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证明怎么写(精选9篇)由网友“疯了但也正常”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农村房产证明怎么写,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篇1:农村房产证明
抵押行为无效,你的权益无法保证:
1、农村住宅用地属于农村宅基地,只拥有使用权,不得上市销售,只能在集体内交易;
2、如果你是本村户口,才可以合法交易这栋房子,而且你也只能出售给本村人,请三思而行,
农村房屋证明。
一、联建的定义及特征
所谓的联建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他方提供资金,进行合作建房,并对建成后的房地产共同经营管理或进行利益分配的行为。
我们通常所说的联建协议、合作开发合同、联合开发合同都属于联建合同。
从概念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联合开发房地产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联营,具有如下特征:
(一)、主体特定性。
体现在联合开发双方中必须有一方以上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至少一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的资格,否则,联建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定了较高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以确保进入该领域的公司具备相应的开发能力。
(二)贯彻责、权、利统一的原则。
实践中,有很多联合开发行为就是因为违反了联营个这一基本原则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联合开发协议中约定:甲公司仅负责提供建设用地,不参与项目的建设管理,不论项目是否赢利,乙公司均应向甲公司支付若干收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此类条款属于联营合同的“保底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新的规定,这类合同不再直接认定无效而是作改性处理,即认定为借款合同.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的责权利统一,是从整个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角度而言的,是指从宏观上看,双方权利和义务向统一,并非指在开发的任何环节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均等的付出和收益。
比如说,在项目的建设工程中,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往不参与具体管理工作(或者仅派人监督),而是由房地产公司全权负责,这并不意味着违反了该原则。
(三)法律关系复杂。
联合开发房地产涉及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
首先是合作双方的关系,如上文所说应属联营关系,而联营又分为法人型联营和松散型联营,组织形式和权利义务分配都需要仔细约定(文将详细分析);其次是联合体与政府主观部门的关系,开发房地产的各个环节,立项、到规划、开工、预售、验收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监督,最直观的表现就是要申请办理若干个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而联合开发更需要向政府部门做好审批工作,办-理-证-件或批文都应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办理,只要这样联合开发行为才能获得法律的认可。
由于没有做好联合开发的审批工作而导致某一方的权利受到损害或合作合同被法院认定无效的案例俯首皆是,教训非常惨痛。
再次是联合体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关系,包括与建筑承包商、拆迁安置人员、购房业主、贷款和按揭合作银行等,
二、房地产联建的主要类型及其法律性质
在房地产联合开发领域中,由于存在许多不规范的操作,联建的类型则多种多样,正确区分其类型则有利于判断其法律性质,确认合同的效力。
现就几种常见类型的联建合同及其法律性质分析如下:
第一、双方共同提供建设用地,共同出资,共同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共同负责建设施工,房屋竣工后,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共同取得或分别取得竣工房屋的产权,在此种类型合同中,因为规划许可证是以双方的名义取得,根据建设部《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几个涉及政策性问题的原则意见》的有关规定,双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投资的比例取得竣工房屋的产权,办理产权登记。
从此类合同的具体权利义务内容可以看出,这类合同的主体双方是为共同的事业而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这种房屋联建行为实质上是一种经济合作行为,其权利义务关系类似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伙关系。
联建合同,应认定为房屋合建合同。
第二、一方提供建设用地,另一方出资,双方办理了土地出让及合建审批手续,共同负责建设施工,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此类合同因符合房地产经营开发的法定条件,则属典型的房屋联合开发形式。
第三、一方提供建设用地,以自己的名义取得了建房审批手续,另一方出资,并负责建设施工。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分别取得竣工房屋的产权。
这种房屋联建方式较为常见,主要发生在有地无钱和有钱无地的双方之间。
在此类合同中,另一方是以投资方式参与一方的房地产开发,因规划工程许可证等建房审批手续系一方领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这种方式实质上是一种房地产转让行为,房屋产权应首先归持有建房审批手续的一方享有,只有一方在办理了房屋权登记后,才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将房屋产权转移于另一方。
而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的规定,一方在向另一方转移房屋产权时,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因此,此类合同不仅具有房屋转让的性质,且具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性质。
第四、一方提供建设用地和资金,以自己的名义领取建房审批手续,自行负责建设施工,另一方只是按照约定的单价和面积提供一定的资金,房屋竣工后,一方按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特定的房屋产权或高额回报。
这种联建方式也较为常见。
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在建房资金不足时,往往采取这种参建方式,吸引另一企业带资参与“共同开发”,由于参建投资方取得特定房屋产权或高额回报是以不承担任何经济风险为前提的,且又有未办理合建审批手续,没有建房开发资格,未实际从事建房及房地产开发活动,因此,这种参建形式实质上是一种非法融资行为。
这类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属于联营合同的“保底条款”,本应认定为无效。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新的规定,这类合同再次被认定为改性合同,即融资借款合同.
