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鬼狗有感(共15篇)由网友“诗远”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读鬼狗有感,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 读鬼狗有感
这是我读的黑鹤的第四本书。写动物小说的作家中,我比较喜欢黑鹤。大概是黑鹤本身就是内蒙人,他写的动物小说,一读就把你带回到草原,游猎时代。
黑鹤的小说总是有这样一种魔力,让你想要一直读下去。这魔力大概是草原,蒙古细犬,游猎民族这一系列的意象的陌生感,天然的吸引着我们,就像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语言上掺杂了太多鄂温克族的语言,并不能很容易顺畅的读下来,可驯鹿,部落天然的吸引着我,让我很快读完了那本书。黑鹤本身就是内蒙人,这个身高1米9的内蒙汉子,小时候却非常体弱多病,被母亲送回草原调养身体,这时有两只犬一直陪伴着他,度过了最孤独的时光。黑鹤被母亲从草原接回时,这两只狗不能带回。其中一只常常去他们分别的火车站,等待,半年后郁郁而终。这两只狗在黑鹤的童年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抚慰了他的心灵,童年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这或者是他的小说的主角总是蒙古细犬的原因。他身上流淌着游猎民族的血液,正是因为如此,他的小说读起来特色鲜明,颇吸引人。
《鬼狗》,全文262页。鬼死了,在一个夏日清凉的黄昏,鬼慢慢走向营地前面的一块草坡,在那里卧了下来。那个草坡,就是当年阿尔斯楞发现鬼的地方。再后来,他们迁移了营地,阿尔斯楞夏天过暑假时,来到过旧营地。那片草坡上什么也没有了,但是,那片草坡上,却生出一从更高大的牧草,比周围的草地更加青翠茂盛。昨天晚上读时,就在想故事的结尾鬼会死去吧?只是我不知道鬼会怎样离开。鬼陪伴阿尔斯楞上小学,每天准时在校门口接他,阿尔斯楞去镇上读中学,鬼每天守候在公交汽车停靠的路口,鬼等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鬼在那片草坡上等待,他一直记得阿尔斯楞告诉他:“在这个地方等着他回来。”或者陪伴黑鹤童年的那两只狗,命运有些悲惨(一只出了车祸,一只郁郁而终),他故事的主角最后的结局往往趋于温馨。黑鹤没有描绘鬼死后,阿尔斯楞的表现。结尾只有一点淡淡的哀伤,鬼是老死的,他在等待阿尔斯楞的过程里睡着了,这对鬼来说也许是美好的结局。读到最后一章时,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下来,沉浸于故事之中,共情于作者,不知是不是完成了一点自己对这本书的解读。
篇2: 读鬼狗有感
上帝见人太孤单,便给我们派来了狗。
狗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它是狼的后裔,但他没有狼那样凶残,反而添加了一种忠实。狗通人性,正因此狗才那样动人的追随,那样始终不渝。
狗是我们与天堂的联络。他们不懂何为邪恶,嫉妒,不满。在美丽的黄昏,与狗儿并肩坐在河边,犹如重回伊甸园。即使无事可做也不觉无聊――只有幸福,平和。
狗具有高度的服从性和责任感,还有他那敏锐的耳朵和鼻子,他可以成为我们最忠实的朋友的。他尽职尽责的为我们看家护院。但是虐狗事件时有发生。鬼狗的经历就是一个强有力的例子。
鬼是一条野性难驯的纯白色獒犬。他本因是出色的獒犬,但却因为一次没完成任务,被卖给了石料场主德子。后来鬼无法忍受德子的玩弄,不得已向人类发起了攻击。有被货场的黑人带走。黑人对他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训练。鬼从此沦为一只斗犬,变成人类娱乐和牟利的工具。鬼是一只出色的斗犬。由于那个黑人的迫使,每一周都要比赛一次。这就像一样,每一次都是用鬼的生命作为本钱的。应为都够的次数太频繁,鬼体力不支在一次打斗中失利,受了伤。但是那个黑人却一点也不关心鬼,只知道用鬼来赚钱赚钱赚钱。柜式一直有灵性的狗,他已经对人类失去了信赖与渴望。他决定离开这里,到草原上去,去寻找自己的生活。草原上的生活非常困难,但鬼一点也不怕。为了觅食,鬼被一只枪打中。那时,草原上下着漫天大雪,鬼蜷缩在一堆灌木丛中,被一个叫阿尔斯楞的孩子捡到,他用自己那真诚的心再一次温暖了鬼冰冷封闭的心灵。他们之间建立了纯真的友谊。鬼再一次暴风雪中救了阿尔斯楞。后来,阿尔斯楞你上学时,鬼天天去接他。阿尔斯楞到更远的地方上高中,当他再一次回到草原上,鬼已经死了……
其实,我们只要真心对待狗的话,够一定会忠实的跟在你身后,他会保护你而不惜牺牲自己。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虐狗,那么狗会反击人类。那也是我们人类自找的。那些把狗当成牟利工具的人,他们已经被利益蒙住了眼睛,冻伤了心灵。报纸上经常会报导一些益犬救主的事。我想:只要人类和动物真心对待,之间一定会有真挚的友谊!
