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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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1: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国际代码:13812

学院名称: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层次为专科,隶属四川省商务厅。

二、办学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家正街227号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对于一志愿进档考生,实行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并严格按各生源省投档原则录取。

4、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

5、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实务的进档考生按英语成绩依次录取。

5、执行各生源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6、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7、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8、无加试要求。

9、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四、奖学金:学院设有入学奖学金、常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等。

五、助学方式:就读我院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四川省政府助学金等;也可参加学院“贫困大学生服务中心”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8-87073803、87073261、82996558 邮编:610091

传 真:028-82996556

E-mail:scsyzb@163.com

网 址:www.scsw.net.cn

篇2: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 Urban VocationalCollege of Sichuan,学院代码为14175。

第二条 学院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

第三条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举办方为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为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短期培训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关于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发放: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各专业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具印注明有学生所在院(系)、就读专业等内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全日制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组长由负责招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

2.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3.决定学院的招生计划分配;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对外合作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专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

2.负责学院生源情况的调研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的'预测。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分配的建议方案;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负责生源基地规划和建设工作;

5.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对外合作部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院跨省招生计划为省际对等交流计划,这一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省际对等交流计划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在四川省和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与《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1.2∶1(平行志愿为1.05:1)。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订单班专业建议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基于专业的特点,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物业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特别优秀者可适当降至1.58米),腰围不大于2尺8,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8,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生理缺陷,无不良嗜好,无明显疤痕及纹身。(其中睿管家实习生男生不低于1.75米,女生不低于1.63米)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八条 学院对报考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艺术招生的所有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将依据考生的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篇3: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部编代码14007。

三、学院性质: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学制及层次:三年制专科。

五、学历证书:在学院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六、办学地址

温江校区: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武侯校区: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5号。

七、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审定,并经由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八、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平行志愿一般为100%)。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四)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志愿分数级差。

(五)对于进档考生,采用成绩优先,按考生投档成绩(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四川省编导类专业将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同专业成绩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四川省编导类专业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不低于1.73米,女生不低于1.62米。

九、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身体健康,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十、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十一、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一年。

十三、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学院将在官方网站(www.scapi.cn)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在相关批次录取结束20天内下发录取通知书。

十四、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五、学院按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帮助渠道。

十六、学院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招生工作人员除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外,还抽调学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与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十七、本章程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61718111、61718005

通讯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邮政编码:611131

学院网站:www.scapi.cn/

学院招生就业网:zs.scapi.cn/

如何填报高考志愿才能被录取

首先,就是需要学生确定自己的目标院校,而后根据省内的一分一段排名表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志愿填报;当然如果自己的目标院校在确定的情况下,是需要根据省内的位次确认自己的高校,毕竟如果根据往年的分数线、考生总量和各院校的招生计划都是会很大的变化,同样的情况下一分一段就会相对稳定。

与此同时就需要抓住院校和专业两个重点,进行填报志愿这样才能够具有合理的结果;当然还需要考生根据近三年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批次的最低省控线、院校调档线以及专业实录线。

当然还需要考生记住一个热门技巧,就是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以及垫一垫的规律进行填报,其具体还是需要根据综合分析和院校专业的先后自然排序的方式进行。

报考志愿“冲、稳 保”原则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考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排序。如果比较注重城市,那么就把目标集中在几个城市,再选择学校和专业;如果注重学校,那就从学校排名入手,选择适合的学校;如果重视专业,就要查看教育部公布的教学评估结果。

“对于学校的选择,广大家长和考生可以根据位次大致确定填报的学校的范围。接下来可以根据往年录取数据,了解各个学校在山东省招生最低分数线和位次。尽管今年是山东省第一次施行新的高考招生录取模式,但是招生计划相对变化不大,可以通过近三年各学校的录取位次,与自己在山东省的成绩位次对比,进一步缩小选择学校的范围。

该如何增加志愿填报成功的机会?要形成合理的志愿梯度,按照“冲、稳、保”的原则进行志愿排序。冲,就是排在前面的志愿可以稍高于或接近于往年的录取位次;稳,就是选择相对把握性大一些的学校;保,就是选择一到两所自己成绩显著高于于该校往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校,最大限度地保证录取。考生们可以将喜欢的学校和专业往前排,最后要填一些录取希望比较大的志愿规避风险。

