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写人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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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写人作文700字

篇1:高一写人作文700字

柔和的日光照射着书房,桌上的百合散发着浓郁的清香,我坐在椅子上悠闲地捧着《俗世奇人》。任思绪跟随冯骥才的讲述闲游——和酒婆一起在大街上转圈,在泥人张的小店里买海张五的泥像,与刷子李一块儿刷墙……突然,房门外传来了一阵足以让地球加速旋转的哭声。那哭声,惊天动地,实在是太可怕了!是谁,会拥有这样的“超能力”呢?

不用说,也许你就可以猜到了,他就是那位刷新了无数次世界哭泣榜的小朋友——我的弟弟!说到刷新世界纪录这事,我往往都会情不自禁地说上一句话:“我弟弟在哭这方面很有天赋的。”在“哭泣”这方面的能力,我想世上再也找不到比他强的了。而且,他的“哭”是不需要理由的,也是防不胜防的。有些事情,在我看来,是完全用不着哭的。可是,他却暴发了自己的洪荒之力去哭,把楼上楼下的邻居都请到了我们家“做客”。每到这个时候,爸爸妈妈总是会陪着笑脸,不断地对邻居们说对不起。

我曾经算过一笔账:如果弟弟一天哭了十克眼泪,那么一周哭了七十克眼泪;那么一个月就哭了两千一百克眼泪。那是足足超过4斤眼泪呀!那么一年呢?十年呢?想想都可怕!如果这样下去,是不是可以汇成一条河!称他为“流泪机”,不为过吧!

这不!哭声又来了!“开饭啦!”妈妈喊道。“肉都归我!”弟弟一边说,一边把炒肉端到了自己的碗旁,并拼了命的往嘴里放肉。他那模样,就像难民见到了馒头一样。“这可不行,姐姐也得吃呢!”爸爸说。“哇哇,肉就是我的,就是我的,呜呜……”

唉,这个“流泪机”,无需充电,还是全自动模式的,最重要的是全世界仅此一台,想买都买不到呢!不过,我想说的是,正是因为他的“独一无二”,让我对他格外爱惜!对于我们全家而言,哭,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我们一家人,都非常喜欢这个小家伙,毫无理由地,永远永远……

篇2:高一写人作文700字

梦华老师对我们的关心照顾有很多,我们都很感动,他让我们知道生物课并不是乏味无趣,她让我们知道生物知识点并不一定要死记硬背,她让我们知道,她会一直陪在我们身边,不离不弃。

我还记得分班的第一天晚上,梦华老师站在讲台上,班里那时候都没人了,因为我的生物成绩不好,总拉分,于是我就走过去问梦华老师:老师我想当生物课代表,您愿意吗?我的成绩不好。梦华老师当时微笑着给我说:“可以啊,别担心现在的成绩,成绩会上去的,这半年好好学,没问题。”当时的我很感动,因为我想有了梦华老师我的成绩一定会好的。我当时的信心特别大,于是就有了现在生物成绩的提高,生物再也不是拉分的项目,这一切都源于梦华老师,是她让我重新爱上生物。

因为我是生物课代表,在送作业的时候会看到老师桌子上的便利贴,那是同学们写给她的,是关心她的话。梦华老师脾气很好,活泼,更是个表情大咖,枯燥的课堂因为她而变得有生机趣味,老师的讲课方式或许就是我成绩进步的原因吧!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给梦华老师说,因为他和我们的关系特别好,她不仅是我们的老师,更是我们的朋友和大姐姐。梦华老师会在听完之后给我讲道理,排解我心中的烦闷,老师是美丽的,精神更是美丽的,是她让我们走进生物的殿堂,聆听着教诲,我们愿化作恋蝶永远陪伴她。

黑板上的加减乘除算不尽她对我们的付出;桌子上的颗颗果冻说不尽她对我们的喜爱;本子上的句句批语包含了她对我们的期待。她每天早起晚归,不辞劳苦。每天晚上,她本该下班回家,可她却只想辅导我们一些功课,就把回家的时间推到深夜。每天伴着那昏暗的月光,带着一身粉笔灰拖着疲惫的身子,踏上那回家的路。是她教会了我要坚持不懈。

你总不厌其烦的为我们讲题。我们只要问你从不会拒绝。即使您已经讲过,但您也会为我们耐心的讲解是您教会了我,要耐心做事。每当我为一道题而苦恼时,您总会微笑地走过来,为我指明思路。让我冲向那正确的方向。

你还总对我说:“条条道路通罗马。”是您教会了我,做事要学会变通。

老师我们经过你半年的栽培,我们长大了,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在这里说一声:老师您

辛苦了!

篇3:高一写人作文700字

人生如画,一挥手,勾勒了无数风景。有一些,能被记忆添了框,长久地珍藏于脑海中,永远不会被时间的海洋吞没。

我的奶奶,头发花白,一双浸泡过岁月的双手,仍旧灵巧,尤其在织毛衣时,更是如精灵般跳跃。

奶奶喜欢织毛衣,不,是喜欢看孙子、孙女穿上织进她的爱的毛衣线褂。这种温暖每一年都有,我不止一次地见过奶奶拿起针线,那种很长很长的,又细又硬的针,我叫不出名字,却喜欢看着它们,在奶奶的手中来回穿梭。当然还有那些毛线,软软的,有些毛茸茸的,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它很像奶奶。

还有那些色彩,早些年是红色,过几年变成蓝色,去年又是黄色,今年,未完成的毛衣,已成了纯净的白色。记忆中的风景,都是这些色彩交织的,素净却又浓烈,朴实无华,显得弥足珍贵。

小时候,我是看着织毛衣的奶奶长大的。看着奶奶从抽屉中取出针线,然后搬来一把椅子到窗边,手拉一拉,线球便滚出好远。这时,我便嬉笑着把线球捡回奶奶旁边,然后看着奶奶。奶奶便会伸出手,用银针点一下我的头,一点也不疼。

于是,她又开始把线头轻轻缠在两针之间,绕一绕,一拉紧,针便听话地靠在一起,奶奶的手又捉住线在针上缠绕,一圈又一圈,有规律似的。等待着另一支针穿梭于自己之间,可奶奶不紧不慢,只是灵活地挥动双手,奇迹般“变”出一节衣袖,一片衣领。我静静地看,觉得这是奶奶放松心灵的时间,她把爱全织进毛衣中。

最近,毛衣织成了,我穿在身上,感受到一阵阵暖意在流动,涌遍了全身。

那些原本无序的毛线交织在一起,紧连在一起,包裹着心灵深处,发出长久的光辉,散发太阳的香气。它就贴着我,陪着我,静待下一个接班人,并在此之前无怨无悔。它更像奶奶,真的!。

奶奶织的毛衣,一件又一件,在岁月的长河中,连成一幅风景,浓烈与纯净交织在一起,宛若彩虹,美丽、无暇。我想,不管前路有多困难,我也会一直走下去,因为心中,有一份最美的风景,那是,奶奶的爱。

篇4:高一写人作文700字

许多年过去了,我试图忘记他,越是这样就越忘不掉。相反,他却留在我的印象深处,在我的脑海中烙下了印。他魁梧的身材,一脸的和蔼、正直、善良;一眼就可以看穿我的心思。看见他,我的心如团烈火在烧,滚烫滚烫的,即使这样却觉得好惬意好舒畅,又好像觉得自己的满腔热血、雄心壮志顷刻间开始萌发。

