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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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

篇1: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三农”问题成为与会代表们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由于分散的农户难以成为拥有强大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因此,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就成为应对WTO挑战、解决“三农”问题的当务之急。调查发现,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实行“农户+龙头企业”或“农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模式是卓有成效的。由于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大都掌握充分的市场信息,拥有比较雄厚的资本、技术、人才优势,能直接参与并有效地组织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因而是最强有力的市场主体和产业化经营主体。当前扶植农业和农村扶贫工作的重点应是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功能,培育农户、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并联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

首先,要采取“扶优、扶强、扶大”的政策,按照“大规模、高起点、外向型、强带动”的原则,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实力雄厚、带动力强的支柱型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的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如何,决定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能力和销售能力,决定了农户与市场联结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反映了一个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区域经济的水平。可以说,农业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农业龙头企业的竞争力。从总体上看,我国现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拥有资产的规模普遍偏小,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对农业生产的带动力和辐射力有限,抗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与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和农业龙头企业应当发挥的作用极不相称。有规模才有效益,龙头企业只有达到合理的较大规模,才能形成强大的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我们应当以“大规模、高起点、外向型、强带动”为基本要求,以“扶优、扶强、扶大”为基本政策,加快发展一批有竞争优势和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要鼓励和吸收海外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和乡镇企业大规模向农业产业化领域转移,使这五支力量形成合力,成为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只要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体制和畅通的流通渠道,只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只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规模经济效益,只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和技术,只要具有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不论所有制形式如何,不论经营方式如何,都应予以必要的扶持。力争在“十五”期间培育一大批规模较大、实力雄厚、带动力强、总资产在10亿元以上、年销售额达5亿元以上的支柱型农业龙头企业。

发展龙头企业,应坚持内外并举。一方面要着力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等方式,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发展成为大型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积聚优质资产,实行强强联合,扶持龙头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支持龙头企业进行改制、改组和改善经营管理,通过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来应对跨国公司的竞争。另一方面要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广泛寻求合作伙伴。要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项目,在坚持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扩大合作领域,谋求共同发展。在招商引资的形式上,各地应因地制宜,立足本地区实际,关键要突出地区优势。在利用地区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企业优势,选择龙头企业中的优势项目和名优品牌,开展招商引资,进一步利用农业基地优势,与外商签订合资合作项目,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要注重营造政策环境优势,在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投资环境上狠下功夫,使国外的大集团、大公司引得进、留得住。

开拓国际市场,是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以往的“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公司+基地+农户”的龙头企业发展模式,忽视了国际市场的重要作用,加入WTO之后,国际市场的地位显得更为重要。于是,一种新型的“国际市场+企业+基地+农户”的`龙头企业发展模式应运而生。这种新型的“国际市场+企业+基地+农户”运作模式,是以农业龙头企业为核心,一头向国际市场延伸,加快区域经济与国际市场对接,一头向生产领域延伸,带动农民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这是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理想模式,也是实现农业国际化的必由之路。应引导龙头企业根据国际市场需求,确定企业的生产方向,并通过协议购销、合同保护价收购、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农户结成稳定的协作和合理的利益关系,把农民与国际市场连接起来,把农业推向国际市场,加快农业的国际化步伐。

其次,要坚持“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我国“入世”之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各种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民整体进入市场,也是迎接挑战,提高农业竞争力的现实需要。需要注意,建立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是以自愿为原则,以产权为纽带,实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使农民利益与合作组织利益联结起来。尤其要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以及其他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在农业产业化程度和农民组织化程度都比较低的地方,兴办合作经济组织有一定难度,选准载体十分重要。目前,以政府经济技术部门为依托,以供销社为依托,以龙头企业或专业大户为依托,或者以农业技术人员为依托,创建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可以尝试的方式。但是,兴办合作经济组织一定要淡化“官办”或“半官半民”的行政色彩,防止走“政企合一”的老路。但在启动期间,政府的引导也是必要的。可以围绕主导产业,采取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把合作经济组织“扶上马、引上路”。在合作经济组织步入正常运行后,政府应逐步地退出来,做到“管理不包办,扶持不代替”,鼓励合作经济组织向股份制企业发展。

