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星代言的五个观点(整理7篇)由网友“butterflykiss”投稿提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过的关于明星代言的五个观点,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关于明星代言的五个观点
人气是基础,匹配是前提
人气是代言的基础,大多数企业签约形象代言人的目的,首要还是希望在短期内能扩大明星所代言产品的知名度,提高销量。而人气的直观表现就是正面的媒体曝光率,目前人气指数最高的,体育界的姚明、刘翔,娱乐界的周杰伦、超女,都是炙手可热的“香饽饽”,面对这种明星,有实力的企业都会有一种先下手为强的心态,越早签约费用越低,越早签约效果越好,所以像李宇春迅速窜红之后,“一女嫁七夫”的现象也是容易理解的。
匹配是成功代言的前提。一个真正成功的代言,光看明星的人气是不够的,还要看明星与品牌的匹配程度,即明星自身特质是否与品牌相符,明星的影响人群是否与品牌的目标消费群相符。品牌即人品,只有明星与品牌两者匹配的代言,才会对推广品牌和提升销量有更好和更持久的效果。比如,蒋雯丽在生子后为某婴儿奶粉做代言的信服力就比较好,而某些明星给治疗不孕不育的医院做代言人,就显得莫名其妙了。
要努力避免代言品牌之间的干扰
一个高人气明星同时代言数个品牌是很常见的,因此,企业在选择代言人时,不仅要了解明星本身,也要了解明星所代言的其它品牌。一方面,如果一个明星代言的产品过多,会使其代言的产品失去焦点,降低代言的效果;另一方面,一般不会出现一个明星同时代言同一品类的两个品牌。但是,如果明星已经代言过的产品中,在产品档次、品牌形象、市场定位等方面与自己的产品和品牌有冲突,则会对自己的产品产生负面影响。以李宇春为例,其表现的是一种草根英雄或者平民英雄的形象,展现的是一种中性气质,在平民阶层比较有影响力,比较受少女的欢迎,如神舟电脑、夏新手机等主要针对二三线大众市场的二线品牌,选择李做代言人就比较合适,相互间也不会有冲突。但有观点认为可口可乐作为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也选择李做代言人,与神舟、夏新同列,会影响其品牌形象,其实仔细分析,可口可乐选择李宇春是有道理的,这与其目前在中国着力拓展农村市场和品牌形象年轻化的状况相符合。
代言的价值要看企业发展趋势
明星代言对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价值,有为了展示企业实力的,有为了快速提高品牌和产品知名度的,有为了建立和完善品牌形象的,但其目的都是利用明星自身的人气和曝光率,作为品牌和产品的一种宣传方式,因此,大部分的明星代言都以广告的形式出现。以TCL天价签下国际球星小罗纳尔多为其大屏幕电视代言为例,代言费用超过其大屏幕净利润的一半,有观点认为投入如此高的代言费用是一种浪费,怀疑小罗纳尔多的代言对TCL来说是否有如此高的价值。其实仔细分析,TCL近年来开始走国际化路线,而今年的世界杯将至,签下一个国际顶级的球星以求在世界杯期间迅速提高在国际上的知名度,TCL的行为虽然看上去像一场豪赌,但十分符合TCL的企业发展趋势,影响深远,并不是毫无根据的。
选择代言人的五大参考要素
选择代言人有五大参考要素,其一,明星要有与品牌相称的知名度,如全国性品牌选择的代言明星一般是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明星,体育产品选择的代言明星一般是体育明星。其二,明星的个人特质要与品牌特质相称,如一个气质热情活泼的品牌选择的代言明星一般是年轻偶像,一个气质成熟睿智的品牌选择的代言明星一般是中年明星,
其三,明星不能有代言过与品牌有冲突的其他产品,如企业不应选择一个代言过其竞争对手产品的明星代言,食品品牌不应选择一个代言过卫生巾品牌的明星代言。其四,明星形象要正面,不能有负面报道,一个人气大部分来自绯闻和负面报道的明星,企业应该敬而远之。最后,明星是否具有发展的潜力,如有些“明星”虽然有一时的人气,但缺乏发展的潜力,昙花一现,企业也需要考量这一因素。当然,在实际选择过程中,如果有其它运作因素在内,那么在具体选择代言人时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及时跟踪,迅速反应以应对风险
一般来说,明星代言的时间不会太长,由于明星出现问题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也不会太大,因此,在选择明星时考虑更全面一些,则不会出现太大问题。当然风险仍然存在,主要来自明星的生老病死、负面报道等突发事件,这就要求企业有及时跟踪明星状况和快速反应的能力。比如某著名演员突然因病去世,聘请其代言的企业就马上停播了由该演员主演的广告片,并换以新的广告。某知名演员由于穿着问题引发了民族情绪,导致大众的骂声一片,负面报道铺天盖地,聘请其代言的企业马上撤下有其形象的所有海报和广告。