我们相处虽然短暂,但我隐隐约约地感到他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有垃圾闪进他的视线,他会毫不犹豫地弯下腰去捡,然后投进垃圾箱,才背着手,微笑离去;当校园覆盖着厚厚的积雪,没人管时,他会拿起扫把、铁锹等工具自动清扫干净,为人们提供出行的方便;当有同学生病时,他会拿出自己微薄的工资,把同学领到医院看病;当同学被难题困扰时,他会在一旁边演算边讲解,一而再,再而三,直到同学彻底弄懂为止;当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时,他便将他们叫到自己的办公室,给闹别扭的同学讲道理,使他们之间的矛盾最小化。看着同学们开开心心地学习、生活,他的心中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快乐。

他:心美、才美、人美。听说他曾经连续参加过几届作文竞赛,都以第一名的好成绩荣获冠军。后来又在报纸、书刊上发表文章数篇。对历史、政治上的人物、事件,只要你提起来,他总能倒背如流。高中的数学题,用他的话说:“眼睛闭上做。”曾经我在背后说:”他是个吹牛皮大王。“因此,我费尽心机找来自认为难解的习题让他做。只见他不用吹灰之力,三下五除二写出答案,而且把做题过程讲得头头是道。我目瞪口呆,佩服地五体投地,嘴里慢慢吐了一个”哇!……“接着又补充说:”这么厉害。“后来,我的几位好友都陆续拿习题试探过他。结果,他都以胜利告终。

你们不想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高中时的语文老师,学校的骨干——赵文。他的音容笑貌至今浮现在我的眼前:短短的头发,锐利的目光,留着八字须,下巴下还有一点儿胡渣。天热通常上身着白色短袖,下身着浅蓝色长裤,脚蹬一双凉拖鞋……既简单又朴素,既亲切又大方。把我的心聚拢来,每次见到他,我都会目不转睛地看,生怕他从我的视线中消失。当我们的目光重合时,我又会霎地移开,趁其不备,我又开始欣赏着、品味着,感受着他的美、感受着生活的美、感受着世界创造的美。

篇5:高一写人作文700字

我的爸爸是一位医生,他魁梧的身材,乌黑的头发,圆圆的'脸上镶嵌着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使人一看上去就有一种高大威武的感觉。

爸爸对待他的病人可热心了。每逢有些病人不舒服,他总是亲切地问他:“你觉得哪里不舒服呀,是不是头痛?……”我十分敬佩爸爸,可是有一件小事却使我和爸爸之间产生了隔阂。

一天,是我的生日。这天早上,我对爸爸说:“爸爸,你今天可要早点回来为我庆祝生日啊!”爸爸幽默地说:“OK”弄得我大笑起来。这天傍晚,我们炒好大家最喜欢吃的菜,把妈妈为我订做好的生日蛋糕拿了出来,点上了八支生日蜡烛,就等爸爸回来为我庆祝生日,谁知就这么一等,等了半天还不见爸爸回来。我们正在家里等得发闷,忽然门“吱”地一声开了,进来的正是爸爸,我生气了,不理爸爸。爸爸一进来,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头,一看到桌子上的生日蛋糕,才一下子醒觉过来,就”哎呀”地叫了一声,说:“对不起,我刚刚给一位病人做手术,所以晚了回来。”原来爸爸今天想早点回来为我庆祝生日的,谁知刚刚步出医院门口,就遇到伤势很重的一位病人,这位病人骑摩托车的时候和一辆迎面开来的大货车相撞,他己经奄奄一息了,爸爸一看到病人,立刻把病人送进手术室去,给他动手术。经过两个小时的抢救。病人终于脱险了。听到这里,我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渺小,睑上火辣辣的。我惭愧地对爸爸说:“爸爸,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请原谅。”说完就一头扑进爸爸的怀里。这时候妈妈说:“好了,好了,别磨蹭了,你还不快点过来吃饭,你看,菜都凉了。”“嘻嘻……”,我和爸爸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这件事虽然过去多年了,但它好像是昨天发生似的,不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为有这样一位好爸爸感到高兴、自豪。

篇6:高一写人作文:我的花季(700字)

每一个人的花季都只可以去体验和尽力一次,而为什么许多人在多年后,他们的回忆还停留在这里驻足不前呢?因为在这一年的季节里,在这个青春飞扬的年龄里,留下了太多太多的美好,它没有童年的幼稚、无知,也没有成年的复杂与世俗

它留有的只是蓝地透彻的海,过滤地纯粹的空气和偶尔飘过的雾霭,在这样的世界里,就算有时是阴天,有时会下雨,但它们也可以幻化成一点一滴的记忆去拼凑出我老年时的人生拼图。而索幸的是:现在的我--就在花季。

曾今天真地认为,花季是开不败的季节,是五彩缤纷的天地,而现在当我真正体验着这个季节,置身于这个天地的时候,才真切感受到,这里不但有想象中的美好也同时有着各种各样突如其来的烦恼,它像一个美丽地让人沉醉的梦魇,正因为交替着的美好和烦恼而更显出它的特殊意义。

是它,给予了我年轻的权利,而我也用它将青春挥洒。我在花季,笑是真诚的,哭是痛快的,心是洒脱的,希望多的如繁星,可却不懂真正想要的;我在花季,心底有理不清的思绪,有解不开的心网,喜欢站在高处,让风肆意的吹乱头发,其实是希望它可以驱散我满怀的惆怅;我在花季,有时冲动的性格难免与父母碰撞,但心底学会反省自己的行为,不会再与最爱自己的人赌气。

因为我开始明白,今后无论我在何处,我都走不出他们对我的牵挂;我在花季,不喜欢被任何人束缚,却又不能不被束缚,喜欢随着自己的感觉行事,但当碰壁时才知道我应该学会理智;我在花季,开始相信有灵魂的存在,思考生与死的差距是否只在一念之间,想学会怎样才能体味和品尝人生百味,或许我想不出什么富有哲理的答案,但我也在开始尝试。

这或许就是花季,起码是我对花季的感受,它是人生的一个过渡,是一道最明媚和绚烂的阳光,何人不想把阳光永远的珍藏,所以它才成为每一个人不泯的回忆。如果说花季真的可以梦魇,那么我希望他会是饱满,当梦的妖娆快要淡去。

当梦的末角已经微微蜷曲,我的心会永远沉浸在里面。吸收最鲜活的血液。当我已到了人生迟暮的一天,翻阅我的人生拼图时,我愿可以看到花季是留下的一点一滴,而现在的我正在努力寻找着这点点滴滴,因为现在的我--就在花季!

