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搬迁试点工作总结

时间:2022-11-05 07:46:35 其他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移民搬迁试点工作总结(合集13篇)由网友“devillmaycry”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移民搬迁试点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移民搬迁试点工作总结

篇1:移民搬迁试点工作总结

移民搬迁试点工作总结

我区在省市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扶贫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认真组织实施**年以来的扶贫搬迁项目,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十八塘乡扶贫搬迁安置点

十八塘乡地处**北部山区,地质灾害多发,多年来,对居住在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基础设施完善成本偏高的山区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移民搬迁,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显著增强、居住安全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年起,十八塘乡采取自愿申请,政府主导原则在内潮圩上建设了一个移民搬迁集中建设点。在一期中,对生活在地质灾害危险程度高、偏远山区的`14户居民成功实施了搬迁,其中李村7户,樟坊村4户,内潮村3户,共计67人。通过对移民搬迁资金的专项管理,直接将移民搬迁补助资金3500元/人打入搬迁户的账号中,调动了搬迁户的积极性,保证了资金账户的安全运行。在二期中,对12户居民成功实施了移民搬迁,李村4户,内潮村4户,樟坊村3户,楼下村1户,共计58人。投入3万多元建设搬迁集中点的基础设施,硬化建设点公路0.5公里。该安置点于**年底顺利竣工,目前26户125人已全部入住新房。

二、主要工作特点

1、宣传发动,让移民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务公开栏、上门入户等方式,深入宣传移民搬迁扶贫进城进园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实施办法,解答群众疑虑,提高群众对移民搬迁政策的知晓率,激发参与热情,引导群众变“要我搬”为“我要搬”.

2、成立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由区扶贫和移民办、环保局、地矿局、交通局、国土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和移民办。各乡镇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移民工作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3、落实了移民搬迁计划,制订了移民扶贫工作方案。省、**市下达我区移民搬迁任务后,我们严格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公示、确认移民对象。同时,结合**实际,制订并印发度移民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了移民扶贫工作有条不紊、有章可循地开展。

4、执行移民政策、严格把好五道关。在工作中我们主要围绕把好五道关而开展。一是严把调查摸底关。在调查中工作组深入迁出点广泛进行,把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自然村组及愿意搬迁的群众进行造册登记。二是严把搬迁对象核查关。对符合移民搬迁的农户,实地核查搬迁条件及搬迁人口,对照实施方案中的搬迁对象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给予核减。三是严把审批程序关。对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农户,经群众民主评议、村乡(镇)审查,两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经区移民扶贫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四是严把资金发放关。对移民资金的发放,实行“阳光操作”“封闭管理”,根据移民建房进度,资金分批次直接拨付到移民户的“一卡通”.五是严把建房质量关。要求建房必须选址在远离灾害点的地方。并在分户建房中,加强了质量监督,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建房质量。

5、加大移民后续扶持,确保移民富得起。搬迁是手段,致富是关键。我们对搬迁移民每户至少培训一名实用技术,二年来共办班6期,培训人员158名。同时,把移民后续扶持纳入社会扶贫工作中,采取扶贫贴息、产业带动、结对帮扶、劳动力转移、安排工业园区就业,立足长远制定有效帮扶措施,加强对移民户的后续扶持,确保移民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让移民户切实感受政府的关心和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主要亮点

1、部门配合,协调开展工作。**年度以来的移民搬迁任务涉及农工部、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和房管局等单位,因此,我办紧紧和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确保了移民搬迁工作有序开展。

2、分片包干,协调开展工作。**年以来我办分成工作小组深入移民点调查研究,确保工作质量、工作时间和工作效率。

3、拓宽渠道,不断完善移民后续帮扶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的农业种养技能培训,提高移民的自我创业本领。有计划地引导和安排移民参加劳动力培训转移。积极协调信贷扶贫资金,帮助移民户解决生产发展的资金问题。

篇2:移民搬迁协议书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乙方:xx

为加快移民搬迁进度,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随集镇搬迁移民房基础部分(地圈梁以下,不含地圈梁)的工程建设任务,经xx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阳安德(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甲方决定将随集镇搬迁移民房基础部分(地圈梁以下,不含地圈梁)的.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组织实施,现就此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受甲方委托,由乙方负责组织施工队伍完成xx乡龚家湾村、居委会两个单位搬迁至青波浪新集镇共计144户个人移民房基础部分(地圈梁以下,不含地圈梁)的工程建设任务。

二、由甲方提供设计图纸三套:80平方米(单户)、160平方米(合建)、基础超深处理方案各一套,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照图纸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则必须由甲方及设计方出具书面材料后方能实施。

三、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及受甲方委托的质监或监理公司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房屋开裂、下沉、断缝等现象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由甲方配合乙方协调外部环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如出现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由甲方付与乙方工程施工费用(含税)共计000整(000元),分四次付款,施工队伍入场时预付0万元(0元),工程完成50%时付0元(0元),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质量验收合格后付0元(0元),余额作为工程质保金,待一年后如不出现质量等问题再一次性予以结清。

六、此工程实行总额包干,协议签订后,如因工程需要超出预算资金范围的,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施工,不得拖延或停工,甲方也不再对此工程资金进行重新核算或补偿。

七、施工时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xx年10月5日止,为期三个月,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如因外部环境造成阻工或停工的,相应延长施工时间),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施工,每超过一天甲方有权按总工程款千分之二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滞纳金。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篇3:移民搬迁申请书

xx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男,现年x岁,农业户口,全家共有x口人,家住xx镇xxx村xx组。

申请事由:原居住地只有一间土坯房。由于年久失修,房屋到处都是裂缝,加上x年x月x日特大暴雨灾害,房屋地基垮塌,属于危房,不敢在此居住,几年前就到xx镇租房居住至今,又因两个孩子上大学,需要大笔的学费,更是无力购房。如今正逢陕南移民大好政策,党和政府对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如此关怀,让我们这些百姓对生活充满了美好的希望。今年在亲友们的大力支持下,我在xx镇xx村x组购住房一套,因此申请搬迁。

搬迁后,各方面条件都得到改善,妻子也能安心在xx镇经商营业,因此恳请政府大力支持,批准异地移民搬迁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4:移民搬迁申请书

尊敬的的白河县XX镇府领导:

您好!

