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存货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7 12:52:10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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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存货管理制度

篇1:餐饮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存货管理范围

第二条 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

第三章 入库管理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存货管理制度,账实分管,互相牵制。存货出入库要有严格的手续,经办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四条 存货采购应依据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进度,防止因盲目采购而导致材料的积压。

第五条 外购时,首先由采购部会同营运部召开订货会,提出采购计划,由营运部经理审核,交财务部门纳入财务收支计划,再由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第六条 购回时,由出纳开二联单,交由仓库保管人员和相前部门负责人(如:厨师长)按质按量组织验收,按实际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入库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人、承运人和验收入库人等栏目均应逐一填写,不得漏项。二联单,一联交财务,一联留存。

第七条 商品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原材料的验收单必须有仓管、厨房或店长经理共同验收;入库后仓库保管员应严格履行货物保管职责。

第八条 入库后应将该 “入库单”的“财务联”一起附于购货发票后交财务入账。

第九条 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的,由采购部负责更换,更换费用或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个人承担;销售后因质量问题而返修、销售退回所发生的损失由后厨部门承担。

第四章 出库管理

第十条 商品或原材料由出纳先打印”出库单”,再交由仓管办理“出库”手续,按使用部门据实发货,发货后由使用部门和仓管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月末,已领用但尚未销售出去的,应及时退回仓库,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第十二条 仓库负责人应当每天记录出入库明细,每十天,由出纳按软件里的数量打印出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明细表,仓库将签好字的出入库单据先与出纳的.出入库明细表核对,核对无误后交给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 其他物资出库需凭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领用单,由仓库保管员核对数量、品名、规格后发货。

第五章 库存管理

第十五条 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进销存明细账,并依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出纳的软件数据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计量准确、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第十六条 对于各种物资每月月底由出纳会计打印进销存报表与仓库负责人盘点核对.,每月底盘点一次。

第十七条 仓库保管员应做好仓库的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检查库存物资的安全保障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发现情况及时汇报,以利于及时落实措施予以解决。仓库保管员工作失责而导致货物毁损的,应按成本价做出赔偿。

第十八条 存货应定期盘点。每月末,仓库管理员应对所管理的物资进行核对检查,使账、卡、物一致,并上报各类存货的收发存情况。每年末,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存货盘点。盘点人应分清存货库龄,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区别情况,落实责任,报告有关领导,经批准后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 存货的取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存货的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年末,公司应对剔除有问题库存后的存货余额按单个存货项目进行分析,由物资管理部门结合市场行情和期末存货实际,比较期末账面价值与期末可变现净值,编制存货跌价情况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编制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方案,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篇2:存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对项目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项目存货安全完整,提高项目存货使用和发放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及下属项目在日常活动中对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资,只要包括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小型设备机具、五金配件等。

3、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1)物资入库、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应分离。

(2)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

(3)审批发料的物资人员与存货保管员应分离。

(4)存货盘点应由保管、记账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

(5)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二、验收和保管

1、公司制定了项目管理手册或相关管理办法,对物资验收入库流程予以规范,包括货物的质量验收,数量核对等。

项目材料员等验证人员根据采购合同/进场计划等资料及验收标准对进场物资质量、数量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再送货单(或验收单)签字确认,材料直接移交分包的还应由分包商材料员签字确认。对按规定需复验的物资由项目试验员取样复验,出具复验报告。验证人员根据以上验证结果填写材料进厂检验记录,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适当权限人员审核签字。对于验收合格后需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需由仓库保管员根据供货单/验收单填制入库单,经材料员或相关主管人员签字确认。

材料员或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单/入库单及时登记材料收、发、存台账,每月末汇总填报材料收、发、存报表或相关汇总表,适当权限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

2、公司制定了物资管理规定或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了甲供材料的验收流程。项目材料员等验证人员依据采购合同/进场计划及验收标准对进场物资进行验收。如甲供材料直接调拨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人员需同时参与验收,共同在收/调料单上签字确认,材料员及时登记材料入库台账,由材料人员审核签字。公司制定了项目管理手册或相关管理办法,对于物资验收流程予以规范,明确了对不合格物资的控制要求。货物验收时,如与订单不符或外观不符合要求的由项目材料员当场退给供应商,如果在复检后不合格的物资,由项目材料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在产品标识上注明不合格产品,并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退货或换货,同时经办人员须填写退、换货记录/不合格品处置记录,适当权限人员审批确认。对不合格的物资,应单独存放和记录,避免与本单位存货混淆使用。

3、拟入库自制存货,按公司《仓储控制程序》及入库检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由质量控制处组织专人对其进行检验并予以标识,只有检验合格的产成品,生产部、仓储处才可以作为存货办理入库相关手续。

4、仓储处必须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1)因业务需要项目与项目之间的存货流动办理物资调拨单。

(2)仓库应按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一物一卡准确标识,存卡应逐笔登记材料的收、发、存,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准确。

(3)上架保管的材料,应做到分门类别按行次-层次-位置排序摆放,标志明显,易于存取和保管。

(4)物资存放,进出环节注意防止渗、漏、变质等浪费行为,并保持材料仓库现场整洁整齐。

(5)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牢固封闭,安全可靠,如有破损、残缺、变形或物品分解变质等情况,应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材料仓库不能自行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6)经常巡视材料仓库物资,注意防潮、变质等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为保证材料物资的安全,材料仓库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并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严禁有火险隐患存在,如明火、吸烟、非法用电、易燃与易爆品、烧焊维修火花等。

(8)仓库保管员每日下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离开,以确保材料仓库材料物资安全。

(9)发料时,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先到先发,应先集中发同一批次的物料,发完后再发另一批次的物料,发货时,同一生产批号所需原材料集中发出,集中放置。

(10)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当实行严格审批制度。

5、项管部必须对入库的存货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管理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6、仓储处必须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仓储的总体计划,并考虑工厂布局、工艺流程、设备摆放等因素,相应制定人员分工、实物流动、信息传递等具体管理制度。

存货的存放和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其他人员接触存货,入库存货应及时记入收发存登记薄或存货卡片,并详细标明存放地点。

7、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需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8、公司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库人员外,原则上不得进入仓库,其他部门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可进入仓库:

(1)开展存货的年度盘点、月度盘点和不定期盘点

(2)企业副总级以上管理人员对仓库工作进行检查

(3)仓储部门经理对仓库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

(4)财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账实核对工作要求,需进行核对

9、除上一款的规定以外,其他所有人员进入仓库需要批准。具体程序如下:

(1)拟进入仓库现场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填写企业统一印制的进库申请单,对进库时间、人员、主要事项等进行说明,并由申请单位、部门或人员予以盖章或签字。

(2)企业总经理对下列情况进入仓库进行最终审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仓库;进入危险品、保密物品以及贵重物品存放仓库的。

三、领用和发出

1、定期评估产成品的可销售性和原材的可用性

2、存货减值或盘点差异产生的存货变动经审批后由财务部处理,管理当局复核并核准所有存货价格或数量的账务调整。

3、生产部门、基建维修信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部门及其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仓管员需经批准的领料单,核对物资数量、品名、规格后发料。

如实行限额领料,对超出限额料的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领导特别授权。

4、对仓管人员由于违规发放材料造成材料报废、霉变、大材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仓管人员除承担全部损失外,还要接受行政处分。

5、月末要对现场未好用的物资,应及时退回仓库,如果是下批生产仍需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但应办理退料入库或红字出库手续,待下月月初重新开具“出库单”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6、物资出库需仓管员按公司《存货管理流程》和局《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7、仓储处应充分做好盘存前准备工作,具体盘存要求如下:

(1)将存盘工作所需用具和盘存表格预先做准备妥当。

(2)仓库内物料应分别码放,若因硬件设施造成仓库无法分区,可在仓库内或其他存放区域对物料实施区分并标示。

(3)存货应有序摆放,应力求整齐、分类并置标示牌。

(4)盘存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存货,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5)盘存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物资部盘存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应提前进行,材料不可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6)凡检验合格产品,物资部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当月最后一天应将所有检验合格产品办理入库手续。未检验的和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部应说明原因,并计入在产品工成品。

(7)严格出、入库管理;要日清、月结、定期盘点、账物相符。

篇3:存货管理制度

一、存货管理的范围

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

二、入库管理

1、外购时,首先由用料部门提出用料计划,由分管领导和委派会计审核,交财务部门纳入收支计划,并通过单位内部支付款项,再由供应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2、购回时,由物资质检部门按质按量组织验收,按实际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外购地、入库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人、承包人和验收入库等应逐一填写,不得漏项,对无随货同行发票的货物金额应由交货人提供采购价,财务据此入账核算,待发票到后再按实际价格调整。

