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衣杂文随笔(合集20篇)由网友“生活”投稿提供,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过的湖衣杂文随笔,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湖衣杂文随笔
湖衣杂文随笔
湖心似君心,愁长情更长.深宫玉阶凉,怯怯莲子心.
文如意素
心君到姑苏间,人家皆枕河。她叫湖衣,出生在烟雨江南,人间天堂。烟雨朦胧的日子里,她爱撑一把素色湘妃伞,任碧色纱裙随风翻飞,轻轻的走在斑驳的青石板上,闻着栀子花的清香味儿,穿行在幽深窄长的雨巷,看雨丝成帘,听吴歌软语,缓缓的踏上那座弯弯的拱桥。桥下,阿嫂摇橹轻歌;岸边,阿姊笑语浣衣;桥头,黄阿婆叫卖着她最爱吃的花生酥。“黄阿婆,阿有酥糖卖哉?”“湖衣啊,倷愈发标致咯,啥辰光请阿婆吃喜酒哉?”“黄阿婆,侬勿要昏说乱话咯!”湖衣羞红了双颊,拎了酥糖转身就跑,却遗忘了那把湘妃伞。湖水绿,湖水蓝,波光潋滟晴方好。翡翠盘,冰肌骨,一池碧荷清香远。阿芜摇着采莲舟,湖衣拨着田田叶,少女的脸庞掩映在盛开的荷花间,比粉嫩的荷花还要清艳三分。微波旖旎,轻歌慢吟,如雪的皓腕伸进清澈的湖水中,欢快而恣意的划着,激起了片片水花,淋湿了阿芜的衣裙,引得阿芜大呼小叫,泼洒的她无处可躲,只好纵身跃入湖中。她自荷叶间悄悄浮出水面,听着阿芜惊惶的叫声,暗自偷笑窃怀。转过身,却跌入一个温暖而迷人的怀抱。那是一张明净冷俊的脸庞,他的肌肤上散发着迷人的光泽,眼睛里闪动着一千种琉璃的光芒,和她一样泡在温柔清澈的湖水中,俩俩相望。湖衣之美,宛如湖水之碧,清新纯真,温柔雅致。刹那间,便醉了人心。江南的灵土,风烟俱净,澄澈的如同一汪清水。古寺的梵音在石缝间流淌,雨后的空气溢出清新的芳香,如水的女子望着冷峻的男子,伏在案前专心致志的画画,不由得笑了起来。她狡黠的抢过画笔,笨拙的随手涂鸦起来,男子悄悄从身后抱住了她,轻嗅着她的发香,喃喃私语;她回首微怒,他勾唇轻笑,琉璃般的眸子亮晶晶的,耀花了她的眼,酡红了她的颜。“湖衣,以后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要吃你亲手为我剥的莲子!”“剥莲子,很辛苦的。除非,你一直陪我呆在这儿。”“我可是有名的江湖侠客,怎么能够为了吃个莲子,就搭上一辈子呆在这儿呢?”“好啊,那我明朝就应了黄阿婆的意思,嫁给她说的那个秀才,和他好好过日子。”“你敢?.....”“你?!......”他为之气结,拉了她的手跑到山顶,用手指着满天星辰,说了最迷人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死生契阔,与子相悦。”他的眼眸深邃焦灼,他的语声深情执著:“嫁给我吧?湖衣!”她吃惊的望着他,铺天盖地的喜悦、甜蜜,似三月的桃花,飘落在她孤寂的心中。她轻轻颔首,静静依偎在他结实的胸膛,悄悄期许着天荒地老,此生不变!可惜,人生没有多少如果,却总是有那么多的然而,还有可是和意外.一灯如豆,昏黄如故,她静静的坐了很久,想了许久,终于还是做出了决定。人生,不是只有爱情,彼时的阿爹,只有自己能救了。仔细想想,她这一生,没辜负过谁。除了,那个拾起她的湘妃伞,陪她泛舟湖上游的少年郎.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夜未央,更鼓声声漏,琼楼玉阁中,锁着的是荣宠,还是清愁?清冷的月光下,泛黄的湘妃伞静静的执在她的手中,愈发的风骨灵秀。“夜深了,贵妃娘娘,还是就寝吧。”纤瘦的背影立在月下,竟似动也未动,幽幽的叹息声,在空气中婉转成殇。她不知道,在她身后的幽暗处,也有一个男子,和她一样,在风中悄然独立了许久、许久。
唯一不同的是,她痴痴望着的是月光,是一池碧荷,而他痴痴望着的却是她。他不知道,在遇到她之前,她的心里已经住下了一个人。就算是五年的时光,也磨不掉那个人。五年的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却已快要磨光了他的.耐心。湖衣,一个男人的耐心是有限度的,不要逼朕。如果有一天,你真的惹怒了朕,朕也没有把握会不会杀了你!明月山庄,是她的行宫,亭榭蜿蜒,山水穿行,就像一幅上好的泼墨画。她喜欢坐在凉亭中,轻摇蒲扇,看一会儿诗书,和阿芜下一会儿棋,看着婢女悠闲的喂着荷花池里的井鲤,微微笑起来。“湖衣,你真的打算一直呆在这不回去了?”“这儿又有什么不好的?阿爹,功名利禄本是浮云,何必筹谋算尽,多添杀戮?”“你以为,阿爹就不想抽身回乡养老?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难道你不懂?”“如果我不懂,当初就不会离开他,入宫做了贵妃娘娘,让阿爹荣耀满朝,权势滔天。可是阿爹,你却越来越卑鄙,妄想以我为饵,引他出来,我不会让你如愿的。”“混账,你敢如此骂阿爹?你可知道,你越是想着他,皇上就越想杀了他!”“他是南宫世家的公子,在武林享有盛望,就算皇上想杀他,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南宫世家算什么?整个江湖又算得什么?单打独斗他算好汉,可是遇上皇帝的千军万马,他又能如何?沈浪、王怜花之流,又能怎样?杀了皇帝吗?”“不!他虽然残暴,确是治国明君,对女儿...也很好,自然是不能杀的。”“皇上睿智,尤擅谋划,向来铁腕治下。他若想杀一个人,那个人就必死无疑。你要南宫傲死,还是阿爹死,自己好好想想吧!”“阿爹,我不想你们任何一个有事!”“湖衣,你谁都救不了的!唉!......”漫天的星辰,就像情人的眼波,那般的温柔,那般的多情。梦中的少女,梦幻般来到了他的身边,这究竟是梦,还是真?湖衣,你真的是湖衣?她轻轻点了点头,执起他的手,凝视着他的脸颊,他的眼眸,眉眼笑开了花。还能再见到你,真好。他仔细的摩挲着她的面颊,黝黑深邃的眸子漾出一抹心疼:你过的不好!我很好,真的。她的眼眸似湖水般幽深,彷佛蕴含了无数难以诉说的忧伤,只一眼,便叫你深陷其中。多少年了,她心心念念想着的那个怀抱,终于如此真实的被她拥着,连呼吸都泛着甜蜜,甜的她眼角不断的流着泪.良久,她才不舍的从他怀中抬起头,望着他认真的说道:“离开中原吧,走的越远越好。”“好,咱们一起走!”“不!”她轻轻的摇了摇头,一步一步退了开去:“我已经成亲了,他待我很好,我不能离开他......”“你...你竟然成亲了?亏我还以为你遭了什么不测,傻傻的找了你这么多年,担了这么多年的心!”他不敢置信的望着她,一步一步逼近她,惊怒万分:“五年前的寒山寺上,你我指天为誓,星辰为盟,难道,你都忘了吗?”她侧过身子,强忍住夺眶的泪水,哽咽道:“对不起,但我....我也是.....身不由己!”“身不由己?好漂亮的借口啊!”他讽刺的望着她,湿润的眼渐渐干涩,目光也渐渐变的凌厉,“收起你的眼泪,滚回他的身边去,无情无义的女人,我南宫傲不稀罕!滚!”她静静的望着他,一步一退,笑中带泪:南宫傲,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尽快离开中原!他仰望着星辰满布的夜空,似乎一切都没有变,却又似乎什么都变了。天若有情,是否也会迅速苍老下去,是否也能感觉到,他眼中淡淡的泪影。半个月后,他并没有离开中原,湖衣也没有再出现过。那个夜晚,并没有什么特别,一样的清爽,一样的浅寐无眠。香雾袅袅,檐盖轻点,他一跃而起,飞身至屋顶,望着数十个黑衣人,笑的鄙夷。这么快,就来了吗?难道这就是你要我躲的那些人吗?一盏茶的时分,已有十五个黑衣人死于他的剑下,而他自己也身受三处刀伤,他犯了一个剑客最不该犯的错误----轻敌。这些人,自然不是普通的刺客,只是,他实在想不起来,何时得罪过这样的人物?但情势根本容不得他细想,随即使剑挡格剩下数人的进攻。手上虽使的凌厉,脚步却渐渐凌乱起来。“快攻他下盘,速战速决,千万不可惊扰到贵人!”东瀛忍者的快狠,他终于领教了,看着胸口深长一尺的伤口,渐渐染成黑色,不由得一声长啸,整个人犹如离弦之箭,朝空中狠狠划过,那人的头颅便骨碌碌的从空中滚落下来,惊的那些人后退了好几步,才敢重新厮杀上来。但他深知,再过半刻,他便再也撑不下去了。剑影重重中,他握剑的手软了,脚步蹒跚无力。也许下一刻,他就会死在那不知道哪里闪出的剑影之下,比如眼前这气势万钧的一剑。但这一剑却并未致他于死地,一个纤弱的身影缓缓的倒入他的怀中,月白的衣衫上满是鲜血,惊的他手足无措,一声又一声的呐喊。刺客呆呆的望着眼前的景况,恐惧的呼哨了一声,如飞鸟一般消散的干干净净。转瞬间,天地之间,只剩下他和她两个。她苍白的面颊泛起美丽的笑容,湖水般幽深的眸子痴痴凝望着他,喉咙却哽着说不出一个字来,一丝鲜血沿着嘴角缓缓的滴落......“湖衣.......湖衣......”
