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支一扶”今年计划招募500名毕业生

时间:2023-10-11 07:45:31 工作计划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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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支一扶”今年计划招募500名毕业生

篇1:江苏“三支一扶”今年计划招募500名毕业生

江苏“三支一扶”今年计划招募500名毕业生

6月13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向社会发布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正式启动我省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今年全省将招募500名高校毕业生,继续安排到苏中、苏北地区的乡镇(街道),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服务期3年。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毕业生,并须满足相应的学历、专业、年龄条件。

篇2:山西太原今年招募“三支一扶”毕业生140名

山西太原今年招募“三支一扶”毕业生140名

6月6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3年太原市将在扶持创业、“三支一扶”、鼓励见习和社保补贴四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扶持高校毕业生以创业带就业,是太原市创业型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在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太原市将重点落实好以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为主的自主创业政策,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在“三支一扶”政策方面,今年太原市将招募140名高校毕业生到县乡基层从事 “三支一扶”工作。

同时,太原市将“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500元,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并每年给予500元的交通补助,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部落实事业编制。

在见习政策方面,太原市目前已经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600余个,年底前将完成1300个大学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任务。在社保补贴方面,太原市将完善细化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

篇3:江西“三支一扶”今年招募2749名高校毕业生

江西“三支一扶”今年招募2749名高校毕业生

近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坚持把“三支一扶”工作作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要举措,早谋划、精操作、重协调、抓统筹、促落实,今年实际招募2749名,较去年增加了143名。

今年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考试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创历史纪录,达48333人;计划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为1∶15,比去年高出一倍,本科以上高学历人才报名人数也高于往年。其中,最热门的南昌县扶贫岗位,岗位报名比例高达1∶113。

针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偏低等情况,我省采取了调高“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扩大报考研究生加分政策的范围、放宽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的毕业年限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等各项政策待遇。

在制定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时,我省始终坚持把这项工作放到人才队伍建设大局中考虑,既重视“招进来”,又重视“留下来”。在实施招募时就考虑了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的安置问题,通过政策引导,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由县(市、区)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

篇4:云南省“三支一扶”今年招募1163名毕业生

云南省“三支一扶”今年招募1163名毕业生

云南省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的岗位计划已出,在全省招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为1163名。

6月6日至6月12日报名

从云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获悉,在20全省招募“三支一扶”的岗位计划中:支教334名、支医617名、支农212名,具体招募岗位计划可到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或www.ynrsksw.net)或云南人才网(www.ynhr.cn)查询。服务岗位为乡镇及以下教育、农业、卫生基层一线岗位,“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网络报名时间从6月6日至12日,笔试时间为6月22日。本次考试设立4个考点,分别在昆明、曲靖、大理、普洱,考生可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每人工作生活补助2万元/年

7月22日前将确定招募人员,8月下旬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招募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经签订协议后,于9月1日正式上岗。

待遇和保障方面,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为2万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元。

相关新闻

见习生活补助7月起月增200元

昨日,云南省特别召开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从今年7月起,将见习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500元。

云南省将确保今年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

首先,要拓宽就业渠道。力争今年通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从财税、社保补贴、培训等方面,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其次,今年起将依托“部省合作”、“央企入滇”等项目为载体,启动实施万名大学生走出云南行动计划,向外输送更多的云南籍高校毕业生。力争“贷免扶补”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比例不低于8%。

第三,从今年7月起,对城乡低保家庭、3个藏区县和人口较少民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500元。

篇5:上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013年上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团中央等八部门《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促进本市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方式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3年本市计划招募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2013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2013年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海生源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或具有农学类专业大专学历。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13年本市计划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3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从即日起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三)报名时间

4月2日10:00-4月10日16:00。

(四)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线填写、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在4月11日16:00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和政审。经盖章确认的《登记表》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各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应于4月11日16:00前,完成报考人员的网上信息确认。

外省市高校的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于4月11日16:00前,将《登记表》(须本人签字,并经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以附件图片方式(大小1M以内)发送邮件至spta@126.com,邮件主题为:“三支一扶报名+注册编号+姓名”。《登记表》原件由考生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五)下载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学校确认(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4月18日10:00起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定于4月21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三)笔试成绩可于5月3日12:00后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四、岗位报名

