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贾平凹的辞宴有感(精选19篇)由网友“MXN”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读贾平凹的辞宴有感,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读贾平凹的辞宴有感
读贾平凹的辞宴有感
最近在看贾平凹的一些作品,其实在此之前,除了知道这个文学大腕的名字,对于他没有任何的了解,甚至连他的名字也念错,还是舍友告诉我最后一个字要念wa的,看了他的自传才知道,他原名叫贾平娃,后来改了的,而且对于他的名字,和我一样犯错误的人还不少,三毛当初也是这么叫的。
想对他的作品做一点自己的评价,却发现自己找不到形容词。总之对于他描写的西安这个文化古都,我现在有了想去看一看的欲望,那里的风土人情,那里的小吃。他笔下的商州,无论是否真的有这个地方,总是他的故乡之缩影,那里似乎是个极好的探险之地。他的文章大气,朴实,没有任何做作与矫饰,那略带古文的言辞,读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言归正传吧。
辞宴大概是贾平凹写给他朋友的信,他朋友请他去陪酒,陪的是一些当官的,他以这篇文章拒绝了他的朋友。当然也可能作者只是以文章的方式写出自己的心声吧。
我读这篇文章有着强烈的同感,虽然我只是小人物一个,也更不会有什么领导需要我去陪酒了。但在家里有时候还是遇到尴尬的事了,我是能喝一些啤酒的,偶尔尝点白酒也没事,因为从没醉过,爸爸就以为我遗传了他的酒量,每当家里来客人的时候,只要我在家,他就喊我去敬酒,这个时候我总是一肚子的埋怨,别人的家长总是觉得自己的孩子长不大,为什么我爸爸要把我当个大人,所以我大多时候当作没听见不理会,有时候为了爸爸的面子不得不去应酬一下,我从小就是个不善交际不善言辞的人,去面对那些自己并不熟悉的人是多么痛苦的事情。虽然爸爸的苦心我是理解的,他觉得我这样大了,该锻炼自己了。但我似乎并不想走一条所谓的正常的道路。
在这个现实的社会,想要过一种随性的生活并不容易。我也曾经试图改变过自己的性格,我看书我听讲座,想要学习如何在大众面前表现得体优雅,很多时候其实我也知道应该怎样怎样,但真正到了那种环境,我依然做了自己。不想讲的话依然不讲,有时候也不会讲又或者是讲了自己觉得不得体,不讲又觉得不礼貌或者被人认为是呆子,所以回来难免郁闷。和不熟悉的人同饭桌,我更是觉得如芒在被,这也和我的一个习惯有关,这个习惯恰巧被我的两个朋友发现了,并很诚恳的批评了我,那就是他们说我吃饭声音大。自从我被揭发以后,每每和别人吃饭的时候想到这一点我就没有食欲了,虽然朋友告诉我,我只是私下用餐的时候会毫无顾忌(我小时候养成了这个坏毛病,家里吃饭的时候我故意嚼得特大声以引起注意,现在竟成习惯了),聚餐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这一点,但这依然成了我的一大障碍。
想在这个现实的世界活在自己的梦中,活在不受外界干扰的空间,上述只是一个极小的理由而已。两年前我想我还没认清自己吧,所以才读了企业管理这个完全不适合自己的专业。一直希望自己能靠擅长的数学生存,到现在才发现我这个差不多女士其实并没有形成那种严密的思维,原来我学数学一直是靠灵感的,这听起来似乎很可笑,想当年,我灵感来的时候,似乎面对的没有难题,灵感消失了,连计算题都不会做。这迟来的自我认识浪费了许多光阴,也浪费了国家对我的栽培,本科专业放弃了,研究生专业也准备放弃了,因为我确实没有领导别人的欲望与能力,同时也讨厌受人支配,好在研究生是自费,这让我多少少了点愧疚之心。
贾平凹是大腕,他的随性更能让人理解,也就没有了太多的压力,顶多被人说是摆架子,但这不影响他的生存。我这个小人物要随性的话首先得面对生存的压力,我愿意承受生存的压力,面对生活的窘迫也不愿违背自己的心性,正如贾平凹愿意朋友以他生重病这样不吉利的理由跟领导解释而不愿赴宴一样。车到山前必有路,天下之大,我总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天地。
篇2:贾平凹散文:辞宴书
贾平凹散文:辞宴书
粤菜馆的饭局我就不去了。在座的有那么多领导和大款,我虽也是局级,但文联主席是穷官、闲官,别人不装在眼里,我也不把自己瞧得上,哪里敢称作同僚?他们知道我而没见过我,我没有见过人家也不知道人家具体职务。若去了,他们西装革履我一身休闲,他们坐小车 我骑自行车,他们提手机我背个挎包,于我觉得寒酸,于人家又觉得我不合群,这饭就吃得不自在了。要吃饭和熟人吃得香,爱吃的多吃, 不爱吃的少吃,可以打嗝儿,可以放屁,可以说趣话骂娘,和生人能这样吗?和领导能这样吗?知道的能原谅我是懒散惯了,不知道的还以 为我对人家不恭,为吃一顿饭惹出许多事情来,这就犯不着了。
酒席上谁是上座,谁是次座,那是不能乱了秩序的,且常常上座的领导到得 最迟,菜端上来得他到来方能开席,我是半年未吃了海鲜之类,见那龙虾海蟹就急不可耐,若不自觉筷先伸了过去如何是好?即便开席,你 知道我向来吃速快,吃相难看,只顾闷头吃下去,若顺我意,让满座难堪,也丢一了文人的斯文,若强制自己,为吃一顿饭强制自己,这又是为什么来着?
席间敬酒,先敬谁,顺序不能乱,谁也不得漏,我又怎么记得住哪一位是政府人,哪一位是一党一里人?而且又要说敬酒词,我生 来口讷,说得得体我不会,说不得体又落个傲慢。敬领导要起立,一人敬全席起立,我腿有疾,几十次起来坐下又起来我难以支持。
我又不 善笑,你知道,我从来照相都不笑的,在席上当然要笑,那笑就易于皮笑肉不笑,就要冷落席上的气氛。更为难的是我自患病后已戒了酒, 若领导让我喝,我不喝拂他的兴,喝了又得伤我身一子,即使是你事先在我杯中盛白水,一旦发现,那就全没了意思。官一场的事我不懂,写文 章又常惹领导不满,席间人家若指导起文学上的事,我该不该掏了笔来记录?该不该和他辩论?说是不是,说不是也不是,我这般年纪了,在外随便惯了,在家也充大惯了,让我一副奴相去逢迎,百般殷勤做妓态,一时半会儿难以学会。
而你设一局饭,花销几千,忙活数日,图的是皆大欢喜,若让我去尴尬了人家,这饭局就白设了,我怎么对得住朋友?而让我难堪,这你又于心不忍,所以,还是放我过去,免了吧。几时我来做东,回报你的心意,咱坐小饭馆,一壶酒,两个人,三碗饭,四盘菜,五六十分钟吃一顿!如果领导知道了要请我而我未去,你就说我突然病了,病得很重,这虽然对我不吉利,但我宁愿重病,也免得我去坏了你的饭局而让我长久心中愧疚啊。
朱大路点评:
我见过贾平凹赴宴的情景,没曾想贾兄对饭局牢骚满腹!
