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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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打算

篇1:"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打算

"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打算

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政策,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大投入等措施,全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水平有了较大改善。但从总体上看,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全市仍有7万余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亟需解决。为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中省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中央,省,市稳定房价,解决城镇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等一系列住房政策,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汉中,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通过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供应,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中低收入和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住房困难程度,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实际以及住房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优先保障最困难最急需的家庭,统一规划,分级分批次组织实施。

2、量力而行,适度保障。我市地方财力较差,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保障性住房需求量较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既要考虑各县区政府的投资能力,又要考虑住房困难家庭及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的.实际需要,坚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

3、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按照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市县区分级具体抓好保障性房源筹集,配租(售)和后期的使用监管工作,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绩效评价和考核。

二、住房现状

三、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

(一)、保障性住房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到“十二五”末,全省从农村转移600万人。结合我市“双百”城市发展战略及年度城市化率进程情况,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市保障性住房需求总量为16。45万套1399。18万平方米(具体情况见附表1)。

篇2: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打算

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打算

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政策,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大投入等措施,全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水平有了较大改善。但从总体上看,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全市仍有7万余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亟需解决。为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中省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中央,省,市稳定房价,解决城镇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等一系列住房政策,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汉中,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通过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供应,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中低收入和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住房困难程度,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实际以及住房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优先保障最困难最急需的家庭,统一规划,分级分批次组织实施。

2、量力而行,适度保障。我市地方财力较差,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保障性住房需求量较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既要考虑各县区政府的投资能力,又要考虑住房困难家庭及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的实际需要,坚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

3、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按照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市县区分级具体抓好保障性房源筹集,配租(售)和后期的使用监管工作,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绩效评价和考核。

二、住房现状然而,近年来受住房体制改革,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下岗职工,进城务工,落户人员增加及居民收入多元化以及商品房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作用,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及进城务工,落户农民住房难问题突显,已成为遏制商品住房刚性需求,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经摸底调查,目前,全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数为75619户(含中省驻汉单位,乡镇干部,教师,医务人员),其中符合廉租房保障对象条14326户,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条件37619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条件10000户,符合限价商品房保障对象条件13674户。

三、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

(一)、保障性住房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到“十二五”末,全省从农村转移600万人。结合我市“双百”城市发展战略及年度城市化率进程情况,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市保障性住房需求总量为16。45万套1399。18万平方米(具体情况见附表1)。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四、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任务

(一)、总体目标(二)、年度计划任务2、,新增保障性住房2套164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户数2246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6000套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4万平方米3000套,限价商品房3000套30万平方米。4、,新增保障性住房43200套370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户数505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200套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2000套84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20000套200万平方米。

各类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规划具体情况见附表5,6,7,8。

(三)、用地供应规划情况五、政策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市县政府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落实部门职责。市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指导,从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受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及审批工作;城建规划部门负责项目的'选址及规划审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用地计划报批及建设用地统征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启动资金的筹措落实工作;城建管理(房管)部门要抓好住房保障建设计划的制定和项目审定申报及建设管理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在中省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了对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工作资金支持的情况下,要精心策划包装项目,及时向上级申报,争取中省补助资金。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可参照市中心城区从209月份开始在建设用地出让时,在招拍挂价格的基础上每亩地增加5万元,作为出让前置条件,增加部分专项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作法,结合实际,落实好配套建设资金。要充分利用租赁补贴专项补助资金结余部分及省上下拨的廉租住房“以奖代补”资金,收购,改造廉租住房,提高各类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落实优惠政策。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意见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用地指标,建设资金和税费优惠等支持政策,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要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各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要占到房地产用地指标的30%左右,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落实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各种税费减免政策,坚决取消不符合中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要做好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费用减免及金融信贷支持工作,切实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五)、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及国家有关房屋质量强制性标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六)、严格制度,规范管理。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机制,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形成科学有序,信息共享,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在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申购工作中,向社会发布申购公告,公开摇号方式,设立咨询电话,耐心解答群众疑问。

(七)、强化督促考核。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作为民生工程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成效突出的,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得纳入优秀考核等次。各县区也要建立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制,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篇3: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政策,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大投入等措施,全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水平有了较大改善。但从总体上看,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全市仍有7万余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亟需解决。为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中省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中央,省,市稳定房价,解决城镇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等一系列住房政策,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汉中,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通过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供应,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中低收入和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住房困难程度,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实际以及住房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优先保障最困难最急需的家庭,统一规划,分级分批次组织实施。