屋外,细雨绵绵,偶尔,有两只穿行的燕子,在檐下啾啾。屋内,笛声悠扬,吹的是一首江南的曲子,却无丝毫欢快之意。那样浓重的绝望和悲凉,似乎飘到哪里,哪里就会枯萎。沈浪望着王怜花,微微皱眉道:“连你也救不活她吗?”“如此纤纤弱质,先天便患败血之症,如今又筋脉俱断,五脏皆伤,如何救得?”王怜花望着眼前的烟雨,不由得叹息道,“若是阿嫣还在,没准还有几分把握,不过,可惜她也......”沈浪回过身来,透过窗子望着屋中的二人,不禁微微摇头叹息。转身时,竟瞥见墙角处那抹尊贵的明黄,早已被雨水淋湿,却似浑然不觉。就那样,孤独而挺拔的立在雨中,任凭雨水的冒犯。那双常年掩在九旒冕后不怒自威的眸子,此刻就像是千变万化的大海,愤怒、凌厉,却又夹杂着一丝深长的懊悔和忧伤.“湖衣,你为什么这么傻?”“不要恨他,更不要想着去杀他,我只想,你和他,还有阿爹都好好的活着,答应我!”“湖衣,是他害了你,我怎么能够放过他?”“他也想不到会这样的?别怪他,你......你斗不过他的!.....”“不要说了,以后.....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慢慢说......”她苍白的面颊上忽然泛起嫣然之色,黯然的眸子也露出如梦似幻般的色彩,定定的望着他,半哀半笑道:曾经我这一生只想嫁给这天下最强的男人,而你,不过是我生命里的一缕拂尘,扬扬手,便也就散了,可是却不想你竟融进了空气里,让我久久挥之不去。可我怎么忍心害你,长痛不如短痛,我宁愿你觉得我是个绝情冷漠的女子,也不要你独自一人孤独......到老!......“湖衣?....湖衣?.....她缓缓睁开哀伤的眼,伸手轻抚上他满是胡须的脸颊,惨白的脸上现出一丝嫣红,喘的更急促了:”镜.....镜湖,回.....回家!......“”湖衣,你醒醒,醒醒啊,湖衣......"他紧紧的拥着软绵绵的她,命令她睁开眼睛看看他,她却一次又一次不听话的,直直的往后仰去.画面泛起淡雅的黄,那是生离死别的黄,模糊而又苍凉,弹指间,便隔了阴阳。湖衣...你别睡了,镜湖的荷花就要开了,你快睁眼看看,好不好?湖衣,你答应过我,以后每年都会给我采莲子的,你怎么可以食言?...骗子,你是世上最残忍的骗子!答应过我的事情,你一样也没有做到!骗了我的心,却让我傻傻的找了你五年!可这一回,你叫我去哪里,再找你回来?.....湖衣!.....他紧紧的拥着她渐渐冰冷的身子,心就像被什么东西给撕成了碎片,又一片一片的落入万年冰窖。每一片都疼痛难忍、冰冷刺骨,却又空空荡荡.皇帝,以贵妃之礼厚葬了湖衣,可谁也不知道,那尊贵的陵墓中静静的躺着的,不过是一件她平素最爱穿的衣衫。南宫傲,将湖衣葬在了他们初次相识的镜湖。一年后便回转南宫世家,接替了南宫家的传替重任。沈浪和王怜花出海的那天,是他们最后一次见到他,那时的他已经华发轻染,看透世情。似乎,这世上没有什么人,能够让他再有所挂念;除了,他这几个淡而不浅的兄弟.多年后,苏州郊外镜湖畔凭空多出了一所宅邸,湖畔常有一中年男子临湖而立,像一尊雕像般,望着满池的荷花默然静守.注:昭献王贵妃,苏州人也,随父宦在京。永乐初,选择良家女,妃入宫,册为昭容。时宫中上下多朔产,略少委曲。独妃具才德,能从容婉娩以行其意,以故妃佐理宫政称惬伏,仁孝爱之。永乐七年,仁孝服阕,进贵妃,上自仁孝崩后,在宫多任性,间或躁怒,宫人皆惴惴惧。妃特辗转调护,徐俟意解。自皇太子、亲王、公主以下,皆重赖焉。十八年七月丙子,以疾死。上震悼,为辍朝五日,赐祭谥照献贵妃。命礼臣考高皇帝成穆贵妃故事,一视其丧葬,以宠恤之。
篇2:九月授衣杂文随笔
九月授衣杂文随笔
今天去取快递,几十斤重的东西,就硬生生被自己给抬回来了。手抽得半小时拿不起筷子。这时候倒没有什么一个人的苦,只是觉得孤单。
在家里为数不多的一个寒假,每天和妈妈一起走路去小北街买东西,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直到把人给吵得半死,心很不耐烦,满口的唠叨抱怨。两次去银行办卡存钱,人太多,总是等得很恼火。也不明白自己怎么那么大火气,妈妈赔着笑,无奈地看着我。
买了两件大衣,理了两次头发,都是妈妈掏的钱。考科一那天,下大雪,冷透了,妈妈踩着落地即化成污水的雪水,陪我等公交。车子不来很着急,走了很远的路去搭小三轮,那大爷狠狠敲了我们一笔。到了交警队足足等了两个小时才进考场,我的鞋子还好没进水,妈妈穿着湿透了的鞋子足足陪我了一上午。坐计程车回去时她一直和司机说我不听话不看书还好考了满分……虽然司机一脸无感。
每天去驾校学车,如果在县城妈妈就陪我一起走路,然后一个人走回去,来来回回得一个多小时。就只是怕我一个人无聊。如果在家就骑电瓶车载我,一个半小时,顶着寒风,我俩脚都成了冰块,中途就停个五分钟跺跺脚暖和暖和再走。年前太冷那几天,老学不好很紧张脸皮薄也怕被训,脚踩离合一直发抖,一脸抑郁症,帮车铲雪,手冻疮,午饭吃得很晚。妈妈象征性给教练发6.6的红包,又说了很多谦卑恭敬的话。我又无来由的反感,之前才暗暗跟我透露一些规则。
最后考科二的上午,妈妈在大厅陪着我,我进候考室等得很紧张,直到上了车,妈妈就在监控器里看我的车子。待到最后有惊无险出来没看见她我就先回去了,害她苦苦等了一上午。回来直接哭笑不得。
回来前两天,莫名很想吃蚕豆,吃花生,吃南瓜饼,吃石头馃。我俩一趟又一趟地走,买回来。每天都吃的饱饱的。妈妈的饭菜吃了几十年,并无多言,一回校就愁食堂饭食一如既往的难吃。
妈妈提议一起去吃火锅,结果点的菜不是很合胃口,也不是自诩地那样能吃辣,明明没吃饱,一见我快有意见了,就讨好似的挽着我,直说很好很好。记起前一次晚上去吃烧烤,自己总是冷冷的,说话很冲,一点不开心。我为什么要在陌生人面前对自己亲人这样恶语相向呢?就因为妈妈说话嗓门大了点,动作傻气了点,我就觉得这样很丢脸吗?其实丢脸的是我自己。
一起住在二中租的'小楼的老奶奶,一个很活泼热情,给我吃过好多好吃的;一个温言寡语,但是待人很亲和。其实妈妈和她们一样,每天除了做事,陪读的日子很空白无聊。我很舍不得离开她回校,可每一次分离不是为了更好的重逢吗?家里生活几乎没有变化,待久了会腻,可她们就是一天天过下来,并为此习惯了。
当真是20岁的我们拥有整个世界,可父母,只拥有我们。
弟弟平时粗鲁了些,考的不好,妈妈很生气,他也并无知错之意,说话很不客气。妈妈就与他冷战。直到我问他,是不是也有英雄虎落平阳之时,他说自己就是简单粗暴了点,心里清楚得很,不敢跟妈妈置气,妈妈是他依靠的大树。真想象不出一个160的胖小伙也会说煽情的话。最后一晚,怎么也不肯上床睡觉,去看老弟,觉说啥都不合适怪别扭,再看看妈妈,已经开始打呼了,我自个儿在这矫情什么呢?
