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紫菜汤散文(整理9篇)由网友“cuc10000”投稿提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我爱紫菜汤散文,希望大家喜欢!
篇1:我爱紫菜汤散文
我爱紫菜汤散文
我的美食知识都是从书本上得知的,只有这一道紫菜汤是真身体验。
那是一九七五年,我从文安五七学校毕业的第二年,在生产队锻炼了一年,大队领导见我人挺实在,就叫我到村里的副业摊——大队弹簧厂去上班,这是一个让人羡慕的差事。
在弹簧厂里让我负责现金出纳,兼管发货,材料调剂。
那时候交通不便,向外发货要到静海火车站去办,在那里,向南发货车站接收日期是星期一三五,往北发货接收日期是星期二四六。我每星期都要骑自行车去一次。
我第一次去静海,是厂长跟我同去的。我们各自骑上一辆俗称“铁驴”的自行车,驮上三筐准备发走的弹簧,一路顺风到了静海车站。
到车站后立即登记入住了车站旅馆,厂长说是怕没有小房间了,大房间人多太吵,休息不好。
晚上我俩在车站饭店吃的米饭,外加每人一碗汤。这碗汤里飘着紫绿色的东西,稠乎乎的,有一种怪怪的的味道,我自己端上桌后,望了一眼,就在没有理会它的存在。
“喝汤啊,你怎么不喝汤?”厂长关心地问我。
“我不喜欢这种味道。”我怯怯地答道。
“噢,你尝一口试试,挺好喝的。你以后会喜欢上它的。“厂长和蔼地劝解着我。
我端起了碗,把嘴凑向了碗边,小心翼翼地喝上了一口:呀,一种鲜美的味道沁入心扉,怪怪的味道没有感觉到,却感觉到一种滑滑的东西顺着食道溜进了胃里,顿时,浑身暖暖的。再喝上几口,鼻尖上冒出了汗珠。
厂长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他继续给我讲解:紫菜是一种生长于浅海岩石上的藻类植物,富含蛋白质、多糖、各种氨基酸、脂肪、维生素、无机盐等物质。紫菜所含的赖氨酸是稻米、富强粉、挂面等的5倍左右,是大饼、油条的9倍左右。吃米饭时来碗紫菜汤;吃大饼、油条时配碗带紫菜的馄饨,轻而易举就起到了“蛋白质互补作用”,主食中的蛋白质也就提高了档次。紫菜含 铁丰富,而且还含维生素B12,铁和维生素B12都是造血所必需的营养素,所以说紫菜 是补血的绝佳食疗食品。
听他这样一讲,我不由自主地又喝了几口,越发觉得新鲜无比,回味无穷,一直脖大半碗紫菜汤进了肚。
自打这次,每回到静海发货,主选汤类无不是紫菜汤。越喝越爱喝,越喝越上瘾。
别的饭店没有这东西,文安的市面不像现在紫菜充满货架,那时节别说鲜品,就是干货也无处去买,只有天津北京这些大城市才有。我就托厂里的业务员给买上一些,囊中羞涩,买不了多少,少少地在碗里放一些,图的是喝个长远。谁让咱喜欢上了那个味道,谁让咱有那个紫菜情结。
后来,自己干起了个体户,多次去温州买机器,每到那里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市场买上几斤当地出产的紫菜,再买些调料,回到旅店打一壶开水,用自己所带的大号玻璃瓶,冲上一瓶,躺在床铺上边休息边美美地品尝。那滋那味流窜于唇齿之间,冲击着你的味蕾;那柔柔滑滑的菜体,伴着爽口的汤汁,暖暖的回荡在心田。 惬意,感慨,夹杂着思绪万千,让人久久留恋,欲罢不能。
时至今日,每当我劳作归来,都要冲上一碗紫菜汤,解渴,充饥,解馋。
这,得不到老妻及孩子们的理解,反而被他们嘲笑:现在谁还喝这东西,都是喝些这浆,那粥的。我不以为然,总是以自己的“心得”反击:世人谁解其中味,吾独钟爱紫菜汤。
我爱紫菜汤,今生今世也难以忘怀。
篇2:我爱浮萍散文
我爱浮萍散文
霞光散去,天慢慢地黑了下来。湖水中那随心漂泊的一叶漂亮的浮萍也随着天色逐渐地停息了下来,它迅速找了一个安静舒适的地方,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睡梦中,浮萍梦见了一个人悄悄地来到了它的旁边,弯下腰,双手从湖水中把它捧起,仔细地把它观察。来人对它说:我终于寻觅到了这一叶漂泊已久的你,为了不让你在孤独、不在漂泊、不在苦闷、不在忧伤,从今天早晨开始,我就给你一个幸福、快乐、开心的“家”!
晨曦,东方泛白,太阳老人慢悠悠慢悠悠地红着小孩子似的脸庞从地平线上升起。天亮了,新的一天开始了。休息一个晚上的那一叶浮萍也早早地从甜蜜的睡梦里醒来,它伸了一个懒腰,揉了揉它本明亮的眼睛,向着太阳做了一个长长的深呼吸,精神十足的它微笑着回味夜里的美好梦境......
这时,一阵轻轻的脚步声打破了它四周的寂静。一个帅气十足的中年男子健步来到了它的身边,他不加思索地把它从冰凉的湖水中捧起。此时浮萍的'绿色在太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艳阳。中年男子把这一叶漂泊已久的浮萍放在装满清水的水桶里,望着它说:我不会让你再孤独,不会让你再四处流浪,我要让你开开心心地生活!中年男子一边说着一边把它放在了副驾驶的座位旁边,汽车一阵引擎响过后,中年男子驾驶着汽车带着那一叶浮萍迎着太阳快速地驶去......
大自然中,浮萍给了太阳一抹绿色,它是事物的生命之色!亮光又给了浮萍的生命延续的机能。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是这个世上最美好的音符......
我只所以喜爱浮萍,因为我喜欢它原生的那一股野性,喜欢它自由漂泊的快感,喜欢它自由开朗的性格,喜欢它自由自在的生活,喜欢它那种特有的、孤独的美艳!