2、量力而行,适度保障。我市地方财力较差,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保障性住房需求量较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既要考虑各县区政府的投资能力,又要考虑住房困难家庭及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的实际需要,坚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

3、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按照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市县区分级具体抓好保障性房源筹集,配租(售)和后期的使用监管工作,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绩效评价和考核。

二、住房现状

根据我市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城市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从末的27。87平方米增长到末的29。5平方米,年均增长0。5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末的31。35平方米增长到末的33。2平方米,年均增长0。62平方米。

然而,近年来受住房体制改革,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下岗职工,进城务工,落户人员增加及居民收入多元化以及商品房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作用,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及进城务工,落户农民住房难问题突显,已成为遏制商品住房刚性需求,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经摸底调查,目前,全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数为75619户(含中省驻汉单位,乡镇干部,教师,医务人员),其中符合廉租房保障对象条14326户,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条件37619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条件10000户,符合限价商品房保障对象条件13674户。

三、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

(一)、保障性住房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近日,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陕西省人*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到十二五末,全省从农村转移600万人。结合我市双百城市发展战略及年度城市化率进程情况,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市保障性住房需求总量为16。45万套1399。18万平方米(具体情况见附表1)。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

根据十二五 期间各类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推算, 十二五 末,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总量约10548亩(具体情况见附表2)。

四、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8月10日政府与我市签定的—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全市保障性住房实际,十二五期间,我市通过新建,购买,改建,租赁等方式,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167635套1405。18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6866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8635套93。1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45000套36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38000套292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66000套660万平方米(具体情况见表4)。

(二)、年度计划任务

1、,新增保障性住房23400套171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2460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7400套3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24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3000套30万平方米。

2、2012年,新增保障性住房2套164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户数2246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6000套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4万平方米3000套,限价商品房3000套30万平方米。

3、,新增保障性住房42835套374。18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户数1150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2835套14。1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0套200万平方米。

4、20,新增保障性住房43200套370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户数505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200套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套84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0套200万平方米。

5、,新增保障性住房36200套326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户数505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200套6万平方米,新增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4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0套200万平方米。

各类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规划具体情况见附表5,6,7,8。

(三)、用地供应规划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10548亩。其中: 20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282亩,2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230亩,2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806亩,2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780亩,2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450亩(具体情况见附表3)。

五、政策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市县政府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落实部门职责。市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指导,从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受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及审批工作;城建规划部门负责项目的选址及规划审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用地计划报批及建设用地统征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启动资金的筹措落实工作;城建管理(房管)部门要抓好住房保障建设计划的制定和项目审定申报及建设管理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在中省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了对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工作资金支持的情况下,要精心策划包装项目,及时向上级申报,争取中省补助资金。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可参照市中心城区从9月份开始在建设用地出让时,在招拍挂价格的基础上每亩地增加5万元,作为出让前置条件,增加部分专项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作法,结合实际,落实好配套建设资金。要充分利用租赁补贴专项补助资金结余部分及省上下拨的廉租住房以奖代补资金,收购,改造廉租住房,提高各类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落实优惠政策。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委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意见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用地指标,建设资金和税费优惠等支持政策,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要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各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要占到房地产用地指标的30%左右,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落实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各种税费减免政策,坚决取消不符合中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要做好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费用减免及金融信贷支持工作,切实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五)、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及国家有关房屋质量强制性标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六)、严格制度,规范管理。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机制,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形成科学有序,信息共享,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在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申购工作中,向社会发布申购公告,公开摇号方式,设立咨询电话,耐心解答群众疑问。

(七)、强化督促考核。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作为民生工程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成效突出的,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得纳入优秀考核等次。各县区也要建立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制,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篇4: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县住建局认真落实上级布置我们的任务,想方设法保障资金到位,现已完成全年保障房建设任务的56%,接着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完满地完成今年的全年任务。

一、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一)今年续建了未完成的廉租住房项目共计:300套,15000平方米,总投资2400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14786.28平方米,285套。其中:149套已建设完成,并安排入住,136套正在建设当中,已下拨工程款1326.958万元。

(二)独龙江乡教师周转房总共建盖31套,其中新建10套,建筑面积555.02平方米,正在装修当中;改造21套,建筑面积970平方米,已完工。

(三)今年将计划实施公共租赁租房120套、7200平方米,目前施工图设计已完成,该项目将在县公安局、农业局背后等地建盖,即将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于今年7月份以前全面开工建设。