这篇杂文有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在细腻的描绘中透出嘲讽,透出幽默。细腻,能让观点表达得有滋有味。细腻就是具体:服装式样,车辆品种,酒菜名称,乃至宴会的场景,敬酒的顺序,都写得眉清目楚。细腻就是有层次:文中作了十余种“对比”——如“可以打嗝放屁”与“生怕对领导不恭”,“腿有疾”与“几十次起来坐下”,“不善笑”与“席上当然要笑”,“领导指导文学”时自己“说是不是”与 “说不是也不是”等,层层递进。作者对繁文缛节的厌倦,对趋炎附势的憎恶,对“官本位”的讥诮,以及对淡泊宁静的坚守,在递进中,渐次展露;而幽默感,也一点一点浮出一水面。
篇3:读贾平凹作品有感
读贾平凹作品有感
篇一:贾平凹《废都》读后感
庄之蝶在古都火车站上即将远行而心脏病或脑溢血发作,至今十七年矣。
十七年后,再见庄之蝶,他依然活着。
在此期间,《废都》遭遇了严峻的批评,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对《废都》的批评成为了重建知识分子身份的一个重要契机:偶然的遭遇战迅速演变为全力以赴的大战,人们终于找到了一架风车:这个叫庄之蝶的人,这个“颓废”、“空虚”、“堕落”的人。十多年后重读对庄之蝶连篇累牍的判词,我能够感到当日诸生诚挚的人文关切,但我也注意到有一件事不言自明地成为了立论的前提:作为文学人物,庄之蝶是知识分子的镜鉴——也不知是不是风月宝鉴,反正,揽镜自照的知识分子们感到大受冒犯。
我当然能够体会受到冒犯的情感反应——为了避免很可能发生的误解,我还是首先表明我在一个敏感问题上的观点:我认为《废都》中的“口口口”是一种精心为之的败笔。当贾平凹在稿纸上画下一个个“口”时,他或许受到了弗洛伊德《文明与禁忌》的影响,那本书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人几乎人手一册,通过画出来的空缺,他彰显了禁忌,同时冒犯了被彰显的禁忌,他也的确因此受到了并且活该受到责难。
但是,在我看来,那些空缺并不能将人引向欲望——我坚信这也并非贾平凹的意图,那么他的意图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和我们心中横亘着的庄重道德感开一次狭邪的玩笑?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读过了《废都》,然后读到了福柯,现在,在福柯式的知识背景下,我以为或许可以更准确地了解贾平凹的意图及这个意图在《废都》中的功能。那些“口口口”形成了一种精心制作的“废文本”,贾平凹在此破去了书写的假定性,在那些特定场合,我们对文本的“真实”幻觉被击破:眼前之事被删减和缺省,因而也是被“写”出来的,那么,是谁写了它谁删了它呢?我们当然知道书写和删节皆是贾平凹所为,但就文本的直接效果而言,却是无名之手在书写,另一只无名之手在删节。
任何一个训练有素的读者都会明白,这些“口口口”是当代出版对于明清艳情小说通行的处理规则,我认为贾平凹并没有特别的兴趣对这种规则本身作出评论,他只是意识到对这种规则的刻意模仿能够达成他的特定意图。
——在此时此刻,我们的目光从人物身上移开,被引入了一个对照的文本序列:简体横排的、被删节的艳情小说和原版的明清艳情小说,贾平凹的意图正在此间,他在整部《废都》中明确地模仿从《金瓶梅》到《红楼梦》的明清小说传统,在此处,自废文本是要凸显这种模仿的当代语境,庄之蝶这个人的根本境遇由此呈现:他或许竟是一个明清文人,但同时他也是一个被删节的、简体横排的明清文人。
——的确非常机巧,在这样的地方我能够领会贾平凹在《废都》中那种错综复杂的才能。但就这件事而言,它或许复杂得失去了控制,且不说它确实很容易被读成一种低级噱头,更重要的是,它使庄之蝶这个人物陷入了真正的道德困境。
注视着眼前这些空缺,我意识到,此时此刻原是古老声音的回响,尽管是喑哑断续的回响,就好比,在这处私室一系列镜子互相映照、繁衍和歪曲,但镜子之间空无一人。
是的,这正是我的感觉:庄之蝶这个人在此时恰恰是不在场的,他从那些“口口”中溜走了。
这才是问题所在。似乎底本已经写定和改定,似乎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不在他的身体和心灵边界之内,似乎他不过是被动地扮演一个“山寨版”的社会和文化角色,似乎他自己对此无能为力不能负责。
我认为,那些“口口口”之根本的不道德就在于庄之蝶的这种溜走,这种不负责。贾平凹强烈地感觉到在这个人物的身心之中有些事物是他无力触摸和言说的,他无法让庄之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明确的个人责任乃至公共责任,于是,他机巧地使出腾挪大法,招来昔日幽魂,让这个人变成了不在。
所以,必须注视庄之蝶这个人。他是谁?他如何看待他的世界和他自己,他如何行动如何自我倾诉和倾听?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当人们把庄之蝶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展开争论和批评时,批评者们实际上是借此确认自身的知识分子身份,那么,对庄之蝶来说,他的问题是他和我们不像吗?我们又凭什么认为他应该像我们?也许他的问题恰恰在于他太像过于像呢?——这不也是人们感到遭受冒犯的一种理由吗?也许情况更为复杂:庄之蝶是像我们的,但这种“像”不符合我们的自我期许和自我描述,这个人在我们的话语系统中无法顺畅运行。
但无论如何,贾平凹不应埋怨别人误读了《废都》和庄之蝶,庄之蝶这个人无疑有所指涉:贾平凹给他起个名字叫“庄之蝶”——庄生的蝴蝶,是蝶梦庄生还是庄生梦蝶?谁是蝴蝶谁又是庄生?最直接的答案是,庄之蝶是贾生梦中之蝶,但每个阅读者也有权自认为蝶或自认为生,在这个开放的绵延的镜像系统中,误读是必然之事,也是被作者充分纵容之事。
庄之蝶是既实又虚的,他既是此身此世,也有一种恍兮忽兮,浮生若梦。这种调子直接源于《红楼梦》。在《红楼梦》中,贾宝玉是大观园中一公子吗?是一块遗落的顽石吗?还是一个浇溉灵草的仙人?他都是,都曾是;那么甄宝玉又是谁呢?这个人似是而非,在亦不在。——关于“这一个”如何同时又是广大的无数个,曹雪芹有一种远不同于欧洲十九世纪现实主义的思路,《红楼梦》的天才和魅力就在这虚实相生之间,不能洞晓此际者皆非《红楼》解人;贾平凹是《红楼》解人,他在《废都》中的艺术雄心就是达到那种《红楼梦》式的境界:无限地实,也无限地虚,越实越虚,愈虚愈实。
但想到了和做得到是两码事。二十世纪至今,“红学”蔚为显学,端的是开言不谈红楼梦,虽读诗书也枉然,但相形之下,《红楼梦》对于中国现代以来的小说艺术其实甚少影响——曹雪芹那种眼光几乎是后无来者,大概只有一个张爱玲,但张爱玲的语境、她的上下文与曹雪芹是若有重合的,而其他作家和红学家皆是以自己的上下文去强解《红楼梦》,不学也罢,一学便丑。
然后就是贾平凹,他的上下文和曹雪芹同样不重合,但他做了一件惊人之事,就是创造一种语境,与曹雪芹仍有不同,但在这种语境中《红楼梦》式的眼光竟有了着落。我相信贾平凹是认真地决心要写一部《红楼梦》那样的小说的,评论家的滥调是力戒模仿,但你模仿一个《战争与和平》试试看!一个有才华的.作家深刻地感受着他与伟大前辈之间的竞争关系,当他暗自对自己说,我要写一部《战争与和平》、写一部《红楼梦》时,他是认真的,他尽知其中的巨大难度。对二十世纪的中国读者来说,任何当代作品中《红楼梦》式的虚至少在叙事层面上都难免装神弄鬼的不诚挚,就《废都》而言,那个口唱段子的拾垃圾的老人就已是勉强的符号,更不用说广受诟病的奶牛思想家和庄之蝶老丈母娘的满天鬼魂;《废都》之虚在艺术上极为冒险,即使是张爱玲也主要是发展了《红楼》遗产中实的一面——顺便说一句,张爱玲的人情洞晓其实是阴毒刻薄的姑嫂博谿,一面是破落贵族,一面是小市民,所谓精致的俗骨。——而贾平凹的虚,也只是在庄之蝶这里令人信服:这个人同时具有此岸和彼岸。