谢付亮,远卓品牌(www.achievebrand.com)策划总监,著名品牌策划专家,人性品牌策划理论创始人和实践专家,国际注册高级商务策划师,积极倡导并推广“稳健型品牌战略”,被近十家媒体誉为中国“‘超低成本塑造品牌’第一人”,曾任跨国电器公司品牌经理,为多个品牌创造过业绩连年翻番的佳绩,全球品牌网、中国管理传播网、销售与市场、中国营销传播网等30余家媒体专栏作家。电话:13588268508;E-mail:zeroshell@163.com。王孝辰,中国新锐策划师,行事稳健高效,在全球品牌网、中国管理传播网等 10 余家权威媒体设有专栏,服务过南宋御酒、三维建筑建材、诗诺尔珠宝、富斌软件、潮峰钢构、春晓集团等客户,观点发表于《中国品牌》、《中国工业报》、《经理日报》等媒体,E-mail:dooka@163.com。
关于作者:
谢付亮:谢付亮,著名品牌专家,15岁进入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19岁毕业,10余年品牌运作经验,专注于“一分钱做品牌”,历任美国、日本等跨国公司品牌经理,现任远卓品牌策划公司(www.yzpp.com)策划总监;中国超低成本塑造品牌第一人,已经凭借超低投入为数十个品牌创造过知名度和美誉度火速飙升、销售业绩连年翻番的佳绩,著有中国第一本超低成本品牌运作论著。电话:13588268508;E-mail:zeroshell@163.com。查看谢付亮详细介绍 浏览谢付亮所有文章 进入谢付亮的博客
篇2:明星代言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等相关事宜。
一、代言内容内容、范围、时间和方式
1、代言内容: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品牌的代言人
2、代言范围:全球范围
3、代言时间:从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3月10日期间内有效。
4、代言方式:甲方在产品、品牌、公司形象的推介和广告宣传的商业用途中,可以使用乙方肖像图片、影像视频、姓名、签字、声音等可传播信息(专业电视广告除外),以及乙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参加甲方的宣传推广活动。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对上述内容的使用形式、次数和发布载体,在符合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和不损害乙方权益和形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进行合理安排。
二、报酬、奖金和税金
1、基本报酬。
1)基本报酬数额:协议期间,甲方按期支付乙方基本报酬,第一年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每年以50%递增),第二年人民币壹拾伍万整,第三年人民币贰拾贰万伍千元整,第四年人民币叁拾叁万柒仟伍百元整,第五年伍拾万陆仟贰百伍拾元整。
2)支付方式:以合同签署日为基准日,十五日内支付年度应付基本报酬数额的50%,半年后再支付另外50%年度基本报酬,以次类推,每半年支付当年度应付基本报酬数额的50%。
2、奖金(奖励)部分。
1)世界职业排名奖金(奖励):甲方对乙方发放国际排名奖金按世界台球协会每赛季(按年)排名进行发放,每个赛季结束后根据排名的变动(以世界台球协会网为准)情况进行奖金(奖励)的调整。发放奖金(奖励)的标准为:进入世界职业排名前4名,奖金(奖励)为50万/赛季;进入世界职业排名前8名,奖金为40万/赛季;进入世界职业排名前16名,奖金为20万/赛季 。
2)大型国内外赛事决赛奖金(奖励):由世界台球协会和中国台球协会联合举办的排名比赛,以及有中央电视台直播的大型赛事活动中,乙方如能进入冠亚军决赛阶段,按照比赛主办单位发放冠亚军赛手的奖金数,甲方将另行给予乙方不低于奖金数的50%。
3)奖金发放:国际排名奖金和决赛奖金的发放互不重叠互不影响。在世界台球联合会职业排名赛或大型赛事决赛结束后一个月内,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上述奖金。
3、税金:乙方所得的一切报酬和奖金如果达到缴纳个人所得税条件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税款。
三、双方义务和权利双方义务
1、合作首个年度,根据甲方需要,乙方须参加甲方安排的签约仪式。