阿牛有话说:
我的文字不是诗歌。它是文字组合、是我的心情、我的思想、我的个见,是我用文字与文字组建起来的情感天地。-
篇3:我爱的人散文
我爱的人散文
1
周六,站在万果园名品百货楼下,我的心揪成一团。刚刚才从里面出来,比较适合我的克数最小的钻戒也得两千多元,够得上我们一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不买了不买了!我冲爱人直嚷嚷。
那可不行!结婚纪念日我要送你一个钻戒,都已经在空间里公开发布了,由此可见我的诚心吧。而且,明儿上班时大家要看你的钻戒怎么办?你可不能让我做一个言而无信的人!爱人狡黠地冲我咧咧嘴。
那就买!我咬咬牙,硬着头皮再次走了进去。
周日晚。就在刚才,我仔细把玩着这枚钻戒,它在灯光下焕发着五彩缤纷的晶莹的光泽,一丝丝地闪耀着我的眼睛。这么小的一点儿东西竟然那么贵!说实话,若不是有爱人的心意在里面,我觉得它和普通的小玻璃珠真没什么两样!接着,我把它小心地取下,放进首饰盒里——冬天要戴手套,我怕不小心把它给蹭掉了。有点儿杞人忧天了哈!
戒指收起来了,可记忆的闸门却打开了,一时间汹涌澎拜!
2
十四年前,岗前培训班。一个班级好几十个同学,热热闹闹的一个大集体。课下个个生龙活虎自不必说,课堂上也是窃窃私语,声音不断(这个你懂的)。下课时,教室后排有一个皮肤白净的男生常常独自一人坐在座位上写着什么,也不喜欢与旁人互动,这样安静内向的人与嘈杂喧嚣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知何时,他开始隔三差五地换座位坐在我身后,一坐就是半天。他和我同桌讲话挺多的,但我们之间的交流却极少。我虽然生性活泼但比较传统,不喜欢主动与男生交流。
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培训即将结业时,我作为学员代表为大家上一节公开汇报课,请他帮我制作字母卡片——他是班里公认的书法家。合唱比赛时,他请我帮他化妆——说实话,我自己都从来没有化过妆,但不好意思拒绝他的请求,便勉为其难答应了。天知道那天我把他化成了什么样!最后分别那天,他要了我的电话号码。
之后的三年内,我们偶有联系,每次都是他主动打给我,而且每次也都是在我快要把他遗忘的时候。这期间,他曾邀请我出去玩过一次,和几个共同的朋友在一起,也曾去他妗妗家一次,以一个普通朋友的身份。我们之间的交往仅此而已。
8月,和男友分手的当天,我百无聊赖在大街上闲逛,正好遇到了他,他说想陪我走走,我答应了。晚上,我收到了他的短信: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于是,我明白了一切。我约他第二天相见,在第二天里,我把自己嫁给了他……
这是一个爱的赌局,它用长达的时间证明,我赢了!
3
婚期是他自己选定的,婚礼一切从简。只是,结婚前夕,下了一场小雪,结婚头一天,雪停了,太阳出来了。结婚那天,我早早到婚纱店化妆,没想到,他也来了,他说已经等不及了,想提前看一下自己漂亮的.新娘,之后又匆匆忙忙地回去了。迎亲队伍来到我家,因交通不便车停在一百多米开外,他抱起我踏着残雪硬是走了一百多米的路程——由于羞涩,我并没有用胳膊环绕他的脖子,使他走起路来气喘吁吁颇费力气……
晚上,在简陋的新房里,他帮我洗好头发,吹干,然后打来一盆热水,放在我面前,蹲下来,捉住我的脚,轻轻地揉搓着。“我要给你洗一辈子脚!”他说。害羞,难为情,更多的则是感动。
“虽然现在苦点儿,但将来我们一定会幸福的!相信我,以后,别的女人有的东西你一样也不会少!”他又坚定地对我说。我没有出声,但眼睛却渐渐模糊了……
我们是典型的先结婚后恋爱,时隔几年之后,我们逛街时,还时常被别人误认为是热恋中的情人。每次外出,他总是喜欢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臂弯里,可是,我却总喜欢拉着他的手——被一只大手紧紧地握着,有一种踏实厚重的幸福感!他会在晚上去接晚归的我,两辆单车并行走在寒冷寂寥的雪夜里,有了他的陪伴,我便不再害怕和孤单。他总会时不时地给我一个惊喜,或者用笨拙的双手帮我扎上两个小辫,或者千挑万选买上一个水晶发卡别在我的发间……日子虽然清苦,但在我的心田里,满满的,都是他温暖的呵护和疼爱……
4
有了孩子之后,我既是一个幸福的妻子,也是一个幸福的母亲。这样的日子,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么?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满足呢?但,那年那天,我的稚气和自私还是深深地伤害了他!“你真不是一个一般的女人!你非要折磨死我!”他狠狠地抛下两句话,摔门而出。
他走后,我才蓦然发现,天——塌了!原来我是那么爱他,我一时半刻也不能离开他,而且,我永远也不可能再离开他了!除了孩子之外,他就是我的全部!
深夜,他回来了。我紧紧地抱着他的脖子,一遍遍地忏悔,泪水打湿了他的脸颊,打湿了他的衣服……
他用宽容和大度,用他真诚的爱再次原谅了我,同时也给了我无上的勇气和信心。第二天,他给我买了漂亮的裙子和鞋子,还点了我最爱吃的菜。虽然我并不在乎这些……
从此以后,我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家庭上。无论在单位多忙多累,回到家,我也总会做好香喷喷的饭菜,每天都把地板拖得干干净净,坚持读写精心营造亲子共读氛围……我希望我的家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它也的确成为了一个温馨的港湾,一个时时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现在,孩子聪明活泼,老公知冷知热,我知足并且感恩!
5
转眼间,结婚11年了。在纪念日即将来临时,我问他,你能为我写篇文章吗?那将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其实,提出这样的要求,一则是真心想要他为我写篇文章,二则是他已“颓废”好久,若再不拾起笔杆,恐怕笔尖都要生锈了呢。没想到他竟爽快地答应了。
这篇文章他写了三次,共五千字,题目定为《爱我的人,我爱的人》。为怕存在磁盘里丢失,每次写完他都会上传到QQ邮箱里。他嘱咐我在没有全部写完之前,千万不要看,不然就没意思了。我答应了,但每次都会偷偷地看——我实在忍不住想要一睹为快的冲动!每次看都会感动不已,每次看也都会泪流满面!我从来也没想到,在他的心里,我有着这么重要这么重要的地位,他对我倾注了那么深那么深的感情!文章发在他的空间,只分享给了我一人,我觉得写得真是好,质朴的语言,浓浓的深情,就鼓励他公开发布,后来,我又第一时间过来。它不仅赚取了我的眼泪,也赚取了很多朋友的眼泪——只有用真情写下的文字才有着震撼人心的力量!