3、运费结算必须在运输发票后附有一次复写的“入库单”的“运费结算联”,如无运费,应将该联连同“入库单”的“财务联”一起附于购货发票后交财务入账。

4、产成品入库必须有质检部门验收的“合格证”,由保管员按规格、品种填写成品“入库单”,质检员、保管员和当班生产负责人均应签字。

5、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合,由采购人负责更换,更换费用或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个人承担,生产产品因质量问题而返修,销售退回所发生的损失由生产部门承担。

三、出库管理

1、生产用物资由生产部门按生产所需于材料会计处办理“出库单”手续,对非生产用物资领用人应持领用审批手续,办理“出库单”及相关手续,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据实发货。

2、月末,已领用但尚未耗用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3、材料会计在月底时,应将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按部门分项目汇总,与仓库保管、生产部门核对一致后,报给成本会计。

四、库存管理

1、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保管明细账,并根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财务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2、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对于所有存货至少要一年彻底清查一次。

3、盘点时,由供应、生产、仓库、质检、财务等部门组成财产清查小组,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查找盈亏、积压等原因,编制盘存表,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清查的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篇4: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酒店业(包括餐饮、客房和休闲娱乐三大部分)的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购进、领用、耗用、节余库存保管及存货各环节核算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行为,现根据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货是指集团酒店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行将消耗的原物料、燃料及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具体包括:

1、原材料:餐饮业各种制作的基础性原材料,如鱼、肉、蔬菜等,以及干货调料等;

2、库存商品:存放于仓库及水吧的香烟、酒水、纸巾等出售商品;

3、物料用品:一次性餐具、客用拖鞋等一次性耗材和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4、燃料:指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各种燃料等。

第三条存货的购进管理

一、存货的购进采取“采购计划审批制”:

1、单价在500元及以上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指低值易耗品部分)的购进审批办法,参照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日常经营所需的原物料及燃料的购进审批办法,按照本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对不同存货,采取不同时期申报计划:

(1)日计划:指需购进的各种基础性原材料食品,由厨部、餐饮部于头

一天预测第二天的需要量,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厨房订货申请表》,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天下午4:00―8:30。

(2)周计划:指需购进的冻品、烟等,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

由部门或仓库申报,交采购部办理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3)半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干货调料,由仓库报计划,填制《天怡酒店

管理公司申购单》,仓库领班签字后,送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1―5号和15―20号。

(4)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客房用品、印刷用品等,由仓库以及各部预测

该月需要量,并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送交采购部,并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25―30号。

3、上述第(3)、(4)项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需交仓库核签:仓库主要核查需购进的物料在计划申报时仓库中实有的各物料(包括可代用品)库存数量,并将相应的数量据实填入对应栏次,并提出计划意见。

篇5: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酒店业(包括餐饮、客房和休闲娱乐三大部分)的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购进、领用、耗用、节余库存保管及存货各环节核算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行为,现根据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货是指集团酒店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行将消耗的原物料、燃料及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具体包括:

1、原材料:餐饮业各种制作的基础性原材料,如鱼、肉、蔬菜等,以及干货调料等;

2、库存商品:存放于仓库及水吧的香烟、酒水、纸巾等出售商品;

3、物料用品:一次性餐具、客用拖鞋等一次性耗材和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4、燃料:指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各种燃料等。

第三条存货的购进管理

一、存货的购进采取“采购计划审批制”:

1、单价在500元及以上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指低值易耗品部分)的购进审批办法,参照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日常经营所需的原物料及燃料的购进审批办法,按照本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对不同存货,采取不同时期申报计划:

(1)日计划:指需购进的各种基础性原材料食品,由厨部、餐饮部于头

一天预测第二天的需要量,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厨房订货申请表》,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天下午4:00-8:30。

(2)周计划:指需购进的冻品、烟等,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

由部门或仓库申报,交采购部办理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3)半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干货调料,由仓库报计划,填制《天怡酒店

管理公司申购单》,仓库领班签字后,送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1-5号和15-20号。

(4)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客房用品、印刷用品等,由仓库以及各部预测

该月需要量,并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送交采购部,并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25-30号。

3、上述第(3)、(4)项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需交仓库核签:仓库主要核查需购进的物料在计划申报时仓库中实有的各物料(包括可代用品)库存数量,并将相应的数量据实填入对应栏次,并提出计划意见。

4、对需特别制作(指经营物品上需加注酒店管理公司或酒店的标识)的各种经营性材料及物品(如一次性餐具、纸巾、客房洗具、拖鞋、茶具等),原则上应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相对固定的制作供应商,签订定期的供货合同(除非因产品质量、结算价格及其他合作方面的原因需更换)及价格协议(按时间段);每月末,各物料使用部门(指客房部、餐饮部和休闲娱乐部)根据酒店预计需要量拟定需求计划,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请单》(一式四联,申购部门留存一联,其他三联经审批后一联交采购部、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购进存货的验收管理:

1、采购部收到批准的申购单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确定具体的供货时间和每批次的供货量,并在申购单对应栏次予以注明;注明后的申购单一联由采购部留存,督促货物按时到位;一联送交请购部门,以便及时了解进货的时间,安排相应的工作;一联送交仓库,以便核对验收,安排仓位;一联交财务部,以便准备资金付款。

2、到货时的具体验收规定:

(1)购进的各种食品鲜货部分,直接由厨部、餐饮部实物管理责任人(指经营场所日常经营性货物的实物管理人)专人验收,仓库保管监收;其他贵重食品部分,由各对应仓库库管进行,由财务部稽核人员监收。

①厨部、餐饮部所需货品的验收,原则上应指定相对固定的货品验收区域(指定的验收区域应邻近贮藏室或仓库,应保持灯光明亮、清洁卫生、安全保险),配备专门的实物数量验收工具、必要的质量检验测试装置和特殊货物(如冷冻、保鲜货物)的贮藏工具及场地;

②货品验收人和监收人必须对照申购单上所列品名、单价、数量和质量办理货品验收和监收工作;

③验收工作包括货品数量验收和货品质量验收两方面内容:

A、货品数量验收

a、如果是密封的容器,应逐个检查是否有启封的痕迹,并逐个过

称,以防短缺;

b、如果是袋装货品,应通过点数或称重,检查袋上印刷的重量是

否与实际一致;

c、散装货品,应逐个品种称重,确定实际货品数量。

B、货品质量验收

a、货品验收人员应具备货品质量方面的知识和货品质量检验水平;

b、验收中对货品质量把握不准的,应证询相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对海鲜及其他水产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原则上应由厨部主管参与进行;

c、必须严把货品保质期关,对同一批货品不同保质期的不予验收,对与合同或订货单上规定的保质期不符的不予验收。

C、货品验收过程中,对已点验过的货品必须与未点检的货物分开存放。

D、验收的货品如果与一览表列货品、数量、质量等一致时,在一览表中相应项目旁作上“已到货”标记;如果不符,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报行政总厨、餐饮部负责人或分管总经理处理。

E、全部货品的测试、检验、过磅、清点工作,应在送货人在场时完成;货物验收人和监收人应始终在现场,不得由其他非相关人员代行验收和监收工作;验收之后,应尽快将货品送进贮藏室、水池或仓库。

④填制《××酒店入库单》〔一式三联,货物验收人一联,送交货人或供应单位一联,财务部一联(此联由货物监收人送交)。格式见表4〕,验收单各栏次内容字迹必须清楚明了,数量严禁乱涂乱改;各相关责任人必须在验收单对应栏次对验收单内容签字确认。

⑤验收工作完成后,将订货单、《××酒店入库单》和发票订在一起,及时送交财务部稽核人员。

(2)其他货物的验收工作,直接由各对应仓库库管进行,由财务部稽核人员监收,其具体验收规定同上。

三、购进存货的款项支付,按照酒店管理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报批,财务部依据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的各有效凭证进行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1、财务部稽核人员收到订货单、申购单、验收单和发票后,必须对照核查各单、表、票据之间的货品、数量、质量、单价及金额是否完全相符,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妥了齐全的手续,任何一单、一项、一个数据不符,都要查明原因,妥善解决,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解决、不向下办理付款手续。

(1)检查请购部门交来的申购单与采购部交来的订货单或订货合同有无批准签署,核对申购单与订货单的内容;如果订货单与申购单中名称、规格不符,须到请购部门和采购部门查明是否属替代品;核对后把它们订在一起,并按订货单的编号及供货单位名称存放。

(2)收到仓库交来的验收单和发票后,取出订货单与其核对:

①检查验收单上的货品品种、实际验收数量是否涂改,验收、监收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签名是否真实、有效;

②检查验收单上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及交货时间是否与订货单的内容一致;

③检查发票是否为正式有效票据;

④检查发票上的价格与订货单的价格与订货单上的价格是否相符;

⑤检查发票上总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短斤缺两、数量不足、质量不够等级问题是否已作出扣减。

