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字》有感

时间:2022-05-25 01:41:56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读《红字》有感(合集14篇)由网友“大居崽”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读《红字》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红字》有感

篇1:读《红字》有感

关于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我是从老师的介绍中才想去细读这本书的,它以1650年前后第一批清教徒在波士顿的移民生活为背景,描述了一段为世人所不容的禁忌之恋。不是多么惊天动地,也不是多么情深不寿,却发人深省,让每一个读过它的人不得不敬佩于他们灵魂深处的人性之美。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不幸的女人,虽美丽无比,却嫁给了外表畸形的老头罗杰・齐灵渥斯,两人也丝毫没有爱情可言。在丈夫长时期漂泊海外的情况下,她和当地的牧师丁梅斯代尔开始了幸福的恋爱,然而没多久事情便暴露了。海丝特怀孕被抓,被判为有罪。她需要在刑台上站立三个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面对压抑的外部环境和沉重的精神压力,她用超乎寻常的毅力坚持了下来,始终没有说出丁梅斯代尔的名字,而是选择自己一个人默默承担。

海丝特是勇敢的,她迈出了反抗的第一步,也一直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救赎她的灵魂。她努力地投身社会公益服务,想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帮助别人。事实上,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各有特点。珠儿年龄幼小却懂得颇多,美丽可爱而不失勇敢。像一只美丽的野鸟,自由翱翔,无拘无束。牧师丁梅斯代尔有些许的软弱,他算是“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在宗教和人性之间来回徘徊。最终在布道词会上勇敢地承认自己即是珠儿的父亲,海丝特的`同犯后,便悲惨地死去。罗杰・齐灵渥斯则被仇恨驱使,把一切推向了毁灭的地步,他的灵魂已然丧失,恶毒卑劣。

坚定地做自己,我就是我,不论你们会怎么想我。最后的最后,海丝特终于赢得了他人的理解和应有的尊重。我也一直觉得,胸前的红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它而从此丧失生活的希望,为什么不能将别人认为的耻辱标记转换为自己的人性光辉呢?不要让别人的定位打乱自己的人生轨迹,勇敢地做自己。红色的A字,也能变成人生中最闪亮的色彩!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去。”用一颗坚定的心指引生活的航行,相信我们每个人都能到达自己向往的彼岸。

文/秋石

篇2:高中生读后感:读红字有感500字

每个阶段读它都会有不同的感觉,年少懵懂的读,以及现在似有感悟的读。 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红字》是纳撒尼尔(1804~1864年)于19世纪中所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在这部小说中,霍桑除了对人性的脆弱与悲伤进行深入的探讨, 并且融入了影响他个人极为深远的清教徒遗传,深刻剖析罪的意识对身心灵的影响、尖锐地批判已经沦为形式主义的清教精神、探讨个人在自由与权威中的矛盾挣扎。故事表面上看来只是在叙述一个简单的浪漫爱情故事(这不难理解, 因为《红字在山的那边读后感》的副标题叫做“a romance”),但它的主题却是学者们一直以来争议的对象。当我在研究这本历经那么多批评或赞赏的书,绝对领悟到一点就是不能仅仅停留于对《红字》文本的阐释上,要将霍桑的创作置于西方历史性问题的大视域中来加以分析它的主题。这样才能证明霍桑是19世纪美国文学界最杰出的文学家。

《红字》一开始,作者就写下这样一段话: “新殖民地的缔造者们, 不论他们原先可能会规划出什么人类美德和幸福的一个乌托邦,都一定会认识到, 他们最初的实际需要之一,就是划出一部分处女地作为墓地,再划出另一部分作为监狱的地基。”作者以宏观的视角透露出17世纪美国殖民统治时期的社会背景。

