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故事为话题的写事作文750字

时间:2023-03-06 08:08:53 更多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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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为话题的写事作文750字

篇1:我与书的故事为话题的写事作文750字

光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时间,为什么流逝的那么快?一眨眼,我升入了五年级,然而,我总感觉时间都不够用似的。

一放学,我便急匆匆地赶回家,虽然要花较多的精力去做作业,但我总会挤出一点时间来读书。当我走到书柜前,看到那本我已经读过五六次的《长袜子皮皮》,总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因为它的背后藏着一个故事呢!

三年级时,我还是个不明事理的小女孩,却常常在书海中徜徉。但我总是在图书馆中徘徊,不知该看什么书才好。

回到教室,我的心情有些不愉快。看着大家手里都捧着一本好看的书,津津有味地讲读着,我的心里更不是滋味。

“哎!”我趴在桌子上,眼睛无力地盯着天花板。没有了书的精神支持,我感到身体软绵绵地塌了下来。

看着我无所事事的样子,徐老师快步向我走来,亲切又好奇地问:“沐阳,你怎么啦?”“我没什么可干的,好无聊啊!”“哦!是这样呀!”老师微笑着看着我,说:“别担心,图书馆里有几本《长袜子皮皮》,听说写得挺好,我们一起去看看吧!”“真的吗?”我眼睛一亮,几乎要高兴地跳起来了!看着我那渴望的神情,徐老师开心地笑了……

从图书馆里出来,我紧紧地抱着这本书,小心地呵护着它,生怕会被谁抢去,撕破了。

写完作业,我带上了《长袜子皮皮》,离开了喧嚣的教室,来到了操场。午后的操场是多么的静谧!我倚在树上,迫不急待地打了长袜子皮皮》。啊!童话中的外婆林格伦是如此生动、形象、优美、风趣。我如醉如痴地看着、读着,仿佛自己和书融为了一体,随同书中的主人公,在这个美丽的国度里翶游。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

当微风拂过了我的长发,当夕阳拉长了我的影子,我只得依依不舍地随妈妈回了家。

时光匆匆流逝,但冲淡不了我读书的记忆。虽然现有的《长袜子皮皮》已不是原来的那一本,但我一见到它,就会惦念和怀想-——那个和蔼可亲的徐老师,还有——那些沉醉于读书的美好时光。

篇2:我与书的故事为话题的写事作文750字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50字

大红色的封面,一把纯白色的吉他被一个女生抱着,手轻搭在弦上,一个安静唯美的画面,厚厚的书角微微泛黄上翘,这是指间曾一页页翻过的痕迹,每一页都那么的清爽自然,仿佛每一个墨点都印得恰到好处。

这本书静静躺在我的书桌上,有几页已经泛褶了,是雨水的记号,又让我想起那么一天。

天气越来越恶劣了,原本是阴天,突然外面下起了暴风雨,从室内向外看,枝在乱颤,叶子四处飞舞,风在伴奏,雨点翩翩起舞。我不由在心中感到庆幸,来的时候天气还是温和的,但又为自己要在雨中挤公交回去感到一丝悲哀。感叹完天气,我又将眼光收回到眼前的一列列书前,在书城中的一家书店里我找到了我的世界,这些书全是吉他谱,流行乐曲全都整整齐齐罗列好了,让我眼花缭乱。于是我一本本地翻开,仔仔细细地看目录上的每一首歌,又挑选了难易程度,这让我足足花了20分钟,终于在最后的一翻定夺之下,我挑选了一本自己心仪的书,那是一本大红色封面的吉他谱,我将它翻过来看了一下价格,42元的标价赫然在那里,我在心中飞快地计算完打折后的价格---35。7,可是我现在身上只有35元了,如果买了这本书,便意味着我要在这种天气里步行回家!

我又忍痛将书放回原处,依依不舍走到门口,但是那本书好似在唤着我一般,让我回去,我心里又有一丝动摇,这是我千挑万选出来的啊,要是下次就被别人买走了该如何是好呢?最后自己在心中纠结一番后,我再一次走进书店将它买了下来。

一出书城,我撑开了我的那把小伞,怀里紧紧抱着那本吉他谱,天空中风仍然呼啸着,地上雨点也不停坠落,微微几点滴在了书上面,我赶忙用手拂去了,在这么冷的天气里,我抱着书,踏着一个个小水潭过去,但我依旧保持着轻快的步调,哼着歌曲,在雨中高高兴兴,心满意足地回到家中。

在当时呼啸而过的风中,怀里抱着这本书,就可以感受到它带给我的温暖。

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50字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生活里没有了书,就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国西汉时期的文学家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可见我们的生活中离不开书,书对于一个人的自我完善是多么重要啊!