我叫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现年XX岁,系XX镇XX村X组村民。家庭有X口人,分别为:妻子XXX,儿子XXX……还有本人(户主)。

由于原居住地XX镇XX村X组位于浅山、浅沟,自然条件较差;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发展很是艰难。又因为近年来滑坡严重,山体松散,存在着极大的自然灾害威胁,不敢再放心居住。

为改变恶劣生存条件,保障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尽快脱贫致富,经全家商议,特此自愿申请搬迁到设施条件好的白河县XX镇。

商品住房已落实,请予以批准搬迁。如果上述情况与实际不符,我原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

申请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篇5:移民搬迁申请书

国土资源部门:

我们是XX县孟门镇柳家坡村。位于县城以北20公里,孟门镇以东5公里。全村农业人口421人,非农业人口62人。土地面积1800多亩,村民以种植业为主。广种薄收,人均年收入一千多元。地形地貌属高山林立,沟壑纵横。信息封闭,经济落后,交通极差。本来人蓄饮水就很难满足,再加上我村是压煤村庄因地下采煤频发地质灾害,土地严重塌陷,地下水位下降泉水沽竭。旱井无法蓄水,住房安全受到威胁,如此困境直接制约着柳家坡的经济发展,一直无法摆脱贫困的面貌。

现在因我村属压煤村庄,整村座落在凌志能源有限公司下属的山西亚通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的田煤上。现公司为节约不可再生能源,提高煤炭资源的.回收率,解决矿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矿区经济的和谐发展。矿方与我村委商议对我村实行整体搬迁移民。这样对于我们村的发展是个良机,既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步法,又可改变整村的村容村貌,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加快发展经济,及早脱贫致富。村委与矿方多次商谈,移民项目已确立,矿方出资修建柳家坡村委配合,对柳家坡村实行整体移民搬迁,建设一个崭新的柳家坡新村。

其次,我村有几百年的村史,旧村址居民居住特别分散,占用土地约300多亩,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修建的新村是集中居住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约占地100多亩。入住新村后将旧村复垦为耕地,从而节约土地200多亩。这样也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政策,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弊。

柳家坡全体村民召开移民搬迁大会,征求村民意见,全体村民愿意整村搬迁移民。现已成立由政府?村委?矿方组成的移民领导机构,一切移民实施方案已成熟。现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复,准许支持我村移民搬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6:移民搬迁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xx乡困难群众移民搬迁工作,科学合理实施移民搬迁,使搬迁群众告别土窑洞,告别茅草房、危漏房,告别不宜居住环境,告别贫困,按照县上安排,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贫困人口,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建设移民新村,压滤机滤布 确保搬迁人口尽快脱贫致富,居住环境有所改善。

(二)指导原则

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户建房、规范管理”的原则,由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规划实施。

搬迁建房群众原有庄基,将严格按照“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要求实施庄基复垦。

二、工作任务及时限要求

1、移民搬迁涉及两个村:

二坪村移民搬迁采取整村搬迁的方式,共涉及全村69户中的59户,其中14户为特困户(其余10户在县城或当地建有新房,不予考虑)。

工程占地约30亩,涉损果树640株,滤布厂 搬迁地点选为村庄主干道路两侧。

消水村三组移民搬迁涉及三组58户中的48户,其中6户为特困户(其余10户已新建新居,不需搬迁)。

工程占地约30亩。

2、阶段工作任务

(1)、3月30日前全面完成移民搬迁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建房征地、青苗赔付、收取押金、签订乡村、村户之间搬迁协议、解决耕地调整等问题。

(2)、4月11日前开工建设,成立乡村建设管理小组,分村包抓,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移民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3)、8月30日前全面完成移民搬迁各项建设任务,迎接县上验收。

三、工作步骤

本文来自www.gongwen123.com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3月1日—09年3月10日)

1、乡、村成立移民搬迁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强有力的人员主抓移民搬迁工作。

2、召开移民搬迁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宣传调查摸底阶段(09年3月11日—09年3月20日)

1、乡村工作组进村宣传,调查摸底,统计搬迁人口,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调研分析:工作组将摸底及调研情况向乡政府反馈,及时汇总情况,争取项目支持,共同协调,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阶段:规划阶段(09年3月21日—09年4月10日)

1、乡村与移民户签订好移民搬迁协议。

2、www.6633.net 进行集中安置住房设计和基础设施规划。

3、乡村统一解决土地调整,同时签订复垦协议。

4、征收赔偿款及建设户保证金。

5、清障及赔付。

第四阶段:建设实施阶段(09年4月11日—09年7月30日)

1、分户按规划建房。

2、特困户在召开群众会评议并通过的基础上,由村委会集中建房。

3、移民新村基础设施统一规划、施工建设。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阶段(09年8月1日—09年8月30日)

1、做好建房尾留工作。

2、清理周边环境,配套相关设施。

3、收集相关资料,做好小结,迎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移民搬迁是县、www.freekan.com 乡政府争取的惠民工程,工程时间紧,任务重,相关村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精心规划,扎实工作,动员各搬迁户密切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乡村要按照《实施方案》合理分解任务,认真落实,按时限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3、强化督查,确保完成任务。

此次移民搬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乡村领导小组对移民搬迁工作加强协调及督促检查,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篇7:移民搬迁方案

据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关于下达全省扶贫移民搬迁计划的通知》(赣扶移字〔〕23号)和《中共遂川县委 遂川县人民的政府关于印发<遂川县“移民进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字〔〕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础,以贫困群众得实惠为目的,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对居住在深山区、地质灾害区及退耕还林区的贫困群众,积极稳妥地、有计划地进行移民搬迁。

通过转变搬迁群众思想观念,引导移民搬入试验区,改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实现就业创业,提高综合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

对于居住在边远高寒深山区、地质灾害区和退耕还林区的群众,认真做好引导工作,激发群众移民搬迁的愿望,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驱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自愿接受移民搬迁扶贫,深知移民扶贫政策的好处。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项政策要宣传到位,工作要做深、做细、做实,特别要注重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必须是群众自愿申请,自主决策,自愿搬迁,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

2、坚持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原则。

对符合搬迁条件的地方,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

对贫困状况相对严重、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居住点,优先列入规划并先行实施。

采取灵活多样的安置形式,坚持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原则,深山区和地质灾害区的移民全部安置到县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退耕还林区生态移民根据自身意愿,可在乡村分散安置。

