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作品的“京味”语言((精选5篇))由网友“喵栗涟落”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老舍作品的“京味”语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老舍作品的“京味”语言
老舍作品的“京味”语言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笔名老舍,出生在北京的贫民家庭里,幼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大杂院里度过的,他很了解底层的百姓生活,喜欢市井巷里的戏曲和民间艺术,这种阅历形成了老舍作品中最具代表性的“京味”风格,也使他成为了京味小说的代表人。“京味”代表了一种风格,包括作家对北京的认识、特有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展示中注入的文化趣味。
《骆驼祥子》是20世纪30年代中国最优秀的作品之一,也是现代中国一部杰出的长篇小说,老舍作品的“京味”在这部作品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景物描写
小说写祥子从混乱的军营中牵出三匹骆驼,卖了35元钱,而后走到北京城郊的时候,通过对古都那种平和静谧的景物描写,恰到好处地衬托出了祥子当时的心情。在烈日与暴晒下拉车的祥子,对北平熟悉变化莫测的天气的感受,既切合北平的自然地理环境,又与祥子特定的人物身份相一致,体现了老舍对故乡环境的熟悉。“京味”正是这种主观情愫与对北京社会环境结构的客观描写的统一。
二、语言运用
老舍在语言的运用上,得力于其对北京市民语言的熟悉,形形色色的人物语言通俗朴实、生动鲜明、“京味”十足,说得严重点,有点类似北京“京油子”的“耍嘴皮”。小说人物的'语言是以北京方言为基础的。老舍习惯运用北京市民俗白、简洁的方言,用老舍自己的话说就是“把顶平凡的话调动得生动有力,烧出白话的‘原味儿’来”。如祥子的语言,厚实而朴拙,他在第一次买车时,由于心情激动,只会说:“我要这辆车!”卖车的车主夸耀车好,希望加价时,祥子还是那句话:“我要这辆车!”从祥子的语言中,透露出祥子的憨厚和淳朴。高妈劝祥子放钱:“告诉你,祥子,搁在兜儿里,一个子儿永远是一个子儿!放出去呢,钱就会下钱?没错儿,咱们的眼睛是干什么的?瞧准了再放钱,不能放秃尾巴鹰。当巡警的到时候不给利,或是不归本,找他的巡官去!一句话,他的美事得搁下,敢!打听明白他们放饷的日子,堵窝掏;不还钱,新新!将一比十,放给谁,咱都得有个老底;好,放出去,海里摸锅,那还行吗?你听我的,准保没错!”这番话,干脆利落、生动鲜明,是典型的北京方言。而儿化语“没错儿、一个子儿、兜儿”,北京方言中狭隘的四字语“秃尾巴鹰、海里摸锅”以及北京的重口味方言“搁下”等,都从侧面反映出老舍对自己所生活的地方语言的熟悉和了解的透彻。再看虎妞:“吧!不出臭汗去心里痒痒,你个贱骨头!我给你炒下的菜,你不回来吃,绕世界胡塞去舒服?”以及下面的对话:“上哪儿啦,你?”她一边盛白菜,一边问。“洗澡去了。”他把长袍脱下来。“啊,以后出去言语一声!别这么大大咧咧的甩手一走?”这些都是老舍创造性地运用北京市民俗白、浅易的口语,用简单有力的具有北京味儿的语言写出的值得世人读的而且美好的句子,干净利索,平易近人而不粗俗,就像北京的人、建筑以及北京深厚的文化底蕴,这也跟北京特有的历史有关。
三、人物描写
在人物的描写上,老舍也用地道的北京方言写出了浓郁多彩的北京风土、习俗、历史以及人情世态。请看老舍对祥子的描写:看着那高等的车夫,他计划着怎样杀进他的腰去,好更显出他的铁扇面似的胸,与直硬的背;扭头看看自己的肩,多么宽,多么威严!杀好了腰,再穿上肥腿的白裤,裤脚用鸡肠子带儿系住,露出那对‘出号’的大脚!是的,他无疑的可以成为最出色的车夫;傻子似的他自己笑了。”这里的“杀好腰、鸡肠子带儿、‘出号’的大脚”都是典型的北京话里的儿化韵,带有的一种特殊的风味,令人一听就会感觉出它是北京的土特产,更反映出北京这个历史悠久文化深厚的名城古都以及当时生活在这里的底层人民的生活及他们维持生计的方式,和被这种环境所迫的一种向上的心理素质及他们简单的理想。老舍用这些大白话写一个车夫和当时北京生活在底层人民的生活恰到好处。“你这是怎么呢,老妹子!到了我这儿啦,还没个车钱吗!老妹子!坐上啦!”她到这个时候才摸出一毛钱。祥子看得清清楚楚,递过那一毛钱的时候,太太的手有点哆嗦,送完了客,帮着张妈把牌桌什么的收拾好,祥子看太太一眼。太太叫张妈去拿开水,等张妈出了屋门,她拿出一毛钱来:“拿去,别拿眼睛扫搭着我!”这就是当时北京市民的生活习惯,在老舍的笔下更是真实可言。通过几句话,老舍就把太太爱面子和吝啬,祥子的按惯例得到赏钱和对一毛钱不满都写了出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当时生活在北京的人情世态。
老舍的京味不仅是限于语言上北京话的运用,同时也在于他笔下的人物塑造是既有地方风格特色,又具有深层次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形象。祥子是一个既有地方性性格特征又具有深层次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典型,比如老舍对冬天寒冷的天气中拉车夫们怎么样挣扎及应对的一段描写中,对于在北京生活久了的祥子则知道怎么样去应对。老舍创造了一个他那个时代的艺术的北京,在20世纪30年代,像《骆驼祥子》这样在批判现实的同时又试图探索现代文明病源的作品是独树一帜的。对北京文化的沉痛批判和由其现代命运引发的挽歌情调交织在一起,使老舍作品呈现出比同时代许多流派创作更复杂的审美特征。这主要得力于他对北京市民语言及民间艺术的熟悉和热爱。他所用的语词、句式语气及话语间透露的神智气韵,以及隐约渗透的北京文化,都具有他自己独特的韵味与创造性,这也是老舍作品“京味”的重要表现。老舍是“语言大师”,他用重口味“京味”写出了北京深厚的文化内涵,写出了北京人的真、善、美。
篇2:老舍作品“京味”形成的主要因素
老舍作品“京味”形成的主要因素
一、对北京城和北京人的熟悉与热爱
1.洞达北京蕴“京味”