进高铁站分离的时候,除了让她早回去也一个字说不出来了。
为期不多的大学时光,要积极向上,不应该辜负妈妈。
不管以后会怎样,,这段回忆不想遗忘,让它变成《头脑特工队》垃圾场的褪色记忆球,随风飘散。记录下来。我一直爱着我的妈妈。
篇3:龙盘湖杂文随笔
龙盘湖杂文随笔
今天有幸跟着钻石中英文幼稚园一起去了一趟龙盘湖,已经在宜昌生活了四十年,龙盘湖很早就听说,总觉得是在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刚刚来到宜昌的时候,那时候电话不通,汽车不达,虽然近在咫尺,却不知道龙盘湖在哪里。现在有了网络,修了公路,其实龙盘湖就在我们身旁不远的地方。
宜昌是一个好地方,是一个风景如画的江南小城。宜昌,可能很多人并不很熟悉,当人们听到三峡大坝,马上就会明白,宜昌真的是一个好地方。高峡出平湖,有山有水,是许多人的向往,希望自己能够亲自目睹的地方。
宜昌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地方,龙终于出现了,它是一条真真的龙,即将腾飞的龙,这条龙没有静静的躺在那里,它正在发力,它正在弯曲龙身向更高处飞翔。
我不能够上天,我也不可能坐上飞机到龙盘湖上空转一圈,我看到别人绘制的.图,让龙盘湖显现在我的眼前。
一条盘龙今天就显现在我的眼前,这条龙不是古今中外文人墨客,人为的文字修饰出来的龙,也不是用现代技术人工雕琢出来的龙,是一条活灵活现的龙。龙盘湖头紧紧的靠在长江上,龙尾刚刚从鹅抱蛋山露出来,在一片翠绿的群山环抱中,这条龙盘旋着游向长江。山水并一,靠山背水,可能就是古人所说的风水宝地吧。
龙盘湖周边分布着白鹭自然保护区、长江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小麂自然保护区、猇亭白鹭自然保护区、金银岗区及天湖风景区,是一片不可多得的生态美地。
今天因为是专门到《龙盘湖国际学校》进行钻石幼儿园《亲子运动会》的,我还要负责给金豆豆三班小朋友照相,不可能到处走一走。校车转弯进入到龙盘湖,这里就像一个公园,弯弯曲曲的马路,忽高忽低的山包,绿树成荫,到处一片绿色。就在不多远的地方,就是我们今天的目的地《龙盘湖国际学校》。
一个欧式的风车,在风中旋转,紧接着就是学校的大门,确实是不一样的场景,视野突然开阔,一个足够大的足球场,对面就是不一样的校舍,一个气派的大门里面有着更多的房子,可能就是《龙盘湖国际学校》的小学部和中学部了。右侧的校舍门脸上边画着各种颜色的花瓣,不用说,那就是幼儿园,花朵代表这中国的未来。
钻石幼儿园《亲子运动会》就在足球场举行,十几辆金黄色的校车整齐的停在足球场一边的的路上,这种气派外边很少可以看到,对面就是运动场的主席台。唯一的缺憾是主席台上没有顶棚,但是作为一个学校有这样气派的足球场,跑道,实属罕见。
在一个学校有乒乓球桌已经是奢望了,有篮球场排球场,那就是条件比较好的学校了,这里还有足球场,这里真是孩子的天堂,是有钱人孩子的天堂。足球场不是人工草皮,是一种绿色塑料的假草,四百米的红色塑胶跑道,可能有很多学校连想也没有想过的了。
在来的路上的电视里播放的就是《龙盘湖国际学校》的教学画面,上课是十几个学生围坐在老师身旁,一副国外学生上课的模式,有学生在射箭,据说是韩式射箭,有学生在练习跆拳道。庆兔兔妈妈说《龙盘湖国际学校》还喂了两匹马,供学生学习骑马,学生还要学习打高尔夫球,因为龙盘湖就有一个国际水准的高尔夫球场地。
这可能就是所谓的贵族学校,幼儿园每学期二万五,小学每学期四万五千元。学校是好,不是普通家庭的向往,希望全中国的孩子都能够上得起学,都能上中学,上大学。庆兔兔以后上什么学校,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学习上进,有希望,就上好一点的学校,如果成绩一般,普通学校一样可以完成学业。孩子是中国的未来,孩子应该和学校一样在进步,孩子的明天会越来越好。
篇4:杂文随笔湘湖寻春
杂文随笔湘湖寻春
春光明媚,万缕金光如溪水潺潺流入空气之中,混杂着泥土的芬芳,令人心旷神怡。趁着此等好时光,爸爸妈妈带着我来到湘湖寻春。
星期六下午2:30,我们出发了。谁知,一路上犹如老牛拉车,马路堵得水泄不通。看来,要赏好景还真是难上加难。经过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到达了湘湖。这里的一切生物都充满生机,从不知名的野花到艳丽的山茶花都循着早春的脚步吐露芬芳。我们沿着小路慢慢地走,仿佛是春光止住了我们前进的步伐。阳光洒在每一个人的脸庞上,柔美而温暖,照在每一寸土地上,是春天的阳光,使这一片平凡的'地方变得不平凡。现在,我真想张开双臂闭上双眼,就这样静静地融入空气之中去,用心去倾听迎春花绽放的旋律,抚摸大自然。
再往前走,我们到了孙下船埠,我和爸爸妈妈坐上一叶小船,缓缓地行驶于湖水之中。远处的迎春花星星点点,羞涩地躲在枝条之中。白玉兰也豪不逊色,就如一团白雪,朴素纯洁。湖边的垂枊抽出新芽迎风招展。此时,已是黄昏之季,夕阳又惬意地将一草一木拢入怀中┈┈
杭州的春天如山茶花般轰轰烈烈,又如迎春花般需要细细聆听。
篇5:山水高湖杂文随笔
山水高湖杂文随笔
山相连,水相接,云缭雾绕,这是梦中的高湖,也是眼前的高湖。
对于通通是山的通山来说,大山本是再常见不过的风景。可是走进高湖,还是被眼前旖旎的山水风光陶醉了。
春天里,细雨菲菲,轻雾缠绵。山峦上流动缥缈的薄雾,山脚下流动潺潺的清泉,狭窄的山道上,汽车载着我,在高低不平一碧千里的山间徜徉,胸中那些按捺不住的兴奋,忍不住破躺而出,随着打开的车窗流洒一路。
略过农田,忍不住兴奋,那一层层绿绒绒的薄毯,已经盖满了闲置的.稻田;略过菜地,忍不住兴奋,那用鹅卵石一层一层砌成的围墙,整齐精巧,就像花园里独具匠心制成的工艺品;远处还有一两间房屋,不知是雪白的墙壁,还是明媚的春光,格外耀眼;脚下的小溪,唱着哗啦啦的歌,撞出白嫩的水花。水底大大小小的鹅卵石静静聆听这美妙的春曲,偶尔,也将高山的倩影揽入怀中,只可惜水波摇碎了山色。大白鹅醉了,看到我们经过,才不紧不慢地游开,水底下鲜红的脚掌,慢吞吞地拨。好像拨动的不止是水面上雪白的身,还有山顶上洁白朦胧的雾。
高湖、大源、仙崖、花门楼,一连串陌生的字眼,是在车窗外的站台里看到的,与她走近,又与她远别。她们就像一串漂亮的贝壳,穿在一起,穿成了美好快乐的一天,穿成记忆里珍贵的一页。
如果说这一路上视线迅速略过的景都是半醉半醒的梦境,那么驻足花门楼的那一刻,便神清气爽,已然全醒。
