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必读书目《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时间:2023-08-27 07:35:51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初中必读书目《野性的呼唤》读后感(通用16篇)由网友“肥牛饭”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必读书目《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供大家阅读参考。

初中必读书目《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初中必读书目《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故事内容很精彩。要想知道故事的主要内容就接着看吧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是巴克,它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经历了无数磨难后,他不愿意屈服于自己的命运,最后回归荒野,成为狼群首领的英勇、仁爱的狗……

这本书告诉我们,遇到困难不要害怕要努力站起来克服一个个困难。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这本书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他写的这本书的题材是: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的幻想的狗,甚至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里的小角色的狗,而是担任着全书主角的狗:巴克。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一只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但是,一天他被偷走了,被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从此过上了备受欺凌的生活,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于是他学会了斗争。这部小说讲述了一连串的狗故事,真是妙趣横生,好戏连台。巴克终于成了雪橇对的头领,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与顽强获得的,最后他侥幸落到了他的新主人那里,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和狗对人的爱。

这部小说想表达的意思是巴克在残酷的环境里,被唤醒了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在人们无可奈何时,也不是没有可能从人堕落为野兽的,这值得我们思考,我们需要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和平相处,有相互之间的友情,我们才能感受到快乐。

篇2:初中必读书目《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它精致的画面,有趣的书名,深深吸引了我。它就是《荒野的呼唤》。读着读着,我的心在晃动着,被它所感动着。

巴克是一只高贵的王者犬。它身体健壮,体态丰满,生在福中。它的命运掌握在人类手中,它一次又一次地被收留、贩卖,收留、贩卖……它在这复杂的经历中,渐渐地长大了。它看见同伴柯利被咬死,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在一群狗队中,头狗斯皮茨对它冷嘲热讽。终于一次,它忍无可忍,跟头狗斯皮茨交手。它敏捷的身手,机灵的头脑,强壮的身体,让斯皮茨倒在血泊中;它经历了血的考验,它的野性,爆发了!最后,它与狼群交手,它发挥出自己所有潜能,最终,战胜了狗群!它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王者犬!

巴克多像现在的我们呀,被宠坏了,娇生惯养。只有经历风和雨的洗礼,才会坚强起来;只有不断战胜,才会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你弱,别人强,你就会被无情地击败。这使我想到了一句名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著名作家巴尔扎特,欠债9万法郎,从此不决心,每天工作长达18小时之久,终于写成了不朽巨著――《人间喜剧》。不经历风风雨雨,怎么会成功呢?

其实,生活也是如此。考试,第一就是第一,哪怕你只比第一名少0.5分,你也只能是第二;赛跑,哪怕你只比第一名慢0.1秒,你也只能是第二;投票,也许只有一票之差,你也只能是落选了……

轻轻合上这本书,我长叹了一口气,巴克只是一个动物,一只狗,它都有这种精神,我们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有这种精神吗?我们不觉得羞愧?我们不就是缺少这种精神吗?让我们学习巴克,成为一个真正的王者。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野性的呼唤

看了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篇3:初中必读书目《聊斋志异》读后感

郭沫若曾对此书这样评价:“写鬼写妖高人一筹,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老舍也有高见:“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于是我在众多名家的“怂恿”下决定再次细品本书,初读此书时,只觉作者具有独特且丰富的想象,并没太多印象,可再次嚼味却有了些不同的看法。

书中近五百篇短篇小说,我记不得这么多,只记得有篇叫《僧术》的文章,印象尤深。文中的那个黄生怀才不遇的经历,确实令人愤恨不平,难怪他的好友(和尚)要为他疏通关系。可按理说应该向人间有关方面去贿赂,可是和尚却借助法术,向冥中主考官去行贿,这好似不合常理?但结合作者这科举上的过来人那“任途黑暗,公道不彰,非袖金输璧,不能自达于圣明,真令人愤气填胸”的激昂言词,不难体会出主考官的贪赃枉法这恶劣行为,不知我所想是否恰当,但曾闻有人说黄生小家子气,我不大认同,那岂不等于表明作者也热衷于行贿,鼓励人们走歪门邪道?此书既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之巅峰,这想法定当否决。

言不再多,只是再次玩味后才方觉此书谈狐说鬼的手法,不只局限于作者的想象与众不同,更多的是深深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反映了作者所处社会的腐败与黑暗,作者用笔鞭挞着无恶不做的贪官污吏们,统而言之,此书熔铸了作者对生活的独特感受与认识,以及当时社会的丑陋面目。