若干年前,我经常做一个同样的梦。一片无边无际的旷野,夜里,辨别不出东西南北,一片死寂,一片冰冷。突然间就出现了一座高楼,独立于天地之间,我就置身于这座高楼的楼顶,且边缘无遮无拦。一股阴森的寒气蓦然间从脚底飘渺浮起,霎时间,电闪雷鸣,雨水滂沱而下。楼房在倾斜!我努力把持着平衡,不让自己歪倒。身后是陡削的深渊,永远看不到底的深渊。于是,我咬紧牙关向上爬去,爬去,可最终还是滑了下去,身体悬在了半空。我拼命地抓住了什么(抓住了什么?怎么抓?我不知道),洇湿了一片血渍,痛彻心扉!但,坚持,坚持……好不容易爬上最高处,楼房又开始向另一方倾斜,而且幅度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于是,我便又咬紧牙关,带着无尽的恐惧和力量向另一方挣扎,挣扎……
不知道来回奔跑了多少次,不知道时间已经过去了多久,我筋疲力尽了!我的身体软得像一团棉花,我马上就要跌入这万丈深渊之中了……
这是一个可怕的梦,它时常困扰着我。我想走出噩梦,解救自己,可却毫无办法。直到后来,我们结婚之后,它竟渐渐地消失了,无影无踪。于是,我便明白了,一切都有因缘,摇曳的楼房是我飘零的心,漫漫红尘中,我遇到了他,找到了归宿,从此,生活便有了安顿。家是我温馨的港湾,他是我一生的依靠!
都说爱情的保鲜期很短,只有三年,现在,我们已经结婚11年了。也许,轰轰烈烈的爱情早已化为了隽永平和的亲情吧,但真正的幸福,恰恰就是在经历了激情与平淡之后,最终回归到我们心中的那份温暖和平静。带着这份温暖和平静,我和他以及我们的孩子一天天的过着我们一家三口幸福的小日子!
6
那天,儿子突然问我,妈妈,你会死吗?我稍一迟疑,回答说,会,每个人都会死。儿子立刻揉起眼睛来。我又连忙告诉他,妈妈死后,会去天堂,那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地方。爸爸会去吗?他又问。我说是的,爸爸也会去,所有的好人死后都会去天堂。那妈妈,你和爸爸在天堂等我,等我死后去那里找你们,咱们三个还在一块儿,天天在一块儿!儿子又高兴起来,但是,我的眼睛却慢慢湿润了……
是的,儿子,妈妈好想好想,永远和你,还有爸爸在一块儿,天天在一块儿……
篇4:我爱芨芨草散文
我爱芨芨草散文
我爱芨芨草,也爱芨芨草编制的各种生活用具。每当在县城的农贸市场,看到变买的芨芨草和用它编制成的筐子、背篼、扫帚。我便凝目驻足,摩挲着这些在别人看来并不起眼的东西,顿时,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
也许有人要说,不就是那最普通的芨芨草吗?
是的,就是那普普通通的芨芨草,多少次给我以无尽的遐想和情思。
我爱芨芨草朴素的性格。它质朴无华,恬静淡雅。勿需人们去种植、施肥、浇水,每年从老根上长出密密层层的碧叶。到了秋天成熟的芨芨草籽随风飘落在地上,翌年就长出新苗,经年累月,天然成片,自成“王国”。
我爱芨芨草坚强的意志。它不择地而生,野滩碱沟,荒漠高原,都不在乎。天再旱,地在干,它都以巨大的生命力,顽强不息的精神,年复一年地为瘠薄干旱的土地增添活力与芳菲。时值初春,土地还没有完全解冻,春寒料峭。它还是顶风冒雪,先是顽强地吐出尖尖翠嫩的叶子,漫漫长高,一丛、一堆、一片全绿了。
我爱芨芨草宽厚无私的风格。它对周围的条件毫无所求,毫无抱怨,静静的生长,悄悄地叶繁枝茂。人们需要它的时候,它毫无悭吝地把自己奉献出来,供大家使用。它的叶子既能做饲料又可以用来搓草绳,枝干可用作编织背兜、筐子、房席、草绳、扫帚的.材料,它不惜燃烧自己,温暖他人。
寒冷的冬天,在野外你用不了捡拾柴禾,划一根火柴放在它的根须上,就是一堆篝火。冬去春来,又率先长出新芽,这又是它独特的性格,“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就这样芨芨草默默无言地为人类做着无私的牺牲与奉献。
我爱芨芨草团结的美德。它无论生长在什么地方,都很少孤身孑立,总是根连根,枝靠枝。一眼望去,一丛、一堆、一片生长于广阔的旱地。与“左邻右舍”和睦相处。秋天长高,就像集合排列的“士兵”,看上去极为壮观。这正是团结的形象,团结的威力!干旱时,它把枝叶收紧,群起抗旱,疾风吹来时,它叶拉叶,枝搭枝,像是人肩并肩,手拉手形成“抗风”墙,你想刨出它的根来那才费劲呢!它们的根茎紧紧地抱作一团,深深地扎根于土地。使狂风吹不垮它;沙尘暴打不死它。它即使要离开母体,也还要重新结合在一起,凝聚力量。你看那储运实物的筐子、背头、推扫垃圾的扫帚;还有捆扎物品的运行上市所用的草绳,不都是有一根一根的芨芨草组织起来的“战斗集体“吗?