兴办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一定要规范运作。规范运作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我们一是要借鉴国际上关于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原则,以产权为纽带,把合作经济组织真正办成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登记、照章纳税、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实体。二是要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政府必须为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确立法律地位,明确其法人资格,让农民在政府的宏观政策指引下自我组织、自我保护、自我发展。三是要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科学民主的管理机制。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应建立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调节机制和分配关系,确保农民从合作组织的服务中得到利益、合作组织通过服务获得收入的“双盈”结局。应坚持科学民主管理,坚持民主选举、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透明的各项制度,确保合作组织成员和农民的共同利益。作者:易炼红 来源:光明日报

篇2: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

― ― ―在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年会上的致辞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

内容提要:近年来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发育成长, 应准确把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 征和组织属性, 正确处理承包经营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互关系, 充分发挥不同经营主体在不同领域和环节的优势和作用, 进一步明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点任务, 培育土地流转市场, 健全配套扶持政策,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健全工作引导机制。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趋势;经营方式;发挥优势;健全机制

一、科学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形势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 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建立相伴而生, 是农业生产分工分业不断深化的产物, 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近年来, 各地按照中央要求, 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 出台政策措施, 加强指导服务, 大力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发育成长, 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良好的发展势头, 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迅速兴起。据农业部统计, 目前全国种粮大户 * 有 68. 2 万户, 生猪、肉鸡、奶牛规模养殖户* * 数量占比均超过 50%, 农机户达到 4192. 3 万户。全国共有符合统计标准的家庭农场 87. 7 万个, 其中从事种养业的家庭农场占总数的

98. 2%。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现在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和标准, 许多地方认为, 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 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今后“种养专业大户” 可能逐步向“家庭农场” 转化, 但这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

― ― ―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 年国家颁布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党的十八大和 年中央 “一号文件” 又进一步提出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截至2013 年 6 月底, 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 82. 8 万家, 实有成员 6540 多万户, 占农户总数的

25. 2%;其中种植业合作社约占 45. 9%, 养殖业占 27. 7%, 服务业占 18. 6%。

― ―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壮大。 年中央提出 “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 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 。 年国务院专门出台《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 进一步明确了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目前,全国各类龙头企业近12 万家, 其中种植业、畜牧指南方经营耕地面积 50 亩以上、北方 100 亩以上的种粮农户指年出栏 100 头以上生猪养殖场, 年出栏 只以上肉鸡养殖场, 存栏 20 头以上奶牛养殖场指拥有或承包(租赁)2 千瓦以上(含)的农用动力机械, 自用或为他人作业的农户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非城镇居民), 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以农业收入为主, 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从事粮食作物的, 租期或承包期在 5 年以上的土地经营面积达到 50 亩(一年两熟制地区)或 100 亩(一年一熟制地区)以上;从事经济作物、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 应达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确定的规模标准DOI:10.13246/j.cnki.iae..01.001业、水产业的龙头企业数量分别占总数的 56. 9%、27. 4%和 6. 6%;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 辐射带动全国 40% 以上的农户和 60%以上的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已成为工商资本投资农村、进入农业的主要形式和重要载体。― ―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方兴未艾。2013 年中央 “一号文件” 明确, 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 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目前, 全国各类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达到 15. 2 万个;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超过 100 万个, 在农机作业、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总体上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 进展很不平衡, 面临的问题还不少。从内部运行看,

新型经营主体普遍规模较小, 发育不足, 带动能力不强;自身运行不够规范, 甚至存在“空壳 ” 、“冒牌” 现象, 有的享受了扶持政策但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从外部环境看, 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不足, 目前尚未形成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体系;一些地方盲目推进, 重数量轻质量, 甚至不顾农民意愿强行集中土地, 搞简单的“垒大户” ,给农村稳定埋下隐患。当前,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 各地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很高, 发展势头也很好。越是积极性高、势头好, 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扶持发展, 又要引导规范;既要注重数量, 又要提高质量。要边发展边规范, 在发展中规范, 在规范中发展, 切忌违背规律拔苗助长,搞一阵风、一刀切。

