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共16篇)由网友“乖乖红豆囡”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扬州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扬州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扬州市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我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目标是:,全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高邮市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市),其覆盖率应达85%以上;,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60%以上,高邮市的覆盖率达90%以上;,基本建立覆盖全市农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率达80%以上。同时,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五保户和贫困家庭进行医疗救助,资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轻农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政府组织引导。政府对保障农民健康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制定配套政策,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多方筹集资金。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3、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按照筹资水平,科学合理地确定支付范围和标准,既保证这项制度持续有效运行,又使农民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4、低水平起步,广范围覆盖。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情况,制定合理的筹资标准和个人分担比例,吸引广大农民参加,扩大合作医疗覆盖面,并随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社会化程度。
二、建立有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
市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负责制定全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各地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策制定、调查研究、工作指导、督办检查、信息收集等日常工作,在市卫生部门内部抽调2名同志,专职从事此项工作。
各县(市、区)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指导等管理工作。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各地卫生部门内部抽调4一6人负责日常工作,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乡镇政府成立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受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的委托,负责本乡镇合作医疗的具体业务管理,人员按2一3人配备,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按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标准列入乡镇财政预算,不得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三、形成规范、稳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以县统筹、集中管理、分级核算、全方位监督的运行机制。
(一)以县统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统筹,农民以户为单位缴纳各项医疗费用。建立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筹资机制。
1、个人缴费。高邮市、宝应县为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低于10元,其他地区农民个人每年缴费标准不低于15元,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缴费比例。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未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企业职工,亦可以自愿参加。
2、集体扶持。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其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筹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捐助资金。
3、政府资助。在省财政对实行财政转移支付的高邮市、宝应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每人每年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对高邮市、宝应县以及其他县(市)经济薄弱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给予每人每年2元的补助,补助时间暂定三年,高邮、宝应县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配套补助6元,其他县(市、区)财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1元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乡级政府根据财力状况,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2元予以补助。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县、乡财政资助标准。对未享受省、市补助的非财政转移支付的县(市、区),市财政按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每人每年0.5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奖励时间暂定三年。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独立的医疗救助资金,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予以资助或对救助对象大病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集中管理
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集中管理。县级合管办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应在具有资质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入户用于收缴农民个人上缴的合作医疗基金、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合作医疗的资助、捐赠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财政专户上缴所征收的基金。支出户用于按规定支付农民的医疗补助费用。
乡(镇)合管办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应在具有资质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过渡帐户,主要用于乡(镇)人民政府收缴农民个人缴费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资金,不得从基金中支付手续费、管理费和劳务费。其收入应定期上交县级合管办收入帐户。
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所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必须全部纳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级合管办应定期将收缴的农民个人缴费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合作医疗的资助、捐赠等,划入同级财政专户。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将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划转到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三)分级核算使用
1、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县、乡两级开分核算、分类补助。乡镇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费用补助的起报点和报销比例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筹资额和上年人均医疗费用测算后确定。为兼顾享受补助的受益面可设定补助限额。补助可采用对农民在医疗机构就医时进行直接减免的方式,也可先由农民就医时垫付医疗费用,再按规定报销的方式进行支付。县级基金主要用于患大病、重病的农民,其医疗费用补助超出限额后,由县级基金按比例给予重点扶持,以有效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收到参加农民的报销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及时兑现。费用补助采取分段累进计算的办法。
2、合作医疗基金可报药品范围,原则上参照省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超出范围的药物不予报销。
3、鼓励和引导农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农民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就诊,执行不同的补助标准。鼓励使用中医药资源,提高中医药疗法在合作医疗基金中的补助比例,节约合作医疗费用支出;依法及时、全程隔离治疗传染病患者,提高其床位费和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有效控制和管理传染源,其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由县级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
4、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内没有动用合作医疗资金的人员,有条件的乡镇每年安排一次常规性体检,并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其费用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支付。常规性体检的具体检查项目、方式及组织实施要求,由各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
(四)强化全方位监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审计、监察、信访等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以及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向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市人大和市政府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定期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公布投诉、咨询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方方面面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有社会和个人捐赠的,还应向捐赠方通报使用情况。各县(市、区)审计部门每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将结果报市财政、卫生、审计部门及本级政府。
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理顺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激活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农民得到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准入和年度考核制度。定点机构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就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由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发给合格者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证书。定点机构三年复评一次,并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复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资格。
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形成竞争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要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提高服务效率,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强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措施,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不断发展和完善。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进行责任考核,对工作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的追究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集中力量抓好各项组织落实工作。各级农业、财政、药监、民政、监察、审计、扶贫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民工工程办好办实。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和典型事例,引导广大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理解、支持并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六、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考核与奖惩
市政府每年对各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捐赠资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落实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资助资金的地区,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上新的建设项目,不准建办公楼、买轿车,不准领导干部出国,违者要追究领导责任。
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以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对截留、挪用、贪污或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并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2: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当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正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开。新农合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所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起在各地逐步推开,计划到,在全国基本建立起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试点工作推开后,特别是去年试点工作会议后,各地加大了工作力度,加快了工作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新农合已经覆盖了全国约半数的地区和农业人口。截止到203月底,全国开展新农合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369个,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7.83;覆盖农业人口近4.74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3.44;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3.74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2.25,参合率为79.06。二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初步形成。试点地区建立起了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因地制宜形成了多样化的补偿模式;初步建立了较为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特别是资金的封闭运行管理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群众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三是参合农民的卫生服务利用水平提高,抵御大病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据有关部门对27个试点县16198户农户调查,有57.6的参合家庭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其中14.1的家庭获得了住院补偿,51的家庭获得了门诊补偿;参合农民住院次均补偿783.6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的23.2。四是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比较平稳,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欢迎。据对上述27个县的调查,农民参合率总体较高,达到82.7。合作医疗得到大多数农民的.支持,90的参合农民认为合作医疗对自己有益,要继续参加;在未参合的农民中,51的农民明确表示下年度要参加合作医疗。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尽快加以解决。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同志对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准备不够,没有将这项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去推动。二是新农合管理网络不完善。一部份地区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编制不落实;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普遍人员不足、业务经费不足,缺乏基本的办公设备,有些地区甚至无办公经费。三是新农合财政补助经费不到位。有些地区财政补助资金仍然留有部分欠帐,个别地区甚至至今没有下拨补助资金;一些财政困难县往往只有补助资金指标,难以筹集补助资金,新农合基金财户存款不足。四是基金沉积过多,参合农民受益程度低。以广西为例,到年5月31日止,全区参合农民获得的补偿金额占当年全区新农合应筹集总基金的16.94,最低县仅达到2.2;参合农民平均获得住院补偿仅占住院总费用的27.68。