芨芨草,它虽然没有什么婀娜多姿、楚楚动人的身影,但其本身所有的价值真谛和强大的生命力,不能不是你刮目相看。特别是芨芨草蓄水保土能力,绝不逊于柠条、黑刺等植物。它是黄土地免遭水土流失的保护神,是干山岭中的一缕绿色希望。芨芨草制品固然很多,但有一样最为可贵,那就是芨芨扫帚。哪里最脏它的身影就出现在那里,有了它乡村农家院落的卫生,城市街区的环境才变的清洁、美观。令人而生敬意之心。它是宗族群体中的优秀代表,是美化环境卫生的“楷模”。
我爱芨芨草,它历经沧桑却依然执着,依然充满活力,它不愧是西部干旱带野生植物中的佼佼者。
篇5:我爱大自然散文
我爱大自然散文
一
还是在技校生活的那几年,使我对大自然产生了浓厚的感情和眷恋,《南京轻工业学校》座落在中山门外卫桥的苜蓿园那儿,“苜蓿园”这几个字就先入为主的给了我无尽的遐想。它是在大自然葱绿怀抱中的一个近郊小镇,校园给它凭添了不少生趣。
早晨朗朗的读书声,傍晚夕阳西下时三三两两曳着长长的身影,漫步在田野小路上。我开始慢慢的觉察到大自然那温馨的气息,我贪婪的啜吸那饱和着晨露有点儿湿润的空气,它的无限清新犹如泉水般滋养着我的心脾。有一座卫桥,被绿荫环抱,它的两旁是大片的竹林,竹林边缘是自生自长的各种参天大树,夏日班驳的阳光透过密林照射下来,缕缕光线,点点光圈,依稀缓缓的流动,加上鸟啾和蝉鸣,如果你能静下心,就能听到纺织娘在歌唱,恰似神奇的梦幻世界。
一个小池塘,在杂草丛中闪着粼粼的微澜。一片灌木丛,当你一踏进去,各种小生灵被你惊动起来。要是春天,你一走进这片大自然中,迎春啦,柳枝啦都会伸出胳膊拂着你的秀发,微风习习,偶闻蛙鸣,撩拨你那处子的心。秋天到了,你踏在厚厚一层柔软的落叶上,脚下有节奏的发出沙沙声,能让你唤起各种各样的冥思遐想,在你的内心深处悄悄的激发灵感。宛如超脱凡尘,遁迹天涯。大自然披上了一层金黄,这一切远超那人工匠心制作的景观。混沌中显出进化,纷乱中看出规范,宁静中不乏动感。这种大自然,不仅感动,而且震撼着一个人的内心,
我常常喜欢一个人坐在一株横着生长,树干几乎是贴着水面的老柳树上看书,如果碰上好天气,我也爱在下午,当接近黄昏的太阳散发着余辉,我会专注很久,然后坐下来画一幅水彩写生,妄想将那沐浴着一层金辉的大自然抄袭下来。因为在我的心中满怀着对“什施金”的崇拜。他别具匠心的用暖色系列描绘的俄罗斯大地和森林,是那么的逼真和微妙微肖,酷似身临其境。
我依然是喜欢独自一人在田野里漫步,这也更显自然,当你行走在一条小路上时,你可以久久的凝视周围的一切景像,欣赏大自然迤逦的风光,你也可以静静的咂摸自己内心深处的各种念头,抑或回味,抑或反省,细细的品味人生,或者,你也可以什么都不去想,使全身心都放松到极限,将自己融进这个自然中去,假想着你就是那颗树,那簇草,一任双脚将你带到一个陌生的去处,然后寻着新路,踏上归程。这完全由你自己做主,没有人会来妨碍的,也只有在这完全独立和清静的时刻,你才能真正领略大自然那原始的美,在陶冶情操中,反思自我,找回自我,我爱大自然。
二
从这条河的上游,从那长满油菜花的上游,飘来阵阵清香,大地散发着早春的蒸气,我感到自己就伏在大地的胸脯上,这个胸脯正在一起一伏的呼吸,并把她的呼吸传递给我。河里有几只鸭子,一会儿扑打着水面,一会儿嘎嘎的叫着,一派“春江水暖鸭先知”的景象。河岸上有几只小羊,咩咩的叫着,用小嫩角耳鬓厮磨着,喜戏玩耍。
我曾经一连几个小时的观赏着这个河口,背着画具,想描绘这自然景色,绿色的田野,金黄色的油菜花,在他们中间亮晶晶的流淌着一脉迂缓的流水。他没有名山的壮观,却有着一种温馨的甘美,他没有都市的繁华,却显示着另一种自然的丽质,因为他和一些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这种自然的.美是静谧无声的,质朴深沉,显出隽永而又深遂。我经常独自思量,为什么他会如此深不可测的吸引着我,让我心怀l锩之情,当我来到这儿,独自面对这纯净的自然之美时,会为自己一些日常锁事的纷争而追悔,也会为了自己什么时候轻易的坐失一个良机,磋砣了岁月而惋惜。
不远处,都市在隐隐的隆隆声中驿动,这儿,河口小集市也充满生机,有人挎着蓝子,有人挑着担子,走下渡船向小集市流去。当我看着这一派生动景象时,我深深的嗅到了一种浸湿泥土的生活气息,触到了一种汩汩作响的生活的脉流,这种生活发出一种蜂儿忙碌的嗡嗡之声。是一种辛勤劳作和建筑家园的生活。难道这不是一种美吗,美好的人民,美好的生活,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的:“生活就是美。”这是我能描绘出的吗,像米勒画笔下的“拾穗者?”我不能,我也许尚且还没有如米勒那样将自己融进了大自然当中。
今年的春天来的特别晚,季节的脚步如此缓慢,全球气候无端恶劣和反常,“厄尔尼诺”之后又是“拉里拉。”大家心中都有一个阴霾,12月21日,都屏着气静观这世界的末日,玛雅人的《大预言》中曾说到过,欧州那地方会出现一个什么样的人,按他的描述,此人正是希特勒,地球的变化,海水的上升,都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人类的春天已经过去,地球的不堪负重和急剧老化,完全是人类自己造成的,有可能重新来过,到那时的人,会像现在我们感叹金字塔和庞贝古城一样,感叹万里长城,兵马俑,感叹宇宙飞船的残骸。这大概并不奇怪。
既然,人在造物面前显得那么的渺小,那就正视吧。不要战争,不要杀戮,不要压迫,不要贫穷,过好当下,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的人,怀着感恩的心,唱着贝多芬第九交响曲里的欢乐颂:“欢乐女神圣洁美丽,灿烂光芒照大地,我们怀着火样热情来到你的圣殿里。你的力量能使一切重新团结在一起,在你温柔翅膀下面,人们团结成兄弟”,理性地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篇6: 我爱阳光散文
我爱阳光散文
头疼的厉害,实验室的有毒气体侵害着我每一个细胞。做实验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在忙碌,我却意外的发现了从窗外洒进来的阳光,千丝万缕的金黄,伴着空气里漂浮的尘埃,温暖的打在脸上,窗外是树儿摇曳的身姿。多久没好好的停下脚步看看身旁的风景?此时此刻,也许只有我有这个心情体会到这份安宁。
这些日子,不停的忙碌,每天早早的起来,很晚才睡觉,醒着的时间有大半花在英语上面,单调却很充实。比起以前每天打游戏,逃课的生活,让我心满意足。仿佛回到了高三,心中除了那个小小的梦想,别无其它。但我果然不是个有语言天赋的`孩子,即便Englishtown的老师给我的作文打了99。可是我仍然没有可以对着白色皮肤吧啦吧拉一大堆的勇气。我想不出身后会有多少冷漠的影子。
到头来,还是没办法丢弃自己的梦想,即便会失去很多东西。我原来真的不是一个可以安于生活的人。原来奋斗的过程真的会很寂寞。从来不想承认自己寂寞,或许那是可耻的东西。有多少人,被一大群人围绕着,嬉笑着,努力掩盖着,却仍旧抵挡不住灵魂的寂寥。有多少人也仅仅是彼此依靠,相互取暖而已。我只想让自己的世界纯净,再纯净一些。
XS对我说:”我们一起去创业吧。"我在笑她不实际的时候,心里却有着那么多的喜悦。亲爱永远是亲爱,身边的永远都在。成长,如果真的只是一个不断失去,不断冷漠,直到知道什么叫世事沧桑的过程,我会把我所有的美好与记忆都留给我的亲人和亲爱的们。
为什么在我疼痛的时候还会努力的微笑?为什么我从来不告诉你我的寂寞?熊熊,那是为了你的微笑。但现在我没力气仍旧对你微笑。我也会累的。最累的是我给你那么多包容,你却浑然不知。真的太累了。你是不是觉得我永远不会离开?
