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晒我的文字记录史杂文随笔(精选16篇)由网友“EVER”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晒晒我的文字记录史杂文随笔,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篇1:晒晒我的文字记录史杂文随笔
晒晒我的文字记录史杂文随笔
我喜欢把自己生活中的行程和感悟变成文字发到个人微博或部分网站上。
眼手心并用
文字记录已是我多年的习惯了,它的公开发表引起了不少读者和文友的关注。近年来,可以说我做到了日有更新。不需要别人去催,每天不写上几段话好似这一天什么都没有做。
年轻时书读的少,不太喜欢课堂作业,当然还得认真完成,业余时间课外书就成了我的精神大餐,时而摘录些好词好句挂在自己的床头,在配上几副素描供自己和小伙伴们欣赏。
长大后参加了工作,生活故事多了起来,题材也相继丰富起来。有时候忙起来也嫌麻烦,懒得去写,可到了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时就想写,就这样,文字记录就成了我日常生活习惯中的熄灯号。
文字记录,用的是眼,动的是手,会的是心,每一词一句都得认真去斟酌,用它来加深印象,感受生活中的趣味,每一句话,每一段文,都会给我一个不同感受。
在我的朋友圈子中有不少的写作狂人,他们对文字的热爱和执着让我钦佩,这些人并非是人人都想成为一个什么家,大多数都把写作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习惯和爱好。
记录时光,留下美好。
很多人把这种爱好者看成是玩文字游戏或耍笔杆子的人,不管它是褒义还是贬义,可我把这种爱好当作了个人笔记、个人日记,个人心得札记,或者说是随笔的杂文记录,因为它没有固定的体系专栏,它包罗万象,融个人思想、言论、史地、小知识和风土人情为一体。
我记录的很多史地文字大都来自书摘,把精华部分利用自己的语言进行了汇总,整理成电子文档输进电脑网络,并上传投稿发布。对发出的每一篇文章我都能够把它背下来,可以从文章故事的情节中引领我怎么去思考,怎么去学习。
作者曾经发表的论文
我喜欢文字记录和利用文字交流,虽然它没有说话那样方便快捷,但我认为它的'效率最高,因为文字可以重复去看,可以多方面理解,能够让人过目不忘,不断添补,不断反刍,它没有疏忽,也不会遗漏,在阅读文字的同时会让人有新的发现,使人积极向上,励志多学。
文字记录可以改变人的思想观点,可以改变人的行为举止。
在早期,我的文字记录都是为了工作,清一色的技术论文大杂烩,几十篇技术论文还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后来我对人文社科、史地知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我的写作方向。我把每天的小发现变成了文字,投送到我的储备室,便于我使用时素材的提取和利用。
这个储藏室里有职场、心理、想法、史地、杂文、教育、人文社科、杂诗杂句、随笔随性随人等等,当然也有鸡汤。个人的观点与鸡汤干货齐飞,没有编解量化,只要你打开标题,第一眼就能看出来哪些是观点,哪些是鸡汤干货了。
很多的文友对自己过去的文章不断地进行添加删除和修改,但我不愿那样做,虽然以前个人的很多文段不如意,但它不单单只是记录自己过去的生活经历,同时也见证了个人每个时段的成长,包括文字写作基础。
有事没事的时候,我也喜欢翻开自己过去的文章读一读,每看一遍时,都有种让我说不出的感觉,我会拿每个时段的我与现在的我对比,甚至对过去幼稚的表现及不如意的篇幅勾画标注。
也有人说,自己又不从事文字工作,讨厌那些长篇大论的大道理,何必要做文字记录呢!但我还是坚信,一个不做文字记录的人和一个做文字记录的人工作效果绝对是不一样的。
记录时光 留下美好
不管怎么说,在我看来,就算每个人的背景和职业各异,做好生活工作中的文字记录应该是件很有用有趣又让自己有料的事。
篇2:我的读书史的杂文随笔
我的读书史的杂文随笔
翻开日记,慢慢咀嚼那些熟悉的文字,猛然发现往昔成长的足迹竟如此清晰,而每一个足迹上都可以看到书的影子。书,我真挚的朋友,陪我走了那么远那么久。
7月21日 晴
这是在哪里?彩云缭绕,琼楼玉宇。我呆立在原处,久久不敢相信。就在这时,一阵打斗声传来,我急忙赶去一探究竟。我看到了我心目中的英雄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正与众多天兵天将拼打厮杀。顾不了许多,我便上前助阵,竟真如有了神力,瞬间撂倒一片。我与大圣冲出重围,驾上筋斗云,回到了花果山。大圣赞我武艺高强,要与我结拜为兄弟。能跟着大圣一起斩妖除魔,自然是求之不得啊!我高兴地手舞足蹈,睁开眼时还在傻笑,只是“唯觉时之枕席,失向来之烟霞”,原来是南柯一梦。
桌上的《西游记》还安然躺在那里,封面画的正是惩恶扬善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10月15日 雨
真不该选择在秋天读《红楼梦》,而且是个多雨的秋天。以前说什么也不肯读它,因为心知那是个悲剧。后来还是读了,告诉自己只读前八十回,谁想竟一发不可收拾,读完了还不舍得放下。今天又下起了雨,凄凄惨惨戚戚,人的心情也像被雨淋过一样,湿冷湿冷的,口中低吟着“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秋凉”。想到贾府繁华已逝,那些曾经的富贵中人能否耐得住凄苦?生活喜欢开玩笑,于生活本身来说那自然只是个玩笑,但受此磨难的人却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
石破天惊,一部《红楼梦》将我从美梦中唤醒,开始直面这个残酷的世界。
12月30日 风
天已经黑了,丝丝缕缕的寒风从窗缝间溜进来,炉中的火烧得正旺。每天这个时候我都坐在炉边与鲁迅先生对话。
“您为何要弃医从文?”我不解地问。