篇3: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首先,提高对新农合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其次,加强新农合管理网络建设,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在当前新农合覆盖面越来越大、扶持新农合资金越来越多、新农合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必须将健全新农合管理网络,解决新农合管理与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业务经费等问题作为当务之急,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还要着眼于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对管理和经办人员实施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第三,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各级财政的拨款是否及时到位,不仅关系政府自身的形象,也直接影响到农民交款和社会捐助资金的积极性,是决定新农合成败的最重要条件。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投入方向,按照各自分担的比例,千方百计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并进入新农合基金帐户。新农合基金是农民群众治病救命的保命钱,必须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成立各级合作医疗监管委员会,对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基金实行监管,对报销及大病补偿资金实行监督,提高基金合作透明度,确保基金安全。
第四,进一步扩大合作医疗保障范围,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要制定科学的补偿方案,调整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坚持以保大病为主、适当兼顾受益面的原则,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门诊补偿,门诊补偿可在村卫生所报销,解决“小病不出村”问题。尽可能将大额的慢性病门诊费用、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等费用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不断扩大使用基金的群体。总的来说,就是要逐步扩大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尽量使当年基金当年基本用完,不要沉积太多,让农民真正获得实惠。
第五,为五保户和特困户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切实解决好特困农民“看病难”问题。解决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特困人口就医问题是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重点。可使用农村医疗救助中的一部分基金,为老复员军人、军烈属、五保户和特困户等民政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代缴参合费。制定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二次补偿办法,参加新农合的一部分因患大病重病住院的民政救助对象,在获得合作医疗规定补偿后,还可凭相关材料到民政部门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加大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筹资的力度,为农村贫困群体提供更多的医疗救助。
第六,强化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要强化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防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利益被医疗费用上涨所吞噬。制定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招标办法,对新农合用药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和统一价格,从源头上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各项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严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篇4: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县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完整最新版
为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决定》(中发[]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妇[2016]63号)、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南发[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统筹基金,互助共济、分级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全县统筹模式。各级财政的补助资金和农民交纳的统筹金主要用于农民的大病住院医药费补偿和大额医疗救助。
(三)巩固和发展我县新农合工作成果,继续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年农村合作医疗全县农村人口覆盖率达到75%以上。
二、组织管理
(一)继续执行度我县新农合的领导和管理模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继续领导推进、管理、监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二)县合管办负责监督乡镇合作医疗服务和审核费用结算,监督农民医药费用的审核和报销,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对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处理合作医疗争议,完成区、市交办的各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任务。乡镇合管办负责参合农民医疗费报销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报销补偿的登记,及时公布合作医疗报销情况,协助上级做好合作医疗统计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月1日-2016年10月30日
在综合分析2016年全县运行情况、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二)筹资阶段(2016年11月5日-12月31日)
1、以全县参合人员补助专项资金进行健康体检的契机,大张旗鼓进行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将20更加优惠的补偿政策印刷在挂历上发至各家各户,要求一户一份宣传资料,让大农民群众对2017年新农合的新政策有进一步的认识,踊跃参加合作医疗。
2、召开启动会议。11月5日前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各乡镇书记、镇长、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区、市新农合有关新精神,部署2017新农合工作,并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根据县方案制定本乡镇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落实工作任务。县民政局及时做好资助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保户、特困户、烈属、困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参合的有关工作。
3、2017年度参合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在这期间未参加的农户只能在下期参加,农民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农民缴交参合统筹费后,收款人应出具由区财政厅统一印制,加盖(乡镇)合管办公章的新农合基金收款收据。
(三)查漏补缺阶段(2016年12月20—31日)。
对参合的各种表、卡、证、票据进行归整。对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农户及参合率未达标的村屯进一步宣传动员。
(四)总结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阶段
2017年1月1日—31日为总结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阶段
县合管办根据全县参合人数做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确保中央、自治区、市、县扶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各乡(镇)合管办负责组织做好参合票据、合作医疗证、登记表“三核对”工作,对本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合管办,县合管办汇总后报县合管委、县政府审定。乡镇收缴农户的资金和各类帮扶资金应在12月底前全部划入县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以财政专户入帐资金核实上报参合人数。
四、保障措施
1、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的布置,负责做好宣传发动本乡镇农民缴交2017年度新农合统筹金的有关工作,由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村委要指定专人负责合作医疗工作。
2、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
3、村委会负责宣传发动本村村民参加合作医疗,协助筹集合作医疗资金,做好农户参加合作医疗的造册登记及发证工作。
4、按参合人数人均0.3元的标准安排农村合作医疗2017年度启动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运作,从政府财政资金中安排。
五、参合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凡横县户籍的农业人口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参加合作医疗,以户为单位参加,即同一家庭中必须全家成员参加,实行一户一证。
3、参合人权利:享有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和医药费补偿,获得新农合制度的知情、建议、选择和监督的权利;
4、参合人义务:履行个人缴费、遵守新农合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六、资金筹集
合作医疗基金由财政补助、农民自筹、集体支持等部分组成:
1、财政补助。2017年度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增加到每人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参合农民每人20元,区财政补助11元、市财政补助4元、县财政扶持5元。
2、农民自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出资每人每年10元。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保户、特困户、烈属、困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参合的,其个人出资部分的由县民政局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3、集体支持。有集体经济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积极筹措资金扶持本村农民参加合作医疗。
七、基金分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配为门诊补偿基金、住院补偿基金、大病救助基金、风险储备基金四部分。
(一)门诊补偿基金:门诊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16%,按参合者每人每年8元的基数,以户为单位设立家庭门诊帐户。主要解决参合农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的问题。门诊补偿基金报销金,不能超过家庭帐户存款。
(二)住院补偿基金:住院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69%,主要用于参加合作医疗者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补助。解决农民因为经济困难不敢看病或看不起病的问题。兼顾受益面,住院补偿基金(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设置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三)大病救助基金(也称二次补偿基金):大病救助基金占总基金的10%。主要消除参合农民因患重病或大病而导致返贫、致贫的现象。一年内住院医药费用累计超过10000元,且已获得封顶线补偿的参合农民可申请大病救助基金。
(四)风险储备基金:风险储备基金占总基金的5%。主要用于防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出现透支而设置的基金。交由自治区财政统一监管使用。
八、补偿办法
(一)补偿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1、住院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起付线: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参加合作医疗者进行补偿时计算报销金额的最低起点,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参合者自己支付。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0元,县级以上定点医院及县外非营利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300元。
报销比例: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参加合作医疗者进行补偿时计算报销金额的比例。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5%,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40%,县级以上及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25%。
封顶线:是指参加合作医疗者每人每年能够获得的最大住院报销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
住院报销计算公式如下:
报销金额=(住院总医疗费-自费项目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2、门诊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门诊报销起付线为0,报销比例为100%,封顶线为该家庭门诊帐户余额;参合者年度未发生门诊或住院费用,可凭合作医疗证到当地卫生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从家庭门诊帐户中支付
3、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正常分娩的,定额补助250元;县外医院住院正常分娩的,定额补助100元。难产剖宫产的按同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4、在县外因病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25%,封顶线每人每年报销金额不超过5000元。
5、特殊报销政策。
参加合作医疗者患(1)高血压ⅱ期;(2)糖尿病;(3)甲亢;(4)肺源性心脏病;(5)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6)先天性、风湿性心脏病合并心衰;(7)结核病;(8)慢性肾炎及尿毒症透析;(9)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10)脑血管意外(长期瘫痪卧床不起);(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脏器移植后抗排斥治疗;(13)银屑病;(14)冠心病合并心衰;(15)癫痫;(16)帕金森氏病;(17)泌尿系结石(体外冲击波碎石);(18)肝硬化失代偿期等疾病;(19)横政办发[2016]119号文指定范围的矽肺病人,经县合管办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定点医院门诊治疗,治疗费用按同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五保、特困对象因病住院的,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乘以住院医药总费用的计算金额给予报销。
横政办发[2016]119号文指定范围的矽肺病人,按分期治疗规范的住院医药总费用给予全额报销。
6、大病救助补偿比例
大病救助起付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年度住院总医药费用超过10000元,且已获得封顶线补偿的可以申请大病救助。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村委会证明,乡镇合管办核实材料,县合管办审核、批准,并公示无异议后支付救助。
大病救助补助比例:
(1)、年住院总医药费10000元至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0%给予一次性补助;
(2)、年住院总医药费20000元以上(不含20000元)至3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2%给予一次性补助;
(3)、年住院总医药费30000元以上(不含30000元)至4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4%给予一次性补助;
(4)、年住院总医药费40000元以上(不含40000元)至5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6%给予一次性补助;
(5)、年住院总医药费50000元以上(不含50000元)至7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8%给予一次性补助;
(6)、年住院总医药费70000元以上(不含70000元)的,按住院医药费总额20%给予一次性补助。
7、大病救助封顶线:每人每年大病救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0元。
一年内累计大病救助补偿基金和住院补偿基金两项合计不能超过25000元。
(二)、报销程序