老舍的生长经历,是他的文学作品“京味”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他自幼生活在北京的“贫民区”,对北京城和北京“胡同市民”的人和事了如指掌,在他的大脑里储存了无数个含有“京味”素材的文学语言细胞,为他日后的“京味”作品创作打下了独具特色的、丰厚坚实的思想基础。老舍出生于北京一个贫寒的旗人家庭。父亲是清皇城一名护军,牺牲于抵抗八国联军的战斗中。生活全靠母亲缝洗和当佣工的收入来维持。老舍“刚一懂点事,便知道了愁吃愁喝”,“自幼过惯了缺吃少穿的生活,一向是守着‘命该如此’的看法”。 母亲的含辛茹苦,经济上的羞涩拮据,生活上的巨大压力,给老舍幼小的心灵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这些艰难的生活经历使他身不由己地处在北京底层市民的行列里,与贫穷阶层的市民朝夕相处,使得大杂院、小杂院、车行、小巷里居民的琐碎事充满于耳,灌满于心。这种生活经历和生活环境,埋下了老舍对“胡同市民”同情和对封建传统文化愤懑的种子。老舍在北京生活近三十年所“吮吸”的素材“营养”,加上他思想成熟后对“北京城”的琢磨、消化,欣赏、品味,成为老舍用北京口语描写北京市民生活的“京味”源泉,也是老舍成功创作的绿色源泉。老舍生在北京,长在北京,受教育在北京,处女作和压卷之作写北京,北京融在了他的生命之中。老舍对北京环境的熟悉,对北京“胡同居民”的熟悉,对北京传统文化的熟悉,对北京语言的熟悉,使得他的文学作品好似在“北京城”里发酵的美酒一样,“京味”浓浓飘香。正像老舍说的:“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声音,我都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是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可见,老舍熟悉北京,北京造就了老舍文学作品的“京味”。
2.爱屋及乌谱“京味”
老舍爱北京,也爱北京的一切。他心中不仅像常人一样始终怀着深深的乡情,而且还深蕴着一个永恒的“北京情结”。正是这一情结,使他在创作文学作品的同时创造了京味十足的文学语言。也正是这一情结,开启了老舍作品“京味”的生命之源。老舍在二十七岁那年,才离开北京。虽然,他的青少年时代,生活很艰苦,但是,满城的北京文化还是让他深深地爱上了北京,爱上了北京的一切。在一个地方吃尽了苦头,受尽了磨难,结果还爱这个地方,这里面自然有“子不嫌母丑儿不嫌家贫”的缘故。他把北京城看成自己的“家”了。正像他在《想北平》一文中说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老舍爱北京就像爱自己的母亲一样说不出怎么个爱法,但能像爱母亲一样爱北京也就爱到家了,爱到位了,爱到了“孝敬”的分上了。北京除了“养育”了老舍,还给了老舍许多许多。给了老舍北京文化,给了老舍创作的素材和灵感。正像老舍自己所说:“……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可见,老舍爱北京已经是爱到骨头里了。他爱北京的古与今,爱北京的楼与院,爱北京的风景与名胜,爱北京的山与水、花与草、树与木,爱北京的菜与果,爱北京的街与巷,爱北京的文化与艺术,爱北京的戏曲与说唱,爱北京的方言与口语。有了这么多的爱,便有了老舍笔下的北京“风景”和北京城大街小巷、大小杂院里发生的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下了北京的山水景致和小街杂院贫民生活中的`日常琐事,表现出了北京的雄伟美丽和北京人的传统与世俗、静穆与雍容、复杂与简单、温和与善良。
老舍的“京味”文学主要是他使用京味十足的文学语言。这种语言是“京味”文学的外在特征,也是“京味”文学最鲜明的标志。北京方言中最形象、最生动、最传神、最具地域色彩的正是在北京人嘴边上的最通俗、最日常的口语,即北京话口语。由于口语一般来自民间,原汁原味儿,口语和平民的生活是零距离,因此,它最通俗,最鲜活,最生活化。老舍说:“我自己的笔也逐渐的、日深一日的,去沾那活的、自然的、北京话的血汁”,“我愿纸上写的与口中说的差不多”。北京话有着悠久的历史,由于交流融汇了少数民族语言的营养,加上口语吸收了文人语言、贵族语言、宫廷语言的诸多词汇,这就使之成为汉语方言中性质最优、成熟化程度最高,能为各汉语方言地区的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方言口语。老舍把这种高度成熟、高度发达的语言巧妙地运用于文学创作之中,酿造出了其作品的北京地域风味,惟妙惟肖地赋予了“京味”以实实在在的可感性。丰富生动的口语语汇,情感色彩浓烈的人称代词,活脱脱的歇后语、惯用语,轻快和软的儿化韵,四声完备的声腔韵调――“京味”。老舍创造性地继承了北京先人的文学语言传统,善于语言的锤炼,建起了“化俗为雅”的京味文学语言体。正如老舍说的:“不要只在语言上打圈子,而忘了与语言血肉相关的东西――生活。”“京味”语言之所以成了老舍作品的生命之源,是因为老舍笔下的北京语言来自北京平民的生活,同时,老舍又将普普通通老百姓的生活和生活中的日常话语搬到了其文学作品的字里行间,形成了地地道道的文学语言上的“京味”。
二、对北京地域文化的写作取材
1.“胡同文化”酿“京味”
老舍强调作家要写自己熟悉的题材,他说:“熟悉了题材,才能产生风格,作家总是选择与他的创作风格一致的题材来写。”正因为老舍生长在北京底层市民堆里,才与杂院和胡同里的贫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老舍写作取材的内容也都出自这块原生态的土壤里。老舍作品的“京味”是北京之味,这种味道是从北京的杂院、胡同里飘逸出来的。老舍在其文学作品中,注入了真实的北京地理环境,大街、小巷,大小杂院,店铺、茶馆,胡同、庙会、集市,山水景点,在老舍的笔下,错落有致,活灵活现。仿佛把读者领入了北京城,让人们尽情地欣赏北京的美丽风景,嚼味北京的风土人情。老舍在作品中提及最多的几十处地名,都是北京“胡同市民”经常活动的场所和北京的山水景点。题材的地域化,首先是北京,其次是北京的贫民生活居住活动的场所和自然景观,这是老舍“写北京”题材特征所显示出的地域色彩,也是老舍为“京味小说”浓墨重彩的基本底色。人物的地域化,他写的“小人物”都是地道的北京城里的老百姓。