二、准确把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和组织属性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立于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之上, 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业生产力发展要求, 从事专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组织化、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从实践来看, 新型经营主体具有以市场化为导向、以专业化为手段、以规模化为基础、以集约化为标志的基本特征。与传统承包经营农户“小而全” 、兼业化的经营方式不同,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 从事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 规模经营水平和组织化程度较高, 能够优化集成利用各类先进生产要素, 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方式:一是家庭经营, 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二是合作经营, 包括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三是公司制经营, 包括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在实际运行中, 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并不互相排斥, 也无高低、优劣之分;既可独立运行, 又可以多种形式并存、组合, 形成充满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们要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和组织属性, 科学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 正确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良性发展。既要鼓励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竞相发展, 发挥各自优势, 不厚此薄彼;又要引导各类主体相互融合、协同发展, 不单打独斗。要按照不同主体的特性, 加强分类指导, 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 因地制宜明确各类主体的标准和管理服务办法, 制定相应的倾斜政策。

三、正确处理承包经营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互关系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不能忽视、排斥千家万户的承包经营农户。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小规模兼业农户仍将在农业生产中占据相当比重, 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长期共存, 这是人多地少国家农业发展的普遍规律。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不是简单地推倒重来, 更不是把农民挤出农田。对农民要带领, 而不要“代替” 。任何时候农民都处在 “三农” 的核心地位, 发展现代农业, 培养新型经营主体, 既要解决农业问题, 也要解决农民问题。如果只是实现了规模、解决了农业问题,而把众多农民排斥在外, 将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隐患。

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 广大承包农户是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基础, 将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构建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在这一体系中, 承包农户是基础, 是其他主体扩大经营规模的源泉,但会随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而逐步分化;种养专业户、家庭农场是骨干, 能够有效集成现代农业生产要素, 是今后商品农产品特别是大田作物农产品的主要提供者, 是发展合作经营的核心力量;农民合作社是中坚, 是带动家庭经营主体参与国内外市场 竞争的重要力量, 是联结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桥梁;龙头企业是引领, 是分散经营有效对接社会化大市场的重要平台, 是带动其他经营主体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的核心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支撑, 是维系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托, 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保障。在我们的工作指导中, 一定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既要重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又要维护承包农户的基础地位;坚持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判断标准, 既要提高劳动生产率, 又要提高土地产出率, 把握好规模经营的“适度” ;坚持改革的市场化取向, 既要在政策上扶持和倾斜, 又要通过市场选择、优胜劣汰;坚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在共同发展中让更多的农民分享体制机制创新的成果。

四、充分发挥不同经营主体在不同领域和环节的优势及作用由于农业各行业、各产品的特性不同, 农业经营主体的构成特征也不同, 因而在不同的领域和环节形成的优势各不相同。― ― ―种养业生产环节适宜采取家庭经营方式,未来培育的重点是种养专业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户。种植业和养殖业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互交织的过程, 其劳动对象是活的生物体, 需要劳动者具备高度责任心和主动性, 及时对自然环境变化作出反应, 对生产全过程负责。以家庭作为经营单位, 其成员利益高度一致, 劳动责任心强、主动性高。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 广大承包农户仍将是农业生产尤其是种养业的基本经营主体。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 在承包农户基础上将会孕育出越来越多的种养专业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户, 既适应了农业生产的特点, 发挥了家庭经营的独特优势, 又克服了承包农户“小而全” 的弊端, 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应当把他们作为种养环节的主要培育方向。

― ― ―农资采购、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环节适宜采用合作经营方式, 未来培育的重点是农民合作社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经营可以帮助农户提高市场谈判地位, 解决单家独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划算等问题。从国际经验看, 农民合作社的主要作用就体现在这些环节。当前, 各地重点是在农资购买、产品销售和农

机作业、农业植保等生产性服务领域培育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化服务组织, 特别是一些地方创造的, 在农机服务基础上, 扩展为承包农户的代耕服务、土地托管服务, 既不动产权, 又实现规模经营, 效果很好。同时, 为满足成员多样化、多类型合作需求, 合作社也要不断拓宽合作领域, 创新合作方式。