最后,填报志愿时,家长和考生都要客观的判断,观点尽可能达成一致,研究透彻政策要求和录取规则,结合实际进行综合分析,将自身的意愿和实力进行完美结合。“要全面了解所报志愿的招生、入学政策。特别是对意愿学校的政策要全面了解,包括入学后的政策转专业、升学等。家长还要做好引导,让孩子充分充分认识到专业和职业的关系。择校时要避免盲目跟风,不能一味选择报考人数多的、地理位置好的高校,不能因为追求高考成绩最大效益,而忽略了自身的兴趣、性格以及个人的职业发展。

篇4:大连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2730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龙山路1号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语种不限。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各专业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

三年

文理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两年

文理

520601

港口业务管理

三年

文科

620505

物流管理

三年

文理

65

金融与证券

三年

文科

63

会计(涉外方向)

三年

文理

620203

会计(法务方向)

三年

文理

620203

会计(税务方向)

三年

文科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网络动画制作方向)

三年

理科

590125(辽)

软件外包服务

三年

理科

660108

商务英语

三年

文科

660110

商务日语

三年

文科

660107

应用韩语

三年

文科

640102

涉外旅游

三年

文科

640106

酒店管理

三年

文科

670101

艺术设计

三年

艺文

590319(辽)

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

三年

文理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商务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a)学费收取办法:

1、动漫设计与制作(网络动画方向)专业学费10000元/年

2、艺术设计、软件外包服务、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学费8000元/年

3、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应用韩语专业学费7500元/年

4、其他专业学费7000元/年

b)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六、获奖说明:

a)市里奖项:

1、市三好学生,2、市大学生标兵,3、市优秀学生干部,4、市先进班集体,5、市自立自强标兵,6、市优秀毕业生,7、市优秀贫困大学生,8、市优秀团员,9、市优秀团干部,10、市先进团组织

b)省里奖项:

1、省三好学生,2、省三好学生标兵,3、省优秀学生干部,4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5、省优秀贫困大学生,6、省先进班集体,7、省先进集体标兵,8、省优秀毕业生,9、省优秀团员,10、省优秀团干部

c)我院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享受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按相关要求进行认定,公平、公正、合理的给于资助。

d)奖学金等级及比例:以班级为单位,享受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5%.

一等:800/生年,享受人数为班级人数的2%

二等:500/生年,享受人数为班级人数的5%

三等:300/生年,享受人数为班级人数的'8%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a)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调档比例120%。

b)我院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志愿分数级差不超过3分。

c)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d)艺术类考生需获得当地省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f)我院录取时不设定男女比例。

g)对退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h)录取结果通过邮寄、学校网站、通讯等方式公布。

八、联系方式

a)咨询电话:0411-86305735、86303169、86316669

传真:0411-86316669

b)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龙山路1号

篇5: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高校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及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078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原金海路)1001号邮编:264670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和批准单位: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行政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粮食局。

第八条办学特色:学院以“立足行业,服务蓝黄经济”为办学宗旨,以“依托金色产业、服务蓝黄战略、培育绿色文化、造就多彩人生”为特色,全面实施“特色立校、质量强校、文化兴校”战略,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专业群,形成了以粮食专业为特色、现代商务类专业为主体、电子信息类专业和机械制造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格局,建成了独具优势的经济管理、食品科技、机械数控、信息技术、会计财务、商务外语、艺术设计、建筑工程等八大专业群。

学院全面开展职业素质教育,有效实施职业技能教育,大力推动学校教育与行业企业的深度融合,全面推动“校企互动、学岗互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了以能力为本位的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学院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的培养与提高,于全面启动爱心学院、绿色学院、技能学院、艺体学院和创新学院等“五个学院”建设,大力培育“绿色、诚信”的校园文化,努力打造文化育人平台,为学生的成长和成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第九条 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坐落于烟台市国家级高新区的中心地带,北临大海。学院占地1397亩,校舍建筑面积38.9万平方米,建有2.5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馆藏图书106万册。建有9万平方米的实验实训中心,设有隶属于国家粮食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14个技能鉴定站,建有高标准的专业实验室、实训室160多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8777余万元。学院现有教师62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95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72%以上,硕士以上研究生学位占78%。同时,学院借助行业办学优势,与多家企业建立了深度的校企合作关系,建有5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在校生达13813人。