岗位报名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共分两个阶段:

(一)网上岗位报名(5月9日10:00-5月13日15:00)

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报名工作。考生填报岗位信息时,须详细阅读招募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情况,填报相应的岗位。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13日16: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募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可于5月14日上午10:0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

(二)岗位补报名(5月14日10:00-5月15日15:00)

招募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通过补报名补充人选。在第一轮岗位报名中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报名。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15日16: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岗位补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需要补充的面试人数,按补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补报名考生中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全部面试名单可于5月16日上午10:0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

五、确定人选

(一)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并组织面试工作,时间在5月中下旬。

(二)经面试合格的考生,在5月底参加全市统一体检。

(三)体检合格后办理离校手续,按照统一要求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后到服务单位报到。

(四)面试、体检及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招考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上海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篇6:海南计划招募8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

海南计划招募8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

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省计划招募8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

招募对象包括:20海南省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南籍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南籍毕业生。

记者了解到,今年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将统一派遣到东方、五指山、临高、定安、屯昌、陵水、保亭、琼中、白沙、昌江等10个市县农村基层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将于6月6日举行。报考人员可于5月21日起登陆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计划招募岗位和岗位需求信息等。

篇7:洛阳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启动

洛阳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启动

5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启动,本次计划招募70人,其中支教13人、支农12人、支医15人、扶贫10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20人。

今年“三支一扶”的招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等院校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岗位须是农林牧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本次报名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期限为2013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在服务期内,高校毕业生有工作、生活补贴,按照规定,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每月待遇分别不低于1500元、1600元、1700元。另外,所有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都要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同时由当地财政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月8日至10日,报考“三支一扶”的考生可到新区会展中心B区服务大厅北侧环岛9号窗口报名。报名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2.54厘米(1寸)照片,同时准备同底版照片两张。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校出具毕业证明并加盖公章,并由本人提交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20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6月20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禁止他人代领,笔试时间为6月22日。

篇8:今年吉林省计划招聘150名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

今年吉林省计划招聘150名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

记者在省人社厅了解到,全省计划招聘15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街道)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限2年。

报名要求: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吉林省籍2014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支医类岗位的.考生可放宽为届、2013届、2014届毕业生。

岗位要求: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应为师范院校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报考支医岗位的考生应为医学院校的医学类专业,且能够在服务期满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应为相关或相近专业。

在吉林省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20“三支一扶”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报名时间:7月14日8:30-18日11:30报名,不缴纳考试费用。2014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7月14日8:30-18日15:3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23日8:30-27日9:00。

考试时间:7月27日(周日)9:00-11:00。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于7月31日后,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jl.gov.cn)查询。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jlzkb.com)。

政策咨询电话:0431-1233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9995765(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篇9:湖北:招募15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湖北:招募15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近日,湖北省启动“三支一扶”招募工作,计划选派15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全省范围内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水利工作,服务期为2年。

据了解,从起,湖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间在除其他基本补贴外,将按照每人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该省此次招募对象主要为20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经批准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或2014届、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篇10:今年“三支一扶”计划选派3.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4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3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副司长孙晓丽:

“三支一扶”计划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等10个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自实施以来,已累计选派5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等,在促进基层事业发展、优化基层人才结构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对于引导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成才观也发挥了示范作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共选派3.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计划实施继续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倾斜,在中央财政补助名额上,中西部地区将占到83.5%。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拓展服务岗位。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围绕基层实际发展需求,积极拓展农技推广、水利建设、生态环保、医疗卫生等基层急需紧缺岗位,不断优化人员招募结构。

二是强化培养使用。进一步健全“三支一扶”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实施好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大力提升支扶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完善导师结对帮带等培养制度,立足岗位强化实践锻炼。

三是健全服务保障。落实好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期满服务等支持政策,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关心关爱,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干事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扎根基层、青春报国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基层服务;

4.具有符合招募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及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支一扶是什么

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三支一扶的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目前部分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占编就业,在原岗位落实事业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待。

