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共8篇)由网友“磕到了蛙”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沈阳建筑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沈阳建筑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沈阳建筑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热忱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各学科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学科领域目录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9月28-10月25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校的志愿;
2.学校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者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通知。申请者应在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考核。申请者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根据申请情况分批组织,按照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于10月25日前结束;
5.拟录取确认。经复试合格的申请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待录取通知,同时,申请者应在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建筑大学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奖助政策
1.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均直接获得一等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其中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还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生源来源为本学科领域相近专业“985”高校,且所学专业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领先或接近本学科领域的,入学时可获得特等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0元。
3.接收的推免生所学专业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领先或接近学校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的,入学时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5000元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4.生源来源为本学科领域(学校特色优势学科除外)相近专业“211”高校,并在推荐学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50%(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备案信息为准,下同)的,入学时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5000元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5.生源来源为本学科领域(学校特色优势学科除外)相近专业其他高校,并在推荐学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30%的,入学时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2000元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6.所有接收的推免生,申请硕博连读或毕业时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有关说明
1.已接收的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于次年4月20日前到研究生学院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2.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3.本办法如有与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邮编:110168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真:024-24694985
联系人:金宁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grs.sjzu.edu.cn/?action-zs
研究生招生微博:1919544803
责任编辑:null篇2:沈阳药科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沈阳药科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名列前茅,且没有不及格现象。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获得本科就读高校201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六级分数≥425分);
4.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有我校导师同意接收(申请人自行联系导师)。
二、申请专业
2015年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名额不超过招生名额的30%。学制三年,学费为8000元/生.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拟招收推免生名额请查看沈阳药科大学2015年推免生申请推免专业及拟招收推免生名额统计表。
三、奖助学金
1.优秀生源奖学金:为吸引研究生优秀生源,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沈阳药科大学于2015年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用于奖励从我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免试推荐到沈阳药科大学的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入学报到时颁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硕士期间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硕士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按月发放。
4.国家奖学金:国家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硕士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5.企业奖学金:目前我校共设“信谊奖学金”“石药集团奖学金”“康缘奖学金”等企业奖助学金18项,每年总奖金数70余万元,获奖人数200余人,硕士最高获奖金额12000元/生。主要用于资助科研方面比较突出的在籍研究生,奖励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药科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2.沈阳药科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自述.doc;
3.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密封后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英语六级分数≥425分);
5.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或书面证明(复试时验原件);
6.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截止日期为 10月20日。
五、复试及录取
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后,根据报名顺序通知申请人复试事宜。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英语口语,专业英语,实验技能等,复试合格,即发放接收函,额满为止,额满专业将不再接收考生报名。
我校推免生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我校为外校来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提供住宿。复试合格被我校录取后按普通硬座火车票或汽车票标准报销外校推免生所在高校到沈阳的往返路费。
六、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请使用邮局EMS邮寄材料)
110016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 103 号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李岩 收(备注栏请注明:2015推免材料)
咨询电话(传真):024-23986089
篇3:沈阳农业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沈阳农业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我校方可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1.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该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及学制按《沈阳农业大学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1.第一学年给予一等硕士生校长奖学金(6000元/生),并有机会获得硕士生国家奖学金(0元)。
2.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3.享受学校助学金2400元/年。
4.助研津贴3600元/年。
5.通过我校硕博连读审批的推免生,博士一年级享受一等博士生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并有机会获得博士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
6.推免生可优先申请助教、助管岗位,助管、助教岗位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设置,津贴可达到1100元/月/岗。
7.推免生可优先申请我校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资助金额为硕士生10000元/人,博士生25000元/人。
8.在学期间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可获得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
9.对于来自外省市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
其他奖助信息可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须在20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复试考察考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综合应用学科知识的能力、考生的知识背景等。
复试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各学院根据申请考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决定,但所有复试工作须在年10月22日之前完成。复试通过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4.发放待录取通知。学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给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予以确认“同意被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一经考生确认后,不得更改。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grs.syau.edu.cn/ZhaoSheng/)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监察部门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并做调查处理。工作要求过程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凡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1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大学外语考试成绩单1份。
4.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限具有该材料考生)复印件1份。
所提供材料除成绩单按所在学校规定格式外、其余均采用A4纸大小,并于复试前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到入学报到时尚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确定接收的非定向培养推免生,如入学报到时无法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复试期间不再安排身体检查,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6.咨询及申诉
如有咨询和申诉事项,请使用以下电话、邮箱和公众号与我校联系: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4-88487057;
邮箱:10157yz@163.com;
微信公众号:沈农研究生;
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
邮编:110866。
(2)沈阳农业大学监察审计处办公室
电话:024-88487035。
篇4:长春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春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优化生源结构,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取得所在学校2015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接收专业
长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专业志愿填报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入“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专业志愿填报。
2.复试通知发放
学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提出申请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3.组织复试
对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学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组织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在校期间各类获奖、资格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著作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复试期间考生须到我校校医院体检。