2、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每年至少参加4次甲方安排的广告拍摄工作和至少参加两次由甲方组织的品牌或产品现场宣传活动(如新闻发布会、市场推广活动等)。甲方安排活动的时间和地点等选择,需提前与乙方商议,不得影响乙方的比赛和正常训练。上述活动的时间安排事宜,双方应本着相互协商、相互尊重的'原则。
3、上述活动,每次安排不超过2天,每天不超过八小时。甲方确实需要增加上述活动次数的或者天数,在乙方确认可以参加的前提下,每增加一次或者一天需另行支付乙方壹万元报酬。乙方参加甲方组织活动所发生的机票、车、餐旅费由甲方负责承担(含乙方一名陪同人员的相关费用)。
4、训练或比赛中,乙方须穿带由甲方公司标识的服装(由甲方提供,标示和服装款式、尺寸须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和比赛主办方的要求)
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的形象,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言论、视频等,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有损乙方形象。
6、在甲方有市场推广活动时,乙方应本着相互协商、相互尊重的原则予以支持。在甲方的新闻活动中,如果需要乙方配合接受记者采访时,乙方应积极主动予以配合,且不得做出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言论。
7、协议有效期,乙方不得参与任何与甲方同类产品或者具有竞争关系企业的代言、宣传、推广等活动。
8、协议期间,乙方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因非不可抗力而不参加世界台球联合会的比赛,或没有履行协议的相应规定,甲方有权扣除该年度当期半年应支付基本报酬的50%。如果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三次不参加世界台球联合会的比赛,甲方可视为乙方已经中止协议,可有权扣除该年度当期半年应支付基本报酬及应付奖金。
2、在乙方未违反本协议内容的情况下,甲方未能按照上述付款日期支付款项的,从一个月之后开始,按照延迟款额的万分之五每一天支付赔偿金。迟延支付超过三个月,乙方可视为甲方已经中止协议,可有权要求甲方继续支付该年度当期半年应支付的基本报酬及奖金。
3、违约一方须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损失赔偿、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五、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公众公开发布或透露本协议所涉及的报酬及奖金数额和条款以及双方的银行账号等信息。
2、泄密方将对上述信息流失而造成对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负全额赔偿责任。
六、不可抗力
1、本协议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罢工、政府行政政策变化、法律变更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2、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继续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早通知对方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对方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发生的实际情况协商延迟或终止协议的履行。
七、协议变更和纠纷解决
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且可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和分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任何一方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本协议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篇3:活用明星代言
如何选择明星?如何制作、创意让品牌与明星相匹配的广告?请明星代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影视明星陈宝国代言的品牌又添一个,已正式与无锡瑞年集团签约,成为瑞年集团的形象代言人,12月1日,由陈宝国代言的瑞年新广告片隆重开机,新广告片也于春节前大量投播。