(3)检查货品是否已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已预付了定金或部分货款的,应计算出本次应付货款的金额。

(4)签署正式的付款核准意见。

3、请付款凭证经财务部稽核人员审核签字后,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批。

4、出纳人员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付款凭证,办理正式的付款手续。

四、建立“主动征求供应商投诉”制度:

由酒店办公室定期或随时收集和征求各供应商对本酒店采购、验收、结算付款等方面的意见,以改善酒店采购的运作,争取外界对酒店工作人员具体工作绩效的监督和评价,以有效地揭示、防止酒店相关工作人员效率低下、营私舞弊等问题。

第四条存货的领用管理

一、各部门原则上应指定专门的领料人,部门领料人有权对本部门日常所需物质进行领用;超出领料范围且没有总经理或财务经理签字的,仓库有权拒绝发货。

二、特殊情况下的急件领用,由财务规定的领料人或部门经理口头或书面授权当值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方可发货,但通知人必在1日内到仓库办理签字手续;若在领货后的1日内没有办理签字手续的,由当值仓库保管员向财务上报,对通知人处以至少5元的罚款;若当值仓库保管员没有上报,而2日内领料单仍没有签字的,对当值仓库保管员处以至少5元的罚款。

第五条存货的库存管理

一、酒店仓库及各部门实物管理责任人,对各库存的物品,必须按照物品的属性和具体物品的保存要求分类或专门存放,严禁将不同属性和不同存放要求的物品混存。

二、库存实物的进库和发出,必须依据上述规定的程序和凭证进行,严禁无单、无手续的物品进库和发放;办妥物品进库和发放手续后,应及时依据相关凭证,登记实物库存保管账,并定期(各部门实物管理责任人于每天下班前;酒店仓库库管每天对库存异动的物品,每三天对全部的库存物品)进行库存物品的账实核对盘点工作,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无法解决的,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对超过保质期和有质量问题的货品,不得对外发放,并及时填制《质量问题物品报告表》(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备查,另二联经财务部签字后一联留存财务部处理、一联返回仓库据此处理质量问题物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送交财务部稽核人员核实后,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各实物管理责任人当所保管的实物库存接近或达到最低库存储备量时,应及时主动地向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领用)申请计划。

三、各实物管理责任人在发放各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实物。

先进先出:是指按照物品购进的先后顺序和物品保质期的短长顺序,进行物品的发放。即先购进和保质期短的物品先发放,后购进和保质期长的物品后发放。

四、各部门具体规定:

1、客房部

(1)对客房迷你吧的库存,各楼层服务员必须在客房卫生清洁时和客人需退房信息的第一时间(或接到前堂收银处电话通知客人退房结账的当时)及时进行清查盘点,发现住客饮用,及时通知前堂收银处入数;若客人结账后再返回房间拿取行李时,应由其楼层服务员主动开门和锁门,关注迷你吧的开启动向,以防止迷你吧酒水走数。同时,将各楼层迷你吧酒水的实际走数结果与客房部各楼层主管的绩效考核直接挂勾。

(2)对需清洗的周转性物品(如床单、被套、浴巾等等),在移交给负责清洗的部门时,必须办理实物移交手续,同时,规定固定的送返时间(并界定超时送返责任,以免影响正常使用的周转),送返时,必须办理实物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手续,如有出入,当面界定责任,出具书面证明,送交财务部处理;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返的,应立即催促,必要时,说明原因、报客房部负责人批准后,向酒店仓库增领该部分物品,待清洗部门送返后立即返还。

(3)客房部实物库管于每月末扎账前,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同时,依据当月客房部各部门实际领用签收的《领料单》,汇总填制《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部。

2、餐饮部:实物库管于每月末扎账前,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同时,依据当月《领料单》,汇总填制《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部。

3、厨部:处理同餐饮部。

4、工程部:处理同餐饮部。

5、酒店仓库:仓库库管员于每月末扎账前,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

6、财务部:

(1)财务部稽核人员应定期抽查酒店各仓库的实物库存是否与其实际账存数量相符;各项库存实物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放实物是否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每月末,财务部稽核人员应参与各仓库库存的实物盘点工作,一方面,核实库存实物的账实情况;另一方面,核查库存实物的质量(有无质变、过期产品)和各品种库存是否合理;同时,对各部门填制的《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列数据进行核实(依据平时收到的各进、出、领用物品凭证进行核对)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界定责任,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

(3)财务部负责人收到各种报告时,应及时依据酒店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会同各部门负责人协商后,报酒店总经理处理。

五、库存管理责任:

1、对库存实物发生的质量问题,属验收把关不当造成的,能要求供应商退换的,应尽量要求供应商退换,同时,追究验收责任人的工作责任;不能退换造成的损失,由验收责任人负责赔偿;属保管不当造成的,直接追究保管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全额的损失。

2、对库存实物发生短损的,属定额内(其实物定额根据各物品的性质,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标准进行确定)的,直接计入当月成本(此部分应严禁套用定额数而自用);定额外的部分,直接追究保管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全额的`损失。

3、财务部稽核人员稽核工作不到位,对应稽核、监控的方面不予稽核、监控,应发现的问题未予发现,或对发现的问题不予上报,事后被查出的,直接追究稽核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4、特殊情况,报酒店总经理处理;非常情况,可直接上报酒店管理公司研究处理。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酒店管理公司及酒店各部门。

第七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篇6:存货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存货、财务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存货盘点:是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的盘点。

2.2财务盘点:是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的盘点。

2.3财产盘点:是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2.3.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3.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2.2.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3.0术语:

3.1年中、年终盘点:

3.1.1存货:由仓库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1.2财务:由财务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盘点。

3.1.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3.3月份检查: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4.0职责:

4.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4.2主盘人:由各经管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4.3复盘人:由总盘人视需要指派及各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4盘点人:由各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4.6监点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派员担任。

4.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监点人,其职责亦同。

5.0盘点前准备事项:

5.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5.2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5.2.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5.2.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5.2.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2.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5.3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6.0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6.1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6.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6.3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6.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6.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7.0不定期抽点:

7.1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办理。

7.2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7.3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7.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8.0盘点报告:

8.1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二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财务总监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8.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8.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9.0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9.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9.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9.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9.4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二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

9.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四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第四联送往财务总监。

10.0存货盘点:

10.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10.2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11.0其他项目盘点:

11.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二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

11.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11.3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12.0注意事项:

12.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12.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12.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12.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12.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12.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12.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12.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13.0账载错误处理:

13.1账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3.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4.0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4.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14.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14.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15.0解释权:本制度有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6.0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司董事长批准之日起生效。

篇7: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存货的正确核算,提升对存货管理的有效性,防止存货的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存货的构成及计价方法

3.1存货包括各类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以及辅料、外购商品等。为了反映和监督存货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必须对每一种存货进行货币计价。

3.2存货的实际成本构成

3.2.1外购材料

外购材料包括原材料、包装物、辅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以及外购的半成品,商品等。其实际成本包括:(a)进货原价;(b)运输、包装、仓储和保险费用;(c)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d)入库前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含发生的损耗、扣除下脚料、废料的价值);

3.2.2自制材料和产品

自制材料和产品,包括自制的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其中实际成本包括自制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应负担的工资、燃料动力费及制造费用等。

3.2.3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其中实际成本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实际耗用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往返运杂费、保险费、以及应由委托方负担的工商税收等;

3.2.4股东投入的存货

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依据其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价值计价;

3.2.5捐赠的存货

捐赠的'存货,可按捐赠的实物发票、报关单和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国内或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确定其价值,并据以入帐;

3.2.6盘盈存货

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价入帐。

3.3确定实物存货的数量

公司确定帐面实物存货数量的方法采用:一是帐面盘存法,即永续盘存制,即按存货项目设置库房明细帐,逐笔逐日登记收发数额并随时结出结存数,二是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对实存货物进行定期盘点,核对帐面记录,以保证帐实相符。

3.4存货采用计划成本计价的核算

3.4.1公司对产成品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核算。设置“库存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反映产成品增减变化情况;

3.4.2计划成本一经制定,一般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予变更;

3.4.3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的,月终通过“材料成本差异”分摊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

3.5、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

公司对原材料、包装物、辅料、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燃料耗用等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3.6存货领用或发出的计价方法

公司对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产成品按计划价成本计价,对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原材料、包装物、辅料、燃料等,计价方法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方法一经确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

3.7存货跌价准备

每年中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由于存货全部或部份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份,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孰低者计价,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在期末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转移、收发和领退管理

4.1原材料、包装物入库单由采购员及时、认真填制,要求字迹清楚,填明入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供货来源、单价、总价、运杂费、包装费等,经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入库单实行一料一单制。