三支一扶招募对象一般为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基本条件为: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同时各地三支一扶考试报考条件并不一致,具体报考条件大家可以关注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考三支一扶的好处有哪些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参加省内市(地)级以上、县级、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10分、1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我省在考录公务员时,制定专门计划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边境、贫困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通过直接考察等公开招聘方式进入服务地的乡镇事业单位。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两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扶持政策。

从 年三支一扶考试公告来看,期满转事业编的省份有安徽、海南、河南、湖北、吉林、山西、江西、山东、云南。期满部分落编的有重庆、四川、天津。 年 3 月 11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文称,今明两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工作人员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直接转入编制,并且没有试用期,直接获得正式编制身份。从目前已经发布了 2020 年三支一扶招募公告的地区来看,这一政策得到了落实。

此外,根据国家规定,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此外,任职期是算入工龄的。

篇11: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将选派3.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4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3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副司长孙晓丽:

“三支一扶”计划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等10个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自20实施以来,已累计选派5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等,在促进基层事业发展、优化基层人才结构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对于引导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成才观也发挥了示范作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共选派3.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计划实施继续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倾斜,在中央财政补助名额上,中西部地区将占到83.5%。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拓展服务岗位。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围绕基层实际发展需求,积极拓展农技推广、水利建设、生态环保、医疗卫生等基层急需紧缺岗位,不断优化人员招募结构。

二是强化培养使用。进一步健全“三支一扶”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实施好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大力提升支扶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完善导师结对帮带等培养制度,立足岗位强化实践锻炼。

三是健全服务保障。落实好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期满服务等支持政策,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关心关爱,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干事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扎根基层、青春报国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什么是“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支教计划” 到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服务。

“支农计划”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服务。

“支医计划”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服务。

“扶贫计划”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服务。

工作时限: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三支一扶”考什么

“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扶贫、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三支一扶的好处

1.有利于大学毕业生更加直观地深入了解国情:三支一扶的具体工作内容事实上就是支教、支农以及支医和扶持。通过这些工作可以使得大学毕业生更为深入和直观的了解国情。

2.有利于大学毕业生更好地找准定位、融入社会:无论大字毕业生在毕业之后从事哪一个岗位的工作,都可以有助于其在毕业之后就业时更好的找准定位,从而顺利的融入社会。

3.有利于充实基层干部人才队伍、更好推动工作。国家的发展是离不开基层工作的存在的,所以,三支一扶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充实基层干部人才队伍,从而使得基层工作可以更为顺利的得到开展。

三支一扶是国家大力支持的一项活动,这个活动的开展是有着诸多的优势和好处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才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争相报考。

篇12:江西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江西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20江西省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为“三支一扶”)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

年全省计划招募25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为2周年。

招募对象为30周岁以下江西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含)以后出生,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高校毕业生。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00,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直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具体岗位及有关事项并报名。每人限填报一个服务县(市、区)及一个服务岗位。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提供虚假信息参加考试或考试舞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三支一扶”招募。

三、考试

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设区市。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卷),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成绩于7月中旬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查、考核、体检

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入闱体检人员要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考核、体检的时间和要求,由各设区市 “三支一扶” 工作办公室公布。

五、招募政策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办公室:0791-86386386

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南 昌 市 0791-83986849 九江市 0792-8584447

景德镇市 0798-8510655  萍乡市 0799-6834755

新 余 市 0790-6736373  鹰潭市 0701-6440388

赣 州 市 0797-8392186  宜春市 0795-3272805

上 饶 市 0793-8198877  吉安市 0796-8231032

抚 州 市 0794-8222293

考务及网上报名咨询电话:12333

监督举报电话:0791―86386232

特别提示:

1、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高校毕业生慎防上当受骗。

2、招募的具体规定、要求和政策请登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www.jxhrss.gov.cn/)或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阅《关于做好2013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江西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篇1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各市(地)、农垦总局“三支一扶”办,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39号)要求,为做好今年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募计划

今年,我省将招募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20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除外)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

二、宣传动员

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及其重要意义和基本政策,以及大学生在基层服务的突出业绩、先进事迹和各地及用人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广大毕业生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为“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招募

