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精选9篇)由网友“vivii”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感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神话一直都是孩子们的向往,在看《荷马史诗》以后,我更加是这么认为。美国有一部非常大电影《特洛伊·木马屠城》,影片的内容就是出自《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书和电影的细节也有差别,书是偏向于描写希腊的神,而电影是表述人的,可是这两者又是那么紧密地联系着,不能缺其一。
特洛伊一战到底是真是假,一直都是世界之谜,可如今已在土耳其挖掘到特洛伊的遗址,这多少也有点证据证明特洛伊曾经辉煌得存在。这场战争充满了希腊特有的神话色彩,这是如此,使人感觉到这场战争的盛况是如此空前绝后。
正所谓乱世造英雄,这场战争无正义可言,表面说是有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海伦引起,实际上还是权力在做崇。帕里斯听神的指示,爱上了希腊国王弟弟的妻子海伦,并把她带回了特洛伊。于是希腊就借此正式攻打特洛伊,在两军对峙的时候,希腊国王就很直接的告诉了他弟弟,别傻了,我不是为你的女人而来的,我要的是更大的权力。战争就是如此莫明其妙地开始了。
赫克托尔是特洛伊的王子,帕里斯的哥哥,特洛伊最优秀的战士,他的父亲称他为“天下最好的儿子。赫克托尔有一条原则:敬重神明,忠于妻子,保护祖国。然而赫克托尔被逼上这场战争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他爱他的弟弟,他要捍卫他任性的弟弟的爱情。当希腊大军列大特洛伊城外时,赫克托尔毫不犹豫地应战了。作为父亲,他是那么深情地告诉还抱着一个小宝宝的妻子:“我也想看着我们的孩子长大,然后有许多的姑娘追求他。”无论是哪一方面,赫克托尔都堪称伟大,包括他最大的敌人阿喀琉斯也同样是如此认为。
阿喀琉斯是全希腊最好的战士,他刀枪不入,骁勇善战,唯一的致命伤是脚踝,这是神话的魅力。他似乎天生就是属于战争的了,他热爱战争,一个不折不扣的冷血杀手。他的母亲是神,预言阿喀琉斯若是参加这场战争就必然会死亡是相连的,他最后还是选择了荣誉,他不甘于平凡,在希腊的神话中,它是最勇猛的战神。在赫克托尔杀了他的表弟后,他亲手杀死了赫克托尔。最懂英雄的人就只有英雄了,阿喀琉斯最后对赫克托尔说了一句,我的兄弟,我们很快又会见面了,改变了阿喀琉斯一生,导致阿喀琉斯死亡的并非是他一直向往的荣誉,而是平静而不平凡的爱情。他爱上了他的俘虏,赫克托尔的表妹布里塞伊斯。他让他的部队回希腊去,而他却毅然进入了木马,起初我也不明白他为了什么,原来是为了救他心爱的女人。帕里斯射中了阿喀琉斯的脚踝,书上说是由于太阳神阿波罗帮助帕里斯,阿喀琉斯在临死之际,抱着布里塞伊斯,“我征战一生,是你给了我平静。”原来英雄最后想要的也不过是平静。
特洛伊沦陷,战争也就结束了,英雄们的灵魂也得以平静了。有人如此写过,在战争的最后,我们记住了阿喀琉斯的强大,赫克托尔的伟大。我们不禁要问,战争到底带来了什么?我不知道。
战争的背后到底又蕴藏了什么?