但愿人类真正成为狗的朋友
篇3: 读《树鬼》有感
我又在《钟山》杂志上读到了柳营的长篇小说《树鬼》。这是一个和《抓痒》别样的小说。《抓痒》是那种逼你一口气读完的小说,不读完不足以解渴;《树鬼》是你舍不得一口气读完的小说,你最好以作者写作的速度,跟随作者的思绪慢慢品位。《抓痒》的语言犀利、有力,像武松的刀;《树鬼》的语言柔软、缠绵,像太极的剑,看似无招、无力,却能深入你的骨髓。《抓痒》深刻暴露了物质对精神的侵袭,对人类生存构成的威胁。《树鬼》更着眼于人类普遍的孤独和人与人之际的隔膜。《抓痒》的发现,是这个时代最直接的发现,是前无古人的。《树鬼》在人类精神上谈不上发现,它涉及的恋父情节早已不是新鲜事,这也许是《树鬼》无法和《抓痒》一样成为这个时代的代表作品的一个原因,也拉开了与《抓痒》的差距。但谁又能这样要求一个写作才三四年的年轻女作家呢?
《抓痒》令人产生对生的绝望,《树鬼》却让人看到些许生的希望。《树鬼》的主人公阿布是个典型的江南女子,娇小、柔媚,有些固执,甚至偏执,迷信数字,对人生执有不太热烈的看法,为了心中的某个目标愿意牺牲一切。为了表达对林的期待和爱恋,她不惜忍受肉体的痛苦,在自己的脊背上刺上了两条小蛇。蛇在弗洛伊德那里有着明确的象征意义。我不知道作者在这里是否考虑到了这一点。我想一个认真的读者不会忽略这一点。从后文看,选择蛇作为纹身对象似乎是必然。阿布对林的感情是含混不清的,甚至很难用爱情这样的字眼来形容。阿布其实很难说是爱着林的。林不过是阿布内心渴望的一个替代物。林其实不是一个人,是物,也是阿布纹在身上的蛇。阿布的成长可以说是不健全的。阿布是一个沉默寡言而倔强的女孩子,对儿时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铭刻在心。她渴望父爱和母爱,希望得到父母的关注和疼爱。但父母忙于生计,很少关心她,也由于文化的原因,对她内心发生的变化也无法了解,更谈不上理解。而她的父亲更是有着卡夫卡父亲式的暴君倾向,对阿布采取的是暴打的教育方式。而阿布偏偏是一个内心极其丰富的人,敏感、容易受伤、记仇,对周围的一切充满怀疑和愤怒,对父亲的暴打采取的是反抗、躲避、出走的方式,最极端的是在九岁那年和一个同样孤独的老人睡在一起。
这个小说给我更大的启示是爱的缺失。作者似乎在写爱,在写对爱的渴望和等待。其实,作者在告诉大家爱的不存在。阿布对林的感情不如是对父亲的爱的填补,不如说是对物的爱。林是一个虚幻的存在。阿布和林之间基本上没有语言的交流,也只有一次肉体的体念,有的只是思念和等待。这种思念和等待似乎是爱的表现,实际上是阿布对父亲的报复,对自己的报复,是仇恨,是愤怒,是孤独,是对自己身体和情感的蹂躏。阿布对林的爱不如是对自己的爱。而林对阿布的感情不如是对自己的一种抚摸。很难想象林是爱阿布的。他不过是喜欢阿布的年轻和美貌,感受到的是自己,对阿布的性爱实际上是对自己的身体的一次确认。和阿布的唯一一次性爱使林得到了心灵的安慰,实际上彻头彻尾暴露了自己的自私。爱是不存在的,这是柳营在这个小说里,告诉大家的。这个的结论是否有些悲哀。这是柳营让人心寒的温柔一刀,切入了这个时代的内心,在人性的脊背撕开了一条裂痕,但见不到血迹。
作者在这部小说还谈到了宗教。在谈到宗教时明显暴露了作者笔力不足的问题。作者似乎想以宗教的在来凸显爱的不在。但作者对宗教的认识显然还不很不够,令人觉得很不充分。我在阅读时有个明显的感觉,对宗教的认识更多的来自于书本,和作者对爱的把握上形成明显的反差。这个小说最让我感动的是阿布在北京等待林到来的那部分。那种处于希望与无望之间的对林的思念让作为读者的我潸然泪下。我被作者对思念和孤独的准确把握所折服。能够这样准确把握这境界的年轻作者怎么说都是可以期待的。我期待着作者在不久的将来有更优秀的作品面世,写出类似《抓痒》那样的代表作品。
