,年人均补助达到2376元;有3.99万人月均补助161元,年人均补助达到1932元;有4.44万人月均补助129元,年均补助达到1548元;有3万人月均补助98元,年人均补助达到1176元;有4.1万人月均补助75元,年人均补助达到900元。据此测算,全年保障资金需要2.5亿元。

(三)保障效果。一是保障对象更加精准,不仅广受诟病的“群体保”、“关系保”、“人情保”得到彻底清理,而且通过产业发展实现增收减贫的低保边缘群体也平稳顺利地退出了低保,二是补助水平大幅提高,困难群众普遍反映“保得低”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看不起病等现象得到根本性改观,困难群众基本做到衣食无虞。三是兜底保障基础坚实,为加快实施“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实现低保保障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奠定了坚实基础,留足了政策空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应保尽保落实不够。在实施按标施保工作中,基层经办人员“死扣”标准、条件,存在“漏保”现象。各县市都制定了低保负面清单,在工作中机械执行标准,人为提高门槛,设置严苛条件,简单“对号入座”,虽然做到了“一把尺子量到底”,却也把部分“可保”人群挡在了门外;有些地方“先看房、再看粮”,高估外出务工工资水平,对现实的收入状况了解不够;有的地方只看“劳动力强不强”、不看“有没有读书郎”,对现实的支出情况判断不准,机械套用标准,没有综合平衡,不该保的固然没保,该保的难免还有遗漏现象,未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二)衔接扶贫大局不够。一是保障规模减速过快,与全州脱贫减贫的实际进程不符。去年全州减贫人数只占贫困人口总数的15%左右,而今年低保人数减少了40%以上,两者衔接显然不够紧密。二是保障人数减少过多,与全州在全国、全省的实际地位不符。与全国、全省比较,我州按标施保后,低保人数占农村户籍人数的比例只有4.76%,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与我州目前还是全国、全省重点贫困地区的实际不符。

(三)兜底保障与脱贫同步难。州委州政府关于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来凤县、鹤峰县脱贫,宣恩县、巴东县脱贫,其他四县市20脱贫,同时全州确定了729个贫困村的脱贫时间进度表,分期分批实现脱贫,导致各县市的脱贫时间不一致,同一县市、同一乡镇的贫困村脱贫时间不一致。按照“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到县、乡、村的脱贫时间节点时,低保保障线与贫困线要实现“两线合一”,即通过产业扶贫等其家庭经济收入仍在贫困线以下的实行兜底保障,这样就会导致各乡镇以及同一乡镇的各村之间的低保补助水平不一样,可能会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

三、主要情况分析

(一)经济发展情况。根据相关部门测算,的贫困线标准为3255元,年为3900元,为4103元,这是根据当前我州经济发展状况的推算,没有站在经济发展的前沿进行综合分析。当前,国家正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释放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共享成果;湖北省正在努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在“中部崛起、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决策中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恩施州是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快速发展势不可挡。目前统计测算的数据是参照近年来我州经济发展情况设定的“下线”,没有充分考虑到全国、全省、全州加快发展将形成的“上线”。要认真研究分析,设定合理的贫困线波动区间并进一步优化竞进脱贫、全面小康的方案,有效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二)贫困人口情况。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扶贫开发时强调,要真真实实把情况摸清楚。要认真分析研判全州92万贫困人口的情况,要弄清他们的贫困原因,找准脱贫致富的对策。贫困人口中有多少人能通过扶持产业和就业脱贫,有多少人是因病致贫可以通过医疗救助脱贫,有多少人可以通过扶贫搬迁安置脱贫,没有享受低保的困难群众有多少会进入低保行列需要兜底保障,这些情况一定要弄清楚。只有准确掌握了贫困人口的情况,锁定了兜底人口数量,才能科学制定低保兜底工作方案。据初步调查了解,全州92万贫困人口中,大约有15万人通过发展其家庭经济收入超过贫困线标准已经脱贫;约有40万人可通过产业发展和就业逐步脱贫;约有20万人可通过生态移民安置、农村危房改造、大病医疗救助、结对帮扶等多种措施可脱贫,剩下人口(大约20万)是自我发展能力弱需要兜底保障的对象。目前,全州已享受农村低保对象16.73万人、农村五保对象1.9万人,共18.63万人,约占全州农村户籍人口的5.7%。根据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要求,预计2019年全州的低保兜底保障人数应在20万人以内,与目前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篇15: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

