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散文读书心得(精选8篇)由网友“Aletta”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林语堂散文读书心得,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林语堂散文读书心得
《林语堂散文》读起来叫人爱不释手,轻松幽默的话语紧紧吸引着我,常常一人放声大笑,笑过之后一阵轻松。我想,如果人们常读这样的文章,精神状态一定会很健康而能从容面对生活。
林先生明明是“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却说“论理莽原社诸先生既非正人君子又非当代名流,当然有与我合作之可能。”林先生幽默、机智,“道理渗透是幽默,性灵解脱有文章”,随手摘录部分,“今日小学生无不知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这实在是我们可以自负的。无论这五千年中是怎么混法,但是五千年的的确确被我们混过去了。一个国家能混过上下五千年,无论如何是值得敬仰的”;话说的再明白不过了,普普通通,平平实实的语言包含着作为炎黄子孙的骄傲和自豪。通过文章来了解林先生,他说自己是:“行尊孔、孟,思从老、庄。”说文学反映人生,来了一段比喻:“比方照相,有人为照相而照相,有人是为饭碗而照相。为照相而照相是素人,是真得照相之趣,为饭碗而照相,是照相家,是照他人老婆的相来养自己的老婆。”
“军阀不来骂文人,早有文人自相骂。文人不敢骂武人,所以自相骂以出气,这与向来妓女骂妓女,因为不敢骂嫖客一样道理。”“现在的学者最要紧的就是他们的脸孔,倘是他们从三层楼滚到楼底下,翻起来时,头一样想到是拿起手镜照一照看他的假胡须还在乎?金牙齿没掉么?雪花膏未涂污乎?至于骨头折断与否,似在其次。学者只知道尊严,因为要尊严,所以有时骨头不能不折断。”
……
篇2:林语堂散文读书心得
虽然说《京华烟云》是林语堂先生的作品,但是我都一直未曾拜读过他的文学作品。我这是第一次认真地拜读林语堂先生的文章。在老师布置我们阅读林语堂先生的文章后,我有在网上搜索他的文章,也在其中看过《生活的艺术》和《武则天传》。不过因为《生活的艺术》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就看不怎么懂,所以我也就放弃了阅读这篇文章。至于《武则天传》是由于时间不足也就没有细
篇3:林语堂读书的散文
林语堂关于读书的散文
《读书与看书》
曾国藩说,读书看书不同,“看者攻城拓地,读者如守土防隘,二者截然两事,不可阙,亦不可混。”读书道理,本来如此。曾国藩又说:读书强记无益,一时记不得,丢了十天八天再读,自然易记。此是经验之谈。今日中小学教育全然违背此读书心理学原理,一不分读书、看书,二叫人强记。
故弄得学生手忙脚乱,浪费精神。小学国语固然应该读,文字读音意义用法,弄得清清楚楚,不容含糊了事。至于地理常识等等,常令人记所不当记,记所不必记,真真罪恶。譬如说,镇江名胜有金山、焦山、北固山,此是常识。
应该说说,记得固好,不记得亦无妨,以后听人家谈起,或亲游其地,自然也记得。试问今日多少学界中人,不知镇江有北固山,而仍不失为受教育者,何苦独苛求于三尺童子。学生既未见到金山、北固山,勉强硬记,亦不知所言为何物,只知念三个名词而已。扬州有瘦西湖,有平山堂,平山堂之东有万松林,瘦西湖又有五亭桥、小金山、二十四桥旧址,此又是常识,也应该说说,却不必强记。实则学生不知五亭桥、万松林为何物,连教员之中十九亦不知所言为何物。
今考常识,学生曰,万松林在平山堂之西,则得零分,在平山堂之东,则得一百分,岂不笑话?卫生一科,知道人身有小肠大肠固然甚好,然大肠明明是一条,又必分为升结肠、横结肠、降结肠,又是无端添了令人强记名词,笑话不笑话?弊源有二:一,教科书编者,专门抄书,表示专家架子。二,教员不知分出重轻,全课名词,必要学生硬记。学生吓于分数之威严,为所屈服,亦只好不知所云的硬记,由是有趣的常识,变为无味的苦记。殊不知过些时候,到底记得多少,请教员摸摸良心自问可也,何故作践青年精神光阴?