企业请明星代言已司空见惯,逐渐成为了时下广告界的风潮:打开电视看见的都是美女帅哥,走在大街小巷看到的广告都是明星靓女。很多品牌尝到了明星代言的甜头,销量和知名度迅速飙升。
明星代言的本质是利用明星的光环效应,即将某知名的、令人喜爱的、尊敬的、权威的人物与具体产品组合、嫁接、联系起来,将前者的价值转移到后者上面。利用明星广告代言有三大优点:1、将受众对名星的关注转移到对产品的关注,提高产品关注度和知名度;2、利用受众对名人的喜爱,产生爱屋及乌的移情效果,增加品牌的喜好度;3、通过名人的个性/形象魅力,强化品牌个性/形象。但是,明星代言也是一柄双刃剑,好的一面固然影响深远,让企业赚的盆满钵满,而其潜伏的风险一般企业却未必能看得清。
那么,如何选择明星?如何制作、创意让品牌与明星相匹配的广告?请明星代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以瑞年请陈宝国做形象代言人为例来说明。
如何选择好明星
选择明星作品牌代言人要慎重,必须综合考虑其形象、魅力、知名度、亲和力、可信赖度、现代感、权威感、受欢迎程度等因素,视企业、产品具体需求而遴选适当的明星。一般来说,选择明星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 人气要旺,不用过气明星
人气旺,说明知名度高,也才能吸引观众眼球,甚至能引发大众的讨论,因为人都喜欢新鲜、时尚的事物。要是用过气明星,不仅很难打动消费者的心,还有可能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观众会猜想,是不是这家企业在走下坡路请不起明星了,更可怕的是用过气明星可能会让观众“恨屋及乌”。百事可乐频繁换代言人,而且用的都是当下人气最旺的明星,抓住的就是观众喜欢新鲜、追随时尚的心理,使得百事后发制人,与可口可乐平分秋色。
二、形象要好,不用问题明星。
形象好,既包括外在的容貌、身材、气质要好,还包括明星的公信度(如精神面貌、思想品德、为人处事等)要好。因此,要充分考量明星的公信度,尤其对药品、保健品更是如此。倘若明星自身形象不健康,过往有绯闻、丑闻,都会影响到代言产品的效果,将很难保证该品牌不会“出事”,因为“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一旦明星因为 、思想问题被曝光,将殃及他所代言的品牌。比如某位明星的因为军旗事件,殃及到了她当时所代言的某品牌手机,该品牌被迫停止广告投放,既浪费了大量的资金,又错过了最佳的市场机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但是话说回来,眼前没有问题并不表示以后不会出问题,即使先前没有问题,也要做好危机预案,“先把丑事安排在前面”,万一发生了什么意外,也好采取必要措施。
三、匹配度好,不用牵强明星。
一个真正成功的代言,光看明星的人气是不够的,还要看明星与品牌的匹配程度,这里的匹配度是指明星的形象、个性要与品牌的形象、个性匹配。匹配度好,则能让无形的品牌个性迅速抢占消费者的心智资源,如果明星个性与品牌个性比较牵强甚至格格不入,那就没有合作的必要。
蒙牛酸酸乳与张含韵的匹配度相当好,蒙牛酸酸乳的目标消费者就是像张含韵那样的女生,她们喜欢零食、喜欢酸饮、张扬个性、追求自我,张含韵就是这一族群的代表,她那首《酸酸甜甜就是我》以及她喝酸奶的表情、动作,把蒙牛酸酸乳的品牌形象和个性演绎得淋漓尽致,一度成为少男少女心中的偶像。听到那首歌、看到张含韵就会想起蒙牛酸酸乳;喝着酸奶,又会想起张含韵和她的歌。这一则广告,为蒙牛酸酸乳的成功立下了汗马功劳。
如果明星的个性和品牌个性不吻合,产品所传播的信息和明星帮你传播的信息就发生冲突,从而打乱顾客脑子里的原有认知,不仅不利于提升品牌,反而侵蚀已经建立的品牌资产。
比如请刘翔代言,他是当下最红的体育明星,看到刘翔,人们很容易联想到“飞翔、快速”,因此他代言白沙、中国邮政EMS是很适合的。可他后来代言杉杉西服就不太好了,穿上他代言的西服就有飞起来的感觉?别人还以为杉杉要推出“运动装”呢。
从这点来看,陈宝国代言瑞年氨基酸片很匹配,因为陈宝国在《大宅门》中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他对国家忠、对慈父慈母孝、有骨气……光凭他的这份“忠孝”就足以打动很多人,而瑞年氨基酸片作为孝敬父母、馈赠亲友的礼品,传递的也是“忠孝”之情,两者的“品牌个性”是吻合的。
四、重复要少,不用“滥代”明星。