我们从《红字》里看到的却是另一个景象。普林和罗杰才是得到社会道德法律规范的认可的。与自然相爱的人一起生活会被社会感恩老师读后感所摈弃, 而为一个名义上是丈夫的人守节, 生活在孤独中却被社会承认, 这正是不合理的社会规条所造成的不文明现象。普林无法挣脱命运的摆布,她根本就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逃脱宗教精神牢笼的禁锢。如果说普林能自己选择的话, 她一定会追随丁梅斯代尔,而不是罗杰。可惜没有人会尊重这样子的选择,不管她是一开始就说出真相也好, 生完了小珠儿才说也好, 都不会得到肯定, 甚至还要加以惩罚。可见当时的清教教规是多么的虚伪啊! 假如神是充满慈爱的,身为跟随他的教徒也应该是以爱和宽容来拯救普林的灵魂,而不是将她推到千里之外, 更不应该将她的罪行公告天下。作者在表达他对赫丝特& #8226;普林的同情时,给那象征耻辱的红色的a字(adultery:通奸女 犯)赋予了新的象征意义。红色正是代表着赫丝特爱国的书,普林和丁梅斯代尔抑制不住青春的冲动和爱慕对方的心, 红色也象征了生命、力量和热情。无情的教徒却把青春的热情之火给扑灭了。

虽然在世人的眼中普林是因为触犯了清教法规的第七戒, 被制定为通奸罪而须在胸前显眼的位置缝上一个红色大写字母“a” 。她的敢于承担责任的形象跟牧师丁梅斯代尔懦弱、忧郁、整天神经兮兮的形象成了一个极大的对比。波士顿的人们为她胸前的“a”字起了另一个解释---able,说“红字是她职业的象征” ,“意味着‘能干’”。作为一位女性, 而且她背负着那么沉重的负担,她仍能靠着自己的力量得到别人的认同, 这实在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我认为珠儿是该小说的最高主题,珠儿的象征意义就是霍桑的整个爱情观,亦即:爱情是神圣,宝贵,美好的,它遵循的只是自然法则,而不应用虚伪的社会法则来只有一个地球读后感禁锢或扼杀爱情。

霍桑在二百年前写下的作品, 在今天看来除了它的争议性,我也看到了它的先进性。 直到今天,《红字》主题之深刻和它超强的艺术感染力,丝毫没有退减。它超越了时代,是不朽的作品。另外, 我认同claudia durst johnson对《红字》的看法,她说,“每个人都同时拥有罪恶的和天使的,阴沉的和快乐的,自私的和爱别人的真性情。‘成为真实的’的意思就是了解到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戴着一个红字”是的, 红字不只是罪名, 它是罪的象征。而有些人的“罪”是表露在外的, 有些人的“罪”是隐藏的。总之既然“罪”已存在每个人的心里,认清自己而追求真实的自我, 勇于反省和自我检讨, 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憧憬, 这些就是我看完《红字》的领悟。

篇3:高中生的读书心得:读《红字》有感

高中生的读书心得:读红字有感

[红字读后感]红字读后感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红字读后感。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篇4:《红字》读书笔记

《红字》读书笔记

无论你在生活中处于哪个位置,在霍桑构建的文字世界里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圣坛之上接受朝圣的戴尔,巷末街头的芸芸众生,被贴着耻辱标签的普林,甚至是那富含象征意义的一草一木……人生于世,难以逃脱的一切正是书中所描绘的一切:由热望带来的罪恶,由外界环境所逼迫的自我掩饰。或许人无时无刻不活在真实自我与表面自我之间。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矛盾冲突,带来一种彷徨与矛盾。

教义就像枷锁一样阻止着戴尔追求他内心渴望的世界。在强大的善恶虚实之中,爱就像他心灵的间隙里一株不见光的植物。他应该是不自知的,总是如此怯懦而迷茫,看不清自己。希腊人特莱斯说过,“人生最困难的就是认识自己。”我从本书中同样归结出认识自我的三个不同层次:第一种如奇林沃思般,对所谓错误、罪恶毫无知觉,人性之中善的麻木注定了他永远无法有所承担,无法成为真正的人。第二种如早期的戴尔般,在真实自我与自我的面具之间彷徨痛苦,不敢直面现实。第三种如普林般,有清醒的自我,并因认识自我而弃下外衣,改造自我。

关于罪恶,在书中是被重新定义的。戴尔与普林造就的所谓难以挽回的错误,只是在教义之下才显得如此不能容忍。以现在普遍的定义来看几乎“丧心病狂”的奇林沃思,他的罪也不是与生俱来的,他的遭遇使他古板而尖刻、自私而诡异。

人性之中总存在着一种幻梦,它既制造善又制造恶,使人们拥有复杂的人格,从而阻碍着人们认识自我,并造就一些无罪的罪。戴尔的幻梦是一个神的世界、一个完美的上帝之城,完美的自我在其中不犯下任何与教义违背的过错。这一不可能的幻梦使他彷徨,挣扎,分裂。戴尔不想与他所认为的污浊接近,这是教义的力量;却又在众目睽睽之下,怯懦地渴望一种他自知不可能的宽恕,这是他掩饰自我的动机。这制造了他善与恶的矛盾。