一路上的烟雨,此时已经停止。云层里,有一处透亮的光,大概是春阳因为迟到大半天,躲在云层里欲出不出羞愧的脸。显然,春风春雨已经退席,暖阳准备登场。湿漉漉的空气扑在脸上,有花的芬芳,有草的清香,有鸟儿唧唧啾啾的欢呼雀跃,有山溪淙淙流动的稀里哗啦,微风涤荡,拉开春和景明的画卷,把盎然春意泼在眼前。
因为这汪灵秀的山泉水得天独厚的优势,这里建了一个养殖场,养着硕大一只的中华鲟、色彩鲜艳的三文鱼,成群结队在池里自由自在游弋。
沿着渔场里的鹅卵石小道走到边上那片草坪,桃花开得正艳。一口直径5米左右圆形的井,是整个渔场鲜活的水源,汩汩不断流着泉水输向数亩鱼池。靠山那方是用石头砌成的假山,井沿由粗细差不多的鹅卵石垒成。造型独特,泉水灵秀,是花门楼一大亮点。
花门楼是这个地方的村名,初次相遇,没看到花做的门楼,倒是有溪随处可见的好水,那么清澈,那么欢快,那么明亮,那么干净,穿过尘世,一直流进我的心田。
旁边的桶装水生产厂家,在老板的盛情邀请下前去参观。左边是汩汩流动的泉,右边是走进千家万户的桶装水,身临其境,深深体会到农夫山泉那句“我们不生产水,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是一句多么朴实的写照,忍不住喷口而出。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清洌洌的山泉水,养出了热情淳朴的高湖人。在高湖吃的饭菜格外香,那是因为这些饭菜长于高山之上,煮于高山之水,饱含高湖人的一片盛情。
山巍水美,情浓,大好高湖。
篇6: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杂文随笔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杂文随笔
今天终于清闲了,所有事仿佛总算忙到了尽头,不论最后结果是好的又或是坏的,能看着它结束就已然是一个新的开始。
日晒如金。窗外是大朵大朵的明晃晃日光。
天气这样好,枕头和新洗的床单上睡着六月份炎热干燥的阳光,书架上一百多本书也都应该搬出去晒晒太阳,祛祛霉味,但是工程量太大了,自己一个人一点一点搬很有些耗时又耗力,不如分几天晒完。
所以如果也有想要晒书的朋友,最好提前看看天气预报,挑一个连续几天艳阳高照的时间段,每天搬个几十本。
今天下午才开始晒书,阳光正是一天当中最丰盛的时刻,这样艳烈放肆的夏时应该配上最热辣无羁的感情,所以从书架上抱了从初中到大学看过的所有言情、耽美小说出去,虽然自认看过的正书应该比这类闲书多,但是这样搬到院子里一本一本摊在地上翻开,粗略数一数居然也有二十多本了。
所幸我家住在乡下,门前有个挺开阔的院子,二十几本书分成言情和耽美两个梯队一溜排开,院子一角还种着从我记事起就有的一棵超大型香樟树,搬着我爷爷的凉椅在树下瘫着乘凉,一把摇椅、一个我、二十几本书,再加上书里少说几百个纵横古今的帝王将相和才子佳人,我家这个院子竟也通通装得下。
晒书的时候要小心一些,每一本书到手的时候最好在扉页上记下它和你相遇的日期,再根据时间长短和保存的完好程度来决定这本书要怎么晒,比如说这一堆书里资历最深的那位,初中时就住在我家的《泡沫之夏》。
它是我冒着大雨去二手书市场上收回来的,这类盗版书籍的纸张质量通常都不够好,薄脆又泛黄,像是被暴雨洗了一夜黏在地上的白玉兰花瓣。所以,晾晒的时候就不可以晒得太久太到位,翻开到书籍居中的部分晒一晒就好了。
如果是大学时买的精装《红楼梦》,那就没这个必要了,它纸张饱满厚实,想怎么晒怎么晒,拿几张书签把书分成四个部分,一小部分一小部分的慢慢晒,夹书签的时候说不定还能惊鸿一瞥到书里斑斓的吉光片羽:黛玉午后倚在潇湘馆廊下的竹塌上小憩,宝玉蹑手蹑脚掀起了她覆在脸上的手绢儿。又或是天寒地冻的月份,女孩儿们娇笑着看湘云坐在火炉旁大啖鹿肉。
然而还有一点要注意,不管书籍的`纸张质量如何,阳光暴晒对于年深日久的线装本、胶装本,还有油墨印制的书籍总是不太友好的,不采取一些措施的话,傍晚收书回家的时候你可能会发现:书被晒得散架了,纸上的油墨被晒得苍白淡薄了不少。
像大家晒白球鞋的时候在上面盖一层面巾纸一样,摊开来的每本书上也盖一层面巾纸,这样就会好很多,不嫌麻烦又条件允许的话,霉味有些重的书里洒几片薄荷叶,没什么气味但又很想有些情调的书里扔几瓣金银花,薄荷味和花香都会浸染揉碎在纸张里,一下午的阳光浴下来抱着它们回家的时候会有很大的惊喜。
当然了,香气越浓的草本越好,曾经有小伙伴晒书的时候放了蒲公英,嗯,最后的结果就是晒书的地方来年长出了很多蒲公英,但是书里依然只有淡淡的潮湿霉气。
阳光从香樟树枝叶的缝隙里不小心坠落下来,落地时还染着些幽密黯淡的翠色,凉风不大,但也不很热,人字拖被踢到了凉椅下不知名的角落里,茶杯里泡着一朵朵浮浮沉沉的小玫瑰,如果茶杯换成玻璃杯应该会更漂亮,到时候会隔着玻璃看见它们在水里一瓣一瓣舒展开干瘪蜷缩的花瓣,再次闲散盛放的姿态。
信马由缰,慵懒至此,也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想到什么就下笔了,这样慢慢打着字,不用再焦头烂额跑来跑去的感觉,真是很棒了。
浮生总算偷得一抹闲。
篇7:杂文随笔宝峰湖印象
杂文随笔宝峰湖印象
神秘的宝峰湖
峰的自信
湖的宽容
柔与刚的结合
几何线条
山与水相切
垂直以九十度
明洁的水面
如清澄的眼眸
沿岸点数青峰
记下真实颜容
水平线沿峭壁行走
如绸带蜿蜒在峰腰
挺拔的峰体
披一色的'斗篷
雄根刺穿深水层
击生命的节律
每座峰都有一个的姿态
相互欣赏并独立自爱
圆峰,方峰,斜峰,直峰
峻峰,娇峰,险峰,柔峰
不同的峰姿,不同的情态
在天水之间
汇成峰的时代
在时空中流连
纯真的湖水
从黛绿的峰肩上
采撷春的欢乐
清新的呼吸
心芽的萌动
一丝神秘的微笑
从水面抹过
乘船的游人
用目光
舀一瓢清波
注进枯涸的大脑
让思绪高旋
在众峰之巅
用心迹描绘
传说的画境
仙女照镜
郎女相吻
金蟾含月
猎户揽星
古老的湖池
在群峰的合抱中
做年轻的美梦
唱苗女的山曲
眉黛款款舒展
身段千回百转
摇小舟往复
在水之上峰壑间
篇8: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9: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10:月湖公园的下午杂文随笔
月湖公园的下午杂文随笔
若干天前,我第一次来到那个城市,在中心城区的公园里,约见了一位相识十多年的好友。
时间让我们的情绪都理智得很平静,我们沿着湖边、桥与亭、花与小路慢慢走着。