名气大、关注度高的名人,往往会被重复利用,成为多个产品的代言人。像赵本山代言过泻立停、 ;刘翔代言了可口可乐、EMS、白沙、伊利、杉杉、隆鑫摩托;高明代言前列康、昂立心邦。但其缺点也显而易见,当一个明星第一次代言某产品时,人们记忆度会最深,产品关联度最强;而第二个产品再利用此明星,势必要“稀释”消费者原有的记忆。因此,对那些代言了诸多品牌的明星,一定要慎重,尤其是当其先前代言的品牌与自身品牌有冲突时,更不可用。瑞年氨基酸片请的陈宝国也代言过几个品牌,比如五谷道场、古越龙山、居然之家等,但由于这几个品牌边界分明,属于不同的行业,不存在冲突、矛盾、打压的可能,因此,瑞年请陈宝国代言也无可厚非。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明星分实力派和偶像派。一般说来,如果企业的品牌和产品追求健康、稳重、基业长青,适宜选择实力派明星,比如陈宝国;如果品牌与产品侧重于吸引年轻人,时尚的新新人类,则宜选择偶像派明星,比如周杰伦。
篇4:广告法明星代言
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了,在央视财经频道《中国政策论坛》的录制现场,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
很快,新《广告法》就要满月。在这个时候,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今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其用意自然明显。除了宣传新《广告法》的相关内容,也意在通过案例公布和处理震慑一些依仗自己明星身份乱代言、不负责任代言的公众人物。
在这十大典型案例中,我们看到了地方城市电视台电视购物广告中经常出现的那熟悉的几张面孔,比如侯耀华、李金斗……他们常年出现在各种减肥以及纪念币、名人字画、邮票大全张等广告中,甚至是一些打着壮阳旗号的保健品……
因为违规太明显、代言太赤裸,所以上面两位遭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点名通报。但是,随着新《广告法》的深入实施,“见招拆招”式的对策也出现了,比如演员邓超近日被国内著名品牌电视机生产企业聘为产品经理的新闻,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为了规避新《广告法》中的相关条款而耍的小聪明。
再比如有的演员为了继续能够“合法”的代言一些产品,不惜给自己封上一个CEO的头衔,加盟企业的经营管理,实际上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只是为了挂一个名头,好更方便的为企业卖力吆喝。
针对此类现象,建议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各级工商局在进行违规广告查处时,要把新《广告法》这个紧箍咒勒的再紧一些,再细致一些,不能让一些明星或者公众人物在广告代言时依然搞虚假代言,尤其是一些家电产品或者药品,没有亲身体会和使用,坚决不允许在电视广告中瞎说,误导消费者。
因此,有必要对新《广告法》中的一些规定和情况进行补充说明,把明星代言的“紧箍咒”再勒紧一些,比如新《广告法》中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仅凭这一条简短的表述,并不足以规范明星代言产品的行为。笔者认为,应该具体规定明星代言某些产品应该坚持多长时间的使用体验期,或者是自己有较为全面的使用体验的书面表述,而不能简单的以未使用过或者未接受过来替代。因为,这种规定的遵守或者规避是非常容易的,大不了就是拿来产品装模作样的用一下就算过了。
此外,对于明星违规代言的处罚,也不能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如果真的违规了,就应该按照新《广告法》来执行处罚措施,即使罚款数额足以让明星们肉痛甚至是倾家荡产,也必须依规严格执行,否则就不能服众,将严重毁损法治尊严。
明星动辄上千万的广告代言,本是自由市场行为。但是,在自由的市场议价行为之外,还有基本的商业道德伦理存在,对明星广告代言,必须把紧箍咒念好、勒好、执行好。
[广告法明星代言]
篇5:明星代言2.0
先上两个观点:
史玉柱:“在广告界,我一直有个观点,找明星代言,除了浪费钱其实没啥好处,”
叶茂中:“过去我一直推崇明星代言,在十五年前还写过「明星广告最便宜」,但最近几年我感觉明星代言效果直线下降,甚至对代理商也无刺激了……”
再上一个简介:
吴莫愁(MoMoWu),中国大陆新生代个性女歌手、新女性主义代言人、90后标志性人物。从小跟随父母亲开大篷车畅游全国,凭《中国好声音》上出色表现获得全国总亚军,一举成名。参与的广告代言:“20苏宁易购”、“百事可乐――渴望就现在”、“20美宝莲――秀出色”、“年清华同方――同方耀系列U49F超极本”、“2013年三星――GALAXYTab3”、“2013年沙宣――新弹性主张”。
一方面,营销广告界的大佬们都在唱衰广告代言;一方面,吴莫愁的广告代言一点也不用愁,可以说国际、国内知名厂商一致选择。到底是大佬们的观点有误,还是这些厂商无知?