1、住院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由病人先行支付,出院后,持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户口未迁移的出具村委会证明)、住院疾病证明、转诊证明(县级以上及县外医院住院时)、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诊疗证、参合缴费票据等,到县、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补助手续。
2、住院费用8000元以上的,需到县合管办审核报销。
参合农民因探亲、访友、外出务工等原因离开本县在异地治疗的,入院前必须用电话告知乡镇或县合管办,经同意后,并在当地公立医院(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持疾病证明书、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有效正式发票、医疗证和参合缴费票据、身份证等材料到县合管办审批报销。
(三)药品报销范围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乙类用药范围核销(以下简称《药品目录》)。
参合农民因病情需要使用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开展非检查项目的检查,要实行告知制度,并要求患者签字同意。凡因不实行告知制度而引起参合农民投诉的,经县卫生局查实,其发生的医药和检查费用,由所在医疗机构自己支付。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由县合管办审核确认,并签订协议书。协议书要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责与义务,并将修改过的《药品目录》的药品比例和检查项目纳入协议书的重要内容。
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补偿。
1、报销手续不全者;
2、未经批准转诊到县(市、区)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
3、使用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开展非检查项目的检查费用;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酗酒、打架(含夫妻打架)、斗殴、吸毒、戒毒、自杀、自伤、自残患者的医药费用;非己方责任所致的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近视矫正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费用;各种美容、健美、整容项目及非功能性矫形手术等费用;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费用、假肢、义齿、眼镜、助听器及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等器具费用;
6、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7、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就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各种预防性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8、各种不育(孕)、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研究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用血时所收取的押金、补偿金管理费等费用;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中包括:未婚怀孕、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选择胎儿性别引产、符合落实长效避孕措施但未施行造成的计划外怀孕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未列有的诊疗收费项目。
九、基金的监督
(一)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和指导。
(二)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县、乡镇合管办每月定期公布本辖区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收支情况(包括住院报销人数、名单和报销金额等),公示到每个村委和村卫生所,接受村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医疗卫生服务
(一)加强医务人员的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优质服务体系和便民服务措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承诺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由县合管办确定,并与其签定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提出约束要求,严格监督其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控制住院费用的增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必须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诊疗范围,对病人进行治疗,出具住院费用清单。
(三)医务人员如有开大处方、开搭车药、出具假证明、假文书、假发票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一、附则
(一)本方案由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篇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
20xx年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卫生局的关怀与帮助下,以省、市新农合工作要点为指导,围绕卫生系统医疗改革制度工作中心,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完成了20xx年参合筹资工作任务。20xx年应参合人数38.03万人,参合人数38.01万人,参合率99.96%,共筹集群众参资金3801.20万元。
2、完成全县38.01万人,95323户参合农民的合疗证审办证工作,同时按县政府要求对全县12个乡镇参合筹资票据进复核同,并将结果报县政府。
3、3月份启动了最后一批8家定点医院住院业务新农合信息化软件网络结报工作,至此全县所有办理新农合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县实现信息网络结报。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督管理效力。
4、1-3月份共为我县431688人次参事合患者补偿医药费用4482.94万元。其中住院补偿15051人次,补偿3700.49万元;门诊补偿416637人次,补偿782.45万元。
二、主要作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合疗政策执行力。今年以来我中心先后举办定点医疗机构主管院长和合疗科长业务培训会、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信息化软件操作培训会和全县乡医门诊统筹工作会。分别就住院报销、门诊补偿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细化解决、相关政策进行解释培训。
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合疗运行。一是每月对各定点医院住院病历进行审核,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各医院,对违规严重的问题扣除违规基金;二是在在病历审核的同时开展不定期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每月对各定点医院至少检查一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医院派驻业务人员对其蹲点帮扶。有效的纠正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为新农合基金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完善政策,细化管理。根据信息化平台要求和外县学习经验,结合我县新农合运行实际,我们完善、修订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有力的规范了医院服务行为,促进了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使新农合工作更规范、更好运行。
4、举办中心乒乓球比赛,提高工作学习活力。在加强大家思想政治、业务学习的同时,为活跃工作学习氛围,中心以科室为单位进行乒乓球比赛,受了广大职工的欢迎,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各定点医院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2、协同卫生局对定点医院人员资质进行一次检查核实。
3、做好大病保险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4、完善新农合信息化平台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提高监督管理能力。
篇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
一、新农合运行情况
(一)参合及资金到位情况。我县XX年度农业人口数为×人,参合农民×人,参合率为×.×%,比去年增长×.×%。目前正在开展XX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截止×月×日,我县已有×万余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XX年应筹集新农合资金×万元,已全部到县
新农合基金专户,其中农民个人筹资×万元,县级财政补助×万元,省级财政补助×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到位×万元。
(二)医药费用报销情况。截止今年×月×日,已有×.×万人次享受了新农合报销,报销费用×万元,受益率为×.×%,统筹资金使用率为×%。其中住院×.×万人,医疗总费用×万元,报销×万元,报销比例为×.×%,人均报销费用×元,最高报销金额×万元,有×人获得了×-×万元的二次救助。门诊家庭账户报销×.×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大病统筹门诊×.×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门诊统筹报销×.×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
(三)新农合实施细则调整情况。一是从XX年起个人筹资标准由×元提高到×元。二是门诊统筹基金每人每年按×元计提,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由×元提高到×元,家庭成员间可共用,取消单日次报销×元的限制。三是各乡镇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按每参合农民×元的×%预算,另×%由县合管办根据各乡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参合农民健康需求、农村流动人口数量、当年就诊人次、年就诊率、次均门诊费用等指标在乡镇间调剂使用。四是县财政局按各乡镇门诊统筹基金总量的十二分之一对乡镇卫生院预拨周转金。五是将住院报销封顶线由×万元提高到×万元;乡镇(中心)卫生院报销比例由×%提高到×%;县级(民营)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提高到×%;统筹地外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报销比例为×%;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报销比例为×%;统筹地外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报销比例为×%。六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报销比例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提高×%报销。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自XX年我县启动新农合制度以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县、乡新农合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做到了机构、经费、职责和人员四落实。一是县上成立了县合管委、合监委、合管办,专家评审组等议事机构,组建了县合管中心,落实了合管中心的编制和负责全县新农合的审核报销业务。二是各乡镇也成立了合管委、合管办,各乡镇政府核定了×-×名新农合管理人员编制,落实了专门的办事窗口和专职人员负责新农合管理工作。三是各乡镇卫生院和具备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合管科(站),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新农合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四是县政府与乡镇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和乡村医生包户的“一包一”责任制。五是对新农合筹资进度快、资金上划及时、新农合管理规范的乡镇在全县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3年来共兑现奖励经费×万元。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一是培训“广”。三年以来全县共培训各级各类人员×万人次,新农合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村社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培训率达×%。二是形式“多”。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张贴宣传单、标语,利用专栏、广播、电视、报刊、坝坝会等宣传形式,大造声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累计发放宣传单×余万份,悬挂宣传标语×余条,制作宣传标牌×余块,宣传板报×余期,农民群众新农合知晓率达×%以上。三是效果“好”。通过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农合政策的好处,进一步提高自觉参合意识。
(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了医院管理系统,并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全装新农合系统,县乡经办机构可对参合住院病人进行实时监管,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新农合专家组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药品使用和收费行为。3年以来,我县对在新农合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名乡镇卫生院院长予以撤职,×名院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名分管副院长行政记大过,×名医务人员暂停新农合报账资格,×名医务人员行政记大过。同时乡镇合管办每周对辖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电话或者上门回访部分出院病人,加强了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三是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
各定点医疗机构每天向住院病人提供一日清单,在一日清单上公布物价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让患者在住院期间能动态了解自己的医疗费用, 课件> 增加了收费透明度,维护了患者的利益,改善了医患关系。四是严格执行三级公示制度。县、乡、村各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委会每月公示辖区内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情况,参合农民也可以随时在县新农合信息网上查询报账信息,使新农合政策执行更加公开透明。
(二)个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强。由于受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制约,我县个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设施简陋,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新农合政策宣传不够深入。虽然我县每年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动员,但是新农合政策每年都在进行调整,仍有部份村社干部和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政策一知半解。
(四)参合农民县外住院监管困难。我县参合农民县外住院费用较高,自费药品比例较大,报销比例偏低,特别是执行全省统一的报销比例以后,群众意见较大。对于以上问题,县合管中心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持续深入宣传新农合政策。我县新农合工作涉及×万农民,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我县新农合制度不断发展的基础。我县把新农合政策的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特别是把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报销程序等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不断增强参合群众的自愿参合意识。
(二)全面动员农民参合筹资。XX年度新农合筹资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县将在认真总结筹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特别要充分发挥村、社干部在筹资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制定周密的筹资工作计划,确保×%的参合筹资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健全和创新农合监管机制。在全面落实原的监管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农合监管的新机制,确保新农合资金的安全平稳运行。特别是加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发挥乡镇合管办的职能,让门诊统筹惠及更多的老百姓。
各位领导,我县新农合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好新农合这一民生工程,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篇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
政协主席、各位委员:
下面我就xx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汇报:
一、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总人口391366人,其中农业人口274780人,分布在全区16个乡镇和1个街道的275个行政村。由于部分人员外出务工及就学等原因,全区实际应加入合作医疗人数为252092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xx年12月开始宣传发动,截止到20xx年3月底,全区共有67808户的185067人,志愿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参合率达81.35%。乡镇村覆盖面100。市、区、镇村及个人筹集资金额总计1480多万元,均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指标。