我把歌曲改成了天空之城的主题曲,因为我真希望会有那样一个地方,只有鸟儿歌唱。我爱阳光。
篇7:我爱黑夜散文
初上,要定一个网名,当时夜晚恰至,于是随手就输入了个“我爱黑夜”。
进到聊天室以后,却没人理,自己的小企鹅孤零零地挂在名单里。看屏幕多彩的字幕滚动,仿佛一个农村青年孤身到远方的城市,看满街的红男绿女及车流,有一种无言的寂寞。
幸好有人加我为好友了,简单的问候,她先谈了起来。她说她是个教师,刚毕业的时候,她分到了偏远的山村,夜晚来临,学校沉寂异常,为了打发寂寞,她就读书,慢慢地,夜读,竟成了她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享受……
后来,认识的网友多了,总会扯起关于黑夜的话题,我们在谈论中回忆,在回忆中咀嚼,黑夜竟真的变得温情脉脉了。
我忽然悟到:我的网名并非无心而起,它是我心湖冒出的气泡,包涵了心底的秘密。
刚参加工作时的学校,是由一座破庙改建,忙碌纷繁的白天过去,校园在夜色中显得空旷而寂寞。偌大的校园只有我一个人。怀抱吉它,坐于室前,拨不成旋律的清音,来排遣内心的孤独,不是弹给清风和星光,那时,还没有学会和它们交流,面对夜的黑和夜的静,我需要用吉它琴弦的震颤来安顿我骚动的青春……很久,很久,把夹了夜露的月光关在门外。围坐在床上,昏黄的灯光下,捧一本小说,一路读下去……
然后,我调到了现在这个学校,那三年的白日,已然忘却,但那一千多个夜晚,化成了一股不竭的清泉,一直在滋润着我的心田。
换了学校,多了住校的年轻人,生活也就多了热闹,工作,闲聊,打篮球,喝酒,打牌。但我总要抽两个夜晚给自己。办公室不大,且乱,桌子上堆满了书。随便抽一本,便深入进去。时光,已给了我沉稳,读书,已练习了我的耐心。此时的阅读,成了生命的需要,它是宁静,是喜悦。夜渐深,万物消息,唯书中的故事与我的情感在夜的深处活跃。间或有蟋蟀被我感染,在角落里唱歌。时间久了,有些许的疲倦,和“闲敲棋子落灯花”般的枯寂,就推开门,四周是沉沉的黑暗和无边的静。房壁割破月光,投下一方阴影,柳枝绰约,有清凉的风吹来,如醍醐灌顶。
周末回家,是不夜读的。夜晚最宜访友,朋友是光屁股一起长大的,也就三两个。微雨的夜晚最好,不必穿蓑趿屐,也不必打伞,怀里揣两瓶酒即可。若是有月的夜晚,则热闹些,一斤花生豆要吸引几家的小孩不睡,巷子不深,朋友家也不远,踩一片月光。不必叩门,推门而入,酒席早备好了。劣质的茶叶,劣质的酒,最多再添一个醋溜白菜。电视开着,演员在卖力地表演却无人观赏,孩子们哄抢了花生豆,在凳子间穿梭打闹。茶劣,仍有茶香,酒孬,仍能让脸红,让血热。闲聊,猜枚,喝茶,饮酒。偶尔会翻出童年往事。于是,会有如茶般苦涩中夹着清香的情绪在空气中弥散。白天无暇品咂的苦恼、喜悦、疲惫,在被夜色包围着的农家小屋里悄悄释放出来,终于,孩子们倦怠,大人尽兴,平静而去。
也喜欢农村的夏夜,天上银汉横垂,地上暑气缠身。乡邻们聚于一户人家门口,主人倾家中的凳子招呼众人。夜色黑得均匀。坐久了才能依稀看清人的轮廓。声音就从黑暗中传出,或庄或谐,亦俗亦雅。小到柴米油盐,大到国际局势,妇女们也能插上嘴。破扇子哗啦哗啦地响,细致的人用布掎了扇边。“呯呯”很瓷实地拍在淌汗的`身上,直到夜渐深,暑气渐退,人声渐稀。
和一个网友聊天,说起少年时代,我说自己特胆小,天黑了在街上吃完一碗饭,竟不敢一个到厨房添饭。即使现在,一个人去浇地,一颗心在黑暗中也怕得砰砰直跳。虽然坟平了,但村人葬在何处,心中一清二楚,越是怕,越是想起他们生前的音容笑貌。硬着头皮浇完地,总是快速地逃回家。朋友就说:“你干脆改成‘我怕黑夜’罢了。”说得我不禁莞尔。
如此地怕黑夜,却又执着地喜欢着黑夜。
不过,我知道,我怕的是夜的黑,喜欢的是黑的夜。
一个下午,到田间整地,是一个秋日,天高云淡,秋阳暖暖,回家时,忽然想起陶渊明的“带月荷锄归”。一种邈远的情绪涌上心头,我想像天空的薄日是一盘圆月,自己便是陶渊明,从远古潇洒地走来。
作家史铁生有过这样的话:“白昼是一种魔法,一种符咒,让僵死的规则畅通无阻,让实际消磨掉神奇,所有的人都在白昼的魔法之下扮演着紧张呆板的角色,一切言谈举止,一切思绪与梦想,都仿佛被预设的程序所圈定。”他的话太沉重。倒是毕淑敏的话来得温柔,带着女性的特质:“如果没有了夜,我们将到哪里栖息和做七彩的梦?”