就拿我来说吧,在我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我学会拿书开始,就从来没把书拿倒过。即使爸爸妈妈故意将书倒着递到我手中,我也会左看看,右瞧瞧,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接着迅速将书正过来,然后一边翻着书,一边像唱京剧似地“叽哩呱啦”地念叨着。渐渐地我长大了,我对书有了新的认识,也越来越喜欢看书。我是白天看,晚上看,吃饭看,上厕所看,就连刷牙的时候也是一手拿牙刷,一手拿着书。升入高年级了,作业越来越多,看课外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但我还是像海绵挤水一样充分利用每一滴时间去看书。为了看书,我还和妈妈发生了一系列斗智斗勇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桌前看新到的杂志,可妈妈偏让我先去读英语。虽然我极不情愿,但在妈妈的“虎威”之下,我只好放下杂志,拿出英语课本装模作样地读了起来。妈妈见我读得认真,便放心地忙活去了。我一边读英语一边瞥着一旁的杂志,突然心生一计。我嘴里不停地读着一个单词,一边不停地盯着妈妈,趁着妈妈不注意时,我“噌”地一下将书拿了过来,迅速翻到我看的那一页,然后将书放在了英语课本下面,每当妈妈不注意我或离开时,我就将英语书慢慢推上去,露出下面的课外书。当听到妈妈走进的脚步时,又会将英语书拉下来继续装模作样地读着。虽然我一直竖着耳朵听着妈妈的动静,但很快就被书中的精彩内容迷住了,渐渐放松了警惕。突然一声“洪欣玥,你在干什么”的怒吼着将我从书中拉回了现实,我尴尬地对妈妈笑了笑,妈妈说:“你这个孩子,爱读书是一件好事,可也不能学习的时候看啊!”这次读书的的感受和大作家林海音的《窃读记》差不多,让我在惊险刺激中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每当拿起一本书,我都会期待里面的故事;每当看完一本书,我都会久久回味里面的内容。因此,我认为书是一个人的好朋友,你就是读上一百遍,也不会感到厌倦,还会发现新的惊喜。也许,这就是书的魅力吧……

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50字

我是一个小书迷,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一套《意林》,我刚洗完澡,就拿起书,两眼闪出绿光,津津有味地“啃”起书来。30分钟过去了,我一动不动,两只眼睛死死盯着书,仿佛书是一块磁铁,已经把我吸走了。

“王宁静”!我一个激灵,从书上抬起头来。“王宁静!这是我喊的第6遍了!已经9:30了!快睡觉!”“啊”!我抬起头看了一下时间,不可思议地惊叫道:“什么”!30分钟对于我来说简直像一秒钟。

我上了床,眼睛不停地朝书那边瞄,根本睡不着觉。我翻来翻去,脑子不停地想《意林》里面的故事。虽然书不在眼前,但里面的文章印在了我脑子里。

我在床上不停地用脑子一遍又一遍读已经记住了的文章。我实在忍不住了,等到确认安全后,我轻手轻脚,走一步停一下地走到书面前。

我悄悄打开微型手电筒,又读了起来。我读了一章又一章,总感觉不够。

我已经入迷的时候,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看得爽吗”?我下意识地说:“是的”。我渐渐开始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当时,所有细胞都在身体里喊:“完蛋了”!我缓缓转过头,发现老妈站在身后,叉着腰,睁着大眼睛,活脱脱就是一个女版的张飞。老妈把我的书给没收了。我从那以后再也不偷偷地出来看书了。

我喜欢看地不仅是书的情节,还有书的立意。

《意林》它告诉我永远不能轻易否认自己,不能对自己不信任,一定要坚信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好!以前的我上课总是默默无闻,躲在书本后面不让老师注意到我。当时的我每天总是在想,别人那么厉害,我理所当然就应该成为别人的陪衬。现在我不一样了,自从看了《意林》之后,我开始变得自信,上课能举手发言了。老师注意我也不紧张了,我甚至还在全校面前表演过。

《意林》带给我的不仅是故事,也有启发。像以前的我一样不自信的孩子,或者许许多多有困难的孩子。每个人都应该读读,说不定它能改变你的一生。

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50字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知识的海洋,对我而言,生活如果没有书,就会像一大片没有花的草地一样枯燥。我一向喜欢读书,从童话寓言、小古文、小说到一部部经典名著,科普书?