老舍说过:“我自幼便是个穷人”,他的出身让他更多地熟悉“小人物”,熟悉平民百姓,加上他对北京的爱恋,他手中的笔不但尽情地写北京,而且写北京的“胡同市民”。在谈《茶馆》的创作时,老舍说:“茶馆是三教九流会面之处,可以多容纳各色人物。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我只认识一些小人物,这些人物是经常来下茶馆的。”可以看出,老舍心中装满了老百姓,装满了老百姓中间发生的那些子事。这就是老舍的文学作品大多取材于北京的平民社会的原因。他笔下的平民社会包括三教九流、五行八作,其主体是城市小生产者,包括小业主、小房产主,小商人、小手工业者及教员、职员、学生等市民知识分子。此外,还有许多城市贫民,如车夫、轿夫、杠夫、店伙、小贩、工匠、佣人、艺人、苦力等。老舍不但熟悉这些平民百姓,而且对他们的行为心理、生活方式、风俗习尚有着切身的感受与深切的洞悉。老舍笔下的北京,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狭窄黯淡的小胡同,传统的四合院和破旧拥挤的大杂院,以及在这里生活的城市平民和贫民的自然画面。就是这种自然画面成为京味小说艺术风格的一种基调――“入俗之美”。平民和贫民的锅、碗、瓢、勺交响曲奏响了京味小说的主旋律,其油、盐、酱、醋的杂和味,酿香、酿甜、酿浓、酿醇了京味小说这绵甜于口的琼浆玉液。
2.自然景观和生活情趣扮“京味”
“京味文学”形成的原因是老舍所写的北京地域文化属于原汁原味的北京文化。老舍不但“放胆”写北京的“人”和“事”,而且还真实地写北京的“风景”。在老舍的笔下,清晰刻画了北京的自然环境。老舍饱含感情,用生花妙笔勾画出北京的四季风光,山水景致。诸如北海、净业湖(积水潭)、后海、中央公园(中山公园)、太庙(劳动人民文化馆)、景山、团城、角楼等,都写得如诗似画,给人们丰富的想象和美感。如《骆驼祥子》中,对于冬夜雪景的描绘:“坦平的柏油马路上铺着一层薄雪,被街灯照得有些闪眼。偶尔过来辆汽车,灯火远射,小雪粒在灯光里带着点黄亮,像洒着万颗金砂。快到新华门那一带,路本来极宽,加上薄雪,更教人眼宽神爽,而且一切都仿佛更严肃了些。‘长安牌楼’,新华门的门楼,南海的红墙,都戴上了素冠,配着朱柱红墙,静静的在灯光下展示着故都的尊严。此时此地,令人感到北平仿佛并没有居民,直是一片琼宫玉宇,只有些老松默默的接着雪花。”在这里,琼宫玉宇般的景致令人陶醉。尽管老舍借助冬夜雪景来渲染被特务跟踪的阴森恐怖气氛,但人们仍能从夜色美景之中感受到浓浓的北京味儿。再如《四世同堂》中,对于北京金秋美景的勾画:“玉泉山的泉水还闲适的流着,积水潭,后海,三海的绿荷还在吐放着清香;北面与西面的青山还在蓝而发亮的天光下面雄伟的立着;天坛,公园中的苍松翠柏还伴着红墙金瓦构成最壮美的景色;可是……在苍松与金瓦的上面,悬着的是日本旗!”这个金黄的季节是北京的季节,这个秋天的美景是北京的美景,但是,在湛蓝的天空中悬挂着的是日本旗,说明江山易立,物是人非,原本自然的美景只能加深中国人的亡国之痛。作品呈现的绮丽的自然景观,让人们看到了亮丽的北京,雄伟的北京,真实的北京。也让人们看到了那气势恢宏、流光溢彩的精美的北京画卷。
尽管有国土沦陷之痛,但北京人仍不失具有雍容气度的文化情趣。如《四世同堂》中,关于对中秋节商品的描绘,足能叫人垂涎三尺。各种各样的水果,其色香味“已经叫人够看够闻够吃的了”,真让人“微微的有些醉意了!”同时,“那文化过热的北平人,从一入八月就准备给亲友们送节礼了。街上的铺店用各式的酒瓶,各种馅子的月饼,把自己打扮得像鲜艳的新娘子;就是那不卖礼品的铺户也要凑个热闹,挂起秋节大减价的绸条,迎接北平之秋!”但是,北京沦陷后,中秋节失去了昔日的热闹繁华,到处死寂肃杀。作者巧妙地通过节俗的变化,生动展示了北京亡城后的时代画面。老舍所表现的北京文化情趣,寓意深刻,不直接显现于作品外在体貌声色之中,而是靠心灵的感悟和体味。它往往表现为一种情趣,一种格调,一种神韵。如《四世同堂》中的“叫卖果子腔”:“……一毛钱儿来耶,你就挑一堆我的小白梨儿,皮儿又嫩,水儿又甜,没有一个虫眼儿,我的小嫩白梨儿耶!”这种“老王卖瓜”的吆喝声,不但没有什么稀奇之处,而且能让人感到足够的“俗味儿”。可是,这种原生态的市声却融着浓浓的诗一般的“京味儿”,在金秋的碧空中荡漾。那细长长的拖腔,那颤悠悠的尾音,那圆润甜美的儿化韵,那抑扬顿挫的音乐般的节律,托出了一派温馨、雅丽、美妙、动听的余音,久久萦绕在人们的耳畔。老舍把世俗庸凡的神态和声音衍化出如此儒雅的余韵,达到了一种“入俗之美”,让人们从中品尝到了北京平民化生活的世俗风味。在浓香扑鼻的“京味”文学作品里面,显示出鲜明的地域文化和悠久的地域历史。
三、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
1.历史风俗呈“京味”
老舍的“京味”文学作品中的一个主要内容,是老舍勾画出的北京丰富的传统习俗。风俗决定着地方、民族特征。长期生活在有北京特定历史环境里的人们,形成了一些特殊的习俗惯制。老舍捕捉着风俗民情,挖掘着市民心态,描绘了北京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的繁文缛礼,生孩子、认干亲的规矩排场,亲友之间迎送往来的礼仪风尚,市民家庭迎时当令的生活情趣。如《骆驼祥子》中的车厂老板刘四要过生日,忘记了自己的尊严,无端地大发脾气,大喊大叫,下流粗俗地骂大街。但在祝寿现场,他又配合寿堂里的热闹俗气,遵照礼仪程序,以“寿星”的特殊身份,假装斯文,故作高雅。这位“土混混出身”的刘四,也文文明明地摆起了北京的“礼谱”来。《四世同堂》里的金三爷因发了财,便摆起“谱架”来。他“跟同行在一起,他总是把腰挺得笔直,独自坐在一边。好像在说:小事儿甭麻烦我。金三爷不能为仨瓜俩枣的事儿跑腿”。他逢人便说:“您以为我跟平常的中人拉纤的一样,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吗?哼……我有我的身份。”由此可见,人的尊卑等级观念深深地植根于北京人的心中。这种“官样”的北京文化规范着北京人的思想行为,使北京人时时处处都要讲究些什么。金三爷在摆谱的同时,言谈话语中仍表现出北京的礼节,用了“您”这个亲切可人的字眼儿,让人们看到了北京人的一种“自觉文明”的习惯。北京人做事情、交朋友都有自己的“规矩”,都有自己的“尺度”,这里面蕴含了北京人传统的堂堂正正气节。骨子里崇拜“官样”,瞧不起“贱人卑事”。如《四世同堂》里,祁老人痛骂胖菊子“送礼”,可让人们领略其内涵。祁老人一见到她就火冒三丈:“滚开,出去!还有脸上门,给我送礼来!我要是受了你的礼,我们家坟头里的祖宗都不得安宁。滚!给我滚!”鲜明的态度和激烈的言辞让人们看到了祁老人的“爱憎分明”,看到了他老人家的“知荣明耻”,他的内心,已有了定格式的尊卑贵贱和三六九等。在祁老人看来,收受了胖菊子这种人的“送礼”,是对祖先礼教的污辱,有违北京的规矩礼路,有辱祁家的门风。在这部小说里,人们也看到了一些与北京礼仪相悖的情景:“忍饥挨饿的人……体面不体面,早就顾不上了,偷点抢点都算不了什么事儿。”为了防止有人抢吃抢喝,肉贩的“肉墩子足有一人多高”, 卖小吃的也“都用细铁丝网子把篮子罩上,加锁”。 祁瑞宣把这些现象归结为“是日本人害得我们顾不得廉耻也没法要面子了”。