鲁迅先生拿出他的烟斗,一边装烟一边说到:“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魄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
“改变他们的精神?是指国民的奴性心理吗?”我追问。
“何止!”鲁迅先生点燃他的烟,慢慢吸了一口说:“国人是极容易变成奴隶的,而且变了还万分喜欢,假使有一个人在路边吐了一口唾沫,自己蹲下去看着,不久准可以围满一堆人。中国人总喜欢说自己爱和平,但其实是爱斗争的,也爱看自己们斗争。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鲁迅先生摇了摇头,不愿再做列举。
“既然铁屋子如您所说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您为何又要呐喊呢?”“因为希望,同时也聊以慰藉那些在寂寞里奔跑的猛士。”鲁迅先生磕了磕烟斗,飘然离去。
炉火快熄灭了,我合上手中的文集,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后记:从一个喜欢做梦的孩子,到花季雨季的少年,再到踌躇满志的青年,书给我的不仅仅是快乐,更多的是让我看清这个世界,也看清自己。书,我真挚的朋友,还将陪我走更远,走更久。
篇3:我想我的文字的杂文随笔
我想我的文字的杂文随笔
01
“于是我不再唱歌/前方就是未来吗……”这首歌已单曲循环良久了,犹如我此刻的心也在摇摆不定,似乎坚定着要做些什么,又倏然地摇头否决了,只留下无数个脑细胞为此争议着,悬着的心也在摇摇晃晃地被撞得鲜血淋漓。
是的,离开简书大概有大半年了,当初一腔热血的自以为是,还有洒脱地离开了曾是心灵港湾的停泊岸,原则无限地被打破,甘愿一次次找无数个理由为了微不足道的事情把自己击败的走投无路,些许间竟也迷失了自己。
生活依然一往无前,只是离开简书后不再每日更新的心是微痛的,时间久了,结的痂又堵得胸口烦闷,于是更心急如焚。只是这一瞬间,竟也恍然大悟,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能负重前行竟也是一种心安的美好。
直到现在才明白这个道理,也不再为自己找任一可以辩解的理由。就像自己在交出一份策划案时,别人都可以说No,唯独自己决不能说No。
写字,亦是如此。
02
我想念我的文字了,那个从高中时起就写日记的女孩子,一本日记就是她青春期全部的秘密。
我想念我的`文字了,那个飞快地敲击键盘的拼命女郎,只为让自己成为一颗慢慢长大的良木。
我想念我的文字了,想念的是坚如磐石的写字信念,还有那完美至极的行为准则。
我想念我的文字了,想念的不止是成长的酸甜苦辣,还有那个眼睛会放着光的真挚女孩。
……
时间久了,这些想念愈来愈深刻,我渴望伸长双臂,用心、用力、用尽力气拥抱这些,这次说什么,都不会放手了。
大抵有很多的女孩子日复一日地坚持着,都是为了心中无形的力量,于我们而言,写字仿佛就是一个偌大的精神世界,在这里自己才能像个主角一样游刃于每个角落,做自己的女王。
或许,我怀念的正是这些。
03
嘿,女孩,你还好吗?你在时间的这端丢掉了一些看似不重要却又非常重要的东西,其实不然,就像有人告诉过你“眼睛看到的并非是事实真相,有些东西,用心去品,去感受。”以前不懂得这些,现在大抵也悟出来了一点。
是的,无论做任何事情,不妨问问自己的心,没有人会成为谁真正的谁,唯有自己才最有力量,最所向披靡。
只要想去做,任何时候开始都不晚。当勇敢地迈出第一步慢慢走近属于自己的这条路,这时的心境要和原地踏步的感受完全不同。
嘿,女孩,做你自己,勇敢地走下去,把想念大声地喊出来,化作破茧成蝶的力量,去找回属于自己的太阳。
嘿,女孩,我想念我的文字了,正如我也想念你——回忆里的你。
现在,我决心要成为你了。
篇4:青春的文字杂文随笔
青春的文字杂文随笔
1 昨天 今天 明天
昨天,我在享受生活,远离了书本的烦恼,听不见家长的唠叨,看不到黑板上闪动的符号,不知世上原来有高考。
今天,我在消化噩耗,数学只考了35,老师眼里冒泡;大笔开销伸手要,老爸心里冒泡;望向黑板,眼中泪光不停闪耀,高考就在原地,不曾乱跑。
明天,我要立志咆哮,努力学习,艰苦奋斗,老师老爸笑,黑板粉笔都跳跃,高考有种你别跑!
2 丑角
他一直扮演着一个丑角,他的诞生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不需要他拯救世界,不需要他解放自然,也不需要他掳获芳心,甚至不需要他有完整的开始和结尾。唯一的意义就是让人笑,每个人都在使劲地笑,笑到流出眼泪,而伤心的却是他。
他消失了,任何地方都看不见他那张抹得花哨的脸了。世界瞬间黯淡下来,人们第一次渴望他的出场,“请让我们欢笑吧!”他们呼唤着。
其实一出戏可以不要过多角色,但不可以没有丑角。有了他,悲剧时,泪中含笑;喜剧时,笑中带泪。
人生如戏,人总会时不时的'客串一下丑角。丑角就活该被忽视,嘲笑吗?就像王子营救公主,丑角就是那个老巫婆,难道丑角就只能看着别人笑吗?不必幻想吗?也许,王子营救公主时,不小心爱上老巫婆了呢,毕竟老巫婆很搞笑啊。
丑角,认真做丑角,一如主角。
3 大学有多远
我今年17,我今年高二,一年之后,我可能是个大学生,也可能什么都不是。
一年后的大学到底有多远,谁也不知道。这一年,我好似一个苦行僧,步履艰难地行走在这学海沙漠。偶尔想回头却无法寻觅来时的足迹,继续向前也没有发现前人踏过的路印,才明白这条路需要独自走出来。
即使走完全程,也不过是寻得一片清泉,解一时之渴,要明白,你不会留下姓名,因为你也不过是走完全程中的一个而已,你的姓名会随他们一起被黄沙掩埋,等待磨砺,变成闪耀发光的金粒。
我把双脚埋进黄沙,不为能留下姓名,也不为变成金粒,我仅为饮一口清泉,给生命重新注入活力,让自己重生,让自己站起来,即使不让世界看到我,也要让我看看这苍茫的世界。
我明年18,我明年高三,一年之后的大学有多远,它近在眼前。走完人生这个节点,我仍然是个苦行僧,饮完这泓清泉,猛抬头,发现前方依旧黄沙漫漫,才明白这就是人生,这就是人生大学。
高二分科那时自己好像很迷茫的样子......