篇8:经典散文 我爱冬天
经典散文 我爱冬天
秋的梭影在这一年中瞬时而过,恰似水中的游鱼,随波逐流,奔向了生命的湖泊。言而总之,这一个秋天非同一般,给我的生命中结下了一张美丽多彩的青春年少的细网,而其中的千千情结亦是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但在其中,我渐渐成熟,明白了很多,如人生是一条折线,而将它融入自然就是一条小溪,一条弯弯折折,沿途唱着生命歌谣的小溪。但每条折线似乎都点缀着血染的红与淡淡的悲情色彩。
————题记
冬天,青石板上镀上了一层霜,它比秋日的霜更萧索,更坚硬,更清晰,而它也遮掩着城市的诗篇,翻开了尘封的过往,靠在火炉旁,让火光映红自己的脸,让神色在红彤中微扬起回忆的幸福。“哒哒”的马蹄声在瑟瑟的冬风中也颤抖了,愈远愈稀,杂乱,茫然。铁打的马掌不自禁地在地上滑动,那冰河铁马的豪情壮志在这里也打滑了,也许,只有入梦来的想法才是最合时宜的。马上的英雄也失了潇洒的英姿,胯下的白马载得动高于天地的梦,可哪里载得动英雄的哀愁与寂寞。
林间的枝桠再也支持不了圆月了,月只好落在了屋檐,比起前夕,月算是亮多了,不仅自己变得胖胖的,亮光却大出了自己好几倍,像是憋足了劲一下子释放出来了。郁达夫说古都的秋好,我觉得同在北方,冬也是不逊色的,单这月色足以使人赏玩到满意。再者我住在城郊,这里仍是破破旧旧的,那小时的情节嬉笑在了这里的每个缝隙中。还不到最冷的时候,时而会发现某家的窗仍打开着,不知里面是否有翘首的闺秀。“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不知着冬日是否她们还在吟着。稀索的箫声、笛声渐渐褪去了色彩。冬日,好似到了万物休养生息的时日,也听不得什么响了。真得没有了温热的阁楼?冬,真得埋藏了太多的凡尘。待到银装素裹,这里不过是黑白的世界,人们也就只顾着辨别他们了。我的.诗魂蜷缩在了枯死的枝干中,因此,我来寻,寻得一方净土。窗上着了冰花,朵朵盛开,枝枝晶莹,又团团紧簇。开得太密,开得太艳,就讨不得喜欢了。若提及垂死的柳,我会更喜欢柳。在冬风中亦摇摇摆摆,仍充满着气力,只是少了绿的波涛。听老人们讲,老树总是郁郁繁茂的,怎么我看到的,却有了生命的斑点与衰亡的痕迹。远方,向它招手,它挥挥手回答了我。当我即将离开时,也许它扔在这里遥望着我。落叶归根的终结曾缭绕了几代古人。老树,牙牙学语;老树,茁壮成长;老树,傲骨狂放。这就是老树和我,也许,当我逝去时,也许,它还活着,在它的记忆中,我被牵绊了许久,可它在我心中却会牵挂一生。没有百鸟朝凤,,仅是几声迷乱的麻雀鸣叫,又何尝不能消磨心中的孤独。
砚上的墨干在了一处,旁边的宣纸也被时间熏黄了容颜,毛笔搭在笔架上,干枯的灵魂,默默无声地在笔尖龟裂。书房仍飘扬着淡淡的墨香,悠悠地充满了书本,淡雅的涂抹了书房的角落,里面却空洞洞,杳无人烟,朗朗书生,家事国事都湮没了,就连屋外的雨声也响不起来了,冬天一贯天地,携文化以遨游了黑。洞悉自然与书屋,俨然是一体的,不存在任何的隔阂。书房的书香温暖着屋外的松柏,饰绿了仅有的安然。提到冬天,不得不使人记起趵突泉、松花江与济南了,又不得不使人惦着阳关、古道。冬的欲望似乎在诗人的眼中丝毫不减。虽只有寥寥几笔,却算得上有了纪念。古老的生命在其中复苏,踉跄回到人们身边?
是啊,冬何曾压抑?
冬天,我们疾疾归家,从一个地方,天高人远了。
冬天,我们倦倦待春,从一个季节,寂静孤寥了。
冬天,我们疲疲熟睡,从一个温暖,自已安闲了。
在这个冬季,我没有归家,踏出了们;在这个冬季,我没有待着,把玩着它;在这个冬季,我没有熟睡,思潮涌动……
又是一个季节,一个天高人远尽奔去的季节,我也爱着它。
篇9:我爱拍照散文
我爱拍照散文
爱读书的人,有一书柜的书,不足为奇吧?爱拍照的我,有一大整理箱的相册,也不足为怪吧?
别人的收藏都是金银财宝珍珠翡翠,而我的珍藏却是一本本一叠叠的照片。有自己的;有家人的;有同学的;有朋友的;有黑白的;有彩色的;有艺术的;有简易的;有过塑的;有集体的;有单人的;有老人的;有孩子的;有孕妇的;有别人拍的;有自拍的……真的应有尽有。可那基本都是早年拍的,自从上网以来,手机拍照可以直接上传到空间,我就给新照片安了个新家。
你要问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拍照的?这个问题恐怕我也回答不上来。要说从小就爱吧,可我保存的最远久的照片已经是我上小学五年级时拍的了。之前,我父母是否给我拍过照,我不知道,至少我没有看到过。也许,那年月,在农村,穿衣吃饭才是最重要的,拍照却是很稀奇而又奢华的事,所以我记忆里我的人生第一张照片就是十二岁那年陈伯伯给我拍的,在我家门前一棵不知名的树下,我一张俊秀的脸,一条粗大的麻花辫,一件紫色的毛衣,佩戴布质的红领巾,纯真的年代,清纯年少的我。照片好像不是直接拍的彩色,而是洗印出来的彩色,由于年代久远,有了斑点污渍,被我剪去了一部分,即便残缺,依然值得珍藏,因为这是我最年轻的历史印记,无比珍贵!
我的第二张照片,是初中时拍的,跟第一张比,那是决然不同的风格和版本。头发很长的我,却不会扎辫子,每天上学之前都要哭着喊着叫妈妈起来给我扎辫子,妈妈一气之下要带我去剪头发,到了理发店门口,我死活不肯剪,最后妈妈承诺我剪了头发就带我到隔壁的照相馆去照张相,我才同意剪了那一头秀发,而且是最短的青年头,所以我的第二张照片就活脱脱一个假小子形象。不过这回已经是正宗的彩照了。现在想来,我当时应该在理发前拍一张长发的,理发后再拍一张短发的,那才好呢,对吧?
真正意义上的喜欢拍照,应该是从我上卫校开始的。十七八岁的我,花一样的季节!