3、坚持量力而行,合理布局的原则。

应根据资金筹措能力和安置条件量力而行,合理确定移民规模和范围,要注重安置方案的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着眼于科学规划、配套建设、合理布局、长期受益。

选择具有良好的人居和发展环境的地方,避免迁入易涝、易旱、易洪和缺水地区,做到一次安排就绪,不形成二次搬迁。

既解决当前脱贫,又给未来发展留足空间。

三、目标任务

今年,我县移民搬迁扶贫计划为人(其中:移民进园计划1900人和生态移民计划100人),下达到各乡镇(详见附件1)。

四、移民条件

1、移民迁出条件。

深山区移民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人均基本农田少,交通不便,生态环境较差,社会发展程度低,就地扶贫难以改变贫困面貌的边远山区在册农户(201月31日以前登记的,以户口簿为准),必须是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

地质灾害区避灾移民搬迁对象必须是已遭受严重地质灾害或受严重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且必须具有国土部门的论证书。

生态移民按照《遂川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总体规划(-)》组织实施。

2、移民安置地条件。

深山区和地质灾害区移民对象统一规划安置在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具体地址为县工业园区东区),试验区配套学校、医院、市场、商店、社区等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由相关部门同步规划建设。

退耕还林区生态移民对象安置地必须选择近路、近电、近水、近学校、近医院,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也可选择安置到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

3、移民安置方式。

选择安置到县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的,实行成本价安置,套房均价为1350元/m2,共设计有60 m2(两室一厅一卫一厨)、90 m2(三室一厅一卫一厨)、120m2(三室二厅二卫一厨)和140 m2(四室二厅二卫一厨)四种户型(均含公摊面积),采取大、小户型插花方式建设。

五、审批程序

移民对象的逐级审核、审批,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

严格履行以下程序,方可确定为搬迁对象。

1、农户本人自愿申请;

2、村委会根据农户申请,将搬迁对象和搬迁户家庭人口(指常住人口,包括现役军人、“两劳”人员、大中专在校学生及已接受处罚的计划外生育人口等)在原居住村委会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的政府审核;

3、县扶贫和移民办进行核实审查,地质灾害户由国土部门审查;

4、将核实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农户再次张榜公布;

5、填写移民搬迁扶贫有关审批表格(见附件2);

6、属地派出所审核户籍;

7、审批表经村委会、乡(镇)国土所(指地质灾害户)、乡(镇)政府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审批,由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统一行文批复;

8、移民户与所在乡镇签订移民搬迁协议。

六、资金管理

为确保实现移民扶贫的工作目标,对实施深山区、地质灾害区、退耕还林区移民搬迁的农户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3500元,其中上级安排3400元/人,县财政配套100元/人。

补助资金以户为单位发放,按照涉农资金“一卡通”拨付要求,移民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封闭管理,由县扶贫和移民办根据上级的资金到位情况和建房进度,将移民扶贫资金直接拨付到移民户“一卡通”银行帐户。

七、工作步骤

今年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从2013年3月开始启动,至1月止,按前期准备和宣传发动、对象审批和工程建设、移民选房和搬迁入住、检查验收和办证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至7月上旬)

1、编制规划。

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完成本项目整体规划(包括移民安置房和学校、医院、商贸市场等周边配套设施),县工业园区办完成好征地和土地“三通一平”工作。

2、项目立项。

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发改委将本项目向上申报,争取上级立项。

3、用地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将本项目向上级申报,落实用地指标。

4、宣传发动。

印发县移民搬迁工作方案,出台移民搬迁相关政策,各乡镇组织开展移民搬迁宣传动员工作。

5、对象申报。

贫困地区尤其是边远高寒深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和退耕还林区群众自愿申请移民搬迁,经村委会、乡镇初审后报县扶贫和移民办。

(二)对象审批和工程建设阶段(2013年7月中旬至12月中旬)

1、确定对象。

县扶贫和移民办按照移民对象审批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对象。

2、工程建设。

按规划设计要求,500套移民住房7月上旬开工建设,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房屋装修,启动公共设施配套、小区绿化等工程。

分散安置的自行建房,至少完成一层房屋建设,并搞好必要装修。

3、移民建档。

对批复的移民对象进行建档。

4、预交第一批购房款。

移民户在8月20日前将第一批购房款缴入指定帐号。

购买60m2、90m2、120m2和140m2户型,分别预交2.5万元、3.5万元、5万元、6万元。

(三)移民选房和搬迁入住阶段(2013年12月下旬至201月上旬)

1、发布房屋信息。

坚持成本价销售原则,将移民房幢号、层号及相对应的价格进行公开发布。

2、移民户选房。

移民户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需求,通过摇号方式进行房屋选购,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清购房款。

移民户筹措资金,将剩余购房款交齐。

4、搬迁入住。

在年1月上旬前,移民入住新居。

(四)检查验收和办证阶段(2014年1月中旬至1月下旬)

1、检查验收。

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会同各乡镇对移民入住新居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填写移民新房验收单。

2、办理证件。

制定办证时间安排表,通知移民户分期分批到县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的移民扶贫工作,就是举全县之力抓好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建设。

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全县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制定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安置有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本乡镇移民搬迁工作组织领导、政策宣传、对象选择、协调服务工作。

2、提高思想认识。

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工作,是破解“三农”问题,加快推进我县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是新时期实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重大创新举措,是从根本上解决移民就业难、致富难的有效途径,也是破解园区企业招工难的金钥匙。

我们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创新,通过把移民搬入试验区的方式,更直接地解决移民就业问题,带动园区企业发展,加快移民脱贫致富步伐。

各乡镇要全方位、多层次、宽角度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工作深入人心,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移民试验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全力抓好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工作的浓厚氛围。

3、加强部门配合。

各乡镇、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工作。

县扶贫和移民办要负责编制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项目总体规划,研究相关优惠政策,负责督促政府委托的有资质公司代建移民房;县工业园区办要完成征地和土地“三通一平”工作,移民入住新居后,要组建移民社区,完善社区管理;县国土资源局要落实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项目用地指标及协助办理相关证件。