北京长期作为皇城,形成了皇城根下特有的传统习俗和生活方式,以及相应的文化心理和审美追求。《牛天赐传》里的牛老大凡事必以“官样”、“官派”作为绳墨的崇官心里,是北京特定的文化环境所孕生出的民族文化性格,也是几千年封建帝制所产生的一个民族的根与魂。北京的礼节也是北京文化中的一种特色。在《四世同堂》中,老舍用重墨描绘了祁老人“自幼长在北京,耳习目染的向旗籍人学习了许多规矩礼路”。第一章中就点明了北京人讲究礼仪,遵守礼仪的文化习俗。日本人打到了北京,都要当亡国奴了,祁老人还想着自己的生日:“别管天下怎么乱,咱们北平人绝不能忘了礼节!”这些足以说明北京的“规矩礼路”是何等的重要。《离婚》是老舍初期长篇创作中最成功的作品。这部长篇着重表现了市民阶层的人性世态、悲欢离合。小说中的张大哥是一个知足认命、墨守成规的人,他谨小慎微地要维持自己的小康生活,害怕世道变,害怕人情变,害怕婚姻变。小说一开始就用夸张的笔墨介绍:“张大哥一生所要完成的神圣使命:作媒人和反对离婚。”对他来讲,“离婚”就是对文化礼节的玷污,是对祖宗老“规矩”的破坏。表现出了讲究“礼仪”中的中庸与调和。《北京的春节》有这样一段描写:“男男女女都出来踏月、看灯、看焰火;街上的人拥挤不动。在旧社会里,女人们轻易不出门,她们可以在灯节里得到些自由。”表面上看,老舍说的是元宵节的热闹人气。从中也让人们看到女人“轻易”不下“绣楼”,没有自由的境况,折射出了封建礼仪对妇女的束缚。《柳家大院》里苦命的小媳妇在公公、丈夫和小姑子的欺压折磨下悲惨地死去,而耐人寻味的是,凶狠的小姑子又重蹈嫂子的覆辙,固定在被当作商品出卖的命运格式里。反映出了北京礼仪中的封建枷锁的巨毒性,反映出了封建老“规矩”对妇女的残酷迫害。《月牙儿》里母女两代烟花风月的故事,从中让人们领悟了北京礼仪中的封建宗法思想,以及北京这块“文化”土壤里所折射出的东方社会之“文明”。
2.“异化文明”添“京味”
北京人讲礼仪,讲体面,讲排场,讲阔气,受制于封建“官样”的俗习,多少年的沿袭,多少代人的循规蹈矩,把人的灵魂禁锢在北京这块特殊文化的土壤里。北京人养成了讲礼仪习惯的同时,也养成了谦和、温厚的性格,甚至是懒散、苟安、懦弱的性格。这种城市文明病增添了“京味”文学的味道。《骆驼祥子》中的祥子,从开始拉车的热情,为人的要强和做事的体面,到后来的自私,苟安,使坏,突出了祥子的“入乡随俗”的过程,渲染了祥子“随波逐流”的状态。表明了祥子的悲剧里有城市文明病对北京文化的侵袭,对人们性格的影响和改变。让人们看到了北京的“文明文化”从上到下的巨大落差。还有《我这一辈子》中的“臭脚巡”与祥子同命相怜,好不容易干上了个“巡警”,从争口气,讲体面,讲排场和讲气派一直到懦弱,苟安,得过且过,最后消沉、堕落,混完了一辈子。又如《老张的哲学》中,关于文明结婚的描写,重在揭示传统文化规范下人性的异化,国民灵魂的扭曲:北京所谓的“文明结婚”,虽然用马车代替了花轿,其实质仍是“女性被男性奴役”的野蛮结婚,但“看热闹的挤热羊似的争着看新娘”的人们,特别是那妾和妇女,在男权社会体系中,身处受蹂躏的奴隶地位,却毫不觉醒,还自觉不自觉地充当着帮凶。作者以此表达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愤激之情。这部长篇小说最主要是揭露了老张这个所谓靠“办教育”发家的京城恶棍,思想和行动尊奉的是“钱本位哲学”。
老舍在《四世同堂》里,对北京人的性格刻画入木三分。“北平人,大难临头的时候,能忍,灾难一旦过去,也想不到报仇了。他们总是顺应历史的自然,而不想去创造或改变历史。……他们也要本着自己一成不变的处世哲学活下去。这一哲学的根本,是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用不着反击敌人。”道出了“北平人的逆来顺受”的性格,乃至对整个民族的“国民性弱点”的批评。请看作者对蓝东阳的描述,说他是玷污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的败类,是奉行了“狗咬狗的哲学”,“他和日本军阀一样,说人话,披人皮,没有人性,只有狡猾和残忍的兽性”。老舍对一味追求“洋式”生活的情调而丧失了国格、人格的堕落人物,描写的手法近乎刻薄,画出了一个个可怜的、可笑的、漫画式的肖像。如:洋奴丁约翰就是一个“几百年来民族自卑的产儿”,这个靠呼吸充满国耻味的空气长大的民族败类“温柔”到了令人作呕的地步,他“恨不得人人都是洋奴,而由他当奴才总管”。在他的身上散发着浓浓的“谦和”与“温厚”,心甘情愿地当一个日本人的走狗。而被日本人撤掉职务的白巡长又是一番“劲头”,他气,他恨,他拿起菜刀真想杀日本人,“可是几千年来形成的和平、守法思想”,又让他很快恢复了平静,停止了仇恨行动。老舍描绘的白巡长的遭遇就是北京人的遭遇,白巡长想反抗的思想,也是北京人的思想,但是,是“北京文化”让他们忍耐了,是“北京文化”让他们“文明”了,是“北京文化”让他们懦弱了。另一方面,我们在李四爷的“先礼”描写中,也看到了老舍另一个角度的文化剖析的倾斜。日本宪兵在检查防空情况时,打了李四爷两个嘴巴。李四爷“忘记了自己一向反对动武,忘记了自己谨小慎微的处世哲学”,他“从容不迫,举起手来,使足了劲儿,照着日本人的脸就是一下子”。尽管李四爷因“还手”又被毒打,三天后含恨而死,但李四爷的反抗是北京人的心愿,逆来顺受的“市民”,在当了八年的“亡国奴”之后,正在觉醒。老舍的笔挖掘出了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北京人的深层心理中所蓄存的最宝贵的那一部分积淀,这种美好的民族精神在老舍的文化解剖中得到了弘扬与升华。
篇3:老舍:京味以外
老舍:京味以外