篇7:高一写人作文:我的花季(700字)

花季时光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既充满纯真、、幻想,也有着失败、苦恼。但我们依旧在花季中成长,在花季的雨露中拼搏向上。

――题记

斗转星移,辗压着让人留恋的童真,慢慢步入了花季的大门,开始了中唯一一次的花季之旅。当我们发现,今天已不再是昨天,我们再不能在小水沟里做“蛋糕”,在屋顶上办家家时,我们已经是少年了。当我们拿起画笔准备描述花季的图片时,我们发现自己已是真真切切地长大了。

记得六年级时的勤工俭学,是我花季中最难以忘记的时光。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次远足,去那么远的地方――67团劳动摘棉花。一下车,田间的泥土味混和着露水的新鲜味直扑鼻来,我们的也充满了难以抑制的兴奋。终于摆脱了无聊的课本,终于听不到的嗦了!放眼田向望去,绿枝丛间白花花的棉花一望无垠。

“这次可真是集体啊!”一个激动地说。我们看着大通铺,彼此都满意地笑了。

接着,第一件恐怖的事降临了。夜晚,有不少虫子会从屋顶滑翔而落,细细长长的叫不出,看得我毛骨悚然。更可怕的是老鼠,看着它扭动着灰色的柔软,在我们的床铺间悠闲地散步,旁若无人。像我们这样倍加宠爱的“小公主们”哪见过这种场面。被吓得上窜下跳,尖叫声不断。心里很后悔来这儿,但想想不可以放弃,最终还是带着些天大的不快,无可奈何地呆了下来。

第二件让人后悔的事随之又来了。白天,不知怜香惜玉的棉花枝条把双手也划得伤痕累累。晚上,远离妈妈的我躲在被窝里偷着抹眼泪,思念的愁绪如蚂蚁咬噬我孤独的心灵。突然很后悔来到这来儿,很担心妈妈一个人在家是否孤独、是否疲劳。想着想着,不争气的我又哽咽起来。渐渐地在抽泣中、在泪水中沉沉睡去。早上醒来发现枕头已被泪水打湿了一半。

在这段时光中,也有美好的。我们肩并肩,坐在门口的土堆上看星星;在床上玩扑克;徜徉在林间小道。笑声传出了屋外,传入了星空,填充在每一个星星里,闪着很亮很亮的光。经历了这些事后,我终于发现自己长大了。

步入花季的我们长大了不少,在成长的过程中酸、甜、苦、辣样样俱全。我们的花季如梦、如诗、如歌、如画,就让我们在花季的这张白纸上挥笔撒下一朵最的花吧!

篇8:高一写人作文:我的花季(700字)

花开的季节,你的笑庵带给了我整个春天……年华波动了心海中的音律,支离的回忆一点一点清晰……记得与你散步时的惬意。你拉着我,我挽着你,灯光下,我俩的身影相畏相依。扬长小道上,是你的笑,打破了柔和的月光。“你看你,又笑那么大声,野蛮丫头。”我偷着乐。那边,笑的更野蛮了。记得与你奔跑时的豪爽。夏天真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冷不丁,一场大雨让我们猝不及防。我拉着你,鱼一般的钻入了屋檐下。这可如何是好?还没到家就――“姐姐,咱俩冲吧!”这句话梦的钻入耳帘,如一场惊雷。“啊?”我一脸诧异,“Areyouserious?”谁知她是使劲儿的点了点头,二话不说拉着我就冲。哎呀妈呀!倾城大雨砸着我的脑袋,顺流直下。耳朵里,眼睛里,那叫一个哭不堪言。我一边吐着水,一边喊着“慢点啊――!”谁知她溜得更快了。

当我已人事不知时,她停住了脚步。老天呀!终于到了!记得与你谈心时的愉悦。你就像我的专属垃圾桶,任我将苦恼、悲伤、泄气、消极倾向你,然后却把开心和积极返还我。我向你倾诉学习问题,你总是这么回答的,“姐姐,这有啥担心的。你看我我一下课就往老师那里窜,老师都夸我呢!”“哦?那么好学呀!”我十分吃惊。“嗯,这只是一方面啦,俺还可以蹭空调哩!”我笑了,这丫头……记得鱼你吃零食时的畅怀。一有空,你拉着我就跑,而目标一定是某某甜品店,某某超市。那一大堆好吃的,“姐姐,你不是说你不开心吗?咱们把它们全都解决掉,心情就会像彩虹啦!”我憋住笑,你却早已迫不及待的开怀大吃。哦~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零食之间也……

我很幸福,我的青春,有你的古灵精怪陪伴;我的青春,有你为我添油加彩。有你,花季绚烂;有你,此生无憾……

篇9:高一写人作文:我的花季(700字)

拾起路边的小花,嗅着雨后的芬芳泥土气息。踮起脚,仰望着天边,期盼着天边将有一轮美丽彩虹……如果可以,我想变成那天边的一轮彩虹。

――题记

“她叫陈玉菲,嗯,不错,是个才女,经常在我肚子里写写画画,就是笔触有些忧伤,弄的我好几次都忍不住哭了,不是为那些遣词造句,而是为了小菲。”――作文本感慨地说。

又打开了作文本,继续我的世界。是的,不得不承认自己太多愁善感,也许是这个时期特有的吧!我知道,每当我笔触白纸时是最快乐的,因为这里没有年龄的隔阂,没有太多的不理解。这里是自由的,就是我的天!“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醉却不堪憔悴……”有时候,努力试着挣脱这层厚厚的茧,好想念那一瞬的光明。青春的路,有时喜,有时悲,可我却不后悔,没有凄美的日落,哪有新生的日出?突然,一只美丽的蝴蝶停留在我的笔尖,阳光将它照射的更加耀眼……

“她是我的常客,几乎每天都要光顾我的小店。她听着歌,自己唱着那忧伤旋律,即使有时有些欢乐的调调。不过,她的心是真的。”――mp3真诚地说。

歌不离口,词不离手,这就是真实的我。我喜欢在歌曲里寻找安慰和新生的感觉,因为总觉得在音乐里能让我找到共鸣,找到遗失已久的自己的足迹。那是我内心的呼唤。“如果骄傲没被现实大海冷冷拍下,又怎会懂得要多努力,才走得到远方……”也许,失落只是暂时的,那只是我们休息时候的一个中转站。只有不懈地努力,不断地向前,才能走向远方。勇敢的泪花会带着我们一直走,哪怕荆棘!边走边哼着歌儿,闭上眼就能闻到一阵芬芳的气息。

紧紧的握住自己的渴望,从未想过要放弃,只因那最初的梦想。我不是云,不能到天上去;我不是风,不能高飞万里。但是小小的我却有梦!我的梦无边无际能把整个天空全都装在心里。我的彩虹从未走远!它就在我的心里,默默的安慰着我,而我的嘴角仍保留着向上翘的姿势。蓦然发现,那彩虹领着我在这青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篇10:高一写人作文:我的花季(700字)

我是一辆劳斯莱斯轿车,我属于SilverSeraph系列的,我的身价是398万元。我出生后就被商家们摆在展厅里。每天有许多人在这里进出,几乎每个人走过时,都会驻足瞧瞧我,有的还会伸手摸摸我。我仔细地端详着每一个人,想找一位适合的主人。我在那吵闹的展厅里呆了快一个月了,有一天,一位身穿花连衣裙,脚蹬高跟鞋的美女向我走来了,并成了我的主人。我想:她那么漂亮,肯定很有涵养。应该会好好爱护我的。

第二天,我就跟着主人回家了。主人把我停在一家时装店门口,进去买衣服了。我睁大了眼睛向四周瞧,看到一辆吊车停在我后面,车里走出一个警察。他看见我,摇摇头自言自语:“怎么又是一个乱停车的呀!还是辆名车呢。”警察决定把我拖走,我很伤心,真希望主人赶快来呀!可是,最终还是不见主人。

我被吊车拖去和一些烂车呆在一起。那儿的滋味真不好受,我时时刻刻盼着主人。傍晚,主人终于来救我了。办完各种违规罚款手续后,主人开着我急急忙忙上路,她今天在五星级宾馆有个重要的应酬,之后要签一份巨额订单,主人开着我飞快地行驶,在一个十字路口,人来人往,闪着红灯,只要再等九秒钟就是绿灯了。主人硬是开着我闯红灯,忽听一声惨叫,我一看:天啊!我……居然撞倒了一个女孩!