那个下午,气候还有些温暖,我穿着一件衬衫和短袖,汗还时不时地冒出来。
聊着一些关于近况的话题,但更多时候,我们都在拍照,这个季节,没有什么比盛放的花更美丽,引人注意。
我们不断地捕捉着美的瞬间,截取出巧妙的上镜角度,然后会心地分享自己的所得。
捕捉的美好瞬间
这种感觉让人不由得回到了中学时代,无忧,无论哪个角度都那么美好。
的确,她是一个很好的'姑娘,多年以后我还是这么觉得。
在湖的另一端,是一位吹长号的胖大叔。
从我来到湖边的那一刻起,就听他一直在吹,偶尔间歇的换气之后,吹得更加嘹亮。
我想不明白,他怎么会有这样难以置信的肺活量和精力,或许,正应了胖纸都是潜力股这句话。
在我这么想着的时候,他默契地吹得更加卖力。
湖中的脚踏船和着号声缓慢前进,漾起的波纹似乎也跟节奏很是契合,仿佛电影里七八十年代北京北海公园荡起双桨的欢快感觉。
那天,我带着满足和遗憾离开了这座城市,满足是因为见到了想见的人,遗憾是因为没见到想念的人。
湖心岛即景
后来的一次鬼使神差,我又去了那个城市,也是下午。
我独自坐在月湖公园近湖的亭子里,倚着栏杆,周围鲜有行人。
冷空气从四面八方奔袭过来,拍打着我的全身,许多还钻进了我的外套里,衬衫里。 瞬间,感觉到透彻的冰凉和清醒。
我开始反思自己所做的一切,赴汤蹈火地为一个人究竟是不是正确:
我相信内心
但内心真的可靠吗?它有时候却会指引我做出一些疯狂举动;
我相信缘分
但缘分真的存在吗?有时好像也在于一个人是否勇敢追求;
我相信付出
觉得喜欢一个人,所有的付出都是理所应当,而她给予的回报都像是额外的恩赐;
或许,正因为这样坚定的相信才导致了她的不相信吧。
已经远去的
近来事情又扎堆过来。
在写这篇日志的时候,头脑里似乎有数不尽的浮云飘来飘去。 白茫茫,空荡荡,一片嘈杂,连灵感都失了踪影。
原谅我真写不出更多的文字……
篇11:十五年,一件衣随笔
十五年,一件衣随笔
这个世界上,我最佩服的是都能穿上同一件衣服的女人,前有刘嘉玲,后有李玟。
刘嘉玲49岁生日宴上穿的裙子和前参加金马奖时穿的是同一条,身段没变,身边的人也没变,但大家一起从局促木讷变得舒展大方,让我们这种一路跟来的围观群众也很开心。
15年前在奥斯卡献唱的李玟和《我是歌手》中的“月光女神”基本无差别,甚至15年后看起来状态更好,身体的肌肉结构也是现在更加健康,只要自己有心,时间现在对女人来说也不是个事了。
很久不见李玟了,几年前她去当了阔太之后,在我心里她唯一的标签就只剩下“电臀”。
当年她开始进军内地,我有个朋友在索尼当企宣,看不惯公司把港台歌星捧得跟神一样,背后一说起这位天后就面露不屑,“那么矮,只好穿那么高的高跟鞋,连走路都得有人扶着,一副太后的架势,就知道天天把屁股甩来甩去叫什么电臀……”在我们这两个刚刚大学毕业的文艺女青年看来,李玟这样的歌星大红特红简直就是个笑话,一点人文情怀没有,整天就知道抛媚眼、扮性感。
时间过得真快,我们这两个女青年一下就变成了微胖的女中年,当我看到李玟再战舞台时不由自主惊呼起来,她真的没有变什么,无论声音也好容貌也好都是一副保养有致的样子,台风也没有变,站在台上依然甩着她的“电臀”。
当看到那小小个子的女人在镜头前穿着贴身的连身裤连一丝赘肉也没有,41岁了在台上又跳又唱却连气也不喘的.时候,我赶紧发微信给我的企宣朋友:怎么回事,怎么现在感觉不那么讨厌李玟了,反而有点佩服她了,这身材这嗓子,不够狠不够努力还真的保持不下来……朋友及时跟我发了两个流着冷汗的笑脸:同感同感。
你看,时间真是个沙里淘金的东西,淘去心浮气躁的浮沫,让你看到人生最本质的东西,人生最本质的东西是什么?
是天赋,是努力,是才华,是永不言败,是永远向前,是永不停摆的电臀——说到底,就是那绵延不绝的永远闪亮的生命力。
当年我们不欣赏这样俗艳的生命力,觉得没有格调,可是后来我们经历沧桑,亲眼看到许多貌似有格调的东西都崩坏了,失踪了,拧巴了,反而当初那简单俗气的东西突然有了味道。
“永远都那么努力”,这个小个子女人甩着头发举着拳头用力地说,从前如果你看到这个镜头会觉得有点可笑,可是,到了这个年纪,你突然有点想落泪的感觉,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那么努力穿上15年前的衣服,只有格外有恒心有毅力对自己够狠的人才能做到。这是那种从石头缝里也要找机会惊艳世界的女人。
我敬佩15年都能穿下同一件礼服的女人,因为不管她供奉了什么,能15年如一日拥有更强韧、更美丽的肉身对一个女人来说总归意味着莫名强大。
生命如此渺小,但有时又如此强大,在时光的浸润下,我们逐渐洗去了身上的浮尘与喧嚣,留下那些苍劲有力的翠色,是优雅,也是强大。
篇12:归衣随笔散文
归衣随笔散文
提到一个民族,你能想到些什么?是习俗,是美食,还是传统服饰?如果问你,汉民族的传统服饰是什么,你可能够答出?
我问过很多人这个问题,绝大多数人答旗袍,待我公布答案时,仍满脸疑惑。我汉民族的传统服饰,是汉服。旗袍由传统服饰旗装改良而来,从根本来说并非汉族的传统服饰。
给我一刻光阴,与你浅谈汉服。明末清初,满清政权颁布“易服令”,汉服因此走下历史舞台,几近消失。幸甚它没有彻底离开我们。近年汉服重新回到大众视野,却失去了它应得到的尊重,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汉服,这个属于汉人的记忆,浓缩了汉族人民千年智慧,汲取了外来民族优秀文化又不失本族特色的服饰,已湮没在历史的洪流中,空等谁记起。
暮有一枝春,叹兮无人赏。我第一次遇见汉服,是在一位古风女歌手的微博上。配图中的她身着红白曲裾,回眸一笑,最是深情。袖角数梅,凌寒独开,一见惊艳,再顾倾心。因此,我开始了解汉服,才知道我们民族的传统服饰,并不是平常电视剧、影楼写真中演员模特所穿的古装那样的。
随着对汉服越来越深入的了解,我对汉服的喜爱程度也越来越深。《秦风·无衣》有言:“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取其“同袍”二字,用来称呼汉服爱好者。我也成为了“同袍”中的一员。我第一次穿上汉服的时候,如是“求古仁人之心”,悟了“心远地自偏”,有一种宁静的感觉,更有一种浓烈的归属感与民族荣誉感。
我对汉服的感情如此开始,由浓转深。
但同时我不禁觉得奇怪,汉服这样美好的事物,怎么会在时光深处落满尘灰,孤独寂寥,无人问起?汉服看过了中华上下五千年时代变迁,陪伴着汉家儿女走过悠长岁月。当初在“易服令”下与它告别是迫不得已,而今“易服令”已失去效力,汉人却不知有衣谓“汉服”,一别忘之,怎怨其胡不归?一个民族,即将失去自己的传统服饰而浑然不知,岂不悲哉?