在那么多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书是《闪亮的五二班》。因为,在我9岁的生日我收到了这本书,对我来说它有非凡的意义。书的作者伍美珍,也是我最喜欢的作者之一。闪亮的五二班讲述了一个女孩若思在五二班里度过的每一天。朋友之间的矛盾,大队委竞选,投稿获奖?一件件事被详细的描绘了下来。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大队委竞选的故事,若思在竞选大队委的时候靠着大家的努力,当上了大队委。读了这个故事我看到了友谊的可贵,以后,我也会珍惜友谊,在阳光下快快乐乐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若思,她是一个阳光向上的女孩,很乐观,她有勇气去挑战别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我和她不同,虽然我也是个阳光,乐观的女孩。但我却胆小,很少发表自己的意见,害怕因为说错被别人笑,就把自己想说的话放在心里偷偷的说。我有一个缺点,就是不像若思一样宽容,有点会嫉妒别人。

以前我很努力学习,却不能参加大队委竞选,看到另一个同学当上了大队委,心里就有点生气:还不是老师对她好,把大队委的宝座给了她。如果老师对每个人都公平那肯定轮得到我!于是,我就到处说她是因为老师对她好,跟别的老师说她的好,她才不会当上大队委哩!但后来,我看到了她真的很优秀,对人好,乐于帮助他人,管理的很有序,也文才多艺,会画画、跳舞、唱歌、弹琵琶……我忽然觉得老师的选择是对的,我们也成了很好的闺蜜。自从我读了这本书,我对朋友也宽容起来,但我觉得,我可以更好,所以,我还会继续读书,让自己变得更好!

书,是我们扬帆起航的起点,是为我们引导未来的标。让我从此以后懂得了许多道理,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书多读。

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50字

无论是细雨绵绵,还是飞雪漫天,因有它的陪伴,我不寂寞;无论是滨海沙滩,还是高耸山川,因有它的陪伴,我不寂寞。无论何时何地,书总能像一个亲密的朋友一样,为我带来乐趣。

春雨连绵,桃李竞相开放,簇拥着开心地玩着闹着,蜜蜂蝴蝶是它们的挚友,清风细雨是它们的点缀。我坐在花的中间,拿着一本《唐诗宋词》细细品读。读到“天街小雨润如酥”一句时,就有细雨打到诗页上,留下浅浅的吻痕,缀在美丽的诗句之中。读到“树头花艳杂娇云”时,就有一阵风儿送着一片儿白瓣从我眼前掠过,手中划过,飞向远方。我浮想联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

夏意浓浓,艳阳当空,。在金黄色的广阔沙滩上,有一把太阳伞,我坐在伞底下的温暖细沙上,手捧一本《鲁滨孙漂流记》,引人入胜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伴随着潮起潮落的声音,我仿佛成为了鲁滨孙,进入了藏在大海后的另外一个世界,过着与众不同的日子。潮水的旋律时慢时快,声音时大时小,我的思绪也随之飞舞。我浮想联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

秋色连波,天高气爽,枫叶儿杏叶儿各种叶儿在空中交织飞舞,火红的,金黄的,草绿的,浓紫的……一起点缀着秋天。我坐在小山丘的树林里,将一本《席慕容诗集》放在膝上,“如雪般白/似火般烈/蜿蜒伸展到最深最深的谷底/我那隐藏的愿望啊/是秋日里最后一丛盛开的/悬崖菊/”这样的诗句,将我带入她的情感世界,和她一起笑,一起哭,这时,似乎满林的树叶儿都在一起笑,一起哭,还有风儿的附和。我浮想联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

冬雪过后,地上一大条又厚又软的白地毯圣洁无比,明亮静谧。我坐在窗边,拿着一本《冬日》,窗外的雪映入窗内,照在书上。我倘佯在书中,景中。在我的思绪中,出现了睡觉的狗熊、朴实的农民、青葱的松柏……冬天,有了书,照样是勃勃生机!我浮想联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

春夏秋冬,在书的陪伴下,我一年一年地成长着。无论何时何地,书总是我欢乐的源泉!