庄之蝶是一位作家——他后来被一群治文学的学者痛加修理不是没道理的——而且他享有巨大的名声,至少在他生活的那个城市,从父母官到贩夫走卒,几乎无人不识庄之蝶。人们熟知、关注、溺爱着他,虽然很少有人搞得清他究竟写了什么。
除了一些应酬文字,我们也不曾见过庄之蝶写什么,也不知道他曾经写过什么,我们只知道他一直力图写一部作品,他一直在为此焦虑,最后他终于要去写了,但这部作品将是什么样子,我们无从想象,或许也就是这部《废都》。他几乎从未谈论过文学或他的写作,尽管他为此以可疑的方式从公家弄到了一套房子,但那房子里的事后来被证明皆是胡扯和胡搞。
也就是说,这个人基本上是有名无实的,红火热闹立于浮名之上。如果我们断定庄之蝶就是生活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初,那么,他这一笔巨大的象征性资本应该是来自八十年代,那时的文学声名是有可能达到如此地步的。但是,尽管所有关于《废都》的评论都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分际上下手,但在《废都》内部,庄之蝶其实从未流露对这个问题的兴趣,他并无八十年代之乡愁;有太多的论者在他身上搜寻九十年代知识分子身份和精神变化的征兆,并在一种集体建构的历史论述中以时代的变迁解释他的生活和命运,但庄之蝶本人对此似乎毫无领会。他通常是在另一个层面上领会自身:一种浩大难逃的宿命。似乎《废都》如《红楼梦》仅仅是一个世间故事,久已有之并将继续流传,并不属于特定年代——这是非历史,但也是非历史的历史化,贾平凹寻求的不是以历史解释人,而是以人的恒常的命运和故事应对变化的历史,在这一点上,他与八十年代末的“新写实”一起,开启了当代文学的重大转向。但贾平凹与“新写实”又有根本不同:他的“恒常”不仅是生活被勘探的底子和被发现的“真相”,更是一个文化和意义的空间。
恒常如新。十七年后重读《废都》,我感觉 庄之蝶先生很像一个现在的人——也许比九十年代初更像,他是一个“百家讲坛”上的说书人,一个“名人”,他戴着他的光环游走于世间,精于象征性资本的运作和增值。他也很像一个传统生态下的“文人”:结交达官,掺和政事,诗酒酬唱,访僧问卜,寻香猎艳,开设书肆,等等,就差开坛讲学了。
如任何名人一样,在他周围聚集了一批“食客”——一条社会生物链,在这个链条上,各个环节相互依存,有“食客”在,庄之蝶才成其为“名人”,庄之蝶反过来必须提供和分配“食物”,他像个小朝廷的君主或小帮会的大哥,他当然不能去打人,但他显然有义务“罩”着兄弟们,带领兄弟们参与更大范围的社会交换。
一部《废都》是一张关系之网。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合,人在社会关系中获得他的本质,马克思的教诲贾平凹同志是深刻地领会了。《废都》一个隐蔽的成就,是让广义的、日常生活层面的社会结构进入了中国当代小说,这个结构不是狭义的政治性的,但却是一种广义的政治,一种日常生活的政治经济学:中国人的生活世界如何在利益、情感、能量、权力的交换中实现自组织,并且生成着价值,这些价值未必指引着我们的言说,但却指引着我们的行动和生活。
——这种结构或许就是生活的本质和常态,它并非应然,但确是实然,而认识实然应是任何思考和批判的出发点。
但很少有人注意到贾平凹的这份洞见,我们可能都把这视为自然之事,以至它无法有效地进入我们的意识;更可能的是,在一套对生活的现成论述中,这种结构被忽略了被径自超越了。比如,对《废都》的另一种诟病恰恰就是,贾平凹并不了解城市生活,他笔下的城市更近于一个巨大的农村。
对此,贾平凹也算是自食其果——他大概是中国作家中最长于动员误解的一个——他反反复复地强调自己是个农民,时刻准备退守到农民的堑壕中自我保护——谁能欺负一个自称农民的人呢?但是,让我们放过城市生活中那些浮云般的符号、时尚和经验表象,直接回到最基本的层面:这里不正是声名、利益、财富、雄心、欲望的集散之地吗?那么,有谁能说贾平凹不曾透彻地领会和理解这一切呢?
乡村无故事——不要忘记,在整个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从三言二拍到《红楼梦》,没有一部是“农村题材”,乡村中人走出去,进入现代境遇,或者现代性降临乡村,乡村才能够成为小说想象力的对象——贾平凹在《秦腔》中证明,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
在这座大城之中,复杂的社会生物链活跃地蠕动着——那是红火热闹,是兴致勃勃的俗世,是请客吃饭:如同《金瓶梅》、《红楼梦》,《废都》中一些最见功力的大场面几乎都是请客吃饭——请汪希眠老婆吃饭的那一场,是第一个大场面,楼台重重,小处腾挪,人情入微如画。
篇4:读贾平凹《落叶》有感
冷冽的秋风裹挟着你残破的身体,和破碎的、遗憾的梦。无力的身影在残阳下随风远行……不知不觉间,又入秋了。等来的,却总是一季落叶飘黄。
一阵秋风吹过,那些倔强的、执著的秋叶,宛如一尾尾折翅的蝶,那翩跹的身影,一片,一片,一片,在亘古不变的宿命中飞扬、零落,斑驳了岁月的苍凉。转眼,满目苍翠在一夜的秋风中消失了大半,残酷的手,将曾经属于它们的一切一片一片收去,失去美丽,却无人再爱……让我想起了《老男孩》里有一句歌词:“看那漫天飘零的花朵,在最美丽的时刻凋谢,有谁会记得这世界她来过。”
其实,我们不必感伤这生命的轮回。新旧更替是生命的节奏,丰盈与凋落,从不间断。璀璨的丰收之上,晕染着一层凋零的花纹,那是生命的谢幕,是无限忧伤阴霾中透出的光,映射了来年那个漫天飞花的季节。来年的春,还是那一只手,却不是剥夺,而是赠予,赠予它绿色的嫩芽,勃勃的生机,唤醒它内心深处的灵魂,焕发出属于它的那份荣耀。这棵树成长了,不再是那拱出地面的嫩芽,它已成为狂风暴雨中最挺拔的法桐。
人生亦是如此,当我们还在挫折困难中暗自神伤时,树木早已为我们诠释了生命的真谛——想要进步,就必须经过蜕变。悲伤、开心、挫折以及成功,有了它们,人生才会完整;在欢乐与凋落的轮回中,成长随之而来。
经历了这么多次的.分别与重生,大概树与叶都已坦然了吧?既然如此,我们亦不应停下成长的脚步,而是应该充满希望地向前看,利用秋的换装来完成自己,然后,大步地走向未来更多的挑战。下一个春天,正在孕育之中……
一棵法桐,在窗外伫立,金黄的日光,把深秋的倒影拉长。呵,我笑了,凄凉的一直不是秋天而是人心,我对着大树,对着天地,笑而不语。只是静静地坐在这,等待下一次叶落……
篇5:读贾平凹《落叶》有感
粗读贾平凹的《落叶》时,并不觉得它有特别之处,但细细品读后,才明白作者揭示了一个有关生命的哲理和规律:“欢乐到来,欢乐又归去,这正是天地间欢乐的内容;世间万物,正是寻求着这个内容,而各自完成它的存在。”
这篇文章共分为七个自然段,而每个自然段有中心意思和关键词,如:第一自然段的中心意思是描写“我”家窗前一棵法桐叶子的颜色、姿态、形状,关键词是“丰满、娇嫩而端庄。”文章开头详细介绍了法桐的模样和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从春天到夏天再到秋天、冬天,就像人生四季——春天是法桐的青年时期,夏天是法桐的中年时期,而秋天和冬天则是法桐的老年时期。生命就在这样循环往返中运动、成长、衰落。在文章的中间部分,作者用富有感情的笔调抒发了对秋天落叶的惆怅、伤感和怜爱之情,同时对春天充满生机的绿叶寄予了无限的希望和关爱……文章的结尾作者顺理成章地点题:“我”敬仰法桐、祝福法桐,法桐年年落叶,年年新生,永不停滞。“而目标在天地空间里长大成才了。”干净利落,寓意深长。
《落叶》的语言朴实、优美、婉转。文中运用了大量的比喻、拟人和排比等修辞手法,并采用递进式结构,层层深入,最后悟出了“落叶”的内在含义,它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如树木,生命的目标在不断地推陈出新、去旧迎新,不要哀叹衰老,那是世间万物的规律,无人能违背。
这个看似简理平凡的道理却让人回味无穷!