篇2:小说《荷马史诗》读书心得感悟
《荷马史诗》是相传由古希腊盲诗人荷马创作的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荷马史诗》被称为“希腊的圣经”。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9世纪的希腊史称作“荷马时代”,因《荷马史诗》而得名,《荷马史诗》是这一时期唯一的文字史料。
《伊利亚特》叙述的是古代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战争。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希腊人为夺回海伦,组成十万联军,远征特洛伊城。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以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和勇将阿喀琉斯的争吵为中心。最后,希腊人用木马计智取特洛伊城,大获全胜。
篇3:小说《荷马史诗》读书心得感悟
《伊利亚特》叙述的是古代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战争。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希腊人为夺回海伦,组成十万联军,远征特洛伊城。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希腊最勇猛的将领阿基疏斯面对节节失利的危急局面,抛开与主帅的个人恩怨,奋勇作战,扭转了战局。最后,希腊人用木马计智取特洛伊城,大获全胜。
《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古希腊人流传下来的最早的文学作品,是世界古代文学的珍贵遗产。这两篇故事都是古希腊盲人歌手荷马所作,因此统称为《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这个故事歌颂英雄的威武勇敢,赞美希腊民族历史。阿基疏斯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他勇敢、富有同情心、重视荣誉,同时有具有固执、易怒等弱点,这些弱点往往会酿成大错。
《荷马史诗》叙事生动明确,语言流畅。书中的英雄人物热爱生活,给人一种向上的力量。
篇4:荷马史诗心得感悟
整个荷马史诗上篇的精彩,不就是海伦的精彩,开战时,美人是因由;胜负分,美人是战利品。数个国家尸骨成山血流成河,无数英雄相惜,然后一决生死,无数夫妻温存,然后天人两隔,无辜孩子被献祭、杀戮、枉死,家国涂炭,生灵绝灭,轰轰烈烈的战争旷日持久长达十年,竟无人怨怪海伦?真是奇谈!那么多英雄,雄奇伟岸,神袛护他时左挡右遮,让其死时毫不吝惜。是不是可以说明在他们心里,他们永不会缺英雄,前仆后继只要有神在,英雄的血统自会代代香火鼎盛,而美则可遇不可求,没说护佑却总得保全。可见在他们的观念里,美多么弥足珍贵是不是因此他们的美人才总是那样摄人魂魄灵动不可方物,比如赫本,比如费雯丽…
放在中国美人可没那么好的待遇。红颜祸水,烽火戏诸侯,一骑红尘妃子笑等等,岂不弱爆了,还广招骂名,每一个都死的很难看。
民族性格使然吧?真是相去深远。
以美人嫁老头,即使一时有冲动,多半时候却沉重透不过气来,中国男人似乎非的压女人几头,才显得出男人气概。在中国,美跟权势富贵家族荣辱比起来更像个工具,而且中国的美人注定是要么薄命要么不长久,似乎美是不现实的,非丑了不踏实?
以美人嫁青壮年,碰到的人,生命大好,懂得美,理解美,宠溺美,眷恋美宽容美,所以无论男人女人之美都能美的肆无忌惮,让人彻头彻尾的甘愿匍匐称臣,多好。
篇5:《荷马史诗》经典作品读书感悟
《荷马史诗》是口头文学的代表作品,相传是盲诗人荷马所作,大约在公元前7世纪定型。《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讲述的是希腊人进攻特洛伊城邦以及奥德修斯回家过程的故事。整个《荷马史诗》经过对于战争过程、英雄们的反应反映了古希腊时代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情景以及当时人们生活、斗争以及思想感情。