县城乡建设局要进行移民套房设计,把试验区移民户全部列入危房改造或土坯房改造对象,并规划建设好园区商贸市场;县财政局要将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项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上级要求足额配套移民经费,优先满足移民工作的需求;县民政局要审核成立移民社区,并负责移民户中特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的救助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局要同步立项建设容纳2万常住人口就读、就医的学校、幼儿园和医院。

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要对试验区用水、用电进行规划、设计并安装。

县房管局要负责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并减免相关规费。

县人民银行要协调县内各商业银行为移民户购房落实按揭贷款政策。

县公安局要为移民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同时,为减轻移民搬迁负担,县直各相关单位要落实《遂川县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优惠政策》,兑现有关政策措施,为移民扶贫工作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支持。

篇8: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德保县扶贫移民搬迁住房补助实施方案

为指导德保县20xx-20xx年扶贫移民搬迁农户建(购)房补助工作开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9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具有农村户口,到各乡(镇)政府填写搬迁申请表格并经过审核的、列入年度扶贫移民搬迁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及同步搬迁对象。

二、补助标准制定原则

(一)全县基准补助标准。

根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要求,德保县属于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基准补助金额每人不低于2.4万元。

实际基准补助标准由县政府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评分结果、安置区域和安置方式、当地平均建设成本等因素测算确定。

(二)安置点住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成本。

按照“保障基本”原则,纳入中央和自治区搬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单人户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5人户以上的不超过120平方米),户均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人均和户均建(购)房成本分别控制在4万元和14.4万元以内。

(三)根据建档立卡搬迁对象贫困程度确定到人到户补助标准。

以县政府精准识别划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数线为基准,将搬迁对象按一般贫困、中等贫困、特别贫困、极端贫困四种情形进行分档补助,上下档之间补助标准相差不超过8%。

实际补助金额不得高于控制面积内的实际建(购)房成本。

对差异化补助后仍无法筹措缺口建(购)房资金、又不具备申请移民搬迁建房贷款条件的搬迁对象,经县扶贫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同意后,可在控制建设标准内按照方案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四)人口较少民族到人到户补助标准。

属于自治区认定的人口较少民族(毛南族、京族、仫佬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属于德保县认定的人口较少民族(苗族、瑶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

(五)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补助标准。

在规定的住房建设标准内,纳入“十三五”全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由县政府按不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基准补助标准执行,其中属于人口较少民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1万元。

所需的补助资金由县政府通过统筹自治区、市、县财政安排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专项助资金解决。

三、安置方式及住房价格

(一)在县城集中安置。

一种为县政府投资建设的以“老乡家园-德保县某某移民安置小区”冠名的安置住房,另一种为经过县政府认可的市场现有房源。

具体户型、面积、套数根据各年度实施方案确定。

购房价格以各年度公布的购房指导价为准。

(二)在乡镇就近安置。

乡镇安置点的选址必须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在乡镇就近安置的安置点建设用地由搬迁村屯农户自行协商解决,建设用地无法解决的,不列入年度计划。

由住建部门向安置农户提供统一的规划图和设计图,农户自行建设,住房建设价格由住建部门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纸及实际建设情况进行预算,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并作为住房建设补助的依据。

(三)投亲靠友安置。

列入年度计划的搬迁对象可以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

选择投亲靠友方式安置的搬迁农户需获得亲友住房的部分或全部产权,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补助,实际补助金额不得高于控制面积内的实际建(购)房成本。

篇9: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中共古县县委办公室

古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xx年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xx年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古县县委办公室 古县政府办公室

20xx年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工作部署,根据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xx〕29号)、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2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3号)和古县《“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全县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县级落实、乡村实施”的要求,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确需同步搬迁农户实施易地搬迁。

加大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明确各级责任分工,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从根本上解决生存发展问题。

(二)基本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灵活安置方式,合理布局安置点和人口规模。

1.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

以县城和全省规划建设的重点镇为主要安置地。

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整合各类资源,同步统筹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五通五有”(通水、通电、通路、通车、通网等,有医疗机构、有学校、有便民超市、有金融服务点、有敬老院或福利院等),增强城镇集聚产业、承载人口、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让搬迁群众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2.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县城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新社区,要与劳动密集型工业园区相结合,与发展二、三产业相结合,化农为工。

积极发展非农产业,统筹考虑安排搬迁户数与就业岗位,力争消除“零就业”家庭;重点乡镇安置的移民,建房工程与产业开发项目同步安排实施,确实满足搬迁贫困户就业创业需求。

3.坚持与旧村开发、村庄撤并相结合。

科学规划开发利用旧村宅基地和土地,按照不同的开发形式,分步拆除旧村山庄窝铺,建设规模种植园区、养殖园区;实施宜林宜草开发和恢复性生态保护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发展乡村旅游。

切实解决行政村过小过散问题,聚集整合资源,调整配置生产要素。

4.坚持与社会保障相结合。

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类认定情况,做好迁出村养老、救助对象、残疾人的安置和供养工作,做到“四落实”(即按不同的人员分类,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标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

二、目标任务和搬迁对象

(一)主要任务

20xx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工程涉及7个乡镇、96个村、778户、2601人。

计划建(购)住房778套,建房总面积6.5万平方米。

按照安置方式:集中安置496户1618人,分散安置282户983人;

按照贫困类型:建档立卡贫困户742户2500人,同步户36户101人;

按照安置地点:行政村就近安置138户373人,新建移民新村安置87户257人,依托已有配套设施安置135户521人,货币化安置418户1450人。

(二)搬迁对象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要优先瞄准无劳动能力、无自筹能力、无安全住房的“三无”特殊困难户,尤其重点解决“土窑洞”问题,对搬迁规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五保户和丧失劳动力的特别困难家庭要免费提供住房。

因合户(以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簿为准)造成易地搬迁的人口数变动的,按照建档户和非建档户区分,非建档户与建档户合户的,以建档立卡数据库中的贫困人口人数为准;建档户与建档户合户的,以合户后的人口总数为准。

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确需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可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易地扶贫搬迁与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对象重复的,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

在上述范围内,各乡镇根据工作规划和实际情况,在农户自愿前提下,自下而上核定搬迁对象范围。

搬迁农户自愿购房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供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报村委会审核公示,村委会统一申报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政府报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审核确认。

三、安置方式

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对采煤沉陷区贫困村、地质灾害贫困村、重要水源地贫困村、农林交错区贫困村要实施整村搬迁。