― ― ―农产品加工、物流环节适宜采取公司制经营, 重点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制经营在这些领域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国家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 为农户、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重点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引导其通过订单收购、二次返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 与农 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有效对接, 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 的紧密联结关系。农户为更多分享到农产品加工、物流等环节的增值收益, 农民合作社将会逐步开拓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务, 所占份额也将会越来越大。从地方实践看, 不同产业和产品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结合方式和规模化路径不尽相同。粮棉油糖等大田作物生产, 为实现高产高效, 选择规模经营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 + 社会化服务的较多。果蔬茶等园艺产品生产, 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 选择规模生产基地 + 合作社的较多。养殖业生产为保障安全、生态, 选择规模养殖场 + 龙头企业的较多。我们要根据产业特性和经营主体特征, 在不同领域不同环节, 明确优先培育方向和政策扶持重点, 充分发挥好各类经营主体的自身优势, 各就其位、各得其所。

五、进一步明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点任务

当前, 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 ― ―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守住 “三个不得” 底线, 建立土地要素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的有效机制, 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引导土地平稳流转。要尽快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 逐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加强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

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防止土地 “非农化” 。

― ― ―健全配套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健全农业补贴增量主要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明确家庭农场与农户享受同等的税收政策。完善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把合作社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订单质押、农产品预期收入质押、大型农机设备抵押、畜禽圈舍抵押等适合于新型经营主体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各地建立由财政出资的农业担保公司, 为新型

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 大力推进农业保险事业发展。

― ―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合作社带头人、农民经纪人、农机手和植保员等新型职业农民。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职业教育制度。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 建设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加强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鼓励各类人才领办和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吸引毕业生兴办 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

― ― ―健全工作引导机制。建立示范性家庭农

场名录制度, 明确标准和条件, 研究制定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开展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 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 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推动完善合作社登记办法, 研究制定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以及合作社联

合社的登记办法。研究完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 开展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篇3:新形势下培育壮大农业市场竞争主体的思考

新形势下培育壮大农业市场竞争主体的思考

(一) 我国加入WTO后,农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新的形势下,培育壮大农业市场竞争主体,对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农业市场竞争主体带动一方致富.

作 者:陈艳红  作者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农工办 刊 名:上海农村经济 英文刊名:SHANGHAI RURAL ECONOMICS 年,卷(期): “”(3) 分类号:F3 关键词: 

篇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

现阶段,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关键,是在其发展要求、发展效率、发展力量、发展机制上寻求突破。加快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取向改革,转变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方式,营造农业创业与就业的良好环境。

(一)加快要素市场取向改革

一是在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方面,通过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完善法律法规,在对农民土地承包权实行物权化保护,将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权属明确区分。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林地、水面等生产要素通过流转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集中。

二是充分考虑到农业长远发展带来的设施农用地需求,赋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身土地用于农业用途的使用权和调配权,在合理规划、留有余地的基础上,探索仓库租赁、土地银行等模式,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农用地问题。

三是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抵押方式,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业机械设备、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建立农业担保公司,为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引导产业基础好、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用合作。

(二)转变政府农业扶持方式

一是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性、平台性设施等的公共投入和政策扶

持的力度,并完善农业公共政策和公共投入的绩效考核。

二是允许基层对政府部门的农业扶持资金和政策进行梳理和整合,提高农业扶持政策的.效率。

三是逐步调整农业补贴的投向与结构,切实增强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改变农业补贴变成了人人有份的普惠制收入补贴的现象,将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补助政策的增量,向专业大户、养殖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三)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体现在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新装备等方面的集成上。随着经营规模扩大,新型主体普遍感到知识技术欠缺和人才储备不足。种粮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特别是从事高效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一方面强烈感到需要提高自身素质,另一方面也求贤若渴。

从长远发展角度看,要重点扶持“年富力强”的经营主体,如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基层创业的大学生。从经济效益角度看,要大力扶持“强效辐射”的经营主体,如“投资农业企业家”。从社会效益角度看,要积极扶持“土生土长”的经营主体,如“农村种养能人”和“农村干部带头人”。