篇4: 读《树鬼》有感
一、通往雪天
一开始是那个句子拨动了我的心弦。一丝一丝,心灵上的音符被拉长;一缕一缕,开始落雪。
“一场虚构的雪,看起来孤独寂静,却有无限繁盛起伏隐藏其中。”
这其实是后记中的一个句子。后记的最后一个句子。在一本书的最后一页。
不经意被我翻到,致命地爱上,开始了通往蓝色雪天的旅程。
二、深色雪蓝
《树鬼》中有痛苦。痛苦是雪蓝色的。
是深色的雪蓝。是尖叫着的,未知的雪蓝。
殴打的声音。
阿布的记忆中父亲总是殴打他。莫名其妙的。不知为何被殴打。她心中充满恐惧与不安。
大水奶奶的鞋垫丢了,父亲就殴打她;与男生在一起玩,父亲就殴打她。
不断地殴打。
长大后,阿布开始了自己的追问。
“阿布问父亲:童年时为何要殴打我,不断地殴打。”
“父亲说:我忘记了。”
伤口撕裂。
是什么东西,像藤蔓般包裹住内心。忧伤为何徘徊不去。
她将父亲的名字写在纸上做成纸船,让其顺流而下。再用石块砸沉。
砸沉。
痛苦很坚硬,卡在阿布的心口,像深深的雪蓝色。
三、浅色雪蓝
《树鬼》中有爱情。爱情是雪蓝色的。
是浅色的雪蓝。是明亮、欢快的雪蓝。
阿布爱上了林。
阿布爱上了她父亲的朋友。
这场或许不该的爱恋,在阿布纷扰着沉默着的记忆中,飞扬满了明快的乐音。
她,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偶然重逢了他;她,让他教她拍照。
于是,爱上。
独特的爱的形式。
小说中有一个“夜翼”的传说,说“人沉重的肉身中,在某个深处,藏着肉眼看不见的夜翼”。“它平时不会出现,只有在最纯净的月夜,凭借最纯洁的月光的浮力,才能进行缓慢的飞行”。
阿布相信这个传说。
其实爱就是阿布的夜翼。浅浅的雪蓝色,让阿布飞翔。
四、过往的年月,是一场雪
《树鬼》薄薄两百页,读来却厚重。
中国的古典美,以短写长。
像一小片雪花的落下,冰晶中是整个冬天。是所有所有的晶莹与呼啸。
都是梦。是恍惚。
《树鬼》是关于记忆的书,故事中的所有梦境,所有恍惚,都与记忆有关。
是记忆将雪花放大,让短小的故事深不可测。
阿布时常走在回忆中,听雪花落下,冰块破裂。
很美。
阿布的整一片的记忆,她的整一段的过往的年月,是一场藏满了所有雪花的大雪。
完整。唯美。
色彩参差不齐。繁盛起伏得错落有致。
就是这样一场大雪,收容了阿布的痛与追求。收容了阿布的小说,收容了阿布的布衣巷,收容了阿布的纹身,收容了阿布所爱的林拍下的照片。收容了阿布全部的全部。这是阿布的生命,让阿布不断回忆。
让我用作者的一段话来结束全文吧,让一切苍老一切忧伤都回到那一场大雪:
“那个地方整个冬天地上都有雪,雪就是那里的阳光。无论白天黑夜,都雪亮雪亮的。”
那个地方,就是阿布存在过的地方。灵魂如雪。
篇5: 读《侦察鬼》有感
读《侦察鬼》有感
《侦察鬼》是13个小故事组成的。这本书留给我的感觉,那就是流连忘返,风趣幽默。你听了听我的感觉和这令人好奇的书名,是不是不由自主地就想了解其中几篇故事的主要内容呢!那好,那我就“牺牲”一点墨水油,写给你看吧!
《侦察鬼》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五个男孩子去侦察鬼,那么鬼究竟是在空房子里,还是在空房子外呢!你想知道答案吗?那你就从书中去寻找吧!“咦”两只麻雀竟然说话了,还拉住一个小孩不让他从房顶摔下去。这两只麻雀可是梅子涵叔叔的小伙伴哦!如果,你见到了梅子涵叔叔一定要问他《麻雀》那篇文章中,两只麻雀是不是真的.会说话哦!