老舍并不仅仅是民族性的作家,他的创作受到外国文学和作家的影响,其作品也在国外被大量翻译,受到当地读者的喜爱和研究者的关注。
老舍被称为“人民艺术家”,素以刻画新、老北京著称,京味十足。然而,老舍并不仅仅是民族性的作家,他的创作受到外国文学和作家,尤其是英国文学的影响,另外他的作品也在国外得到认可,并被大量翻译,受到喜爱,曾形成过热潮。
可以说,老舍是伦敦造就的作家。1923年老舍在南开中学任教时,曾写过一篇短篇小说《小铃儿》,但老舍并不认为这是他文学创作的起点“除了在学校里练习作文作诗,直到我发表《老张的哲学》以前,我没写过什么预备去发表的东西,也没那份儿愿望。不错,我在南开中学教书的时候曾在校刊上发表过一篇小说;可是那不过是为充个数儿,连“国文教员当然会写一气”的骄傲也没有。”[1]1924年夏天,老舍由燕京大学英籍教授艾温士推荐,从上海登轮赴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华语讲师。在伦敦,他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是教书,业余和假期跑图书馆。当时为学英文,他开始阅读小说,但还未动过创作小说的念头。在异乡呆久了,新鲜劲儿过了,感到寂寞,怀念家乡,看到小说中那些场景的描写,深有感触,便想把自己记忆或脑海里的图画也写下来,于是拿起了笔。关于这一点赵毅衡曾有论述“都知道老舍是在伦敦居住五年,接触英国文学,才成为作家的。很少有人了解是异国生活的孤独寂寞,才把这个中国年轻人逼上了写作道路。老舍在《我的创作经验》中提到:‘27岁我到英国去。假若我始终在国内,我不会成为小说家——虽然是第一百二十等的小说家。到了英国,我就拼命地念小说,拿它做学习英文的课本。念了一些,我的手痒痒了。离开家乡自然想家,也自然想起过去几年的生活经验。为什么不写呢?’”[2]。
有了写作的念头后,就要找一些“画稿子”,那么为什么不师法中国的文学呢?其中一个原因是老舍受到五四文学革命的洗礼,他认为,自古以来的中国文学,只能按照孔孟的道理说话,按照贾陆韩苏的.技巧行,因循守旧“今古一致,思想与技巧大致相似,即使文体有些变化,也不过是平湖上微微的一些波纹已”[3]另外就是,新近读的作品更能成为直接的源泉“新读过的自然有更大的势力,我决定不取中国小说的形式,可是对外国小说我也知道的并不多,想选择也无从选择起。好吧,随便写吧……况且呢,我刚读了Nicholas Nickleby(《尼可拉斯?尼克尔贝》)和Pickwick Papers(《匹克威克外传》)等杂乱无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胆放野;写就好,管它什么。”[1]他于1925年完成第一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在国内的《小说月报》上发表,始载署名舒庆春,续载《小说月报》第17卷8号改署老舍。
1929年,老舍离开英国。但他并未立刻回国,而是去了新加坡。一是因为钱只够到新加坡,二是想看看康拉德笔下的南洋。康拉德是老舍十分推崇的作家“《二马》是我在国外的末一部作品;从‘作’的方面说,已经有了些经验;从‘读’的方面说,我不但读得多了,而且认识了英国当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与描写工细是当代文艺的特色;读了它们,不会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略,我开始决定往“细”里写。……我不仅打算细写,而且要非常的细,要象康拉德那样把故事看成一个球,从任何地方起始它总会滚动的。”[1]1935年11月10日,发表重要文艺论文《一个近代最伟大的境界与人格的创造者》,这个创造者就是康拉德。到了新加坡以后老舍在一所学校任教。目睹了新加坡当时的社会状况后,他放弃原先打算要写的爱情小说,着手创作《小坡的生日》。《小坡的生日》几乎是用儿童的白话写成,“有了《小坡的生日》,我才真明白了白话的力量;我敢用最简单的话,几乎是儿童的话,描写一切了……有人批评我,说我的文字缺乏书生气,太俗,太贫,近乎车夫走卒的俗鄙;我一点也不以此为耻!”[1]这种“贫”也在老舍后来的创作中越来越成熟,形成了独特的幽默语言。
老舍从新加坡归国后先后在齐鲁大学、山东大学任教,同时从事写作,期间代表作有长篇小说《猫城记》等。《猫城记》于1923年10月到1933年4月在《现代》杂志发表,小说中的“猫国”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老舍曾说《猫城记》是他的长篇小说中“最软”的一本,简直是“噩梦”。但是美国莱尔1970年在他译的《猫城记》前言中认为:“首先,此书实际上比老舍自己说的要好。除了文学价值之外,它作为三十年代初期社会文献资料来说,有极大的价值。”[4]这本《猫城记》的另外一个价值,就是它很好的体现了老舍所受外国文学的影响,以及对外国文学作品的借鉴。“苏联谢苗诺夫在1977年写道:作者自己说他的这部书和威尔斯的《月亮上的第一批人》接近……但按其社会尖锐性,《猫城记》却超过了威尔斯的作品。”[4]除了威尔斯《月亮上的第一批人》外,也不排除斯威夫特《格列夫游记》,阿里斯多芬《鸟国》,拉伯雷《巨人传》,但丁的《神曲》的影响,老舍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说过《猫城记》是但丁的游‘地狱’,看见什么说什么”抗日战争爆发后到武汉和重庆组织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创作长篇《四世同堂》,并对现代曲艺进行改良。
1946年老舍、曹禺应美国国务院邀请,在美国讲学一年。一年后老舍继续留在美国写作。先后写出《鼓书艺人》与《四世同堂》的第三部《饥荒》。在美期间,老舍先生口授,埃达?普鲁伊特(Ida Pruitt)打字,两人共同翻译出《四世同堂》的英文译本,英文书名叫The Yellow Storm。老舍在1949年2月9日,自纽约给一朋友的信中写道:“《四世同堂》已草完,正在译。这就是为什么还未回国的原因……我想:出来一趟,若能有几本书译出,总算不虚此行……《离婚》译本出版了,评者十之八九予以赞美,可是销路很差!不管怎么说吧,《骆驼祥子》、《离婚》及《四世同堂》三书在美出版;《牛天赐传》(熊式一译)出版,有四书在国外印行,也算有了点交代。若不为等‘四世’译完,我早就回国了。”现在我们出版的中文版《鼓书艺人》与《四世同堂》节译本最后十三章,是由马小弥根据英文本再翻译回中文的。