篇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50字

时光流逝,岁月无言,时光的荏苒摧散了记忆的蓬松,记忆随着时光的长河而慢慢消逝,这一路走来,割舍了太多,放弃了太多,蓦然回首,与我不离不弃的是书。

虽我如今酷爱读书,但儿时对书却是憎恶至极的。

小时候,母亲对我就是极其严历的,他总逼着我读各种各样的书,而且总是一些对我来说极其深奥的文字,对于大字不识几个的我更是一筹莫展,我虽不情愿,但无奈,面对着母亲利剑般的目光,我也总笑脸相迎,却被母亲误认为我是酷爱读书的,于是便频频地订书买书,而她却不知,每次的购书,于我,是一次多难熬的黑夜,但不得不说的是,这样的读书,对我现在的语文学习还是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太阳当空照,阳光透过窗棂零星的散落在地板上,和煦的微风荡涤着心灵,我独自享受着大自然的美好。“崽,妈妈,出去办点事,你在家看书啊,书我放在你书桌上了,不许贪玩哦!”母亲走过来对我说,看见我连声诺诺,乖巧可爱的模样,母亲才放心的出门了。看见这无趣的《儿童文学》,没在图画,没有拼音,只存在着生硬的汉字,一种在我心里翻滚已久的火浆不断溢出来,抓起书从三楼扔下去,心里立刻就后悔了,想起这样做的后果,心不由得蜷缩在一起,还是下楼捡了上来,“那怎么办呢?”心里不停的盘问自己,藏起来?可我把各个地方都藏了一篇,每个地方都会有破绽,依旧不可信,况且母亲每个周未都要进行大扫除,一搜就到了,左思右想,终于“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当然,这样平放当然是不行的,我把书翻好倒着放,再端来一杯牛奶,喝完一半,再来几块饼干,把椅子拖出来,开好台灯,一切都布置的天衣无缝,正当我暗暗窃喜时,熟悉的敲门声开了,是母亲,她见我如此认真,欣慰的摸了摸我的头,“天啊,怎么这一切都如此巧合,我刚想大玩一场,母亲就开门而进,一个下午的准备竟都成为过往去烟,看来我注定是与玩无缘啊!”心里无奈的苦笑着。

而如今,书,早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的一部分,一路成长,一路书香!

时光如此匆匆,而我们,却是如此茫然,难道真要赤裸裸的来,又赤裸裸的回去?那岂不白走了一遭?不,我决不如此,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我要活出自己的价值,漫看云卷云舒,静听花开花落。

篇9:我与书的故事为话题的五年级作文

在我的小时候,常常想:书,有多好呢?哥哥姐姐手里常有本书,空闲时,他们总要读一读。难道这一本还没几张图的书,还比每一页都有图画的书好看?

终于,在我7岁的那年,我得到了第一本书《一千零一夜》。没读多久,我就立刻喜爱上了它。太精彩了,太太好看啦!只要我一捧上这本书,就爱不释手,连吃饭也是在妈妈的再三呼喊、爸爸快生气的情况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本。妈妈见我如此爱书,就带我去了新华书店,用我的书卡去买书。结果“一两本书”变成了“一两打书”,我和妈妈气喘吁吁地捧着,爸爸望着这快有我那么高的书,摇摇头,上网买了一个书架。这下,我从小娃娃“进化”成了小书虫。现在可好了,我除了吃饭、睡觉、上卫生间、有事等种种“不可抗拒”的情况下,我每天泡在书房里。妈妈笑话我:“这下可好,咱家又要多一笔费用了。”连外公这个爱书如命的人,也哭笑不得地凑了过来:“再不行我做张床,你直接睡书房吧!”面对这句话,年幼无知的我连该点头。

现在,我长大了,但爱看书这个脾气可还在,但糗事可来了不少!我就挑一件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周五下午,爸爸妈妈不在家,本来让我做奥数,回来后,发现奥数没做,书倒是读了几大本!爸妈走进房间我都没发觉,读到有趣的地方还咯咯傻笑!后来嘛你懂的。

“徐溢婧”哎呀,我妈叫我去吃中午饭了!“好,我来了!”去吃饭啦!

篇10:我与书的故事的写事作文1200字

知识塑造人的性格。

——〔英〕培根

点评:点明了中心

生活离不开书,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我的生活也离不开这种“粮食”,它不仅充实了我的大脑,更影响了我的性格。

点评:总起下文

儿时,读书犹隙中窥月,总少不了那份好奇。

点评:化用名句“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 提纲挈领

记得我那时读的第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这也是我读的第一本课外读物,当时我还不知道有课外读物这回事,只知道在妈妈的要求下去读这本书。我揣怀着一种好奇而又兴奋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记忆最深的有几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睡美人》《皇帝的新装》……每一个故事背后,都是人性善恶,人间冷暖的真实写照。让我在幼年时期就懂得了分辨善恶美丑,孰好孰坏,毒蝎心肠妒贤嫉能的皇后,善良纯洁的白雪公主,虚荣奢侈的皇帝……这些人物无不在一一教育感染着我,让我从小就生成了一种疾恶好善的性格了。而后来我又陆续读了《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等故事,每一个好的结局都让我喜上眉梢,而那些悲惨的结局也总让我唏嘘不已。

随着年龄的长大,我开始转向读四大名著了。我最初是在六年级读的《三国演义》,里面还有一些文言文,虽然比起更早以前的文言文要简单得多,但我还是看不太懂,但随阅历的增长和我读的次数的增多,我大致明白了整个故事内容,和多数人一样,我带有一种扶刘反曹的思想,认为刘备继承汉室政权理所当然,而曹操则更多的是一个篡权夺位的枭雄了,关羽、张飞更是义薄云天。但到了现在,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曹操则具有雄才胆略,才配得上作为一个杰出的领袖。他不仅礼贤下士,而且从善如流,他也不失一个君主应有的果断。可以说,刘备这一点绝比不上。读《三国演义》让我感觉到了一种“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天下大势,也让我形成了一种豪爽正义的男子气概和一种当机立断的性格,而自古成王败寇只是兵家常事罢了,没必要值得惋叹,所以这也让我变得客观公正地看待每一件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点评: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我当时最讨厌看的就是《红楼梦》了,我肤浅地认为它讲的只限于男女情长,闲言琐事罢了,但后来才知道,作者曹雪芹以个人经历的情感来倾注到这部作品上来,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来反映家族的盛衰和朝代的兴亡。读这部书,则让我有一种“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的辛酸痛楚,更让我有了一种“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民族情怀,让我懂得“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点评:敢于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