汉服是汉族数千年历史文化的沉淀,是天人合一的体现,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透过汉服,我们可以知晓先人们为人处世的品性。直裾正直从良,曲裾委婉端庄,襦裾柔若水,袄裙俏如玉,褙子耿善,短打飒爽……哪一样不是汉族人民由内向外渗透的美德?
“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身着襦裙的罗敷留在了《陌上桑》中,“回首犹重道。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的绿衣姑娘映在了《生查子》里……
又譬如祥云纹的行云流水,仙鹤的祥瑞清高,松竹的`凛风傲骨,哪一种不是寄托着汉家子孙对生活的热爱与希望?
曾有人对我说,汉服之所以式微,是因为不适应时代的脚步。我想不是这样的。就算是新时代必需的移风易俗,也不该是这样彻底的移风易俗。汉服只是被暂时遗忘罢了。随着时代的发展,汉服被赋予新的时代意义,也经过了改良变得更适合现代人穿着,也衍生了汉元素服饰。它其实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在我们心里,从未远离。我们能不能,抽出一刻的时间回头看一下它?
中华有章服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故称夏。着我汉家衣裳,兴我礼仪之邦!同袍们在一起努力着,想要让华胄提起汉服时不再迷茫,想要唤醒沉睡的记忆,认真而骄傲地告诉世界:这不是韩服,这不是和服,这不是影楼装,这不是奇装异服,这是汉民族的传统服饰——汉服。
作为同袍中的一员,我能做的并不多,只是怀着热爱穿上汉服,向更多的人普及汉服知识,只希望在未来的一天,你看到有人身着汉服在街上款款而行时,不再投以诧异甚至刻薄的目光。
吾身为汉家女,愿为此尽绵薄之力,待君归来共看这江山风华新。
隔墙折梅,月色如水,院里深树憩雀,谁人裁诗为骨,记得旧人归。岂曰无衣,衣将归兮。汉服,回家吧。归时未晚,春风识路,心魂仍在,翠草又绿。你可知有人候你,秋月冬雪都看遍。
勿悲兮,吾与子同衣。
篇13:成绩杂文随笔
成绩杂文随笔
燥热的天气,让人的情绪跟着有些燥热起来。
暑假开始,孩子们回来了。
久别重逢的喜悦很快被因为不理想的成绩导致的阴霾而笼罩。
刚刚被高考中考小升初轮番洗礼的社会在这夏日里被各种气氛调动得越发燥热,处处有人询问孩子的成绩,即使他与你毫不相干。不明白这是否是一种新的一年一度的打招呼寒暄套热乎的手段。反正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和高考挂钩,不是已经考过就是将要考。而且,至少,期末考总是都考了的。所以,这是比较安全的问题?碰上考的好的压抑着高兴谦虚的家长尽管说不要钱的好话畅想清华北大,碰上考的不好的如我们这样的就陪着抱怨几句自家孩子,然后说些言不由衷的以后会好起来之类的,不乏举一些后发制人的例子以为佐证。
蚯蚓程宇奉母命去他外婆家走了趟回来,忿忿不平地发牢骚:“我年年都拿优秀回来没有一个人问,怎么个个都是问我儿子成绩!”
世道如此,确实的,我们没有办法不关心孩子的成绩。
我对耷拉着头的北美豹猫安凡说,没办法,只要我们爱你,就不可避免地会介意你的成绩。那些说着努力了就好,成绩无所谓的都是些自家孩子成绩好,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在目前的学校里,成绩是判定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也决定了老师同学对你的态度。
老实说,北美豹猫安凡的成绩不算差。除了语文他是一如既往的考不好以外,数学和英语的分数都入了优秀的范畴。奈何同学们都太努力又太认真,以至于他数学140的成绩在班上都排到了第12名,年段名次我根本没敢报给蚯蚓程宇,一心指望着他再拿个数学第一的蚯蚓程宇会有多失落,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有一科可以拿来宽慰一下自己的科目都没有了,让身为老师的'他,又一次在办公室同事间比孩子成绩这一项被垫底了。
刚刚结束报志愿的他,看了太多自己的学生因为成绩而艰难地选择学校,不由得将北美豹猫安凡带入,以至于长吁短叹。想想网络上那贴在新生儿枕边的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图片,我连时间还长的话都不敢说,怕越发引出他的牢骚。
读书这东西,有时真的孩子也很辛苦。这一次我们县的小升初,总分300分的,考出298,297的有好几个,总分270的名次都已经在三百开外。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名次就跌落几十,就掉到了放羊班里。
读了那许多年书出来的他,不会不知道,140已经是很难得的分数,每一题都会做和一分不丢是两个概念。但我们,确实因为这名次而沮丧。每一道切线,都是冷冰冰的按比例来切的,不会管你之前是如何的优秀。
但不同于他的消极叹气,我的态度比他积极许多。我一边安慰北美豹猫安凡,人最主要的抓住现在。为今之计,可以做的,就是把整个学年的语文卷子整理出来,一题一题重新做过去,有不懂的就去问蚯蚓程宇这个现成的语文老师,他牢骚归牢骚,还能不给你解答?要学习的是你,你必须拿出主动的态度,让他为你改观。一边私下警告蚯蚓程宇,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就好好努力,尽力去做一切可以给北美豹猫安凡帮得上忙的事情,往好的一面扭转。不要说一些没用的情绪的话,问问自己尽力了没有。另一边,哈士奇雅雯是与北美豹猫倒过来的,她的文科相当不错,数学和物理就惨了。我要她整理出错题,给暑假学校的补习结束后让蚯蚓程宇带去找他的同事,一题题请人讲解。
只有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以后,才有资格说,我努力了,我尽力了,我没有遗憾。
篇14:三章杂文随笔
三章杂文随笔
(一)包 容
年纪大了,健康也渐渐差了,吃药就变成生活中不可少的事。记得我十九岁时,到一位住在台北小南门的大学同学家玩,她的爸爸主动说要给我算个命,我因受妈妈爱算命的影响,也不在意的给了他生辰八字。他对我的论命,我只记得二句:我一生药罐不离身,而且名字会上报纸。那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现在竟一一成真,我不得不佩服同学的爸爸是个很了不得的算命师。
我一生患了大小病不计其数。光是开刀做手术就有八次,被同事开玩笑说:干脆在身上装个拉链算了!我有严重的便秘,几十年来吃过无数种的软便药,每次吃一阵子就无效了。直到最近几年换成中药,医生说要让肠子暖起来,自然会使大肠蠕动得到改善。没想到果真奏效!现代医学发达了,中药已改为用机器装袋的“科学中药粉”,非常方便!
但是不知怎的,我每次吃完药时总是把撕开后的空纸包,顺手放在枱子上,没有即刻丢弃到垃圾桶内。因为这个“坏”毛病,经常会受到夫君王兄的奚落,有时甚至造成夫妻间为这件事发生龃齵。
不久前,因为来到女儿家过感恩节的假期,在与女儿话家常时,不经意间与她讨论到这个问题,才跟女儿说出长久以来一直埋藏在心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但是更加需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除了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全部的爱心以外,再加上那份能够包容的心胸才是最完美的!我对别人甚少碎碎念,就像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有类似行为,我也总是会自己默默地把它们给检起来,然后再提醒他们今后务需注意并加以改善。而不是如此这般碎碎念令听者伤心!由此也让我想起女儿与女婿二人之间互动的一些事情,令我感触甚深!
女儿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从小就常常丢三落四的,结婚后勤俭持家,做事任劳任怨,很得公婆的肯定。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事多,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可是女婿却一直对女儿甚少抱怨。记得每次去探视他们,总会发生一、二次,在大伙儿出了门后,经女婿再次提醒,女儿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带上等一会儿要用到的重要东西或者是类似的“脱线”事情。每当这种时候,女儿即刻十分着急地问女婿:“糟糕!怎麽办?”好脾气的女婿总是安慰她,叫她先不要着急,然后再二人共同想对策设法加以解决。我很佩服女婿对女儿的包容之情,虽说夫妻间本应如此,但真能能够做到“不怨尤”、“积极面对”并接受配偶因为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除了有浓浓的爱以外,更要有一份体恤与包容,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容易做到的事情!