“古书有毒”辨现代青年的保姆太多了,保姆多,就难免养成良医之子多死于病的症象。
现代青年的良医也太多了,谁都要训告他,禁他读这个,劝他读那个,甚至青年自己也好做良医,未满三十的时候就欢喜做文章,自居堂上,排八字脚,做老大哥,禁止其他青年子弟读这个,劝告其他青年读那个。普天之下,莫非保姆、良医、训育主任、检查委员。我也不懂他们一班遗老劝告的是什么,遗少禁止的是什么,只觉得大家好干涉他人的事罢了。正如十三妹所说:“我的'少爷,你酸死我了。”富家子弟爬上树,就有慈母嚷道:“你快下来,别跌伤了!”走到水滨,马上有保姆一把给扭回来说:“仔细,你别跌进水里去!”结果弄成一个身不出门庭,目不睹市井,树既爬不上,沟又跳不过,太阳晒不得,野风吹不得的文弱白面书生,太阳一晒,马上昏眩;野风一吹,玉山立倒,呜乎青年!
我倒不这样想。古书有毒,也让他们尝尝;西书有毒,也让他们尝尝。
以前罗斯福(非现任美国总统)教他三个儿子,就是大热天带他们出去走崎岖的山路,攀山越岭,跳涧升木。大战以前德国海军,必在烟雾蔽海风浪接天之时,才开出去大洋操练。个人也曾在北平西山看见一对德国夫妇教一个四五岁小孩由石上跳下,下山时,一直在后赶他跑,跑了跌,跌了又跑。在教育上,我想道理相同,攻乎异端,斯利也已,怀疑怀疑,一直怀疑。皮肉筋骨是可以训练的,跌几回伤也不碍事。文明人牙齿都蛀,就是因为吃的奶油白面做的点心,入口酥溶,牙齿无所用其技,所以任你如何刷牙,还是要蛀。现代父母多叫儿子啃骨头面包头,就是这个道理。
古书有毒,也不过一二革命领袖一时过激的话吧。不想这久乎受保姆娇养看管的青年,头脑简单,便信以为真。视为一种天经地义。毒在哪里,毒到哪里,也不批评,也不思考,囫囵吞进去。我就不信青年这样容易受人欺负,这也是保姆太多之所致,少年症象已经造成了!古学诚不能无病,现代人也决不能单看古书,这何消说,但一见古书,便视为毒品,未免有点晒不得太阳、吹不得野风的嫌疑。
现代人贵能通古今,难道专看什么斯基译作,读洋书,说洋话,打洋嚏,撒洋污,《史记》、《汉书》不曾寓目,《诗经》、《左传》一概不识,不也是中洋毒么!这样读书,不是洋书也有毒么?所以毒不毒,在人善利用他是非鉴别的聪明,不是把古书束之高阁,便可自谓清白身体。古书有毒,则胡适之早已中蛊,梁任公早已疯痫,周作人、周树人早已七孔流血,郑振铎、傅东华虽未能撰著一部《中国小说史略》,抄抄唐宋传奇,毒虽未深,亦当呻吟床褥矣!若谓青年学力未定,何以知周作人、周树人乎?
且使古书有毒,洋书古书,除苏俄革命以来之文学,未必就无毒。矛盾还多着啊!人家也有布尔乔亚呢!然而有毒无毒何以辨?何以西洋旧小说LeCid 可以翻译,中国旧小说《七侠五义》便不可翻印?何以Don Quixote 可以放心阅览,《儒林外史》便不许寓目?何以柏拉图可以赏识,《孟子》便不许涉猎?苏格拉底可以奉为典要,孔子便不许说些人情天理?何以Clarissa Harlowe 可以讽诵,《红楼梦》独不许经目?夫柏拉图与孟子之雄辩一也,苏格拉底与孔子之正名一也,Clarissa Harlowe 与《红楼梦》之缠绵伤感一也,Don Quixote 与《儒林外史》之滑稽讽刺一也。呜呼,孔、孟、吴、曹何不幸而生为中国人,柏、苏、利查逊、索蕃提何幸而生为洋大人!
