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700字

时间:2022-07-25 05:32:47 更多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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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700字

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取材于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去竺(古代印度)取经的事迹,由明代文学家吴承恩集合民间传说、话本、戏曲等资料,经过艰苦的创造改写而成,是我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神话小说,具有惊人的艺术成就。

鲁迅曾评价西游记: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小说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唐僧师徒四人在茫茫西行的取经之路上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艰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九九八十一难。

师徒们还没有取经时都是大名鼎鼎的妖神,首先说师傅唐三藏,在天庭是顶天立地的金蝉子。孙悟空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只妖猴,出来后当了花果山的大王。猪八戒是天蓬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被逐下凡间为猪妖。沙悟净本是沙河的妖怪,当唐僧取经时,成为了第四名取经人。最后一个白龙马,是海里的一条龙,化身为马。每一个人物都非常鲜明。

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就是孙悟空闯入龙宫获取金箍棒。猴儿们整日操演武艺,日子过得好不逍遥。一日空想,大王怎能没有兵器?猴孙们说龙宫里的宝贝很多,要什么有什么,孙悟空便跑去龙宫向龙王要兵器。龙王拿出一杆三千六百斤重的九肢叉来。孙悟空试试说不够重太轻了。龙王又台出一柄七千二百斤重的画杆万戟。孙悟空又试了试说还是太轻了。孙悟空看到龙宫外有一根柱子,龙王大叫,那是定海神针,不能拿,一向不服输的孙悟空,过去直接把它拨起,变成针放进耳朵就获得了金箍棒,从此,用它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

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在历经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

《木偶奇遇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

还记得在暑假的时候,我十分希望有一本好看的书,在一次上街,我和妈妈去了书店,我十分开心,因为可以买书了!我在书店里挑来挑去,最后挑中了一本《木偶奇遇记》。我翻开两页看看发现还行,就要了这一本书。

回家之后,我更是爱不释手。刚到家里,我就打开书认真地看了起来,妈妈叫道:“婷婷,快来帮我把锅刷一下。”我“嗯”地回答了一声,又继续看书了。接着,妈妈又说:“快点!”我不耐烦地说:“知道了!”可我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书,连屁股都没挪一下。直到妈妈亲自来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刷锅了。

《木偶奇遇记》有什么能让我如此着迷呢?关键是它的内容。《木偶奇遇记》写的是一块木头被人雕成木偶,从此成了一个能说会跳的木偶人,它的爸爸,也就是雕刻它的人给它取名为皮诺曹。皮诺曹十分顽皮,而它的爸爸却十分仁慈,皮诺曹每次犯错误,爸爸都原谅了它。一次,它与爸爸失散了,皮诺曹开始了寻父之旅,在旅途中认了仙女作妈妈,仙女便一直暗中保护它。最后,皮诺曹找回了爸爸,并以自己的努力养活父亲,仙女看见这个木偶人从顽皮到现在,已经长大了,便让皮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原先的木偶皮诺曹变成了一个布娃娃,它歪着脖子,样子十分滑稽。这个内容虽然枯燥,但他用上了许多修词手法,使内容更加丰富,中心明确,让人一看就懂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木偶奇遇记》,它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好孩子,向皮诺曹一样孝敬父母,好好学习,不能向木偶皮诺曹一样顽皮,不理会父母的感受,被别人骗了都不知道。

一次在做数学题的时候,有一道不会写,我十分着急,可是我越急越想不出来,这时我想到了皮诺曹,学习它那种沉着冷静。我静下心来仔细想想,终于,我会写了!此时我无比高兴,这还要感谢《木偶奇遇记》呢!

《木偶奇遇记》让我受启发、受教育,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古人说,三天不读书,便会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乍听之下,这话似乎很严重,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道理。

我从小就喜爱读书,什么《十万个为什么》、《童话大王》、《红楼梦》我全都看过,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简爱》。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简爱自幼父母双亡,投靠冷酷的舅母,但舅母无情地抛弃了她。她在一所慈善学校做了六年学生和两年老师。十八岁时,简爱受聘到桑菲尔德府当家教,认识了主人罗切斯特。两人都被对方独特的气质和丰富的感情所吸引,于是不顾身份和地位的巨大差距深深相爱了,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证明罗切斯特的妻子还活着。简爱知道了他们不平等的婚姻,于是选择离开。后来,简爱意外遇见了她的表兄妹们,并从她叔叔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但她无法抵御对罗切斯特的刻骨思念,于是回到了已经失去了财富、身体也遭到火灾严重摧残的罗切斯特身边,依然跟他结婚。在爱的沐浴下,罗切斯特慢慢找回了幸福和健康。