4.2仓库保管员对入库的实物,要认真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和核实价格,做好材料的验收、监督和保管工作。对于原材料、包装物等入库,必须经质检部检验,出具物品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书后,方可入库。发现入库数量、质量、价格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应暂不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材料已入库,但因故未办理入库手续或需退货时,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生产车间已领材料因故需退料,在材料未使用和未损坏的情况下可办理退料手续。

4.3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入库,由生产车间填写“入库单”,并持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报告,一并交库管员验收。库管员验收时,要对品名、规格和数量、质量,对入库单填列内容逐一检查核实。符合规定的签字入库,不符规定的退回生产车间,不能办理入库手续。

4.4发出库存材料、包装物必须从严控制,要按年度目标成本对产品单位产量物耗的要求,分别对原材料、辅料、包装物、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加以控制。能以实物定额控制的,实行单位产量实物耗用定额领、发料;难于按实物耗用定额控制的,则实行单位产量金额耗用定额控制领发料。力求从发出材料起就控制监督材料的耗费,降低单位产品材料费用。

4.5发出库存原材料、包装物等,实行领用制。使用单位领用材料时填制领料单,经公司领导签字后,凭单领料。领料单执行一料一单制。公司需退料时,仍使用领料单,以红字填列。

4.6生产部门每月末,必须对各车间当月实际领料进行汇总,并同当月定额计划(产量X单位消耗定额)比较,编制出各单位材料耗用执行情况表,交公司有关部门(含财务部)存查、考核。

4.7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的发出,由医药公司填制销售发货申请单,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从成品库房领出,由医药公司根据销售合同进行发货。

4.8为了防止库存存货的过期和积压报废,库存货物的发出,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严格按生产批号发出,仓库管理人员违反此原则,造成积压、过期、报废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4.9对库存产品有效期进行监控,并实行预警制度。仓库管理部门定期向销售和财务管理人员报送存货情况表和退货情况表,对有效期过半和近效期(6个月以内)的存货予以报警,提出处理建议意见,督请有关单位加快处理。

4.10委托外加工物资的手续和管理

委托外加工的原材料等,归各生产单位管理。根据申请人对外加工的原材料等编制的委托加工材料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数量较大的应报请总工程师审批),仓库据以发料;加工后,对加工单位出具的加工费用结算凭证,转由财务部审核,据以付款;加工收回原材料时,由仓库人员凭质量报告书验收入库。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不得入库。

篇8:存货管理制度

。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3.存货的构成及计价方法3.1存货包括各类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以及辅料、外购商品等。为了反映和监督存货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必须对每一种存货进行货币计价。3.2存货的实际成本构成3.2.1外购材料外购材料包括原材料、包装物、辅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以及外购的半成品,商品等。其实际成本包括:(a)进货原价;(b)运输、包装、仓储和保险费用;(c)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d)入库前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含发生的损耗、扣除下脚料、废料的价值);3.2.2自制材料和产品自制材料和产品,包括自制的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其中实际成本包括自制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应负担的工资、燃料动力费及制造费用等。3.2.3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其中实际成本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实际耗用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往返运杂费、保险费、以及应由委托方负担的工商税收等;3.2.4股东投入的存货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依据其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价值计价;3.2.5捐赠的存货捐赠的存货,可按捐赠的实物发票、报关单和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国内或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确定其价值,并据以入帐;3.2.6盘盈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价入帐。3.3确定实物存货的数量公司确定帐面实物存货数量的方法采用:一是帐面盘存法,即永续盘存制,即按存货项目设置库房明细帐,逐笔逐日登记收发数额并随时结出结存数,二是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对实存货物进行定期盘点,核对帐面记录,以保证帐实相符。3.4存货采用计划成本计价的核算3.4.1公司对产成品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核算。设置“库存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反映产成品增减变化情况;3.4.2计划成本一经制定,一般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予变更;3.4.3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的,月终通过“材料成本差异”分摊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3.5、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公司对原材料、包装物、辅料、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燃料耗用等采用实际成本核算。3.6存货领用或发出的计价方法公司对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产成品按计划价成本计价,对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原材料、包装物、辅料、燃料等,计价方法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方法一经确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3.7存货跌价准备每年中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由于存货全部或部份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份,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孰低者计价,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在期末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存货的转移、收发和领退管理4.1原材料、包装物入库单由采购员及时、认真填制,要求字迹清楚,填明入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供货来源、单价、总价、运杂费、包装费等,经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入库单实行一料一单制。4.2仓库保管员对入库的实物,要认真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和核实价格,做好材料的验收、监督和保管工作。对于原材料、包装物等入库,必须经质检部检验,出具物品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书后,方可入库。发现入库数量、质量、价格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应暂不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材料已入库,但因故未办理入库手续或需退货时,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生产车间已领材料因故需退料,在材料未使用和未损坏的情况下可办理退料手续。4.3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入库,由生产车间填写“入库单”,并持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报告,一并交库管员验收。库管员验收时,要对品名、规格和数量、质量,对入库单填列内容逐一检查核实。符合规定的签字入库,不符规定的退回生产车间,不能办理入库手续。4.4发出库存材料、包装物必须从严控制,要按年度目标成本对产品单位产量物耗的要求,分别对原材料、辅料、包装物、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加以控制。能以实物定额控制的,实行单位产量实物耗用定额领、发料;难于按实物耗用定额控制的,则实行单位产量金额耗用定额控制领发料。力求从发出材料起就控制监督材料的耗费,降低单位产品材料费用。4.5发出库存原材料、包装物等,实行领用制。使用单位领用材料时填制领料单,经公司领导签字后,凭单领料。领料单执行一料一单制。公司需退料时,仍使用领料单,以红字填列。4.6生产部门每月末,必须对各车间当月实际领料进行汇总,并同当月定额计划(产量X单位消耗定额)比较,编制出各单位材料耗用执行情况表,交公司有关部门(含财务部)存查、考核。4.7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的发出,由医药公司填制销售发货申请单,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从成品库房领出,由医药公司根据销售合同进行发货。4.8为了防止库存存货的过期和积压报废,库存货物的发出,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严格按生产批号发出,仓库管理人员违反此原则,造成积压、过期、报废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4.9对库存产品有效期进行监控,并实行预警制度。仓库管理部门定期向销售和财务管理人员报送存货情况表和退货情况表,对有效期过半和近效期(6个月以内)的存货予以报警,提出处理建议意见,督请有关单位加快处理。4.10委托外加工物资的手续和管理委托外加工的原材料等,归各生产单位管理。根据申请人对外加工的原材料等编制的委托加工材料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数量较大的应报请总工程师审批),仓库据以发料;加工后,对加工单位出具的加工费用结算凭证,转由财务部审核,据以付款;加工收回原材料时,由仓库人员凭质量报告书验收入库。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不得入库。

篇9:企业存货管理制度

企业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商品及周转材料等;企业代销、代管、代修、受托加工的存货,虽不归企业所有,也应纳入企业存货管理范畴。不同类型的企业有不同的存货业务特征和管理模式;即使同一企业,不同类型存货的业务流程和管控方式也可能不尽相同。企业建立和完善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针对业务流程中主要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同时,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会计、出 入库等相关记录,确保存货管理全过程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下列图1、图2分别列示了生产企业和商品流通企业存货流转的程序。

一般生产企业的存货业务流程可分为取得、验收、仓储保管、生产加工、盘点处置等四个阶段,历经取得存货、验收入库、仓储保管、领用发出、原料加工、装配包装、盘点清查、销售处置等主要环节。具体到某个特定生产企业,存货业务流程可能较为复杂,不仅涉及上述所有环节,甚至有更多、更细的流程,且存货在企业内部要经历多次循环。比如,原材料要经历验收入库、领用加工,形成半成品后又入库保存或现场保管、领用半成品继续加工,加工完成为产成品后再入库保存,直至发出销售等过程。也有部分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较为简单,其存货业务流程可能只涉及上述阶段中的某几个环节。

作为商品流通企业的批发商的存货,通常经过取得、验收入库、仓储保管和销售发出等主要环节;零售商从生产企业或批发商(经销商)那里取得商品,经验收后入库保管或者直接放置在经营场所对外销售。比如,仓储式超市货架里摆放的商品就是超市的存货,商品仓储与销售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

概括地讲,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商品流通企业,存货取得、验收入库、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清查、销售处置等是其共有的环节。以下对这些环节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及管控措施加以阐述。

(一)取得存货

存货的取得有诸如外购、委托加工或自行生产等多种方式,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生产经营计划和市场因素等综合考虑,本着成本效益原则,确定不同类型的存货取得方式。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存货预算编制不科学、采购计划不合理,可能导致存货积压或短缺。

主要管控措施:企业存货管理实务中,应当根据各种存货采购间隔期和当前库存,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市场供求等因素,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合理确定存货采购日期和数量,确保存货处于最佳库存状态。考虑到存货取得的风险管控措施主要体现在预算编制和采购环节,将由相关的预算和采购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加以规范。