根据实际确定抗震区域贫困村安置方式。

其余类型贫困村人口根据情况,选择整自然村搬迁或者部分搬迁。

(一)集中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符合以下条件即为集中安置(迁入原移民新村、新建移民集中安置点、自然庄并入中心村、迁入县城同一座小区3户以上的)。

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

依托靠近交通便利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

依托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规划建设移民新村,引导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县城、工业园区附近建设集中安置区,安置周边有一定劳务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搬迁对象,沉陷区、涧河工业园区限制区等范围内不能迁入。

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

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或旅游景区,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

依托已有配套设施安置。

依托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空地、空置房屋等资源,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回购空置房屋,配套相应耕地、商铺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严格控制价格,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保”集中供养安置。

属于农村“五保”对象的搬迁对象,实行集中安置和供养。

集中安置的工程项目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建设,由县政府或者乡镇政府按照国家住房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中心村安置要整体规划建设,可拆除危旧住房,分期建设新房。

集中安置小型规模可统规自建。

统规自建的集中安置点由村、乡(镇)出具证明即可认定;农户自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凭县房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开发商出具的购房手续认定。

(二)分散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货币安置。

支持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给予易地扶贫搬迁货币化补助,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购买现房的原则应为手续齐全的商品房或正在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手续的水电暖气设施齐全的现房(各乡镇政府与住建部门沟通后落实),享受分散安置补助;购买二手住房、中心村镇农村宅院需提供有效购房手续或接收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享受分散安置补助;易地搬迁贫困户享受城镇居民购买保障性住房同等待遇,给予安置补助;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由村、乡镇签署意见,报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核实同意后实施。

四、建设内容

(一)主要任务。

围绕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水、电、路、气、网、暖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

注重后续产业发展。

搞好迁出区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

(二)建设标准。

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新建住房人均不得超过25㎡;宅基地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购置现有住房杜绝贫困户因移民搬迁产生额外债务而返贫。

确需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安置住房建设,县政府可根据居民生产生活习惯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

各乡镇要认真研读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xx〕29号)、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2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3号。

(三)建设方式。

移民建房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1.修建多层住房:规划3层以上住房的,由乡(镇)政府要统规统建,市场运作,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把住房标准关、安全监督关和工程质量关,要吸收移民户代表全程参与工程监督。

2.修建低层住房:乡(镇)政府摸清底数,分类规划,分类修建,在统一规划设计基础上,可由移民户自主建房。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建设。

(四)建设期限。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期为二年。

具体指标要求是:当年做到集中搬迁安置工程开工率100%,分散自主搬迁对象全部审核、确认,工程投资完成率达到60%以上;第二年要实现集中搬迁安置建房工程完工、逐步入住,分散自主搬迁对象补助到位、落实安置,工程投资完成率达到100%。

(五)补助标准。

根据中央、省、市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的相关规定,对于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户均补助2.1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户均补助1.77万元,配套设施资金统筹集中使用。

对于分散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

对于确需同步搬迁的人口,人均建房补助1.2万元,配套设施可以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享。

县政府可根据财政状况,适度提高同步搬迁人口的补助标准,但不能高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补助标准。

除上述补助外,剩余建房资金由搬迁户自筹解决,对于确实没有能力自筹资金的困难户,可免于自筹,具体由县政府或乡镇政府在实际工作中把握。

县政府根据搬迁成本、贫困程度实施差异化补助,统筹安排到户,重点向特困户、贫困残疾户倾斜。

同时,县政府可根据工作实际,调剂使用建房补助、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

其中:建房补助与基础设施补助调剂比例控制在10%以内,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补助调剂比例控制在20%以内,公共服务设施补助不足部分,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解决。

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恢复和产业发展资金,县政府可根据规划要求和实施项目资金需求,在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每人不超过1.62万元的额度内提出贷款需求。

五、资金及项目管理

(一)资金规模

20xx年易地移民搬迁工程总投资8437.9万元,其中:建房补助5879.7万元,基础设施补助966万元,公共服务设施补助814.2万元,农户自筹778万元。

集中移民建房补助:1517人×2.5万+101人×1.2万=3913.7万元

集中移民基础设施:460户×2.1万=966万元

集中移民公用设施:460户×1.77万=814.2万元

分散移民建房补助:983人×2万=1966万元

移民户自筹:778户×1万=778万元

总投资:3913.7+966+814.2+1966+778=8437.9万元

(二)资金管理

县政府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共管账户,根据《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省、市级下达到县级的建房资金、统筹资金、贷款和群众自筹等建设资金,以及土地出让、商业开发收益资金全部集中到共管账户,由县财政部门、扶贫部门共同管理,共同签字核报、拨付资金。

1.建房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购建住房,直补到户,不得直接以现金的方式予以发放;

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资金:全县统一统筹集中调配使用。

新建移民集中点乡(镇)制定实施方案,工程开工后,按进度按一定比例分批次申请补助资金,项目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完毕。

3.财政资金负担相关费用:县财政负担移民户住房第三方机构验收,移民集中点物探、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等相关费用。

(三)验收办法

可由县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进行验收。

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按20%抽查无误后,拨付建房补助资金。

原则上移民户自建房主体完工补助资金拨付一半,移民户入住后全部拨付。

购置住房入住后全部拨付。

(四)后续措施

根据农村宅基地“一户一证”的规定,搬迁户享受扶贫补助政策后,原宅基地使用证由国土部门按相关政策办理。

组织对搬迁后的偏僻自然村或整村搬迁的自然村的旧宅基地、房屋进行调查摸底,实行住新拆旧,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后进行复垦,对搬迁户宅基地和房屋合理作价补偿;复垦面积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易地搬迁复垦土地置换,土地级差收益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搬迁对象,以激励移民拆除旧房。

搬迁户对搬迁旧村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交易获得的收益,全部返还搬迁农户,让搬迁群众分享资源开发、生态建设成果。

保障搬迁户各项权益。

尊重搬迁户意愿,在县城安置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城镇;在农村安置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新的农村。

子女上学、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政策随户口迁移,由迁入地政府负责协调落实。

切实保障搬迁群体中适龄儿童少年教育权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为移民安置点合理划分学区。