4.拟录取及公示
复试及体检合格者,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经审核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5.审核与备案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经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2.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其他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申请及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凡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六、电话(传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31-85251786
申诉电话:纪检部门0431-85250019
篇5:天津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天津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接攻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最高等级助学金(>=8400元/年)资助;此外,还有机会获得9000元学业奖学金、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凡录取为直接攻博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最高等级助学金(>=24000元/年)资助。此外,根据国家及我校相关奖学金政策,还可能获得学业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3、对于来自外省市“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填报(网址:gs.tju.edu.cn:8088/tuimian/);除上述3份材料外,另附以下材料:
●《天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报完成后生成打印);
●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2015年直接攻博生的学生,报名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请各位考生将下列材料准备完毕后(材料可在gs.tju.edu.cn:8088/tuimian/首页的“文件规定和表格下载”处下载),用A4纸规格,按下述顺序沿左侧装订:
●《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手工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天津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手工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生自述表》,填写本人主要经历,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专家推荐书》2份:从报名系统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和加盖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和教务处开具的应本科士生证明信。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入学注册时必须审验。
●《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培养单位教务处公章)。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月24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被拟录取的直接攻博生请于博士网报系统开通后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篇6:成都中医药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2015年,学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581名,其中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136名。接收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以及其他任何违法受处分记录。
4.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科必须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5.9月28日左右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填报专业志愿。网址为yz.chsi.com.cn/tm
二、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校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学校相关招生单位尽快组织复试。
2.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3.复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复试合格者在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9月30日前,校内各招生单位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三、奖助学金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等。
四、咨询、联系方式
成都市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7786551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在推荐免试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予录取。
2.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篇7:河北工程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河北工程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河北省20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3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与监督
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负责全校推荐工作。
2.各有关学院成立由本学院院长为组长,并有教师代表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推免工作。
3.管理与监督
(1)各学院要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推免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和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督查组对全校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受理举报与投诉,确保推免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3)对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各学院要对申请推免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操作。对发现有审查不严,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处理责任人。
二、推免办法
1.推荐生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或重修重考科目,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5)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今年推免生名额,根据全日制应届本科(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毕业生人数和学位点现状分配到各有关学院。
3.推荐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申请,向所在学院递交《河北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推荐条件涉及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须有一名推荐人推荐,推荐人一般为副教授或教授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暂未有导师的学院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推荐人),每个推荐人只推荐一名申请人,推荐人要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等方面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填写推荐意见。
(2)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对申请推免生资格进行审查。教务处对申请推免生的学籍、学习成绩和课程学分绩专业排名进行审核。教务处、学工部、团委对申请推免生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等级和排名进行审核。
(3)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对申请推免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要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组长签署推荐与否的`意见。
(4)各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在易于监督的场合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5)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审定推免生名单。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招收推免生章程
1.报考条件
(1)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报名申请
(1)网上填写基本信息:推免生自行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
(2)选择报名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查看、接受复试通知。
(3)注意事项:凡档案不调入我校的考生,报考类别填报“定向就业”,录取前须由用人单位、学校和考生本人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3.复试
复试时间安排在10月,具体说明如下:
(1)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应在复试前到查看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网页有关通知,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2)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
4.录取
复试合格者,根据计划,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河北工程大学联系方式:
河北工程大学主页:www.hebeu.edu.cn/
研究生招生网页:yanjs.hebeu.edu.cn/html/RecruitStudents/
研招办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
邮政编码:056038
联系电话和传真:0310-8579567
篇8:长春中医药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评选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5.在读期间考试课平均成绩和综合排名均居于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8%,课间实习、实践课程考核成绩优秀,考查课均为良好以上;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学习小语种的学生,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考试合格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必须合格,但成绩不计入必修课总成绩。
8、此条件为参考标准,具体操作过程中以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为准。
(二)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学术论文;
2.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优秀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参与人员;
3.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一等奖的前六名,二等奖的前五名,三等奖的前四名;
4.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大学生(或同类)表彰者;
5.已批准的专利第一发明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推荐为免试生
1.本人不自愿;
2.身体有严重疾病,不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受过行政处罚,校规校纪或党、团组织纪律处分;
4.考试课有补考。
二、提交材料
1.《长春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到研究生学院网站自行下载)1份。
2.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国家考试委员会出具)复印件(上交材料时须交验原件)。
3.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各学期成绩单1份。
4.各类获奖证书、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代表科研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上交材料时须交验原件)。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9月5日―1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推荐申请表》),向所在学院申请,并提交相关成果与奖励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9月11-12日,各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实施细则,对申请人经过形式审查、测评、面试等方式择优确定初选排序名单,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3.9月15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论证和审批,确定拟录取名单。
4.9月15-25日,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各学院和校园网公示。
5.9月25日,填写教育部《推免生登记表》,报省招办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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