而现在,“读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

点评:既是引用又引起下文

在我看来,现在读书就不仅仅限于得到心灵的升华,而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获取知识,“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塑造人的性格。”没有知识,就没有充实的大脑,就没有判断分析的能力,也就不能适应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读各色各样的书,才能让自己获得各方面的知识,以至于不孤陋寡闻,以至于不“愚”。这是我现在读书的首要目标,也是对读书的总结。

点评:强调读书的巨大作用

知识是人类文明潜藏的宝藏需要我们慢慢去挖掘,记住冰心老前辈的一句话: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在读书中塑造完善自己的性格。

篇11:我与书的故事的写事作文1200字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身为六年级学生的我们,更要懂得怎样去学会看书,怎样去学会用书。因为紧张的学习,我们的看书时间很少,我们不能够腾出这些那些的时间来看课外书。作为我这样一个好动又活泼的女孩,是不会安安静静地坐下来好好地看一小时的书,这对我来说是乏味的、没有乐趣的。

但是毕竟我们是六年级的学生了,马上就要毕业上初中了,我们必须用课外的知识来充实自己,使自己的知识面更加丰富,才能在初中里站得住脚。在老师和家长的劝导下,我开始与书有更深层次的接触。

一开始,我看的都是市必读书,都是一些连文字都有着丰富情感的小说,我懂得了怎样从文章的字里行间体会更深的感情,更深的见解。比如曹文轩的《草房子》,让我看到了乡村里最淳朴的情感;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让我感受到了旧社会的穷苦人民是怎样过日子的;黑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让我的脑海里,出现一个活泼可爱,但是有略显深沉的小豆豆……这就是小说带给我那丰富的情感,带给我那无穷的乐趣!

后来,在一次课堂上,老师和我们聊起了金字塔之类的一些未解之谜,我感到十分的神秘,这世界上还有多少未解之谜呢?引起了我巨大的好奇心,于是,我便开始阅读未解之谜,当李老师看到我总是去普陀图书馆借阅各种的类型的未解之谜时,她给我一本《世界未解之谜》的书,于是,在我受伤住院的这段时间里,我一有空就拿出书看起来,有时晚上做梦时还会梦到这类事情。特别是埃及的一些神秘事迹,金字塔、木乃伊、法老的诅咒以及很多人的神秘死亡,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的惊心动魄!面对这一个个神秘的问号,有时,我竟然会不知所措,究竟是为什么?可是是我对《未解之谜》的热爱导致我身上也出现了一个个未解之谜。这类书带给我的,是无数的惊险、无数的神秘、无数的问号……可我依然没有放弃对其他书籍的追求。

在学习课内知识的同时,我突然发现,课文中有好多都是讲解中国古时侯的故事的,于是我有对中国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起先是收看电视上播放的资料,接着就去普陀图书馆的综合借阅室借阅了正宗的《三国演义》、《史记》、《司马迁》等历史书籍,可是除了不少的笑话,我所借阅的书籍每本最起码都有15厘米的高度,里面的内容都是文言文,就算看着注释,我还是不明白,于是,我和爸爸一起去少儿借阅室不停的找,终于找到了简单易懂的青少年儿童阅读的史书,可是因为学习的繁忙,我只有一点点的时间来看这几本书,借阅时间快到了,可是书只看了一半,图书馆的管理员告诉我们,借阅的书不能连续接两次的,我很后悔,后悔自己怎么没多花时间把书看完呢?于是,我便用自己的零花钱,购买了《中国上下五千年》和《世界上下五千年》,这书不用还了,所以我就利用自己“挤”出来时间看这两本书,这些历史书,让我真正的充实了自己。让我了解我们祖国的历史,祖国的荣耀!

现在,我正在看关于其他国家的历史和事迹,相信这也能帮助我更好的.充实自己,让书真正成为我的好朋友,让书伴我走过这一生!