“人人平等、和平、和谐、民主政治……”这些词儿对我们来说十分普通,可在当时社会毋庸置疑这些完全都是奢念。我拥有一切作者愿极力拥有的东西,我庆幸,可我支身在福中不知福,盼望得到更多更大的“肥肉”。作者用诸多笔墨写下《狼三则》、《劳力道士》等文章,警戒世人不得贪婪,可如今贪官仍横行于世,年年有因动用国资而被捕的新闻,看来《聊斋志异》不只限于被当时人们所阅读反思,如今世人也应好好品读一番。

如今,市场上风花雪月的书籍举目皆是,可真正的好书却无人问津,可悲,其实,在闲暇之时,读些像《聊斋志异》一样的书籍,既是知识上的丰富,也是精神上的食粮,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篇4:初中必读书目《儒林外史》读后感

“戚而能谐,婉而多讽”,鲁迅先生这样评价“儒林外史”,指出了《儒林外史》在讽刺艺术上的高度成就。大多数人评价《儒林外史》,都说这是一部承载了厚重文化内涵的小说。在我看来,又有不同理解,它就像是个别有洞天的世界。

《儒林外史》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它所描述的人物以及那些“戚而能谐,婉而多讽”的语言。一段段的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将人物雕刻得栩栩如生,在吴敬梓的笔下让我看到了真儒生和假儒生,真情义和假道义,一个世界存在那么多那么多的不同。

还记得严监生这个人物,他快死去时说的话,做的事。他嘴里不停的咕嚷着,手上不停地比划着“2”的手势,怕是谁也想不到他竟是要掐掉那煤油灯里的其中一支灯芯。吴敬梓没有一句描写提到小气、鄙夷这些带有贬义的词汇,却处处体现出此人的极其爱财。可他终究也是为了自己家人的生活。虽吝啬到了极点,但探其根本,也是源于“爱”。另一人物—匡超人,记得他曾是个在深夜一边照顾卧病在床的父亲,一边捧书苦读的人。我曾多么希望在后续的故事里他能过上好的生活。可是他变了,变得不在拥有孝心,不知道义,心里满是权利富贵,多可悲呀!

严监生的一念是爱,虽吝啬但可敬。匡超人的一念是欲,欲望左右了他。由穷儒到富官,就在这一念之间。王冕,家境贫寒的善学者。因擅画荷花,得到衙门老爷的赏识,这时他本可应邀做个富官,但他没有,几次躲避,最终归隐。他的一念始终坚定,虽是穷儒,但是我心中最可敬的人。

士人是本书中的描述重点。吴敬梓通过描写当时读书人的遭遇表现出当时的社会风气,社会形态。出现数次最多的无非就是科举,八股文禁锢了文人的思想,八股取仕却是当时读书人出人头地的唯一途径。

范进,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参加科举可以说是他竭尽一生做的唯一一件事。他希望功成名就,希望得到财富和地位,但若不是遇到周进这位伯乐,怕是一生也碌碌无为,无权无势无财。一念穷儒,一念富官,但这一念,不是范进的,而是周进他心中的一念,命运掌握在他人手中,实在有些可悲。

读完《儒林外史》后,我常想,还好我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现如今,我拥有自己的思想和可自控的人生,这是一件多幸运的事啊!

读《儒林外史》虽只是粗略的浏览,但我心中对书有了新的理解,也有更深的感悟。正因读过,而学会懂得。也因时代境遇的反差,所以珍惜。

篇5:初中必读书目《简爱》读后感

我喜欢读《简爱》,因为书没读到一半,我就被主人公简爱的矢志不渝的精神和平凡人身上少有的一种人格魅力深深地吸引了。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欺凌,最终简爱被送进了带有孤儿院性质的洛伍德教会学校。长大后,女主人公简爱为了追求独立与自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她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相爱,可后来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小学读后感,生活艰辛,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

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欺凌的简爱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爸爸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是在鸡蛋里头挑骨头。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亲的态度,我便会想简爱一定在想“如果她有爸爸,做错了事的时候能聆听到爸爸的教诲,该多好呀!”所以,我决定以后要加倍珍惜这份父爱。

简爱有一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是我远不如她的地方。我一直觉得自己数学成绩差,每次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第一反应就是问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独立解决。有次遇到一道这样的题目:华氏温度=摄氏温度乘以1.8加上3.2,当时我看到题目的第一眼觉得它很复杂,想都没想直接喊:“妈……妈……妈”。听了的哈哈哈分析,我才发现这道题其实很简单。我就是没有简爱那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我想,以后,我再遇到困难,我会从哪里跌倒的,再从哪里爬起来。

所以,我要感谢《简·爱》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只要勇敢去面对,坚持不懈,才有成功的希望!