篇4:老舍的京味十足
老舍的京味十足
老舍先生对于“京味小说”有三大功劳:
第一,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有开创之功。在他之前,中国虽有写京都生活、北京风情之作,但却没有显示多少京味特色,比较突出的倒是京派的“官气”。三十年代,沈从文等人曾提倡“京派小说”,但那与“京味”也完全不相干。老舍是第一个真正写出“京味”的作家,无论就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看都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
第二,老舍的京味小说有典范之格,在挖掘北京人的深层心态、传达北京人的神韵、气味上,迄今为止,尚无人能超越。人们不能不承认,老舍笔下的北京人才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具有无可置疑的真实性。这固然得力于老舍对于北京的深刻了解,有深厚的生活根底,同时,也与他的取材对象有密切关系。老舍笔下的人物主要是生活在城区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在这些人物身上,“京味”所包含的“市井味”、“乡土味”,乃至“传统味”表现得最为集中、鲜明。
老舍刻画小人物成功的原因,还在于他那深切的情感倾向和客观的审美视角。老舍是用一种宽厚仁爱的胸怀和公允和善的眼光来看待北京发生的一切。他既痛恨小市民的庸俗自私,也赞扬下层市民身上体现的善良、豁达和淳朴。这使他笔下的人物往往闪烁出人性善恶的各种光彩,既有可怜、可卑、可悲,也有可敬、可爱、可贵,完整地、真实地反映灵魂的各个侧面。
在驾驭北京语言的技巧上,老舍所达到的那种炉火纯青的地步,是众所公认的。他写的北京话,既保持了民间口语的朴素、生动,又筛选掉那些粗陋的`杂质,确实烧出了京韵的香气,精妙传神。这使他的京味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三,老舍的“京味小说”有正宗之美。老舍作品的京味一不靠描写新异的民风民俗取胜;二不靠传奇性的情节故事引人;更不靠猎奇搜异的野趣去逗人。老舍笔下的北京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大院或四合院。老舍笔下的人物大多是平凡常见的中下层市民。老舍所写的故事也往往是日常生活,家长里短。总之,他是完全以写普通人、普通事,写大众心理来显示出北京最普通存在的“京味”。不仅如此,老舍还以平民百姓的心态去描写北京人,他如同生活在人物中间,同他们同命运、共呼吸,不是高踞于这群小民头上,颐指气使,指手画脚,也不是以一副悲天悯人之态,赐舍廉价的同情。而是让人感到一种融洽无间的亲切感。当然,这决不是意味着降低作者思想高度。老舍对旧文化和旧市民意识的批判是鲜明的,只是这种批判隐藏于平易近人的描述中,而幽默风趣的笔调,又使这种褒贬不那么锋芒毕露而已。
老舍先生的“京味”文学成就表现在他的“京味”文学语言上。在他小说和戏剧里,人物的对话是用北京民间口语来写,景物的描写,情节与过程的叙述也是用北京老百姓的口语中的语言和北京特有的一些语法来写。他用毕生的努力,去追求,去实践,用现成的北京民间口语去写小说与戏剧。经过几十年不断地对北京口语的提炼、净化,反复的选择,北京口语成了他创作文学作品时得心应手的文学语言。武汉大学曾用计算机对《骆驼祥子》的文字进行过统计,结果这本小说共使用了北京口头常用字2411个。这说明老舍先生能把北京口语用作文学的书面语言,而且写得平易简练。因此他的作品才如此贴近老百姓,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简练上口,而且雅俗共赏。
另外,幽默是老舍作品的显著特色之一,他作品中的幽默,也是深深打上了“北京文化”的烙印的,形成了更具内蕴的“京味”。老舍的幽默得力于他对北京语言及民间文艺的热爱与熟悉,他使用的语言,句式,语句以及说话的神态气韵,都有他独特的体味何创造,同时有渗透着浓郁的北京文化。
我们不乏描写民族语言、民族人物、民族生活、民族情感的作品。我们缺少的是世界级的民族作品。时至今日,老舍笔下的北京市民的子孙们正召唤着当代京味儿文学作家,用现代化意识和文化眼光,成功地表现今天的北京传统美德和弱点,新北京人的精神风貌。我们的作家,我们的读者,应该从老舍的文艺观和世界观里,从老舍京味儿文学作品的文化蕴含里得到心灵的共振和启示。
篇5:浅析老舍作品的语言特色
浅析老舍作品的语言特色
老舍作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的著名作家以其鲜明的创作个性和十分独特的艺术风格丰富了中国文学艺术的宝库.老舍因此获人民政府授予的“人民艺术家”称号。也被人们称为语言大师、幽默大师,对于这些美誉他是当之无愧的。因此作为人民的艺术家、语言大师、幽默大师的老舍的作品便成了们更好的精神食粮.其作品的艺术特色也成了文学爱好者们学习和研究的根本。因此,本文就老舍作品的语言特色:幽默;简练亲切、“京味”+足;自然率真、深入浅出的艺术风格略作一些探讨与同仁们共同商榷。
一、老舍作品中的“幽默”
所谓的幽默指的是:有趣的、可笑的、意味深长的。用老舍自己的话说就是:“幽默文字不是老老实实的文字,它运用智慧聪明与种种招笑的技巧,使读了发笑、惊异或啼笑皆非受到教育。我们读读狄耿斯的,马克吐温的和果戈里的作品,便能够这个道理。听一段好的相声,也能明白这个道理。”“看透宇宙见得种种要素,而后用强烈的手段写画出来”①而能引人发笑者为幽默。因此,老舍认为“嬉皮笑脸,并非幽默,和颜悦色,心宽气朗,才是幽默。②
要想得到幽默:首先要认真学习、博览群书而获得丰富的知识,它是前提,是基础。其次善于观察,并且要思考的深刻。再次要多读,即要认认真真地阅读一些有关幽默语言的文学作品,并且作到能领悟他们的作品内容,而从中受益。最后要善于运用,古人说的好:学以致用。即把自己从学习中得到的知识,应用到日常生活的实践中去。这样做不仅能加深理解,而且能是我们的大脑更加充实。老舍就是这样,他不仅知识渊博,而且想的深,看得透,说的俏,因而形成了幽默的语言艺术风格。