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

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关注民生、重视民权”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又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题,作为古蔺现有的状况来看,城乡低保仍然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之一。按照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的要求,局党组统一安排,深入农村开展民政工作调研,通过调研,对城乡低保工作有如下认识和建议。

一、城乡低保的现状

全县孤寡、残疾、困难群众较多,社会救助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近年来在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强化制度建设,推行规范化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基本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高有低,时间有长有短,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困难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截止到3月,全县低保对象已达51770人,年发放低保金达300多万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得到了保障,低保家庭切实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对党和政府十分的感激。

(二)保障标准底线稳定日趋合理

目前,全县各乡镇均按市定标准实行分类施保。其中,农村低保42984人,人平均月补助标准达43元,一类对象人均月补助标准已达53元;城镇低保8786人,人平均月补助标准达133月,无任何经济收的特困居民,人平均月补助标准高达215元。

(三)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将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了低保资金的足额、及时发放。

二、主要做法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农村低保纳入政府的主要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其次,建立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划分责任,逐一细化工作目标,以及完成任务的阶段性要求等,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二)民政部门工作认真负责,民政部门在时间紧、人员少的情况下,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按要求、按时完成扩面、调标、动态管理等工作。

(三)农村低保起步规范高、规范严。

1、认真展开前期调研工作。对低保标准的制定,家庭收入的测算,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以及低保资金的管理等,做到程序规范,安排合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按照要求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提高管理水平。

2、操作程序严格。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民政部门做到了“五个一定”,即:一定深入低保申请人家中核实,一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一定进行三榜公示,一定做到程序合法,一定按时发放低保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实施阳光操作。

3、档案管理规范。为了加强低保档案管理。各乡镇认真填写花名册、报表、申请审批表和领取证,并按照要求输入微机,制作了电子文档。

(四)政策透明度高。各乡镇抓了低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借助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的意义和具体规定,对低保每一阶段的进展、政策和工作的成效进行专门报道,各村、社区都建立了固定性的公示栏,对享受低保的人员、金额进行公示。

(五)补差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由原来的`32元提高到43元,预计,今年人均月补差水平将大幅提高达到50多元。

三、存在问题

(一)低保月补助金额还较少,不能完全解决特困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

(二)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尚不健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需求越来越多,同时由于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对群众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迫切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物价上涨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三)工作手段亟待进一步丰富和加强。随着低保工作的扎实推进,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我们的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

1、人为分户现象在少数地方仍然存在,搞平均主义、家家有份;把法律赋予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的法定义务人为的推给政府。

2、低保对象的认定有待进一步规范,亟待出台一套科学完整的家庭收入测算体系,从制度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3、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当前世界金融危机,波及了我国一些国际化程度比较高的企业,部分农民工下岗失业,家庭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通过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地把最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纳入农村低保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城镇低保半年进行一次调整,而农村低保一年才进行一次调整)。

4、少数地方的分类施保不尽合理,个别低保对象享受的低保金额与其家庭困难程度不相匹配,基本生活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分类不当也容易产生一些矛盾。例如,由于现在的农村低保对象是在测算其家庭收入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产生出来的,这可能导致条件相近的家庭有的享受到低保,有的没有享受到。以一个3口人家为例,按人均月补差43元计算,那么其家庭一年得到的救助金额是1548元,这在农村,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是一笔数目不小的资金,这对如何科学分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临时救助制度亟需出台。一些农村困难家庭尽管享受到农村低保、医疗救助等政策,但是在遇到一些突发性的天灾人祸后,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临时性救助而变得“困上加困、难上加难”。

6、农村低保发展的瓶颈依然存在。农村低保政策强、涉及面广,是一项新兴的事业,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项工作经费,已成为制约农村低保长效发展的瓶颈性问题。目前全县各乡镇的低保工作都是由各村核查报到乡镇社事办,再由社事办报到县民政局备案,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造成核查不准、把关不严的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由于没有固定的工作经费,每年的工作经费来源渠道主要是来自于民政局内部调配,不确定性因素很多,乡镇低保工作工作经费更是无从谈起,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下相适应的矛盾非常突出。