可能是因为我是读着叶茂中的书上的大学,所以我更偏向于同意史玉柱和叶茂中的观点。在传播已经进入2.0、甚至3.0时代的情况下,在媒体已经走进自媒体、社会化媒体时代的情况下,明星代言也应该转型升级了,或许站在明星代言的2.0的角度,史玉柱和叶茂中的观点,以及吴莫愁的代言之路都可以很容易地得到解释。
在明星代言2.0时代,明星作为品牌推手确实已经开始走下神坛,具体原因有三:
明星本身的影响力下降
很多情况下,我们选择明星第一原因是希望借助明星的知名度去推广我们的产品,而在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的环境,社会越来越扁平化,明星已经更多的成为一种娱乐而不是崇拜;现在媒体很多,特别是自媒体发展让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权,自媒体产生了很多明星,自媒体也消灭了很多明星,中国好声音这么火,但比起当年还珠格格、超级女生大街小巷的播放的情景已经差了很多,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最近电视台做娱乐节目的时候都越来越亲民,以前的明星就是唱个歌、跳个舞,现在的明星很多时候都要想方设法讨好观众,在几年前我们可能想象不到明星和选手会一起参与PK,我们很难想象一部电影里面尽然会出现这么多大明星,现在很火的《爸爸快走》其实也是用众明星献丑、吃苦来吸引关注的节目。
明星代言执行难度加大
以前我们做明星代言,依靠的就是明星这张脸,用一个简单的电视广告,或者报纸广告就能将明星代言的产品广泛地告诉自己的目标受众。而今天,这种简单有效的传播方式已经行不通了,这个媒体碎片化的时代,我们对于传播效果的控制越来越难了,关于这一点,不管是广告行业的朋友应该有深刻的感觉。当前的有效传播更多的是一些有社会想象力的事件传播,依托技术手段实现的社交化的精准传播,以及以互动为核心的体验式传播。明星代言要起到效果,同样也要去配合这几种传播方式,这不管是对于企业的营销创新能力来说,还是对于明星自己的配合难度上来说都是个不小的挑战。毕竟,没有、或者不能充分必利用的明星代言,我们可以下定义这就是失败的明星代言。
篇6:选择明星代言“八股”考虑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热衷于明星代言,为什么企业喜欢这么做呢?大概就在于明星代言能迅速提升品牌的知名度,提升销量和品牌形象,或通过明星更好地向向消费者导入品牌核心概念以及统一品牌视觉系统等等,在近年很多品牌的确通过明星代言从中受益匪浅,但也有很多本想通过明星代言火一把,却落了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其实这些企业请明星代言失败的原因也很简单,主要问题就在于以下几点:
第一是企业请明星代言存在投机心理。认为明星代言是万能的。选择明明星代言无可厚非,关键是否能真正给企业带来效益,作为企业负责人不能处于投机的心理,总想通过明星代言就可以是自己的品牌和产品一举成名天下知,事实上明星代言只是品牌营销中的一个环节,其它环节做得不好找什么样的明星也无济于事。
第二选择明星代言存在盲目性。多数的企业在选择明星代言方面都是老板说了算,在加上一些不负责任的策划、广告公司一煽动,很多老板根本不考虑那么多,只要明星有名气,价格合适就可以。其实,选择明星代言的目的是为了提醒消费者,提高关注度,同时也是获得渠道和合作伙伴的支持,很多人会认为能请得起明星的企业比较有实力,最关键的要与品牌属性相符,但很多企业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而请形象代言人。笔者一次在中国第七届中国食品博览会上,曾看到一家牛肉食品包装上竟然印着两个不同风格的代言人――包装正面是靠武林风包装出来的王洪祥,包装的反面是梨园春的主持人庞小戈,我看了这样牛肉包装很不理解,他们请王洪祥做代言,与产品的一些属性还比较相符,笔者不明白为什么还有请一个戏曲栏目的主持人做代言,这又说明什么呢,说明企业有实力,如果要说明企业实力那还不如请个全国或国际知名大腕呢,这样做既有面子又能挣到票子,多好啊,
如果企业请明星代言仅仅为了吸引消费者,我看大不必要。
