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整理16篇)由网友“桥本饼干”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对于劳动者来讲要是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话该怎么办呢?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又该怎么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劳动合同虽由企业人事保管,你不必太担心。
3、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被辞退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员工被公司辞退到底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一直是广大人事部门和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这时到底应该考虑多少情况,来最终得出员工的补偿呢?本文就该案例作个详尽的解释:
1、经济补偿金部分
员工被公司辞退,在劳动法上是属于单位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虽然是属于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但是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同样应该有经济补偿金,其原因劳动法苑网曾经专文叙述,需要了解者可以点击查看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工作是什么关系?。
根据一九九四年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从上面叙述中可得知,他在该单位共工作了2年10个月,如果根据劳动部的这个规定,应该给予2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由上海管辖的话,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这样的话就可以获得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
就上海的情况来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对此作了详细规定:“……工资收入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十二个月的,仅计算所有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即可。
实践中,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但此时需要具体分析单位是因为什么原因辞退劳动者的,有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作出赔偿,但有的情况下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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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我去年9月份跟公司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今年9月到期,10月底被公司辞退,没有提前1天通知。直接跟我说,下个礼拜一不用来了。我的工作能力并没有问题,公司是以跟客户没有谈拢为借口。将我辞退。而且我年假还没有休完,我之前申请过2次年假,都以工作比较忙没有批准。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赔偿,年假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篇3: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案情简介:
李小姐于7月25日入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进入该公司工作后李小姐多次要求该公司和其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故李小姐和该公司始终未签订劳动合同,7月25日该公司通知李小姐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李小姐向该公司提出要求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以双方系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合同到期为由拒付经济补偿金,于是李小姐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该公司按其工资标准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李小姐的申诉要求。
律师点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合法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力的重要保障,也是用人单位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我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明文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双方各执1份。用人单位应当在正式订立合同7日前,将合同本交付劳动者,但劳动者表示愿意当即订立合同的可不受此限。
可在现实生活中,某些用人单位往往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为了所谓的方便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最近上海市进行的劳动执法检查中发现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违法现象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种情况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复函办法中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因此在本案中无论从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还是从情理上说某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正确的。
篇4:签了一年合同,突然被先辞退,要求第二天办离职,有什么保障吗?
签了一年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突然被先辞退,要求第二天办离职,有什么保障吗?
[签了一年合同,突然被先辞退,要求第二天办离职,有什么保障吗?]
篇5:签了劳动合同出事怎么办
赵先生今年42岁,在某大型企业工作了22年,与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了劳动合同。今年年初,竞聘部门经理一职时,赵先生落选,和赵先生同一部门的李先生竞选成功。李先生当上经理后,对赵先生的岗位进行了调整,赵先生被调到了后勤。上任新岗位后,赵先生的奖金大幅缩水。赵先生多次要求回到自己胜任的业务部门工作,均遭拒绝。赵先生提出辞职,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赵先生跑业务多年,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如果赵先生坚持要走,那么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范本《签了劳动合同》。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规定劳动合同的具体终止日期,并且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出现,就可以一直履行下去。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无论订立的是哪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赵先生遇到的问题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因此赵先生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企业支付违约金。(刘芸)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买保险是必须的,如果没有买,根据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篇6: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要内容。
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知,尽管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辞职的。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篇7:劳动合同的辞退
无论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事实存在,在本身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现行的《劳动法》,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方式予以补偿;工作时间未满一年者不补偿。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则删除了“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这句话,也就是说企业裁员故意抬高门槛、找茬,如“末位淘汰,终止劳动合同”等等,今后企业随意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将受到全面遏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执行。