所在地政府要根据安置点的人口数和周边学校容量情况,对规模较小、容量有限的学校进行改扩建。

对成规模的移民安置点,要规划建设相应规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保障移民搬迁群体中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探索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主抓,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最艰巨的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环保、林业、民政、农发行等单位和各乡镇要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组。

负责组织动员、方案制定、细化政策、落实规划设计、搬迁用地、推进实施、迁出区生态恢复、统筹资源力量、质量监督管理等全面工作。

2.县直部门工作任务。

县扶贫办、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国土、人行负责全县规划编制、政策衔接、任务下达、考核评估等工作,统筹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县扶贫办会同各乡镇提出有搬迁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及其分布,对搬迁后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进行销号。

县发改局负责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中上级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并制定管理办法,组织落实。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政策,并研究出台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贷款贴息等其他支持政策,加大对上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县发改局、财政局共同做好专项建设基金与地方政府债券的衔接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研究制定我县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具体落实措施、操作办法,优先保障易地扶贫移民搬迁用地。

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建设规划,并就县城回购房源做好摸底、调查协调。

县林业局负责迁出区经济林、生态林建设。

县民政局负责积极稳妥实施村庄撤并。

县人行负责研究出台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信贷资金筹措方案,并协调县农发行做好服务。

县农发行负责编制出台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所需资金,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人行报告。

3.乡(镇)党委、政府主要任务。

结合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方案,制定本乡(镇)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同步规划旧宅基地拆迁、旧村复垦、生态修复等规划。

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通过图片、影像、文字资料等形式建立档案造册登记,也要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做到线上与线下双落实。

每月20日按时向县领导组上报报表,每年可以对搬迁人口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稳妥做好建档立卡与非建档立卡人员、新搬迁和旧搬迁政策的衔接工作,及早做好化解矛盾方案。

各乡(镇)书记、乡(镇)长是本辖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项目。

4.村两委班子。

宣传政策、发动群众、汇总申请、审核移民户资格、建(购)房真实情况,督促进度,协调其他事宜等。

(三)加大政策宣传

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出台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要重视发挥包村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三支队伍”的帮扶作用和村级干部群众的参与作用,过细做好群众工作,做到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家喻户晓,贫困户充分了解国家政策。

(四)严肃纪律

严格资金管理,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

下达的扶贫搬迁资金要直补到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代领、冒领、截留、挤占、贪腐、挪用移民户的建房补助资金,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违纪、违法现象要严肃问责,并对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党、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

(五)监督考核

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监督、奖惩兑现的原则建立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明确主体责任,要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作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定期组织督查推进、跟踪问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监测调查和搬迁户满意度调查,对群众满意、成效明显的乡(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不按规定时序要求开展工作,搬迁效果差、群众满意度低、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追究和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篇10:贫困户移民搬迁申请书

xx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xx,男,现年x岁,农业户口,全家共有x口人,家住xx镇x村组。

申请事由:原居住地只有一间土坯房。由于年久失修,房屋到处都是裂缝,加上x年x月x日特大暴雨灾害,房屋地基垮塌,属于危房,不敢在此居住,几年前就到xx镇租房居住至今,又因两个孩子上大学,需要大笔的学费,更是无力购房。如今正逢陕南移民大好政策,党和政府对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如此关怀,让我们这些百姓对生活充满了美好的希望。今年在亲友们的大力支持下,我在xx镇xx村x组购住房一套,因此申请搬迁。

搬迁后,各方面条件都得到改善,妻子也能安心在xx镇经商营业,因此恳请政府大力支持,批准异地移民搬迁为盼。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篇11:移民搬迁扶贫方案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包括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易地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生态搬迁)、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

为认真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府发〔20**〕4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

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有效组织和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

搬迁对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权不变,鼓励其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鼓励龙头企业参与高山生态扶贫安置区特色产业开发。

(二)坚持整户搬迁、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原则。

整户搬迁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对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复垦。

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面积可作为地票交易或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

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原则。

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相关站所室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协调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二、搬迁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1.居住边远地区,生产生活不便、生存环境恶劣的。

2.居住地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扶贫成本高、就地脱贫难的。

3.建卡贫困户、低保户、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纳入宅基地复垦的优先纳入搬迁。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产证或宅基证,新建住房有房地产权证或建房、土地许可证,购房有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合法手续。

5.8月1日以后实施整户搬迁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拆除。

其中转户进县内城集镇或县外购房,已签订拆房复垦协议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复垦条件且搬迁户承诺拆房复垦的,经县国土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作为搬迁对象,其安置补助完善手续转为拆房履约保证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后无息退还。

不符合拆房复垦条件的搬迁户必须自拆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对梯度转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迁的,必须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二)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搬迁安置补助对象:

1.居住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规划范围内的人口(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实施搬迁)。

2.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

3.“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

三、安置方式及补助标准

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不同安置方式的搬迁对象给予差异化补助。

安置方式分为自主分散安置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转户进城镇、梯度转移及其它安置。

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安置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首套住房的,凭镇政府出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身份认定证明和购房手续免交房屋交易契税。

转户到县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执行。

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户,包括在本镇、村内实行由高转低、由远转近、相对集中进行梯度转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含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梯度转移安置不得进入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城集镇除外)。

(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是指迁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搬迁户。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对象为本镇范围内放弃原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村居民,地灾避让搬迁、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库区居民点搬迁户、危旧房改建户、连体房户、无房户、户改退地的连心房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本细则施行前各年度已下达尚未实施完毕的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报批实施方案。

镇政府根据县搬迁办下达的年度搬迁计划,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初评、镇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年度安置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附安置对象花名册)报县搬迁办审批。

(二)组织搬迁实施。

镇政府根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督促落实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等工作。

(三)兑现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完毕后,镇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待综合验收合格,县上拨付补助资金,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与搬迁户结算。

(四)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整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并送县搬迁办、发改委、扶贫办、城乡建委备案。

1.文书档案。

包括实施项目的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计划下达文件、公示资料及图片证明等材料。

2.户档案。

包括农户信息卡、搬迁申请表、新旧房屋照片、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户口复印件、户口迁移手续、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旧房拆除证明、建房审批及购房手续等原始资料。

3.项目档案。

包括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措施

坚持“统分结合、整合职责、分线落实”原则。

镇搬迁办:负责镇搬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搬迁计划,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向县搬迁办的各种报表、信息,负责与县搬迁办的工作衔接,承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面的会议、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镇搬迁办工作。