篇6:读贾平凹《落叶》有感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落叶是秋的象征。自古关于落叶的文章也不可胜数。而贾平凹的《落叶》,不仅为寂寂凋落的落叶发出了叹息,更是诠释了生命的真谛。
虽说落叶,但文章却大多把文笔用在了法桐的绿上。它绿着来到世上,在风的吹拂下,鸟的陪伴中,尽显生命的活力。然而,这样充满生机的法桐,终究也是逃不过自然的规律,叶落归根。作者也免不了一声叹息,叹息生命的残酷。但是来春,风吹叶起。在春风的沐浴中,法桐得到了新生!它依旧是绿着来到了这个世界,这就是生命!“欢乐时须尽欢乐”,想必这就是贾平凹此时最大的感触吧。
是的,生命正如这法桐,精神抖擞的来,在自然的规律中消逝。无论是人,还是叶,都无法避免这种规律。既然如此,何不欢乐而来,欢乐而去呢?
篇7:读贾平凹《天气》有感
平凹先生的小说我看过几部,在目前浮躁的中国算是大作了,我以为;他的散文不是很多,但我以为《天气》是一本值得读的书。它可以让你静下来,慢慢的想,用你的知识解读祖国的博祖国的伟祖国的生门;
在中国,最具文化特色历史特色的`地域在甘肃,山西,陕西这几个省,看看先皇先帝,先贤先圣们,他们的足迹都在这些地方亲历过;现在无论是地上或者是地下,这些地方的物产是何等的丰盈;可我们珍惜先祖的遗产了吗?开发,发展,豪夺。蓝天很难见;呼吸戴口罩;喝水难寻水;
正如平凹先生说:天气就是天意。想到这里,我的心突然的一颤:眼前涌起玛雅文明的衰落的原因,我只好闭上眼睛,不敢想;
谢谢你,平凹先生写了《天气》
篇8:读《贾平凹作品》有感
读《贾平凹作品》有感
李春艳
读了贾平凹的作品,使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贾平凹的《丑石》,不是作者的生花妙笔,而是还有丑石所蕴含的那种不屈于寂寞的精神。
虽然丑石是很丑,她的模样也是像石一样这丑石既派不上用场,也不能刻字雕花,更不能浣纱捶布;都没有孩子喜欢他,大人们都咒骂他,然而,正是这块遭人唾骂,也在荒草和污土里沉睡了几百年的石头,却被天文学家偶然的机会认为是块陨石,说它是件了不起的东西,之后又将她运走去研究。现在这时,人们对丑石另眼相看。
所以我觉得人也是一样,是金子总会发出光芒。
著名的电影舞星艾斯尔1993年到米高敏电影 公司首次试镜侯,在场导演给他的评价是:毫无演技,前额微凸,略懂跳舞,但是艾斯特尔并没有丧失信心,他将些写有评语的纸裱起来挂还住宅中,并通过勤奋的努力最后成为一名电影舞星。
可以说,贾平凹笔下的丑石和艾斯特尔很像,尽管收到很多人的歧视。他的才能没能遭到众人的承认,但最后还是显示了它内在的才华,所以说金子总会发光。
还有贝多芬的老师说贝多芬绝对不是当作曲家的料,爱因斯坦的老师也说他“反应迟钝脑子里面不切实际的幻想,哲学家都曾被人贬为”让青年坠落的腐败者,但是现在,他们都收到人们的`尊敬和受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有着不服输的精神,有着自己的真才实学,而在最后也显示了他们的才华。
但在今天,有人因为一时的没有被重用,没有发挥自己的长处,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抱怨,其实受挫折的人都是对人的意志和信念的严峻考验,经不住考验的人,永远都是世界的最底层,有的人,没有真才实学,也不能脚踏实地钻研,总觉得自己是块金子,抱怨着这个世界总是对他不公平,这种其实是自欺欺人。
只有自己把自己当成泥巴,然总有人把你踩成一条路。在自己的土地上辛勤地耕作,所以你辛劳的双手会将自己的生命装回五彩缤纷。
丑石并不丑,因为内在价值为它的生命度上来了一层美丽的镁光。丑石还告诉我们,踏踏实实努力才是真真切切的。
作者简历:李春艳,土家族,贵州省铜仁市思南人,3月出生。现就读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笔锋文学社成员。比较喜欢运动,最喜欢的运动是打羽毛球和乒乓球,是一个很开朗的人。
篇9:读贾平凹《老生》有感
读贾平凹《老生》有感
贾平凹佳作颇丰,而且各有千秋。《老生》作为他的新作,以浓郁的陕南风情,独特的叙事方式,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正如“横看成岭侧成峰”一样,一万个读者眼里有一万个《老生》。在笔者看来,贾平凹洋洋洒洒地讲述陕南农村一百多年的民间故事,看起来纷纷杂杂,其实无非是在阐述生与死的哲理。
《老生》的主人公就是一位处于“生死两界”的唱丧人。一个人能像庄子那样,在死者面前歌之舞之,他肯定是像庄子那样看透了生死。只有经历了岁月的砥砺,经历了人间的众多悲欢离合,唱丧人才能淡然于生死,不追随世风的变幻,不理会众生的毁誉,甚至不追求强加于生命之上的尊严、成功、财富、意义等各种主观评判。也许正是因为他不怕死,所以他才能得到永生;正是因为他不恋生,所以他才能长久不死。生死就是过一座桥,来自大自然的人终归要回归大自然。这是自然规律,任何人都难以跳出。那些写于生与死之上的重于泰山抑或轻于鸿毛、惊天动地抑或贱如蝼蚁,如此等等,在生与死的铁律面前都显得那么虚无缥缈。唐朝诗人李白面对生与死的哲理,发出了“富贵百年能几何?死生一度人皆有”的感喟。捧读《老生》,生与死的哲理自然流淌,让人更加珍爱生命,也更加藐视死亡。
《老生》对《山海经》的解读,正是在大视野里俯瞰万物的生与死。一山一川,一草一木,千奇百怪,林林总总。但是,此物之生与他物之死,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必然联系。如草木不生之山,必然是蕴藏宝物之地。这是五行相克之理也,大抵是“金克木”吧。尽管世间的万物既不是从来就有的`,又不是永远存在的,但比之“石中火”、“隙中驹”般短暂的人生,还是相当漫长的甚至是永恒的。大自然的沧海桑田有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身规律,是任何人难以逆转的。
《老生》中描写的人物,生命或长或短,或贵或贱,但都有着自身的传奇。从这里我们看到了无涯的人流,他们在人事更替中铸就了历史。生与死是人生的两大环节,这两大环节把无涯的人流紧紧地箍在一起,让人站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经度上,与山川草木形成的空间纬度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历史的天空。
孔子说:不知生,焉知死?其实,生与死是相辅相成的一对儿,单论哪个也都是勉为其难。想绕过死来阐述生的道理,孔老夫子想得倒美,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与之相反,贾平凹的《老生》既说生又说死,把生与死的哲理阐述得风生水起,叫人不得不服。
篇10:读贾平凹《好读书》有感
这世间最神秘的莫有过于书者。书籍,不过字纸耳,却足以怡情,足以增智,足以撼天动地,足以触怒圣意。书是武器,但书本没有锐利的锋刃;书是源泉,书页间却不会有涓涓细流;书是财富,我却未见藏书者有如坐拥万贯家财。世间神秘而似是而非者,莫有过于书也。
书是何物?书的力量何在?唯心论者必曰:书的力量在于传授智慧;唯物论者必曰:书的力量在于催人作为;宗教信徒必曰:书传递神的光辉,盖因文字便是神的造物?书的源头远可溯至楔形文字泥版和罗塞塔石碑,近可溯至古登堡圣经。关于书的神秘伟力,世人必定还要纷纭多年,然书籍引发变革和进步,惟此一点乃颠扑不破之理。
读书足以怡情明智;嗜书亦使人成瘾发酸。此瘾与吸毒的'唯一区别在于,嗜书瘾君子“嗜并快乐着。”敢问那类瘾君子能与嗜书瘾君子相比?一杯茶,一本书,便是西天极乐世界也不想去了。
不好书的人定要嫌嗜书者荒唐。读书而不成瘾者也要怪瘾君子颓废,却不知好书者自有自己的小宇宙,哪里顾得了闲言碎语。他的时间只有自己和作者能共享罢了,何必多费口舌。