那么企业该如何请明星呢?笔者认为企业请明星代言一定要注意以下八个方面:
一、明星代言要考虑品牌和产品关联性。
为什么要考虑这些呢?给大家举个例子,赵本山大家都很熟悉,是个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但赵本山给传达人们信息是什么?是一副农民形象的小品演员。那么根据他的形象特质,他做哪些产品比较适合呢?可能大家都会说做农业类产品如农药,化肥等,那他如果代言是科技产品可能会很吸引人,但很难提升品牌和销量。我想这一点当年作为科技时尚的南极人保暖内衣更能体会到这一点,南极人保暖内衣当年请赵本山挣足面子,但丢了不少票子,在这方面南极人没有婷美内衣做得好,婷美内衣找梅婷做代言,这既符合品牌相关的属性又符合消费者审美心理,所以婷美瘦身内衣给人感觉就是美。
二、明星代言要考虑目标消费者
明星代言目的就是通过明星的个人魅力、知名度来影响和引导消费者的一种营销传播手段。那么请明星代言时一定要考虑目标受众对明星认知和了解程度,尤其要考虑明星年龄要与目标受众是否吻合,不能产生代沟,否则会降低广告传播的效果。例如一家是生产儿童食品企业聘请《家有儿女》剧中刘星、小雨、小雪的扮演者做代言,就收到很好代言效果,因为他的目标消费者正是剧中人物的追随者。有一家啤酒品牌聘请相声明星李金斗做代言,不但不能起到很好的宣传,反而起到负面的影响,因为李金斗是个大肚子,体形不是太好,人们本身认为喝啤酒会发胖,你说有请一个这样的明星做代言,肯定不会受到良好的效果。
篇7:明星的诚信代言作文
明星的诚信代言作文
明星代言商品不是坏事,它是顺应市场发展规律的一种商业形式。
从商业运转角度来说,它能够使商家的产品得到推广的最大化,而代言的明星由此可以获得不菲的代言费用。可以说达到了双赢的效果。而双方资金资源与人才资源做最有效的结合,为推动广告艺术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所以从第三个层面来说,作为产品受众的广大消费者甚至是普通的观众,对精湛的广告艺术也存一种欣赏态度,之前见过一些县级电视台粗制滥造的广告,也忍受着平时糟糕到让人想崩溃的电视连续剧,此种情况下,看看那些构思奇妙制作精良的电视广告的确不失为一种享受。明星代言,真可谓一石三鸟,但别忘了所有这些前提都指向了一个最终的目的,那就是为广大消费者推荐产品,产品不行甚至有害如三鹿奶粉,再言之凿凿也是可恶的谎言。
所以明星代言的最基本的前提就是诚信。
从商家角度来说,诚信是对广大消费者最起码的尊重,叫明星说空话说谎话,昧着良心做生意的`商家从来都不可能做大做久;从明星来说,诚信是对其粉丝最起码的负责,因为很多人对明星的话深信不疑,选用明星推荐的产品,如果明知产品有假,为了金钱利益还去代言,这种行为不仅不能为商品加分,还要使自己掉价,掉人格的价,这样的明星跟其代言的粗制滥造的商品一样走不远做不大,因为她(他)自己就是娱乐圈流水线上的劣质品。
现实生活纷繁复杂,利益驱动水深似海,但无论局势怎么诡异,只要存有一颗正直善良诚实的心,做诚信的商家、诚信的明星,强强连手,诚信是一种宝贝似黄金的品质,为产品加分为人格加分。
我们期待每一份明星代言的广告背后都有一颗真诚的心。
而这也需要我们大家的努力。最近听新闻在说,以后明星代言商品,如果商品出了问题,明星要连同厂家一样承担连带责任,以为这个政策很好,有效地加大监管机制也是保证消费者利益的强有力手段,甚至觉得控制外延可以覆盖得更大,那些没有尽到审查机制的发布平台、报纸、电视、网络等,也有在出现问题时承担连带责任。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以诚为信,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没有疑虑与担心的消费环境。
而明星们,请你在微笑着向消费者推荐某一件产品的时候,请记得,最美的不是你的微笑,而是那颗诚信的心。
★ 形象代言人合同
★ 一分钱作文
★ 成功领导者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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