老舍的青年时代也正是中国封建帝制的崩溃时代,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一个时代,老舍才能从小羊圈胡同走向泰晤士河畔。在20年代的初期英国是资本主义列强之首,工业经济高度发达,社会文化人情风俗与当时中国大不相同。老舍从一个保守的、愚昧落后的旧中国走到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以后,就像从发着霉味的“铁屋子”(鲁迅语)里走上了视野开阔的一望无垠的绿野中一样。他此时此刻深深的感觉到西方的科学与民主和社会的进步。当他再度回过头来,看看自己的故土的时候,心中总是感觉到不舒服,觉得许多事情是乖庆的、不合理的、违背自然的、可悲的、可笑的,但是,老舍从没有把自己从炎黄子孙中除去,自己也仍然是这个古老民族中的一个小小分子,也应该在这一可笑的行列当中,但是他深刻的认识到要批判这些不合情理的、落后的、愚昧的东西,究竟采用什么样的办法呢?采用何种方法来批判社会,这便由每个作家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来决定的。老舍,北京人,旗人,1899年2月3 日 生于北京西城一个贫民的家庭。他们兄弟姐妹八人,但是只活下来了三个姐姐和一个哥哥,他是老小。父亲是一个皇城的护卒,在老舍出生的第二年,他在与八国联军的作战时阵亡。母亲不识字,仅靠做杂工缝缝洗洗的活路来维持生计。老舍从小身子骨弱,性情也不开朗。在这贫穷的家境中靠一位慈善的刘大叔的帮助才读上书。1913年小学毕业考入北京市立三中,但由于家里穷交不起学费,半年后又转入膳宿免费的北京师范学校。存该里的赞赏。1918年夏毕业后,老舍便在教育界连续多年供职,没有直接参加“五四”运动,但“五四”成为他思想发展的一个重大转折点。饱受帝国主义压迫和封建势力压迫的老舍,一旦触到藏在他心底的反抗的种子便立即萌芽、生长。他说:“反封建使我体会到人的尊严,人不该作礼教的奴隶,反对帝国主义维护祖国的尊严,中国人不该做洋奴”。③这种成为老舍创作基本指导思想。1922年,他受洗加入基督教,秋到天津南开学校任教。自此,开始发表作品《小铃儿》等。他在母亲的影响下,他穷而有志,性格刚强,自尊自重。也就是由于这样的原因,他对社会的腐败的落后的现象深恶痛绝,可是又因为他穷有同情心,因此常常是“半恨半笑”的看待当时世界。他作为一个温和的民主主义者登上文坛,他没有鲁迅作为思想家的深刻,也没有郭沫若式的诗人激情,更不似茅盾一开始就擅长理论思维“笑骂”却又赶尽杀绝。而老舍也是“笑骂”却步赶尽杀绝。他说:“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处,我爱好人,而好人也有缺点。”④正因为有着这样性格素养和接纳的思想的影响决定了在他的批判的武器中,老舍选择了幽默。在英国五年创作的作品 《老张的哲学》等三篇及三十年代回国后创作的作品《猫城记》等五篇可看到这把搔痒的耙子,企图用笑声来掩埋旧世界。老舍的笑声包含了多种多样的成分,在这些成分中有疾恶如仇的愤感,有对愚昧落后的人们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遗恨,这便与鲁迅相通了。这便是一个时代的特征:观世音在云头看到芸芸众生的平庸、卑滔耀靛从而产生出悲怜之情,无可奈何的自嘲,个人的酸楚的感受,这一切都用了哈哈的笑声倾倒出来。譬如: “说起‘胡涂’来,我近几日非常的高兴,因为在某画报上看见一段文字——题目是老舍,里面有这么两句:‘听说他的性情非常胡涂,抽经抽得很厉害。从他的作品看来,说他性情胡涂,也许是很对的。’‘抽经’的‘经’字或者是个错字,我不记得曾抽过《书经》或《易经》。至于‘性格非常胡涂’在这个年月,是很不易得的夸赞。” ⑥这就是老舍式的幽默。“他主张幽默须有思想性和艺术性”、“幽默的作家也必须有极强的观察力与想象力”、“有极强的正义感”,“决不偏袒自己” ⑦凡知音者都能从老舍的笑声中品读出酸楚的味道来。老舍用笑声来治病态的旧社会,治病态的社会中的了病的人们,让这些病态的人们向善向真向光明,但是老舍对自己的同胞并未失掉信心。他的格言是:“光明永在,潜力无穷。”所以他不把病态的人们一下打倒深渊中去,而是让他们来改邪归正,换一翻头脑重新生活。在这种意义上说老舍是笑的哲人。为仕么称他是笑的哲人呢?哲者聪明,老舍清醒的看到中华民族的优秀的传统的一面,同时也清醒的看到了几千积淀的传统的负面,对人们精神的残害与毒害。老舍讥笑的就是这文化传统的负面。例如:爱面子敷衍塞责、得过且过、世故巧滑、虚荣浮夸沽名刁誉、委过于人把麻烦别人,不当作一会事儿,自私自利表里不一。
二、简练亲切,“京味”+足
简练亲切的语言往往会是读者读起来朗朗上口,而产生愉悦的兴致,时刻吸引着读者继续往下读,却从不会产生厌读的情绪。
老舍便是如此,“辛田(罗常培)是我自幼的.同学,我俩曾对掀小辫打,也一同逃学去听《施公案》”这是孩提时代的真实的故事,自自然然丝毫不会减弱我们对语言大师学问的佩服。简练的语言我们读起来不是觉得十分有趣吗?
简练的语言,据计算机统计,((骆驼祥子))全作近十一万字,只用了二千四百个汉字,出现频率最高的都是些常用字,认识六百二十一个字,相当小学高年级水平的读者就可以读通,这部杰出的文学名著。他还善于有选择的使用北京土语,增加语言的地方风味,比如写祥子的身体“挺脱”、“硬棒”,写刘四是个“放屁崩坑儿”的人,祥子穷途末路,病体奄奄的为人家做丧事时,“在马路边上缓缓的蹭”,曹先生家的女佣称赞祥子是“老实巴焦”,都是取此北平人的口舌,又符合人物的身份、个性、教养。如写虎妞为了勾引祥子,强迫他喝酒时骂他“窝窝头脑袋”,说如果不喝就“揪耳朵灌你”,不让祥子拉车就说“呕!不出臭汗去,心里痒痒,他个贱骨头!”……,这些个性化的口语,更是闻其声如见其人,使虎妞这个老处女,这个车厂主女儿的泼辣、粗俗又工于心计的性格跃然纸上。如《给茅盾兄祝寿》一文中:“他永远要说出他以为值得说的话。勇敢使他永远年轻,而时间增高了他的智慧。他创作、他翻译、他研究、他编辑,他的勤劳与成绩,从五四到今天,老跑在我们前面。他使我们敬爱他,甚至嫉妒他。”这简练、亲切的语言,不仅到出了老舍对茅盾的尊敬,而且也深刻地体现出老舍本人也有一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时代、为民族、为人民英勇献身的思想,像“他使我们敬爱他,甚至嫉妒他。”前面说我们敬爱他,然而后半句突然笔锋一转说嫉妒他。难道真的嫉妒他吗?不,这样不仅增加了生动感而且加大了亲切感。也恰切点明了老舍的语言风格:简练、亲切!