子涵叔叔笔下的“ 曹迪民 先生”。“小狮子”等读起来都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已。翻开《侦察鬼》,里面的语言朴素。风趣,令你不由自主地喜欢上它。这是一本好书,我很爱读它,我要把它珍藏起来,今后再拿出来细细品读,我想一定会读出更为深刻的东西。对了,我还要把它锁在脑海里,时不时,我都要把它取出来,慢慢地品读……
篇6: 读《鬼妈妈》有感
读《鬼妈妈》有感
《鬼妈妈》是英国作家尼尔.盖曼的作品,20xx年还被搬上了大银幕。
平凡的女孩考罗琳跟随工作狂父母搬进了一间老宅,父母从不跟她玩,总是用一种考察房子的探查游戏来打发她。他们从不理睬女儿的意见和感受,难吃 的饭菜让考罗琳只好吃速冻食品。楼上楼下的邻居们倒是很欢迎考罗琳来做客,但他们只关心自己的事,连她的名字都叫错。
一天中午,她打开了一道上锁的门――那是公寓的第十四道门。门后,有一个仿照真实世界的“完美世界”,那里有考罗琳所向往的一切,在那里,她能得到美食、游戏,还有“另一个妈妈”的重视和爱。门后的世界就是这个看似独立顽皮的女孩内心真正的渴望。考罗琳一开始被迷惑了,但是,当“另一个妈妈”说要在她眼睛上缝上纽扣,并以此作为她可以永远留在“完美世界”的条件时,她警惕起来,要求回到那个冷漠的现实世界。
也许有人觉得,恐惧才是考罗琳离开“完美世界”的真正原因,但是我觉得,主要原因不是这个。每个人都有自己渴望得到的`东西,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愿以偿。这不是让人愉快的事情,是吗?但是正如考罗琳所说的:“我不愿意要什么就有什么。如果我要什么就有什么,那还有什么乐趣呢?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那就没有意思了。得到了又怎样呢?”的确,正因为存在着不完美,才有努力的必要。如果无论你努不努力,都得到相同的东西,那人生就失去了它本来的乐趣。
“另一个妈妈”绑走了考罗琳的父母,她就毅然回到那个令她恐惧的世界,与“另一个妈妈”斗智斗勇,不仅救回了父母,还解放了被“另一个妈妈”囚禁的孩子的灵魂。
在营救父母之前,考罗琳对伙伴黑猫讲了一个故事――她爸爸曾经为了救她,被黄蜂咬了三十九个包。当黑猫问她,这是不是她回去救他的原因时,考罗琳回答:“别傻了,因为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我才会去救他们。要是他们发现我不见了,我敢说,他们也会采取同样的行动来救我的。”考罗琳这时明白了,爸爸妈妈并不是不爱她,他们早已经把彼此装在心中了,像任何一个家庭一样,他们之间的纽带是永远不会断裂的。
考罗琳回到了现实世界,一切都没有变,但考罗琳变得快乐了――她学会了改变自己,接纳现实,并且学会了真正的勇敢。
篇7:读《狗》有感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篇8:读《狗》有感
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本书中,我更深刻地了解了这个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狗左左和小不点儿韩玄之间幽默而又温情的故事。左左的妈妈被人类抛弃而死去,它独自流浪,直到有一天碰到了名叫韩玄的小不点儿,它十分善良,看到了可怜的左左,便向妈妈请求收养左左。经过千辛万苦,妈妈终于同意了。可左左到韩玄家后,爸爸妈妈并不情愿,各种为难韩玄和左左,甚至要把左左送走,但韩玄一直坚持以友善的态度,像朋友一样对待左左。左左也给这个家带来了新鲜的生活内容,并渐渐被韩玄的爸爸妈妈和姐姐接纳,成为了家中的一员。最终,左左实现了妈妈愿望,幸福的一直活到了生命的尽头。左左走后,韩玄十分伤心,久久不敢相信左左真的不在了。它时常想起左左,因为它早已将左左当作自己的家人,是家中不可缺少的一员……