(二)验收入库

不论是外购原材料或商品,还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都必须经过验收(质检)环节,以保证存货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合同等有关规定或产品质量要求。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验收程序不规范、标准不明确,可能导致数量克扣、以次充好、账实不符。

主要管控措施:企业应当重视存货验收工作,规范存货验收程序和方法,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外购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与存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核对一致。涉及技术含量较高的货物,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或聘请外部专家协助验收。

2.自制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产品质量,通过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产成品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报告处理。

3.其他方式取得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存货来源、质量状况、实际价值是否符合有关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经验收合格的存货进入入库或销售环节。仓储部门对于入库的存货,应根据入库单的内容对存货的数量、质量、品种等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入库;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办理退换货等相关事宜。入库记录要真实、完整,定期与财会等相关部门核对,不得擅自修改。

(三)仓储保管

一般而言,生产企业为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需要对存货进行仓储保管;商品流通企业的存货从购入到销往客户之间也存在仓储保管环节。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存货仓储保管方法不适当、监管不严密,可能导致损坏变质、价值贬损、资源浪费。

主要管控措施:

1.存货在不同仓库之间流动时,应当办理出入库手续。

2.存货仓储期间要按照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妥善贮存,做好防火、防洪、防盗、防潮、防病虫害、防变质等保管工作,不同批次、型号和用途的产品要分类存放。生产现场的在加工原料、周转材料、半成品等要按照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的方式摆放,同时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3.对代管、代销、暂存、受托加工的存货,应单独存放和记录,避免与本单位存货混淆。

4.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加强存货的保险投保,保证存货安全,合理降低存货意外损失风险。

5.仓储部门应对库存物料和产品进行每日巡查和定期抽检,详细记录库存情况;发现毁损、存在跌价迹象的,应及时与生产、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沟通。对于进入仓库的人员应办理进出登记手续,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接触存货。

(四)领用发出

生产企业、生产部门领用原材料、辅料、燃料和零部件等用于生产加工;仓储部门根据销售部门开出的发货单向经销商或用户发出产成品;商品流通领域的批发商根据合同或订货单等向下游经销商或零售商发出商品;消费者凭交款凭证等从零售商处取走商品等,都涉及存货领用发出问题。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存货领用发出审核不严格、手续不完备,可能导致货物流失。

主要管控措施: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确定适用的存货发出管理模式,制定严格的存货准出制度,明确存货发出和领用的审批权限,健全存货出库手续,加强存货领用记录。通常情况下,对于一般的生产企业,仓储部门应核对经过审核的领料单或发货通知单的内容,做到单据齐全,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准确;符合条件的准予领用或发出,并与领用人当面核对、点清交付。在商场超市等商品流通企业,在存货销售发出环节应侧重于防止商品失窃、随时整理弃置商品、每日核对销售记录和库存记录等。无论是何种企业,对于大批存货、贵重商品或危险品的发出,均应当实行特别授权;仓储部门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销售(出库)通知单发出货物。

(五)盘点清查

存货盘点清查一方面要核对实物的数量,看其是否与相关记录相符、是否账实相符;另一方面也要关注实物的质量,看其是否有明显的损坏。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存货盘点清查制度不完善、计划不可行,可能导致工作流于形式、无法查清存货真实状况。

主要管控措施:企业应当建立存货盘点清查工作规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盘点周期、盘点流程、盘点方法等相关内容,定期盘点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盘点清查时,应拟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相关人员,使用科学的盘点方法,保持盘点记录的完整,以保证盘点的真实性、有效性。盘点清查结果要及时编制盘点表,形成书面报告,包括盘点人员、时间、地点、实际所盘点存货名称、品种、数量、存放情况以及盘点过程中发现的账实不符情况等内容。对盘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多部门人员共同盘点,应当充分体现相互制衡,严格按照盘点计划,认真记录盘点情况。此外,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开展全面的存货盘点清查,及时发现存货减值迹象,将盘点清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六)存货处置

存货销售处置是存货退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环节,包括商品和产成品的正常对外销售以及存货因变质、毁损等进行的处置。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存货报废处置责任不明确、审批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主要管控措施:企业应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及时、充分了解存货的存储状态,对于存货变质、毁损、报废或流失的处理要分清责任、分析原因、及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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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

第十五条 存货入库时,应填制入库单,出库时应填制出库单,其存货数量及金额要与财务核算相符。

第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特规定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容器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

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帐(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帐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八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经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篇11: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存货、财务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存货盘点:是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的盘点。

2.2财务盘点:是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的盘点。

2.3财产盘点:是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2.3.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3.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2.2.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3.0术语:

3.1年中、年终盘点:

3.1.1存货:由仓库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1.2财务:由财务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盘点。

3.1.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3.3月份检查: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4.0职责:

4.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4.2主盘人:由各经管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4.3复盘人:由总盘人视需要指派及各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4盘点人:由各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4.6监点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派员担任。

4.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监点人,其职责亦同。

5.0盘点前准备事项:

5.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5.2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5.2.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5.2.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5.2.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2.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5.3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6.0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6.1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6.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6.3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6.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6.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7.0不定期抽点:

7.1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办理。

7.2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7.3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7.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8.0盘点报告:

8.1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二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财务总监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8.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8.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9.0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9.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9.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9.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9.4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二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

9.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四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第四联送往财务总监。

篇12:存货仓储管理制度

存货仓储管理的原则是反映存货储存的基本要求,是控制存货收、发、存业务和存货资金管理的基本准则与方式,存货仓储管理主要有以下3个基本原则:

1.实行存货限量管理,节约资金使用。

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积压、脱销脱供等情形的发生,保证商品销售和产品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对存货储存实行控制管理,制定各种商品、材料物资的最高和最低存量,以控制存货的储存量与存货资金的使用。

各种存货的最高存量(限量)与最低存量(限量),须由销售、生产、财务部门根据销售与生产的计划和实际需要,以及资金供应状况共同制定,由仓库和商场各个柜组执行。会计部门要监督检查限额的执行情况。存货的.限量管理原则要求仓库保管员和商场各柜组组长经常检查各种存货的存量情况,如发现有高于最高存量,或低于最低存量的情况,须立即报告仓库主任会同销售、生产和采购部门处理,

2.实行凭证查验收货,核准发货、出库,控制存货的收与发。

这个原则要求凡仓库收货,必须由专人负责,根据进货凭证逐一验明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尺码、款式、牌名、质量、生产期、保质期、产地或生产厂家后,由收货人员收货入库;凡仓库发货,必须由专人负责审核销售、生产部门签发的销售发货凭证或生产领用单,审核无误后核准签发,由配货人员配货,并由发货人员核对无误后签证发货;门卫人员须查验发货人员签证的发货凭证,确认无误后放行出库。

3.实行专人负责存货保管,设明细账卡登记收发货,核对实存量。

这个原则要求存货必须专人保管,并设存货明细账卡,逐笔登记收发货,结出存量,并清点核对实物,做到账、卡、实物相符,以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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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酒店存货管理制度

酒店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酒店业(包括餐饮、客房和休闲娱乐三大部分)的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购进、领用、耗用、节余库存保管及存货各环节核算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行为,现根据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存货是指集团酒店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行将消耗的原物料、燃料及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具体包括:

1、原材料:餐饮业各种制作的基础性原材料,如鱼、肉、蔬菜等,以及干货调料等;

2、库存商品:存放于仓库及水吧的香烟、酒水、纸巾等出售商品;

3、物料用品:一次性餐具、客用拖鞋等一次性耗材和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4、燃料:指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各种燃料等。

第三条 存货的购进管理

一、存货的购进采劝采购计划审批制”:

1、单价在500元及以上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指低值易耗品部分)的购进审批办法,参照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日常经营所需的原物料及燃料的购进审批办法,按照本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对不同存货,采取不同时期申报计划:

(1)日计划:指需购进的各种基础性原材料食品,由厨部、餐饮部于头

一天预测第二天的需要量,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厨房订货申请表》,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天下午4:00-8:30。

(2)周计划:指需购进的冻品、烟等,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

由部门或仓库申报,交采购部办理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3)半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干货调料,由仓库报计划,填制《天怡酒店

管理公司申购单》,仓库领班签字后,送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1-5号和15-20号。

(4)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客房用品、印刷用品等,由仓库以及各部预测

该月需要量,并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送交采购部,并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25-30号。

3、上述第(3)、(4)项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需交仓库核签:仓库主要核查需购进的物料在计划申报时仓库中实有的各物料(包括可代用品)库存数量,并将相应的数量据实填入对应栏次,并提出计划意见。