篇11:读贾平凹《好读书》有感
好读书就得受穷。心用在书上,便不投机将广东的服装贩卖到本市来赚个大价,也不取巧在东市买个肉鸡针注盐水卖到西市;车架后也不会带单位几根铁条几块大板回来坐沙发,饭盒里也不捎带工地上的水泥回来修个浴池。
好读书就别想着当官。心谋着书,就没有时间串门到上级领导家联络感情,也没有经济基础走通关关卡卡。使当了官,也没有整日开会的坐功,签发的文件也不能像在新书上写读后感那样随心。
好读书必然没个好身体。因为没钱买蜂王浆补补身子,用脑过度头发稀落;没权住上大房子,和孩子争书桌扰乱心绪;白天黑夜不停地倒腾,神经衰弱。
好读书有很多不和社会时宜的坏处,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会好读书呢?因为追求眼前的利益虽然是社会的主流,但是一个社会要想长久的生存发展下去,还必须要有深层次的东西要思考,要追求,那就是精神。比如人的忠诚,人的交往,人的追求。
好读书
文/贾平凹
好读书就得受穷。心用在书上,便不投机将广东的服装贩到本市来赚 个大价,也不取巧在市东买下肉鸡针注了盐水卖到市西;车架后不会带单 位几根铁条几块木板回来做做沙发,饭盒里也不捎工地上的水泥来家修个 浴池。钱就是那几张没奖金的工资,还得抠着买涨了价的新书,那就只好 穿不悦人目的衣衫,吸让别人发呛的劣烟,吃大路菜,骑没铃的车。但小 屋里有四架五架书,色彩之斑斓远胜过所有电器,读书读得了一点新知, 几日不吃肉满口中仍有余香。手上何必戴那么重的金银,金银是矿,手铐 也是矿嘛!老婆的脸上何必让涂那么厚的脂粉,狐狸正是太爱惜它的皮毛, 世间才有了打猎的职业!都说当今贼多,贼却不偷书,贼便是好贼。他 若要来,钥匙在门框上放着,要喝水喝水,要看书看书,抽屉的作家证中 是夹有两张国库券。但贼不拿,说不定能送一条字条:“你比我还穷?!” 3后这字条还真成了高价文物。其实,说穷也不是穷到要饭,出门 还是要带10元钱的,大丈夫嘛,视钱如粪土,它就只能装在鞋壳里头。
好读书就别当官。心谋着书,上厕所都尿不净,裤裆老是湿的,哪里 还有时间串上级领导的家去联络感情?也没有钱,拿什么去走通关关卡卡? 即使当官,有没有整日开会的坐功?签发的文件上能像在新书上写读后 感一样随便?或许知道在顶头上司面前要如谦谦后生,但懒散惯了,能在 拜会时屁股只搭个沙发沿儿?也懂得猪没架子都不长,却怎么戏耍成性突 然就严肃了脸面?谁个要整,要防谁整,能做到喜怒不露于色?何事得方, 何事得圆,能控制感情用事?读书人不反对官,但读书人当不了好官, 让猫拉车,车就会拉到床下。那么,住楼就住顶层吧,居高却能望远,看 戏就坐后排吧,坐后排看不清戏却看得清看戏的人。不要指望有人来送东 西,也不烦有人寻麻烦,出门没人见面笑,也免了有朝一日墙倒众人推。
好读书必然没个好身体。一是没钱买蜂王浆,用脑过度头发稀落,吃 咸菜牙齿好肠胃虚寒;二是没权住大房间,和孩子争一张书桌,心绪浮躁 易患肝炎;三是没时间,白日上班,晚上熬夜,免不了神经衰弱。但读书 人上厕所时间长,那不是干肠,是在蹲坑读书;读书人最能忍受老婆的咕 囔,也不是脾性好,是读书入了迷两耳如塞。吃饭读书,筷子常会把烟灰 缸的烟头送到口里,但不易得脚气病,因为读书时最习惯抠脚丫子。可怜 都是蜘蛛般的体形,都是金鱼似的肿眼,没个倾国倾城貌,只有多愁多病 身。读书人的病有治其病的药,药不在《本草》而直接是书,一是得本性 酷好之书,二是得急需之书,三是得未见之书。但这药医生常不用,有了 病就让住院,住院也好,总算有了囫囵时间读书了。所以,约伙打架,不 必寻读书人,那鸡爪似的手没四两力;要欺负也不必对读书人,老虎吃鸡 不是山中王。读书人性缓,要急急不了他,心又大,要气气不着,要让读 书人死,其实很简单,给他些樟脑丸,因为他们是书虫。
说了许多好读书的坏处,当然坏处还多,譬如好读书不是好丈夫,好 读书没有好人缘,好读书性情古怪。但是,能好读书必有读书的好,譬如 能识天地之大,能晓人生之难,有自知之明,有预料之先,不为苦而悲, 不受宠而欢,寂寞时不寂寞,孤单时不孤单,所以绝权欲,弃浮华,潇洒 达观,于嚣烦尘世而自尊自重自强自立不卑不畏不俗不谄。说到这儿,有 人在骂:瞧,这就是读书人的酸劲了,为什么不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 书高”呢?真是阿Q精神喽!这骂得好,能骂出个阿Q,来,便证明你在读 书了,不读书怎么会知道鲁迅先生曾写过个阿Q呢?!因此还是好读书者 好。
篇12:读贾平凹《极花》有感
读贾平凹《极花》有感
幽兰
花了三天时间,将作家贾平凹的长篇小说《极花》读完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这篇长篇小说,前面两页已经读过两遍了,但最终还是以读不下去和静不下心来而告终,但这次,我坚持读完了,感触颇多。
算上这次,开头已经被我读了三遍,但这次彻底地读明白了,也理清小说的思路了,这也算是一种收获吧。
这是一篇以一个被拐卖女孩的视角写的小说,因为自身文学功底有限,对于作品的结构和构思还是不敢妄加评论的,只能静静地把它读完。读完之后,合上书页,内心久久无法平静。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到了一部叫做《盲山》的电视剧,内容是如出一辙。都是讲述的关于人口拐卖的事情。
小说《极花》中,被拐卖的是一位名叫胡蝶的女子,她和母亲到城市租房收拾破烂,一直是农村出身的她来到了城市,认为自己就应该是城市人,一定要在城市里生存下去。在出租户里,她也遇见了自己心仪的青文,房东大伯的儿子,但始终因为自己是农村人,青文是城市人而感到自卑和害羞。就是这样一个单纯,人生阅历尚浅的女孩,为了找一份工作,而被人贩――所谓的王总,被骗至酒店,最后被卖到一个周围都是连绵起伏的山脉的小村庄里。她被关进窑洞里,这在胡蝶的生活里是不曾见过的房子,阴暗、潮湿和极其陌生……这里的一切,让她不断地吼叫、叫骂和反抗。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外面的人也就是买她的人根本不理会她的反抗举动。胡蝶是孤独的,她只能看硷畔上的白皮松树,看树上栖息的乌鸦“噗嗤噗嗤”地往下拉屎。我想,这对于自由的人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而在胡蝶的眼里,它们是用来排除解忧的。
胡蝶每天被锁在潮湿、阴暗的窑洞里,村里的人都很高兴,因为黑亮有媳妇了。而没有媳妇的`男丁也在花钱找人买媳妇。在这个闭塞的村庄里,好多人的媳妇都是花钱买来的,有的因为不愿意呆在这里,企图逃跑但都被抓了回来,甚至弄残他们;有的是生下了孩子,就认命了,不再有逃跑的念头,一辈子就呆在了这个封闭的小地方。而胡蝶也是如此,逃跑没成功,被捉回来关进窑洞,并且穿上铁链。直至被几个愚昧的村里人强压着与自己的丈夫(买家)发生实质性的关系才得以自由。她是如此地痛恨这里的一切一切,可是又不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地方,是一个什么样的山村,根本无法与外界联系,只能在这里度日如年。后来的结局就是同其他被买来的媳妇一样,认命了,在这个地方怀孕生子和扎根。
看到这篇小说,心想这是一个怎样的山村,这里的人怎么可以这样无视法律;怎么可以如此大胆地买卖人口。同时,为小说中的胡蝶感到难过,一个读过书的人,就这样被糊里糊涂地骗到这个偏僻的山村,面对周围的山,根本无处可逃,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一种怎样人生境遇。
看了小说后记后,真没想到,在这样一个和平的社会下,竟然存在着如此不齿的勾当。每年又有多少妇女和儿童被拐卖,想想真是痛心至极!电影《盲山》也是如此,拐卖、反抗、强迫和认命……
希望和平社会下,不要再有这样不齿的勾当发生……
篇13:读贾平凹的散文集有感