孔、孟、吴、曹又何不幸而生为现代中国人之祖宗!
以毒而论,义侠小说之毒一,在提倡忠孝节义(未知是否,代为持此说者揣摩而已);言情小说之毒二,在读者学宝玉好吃女人胭脂;诗文小品之毒三,在吟风弄月。然吾谓三毒皆不足为患。何以故?现代忠臣孝子本来无多,绿林豪杰今日学生生下来就少有这副骨架,其不足为患一。世上本来没有许多女人肯让你吃她口上的胭脂,偶而有之,也不致妨碍读书功课,其不足为患二。
现代人风也不大会吟,月也不大会弄,风吟不来,月弄不得,何足为患?虽然风不因你之不吟而不吹,月不因你之不弄而不照,即使果然被你吟成弄到,也早已变成“可爱的春天”了。即使“可爱的春天”是前进的,“吟风弄月”是落伍,风自为风,月自为月,你自为你,我自为我,本无中西洋风、中西洋月之别,偶然吟吟弄弄,也不见得就伤你的盛德。你的姐姐妹妹,也可以放她们到后花园跑跑,到大公园走走,不一定大家关在深闺里,你们兄妹才保得住你们的清白啊!
篇4:林语堂散文:读书的艺术
林语堂散文:读书的艺术
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环境:这当然是那些禁锢在他们的身体监狱里的人所妒羡的权利。这么一种环境的改变,由心理上的影响说来,是和旅行一样的。
不但如此。读者往往被书籍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所以,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头颅的形状像一颗炸弹,可是看到他却使人欢喜。据我在图画上所看见的西洋作家,脸孔最漂亮的当推吉斯透顿。他的髭须,眼镜,又粗又厚的眉毛,和两眉间的皱纹,合组而成一个恶魔似的容貌。我们只觉得那个头额中有许许多多的思念在转动着,随时会由那对古怪而锐利的眼睛里迸发出来。那就是黄氏所谓美丽的脸孔,一个不是脂粉装扮起来的脸孔,而是纯然由思想的力量创造起来的脸孔。讲到谈吐的风味,那完全要看一个人读书的方法如何。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所以,世间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之书。因为我们智能上的趣味象一棵树那样地生长着,或象河水那样地流着。只要有适当的树液,树便会生长起来,只要泉中有新鲜的泉水涌出来,水便会流着。当水流碰到一个花岗岩石时,它便由岩石的旁边绕过去;当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时,它便在那边曲曲折折地流着一会儿;当水流涌到一个深山的池塘时,它便恬然停驻在那边;当水流冲下急流时,它便赶快向前涌去。这么一来,虽则它没有费什么气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可是它终究有一天会到达大海。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纵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有一定的时候。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我在大学的时代被学校强迫去读《西行记》(“WestwardHo!”)和《亨利埃士蒙》(“HenryEsmond”),可是我在十余岁时候虽能欣赏《西行记》的好处,《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却完全体会不到,后来渐渐回想起来,才疑心该书中的风味一定比我当时所能欣赏的还要丰富得多。
由是可知读书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对于所得的实益,读者由他自己的见识和经验所贡献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样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谈到孔子的《论语》时说:“读《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后,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关于这种发现作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证。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象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以中国人的语法说来,我们说这些相似的心灵是同一条灵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转世的①,袁中郎是苏东坡转世的。苏东坡说,当他第一次读庄子的文章时,他觉得他自从幼年时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着同样的事情,抱着同样的观念。当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诗集里,发见一个名叫徐文长的同代无名作家时,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来,他的朋友开始拿那本诗集来读,也叫起来,于是两人叫复读,读复叫,弄得他们的仆人疑惑不解。伊里奥特(GeorgeEliot)说她第一次读到卢骚的作品时,好象受了电流的震击一样。尼采(Nietzsche)对于叔本华(Schopenhauer)也有同样的感觉,可是叔本华是一个乖张易怒的老师,而尼采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弟子,所以这个弟子后来反叛老师,是很自然的事情。