篇12:我与书的故事的写事作文1200字

“把书读薄,把人读厚;把书读旧,把人读新。”这句名言是我非常钟爱的。做一个内心丰厚的新时代少年一直是我的追求,这自然离不开书的帮助。每当想起这句话,我的脑海中就浮现出我和书之间发生的故事,就像一个个电影镜头,使我看了又看:镜头一:我是小书迷。我对书的迷恋丝毫不逊于哥哥对NBA的迷恋。学校的读书吧常常是我沉醉书海的栖居。记得有一次,我不容易在书吧选到了《皮皮鲁和红沙发音乐城》这本书,便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这本书果然名不虚传,情节太吸引人了,我看得如痴如醉。过了一会儿,我的周围变得安静起来,我就顺势趴在地板上边读边乐。这时,有人过来拍拍我的肩膀,“王哲,你怎么还在这儿?你看书看入迷了吧,早就上第二节课了!”我一看,是护导的李老师。“坏事了,这节课英语测验!”我爬起来就往教室跑,还好英语是我的强项,不然,唉,后果可严重啦!还有一次,我被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吸引住了。我佩服作者怎么能在200多年前就设计了潜水艇,他真是科幻小说之父。这时,妈妈走到我的房间找东西,我大叫:“太棒了,往下,往下,再往下一点,稳住。爽。

镜头二:多亏了书。书是我的朋友,朋友在关键时刻是讲义起的。前不久,我在江苏路上奥数培训班的时候,正巧遇上期中考试,我还真有些心虚,因为我有一次“翘课”的经历。果然,开始我一路顺风,当做到倒数第二题时,傻了眼,还真碰上我没来时学的内容了。“冷静、冷静。”我一直在心里对自己说,可是手心却早已出汗了。完了,遇到死虾子了。我刚想放弃,突然眼前一亮,我曾经在《数学起跑线》这本书上见过类似的题目,解法我记得一清二楚。能不能试试书上的方法呢?我战战兢兢地把步骤写在试卷上,越写越觉得思路清晰起来,对呀,就是这样解的!我太有才了。后来,我以120分的满分成绩进入了强化班,还得感谢我的书朋友的鼎立相助呢。

科学课也是我非常喜欢的课。一次,刘老师教“土壤王国的奥秘”一课。当她问:“你们谁知道土壤分为哪三种?”时,同学们都目瞪口呆。我却高高地举起了手,我利用在《趣味地理》中学到的知识,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大家。老师听后,竖起大拇指,同学们也为我鼓掌。就因为我平时喜欢看自然科学方面的书,还当上了科学课代表呢,为此我打心眼里感谢书。镜头三:书教我做人。每年五月都是我们学校的读书节。去年,我们中年级的同学参加了图书义卖活动。那天,同学们早早地把自己心爱的书捆扎好,来到浮桥市民广场。我们组成了由同学们自己进行交易的场所,当时可是吸引了许多市民来争相购买呢,我作为小小交易师和班里的其他几个同学,筹集了将近200元呢。虽然天气很热,但是当我们知道学校将筹集的1000多元钱和其余的图书都捐献给我们的手拉手学校——漆桥小学时,心里都乐开了花。那天,是我和另外几个同学亲手把书送到他们校长手里的,校长的手微微颤抖,那一幕我一直忘不了。自从看了EB怀特写的《夏洛的网》后,我一直被夏洛的精神所感动。一只小小的蜘蛛,却能够为朋友献出生命。她是一位聪明、勇敢、善良的朋友,谁交了这样的朋友该多么幸福啊。我虽然也想有夏洛这样的朋友,但是更想做夏洛这样的人。于是,我把自己的许多衣物和学习用品都送给了我们班的一个刚刚失去父亲的同学。我每次下课都主动找他玩,还经常说笑话逗他开心,大家也都去关心他了。我觉得我们就像《夏洛的网》里那群生活在农场里的快乐的动物们,大家团结得像一家人。我和书的故事说也说不完。这次读书节我创作了一则读书格言,就作为这篇文章的结尾吧:我是小鱼,在书海中遨游,变成白鲸;我是小鸟,在书山上翱翔,变成苍鹰!

篇13:我与书的故事为话题的作文1000字

徜徉于书的海洋,俯仰之间经历着沧海桑田的变幻,让我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倍感充实。一个以书为豪的国家,有人爱‘三国’,有人爱‘红楼’,有人崇拜毛泽东的豪放,我却钟情于李煜的柔情。

那首《临江仙》,道尽多少英雄的悲喜人生!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金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谈笑中。是多少诗人的缩影,是多少词人的感叹。而李煜,也是这瀚海中的一粒沙,在荏苒的时光中老去,在沉淀的历史中,渐渐封存。