看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狗狗的忠诚,也明白了一个道理:狗狗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只有善待它们,接受它们,和它们在一起的每一刻就将是生命中最难忘的瞬间!
篇9:读《狗》有感
善良是一个人心里开出的花,不仅美丽了自己,同时也给别人带来芬芳。——题记
午后,静坐在窗前,读着《狗来了》一书。书页间散发的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渐渐地沉醉其中。合上书,那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狗狗的身影一直萦绕于我的脑畔,久久不散。你一定想不到一只系着妻子织的围巾的狗,竟可以大步流星地去闯荡世界。紧随着它的脚步,怀着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以及对广阔世界的渴望,开启了旅程。
它在闯荡世界的途中做了各种各样的工作,也结识了许多有趣的伙伴。当它在餐馆里当保安时,会勇敢地撵走那些捣乱分子;当它在剧院里当演员时,会帮助好朋友,使它成为了明星;当它在学校教书时,成为了学生们的良师,亦是挚友;甚至它还帮助了公猫,成为三十只小猫的养父……
我跟随着这只狗在广阔的世界里一路前行,体会着它所经历的一切,感受着它那忠诚、善良、热情的内心。在欺骗自己的猪面前,它会以一颗包容的心去尝试着原谅。甚至不计回报地帮助猪实现了当演员的梦想。同时,面对“男扮女装”的熊,去参加竞选这样的荒唐行为,他并没有强行阻止,而是暗中偷偷保护着自己的朋友,以免它的朋友因为冲动而受伤。面对着伙伴们出现的困难,它总是义无反顾、不求回报地去帮助、去解决。对于它的伙伴们来说,遇到了一只心地善良又能干无比的朋友是何其幸运啊!其实,在我周围也有着这样热心善良的小伙伴,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在我面对困难的时候,用行动鼓励着我、温暖着我,给了我希望……
如今,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人与人之间更多的是来自陌生人的问候与关怀。今年暑假,河南郑州这场突如其来的洪灾,令人措手不及。无数人因此,也失去了家人与朋友。正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干部的领导下,警察、军人、志愿者都积极参加抗洪,营救被困人群,给予他们希望,为他们带来温暖……这一切的一切,更使我的心受到了震撼,深切感受到了善良的人们所凝结成的这股强大的力量。
无论是第一时间奔赴救灾现场的民间组织或个人,还是积极捐献物资或捐款的人,亦或者是奋不顾身救人的勇士,他们都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他们却又如此团结,因为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点,那便是——善良。他们似一个个小太阳,散发出炽热的光,为人们带来希望与光。