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见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象一个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见倾心一样,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她的高度,她的脸孔,她的头发的颜色,她的声调,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处的。一个青年认识这个作家,是不必经他的教师的指导的。这个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风格,他的趣味,他的观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处的。于是读者开始把这个作家所写的东西全都拿来读了,因为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灵上的联系,所以他把什么东西都吸收进去,毫不费力地消化了。这个作家自会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乐自为所吸;过了相当的时候,他自己的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便渐与那个作家相似。这么一来,他真的浸润在他的文学情人的怀抱中,而由这些书籍中获得他的灵魂的食粮。过了几年之后,这种魔力消失了,他对这个情人有点感到厌倦,开始寻找一些新的文学情人;到他已经有过三四个情人,而把他们吃掉之后,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作家了。有许多读者永不曾堕入情网,正如许多青年男女只会卖弄风情,而不能钟情于一个人。随便那个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一切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他们是不会有甚么成就的。
这么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国,常常有人鼓励学生“苦学”。有一个实行苦学的著名学者,有一次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打盹,便拿锥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个学者在夜间读书的时候,叫一个丫头站在他的旁边,看见他打盹便唤醒他。这真是荒谬的事情。如果一个人把书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说话的时候打盹,那么,他应该干脆地上床去睡觉。把大针刺进小腿或叫丫头推醒他,对他都没有一点好处。这么一种人已经失掉一切读书的趣味了。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练”,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曾国藩在一封家书中,谈到他的四弟拟入京读较好的学校时说:“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路上的声响太嘈杂。宋代大学者欧阳修说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有一个清代的著名学者顾千里据说在夏天有“裸体读经”的习惯。在另一方面,一个人不好读书,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读书的正当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
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