当人被赋予使命,他便不只是一个人,还有责任;当人被命运左右,他便不再自由,笼中之鸟,困顿之兽。他只是一个诗人,一个本该拥有淳朴自然的生活。王位的意外收获却是他命运的转折。意外之下的呼奴唤婢,锦衣玉食,催生了他的欲望。南唐时的奢华绮丽、婀娜柔媚、肆意恣睢、轻歌巧笑的生活,随着他战败而成为阶下之囚,永远地离他而去。他无法想象,妩媚温馨、弱骨柔情、娇憨相浸的家庭生活,也随着在他悲凉的目光中东逝远去的长江水一同逝去。等待他的并不是醉生梦死的寓公生活,而是亡国之君的屈辱与悔恨。

曾经拥有过,一旦失去,才更加令人久久难以忘怀。

李煜没有为他的后代留下繁华的帝国,留下的只有情真意切,不事虚饰的华美篇章。命运的坎坷为他的词,做了最充实的演绎。他的词为命途的挫败又做了最好的诠释。如果说李煜的词是千古独步,那其他人与之相比不过是“得十一于千百”,这似乎言之太过,但称李煜是“词中之帝”,却是当之无愧。

苍苍茫茫中,自命不凡的人们,总是自以为得计地出现在历史画卷中。自称明君贤相,自诩丰功伟绩。然后一切的荣耀与耻辱都将随着历史的淹没而渐渐被人遗忘。如果奋斗中的人们知道等待自己的结果是什么,他们一定不会为了帝王之位尔虞我诈,上演那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的悲喜剧。失败者固然是家破人亡,可是就算是成功者,又从中得到了什么?

人生是什么?

什么是幸福?什么是痛苦?

又有谁能说的清楚。

命运总是给予我们太多意外地安排,有时候我们可以为了梦想奋不顾身,但是,命运的羁绊有时却是难以摆脱。命运无法预知,或许我们都该知足。完美是戏,不完美才是人生。短暂的轨迹总要留下些什么让人追溯吧。俯仰之间已是旷古万事,走过折戟的沙场,看过纯美的自然,听过悲愁的哀歌,品过伟岸的人格。

最美的字符是文字,记录着万载春秋,让百年后的我们领略的万种风情,依然如故。最动听的故事则是书籍,翻看历史的画卷,让弥留之际的彷徨,烟消云散。我与书的故事,我的人生续写。

篇14:我与书的故事为话题的作文1000字

书是我的启蒙老师,是我童年的衷心朋友,在书中,我了解了祖国的秀丽山川,人世间的善良与丑陋,自然界的鬼斧神工,自然也提高了学习兴趣,总而言之,书是我的好伙伴。

我又是怎样喜欢上读书的呢?

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经常不在家,我经常是一个人独自呆在一个宽敞又冷清的屋子里,受尽了寂寞和孤独,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找到了你——书,一本带图画的小人书,我随意的把这本书翻开,虽然我当时还不识字,但我还是被书中的图文并茂所吸引了,眼光扫过一张张栩栩如生的图片,心里瞎猜着图案里的故事,就这样,我一张一张地把书翻过,看的津津有味,第一次感到了生活中的乐趣。从这以后,我结识了书,也爱上了书。

因为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想了解书中的文字,所以,我以超出常人的速度学会了拼音,或许,这就是书中的动力吧。

从看图片,到一点点咬着拼音来读,到一眼就能读出;从图画书,到小人书,到阅读厚厚的名着,这中间的每一步历经艰辛的,但我不怕,因为我爱书。

在读书中,我也学到了很多。

从丹尼尔·笛福的《罗宾逊漂流记》中,我学到了坚韧不拔,坚强不息,自力更生的好品质,在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知道了海伦凯勒在失败后改变自我的艰辛,当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也是她生活的真实写照,是她对命运的不服与反抗。

我虽然生活在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没有体验到他们的艰辛与难处,但在一些平凡地不能再平凡的小挫折中,我也懂得了那么一丁点。

在一次期中考试中,我失利了,与高分擦肩而难过,我在看到试卷的那一刹那,我的心就好像晴天霹雳般深深地疼,我呆呆的趴在家里的'书桌上,望着外面的大雨,淅沥沥的,我的眼泪也不知不觉地倘了下来,我自认为我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可是,为什么我这次感到那么地伤心,真想永远趴在书桌上,空洞的眼神呆呆地望着墙壁。无意间,我眼神飘到了书架上,望见了那一本书——我最喜欢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霎那间,我又想到了她——一个坚强的女孩——海伦凯勒,她是多么坚强,她小时候因生病而失聪,可心中一直有着坚定的信念,而她也一直朝着她的梦想进发,她受了那么大的挫折,可她依然那么坚强,我呢?霎时,我自愧不如,不敢在正视那金黄的书名,因为我感到我没有资格去欣赏它,我连一个小挫折都经受不住,将来怎么会成功?

