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精选5篇))由网友“阿京IIIII”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工程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农、医、文、法、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高等工程教育为鲜明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21个硕士学位点和6个工程硕士领域,有2个河北省重点学科、4个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和1个河北省重点实验室。
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校园总占地面积为2340亩,各类建筑面积87.7万平方米。有39个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值16745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32万册、中外文期刊3241种。具有覆盖各校区的万兆光纤主干、千兆到桌面的校园网络和覆盖主校区的无线校园网络系统,有设施先进的体育运动场馆和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有固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158个。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718人,其中教授224人,副教授422人,研究生导师260人。学校具有较强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能力及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科技优势。在土木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农业水土工程等领域有较强的学科基础和学术优势。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乌克兰、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的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作为唯一主编单位,与英国科学出版社联合主办有SCI和EI检索杂志《Energy Exploration & Exploitation》;与美国阿拉斯加大学、英国朗堡大学、乌克兰国立建筑技术大学联合创办有英文学术期刊《World Journal of Engineering》,面向海内外发行。
学校始终将质量置于研究生培养的中心地方,具有健全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我校硕士毕业生以基础坚实、专业知识牢固、作风踏实,学风严谨和勇于创新,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篇2: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有关政策
我校共有21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个工程领域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
1. 录取为我校的国家计划非定向(公费)学术型研究生,不缴纳学费,享受全额国家普通奖学金(A类)和每年1000元的科研业务经费。
2.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均录取为公费研究生,不缴纳学费,享受全额国家普通奖学金(A类)和每年1500元的科研业务经费。
3.录取为我校的自筹经费学术型研究生,免交学费,享受B类奖学金和每年1000元的科研业务经费。
4.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所有推荐免试生均录取为公费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到20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于年3月底前或6月底前获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得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在11月份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前不能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得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本人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10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可参照国家有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报考。
各招生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要求和加试科目见招生目录。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我校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只招收具有建筑、土木类和环境工程、艺术设计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网站、考试时间等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请于9月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页查询。
2.网报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请于9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页查询。
四、初试
1.初试时间:2010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系按20的招生规模分配,2010年计划招收名额在年的基础上可能有所增加,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五、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六、录取
1.复试合格,予以录取。2009年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录取率为100%。
2.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篇3: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大学
单位代码:10075
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逸夫研究生教学楼216联系电话:0312-5079489
邮政编码:071002
联 系 人:徐亚清 刘冲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惟一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和“省部共建”大学,在国家高等教育布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和特殊的区域地位。学校前身是19法国耶稣会士创办的天津工商大学,其后历经天津工商学院、津沽大学、天津师范学院、天津师范大学等几个时期,1960年改建为综合性大学并定名河北大学,1970年由天津迁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保定。,河北省职工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并入河北大学。学校设有28个二级学院,5个公共教学单位。拥有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点分布在除军事学以外的十二大学科门类。拥有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河北省唯一一所国家专业学位教育试点高校。拥有光学工程、化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历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新闻传播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覆盖了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教职员工达80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现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5500余人,长、短期留学生350名左右。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五)报考我校临床医学院外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内科学专业的考生仅限临床医学专业考生,不接受跨专业报考及调剂。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旦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四、20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在该目录指标的基础上按相应比例增加或减少。我校每个专业原则上接收1―2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我校学术学位每个专业国家计划(公费生)占招生目录数的30%;专业学位均为自费生。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六、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大约为2010月10日-10月31日,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yz.chsi.com.cn)
七、报考单独考试考生于10月25―26日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报名无效。
八、河北大学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篇4: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经导师同意,研究生部批准备案,在职人员可申请延期毕业。各类硕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3.5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领域除上述要求外,还需要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满三年,或高职高专毕业满五年,或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满两年。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同等学力考生、自考本科、网络教育本科、成人本科等和军校地方生本科等毕业生、境外学历考生需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在现场确认时校验(外地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邮寄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认证办法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网址:www.chsi.cn/,www.chsi.com.cn/。
6、我校欢迎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年硕士研究生。考生需获得本人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本人就读高校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及我校于9月底举行的接收测试(测试内容报考外国语听力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
获得推免资格,且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仍需要完成全部报名程序(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交纳相应报名费。
四、报名办法
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月)、网址和要求进行(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年11月中旬),到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设置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照、交报名费等手续(具体见网上通知)。
3、教育部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全部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予以核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进行审查,并反馈招生单位。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并采取通知所在单位(就读院校)等形式予以公告。对伪造证件等违法行为,保留进一步处理权利。
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依据教育部有关报名资格的规定和招生单位其它要求,对本人报考资格进行自审。如果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无论进入招生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所产生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15年7月,以便及时通知考试、复试等相关信息,邮寄成绩单,录取通知书等。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培养费标准
1、培养费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规定地区复试分数线,且被我校紧缺专业(工学、理学、管理学、工程专业学位)录取的贫困考生(含应届、往届),享受免交学费政策(不含调剂生)。