狗在广阔的世界里诠释了善良的美好,也让我看到了善良的意义。而我,也会像他们一样,做一个善良的温暖的人……
篇10:读《狗》有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狗来》书中狗乐于助人的品质感染了我,使我感慨万千,觉得做好事也是一种美德。
美德有许多种,但我举得最美的是乐于助人。这天,我通过帮助张奶奶知道了乐于助人的好处。我和妈妈一起去喝边洗脚,正好碰上提水去浇菜的张奶奶,当我准备回家的时候,张奶奶突然摔了一跤,水桶里的水间的到处都是,我见了赶忙先扶起张奶奶,再把水桶捡起来。然后我自告奋勇的对张奶奶说:“张奶奶,我来帮你吧。”“人老了,不中用啦。”“没关系,我来帮你。”我说。张奶奶听了,咧开嘴巴笑了。我提了提,发现原来水挺重的,我提起来又放下,提起来又放下,想了想刚才张奶奶摔倒的样子,又看了看妈妈的眼神,发现里面全是鼓励和支持。我二话不说拿起水桶就走。我提一个,张奶奶提一个,走到半路时,张奶奶突然说:“哎呦,我的肩膀!疼死啦。”说完她揉着疼痛的肩膀。我见状赶忙又跑去帮张奶奶提另一个水桶。虽然两个水桶很重,但因为乐于助人的喜悦,我丝毫感受不到。“加油,加油。”我轻轻的给自己加油。
当帮完了张奶奶,我觉得自己也拥有了乐于助人的品质。我会像书中的那只狗一样帮助更多学要帮助的人。
篇11:读《狗》有感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谁都知道的古诗,意思也明白,也就是勤俭节约.可是,有哪个人敢大声而自豪的说:”我是一个勤俭节约的人,从不挥霍浪费!!”呢?
当我看了一篇名叫<<卖狗嫁女>>的故事后,我对这首诗的印象更深了.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古代有一个大官,名叫吴隐之,他十分简朴节约,始终不肯住进朝挺给的官府,多年只和全家住在几间茅草屋里.后来,他女儿出嫁,于是, 吴隐之就把家里的一条狗给卖了,把狗卖剩下的钱给女儿做嫁妆用.
像吴隐之这样的一个大官都有这样勤俭节约的美德,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呢?做为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栋梁,我们更应该有勤俭节约的的品质,不挥霍,不浪费.
虽说是这样,,可是,我们还是会看到教室门口的泔水桶里积满了同学们吃剩不要的饭菜.会常常看到传达室有许许多多没人认领的衣服和文具……看到这些现象,你会不会想起穿着补丁累累的破袜子的周总理呢?你会不会想起在骄阳烈日下而舍不得买一瓶汽水喝的雷峰呢?你会不会想起吃不起饭,上不起学,贫困灾区儿童的那种期盼而羡慕的眼神呢?
也许有些同学会说:”现在生活条件那么好,还要简朴节约干什么,再说了,你说的好听,实际你也并没有节约吧!”是的,再写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是一个乱挥霍浪费的小姐,常把父母教导的节约抛之脑后.可是,自从我读了几篇关于名人勤俭节约的故事后,我决定不能再浪费下去了.因为,我明白了我自己做的真的不对,,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都是用先辈们的艰苦奋斗和辛勤劳动换来得,我们现在的一切都是来之不易的.
所以,让我们一起把那些有简朴节约品质的人作为榜样吧!让我们一起为将来能够建设好国家而努力吧!