女孩剪着一头短发,身穿一条洁白的连衣裙。她倒在我的车轮下,一动不动,鲜血沾染了我的身躯,染红了她的白裙。主人吓坏了,连忙跑下车,摸了摸女孩的鼻子,已经没有一点气息。

我恨死主人了!后来,交警来了,女孩的父母也来了。我永远望不了那悲惨的一幕:女孩的母亲当场晕倒,父亲捶头顿足。从他断断续续的述说中,我们明白:那女孩只有十六岁,刚刚考上重点大学……

那个女孩被我害死了,她那么年轻,那么漂亮,她的前途那么光明,可这一切都被我的车轮给碾碎了。我恨死了我自己,我为什么不停住脚步,再等几秒不就是绿灯了吗?过了几天,公安局把主人抓走了,因为她违反交通法,害死了一条无辜的生命。除了高额赔款外,还要追究受刑事责任。

主人被关起来了,我也被关进了暗无天日的车库。可我不为自己难过,在寂寞的日子里,我天天都在祈祷,祝天下所有的人都幸福平安!

篇11:高一写人作文:因为有你――朋友(700字)

你,是太阳,而我,只是一颗小树苗。我因得到了你无私的朗照而得到了温暖,得到了成长的动力。你,是春雨,而我,只是一株小草。我因你的滋润而绿满心头,绿满四季。对你,感激已不再适用,因而我选择了沉默。因为有了你,才有了我的今天。 在人生的路上,你给了我我太多太多的爱。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我永远也无法忘记你对我深切的关怀。在我需要的时候,是你的出现给了我极大的帮助,让我能在人生路上越走越前。你的爱,给了我无尽的希望和信心。每当想起你,我就觉得我对不起你的爱,尽管我一直在努力。 你曾经说过一定是上辈子你欠我的,所以这辈子这么辛苦。而我要说的却是这辈子,我欠你。

为了我,你牺牲的太多了,得到的却太少。你用你的青春成就了今天的我,让我在温暖快乐的环境里茁壮成长。也许,你就是上帝派来的天使,守护着我,在我的一生里,留下你的背影,深沉的背影。 因为有了你,姐姐,我的生活不再缺少爱。父亲的冷酷给了我太多的阴影,在烟和酒的麻醉下,我失去了应有的父爱,我变得冷漠,变得无情。命运在我的心里留下的伤痕已无法抚平,但命运也没有把我遗忘在世界的角落里,让我遇上了你,姐姐。你用你的爱,温暖了我的心,温暖了我的一生。在你的关怀下,我不再冷漠,不再一次次地拒绝和外界交流。你给了我生命的希望,曾经的那个生活在爱的边缘的被遗忘的我因你而再次活跃了起来,你的爱温暖了我这一生。 人生的精彩,没有你,恐怕我今生是无法体会到了。

因为你的关怀,你的爱,我没有不好好活下去的理由。我不能辜负了我自己,更不能辜负了你对我的苦心。 因为有了你,姐姐,我的生活才会变得这般丰富多彩。 因为有了你,我不再寂寞。 因为有了你,我不再孤单。 因为有了你,我不再缺少爱。 今生,我欠你。

篇12:高一写人作文:我很装700字

很抱歉,我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我很装,

明明每次很想哭,

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

去死劲忍着,

会躲到一个角落里,

把我的眼泪释放出来。

我每次哭,

都是无声的,

只有眼泪在往下流。

我知道,

诺我在你们眼前哭,

你们会伤心,会难过。

我很装,

明明需要你们的关心,

却会去假装很开心。

我从来不会在你们眼前哭,

因为我觉得会担心我的人,

在意我的人看到我哭会伤心,

只是不希望你们伤心而已。

诺我在会担心,在意我的人面前哭,

我会感觉自己真不是人,

会让你们担心。

有时候,

你们在哭泣,

我不会去安慰,

不是不在乎,

只是我认为这是你释放不高兴的一种方法,

我不该去打扰。

也许我会很伤心,

很难过,

但我决定不会去安慰。

因为怕你们恨我,

怕你们更伤心。

我真的很装,

装的不伤心,

装的不担心,

装的不在乎,

装的不去安慰。

我很装,真的很装。

高一:颜玮靖

篇13:高一写人作文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事:当小偷的手伸入他人口袋时,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当机立断的抓住他的手;当不少人的上司有错误时,他的下属不是装作没听见,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当你的朋友有错误时,你会当面指出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我们缺少勇气。我们害怕小偷的报复,上司的责骂,朋友的冷眼。我们没有勇气去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下去,而无力阻止。

也许,有些人会十分自信地说:“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我一定会做到的!”但大多数人不过嘴上谈谈而已,有谁能像海伦·托马斯一样,有勇气去批判9位总统的不是呢?

是的,海伦·托马斯是我最崇拜的人。

19,海伦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黎巴嫩移民家庭,她从小就立下志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记者。

22岁那年,海伦通过自身努力加入美联社,后当选为首席记者

每当总统记者招待会时,海伦总是第一个发问。她每个问题都直切主题,没有丝毫讳忌。使总统们都头疼。而且海伦十分有时间观念,每次把“质问”总统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一次,里根遭到了海伦尖锐问题的“轰炸”,闪烁其词的应对了25分钟,汗津津地想逃避剩下问题,可海伦对了对表坚定的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要“放”过总统的意思。就这样,在海伦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如此质问了9任总统,因此被称为“总统的折磨者”。如今86岁高龄的海伦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笔,安度晚年。并连着4本书,每本都备受关注。

我崇拜海伦正是因为她的勇气与正义感,她敢于向总统直言发问!对于其他记者来讲,又有哪一个会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勇敢地去质问总统呢!唯有海伦·托马斯会对总统“毫不留情”。而我们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总会胆小的退缩,哪还有勇气去大胆质疑,问为什么呢?社会中,在正义与邪恶面前,我们总是不敢去面对邪恶,而忽视了正义。

我想,只要我们有了勇气,才会了解更多。只要我们有了勇气,又有什么会难道我们呢?

让我们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去“质问”世界吧!

篇14:高一写人作文

耸立的楼群和大厦,川流不息的奔驰和宝马,忙碌的道和行人,充满灰尘的天空和阳光……

都市人走在高高的天桥上,忙碌地赶往工作地点。每天都是如此,对于他们来说,生活似乎就应该像这样,无论走到哪里,他们忙碌的身影似乎都对周围的一切不屑一顾,但是他们不知道也并不想知道在高高的天桥下面是些什么人:那是一些卷着铺盖的民工……

那些从四面八方的穷乡村到这个城市寻求一份苦力活的民工,每天都会不约而同地聚集到天桥下面。劳累了一天的他们,总会在这里铺一张席子,睡一个晚上,似乎这里才是他们的安居之所,这里才是他们的世界。是的,在这个无亲无故的城市,他们是贫苦的劳动人。他们没钱,但是他们却在用自己结实的身躯努力去挣钱。为了摆脱贫穷,为了家里年迈的母亲和还在读书的孩子,也为了等待好日子的到来,等待可爱的阳光能够照射到他们贫困的角落里来。

是的,他们一直在等待。建筑工地上,炽热的阳光下,黝黑的肩膀上,他们扛着一袋袋晒的滚烫的水泥快速地搬运着。对于那些高级白领的丰厚的待遇和优越的生活,他们没有奢望过,他们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生活。但他们仅仅是在等待他们心中的理想。为了这个理想的实现,他们又不仅仅是在等待,他们还在拼搏,在用他们劳累的肩膀努力地创造生活的机会。

年初时,CCTV-1曾经播放了《民工》这部电视剧。看了以后,我感慨良久。剧片生动地再现了民工生活的艰难。虽然他们世代都在外打工却没有转变生活状况,但他们依然保持着那份向往,那份等待。他们并不同于“养羊,娶媳妇,生孩子,再养羊”的牧羊人,他们并不安于现状,他们是在努力拼搏中等待阳关普照。

曾经见到过一些在外打工的民工,也听到过关于民工的一些故事,知道他们在城市中始终受着冷漠的眼神和歧视。但每年的打工潮开始时,他们仍然背起沉重的包袱踏上艰难的旅途。他们并不抱怨社会的不公,而是始终对未来抱有希望,那是一份多么可爱,多么令人敬佩的执着的等待啊!