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身材瘦小,相貌平庸,没有金钱,地位卑微的女人,可她却有一种从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和丰富的感情世界。她自强自爱,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始终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坚持个人的独立性。她强烈的独立意识使她坚守一个信念:追求平等基础上的爱情和婚姻。因此,当她不能平等和罗切斯特结为夫妇时,她坚决地离开了他,哪怕心里是多么爱他!但她对爱情的追求始终不偏离传统道德的规范,她在个人感情与世俗观念的冲突中寻求两者统一。当她有小资本,回到罗切斯特身边时,尽管罗切斯特失去了财富和健康,她仍毫不犹豫给了他全部的爱。

读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简爱虽然长的相貌平平,身份卑微,但她并不自暴自弃,并且并不虚荣,她善良,她温柔,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她的爱情经历使我形成了最初的爱情观。我要像简爱学习!

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安徽淮南洞山中学四(3)班三年级:冰蕾甜心

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7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700字

书是智慧的泉源,也是知识的结晶,而没有书,就如同没有食物,使人没有知识的力量,所以哥德说:“读一本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书在外表看来不甚起眼,但当你翻开歌剧魅影时,你会发现魅影面对他那张被诅咒的脸,因为他怕被世人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他,只能躲躲藏藏的戴上面具行动,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这时,你会替他感到怜惜,所以书,可以带领我们进入梦幻的书中世界

但要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在这浩瀚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莫非是西洋名着――《老人与海》,它是一个有关一位老人出海捕鱼的故事,由于那位老人已经连续79天没有钓到鱼了,面对别人的耻笑他依旧出海捕鱼,而不管是马丁资助给桑蒂阿哥一些补结品,还是桑蒂阿哥跟黑人比利器的情节,都让我陶醉在其中!尤其生存在全世界有百分之七十面积是海洋地球的我们,可以藉这本书了解渔夫的辛苦,体会渔夫的'心情。

但是最让我佩服的,是他的毅力,因为,不管别人嘲笑他多少次,他还是会乘风破浪的出海捕鱼,就算遇到了无数的挫折,他依然拿着钓竿等着大鱼上钩。而且,不管他碰到暗礁,还是被鲨鱼突击,都不会击退他破釜沉舟的决心,因为他想,即使运气欠佳,只要秉持着一颗坚持的心,最后一定会成功的!终于”上天不负好心人”桑蒂阿哥钓到了一只巨大无比的旗鱼,并与它折磨了三天三夜,虽然在返航的路上,旗鱼已被鲨鱼吃得一干二净,剩下鱼骨,但是,这过程使其他渔夫都对他啧啧称奇。

所以对我而言,老人与海不只是一个老人跟海搏斗的故事,更是教我毅力的一位导师啊!尤其当我遇到挫折时,我就会想起老人坚持的决心,之后就会鼓励自己从挫折中站起来,愈挫愈勇,迎接新的挑战,而且我在书上还学到只要有一颗义无反顾的心,在难的挑战也能迎刃而解!

所以阅读一本本书可以让人沉醉在其中,也能看见人生的真谛!来吧!跟我一起遨游书中世界吧!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的果实。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

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在金黄的午后,走进飘满着书香的书房,从书架上轻轻取下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来回味、回忆一下遥远的古代,领会古代的英雄情结与战火销烟。

《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本十分有益的书,“廉颇的负荆请罪”让我体会到了蔺相如的宽容大度与廉颇的知错就改的优良品质。“张骞通西域”写出了张骞不怕吃苦、一心为国的精神品质,十分可嘉,值得我们向他学习报效祖国的思想。但是总有一些不合拍的人物在其中,秦桧就是其中的代表。他贪生怕死,恬不知耻的向外夷求和,杀害了精忠报国的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让天下之人何以理解呀!?而岳飞这一死为人们留下了对秦桧的诸多怨恨。在沈阳亭中的对联有“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现在天下太平,世界安宁,却不时有纷争与战乱。而古代又有许多名君给人以醒悟,也有许多暴君、昏君使国家灭亡。名君有唐太宗李世民,而暴君则有商纣王、秦始皇、秦二世等。商纣王因施行暴政,而受百姓唾弃,无休止的酷刑,更使大臣与百姓叫苦连天,最后还将比干挖心处死;秦始皇天资聪颖,统一六国之后虽做了诸多贡献,但是他征发大量农民修筑长城,使得人们怨声载道。死后,他的小儿子胡亥与赵高串通一气,秦二世登位。后又遣人在骊山修建秦始皇陵墓,又叫人修建阿房宫,后因暴政才被推翻。

