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最新通知(锦集9篇)由网友“janyao”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省教育厅最新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省教育厅做好秋季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秋季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有关单位:
20XX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前后各项安全工作,以新姿态新作风迎接新学期的到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学准备工作,切实落实安全职责
最近,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对全省学校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和挑战。省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了一系列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嘉毅在多个会议上,对全省学校开学期间的安全工作反复强调,做了多次安排部署。各地各校要把今年秋季开学工作作为落实“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落实。要坚持因地(校)制宜,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坚决杜绝因办学条件不足或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要完善师生按时返校组织工作体系,密切与师生和家长的联系,确保教职员工及时到岗、学生按时返校,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的`学期。要特别重视灾情发生地区和雨水浸泡校舍的安全工作,严谨细致地做好校舍安全鉴定和隐患排查。要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将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岗位明确,人人有责。
二、联防联治、齐抓共管,筑牢校园安全基础强化关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密切与当地综治部门、公安机关协调配合,按照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3部门下发的《关于<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和<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甘综治办〔20XX〕17号)要求,努力构建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要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切实落实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甘公办发〔20XX〕42号)要求,检查人防“到位率”、物防“完备率”、技防“在用率”、协防“在巡率”等方面内容,按照新规范、新要求完善“三防”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打牢基础强化关,确保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要严格落实门卫制度,严防因保安脱岗或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三、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做实做细安全工作
各地各校要深入分析本地本校秋季易发、多发性事故的规律特点,不放过任何环节,及早部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电教室、体育器材、用水、用电、用气、冬季取暖设施设备、食品、校车以及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进行一次梳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加强对秋游、军训、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严防发生意外事故。要特别加强偏远地区学校、寄宿制学校的管理,避免发生食物中毒、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实施校舍维修、装饰、抗震加固等工程的学校,要及时通风透气,有必要时要进行室内装修污染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时坚决禁止使用,确保师生健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师生要加强交流和沟通,及时排查和掌握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的问题和矛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四、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应急演练,增强避险能力
各地各校要把安全教育作为秋季学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夏末秋初季节交替和秋季安全事故的规律和特点,充分利用开学典礼、军训、重大集会等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要特别加强对新生和新上岗教师的安全教育。要做好学生返校后的行为规范教育和防溺水、防雷电、防洪、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专题教育。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深入了解学生暑假期间的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学生因恋爱受挫、感情纠葛、家庭问题、邻里矛盾等造成的思想波动、情绪失控、精神萎靡不振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解决,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把应对自然灾害和防范校园伤害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重要节假日前后都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应对危机的能力,确保一旦有事能妥善应对、科学处置。
五、完善消防设施,强化日常管理,提高消防管理水平
开学前后,各地各校要全面开展一次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对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要及时修复、启用;对灭火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不足、损坏或失效的要及时增配、更换;对未设置消防给水系统的老建筑,要通过增设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火栓等方式改善消防供水条件。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筑、违规使用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塑料作墙体保温层的,要彻底整改,不留隐患。要加强疏散通道的管理,及时拆除宿舍外窗安装的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栅栏,清除应急通道上的杂物,保持学校人员集中场所内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对学生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不足的要进行改造、增设;要改善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条件,及时改造照明线路和设施,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巡查工作,杜绝学生违章用火、用电现象。要积极协调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必要时聘请消防安全专家到学校排查隐患,请专业人士帮助指导学校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明确职责,严格程序,确保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使用、管理等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进行重点排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要有针对性地建立事故应急预案。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做到危险化学品从购置、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七、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要以秋季开学为契机,深入基层,走进学校、走近师生、走访家长,特别要深入灾区重建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倾听真知灼见,解决实际困难。要进一步完善校领导带班值班制、中层干部值班责任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及时、稳妥地处置。