刚进校门不到两个月,就迎来了我的生日,那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过生日。十七岁的我第一次知道自己的生日,也第一次有人陪我过生日。班长早早的就买了一些吃的喝的,组织同学们给我开了一个“生日茶话会”,然后还带着我和我最要好的玩伴芳一起到学校附近的山上拍照留念。相机是他借来的,胶卷是他买的,摄影师也自然是他咯,我和芳尽情地享受着有“专业”摄影师的优越感,随着一声声的“咔嚓”“咔嚓”,我俩的青春本色就定格在那一张张黑白小照里。
也是进了卫校以后,我开始偷偷地沐浴恋爱的阳光。那个一心打我主意的大男孩,坏透了顶,知道我喜欢拍照,就总会利用节假日带我到雨湖公园、和平公园或者他老家的自然风光里替我拍上几张。开始是花钱请人拍,也就两三张过过瘾足以。后来,他为了取悦我,竟然买了台长城牌傻瓜相机。也许不是很昂贵,但那时他家的条件真的不很好,由于哥哥被人骗,欠债两万多,一家人吃饭穿衣都很节俭,而且他自己挣的也都是血汗钱,每个月的工资都要给家里一部分,还要给部队里服役的弟弟一些。看得出,为了让我在“咔嚓”声中享受快乐,他是用了心的,也下了血本的。
那年头,没有接触过媒体宣传,我也不懂什么艺术,但我有我的个性,别人拍照爱看着镜头哈哈笑,而我总是固执己见喜欢不看镜头拍:有湖边礁石上静观而坐的侧影,取名《沉思》,那一张很美,美得被“强盗同学”强占了;有草地上席地而坐的,也有在草地上打滚的,从小我就喜欢把绿茵茵的草地当床,所以我的草地上的照片特多,或者一个侧身;或者一个背影,或者一个仰望;我还喜欢在水边拍照,看到清澈的水,我就会情不自禁地伸手去玩耍嬉戏,都说女人似水,似水般的柔情,我觉得一点都不假,水能触动我内心深处的那一丝柔软,也能唤起我不泯的童心,这一刻我的开心快乐都是发自肺腑的,因此我要让这份快乐定格永恒。
三年卫校生活即将结束,临毕业前,同学们纷纷写留言、互赠照片或是合影留念,我这最爱拍照的人又怎么会袖手旁观呢?特意花八块钱买了一套纯白色的裙装,梳起当时最流行的发型-----披肩长发+耳边小髻,绿草丛中一坐,白皙的胳膊作支点,伸直修长的玉腿,稍稍昂起头,仰望蓝天白云,那人那景,用“纯情玉女”四个字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此照片,人见人夸,翻印数张,都被同学们一抢而空。
没有拍一张婚纱照,是我一辈子的遗憾。老公天生木讷不爱照相,说自己拍照不好看,一点也不自然,每次都是我一个人瞎嘚瑟。生活照都不肯拍,更别说让他穿礼服正儿八经的拍结婚照了,朋友洁说你俩结婚我以最优惠的价钱给你们拍一套婚纱照,四十块钱,在当时也真的不算很贵,可他还是委婉拒绝了。说句实话,当时我心里特想拍,可转念一想,我和老公结婚,也算白手起家,添置了一些简单的生活必需品以后,就所剩无几了。为了经后的小日子,能省就省吧。结婚第二天,他拗不过我的执着,还穿着新郎新娘的装扮,陪我到雨湖公园花两块钱请人给拍了一张合影,以纪念我们的喜结良缘。
结婚之后,再拍照,又是不一样的我。有人说怀孕的女人害羞不出门,我可是天天挺着个大肚子去上班的人。那时候没有专门的孕装买,我要么就穿小叔子穿过的大军裤,要么就是自制的孕妇裙,一条大红色的,一条黑白花色的。三个月,七个月,九个月,肚子一天比一天大,管他好看不好看,反正我要拍了再说,我得为自己怀胎十月留下伟大的见证。后来,每次逗女儿是捡来的,她都会说“不是不是,才不是呢,我看到过妈妈怀我时拍的相片,我在妈妈肚子里,我是妈妈生的。”
为了弥补我一生的遗憾,在我们结婚十五年时,有个婚纱影楼开业搞活动,我硬拖着老公前去配合我完成了我穿婚纱拍照的心愿。记得那天寒风刺骨,影楼新开业也没装空调,早早的脱了棉衣穿上礼服等候,老公冻得不行,发誓再也不陪我疯了。好不容易轮到我们拍照时,他满脸的不耐烦,满心的不欢喜,摄影师还笑话他是被我绑架来的呢。可想而知,那拍出来的照片他的笑容有多牵强,而我又是多么的一厢情愿。再加上这个影楼的摄影水平又太一般了,故而这次的拍摄效果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理想大气。可不管怎样,我圆了我的梦,尽管晚了十五年,我们已经被岁月打磨得不再柔嫩水灵,可我总算有了一套婚纱照,取名《珍藏》。
在我结婚二十年时,我又心血来潮,嚷嚷着要去拍一套像样的婚纱照。那个发誓不再陪我的老公闻风丧胆,立马表态他不去。我说你不去我拍什么婚纱照啊?他居然说你爱跟谁拍就找谁去。气得我真的想去找个男人做临时演员演我老公,最后是女儿陪我去了樱花婚纱影楼选好套餐交了钱,再通知她爸钱都交了,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就这样我们娘俩花几千块钱先宰后奏,再好言请求他出演男一号,让他过了一把左拥右抱的瘾。这回的婚纱照多了一个人,那就是我们的宝贝女儿。这回的成功演出,也要归功于我们十九岁的女儿,希望我们一家三口永远如此《温暖》。
我不但爱拍照,而且还很怀旧。在我家新房落成装修好以后,原本应该弄几幅字画挂上增添一点品位和书香的,可我硬是选了一些原来的旧照片放大安置到了客厅和卧室的墙上,不过这回,我的固执己见没有白扔钱,人家挂字画我挂照片,不一样的风格,展现另类的个性,看到的人都说“照片,更温馨,更有家的感觉。”
爱拍照的我,也特别喜欢给女儿拍照。女儿生下来的第七天,我就给她拍下了她人生的第一张照片,后来的日子,随着她的一天天长大,越来越懂事,越来越可爱,我一有时间,来了兴趣就给她拍。有醒着的,也有睡着的;有爬行的,也有坐车的;有喜笑颜开的,也有哭哭啼啼的;有穿着公主裙的,也有穿着小子套装的……形态各异,圆嘟嘟的,胖乎乎的,可爱极了。尤其是在我外婆家给她拍的那组裸体照更是妙趣横生,妈妈骂我无聊,我说这么大点的小孩子有什么了,留给她长大了看多有意思呀。
女儿小时候受我的熏陶,也很爱拍照,特别是她学中国舞以后,更爱臭美,更有韵味了。为了她的小小舞蹈家的气质,我在她七岁和十岁时特意送她到专业艺术照相馆拍了两套艺术照。每次摄影师都跟我说“我们给别人拍照,都要教ta做动作摆姿势,可费劲了。这小姑娘可不得了,都是她自己随意摆pose,而且还都蛮好看的,拍出来的效果也很不错,最主要的是我们省时又省力。”我想这其中的原因第一要归功于我的优良血统,第二要归功于她学舞蹈的因素吧。可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她的慢慢长大,越来越不爱拍照了,多了份少女的`羞涩感。
她的兴趣淡了,我的兴趣却越来越浓。与日俱增,几近疯狂。在家心情好我会想拍照,闲得无聊也想拍照,出门玩更想拍照,穿件新衣服也想拍照,做顿好吃的还想拍了再吃……特别是手机可以拍照以来,我是随时随地都想拍照想当模特,经常苦于没有好的摄影师。如今再请老公给我拍吧,咔嚓两下完事,根本就没了曾经的耐性,一点专业水平也没有。让女儿给我拍吧,她又经常不在身边,还有她见我拍照的劲头,又害怕又不理解。就像好友燕子被女儿封为“拍神”一样,得不到共鸣,得不到理解,只能自己疯狂自己的。更不可思议的是,为了拍照,我一次性买了十几条丝巾,各种颜色,各种款式,搭配不同衣服,增添拍照的亮丽。
外出旅游,我最喜欢的还是拍照。第一次陪妈妈去桂林,因为妈妈不会拍照,带去的相机也没怎么用,我玩着也不带劲。第二次陪妈妈去庐山,幸好有个邻居哥哥一同去,尽管花甲之年,可他是个退伍军人,不但会拍照,而且还体力不错。不论我看中哪个背景,他都会一同前往,不论我是攀岩、下水、登楼,还是爬树,他都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他的配合和付出成就了我的很多好照片。更有趣的是他在旅游回来的路上说的那句话“这是我最开心的一次旅游,以前我的照片里只有风景,没有我自己。这回跟你们一起,我终于拍了既有风景又有自己的照片”。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有个军人保镖跟随左右,还负责拍照,何乐而不为!