我小时候没离开过家的时候,从书上读到的都是外地的名胜和故事,当时就觉得家乡没有名气,到处都是山,向往山外面的世界,羡慕有名气,有名胜的地方,直到上大学我才第一次走出山阳,走出商洛。大学期间,游玩了很多北京的名胜古迹,上班后又去过其他一些地方,但现在还是经常会想起在家时,穿着拖鞋沿河趟水的那种惬意。后来无意中读到贾平凹的《商州三录》,由多篇中短篇散文组成,描写了商洛的好多风土人情和故事,描写手法和用词很平淡,我却看得很入味儿。
他在《商州初录》的《序》里面这样说,这本小书是写商州的。为商州写书,我一直处在慌恐之中,早在七八年前构思它的时候,就有过这样那样的担心。因为大凡天下流传的地理之书,多记载的是出名人的名地,人以地传,地以人传。而商州从未出现过一个武官骁将,比如霸王,一经《史记》写出,楚地便谁个不晓?但乌骓马出自商州黑龙潭里,虽能“追风逐日”,毕竟是胯下之物、喑哑牲口,便无人知道了。姚雪垠先生着的《李自成》风靡于世,那就写的是闯王在商州的活动,但着墨商州地方的极少。
他写得也是我的家乡的山和水,人和事,其中还写我们山阳县的一些文章,所以就觉得离我很近。有些感觉是曾在我心头经朦胧地出现过,但我却从来没有整理过这种思绪,他在《序》里所提到的担心,正是我以前对家乡的看法,啥有名的东西都没有,只想着长大了要去看外面的世界。看到他这么一说,我一下找到了共鸣,觉得他把我想说又说不出的话给说出来了,的确以前大家描述商洛都是用穷山恶水来形容,物产贫乏,交通不便,不能赐予那里的人民财富,所以包括我在内很多人都想离开这个贫瘠的地方。而现在在城市污染、拥堵的对比下,原来的穷山恶水变成了人们眼中山清水秀的地方。
读他的文章,一些熟悉的地名不由得勾起我的回忆,也让我重新开始认识自己的家乡,原来商洛的名字来源于商山洛水,而山阳则是因为地处商山之南。商洛是秦朝卫鞅的封地,故卫鞅又被称为商鞅、商君。汉有“商山四皓”出山助吕后扶太子,居功不受隐居而商山,明末李自成兵败进商洛养精蓄锐,而后驰骋中原;近代五支红军进商洛,播撒了革命种子;李先念率师突围,建立了陕南革命根据地。而山阳县,则有徐向前、李先念、徐海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战斗过,创建了革命根据地和边区苏维埃政府。
篇14:读贾平凹《带灯》有感
读贾平凹《带灯》有感800字
泛读了贾平凹老师的新作《带灯》,缘于工作心情的不宁,未尝静心品味。掩卷遐想,于夜里梦归故乡农村,见到了父母同学,亲朋好友,领导同事……
回到作品,首先不解其名《带灯》。本想萤虫生腐草,寓意明显,如果唤作小萤/莹/盈等,当更能体现乡镇工作中女士的孤怜与无助,更易唤起读者的共鸣。也许是作者不希望大家怜惜,或者怜惜无用,故用带灯这个中性词以匹配综治办主任的职务。带灯匹配的是职务不是人,亦可理解为带灯不是(一般的)人,综治办不是人干的活。当然,或许也同时寄希望于她以弱女之躯给枯燥琐杂无奈的基层工作带来些许清亮?
其次是虱子。兴许很多年轻人都不曾见过虱子,过来人也已多年不见。更难想象如何去抓虱子,如何适应习惯遍处的虱子。想想被窝里衣服中身上发梢都隐藏着咬人的难抓的虱子,那是何番滋味?更何况还要动手去抓去灭。虱子不同于蚊子,蚊子可用蚊香蚊帐或蚊拍来区隔消灭,攻击前会发出警报声,易于防范。虱子却只有当你感到身体的某一部位被咬时,才能感到它的存在。伸手进去摸索,他却早已转移了战场,且丝毫不顾及你的处境与周遭的眼神,从头发到脖子,从胸口到腹部,从下体到大腿无处不在无一不咬。
《带灯》中的虱子是什么?大概是社会中的各种恶的化身,各种乱象、弊垢、陋习罢。它不咬你,你不觉然,与平常无异。你讨厌它,恶心它,它依然存在,存在你的心中,在你的身上,在你的周围,在各处不净的`环境中。你努力清除它,捏了一只,却又来了一群,似乎永远也没个尽头,永远无法清静。正如书中的带灯与竹子,要么上床睡觉惹虱子,要么站着不要睡。在一个充满虱子的世界里,想要洁身自好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屈原那样,“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其归宿唯有汨罗江。因此带灯的结局只能精神失常,逃离现实,活到自我构筑的清静的精神世界里。
作者通过一个乡镇干部降级处分扛黑锅等种种因素导致的半夜三更的游荡,与疯子的同路,和元天亮的“意淫”……她“疯”了,作品通过展示她的悲,展示了社会现实的恶。然而现实社会中,若带灯如书中所述出淤泥而不染,德才兼备又漂亮,丈夫是画家,家庭收入不菲,镇长是同学,还喊她带灯姐,也算是有钱有关系的干部了。如此条件的带灯只要以画为礼或变现以赠或稍染淤泥从了潜规则,抱上镇县市省领导的一条腿,足以凤凰高飞,前途无量。然而,作者却硬让其呆在综治办的岗位上露水清风,不食烟火。
其二,以带灯的工作能力业绩口碑,本当表扬奖励晋升才是,作者却不升反降,连降两级,搞得夜游失常。人生无处不江湖,官场更是大江湖。带灯想要保持内心的洁净清高,要么从众化俗适应虱子,要么逼疯逃离躲开虱子,贾平凹选择了清醒,于是带灯只能疯了。
萤虫生腐草,以为改了名不是萤就可以脱离腐草,然而始终无法摆脱这个恶的社会,只有疯了才能解脱,于无人夜里游荡
【读贾平凹《带灯》有感800字】
篇15:读贾平凹的《祭父》有感
读贾平凹的《祭父》有感
时光永远不会停下脚步。上了高中一个月回一次家,回来时,总是伴着暖暖的夕阳,那时,他会迈着缓慢的脚步,带着从地里,山上沾着的两裤腿泥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和我一样额头上布满着细密的汗珠。记忆中,永远被定格的画面,模糊而又温暖。每一次回家,看到他的头发两鬓花白,心中总会生起异样的酸楚,淡淡的一句:“我明天帮你染染头发”,他总是微笑着答应,然后又开始忙活。
回家的时刻,没有哪一次是不欣喜的,精确地计算好日子,做好各种吃食,等待我的归来,也许是一份守望的幸福。时光中,那神情永不会改变。爱,永远都是安静的。偶然翻开他记事的本子,上面写着关于我的一切,没有给我看到,他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随着我的日益长大我都会明白的。他的性格安静从不张扬,而我也像极了他,两个人不说一句,心中却明了。他从来不会去逼我做这做那,以至于被他宠溺惯了,爱我,变成了习惯。接受爱,也成了习惯。印象中,父亲比母亲更好说话,对我更放松,却也无微不至,甚至会承担母亲的一半角色,这份爱,淡然如栀子花的清香会沁人心脾。
很久以后,他会先比现在更老,我会长大,但在他心中我永远是那个小孩,我走的时候,他说:“多给我打几次电话,免得我想你。”这是他的表达,我坚定地回答他:“好!你回去吧!”那个画面我是忘不掉的。常常看到一些文章,纪念着他们失去的亲人,何必呢?如果不想自己后悔,子欲养而亲不待,那就从现在开始爱他们,不要说:“最后,才知道如何爱你。”这一辈子,总是伴随着对他的仰慕,思念,也许到最后成了怀念。爱,却是永远联系着我们。
篇16:读贾平凹之《带灯》有感
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的小说,向来以空灵、蕴藉、婉约的特点,而受到读者喜爱,这次,贾平凹又一次带给我们新的惊喜,那就是1月新出版的小说—一《带灯》。
这部作品,通过描写乡镇政府基层干部的日常工作情况,让我们看到了他们的苦与乐,悲与喜,更看到了中国社会在向民主法治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力量。同时,这部书,也让我们领略到了他写作风格的新变化:那就是具备细腻、简洁、明快的特点,同时,用最简单的方式,把故事讲明白。