在漫游过这茫茫五千年后,细细的`回忆一下,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就有着像古人一样的精神与品质,不过却少有人像暴君那样凶残。不过,古人的缺点与不足已经得以改正,而古人的美好品质却被我们学习、传承与歌颂。同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具有与古人同样的品质,宽容大度、知错就改,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诚实守信、一心为国,难到我们都该置之身外吗?当然不是。不仅仅如此,还有忍辱负重的司马迁,刻苦学习的杨时都应该是我们的榜样。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品质,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文明。而相继传承了五千年的文明转轮就在我们手中,等待我们去发扬、去光大、去让世人皆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呀!是你给了我人生的启迪,是你给了我引以为戒与努力学习的对象!

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恬静清幽的散文,神秘莫测的奇幻小说,幽默独特的外国名著,每本书的字里行间都渗透着让人痴迷的感受。而我,对那本《风铃草的夏天》情有独钟。

《风铃草的夏天》是我的语文老师借给我看的,第一次遇见它,是在中午的语文阅读时间。

那个中午,我正安静地读书,忽然听见吴老师叫我,我疑惑地走过去,吴老师递给我一本书,我定睛一看,是《风铃草的夏天》,我一眼就喜欢上了它:淡黄的封面上照出斑驳的细碎光影,下方是一束淡紫色的风铃草,上方右侧静静地躺着六个黑色的花体大字——风铃草的夏天,给人一种温馨又宁静的感觉。

吴老师亲切地对我说:“这本书的作者当年也是在我们这所学校读书的,她和你一样酷爱读书。现在我把它借给你看,希望你能向她学习。”听了吴老师的话,我更珍惜这本书了。

回到家,一写完作业,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书,仔细地阅读起来。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小名“草草”的女孩原本在一个小话剧中扮演主角,却因为转校生“风铃”的到来而被其取代,便开始嫉妒风铃。在一次次的接触中,草草和风铃逐渐成了好朋友,但草草却在嫉妒心的驱使下让风铃难看。最后,草草向风铃坦白了自己做的错事后,风铃一开始不接受事实,与草草绝交,但最终重新成为最好的朋友。

故事的情节曲折动人,像磁石一样把我紧紧吸引。读到草草难过的地方,我也会难过;读到风铃被老师冤枉的地方,我不禁为她鸣不平;读到草草和风铃重归于好的地方,我为这样一对好朋友感到高兴……这本书带动了我的情绪,让我感同身受。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教会我珍惜友谊,教会我成长……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把这本书放在书桌上最醒目的地方,只要有空,一写完作业,我就会再一次同草草、风铃见面。

《风铃草的夏天》像一朵沁人心脾的郁金香,虽然已被我还给了吴老师,但它却在我的心里占有一席之地,散发着幽幽清香。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书是我们的朋友,我读过很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这本书了。书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小说家罗贯中。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仿佛沉浸在战火纷飞的三国时代,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人身临其境。

《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老百姓生活苦不堪言,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发动起义。他们手拿锄头、铁锹,头系黄色巾布,到处烧杀抢掠,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黄巾之乱”。东汉朝廷命令各路诸侯平叛,虽然“黄巾军”被消灭了,但是诸侯们都有了自己的地盘和军队,再也不听朝廷的命令了。导致了群雄割据混战的局面和最后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出现。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刻画出许多性格鲜明、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义两全的关羽,赤胆忠心的赵云,有勇无谋的吕布,爽直粗犷的张飞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英雄人物是诸葛亮和赵云。诸葛亮是刘备“三顾茅庐”请来的军师,人称“卧龙先生”。他用兵如神,在赤壁之战中他借东风,草船借箭,火烧曹营,大败曹军。后来协助刘备建立蜀国,七擒孟获,平定叛乱。我对他的智慧和计谋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喜欢的另一个人物就是赵云了。赵云又名赵子龙,是蜀国“五虎上将”之一。他身材高大,浓眉大眼,身穿银盔银甲,手拿银枪,骑着白马,真是威风凛凛,一身正气。赵云在长坂坡之战中单枪匹马杀入曹操大营,七进七出,杀死敌将几十人,百万曹军都不敢阻拦。他一个人浴血奋战,救出被困在敌军之中的刘禅。因为赵云武艺超群,胆识过人,所以他在一生大大小小的战斗中从没受过伤,人称“常胜将军”。