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
(一)稳妥启动,科学测算,积极推进。
20xx年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区开始筹备,区政府责成卫生局抽调专人对我区16个乡镇的农民近3年来就医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对其他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学习和借鉴,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于20xx年10月份制定了适合本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包括:《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具体措施》。20xx年11月14日,全区召开了由各委办局、医疗单位、乡镇街道和各村委会等领导参加的xx区卫生工作会。会上,着重强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性。20xx年12月18日,区政府又召开了有各委办局主管领导、各乡镇街道主管镇长、主任和各乡镇街道的财政所所长、社保所所长、经管站站长、医疗单位院长等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会。对全区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会后全区16个乡镇、1个街道及275个行政村的各级领导积极行动,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分阶段进行了宣传发动、登记造册、填写证书、费用收缴等工作,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20xx年6月,成立了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区长王云峰任主任,区委副书记李印泽、副区长刘汉勤任副主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农委、体改办、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区体改办、卫生局牵头负责政策调研、拟定、修改和完善,区卫生局同时负责调剂资金管理及参保人员资格审核等日常工作;区农委负责参与各乡镇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以提高参保率;财政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支出的专项审计。
2、20xx年11月成立了xx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由人事局正式批准为事业编制,办公地点设在卫生局,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指导、协调、调研、特大疾病调剂资金的管理、医药费支付的统计等工作,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及时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情况。
3、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主管乡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社保所、财政所、经管站、卫生院组成。
20xx年1月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及时抽调兼专职人员。兼职人员由社保所、经管站、财政所、卫生院派人组成。社保所主要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宣传,经管站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的征缴,财政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报销,卫生院负责医疗费用的审核。
(三)广宣传,深动员,提高农民认知度。
1、充分发挥电视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每周播报合作医疗政策、进度、农民认知情况等新闻,并用字幕打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标语;以问答形式做专题一次,用视点栏目在报销现场解答农民疑点,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发动效果。
2、印制宣传手册10万本,农民每户一册,免费发放到户。
3、各乡镇、街道利用广播、标语、秧歌、自制宣传单等形式在各村进行宣传动员。各镇村召开支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在宣传动员期间,管理中心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汇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度,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态。区领导多次召开镇长、主管镇长汇报会,了解各乡镇参保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答复和协调,提高了我区的整体参保率。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全区迅速展开。
(四)启动资金落实到位,匹配资金逐级下拨。
1、在宣传动员阶段,区财政投资20万元,印制了宣传手册10万本,医疗证10万本。区卫生局投资15万元开发了结算软件,为管理中心配备了服务器、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乡镇、街道财政各出资2万余元,用于合作医疗结算中心房屋、办公设备(计算机、档案柜、办公桌、电话、传真机等)及宣传板的配备。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原则是政府组织,集体扶持,个人自愿。其资金采用政府拿大头,个人拿小头的方式,实行全区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贴比例、统一保障政策。分配比例分别是:市财政按参加合作医疗实际人数,山区、半山区每人每年补20元,平原地区每人每年补15元;区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乡镇、村对山区、半山区每人每年补10元;平原地区每人每年补15元;个人每人每年交纳30元,合计每人每年筹资80元。个人的30元一次交齐(其中5545名享受低保人员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区、镇两级财政各负担50。);镇财政资金一次性全部拨付到位;区财政匹配资金分三个时段拨付,第一笔200万元6月底拨付到位,第二笔100万元8月底拨付到位;第三笔78.5万元尚未到位;市财政匹配资金380万元已到区财政,将下拨。区财政匹配到位资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已分别按各乡镇参合人数如期拨付到各乡镇的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合作医疗结算中心由财政所协助建立专用账户,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另外设立区级合作医疗调剂资金,从80元中按每人每年3元提取,由管理中心保管,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政策,年底用于特大疾病调剂使用。
(五)加强监管力度:
主管副区长刘汉勤在每周听取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多次召开镇长、主管镇长和相关单位的汇报会和协调会,了解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协调、指导和解决。20xx年4月28日,区人大主任到峪口镇、东高村镇、兴谷街道结算中心进行视察,听取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今后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区财政局社保科先后两次到各乡镇检查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六)定期业务培训,确保报销畅通。
1、20xx年2月初,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北京一家软件公司开发了镇结算中心报销软件。2月9日,管理中心对17个乡镇、街道软件操作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并通过了操作考试。软件操作人员加班加点,利用半个月时间,将全区185067名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完毕,为报销、统计和将来的数据分析打下了基础。
2、20xx年3月4日,管理中心对17个乡镇、街道的报销审核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详细讲解各种医疗费用的报销办法,并下发了培训材料,使报销单据审核有据可查,防止合作医疗资金流失。
3、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深入开展,管理进一步的规范,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双月报销,单月汇总。定期培训相关人员,不断摸索经验,完善各项政策,促进工作开展。
(七)控制医疗费用,规范服务行为。
为更好的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制订了本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于20xx年2月份召开了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院长会,要求各医疗单位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费用。
各医疗单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实施后,本着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的原则,加大了管理力度,并给予了积极的配合。现在乡镇卫生院对参保人员不同程度地采取了优惠政策,做到了四免、三降、一优惠:
1、四免包括:免社区挂号费(0.5元)、免一级医院诊查费(2.5元),免接送住院病人车费(每公里2。5元),免入户出诊费(10元)。
2、三降包括:药费、服务费(护理费等)、检查费(B超等)。其中药费降了十到十五个百分点。
3、一优惠即加入合作医疗者的手术费用按标准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
(八)报销工作全面启动,合作医疗政策得到了充分体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峪口镇于3月15日在全区率先第一次报销,之后全区在4月、6月、8月、10月分别进入报销阶段。各乡镇主管领导在报销日亲自到场,参与报销过程中政策解释、维持秩序,了解农民反映的问题。到20xx年10月31日,我区17个乡镇、街道第四轮报销工作全部结束。全区共支付报销金额为511.3万元。门诊共报销5538人次,报销金额9.8万元;住院共报销6522人次,报销金额477.8万元(住院中解决大病5000元以上163人次,共报185.0万元);慢性病报销56人次,报销金额23.7万元。其中夏各庄镇马各庄村村民徐桂荣,自20xx年7月19日至8月31日住院1个半月,共支付医药费9.5万元,结算中心共为其报回4万元,首户达到封顶线。农村合作医疗真正解决了患者的家庭困难,体现出了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合作医疗资金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参保农民期望值较高。
1、本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采用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农民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
2、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本区患者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门诊报销封顶线30元太低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
(二)结算中心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任务繁重。
1、乡镇政府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不利于今后报销和资金、账目、票据等管理及统计报表、培训等工作。
2、乡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任务繁重,把合作医疗工作做为额外工作来管理,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统一部署的工作不能如期进行,对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体安排产生了影响。
(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待进一步激活。
1、由于各乡镇卫生院医疗环境相对较差,技术水平受到一定制约,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能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2、医院的“转诊证明”具有很强的责任性,医务人员不能对患者提出的转诊要求给予满意答复,部分患者家属不理解,从而对合作医疗政策产生了不满情绪。
四、今后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
1、通过报销实例,继续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和深度。让农民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大病而设,根本原则就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善乡镇一级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及时有效的处理当地农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用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使农民受益,不断提高农民的满意度。
3、责成医疗机构将《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费用有关规定在医疗单位公示于众,让群众一目了然。
4、总结经验,分析数据,为明年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打下基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利为民所谋”的责任,党和政府从来不曾放弃对农民健康的关注。我们将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其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的贴心工程。
篇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政府重视、各部门大力协作下,基本理顺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达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的预期目标,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30元,其中中央补助60元,省级、本级财政补助50元,农民个人缴费20元,再从中提取30元作为门诊统筹资金。
一、20xx年参合筹资情况
20xx年,我市新农合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387366人,参合率97.22%。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3873.66万元,其中个人缴费731.96万元,民政资助42.78万元,省、本级财政补助1549.46万元,中央补助1549.46万元。
二、基金的监管情况
为切实保障广大参合农民的利益,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通过建立督查制度,实行定期专项督查与经常性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监管措施,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每月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四合理”和住院病人在院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经检查,1—12月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扣减违规补偿费用共27.84万元。每月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已补偿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进行电话回访,回访率达每月全市上报总人数的2%。
三、搞好二次补偿,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
年内对20xx年度住院病人患特大疾病1万元以上的参合农民713例进行了二次补偿,共补偿金额435万元。年内对20xx年度第一批住院病人患特大疾病2万元以上的参合农民447例进行了二次补偿,共补偿金额329.16万元。
四、基金的补偿情况。
20xx年1—12月共补偿19.45万人次,计补偿医药费用4564.55万元;总受益率为50.2%;其中门诊补偿12.2万人次,补偿256.64万元;住院补偿7.25万人次,补偿4307.91万元。人均住院补偿600元,全市平均实际住院补偿比为37.98%,较去年提高8个百分点。
五、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新制度,尚需不断探索。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定点医院数量多、分布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编制少,人员少,现有工作人员只能勉强应付日常审核工作,交通工具未及时到位,监督工作难以到位。镇乡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结算处工作人员兼职多,队伍稳定性、工作连续性和效率均较差。
2、合作医疗筹资难度大、成本大。每年度合作医疗筹资期间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且必须依靠行政命令,筹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
3、上级行政部门的干预较多,如规定起付线、增加补偿标准等,易导致合作医疗基金出现政策风险。
六、20xx年新农合工作安排与打算
(一)围绕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措施,突出抓好20xx年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根据省卫生厅、XX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在德阳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市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早谋划、早宣传、早发动、早安排,切实做好20xx年的门诊统筹宣传工作。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卫生局目前正与绵竹电信局谈协议的有关事项,为抓好新农合门诊统筹信息系统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市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要做好各镇乡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软件培训工作,各镇乡定点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财力抓好本辖区内村卫生站人员新农合门诊统筹的信息录入培训工作,要求每个村医都要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技巧,预计20xx年4月份实现门诊统筹网上审核补偿。