带灯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她美丽而富有理想,在乡镇上任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处理乡村所有的纠纷和上访事件,每天面对的都是农民的鸡毛蒜皮和纠缠麻烦,但是她真心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真心爱老百姓,而受到了百姓喜爱。然而,带灯却常常是在矛盾之中完成着自己职责的:既不愿意伤害百姓,又要维持基层社会的稳定。她每天面对杂乱无章,内心却向上飞升,直到在现实中无处可逃时,才只好给远方的乡人元天亮不断写信,寻求慰藉,这几乎成了她在“浊世”中的一点精神寄托。
“带灯”这个人物,明显是带有隐喻与象征意味的。主人公原名叫“萤”后改为“带灯”,喻示她的'命运象萤火虫般虽拼命地燃烧和照亮周边黑暗,但注定是微弱无力,终归尘土。诚如作者贾平凹本人所说的:“带灯就是在黑夜中带了一盏光线很微弱的灯。小说中,带灯最后心理也受到伤害,脑子也有些问题,出现好多病,后来她也上访。在作品的最后,出现了一大片萤火虫。写到这儿的时候,我是想,在当今社会,每个人如果都像萤火虫一样,靠着自己一点点光亮,还是可以照亮好多人。”
打开书的扉页,印着这样一行字“或许或许,我突然想,我的命运就是佛桌边燃烧的红蜡,火焰向上,泪流向下。”贾平凹特意让出版社加上的这句文字,就是为了很好地体现这部小说的主题: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去燃耗自己,尽管光亮微弱,也不失是一种对自己人生意义的追求与实现。
《带灯》较之贾平凹以前的作品,叙述风格明显有了新变化。60岁的贾平凹,历经很多世事,心性有了较大改变,小说摆脱了以前作品的“把现实与奇异、夸张、变形,纠结在一起”的特征,在保留原来叙事风格的基础上,写得更为明快和流畅,更容易让读者接受。正像贾平凹在此书后记中所写的一样: “到了这般年纪,心性变了,却兴趣了中国西汉时期文章的风格。它没有那么多的灵动和蕴藉,委婉和华丽,但它沉而不糜,厚而简约,用意直白,下笔肯定,以真准震撼,以尖锐敲击。”
这本书,如果细心去看,就会发现里面各小章节前面的小标题,用黑色方框固定了,看起来醒目自然。这是贾平凹别出心裁的设计:意在希望这本书中记录一些中国社会现实的东西,并让人们有所启发。这一切,可以看出他在创作的时候,有一种使命感在里面,并不是简单地只是写一部小说。
篇17:读贾平凹之《带灯》有感
泛读了贾平凹老师的新作《带灯》,缘于工作心情的不宁,未尝静心品味。掩卷遐想,于夜里梦归故乡农村,见到了父母同学,亲朋好友,领导同事……
回到作品,首先不解其名《带灯》。本想萤虫生腐草,寓意明显,如果唤作小萤/莹/盈等,当更能体现乡镇工作中女士的孤怜与无助,更易唤起读者的共鸣。也许是作者不希望大家怜惜,或者怜惜无用,故用带灯这个中性词以匹配综治办主任的职务。带灯匹配的是职务不是人,亦可理解为带灯不是(一般的)人,综治办不是人干的活。当然,或许也同时寄希望于她以弱女之躯给枯燥琐杂无奈的基层工作带来些许清亮?
其次是虱子。兴许很多年轻人都不曾见过虱子,过来人也已多年不见。更难想象如何去抓虱子,如何适应习惯遍处的虱子。想想被窝里衣服中身上发梢都隐藏着咬人的难抓的虱子,那是何番滋味?更何况还要动手去抓去灭。虱子不同于蚊子,蚊子可用蚊香蚊帐或蚊拍来区隔消灭,攻击前会发出警报声,易于防范。虱子却只有当你感到身体的某一部位被咬时,才能感到它的存在。伸手进去摸索,他却早已转移了战场,且丝毫不顾及你的处境与周遭的眼神,从头发到脖子,从胸口到腹部,从下体到大腿无处不在无一不咬。
《带灯》中的虱子是什么?大概是社会中的各种恶的化身,各种乱象、弊垢、陋习罢。它不咬你,你不觉然,与平常无异。你讨厌它,恶心它,它依然存在,存在你的心中,在你的身上,在你的周围,在各处不净的环境中。你努力清除它,捏了一只,却又来了一群,似乎永远也没个尽头,永远无法清静。正如书中的带灯与竹子,要么上床睡觉惹虱子,要么站着不要睡。在一个充满虱子的世界里,想要洁身自好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屈原那样,“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其归宿唯有汨罗江。因此带灯的结局只能精神失常,逃离现实,活到自我构筑的清静的精神世界里。
作者通过一个乡镇干部降级处分扛黑锅等种种因素导致的半夜三更的游荡,与疯子的同路,和元天亮的“意淫”……她“疯”了,作品通过展示她的悲,展示了社会现实的恶。然而现实社会中,若带灯如书中所述出淤泥而不染,德才兼备又漂亮,丈夫是画家,家庭收入不菲,镇长是同学,还喊她带灯姐,也算是有钱有关系的干部了。如此条件的带灯只要以画为礼或变现以赠或稍染淤泥从了潜规则,抱上镇县市省领导的一条腿,足以凤凰高飞,前途无量。然而,作者却硬让其呆在综治办的岗位上露水清风,不食烟火。
其二,以带灯的工作能力业绩口碑,本当表扬奖励晋升才是,作者却不升反降,连降两级,搞得夜游失常。人生无处不江湖,官场更是大江湖。带灯想要保持内心的洁净清高,要么从众化俗适应虱子,要么逼疯逃离躲开虱子,贾平凹选择了清醒,于是带灯只能疯了。
萤虫生腐草,以为改了名不是萤就可以脱离腐草,然而始终无法摆脱这个恶的社会,只有疯了才能解脱,于无人夜里游荡。
篇18:读贾平凹《丑石》
读贾平凹《丑石》
这是一篇收入中学课本的文章。这是一个关于一块石头的故事。一块丑陋不堪的石头的故事。之所以被称作丑石,一是因为形状的怪异,二是因为所谓的不堪造就。但那是世俗目光的印象和评价,完全出自一种低级的功利主义的偏狭考虑。在这样的评价体系里,石头的定位只能够做墙基,做石阶,做磨盘,除此之外,再没有更多更好的出路。所以,当带着这样的目光的人一旦看到一块石头,他的脑子里立刻就会很具体地想到墙,想到石阶,想到磨盘。因为在他的眼界里,这就是石头的全部功能。在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恰恰是由于他自己的狭隘,埋没了石头的更多更好的出路,而不是石头本身就只有那么几种可怜的用途。
另外,所谓的美丑,不能用外在的形象做为考量的唯一依据。不错,形状美的,规则的的石头是可以做很好很实用的墙基,很好很实用的阶石,很好很实用的磨盘,诸如此类,但往往也就仅此而已。而丑的石头,表面上看虽一无是处,以至不堪造就,但它却是一块来自天外的奇石,在它的身上,蕴涵着宇宙许多不为世俗目光所能够看到的极有价值的秘密。这样的石头,它的美往往被它的丑所遮掩,它的.内在价值也往往被它的外在形象所蒙蔽。没有慧眼的人是永远也不会知道它的大美原来是包含在它的大丑之中的。
我想,我们自己就时常会犯这样的错误,把美的说成是丑的,把丑的说成是美的。这一则表明我们的目光受限于自己有限的世界观,一则表明我们过于相信自己以往的经验。为此,我们不知道在宇宙中,有远比我们所认知的更为广阔的空间和事物其实还不为我们所知晓。也许,可怕的还不是无知,有比无知更可怕的是我们的偏见。
看来,石头还不是世间最坚硬的东西,也许在很多时候我们的眼睛甚至是心灵远比石头来得坚硬。有于这种坚硬,我们会习惯于将一颗曾经的行星简单地看作是一块石头,一块甚至连普通的石头也还不如的石头。这不仅是石头的悲哀,更是人的悲哀。为什么行星运行的轨道都可以是完美的曲线,而我们的眼睛以至思维在有的时候竟不知道作必要的拐弯?这种单向度的认知方式不知道会怎样遗漏多少有价值的美丽存在。虽说最后那一块石头还是被人揭示出了它的本来面目和价值,但阅读的结果却很难使人感觉轻松。因为被忽略的美的现实难说就不是一个十分普遍的存在。在这世界上,毕竟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难道这仅仅是由于人的愚蠢?问题看来还没有这么简单。