篇5:青春的文字的杂文随笔
青春的文字的杂文随笔
世界上的人,事物,都会因我而改变,世界看我的心情变,我想让世界怎么变就怎么变。
如果有人问我,谁是你最大的敌人?我可能会说:“数学。” 数学,始终可以微笑着把我甩到地上的对手。
一个人和数学的关系可以很微妙,像我一样。
在数学课上想着的是睡觉,所以我睡了;在数学老师面前想着的是鬼怪,所以他怒了;在数学试卷上想的是好难,所以全错了;在数学面前,我后退了,所以他逃走了;加油追吧,刚迈出脚步,便觉得累了,于是停了,最后哭了。
数学,一门集逻辑、推理、超负荷、超累人、超够呛的无敌费脑运动。
喜欢学数学的人,都有一股常人所没有的耐力、智慧、追求外加至死不渝的热爱、超级无敌的拼劲,在疯狂中学数数学,在学数学中疯狂,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不谈恋爱,却不能没有数学题,曰之:“狂人也,吃人也。”
害怕学数学的人,就像一只走投无路、锤子挣扎、得了绝症的老鼠,就像一头赶上禽流感,、碰上甲型、患上白血病、患上尿毒症、跑了老婆、死了老娘、没了闺女的超臭癫痫猪,说不尽的辛酸,倒不完的苦楚。
对于数学,我们从来都不是“两情相悦”,我想情书,却不知。阿拉伯数字加上x、y、z要怎样表达爱意。不如把“暗恋”埋在土里,让它慢慢发酵、发脓,然后烂掉!
duzi ,自我来到这个世界,你就一直伴随着我不离不弃,我说过,“跟着我,不能不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但是,由我一口干的,绝对不会让你喝稀的。”这是我对你最朴实的承诺,一直无怨地履行着。
duzi ,你说,你喜欢吃肉,我就想尽办法寻肉来喂你,不顾别人异样的'眼光,看你一天一天长大,偶尔也会摸摸你那光滑的皮肤,掐掐你那软软的身体,内心无比欣慰着。
可是,duzi ,你却背叛了我,你每天叫唤,让我心神不宁。为你来回奔跑我精疲力尽。
为什么一切变得这么快?现在的你温柔不再,也就别怪我忘却海誓山盟,“急急如意令,泻立停!”
(那时,我好像拉了好几天肚子,所以有了这篇写给肚子的调皮文章,羞耻......)
高中时期大家都是既多愁善感,又不可一世,现在看着看着便会轻笑出声,老气横秋的说上一句“还是太年轻了”,可其实不过才过了三四年的光景,难道心已老了?另外日记中还有几篇比较长的文章,打算单独发一下。
篇6:文字与美人杂文随笔
关于文字与美人杂文随笔
文字是人间所有情感最为强大的载体。纵使万般变化,也能用文字精准地描绘出来。文字是上帝妙笔,生命之火,万物源泉。
很少人真正描述出美,光有形态就好比只有空壳,远远不够。美是抽象而主观的,太虚无缥缈了,即使美人坐在诗人面前,诗人会写甘愿为她醉在长街屋檐,舍弃人间万物涅槃重生只为挽美人一笑,而不细致的刻画她的五官如何端正、精致。若是过分考究细节,那种朦朦胧胧的.暧昧气氛,就烟消云散了。你看陌上桑,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路人看见罗敷,都要放下担子捋捋胡子,少年看见罗敷,马上脱下帽子整理头巾。谁都倾慕她的美丽,拜倒在她石榴裙之下,这就给读者留下丰富的想想空间了。罗敷有多美?不清楚,你看见这句诗,心里想的美人,就是罗敷的样子。
意境,意境。意是诗人的意,也是你的意。境是诗人画笔下的留白,由你来填充。不填充也罢,境随心变,你的心情如何,意境就如何。长恨歌一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同理。《长恨歌》更出彩的一点,是借了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以瑰丽高昂的文笔,添加些许悲剧色彩,侧面将她的美貌全盘托出,使我们在读的同时,不禁掩卷叹息红颜薄命。
像画师一笔一画勾勒描绘女子精致的脸,好吗?好。其实谁也没必要评判主观强烈的作品。你不必咬文嚼字,反而破了意境。诗人千年前一句长叹,你如今的感慨,这就够了。
篇7:记录时间就是记录人生杂文随笔
记录时间就是记录人生杂文随笔
人们总是会说,“我永远不会忘记”,信誓旦旦地认为自己的记忆力永远不会背叛,但是渐渐地,那些我们坚信会永远记得的事情或许没有被忘记,只是也不会再被轻易想起。许多人习惯于把事情记在脑子里,他们往往并不知道:人的大脑不是用来记录的,而是用来思考和处理问题的。人的大脑,是CPU,而不是硬盘。与懒惰抗争、停止遗忘、坚持改变的方法就是记录时间,也是改变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最好的方法。
对于易效能时间管理的学员来说,不仅学习的是如何规划时间更重要的是记录时间,记录的本质不是为了昨天,而是面向明天的目标和梦想。每天早晨的三只青蛙与晨间日记,让记录从美好的清晨开始,早上问自己——我今天要做些什么?早起既做反思又做计划,打开日历和清单对今天要做的事物进行收集,整理,排序优化,让每一件事变成可以执行的行动方案。运动有运动的记录,工作有工作日志,家庭及生活中的小确幸,我会及时发微信朋友圈或用简书及印象笔记随时记录,晚上再问自己——今天我都做了些什么?晚上睡前可以简单做一个回顾。记录是为了整理和分类,整理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有序,记录是面镜子,可以即时检视和反省。没有反思的人生不值得过,从每日晨间日记到周检视月检视到年度检视,时间就这样时间被记录下来,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都是值得纪念的`,养成随时记录的习惯,可以带着纸笔可以用手机拍照,可以用印象笔记可以用简书文字记录,记录时间的工具有很多,只要你想无论何时都可以记录,时间都去哪了?看到过去的发生及未来的规划,只有记录时间才能看见时间。
每当回忆往事,不因虚度年华而羞耻,不因碌碌无为而悔恨,把日常生活中琐碎的美好,用文字和图片记录下来,不让它们沦落到记忆深处。想象若干年后再翻看,心情是否如当初般充满热情和期待,亦或是沉静了时光,美好了怀念。你热爱生活,努力实现梦想的样子很美,请将这美好的模样,记录下来。让记录成为了生活中最重要的习惯,让记录面向未来,让记录发生见证改变。
篇8:大喜大悲史湘云杂文随笔
大喜大悲史湘云杂文随笔
读完了《红楼梦》,我有一个认识:读懂了史湘云,也就读懂了《红楼梦》大喜大悲的总格局。因为史湘云的一生就是大喜大悲的一生。史湘云就是红楼大格局的一个缩影。
我们读红楼梦,甚至不遗漏一个字,也读不出史湘云长啥样。只知道她很美,很漂亮,绝不输于钗黛。书中对她身形的描述只有八个字“蜂腰猿背,鹤势螂形”,我的理解就是她腰比较细,肩膀比较宽;个子比较高,四肢比较长。至少三围的比例符合美女的特征。在张爱玲的《红楼梦魇》之“五详红楼梦”(旧时真本)一节中,收录了董康先生赞湘云的两句诗,很能说明一点问题。诗云:众中最小最轻盈,真率天成讵解情。”她是红楼众女子中年龄较小者,“轻盈”只能说明她是个细高个儿的女子。如果像贾玲那样的女子,走起路来是不会“轻盈”的。这个认识被无数的红学爱好者认可,连红学家周汝昌先生都以史湘云为知己,她甚至认为史湘云的原型就是脂砚斋,是曹雪芹的知己。而张爱玲更是认为史湘云应该名列红楼美女排行榜榜首。
为什么史湘云这么受现代人喜欢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符合现代人的审美。活泼养眼的女孩子谁不喜欢?贤妻良母型的宝钗更接近中老年男人的审美;而身心都病态的黛玉有点落伍了,男人们更追棒健康快乐的女子,所以钗黛都有点过时。
我之所以喜欢湘云,也是因为喜欢其活泼天真的性格,还有点侠女范。《红楼梦》中有一首写湘云的曲子叫《乐中悲》,比判词更让我喜欢。曲子的内容是: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这是“红楼梦”十四支曲子中的第六支曲,曲子第一首为《红楼梦引子》,按顺序排史湘云排金陵十二钗第五位。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描述了史湘云虽然生于富贵之家,但因自幼父母双亡,失去了父爱与母爱,没有人呵护她娇惯她。湘云之身世与黛玉并无二致,都是父母早亡。实际上早期的红楼版本,黛玉和湘云都寄居在贾府,与贾母、宝玉同居一室,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身心成长过程。没有父母的呵护,自然不会娇生惯养,有的也是贾母之宠爱,所以“谁知娇养”?问得好!