(二)从20xx年1月起开始实施《关于建立XX市新农合基金运行管理评价体系的通知》,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按指标比例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超支风险。严格执行XX市新农合住院率、次均住院床日费用、次均住院费用、次均住院天数、药品费用比例、自费比例等指标规定。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严格掌握病人住院指征,防止小病大治加重患者治病经济负担,20xx年确保全市平均住院率下降至全省平均水平;严把入院身份核实关,防止冒名住院套取新农合基金;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防止滥用药物、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造成新农合基金流失。
(四)加强补偿公示,确保新农合补偿公平、公正。新农合医药费用补偿务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群众知情原则,做好公示工作是重要手段之一。20xx年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继续认真执行公示制度,每月对全市范围内新农合补偿情况在镇乡、村两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以接受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于
篇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农民群众的一项民生工程。20xx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县政府连续多年将此列为我乡实施的多项民生工程之一。因新农合是一项艰巨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操作性强、制约因素多,且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工作量大,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以来,我乡新农合总体上运行平稳有序、管理逐步规范、基金运转安全、补偿水平提高、农民反映良好、民生工程得以落实。现将近半年来的新农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新农合运行情况
(一)农民参合情况
20xx年全乡共有29272人参合,参合率达94.5%。处于本县的平均参合率。
(二)基金筹集情况
20xx年度筹集新农合基金87816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参合金822150元县民政、财政部门统筹解决的56010元,资助了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共1867人参合。
(三)基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11月30日,本乡审核补偿结算 724人次,累计支付补偿金105.91万元,其中:大病住院81人次,补偿金 74.5 万元;住院分娩 176 人次,住院分娩定额补偿金 3.5 万元;;一般门诊补偿 836 人次,一般门诊补偿金 7106元。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两级管理经办机构(县合管中心、镇合管站)的能力建设,并实行以县为主、县镇经办机构一体化管理。县合管中心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二)进一步合理调整和完善了新农合补偿方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新农合运行实践,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障适度;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受益面;正确引导参合病人流向,合理利用基层卫生资源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合理调整和完善了新农合补偿实施方案,今年将县外协议、非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名义补偿比分别由去年的50%、45%提高到55%、50%,分别提高了5个百分点,以提高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实际补偿比。
(三)开展20xx年度筹资宣传活动。通过标语、横幅、宣传栏、街头集市宣传等多种有效手段,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新农合的意义,有关补偿政策,强化风险共担、互助共济和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
(四)组织参加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网络信息培训班。为实现全县新农合网络化直报,实现新农合管理系统与医院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县合管中心对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为期2天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分三组对各镇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进行了软件安装,现已基本结束,20xx年7月16日起全县将启动新农合网络化直报。
(五)加强了对新农合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我乡实行了财政代收、专户储存、农行结算的运行方式,形成了财政部门、银行、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管理机构五方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管理上的漏洞。同时,县(工作总结之家:;卫生资讯网:;卫生健康网:)合管中心统一审核,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用拨分离和钱账分离,其补偿费用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垫付、乡合管中心审核、县级部门审查、农行办理结算的资金划拨程序运行,既方便了农民,又确保了基金管理运行安全。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督查和考核。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新农合工作已正式运行近三年了,但它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运行中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目前,我县新农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一些参合农民存在期望值过高现象。新农合制度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细致,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合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新政策理解不透彻,再加上农民互助共济、风险共担和健康保险意识不强,一些参合农民存在期望值过高的现象。
(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参合农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一是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完全达到规范标准,仍不能满足临床需要,还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二是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短缺,是困扰新农合长期稳固发展的严重问题。医疗机构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方面难以引进卫生人才,另一方面现有的卫生人才还在继续流失,其实人才进不来和流失掉的最根本原因是待遇问题,如何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是新农合的重要支撑点。
(三)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不够,还只落于形式。目前,合管办人员少(在职在岗2名)。
(四)简单易行、稳定长效的筹资机制还未完全建立起来,筹资工作量大,成本较高。在农民个人筹资方面,农民个人缴费收缴方式目前主要采取县宣传、镇发动、村收缴的方式,在集中时间段由基层干部挨家挨户筹资,人力、物力、财力耗费大,筹资成本较高,镇、村负担较重。
四、今后工作的打算
在扎实做好参合患者医药费审核补偿结算等日常工作的同时,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着力做好新农合管理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实现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对接运行,实现网上在线审核、及时结报、实时监控和信息汇总,并实现县级平台与省、市级平台顺利对接联网运行。
二是继续强化宣传,并将宣传工作贯彻于新农合实施的全过程。让农民全面了解新农合政策,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让农民知晓制度、享受制度、遵守制度,进一步打好打牢新农合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督查。坚持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诊疗程序和用药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降低药品费用,减轻参合患者的医药费负担,保证参合患者用上安全、有效、经济的药品。
四是积极开展新农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准备工作。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先进乡镇的成功经验。学习长处,减少现存的漏洞。
五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突出问题,努力为贫困参合提供合作医疗保障。
六是做好20xx年度资金筹集相关准备工作,督促各村在本年度12月份开展下年度参合资金筹集工作。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和保证资金安全、手续健全、责任清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简便易行、农民认可的农民个人筹资方式。力争20xx年新农合工作更上一层楼!
篇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xxx位于xxx县西南部,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集山区河谷交叉,立体气候突出,旱作农业为主,素有“鸡鸣四县”之美誉。全乡幅员面积334平方公里,辖三个村委会,29个村民小组,是一个贫困程度深,而又不是扶贫攻坚乡的攻坚乡。20xx年末农业人口3655人,农民人均纯收入878元,比全县的平均纯收入低302元。
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xx年7月23日乡党委、政府召开第一次专题会议以来,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摆在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首先召开几次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布置工作,有条不紊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乡合作医疗工作组和村委会以及29个村民小组长的努力工作, xxx合作医疗参合户数662户,参合人口3576人,农民参合资金35760元,参合率达98.84%。现将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概况总结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1、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特别是象五境这样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的贫困乡来说,更是难得的机遇,针对当前农村收入较低,合作医疗的实施,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现象。乡党委政府统一思想,抓住机遇,结合乡情,于7月23日专题召开会议,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医院院长为副组ぃ愿鞔逦嶂魅巍⒉普ぁ⒁皆阂缴⒚裾墒隆⒓粕墒潞桶旃胰嗽弊槌傻牧斓夹∽椋勾讼罟ぷ饔辛饲坑辛Φ幕贡U稀?o:p
2、明确职责,认真吃透相关精神和政策界限。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成立后,在7月25日召开了新型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集各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提高认识,吃透文件精神,组织逐条款项的讲解学习,明确政策界限,乡卫生院牵头拟出了《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要求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深入千家万户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民心工程,应先在领导小组成员内部明白,清楚合作医疗的目标、原则、参合对象、参合人享受政策的范围、组织管理、基金筹集、资金管理及其相关的操作规程。
(二)各司其职,加大宣传力度,逐级落实政策的知晓率。
1、各负其责,团结协作。乡党委、政府结合乡情,根据民族结构和部门职责,抽调乡卫生院、乡政府各4人组成合作医疗工作组。乡卫生院先对全乡29个村民小组的户数和人数做了一次相关合作医疗的摸底调查,在摸底调查中,突出合作医疗重点,针对今年的“非典”疫情,向群众讲解卫生保健知识,农村防疫知识和注意事项。全乡的29个村民小组长集中在村委会进行为期半天的培训。泽通村7月28日,霞珠村29日,仓觉村8月2日,在培训当天,乡领导亲自讲解,卫生院领导和村委会从各自的职能作了强调,要求各村民小组长经过培训后及时召集群众,向群众如实宣传,作动员,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小组长的作用,为此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大力宣传后,乡合作医疗工作组一行8人从20xx年8月4日开始,在各村委会的鼎力支持下,进村入户,走村串寨进行征收集资工作,所到村寨并没有因为医院医生的宣传,村民小组长的宣传不只是简单的把资金收好,而是召集会议,一而再,再而三的讲解合作医疗这项利民的大工程,同时,工作队把计划生育,义务教育,生产生活,治安工作,防抗旱等相关当前各项农村工作予以宣传和强调,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2、规范宣传材料,宣传口径统一。为切实严把宣传口径,统一印发工作队员、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长人手一册的宣传提纲,从而宣传有理有据,让群众明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底“新”在哪里,和以往的合作医疗有什么差别,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从参合对象,组织管理,资金来源,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和注意的事项都向群众耐心宣传,使群众自愿集资参加合作医疗。
(三)、统一步伐,走村串寨,耐心细致做工作,对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国策。
1、合理抽调工作队员。结合五境是一个藏族为主的乡,抽调工作队员不管是乡政府还是卫生院,尽量是懂藏语,会宣传的得力人员,在宣传过程中让群众听清楚,想明白,入脑入心的得到理解。
2、工作组服从村委会的领导。从8月4日始进村入户,前后历时12天,不管是烈日当空,还是大雨滂沱,不管是山头小寨,还是江边小村,工作队员不管分在什么地方,毫无怨言,跑遍29个村村寨寨,切实在基层工作中实践了“三个代表”,用言行讲解了“三个代表”,树立了形象,履行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走村串寨,访贫问苦,逐户核实,逐人征收。在征收集资的过程中,在原乡卫生院摸底的材料基础上逐户核对,逐人核实,再次规范材料,相当于在xxx开展了一次非正常的人口普查工作。在下乡过程中访贫问苦,为乡、村掌握农民生活生活情况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
4、特困户予以政府扶贫资助。五境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在工作组下去之前,乡党委、政府要求严把贫困户的资助范围,所以工作队员在下乡过程中,严格把握尺度,除了五保户和实在无力交付集资款而家中又常有病人的困难户共37人列为政府的资助对象,为群众尽了政府的微薄之力。
5、工作队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自始至终完成合作医疗工作。当前农民白天上山捡菌子挖药材,征收工作只能在晚上召集会议,从而更需要工作队员有高度的责任心,很多时候在晚上几点钟围坐火塘边开会,宣传,征收;在征收过程中,有的困难户实在无力集资,而又达不到政府资助范围的,工作队员看着他们无耐而无助的现象,只能掏自己的腰包为他们集资。
二、存在的问题和要求
正因为有了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在职能部门的积极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长的鼎力支持下,在各位工作队员的辛勤努力下,xxx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圆满划上句号。同时,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总结工作,发现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1、在群众的思想深处对合作医疗有一定的思想障碍,对能否及时兑现政策有一定的怀疑态度。因为在以前曾经组织实施过合作医疗,最终不了了之,半途而废,从而,在群众中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2、乡卫生院要提高服务水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药价进一步向群众公示,就医条件进一步改善,达到乡人民医院的初步标准,乡财政除了保工资和机构运转之外,无力投入硬件建设,请求县委、政府的扶持和帮助。
3、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才。人才的竟争愈来愈激烈,市场的竟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竟争,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调配人员时予以配置医院急需的人才。让百姓增强当地就医的信心。
4、要求县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导和联系沟通,乡政府对合作医疗管理委会加强领导,让合作医疗“小病互补、大病共济”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
5、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钱,用好钱,办好事,让群众吃放心药,住放心院,明白资金支出款项。
6、由于五境自然条件差,群众仍处于温饱线下,这次合作医疗的集资过程中,乡财政垫付了五保和部分特困户,村委会也尽了微薄之力,恳求县政府,卫生局予以倾斜解决一定的合作医疗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的任务