篇5: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坚持用抓工业的理念抓农业,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紧紧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以扶持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通过抓龙头,建基地,带农户,抓流通,拓市场,促销售,大力加强龙头企业、农产品基地、经营体系、经合服务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走出了一条“以工兴农、工农互动”的良性循环新路子,形成了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格局,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产生了重大作用。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状况

1、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迅速效果显著。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发展到159个,从业人数7000人,资产总值达到6.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值4.5亿元,销售收入(含交易额)95967.9万元,实现利税9550.5万元,创汇675万美元,带动10.5万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2、巩固和扩大了一批农业产业化基地。按照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优化结构,不断扩大农产品基地建设规模,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发展格局,目前,全县已建成优质麦、辣椒、食用菌、速生丰产林、无公害蔬菜、肉鸡、瘦肉型猪等7大农业生产基地,其中优质麦生产基地达到50万亩,20万亩被列入国家优质麦示范基地。辣椒生产基地达到30万亩,其中新推广种植“益都红”辣椒5万亩,蔬菜生产基地近10万亩;食用菌棚达到1.5万座,其中新增5000余座;速生丰产林基地面积达20万亩;标准化养殖小区达到10个,初步实现了蓄禽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

3、培植了一批各具特色的重点龙头企业。通过新建、技改扩建和资本整合等方式,全县共建成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9家,安置劳动力4828人,带动生产基地80亩,带动农户80000余户,滤布实现销售收入73763万亩,利税5090万元,创汇675万美元,固定资产总值达到282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9个,500万元以上的企业10个。申菇业有限公司、清阳针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宏海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县种子公司、百斯特葡萄酒有限公司、源丰实业有限公司、清南养殖有限公司、濮阳市天口酿造有限公司8家企业属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为加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县、乡政府通过拓宽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广泛筹措龙头企业发展资金,采取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和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等措施,全县新增投资18679万元,新建、扩建、在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7家,其中新建企业濮阳先锋实业有限公司、科迪饲料有限公司、利民面业公司、**脱水蔬菜厂等10家;投资4079万元,扩建申氏菇业有限公司、绿源面粉厂、百斯特酒厂等企业13家;投资6200万元,在建凯利万吨食用乙醇、普丰油脂饲料厂、中瑞恒立农业、保成仙人掌加工厂等企业4家,投入资金8400万元。

4、建成了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增强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竞争力。几年来,我县的各级政府坚持把加快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作为农业产业化的关键环节来抓,先后建成了马庄桥蔬菜批发市场、城关蔬菜批发市场、阳邵苹果批发市场、大屯禽蛋交易中心、**粮油交易市场等29家专业批发销售市场、投资总额3351万元,占地面积723.5亩,年交易额36835万元。同时,充分利用本地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参加全国各地的博览会、展销会、农展会等,组织龙头企业、骨干乡镇企业、经贸部门拓展国内外市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农产品及其农产品加工制品,如辣椒、食用菌、蒜粉、茶巾、麦杆画等销往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效促进了农产品流通,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5、形成了一批以协会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全县共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服务组织51个,资产总额2848万元,入会会员1.5万人带动了2万余户参有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民增收。

6、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区域布局调整,发展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产业化经营,已成为我县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按照突出特色搞调整、突出区域优势搞调整、突出规模效益搞调整的原则,以仙庄、马村、瓦屋头等乡(镇)为主的县东部发展辣椒种植达到30万亩,以城关、柳格、固城等乡(镇)为主的县中部发展食用菌棚达到1.5万余座,以阳邵、古城、韩村等乡为主的县西部沙区发展速生丰产林达到20万亩,在全县构筑起了“红、白、绿、”三色农业及东椒、西林、中菌的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和产业化经营的格局。还形成了优质粮食小麦、玉米、无公害蔬菜、畜禽、农产品加工四大农业主导产业。农业结构调出了规模调大、效益调高、产业调特的发展态势。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 经营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指导。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把它作为强农富民的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一是县、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负总责,并按照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个规划、一套政策的四个一的管理办法认真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完善工作。切实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顺利进行。二是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积极创造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从市场机制与建设、行政管理体制、资金筹措、法律法规保障等多方面创造条件,引导和支持农业产业化健康快速发展。三是注重强化对农业产业化的信息服务,帮助农户和企业掌握市场、了解市场,提高农户、企业驾驶市场的能力,努力实现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网络。同时组织发动全社会爱农、扶农、支农,为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二)加快结构调整,培育优势产业。从有利于规模经营、农民增收出发,积极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如粮食生产扩大推广优质专用小麦、玉米面积,20xx年全县新增优质麦种植面积10万亩,玉米以科技入户工程的.形式推广优质玉米40万亩,粮食种植总面积达到1xx 万亩形成了,以小麦、玉米为主的粮食产业大优势、蔬菜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和反季节保护地栽培,打造绿色产品新优势;辣尖椒生产逐步实施区域化、规模化种植,在县东形成了千亩成方、万亩连片的规模种植优势和**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并成为豫北地区最大的辣椒生产基地。