“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这是我喜欢湘云的最直接的理由。史湘云生来就有“英豪阔大宽宏量”,这七个字,道尽了这位侠女的性格。那种英雄女儿气节、那种宽宏大度、那种潇洒豪放,颇有些“巾帼不让须眉”的风度。这样一个侠女形象,又不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快乐是自然的,自古情深多烦忧。“霁月光风”正是史湘云最精彩的做派,胸怀开朗、光明磊落。“耀玉堂”就是湘云不论到什么地方,就像一个快乐使者、阳光使者。可是,与湘云同身世的黛玉却不是,整天以泪洗面,小家碧玉,还小家子气,郁郁寡欢,闷闷不乐,这样的性格也促使她早早心力憔悴,早早离开了人世。湘云虽然父母早丧,能拥有有这样的性格,可谓不幸中的'大幸。
“性格决定命运”,湘云配得“才貌仙郎”,她的爱情婚姻是非常美满幸福、地久天长的。湘云有这样的性格,而且才华又不在钗黛之下,又有一个如意郎君,恩爱终生,也是她命中注定。也是对她幼年失去父母的弥补。然而事情总是不尽人意,“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可见,湘云的结局也是悲剧性的。这是红楼女儿大悲剧决定的,更是人世间阴阳此消彼长变化的结果。正是“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人世间,哪有永远的富贵?哪有永远的快乐?哪有永远的青春?生老病死,爱恨情仇,富贵贫穷常常如影随形。《乐中悲》正是说明:荣华富贵中潜伏着生存的危机,欢乐中潜藏着悲哀。这个湘云的阴阳哲学论,她也没有逃脱她曾经的生存大哲学。
湘云是大观园女孩子中性格最活泼潇洒的一个。她最大的特点就是“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无小儿女那种扭怩之态。第二十一回写她睡态:“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就连睡觉的姿态也像男孩子。
芦雪庵赏雪联句时,她和宝玉等人烤鹿肉吃,黛玉笑他们是“一群花子”。她则说:“你知道什么!是真名土自风流。你们都是假清高,最可厌的。我们这会子腥腋大吃大嚼,回来却是锦心绣口!”看她言谈举止多么潇洒豪放!她喝醉酒躺在芍药花丛里睡大觉,更是一大美景,也是世界上最美的醉态。她的醉态,比杨贵妃醉酒更胜一筹,醉酒的湘云风情万种。
《刘心武续红楼梦》一书中,湘云在宝钗去后,最后与宝玉走到了一起,过着叫花子的生活,但快乐的本性没有改变,这也许是黛玉一语成讖。我虽然有点儿不赞成这样的结局,也不反对。毕竟是文学创作,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湘云的结局。刘心武对湘云的结局其实也是周汝昌先生研究的结果,都可以归结到新红学中来。结局越悲,震撼力越强,没有什么不好。
史湘云大喜大悲的遭遇和变化过程,正是四大家族由盛至衰的变化过程。湘云是红楼大悲剧的一个经典缩影。
不论世事如何变化,快乐常常围绕着那个憨态十足、阳光快乐的女子——史湘云。
篇9:瞎聊夏商周文字传承杂文随笔
瞎聊夏商周文字传承杂文随笔
约公元前21世纪,启继承父亲大禹部落联盟首领位,成为华夏部落联盟的新首领,夏朝建立。约公元前16世纪,商灭夏,夏朝灭亡。
夏朝的建立有着划时代意义。首先标志中国从原始社会迈入奴隶社会;其次王位的禅让制变更为世袭制。先声明,以上两个标志是历史课本说的,本人持有保留意见。第一个,即使21世纪的今天,中国某些民族依然保留原始社会的生活方式,甚至保留母系氏族的“走婚”习俗。第二个,夏王朝以后的王朝,一直到宋朝,王朝更迭时期,都会表演一下“禅让”的大戏。
今天的重点不在这里,所以不多啰嗦。
近年来,考古发现不少疑似夏朝文字,可很少有人能辨识。大家发现,商的甲骨文与夏朝文字,同源但没有继承关系,这是为什么呢?