何为英雄?对于英雄的定义有很多,在字典里对于英雄的定义是这样几个定义:1、指才能勇武过人的人;2、指具有英雄品质的人;3、无私忘我,不辞艰险,为人民利益而英勇奋斗,令人敬佩的人。又有“英雄是一个比较主观的概念。一般指在普通人中间有超出常人的本事的人,他们能够带领人们做出了巨大的对人们有意义的事情,或者他们自我做出了重大的事情”的解释。总之,英雄应当是英勇的、突出的、有高尚品格的人。
在荷马的世界里,经过劫掠其他城市获得战利品是无可厚非的英雄行为,攻陷城池,将城中男人尽皆屠戮,把妇女儿童沦为奴隶也不受道德谴责。英雄们经过各种方式,掠夺抢占财富,在史诗中不受批评,反而得到赞扬。[①]因为获得财富的手段通常是战争,仅有在战争中取胜的一方,才能够获得战利品;战争的胜利,显示了他们英勇善战,故此财富的多少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作战本事的强弱。获得越多战利品的人越会被认为是英雄。《荷马史诗》就这样刻画了无数个各有特色、爱恨情仇交织着的英雄们。《伊利亚特》是英雄的颂歌,歌唱战斗英雄;《奥德修斯》也是对英雄的纪念,只可是奥德修斯是以智慧和审慎来同神明、妖怪、风暴和觊觎者做斗争。[②]纵观全书,我觉得最富有感染力的英雄有三个,分别是阿喀琉斯、赫克托耳和奥德修斯。
阿喀琉斯和赫克托耳是一对既相同又相反的存在。说他们相同,是因为他们都是最威武的英雄,他们分别是作战双方战斗力最强的人。除了他们彼此之间的战斗,他们能够说是战无不胜的。他们的勇猛威武给他们带来了荣誉、地位。并且他们都无视死亡的威胁,追求荣誉价值的最大体现。可是他们所追求的荣誉又是不一样的。
赫克托耳作为特洛伊一方的主帅、特洛伊的大王子,他追求的是特洛伊的和平与荣誉。在战争中途,特洛伊人退却,赫克托耳回到特洛伊城的时候,他与妻子安德洛玛克相遇,安德洛玛克哀求他留在城内,可是他为了家族与荣誉毅然地回到了战场,最终被阿喀琉斯杀死在特洛伊的城下。赫克托耳明白这场战争的起因源于帕里斯拐走了海伦,这是特洛伊的错误,可是他明明白这个错误,可是这个过错是特洛伊的荣誉,为了维护特洛伊的荣誉,无视了生死,毅然奔赴战场直至献出生命。这种明知不对却仍旧付出,显示了赫克托耳热爱国家的高尚情操,在中国的文化中,这个是绝对值得称赞的,可是细究而言,显然,赫克托耳缺乏应有的是非观。他把他的有情有义凌驾于是非观念之上,这是他的缺失。
相较赫克托耳的大公无私,阿喀琉斯有着更多的自主观念。他头脑清晰、有着自我的主观确定,更为独立自主,他追求的是个人的情谊以及荣誉。作为《伊利亚特》的绝对主角,有人是这么说他的:“《伊里亚特》里的每一个登场人物都表现出希腊民族精神的某一个方面;可是,阿喀琉斯是这个民族的实质力量的总和。”[③]《伊利亚特》全文以阿喀琉斯的愤怒为引导来叙述这场战争的过程。
因为阿伽门农抢夺了阿喀琉斯的战利品女俘,阿喀琉斯退出了战斗,向母亲女神忒提斯哭诉,央告母亲去恳求宙斯惩罚阿伽门农。之后,希腊联军节节败退、被特洛伊军队逼退到己方的营寨外,阿喀琉斯的朋友帕特洛克罗斯借阿喀琉斯的铠甲出战,却被赫克托耳杀死。阿喀琉斯为朋友的身死感到悲伤与愤怒,他决心与阿伽门农和解,杀死赫克托耳为友报仇。最终,他身披赫淮斯托斯铸造的铠甲,在雅典娜的帮忙下杀死了赫克托耳,剥下他的铠甲,将他的尸体拴在马后拖着带回营帐中。赫克托耳的死亡加速了特洛伊战争的进程,在他死去的那一刻,特洛伊失败的结局就确定了。
从这些事情中能够看出,阿喀琉斯固执、刚愎、狂蛮、刚烈,他自视为英雄,认为别人应当用对待英雄的态度对待他。他最为重视的永远是个人的荣誉。极重个体价值的阿喀琉斯是凌驾于群体之上的西方式英雄,他要求着群体对于他的付出,可是作为这种英雄存在的他享受着或者说要求着英雄的权利的同时也尽着作为英雄的义务,他守约,应约而战且不畏惧战斗,他享受着手刃敌人的快感,同时也重情重义,能够为了朋友而改变自我的立场和决定。荷马对于阿喀琉斯正反面的各种描述完善了他作为“人”、作为“英雄”的存在,使他不再是书本上枯燥的虚拟形象,而是一个鲜活的“人”。
所以说阿喀琉斯和赫克托耳是相同而又对立的存在,他们一个代表了个人英雄主义的极端,一个代表着群体英雄的高尚。阿喀琉斯是一个性情中人,他年轻、勇猛浮躁,具有那喀索斯情结,太过于在乎自我的荣誉,所以在追寻个人荣誉的过程中,客观上的确实损害了整个希腊联盟的利益。而赫克托耳比阿喀琉斯更为年长、成熟稳重,说话做事,颇有领袖风范。更重要的是,他将自我荣誉和城邦的荣誉紧紧捆绑在在一齐,他的生死决定了城邦的存亡,这对于一个团体主义英雄而言也不得不说是一种极度悲哀。