当戴尔卸下神职的标签,心力交瘁地死在忏悔的刑台上时,终于完成了自我的救赎。上帝的戒条,众生的尊崇,怯懦的灵魂,真相终于赤裸裸地曝于光天化日之下,这对戴尔而言已是莫大的壮举。至此,我愿意给予戴尔中肯的宽宥,因为我理解他出于自我保护而心生怯懦,理解他被愧怍与恐惧折磨的`内心。在他的心灵挣扎中,我扪心自问,惊异地发现我也活在三个自我之中:理想的自我、真实的自我和表面的自我。

《红字》所勾勒的死寂的墓地、奇林沃斯的复仇、赫斯特的救赎,无不触及人内心深处隐秘的角落,它的色调就像警醒而灰蒙的暗红,为人们的自省提供一个自然的入口。一路走来,我们如一张不觉染上太多颜色的白纸,已然回不到纯洁的最初。在种种后悔之余,我们总需要抛却面具,正视自我,承担责任。

在我看来,普林和戴尔的爱情从来不是本书的主题,这是一部有关心灵罪恶的忏悔录,诉说了普林将耻辱的红字变为荣耀,而戴尔则挣脱枷锁,弃下外衣,以生命为代价找回“真我”。

篇5:红字读后感

红字读后感

红字读后感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扩展阅读篇】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编辑本段如何写读后感

格式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编辑本段要写关于学习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一、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篇6:红字读后感

红字读后感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着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篇7:《红字》读后感

《红字》,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不复杂。小说开头,叙述了一位女子海丝特・白兰因“通奸”被示众羞辱的场景。海丝特有个私生子,为了情人的荣誉、地位及生命,她却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独自吞下苦难,忍受世人的非难。海丝特出狱后,不自暴自弃,相反,坚持自己的理念,坚强地生活,尽可能地帮助他人,即使得不到感激、回报。海丝特的情人其实是个牧师,叫丁梅斯代尔,是个受尊敬的人,他的布道相当打动人,他一直没勇气承认这份私情,却因此内心比海丝特更痛苦,受了这一折磨,他身体虚弱,布道反而更有感染力。()小说的最后,丁梅斯代尔终于道出了这个秘密,随即离世。

名誉、财富、地位让世人眼热,好多人不择手段追求这份世俗的荣耀,一旦成名,围绕这人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变得高大、甚至神圣,世面上,也有很多讲述成功的。但成功路上,也伴随着狡诈、欺骗、野蛮的。只有信仰的力量,才能抵御诱惑,让人坚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准则。你的好,不需要外来的掌声、羡慕,自己喜欢就是了,大不了,不那么有名、有钱、有地位,一般生活总还过得去,这也是我前封书信讲的要顶天。

一个人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有时,在电视上看到媒体批评的官员公然撒谎,不禁替他们难过。人不是神,犯错是免不了的,但用说谎逃避惩罚让人一下子变得猥琐,要做好官,先得做好人。

篇8:《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的小说作品.它是一部经典的浪漫主义小说,经典的文学作品往往都意蕴丰富.经验告诉我们: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审视任意一部经典的作品,都会有新的发现,都会有新的感悟,小说《红字》当然也不会例外.

不同的文学研究者曾经从不同的角度研究《红字》:有的人从对比的角度对它进行研究;有的文学研究者对它的主题进行再探究;亦有研究者对这部浪漫主义作品的人物性格特征及其主题内容进行再挖掘等纵观前人的研究,唯独缺少从女性的视角重新审视这部表现伟大女性婚姻问题的小说.

这部经典的婚姻小说是一部浪漫主义的爱情悲剧.作者在本部作品中主要讲述了一个悲剧故事: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与老年医生齐灵渥斯的婚姻是没有爱情的婚姻,但她与牧师丁梅斯代尔虽然有爱情但没有世人公认的婚姻.最后主人公DD伟大的女性海丝特白兰被当众处罚,佩戴红色的A字示众,但她敢做敢为,独自一人承担因追求幸福而遭受到的屈辱,始终也没有说出女儿珠儿的生父DD牧师丁梅斯代尔.