老舍作品经常采用京味十足的北京口语,老舍作品的“京味”重点儿表现为取材的特色。北京长期作为皇都,形成了帝辇之下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文化心理习惯,以及与之相应的审美追求,迥异于有更浓厚的商业气息的“上海文化”。老舍聚集其北京的生活经验写大小杂院、四合院和胡同,写市民凡俗生活中所呈现的场景风致,写已经斑驳破败仍不失雍容气度的文化情趣,还有那构成古城景观的各种职业生活和寻常世相,为读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画卷。这画卷所充溢着的北京味儿有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具有很高的民俗学价值。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讲究体面、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固守养老抚幼的老“规矩”,生活态度的懒散,苟安,廉和,温厚等等。这类“北京文化”的“精魂”渗透于老舍作品的人物刻画、习俗的描绘、气氛的渲染之中。老舍作品处处写到礼仪,礼仪既是北京人的风习,亦是北京人的气质,“连走卒小贩全另有风度”。北京人多礼,《二马》中老马赔本送礼;《离婚》中老李的家眷从乡下来,同事们要送礼,张大哥儿子从监狱中放出来也要送礼;《骆驼祥子》中虎妞要祥子讨好刘四爷更需送礼;《四世同堂》则直接详尽描写祁老人“自幼长在北京,耳濡目染跟旗籍人学习了许多规矩礼路”。这不仅是一种习俗,更表现了一种“文化性格”。《四世同堂》第一章就这样写到:无论战事如何紧张,祁家人也不能不为祁老人祝寿:“别管天下怎么乱,咱们北平人绝不能忘了礼节。”就连大字不识一、二的车夫小崔也熏染了这种北京“礼节”:他敢于打一个不给车钱的日本兵,可是女流氓大赤包打了他一记耳光时,却不敢还手,因为他不能违反“好男不跟女斗”的“礼”!这种“北京文化”甚至影响到中国市民知识分子,《四世同堂》里的祁瑞宣就是这样一个衰老的北京文化在新思潮冲击下产生的矛盾性格。小说写了一个细节,当台儿庄大捷的消息传到北京后,作为一个“当代中国人”,他十分振奋,但他没有“高呼狂喊”;“即使有机会,他也不会高呼狂喊,他是北平人。他的声音似乎是专当吟咏用的,北平的庄严肃穆不允许狂喊乱闹,所以他的声音必须温柔和善,好去配合北平的静穆与雍容。”祁瑞宣因此而感叹自己缺乏那种新兴民族的英武好动,说打就打,说笑就笑,敢为一件事,不论是为保护国家,还是为试验飞机或汽车的速度去牺牲了生命。老舍对“北京文化”的描写,是牵动了他的全部复杂情感的:这里及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含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的欣赏、陶醉,以及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感伤、悲哀,以致若有所失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文化过熟”导致的柔弱、衰败而惋叹不已。对北京文化的沉痛批判和由其现代命运引发的挽歌情调交织在一起,使老舍作品呈现出比同时代许多主流派创作更复杂的审美特征。老舍作品中的“京味”正是这种主观情愫与北京市民社会文化心理结构的客观描绘的统一。
三、自然率真、深入浅出
老舍是语言艺术大师。他的作品语言不仅是通俗、俏皮,而且也是自然率真的。
所谓的自然率真是指极其随便的说出写出、直接而毫不隐讳的语言,但又不失常格、不落俗套,能是读者读起来都感觉到都在情理之中。这可以在老舍的作品《悼赵玉三司机》中看到“在抗战的今日,凡是为抗战舍掉自己生命的,变是延续了国家的生命。”这些话没有一个生僻字几普通、极自然,惟具、这样才能显得更加深刻而有味。老舍的《习惯》中写到:对于朋友,我永远爱交老粗。长发的诗人,洋装的女郎,打高尔夫的男性女性。咬文嚼字的学者,都跟我无缘。看不惯。老粗的言谈举止是咱们自己听惯的。一看见长发诗人,我老是要告诉他先去理发:即使我十二分的佩服他的诗才,他那些长发使我堵得慌,家兄永远到“推剃两从便的地方去剃,亮堂堂的食悦目,女子也剪发;在理论上我极同意,可是看着别扭,问我该梳什么样的头,我也答不出,我总以为女性应留长发。我的母亲,我的大姐,不都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么?他们都没剪发。”这是多么自然、率真的语言。我们读来觉其是随随便便地说出,没有一点隐讳,但它确在情理之中。
老舍的作品从体裁看,无所不包,从体式看,又无所不有。无论什么体裁,也不论什么体式,诸如悼文,祭文,小品等在语言上都做到了随类赋彩。他无论写什么,都是在心中想透了才下笔,由于心中有底,所以他的语言笔笔有着落,一句接一句,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千万别看一句接一句。语言是思想感情的外在表现形式,思想的透彻,才会带来语言的流畅。
那么,研究老舍的语言,首先要研究老舍的深刻思想,在老舍的作品里的文化因素极浓,当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再读老舍的全部作品时,将会.惊异的发现,老舍首先应该是一个思想家,然后才成为语言大师,没有前者,便没有后者。前者为根,后者为枝叶,因此,研究老舍的语言必须得先学习老舍的深刻思想。有喜有优,有笑有
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些语言没有一个生僻字,没有一个晦涩难懂的句子,在这极其浅显的语言中,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若没有一个崇高的思想,是不会有这样的认识,也就不会有或者说他便不能够说出如此好的语言。
正像矛盾所说:“《赵子曰》给了我深刻的印象,在老舍先生的喜笑唾骂的笔墨后边,我感到了他对生活态度的严肃,他的正义感和温暖的心,以及对祖国的挚爱和热望。”⑤这说明有好的思想才有好的语言,因此,只注意文章的文字语言而内容贫乏的作品,便不是好的作品,就像花生一样,如若只有一个厚实的外壳,而没有一粒饱满的内核,吃着便没有很好的味道。
结论
综上所述,老舍作品的语言特色:幽默,简炼亲切、“京味”十足,自然率真、深入浅出,之所以有这样的特色,是因为他有着高尚的爱国思想情操和丰富的文化知识,因而形成了他独特的语言风格,同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来读他的作品,广大的学者来研究他的作品的语言。因此我们说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经得起时间的磨砺,能让人不断的阅读,挖掘、研究的作家实在不多。老舍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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