大禹为皇帝六代玄孙,夏朝其实是黄帝的直系血脉,与黄帝同姓姒。
商严格讲也是黄帝血脉。黄帝曾孙帝喾(又俊)生契,姬姓,契为商汤先祖,汤为子姓。
夏、商同为黄帝后人,为何商朝没有沿用夏朝的文字呢?要解决这个问题,要从文字起源说起。
几千甚至上万年前,人类就开始在某些物品上刻画有特殊意义的符号或者图画,这些符号或者图画就是文字的前身。约五千年前,黄帝统一黄河流域部落,组成华夏部落联盟。当时黄帝面临一个很大的困扰,即各部落之间如何交流;可以想象,当时的蚩尤部落联盟的交流方式与黄帝部落的交流方式肯定是天差地别的。为方便上下级部落之间的交流,黄帝命令仓颉整理几千年来的各种交流符号,整合原华夏联盟与蚩尤联盟的交流方式,将这些交流符号统一化、正规化,历史成为“仓颉造字”。
关于仓颉造字我想多说两句。我不相信文字的产生是由某个圣人或者伟人或者神人脑袋一拍凭空创造的`,它肯定已经存在并应用了很久,仓颉的作用就是在原文字的基础上进行整理和改进,使其具有更强的流通性。另外,我怀疑,仓颉整理的文字只是应用于部落高层之间的交流,所以仓颉整理的文字也就是官方文字,而民间的文字流通可能及其纷杂。仓颉的作用严格的讲,和后世秦统一六国统一文字,是一个意义。
必须说,联盟内文字的统一化推广很不容易,很像今天的联合国可以把俄语定位官方语言,但没有权力强制所有中国人必须都学习俄语。
从仓颉造字到夏朝灭亡,华夏部落文字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发生变化,其时间跨度比秦朝到今天的时间还长,中途文字发生过多少才演变,已经很难考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夏朝文字与仓颉造字的文字,血缘最近。
商朝最初的文字应该与仓颉造字的文字相同或者相近,但经过几千年在封闭环境中的独立发展,其写法与夏朝文字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差别。
商的后世王朝出于不同目的,将商推翻夏定义为“替天行道”。可是将历史拉回到商汤时代,我们会发现商汤当时面临一个要命的问题,也就是合法性问题,说白一点,也就是其他部落为什么要尊你为老大;同时,商汤要防止其他部落造自己的反。
前文说过,商是具有黄帝血脉的,可在当时人眼里,正统的黄帝血脉是夏朝,你商朝最多能赖个旁系,所以血脉这条路走不通。
根据一些考证,商在夏朝时,职务为大祭司,也就是祭天的作用。于是,商王在这里开始动脑筋。我们学习历史会发现一个问题:商人尚鬼。商王通过拜鬼,问天,向天下昭示,商王可以通天,商的文字有神性,这也就是今天说的“君权神授”!以此来昭示自己的正统性和合法性。
我们今天出土大量甲骨文其实就是卜辞。这些卜辞一方面说明商王向天下人表面自己可以通天,一方面说明甲骨文有神性,神是认识的;试问,如果神不认识甲骨文,那用它来问天有啥用?
因为甲骨文有神性,夏朝的文字就失去存在的价值,逐渐的淡出历史舞台,造成今天出现很多夏朝文字可是我们很难辨识,因为我们今天的文字是从甲骨文发展而来,跟夏朝文字同源却不同系。
商朝灭亡后其文字为何保留了下来?
按说,商王说自己的权力来自上天来自神,是没人敢反对的,因为任何想反对的人都无法得到上天的旨意!你说你得到上天的旨意,请拿出来!毕竟当时的人与后世那些在黄河滩自己埋个石碑再挖出来的那伙子相比,还是淳朴的,对上天对神还是心存敬畏的。
这世上总有比你脸皮厚的人,虽然你的脸皮已经够厚了!
周王说:商王说他的权力是上天给的,那么,我是上天的儿子,我就是天子!
周王说:我是天子,天下就是我家的!
周王的脸皮厚到无边无际,其他部落也跟着跑龙套,于是商朝被推翻了。
周朝的合法性问题不大,可为什么沿用了商朝的文字呢?
第一,历代商王都吵吵嚷嚷的说甲骨文有神性,已经深入人心。如果周王说甲骨文不能通天,那么为什么你周王的列祖列宗都是用那玩意在问天?
第二,周王自己也用的是甲骨文,如果另外创造一套文字,成本太高。
第三,约定俗成的力量。大家都用甲骨文用习惯了,你想强制性的让所有人都改,不现实。
关于约定俗成,打个比方。当初在确定“男”“女”的定义时,把能生孩子的叫“女”,不能生孩子的叫“男”。假如,现在政府要求把“男”“女”的概念互换,我估计全天下的男人宁愿死了也不愿意把自己的性别改成“女”,以此类推……其实当初定义“男”“女”时,并没有什么政府强制推行,但是大家都那么认为了,用习惯了,那么谁都改不过来了。
综合以上三点,兴许还有更多的原因,周王干脆就坡下驴,继续沿用甲骨文。
有人说,中华文化从未断代,我不这么认为。至少夏商之间,正统的华夏部落文字很可能被旁系的商文字替代,而且这个可能性很大。
我们总是骄傲的对别人讲,我们有五千年文明。当别人要求我们拿出文字证据时,我们就语塞了。
有可能,我们的先祖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文字记载,可我们总是抱着“一脉相承”的观点,从而错失很多和它结缘的机会。
换个方向,兴许海阔天空。
篇10:记录一下英语学习情况杂文随笔
记录一下英语学习情况杂文随笔
最近一直在学习英语,发现自己有了小小的改变,跟大家分享一下,首先英语在我这是必须要学的,要用的,作为一名大学生基本素养,习得一门外语是必须的,所以英语是必要的。
可在学习英语的时候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清楚必须要学它可不知道为什么要学,这样在提取英语素材的时候缺乏兴趣,也会让自己容易坚持不下去,学习效率低下,所以要先明确自己的目标。
我学习英语的目标是先上到英语六级,据我观察与了解,上到英语六级基本上可以听懂外国人的日常口语,基本上可以吃有字幕或无字幕的美剧等,不用英语六级也行,让自己感兴趣的方面跟英语关联一波,就像我喜欢看书,可总是看翻译过来的英文书,会缺少很多精髓,毕竟是他人思维翻译过来的,往往不能保证100%翻译正确的思想,所以看英文书可以跟直接的与作者接触,从作者思维上获取更多的知识。
明确目标后,我第二个心态的改变是从学英语转到用英语,过去我总是想看某一个英语视频,或则演讲等,会无意识的`想着“我现在英语程度还不够,还不能看着视频,先看别的吧.......”可仔细一想,如果一直沿着这思维走下去,往后遇到任何只要有一点难度的英文素材等就会胆怯,直接pass掉,深思之后,决定让自己从学转到“用”,即使我水平达不到,我也会去用英语,直接就用,例如看视频,看到哪里不懂的单词,直接查,没关系,看不懂的语句抄下来,检查一下语法情况,没关系,看英文小说,不懂就查没关系,反正我经过这几天下来,我查着查着,我就会了,我就懂了,单词是越查越少,填的坑是越来越少了,因为坑就那么几个,慢慢来呗。
总结一下,学英语,先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给自己来个目标,执行下去,而且个人认为作为现代人懂得一门外语是一个基本的素养,不要给自己不学的借口,除非对自己现状非常满意,满意到无需变化,不过我想说人生总该多走出舒适区,让自己挑战一下,为自己人生增添一番乐趣与经历,第二点,有了明确的目标,直接就去用,找自己感兴趣的素材等,直接看,直接用,用着用着你就会了。