篇6:初中必读书目《飞鸟集》读后感

有一种美,能放进你的背包,住进你的心扉,与你的俗世生活相伴相随。像点燃一堆看似无用的枯叶,生命暗淡后留下的残骸在最后的燃烧中照亮世界。诗人泰戈尔发现了这般清丽脱俗的美,他把它带到诗句里,镌刻在纸张上,像把铭文刻上铜鼎。一百年之后,那些美穿越风雨,依旧能在你打开书本的一瞬间直抵你的心灵。关于美,关于爱,关于感恩,关于世界……它们全被包含进了无声的文字,它们缄默不语,却鲜活得像夜莺喃喃的歌声。它们在泰戈尔的笔下,凝成了一本诗集——《飞鸟集》。

《飞鸟集》是印度诗人泰戈尔的代表作之一,它由三百二十五首意蕴深长的小诗组成。泰戈尔讴歌爱,歌颂这世间美好的一切,万物生灵在泰戈尔的笔下都充满了善意。溪流汩汩作响,那是自然对世界的馈赠……旭日冉冉升起,那是上天对人类的爱怜……诗人的双目滤去了世故与不安,让爱静静的流淌,让美默默的绽放。我们在《飞鸟集》中,追寻美与爱,谛听生命的祈祷,为明天的理想,添上坚定的翅膀。

我存在于世,是永恒的生命的惊喜

赞美生命,是因为它的存在是一个华丽的奇迹。生命在无垠的宇宙间飘摇,我们常常为其脆弱流泪,也为其坚毅鼓掌。阿甘说过:“生活就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得到什么。”而正因为无法预知的未来,才让坚持前行更有意义。

正如《飞鸟集》中提到的:“我存在于世,是永恒的生命的惊喜。”人生是变幻莫测的,此刻你脚下坚实的土地,可以让你赖以生存安生立命,而或许在下一秒,它就会变成沼泽泥淖,吞噬掉你的所有。而此刻你经历的狂风侵袭,在下一秒也可能阳光和煦。所以,在顺境中思虑危机,在逆境中坚信奇迹。要相信生命会在漫长的跑道上蜿蜒曲折出一个璀璨的梦,那些信念,会像夜空中的启明星,伴你度过最黑暗的夜,引领你去夺取属于你的绚烂明天。

永远不要折服于困难,因为活着就会遇到奇迹,因为我们的生命永远有惊喜。

休息属于工作,就好比眼睑属于眼睛

生活从来就不会给任何人开玩笑,它有其严酷冷峻的本质,它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奋斗者。而我们却常常抱怨被生活戏弄,被求其不得的失落感深深包裹。殊不知,花开才有结果,付出才有收获。就像诗集中提到的“休息属于工作,就好比眼睑属于眼睛。”

世间的万事万物,都存在其必然的因果联系。你要相信奋斗没有苦果,千难万险只是过程,你想要的远方,终会在曲折绕尽后抵达。忙碌的工作,才让惬意的休息拥有真正的意义。

哈佛大学的图书馆墙上,贴着这样的一句话:“像狗一样学习,像绅士一样玩耍。”这所世界顶尖的名校给在这里求学的学子以这样的训诫,像狗一样疯狂地去学习,然后你才有资格去享受玩耍。所以,不要抱怨一切太难无法坚持,当我们没有拼尽全力时,我们都没有资格去祈求闲适。

我们误读世界,反说它欺骗我们

这是一首非常富有哲理的诗,初读之时,便被这短小的诗句中蕴含的大哲理所征服。泰戈尔想告诉我们何为事物的两面性,以及永远不要为某件事情下绝对的定义。在我们没有完全了解一件事物之前,一切的绝对定义都会显得肤浅无知。而本身就握着错误的观念去咒骂正确的真理,更是滑稽而悲哀。