(一)公布招募岗位信息。5月10日前各市(地)报送岗位需求信息,省“三支一扶”办制定具体招募计划,各市(地)确定具体招募岗位,5月底前省“三支一扶”办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二)报名。6月10日前,志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报名,同时下载并填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由学校签署意见。今年,要加大对农村基层急需的医学、农科类以及较高学历和困难毕业生的招募力度。

(三)考试考核。6月20日前,各市(地)要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印制的试卷,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进行考试考核。

(四)公示、体检。6月底前,各市(地)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人选,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后予以公示。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明确的体检标准,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公示后的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名单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同时下发《黑龙江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三支一扶”大学生持《通知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各服务单位要做好接收工作。

(五)岗前培训。各市(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利用一定时间集中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等。

四、服务管理

(一)各市(地)“三支一扶”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其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强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联系,公布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随时掌握动态信息。要根据《黑龙江省“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的有关要求,做好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和及时。

(二)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银行卡(或存折),确保按月足额发放生活(工作)补贴。要指导服务单位落实服务岗位、食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要择优选拔1至2名条件适宜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协助县团委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三)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食宿,承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其提供业务培训机会。到乡镇卫生院服务的支医大学生,其服务期间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医疗机构为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或配有能够指导大学生开展医疗活动的年资较高的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由试用医疗机构为支医大学生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服务地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试用期满后,应安排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服务。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应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省“三支一扶”办批准方可离开服务单位。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再享受国家和省给予的优惠政策。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可由学校迁转到省人才中心,或根据本人意愿迁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一律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农场人事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要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间的党费、团费参照当地农村党员、团员的标准缴纳。

五、评估考核

(一)服务单位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考核。县(市、区)、农垦分局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年度考核(对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毕业生要进行专门考核),考核以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为主要内容,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

(二)7月15日前,各级“三支一扶”办要对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全面考核,考核材料(具体式样见附表)装入本人档案。7月20日前,上报省“三支一扶”办(拟评为优秀等次的,须由市地“三支一扶”办上报其事迹材料)。省“三支一扶”办将根据考核情况,颁发由全国“三支一扶”办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六、经费保障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根据所从事的岗位,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执行,按月发放。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以上经费的发放,先由县(市、区)财政按月足额垫付,省级财政通过年终结算补助有关县(市)。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其中,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发放。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有关经费保障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和就业服务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中有关“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促进就业的作用,积极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一)各级“三支一扶”办要切实摸清自主择业和暂未就业“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底数,依托《黑龙江省“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相关信息,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情况,积极帮助落实就业岗位。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沟通与服务衔接,设立专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窗口,免费为其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要进行重点帮扶,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允许利用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家庭住所、租住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服务期满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按规定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期限为2年。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三)地市以上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原则上都要录(聘)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原服务单位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原则上应聘用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地市级以上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可在初试总分中增加20分,报考其他院校研究生的加10分。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四)服务期满并已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对进入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和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五)对到我省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满5年的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重点扶贫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高定一至二个级别工资档次或一至二级薪级工资。

八、组织领导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各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和团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工作,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省“三支一扶”办联系方式:

电话:0451―82625092    传真:0451―82649971

篇1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20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各市(地)、农垦总局“三支一扶”办,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要求,为做好今年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募计划 2008年,我省将继续招募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 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市(地)岗位需求信息,制定2008年招募计划,各市(地)“三支一扶”办根据招募计划确定招募岗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并于6月15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宣传动员 各地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基本政策,以及大学生在基层服务的突出业绩、先进事迹和各地及用人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毕业生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三、组织招募 (一)6月30日前,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高校毕业生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进行报名(至2008年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职学院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报名,不含往届“三支一扶”大学生),下载并填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由学校签署意见。要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等专业为重点,突出对较高学历和贫困毕业生的招募。在招募的毕业生中,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要占一定比例。 (二)7月15日前,各市(地)“三支一扶”办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报名毕业生进行考试或考核,择优确定人选,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后予以公示。 (三)7月31日开始,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明确的体检标准,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公示后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体检。 (四)8月20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对体检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下达《黑龙江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同时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 (五)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等。 (六)9月1日至15日,“三支一扶”大学生持《通知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服务单位报到,各服务单位做好接收工作。 四、服务管理 (一)各市(地)“三支一扶”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其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强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联系,公布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随时掌握动态信息。要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做好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和及时。 (二)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确保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补贴,按年发放交通补助,及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要指导服务单位落实服务岗位、食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要择优选拔1至2名条件适宜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协助县团委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三)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食宿,承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其提供业务培训机会。