7、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进展缓慢,已不能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农村低保涉及到农村广大困难群众,面广事多,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来推动规范管理。但目前信息化建设的状况是各级投入不足,硬件不过关,软件不配套,素质不够高,使基层的工作事倍功半,忙于应付。

四、对策及下一步打算

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出发,以积极的民政政策和创新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农村低保工作。

(一)积极向上报请低保提标扩面。

(二)逐步完善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物价上涨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我们将以完善制度为依托点,以加强低保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为抓手,加大监管力度,力求管理水平上层次。

1、坚持按户施保,避免人为分户现象,把政府公共行政职责与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区别开。

2、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指导基层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测算方法,为建立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收入测算体系奠定基础。

3、在动态管理上下功夫,一是按照“年度审核、季度微调”的要求,把家庭经济和生活状况已明显好转的人员坚决清理出去,把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建立全方位、多层次、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和群众监督机制;三是指导基层探索建立“渐退帮扶”机制,与劳动、扶贫等部门协调合作,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组织有劳动能力(或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外出务工,以及开发性扶贫工作,营造一种“高高兴兴出低保”的良好氛围,从而打破少数地区存在的“进来容易出去难”的工作僵局。

4、科学实施分类保障,按照省、市的规定,在将保障对象原则上分为三类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三无人员和大病重残、单亲困难家庭”的保障档次和补差水平,相应减小最低保障类别的低保家庭在整个低保对象中所占比例。

(四)加强以农村低保为基础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将农村低保与临时性救助等制度紧密结合,解决低保家庭的特殊性、突发性、暂时性生活困难;同时,加强与医疗、教育、住房、司法、就业等方面的专项救助制度的配套、衔接,逐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灾、法律等方面的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社会互助和慈善捐赠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使困难群众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向省、市请示汇报,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努力督促各乡镇政府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人员编制,加强工作力量。

(六)加强基层民政干部的培训,使之规范办事。

1、以入户调查为重点,坚持低保责任追究制度。入户调查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低保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入户调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评审的结果。在调查过程中,要始终做到:一是坚持深入细致的调查,切实掌握低保对象的各种情况,真正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问不黄、难不住。二是讲究调查工作的方法,掌握低保对象思想脉博,分析心理活动,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策略,通过一问二看三访,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对低保对象进行分类调查,重点对象重点跟踪,对家庭收入来源固定的基本没有就业能力的设定为长期保障对象,主要掌握这类对象的人口变化情况;对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有就业能力的设定为短期低保对象,及时了解掌握这类对象的就业情况和收入变化情况;

2、以张榜公示为重点,坚持低保群众监督制度。低保关系到贫困群体的切身利益,低保工作要让人民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必须坚持公开、公示的原则。一是进一步加强低保政策公开工作。设置固定的公示栏,对低保的政策法规、申请条件、办事程序等有关内容公布上墙,做到政策公开透明,一目了然;二是公开审批过程和结果,对新增的低保对象实行三次公示,对续保对象实行长期公示,在公示栏内,将审批过程、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如何审批,知晓审批结果,随时接受村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监督;三是设立低保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只要接到群众举报,三个工作日内就给出处理意见。总之,在低保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阳光操作,确保低保工作公正、公平和公开,提高低保工作的公信度。

3、以评议、评审为重点,坚持低保民主审核制度。凡新办或续保家庭情况有变化的对象,都要进行村(社区)听证程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是村三委和组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共同把好审核、审批关,杜绝低保审核审批的暗箱操作。

4、以保扶为重点,坚持低保对象渐退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是一项社会福利,符合条件的要进,不符合条件的要出。但低保对象又是弱势群体,在低保对象退出低保时,还需要继续帮扶一段时间。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政策扶持和就业疏导,做到保扶结合,把最低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低保对象再就业扶持政策,为愿意重新就业的低保对象设立“平稳过渡”的保障期。

篇16: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称“农村低保”),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农村安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总结农村低保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农村低保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初步建立了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体系,较好地维护了特困群体的基本权益,保障了他们基本的生存权,真正使这项“德政工程”发挥了应有的社会作用。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县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县处级领导干部包乡镇工作责任制,督促挂钩乡镇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县委、县政府、县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全县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全县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具体工作;三是县政府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研究出台了切合本县实际情况的'《**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政综==号),对各乡镇、各村居如何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规范;四是及时召开了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农村低保有关工作。