世界是宏大的,我们在探索它的过程中常常会被冰山一角所迷惑而禁锢不前,放弃了机会去求取它真正的内涵。我们常常误读他,却以为自己的认知是完全正确的。当我们拿着对这个世界的错误印象时,却以为被世界所欺骗迷惑。不要随意去给某件事情贴标签打烙印,更不要随意去判断一个人,大多时候我们都在误读。当我们了解的多了,才能在心里形成客观印象,而形成客观印象时,我们不再去抱怨被欺骗,而是选择去包容。这,就是智者的情怀。

鸟以为让鱼活在天上是个善举

帮忙是一个大学问,泰戈尔在他的诗歌里也告诉了我们这个真理。鸟和鱼,是两种在不同的环境中生存的生物,一个在空中飞行,一个在水中遨游。空气与水,有着无法逾越的界限。若是鸟儿可怜鱼儿只能在水中,不能去体验将生命暴露在空气中舒展开,而将它带出水面,那留给鱼儿的,不是凌空的兴奋感,而是丧命的危险。

这是一个浅显易懂的类比,将鸟和鱼隐喻了生活中不同的人。当我们没有去经历另外一个人的生活,就不要武断地想要去改造他的生命。行为的好坏不是单靠我们自己的思维就能下结论,也许对你有意义的事放到他人身上却是致命伤。好心办坏事是我们都不希望的,所以,我们要学会真正设身处地地站在他人的立场上去思考。换位思考是极其重要的,他贯穿着人与人交往的始终,当我们学会去了解,才不会尴尬像鸟和鱼。

泰戈尔在《飞鸟集》中谈到了许多生活中的美好与哲理,他炯炯有神的双目,看透了生活的真谛。这一本薄薄的诗集,蕴含着丰富的大智慧。我只攫取了其中的部分精华与大家分享。

诗歌是灵动而深刻的,泰戈尔的经典诗集值得我们去拜读。当我们穿越其中,会听见溪水叮咚作响,看见星星缀满夜空,嗅到花香充溢原野。我们从繁重奔忙的现代生活中深吸一口来自古老世纪与国度的气息,单纯的美,朴素的爱,泰戈尔让我们重新去认识,去感受,去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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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中必读书目《童年》读后感

《童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被誉为俄国最优秀的自传小说之一。《童年》写于1931年,它向读者们展现了高尔基童年时期在外祖父家的生活,记录了高尔基在沙皇统治下的心路历程。书里十分成功地塑造了几个角色,尤其是外祖母这一角色,她被称为“俄罗斯文学史上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小说真实地描写了19世纪70—90年代俄国社会的面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阅读《童年》时,我们可以真切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

篇8:初中必读书目《名人传》读后感精选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他父亲开始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

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

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坚韧不拔之志。

篇9:初中必读书目《红岩》读后感

“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向阳开。”———题记

这个假期我阅读了《红岩》。

重庆解放前夕,共产党与国民党展开了残酷的地下斗争。盘踞在重庆的国民党反动派进行着垂死的挣扎,而被关押在“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共产党员们,则同他们展开了一场胜利前,光明与黑暗的生死搏斗。

江姐,许云峰,刘思扬……这是一群有着坚定的信念,为了推翻蒋介石的统治而甘愿牺牲自我的革命烈士。他们向我诉说了那段难忘的历史,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叫,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这是书中新中国成立后一个黎明的描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革命烈士们团结一心,不惧牺牲换来的。

这,就是中国精神。

而,疫情爆发,这场战“疫”让全世界再次见证了中国精神。

自疫情爆发以来,无数名“白衣天使”义无反顾,向着疫情逆行,与湖北医护人员共同奋战在一线。每一个中国人都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病毒,形成磅礴的力量,才使得疫情逐渐好转。

这精神是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的中国精神。

面对疫情,人们亦保持着实现梦想的执著精神。自信、勇敢,与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与死神斗争。

这精神是坚定信心、执着奋进的中国精神。

从古至今,中国人民始终怀揣梦想,并为此团结一心。正如《红岩》中的人物们,为信仰,为梦想而奋斗,在所不惜。

篇10:初中必读书目《红岩》读后感

在学校里开展的清明时间活动中,有一项是阅读红色书籍,早就在语文书里看见过《红岩》这本书的介绍,终于有机会可以一睹它的庐山真面目了!