篇15: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6号)要求,全国“三支一扶”计划领导小组就20xx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

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20xx年全国共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

二、招募计划

4月20日前,全国“三支一扶”计划领导小组根据各省(区、市)20xx年基层需求情况,研究确定20xx年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计划。各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下达的计划,面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和数量。

4月30日前,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应制定本省(区、市)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经省级政府批准后,进行工作部署,并分阶段实施。实施方案于5月30日前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

三、宣传动员

各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贯彻落实 20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三支一扶”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根据本地的具体工作部署和安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发布招募信息,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并公布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地址、报名电话,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要动员高校充分利用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在校内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四、招募及培训上岗

(一)各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考核或考试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

(二)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等方式。在专业上以农村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为重点。要突出对较高学历毕业生的招募,在招募的毕业生中,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要占一定的比例。

(三)体检要严格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制定的标准(见附件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体检过程中,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

(四)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毕业生进行审核后确定人选,同时组织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将确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登记表可以从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下载。

(五)各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业务等。

(六)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招募、培训、上岗的时间进度。全年招募工作应在20xx年10月底前结束。

五、服务管理

(一)各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完善 “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规定,作为日常管理的依据,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要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随时掌握动态信息,作为发放生活补贴的依据。

(二)县级政府人事部门要负责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要在每个接受“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乡镇择优选拔1-2名条件适宜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协助县团委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三)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其提供业务培训机会。

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第一年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为期一年的就业见习。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见习医院。见习期满,由当地卫生部门安排“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应要求“三支一扶”大学生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并明确在服务期间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开服务单位。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再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五)参加“三支一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户口应统一由学校迁转到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有关机构,或根据本人意愿迁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服务期满后,凡落实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三支一扶”大学生中的党员、团员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农村党员、团员的标准缴纳党费、团费。

六、考核评估

(一)服务单位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考核。县级政府人事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20xx年度“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年度考核工作,主要针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其中对于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大学生在团委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情况要进行专门考核。

(二)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应在20xx年7月31日前完成对本地区20xx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年度总体绩效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

七、经费保障

各地要切实做好“三支一扶”计划的经费保障工作。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的各项生活、交通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各项费用以及各地“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经费问题,由地方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付。中央财政将通过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予以支持。各地人事、财政部门要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省级“三支一扶”工作主管部门每年要将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八、组织领导

“三支一扶”计划要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在各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各地人事部门在“三支一扶”计划领导和工作机构中要发挥牵头作用,要及时向省(区、市)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更多支持。要加强协调,与“三支一扶”计划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密切合作,会同教育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招募工作;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地方财政的经费支持,做好“三支一扶”计划经费预算,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加强与农业、卫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的合作,推动各部门对本系统用人单位

www.b9b8.com进行指导,协助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加强调研和指导,制定好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要及时了解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映沟通,及时加以解决。