4、对需特别制作(指经营物品上需加注酒店管理公司或酒店的标识)的各种经营性材料及物品(如一次性餐具、纸巾、客房洗具、拖鞋、茶具等),原则上应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相对固定的制作供应商,签订定期的供货合同(除非因产品质量、结算价格及其他合作方面的原因需更换)及价格协议(按时间段);每月末,各物料使用部门(指客房部、餐饮部和休闲娱乐部)根据酒店预计需要量拟定需求计划,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请单》(一式四联,申购部门留存一联,其他三联经审批后一联交采购部、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购进存货的验收管理:

1、采购部收到批准的申购单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确定具体的供货时间和每批次的供货量,并在申购单对应栏次予以注明;注明后的申购单一联由采购部留存,督促货物按时到位;一联送交请购部门,以便及时了解进货的时间,安排相应的工作;一联送交仓库,以便核对验收,安排仓位;一联交财务部,以便准备资金付款。

2、到货时的具体验收规定:

(1)购进的各种食品鲜货部分,直接由厨部、餐饮部实物管理责任人(指经营场所日常经营性货物的实物管理人)专人验收,仓库保管监收;其他贵重食品部分,由各对应仓库库管进行,由财务部稽核人员监收。

① 厨部、餐饮部所需货品的验收,原则上应指定相对固定的货品验收区域(指定的验收区域应邻近贮藏室或仓库,应保持灯光明亮、清洁卫生、安全保险),配备专门的实物数量验收工具、必要的质量检验测试装置和特殊货物(如冷冻、保鲜货物)的贮藏工具及场地;

② 货品验收人和监收人必须对照申购单上所列品名、单价、数量和质量办理货品验收和监收工作;

③ 验收工作包括货品数量验收和货品质量验收两方面内容:

A、货品数量验收

a、如果是密封的容器,应逐个检查是否有启封的痕迹,并逐个过

称,以防短缺;

b、如果是袋装货品,应通过点数或称重,检查袋上印刷的重量是

否与实际一致;

c、散装货品,应逐个品种称重,确定实际货品数量。

B、货品质量验收

a、货品验收人员应具备货品质量方面的知识和货品质量检验水平;

b、验收中对货品质量把握不准的,应证询相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对海鲜及其他水产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原则上应由厨部主管参与进行;

c、必须严把货品保质期关,对同一批货品不同保质期的不予验收,对与合同或订货单上规定的保质期不符的不予验收。

C、货品验收过程中,对已点验过的货品必须与未点检的`货物分开存放。

D、验收的货品如果与一览表列货品、数量、质量等一致时,在一览表中相应项目旁作上“已到货”标记;如果不符,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报行政总厨、餐饮部负责人或分管总经理处理。

E、全部货品的测试、检验、过磅、清点工作,应在送货人在场时完成;货物验收人和监收人应始终在现场,不得由其他非相关人员代行验收和监收工作;验收之后,应尽快将货品送进贮藏室、水池或仓库。

④ 填制《××酒店入库单》〔一式三联,货物验收人一联,送交货人或供应单位一联,财务部一联(此联由货物监收人送交)。格式见表4〕,验收单各栏次内容字迹必须清楚明了,数量严禁乱涂乱改;各相关责任人必须在验收单对应栏次对验收单内容签字确认。

⑤ 验收工作完成后,将订货单、《××酒店入库单》和发票订在一起,及时送交财务部稽核人员。

(2)其他货物的验收工作,直接由各对应仓库库管进行,由财务部稽核人员监收,其具体验收规定同上。

三、购进存货的款项支付,按照酒店管理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报批,财务部依据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的各有效凭证进行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1、财务部稽核人员收到订货单、申购单、验收单和发票后,必须对照核查各单、表、票据之间的货品、数量、质量、单价及金额是否完全相符,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妥了齐全的手续,任何一单、一项、一个数据不符,都要查明原因,妥善解决,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解决、不向下办理付款手续。

(1)检查请购部门交来的申购单与采购部交来的订货单或订货合同有无批准签署,核对申购单与订货单的内容;如果订货单与申购单中名称、规格不符,须到请购部门和采购部门查明是否属替代品;核对后把它们订在一起,并按订货单的编号及供货单位名称存放。

(2)收到仓库交来的验收单和发票后,取出订货单与其核对:

① 检查验收单上的货品品种、实际验收数量是否涂改,验收、监收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签名是否真实、有效;

② 检查验收单上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及交货时间是否与订货单的内容一致;

③ 检查发票是否为正式有效票据;

④ 检查发票上的价格与订货单的价格与订货单上的价格是否相符;

⑤ 检查发票上总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短斤缺两、数量不足、质量不够等级问题是否已作出扣减。

(3)检查货品是否已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已预付了定金或部分货款的,应计算出本次应付货款的金额。

(4)签署正式的付款核准意见。

3、请付款凭证经财务部稽核人员审核签字后,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批。

4、出纳人员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付款凭证,办理正式的付款手续。

四、建立“主动征求供应商投诉”制度:由酒店办公室定期或随时收集和征求各供应商对本酒店采购、验收、结算付款等方面的意见,以改善酒店采购的运作,争取外界对酒店工作人员具体工作绩效的监督和评价,以有效地揭示、防止酒店相关工作人员效率低下、营私舞弊等问题。

第四条 存货的领用管理

一、各部门原则上应指定专门的领料人,部门领料人有权对本部门日常所需物质进行领用;超出领料范围且没有总经理或财务经理签字的,仓库有权拒绝发货。

二、特殊情况下的急件领用,由财务规定的领料人或部门经理口头或书面授权当值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方可发货,但通知人必在1日内到仓库办理签字手续;若在领货后的1日内没有办理签字手续的,由当值仓库保管员向财务上报,对通知人处以至少5元的罚款;若当值仓库保管员没有上报,而2日内领料单仍没有签字的,对当值仓库保管员处以至少5元的罚款。

第五条 存货的库存管理

一、酒店仓库及各部门实物管理责任人,对各库存的物品,必须按照物品的属性和具体物品的保存要求分类或专门存放,严禁将不同属性和不同存放要求的物品混存。

二、库存实物的进库和发出,必须依据上述规定的程序和凭证进行,严禁无单、无手续的物品进库和发放;办妥物品进库和发放手续后,应及时依据相关凭证,登记实物库存保管账,并定期(各部门实物管理责任人于每天下班前;酒店仓库库管每天对库存异动的物品,每三天对全部的库存物品)进行库存物品的账实核对盘点工作,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无法解决的,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对超过保质期和有质量问题的货品,不得对外发放,并及时填制《质量问题物品报告表》(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备查,另二联经财务部签字后一联留存财务部处理、一联返回仓库据此处理质量问题物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送交财务部稽核人员核实后,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各实物管理责任人当所保管的实物库存接近或达到最低库存储备量时,应及时主动地向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领用)申请计划。

三、各实物管理责任人在发放各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实物。

先进先出:是指按照物品购进的先后顺序和物品保质期的短长顺序,进行物品的发放。即先购进和保质期短的物品先发放,后购进和保质期长的物品后发放。

四、各部门具体规定:

1、客房部

(1)对客房迷你吧的库存,各楼层服务员必须在客房卫生清洁时和客人需退房信息的第一时间(或接到前堂收银处电话通知客人退房结账的当时)及时进行清查盘点,发现住客饮用,及时通知前堂收银处入数;若客人结账后再返回房间拿取行李时,应由其楼层服务员主动开门和锁门,关注迷你吧的开启动向,以防止迷你吧酒水走数。同时,将各楼层迷你吧酒水的实际走数结果与客房部各楼层主管的绩效考核直接挂勾。

(2)对需清洗的周转性物品(如床单、被套、浴巾等等),在移交给负责清洗的部门时,必须办理实物移交手续,同时,规定固定的送返时间(并界定超时送返责任,以免影响正常使用的周转),送返时,必须办理实物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手续,如有出入,当面界定责任,出具书面证明,送交财务部处理;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返的,应立即催促,必要时,说明原因、报客房部负责人批准后,向酒店仓库增领该部分物品,待清洗部门送返后立即返还。

(3)客房部实物库管于每月末扎账前,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同时,依据当月客房部各部门实际领用签收的《领料单》,汇总填制《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部。

2、餐饮部:实物库管于每月末扎账前,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同时,依据当月《领料单》,汇总填制《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部。

3、厨部:处理同餐饮部。

4、工程部:处理同餐饮部。

5、酒店仓库:仓库库管员于每月末扎账前,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

6、财务部:

(1)财务部稽核人员应定期抽查酒店各仓库的实物库存是否与其实际账存数量相符;各项库存实物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放实物是否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每月末,财务部稽核人员应参与各仓库库存的实物盘点工作,一方面,核实库存实物的账实情况;另一方面,核查库存实物的质量(有无质变、过期产品)和各品种库存是否合理;同时,对各部门填制的《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列数据进行核实(依据平时收到的各进、出、领用物品凭证进行核对)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界定责任,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