1、加强农村合作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发挥作用,让群众参与管理委员会工作,实现有人管事。
2、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对待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存在问题和疑难问题。实现有章理事。
3、及时上报各种相关材料,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细、做实、做强,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放放心心吃药。
4、乡卫生院集中学习相关合作医疗的实际操作规程,使之合理、规范,做到带好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人民医院的职责,树立人民医院在广大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篇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我乡认真贯彻执行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示精神,把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从基础准备、宣传发动、资金筹备管理、报销程序等方面,全乡上下齐心协力、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各项工作已纳入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自县委、县政府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安排部署,我乡就如何开展此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成调查组深入村、社、农户对全乡农村人口的身体状况,收入情况,就医消费状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调查发现,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较慢,而医疗费用却相对偏高,农民抵抗疾病的风险能力下降,没钱看病,看不起病已成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据统计,全乡2480户10395口人中贫困户756户,占总户数31.4%,其中因病返贫占64%,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启动,通过政府资助,集体扶持的形式,是有效解决了农民无钱看病、看不起病的问题。为了切实做好这项民心工程,把好事办好,我乡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为全乡重点工作之一,及时召开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大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行事历,设立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使此项工作在操作程序、业务培训、摸底登记等方面做到了同步运行,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乡党委、政府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重点民心工程之一,列入了各级各部门重点考核内容。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实施了合作医疗“一把手”工作机制,及时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和以乡长为主任,卫生院、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抽组责任心强,业务娴熟的工作人员,扑下身子,沉到基层、虚心借鉴兄弟乡镇成功做法,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按要求全部上墙,做到了有章可循,乡管理委员会对运转情况不定期检查,保证了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公开透明,促使该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声势。针对这项工作任务大,时间紧,乡上及时召开乡村社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就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和动员,会后乡组建11个宣传队进村入户,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利用逢集日、群众密集场所悬挂标语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制度、报销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邀请县合作医疗办同志现场业务指导,在全乡上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坚持自愿原则、积极稳妥筹资。本着农民自愿参
加的原则,不断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坚持边宣传边收缴的原则,不断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报销比例、缴费金额等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规范收费程序,严格开据收费凭证,使群众的钱交的放心,交的明白,同时针对全乡“五保户”、“优抚对象”、“计生两户”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他们加入新型合作医疗。一是20xx年元月至12月底,共为333名患者报销医药费231359.08元,其中:为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患者201人报销医药费180521.83元,为乡门诊患者132人报销医药费50837.25元,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真正发挥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好作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二是我乡20xx年应有2480户10395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截止12月份,实际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有2350户9591人,收回医疗保险费95910元,参合率达到了92%,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通过细致扎实工作,大部分群众缴费积极,并无因缴费引发矛盾,按县上要求及时完成收缴任务。并全部划入县合作医疗专用账户。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乡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无钱看病问题,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农民参合态度、健康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乡定点卫生院医疗设施、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乡卫生院做为定点基层医院,但房屋简陋、设备落后、人才匮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广大农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许多病人因此涌上县级医院。形成看病就医舍近求远现象。三是报销程序繁锁,不能使群众快捷、便利的报销药费。
四、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措施,更加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利用多渠道广泛宣传发动,提高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增强群众的保健意识,切实把好事办好、最大限度的让农民得到实惠;二是积极争取,通过资金扶持加大乡卫生院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卫生院医疗工作枢纽作用;三是加强对全乡医疗合作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完善各项制度,通过扎实工作,切实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篇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xx年,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合管办认真落实新医改精神,积极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各旗县区按照自治区、市政府要求全部建立了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稳步推进新农合制度,运行机制日趋完善。旗县区全部建立了新农合旗县级平台,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市已初步建立起了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全市统一实行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各旗县区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制度改革等试点,为发展新农合制度,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奠定了基础。
一是进一步巩固参合率,逐步扩大覆盖面。20xx年全市参加新农合人数达到94.3839万人,较上年增加了17084人。按照卫生部要求的统计年鉴的农户籍人口计算,全市参合率为91.12%。参合人数较上年增加的旗县区有,新城区(增加2454人)、回民区(增加1169人)、玉泉区(增加1011人)、赛罕区(增加5372人)、土左旗(增加2962人)、托县(增加2909人)、和林(增加310人)、清水河(增加1991人);参合人数较上年减少的旗县区有,武川县(减少536人)。
二是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从20xx年开始,新农合政府补助增加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中央财政按照60元的标准补助,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财政补助标准也提高到60元,三级财政按2:1:1比例落实。农民个人筹资从每人20元增加到每人30元。全市筹集新农合基金14044.5万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48.8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的旗县区有4个。
三是提高报销比例,增强大病保障能力。按照新医改要求,全市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了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封顶线统一为4.5万元,均超过了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九个旗县区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7%以上。从全年统计数据来看,新农合基金支出14812.07万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97.5%。全年为54784人次住院患者报销医药费用11881.34万元,人均实际补偿住院医药费为2194.23元,较上年增加了146.1元,住院实际补偿比为38.49%。为164.6944万农民报销门诊医药费用2126.45万元。共有184.715万人次通过新农合获得补偿,受益面达到195.71%。
四是不断创新制度,逐步扩大受益面。各地开展提高统筹层次,推行门诊统筹,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等试点。下发了《呼和浩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积极充实市合管办人员,积极推行市级统筹。按照卫生厅与民政厅联合印发了《提高农村牧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行试点工作。同时将布病、儿童白血病、耐多药结核病纳入新农合特殊重大疾病管理范围。8月份转发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全部开展了门诊统筹,开展了以门诊总额预付、单病种限价、按病种定额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12月份卫生厅下发《关于实行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呼和浩特市托县、和林县、赛罕区开展综合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力争在2-3年内,在全市统筹地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为了规范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今年8月转发了《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的通知》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合理使用,同时落实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全部纳入我市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并提高10个百分点。
五是实行即时结报制度,进一步便民利民。全市9个旗县区参合农民在旗县区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全部实行了旗县区内即时结算。旗县区实行了新农合经办机构与旗县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并签订了为参合农牧民提供即时结报服务协议,并开展了即时结报工作。
篇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政府推动、农民参与,部门主管、乡镇负责,医院服务、群众监督的总体原则,狠抓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探索新农合管理的有效途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运行情况
20xx年我县共有215343人参合,参合率为99.8%,参合水平在全市xx个县(区)中位居第一。1-xx月份,累计补偿参合农民344825人次、万元。其中:门诊补偿50166人次、169.xx39万元;门诊统筹273.169人次、223.3482万元;住院补偿21.49人次、2190.707万元。预计全年统筹基金使用率在85%左右,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二、主要做法
1、加强宣传动员,促进农民参合。一是会议推动。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新农合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动员。各乡(镇)、村委会及时召开干部或群众会,广泛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干部说动。农医中心印制了新农合宣传资料6万余份,由各乡镇和村、组干部逐户上门散发进行宣传,每户一份。三是典型带动。对获得3000元以上补偿的参合农民进行张榜,张贴到每个村小组,增强宣传的直观性。同时,县政府对参合率前三名的乡镇实施奖励,促进参合工作的开展。
2、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受益水平。20xx年住院补偿封顶线由3.6万元提高到5万元,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病人的封顶线特设为6万元。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分别由40%和30%提高到45%和35%,尿毒症透析费用由支付部分诊疗项目列为全部支付诊疗项目,被动物咬伤(Ⅲ级暴露以上)的参合农民,在门诊治疗使用人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门诊大病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使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
3、推行门诊统筹,提高基金效益。20xx年我县门诊不再设立家庭账户,全县开展门诊统筹工作。农民在乡、村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看小病也可按30%的比例报销,一方面提高了农民门诊看病的积极性,减少门诊基金沉降率,另一方面降低了虚高的住院受益面,提高统筹基金使用效率。
4、实施便民措施,方便百姓报销。一是简化农民到县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大力推行参合农民在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补”工作。二是积极推行贫困参合农民就医后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或经办机构当场结算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一站式服务,简化手续,使贫困参合农民方便、快捷地获得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5、实施总量控制,确保基金安全。在医疗费用不断上升及全县基金总量相对固定的情况下,依据本县新农合基金可使用量,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向辖区内的各定点医疗机构配发新农合资金使用额度和各项控制指标,促使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提供价廉质美的服务,让参合农民享受更多实惠,保障基金安全,发挥基金最大效益。
6、夯实信息平台,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较其他县(区)提前两年完成住院费用的网上即时结报工作, 20xx年率先实现200多个村级医疗点的网上结算,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定点医疗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新农合信息管理网络,提高了新农合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存在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运行的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机制和体制等方面问题。
1、存在“小病大养”和过度医疗行为。由于门诊补偿与住院补偿差距大,许多原本可以门诊治疗的病人转为住院,住院率从20xx年的5%提高现在的12%;并因补偿比例不断提高,住院费用急剧上升,全县新农合住院总费用从20xx年的180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5000万元。新农合补偿一方面减轻了农民患者的就医负担,另一方面极大地刺激了农民患者的医疗消费需求,产生了大量过度医疗行为。
2、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仍需加强。一是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县农医局的工作经费标准还停留在20xx年的每个农业人口0.5元的标准,即每年约xx万元,连医疗证及宣传品的印制、会议培训、下乡督查等基本工作费用都不够支出。而且县农医局既没有参照到公务员享受阳光工资待遇,又没有得到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基本待遇也无保障,每年都需举债。二是缺乏有效监管的交通工具。县农医局经常需要下乡督查和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用车都是借或租,影响了新农合工作的正常运转。