除了这两人之外,作为《奥德修斯》的主角,或许你很难看到奥德修斯在战场的英勇表现,因为他往往是作为“军师”一类的人物出现,他的智谋远远比武艺突出,可是你不能否认他是一个英雄。在《奥德修斯》全文中,奥德修斯经历了种.种的磨难。在归程中,他是一个想要挽救同伴却无能为力的首领,一个机敏灵活、坚强、隐忍的英雄,一个善于讲述也懂的聆听的吟游诗人,一个经历磨难而雄风依旧的国君,一个忧伤的儿子,一个坚强的父亲,一个懂得与妻子分享的丈夫,一个恩怨分明有仇必报的男人。审慎和聪慧没有磨灭奥德修斯善良的天性和信任别人的本事,漫长的漂泊流浪也没有把他的心磨砺得太过坚硬而失去可贵的敏感与温情。[④]虽然在特洛伊战争中,奥德修斯表现出了极强的嫉妒心,对识破他的算计而让他来参战的帕拉墨得斯栽赃陷害、打击报复,用公权处决了他而丝毫不觉良心上的谴责。对于他来说计谋远胜于情义、他向往着利益——绝对的利益!对于奥德修斯而言,自我意识凌驾于所有。
我最为敬佩的就是这些英雄们忽视死亡的行为。他们在应对死亡时的勇气以及为自身的荣誉而放弃生命的行为是神灵也无法到达的。希腊神话中,神灵在受伤时也会哀号诉苦,也会因个人喜恶而降祸人间,比如赫拉因为嫉妒导致战斗的发生,阿波罗因为贪欲而降下瘟疫……神灵们也有着贪婪与私欲,为了躲避神谕做出种.种可笑而可悲可叹的举动,却最终仍要应对命运。相反英雄们却能够义无反顾地应对死亡,阿喀琉斯、赫克托耳都是如此。人正是因为有弱点,他们战胜自我而超越一切的行为才更加可贵。
荷马笔下的英雄都是非完美、有缺陷的,他们并不是神话时代超凡脱俗的英雄,他们都拥有着欲望、贪婪、私心,期待着自我伟大的荣誉。他们遵从于心的召唤,为了自我所向往的东西而拼搏与奋斗,为此他们能够无视生命、利益、道德,死亡也只是他们有价值的一个归宿。荣誉即一切,损失了荣誉也就是否定了存在的价值!特洛伊人为了荣誉能够与希腊人抗争最终身死国灭,阿喀琉斯在默默无名却能长寿与生命短暂却能在战场上轰轰烈烈死亡、赢得不朽威名中果断地选择了后者,这些都说明了荣誉对于英雄而言是多么重要。这些英雄们自然、主动的行为体现了希腊文化的本质:极为重视作为个体的人的价值的实现,崇尚人的智慧与力量构成一种张扬个性、放纵自我欲望的、以个体生命价值为重的精神。
《荷马史诗》经典作品读书感悟5
荷马史诗是对人性的描述,写得很华美,也很真实。能够看作是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来作深刻的写实。
史诗第一部《伊利亚特》,从写神的争斗开始,写的是神的欲望和贪婪。西方的神,本就是人化的神,与东方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截然不一样。之后,史诗从神正式写到人的欲望和贪婪。人对情欲、对权力、对荣誉的贪婪。然而,男人和女人的欲望和贪婪却有不一样,也许男人的欲望要纯粹得多——能够为了女人,放弃王位;为了权力放弃女人;也能够为了荣誉放弃一切。而女人们似乎是情欲的贪婪者,但事实上,她们什么都不想放弃。她们不会和流亡的王子浪迹天涯,即使他风姿依旧;更不会与战败的国王床第之欢,即使他腰缠万贯。
从这个角度上讲,女人比起男人来,似乎更加贪婪。阿喀琉斯、赫克托耳、阿伽门农,男人们的英雄,因为女人而死;女人们也死了,被更不肖的男人杀死。在我看来,他们都是自杀的,死在自我的欲望和贪婪之中。
史诗第二部《奥德赛》,也描述了人类相同的贪婪。但这部后期作品,谢天谢地,也展现了人类完美的品质——女人对感情的忠贞,男人对家庭的依恋和职责。俄底修斯是特洛伊之战的智者。也许,仅有真正的智者才能明白,仅有完美的品质才能帮忙自我找到幸福之源,欲望和贪婪只会毁掉自我。正如赫克托尔所说:“幸福的日子其实很简单,辛勤的劳动;爱自我的妻子,爱自我的丈夫;同情弱者。”
《荷马史诗》,一本蕴含哲理的书。
篇6:荷马史诗读书心得700字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后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终于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特别英勇,而且他射箭技术特别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面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特别坚固,打起仗来特别厉害,最后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但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妈妈,你咋不把我也在神水里泡一泡啊,这样我就超级厉害了,就可以刀枪不入了啊!)