女儿听完我这一番话,她也觉得她能得到自己先生的“包容”是一件多么美好和非常幸福的事!同时她也决定帮我去跟固执的老爸进行沟通。当她用上述女婿对她处处包容的例子劝说自己的爸爸时,夫君王兄也好像逐渐从中悟出了道理,答应不再因为我容易忘事而造成的疏忽对我发出不耐的怨言。
我十分感谢我的女儿与女婿为我们做父母的作出了这方面的范例,而且我也能够理解夫君王兄的感悟,毕竟“包容”也是需要用爱心去慢慢学习与领会的!
(二)杨氏酸梅汤
我从小就喜欢烹饪,尤其因常常当妈妈的小帮手,所以自己也常有巧思,做些零食给妹妹们吃。像我常做的凤梨汤及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虽然是不值銭,但给每一个喝过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犹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也会带同学到我家旁边有名的官邸去游玩。待玩倦了大家回到我家休息,并在家中喝我自己发明的“凤梨汤”和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大家都赞不绝口!
其实这二样甜汤的做法,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小时家中因孩子多,跟本吃不起什么甜汤。那时凤梨便宜,我就把皮先洗刷干净,把切下的一层不吃的皮,放在锅里,注水至锅与皮面齐,开火略煮个十分钟后,可适量加入些砂糖,再把凤梨汤带著锅一起置入冷水盆待凉后,便可品嚐那酸酸甜甜的凤梨汤。妹妹们也都非常爱喝,只要看到妈妈买了凤梨回来,妹妹们就高兴的想流口水,知道等一下就可以喝到大姐做的美味凤梨汤了!
至于所谓的“杨氏酸梅汤”嘛,更是让人无法想像它和一般酸梅汤有何两样。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由于物资缺乏,酸梅汤价格较高,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的确是稀世饮品,于是我便又突发异想,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醋”,找出爸爸爱吃的“镇江香醋”,加以変化,倒一点在杯中稀释,再加少许糖搅拌均匀后,这就是我发明的“杨氏酸梅汤”!你真的不会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美味极佳的上好饮料!而我也永远无法忘怀,当妹妹们趴在桌边,用一双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我用一根筷子,慢慢冲出一杯杯想念已久的“酸梅汤”时的兴奋眼神,那是多么的纯真与可爱呀!这一段喝甜汤的日子,也给我们七姐妹留下与人不同的童年温馨回忆!
(三)金童玉女
从小我就喜欢看新娘子,总觉得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在出阁的那一天!婚后当我有了儿女后,曾几何时也对小花童产生了注意力,真希望自己可爱的女儿,也可以穿上小白纱礼服,陪新人踏上红地毯!
我的这个梦想,在小我十四岁的小七妹妹要结婚时,终于实现了!虽然才十岁,女儿已经长得可爱甜美讨人喜欢。男花童请到好友阿珍的儿子小佳。小佳人长得斯文,有一对慧黠的大眼,功课好又有礼貌,人见人夸!他自幼稚园起便开始被人看上,认为能够请他当花童会给新人带来好福气,连照相舘的摄影师,都想请他当模特儿!想来小佳定是福星,因为请他去当花童的新人,大部分第一胎生的都是壮丁,因此小佳已有职业花童的美誉!
小佳和我女儿同是光复国小五年级的同学,所以配対来当小七妹妹的花童,真的像是一対金童玉女!尤其当亲家母知道二人生肖同属龙,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然小七妹妹夫妇也是一举得男!使这金童小佳的生命史上又添一段佳话!
如今三十年后,小佳在荷兰得了二个硕士及政大法律博士,并当上美商某大银行在台行长,育有一子。而我家女儿也在美得了硕士,先生是博士,育有二女一男且父母健在都是有福之人。而小七妹妹夫妇也得了一対儿子,看来小佳和女儿真的是一対金童玉女!
篇15: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一条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橱窗里的模特挂着一条淡粉色的珍珠项链,在最显眼的位置,苏格放学回家的路上一眼就看见了。珍珠圆润玉透,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微光,苏格似乎能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腥味!“真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家饰品店?”苏格站着看了很久,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隔着橱窗都能闻到那点点淡淡的腥味,像人的血。
“怎么不进来看看?”突然一道声音传来。苏格抬头,一个穿着蓝色旗袍,开叉很高,可以看到若有若无的大腿,那腿很白,很长,没有一点杂质。连脚趾都干干净净,涂上猩红的趾甲油,抬头一看,那女的正依靠在门边,细长的`手里携着一只香烟,烟已燃尽,烟灰落在脚边,那手芊细淡白,感觉没有血色。 对着苏格微微一笑,手轻招。“进来看看!”
定了几秒钟,苏格飞快的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跑,好像迟几秒就走不了了。
女人静静的看着苏格跑去的方向,“你一定会回来,我等你!”转身,关门,消失不见!
吃过晚饭,夏日的夜还未黑尽。苏格在卧室里做着家庭作业,一道高难的数学题难住了。她站在能看见窗外川流不息的车子,过往的行人。十六岁的苏格长的很黑,五官平凡,更让她自卑的是自己还带着难看的钢牙。成绩平凡,喜欢上一个不平凡的学长。高大帅气,成绩优秀,篮球队长,一有学长的比赛,苏格总会第一时间去看。虽然学长并不会注意到她。
苏格把手中的书放在桌子上。拿了一只冰棍,出门去了。她想去看看那条项链,或是那个叫梦的小店。
穿过街道,苏格来到小店门前。那女人正在月光下涂着指甲,鲜血般的指甲油在月光下发出阴冷的光。女人抬头望了一眼“你已经来了,进来看看吧!”
苏格进屋后看到屋里陈列了不同颜色,不同大小的珍珠项链,每串面前都摆放了一面镜子。
苏格好奇的指着一串红色的项链问“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女人说“你把镜子拿起来看看。”
苏格拿起镜子,一阵光闪出。
苏格又放下镜子,对女人说“看,也没什么啊!天都那么晚了,我该回家了。”女人说“以后就知道了,我送你回去吧!”女人让苏格把眼睛闭上轻轻在她的头上点了三下。当苏格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着了,难道是做梦?
第二天,苏格照常去上课。一到校园里许多同学主动打招呼,问好。苏格受宠若惊,也微笑着打招呼问好。最让苏格兴奋的是陈宇学长也主动“苏格,中午一起吃饭吧?”
走进教室,同学们也惊叹“哇,苏格你今天好漂亮啊!衣服哪里买的啊?”
苏格挺郁闷,自己跟平时一样啊,哪里会漂亮,莫非……
苏格拿出课桌里的一面小镜子。那里面的苏格拥有着精致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皮肤也白里透红,散发着健康青春的气息。一身红色精致的长裙,主要是没带眼镜没有钢牙了。
哇!自己真漂亮!苏格心里想着。
班上的男生开始给苏格递小纸条,女生嫉妒。自己喜欢的学长请自己吃饭,收到很多的礼物,这些都是自己以前所不敢想的。
但是过了几个月后,苏格渐渐发现母亲不认识自己了。像自己从来没有存在过,苏格很伤心,走到一处公园里。却看见母亲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觉得很熟悉。等她们走进了才发现那是自己和母亲。
可是自己又是谁呢?苏格想!