(3)财务部负责人收到各种报告时,应及时依据酒店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会同各部门负责人协商后,报酒店总经理处理。

五、库存管理责任:

1、对库存实物发生的质量问题,属验收把关不当造成的,能要求供应商退换的,应尽量要求供应商退换,同时,追究验收责任人的工作责任;不能退换造成的损失,由验收责任人负责赔偿;属保管不当造成的,直接追究保管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全额的损失。

2、对库存实物发生短损的,属定额内(其实物定额根据各物品的性质,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标准进行确定)的,直接计入当月成本(此部分应严禁套用定额数而自用);定额外的部分,直接追究保管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全额的损失。

3、财务部稽核人员稽核工作不到位,对应稽核、监控的方面不予稽核、监控,应发现的问题未予发现,或对发现的问题不予上报,事后被查出的,直接追究稽核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4、特殊情况,报酒店总经理处理;非常情况,可直接上报酒店管理公司研究处理。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管理公司及酒店各部门。

第七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篇14:存货内部管理制度设计

存货内部管理制度设计

一、 泰兴啤酒有限公司存货现状

(一) 泰兴啤酒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泰兴啤酒厂坐落于长江北岸的江苏名镇――刁铺,该厂前身是一家小型粮酒工厂,建于1956 年。1975 转产啤酒,经过 20 多年的艰苦创业,泰啤人用勤劳和智慧的双手造就了一座现代化国有中型企业。目前,全厂职工总数近800 人,占地面积约 76000平方米,固定资产 7000 万元,已成为国内贸易部系统、江苏省啤酒生产的骨干企业(省同行仅此一家),是国内贸易部系统的优秀企业,所生产的“环溪”“三泰”两大啤酒系列在评比中屡获殊荣,连续夺得5届省部优称号,被评为“中国公众名牌产品”“中国最佳明星啤酒”等。该厂设备能力排在、全省第八位,而产、销、利在江苏 40 多个啤酒生产企业中位居上游。

(二)存货现状

由于企业人员较少,管理部门相互兼职较多,供产销关键环节缺乏市场的预测和有效的监控,往往都是一人说了算,负责完成采购销售、付款收款和办理出入库手续等全过程。公司组织对所属几家企业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尤其在存货管理上暴露出许多问题,实际资产盘亏近50%,存货丢失损耗严重,账实不符,采购无控制、销售无监督,反映出存货占流动资产比率过高,存货周转速度缓慢,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由此可见存货管理对企业的 生存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存货储量不合理,资金占用过大。根据分析提供的资料,泰兴啤酒的存货资金平均占用为流动资产总额的 40%―50%。本企业从最初忽略存货的管理,不在乎库存占用资金的`多少,发展到企业存货积压,流动资金严重紧缺,无形中积压了大量资金,造成资金周转速度明显减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控制存货成本困难。存货管理不规范,造成账实不符。泰兴啤酒有时只顾眼前利益,而忽略了企业长远发展,账务处理不规范,实现销售不做销售收入,不按实际结转库存产成品,对收回货款不列账,形成资金体外循环,造成存货账面数大于实际库存数,账实不符;与部分相关联企业之间的货物转移,双方不签订代销合同,代销或赊销商品不如实计入库存,形成实物数大于账面数。

二、泰兴啤酒存货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存货的收入、发出、结存缺乏真实记录 存货的收入、发出,存货管理中记录材料领用、归集结转生产成本及费用的人为因素较多,尤其在工程项目核算上更显现其弊端。 泰兴啤酒江苏的2个分公司同时开工,月末核算记录显示的是其中的材料消耗极少甚至为零,而另一个的材料消耗多出一大块;原辅材料已经领用消耗,而实际上并未相应结转成本;原辅材料并未领用消耗,而实际上已经结转了成本;购入的材料已经领用消耗,购货发票未到,期末又没有按规定暂估入库,造成资产负债表期末存货记录减少甚至出现红字余额。

(二)存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本企业存货管理制度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1、未制定存货管理制度,或制定了这方面的规定,但没有按规定执行。2、内部控制薄弱,特别是关键控制点未能发挥作用。存货的内部控制是企业内控的重要环节,但在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环节却往往由同一人完成,增加了营私舞弊的可能性。一旦出现纰漏,即实行罚款、降职、撤职,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存货的核算计量方面不够准确 材料领用记录生产成本及费用的归集、结转的记录人为因素较多, 尤其在工程项目核算上更显现其弊端。泰兴啤酒在计算月度产量时, 一直采用以实际盘点数据倒推出产量,计算公式: 本期生产=上期结存+本期发货-期末结存,即实地盘存法,但月末盘存的目的是发现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而实地盘存法将日常存货盘存过程中,因盘点误差、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计入产品产量,掩盖管理漏洞或盘点错误。

(四)非正常存货储备挤占了正常的存货储备量 为控制流动资金占用额,尽量降低存

货占用量,减少进货量,从而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合理存货储备量。另一方面有些企业因为库存量大,导致流动资金占用额高,给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带来了困难。

(五)存货管理实现电算化管理的程度不高 泰兴啤酒实现电算化管理程度不高。存货种类繁多,核算的工作量大,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影响存货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造成账面数据与实际库存数量不符,产生大量潜在损失;对账不及时,不容易及时发现问题,不利于加强存货管理;人员不足或未具备一定的素质,也不同程度地影响存货核算的质量。

三、加强企业存货管理的对策

(一)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存货流程管理,落实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经济活动的有效管理手段,是企业内部各种管理制度、办法的集合体,其目的是对企业资源进行合理利用,规避风险,减少浪费,达到企业利益最大化。

(二) 细化计划管理,实行计划采购 每月20日前根据下月的生产检修计划,由生产车间或工段岗位提报下月的使用计划,汇总后统一报生产部设备检修主管,设备检修主管汇总审核后,交仓库部门核实库存情况,由仓库提报月度采购量,返回生产部,由计划主管汇总审批后,下发计划,采购部按计划采购,仓库按计划收货。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物资超储积压,造成不必要浪费。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

(三)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避免管理零死角 企业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使内部控制和岗位职责融为一体,明确存货管岗位流程内容,有效记录清晰明了,按内控要求及时组织盘点,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同内部考核相结合,形成奖罚分明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 加强员工培训,去除陋习,提高业务素质 加强职工岗位培训,丰富业务内容,让职工活学活用,让职工理解掌握数据的由来,系统之间的关系,盘点的目的,同时除旧革新,破除不合规、不符合企业发展的陈规陋习,提高职工综合业务素质。

(五)加强存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完善存货管理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计算机等现代管理工具加强对存货管理,实现存货管理动态化,适时跟踪、掌控存货的购入、库存、领用和出产等环节,做到全过程监控,全过程管理,从而建立存货资产管 理系统档案,挖掘存货管理的内在潜力。 如建立物流管理系统,同财务系统、生产数字化系统链接起来,做到不重叠、不交错。

四、泰兴啤酒有限公司存货管理财务制度设计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采购、销售与核算等,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二)、存货管理的范围 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的出入 库及库存的管理。

(三)、入库管理

1.外购时,首先由采购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核,交财务部门纳入 收支计划,再由供应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2.购回时, 由物资质检部门按质按量组织验收, 按实际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 , 对“入库单”的外购地、入库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人、承包人和验收人等应逐一填写,不得漏项。

3.产成品入库必须有质检部门验收的“合格证”,仓库管理员要观察包装完好程度,清点实物数量、重量后,按规格、品种填写成品“入库单”,并由质检员、保管员和当班负责人签字确认。

4.验收中发现物资毁损短缺,应填制“毁损短缺货物处理单”,由采购人负责处理,对

于因此出现的更换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承担。验收时若发现物资有溢余时应填制“溢余货物单”,经相关领导处理后验收入库。外购物资应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并记录实物账。

5.采购人员凭原始发票及验收单(须有经办人、验收入及领导签字)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四)、出库管理 物资发出前,必须由销售部门填制“出库单”,并办理部门领导及公司领导签字 手续。仓库管理员凭“出库单”据实发货。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的,一律不得发货,禁止以白条抵库。

(五)、库存管理

1.仓库管理员必须将仓库物资严格按规定存放,每种物资就挂卡片或贴标签。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存放安全,仓库管理员应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设置各种存货保管明细账,并根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财务核对账目、实地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对于所有存货物资至少要一年彻底清查一次。

3.盘点时,由供应、仓库、质检、财务等部门组成财产清查小组,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查找盈亏、积压等原因,编制盘存表,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清查的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4.仓库管理员在月底时,应将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按部门分项目汇总,与销售部门核对一致后,报给财务会计。

5.仓库管理员应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仓库管理员必须亲自陪同。要经常核对账、物,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处理.