篇12:读《狗》有感
几天前,我又一次荣幸地申请到了《蓝光长毛狗》的试读书机会。这本书里,讲述了一个充满爱与关怀的故事。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长发的长毛母狗的一生。它是一只黑毛母狗,有着神奇的尨狗血统,它的一身黑色长毛在月光下会闪射出蓝色光芒。小狗&ldqu;长发&rdqu;和它的亲人一起生活在老人&ldqu;大嗓门&rdqu;家的院子里。长发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先后被别人抱走,这让它很焦虑。一天夜里,灾难降临了:长发的兄弟姐妹和它的妈 妈都因吃了有毒的食物昏倒,被一个狗贩子偷走,从此院子里只剩下了孤狗的长发……长发渐渐长大,做了妈 妈。可就在长发重新找回家庭温馨时,主人大嗓门叫来了那个偷走它亲人的狗贩子,狗贩子带走了它的孩子。
这是一个里面充满了悲欢离合的感人故事。从长发出生,到它有了孩子,最后再到它死去,在它的一生里它曾与无数事物告别:它的兄弟姐妹、它的妈 妈、它的孩子……但是,长发总是表现得那么坚强,又那么倔强。它经历了许多磨难与考验,苦难与挫折,但它依旧活得如此有尊严。在自己的孩子被狗贩子带走之后,长发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狠狠地咬向主人大嗓门的手臂……
比起长发这样的狗,我们人类更应该向它学习。学习它的坚强不息,学习它的有自尊的表现,学习它为自己坚守一生的真诚、善良、担当、谅解、宽容等美好的品质。长发坚守了这些品质整整一生,让它们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绽放出了它生命的欢歌。这甚至让长发与这世界的道别,变得看上去是如此轻松并从容不迫。
长发的故事让我懂得:动物与人一样,都是大自然所孕育出的花朵。我们一定要给予它们足够的爱,真切地去关注、去了解它们。只有彼此关怀,才能一起跨越生命中注定的每次磨难,才能了解对方灵魂深处的想法,才能让自己的生命绽放美丽与色彩。长发就是这样去做的。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在一起,就应当去关注对方,学习对方身上表现出的好品质,并去将关怀和爱给予它们。不要把任何一只小动物当作听懂人话的畜生,它们的背后,可能就有一个感人的故事!
篇13:《鬼狗》读书笔记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名为《鬼狗》的书,读完这本书时,我被书中内容深深吸引。
“鬼”的父亲是一只藏獒,母亲是德国牧羊犬,就因为这种雪域与莱茵河畔血缘的巧妙结合育出“鬼”这样一头绝无仅有的纯白色獒犬。鬼降生于警犬基地,因为野性难驯,无法完成训练而被送往机场仓库。可是又因为多次伤人,被卖给石料场主德子。鬼被过往的司机们百般玩弄,终于再次爆发,被货场看守黑人带走。从未有过的残酷训练和毒打使它练就了超众的躯体和奔跑速度,却在同时失去了对温暖人心的信任与渴望。它被黑人带到草原度假村,成为人类牟利和娱乐的工具。一次出乎意料的失败迫使它逃出度假村,开始了在呼伦贝尔草原上的游荡生涯。它这样一头荒蛮的巨兽成为了传说中的雪狼。
当它在蒙古大草原游荡被猎枪击伤时,当死亡的魔爪已经勒在鬼的脖颈时,它遇到了那个曾经蹲在它身边,轻唤着“小狗狗”的孩子――阿尔斯楞。在鬼的生命中第一次出现了爱,孩子温柔的抚摸,轻柔的呼唤,小心的守候,让鬼与孩子牵起了草原上这段命中注定的缘。阿尔斯楞的真情温暖了鬼那颗久己冰冷的心,他们生死与共,朝夕相伴,亲密无间……
然而,时光流逝的脚步无法阻止。鬼年岁大了,它再也无法陪伴外出上学的阿尔斯楞,只能每天在那棵大树下,执著地等待着孩子的归来。它就卧在那儿,静静地向远方眺望,一动不动,像一团久久不愿融化的白雪……
鬼是凶悍和野性的.,但它仍然试图和人类建立友谊,它内心仍然渴望人类的爱和呼唤,只是人类对它的伤害实在太深了,以至于它根本不相信人类,可是狗究竟是人类的友伴,一个孩子唤醒了狗对人类的依恋和情感,这份感情是如此的厚实,以至于强悍的狗完全能够被感化被融化了。是爱,是温暖打动了心灵,而不是残忍,即使如同鬼一样似乎凶悍的狗,同样需要温暖的爱,同样能够被感化。鬼在最后的日子里,常常想着自己的主人。
每一个动物都是善良的,都是有生命的,我们人类应该善待动物,动物是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