苏格狂奔去那个小店,小店里却没有那个女人。苏格进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想出去时却发现已经出不去了。自己只能在离小店五十米的距离走动。
篇16:挽回杂文随笔
关于挽回杂文随笔
其实根本不想做什么努力,总觉得在对方放弃看开的时间里,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并不是那种“好好谈谈”或是道歉就能解决的,示弱和逞强都没用,盔甲究竟是什么,拿来攻击的武器又是什么,完全不知道。
我究竟能做什么。
陷入这种题目的深思中,咦不对呀那个人曾经表现出这么爱自己的模样所以冷静理智地好好谈谈也许就有机会,也许我哭着道歉对方就会心软……无数个也许的假设在你的胸腔塞满希望,让被动恋爱的你总觉得下一次做得更好对方就会回心转意,于是托住自己脆弱到快碎一地满是裂痕的心脏,跑去问对方“你要不要再伤害我一次。”
对方却连这个问题都不屑回答。
对小熊吹嘘过自己的挽回本领好,其实都是谎言。一旦事情发生了,即使知道对方的住址我也不敢跑过去问那个愚蠢的问题。我也不想再把残渣从地上一片片捡回来了。
我怕我这种路痴连人都见不到。
我怕我见到了也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是出门前看的卡耐基的鼓励鸡汤和公众号那一叠恋爱教程给予我的'勇气。
想起被初恋分手时连哭都来不及哭,直接“噔噔噔”跑回宿舍拿出一本《美国总统演讲稿大全》,不停、不停地念给对方听。都是鼓励的话和如何说服对方的话术,差点连“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开创”此等鸟话都说出来。
不能停下来。
停下来就输了,不想输。
不想走出来,所以往着不知名的方向努力,对方一眼看穿,耐心地等你读完,对你说有些事是不需要努力的。
所以放弃就是对的么?被单方面宣告死刑后,另一方就要说“好的我知道了,那就明天上断头台吧,祝我死得畅快。”
我始终做不到那么从容呀。
像我这种人,写一封信给对方已经是极限,可能会再附送一份礼物,除此之外我真的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堵人什么的也只是虚张声势,我内心明白,连玩普通的解谜游戏都能在迷宫里迷路的我,对方想躲我找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可是写信么?用什么纸张,是复印的打印纸还是原稿纸或信纸,或者日记本。写什么文字,用怎样感人的文字怎样颤抖的手去敲下文字才好。身为写手,却不信任自己的语言表达,恨不得把心脏捧出来用纸和保鲜膜包好,放进礼物盒绑上丝带。
可终究不能杀了自己呀。
于是逼迫自己释怀,到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终归有点长进,学会了表面不动声色。学会了公众号里面教的“你要有点大人的样子”。
哈。真是可笑。
原来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是不动声色。
说得好像自己有共情能力就能挽回什么一样。
所以在第四次失恋时,只是感到心脏疼了一瞬,完全哭不出来,反而冷静地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准备上班。
到第五次失恋的时候,会不会心脏也不会疼了呢。
特别清楚自己挽回的次数加一下次挽回的力度就会越小,明白自己内心对挽回本身的抗拒和对整件事的无力感,就像看着洪水猛兽泛滥冲击了整座堆积已久的堡垒,刷净了自己和对方以往所有的努力。
加上对待师傅时挽回的次数过百导致力不从心,本人又是对恋爱抱持悲观态度,望着对方表白时就想着结束时对方会从同一张嘴里吐出什么语言。
发抖。害怕。无力。
但还是不敢停下来。
所以不轻易说分手,因为害怕自己挽回不了,即使遭到冷暴力时也不说,忍耐着,想象着美好蓝图,等待着对方恢复元气再一次和自己笑着打招呼。
这怎么可能实现。
对方说分手后就积极地寻找着解决方案,仿佛自己有多拼命,制造Abcde挽回计划方案,最后却慌张得在一堆计划前面跪下来。
拜托了。
我根本学不会什么大人的样子。
为什么我要装作若无其事提起全部勇气走到你面前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被花式击碎。
明明人的离开是正常的常见的我该习以为常的。
学不会洒脱,才会学习了那么多挽回招式。
无用的、无用功的、理所当然失败的,“挽回招式”。
只不过是小孩子下棋输了喊着“再来一盘”的耍赖而已。
篇17:祭奠杂文随笔
祭奠杂文随笔
当年没有悔意
察觉别离的意外
你失去的温度
像壮烈的痴心汉子
留下那伤心女子
欠缺了角色
如今她的.诚意
你如何记忆
当初那个你
已成回忆的故事
我从今不再忘记
教育学院开展清明祭奠革命英烈活动
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3月30日下午,教育学院团总支在长清区石麟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祭扫活动。活动由教育学院课检部部长安园园主持,辅导员李娜、陈鹏飞及教育学院学生会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学生会副主席桑春雨作为代表向烈士致悼词,随后,在主持...
篇18: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曾经有真的挺缺朋友的时候,也曾饥不择食地交友。二线偏三线小城市里刚经历过高考上大学的女孩普遍不太关注化妆打扮,大多也没有经济能力出去玩,也不怎么看书,或还停留在读言情穿越的水平,周末一般窝在寝室看国产剧和综艺节目。
作为初中开始就很少看国产剧也不关注明星的人,我真的还蛮难和大多数同学聊到一块儿去。天天穿着她们眼里的奇装异服上学,明明不贵的衣服,被关系一般的同学问到价格也只敢报零头,避免主动提起护肤化妆之类和价格关系密切的话题。久而久之心态变得有些奇怪,与其说是低调,不如说是为了照顾别人感受为了合群。也尝试social过,加入不同部门组织,但觉得也就那样吧。全市书店没几个,那时还没有一家猫咖啡,漫展也无聊,cos也不玩了,书也不看了,小说也不写了。日子一天天过,性格越发沉默。有时什么也不想干就这样躺一天,老朋友都是现充,生活非常精彩,大概没法理解,我都觉得我那时的生活很不可思议。被别人夸时也感觉不到开心。比没有性生活也没兴趣认识男生更惨的'是就连性欲也下降。对朋友的标准也下降。
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穿得花枝招展和本地一些lo娘出去玩,算是平淡生活中的一点亮色了,也可以借此穿穿在学校不好意思穿的裙子。lo圈对我来说,有美好的回忆也有不太好的,经历浅薄如我,遇到过被以为是朋友的人骗。此后不会再傻白甜到对只见过几面的人就掏心掏肺。
优秀的有趣的善良可爱的人那么多,至少要和善良的正常人交朋友,有没有共同兴趣是其次。
篇19:夜杂文随笔
夜杂文随笔
夜里,山间回旋起枪鸣。断断续续刺地发虚。谁在悲嚎?谁在叫嚷?
森林,郁郁地飘着哀啼,冰冷的火器在不远处挑衅!猎人们仗着枪势,大声的叫喊:抓住!抓住!夜里的第一个猎物!
狼儿,胸口淌着血,惊叫着发觉身体已在血泊中,别倒下!至少在英勇的咆哮一次吧。哦,森林的狂热来临:猎犬怕得止步不前,猎人吓得瘫软在地。
夜里,树上打盹的猫头鹰被飞速的子弹擦触,跌在枯叶层里。来吧,来吧!炽热的铁壳继续灼烧我吧!我没有畏惧,我是灰烬里的神明。要将枪杆折断,把枪管堵塞。哦,湿冷的空气凝聚着伤痛的`怒气。
夜里,燃烧的森林火光冲天,发芽的新枝吐着扎眼的绿叶,自然孕育新生的希望,凌晨已降至:猎犬反咬起猎人,枪瞄准了猎人。他们丢盔弃甲,马不停蹄的逃离,逃出夜幕笼罩的红色的土地。
夜晚与白天交替的那一刻,芽儿茁壮的那一瞬,狼与鹰贴在一起的那一刹:我看见了茂密的森林。那儿没有了惨痛的悲啼!没有了浩荡的哀嚎!白晃晃的青蓝色蓝图里晃着几颗灿烂的星星。
夜里,我看见了黎明。
篇20:书杂文随笔
我思考道,我是为了什么而活呢。
我合上书本,思考道。
我了解不到痛楚。
但总有一股奇异的感伤,从空气中紧紧碾压向我。
它们从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挤进来,叽叽喳喳地问我。
什么是活着呢?
我反反复复,思考道。
那么我又为什么会思考呢?
我又问自己。
却始终得不到一个答案。
风送来一阵轻微的声响。
它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便只有这些了。
它推着声响离去了。
影子从我的脚边探出头来。
它说,我也不知道。又嘲笑似地问道,明天的我还是我吗?
它在灯光的驱逐下枯萎了。
呼吸从我的鼻息里钻出来。
它说道,这就是活着啊。
它从思考之间溜走了。
我没有什么好问的了。
于是便只能把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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