农民工,上帝没有给他们与生俱来的财富,但却不能阻止他们对幸福的向往,对阳光的等待。为民工们心中那份执着的等待,我敬佩他们,永远赞扬他们!

篇15:高一写人作文

花开花落,雁去雁归,转眼间十六年已过去,而你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

我一出生你就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我。四岁时,你总是陪着我荡秋千。你坐在我身边给我讲着你以经历过的故事,我总是睁大眼睛好奇的听着,问着,你说老爷不在的时候爷爷才八岁,你才二十岁从此你便一个人抚养着两个小孩,从此再也没有改嫁过。生活中的艰辛是旁人无法体会的。但是现在看着一家人幸福的生活着,那是的苦也不算什么。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我又长大了两岁尔你又衰老了两年。我上小学了。我从课本上知道人是会

死的。便回家问你:“老奶你会死吗?”你说:“人老了,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个世界,如果我不在了你会哭吗?”我调皮一笑说:“才不会哭呢,你是永远不会离开我的对吗?”你说:“对,就算死了,我一直在你身边。”

我一直长大,可是岁月不饶人,你却一直衰老,起路来也越来越蹒跚了。在初中的住校生活中,一个星期只有两天的回家时间。回家也有很多的作业要写。所以和你在一起的日子也越来越少。你总是在我上学时候叮我路上要小心,我也会在每个星期回来的时候带一些好吃的给你吃。

在岁月的催促下,你倒下了,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哪也去不了。而我上高中了,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陪伴你的时间几乎是没有。可是你有好吃的还是想着我,叫我去吃。而我也知道你的孤单可是我还是没有办法陪在你的身边。

岁月总是不会放过任何人,就在那个骄阳似火的夏天,你终于还是离开了我。我哭着,可是你再也回不来了。我总是在夜里想念你,在梦里梦见你陪着我荡秋千,给我讲过去的事情。了这些都不是真的,你是真的回不来了。

你说就算你死了也不离开,可是什么我感觉不到你的存在。我舍不得你离开,但是岁月是无情的,你的离开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珍惜。

篇16:高一写人参考作文

尊师重道是中国的传统美德。我国从1985年设立教师节,就是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扬这种传统。每个人在求学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老师,有的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的对我们帮助甚大。在教师节来临之际,让我们向所有的老师说声:“老师,您辛苦了,谢谢您!”

我的物理老师姓杨名冰,是一位很有特点的老师,大家都称他为冰哥。

他头发很短,呈一个平面,侧面与脸共面,脑后也为一个平面,显得很有未来科技感。他的脸上呈现出宽厚的神态,鼻子趴在脸的中央,唇在鼻的下方,侧挑起,似笑非笑。冰哥身材高大,从后面看似乎符合某位老师评价说的“一中少有的美男子”,但从正面看更像位友善的大叔。

冰哥上课时很有特色。他上课时眼看着前方约四米处的天花板,头微扬,显得“目中无人”的忘我。冰哥讲课时从不看书,书永远是孤独地躺在桌上。他左手微贴于腿,右手粉笔在手,写板书时从不转身,永远是面向着同学。

冰哥笑点极高,轻易不笑,笑时面部则如石投于水中漾开的涟漪。我和同桌经讨论后认为“温存的狞笑”比较适合形容这个表情。他讲题时极富喜感,声音发声处在喉腔的下部,出气量大,形似美声而又有哑音。最近讲运动学定律,常讨论物体的分力,冰哥讲题时便会用上述“冰式发声”讲题,例如“挨木这(mg)乘以摊劲塔西(tan θ)”就是一个经典“冰式发声”的例句。男同学们甚爱“冰式发声”,常习之,于是老师上课时,不明之士或以为老师的共振,产生“冰群”的效果。

冰哥上课以自讲为主,讲题时一般先出题,点一同学上黑板写思路,自己则在教室里踱来踱去。他手背于后,仍是似笑非笑的神态,不过不再看天花板,而是看底下同学们的笔记。他时而微点头,说“不错”;时而后倾身体,道“连个草稿本都没有”?待上面的同学写完,他或眯眼而点头,或带着“温存的狞笑”说“那怎么能是……”,于是该生羞愧而下,留冰哥一人“狞笑”,不过加了些胜利的得意。

班里现在有一群“冰迷”,在茶余饭后经常模仿“冰式发声”。上课时尊敬的原版不会“曲高和寡”,常是男生在下面压低声音“练声”,女生在一旁偷笑。冰哥因为“目中无人”,一般不会发觉,即使察觉到也只是一笑而过,绝不愠怒。

冰哥是位个性鲜明而又性格极好的人,班里的人都很喜欢冰哥。物理课是大家最喜欢的课,当然上课时也绝不会犯困。

篇17: 高一写人作文

我的舅舅相貌平平,头发刷子般直竖着,小眼睛,高鼻梁,脸上总是泛着油光。

我的舅舅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一天不干上几杯就浑身不自在。平时,家人聚在一起吃饭,他要么吃肉,要么喝酒,是个十足的“酒鬼”。他酒量特别大,连干几杯都是小意思。因此,他交了许多酒肉朋友。

有一次,他神秘兮兮地跟我的母亲打电话:“我告诉你件事,发大财!”接着嘀咕着那海市蜃楼般的发财大计。我的母亲还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并告诉他那都是骗人的,不能信。舅舅还想再劝劝,母亲转移了话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他的一个酒肉朋友怂恿他。母亲又急又气,随后告诉他:不要交那些无意义的朋友,天上才不会掉馅饼。但舅舅依然和那些酒肉朋友混在一起。

我的舅舅还有一大爱好:抽烟。他经常一个人在阳台上、公园里抽烟。我和我的母亲常劝他戒烟,毕竟抽烟对身体不好,容易得病。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常常在母亲不在的时候抽烟。

虽然我的舅舅有这些恶习,但他武功了得,空翻之类动作简直如行云流水。其实舅舅也为家人付出了很多。据说,小时候,姥姥家很穷,供不起两个人上学。于是,舅舅把读书的机会让给了母亲,而自己错过了“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在面对困难和艰辛的时候,只能独自承受……

那天,舅舅骑自行车带我出去游玩。我当时不懂事,总把脚摆来摆去,结果右脚一不小心卡在车轮里了。那疼就像有一团火在我脚踝里烧,我忍不住叫起来。舅舅也伤得不轻――他因自行车突然停而向前倒去,肩膀上青了一块。舅舅皱着眉咧着嘴,马上爬起来,咬紧牙关,抱着我去了医院,听到医生说我的伤不要紧,他才去处理了自己的伤口。回到家后,还照常给我们做了饭菜,我看着舅舅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心里暖暖的。

现在,我的舅舅是一名大厨,十分勤快。每天起早贪黑,工作勤奋,并且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他也会抽空看一看书,给自己充充电。我的舅舅虽然有一些缺点,但他是个坚强而且善良的人。

其实每个人都不够完美,只要努力上进,诚实善良,就值得别人尊重。

篇18:有关高一写人作文

滚滚红尘,浮生多变。不妨为自己留一道空隙,享受生活的“忙”与“乐”,不要让自己在生活的压力下不堪重负,苦苦挣扎。在忙碌之中尽量抽出时间,做自己所想所爱之事,这样的人生才是精彩的。人生,需要给自己留些空隙!