读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首先我们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沉着冷静,不能乱生气,司马懿就是一个例子,不管诸葛亮怎么羞辱他,他就是不出兵,使得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也拿他没有办法。其次是不能过分的骄傲和自满,关羽就是因过分轻敌,才会败走麦城的。一本好书,就是一位好的老师,《三国演义》这本书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世界,它让我畅游在历史长河中,学到了很多很多知识。

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书是一种精神食粮;是一件人生中不可多得的法宝;是指引着我们的一盏灯。形象地说,一本书就像香喷喷的大米饭,吃不够,看不厌。

书是与众不同,人更多姿多彩,不同的人会喜欢不同的书。我喜欢的是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之魔法石》,这是J﹒K罗琳的一本倾心著作,写给她最最亲爱的孩子。著作充满了伟大的母爱,现已被翻译成七十七种语言,销量超过四亿五千万册,并投入了好莱坞大片行列。

初次阅读,我觉得淡乏无味,哪比得上我的动画片,五光十色,幻彩魔力,反正我也就完成任务式的草草了事。到了五年级,我有幸遇到了史老师,他语重心长地告诉我:“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有知识的人才是有智慧的。”起初,我并不知道其中蕴含的道理,但是为了老师的教导我坚持不懈地读下去,读着读着,我慢慢发现书中的主人公波特是个善解人意,乐于助人的孩子。那时我内心有了一个梦想,要很执着自己在帮助他人的路上砥砺前行,即使别人记不住你的好。帮助别人的过程是快乐的,是有爱的,我感受到这其中的真谛。阅读使人有灵性,在这个历程中我变得更喜欢交朋友了;更近人情了;更活泼宽容。不知过了多久,我也有了像罗恩和赫敏一样的生死之交了,我也学会了独立承担和面对错误了,勇于去拼搏和开创。小小闪光点让我成长许多,成长不是一蹉而就,需要的是时间和积累,可是我不害怕也不担心。

我最爱的《疯狂魔法石》内容引人入胜,让我不禁手不释卷,他推动着我在阅读之路上不断前进,即便是慢慢地匍匐前进。

我最爱的《疯狂魔法石》是童年的一小块积石,让我在阅读的小路上越爬越高、越走越顺,伴随着胜利的步伐,伴随着成功的喜悦。在人生的旅程中这样的好书绝不会止于一本,好书会“代代相传”共同成就不同的人生哲学。

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你喜欢读书吗?你有自己最喜欢的书吗?我有一本最喜欢的书,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吧。

我最喜欢的书叫《国家宝藏》。这本书的封面是深蓝色的,给人一种深邃的感觉。封面上的书名是金色的,特别大气。这本书把正文和日历结合起来,左边是正文,右边是日历。正文部分的文字言简意赅,说明精当,字里行间洋溢着文化的清香。看着老祖宗们留下的一件件宝贝,我不禁为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而倍感骄傲。这些宝藏是一件件多么朴实而又充满灵气的工艺品啊!这又是多么勤劳而灵巧的双手制作出来的啊!