各地要将通知内容迅速传达到本辖区每一所学校(幼儿园)。
甘肃省教育厅
20XX年8月17日
篇2:省教育厅印发义务教育 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 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鄂教基〔〕3号
各市、州、县、林区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局:
现将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部基础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司《关于印发20义务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司函[]85号)印发给你们,并就课程改革实验、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提如下意见,请各实验区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根据我省情况,2004年秋季,全省所有中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学生全部进入新课程。各地要认真做好教师培训、教材选用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新课程实验的顺利进行。
二、各实验区要加强对教材选用的管理,建立民主、公开、公正的.教材选用制度。各实验区要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委员会主要由专家、优秀教师、校长和占一定比例的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该委员会人员不得低于15人,其中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行政和教研部门的代表人数不超过1/4,纪检、监察代表1人。请各实验区二月底将教材选用委员会人员名单报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厅基教处,名单将在湖北省基教网(网址:kcgg.e21.edu.cn)上公布。各实验区也要把人员名单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布。
三、各实验区教材选定要充分尊重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的权力,原则上采取投票方式多数通过原则决定各学科选用的教材。各实验区教材选用委员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阅研教材,全面考察教材编写质量和出版社服务质量,慎重选择教材。我省出版部门出版的教材,试验区在选用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教材选定后,实验区要与教材出版或供应单位签定合同,就教材质量、供应时间、教师培训及其它方面的服务作出明确的书面规定。
五、为了便于各实验区选用教材,我厅将与经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部审定通过的教材出版单位联系,要求出版社提供支持。各实验区也要积极与出版社联系,请出版社为各地选择教材提供帮助。
六、请各实验区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行政部门如实填写《湖北省2004年秋季义务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课程标准实验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于2004年3月底前报我厅基础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处(传真:027-87328097)。
七、各级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验教材选用的管理和监督,要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建立社会监督机制,严禁不正当手段推销教材,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省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厅设立的投诉电话是:027-87328063,电子信箱:555@e21.edu.cn.
附件:
1、关于印发2004年秋季义务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课程标准实验教学
2、湖北省2004年秋季义务
[1] [2]
篇3:省教育厅实施“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的通知
苏教师〔〕14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125号),加强我省中小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家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工程旨在为一批教育理念新、科研能力强、专长突出、风格鲜明、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创造条件、提供平台,使他们成长为在省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人民教育家,带动和促进全省中小学师资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为江苏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培养目标
起,在全省范围内分四批选拔200名特级教师(其中教师120名、校长80名),围绕修炼师德修养和人文精神、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创新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增强教育教学科研素养、提升学校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培养,使他们的教育理论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个人专长更加凸显,特色风格更加鲜明,为他们成长为社会公认的人民教育家奠定基础。
三、培养对象和条件
培养对象为在职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对象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江苏省特级教师称号。
培养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优秀,师德高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文化素养和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观念新,专长特色突出,在区域和学科专业领域内声望高、影响大、示范性强,受到同行、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敬重和好评。
3.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特别是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课程改革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承担重大教改实验项目,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方面成效显著。
4.积极进取,有为人民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坚定理想和不懈追求,有成为人民教育家的基础条件和发展潜力。