这部小说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人物: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海丝特的法定丈夫老年医生齐灵渥斯;和女主人公有爱情没有法定婚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以及他们的孩子珠儿.在女性的视角下,我们可以这样简单地概括这几个人物的性格特征:

一个反抗的女性DD海丝特白兰;一个良心发现的老年医生齐灵渥斯;一个懦弱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一个无辜的女孩珠儿.从女性的视角重新解读浪漫主义悲剧作品《红字》,我们能够有哪些新的发现、新的感悟呢?

所有的读者都知道,题目《红字》中的“红字”是指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勇敢地追求爱情婚姻生下她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的女儿后,因遭受惩罚而佩戴的象征通奸标志的红色的A字(通奸,adultery).1658年普利茅斯当局规定凡是犯有奸淫罪者必须“当于袖上或背部佩戴布制AD两个大写字母,本政府治下若发现未佩戴此二字母者意即给予逮捕并施以鞭打”.

但是,对于这个象征通奸标志的红红的字母“A”,从女性的视角下,我们还可以赋予它以下的含义:

首先,这个红红的“A”是英语单词“admirable”的首字母.在英语里,“admirable”是“尊敬”、是“令人敬佩”的意思.理由是: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在没有爱情的情况下同老医生灵渥斯结婚,婚后她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她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重新品味宝贵的爱情这种行为令与其生活在同时代的人感到敬佩;她在事后独自一个人承担追求幸福而遭受的惩罚的行为令人敬佩.小说里另外一个佩戴红字“A”的男性DD牧师丁梅斯代尔,他虽然性格懦弱,最终也没有公开承认自己的行为,但他这种默默地反抗,把红字“A”印在自己胸前内心的反抗行为,令人敬佩.当然了,如果他能把内心的反抗表现在自己的行动上,展现在公众的面前,那他就会和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一样更受读者的敬佩.

其次,这个红字“A”还是“advance”的首字母.这个单词译成中文有两个意思:先行的、提出.前者是形容词,后者是动词.这也就是说,作者通过题目中的红字“A”,要告诉给他的读者两个内容:一个是说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在当时是追求爱情婚姻的先行者,她的所作所为在当时的社会是一个提前的行为,还不能为广大的世人所认可,因而她要遭受佩戴红字“A”的惩罚;另一方面是说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所作所为给当时生活在宗教社会里的人们提出了妇女如何追求幸福婚姻的现实问题.

再次,这个红字“A”是“angel”的首字母,这个单词的汉译是“天使”.而我们对“天使”理解应该是这样的: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通过自己追求幸福生活的言行,在世人面前做着天使一样的工作,面向世人宣传着这样的信息:一个女人,一个生活在宗教社会里的女人应该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婚姻生活,不要再独守没有爱情的婚姻.

最后,即使我们读者不考虑这红色的“A”是adultery(通奸)、admirable(尊敬、令人敬佩)还是advance(先行、提出的)、angel(天使),单单就这个字的颜色DD红,就足以让读者对它的含义揣摩不已:小说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行为是对当时社会宗教教规的警告,还是对当时那些生活在宗教教规重压下,默默地生活在无爱情的婚姻中毫无觉醒意识妇女们的提醒?小说出版后,它的文本是不变的,但是读者对它的解读却在不断地深入,不断地完善,所以,在当我们今天用女性视角解读《红字》的时候,这部小说的题目应该是一个多解的题目.

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反抗的女性,一个彻底的反抗主义者.海丝特白兰的反抗不仅表现在自己的言行上,还表现在她自己的精神上.从外到内,从身体到精神,她方方面面都表现出反抗的精神.因为这种彻底的反抗使她受到了读者的尊敬,并使这部小说的影响力达到了极致.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反抗首先表现在她的语言上:

“女人,你违背上天的仁慈,可不要超过限度!”威尔逊牧师先生更加严厉地嚷道.“你那小小的婴儿都用她那天赐的声音,来附和并肯定你所听到的规劝了.把那人的姓名说出来吧!那样,再加上你的悔改,将有助于从你胸前取下那红字.”“我永远不会说的!”海丝特白兰回答说,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先生,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的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当时社会上的人,不论是牧师还是深受其害的妇女,他们都认为这个红红的“A”是耻辱的象征,但是他们谁也不能想到海丝特白兰的语言是这样的坚决:“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虽然这样的语言不能为世人所理解,但这样的语言却让读者看到小说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反抗的坚决.