下面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但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非常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知道,只有阿克琉斯一个人知道,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但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分为两个部分《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考虑到叙事的繁杂,没有引导他从宏观叙事开始,而是选择了他喜欢的几个人物入手,描述一二。
其实,《荷马史诗》也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的一本书,现在再阅,算是我们母子共乐了吧,喜欢的朋友不妨一读。
荷马史诗读后感3
《荷马史诗》是相传由古希腊盲诗人荷马创作的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荷马史诗》被称为“希腊的圣经”。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9世纪的希腊史称作“荷马时代”,因《荷马史诗》而得名,《荷马史诗》是这一时期唯一的文字史料。
《伊利亚特》叙述的是古代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战争。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希腊人为夺回海伦,组成十万联军,远征特洛伊城。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以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和勇将阿喀琉斯的争吵为中心。最后,希腊人用木马计智取特洛伊城,大获全胜。
《奥德赛》叙述伊塔卡国王奥德修斯在攻陷特洛伊后归国途中十年漂泊的故事。
《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古希腊人流传下来的最早的文学作品,是世界古代文学的珍贵遗产。这两篇故事都是古希腊盲人歌手荷马所作,因此统称为《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这个故事歌颂英雄的威武勇敢,赞美希腊民族历史。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阿喀琉斯,他是个近乎完美的英雄,他勇敢、富有同情心、重视荣誉,但是具有固执、易怒等弱点。
《荷马史诗》语言简练,情节生动,形象鲜明,结构严密,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部杰作。
正如雨果说的:一部杰作已经成立,便会永存不朽。第一位诗人成功了,也就达到了成功的顶峰。你跟随着他攀登而上,即便达到了同样的高度,也绝不会比他更高。哦,你的名字就叫但丁好了,而他的名字却叫荷马。
荷马带我走进世界文学史的殿堂!
篇7:荷马史诗读书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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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要是公然去跟人作对,那是任何人都难以对付的。
没有比漫无目的地徘徊更令人无法忍受的了。
命运是无法逃避的,面对危险才是英雄
篇8:个人目送读书心得感悟
龙应台先生的文字,时而锋利,时而温婉,时而脆弱,时而感伤,时而朴实,时而华丽,却总是,如此的动人。读她的文字,如冬日晨曦中沾满露珠的青草,带着轻微的潮气和清新,扑面而来。亦如黑暗海面上绽放微光的灯塔,散发温暖的光茫和明亮,照进心房。
《目送》是《目送》的开篇点题之作。阅读它,让我的内心无比的酸楚,眼泪差点决堤。文章分为两个段落,第一段龙应台从一个母亲的角度,叙述了儿子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几年的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背影的离去,一次次目送孩子的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从一个女儿的角度,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的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最柔软的时刻。当孩子一天天地长大,她的忧伤却与日俱增。昔日为了孩子,她辞去文化局长的官职,抛开博士高官的美丽光环,毅然离开,重归学者作家的生活,仅仅是因为她突然之间的反思:“会不会你赢得了全世界,但你失去了你的孩子?”