黑鹤的《鬼狗》让我明白大自然生命体的价值,任何一个生命都需要自由和爱,生命本应如此多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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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鬼狗》读书笔记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名为《鬼狗》的书,读完这本书时,我被书中内容深深吸引。
“鬼”的父亲是一只藏獒,母亲是德国牧羊犬,就因为这种雪域与莱茵河畔血缘的巧妙结合育出“鬼”这样一头绝无仅有的纯白色獒犬。鬼降生于警犬基地,因为野性难驯,无法完成训练而被送往机场仓库。可是又因为多次伤人,被卖给石料场主德子。鬼被过往的司机们百般玩弄,终于再次爆发,被货场看守黑人带走。从未有过的残酷训练和毒打使它练就了超众的躯体和奔跑速度,却在同时失去了对温暖人心的信任与渴望。它被黑人带到草原度假村,成为人类牟利和娱乐的工具。一次出乎意料的失败迫使它逃出度假村,开始了在呼伦贝尔草原上的游荡生涯。它这样一头荒蛮的巨兽成为了传说中的雪狼。
然而,时光流逝的脚步无法阻止。鬼年岁大了,它再也无法陪伴外出上学的阿尔斯楞,只能每天在那棵大树下,执著地等待着孩子的归来。它就卧在那儿,静静地向远方眺望,一动不动,像一团久久不愿融化的白雪……
鬼是凶悍和野性的,但它仍然试图和人类建立友谊,它内心仍然渴望人类的爱和呼唤,只是人类对它的伤害实在太深了,以至于它根本不相信人类,可是狗究竟是人类的友伴,一个孩子唤醒了狗对人类的依恋和情感,这份感情是如此的厚实,以至于强悍的狗完全能够被感化被融化了。是爱,是温暖打动了心灵,而不是残忍,即使如同鬼一样似乎凶悍的狗,同样需要温暖的爱,同样能够被感化。鬼在最后的日子里,常常想着自己的主人。
每一个动物都是善良的,都是有生命的,我们人类应该善待动物,动物是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
黑鹤的《鬼狗》让我明白大自然生命体的价值,任何一个生命都需要自由和爱,生命本应如此多惜。
篇15:读《鬼谷学校》有感
每年的暑假,我都有一段属于自己和一位特殊朋友的欢乐时光。这个“朋友”教给我知识,陪伴我成长,它就是书籍。而这次,让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就是《鬼谷学校第一卷兵法班的.插班生》。
这本书主要讲了晋静公的后代小白在他的家人遇害时,在公孙先生的保护下,侥幸逃跑进了鬼谷,最后与伙伴们一起和红蝎队作战的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敬佩公孙先生的舍身取义、白雪的舍己为人、孙膑的勤奋……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膑,而最不喜欢的就是庞涓了。庞涓小心眼、喜欢和别人斤斤计较、小肚鸡肠;而孙膑虽然不如庞涓聪明,但是他更勤奋。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孙膑在鬼谷学校的成绩是数一数二的,是因为他在背后付出了许多努力。
书中最触动我的是小白说的一句话:眼泪博不来同情,软弱只会使敌人更加嚣张。这句话让我看到了生活中的我,平常如果有不顺心的事情,我就会去逃避。现在我们明白了,逃避是没有用的,只有勇于面对并战胜困难,我们才能成功。
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说过: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通过每次和“朋友”的朝夕相处,我学会了学习的方法、做人的道理……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朋友!
★ 初中作文:论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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