不要轻易地下美丑的结论,尽管一块石头的命运可能不会因为我们的结论发生什么改变,为此我们可以不必负失察或不作为的责任,但我们自己的心灵世界却会因为我们的无知乃至偏见而变得缺少理性与智慧的光芒。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这个世界上,压根就没有一块石头是丑陋的,或者说是普通的,它们全都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一个舍我其谁的独立存在,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大也好,小也好,发光的,不发光的,都是一个蕴藏着各自独特价值的世界。
篇19:读贾平凹作品后感
最近感觉心情很浮躁,心里有点空虚,但一时又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去改变这种状态,只好去图书馆借本书看看,以充实一下自己。
“高兴”这边书早听说过了,只是还没有时间看过,于是看到正好有这本书,大喜。贾平凹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很多人对他是负面的评价。我也是因为他的负面才关注继而喜欢上。记得接触贾平凹的小说是在高中,当时在男生宿舍私底下流传着一本“黄书”——《废都》,大家都互相传阅,以慰好奇。我也就是在挑灯夜战的情况下一饱眼福。其实其小说的内容并没有读太懂,也没有理解,只是关注了其中带框框的地方。老贾的详细描述对于一个青春期的男孩来说,其冲击不亚于东南亚海啸。我就是这样被开启了青春期的“性教育”,并且也开始关注了这个作者,希望还能看到类似的作品。现在想想当时思想何其单纯和不健康,但终究还是因为好奇。以致后来大学后,空闲时间多了,闲来没事逛图书馆才发现老贾的作品那么多,欣喜若狂。可惜读着让我有点失望,但同时也挽救了我。失望的是没有那些诱人的情节,挽救我的是因为我看到了一个优秀的作家的作品和改变了对一个作家的误解。废都、商州、浮躁、白夜、土门、高老庄、秦腔、高兴、天狗,我都读过,读着读着就越发对他的那种乡土气息的纯朴文字吸引,很厚实同时带着点想象,有点玄幻但不脱离现实。这样才真正和我们的生活相吻合。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带着点幻想来读过每一天。
读《高兴》,我完全沉浸在了里面。感受到了主人翁的心里动态,他的生活状态和现实中的我们多么想象,虽从事的事业不同,但面临的困难也是相同的。越笑的人心里越是痛苦,越是寻高兴的人生活状态越是不好。这一点可能不被认可,但现实却是这样。能有高兴这样心态的不少,但能够认清自己的却不多。我们不是伟人、但也不是任人踩踏的蚂蚁。在整个社会中,我们是渺小的,沧海之一束;但对我们个人来说,生命就是我们的全部。与其天天愁眉苦脸,不如开开心心。来到世上就该潇潇洒洒,品味每一天的生活。
高兴的结局是悲惨的,这没有办法。现实社会不会因为你的心态好就会眷顾你,不会因为你的执着就顺应你。笑看万物的心态不是每个人应该有的吗?
贾平凹小说的特色
特色一、追求自然
贾平凹曾在对话《土门》中说,他目前运用的写法,是以聊天的形式说话,一言以概之,说明贾平凹在创作长篇小说时追求自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首先是小说叙述人的隐藏,贾平凹认为,传统的叙述中,叙述者站在人群前或者站在台子上,不免会哗众取宠,拿腔作势。而让他从台子上下来,站在人群中,就会正常而真诚的说话。所以,创作中贾平凹巧妙隐藏叙述者,让人感觉不到在“做”,自然无为。《土门》和《病相报告》中,或采用单一人物视角进行叙述,或转换不同的人物视角,作者在叙述者的强调、选择方面都独具匠心。《废都》中则选择了隐含的叙述者,如奶牛的思考一段,就可视为作者自己的声音。到了《白夜》中,这种叙述者基本上实现完全隐形,叙述与人物故事一起自然而然的随意铺开,混沌苍茫,接近“浑圆”,也许并不是十分的光彩夺目,但是你很难找到其中凹凸不平的地方,类似中国园林那样,静立于此,与曲径游廊、亭榭楼阁共同组成一个完美的`整体。贾平凹的作品多是记叙生活琐事,鲜有情节,他认为,生活本身就是故事,过多的设置情节就会直接消灭真实,这种原生态的记叙手法正是写出了真实而流动的生活。像《西京》中,洋洋洒洒30万字,通篇描绘的都是西京一群人的日常生活,生老病死、邻里纠纷、送往迎来、婚姻朋友等,没有主线,让读者感受到扑面而来具有浓郁烟火气息的原汁原味的生活。论述形式上,贾平凹也是奉行“无技巧”的原则,力求自然呈现,平平常常的说话,乘兴而行,从容不迫。贾平凹的自然叙述开拓了一条崭新的表达形式,可以使读者有话要说产生共鸣,但是也不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这种信马由缰的写法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小说的好看性,贾平凹也强调他的作品应该读慢些。二是意象难以张扬。作者在创作时为追求自然而对生活流程很少选择和加工,人物常会淹没在生活中而面目模糊,形象不具突出性。三是叙述者的完全消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弱思想上的震撼,读者常会如作品中描绘的人物一样,在生活海洋中迷失 [1]。
特色二、意象构造
贾平凹的作品中意象鲜活、意蕴深刻,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类。首先是自然意象,作者想象力丰富,选择的自然意象也缤纷多彩,如《废都》中的四个太阳、奇花,《高老庄》中的飞碟,《白夜》中的大蜥蜴及虱子等,在作者主观思想的熏染下具有丰富内涵。其次是人和事的意象。如《废都》中庄之蝶,《高老庄》中西夏、高子路,《土门》中梅梅和成义等,这些人物或为平凡人,或具传奇性,或为主角,无论是哪一种,作者在塑造时都寄寓了不同的文化思考。情节意象不可或缺,如《废都》中的四个太阳使人们感到恐慌;《土门》中球迷骚乱事件,明王演出;《怀念狼》中人狼互变,这些都具有明显的象征意义,深化主题。最后是民俗意象。《商州》中民间刺绣、吴氏庙、华山庙会;《废都》中的埙、清虚庵、四合院等,这些意象都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及民俗意义,也富含作者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入思考。在看到作品表象丰富的同时,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应注意,简言之,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碎片连缀的情节结构会消解作品故事性,减弱可读性。贾平凹也说,需要对小说观念进行一定改造,张扬意象。二是营造意象时或与人物形象的塑造产生一定矛盾。《怀念狼》一文中人物基本上成为作者传达理念的载体或符号,笔者认为,一部作品,只有人物形象具有一定的心灵深度,才能更好地接受历史检验,贾平凹认为这是“另一路”写法,但是尽管如此,意象的营造与人物的塑造之间如何和谐共生,相辅相成,是亟须解决的创作难题。三是:意象营造时“度”的把握。贾平凹于作品中多次提到要将形而上结合形而下,在《怀念狼》中,又谈及 “以实写虚”的问题,这两者其实都在说如何将意与象完美融合,营造意象时两者水乳交融浑然一体为最佳结果,其次是凭意胜或者以象胜,而贾平凹的作品意象之间常出现顾此失彼,不能实现最佳,因而创作时贾平凹应注意意象之间这个“度”的把握[2]。
贾平凹的长篇小说厚重独特,影响深远,其叙事特色鲜明独到,对中国传统文化诚创突破、革故鼎新,并依据西方美学观念转化传统,尽力挣脱其消极影响,,为中国文学的民族化走向世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对当代文学创作具有重要价值和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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