3、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引发系列问题。一是刺激了医疗消费。我县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补偿比例原本是80%,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基本药物补偿比例提高到95%,参合农民住院看病只需支付极低的医疗费用,导致一些慢性病患者长期挂床住院。二是新农合基金增加了额外支出项目。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用新农合基金直接补偿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后的收入缺口,即支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15%的药事服务费。本属公共财政支付范畴,却要由新农合基金支付,最后负担还是大多数参合农民。
四、下步工作安排:
1、做好20xx年新农合启动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对新农合的认知度,增加农民参合积极性。二是集中时间收缴参合资金。按照省、市下达的“民生工程”指标,各乡镇根据全省统计年鉴的人口数完成参合目标。三是重新设计并印制20xx年合作医疗证,对20xx年参合的农户全部予以换发新的合作医疗证。
2、做好“光明〃微笑”等惠民工程的补偿工作。“光明〃微笑”工程、“爱心医疗救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是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惠民举措,我们将积极主动配合,按有关政策做好资金的回补工作,确保这些惠民举措顺利实施。
3、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一是借鉴东乡、黎川等其他县(区)做法,把县农医局纳入公共卫生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管理,让农医局工作人员得到同等卫生人员的绩效工资财政补助,减小工作经费缺口;二是建议配臵工作用车一辆,用于开展业务工作。
4、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加强日常督查。坚持常规检查与突然检查相结合,重点针对用药、检查、收费和假病历、假处方、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篇1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支持、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第四周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1、入保筹资情况
第四期共入保52415人,入保率达96.5%,其中艳山镇入保12938人,麦架镇11556人,沙文镇14270人,都拉5733人,牛场79018人,按入保档次分:一档12264人,二档5736人,三档34415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第五周期共入保57386人,入保率为96.91%。
2、资金报销情况
(1)全区共报销2,622,583元,占年度总资金的97.9%。节余资金5.4万元。
(2)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为50元。其中在乡镇卫生院报销32.2元,在区报销13.6元,在市级以上医院报销4.2元。与第三周期的39.6元相比上升10.4元。
(3)按乡镇分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的顺位为:牛场乡6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2.5元)、都拉乡54.85(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4.5元)元、沙文镇55.72(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6.1)元、艳山红镇41.62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7.7元)、麦架镇4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0.6元)。
(4)从报销分布上看,门诊报销费用1,619,929元,住院报销1,002,654元,分别占总报销费用的61.77%,38.23%(与第三周期相比门诊费用上升3.12 );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区级医院、市级医院分别占23.5%、40.89%、27.11%、8.5%,从中看出64.39%的费用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报销,比去年同期的58.8%上升5.59个百分点。
3、就诊转诊情况
(1)、共就诊222587人,实际人均就诊4.2次,比上周期高0.8次,门诊就诊220909人次,住院1678人次(乡卫生院108人次,区级278人次,市级35人次),门诊、住院人次分别占总就诊人次的99.25%,0.75%,比上周期相比门诊比例上升0.12个百分点。
(2)、就诊分布:村卫生室60.63%,乡镇卫生院34.68%,区级医疗机构4.59%,市级以上医疗机构0.1%,与上周期相比乡镇卫生院比例明显上升,其余医疗机构均下降。
(3)、本周期共受益44709人,受益率达86.9%,门诊封顶943人,住院封顶134人。人受益率比上周期相比上升3.1个百分点。
4、医疗服务情况
(1)、门诊次均费用,村卫生室9.1元,与周期相比上升0.9元;乡镇卫生院次均费用22.1元,与上周期相比下降6.7元;区级定点医院次均费用60.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16.3元;市级医院425元,下降1元;省级医院382元,下降512元。
(2)、住院次均费用,乡镇卫生院1239元,上升225元,其中以沙文卫生院费用增加为主;区级定点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59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638元;市级以上医院5003元,下降1010元。
二、新周期实施与贵阳市方案接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我区目前已经出台《白云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意见》,于第五周期(XX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周期的基本运行模式如下:
1、筹资模式: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农民个人缴费不再分三个档次,统一每人缴纳10元,市、区、乡三级政府按10、15、10元匹配,共同45元/人,其中40元作为第一次补偿,提取5元作为大病统筹资金,进行二次补偿。
门诊及住院补偿标准表
入
保
费
元 补
助
费
元 合计
元 门・ 诊 住院
区
% 乡
% 村
% 最高
补偿(元) 区及以上(%) 乡(%) 最高
补偿
(元)
10 30 40 20 30 40 200 30 40 2500
2、建立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每人提5元,建立大病统筹(二次报销补偿,在封顶报销后,自付6000-10000按30%比例,10000-XX0按40%,XX0以上按50%比例分段报销,二次报销封顶15000元/年,
总结
);制定了二次报销细则,生大病最高可以补偿17500元,切实解决农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3、新周期还执行贵阳市卫生局统一招标的合作用药目录和药品价格,以更便宜的价格服务于参保农户,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根据市文件要求,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实现“四统一”管理;目前除麦架卫生院因修建新卫生院,尚未建立药品配送中心,其他乡镇已经实现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三、日常管理工作
1、本年度对定点医院进行了四重点督查,对、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进行了认真的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进行指正及会议上提出, 并要求整改及落实。
2、实现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工作现况
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网络中心机房已经建立并开通,乡镇合医办或及卫生院及各区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经开通运行,目前除沙文因为电缆被盗未测试外,其他均开始正式录入处方及进行相关工作。
四、存在问题
1、网络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乡镇卫生院合医管理本身需要一条adsl上网及网络直报等,需要一条上互联网,贵阳市统一招标单位竞达公司要求上合作医疗的宽带单独使用,因我区有四个乡镇卫生院“管办”未分离,设在卫生院的.乡(镇)合医办也需要单独安装一条宽带,仅合作医疗一项工作就需要二条宽带,费用相对过高。
2、区合医办日常工作量大,包括日常报销、处方审核、对定点医疗机构督查、人员培训等及其他相应工作,在区合作医疗网络中心建立及即将对城市合作医疗进行试点工作后,需增加工作人员才能更好的管理合医工作。
3、建立独立于医疗机构以外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
根据筑府办发〔XX〕85号及筑府办发〔XX〕126号文件要求,区合管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管办”分离问题,但由于编制问题得不到解决,目前只有牛场乡暂时在乡政府设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实现“管办分离” ,人员由乡卫生院借调一名医务人员组成,但因未完全按必须配备1名财务人员及1名计算机操作人员,也导致一些工作开展力度和工作衔接方面的问题。其他四个乡(镇)目前合管办仍设在乡镇卫生院。
4、由于我区第五周期按市统一方案进行实施,在对参保农户减低报销比例的情况下,对参保农户在就诊报销过程中的接受程度、合医运行情况、资金报销管理、二次报销基金是否够用等方面无具体参考数据(目前我区二次报销基金只能提供19个人的二次封顶报销,新周期已经有6人提出申请),对风险控制缺乏相应的分析数据,也提高了新周期的运行风险,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区将继续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大力深化农村改革,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协力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
五、下步打算
新的周期即已经开始,我区农村合作医疗步入第五周期,新的周期里面,除继续保证合作医疗的报销工作正常运行外,还要坚持以下四点:
1、进一步坚持督查制度,进一步加大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力度,以确保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在村、乡两级工作的正常平稳运行。
2、在原有基础上推进网络化的建设,真正做到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报销。
3、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实施农民就诊报销信息微机化管理。
4、强力推进独立于医疗机构的乡镇合医办的建设工作。
5、继续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单病种管理。
・・・ 白云区合医办
・・・ XX年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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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单位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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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XX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X卫办发〔〕310号)文件精神和德阳市卫生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了更好地为我市参合农民服务,确保新农合在我市健康、平稳运行,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筹资标准:
农民每人自筹XXX元,中央、省、市财政每人补助XXX元,共计XXX元。
二、补偿模式:
基本补偿模式:住院统筹补偿 单病种定额补偿 门诊统筹补偿(含一般诊疗费) 特殊慢病(比例)门诊补偿,原有家庭账户基金,由家庭成员继续使用。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照XX市人民政府和什邡市人民政府议定执行。
三、补偿标准:
(一)门诊补偿
1、普通门诊补偿: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70%,每次门诊最高补偿卫生站不超过 X元、卫生院不超过 XX 元,全年累计门诊补偿每人不超过XXX元,家庭成员共享。
2、特殊慢病门诊补偿:补偿比例为75%,按月结算,逾期不补。17种特殊慢病每月和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如下:
(1)高血压3期(心、脑、肾损害),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为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2)2型糖尿病(口服药物治疗),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为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1型糖尿病(注射胰岛素药物治疗),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为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
(3)结核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为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
(4)精神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为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5)支气管哮喘,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肺源性心脏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7)风湿性心脏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8)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
(9)扩张性心肌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0)持续性心房纤颤,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1)癫痫,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2)帕金森综合症,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
(13)强直性脊柱炎,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
(14)骨关节炎,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5)重症肌无力,每月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6)慢性肾脏损害,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150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7)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为配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将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三种特殊慢病实行年审管理,由病人户籍所在地卫生院负责年审,并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要求开展健康体检和动态管理。
3、特殊疾病门诊比例补偿:按门诊医药费用的50%予以补偿,实行季度报账制度,每年审核一次。特殊疾病门诊比例补偿病种及标准如下:
(1)恶性肿瘤,每季度最高补偿XXXX元;
(2)血液透析,每季度最高补偿XXXX元;
(3)肝硬化(失代偿期),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4)慢性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期间),每季度最高补偿XX元;
(5)急性心肌梗塞,每季度最高补偿XX元;
(6)脑梗死,每季度最高补偿XX元;
(7)血友病(急性发作期),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8)甲状腺机能亢进,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9)唇腭裂,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10)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期间),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11)系统性红斑狼疮,每季度最高补偿XXXX元。
4、一般诊疗费补偿:参合农民在什邡市人民医院、什邡市中医院发生的门(急)诊诊查费,新农合基金支付为6元/人次/疗程;参合农民在定点镇(中心)卫生院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新农合基金支付确定为10元/人次/疗程,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在定点村卫生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确定为5元/人次/疗程,其中新农合将4.5元纳入报销范围,个人负担0.5元。
在同一次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中,只享受一次门诊补偿。如已经报销了特殊慢病(比例)补偿,不同时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二)住院补偿
1、在市内镇卫生院住院自付100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85%;在市内定点综合医院和其他医院住院自付XXX元(什邡市人民医院自付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70%;在什邡市外德阳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自付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60%;在XX市外定点医院住院自付X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50%;在什邡市外未定点的医院住院自付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40%.