规建办:负责D级危房改造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协助指导按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优先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复垦。

财政办:负责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兑现,协助资金拨付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镇搬迁办、相关站所室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滥用职位权、徇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篇12:移民搬迁扶贫方案

为改善我镇深山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确保20**年度深山区扶贫搬迁工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础,以贫困群众得实惠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决定和指示,努力改变深山区贫困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积极稳妥地实施扶贫搬迁,通过深山区扶贫搬迁与集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逐步改善我镇深山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实现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基本原则

1.自愿搬迁原则。

居住在离公路3公里以上的深山区居民,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提出申请。

2.整体搬迁原则。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坚持整体搬迁。

以农民居住点或自然村为整体搬迁单元实施搬迁。

3.集中安置原则。

实行集中安置原则,每个安置点不少于10户,户与户之间间距在10米以内。

三、移民搬迁计划和搬迁范围对象

(一)搬迁计划

我镇20**年深山区搬迁计划指标总数是43户164人。

(二)移民搬迁范围对象

凡是离公路3公里以上并自愿要求搬迁的深山区贫困群众都属于搬迁对象,具体条件规定如下:

1. 20**年12月31日前在册农业户口的常住人口;

2. 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搬迁;

3. 享受移民补助的人口,按照申请人直系上、下一代在一个户口簿内的家庭人口确定,补助人口每户不超过5人(含5人);

4. 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农户,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不作为移民补助对象,不享受移民扶贫的各项政策;

5.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补助:(1)家庭户籍内非农人口;(2)人户分离人口;(3)死亡、离婚的人口;(4)已享受其他移民补助人口。

(三)搬迁项目管理要求

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建设期为1年,凡纳入计划的项目,应如期建成。

1. 搬迁项目申报。

村委会根据政策规定与本村实际,提交经农户签字同意的自愿搬迁证明等材料进行申报。

2. 搬迁对象确定。

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

3. 项目规范性管理。

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帐制和项目公示制。

4. 项目阶段性要求。

截止到20**年10月底以前须最少完成房屋主体工程一层。

四、实施精准扶贫

落实精准扶贫要求,优先考虑扶贫到户的贫困群众,每个安置点必须落实20%以上扶贫到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五、方法步骤

1. 核实搬迁对象。

村委会组织人员对急需并自愿搬迁的深山库区群众进行核查,同时对安置方式、安置点的接收能力和建设条件等开展调查摸底。

根据农户提出的申请确定搬迁对象。

2. 确定移民安置点。

选定移民安置点要符合我镇土地利用规划,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3. 提交申请。

由移民户自愿提出申请,填写《铜鼓县深山区扶贫搬迁分户审批表》。

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对移民户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推荐到镇政府审核。

4. 第一次张榜公示。

村委会对拟搬迁对象在迁出地和安置地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合理意见后进行名单修改、调整后,提交更改报告和公示照片送交县扶贫和移民办。

5. 第二次张榜公示。

在县扶贫办逐户核实经镇政府审核无误后,张榜公布移民户名单。

6. 县级审批。

六、组织建房

1. 搞好集中安置点规划和设计。

由村委会牵头实施,对整个安置点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为移民户提供房屋和施工设计图纸,保证每个安置小区美观和房屋质量安全。

2.搞好移民建房。

可采取分户自建和集中统一建设两种形式,需集中统一建房的,要严格实行工程公开招标和质量监理制度,集中安置点要成立由移民户代表组成的移民建房理事会,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参与移民建房监督管理。

七、检查验收

1. 组织对移民搬迁验收。

20**年12月由镇政府组织搬迁验收,逐户填写验收表报县扶贫和移民办。

同时督促移民尽快进行房屋装修,原则上在春节前完成搬迁入住。

2. 移民户入住前须按补助金额30%的标准交纳移民搬迁保证金,并签订旧房拆除承诺书。

移民户搬迁入住后,其老宅基地必须拆除并实施“增减挂”项目,方可兑现移民补助,保证金予以退还。

若未能及时实施“增减挂”项目的,其保证金转为罚金,不予对房屋进行验收,移民新房不得享受任何补助政策,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证照。

八、发放移民补助

移民户履行完搬迁手续,交清搬迁保证金后,按县扶贫和移民办核定的移民补助人数,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将移民补助款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九、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有移民搬迁任务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深山库区移民搬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人具体组织实施。

2. 集中安置点建设。

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要坚持“五统一”。

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时间建房、统一理事管理、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竣工验收。

在建设住房方面,要求“三统一”即:统一外形结构,统一外形颜色,统一外形层高。

移民安置点使用“梦想家园XX小区”作为安置小区名称,并要在明显位置设置与建设工程环境协调的永久小区名称标识 。

3. 补助资金严格管理。

移民户个人建房补助款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移民户。

4. 规范档案管理。

移民户的搬迁审批表、移民的公示、移民搬迁资金文件等,要做到一户一档,档案整齐、规范。

5. 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实施贫困群众搬迁移民扶贫工程的宣传引导,宣传政策,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十、优惠政策

1. 移民搬迁至集镇,可自主选择城镇户口或保留原居住地户口,均可享受安置地居民同等“国民待遇”。

2. 允许移民户按“离乡不离土”的办法搬迁安置。

移民户对原承包经营的土地和落实林改政策后的山林可以自愿选择经营方式,其经营权和所有权不变。

鼓励移民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

3. 移民搬迁建房可免交耕地占用税和防洪保安资金,建造自用居住房可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建筑安装营业税由建筑施工单位或施工工匠缴纳,不得直接或变相向移民户征收。

4. 移民搬迁建房占用林地可免收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5. 移民搬迁建房需用木材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逐级按规定报经当地林业部门批准后,使用自用材采伐限额指标在指定的山场采伐。

6. 移民建房免征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基金)和水、电上户开户费,其他各种经营性收费减半收取。

7. 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移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收取户口工本费;房管、国土部门对移民户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只收取证件工本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篇13:易地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zf《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若干意见》(陕发〔20XX〕1号)和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陕北关中地区移民搬迁规划实施指导意见》(陕扶办发〔20XX〕4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精准扶贫,城乡一体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省有关政策要求,围绕加快推进全域城镇化目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搬迁,建设千人社区,以偏远山区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为突破口,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目的,如期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在坚持与全域城镇化、镇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三个结合的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1.zf主导,群众自愿。