此外,新法还加强了对老职工权益的保护,明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即便是劳动者真的不愿意续签,单位终止合同的同时,也还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拿不到报酬怎么办
与所在的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想要离职,但是老板以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拒绝支付劳动报酬。那么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拿不到报酬应该怎么办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请阅读了解
篇8:劳动合同的辞退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你必须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工作证、工作服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合法而有效的主动离职方法是,
在辞职通知上同时注明:请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结清应负的工资。
如果公司不予办理,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请他们依法监督执行。
辞职理由得当,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的双倍工资等。
辞职的理由还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都可以,不用单位同意,可立马走人。
广州劳动法规经济裁员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在破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经营方式调整等需要减少员工维持企业运营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裁员,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性裁员”。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该条裁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但是以下人员不能依据上述规定解雇: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公司裁员有哪些条件
实施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多余在职人员。那么,公司裁员有哪些条件呢?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相关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需具备法定条件。裁员条件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证据举证证明达到法律所规定的可以裁员的条件方可裁员,不能举证的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裁员。用人单位裁员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实践中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裁员条件举证相对容易,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重整的裁定书即可,无法院出具的重整的.裁定,不能以此为由裁员。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目前金融危机下用人单位裁员的主要理由,适用此条件时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了困难,且是严重的困难,这需要对企业相关财务状况进行举证,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以金融危机为幌子而进行裁员,实际上生产经营并没有受到影响,这就会让裁员行为陷入违法解雇的风险中。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需注意适用该条件时发生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并不能立即裁员,而是先要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方可裁员。如果未经变更劳动合同即裁员,也属于违法解除合同,需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注意这里是“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客观经济情况”一般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兼并、分立、合资等。
用人单位裁员之后要给被裁的职工给予相应的补偿金,同时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试用期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可以向用人单位辞职。但现实中总会遇到那种以各种理由不让你走的用人单位。今天小编就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试用期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欢迎大家浏览!
试用期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网友提问:
我在现在的公司干了两个月了,规定的是试用期三个月,但现在我觉得这份工作并不适合我,我不想干了,想辞职,也给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但是公司以未满试用期为由不让我离职,如果我强行离职就不给我发工资,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您好,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只要您提前三日通知了公司,并把手头工作都交接好了,您就可以离职了,公司也应该支付您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您走,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辞职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法对试用期辞职有哪些规定
试用期是每一个劳动者踏入企业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但我国部分企业对试用期的一些法律规定并不重视,经常做出拒绝员工试用期辞职、员工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及其他违法行为。那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有哪些呢?劳动者可以利用哪些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篇9:劳动合同辞退补偿
根据新劳动法,作为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员工经考核,留下书面证据或相片、录相等一些有效的书证,单位履行通知送达义务才可以辞退员工,否则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不需支付任何补偿金或赔偿金。作为劳动者,用人单位只要履行送达义务即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法辞退员工怎样赔偿?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篇10: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被辞退,怎么办?
在当地一个私营企业上班,7月底入职到现在四个月多,口头说试用期是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500,转正以后3500。今天我们经理跟我说我的那部分工作会新招一个人进来做,并直言我接下来的工作内容会几乎没有,但没有明说辞退我,但是意思很明显,如果我不走就是在被冷眼。我该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协商?关键是公司没有明确说辞退我(虽然很委婉的这个意思)。如果走法律途径的话,我担心我们小地方比较阴暗,打不赢官司。公司有打卡记录,有我办事签字的复印,有银行流水,工作证以及工作邮件,这些可以证明我在这儿工作了吧?另外该企业没有给我交五险一金任何一样!我现在想的是,既然没有给我明确说要辞退,那么我可以投诉他们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补偿对吧?
[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被辞退,怎么办?]
篇11:劳动合同未满,被公司辞退,求补偿
我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工作已近一年,如果此时公司辞退了我,没有充分且正当的理由,应给我多少劳动补偿?如果是由我个人提出辞职,是不是需要对单位负责呢?谢谢!
[劳动合同未满,被公司辞退,求补偿]
篇12:我签了劳动合同还没到期
如题,我签了劳动合同还没到期,我什么都不想拿工资我,主管不批了,我自己走可以么
[我签了劳动合同还没到期]
篇13:劳动合同签了未给,怎么办?
1. 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人事部却以合同要交总经理签字敲章为由收了上去,两份都留在公司。如今快一个月了,公司一直未给合同。我该如何向公司讨要合同?