龙应台是一位优秀并且清醒的女人,明确地知道自己在人生的每个阶段有着怎样的责任,知道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事业的成功和虚浮的掌声,所有的精彩,在繁华落尽时,也许留下的不过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一份遗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这样清楚地获知生命的本象。
阅读总是伴随着无数的感同身受,当阅读《雨儿》一文时,我不禁被作者所记录的一点一滴所感动,每天,作者都给妈妈打一通电话,电话那头,年迈的母亲已经糊涂的像一个可爱的孩子,思维不够清晰地说着“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当作者来到妈妈的身边,妈妈怀疑地说着“你好像我的雨儿!”,而作者像哄孩子一样地确定着:“妈,千真万确,我就是你的女儿”,“你的女儿要看见你笑。”。作者伴妈妈睡、陪妈妈聊天、带妈妈洗温泉、坐公交车,让妈妈享受着有女儿陪伴的分分秒秒,这应该是人世间最朴实的幸福吧。所以,为人父母以后,不管工作多么忙碌,都应该抽出时间带着孩子来到父母亲的家中,做一顿母亲爱吃的饭菜,听一听父母家长里短的唠叨,然后不住地点头应和。
忽然联想到她写的另一篇文章《寒色》,作者自认为是对“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早有体会的人,可是当别人问她“家,是什么?”的时候,她却突然支吾,不知所云。接着,作者又帮我们历数了一个个叫做“家”的地方: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时,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和人做终身的伴侣时,两个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在作者清新细腻的文字里穿梭,我读懂了太多关于爱的信息。《散步》一文中,她们为母亲发明的“大字报”;《为谁》一文中安德烈让妈妈学做的“西餐”无不浸透着真挚浓郁的爱。在《寻找》、《忧郁》的文字里,我也读懂了作者伤春悲秋的情怀,就像秦观的《踏莎行》里的句子“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桃源望断无寻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
在《我村》、《火警》、《手镯》等文章里,我还读出了世间的人生百态。所以说,读散文,是需要有一定的人生阅历的,更需要有一种对散文情有独钟的心境。这样的文字,才会触动我们的心灵,震颤我们的神经。阅读,才能变成一次快乐的旅行,实现一种深刻的人生体味。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
所以,这样的文字,才这样的令人心痛起来。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
篇9:个人目送读书心得感悟
日前读了《目送》,主要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兄弟的携手共行。对于《目送》,至今还回味无穷。
生命的历程,时间的辗转,父母、亲人、兄弟姐妹、伴侣,然后会有自己的子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当我们由子女变为父母,我们开始目送自己的孩子。当孩子越走越远,我们只有不舍的情愫。这是生命的轨迹,每个人都明白。我们必须按照这轨道上的路标走,经历生老病死、悲欢离合。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见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这段话,仿佛触动了我内心深处的一根弦。是啊,人生就是在目送里度过。当父母怀着不舍的心情目送我们时,我们的背影是否也这么绝情?当我们踏上征途时,父母在我们的身后默默凝视着我们,他们希望孩子早点回家。当我们离开很久时,或许她们还站在那里,呆呆地望着车子启动的地方。他们的眼神里充满期盼。
每次回学校的时候,妈妈总是陪我走到车站,她总是替我拿着大包小包,包里总是装着我最爱吃的东西,当然还装着妈妈对我的爱。妈妈总是像对待小孩似的叮嘱我:“下星期放学的时候一定要早点回家。”而且在上车之前还会唠叨几句刚才讲过的话。我总会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知道了。”当我坐上车回头看的时候,发现妈妈正望着我坐的这辆车,表情竟然有些呆滞。车子越走越远,但我仍然能看见妈妈的眼睛望向何方。她的身影越来越小,直到消失不见。我知道在与车子行驶的相反方向,那里肯定还站着一个呆呆凝望远方的女人。
小时候父母把我们当成孩子,父母老了,我们把他们当成孩子。
在我脑海里翻滚千遍的是作者为母亲涂指甲油的情景。当作者为母亲涂指甲油的时候,她的母亲是那么的听话,听话的简直像个孩子。“效果,看起来确实有点恐怖,像给僵尸的脸颊上了腮红。”她的母亲真的是老了,作者为哄着母亲而给她涂指甲油,真的把母亲当作孩子对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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