真正玩得最疯狂的应该算是今年吧,两个月我游了三个省,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拍下好几百近千张照片。
去云南有“拍神”燕子,她不辞辛苦为我们四个女人服务,又是手机又是相机拍到手抽筋,笑到嘴僵硬。我和燕子都爱拍照,而且都爱拍侧身和背影,还都偏爱逆光,这回我们拍了很多别人无法理解的照片回来。在云南的八天里,燕子给我们拍了很多很多优美而有意境的照片,有草地上行走的,还有湖中心划船的,有在水中嬉戏的,有丽江古城逛街的,还有拉市海骑马的……每一张都像一幅艺术作品,不仅让别人赞叹不已,还让我自己百看不厌,彰显我这超级自恋狂的本性。跟燕子一起旅游,是我最开心快乐的选择,连我亲妹妹都说“要我像她这样为你拍照片,我可做不到,也没这耐心。”
到内蒙,同学都不太会拍照,可苦了我这爱臭美的人。情急之下,我就厚着脸皮请人给我拍照。请团里的帅哥美女们给我拍,屡次实验证明,与我们同去的一个韶山小女孩摄影技术很不错,而且很有耐心,她给我拍的照片都不错,尤其是那一组跳起来的照片,真的有飞翔在半空中的感觉,就像姐妹们说的“帅呆了,酷毙了”,呵呵,奔五的我,也能,如此新潮,如此艺术,如此疯狂!
最好笑的是大家参观内蒙古博物馆的时候,我一个人溜了出来,走在鄂尔多斯市的大街上,我做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事----请陌生人给我拍照。为了在这陌生的城市留下我靓丽的身影,我不顾一切的将自己崭新的小米连同充电宝一起交给萍水相逢的路人:“请您帮我拍两张照片,好吗?”也不知道是我的真诚与优雅吸引了对方,还是这世界原本就是好人多,反正我所找的对象无一拒绝我的。哈哈哈,我想,这样的举动,大家一定会觉得太不靠谱了,像我们这种年龄阶段的人,也只有我才想得出来并做得到吧,因为我就是个不着调的神经病呀。
我选中的第一个“摄影师”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帅哥,他示意我选择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姿势拍了十几张,完毕,还很谦虚的说“拍是拍了不少,我也不懂摄影,也不知道您满不满意。”有了第一次的成功,我更加自信满满的继续寻找了六七个陌生的临时摄影师:有带宝宝散步的妈妈;有边走边聊的姐妹;有给女友拍照的小帅哥;有一个人漫步的老大哥……反正我就只要自己目测认准了对方是一个会拍照的好人,我就主动上前“搭讪求助”,还好没人拒绝我,还好他们给我拍的照片都相当不错。当我回来把这些经历讲给家人听时,女儿说“我这娘疯了,走火入魔了。”老公说“大街上,偷扒抢劫的那么多,何况你还是主动送到人家手里的,你就不怕别人拿了就跑吗?”想拍照想疯了的我,为自己的胆大妄为而得意,为自己的好运而庆幸,我始终相信这世界还是好人多哟!
由于我的云南之行和内蒙之行带回来太多的优美照片,深深地吸引和诱惑了我的广场舞姐妹们,立马组织外出旅游,而且强调要求我一定得参加,一个个争先恐后地让我为她们拍照,三天的凤凰之旅,我们姐妹五个玩疯了,这疯的重点当然还是拍照了,平时不爱拍照的人,在这三天里所拍的照片比近几年甚至前半辈子都要多,不但数量多,而且我给她们拍的照片都不是她们平时拍的那种“一、二、三,茄子,耶!”的普通照,看着相片上的自己,她们一个个目瞪口呆,心醉神怡,都嚷嚷着下次旅游一定要带上我。而我,也特别的有自豪感和成就感,在她们眼里,我就成了她,那个我眼里的拍神燕子!
我爱拍照,既喜欢拍物,也喜欢拍人,不管是小猫小狗,还是小花小草;不管是亲人朋友,还是擦肩的拾荒人,我都喜欢拍下那吸引我眼球的瞬间。我爱拍照,不但喜欢别人给自己拍,而且还喜欢自己给别人拍,就是不太喜欢自拍。自拍,也玩过几次,总认为不是很自然,有些太刻意,太做作的感觉。所以,我很渴望有一个愿意随时随地不辞辛苦为我拍照的人。正因为这个,我极为羡慕那个我们在云南昆明遇到的气质老奶奶,古稀之年的她能有一个体贴入微的随身摄影师,真好!真幸福!
有人说:喜欢拍照,是热爱生活的一种表现。这一点我并不否认,因为我爱拍照就像我爱涂鸦文字是一个道理,我要用我的文字和各种照片一起记录和见证我的生活。等到我老得走不动的时候,慢慢地翻看和回忆,那年那月,我和那人一起去了那里,拍下了那场景,我相信那时候忆起这些片段时我的嘴角一定会上扬的。等到我的子子孙孙看我满脸皱褶、老得掉牙了,嫌我丑时,我就拿这些照片给他们看,让他们看看本奶奶曾经也是青春靓丽的一朵向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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