5.中小学校长还应在学校改革与发展、办学与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所在学校特色鲜明、业绩显著、成果突出。
四、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人选由各市根据条件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推荐。推选对象应在当地主要媒体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厅党组审定。评选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入选对象由省教育厅颁发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证书,并进行重点培养。
五、培养方式
培养采取专家引领和自主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专家引领
依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建立学习研讨小组,为每一个学习小组组建一个专家指导组。专家指导组由全国著名专家、学者和特级教师组成。
2.自主研修
培养对象在培养单位、专家指导小组和导师的.指导下,围绕自己的学科专业和特色特长,确定研究发展方向,自主学习,自主研究,自主发展。
3.集中研修
一般按专题分期分批进行,每年1-2次,每次10天左右。
4.研修实践
组织培养对象到境内外名校挂职锻炼;为培养对象创造演练实践和交流展示的平台,努力让培养对象在改革实践中获得发展和提升;资助培养对象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和出版专著,推广培养对象的教科研成果,努力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
5.设立网上交流中心
在江苏教师教育网设立交流中心,供培养对象交流研讨和展示成果。
六、培养经费
培养期间,我厅每年安排人均培养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培养对象的培训、科研、专著出版和导师指导费等。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学校也可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七、组织管理和考核
本工程由我厅师资处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省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各市教育局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并落实专人负责联系培养对象,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配合我厅共同做好培养工作。
本工程培养周期为5年。培养对象与省教育厅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市每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核,并向我厅书面报告考核情况。省教育厅在第三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列为培养对象。管理期满后,省教育厅对培养对象进行终期考核。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该工程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实施该工程的重要意义,宣传培养工作开展好的地区和学校 的经验做法,宣传培养对象的先进事迹和教学成果,为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积极为培养对象提供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主动安排其承担重要的教学任务和教育科研项目,开展校本研修,为他们配备梯次合理的教师团队,鼓励他们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等活动,并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支持。
(四)材料报送要求
20首批拟选拔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50名(其中教师30名、正职校长20名),各市按照附件1分配的名额开展培养对象评审推荐工作。
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辖市教育局逐级审核,并加盖公章。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2)原件一式4份和电子稿、附件佐证材料和评审推荐工作总结,请于8月10日前报送我厅师资处。凡涉及推荐人员的聘期、论文发表、获奖时间等均以2009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附件佐证材料以复印件形式提供,主要包括表彰证书、论文(包括封面、目录和论文)、专著(只提供封面、目录)等,附件材料不退。联系电话:025-83335528,83335127;邮箱:jinj@ec.js.edu.cn。
附件:1.“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2.“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
3.“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二○○九年七月六日
附件1
篇4:省教育厅实施“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的通知
培养对象申报表
所在省辖市
单 位
姓 名
填表时间
江苏省教育厅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使用(一式4份)。
2.填表内容应具体、真实、具有代表性,并按要求填写。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3.被推荐人选经核准后,本表1份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另3份分别存入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文书档案。
4.申报人填写本表视同认可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贯彻省教育厅文件所采取的配套政策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 贯
参加工作时间
教 龄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及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移动电话
住宅电话
电子信箱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主要简历
起止时间
单 位
工作岗位
职 务
二、近五年来的工作总结
(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管理的水平、能力和实绩等。)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三、近五年来教育科研成果和受表彰奖励情况
(成绩的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与申请表分开装订成册)
科研(论文、论著、课题)情况
名 称
时间
发表、出版
或组织单位
承担工作及完成情况
获奖情况(注
明奖励部门)
荣获市级及其以上荣誉称号或受奖励情况
荣誉称号或
奖励名称
时间
表彰奖励单位
四、从事公开课、示范课等公益性教学活动和培训指导青年教师等情况。(校长还需填写本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支援薄弱学校建设情况)。
五、对未来五年的教育教学、科研和学校建设的打算与措施
六、推荐意见
所在
单位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填报单位: 教育局(盖章)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学位
任教
学段/学科
特级教师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
现任行政职务/时间
篇5: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报刊宣传推介工作
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报刊宣传推介工作
本刊讯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河北教育报刊社通联工作站及其他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河北教育>等教育报刊的宣传推介工作.订阅<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河北教育>所需经费,可从公用经费中列支.