总之,房屋联建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房屋联建,都应根据合同的`内容,正确把握其法律特征,确认其法律性质,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判断合同的效力。
三、房地产联建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主体资格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房地产开发联建也属于房地产开发的一种,因此也必须遵守此一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了这一条件限制。
因此在进行房地产开发联建时,其风险首先来自合作对象。
在选择联建合作对象时,有土地使用权但缺乏资金或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首先应当核实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条件;有资金或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但无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须确认对方是否合法持有用于项目建设的土地的使用权。
否则,双方所签的参建、联建合同可能会因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件而导致无效甚至受到行政处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4条、第35条规定,违反该条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当然,如果企业既有土地使用权,又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仅仅是缺少资金,那就好办多了。
为此,应要求合作方提供经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最好复印一套存档备查)并仔细审查;同时,还可以委托律师对对方进行资信和土地权属等调查,以确认合同主体资格。
(二)联建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确定联建的合作对象后,就进入双方合作具体事宜的谈判、签约阶段。
本阶段,双方一般至少应就下列事项(风险包含于其中)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联建合同(或协议):(1)双方合作事项概况,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报批手续、项目拆迁与前期开发等;(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项的约定事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式及相应权限、项目总投资数额及投入方式、土地使用权证的变更登记、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许可证书的办理、资金到位进度安排、利润或所建房屋分配比例、税费承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的事项;(3)违约责任;(4)合作期限;(5)未尽事宜的处理方式;(6)纠纷的解决方法。
在本阶段,联建方应作的主要事项有:(1)核实对方持有的该建设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或相应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真实性、合法性。
这是因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3条明确规定,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建设项目属于违法建设,会导致国家有关部门的查处。
(2)签订合同应当注意如下原则:合同条款尤其是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必须明确、具体、详细,用词(包括标点符号)准确而不发生歧义,切忌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口头协商一致的事项最好能够落实到具体的书面合同中。
俗话说:“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毕竟发生纠纷时需要用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请求,宁愿签订合同时麻烦一点,也不要在以后发生争
篇2:农村房产证明
渭南市房改办:
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 系本单位(乡镇、办事处)职工(居民),该同志现住房情况为 (无住房、私有住房等)面积为 ,该住房位于 。
本单位(乡镇、办事处)承诺提供的以上情况真实,如因上述情况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相应责任。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乡镇、办事处)地址: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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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农村房产证明怎么写
农村房产证明怎么写
农村房产证明怎么写证明
张三,系我村村民,该人在我村村西北(胜利大街12号)有住房一处(砖房4间),是张三个人财产
特此证明
XXX村委会
/4/1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
但是奶奶在6年前去世,所以户主就变成了我父亲,因为房屋年头有点久了,所以我们想重新建,可是最近一直都在传拆迁,我的姑姑(已嫁人户口已迁走)提了很多次说如果一旦拆迁,他就要来分钱,之前看到过很多因为拆迁费一家人打得热火朝天的例子,不想搞得那么可怕,我认为如果能证明房子和地是自己的,我们再踏实的盖,如果不是属于自己的那还是算了。所以请各位亲们帮忙怎么证明房子是属于我父亲的?我的姑姑在拆迁的时候可以要求分拆迁款吗?(户口本上的户主是父亲的名字,我姑姑是很厉害角色,我的父母很老实,所以我才想偷偷的查一下,不想自己父母辛辛苦苦半辈子攒钱建的房子到拆迁的时候被别人拿走)
你先到乡政府查询你家这块宅基地在谁的名下。如是在你父亲的名下,就与你姑姑没有任何关系;如还是在你爷爷或奶奶名下,则该宅基地上的老房屋的建筑材料(木材、水泥、瓦等)折价,一半归你姑姑,而不是动迁款的.一半归你姑姑。你姑姑户口不再老房子里,不享有动迁利益,只是能继承她父母的遗产(不含宅基地)
写一份房屋出资建造的说明并经你舅舅和你大姨签字确认。
关于你舅舅的你一层房屋的处理,可以立遗嘱,也可以写遗赠扶养协议。
因为对遗嘱有诸多要求建议你们找个律师处理或者让你舅舅和大姨一起到公证处让他们代写并进行公证。