为自己留些空隙,于苦中品尝乐趣。生活虽苦,但能加以调味剂“乐”,想必生活即使再苦,也能品尝到其中之乐。东晋诗人陶渊明的“晨兴理荒秽”的田园生活固然辛苦,但苦中也有“带月荷锄归”的悠闲,在辛苦忙碌过后为自己留些空隙,边走边赏月是何等的悠闲,何等的快乐!李白虽有“独酌无相亲”的无人亲近之苦,但苦中也有“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以月为友,对酒当歌之乐。为自己留些空隙,品尝苦中作乐,虽苦哉,亦乐哉。

为自己留些空隙,在失意中作乐。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但能在失意之时仍保持一颗作乐的心实为难能可贵。纵观历史长河,先有被贬永州的柳宗元,在失意之中为自己留下了空隙,才有“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的悠然之乐;再有遭受“乌台诗案”被贬黄州的苏轼,即使一贬再贬,他也会苦中作乐,陶醉在山光水色中,哀吾生之须臾不如惜取山水之色,听江上清风之歌唱;再有被贬滁州的欧阳修更是为自己找到了另一乐趣,觅得“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的四时之乐,并发出“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乎山水之间也”的千古绝唱。为自己留些空隙,在失意中奏响快乐之歌!

留些空隙,做自己所爱之事。生活的步伐越来越匆忙,能为自己留下空隙做自己喜爱的事,更显得难能可贵。爱因斯坦即使在忙碌的物理研究中穿梭,也为自己留下了空隙,拉自己最喜爱的小提琴;毛泽东在政治与军事间忙碌仍能留些空隙给自己所爱的游泳;一封“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辞职信,也让顾老师的人生留下空隙,令她得以品味世界之美。为自己留些空隙,让自己可以在现实与梦想之间穿梭,使快乐如泉水般渗入其中,滋润疲惫的心灵,给自己留些空隙,邂逅生命的美丽!

给自己留些空隙,即使在这过程中错过名与利,但我心惬意,我生无悔!因为在这过程中,体味到的是短暂人生的无穷乐趣!

篇19:高一写人作文

高一写人作文精选

这天下午,正好我在附近的篮球场打球——冬天的寒冷已经被将近来到春天消减了大半。这么一阵剧烈的跑动过后,我打累了,便倚在场边的长凳上看着其他人玩球,篮球场上人来人往,不同颜色的球鞋交替着从我眼前闪过,与地面摩擦的声音满溢了耳朵……快到午饭时间了,热闹的声音已平息了些许。这时候,我的眼神被两个可爱的胖墩儿吸引了。

这俩小家伙看样子是初中生,一个穿着蓝色的衬衫,一个穿着红色的T恤,呵,真不怕冷啊,虽说气温最近上升了不少,可我这体质如果穿这身估计吃不消。红胖把胳膊搭在蓝胖的肩上,蓝胖的手里则揣着一个篮球,两人并排走着。蓝胖看起来比较沉稳,红胖看起来就调皮一些——你瞧他动不动就尝试着去摸走蓝胖手里的球,他的好胜心看来不会低。

打开一瓶水的功夫,他们两个就开打了——这么三两回合下来,我看出了点端倪:他俩都喜欢突到内线寻找机会,蓝胖稳沉稳打,每次球到手里,都会静下来“运筹帷幄”好一番功夫,不过他的“决胜千里”貌似次次都不成,看起来好像是在打绣花针,中看不中用。原来红胖的.防守也相当厉害,为什么呢?哈,原来每次蓝胖想要突进来,红胖就会腆着肚子,双手大大地舒张开——这一看就赛一只大蜘蛛控制着篮下,不让任何人突破这条防线。蓝胖兴许是怕撞到他的朋友吧,每次都会放慢脚步,结果就是每次都将创造的机会浪费了。红胖呢?却表现出“一球在手,天下我有”的姿态,毫不客气地在场上横冲直撞,好似一辆坦克驰骋在荒地上——而且次次都命中靶心。这样一下来,红胖已经进了三、四个球了,蓝胖还是一个鸭蛋。

“哈哈,你怎么这么弱啊?”红胖在“蒙”进了一个三分球之后,稍显自负地嘲笑蓝胖。蓝胖已经经过了大幅度的跑动,出手几个球都不进,有些气喘吁吁了:“你别得意,才几球呢。”红胖却一点也不理会他的对手,他笑了笑,直接撩起了上衣,向蓝胖展示他那圆滚滚的肚子:“嘿嘿,打不过就直说,输的要买水哦。”说罢,红胖连上衣都不放下,一点也不害羞地直接卷到肋边,拍拍他那“引以为豪”的肚子,准备继续迎战。

蓝胖倒突然不显急了,他“眉头一皱”,然后笑着说:“好,换你来进攻!”我猜他肯定是“计上心来”了,那是什么锦囊妙计呢?哟,瞧场上,红胖拿到球就得意忘形地蹿到篮底下,一顿一拍,用腰抵住蓝胖,蓝胖不退不顶,放下重心,好像在等待什么机会。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红胖转身的一瞬间,蓝胖迅速地压低身子,伸出双手去摸红胖肚子上的痒痒肉,红胖哪里料得到这一招,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丢掉手里的球去推开蓝胖的手,蓝胖立马一个箭步离开篮下,拾到篮球。红胖方才止住笑反应过来的时候,蓝胖已经上篮进球了。

“哈哈哈!你肚子的手感真不错,该减肥啦!”这下轮到蓝胖笑开了花。我也被这场景给逗乐了,看似老实敦厚的蓝胖原来还会耍耍花招呢。“你,你也一样……你耍赖!”这下红胖的脸赛枣子一般红,他急匆匆地把上衣放下来,同是也收起了他的那份骄傲。“有种再来,我们玩正规的!”只见球场上的两人又都开始摩拳擦掌,“好啊,我们来玩正规的。”说着,只见蓝胖将球再次抛给红胖,两人又开始了你追我逐……

没过一会儿功夫,他们都打出了几次精彩的进攻,大汗淋漓。最后,两人就像来到篮球场时的那样开心地离开了。听着他们的交谈,好像是学校里的事、周末计划怎么玩的事云云,估摸着他们已经把买水的事儿给忘了吧。

篇20:高一写人作文精选

神出鬼没之计,能战群儒之舌,你是历史上的圣人,蜀国被魏国所灭的结局,如何能掩饰你一生伟大的功绩。

--------题记

在三国军营里,有一个人对诸将说:“兵法云:虚虚实实,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要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言罢,就在大将耳边密密受计,结果魏并大败而归,能有这样的计策的人只有-------诸葛亮.

没有宦官的拜访;没有仆从的打扰;没有战况的报告;在安静的院子里,孔明抬头望者天,看者星空不知在思索着什么?是当初,刘备三顾的初出茅庐?是当初巧用天时的草船借箭?是不久前利用奇谋的智取汉中?还是昨日白帝城中的先帝遗诏?没有任何人知道.但天下人都知道这位“六出七擒.收二川,排八阵,五丈原前点起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取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木土爻神卦,水面偏能用火攻.”的圣人,此时正用无助的双眸望着天空,希望老天能给你一些指示.