此刻,我仿佛看到了那暖暖的炉火,薪火不灭,代代相传。在当时如此简陋的条件下,他们却烧制出了一件件精美绝伦的工艺品,真是让人佩服、赞叹。

说起来,这本书能来到我家,还有一段故事呢。那天,我去书店买书。转着转着,我看到了《国家宝藏》。它特别厚,且与其他书的浅色封面形成鲜明对比,十分显眼。不知怎的,我一看到这本书就特别想把它买下来。

我拿起这本书,仔细地看了几页,觉得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的确值得一读。可一看定价——128元!好贵呀,我的兜里只装了100元钱,还差28元呢。我只好有些失落地把书放回了原处。

回到家,我还是闷闷不乐。妈妈问:“你怎么了?”我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妈妈。妈妈听后,没说什么。

过了几天,妈妈拿着一个快递回家了。她笑眯眯地把快递递给我,说:“喏,你的书。”我先是一怔,但立马就明白了:我想看的书,妈妈给我买来了。

我飞快地打开快递,一股清新的墨香便扑面而来。我认真地看了起来。这本书里,既有精美的插图,又有引人入胜的文章。我津津有味地读着,一下子就沉浸在了知识的长河里。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一本本好书,人类就不可能进步,就不可能创造出这么的辉煌成就。所以,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在文字和图画里来一段纵横世界,驰骋未来的读书之旅。

《国家宝藏》里藏着知识的宝藏。我觉得,这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一本穿越古今的书,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书。这样的书,我打心眼里喜欢!你呢?

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书,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例如:有巨大的冰淇淋城堡。城堡里大到城墙、小到花瓶,都是用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做的;令人想想都觉得过瘾……书中还有像迷宫一样大的蚂蚁洞、有半人高会说话的蚂蚁,蚂蚁还和人进行拔河比赛;令人想想都觉得有趣……书中还有一种大扫帚形状的金色棒棒糖,里面含有胆子和自信增长剂。帮助人重新树立信心,增加战胜困难的勇气;令人想想都觉得渴望……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对人类来说确实有不少好处,不仅能能使我们知道历史上著名的事迹,还能让我们了解到一些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史记》。《史记》是汉朝司马迁写的一本记载了从神农氏到汉朝的历史,与司马光并称之为“两司马”。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张良的故事了。张良曾因不满秦始皇的执政,便刺杀秦始皇,但刺杀未遂,张良只好躲了起来。十年过去了,陈涉等人起兵谋反,张良也聚集了一百多个青年,半路上遇到刘邦,率领着几千人,就归附了刘邦。张良多次根据《太公兵法》向刘邦献策,刘邦很赏识他,经常采用张良的计谋。项羽废除秦朝后,便邀请刘邦到鸿门相聚,想杀掉刘邦。幸有张良的朋友项伯在项羽手下做事,秘密告诉了张良,让张良逃跑,张良没有答应。张良便让刘邦去赴会,并与项伯、樊哙等人协助刘邦逃走,危机足以解除。张良与陈平后又多次向刘邦献计,刘邦打败了项羽,并称赞张良道:“子房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张良对刘邦的忠诚和他的聪明令我赞叹,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刘邦能在一开始一直惨败的十万人战胜一直完胜的项羽的四十万人,因为项羽太骄傲了,刚愎自用,不愿意接纳贤才,只相信自己这才造就了他失败的原因。

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中外名著,了解更多的问题。人的一生不能延长,却可以用你的知识将其无限变宽,为了自己的美好的人生,多多读书吧!

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书被有些人认为只是一本普普通通的文字工具,还有些人认为它是精神粮食,而对我来说,书就是我的粮食。书也分好书和坏书,有许多类型:童话型,漫画型,文学型,历史型

我最喜爱的书是《微笑,遇见幸福》,作者是北京卫视主持人栗坤,她在这本书里讲述了她小时候的梦想,到长大后梦想成真,一路来历经千辛万苦。栗坤,北京电视台80后美女主持,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播音系。进入北京电视台后,栗坤先后主持了《心跳五连环》《争霸王中王》《身边》等栏目。

最让我受感触的是《是淬火,更是涅槃》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栗坤大学二年级时,大型益智节目《心跳五连环》招聘主持人。有许多著名的主持人都来尝试,栗坤和她的同学就像一张白纸,其他来面试的,有些人的履历能写成厚厚一沓,到后来她的同学放弃了,可栗坤没放弃,仍然奔波在中国传媒大学和北京电视台之间,最终,她即兴以水为题作一段阐述,被成功入选了《心跳五连环》栏目的主持人。

虽然,栗坤刚进北京电视台时,遭到许多观众的批评,但是,她最终克服困难,得到了亿万观众的认可,成为北京电视台的优秀主持人。从栗坤的成长故事中,我们体会到了:一个人必须坚持不懈,克服困难,最终就会实现梦想。