那么,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OmarKhayyam,波斯诗人)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在休憩的时候,吸一筒烟或喝一杯好茶则更妙不过。或许在一个雪夜,坐在炉前,炉上的水壶铿铿作响,身边放一盒淡巴菰,一个人拿了十数本哲学,经济学,诗歌,传记的书,堆在长椅上,然后闲逸地拿起几本来翻一翻,找到一本爱读的书时,便轻轻点起烟来吸着。金圣叹认为雪夜闭户读禁书,是人生最大的乐趣。陈继儒(眉公)描写读书的情调,最为美妙:“古人称书画为丛笺软卷,故读书开卷以闲适为尚。”在这种心境中,一个人对什么东西都能够容忍了。此位作家又曰:“真学士不以鲁鱼亥豕为意,好旅客登山不以路恶难行为意,看雪景者不以桥不固为意,卜居乡间者不以俗人为意,爱看花者不以酒劣为意。”
关于读书的乐趣,我在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李清照(易安,1081—1141年)的自传里,找到一段最佳的描写。她的丈夫在太学作学生,每月领到生活费的时候,他们夫妻总立刻跑到相国寺去买碑文水果,回来夫妻相对展玩咀嚼,一面剥水果,一面赏碑帖,或者一面品佳茗,一面校勘各种不同的板本。他在《金石录后序》这篇自传小记里写道: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
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外忧患困穷而志不屈。……于是几案罗列,枕席枕藉,意会心谋,目往神授,乐在声、色、狗、马之上。……
这篇小记是她晚年丈夫已死的时候写的。当时她是个孤独的女人,因金兵侵入华北,只好避乱南方,到处漂泊。
①苏东坡曾做过一件卓绝的事情:他步陶渊明诗集的韵,写出整篇的诗来。在这些《和陶诗》后,他说他自己是陶渊明转世的;这个作家是他一生最崇拜的人物。
篇5:林语堂随缘读书
林语堂曾说:“我不喜欢二流的作家,我所要的是表示人生的文学界中最高尚的和最下流的。”所谓高尚者即人类思想的源头者,如孔子、老子、庄子、柏拉图等;所谓下流者即是民间歌谣和苏州船户的歌曲。而其他如二流者则多从那两流“剽窃抄袭而来”。
因随缘之意,林语堂深恶那些为青年开的所谓“必读书目”,也不同意有人所谓“古书有毒”以禁学生读古书的话,天下本没有什么必读和不可读的书。由此,“头悬梁、锥刺股”也是他所反对的。他认为读书当凭兴趣,喜读则读,不爱读就放到一边不读。在他看来,将读书理解成“求知”和“心智进步”是不正确的,“读书之时如怀了这个念头,则读书的一切兴趣便完全丧失了。”所以,他非常重视读书的本意。在他看来,如果你高兴,在读书之时,将一条腿放到高处比如桌子和椅子上也没有关系。
很多时候林语堂也无法完全随意,比如在字典和工具书面前他就非常毕恭毕敬,对自己要求也格外规范和严格。出门时他总是随身带着那本袖珍英文字典,用他的话说,它只有两双袜子大小,但功用却不可低估。
对工作有了浓厚的兴趣,遇到困难、挫折,才能顽强攻克,百折不回。——童第周
篇6:林语堂散文《知足常乐》
林语堂散文《知足常乐》
到了中国的游历家,尤其是那些任性深入的游历家,他们闯进了外人踪迹罕至的内地,无不大吃一惊。那里的农民群众生活程度如此之低,却人人埋头苦干,他们盖兴奋而知足。就像在大饥荒的省份,如陕西,此种知足精神,普遍地广播遐迩,除了极少数的例外;而且陕西的农民也还有能莞尔而笑的。
现在有许多为局外人认为中国人民之痛苦者乃系衡以邪僻的欧美生活标准之故耳。若欲处处衡以欧美生活标准,殊无人能感受幸福,除非少数阶级能住居于高级的大公寓而自备一架无线电收音机者。这个标准假使是正当,那么1850年以前就未尝有幸福之人,而美国之幸福人必尤多于巴威(Bavaria),因为巴威地方很少回转轻便的理发椅,当然更少电链和电铃。但在中国的乡村里头,这些设备可更少,虽然在极端欧化的上海,那些老式理发椅已经绝迹。其实这极老式理发椅才是货真价实的椅子,而这些老式椅子你倒可仍在伦敦的Kingswav和巴黎的Mrtroartre发现。照著者想来,一个人要坐还是坐一把名副其实的椅子,要睡还是睡在名副其实的床上(而不是白昼应用的沙发),这才觉得幸福些。一种生活标准,倘使拿每天使用机械设备的次数来测量一个人的文明程度的那种标准,一定是不可靠的标准。故许多所谓中国人知足之神秘,乃出自西方人之幻觉耳。
然无论如何,倘把中国人和西洋人分门别类,一阶级归一阶级,处于同一环境下,则中国人或许总是比西方人来得知足,那是不错的`。此种愉快而知足的精神流露于智识阶级,也流露于非智识阶级,因为这是中国传统思想的渗透结果。可以到北平去看看著劲儿而多闲话的洋车夫,他们一路开着玩笑,最好让同伴翻个筋斗,好叫他笑个痛快。或则可以上牯岭去看看气喘喘汗流浃背抬你上山的轿夫;或则可以到四川去看看挽航船逆急流而上行的拉纤夫,他所能获得以维持每天生活的微薄报酬,仅足敷一天两顿菲薄而满意的苦饭。照中国知足原理上的见解,倘能够吃一顿菲薄而安逸的苦饭,吃了下肚不致担什么心事,便是大大运气。中国有位学者说过:“人生但须果腹耳,此外尽属奢靡。”
知足又为“慈祥”“和气”的代名词,此等字眼到了旧历新年,大家用朱红笺写在通行的门联里,这是一半为谦和的箴训,一半为人类智慧,明代学者即以此意劝人“惜福”。老子有句格言,现已成为普遍口头禅,叫做“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在文学里头,这个意识常转化而为田园思想,为乐天主义,吾人可于诗及私人书翰中常遇此等情绪。著者暇时尝于明人尺牍选集中拣出陆深致其友人书一篇,颇足以代表此等情绪:
晚将有佳月,别具画舫,载鼓吹同泛何如?昨致湖石数株,西堂添却一倍磊块新凉,能过我信宿留乎?兼制隐居冠服,待旦夕间命下,便作山中无事老人矣!