篇16:湖北省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湖北省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16号)和《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规〔〕3号)等文件精神,我省20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募选派12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二年(今年因我省继续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统招统派”,不选派支教生)。   (一)招募选派245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农村经营、农村能源等公益性支农服务;  (二)招募选派260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服务,重点培养全科医生;  (三)招募选派80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基层计生服务;  (四)招募选派110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农村文化和贫困村整村推进等专项服务;  (五)招募选派9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  (六)招募选派30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  (七)招募选派11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水利部门从事基层水利服务。     二、招募选派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2013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经批准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届、2012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招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心健康;   (五)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适当放宽1-2岁;   (六)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募选派程序     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询岗位。各地各服务岗位的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等详见《20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选派计划分配表》。高校毕业生可从即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对“三支一扶”相关政策和拟服务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高校毕业生直接与拟服务岗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联系,也可咨询相应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二)网上报名    1、提交申请。高校毕业生确定服务意向后,下载并填写《2013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自即日起至2013年5月23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拟服务岗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邮件名格式统一为“岗位+姓名+报名”,如“支农张三报名”),同时发送至拟服务岗位相应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一个服务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已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重新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募选派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募选派资格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初审。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在收到报名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高校毕业生可于2013年5月15日至5月24日期间联系拟服务岗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不得再次报同一岗位。    3、资格考试考查。若报名人数与招募计划达到5:1以上时,由服务岗位所在市州“三支一扶”办视情况商所在县级“三支一扶”办自行组织双向选择资格考试或考查,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双向选择人选。考试考查工作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2013年6月5日前,由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将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在当地指定网站上公示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三)双向选择    2013年6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基层用人单位代表)与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沟通交流、双向选择。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下载并填写《2013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贴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一式五份),并附由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往届生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县“三支一扶”办会同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现场复审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并按“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专业对口优先、党员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优先”的原则确定“拟招募”对象、录入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发放《湖北省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岗前培训通知书》。   (四)岗前培训和体检    2013年7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见《湖北省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岗前培训通知书》),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拟招募”对象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并对“拟招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集中组织体检。省“三支一扶”办对岗前培训结业、体检合格者发放《选派通知书》。   (五)选派到岗    2013年7月底前,“拟招募”对象凭省“三支一扶”办发放的《选派通知书》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完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信息、派遣到岗并组织服务单位与选派对象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审批    2013年8月份,省“三支一扶”办依据各地“三支一扶”办汇总上报的选派到岗人员名单审核确定《湖北省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拟招募选派人员名单》并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高校毕业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服务类别、服务地区、拟招募选派人员姓名等。凡举报者应署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招募选派条件的,经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省“三支一扶”办发文确认。公示反映有不符合招募选派条件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选派。    温馨提示:    1、咨询方式。涉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具体问题,高校毕业生应于2013年5月15日后的工作时间内,首先按下面提供的咨询电话,依次与市州“三支一扶”办、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省“三支一扶”办联系咨询。    对招募选派基本政策有疑问的,可与027-12333-2-0联系咨询。    2、请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资格审查、调剂、双向选择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拟服务岗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避免失去服务机会。    3、请高校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拟服务的岗位,从七类岗位中选择一个填报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错报岗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因故错过报名时限的高校毕业生,也可带齐相关资料直接到双向选择会现场,经批准补报(报名人数与招募计划之比已达5:1以上并通过考试确定双向选择人选的岗位除外)并参加双选。    4、服务期间待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给予生活补贴,并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到37个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与国务院明确的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以及到其他乡镇基层服务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从报到的当月开始按月发放。    5、服务期满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支持自主创业,扶助自主择业。今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可拿出一定岗位通过人社部门考核直接聘用这部分毕业生。各地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定向招聘或笔试加分的办法予以政策倾斜;定向招聘比例应不低于40%,综合科目笔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定向招聘和加分优惠措施不同时实行。考试录用公务员时,将拿出部分职位定向招录“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到农村基层服务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并随时注意查看双向选择、岗前培训、公示等环节的工作公告。

篇17:河南省“三支一扶”拟招募800名大学毕业生

河南省“三支一扶”拟招募800名大学毕业生

4月2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3年度全省“三支一扶”拟计划招募8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今年河南省要求逐步实现毕业生服务单位有空编或未来2~3年内有空编为前提。

据了解,今年全省“三支一扶”招募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含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岗位须是农林牧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目前,全省各地正在收集、汇总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预计今年6月初公布具体招募岗位。招募将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入选“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服务的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今年,省人社厅专门要求,各地在申报招募名额时,要充分考虑当年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就业率,采取多种措施,实现就业“关口”前移,逐步实现毕业生服务单位有空编或未来2~3年内有空编为前提。

篇18:山东省“三支一扶”确定招募2901名毕业生

山东省“三支一扶”确定招募2901名毕业生

8月3日从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获悉,全省各市认真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募工作。经考试考核、面试和体检等程序,择优确定了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2901名。