第十条招生专业:学院设会计系、经济管理系、食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商务外语系、建筑工程系和基础课教学部等8个教学职能部门;设图书信息中心、实训中心、教学研究室和成人教育处等4个教学辅助机构。

开设会计、会计电算化、审计实务、投资与理财、会计与统计核算、国际经济与贸易、连锁经营管理、商务经纪与代理、物流管理、港口业务管理、营销与策划、粮食工程、食品营养与检测、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食品生物工艺、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应用韩语、商务日语、应用英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及建筑工程管理等38个专业,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办学成果:学院积极面向行业改革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集中研究解决有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充分发挥高校“智囊团”作用,为行业改革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援。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拥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课程17门;学生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信息化技术大赛等各项赛事中获奖400余项。近年来,学院先后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项,国家专利30项,出版专著、教材400 多种。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第十二条办学荣誉:学院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双优”高校、国家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现为全国粮食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中国职教学会商科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山东省粮食经济学会和山东省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在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教育中发挥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院录取20新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参加2015年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录取具体方式: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

2、录取线内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按报考我院的 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与同成绩的其他考生同样对待,无单科成绩要求。

5、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依次按高低分进行录取。

6、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美术类考生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的,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平行分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7、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奖学金、贷学金制度

第十八条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大专(高职)学费标准为4800-50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政府新规定的标准。

第十九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每年按10个月计算。

第二十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学费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奖助学奖励政策。同时,学院还实行了“学费减免”、“特困补助”、“勤工俭学”、“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项目。

第二十一条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学院录取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二条学院合格毕业生,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网上电子注册的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专升本事宜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六条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35-6925031,6925032,6925035。

学院网址:www.sdbi.edu.cn www.sdbi.com.cn

学院招办网址:zs.sdbi.edu.cn

学院招办邮箱:swzsb6688@163.com。

第二十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篇6:四川管理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安德镇彭温路399号。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公布为准,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规定的各项加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及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基础上按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身体健康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铁道机车、铁道车辆、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及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等铁道运输类及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听力正常,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

5、男女生比例:由于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工作性质和条件的特殊性,铁道机车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只适合男生,铁道车辆、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及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等铁道运输类及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主要适合男生,女生慎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其余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学院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7、由于用人单位在选录铁道机车、铁道车辆、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及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等铁道运输类及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学生时对身高有一定要求,建议165cm以下的男生和158cm以下的女生慎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8、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将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新生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奖助贷体系

学院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协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向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修读完四川管理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关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由四川管理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六、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现将学院招生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如下:02868939874。

篇7: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往年招生章程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往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专科层次。

二、学院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邮政编码:610101。

三、省外招生:

我院在重庆、贵州、云南招生,招生专业为:会计、金融管理。

各省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批次及招生代码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告为准。

四、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录取考生。

(二)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我院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三)专业录取:所有进档考生实行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四)执行各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五)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我院均以英语安排教学。由于会计(中澳合作)专业澳方课程实行双语教学,要求报考此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会计(中澳合作)专业招生代码以四川省考试院公告为准。

(六)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七)录取结果公布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同时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八)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九)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奖、贷、助措施:

学院建立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实施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就业资助金、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每位学生顺利入学。

六、学历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文凭。会计(中澳合作)专业,在修满澳方、我院规定的学分后,可获得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TAFE会计专科文凭和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文凭。

七、收费标准:严格按四川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会计(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3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其他专业学费37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八、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电话:028-84642024(兼传真)84642070

篇8: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4号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7.学院代码:13694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投档方式即文化课合格,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只招英语考生。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原则,并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有关省市规定执行。

7.对口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

9.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10.学院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广告设计与制作、会展艺术设计专业:6000元/学年;

报关与国际货运、会计(涉外会计方向) 、国际商务专业:5200元/学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服务外包方向)、图形图像制作、国际贸易实务、市场开发与营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方向)、商务管理(商务文秘方向)、商务管理(拍卖与典当方向) 、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校址:山西省经贸学校)、商务英语专业:4000元/学年。

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四、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351) 5691288

传 真:(0351) 5691463

网 址:www.sxibs.com/

电子信箱: www56912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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