当我读到凶残的敌人把竹签插入江姐的食指时,我的心开始疼了起来,眉头也情不自禁地开始皱了起来。我能想象到江姐那苍白无力的脸和血流不止的伤口,我真痛恨那些“杀人狂魔”!当我读到江姐临行前,从容不迫的样子,为她的气概所深深折服。她为了共产主义与人民的利益,将自己生死置之度外!

看着书中江姐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情景,我不禁为我的胆怯懦弱而懊悔不己。

最近的体育课上,我们在学花式跳绳。看着曾经是跳绳队的同学们一个个都跳得这么好,我心里越来越没谱了。到我跳了,我怕极了,一直不敢跳进去,周围的同学的催促声使我心一紧,就直接跳进去了,但是闭着眼的我没有注意绳子的甩动,第一次我以失败告终。我安慰自己,第一次失败很正常。第2次,陆续有些同学可以跳两三个了,我以为自己也会进步,但实际上我因为脚跳的太高而又失败了!我尽量是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去争取第三次的成功,可谁知,换来得又是失败了!我的信心跌落了万丈深渊,同伴们无心的玩笑仿佛在讽刺我“总是不成功,真笨”似的。我虚度了剩下的时间,并且讨厌了体育课。之后的体育课,我总是在老师面前装模作样地跳几个“失败的”,其它的时间也就是和别人聊聊天而已!

读了这本书之后,“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这句话久久萦绕在我的耳边,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的意志呢?在之后的体育课上,我应该向退缩说再见,勇敢地踏出那一步!

篇11:初中必读书目《红岩》读后感

我看过许多革命书籍,本本都令人感动,催人落泪。其中,最触动我心灵的书便是《红岩》。

《红岩》讲述了一群英勇顽强的革命斗士与凶残的国民党特务作斗争的故事,他们每个人的英勇事迹深深地震撼了我。

小萝卜头是我最敬佩的人,他年约八九岁,个头却只有五六岁的样子。他爸爸宋绮云是一名革命战士,所以小萝卜头在冥冥之中就成了一名小革命战士。他依靠自己小小的身子和灵活的头脑,和华子良(白公馆装疯的厨工)一起给成岗、余新江、齐晓轩等地下党成员送情报,帮助他们了解白公馆的内部构造。有一次,小萝卜头去探望成岗和刘思扬的时候,两位叔叔用火柴盒装了一只小飞虫送给他,小萝卜头爱不释手,他把火柴盒贴着脸颊,听着小虫在盒子里扇动翅膀的声音,心里一紧——这明明是渴望自由的声音,于是他打开盒子,还它自由。小萝卜头注视着小虫飞出窗外,他的心也被带出了窗外,他是多么渴望自由,多么想像小飞虫一样长出翅膀飞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只可惜在白公馆和渣滓洞暴动之前,小萝卜头一家被特务残忍杀害。看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革命烈士的伟大。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现在的幸福;没有他们,就没有现在富强的中国。钢铁长城,永不毁灭,革命烈士们,向你们致敬!小萝卜头小小年纪就能为国做贡献,我们也要好好学本领,也为国做贡献。有十四亿人民的努力和支持,我们中国将越来越强大,钢铁长城将以更刚强的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篇12:初中必读书目《红岩》读后感

有一种信念叫不屈,这是罗广斌与杨益言笔下的精神。它体现在《红岩》这本书中,更体现在了江雪琴江姐身上。

40年代的重庆歌乐山下,地下工作者为了反抗日寇,与反动势力做斗争,做出了许多壮举。在这一批伟大的地下工作者中有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子——江雪琴江姐。她虽是个女子,但却丝毫没有那般柔弱,而是充满了男子的那股子劲。

当江姐在大街上看见自己丈夫的尸首被挂在城头时,她忍住了悲痛,把悲愤化作了能让自己前进的力量。江姐为了地下组织不幸被捕时,她受尽了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面对这情形,江姐竟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这句话包含了多少勇气啊!这都是因为江姐拥有那不屈的精神。这份勇气是江姐的,更是这不屈的信念的。

这些烈士们为何要无怨无悔为人民大众而牺牲呢?因为这是革命,为了革命的胜利,人民的胜利。为了让人民富足,为了让这个中国强大。

伟大的英雄们,没有他们就没有新中国,更不会有今日的繁荣!崇高的烈士们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那份精神将永垂不朽。对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家与人民,他们抛头颅、洒热血,而对敌人始终是严峻冷酷的那一面。他们就像那傲雪的红梅,哪怕那寒风刺骨,也咬牙坚持着努力生长。因为他们有一份不屈的精神!

