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

时间:2022-10-06 08:10:33 合同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锦集10篇)由网友“傻瓜貝葉斯”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欢迎阅读与收藏。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

篇1:劳动法 没签合同

劳动法 没签合同

劳动法 没签合同

张小姐在某医院上班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巨额医疗费和今后的生活费医院竟拒付。

12月16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传来消息,劳动者虽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患病有获得治疗、享受非因公负伤待遇的权利。

张小姐2002年9月应聘到某医院工作,试用期满后,被派往该医院和田分院工作。张小姐称,在和田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强度大,她于2003年4月18日病倒在岗位上,经确诊她患的是病毒性脑炎。同年5月28日,因该医院拒不支付医疗费,张小姐向天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该仲裁委6月20日作出部分裁决,裁决医院支付申请人医疗费3.4万余元。之后,医院拒不支付其后续治疗费,她请求仲裁委给予最终裁决,要求医院支付医疗期内本人工资、超过医疗期非因公负伤救济费等。

医院称,张小姐是在和田分院工作,虽该院与和田分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但两家医院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费用应由和田分院承担。

经审理查明,被申诉人于2002年9月招用申请人在其医院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约定月工资650元。2003年2月,该医院管委会经与张小姐协商将其派往和田分院工作。2003年4月18日,张小姐在和田突患疾病昏迷,后转入乌鲁木齐市治疗,诊断为病毒性脑炎。同年10月29日,张小姐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仲裁委认为,张小姐虽未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张小姐在工作期间患病有获得治疗、享受非因公负伤待遇的权利;医院提出张小姐是在和田患病,费用应由和田分院承担,因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张小姐要求医院支付医疗期内工资、非因公负伤救治费、伤残救济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享受退职待遇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仲裁委裁决,医院支付张小姐医疗费39894.4元、医疗期内本人工资的.60%共1170元、超医疗期内非因公负伤救济费1040元、伤残救济费3900元,张小姐享受退职待遇,从2004年11月1日开始,由医院按月支付张小姐标准工资40%的生活费,直至其生命结束。

接到裁决书后,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均向法院提出起诉。

2005年12月16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维持了天山区仲裁委的裁决。

□律师提醒

发生劳动纠纷要把握仲裁时效

近日,不少读者致电都市报说,有不少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或只付部分工资,他们问该如何解决。

对此,新疆世源律师事务所主任裴珊作如下解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者,可按合同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处理;无劳动合同者投诉时要提供事实依据。

编辑

篇2: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

问:我和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上面试用期写的三个月,试用期内我想辞职,口头和老总说了,他不同意,如果这样的话就不能办正常的离职手续,我是否要提前几天书面通知?如果我直接离开有影响吗?还有就是当时签的劳动合同2份,我手上没有,全部在公司,这合法吗?合同是否有效?

答:提前三天即可。劳动合同有效,但是操作不太规范。

篇3:租房没签合同怎么办

【事件简述】小王毕业后在所在的公司附近的小区租了套房,当时是朋友介绍的,并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只是口头上约定了租房的期限和租金金额,当时与房东约定租期一年,并交了两个月的押金与一个月的房租,房东只开了一张手写的收据。但是半年后,房东突然通知他要收回房屋,不出租了,原因是房东的儿子要结婚了,房屋要用来做儿子的婚房。突然间让小王搬出去,霎时间要到哪里再找一间合适的房屋呢?为此,小王有点不知所措了。小王疑惑:当初租房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租房没签合同该怎么办?

【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篇4: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问题:

我在一家港资工厂做美工一职,进厂已一年多一个月(去年1月1号),当时我的试用期是三个月,而我却是六个月后才转正的,但转正并不是就签了合同,也就是从7月开始才再加了三百元,当时有书面的老总签字,说从11月开始就再加那200,可是到了今年一月份谈后再加那200的,一直就没签合同。

现在我在外找了一份工作下星期一就得赶去上班。我是厂里在招我这职位后在去那边面试的,可这边不放人。也不给工资。说我得在做一个月后的今天才可走,说这是厂里的规定,我说这样的话我就请假一个月,她说你请谁都不批你的假,这样的话不是限制了我的人生自由。可现在我已把工作交接好了给新来的,也教了她三天了。

望给我有关法律知识和意见!我可以告这工厂吗?

答复:

“你好”的问题很复杂。涉及了多个关系,我们一一来看。

一、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何来试用期?

你好在问题中说到,他的试用期是3个月。可是我们又知道他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也表示:“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有其他的关于试用期的法律条文也是就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中的情况来规定的。比如“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等等。可以说试用期是儿子,劳动合同是母亲,没有母亲哪里来的儿子呢!