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我县保障性住房项目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并制定目标责任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签订目标责任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我局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全县保障性安居房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通过深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情况

根据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设置住宅与房地产业股,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项工作。我局及时建立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办法,并制定了入住标准,严格实行准入、退出机制,在分配过程中完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据统计,我县无房户有300余户,我局今年主要安排入住了60户,即:明珠小区廉租住房新建36套和原县委职工宿舍楼改建24套。

另外,丙中洛中学廉租住房20套、捧打乡廉租住房32套、丙中洛乡廉租住房16套、茨开完小廉租住房20套、丙中洛完小廉租住房32套、普拉底卫生院廉租住房9套、县一中廉租住房20套,部分已安排入住。

四、保障性住房工作和廉政风险防范情况

我局坚持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融入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全过程,()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加强制度防控。为加强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我局认真制定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保障性住房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定,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二是坚持阳光操作。按照保障性住房申请规定,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进行严格把关。通过对申请住房户初审、复审,客观、准确地对居民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审核,有效防止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和虚假购房申请行为;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科学合理统筹财政收入,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四是加强租赁补贴发放管理。为了加快我县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我局认真制定了《县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专款专用制度,实行专户储存、分账结算,确保将租赁补贴发放到符合低收入家庭的人群中。

总之,我局自开展的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要加强工作开展的力度,结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快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我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篇5:保障性住房建设宣传标语

1、推进民生工程 构建特色住房保障体系

2、关注民生 构建和谐 利民工程 功在千秋

3、把保障性住房建成民心工程

4、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5、让低收入“居者有其屋”

6、住房困难家庭圆了“安居梦”

7、为大众建房 为百姓造福

8、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9、让困难群众早日住上保障房

10、扎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分配

11、构筑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12、保障房托起安居梦

13、住房 是一个温暖家庭的重要符号

14、早日实现住有所居

15、既要让人有得住 还要让人住得好

16、注重提升保障房品质

17、住有所居 应保尽保

18、提速度 重质量 保公平

19、让政策阳光温暖更多住房困难群众

20、保民生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篇6:保障性住房建设宣传标语

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住有所居 应保尽保

三、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四、让低收入“居者有其屋”

五、把保障性住房建成民心工程 放心工程 精品工程 满意工程

六、构筑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七、住房 是一个温暖家庭的重要符号

八、推进民生工程 构建特色住房保障体系

九、既要让人有得住 还要让人住得好

十、扎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分配

十一、保障房托起安居梦

十二、让政策阳光温暖更多住房困难群众

十三、住房困难家庭圆了“安居梦”

十四、提速度 重质量 保公平

十五、为大众建房 为百姓造福

十六、关注民生 构建和谐 利民工程 功在千秋

十七、让困难群众早日住上保障房

十八、保民生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十九、早日实现住有所居

二十、注重提升保障房品质

篇7: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案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案

2014年省下达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100套,其中:廉租住房200套,经济适用房600套,限价商品房300套。为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4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计划、项目选址和建设方式

(一)廉租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2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204套,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50㎡以下为主。计划采取政府统建方式进行,选址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廉租住房200套,计划投资2,800万元,由县房产局负责组织建设。

(二)经济适用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6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650套,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6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将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以下。计划采取政府统建和单位自建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单位自建394套(其中:县饮食服务公司60套,县新兴供销社60套,县广播电视台12套,县热作发展公司10套,县生产资料公司120套,县粮食局96套,县新华书店18套,县土产公司18套),政府统建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经济适用住房256套,计划投资5,570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建设。

(三)限价商品房

今年省下达我县建设任务为300套,计划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限价商品住房300套。花园限价商品住房均为框架结构18层带电梯房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以9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适当控制套型面积,总建筑面积27,000㎡,计划投资8,100万元,以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组织建设。

二、时间要求

列入2014年建设计划的保障性住房,所有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在8月底前全部动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要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送一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情况。

(二)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户型面积设计,严禁超标准建设。

(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对全县的保障性住房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四)县工程质量督查专家组要定时或不定时地对全县保障性住房进行抽查,严肃查处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问题。

(五)县委、县政府将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并实行问责制。

十二五征文

十二五计划

地区发改委工作总结

残联活动讲话稿

易地搬迁工作滞后个人检查材料

十二五信息化工作总结

劳动就业管理处上半年工作总结

街道办事处十二五工作总结

农工利益诉求的市民化途径论文

个人攻坚扶贫计划

“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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