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做好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锦集5篇)由网友“david25”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工信部做好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工信部做好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关于做好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工信部关于做好20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下面是详细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17]132号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提升工业质量品牌水平,现将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落实《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和《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指南》。以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实现供给体系向中高端转变为中心任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坚持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结合,营造全面质量管理普及教育与深化专业质量管理技术结合的发展环境,以产品、行业的重点突破促进整体提升,全面推进质量品牌建设,提高工业质量品牌核心竞争力,促进振兴实体经济。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全员质量品牌素质
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委托中国质量协会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支持有关单位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现场管理、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等普及教育和群众性质量品牌提升活动。完善质量品牌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支持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首席品牌官、品牌经理等培训,鼓励专业机构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质量品牌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引导企业学习实践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继续组织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开展“标杆经验进千企”活动,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中国制造质量创新企业行等活动,总结并推广源于我国企业的质量管理方法。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引导企业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质量管理,建立完善质量、品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两化融合和社会责任等管理体系。
(三)促进提升产品实物质量
发挥各方合力,联合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扩大高质量产品供给。支持行业和企业开展标准对比、质量比对等活动,引导企业按照国际先进标准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制定技术水平高的团体标准。继续支持专业机构开展工业企业质量品牌诊断活动,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质量兴业活动,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质量工程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工艺优化、行业共性质量问题攻关以及解决方案的应用推广。继续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实验室核定和复核工作,鼓励实验室公开发布质量分析、质量预警等信息。加快建设质量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质量分析、管理体系认证、检验检测等专业化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
(四)深化企业品牌培育与区域品牌建设
推动产业集群和企业品牌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形成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良性互动。组织制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行业标准,指导行业和企业开展贯标活动。继续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推广品牌培育成功经验。探索建立中国制造品牌培育联盟,增强专业机构公共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立商标品牌交易机构,探索建立基于品牌、商标抵押的融资机制。深入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研究制定示范区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引导产业集群综合运用创意设计、团体标准、知识产权、行业自律等手段,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区域品牌影响力。组织制造业品牌现状调研,加强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的品牌声誉监测,防范风险、指导改进。
(五)扩大中国工业品牌的社会影响
鼓励地方和行业开展品牌宣传、展示和交流活动,提升品牌形象,提振消费信心,推动中国工业品牌“走出去”。引导企业参加产品质量自我声明、质量信誉承诺等活动。支持开展品牌巡礼、品牌之旅等公益性品牌宣传展示活动。引导媒体单位深入企业和产业集群走访调研,宣传优秀工业品牌。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引导企业拓展对外合作方式,创新商业运作模式,增强境外经营和品牌推广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策划和组织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地区和产业特点,基于质量品牌发展基础,创新工作思路和领域,系统策划部署质量品牌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加强实施过程的控制,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二)强化部门合力作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质检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行业指导与监督管理的合力作用,共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产业、回应社会关切,增加优质消费供给,推动产业质量升级。
(三)加强工作宣传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要把宣传作为质量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重点活动策划宣传方案,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突出成效,组织媒体开展宣传。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配合开展全国性的宣传活动。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3月)。分解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分别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部署全年质量品牌工作,并于4月1日前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二)推进阶段(4-12月)。落实工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各项任务,按季度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报送统计表(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及证明材料,6月底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
(三)总结阶段(11月)。系统总结全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查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并于11月底前将全年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3月8日
篇2:人社部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近日发布,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30元,同时个人缴费标准也同步提高30元。
通知指出,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同时,对持居住证参保并按相同标准缴费的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通知还明确,强化个人缴费征缴。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务)厅(局),福建省医保办: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 发挥全民医保在深化医改和建设健康中国中作用等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
(一)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困难地区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要求,对持居住证参保并按相同标准缴费的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二)强化个人缴费征缴。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各地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个人缴费征缴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2号),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
二、加快推进整合,促进公平可持续
(三)建立统一制度。各地要持续加大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推进力度,督促指导统筹地区在省级规划部署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订整合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着力从整合制度政策、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一体化经办等方面,整体有序做好各项整合工作,平稳实现城乡制度并轨,力争2017年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过程中,个人缴费实行分档的统筹地区,最低档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将农村妇女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四)提升整合效应。要打破城乡分割,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到应保尽保,促进连续参保,防止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均衡城乡居民待遇水平,保障基本医保待遇公平普惠,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能力,提升居民公平可及、合理有序利用医疗服务的水平。充分依托现有经办基础,有效整合资源、实行一体化运行,稳步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利用全民医保统一管理优势,更好地发挥在深化医改与建设健康中国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实现“三医联动”。
三、完善大病保险,助力脱贫攻坚
(五)实施精准支付。各地要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聚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完善大病保险,加强托底保障。在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规定落实困难人群个人缴费补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加大大病保险向困难人员政策倾斜力度,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实施精准支付政策,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要完善大病保险委托承办合同,加强对商保公司政策落实情况的考核与监督。
(六)做好制度衔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注重在保障对象与支付政策方面形成保障合力,加强减贫济困托底保障链条建设,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协作,充分利用基本医保管理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完善大病保险统计分析,加强大病保险运行监管,督促承办机构加强费用控制、严格基金使用和实现即时结算,并按要求报送运行情况。
四、强化管理监控,防范运行风险
(七)完善服务监管。各地要以全面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和推行医疗保险智能监控为契机,从着力提高保障功能和控制费用增长相并重,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方的管理监督。以付费总额控制为基础推行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完善谈判协商、风险分担、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控制医疗服务成本。以完善基本医保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以实行医保医师管理为基础,探索监管重点向医务人员服务行为延伸的有效方式,对定点机构医药服务行为通过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审核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加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查处力度。
(八)加强基金预警。各级经办机构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基金运行监控管理机制。统筹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完善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健全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加强收不抵支风险监测。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监督考核,严格基金支出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化解机制及预案,针对问题和风险,及早研判、综合施策,明确主体,责任到位,防患于未然。
五、加强宣传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九)构建良好氛围。做好2017年居民医保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准确解读政策,合理引导预期,做好风险应对。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4月24日
篇3: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6年以来,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完成了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任务,构建了新的职称框架体系,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为贯彻落实党的____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我们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梳理情况、分析问题,研究起草了《通知》初稿,广泛征求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们对《通知》稿进一步修改完善,于近期印发实施。
篇4: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通知》共9条,主要从调整职称评审专业、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创新职称评审机制、优化职称评审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改革举措。
一是关于“立”的方面。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探索将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支持各地设立特色评审专业。科学制定评审标准,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等多维度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关于“破”的方面。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卫生、中小学教师、工程、艺术等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评审的核心指标,不得设立论文数量硬性要求,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业绩显著的可由专家推荐破格申报。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三是关于“评”的方面。完善业内同行评价机制,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同行评价中的作用。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取得重大技术突破、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基层推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
四是关于优化服务方面。继续简化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减少职称申报材料,加强职称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证书,实现全国职称评审结果可查询验证。深入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四唯”做法的及时约谈整改。
篇5: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成效等多维度的职称评审标准。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技术推广、高质量专利、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例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同时,继续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四唯”做法的及时约谈整改。
《通知》提出,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进一步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支持国家实验室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切实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 工信部投诉范文
★ 论坛会议主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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