作 者: 作者单位: 刊 名:河北教育(综合版) 英文刊名:HEBEI EDUCATION 年,卷(期): “”(11) 分类号: 关键词:篇6: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中小学寒假通知
9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制订统一寒假放假时间。全省中小学校20寒假时间为1月16日至3月1日,放假时间为6周零2天。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科学指导、统筹做好假前工作、制订好假期方案,禁止违规办班补课。
通知强调,禁止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禁止违反“三不”原则(不强迫、不上课、不收费)组织学生自习,禁止组织学生集中收看付费电视(网络)授课,禁止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及时受理对中小学校寒假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寒假期间对属地中小学违规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对违规者依规定严肃处理。通知要求,各学校对假期安全工作做好安排,加强安全教育,彻底清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并如实上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中小学生寒假注意事项
1、老师和家长每天最惦记的就是你们的安全。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死于非命,给家庭带来了不幸,给父母造成无法愈合的创伤。因此,同学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懂得安全的重要意义,做到:安全第一,从我做起;安全第一,从小事做起。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保证人人都安全。
2、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春节是走亲访友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多发期,希望同学们在寒假期间遵守交通法规,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骑车要在人行道靠右边行使,严禁在路上骑车追逐打闹。注意乘车安全,没有春运证的车不要乘;无牌无照的车不要乘;拥挤的车不要乘。若发生交通事故,要想法及时通知家长,并拨打120及时实施抢救。
3、正确燃放烟花爆竹。接近年关,烟花爆竹大量上市,一些“三无”劣质产品偷偷上市,同学们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最好能在家长的陪同下,在正规的经销处购买。在燃烧鞭炮、焰火时,要由家长陪同,要在宽敞地方放,不要对准人放,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4、防火、防气、防电。我们每天都可能会与火、与电、与煤气打交道,同学们要了解有关知识,在生活中要注意消除水、火、气、电等存在的隐患,做到不玩火,注意防火,若遇到火警时要知道及时拨打119报警。不玩电,不私自拆装电器防电;注意用气安全,防煤气中毒等。
5、监控文化生活,严防精神污染。网络世界对青少年具有强烈的诱惑力,长时间沉溺会导致人际交往、社会适应能力的下降,会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孤独焦虑、食欲不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睡眠障碍,甚至犯罪或消极自杀。所以希望同学们要远离网吧,不登录不健康的网站,不在网络上查看**、淫秽的内容。也不要涉足营业性电子游戏室、台球厅、录像厅、卡啦ok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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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山西省教育厅学生课外辅导免去校长职务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学生课外辅导免去校长职务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为了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确保学生的安全考虑。如果发现或者有人举报☞有学生到课外辅导班。直接开除教师工作职务,同时免去校长职务。公布于社会。
日前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提出6条禁令。记者7月8日获悉,为贯彻落实该《规定》,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指出,凡发生违反《规定》情形的.,中小学校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情节严重者或被撤销教师资格。
6条禁令包括: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据悉,省教育厅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发现并查证属实的教师,一律撤销其教师资格。
篇8:山西省教育厅发通知严防中小学生寒假溺水伤亡事故
山西省教育厅发通知严防中小学生寒假溺水伤亡事故
29日,山西省教育厅获悉,山西省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预防学生溺水伤亡的紧急通知,针对该省近期发生的两起学生不慎落水溺亡事故,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学校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防溺水和冬季游玩安全教育活动。
特别要教育中小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玩水,不擅自与他人结伴玩水,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玩,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玩,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12月19日,山西省某小学4名学生在一废弃沙坑玩耍时不幸溺亡。12月26日,该省某村3名儿童在一蓄水池旁玩耍时不慎落水溺亡。需要注意的是,这两起事故都发生在校外,发生在农村地区,都发生在周末或节假日,都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水域,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无家长看护的过程中,发生在中小学生中,男生居多。目前正值学期末,元旦、寒假和春节将至,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提醒督促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在周末、节假日和放学后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职责,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监护责任。
篇9:山西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审定批准的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分市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审定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是各市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注册备案、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发展报告的唯一依据。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各市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列入招生计划统一公布、统一报考志愿、统一录取。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严格规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省教育厅下达生源市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生源市须纳入本市招生计划并统一公布,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三、严格规范学籍注册。各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务于2019年8月20日前结束,各市招生部门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于9月1日开学前移交学籍管理部门审核,不得擅自延长。学籍主管部门须在开学一个月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核准本行政区域内高一新生注册学籍。高一年级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适时通报近年来查处的违规招生诈骗典型案件,提醒学生及家长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程序,避免上当受骗。要畅通咨询与举报渠道,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请各市将省教育厅核定的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本市确定的招生范围于高中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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