顿时,我的泪水干了,因为我懂得了,坚强是通向成功的大陆,成功的路上永远没有捷径,是我们一个脚印一个脚印踏着向前的。

书,我的好朋友,你陪我走过了诗般的童年,让我一点一点向前奋斗,还让我学会了坚强。

如果要让我说我与书的故事,那是一个美好的童话,比《一千零一夜》还长,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篇15: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400字:与书为友

读书给我无限的乐趣

我是一个不大喜欢读书的小女孩,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了一件事情,让我喜欢上了读书。并且让我知道了,书可以让我们扩大知识面,增长知识。

记得那天晚上,刚吃完晚饭。妈妈说我们一起来玩成语接龙,我和爸爸拍手叫好,当接到“金”字,该我说的时候,我想了一会儿说“金蝉脱壳(ké)”。爸爸妈妈顿时大笑起来,我很是奇怪他们为什么要笑呢?妈妈看着我奇怪的眼神说:“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笑?那你去查查成语词典,看看到底怎么读。”我马上跑去查成语词典,这才知道原来读“金蝉脱壳(qiào)。”这时爸爸说:“平时不喜欢读书,看,现在用到读错了吧。”这时我感到自己缺乏知识,所以我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多看一些书,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以后不再闹这样的笑话了。

我相信我以后一定会喜欢上看书,会喜欢看一些好书,在这个暑假我一定要多看几本名著,因为我知道书能给我带来快乐,带来乐趣,带来力量,带来课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

我的读书故事

小时候,我总是在别人的帮助下才可以看书。有很多不懂的都可以当场解决。

等到三、四年级,我终于可以自己看书了,不用借助家长,就可以自己看书了。我看的书有很多很多,我最爱看的是一些关于幽默小说、写动物系列的书。有几次,我问同学借了一本动物小说,题目是《我和狗狗的约定》,当看完了第一章,我就被深深地感动了,到结尾时,我几乎是哭丧着脸把这本书给看完的,导致我的眼睛又红又肿,特别难看。

到了五年级,我就更深爱看书了,没日没夜的看,有时会哭,有时会笑,有时生气,有时怜悯,各种心情都有。有事才刚刚看了一点儿内容,就会猜想这结尾是什么?跟我想得是不是一模一样?这一类的问题。

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生活,我似乎与每一本书、戏剧里的主人公合为一体,和他们共悲伤共快乐。我和书的故事是那么多,读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喜欢读书

我喜爱看书,家里也有好多书,只要一有空我就“贪婪”的看着书,常常忘了做其他的事,妈妈经常提醒我该吃饭了、洗澡了、睡觉了……我看了好多好多的书,我感觉《四大名著》、《老鼠记者》、《昆虫记》、《中华成语故事》等都是好看的书。

我们班上有大书柜叫读书角,都是同学和老师自发带来的,我也带去了几本课外书,过了没多久,班上的书也被我一扫而光,我和同学们都喜爱这个图书角,达到了老师建立图书角的目的。

看到我那么爱看书,妈妈给我办了一张借书卡,周末只要一有空,我就让爷爷或爸爸妈妈带我去图书馆借两本书,有一次我自己去图书馆,却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只能在图书馆里面等雨停了现回家。于是我就在书柜边抽出了一本《老鼠记者》,看到书中的杰罗尼太好笑了,我不禁笑了起来,等了好一会儿,我的脚都站酸了,但雨还没停下来,我只好坐在地上,一本书马上让我看完了,于是又抽出了另一本书继续看。这本书实在好看,我继续往下看,这时我真想有人给我搬来一把椅子坐着全舒舒服服地看。我看到窗外雨停了,空中出现了一道彩虹,我马上带上选好的书,乘着公交车回家了。

篇16:我和书的故事话题作文:与书为友,其乐无穷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不少作家的写作之路都是从读书开始的。和许多爱读书的人一样,我也是一个小书迷。

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几套儿童书,并常常念给我听。这样一来,我对书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渐渐地,我就和书结下了了不解之缘。上学后,识字也多了。我便开始独立看书,我看的书可多了,有《爱的教育》、《汤姆叔叔的小屋》、《三国演义》……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小书迷。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郁雨君写的《我不想不想长大》。这时,妈妈过来对我说:“希,该去睡午觉了。”“哦,再看一会儿书就睡。”我漫不经心地回答。然后又继续看,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这本书的主人公扇贝的世界中,跟扇贝一起经历了他的悲欢离合。读完这本书时,我已经热泪盈眶了。这时,妈妈又来了,“希,你看看现在几点了?”妈妈笑着。我看了看,啊!原来不知不觉中已经过了一个多钟头了。于是,我用毛巾抹了抹眼睛,去睡觉了。

书就是一把金钥匙,帮我们打开文学和智慧之门;书就是一片大海,让我们这些“小鱼”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告诉我一个个人生的道理。于是,我下决心,一定要读更多的'书,让书成为我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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