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习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习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习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我家里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阿凡提的故事》,阿凡提,这个家户喻晓的人物,长着黑黑的山羊胡子,大大的脑袋上缠着头巾,瘦瘦的身上穿着大布褂,骑着一匹瘦瘦的毛驴。他是个勇敢、聪明机智的好人。

其中有个故事我印象特别深刻。巴依和他老婆特别贪心,他们想要很多金子。于是他们就想到一个办法——在树荫底下收费。正好,他们家门口有一棵大树,夏天的时候总有许多人在树荫底下乘凉。

第二太阳火辣辣地挂在天上,热得人喘不过气来一大早。赶集的村民在树荫底下歇脚。巴依迫不及待地冲出来跟大家要钱,大家都很气愤跟他争论起来。这时,阿凡提骑着毛驴来了,他悄悄地站在众人背后观看。巴依抬头看到了阿凡提,把手一伸说:“阿凡提,你来得真好,赶紧交钱。”阿凡提奇怪地问:“干嘛要交钱。”巴依就把交钱的理由告诉他。阿凡提听到后提议把树荫卖给他,巴依一听他肯买他的树荫,心里乐开了花。他们把价钱从十元加到二十元,最后加到一袋钱,阿凡提二话不说就把钱交给巴依。

之后,阿凡提叫巴依立下字据永不反悔,巴依老爷笑嘻嘻地签下了。慢慢地树荫投到了,巴依老爷家里,阿凡提跟村民们就坐到他家里,还要巴依夫妻两交钱。巴依夫妇气得直跳脚,只好乖乖交钱。

阿凡提真聪明啊!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随地想去的故地。

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我有好多喜欢的书,最喜欢的是《美型妖精大混战》。

它讲的是:神秘的琉璃幻宫有四个红颜祸水、超级无敌阳光四射、活力照人的祭璃风;洒脱不羁、魅力迷人的祭璃花;孤傲冷峻、帅气凌人的祭璃雪(最帅的);文雅温和、秀气动人的祭璃月。可红颜祸水的他们却没有心,他们的前世是空羽,一次,空羽打败了四大天魔,体力透支,慢慢的飞向琉璃幻宫,但伽藏为了和空羽争夺不腐,在琉璃幻宫设下了一只冰箭,暗算了空羽。空羽的四种风花雪月的力量流落到琉璃幻宫转世成了风花雪月,因只有一个心脏,就给了雪,因为雪气质、样子长得最像,不腐就在雪出生前送给了他一个莲花玉牌。其他三个王子的心脏都是代用品,必须向火、木、土族求心。

风顺利求道心并和自己的妃子同体连心,解除了无相束缚,花为救为他魂飞魄散的雨幽放弃了自己求心的机会,月因求心时焚香弹琴慢了半拍土心已失万劫不复没有求道心。

灵幻世界,妖仙纵横。太平盛世的晴空下隐藏着怎样的混乱现实?各式仙术妖法大PK,美型角色量贩提供,今夏最耀眼的一片快乐圣地,一起开怀畅游吧!

狐狸胡仙仙,兔子跟班霉小兔,开始艰苦的妖精升级路!重重深殿,层层结界,里面守着传说中的美少年。闪闪荧光,叮咚环佩,各路妖精比风头......

美型妖精大混战番外篇之绝美兽医师篇。

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你所不知的致命武器》,这是一本能够探索历史、揭发真相的书,从二次世界大战、韩战、越战一直到伊拉克战争所使用过的武器,书里几乎都有介绍,可说是应有尽有。

书,是让人充实知识的工具,有的人喜欢科幻小说,有的人喜欢励志小说,我则是喜欢有关国际军事的书,从”你所不知的致命武器”这本书中,让我深深的体会到这些致命的武器可以保卫我们国家,同时也会伤害敌人,不但救人也会害人,这就是战争可怕的地方。从二次世界大战的步枪到现代化的隐形轰炸机,告诉了我们时代科技文明的进步,这些兵器都是每个武器公司、兵工厂甚至到个人的心血结晶绞尽脑汁研发出来的,有些武器在战场上立大功,名扬天下,成为了某些国家的精神象征,像卡拉西尼可夫设计的AK-47就是一个例子,卡拉西尼可夫虽然只有小学教育程度,不过他经过多次的努力,也失败不少次,终于从德国的突击步枪中找到了灵感,很快地,AK-47就正式问世了,凡事只要肯努力,就会有开花结果的一天。