3、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且被我校接收的校内外贫困推免生,享受免交学费政策。
4、学校为在校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姚穆奖学金、研究生理士奖学金、研究生樱花奖学金、研究生澳蓝奖学金、研究生纺织之光奖学金、以及“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学金,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可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
5、以上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2015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
3、初试科目为: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1-思想政治理论(分值:100分)、外国语(201-英语一、或第二外国语<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分值:100分)、业务课一(分值:150分)、业务课二(分值:150分)。各专业详情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1-思想政治理论(分值:100分)、外国语(204-英语二)(分值:100分)、基础课(302-数学二、303数学三或33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基础综合<限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分值:15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150分)。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分值:200分)、204英语二(分值:100分)。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阶段考核。
各领域详情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统考)、统考数学及其它指定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第二外国语、业务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命题。
4、考试方式:
均为笔试,考试工具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艺术类各专业(门类代码:13)考试所需特殊工具由考生依据考前公告自备,画纸由研究生招生办统一提供,不得私自携带。
七、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1、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工作拟于2015年4月进行,5月上旬前结束。
2、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当年复试分数线,各专业(领域)不单独划线。
所有申请调剂我校,参加复试且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前将本人初试试卷调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任一一门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3、考生复试时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录取后新生入学时不再进行入学体检。
4、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录取前,定向就业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之间签署培养合同。
(2)列入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通过陕西省、教育部组织的录检,并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
八、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回定向培养单位。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
九、其他
以上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陕西省
篇5: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经导师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在职人员可申请延期毕业。各类硕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3.5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领域除上述要求外,还需要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满三年,或高职高专毕业满五年,或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满两年。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同等学力考生、自考本科、网络教育本科、成人本科等和军校地方生本科等毕业生、境外学历考生需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在现场确认时校验(外地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邮寄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认证办法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网址:www.chsi.cn/,www.chsi.com.cn/.
6、我校欢迎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需获得本人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本人就读高校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及我校于2015年9月底举行的接收测试(测试内容报考外国语听力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
获得推免资格,且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仍需要完成全部报名程序(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交纳相应报名费。
四、报名办法
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2015年10月)、网址和要求进行(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公告)。
2、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2015年11月中旬),到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设置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照、交报名费等手续(具体见网上通知)。
3、教育部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全部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予以核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进行审查,并反馈招生单位。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并采取通知所在单位(就读院校)等形式予以公告。对伪造证件等违法行为,保留进一步处理权利。
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依据教育部有关报名资格的规定和招生单位其它要求,对本人报考资格进行自审。如果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无论进入招生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所产生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16年7月,以便及时通知考试、复试等相关信息,邮寄成绩单,录取通知书等。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培养费标准
1、培养费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规定地区复试分数线,且被我校紧缺专业(工学、理学、管理学、工程专业学位)录取的`考生(含应届、往届),享受免交学费政策(不含调剂生)。
3、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且被我校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享受免交学费政策。
4、学校为在校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姚穆奖学金、研究生理士奖学金、研究生樱花奖学金、研究生澳蓝奖学金、研究生纺织之光奖学金、以及“助教、助研、助管和辅导员”三助一辅岗位、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学金,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可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
5、以上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
3、初试科目为: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1-思想政治理论(分值:100分)、外国语(201-英语一、或第二外国语)(分值:100分)、业务课一(分值:150分)、业务课二(分值:150分)。各专业详情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1-思想政治理论(分值:100分)、外国语(204-英语二)(分值:100分)、基础课(302-数学二、303数学三或33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基础综合)(分值:15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150分)。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分值:200分)、204英语二(分值:100分)。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阶段考核。
各领域详情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统考)、统考数学及其它指定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第二外国语、业务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命题。
4、考试方式:
均为笔试,考试工具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艺术类各专业(门类代码:13)考试所需特殊工具由考生依据考前公告自备,画纸由研究生招生办统一提供,不得私自携带。
七、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1、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工作拟于2016年4月进行,5月上旬前结束。
2、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当年复试分数线,各专业(领域)不单独划线。
所有申请调剂我校,参加复试且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前将本人初试试卷调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任一一门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3、考生复试时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录取后新生入学时不再进行入学体检。
4、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录取前,定向就业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之间签署培养合同。
(2)列入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通过陕西省、教育部组织的录检,并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
八、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回定向培养单位。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
九、其他
以上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文件,以及西安工程大学有关硕士生招生文件制定。执行过程中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类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精选5篇)】相关文章:
河北省职称考试网2022-10-16
河北大学考研业务课17日查分 公共课28日查分2022-05-28
吉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2022-10-31
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录取办法2022-05-24
河北地质大学是几本2023-06-27
今年河北33.6万大学生毕业 去年研究生就业率最低2022-08-31
河北工业大学校徽2022-07-22
高校考研调剂的名校情结 成考生调剂的高门槛2022-04-30
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2-05-06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202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