(二)保障措施切实有效。一是设立了县财政局农村低保资金专户。县政府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研究决定将县乡配套资金先由县财政垫付===.=万元,连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款===万元,共计===.=万元,全部转入专户,确保农村低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按时发放;另外,安排====年度专项工作经费=万元,保证了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指导乡镇做好各项汇总和上报工作。在抓好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的基础上,县民政局按照统计台账软件的格式规范,专门设计了《农村低保汇总表》和农村低保工作审核章分发各乡镇民政办,使各乡镇民政办在对贫困家庭进行审核和公示后,通过简单的操作即可完成各项汇总和上报工作。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确保低保信息准确无误。县民政局将各乡镇上报的《农村低保汇总表》信息,全部录入《民政统计台账管理系统》软件中,经审核无误后予以保存,除因动态管理需要,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才能变更之外,任何人无权更改低保信息。全县低保金发放数据都从该套软件生成的季度发放单中调取,确保了低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减少拨付环节,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为了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特困群众,防止欠发、少发、漏发、错发和平均发放现象发生,县民政局除了对各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户、===人五保对象低保金实行“拨出经费”核算外,其他低保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乡镇民政办只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及上报工作,不涉及低保金的发放。县民政局按季度将低保金从县会计核算中心拨到县指定金融机构,由该金融机构为每户低保对象开立银行活期存折帐户,通过存折发放,发放回单由民政局收回核销。五是认真核实,防止错漏。县民政局派出=个工作小组到各乡镇,协助民政办核对分发银行存折和低保金领取证,确保准确无误。在分发过程中,要求低保对象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并签名盖章后,方可领取银行存折和领取证,确保不出差错。

(三)动态管理规范有序。一是我县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县政府制定的试行办法和实施方案,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按章办事,坚持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和张榜公布的原则,实行规范化操作;二是按照逐步完善和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建立抽查核实制度,保证一年重新核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金额有升有降。====年,我县对部分乡镇==多个村居===户、====名违规入保的对象进行了动态管理,冻结或暂停发放低保金,并责成相关乡镇、村居限期纠正。今年上半年,我县又对**、**、**、**四个乡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清理核查,作了部分的调整。今年=月,县民政局再次派出=个工作组到==个乡镇检查低保落实情况,每个乡镇选择一个村居入户调查,通过检查又发现了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作了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通过*渠道和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实行个案管理,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取消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调整部分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将一些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在工作中,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保证全县农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我县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根据应保尽保、全员纳入的要求,帮助越来越多的特困群众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年,全县共有====户、=====人(全年平均数)贫困居民入保,其中五保人员====户、====人,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万元,其中五保供养费===.==万元。====年在保的贫困居民有====户、=====人(平均数),=—=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万元,其中五保供养费===.==万元。

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总体运行良好,各项工作正处于逐步规范,不断完善中。但是,全县低保工作仍然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村居干部没有严格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上报低保对象,有的甚至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家庭人均收入,存在工作简单化和马虎应付的现象;二是个别村居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和权力保问题,虽然比例较小,但影响甚大,群众反响强烈;三是由于低保对象变动频繁,民政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又缺乏网络对接平台,影响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和低保金发放的工作效率;四是各乡镇敬老院普遍存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公用经费缺乏保障的问题,影响了敬老院集中供养工作的正常运转。此外,五保户中的孤老人员患病期间的医药费和死亡后的丧葬费的来源问题,同样不容忽视;五是农村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我县从====年开始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当年县财政追加了=万元低保专项经费,====年仅剩下=万元。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没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势必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一)政府部门要结合全县低保工作实际出台一些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中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省市民政部门要协调金融机构建立资源信息对接平台,加强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提高低保金发放工作效率。

(三)省市民政部门要明确规定敬老院的职能范畴、人员编制及经费来源渠道,保证敬老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省民政、财政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规定了低保工作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并列入各年度财政预算,但没有明确具体定额,使县、乡(镇)的低保工作经费无法得到保障。要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必须对低保工作经费进行必要的测算,根据县、乡(镇)低保工作具体情况,明确低保工作经费定额,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低保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低保问题的调研报告

农村低保扶贫调研报告

市城乡低保工作调查报告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对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调查报告

社区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农村扶贫调研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低保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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