人民医院传染科、中医院、保健院及精神病医院纳入专科医院管理,起付线为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75%.
2、中药饮片、国家基本药物在原报销标准上提高5%报销。
3、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按照《四川省卫生厅 XX省财政厅 XX省民政厅 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7号)和《省卫生计生委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将儿童苯丙酮尿症纳入新农合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范围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67号文件精神执行。
4、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德市卫办发〔〕540号文件)精神要求,XX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为:()德阳市人民医院、XX市第二人民医院、XX市口腔医院、XX市中西医结合医院、XX五医院、XX市第六人民医院、XX市精神卫生中心、XX眼科医院、XX骨科医院、德阳肿瘤医院。
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
6、按省、市有关规定,在XX市范围内住院的,实行住院互认制度。
7、住院床位费按最高10元/天予以报销。
(三)专项定额补偿
1、住院分娩,每例补偿XXX元;
2、白内障摘除术,每例(每只眼睛)补偿XXX元;
3、肾功衰血液透析,每次定额补偿XXX元;
4、体外冲击波碎石,每次定额补偿XXX元;
5、犬伤门诊(使用狂犬疫苗),每疗程定额补偿XX元。
(四)封顶线和最高补偿比例
住院基本补偿全年累计总额每人最高不超过XXXXXX元;封顶补偿额原则上不超过医药总费用的90%(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不予报销的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院际会诊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病历工本费和费用清单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3、就诊交通费、救护车费。
4、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电炉费、损坏公物赔偿费、特需生活服务费。
5、陪住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6、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费用。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以外的体检项目。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2、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3、高新仪器检查费(普通B超、彩色超声多普勒、CT、心、脑电图除外),置入材料(心脏起搏、人工关节、高新固定材料等)。
4、非一次性使用或选择性使用的医用材料、检验试剂等。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肝脏、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术。
3、近视、失聪、口吃矫正、正颌、镶牙治疗。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工娱治疗、行为矫正、运动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各种理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5、物理治疗项目每天超过一个计价单位的费用。
6、除脑瘫肢体训练、截瘫肢体训练以外的其他康复类项目费用。
7、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每天超过两个项目及每个项目超过两个计价单位的费用。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性病及性功能障碍的医疗费用。
2、各种研究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3、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伤自残、吸毒、麻醉品成瘾、交通事故(如汽车、摩托车、助力自行车等机动、助动车辆所致的损伤)、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用血时所收取的押金、补偿金管理费等费用。
5、工伤医疗费用。
6、《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规定以外的药品费,不予报销。
7、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及药品。
五、部分报销的医疗费用范围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高压氧舱治疗、激光治疗(如心脏激光打孔)、射频治疗(如心脏射频消融、椎间盘突出射频、消融治疗)、免疫治疗(如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核素内照射治疗,按医疗费用收费标准的50%纳入可报销范围。
2、什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其它诊疗项目及药品。
六、就医和报销
1、在市内就医实行“一证通”,凭《什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就可在市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就医;若因病情需要或本市医院设备或技术条件所限转入上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应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在XX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四川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患者分别按照各级相关规定报销。在未运行即时结报医疗机构的就诊患者,出院后凭出院证、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原件(报销联),回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补偿结算处报销。
2、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的报销补偿实行网络在线审核、就地结算报销补偿制,门诊患者缴费时即可报销,住院患者出院时在该院合作医疗结算处立即进行报销补偿。患者在进行报销时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 、《合作医疗证》及发票原件。
3、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户籍为XX户籍的新生儿出生当年患病可随母(父)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须出示准生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留存复印件)享受新农合补偿。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父)亲合并计算,直至一人最高封顶线。
4、住院患者应24小时在院,且住满三天方可给予住院费用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篇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乡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根据《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暂行)》和《江西省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遵循党委号召、政府组织、农村自愿参加、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方针,体现“谁出钱,谁受益”的宗旨,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地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障农民基本医疗,实现新农合覆盖我乡绝大多数农民的目标,不断提高全县农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2008年全乡有95%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确保2009年参合率达100%,住院统筹基金使用率达80%以上,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化程度的抗风险能力,达到减轻农民就医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三、方法与步骤
整个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10月25日前)
(一)制定全乡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并下文实施。
(二)做好2008年全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总结和2009年全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三)召开2009年全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大会,全面部署安排我乡2009年的新农合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与收缴农民参合费(2008年10月26日至2009年1月25日)
(一)按照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整体要求,全乡广泛开展宣传与发动工作。
1、各村组织开好“三个会”:村级两委工作会、村小组长会以及村小组为单位的农户户主会,层层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做好宣传骨干的培训。实行乡、村干部宣传发动驻村入户包干责任制。
2、对村卫生所及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广泛开展“六个一”宣传活动:①组织一部宣传车深入圩镇、村组巡回宣传;②乡广播电视站要开办一个专题栏目,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报道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③发放一份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单④印发一份典型补偿事例宣传单;⑤各村委会每半月出一期宣传栏;⑥每一个村小组书写1条以上永久性标语。
4、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部门和单位,上级驻我乡人员深入农户家中,做好新农合宣传动员工作。
(二)收缴农民参合费
1、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参合费20元,农民个人缴交参合费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25日,国家、省、市、县级财政对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交费截止日的参合人数为准每人每年补助80元。
2、收缴农民参合费以村委会为单位,按户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农合收款收据,注明缴费人员姓名,同时在参合人员登记表上登记,并将缴费情况在其《新农合证》上记录,收款收据粘贴在《新农合证》的第6页处以备核查。
3、各村所收参合费必须每日及时缴存乡财政所结算专户。乡财政所必须在2009年1月25日下午5时前将本乡的农民参合费全部缴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财政专户”,不得留有余额。
4、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本人的参合费由乡民政所在2009年1月25日前将本乡上述对象的参合费缴存乡财政所结算专户,并将名单及时交乡农医所。
5、领取了计生“一卡通”的农村一女户家庭和已扎二女户家庭的'主要成员的参合费,按照于都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计生“一卡通”农村持证家庭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优惠政策的通知》(于人口计生领字[2007]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乡政府适时组织督查组织对各村开展新农合宣传发动与参合费的收缴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09年1月1日起)
根据《于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组织实施。
1、继续收缴农民参合费至1月25日止,同时继续做好宣传工作。
2、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名单。
3、开始对2009年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进行报帐。
4、乡农医所将参合人员名单录入计算机管理并将《参合人员登记表》交一份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5、各个村委会和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立固定公示栏,对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报账情况每月定期公示,让广大农民知情和监督。
在实施过程中,我乡将配合县政府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及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定期不定期组织调查、检查,及时掌握新农合工作运行开展情况,确保我乡新农合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09年10月)
2009年10月,根据《于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新农合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材料送交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汇总。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及有关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这一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按要求建设好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配备好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切实负责好乡新农合的具体工作。至2009年1月25日,要确保农民参合率达到100%,新农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教育,强化宣传。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新农合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乡农医所、各村委会、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情况的公示工作,让社会和广大参合农民知情和参与监督。
4、规范服务,加强监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管理,加大投入,改善医疗条件,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乡农医所要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执行有关医疗服务规章制度情况加强监督和考核,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
5、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乡农医所要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不断完善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审批、使用、医疗费用报销补偿等各个环节的运行方式和方法,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6、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一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即从2008年10月26日起,每周一、周四下午五时前由财政所依据各村实际进帐额填写进度表报乡农医所,并在全乡通报。
二是实行每两周调度制。在收缴参合费期间,实行每两周一调度,第一次调度时间为11月6日,以后每隔一周以星期四下午五时的数字为准进行排位,进度排位后两位的村书记、主任要分别向乡主要领导作出情况说明。
三是实行一票否决制。此项工作纳入村级年终考核重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在11月30日前参合费收缴进度没有达到50%,三月25日前进度没有达到100%的村年终考评不得评先评优;对参合率在三月25日前达到100%的村,依照完成时间的先后排序(以银行进帐单为准、参合登记表及台帐)取前三名分别给予奖励,对相关个人建议上级优先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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