希望你看了能对你有丢丢帮助也好。学无止境嘛,有了一门外语,相当于有了一个新的世界,据不完全统计,网上大部分文章80%都是英文,想想自己如果不学,那这80%的世界可就失之交臂了。感谢阅读谢谢,有帮助点个赞~
篇11:史家有女初长成的杂文随笔
史家有女初长成的杂文随笔
不论你读多少遍《红楼梦》,你都会被贾母深深打动。她的一生,生于富贵,死于安乐。一个特别智慧、特别涵养、特别懂得生活情趣的人。有时候我都在想,世上能有几个女人能像贾母一样安乐自然富足地度过一生呢?恐怕很少很少。贾母本姓史,生活在京城贾王史薛最鼎盛的时期,年少时一定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她能在贾家那样一个大家族中立足、掌家,而且受到了众星捧月般的待遇,可见其个人的魅力和智慧。而她娘家有一个女孩儿史湘云,也就是贾母的内侄孙女,独独受到贾母的百般宠爱。原因何在?这个在书中没有写明,只能读者自己慢慢去捉摸了。一个大家族,内侄孙女一定很多很多,为什么作品中出现并且得到贾母特别关照的只是湘云呢?湘云从小父母双亡,她的才华又不输钗黛,是谁教育的结果呢?我看湘云在贾母的娘家史家能得到良好教育的可能特别少,女孩子的教育在古代大多只能是父母或者家庭教师,上学的可能几乎没有。这个解释只能是湘云父母双亡后寄居在贾家,是贾母悉心教育的结果。
这个结论对不对呢?只是猜测,但离开了寄居在贾府贾母处,湘云的才学来源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根本找不到任何证据或者理由。
张爱玲在《红楼梦魇》之四详红楼梦中指出,传说中的早期真本《红楼梦》或者说旧时真本《红楼梦》中发现,早本不自黛玉进京写起,原有黛玉来京之前,湘云小时候长住贾家,与宝玉跟着贾母住一间房。这个黛玉进京前史湘云长住贾母处,就能很好地解释湘云之才学的来源。
老家有句俗语:吃谁家的饭,就和谁家的人像。我的小妹妹从小就是领养别人家的孩子,长大了性格作派和我家人一模一样,就是证据。湘云性格作派和贾母十分相近,这让我怀疑湘云小时候受到贾母性格影响很大,也许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贾母从史湘云身上看到了当年她在史家小时候的自己,喜欢湘云、疼爱湘云倒不如说是贾母喜欢疼爱的还是小时候的自己。可有一个重大的'区别,贾母生在史家最辉煌最鼎盛的时期,而史湘云却生活在史家没落时期,史家也是四大家族最早败落的。老少之间有种难以言说的情感沟通。
宝玉比黛玉小一岁、湘云又比黛玉还小。在程高本《红楼梦》中,湘云的出场比黛玉要晚,这可能是作者十年增删修改的结果。因为湘云更像是宝玉之妻,如果《红楼梦》是带有自传体的小说,那么湘云的原型就是曹雪芹的新妇,也就是曹雪芹继配的妻子。这样也从另一个方面解释史湘云在《红楼梦》中没有外貌描写的原因了,曹雪芹怎么可能将自己妻子的相貌拿来示人呢?这有悖于封建伦理。
不论怎么说,传说中的早期真本中的史湘云都是一个大关键,也倾注了作者太多太多的心血和笔墨。后来把她置于黛玉出场之后再出场,虽然是作品的大结构使然,但史湘云在作者的心目当中分量何其重也。
网络中经常有人讨论,如果找妻子,金陵十二钗中谁最适合,历来湘云最孚众望,这也许是现代人喜欢活泼开朗的女孩子的现代审美结果。这个生于史家、长于贾家的活泼、开朗、豪爽、侠义、天真、自然的女子,如果做我的妻子,反正我是求之不得。你呢?
篇12:写给喜欢文字的你-杂文随笔
写给喜欢文字的你-杂文随笔
一直执着的喜欢着文字,总会不自觉的会被文字感染,总是会因她的忧伤而忧伤,总是会因她的快乐而快乐,总是会因她的纠结而纠结,总是会因她的彷徨而彷徨。和文字相处久了,就与之相知,相懂。仿佛每每我在读文字的时候,那些精灵的文字也在读我。久而久之我真的离不开她们了,有了文字我才有了滋润的生活。而现在的那些文字精灵们,也貌似离不开我们这些喜欢文字的人,有了我们的喜欢,她们也就有了血肉,也就有了生命,也就有了灿烂。
以前在上学的时候,就被文字的美而折服。文字的驾驭其实是一种艺术,每一篇文字,都是一个精灵,它用它的不尽的魅丽征服者读者的灵魂,我们在读它们,也是在读我们自己,我们在书写它们,也是在书写我们自己的人生,真的感谢祖先的智慧,把这么好的文字留给我们。使我们在文字中传承着生命,使我们在文字中书写着永恒,使我们在文字中读懂了世界,有了文字我们就永远不会再懵懂。
其实文字是最值得信赖的朋友,它的忠诚是对友谊的最好诠释,它不会嫌弃你的'龌龊与猥琐,不会嫌弃你的贫穷与荒芜,不会嫌弃你的无知与暴虐。只要你用生命去认真读它们写它们,它们就会一直追随着你,不离不弃伴着你的生命同行。你的一颦一笑,举手头足,它都在为你默默的记录。你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或得或失它都会不辞辛苦的一路为你做着见证。
以前没有网络,我曾经在纸媒上偶尔发发小文聊以慰己,不过那真的是很不方便,发文许多时日才能看到自己的文章,其实读起来早已失去了书写时的意境与心情。写手与写手之间也很难沟通与交流,偶尔的座谈也被忙于生计的窘迫,扰的毫无心情。现在则不同了,文字一旦遇上了网络就像插上了翅膀,顷刻间传遍九州,倏忽间游历世界,也使我们这些喜欢文字的人,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执手网络相守文字。我们在这瑰丽的文字世界里忧伤着我们的忧伤;快乐着我们的快乐,相融着离愁别绪,感染着你我各自的幸福和欢笑。
喜欢文字久了,便就会自然而然的和那些喜欢文字的人成了莫逆,我们是喜欢文字的人们,虽然远在天涯,却在每时每刻读懂着你我,那种淡淡的情感是我一世的深深的爱恋。如果可以我们就用心笔书尽快乐懵懂,写尽离殇忧愁;如果可以,我们就让文字带着你我把远在天涯的我们,用心去读懂;如果可以,我们就一路欢歌,一路幸福,一路牵挂的做哥们直到永久。
现在虽说还春寒料峭,可是我已经在你们的文字中读到了阳光般的温暖。任那些真挚的情感在文字的旋律中静静的流淌。谢谢文字,谢谢喜欢文字的你们。我们会永远一路同行,携手文字,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喜欢、一起快乐。我们相守着文字承载的故事;伴着帜热的友情;和着文字优美的旋律,同在网海遨游;直到永远永远。
篇13:女性小世界文字大情怀杂文随笔
女性小世界文字大情怀杂文随笔
——记三八节女性作家讲座
3月3日 星期六 阴
女性小世界
饭后,依约去往图书馆,听一场讲座。
图书馆的活动,这是第二次免费参加。对于免费的事儿,我天生是会平添几分兴趣的;而这份邀约,只不过是图书馆公众号的广告,我竟当真前往。
记得上次当真前去,是去年植树节,带着娃一起参加,既涨了知识,又参与了一项不同于那些彩排过的活动,新鲜之余,更是为图书馆的人文佛系精神点赞。
一张青春美丽的笑脸指引我进场,一位小天使递过一支鲜花,微微惊叹之余,连说几声“谢谢”的我,生怕自己显得low。这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行动吧?真美!