农村有的地方没有房产证,只能登记手续。 所以,直接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了解理否办理如何办理。 在建房前,一般应该先取得批建许可。 带土地证和准建证(镇政府发的可以)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农村有的地方没有房产证,只能登记手续。 所以,直接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了解理否办理如何办理。 在建房前,一般应该先取得批建许可。 带土地证和准建证(镇政府发的可以)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农村有的地方没有房产证,只能登记手续。 所以,直接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了解理否办理如何办理。 在建房前,一般应该先取得批建许可。 带土地证和准建证(镇政府发的可以)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篇4:农村房产权证明
兹有我村村民: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在以下地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__________村。房屋产权属于__________所有。
特此证明
经办人: 证明机构:
证明机构电话:
日期: 盖章:
二、农村房子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需要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三、农村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一)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房屋产权证明格式和农村房子如何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在此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证,因为这个房产证不仅仅是你的房屋所有人的证明,当遇到拆迁时,也不会影响到赔偿,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篇5:农村房产权证明
兹有我村村民: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在以下地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__________村。房屋产权属于__________所有。
特此证明
经办人: 证明机构:
证明机构电话:
日期: 盖章:
二、农村房子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需要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三、农村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一)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
篇6:房产证明格式
兹证明坐落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地方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实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分别填写身份证号)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房产证明格式范文 2
兹证明坐落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地方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实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分别填写身份证号)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房产证明格式范文 3
兹证明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地方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房屋的土地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证明格式范文 4
_______________,系我村村民,该人在我村_________________有住房一处是________个人财产.
特此证明
_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产证明格式范文 5
兹证明坐落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的商品房一套,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实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特此证明。房屋于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王威,王威同意转租魏长波。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篇7:房产证明
致:xxxx有限公司
兹证明xx先生/女士(身份证号:xxxxxxxxx)拥有本地房产,地址位于xxxx情况实属,特此证明。
村委会名称:
或经济合作社名称:
或生产大队名称:
(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备注:
出具此产权证明的人员姓名、部门、职务及联系电话:xxxxx
篇8:房产证明
兹证明我村村xxxxxx,在我村建有房屋xxx间,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房屋产权归xxx所有,房屋产权证明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证明
xxx村民委员会(盖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盖章)
篇9:房产证明
兹有本居委会居民XX,其自有房产坐落于xx县xx镇xx村xx组,土地面积xx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xx平方米,三层砖瓦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因房屋刚刚建成,未办理房产证,特此证明。
附:房产照片一张。
xxxx居委会
20xx年xx月xx日
★ 无偿使用证明
★ 房屋确权协议书
★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 公司住所证明
★ 农村房屋继承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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