我最喜欢《你所不知的致命武器》这本书,致命武器蕴含军事文化,这些军事知识在动作片、热门游戏中都曾出现过,因为我本身喜爱动作片、射击类游戏,所以才对本书产生浓厚的兴趣,这本书提供了较完整的军事武器知识,另外我还有看过“决战太阳旗”、“希特勒争俄之役”也都让我增广了不少见闻,如果有兴趣看了它,你也会跟我一样喜欢它、爱上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精选15篇】

篇2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我有好多喜欢的书,最喜欢的是《美型妖精大混战》。

它讲的是:神秘的琉璃幻宫有四个红颜祸水、超级无敌阳光四射、活力照人的祭璃风;洒脱不羁、魅力迷人的祭璃花;孤傲冷峻、帅气凌人的祭璃雪(最帅的);文雅温和、秀气动人的祭璃月。可红颜祸水的他们却没有心,他们的前世是空羽,一次,空羽打败了四大天魔,体力透支,慢慢的飞向琉璃幻宫,但伽藏为了和空羽争夺不腐,在琉璃幻宫设下了一只冰箭,暗算了空羽。空羽的四种风花雪月的力量流落到琉璃幻宫转世成了风花雪月,因只有一个心脏,就给了雪,因为雪气质、样子长得最像,不腐就在雪出生前送给了他一个莲花玉牌。其他三个王子的心脏都是代用品,必须向火、木、土族求心。

风顺利求道心并和自己的妃子同体连心,解除了无相束缚,花为救为他魂飞魄散的雨幽放弃了自己求心的机会,月因求心时焚香弹琴慢了半拍土心已失万劫不复没有求道心。

灵幻世界,妖仙纵横。太平盛世的晴空下隐藏着怎样的混乱现实?各式仙术妖法大PK,美型角色量贩提供,今夏最耀眼的一片快乐圣地,一起开怀畅游吧!

狐狸胡仙仙,兔子跟班霉小兔,开始艰苦的妖精升级路!重重深殿,层层结界,里面守着传说中的美少年。闪闪荧光,叮咚环佩,各路妖精比风头......

美型妖精大混战番外篇之绝美兽医师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通用15篇)】

篇2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到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的主人公澘水艇的尼摩船长、教授和他的助手尼德兰不但机智,而且勇敢,书里的故事可谓大胆至极。

有一些法国军人不认识潜水艇,尼摩船长在英国造了一艘潜水艇,法国军以为是一头巨大的鲸鱼,就开来“林肯”号战舰去追杀。可是,潜水艇比船快,一下子就没影了。这时候,下起了倾盆大雨,大浪一来,“林肯”号一抖,教授和尼德兰掉进了海里。尼德兰带着教授游到潜水艇那,尼德兰用鱼叉拼尽全力地叉“鲸鱼”发现它的“身体”居然是用铁做的。于是他们被船长带了进去,船长答应带他们环游海底。

有一次,船长、教授和尼德兰他们去打猎。在途中,潜水艇出了一小些故障,他们被迫停到了一个离他们最近的岛。船长让他们先自己去游玩,可是岛上有土著人,他们却浑然不知。,当他们玩得正开心时,土著人不知不觉地来了,他们赶紧回到了刚修好的潜水艇上。船长故意把门开着,又把栏杆上的电流开了起来,把土著人吓退了。船长可真是机智呀!

又有一次,他们要去采珍珠,有一个非洲人也来采珍珠,一头鲨鱼向非洲人游去,一下就把他打倒了。船长拿起匕首向鲨鱼打去,可是匕首被鲨鱼打飞了。教授本来想用他的匕首飞过去,可是有一个更大的鱼叉从尼德兰手上飞了过去,打中了鲨鱼的要害。船长送非洲人回到他的船,并且把非洲人采的珍珠还给他了。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机智,真诚的人,也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它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

篇2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书,是闪耀知识的一道光,是握着幸福的一双手。就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且,中国人历来就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传统。但是,我们不要把读书当做一种任务来完成,要真正喜欢上才行,这样才能把自己投入到里面去,读得入境,就更能吸收书里的知识,体会作者的情感。我读过的书数不胜数。可是,你若问我最喜欢的是哪一本,那还要非《三国演义》莫属。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治中生乱,乱归于治”,这似乎是历史发展的一个规律。汉末皇室衰微,诸侯争战,生灵涂炭,这是一个悲剧的时代,但也就是这样的乱世,才造就了许多英雄:刘备、曹操、孙权、诸葛亮、关羽、周瑜等。他们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在战争的背景里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使《三国演义》成为一部令人称赞的英雄史诗。