篇13:初中必读书目三国演义读后感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在豪杰辈出的乱世三国中,最令我折服的就是风流儒雅的东吴大都督——周瑜!就连大名鼎鼎的苏轼这种豪放的诗人也忍不住手痒,挥洒笔墨,为他写下了千古绝唱的<赤壁怀古>,成为自己的代表作。

我欣赏周瑜指挥若定的大将风采,他手摇羽扇,头绾丝巾,谈笑之间百万曹军灰飞烟灭。在历史诸多方面,周瑜远比诸葛亮有名气。周瑜不仅腹有兵书,更精通音乐,大多数人都知道”曲有误周郎顾”这句话,意思是周瑜在喝醉的情况下,听别人演奏的乐曲,只要稍有一点差错,都逃不过周瑜的耳朵。这也说明了周瑜的才华盖世。

说起奸雄,大部分人会想起的是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不可天下人负我”这句话充分的描写出曹操的奸猾。但是我却打心眼里佩服曹操的坚强,曹操因为自己的祖父是个宦官,在当时的上流社会没有地位,也经常被人瞧不起。但是曹操能够做到仰起头,不理会他人的嘲笑,奋发图强,终于取得了成功。他并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当他的小儿子曹冲去世的时候,他悲痛欲绝,甚至担心小儿子一个人在坟墓里太孤单……在文学上,他创作了许多优秀的诗歌散文,对建安文学的形成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对的起”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也”这句话。

历史早已翻过。虽然我们见不到三国豪杰们的英姿,但是能从史书上去了解。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我们应当珍惜美好时光,创造一个属于我们的时代!

篇14:寒假必读《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作文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翁巴克是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在主人的庄园里悠然自得地生活了4年。不幸的事发生在秋季,庄园的园丁把它贩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方。在贩卖途中,它被囚禁,挨饿,最后被棍棒残忍地毒打后,巴克屈服了,它被引入了原始法则的统治天地,它本性中所潜在的野性也一步步地被唤醒。

到了北方的巴克,不再是南方庄园里悠闲的贵族狗了,它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在这混乱和骚动的地方,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它见识了似狼搏斗的狗打架,它必须每天卖命地干活,它已经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为了当上了领头犬,它杀掉了丝毛犬,与主人耍心眼,斗战术,赢得胜利。后来它遇到了它的新主人索恩蹲,并与新主人建立了超乎寻常的感情,在新主人被屠杀后,暴怒的巴克大开杀戮,最后逃向了荒原之中,蜕变成了一只真正的野兽,并当上了狼群首领。

适者生存,这是个恒古不变的道理。俗话说的好:“环境改变命运”——巴克是原是一只文明犬,但当生活环境发生变化,它为了生存,残忍地完成了蜕变。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了解丛林法则,能将本性的野性发挥到极致来求得生存。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地东西,但也是一种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只文明狗去残忍地杀戮;也可以让一只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建立深厚的友谊,但这种野性,至始至终都归于环境的改变。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90时年代的野猫是捉老鼠的,它们身手敏捷,常常为了争抢一只老鼠而自相残杀,这是为什么?因为那时的猫没有吃的,只能自食其力;而现在的野猫却变得懒散不堪,它们无视老鼠的存在,在满是食物的垃圾桶里翻找着自己的食物,猫只会不劳而获,从而老鼠也变多了,便猖狂了。

环境是一个可以改变命运的东西,一个人在好的环境下学习和在差的环境下学习也是截然不同的,巴克也是如此,以前的他如同温室的花朵,悠闲的贵族狗,而在环境恶劣的北方,他的野性,他的杀戮,使原来尊贵血统的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现在,我们需要学习的巴克地自我磨练的精神,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里的花朵成长为可以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人遮风挡雨,成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书中所讲的丛林法则是动物求生的本能,是恶劣的环境所造成的,但而在当今的文明社会里,人与人需要的是信任和关爱,我们需要建立的是和谐的社会关系,社会环境,做文明人,做文明事,也就正如人所说的:“环境改变命运”,让每个人都生活在充满爱的环境下,那么,黑暗的一面就会抹灭,人性的光辉会照亮大地,照亮心灵。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篇15:野性的呼唤初中读后感400字