没有任何人知道.但天下人都知道这位“六出七擒.收二川,排八阵,五丈原前点起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取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木土爻神卦,水面偏能用火攻.”的圣人,此时正用无助的双眸望着天空,希望老天能给你一些指示.

孔明纵然你有“鞠躬尽瘁,死而后以”的高风亮节,有再造太平盛世的雄心壮志,还有呼风唤雨,神机妙算的奇异本领.但你不识贤愚,让马谡这样言过其实的人去收街亭这种军事重地,倒至了那次出兵失败,四五处城池被夺,你的功劳也毁于一旦,即使你有奇异本领又有何用.

孔明你为蜀过创建了美好江山,可惜你“出师未捷身先死,”五丈原你点起四十九盏明灯为了延长自己的生命,为了汉室的兴复,也为了报先帝的三顾之恩.可天亡你,天亡蜀国,让灯熄灭,让你不能延长生命,在五丈原前,这一颗巨星就这样陨落了,你的归天,使蜀国从此走向衰败,使兴汉的希望走向失望,使刘备的愿望落空.

悲哉!孔明,在定军山上安息吧!

篇21:高一写人作文

高一写人作文精选

这天下午,正好我在附近的篮球场打球——冬天的寒冷已经被将近来到春天消减了大半。这么一阵剧烈的跑动过后,我打累了,便倚在场边的长凳上看着其他人玩球,篮球场上人来人往,不同颜色的球鞋交替着从我眼前闪过,与地面摩擦的声音满溢了耳朵……快到午饭时间了,热闹的声音已平息了些许。这时候,我的眼神被两个可爱的胖墩儿吸引了。

这俩小家伙看样子是初中生,一个穿着蓝色的衬衫,一个穿着红色的T恤,呵,真不怕冷啊,虽说气温最近上升了不少,可我这体质如果穿这身估计吃不消。红胖把胳膊搭在蓝胖的肩上,蓝胖的手里则揣着一个篮球,两人并排走着。蓝胖看起来比较沉稳,红胖看起来就调皮一些——你瞧他动不动就尝试着去摸走蓝胖手里的球,他的好胜心看来不会低。

打开一瓶水的功夫,他们两个就开打了——这么三两回合下来,我看出了点端倪:他俩都喜欢突到内线寻找机会,蓝胖稳沉稳打,每次球到手里,都会静下来“运筹帷幄”好一番功夫,不过他的“决胜千里”貌似次次都不成,看起来好像是在打绣花针,中看不中用。原来红胖的.防守也相当厉害,为什么呢?哈,原来每次蓝胖想要突进来,红胖就会腆着肚子,双手大大地舒张开——这一看就赛一只大蜘蛛控制着篮下,不让任何人突破这条防线。蓝胖兴许是怕撞到他的朋友吧,每次都会放慢脚步,结果就是每次都将创造的机会浪费了。红胖呢?却表现出“一球在手,天下我有”的姿态,毫不客气地在场上横冲直撞,好似一辆坦克驰骋在荒地上——而且次次都命中靶心。这样一下来,红胖已经进了三、四个球了,蓝胖还是一个鸭蛋。

“哈哈,你怎么这么弱啊?”红胖在“蒙”进了一个三分球之后,稍显自负地嘲笑蓝胖。蓝胖已经经过了大幅度的跑动,出手几个球都不进,有些气喘吁吁了:“你别得意,才几球呢。”红胖却一点也不理会他的对手,他笑了笑,直接撩起了上衣,向蓝胖展示他那圆滚滚的肚子:“嘿嘿,打不过就直说,输的要买水哦。”说罢,红胖连上衣都不放下,一点也不害羞地直接卷到肋边,拍拍他那“引以为豪”的肚子,准备继续迎战。

蓝胖倒突然不显急了,他“眉头一皱”,然后笑着说:“好,换你来进攻!”我猜他肯定是“计上心来”了,那是什么锦囊妙计呢?哟,瞧场上,红胖拿到球就得意忘形地蹿到篮底下,一顿一拍,用腰抵住蓝胖,蓝胖不退不顶,放下重心,好像在等待什么机会。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红胖转身的一瞬间,蓝胖迅速地压低身子,伸出双手去摸红胖肚子上的痒痒肉,红胖哪里料得到这一招,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丢掉手里的球去推开蓝胖的手,蓝胖立马一个箭步离开篮下,拾到篮球。红胖方才止住笑反应过来的时候,蓝胖已经上篮进球了。

“哈哈哈!你肚子的手感真不错,该减肥啦!”这下轮到蓝胖笑开了花。我也被这场景给逗乐了,看似老实敦厚的蓝胖原来还会耍耍花招呢。“你,你也一样……你耍赖!”这下红胖的脸赛枣子一般红,他急匆匆地把上衣放下来,同是也收起了他的那份骄傲。“有种再来,我们玩正规的!”只见球场上的两人又都开始摩拳擦掌,“好啊,我们来玩正规的。”说着,只见蓝胖将球再次抛给红胖,两人又开始了你追我逐……

没过一会儿功夫,他们都打出了几次精彩的进攻,大汗淋漓。最后,两人就像来到篮球场时的那样开心地离开了。听着他们的交谈,好像是学校里的事、周末计划怎么玩的事云云,估摸着他们已经把买水的事儿给忘了吧。

【高一写人作文精选】

篇22:高一写人优秀作文

当我正在愣愣傻傻地读着一个五年级小学生该学的课本,做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都会做的幼稚。他,那时17岁,带着青春迷茫、彷徨、忧伤,以45度角的孤独仰望他铅灰色的天空。他把苍白无力的文字,堆砌成一座华丽的城堡,把自己的悲伤倾注于此,这座城堡叫做《爱与痛的边缘》。

他惯用的魔法,用美丽塑造悲伤,过程愈美,结局愈惨,他用故事向别人讲诉自己的憧憬,他希望自己像鸟儿一样,自由的飞翔。樱花飘落枯萎,开出下一个花季,反反复复,生与死的轮回,这轮回,叫做《幻城》。

他经过枯燥压抑的日子,经过七天里砍左手还是砍右手的纠结,经过过客与过客之间的停留、散场,踏上自己的向往,大学,复旦。然后他又想着轰轰烈烈的高中生活,看着现在与曾幻想的差距,他说《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他像冬天里孤独飘荡个的风筝,风雪美,他美。他忘了他受绳子的束缚,于是他放肆的飞,努力的像更高处飞翔,他挥洒出《梦里花落知多少》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很多人说他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他被硬生生的拉回地面。瞻仰他的人,仰慕他的人,身边的好朋友在他的生活里渐行渐远。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在他身上,他是一只没有力气飞起的风筝,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但他又怎会甘心,知道了高处的风景,他再也接受不了平庸,他重新站起来,飞起来,冬去春来,他唾弃的丢给人《夏至未至》,他把傅小司刻画成自己的影子,告诉世人,他不认输。

,他脱离了世人的魔掌蜕化鹰,用虚伪的故事来描写者真实的自己。有了《小时代》的再现。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他给很多人谱写者悲伤,他唱着自己的孤独,如今,他,作家、作词家、歌手、导演、董事长以多种角色在大家的眼中,别人羡慕、嫉妒、恨,可那又怎样,他已百毒不侵。