环顾四下,来者果然人手一枝!无须多问你从哪里来、什么身份、地位……迎接你的是同样的待遇!我突然感觉到这里的空气,前所未有的平等!
开讲的嘉宾,是来自某市区报社副刊的编辑、省作协的仲一晴作家,几句话出口,便可知是位感性又知性的好作家。据随后的互动介绍,其曾从事过教师职业,因为热爱写作,不断努力耕耘,现在继续奋斗在纸媒。
没有洋洋洒洒,没有大灌鸡汤,仲作家用理性的言语点拨座席上的每位女性,小世界观察,文字间表达大情怀。
尤其女性写者,常以散文或随笔记录为显见。情怀不必羞见,面对美景与谁分享,那便是一种情怀。
在座位上深深点头无数次的我,还一直以为自己是不是“病态”了太久,原来是真可以随处播撒情怀的种子的呀!这倒似被某位名医确诊了一般,我这儿便“豁然开朗”了——原来我没病!
仲作家又从编辑的角度,敬告愿意写作的女性朋友,文字首先取悦自己是不错,但要切忌几点一般收稿人头痛的常见病。
比如说明书式的景点游记,比如看似满纸深情的父母恩情,比如无病呻吟、正确的废话等等,如三口嚼不到馅儿的馒头,看不到主题,更不用提内核拨高再见所谓的情怀了。
我在心里一一对照她的话,暗暗思忖被其点了麻筋,这些毛病,若翻开我的日记,一抓一大把典型反面教材。谁说免费的东西没有好的,这样的指点迷津捧着钱,怕是也没谁有闲工夫嘚吧给我听。来得值啊!
仲作家在准备的材料中,只用几篇文字对照阅读给我们听,就明显感觉到了表达情怀的差距。
以小见大,普世价值隐藏其中;语中有意,意中有情,语尽情不尽,装点灵魂的文字需要不平庸的眼睛。将女性的`幽香散见于得闲的文字中,即便不为名利,只是悦己般的喜欢,坚持下去又有何妨?
互动中,有勇敢的女士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都是我想问却不好意思开口的。仲作家和其他的我所阅读过的大家名家提供的“药方”,如出一辙。唯有阅读,才是解决小世界大情怀写者们,碰到的所有疑难杂症的终极良方!
今日收获满满!
携带那支并不算娇艳的花,走至室外,虽阴冷风,却已见风筝摇动在远空。
篇14:我的文字随笔
关于我的文字随笔
喜欢在闲暇时间里写短句,
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发泄一下情绪,
而且也不会占用太多时间。
我那些东西的却是不能称之为诗的,
否则的话就太糟蹋真正的.“诗”了。
也喜欢把看到过的漂亮的字句记录在那里,
没事的时候翻出来看看,
那些唯美的图片和文字中会透露出完美的味道。
喜欢在那里写情绪,
累了痛了都会在那里涂鸦一番,
也没什么目的性,
仅是给自我看,到也乐在其中。
喜欢在那里记录事情,
把每一天发生的事都流水账一样的写下来,
多年以后再翻看时,
会觉得自我的生活不是空白。
每个人表达情感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
我只是恰好喜欢文字,
所以就选取了这种方式而已,
仅此而已。
篇15:记录值得记录的微小时刻杂文随笔
记录值得记录的微小时刻杂文随笔
我需要记录下我生活中的每一个我害怕遗忘的时刻。我仿佛像一条鱼,时刻记录,是我能做的对生活最好的尊重。
我们今天早晨又一次离别。
这次像上次那样,在清晨,窗帘还没有拉开的时候,透进微微的光的时候,我坐在床上,看着他前前后后收拾着东西。我本来说要送他去车站的,他拒绝了,他说太浪费时间了,你回来就中午了没有必要。我说不我要送你,迷迷糊糊地,想要再多和他呆一会的。
他说不要了,下次我来,让你接我。
我想了一下,总归最后要分开的,或早或晚,也还是要分开的。于是倒在了床上,迷迷糊糊又闭上了眼睛。
他好像收拾好了,很快,我睁开眼,他走近我。低下头,他的嘴唇湿湿凉凉的,刚刚刷过了牙,还喝了一大口矿泉水吧。凉凉的,软软的,绵长而甜蜜的。
不想分开。
想再拥抱一会。他坐了下来,他说你再睡一会吧,我给你盖好被子。我搂住他,他笑了一下,有些无奈。
我有些微微呆住,我这个人,很不喜欢这样拖沓的场景,我喜欢利落干脆,爱恨分明。可是现在我变得黏糊糊,想要拉长、混淆一切,想要黏腻地包裹住他,求他呆在这里,请他抱住我,给我一个从清晨到黄昏的吻。
过了一会,他把我翻过来从正面拥住了我,我呜呜的压在他肩膀的声音像在撒娇。
这不是我,我是干脆利落的'人。我是可以体面面对这一切的人。
上一次也是在这个酒店,我急性胃肠炎,在我们相处的不多的几天里,这个最后的夜晚,在医院里度过,我输了四瓶液,终于胃不痛了也不吐了。我闭上眼睡去又醒来,望向他的时候,他总是回我同样的目光,清澈而又有点深沉。
有时候就这样我凝视他他回望我,我不觉得尴尬窘迫也不会笑,就看着他,他看着我,他目光沉沉的,我觉得我的目光也像深深的海水一样。
哈哈,我这样的矫情狗。
回酒店的时候快三四点了吧,他八九点的飞机,七点就要离开。那天的窗帘还没有透进光,他就走了。
也是给了我一个绵长的吻,我因为输液手脚发麻意识混沌,梦里一直迷迷糊糊想醒来又挣扎着睡去。我没有力气起来拥抱他,我很难过不过无能为力。
今天他松开了我,说嘿再不走就要误车了。我很大度地放开他,那你走吧。
他说下个月就能见啦,不要难过。我说好。
我看着他走到门口,回头和我说再见。我跳下床又搂住他,挂在他的脖子上。我亲吻他。
他笑了一下,说地上好凉。
又把我拎回了床上。
好的你走吧。拜拜。我在床上和他挥手,他深深望了我一眼说了再见。