“生命的顶峰是以一种狂喜为标志的,它是生命不能超越的。”

在手机里存在了半年的一本书,只花了两个小时就读完了。看完之后,陷入了对人类行为意图的反思和对生命意义的反思。和书名一样,生活中需要这种野性的呼唤,包括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对邪恶势力的迂回对抗,人性需要觉醒而不是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人类行为意图有很多种,出于美好的目的抑或是邪恶的目的。无论你做出什么行为,周遭的人或者物体是可以感知到的,科学家就发现植物是可以感知到人类感情的。我不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但是我相信人是通过反思和练习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接近完美。做任何事情只要是以美好的行为意图作为起点,可能结果会不尽人意,至少无愧于心。

生命的意义全在乎自己的体会和感受,别人是给不了的,每个人都可以活出自己的精彩。生活或工作中竞争是避免不了的,人生也会经历很多艰难困苦,只要不过度追求外在的物质和权谋,以和平的心态迎接挑战,人生会更丰富。

“生命的顶峰是以一种狂喜为标志的,它是生命不能超越的。”

很喜欢书中的这句话,我的理解是,生命只是为了完成对美好生命的礼赞。

篇16: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作文

故事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是圣伯纳德狗和牧羊犬的混种。它狂野而敏感。这是一只狼狗,勤于拉雪橇,机智勇敢的战斗。它过去在法官家里过着富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起散步,在水里玩耍。冬天,它坐在主人的火边取暖。然而,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这很快引起了美国的淘金热。许多年轻的美国人来到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希望找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热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卖给邮局,送到阿拉斯加拉邮件雪橇。

在路上,我不打架,成为领导。它的世界里没有怜悯和善良,它信奉一个很简单的原则:要么杀,要么被杀;吃,还是被吃。狩猎和杀戮是为了食物和自卫。它和呼吸一样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对错的考虑。

也先后换了几个东家,最后被约翰桑顿收了进去。巴克对桑顿非常忠诚。他冒着生命危险救了桑顿两次。不幸的是,桑顿在淘金热时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一怒之下,杀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他的主人报仇。这时候恩人已经死了,他觉得自己对这个人类社会已经没有留恋了。最后他回应了自己的本性,走进了森林,从此和狼一起过着原始的动物生活。但是,他并没有忘记昔日的友谊,仍然定期去主人的墓地拜谒。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的。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事物来描述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看法,如;

在这个无情的世界里,付出友情等于付出生命。想要生存,只能往前走,往前走,再往前走,没有退路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唤醒了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告诉它,这个社会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大自然深处的不屈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了生命的价值。"

“戴夫太虚弱了,几次摔倒。狗司机停下雪橇,把它拉出队列。骄傲应该属于它。因此,即使他快病死了,他也不能忍受其他狗来做他的工作。戴夫不顾一切地反抗,跳到自己的位置上。混血狗司机试图用鞭子赶走戴夫,但他无视鞭打的痛苦,狗司机不忍心用力抽烟。戴夫拒绝悄悄地跟在雪橇后面跑。他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上自己的位置,站在索尔莱克斯身边。老公眼里满是辩护和恳求。一只好狗宁愿你杀了它,割掉它的心脏,也不愿你不工作。他们回忆起许多狗的例子:那些狗年纪太大,拉不动雪橇,或者因为与旅途隔绝而受伤死亡。狗司机对于这样的例子是多么悲哀。今天,戴夫要死了,他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才能得到满足。于是他又被套上了绞索,他很骄傲,一只老狗还在绞索上。不止一次,他从受伤的身体里不自觉地疼得大叫起来,好几次摔倒被其他狗拖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爬起来,雪橇从它身上经过。之后,它的一条腿断了。

作者的人生观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寒,小学毕业后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了自己的本事,成了流氓。没多久就遇到牡蛎贼,开始无资本买卖。我聚集了一群同伴去旧金山湾的农民那里偷牡蛎,甚至烧了别人的船。他打架、喝酒、欢笑和狂欢,在数百英里的海上道路上自由漫步。不久后,他遇到了海湾巡逻队,并反过来成为一名巡逻队,以追捕盗窃养殖产品的小偷。然后他去奥克兰电车公司的电厂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工作13个小时,没有周日,累得要死。

作者年轻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只残忍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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