几年后我迟到的从他的第一本书看到最后一本,从他的大起大落,最后依然傲然挺立,我看到他不可触摸的内心和强大的外表,我知道他在一个黑暗的角落,用最寂寞的姿态环抱着自己的双腿,怀念着一去不再回来的昨天,泪流满面。

我喜欢他甜美的笑容笑得像个小孩子,喜欢他任性的希望自己像彼得潘那样成为一个永不长大的孩子,喜欢他用多年前青春的声音唱出来荡涤着我的心,喜欢他用文字写出来的一段段忧伤,让我在股市中流泪。

看着他被人骂心里流露出来的悲伤、愤恨、难过,看着他努力重新站起来的高大身影,看着他高傲对世人不屑的眼神,看着他尽力向所有人表现出来的完美背后的汗水与泪水,看着他物是人非的朋友孤独留他一个,他的泱泱四季,他的悲悲戚戚,谁的努力惹红了谁的双眼。

我在某天,在课桌上用小刀深深地刻下他的名字,那个语言华丽的让同为人类的我到无地自容的地步的男孩子的名字----郭敬明,他在我心中有一个很伟大的影子。

我晚认识了他十几年,看着他传奇人生,看着他对生活向往的澎湃的激情,像雄鹰一样,穿破云霄,发出刺耳吼叫,我知道,那是成功的喜悦,悲伤的放释,那是打不倒的赤裸裸的警告。

他是郭敬明,他是第四维,他是小四,他也是一只孤独寂寞的雄鹰,叱咤方云,在荒途里辗转成歌。

篇23:高一写人叙事作文

母爱如春水,滋润了我幼小的心灵!存在吸血鬼的家乡里,使我感悟到了无穷的母爱!

在20世纪90年代的某一年里,我从极乐来到了世界,并定居了下来。我生在一个充满吸血鬼世界的一个小村庄里头,那世界早已充满了吸血鬼。当时每天晚上大人们都要放下床帘保护着自己的孩子,以免被吸血鬼吸了血去!

在小村庄中的每个房屋都住满了人,有的房屋甚至住着几户人家!每到天空一昏暗那吸血鬼便出来寻血了。每个人都不得不动一动粗壮的手,动一动破裂的脚丫。这样吸血鬼才不敢前来接近吸你的血。

“吸血鬼”是我们乡村人的叫法,其实“吸血鬼”是叫“蚊子”的。因为他是一种吸人血的冷血动物,所以大家都称为“吸血鬼”

说到吸血鬼就让我想起小时候的那瞬间。小时候的我长着短短的头发,两片镰刀弯的眉毛和一双灯泡亮的单皮眼睛,一个大大的鼻子和一张甜美的樱桃小嘴。我的个子不高不矮,只是有点胖,我还长着一张粉嫩嫩的小圆脸正合吸血鬼的胃口。当时母亲家里穷,住的是一座小破房屋,房屋只有四间房,分成四户人家。家里住的人多了自然也就引来了众多的吸血鬼,每到黄昏接近晚上时的这段时间正是吸血鬼出巢的时候,大家便要开始手忙脚乱地动起来。在夏天的季节里就很少有蚊子了,偶尔有几个也没叫人注意。所以我问父亲为什么夏天没有蚊子?因为天气很热,所以蚊子都长不起来了,父亲微笑地对我说。然后我就问了母亲为什么冬天就有众多的蚊子?母亲摸着我的头微笑地对我说:“因为呀冬天的天气冷不热,所以蚊子才能逐渐生长起来”。所以我们大家在冬天的夜晚里是难免手忙脚乱的。有时脚动一动,有时手拍一拍。每个人一个拍掌声,村子便热闹了起来。说到拍掌声使我的脑海中迅速地跳出一副画面。在一个20十世纪里的某一个晚上,一张挂着白色破床帘的拥挤小旧床,一个躺在母亲的怀抱同母亲睡在一张拥挤的小床上的圆脸的小孩在熟睡中时不时搓搓小脚丫,用那肥嫩嫩的小手拍着圆脸上的吸血鬼。母亲便被吵醒了过来恍然大悟一看,十多只吸血鬼正搭在一个圆脸蛋小孩的脸上吸着鲜红红的血细胞。母亲心疼地将手一挥便把它们赶走,那吸血鬼便很伶俐地飞到床帘并搭上了。然后母亲用她那双粗而裂只剩下皮包骨的手迅速地拍那搭在床帘的吸血鬼,有的便被拍死,有的便伶俐的飞藏到圆脸蛋小孩的被底下。不知拍了多久那吸血鬼还是依然那样地多。又不知拍了多久,那温馨的拍掌声吵醒了正在熟睡小孩,但吸血鬼依然是原来的多。这小孩便是我,当时我也不懂事,并不感到母亲的辛苦。母亲把我哄睡了,自己不知道又拍了多久。当我第二天醒来时才发现母亲那瘦小的手掌上已沾满了吸血鬼的血,这可谓母亲为了我才这样劳累。这幅深刻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遗忘。现在想起,当我按着我的那颗焦脆的'心时,心中的苦已不再是苦了,而是甜滋滋的!

到了现在我还难以忘记那熟悉的拍掌声,难以忘记那温暖的夜晚,难以忘记那吸血鬼的形象。因为这事件让我感悟到了母亲那无私奉献无穷的爱呀!

篇24:杂录高一写人作文

杂录高一写人作文

偶来得闲,想要记录关于我对她的崇拜!是痴迷上了她那怅惘、空洞及潦烈的文字呢?还是爱上了她那样一种品性,亦或者是妄想瞥见她那一袭红袍。我对她是钟爱,终爱。对文字的一见钟情,对那份执着与偏见的一生挚爱。好吧,她就是张爱玲。那个活得如此不可一世的婉柔女子。

“回忆这东西要是有味道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惆惘,像忘却了的忧愁。”你又是哪般的愁绪涌来,一言点醒我。并忆下了那无关风月下的一卷面容,恬静与从容并存。那是我祥和了一世,微笑了一世的外婆。而当下读出淡淡哀愁的我们,又哪晓得你的悲凉。人的一生即是一个小故事,一个只有自己体会到其间酸甜苦辣的故事。当时的你幸福吗?忆,又在忆些谁?我无从知晓,那样一片苍白。对于你,我仅限于文字及自我情感。

“生命是一袭完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你对生活还热爱吗?你是否在白天无限追求华美,而夜晚,却暗掉泪。你挑布,你制衣,你淡雅,你优美。你的形象无比的新时代。宛而想到你本着无比窈窕的身段,袭一完美的红袍,娇坐在露天咖啡馆前的那般美好。而那身完美红袍下的心,又是那般的千穿万孔。我的'印象中,哦,不。应该是说幻想中,你是支离破碎的,你历经了人世的曲折与悲欢离合。你也曾轰轰烈烈的爱过,如泡沫般泯灭。那你的心呢?是否曾无力的咒怨过,咒怨过你的无力。

“牵手其实是个痛苦的过程,因为牵手过后就是放手。”你如此细腻的情感与领悟。你对爱有着天生的警觉能力。都说文人都有与生俱来的气质,你也是。与众不同的气质。用什么来形容你呢?对,漠然!对上照片中你的眼睛的时候,会莫名的想逃避而又妄想看清那眼神的含义。在爱的战场上你败过。我说,你是个彻彻底底的爱情失败者。独一无二的气质,终究败给了尘世的渺茫。尘世是一片结痂的眼神,万物有着各自的悲悯方式。你就是,在绝望中孤独的老去,慢慢的老去,淡然的老去

忆上你,又染上了愁与怨。独爱你——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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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写人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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