此种情绪当其渗入流行的学者思想,使他们安居茅舍之中而乐天知命。
人类的幸福是脆弱的物体,因为“神”老是嫉妒人类的幸福。幸福问题因而是人生不可捉摸的问题。人类对于一切文化与物质进步虽尽了全力,幸福问题毕竟值得人类一切智慧的最大关心以谋解决。中国人竭尽了他们的常识,下过最大毅力以谋求此幸福。好像功利主义之信徒,他们常热心于幸福问题,胜于物质进步问题。
罗素夫人曾聪慧地指出:“快乐的权利”在西方是一个被遗忘了的权利,从前到现在,一向未有人注意及之;西方人的心灵常被次一等的权利观念所支配着,他们注意于国家预算的表决权,宣战投票权,和被逮捕时应受审讯的私权。可是中国人从未想到逮捕时应受审讯的权利,而一意关心着快乐的幸福,这快乐不是贫穷也不是屈辱所能剥夺他们的。欧美人的处理幸福问题常取积极的态度,而中国人常取消极的态度,所以幸福问题最后可以收缩为个人的欲望问题。
可是一讲到欲望问题,吾人就感觉到茫无头绪,吾们真正所需的是什么呢?为了这个缘故,第俄泽尼(Diogenes)的故事常令吾人发笑,同时也着实又羡又妒,因为他宣称他是一个快活人,原因是他没有任何欲望。当他见了一个小孩子双手捧水而饮,索性把自己的饭碗也摔掉。现代的人们,常觉得自己困扰于许多难题中,而大部分与他的人生有密切之关系。他一方面羡慕第俄泽尼的逃禅的理想,同时又舍不得错过一场好戏或一张轰动的影片的机会,这就是吾们所谓的摩登人物之不安顿的心情。
中国人藉知足哲学消极地企求快乐,但其逃禅的程度尚未达到第俄泽尼之深,因为中国人任何事情从未想深进,中国人与第俄泽尼不同之点,即中国人到底还有一些欲望,还需要一些东西。不过他所欲望的只是足令他快乐的东西,而要是无法达到目的,则亦并无坚持之意。譬如他至少需要两件清洁的衬衫,但倘是真正穷得无法可想,则一件也就够了。他又需要看看名伶演剧,将藉此尽情地享乐一下,但倘令他必须离开剧场,不得享乐,则亦不衷心戚戚。他希望居屋的附近有几棵大树,但倘令是地方狭小,则天井里种一株枣树也就够他欣赏。他希望有许多小孩子和一位太太,这位太太要能够替他弄几色配胃口的菜肴才好,假使他有钱的话,那还得雇一名上好厨子,加上一个美貌的使女,穿一条绯红色的薄裤,当他读书或挥毫作画的时候,焚香随侍;他希望得几个要好朋友和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要善解人意,最好就是他的太太,非然者,弄一个歌女也行,但倘是他的命宫中没有注定这一笔艳福,则也不衷心戚戚。他需要一顿饱餐,薄粥汤和咸萝卜干在中国倒也不贵,他又想弄一甏上好老酒,米酒往往是家常自酿了的,不然,几枚铜元也可以到汾酒铺去沽他妈的一大碗了;他又想过过闲暇的生活。而闲暇时间在中国也不稀罕,他将愉悦如小鸟,若他能:
因过竹院逢僧话,
偷得浮生半日闲。
倘使无福享受怡情悦性的花园,则他需要一间门虽设而常开的茅屋,位于群山之中,小川纡曲萦绕屋前,或则位于溪谷之间,晌午已过,可以拽杖闲游河岸之上,静观群鹈捕鱼之乐;但倘令无此清福而必须住居市尘之内,则也不致衷心戚戚,因为他至少总可得养一只笼中鸟,种几株盆景花,和一颗天上的明月,明月固人人可得而有之者也。故宋代诗人苏东坡就为了明月写了一篇美丽小巧的短文,叫做《记承天夜游》: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无与乐者,遂至承天寺寻张怀民,怀民亦未寝,相与步于中庭,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