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力推动。

按照精准扶贫、增收减贫、自主脱贫的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动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工作,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因村施策,因户施法。

综合考虑镇情、村情,根据农户状况,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安置地点、规模和类型。

对不同情况,要因镇施策、因村施法,区别对待,扶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户倾斜。

3.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从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出发,搬迁安置宜城则城、宜镇则镇、宜社区则社区,因势利导,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分年度实施。

4.城乡统筹,科学规划。

树立城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共同繁荣的理念,高标准规划、高规格布局、高起点建设,加速城市扩容提档,培育壮大重点集镇,加快新型社区建设,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全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步伐。

5.产业配套,扩大就业。

牢固树立综合性、开发式搬迁的思想,一经搬迁,产业开发、公共设施、配套服务等方面要全部到位,扩大就业,促进增收,能够致富。

二、安置对象及安置地点

根据韩城市人民zf印发的《韩城市易地扶贫搬迁规划(20XX-2018)的通知》(韩政办发〔20XX〕227号)文件精神,全市计划20XX-2018年共搬迁12826户4550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51户17166人。

20XX年计划安置2952户10173人,其中:建档立卡1745户616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例为61%。

具体搬迁对象分布在以下镇办。

(一)芝阳镇:共搬迁502户1726人。

其中:建档立卡人口430户1476人,占比86%。

安置社区为惠民小区,惠民小区占地42505.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149平方米。

(二)金城办:共搬迁173户605人。

其中:建档立卡人口113户397人,占比66%。

安置社区为南涧社区(一期),南涧社区(一期)占地12268.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827平方米。

(三)板桥镇:共搬迁188户526人。

其中:建档立卡人口188户526人,占比100%。

安置社区为共裕社区(一期),共裕社区(一期)占地86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483.92平方米。

(四)西庄镇:共搬迁1028户3598人。

其中:建档立卡人口417户1507人,占比42%。

安置社区为盘龙新村,盘龙新村占地64714.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612.71平方米。

(五)龙门镇:共搬迁280户980人。

其中:建档立卡人口18户82人,占比8%。

安置社区为北潘庄社区,北潘庄社区占地4607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100平方米。

(六)桑树坪镇:共搬迁678户2357人。

其中:建档立卡人口523户1942人,占比82.39%。

安置社区为独泉社区、雷镇社区(一期)、竹园社区,总占地62278.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779平方米。

(七)城区安置:共安置103户381人。

其中:建档立卡人口56户231人,安置房为回购商品房,位于韩城市新城区五星路与韩塬路西南角宏阳佳苑小区103套12层高层住宅,其中户型77平方米11户、108平方米16户、104平方米20户、113平方米37户、126平方米17户、137平方米2户。

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明细表详见附件。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来源

(一)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安置房社区建设、购买空置房屋和原居住地的土地复垦。

1.安置房社区建设。

主要是龙门北潘社区等8个社区土地征收、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总占地471.8亩,其中建筑物占地92.77亩,社区道路占地235.09亩,社区绿化占地143.93亩。

总建筑面积338951.63平方米,其中建设安置房面积316074.06平方米,共建设安置楼43栋,其中高层8栋,多层35栋,两层独院342套,其它配套基础设施面积22877.57平方米。

2.回购空置房。

插花安置的回购空置房屋位于韩城市新城区五星路与韩塬路西南角宏阳佳苑小区103套高层住宅(12层),其中:户型77平方米11户、108平方米16户、104平方米20户、113平方米37户、126平方米17户、137平方米2户。

3.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为实施搬迁后对原居住的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拆旧复垦成耕地。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3550.46万元,建设投资79559.21万元;建设期利息3991.25万元,建设投资包括:建设工程费用59878.39万元(安置房建设费用58917.17万元,公共服务设施费用961.23万元);工程其它费用15177.46万元(土地整理费4540.33万元,土地复垦费1180.80万元);基本预备费4503.35万元。

资金来源渠道为:项目资本金18550.46万元,申请银行中长期贷款65000万元。

四、项目运作模式及实施主体

本项目采取“zf委托代建购买服务”的运作模式,由韩城市zf与韩城市移民搬迁工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合同,由移民搬迁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和后续管理工作。

按照委托代建合同的约定分年支付代建资金,市财政局负责将代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预算审议程序。

五、项目各方责任及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移民搬迁项目有序推进,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书记、有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具体负责检查验收、落实政策。

(二)牵头部门责任。

市扶贫办作为项目牵头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工程建设和资金按进度依法合规使用,对工程进度报告和相关工程结算资料的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核,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实施主体责任。

韩城市移民搬迁工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应按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对项目施工工程进度和质量负责,确保工程款项支付符合规定用途,不挪作他用,定期向牵头部门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等情况,确保项目如期竣工并验收合格,保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市国土局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集约的原则,按照程序进行土地报批手续,保证移民搬迁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五)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

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实行统规统建,由市移民搬迁公司具体负责,在市招标机构的指导监督下,依法规、依程序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度,选择具备三级(含)以上行业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社区安置房建设。

同时,要严格执行监理制和工程造价审计制,对由各镇办负责已完成的项目前期相关手续(项目选址意见、招投标手续等),将相关手续移交市移民搬迁公司,前期办理的相关手续继续有效,不再由移民搬迁公司重复办理,后续工程由移民搬迁公司具体实施。

市扶贫办上半年工作的总结

论紧急避险范文

易地搬迁问题整改报告

试点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工作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整改报告

扶贫开发实践报告范文

高山移民工作调研时市长的演讲稿

扶贫开发工作调研报告

派出所的搬迁请示范文

移民搬迁试点工作总结
《移民搬迁试点工作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移民搬迁试点工作总结(合集13篇)】相关文章:

考察易地搬迁汇报材料2024-01-10

生态移民工作方案2024-01-22

乡镇扶贫攻坚实施相关方案2023-10-17

县扶贫开发的年度工作计划精选2022-09-17

某水库移民工作的思考2023-10-06

移民公司年终总结2022-05-19

扶贫办年度工作总结2022-05-06

县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受检工作方案2022-10-22

陕西省移民搬迁户生活调查报告2022-07-17

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202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