其次,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反抗表现在她的行动上.狱吏提审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时,小说是这样描写她的反抗行为的:到了牢门口,她用了一个颇能说明她个性的力量和天生的尊严的动作,推开狱吏,象是出于她自主的意志一般走进露天地.

这个动作说明海丝特白兰对于自己的反抗行为是认识深刻的,文中对此是这样描写的:

她很快就醒悟过来了,用她的耻辱的一个标记来掩盖另一个标记是无济于事的,于是,索性用一条胳膊架着孩子,她虽然面孔红得发烧,却露出高傲的微笑,用毫无愧色的目光环视着她的同镇居民和街坊邻里.她的裙袍的前胸上露出了一个用红色细布做就、周围用金丝线精心绣成奇巧花边的一个字母!这个字母制作别致,体现了丰富而华美的匠心,佩在衣服上构成尽美尽善的装饰,而她的衣服把她那年月的情趣衬托得恰到好处,只是其艳丽程度大大超出了殖民地俭朴标准的规定.

篇9:《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海斯特爱丁梅斯代尔,但是真的是一直都爱吗?那是否就是爱?那难道不是一种沧桑的感情吗?因为那些苦难彼此的心紧紧相连,所以他们才能够见面后自然而然的内心平静的交谈,但是那就是爱吗?如果是爱,为什么丁梅斯代尔当初要虚伪的质问?海斯特站在刑台上真的是出于爱要保护牧师,还是只是既然已经站在那里了,就让事情发展下去的无奈和无助?牧师后来总是要拷问自己,折磨自己,难道真的是出于爱,而不是因为自己的逃避和虚伪令自己厌恶吗?海斯特坚强的活着,帮助大家,难道不是出于生命本身的坚韧?那和爱究竟有多大关系?至于他们在树林里的谈话,那么自然而然,那么激情澎湃,是爱情的原因还是对自由的向往?

如果说到爱,我认为那孩子珠儿才是爱的花身,她狂放,她敏感,她被母亲所爱,也爱着母亲,并且善于反抗和自我保护,我认为她才是红字的主角,A字只是个束缚但同时也是个区别于他人的标志。我认为那孩子的一切品性都是霍桑的向往。海斯特胸前的A字,牧师放在胸前的手,都象征着束缚,我想霍桑真心真意的想冲破这种束缚,他内心挣扎,向往自由,可是时代不允许,世俗不允许,他的无奈表现在结尾,牧师说出了心中的积郁,他释放了自己的心灵,但是他死了,他始终无法和海斯特自由的生活。海斯特带着珠儿离开了,那么她自由了吗?她回来了,而且至死连墓碑上都刻着那个A字,并且它和牧师的墓中间还有一段距离,那是霍桑对自己的嘲弄,他对时代和命运的无奈。而那个孩子,自由的化身,珠儿却没有太多结局,我们从只字片语中猜测,她嫁人了,富有了,生育了,但是那不确定的语气是不是反映出作者的不确定呢?是否表现了作者的犹豫呢?是不是象征了作者意识到想要逃离那个时代的希望是多么的渺茫呢?而且珠儿的幸福远在不所知的世界,那是不是又象征了作者想要逃避的心理呢?

篇10:《红字》读后感

血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那挂在胸前的红字,却远远不及烙在内心的红字可怕,《红字》读后感。

霍桑的《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受到不合理的婚姻束缚了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讥讽,仍然保守着一个秘密--孩子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xx,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前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担心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生活。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体现了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受到惩罚,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读后感《红字》读后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两人不应该产生的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展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内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同样的刻在他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即使有一天,发现自己走错路了,你也应该转身,大步朝着对的方向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自己错了,或者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

篇11:《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 而经过多年的窥探, 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 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可以说,海斯特・白兰包含了作者所理解的完美女性的一切优秀品质。读这篇小说时,我情不自禁的把她和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做一番对比。她们都是女性中最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虽然海斯特・白兰的坚强掩埋在了她的柔弱与,美丽之下,但这份光芒永不会消散。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这仅仅是一本书的简介,因为笔者实在是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仅仅用来抛砖引玉,将《红字》介绍给大家。