(六)、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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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存货管理制度论文

企业存货管理制度论文

摘 要:存货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生产耗用而储备的物资,是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存货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金占用水平、资产运作效率,是企业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阐述存货管理对企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性,分析中国企业存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为中国企业加强存货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存货管理;库存;问题;途径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8-0023-02

一、存货管理的重要性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或销售而储备的物资。为保证生产经营过程的持续稳定,企业必须有计划有目的地购入、使用和销售存货。不管是何种类型的企业,存货的种类和数量都十分繁多,并且在流动资产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因此,存货管理完善与否直接关系企业资金占用水平以及资产运作效率,反映并决定着企业的收益、风险、流动性的综合水平,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发展前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前途和命运。

二、存货管理的要点

1.存货的采购。“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何在充分发挥存货功能的同时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是存货管理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合理地制订采购计划,降低采购成本,是科学、完善的企业存货管理的第一步。

2.存货的计价。存货计价的方法主要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企业在选择存货的计价方法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考虑存货表达的正确性及评估赋税等问题,力求准确判断材料价格走势,以保证公司获得最大赋税利益为原则,选择合理的方法。

3.存货的库存管理。随着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现代消费者的偏好变化较快,市场需求变动较大,各种产品的生命周期也由此而愈加缩短。在当前的市场情况下,企业库存不宜过多,否则容易失去对新商品的应对力。因此,为降低甚至避免这种资金积压过多带来的风险,企业应尽量在不影响生产与销售的基础上,努力实现零库存。

4.存货的盘点。存货的盘点,是确认企业经营绩效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存货管理的主要内容。因此,企业应设法提高盘点效率,减少盘点损失。可采用的盘点方法主要有“全面盘点法、区域盘点法、重点盘点法、满架盘点法等,企业应视存货的种类、重要性程度、价值、数量等因素,选择适当的盘点方法。

三、存货管理的主要目标

如果工业企业能在生产投料时随时购入所需的原材料,或者商业企业在销售时随时购入该商品,就不需要存货。但实际上,企业总有储存存货的需要,并占用或多或少的资金。这种存货的需要主要出自以下原因:第一,保证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第二,出自价格的考虑。

四、中国企业存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货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力。一方面,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企业存货管理的重要性,因而缺乏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甚至少数企业根本没有制定存货管理制度。这些企业在存货管理的过程中,缺乏统一、明确的制度标准来规范各种行为,是造成存货管理混乱无序的源头,严重影响着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给企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浪费。另一方面,对于存货管理,仅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是远远不够的,企业还应当定期考核相关制度执行程度,评价存货管理制度的执行对错误和舞弊的防范作用。

2.缺乏科学的采购计划。缺乏科学的采购计划,是中国企业存货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在企业存货采购的过程中,相关人员往往没有按照实际生产运营的需求来提出采购申请,更谈不上制度合理、科学的采购计划。企业的存货采购靠的是主观经验和感觉的判断,采购入库价格仅以采购员口说为凭,而非基于发挥存货功能的同时降低成本、增加收益的角度考虑制订的科学采购计划。

3.存货的核算、计量不准确。《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存货在会计期末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中国企业的存货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存货价值核算、计量不准确的问题,也就无法做到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来准确体现存货的'期末价值。由于市场变化较快,在存货核算、计量工作的过程中,部分存货的当前市价可能已不能确定,也就无法正确确定可变现净值,致使存货的实际价值不能够准确地反映出来。

4.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中国很多企业都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还有部分企业虽然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控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执行力度,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企业各部门各自为营,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实物周转与核算脱节,品种收发记录不准确,财务部门的存货信息与仓储部门的实物信息不能对应等不良现象频繁出现,无形之中给少数部门或员工营私舞弊创造了条件,造成企业资源的大量流失。例如,企业有进货作业评价,但在实际操作中还会存在以下风险:(1)未把生产计划与时间表告诉进货部门或未清楚说明何时或哪里需要材料。(2)已验收的原材料等资讯未输入资讯系统、或未及时输入、或输入的内容不正确。(3)订货单遗失或未送交进货作业单位。(4)缺乏采购期限的资讯。(5)验收报告或运货单遗失。(6)例外情况不相容职责不分离。

5.存货资金占用量大,周转缓慢。企业的存货资金占用量大,导致大量资金呆滞,周转不灵,这是中国企业普遍存在的难以解决的问题,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健康发展。在存货管理的过程中,企业往往由于对市场需求的把握不准导致销售预测的不准确,进而因为避免因缺货而错过交货期,造成存货库存的大量积压。上述情况不但影响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造成大量资金的呆滞,流动资金严重紧缺,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容易因存货的长期积压导致贬值、毁损、失窃等情况的发生,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五、中国企业加强存货管理的途径

1.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和存货内控制度。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存货管理的重要性,建立起健全、合理的存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其贯彻、落实。(1)确定方法: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严格按照COSO报告的内容,主要是《内部控制》要素所包括五个方面内容,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企业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原则、方法以及内部牵制组织设计、制度文件设计内容。同时还要建立完备的管理控计设计,即做好整体计划控制、组织人事控制和行政领导控制三方面设计内容,做好顶层规划,从制度方面进行完善。(2)建立存货内部控制程序,内部控制功能具体体现在管理中出现的非希望的事项,也即是将实际绩效与计划目标加以比较,如果发现了差异,则应当由控制职能,予以适当纠正与处理。即企业确定合理的标准,建立科学衡量结果方法,用正确的价值观念进行差异分析,从主客观二方面采取补救措施,通过过程进行综合检查与评价。(3)运用科学、合理的存货内部控制方法进行评价,如果仅有内部控制程序而没有有效的控制手段,则控制目的同样不会达到。内部控制方法是实现控制目标、发挥控制效能的技术手段,在控制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内部控制方法,随着现代管理手段的发展也越来越多,但主要有目标控制方法、组织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方法、检查控制方法和标准控制方法等。但不同控制目标所运用的方法手段各不相同,企业管理者不能统筹把握,综合考察。(4)董事会及监督委员会,这其实是COSO内控五要素中控制环境一子要素。但控制环境和“高层下面的形象”深受单位的董事会和监督委员会所影响,即所谓的傍样力量和“上行下效”的作用。(5)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企业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使之与员工绩效挂钩,明确奖惩,确保相关员工自觉执行各项存货管理制度。2.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采购是存货管理的第一步,所谓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因此,企业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充分发挥存货功能的同时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合理地制订采购计划。应实行存货采购的授权批准控制,应加强存货采购管理,合理使用采购资金,尽量降低采购成本。很多企业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主要从定性角度进行日常管理,很少利用现代信息工作之便进行定量管理,没有充分计量企业的储备成本中取得成本、储存成本和缺货成本三方面,更没有进行三者综合考虑,进行最优化考虑,选择最优的储备成本。同时在存货决策时主要注重存货进货项目、选择供应单位、决定进货时间和决定进货批量,没有进行存货决策方法即经济批量方面探究。

3.加强存货的库存管理。存货积压将导致大量资金呆滞,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长期积压导致的存货损毁、遗失等情况更是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企业应在生产规划、销售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库存水平,减少存货积压,加强库存存货的管理,以加快资金流转速度,减少存货积压带来的间接和直接经济损失。

六、结束语

综上,良好的存货管理是保证企业资金有效运转,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企业应加强对存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和存货内控制度,做好存货规划和采购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利用先进科技确保存货核算的准确性,并通过合理制定库存水平,减少积压,达到降低企业综合成本的目的。此外,企业在努力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还应根据自身特点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存货管理机制,有效地推动企业存货结构的优化,提高资金的运转率,从而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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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餐饮管理制度

一、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二、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七、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须煮熟煮烂方能发售。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八、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食品腐烂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十一、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说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十二、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

6、配餐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十三、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搞好“三防”工作。

十四、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以及不符合其他食品安全要求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十五、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以上,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十六、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对消费者的投诉必须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认真作好记录,实行首接负责制。

2、对服务质量、收费价格、卫生环境、食品安全等投诉应分别按有关规定接诉处理。

3、如有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进行投诉的,应做好下列工作:

①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

②立即将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③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④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⑤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⑥配合有关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七、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9、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10、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八、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食客和全体职工生命安全,保障本企业(店)运营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开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店)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本单位(店)实际情况,充分得用电视,黑板报,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根据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措施,其关键点主要有: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物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到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湿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0C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0C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0C以下。

3、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予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四)预防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措施。

1、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2、豆浆引起的食物中毒。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0C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3、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烹调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4、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食品加工过程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五)发生食物中毒处理:

1、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

2、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3、紧急处理。

(1)后勤保障部(办公室)负责与调度,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2)及时报本单位(店)有关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事务。

4、原因调查

(1)保护好现场严防破坏,要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标封存。

(2)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证。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篇17:餐饮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处理食物前;上厕所后;处理生食物后;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处理动物或废物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处理动物或废物后;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5、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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