(三)培育扶持,壮大龙头,选准农业产业化发展突破口

坚持把培养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突破口,着力拉长产业链条,以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农业产业化。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构筑产业新优势。依托优质麦、玉米、辣椒、食用菌等农产品资源优势,发展精深加工和宗合利用。投资2.1亿元,新上了10万吨乙醇、科迪饲料、先锋实业、中原糠醛厂、利民面业等项目,年可加工转化玉米31万吨、压滤机滤布小麦30万吨、辣椒5万吨、大豆6万吨、玉米心2万吨、棉花籽4万吨,主要农产品资源充分转化,附加值大大提高,使资源优势迅速转化为产业优势。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在财政政策、金融贷款、生产用地等方面对龙头企业倾斜,县财政每年列支资金400万元,银信部门先后发放贷款9036万元切实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税务、土地等部门严格兑现优惠政策,各智能部门想方设法创造发展条件,加油助推。全县先后建成“农”字号龙头企业69家,其中,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三是全面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先后引进了上海光兆、北京中林、郑州杨森公司、青岛先锋实业、河南恒立农业、普丰油脂等一大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项目在**落户,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强大的外力支撑。

(四)抓好基地建设,打造龙头企业发展平台。一是围绕龙头建基地,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以龙头带动基地发展,以基地服务于龙头。依托先锋实业、申氏菇业、伍玉泉面业等龙头企业,创建了优质麦、辣椒、食用菌、速生丰产林等生产基地。二是突出特色优势建基地。根据不同的种养传统优势和规模发展程度,建立特色基地。三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各具特色、布局合理的优势,产业和产品,形成区域再的主导产业,建立具有本地特点的规模较大的商品生产基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形成商品批量、加工批量、销售批量,使资源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达到最优化,打造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平台。如仙庄乡在发展辣椒生产专业乡的同时,带动全县18个乡(镇)大力发展辣椒种植,从而形成了全县辣椒生产较大的群体规模。为解决椒农产品销售问题,县、乡政府协调资金投资300多万在仙庄乡鹤台公路建成了占地47亩,拥有门店200间的尖椒批发市场,并与四川、重庆、湖南等地客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供货合同关系。去年9月份引资5000万元建立了辣椒储藏、加工、销售与一体的龙头企业――濮阳先锋实业有限公司,延伸了产业链条,实现了市场、龙头、基地的有效对接。gongwen123.com免费提供

(五)树立创新意识,探索完善经营形式。一是对一些订单农业的组织模式实行依法签定,信守合同,使生产与经营者真正结成利益共同体,确保各方特别是农户的利益得到可靠的保证。二是探索组织更多的农户以劳动形式和土地租赁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合理有序的土地流转,使农民承包地成为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获得劳动和租赁双重收入。如 保成兴帮食用仙人掌公司租赁王什北豆固、大村、东王什、坟抬头四个村300多农户承包地800亩,投资6800万元,发展仙人掌种植及深加工,安置当地劳动力600多人,以公司+农户的形式,农户把土地出租给公司,公司把失去土地的农民雇佣到公司从事种植管理仙人掌和产品加工,使公司不仅具有了可靠生产基地,而且使农村劳动力和土地得到了可靠的双重收入,实现了农户和公司共赢。三是大力发展以“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市场+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中介组织+农户”“专业协会+农户”等为主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把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生产基地、营销市场有机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农业经济整体高效的共同发展体系。如先锋实业有限公司今年一开始就与全县万余户农民签订了5万亩“益都红”辣椒种植合同,实行订单生产,向农户统一提供种子和技术,保护价回收产品,生产与大市场的成功对接,达到了互利共赢的目的,走出了一条“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发展之路。