篇12: 《红字》读后感

《红字》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海丝特・白兰,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色A字。当地的法律很严格,大家让站在审判台上的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时,为了捍卫爱人的名誉和纯洁的爱情,她宁愿受罚也毅然决然的独自承担了后果而没有说出来他的名字。他就是阿瑟・丁梅斯代尔,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雅而持重的牧师,在教区有极高的声誉。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于是海斯特接受了惩罚――在绞刑架上抱着孩子示众两个小时,并且终生穿着一个胸前有鲜红的A字的衣服,代表“通奸”(adultery),并且直到死,也要把A字刻在坟墓上。

她像一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天使。然而这个勇敢的天使用自己孱弱的身躯把一切承受,像一朵荒芜丛中开出的野玫瑰一般,狂风暴雨,也不低下天使的头。对于永佩在她身上的A字,她也丝毫没有畏惧,而是把字母A非常漂亮地绣在自己的胸前。从那之后,虽然每个居民都排斥她,不与她交往,仿佛这个城市要与她隔离一般,但她仍然对每一个人都献出自己的爱心,尽一切所能的帮助别人。

她可以面对所有人的唾弃与鄙视,但无法面对她与阿瑟的女儿──珠儿。就像她所说“珠儿是我的幸福!──也是我的折磨!是珠儿叫我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着惩罚!她就是那个红字,只不过也具有千万倍的力量来报应我的罪孽!”珠儿像一个众目睽睽之下的有生命的“红字”来惩罚海斯特,时时提醒着她那段往事的不堪回首,珠儿一生下来就扮演着嘲笑、攻击、质问她胸前可疑红字的角色。然而这个勇敢的女性,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

七年之后,阿瑟决定面对自己的错误,与海斯特一起在群众面前承认了自己的罪恶,最终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红字在他们的身上冉冉生辉。

最后,她的A字耻辱渐渐的被人们遗忘,反而很多人都认为A字代表的是“天使”(angle)“能干”(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前进”(advance)“艺术”(art)“爱情”(amorous)等等。最后,出于对所爱之人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而墓碑上就刻这那句“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

《红字》表达了,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探讨人类“善”与“恶”的哲理。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但作品却表达勇敢、善良的自然力量占胜社会力量。

海丝特是崇高道德的化身,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而我正是被她的勇敢与善良所感动。她的勇敢与善良,最终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

篇13:《红字》读后感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讲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讲,但它异样具有大部头小讲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明的艺术造诣,可谓经典名著中的模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讲,每团体都有本人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丧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溢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羞耻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品德鞭笞下,停止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终身中充溢了对命运的藐视。她疑心这世俗品德的合感性,但同时又矛盾的认识到灵魂的罪恶,兽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关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讲很难了解,在下就是这样一个无法了解的人。宗教曾经是东方人生活的一局部,分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苦楚的。但在下没有宗教经历,所以基本无法领会主人公的心思。这也是在下了解小讲的妨碍,但在下却是没方法去克制。

小讲还表达了人要取得自在和束缚就要去妥协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失掉了表现,她不断顺从着凄惨的命运,心里充溢了对美妙生活的向往,充溢了无私的爱,这是不足为奇的一种肉体。由于这样她才成为一个崇高的人,遭到了人们的尊崇,从而洗刷了身上的羞耻,而那个红字也成了崇高的意味。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品德做着应战,他把世俗品德拿出来停止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俺们品德规范的合感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中央和名垂青史的缘由。

小讲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虐待最苦的人,为了救赎本人的灵魂,这个不幸的人受尽了肉体的折磨,在本人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本人,最初在无法忍耐的肉体压力下凄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假品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虐待人的历史却很长,东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黑暗,给人希望,但实践是摧残人的工具,宗教的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弱小压榨下的脆弱的一面,这是形成喜剧的本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示了儿童的天分,这是人间最美妙的东西,人的天分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原本面目,但是俺们用本人发明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本人变成了肉体的奴隶,得到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苦楚,迫不得已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溢高兴的世界。这是俺们必需反思的事,否则人的苦楚会延续下去。

背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由于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只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凄惨命运地步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本人的差错反省,去饶恕别人,却充溢了仇恨,毒化了本人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龌龊卑鄙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假如心中只要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溢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深的艺术手法分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示着人内在世界的机密,这是小讲永久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在下感遭到了压制后的宁静,苦楚后的高兴。

篇14:《红字》读后感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其实也是很好的,像从前就很羞于告诉别人:我,没有看过《红楼梦》。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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