在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我们如何看待没有劳动合同的所谓试用期呢?很显然,没有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说法就不能成立。你好与工厂之间只是一个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即我们常说的事实劳动关系。

二、 转正到底是怎么回事?

转正与见习期的说法一直伴随着中国的发展存在了好多年,但是现在还在说转正对吗?

随着1994年我国《劳动法》的颁布,转正之说将逐渐淡出中国已成为必然,

在《劳动法》中不再提转正与见习期。而是将劳动合同与试用期的概念放在大家的面前。现在转正与见习期仅仅存在于一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教育系统文件之中。比如《上海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本、专科学生就业时,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可实行一年见习期制度(应向学生说明);也可以根据《劳动法》,按‘劳动合同’约定,实行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

所以,假使你好不是应届毕业生,让他来什么转正也是不适当的。如果将转正与工资待遇相挂钩更加是单位无理克扣员工的一种手段!

三、 没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能够随时离职?

我们前面说了,你好现在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其实是事实劳动关系。那事实劳动关系中员工是不是能够随时离职呢?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同时作为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你好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他想什么时候走就可以什么时候走,甚至连工作的交接都不用做。这可以说是对于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

所以对于单位来说,故意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会带来更不利的结果。一个优秀的企业不是通过逃避劳动合同来回避相关义务,那样是无效的;而是应当通过自己有劳动合同的制订权以及规章制度的制订权来约束员工,由此才能为企业获得更大的主动权!

篇5:准合同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

2、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财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1 -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篇6:准合同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书

甲方(全称): 江苏中润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为了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和有毒气体报警管网及系统甲乙双方本

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增加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及有毒气体探测报警管网及系统安装

2、价格部分详见预算书,最终结算按实结算。

3、 付款方式按原有合同条款执行。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篇7:准合同补充协议

《 xx合同/协议》的补充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日签订的《 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 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 合同/协议》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 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法定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通讯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

传真: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篇8:没签合同可随意解聘吗

案例回放

吴维到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一年多了,但该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至今吴维都没有与单位签订过任何的合同,今年10月份,单位突然宣布,由于事业单位的改革,所以原先没有签订合同的员工将不再继续聘用。吴维一下子陷入了失业的尴尬境地。他觉得不公平,没有签订合同又不是自己的错,为什么就这样区别对待?

专家解析

劳动人事专家苗其巍先生指出,事业单位的改革依法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事业单位聘用员工应该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传统的来了就做的方式不符合现在 的意图和模式,单位内的相关负责人员应该树立起这样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处理人员进出问题,

没有合同的聘用所产生的关系称为事实聘用关系。《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应当订立聘用合同而未订立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终止聘用关系。应当订立聘用合同而未订立,聘用单位提出终止聘用关系,应当提前30日通知受聘人员……”聘用单位并不能随心所欲地终止聘用。

对于没有签订聘用合同的过错,《关于实施〈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又进一步明确:“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自始未订立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聘用合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终止聘用关系。”所以事业单位迟迟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的,不能这样一甩了之,只提前30天就终止了事实聘用关系。

来源:文汇报

篇9:试用期过了没签合同怎么办?

本人在一家小公司上班,试用期两个月过去了,公司以没有客户没有出单为由,要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如果我自己不愿意在这家公司做了,辞职,公司会对我有什么补偿吗?(和我一起入职的几个同事,也没有出单没有客户,公司却签了合同,这是不是存在着人格歧视?)公司如果觉的我不合适,可以直接解雇我,这样延长试用期是我的照顾么?

[试用期过了没签合同怎么办?]

篇10:单位没交养老保险,没签合同,怎么办

单位应不应该补缴养老保险,工资是否按地方最低标准补发,我可以要求同工同酬吗,我的问题应该向那个部门反应。

[单位没交养老保险,没签合同,怎么办]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工资的索赔问题

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我们没签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维权?

没有超过一天的烦恼

提前一个月辞职报告怎么写

讨薪材料范文

讨薪感谢信范文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锦集10篇)】相关文章:

辞职报告提前一个月2023-05-21

试用期工资该怎么结算2022-09-14

法律法规公司不给结算工资?2023-04-23

辞职报告一个月不让走2023-04-21

农民工如何讨薪2023-01-02

公司要求我离职提前解雇我2023-07-18

离职该如何结算工资2024-04-16

讨薪喊口号违法吗2022-11-21

2022物业财务上半年工作总结2022-09-29

三方协议签了还是应届毕业生吗2024-03-26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