2. 另外,关于社保方面,我是上海户口,但公司加的是北京市的四金,因为总公司在北京,四金也跟着北京交。北京市的四金和上海的有什么区别?是否加异地的四金要吃亏?
[劳动合同签了未给,怎么办?]
篇14:备案了就是说明签了劳动合同吗?
备案了就是说明签了劳动合同吗?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在公司干了不到半年(差8天半年)公司突然来电话说让我干到明天。但是我的情况是我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也加了劳动保险。就是说备案了。但是劳动合同只签一份而且现在在我手里。因为不知道怎么弄只做了一份,备案也是我自己经办的。这样像我这样的情况能拿两两倍工资吗?谢谢!
[备案了就是说明签了劳动合同吗?]
篇15:试用期后被辞退怎么办
所谓有胜者,也就会有败者,
试用期后被辞退怎么办
。新人通过试用期考核后,其命运同样也会走向两极:一极是留下来,一极是走人。留下来的人当然值得庆贺,而走的人却各有各的遗憾。如今待岗人员明显多于用人单位需求的前提下,企业辞退试用期员工已经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问题是被辞退的新人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自己被辞退的事实。现在,社会上正在大力提倡和谐的人性化管理,很多企业在辞退新员工时,也会本着人性化的精神,尽量地给被辞退的新人提供一次“和为贵”的沟通机会,允许被辞退的员工向企业提出一些合理要求,以帮助其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因此,被辞退的新员工完全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向企业提出正当的要求、寻求企业帮助,以期为自己的下一个落脚点找好方位。
那么,一旦企业将你解聘,同时又为你提供上述的机会,你将怎样利用呢?以下有四种招数可供你参考。
其一,如果你自己不想走,那么就以诚恳的态度,为自己再争取一次“重来”的机会。所谓重来,意思就是还在老企业重新应聘,再从试用期干起。即说服企业雇主从经营成本和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考虑,再给你提供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如果企业认为你不是品德问题出了毛病,只是方法出了问题,要是能加把劲,你还是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本身也不愿意在你身上扔进了成本后再放弃你,这不是一拍即合吗?但这种情况一般不会由企业主动提出来,只有经新人提出来,企业同意,这样符合程序,也合情合理,
其二,如果你觉得企业不是恶意用工,应参照《劳动合同》规定,要求企业给你一个辞工的绝对理由。如果你认为企业所给的理由站得住脚,你也不想再呆下去,应明确工作期限和薪水补助额,并及时的办理相关的退工手续。手续办齐了后,你才可以重新到别处去再求职。
其三,向原企业提出保留个人自尊。一个人被单位解雇和一个人从一个单位辞职,这两种说法给自己带来的名誉影响可不一样。前者是丢面子的,而后者则是体面的。如果你跟人说你被单位炒了,不但让自己很尴尬,弄不好还会影响你后面的再求职。为减少这种麻烦,你完全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帮助你保留面子和自尊。比如,你可以请原单位人事部门在宣布你离开时,改用一种口径,称你是自己提出辞职的,这样做无论是对于自己重新找工作,还是对于单位的处理,都更有利于维护个人自尊。
其四,和原来的企业好聚好散。有的人被企业炒了后,对原企业大放厥词,甚至不惜漫骂企业××领导或主管,这种行为只能使事态更往恶化方向走。如果你改换一种方式,要求原企业为你提供别的更适合你工作的机会,或给你写一封推荐函到他熟知的另一个企业去干,这种请求并不难为企业领导(当然你也必须值得推荐),而且对方还可以借此做一次顺水人情,一般是不会拒绝的。
篇16:被辞退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XX年月日出生,汉族,系XXXX员工,住XX市XX区XX栋XX号,联系电话:138XXXXX
被申请人:XXXX市XXXXXX公司,住所地X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经理
仲裁请求:
1,XXXXXX
2XXXXX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XX年月日入职于被申请人担任XX一职,XXXXXXXXX(说明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 情况,及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及申请人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此致
XXXX省XX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年月日
附:本仲裁申请书副本一份
证据复印件XX份
★ 劳动合同签订
★ 承担 范文
★ 承担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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