三国时期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三国时期的政治,风云变幻,跌宕起伏;三国时期的军事,金戈铁马,气势壮阔;三国时期的经济,变革重大,承前启后;三国时期的外交,纵横捭阖,奇峰迭出;三国时期的人物,英雄辈出,业绩显著。

《三国演义》把刘备作为中心人物加以描写,把他作为崇拜对象加以褒扬,把他作为一位封建时代仁君的理想人物形象来描述。书中写刘备不肯抛弃随军转移的数十万樊城百姓,是“吾宁死,不为不义不仁之事”。无论在他的政治品质还是道德品质方面都是如此。而曹操则被描写为刘备的对立人物,曹操残杀相救与他的吕伯奢一家八口,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成功刻画出了他诡异多变、心狠手辣的性格。孙权虽然是刘备的敌手,但更多的是作为刘备对抗曹操的联合力量。

除了曹操、刘备的形象外,《三国演义》还选取了诸葛亮和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加以重点刻画。诸葛亮是智慧和贤臣的化身,他料事如神、足智多谋,初出茅庐,博望坡一战,就指挥几千人马杀退曹操十万大军。赤壁之战前后作者有意安排年轻有为的周瑜与诸葛亮展开智斗。周瑜才华横溢、精明干练,但嫉贤妒能、气量狭小。诸葛亮则高瞻远瞩、机警睿智,他几次巧妙地利用各种关系避开了周瑜三番五次的陷害,又顾全了协力抗曹的大局,最终取得了赤壁之战的胜利。诸葛亮后期的主要对手是曹魏方面的司马懿。司马懿虽老奸巨猾,但还是略逊诸葛亮一筹。“空城计”和《出师表》便是明证。关羽则是义勇的化身,在刘备兵败投奔袁绍之时,关羽孤身一人为保护两位嫂嫂,不得已投降曹操,但和曹操约法三章:一为保节操,降汉不降曹;二为保两位嫂嫂;三为保忠义、誓言,一旦知道刘皇叔下落,立即投奔。后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脱离曹操。在他眼里,投降是可以变通的,但他对汉朝之忠、对刘备之义,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刘、关、张三人“桃园结义”反映了民众赞赏锄强扶弱、与人排忧解难的江湖义气。而张飞是《三国演义》中十分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他豹头环眼,脾气直爽,性情粗鲁莽撞,嫉恶如仇。他痛打索取贿赂的督邮,见到倨傲无礼的董卓,一时性情大作便欲杀之。曹操想借刘备之手杀吕布,他就去吕布处大叫:“曹操道你是无义之人,叫我哥哥杀你。”他心直口快,内心真诚、火热,他的品性也为世人所称道。

誉为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让我百读不厌,常让我对它爱不释手,回味无穷。

篇2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优秀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能告诉我们很多知识,它的作用很大。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找仙人掌的叶子在哪里,刚开始我以为那一片片绿色的“手掌”就是仙人掌的叶子,后来查了《十万个为什么》,才知道真正的叶子是上面的小刺。

我总有一个疑问,我养了几次金鱼,为什么老是活不了几天。通过查《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养金鱼的水需要加一些河水,平时要勤换水,还要放进去一个换气泵,这样才能养活金鱼,而我只是把它们放进自来水里,就盼望着它们能够整日活蹦乱跳——现在想起来多可笑呀!

一天,有个朋友打来电话问我河豚如何吃,因为河豚有毒,他怕万一做不好,中毒了怎么办。当时我也不知道,我灵机一动,看看能否从《十万个为什么》上找到答案。呵,还真有,原来,把新鲜的河豚去皮,去掉内脏和血液,涮洗干净,再放到清水里浸泡不少于5小时,期间一小时换一次水,就不会中毒了。当我把这个方法告诉朋友时,他连声说:谢谢,谢谢……我真像做了一项发明一样,感到特别自豪和满足。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十万个为什么》就是一架让我长知识、会生活、不断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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