(六)健全中介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中介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要按照农民自愿、互利和民主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类中介组织,并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通过近几年实践,我县重点指导发展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科技部门、专业协会、专业大户和经纪人等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组织,在企业与农户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如县妇联与山东风阳集团联姻,充分发挥上牵集团公司下联千家万户的中介作用,在全县发展合同养鸡户达500余户,户均年纯收入8000多元,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架起了一座金桥。

(七)加强科技指导,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生产基地,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进行大量试验、示范,积极推进良种化和优质、高产、高效特色品种化进程。以农业高科技示范圆为载体,引进、示范、推广国内外名优农作物、食用菌等新技术67项新品种16个,辐射带动了一大批特色明显、效益可观的示范基地,催生了5500多户科技示范户。二是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创造一个“蓝天碧水净土”的良好生态环境,规划建设一批标准较高的绿色食品园区。今年仙庄乡4万亩辣椒被确定为省极定点第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马庄桥、纸房、六塔、瓦屋头、等八个乡(镇)确定为全省无公害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三是重视开发农产品名牌,实施品牌战略。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靠质量创立名牌,依靠名牌开拓市场,充分发挥品牌效应。近年我县涌现出的“澶都”尖椒、“宏海”面粉、天福酱菜、清阳茶巾等国家、省级农产品品牌,抢占了市场制高点,拓宽了农产品销售空间。四是花大力气开拓市场。树立现代市场营销理念,强化市场营销手段,使龙头企业开拓市场能力有一个大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产品技术含量低,效益差,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2、生产基地优质产业规模小,专业化生产水平低,产品档次不高,更主要是缺乏优质、无公害、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农产品。

3、资金困难已成为制约农业产业化特别是龙头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和“瓶颈”,融资渠道少,贷款难,资金周转缓慢,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正常发展。

4、龙头企业联基地、带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不够完善,合同、契约的履约率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高。

5、产业链条短,最关键是种植、养殖、储存、加工、运销等环节不能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形不成农业生产环节完整的产业系列和产业链条,并且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市场发展滞后,农产品销售不畅,农民增收困难。gongwen123.com免费提供

四、今后工作打算

1、加快发展龙头企业。着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围绕优质专用小麦、玉米、果品蔬菜、食用菌、辣椒、纸浆林等,新上一批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项目,力争3-5年内龙头企业总数达到100家,新增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5-10家,创办省级龙头企业2-3家,创办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和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集群,实现龙头企业发展有较大的突破。

2、实施龙头企业带动,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联结基地带动农户的功能,加速农产品加工增值、流通增值,加快基地的形成,强力推动农业产业化。

(1)发展优质小麦深加工转化产业。扶持增强伍钰泉、利民面业、中粮挂面等麦业龙头,大力发展专用面粉及其深加工制品,着力培育优质无公害小麦生产基地。

(2)发展玉米深加工转化产业。以凯利乙醇、玉米加工企业为龙头,对玉米进行深加工和转化利用,大力发展优质玉米产业。

(3)发展蔬菜加工产业。以先锋实业、天口酱菜、大力发展辣椒产业,培育壮大辣椒生产深加工基地。

(4)发展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大力发展瘦肉型猪、肉鸡等养殖业,加快畜禽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建设。

(5)发展速生丰产林产业。以上海光明、北京中林、郑州杨森公司为依托,配套建设县西部沙区速生丰产林基地;并对林产品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6)发展食用菌产业。以申氏、天马、恒立等食用菌种植加工为龙头,发展特色食用菌产业基地。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

新农村建设标语

新农村建设宣传标语

新型农业经营培育工作简报

淮阴区推进鹅产业化经营的措施

浅谈以现代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产业化

工业产业扶贫自查报告

农业发展调研报告

农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区农业产业化的探索与实践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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