一个强烈的决心,以摄取人生至善至美;一股殷热的欲望,以享乐一身之所有,但倘令命该无福可享,则亦不怨天尤人。这是中国人“知足”的精义。
篇7:林语堂散文读后感
最近读过了《林语堂散文选集》这本书,感受颇深。
本书以一种新的风格来撰写文章,读者在一字一句中很容易就能看出作者林语堂的幽默和观点独特等特点,他常常就一个我们习以为常的事物来谈论,从而得出一个全新的观点。
在《论买东西》这篇文章中,作者便以自然、流畅的语言,带领着读者来重新认识我们熟悉的“买东西”这件简单的事情,文中作者就以自己的经历为例子来谈:本是不想买东西,只在门外看看,却因为一时感情冲动,总是看而不去买也实在尴尬,便由停足观看改为跨进店门,这种事情在我们身上也确实很多,本来只是去逛超市,散散步,舒畅一下心情,却往往做上一笔“小交易”,带一大捆东西回家,这也实在难免。
而接下来作者又写了“见人下菜碟”这种近代社会人们的通病,又让人联想回味一番,也为下文做了一个简单巧妙的铺垫,最后作者写到了“孩子”,便巧妙地将文章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因为孩子的眼睛、心灵是最纯洁的,没有阴险与虚伪,“人之初,性本善”,只有与小孩子做交易时,我们才能真正感到高兴,而这也正是买东西的本质与艺术。
卖家高兴,买家也同样高兴,我想真正能做到的,现在恐怕也只有只有小孩子了吧,就像作者在文中最后一句提到的“心不必明,性不必见,只看看小孩子好了。
读过这本书,我认为写好一篇文章其实只需用朴素的语言记录自己内心对某个事物的的真实感受或某种看法,就像小孩子的心灵一样干净、纯洁,这便足以让读者产生共鸣,读懂你想表达的心意,这便是一篇成功的文章了。
篇8:林语堂散文读后感
《林语堂散文》读起来叫人爱不释手,轻松幽默的话语紧紧吸引着我,常常一人放声大笑,笑过之后一阵轻松。
我想,如果人们常读这样的文章,精神状态一定会很健康而能从容面对生活。
林先生明明是“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却说“论理莽原社诸先生既非正人君子又非当代名流,当然有与我合作之可能。
林先生幽默、机智,“道理渗透是幽默,性灵解脱有文章”,随手摘录部分,“今日小学生无不知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这实在是我们可以自负的。
无论这五千年中是怎么混法,但是五千年的的确确被我们混过去了。
一个国家能混过上下五千年,无论如何是值得敬仰的”;话说的再明白不过了,普普通通,平平实实的语言包含着作为炎黄子孙的骄傲和自豪。
通过文章来了解林先生,他说自己是:“行尊孔、孟,思从老、庄。
说文学反映人生,来了一段比喻:“比方照相,有人为照相而照相,有人是为饭碗而照相。
为照相而照相是素人,是真得照相之趣,为饭碗而照相,是照相家,是照他人老婆的相来养自己的`老婆。
“军阀不来骂文人,早有文人自相骂。
文人不敢骂武人,所以自相骂以出气,这与向来ss骂ss,因为不敢骂嫖客一样道理。
现在的学者最要紧的就是他们的脸孔,倘是他们从三层楼滚到楼底下,翻起来时,头一样想到是拿起手镜照一照看他的假胡须还在乎?金牙齿没掉么?雪花膏未涂污乎?至于骨头折断与否,似在其次。
学者只知道尊严,因为要尊严,所以有时骨头不能不折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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