门关上的刹那。我倒在他睡的枕头上,哭了两声。枕头上有他的味道。他的味道。
前几个小时还在拥抱他,拥抱他,拥有他。现在他离开,留下一地的回忆。我打开手机发了条微博。我把我的难过浓缩起来,放进袋子里,扎上小口,想扔出去。
扔下手机又睡过去。
十一点醒来,在他和我的枕头上翻来覆去。我讨厌离别。我讨厌。
和朋友聊天,心情微微好了一点。想了一下凌晨夜里的相融,微黄的灯光和我送他的熏香在燃烧。一室的香味混沌人的意识,只觉得好闻而无尽春色的夜啊,如果是永恒该多好。
香的名字叫清水诵经,选择点燃哪个的时候他说就这个吧,很有情色的意味。我说什么鬼哦,但是想了一下又微微明了,他狡黠地笑。
真的很香,是我不曾预料的好闻,就像我不曾预料,和他在一起后相聚的每一次都无比加深我对他的依赖。让我自己的行为不受控制,让我无法掌控自己的情绪。
他离开带走了我的礼物,我起来收拾的时候发现他落下了他的一件T恤,是我俩同时在异地买的那件黑崎一护的T恤。我很自然地拿起闻了一下,
一瞬间好像被巨大的浪潮淹没,无法言喻的心情。
他的味道。
他的,浓郁的,强烈的,拥抱他的时候,亲吻他的时候,他的气味,排山倒海般向我压下来。我从未如此不体面。从未如此。
像有着奇怪癖好的奇怪女人,捧着一件衣服,深深地吸气。我一瞬间觉得很空。我默默跌在沙发上,我想起断背山里最后出现的那件衬衣,我想起那种我曾以为陌生的心情。我好难过。很难过。
他昨晚洗完澡,搭了条毛巾在脖子上,坐在沙发上读我给他写的信。因为奇妙的缘分我的阴历生日和他阳历生日是同一天。他坐在那里,像一个男人一样看我的信。我跳到他腿上,问他读完了有什么感受。
他抬起头看着我说,“月色真美在日语里并不是我爱你的意思”
我说什么?那是什么?
他说是在那一刻我很爱你但是却说不出口爱你,只好说月色真美这样的心情。
我有点忘了,好像是这样,在淘宝上看到那个香的推荐是这么一句又想起之前看的日剧也有提到这么一句于是写进了信里。可是他看着我说这些的时候我有点恍神,觉得他认真讲道理的模样有点迷人。我说哎呀那就是我爱你的意思啊。
我说你到底有什么感想嘛
他说,我爱你。
我翘起嘴角,说除了这个除了这个呢。
他穿过我望着前方想了很久,然后抱住我说,我会用我的努力一直宠你的。
我嘻嘻笑了一下觉得有点害羞,我说你怎么说这么一本正经的话。可能是我信里写了点什么,可是我自己也记不清了,你看我像一条鱼啊,怎么总是记不住这些事呢。
他抱着我吻我,真是轻轻软软啊真是甜甜的啊,不像我,有时候甚至想咬碎他吞进身体里啊。
和你相遇又在一起,真是奇妙的事啊。
我在你离开之后躺在宾馆的床上,听到外面轻轨的呼啸而过的声音,外面路人走过说话的声音,我想起昨晚隔壁看世界杯的声音,你碰倒矿泉水的声音,我抱住你的声音,你关门的声音。
突然一瞬间声音都消失,只剩下铺天盖地的空白,我吸了吸鼻子。
我讨厌离别啊。
可是离别又让下一次相聚有了意义。
我好想你。
篇16:珍惜每一天,记录小回忆杂文随笔
珍惜每一天,记录小回忆杂文随笔
今天是实践活动的第二天,天依旧下着中雨,感觉挺担心孩子们来学校会淋雨的,原来责任就是在肩上了。那群充满活力和热情的学生们基本都过来了,有些还早早地过来拍门,这就是她们都可爱之处。
本来打算早上的开班仪式因为天气的原因推到下午进行,所以在早上就举行了班会。可能小孩子很多对友谊还不能精确的表达出来,但其实她们也真真切切地在友谊中快乐成长着,只是头脑还没有对友谊这个名词有深入的诠释。对于这个班会的开展,我觉得还是很成功的。我们先分成四个小组,每个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个任务:组名、小组口号、组歌。每个组基本完成了三个任务,她们也积极的讨论了很久。有两组同学不知道如何展开这个讨论,但是在我们两个班主任的指导下,都完成了任务。我之所以觉得这次班会很成功是第四小组的表现最好,比我预想的结果更好。她们的组名是:青春友谊队、口号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组歌是:刚好遇见你。她们胜利就在于体现了友谊和团结,她们七个孩子没有经过练习,就看着一份手抄的歌词齐声歌唱的,带有感情的唱了这首歌曲。我觉得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最美的旋律的歌曲,被她们所迷住,真想停留在那个瞬间。
虽然没有很正式地结束这个班会,但是我已经感受到孩子们的友谊就在身边。放学后,我特别喜欢送孩子回家或者她们村口。我也感受到马路的危险,一路上车来车往的,我走在路上都感觉怕怕的。送孩子们回家,我可能了解她们更多,能和她们更亲近一点。下午集队进行开班仪式的时候,孩子们都很听话,也没有做很多小动作和吵闹,那是我最欣慰的。
开班仪式结束后,就是她们都第二课堂,我希望她们在第二课堂中学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我们的伙伴们设计的课堂对她们来说还是挺吸引的。现在的我,已经期待着她们的学习成果了。今天的时间过去很快,也适应了这边的生活。我会好好珍惜在这里的每一天,记录这里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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