山东省将积极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将设立“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窗口,并加强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沟通与服务衔接,为服务期满大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从20起,“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以提高其保障水平。

篇19: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全面启动

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全面启动

记者20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全面启动,将招募1207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招募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至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支医计划”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据悉,“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服务期满后,在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研和职称评定时,根据相应规定可享受优惠政策。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4月24日至28日上午8时,笔试时间为5月24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地点由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统一设置。

篇20:天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方案

天津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方案

为确保天津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2014年,全市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3届、2014届毕业生。部分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3届、2014届本科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地生源2013届、2014届专科毕业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五)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宣传动员

(一)宣传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宣传动员

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及相关政策,深入“三支一扶”大学生重点来源高校宣讲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先进事迹,营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良好氛围。各高校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积极发挥导向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观念。要利用校园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发布招募信息,开展招募咨询,向毕业生宣传“三支一扶”工作政策和措施,切实做好动员工作。

三、组织招募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布岗位

4月25日前,市“三支一扶”办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和各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募信息,向社会公布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事项。

(二)报名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6日8:00至5月9日18:00。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高校毕业生通过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各区县“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对报名大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在收到毕业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后,及时对照招募要求进行审核,并在24小时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学生。

(三)笔试

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笔试,笔试时间为5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工作全市统一进行,笔试内容为毕业生基本素质测试。根据笔试结果,市“三支一扶”办分别对每个招募岗位报考学生进行排序,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成绩合格人员较少的岗位进行调剂,按照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少或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也可按1:2或1:1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四)面试

5月31日(周日),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面试。市“三支一扶”办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和报考岗位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考察名单。

(五)考察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按照考察名单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不符合招募要求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同意,区县“三支一扶”办及时通知考生。对空出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进行递补,形成体检名单。

(六)体检

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初定体检时间为6月中旬),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按照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体检。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考生,所缺岗位按照排序名单顺次递补。递补考生体检结束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七)确定人选

市“三支一扶”办对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并在北方人才网向社会公布,同时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各区县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可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八)岗前培训

市和区县“三支一扶”办分别对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培训。市“三支一扶”办主要培训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等,时间初定在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对本区县录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本区县基层工作,尤其是教育、农业、卫生和扶贫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以及乡镇有关业务工作等。

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签署《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可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区县“三支一扶”办确定的时间报到上岗。

四、服务期间管理

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管理,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训与使用并重的原则。

(一)户档管理。“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生源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免收服务费。“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其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免费保管。非天津生源天津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户口由原毕业院校免费保存;服务期满在津就业的,按接收非天津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转接,户口可转至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本人申请解除协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由原毕业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或回生源所在地。党团关系随本人转移。

(二)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第二年按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

(三)日常管理。市“三支一扶”办制定有关管理规定,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加强监督,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及时维护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准确。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岗位及住宿、安全、卫生等后勤保障措施,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区县团委择优选拔条件适宜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或从事团的工作,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业务培训机会。服务单位要随时掌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出勤和工作情况,对在服务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大学生,要及时核实情况,逐级上报,经区县“三支一扶”办同意后,报市“三支一扶”办备案,自下月起,停发工作生活补贴,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四)考核管理。服务单位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平时考核,区县“三支一扶”办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围绕“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进行。对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或从事乡镇团的工作的大学生,除上述内容外,还要由区县团委会同乡镇党委对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情况进行专门考核。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争议处理。因履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就业政策

认真做好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将“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问题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并考虑安排。“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津人〔2008〕54号)和《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精神,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六、组织领导

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部署,由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2014年“三支一扶”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和指导,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招募、培训等一系列具体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制定工作方案并协调方案的实施;市教委负责协调高校,开展宣传动员,组织有关招募工作,并做好服务期满的派遣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三支一扶”财务管理工作;市教委、市卫生局、市农委负责协调落实服务单位、岗位等工作;团市委负责确定到乡镇团委工作人选,并协助办理相关任职程序。各区县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团委等部门也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及时解决“三支一扶”工作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确保“三支一扶”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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