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合集8篇)由网友“哎呀嘛呀”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篇1: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布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参保人员: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现将度(207月至6月)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20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2300元为起点,确定18个档次,最高为16200元。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460元,最高为3240元(详见附表)。
二、年度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387元,按5%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医疗保险月应缴金额为119.35元。每月大病补充保险保费2.5元从其医疗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中扣除。
三、上述缴费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附:《2014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局)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2014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险种及档次月缴费基数(元)月缴费金额(元)基本养老保险1 2300 460 2 2500 500 3 2700 540 4 2900 580 5 3200 640 6 3500 700 7 3800 760 8 4200 840 9 4600 920 10 5100 1020 11 5600 1120 12 6100 1220 13 6700 1340 14 7500 1500 15 8500 1700 16 10000 17 12200 2440 18 16200 3240基本医疗保险2387 119.35说明:
1、本表所列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按5%的缴费比例计算。大病补充保险保费按2.5元/月从医疗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中扣除。
2、本表适用期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6月30日。如此期间内缴费比例发生变化,缴费标准将作相应调整。
篇2: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4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用人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工作,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公布2014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保规[2014]3号)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园区管委会同意,现就发布2014年度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通知如下:
一、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如下: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7300元、2387元;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6208元、2387元。
二、以上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从2014年7月1日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局)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篇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清缴的通知
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从7月1日起我县社会保险将执行新的缴费标准,请您在6月30日前密切关注代扣银行账户扣缴情况和本年度(7月~206月)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确保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按月足额缴存。
如发现本年度(207月~年6月)缴费存在欠费情况的,务必在6月20日前在扣款账户存足余额;如存款余额足而未扣款,请在6月24日前到地税大厅刷卡缴费,并重新签订扣款协议。逾期未缴的将在7月份作中断核销处理,会直接影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享受;中断年限在7月份以后再进行补缴的,将按新的补缴标准执行。
如需变更缴费档次的,请于6月27日前到县社保服务大厅(2号大厅2-4号窗口)申报。未申报的,按上年度缴费档次确定。
咨询电话:0570-7021898
0570-7025059
龙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6月16日
篇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清缴的通知
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社保对象: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促进及时、足额、公平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要求和我县社会保险费征缴实际,对灵活就业人员过期的社会保险费核定数据进行定期清理。
一、清理范围
全县已办理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所属上一社保年度(所属上年7月至次年6月)未清缴的已核定产生的`社会保险费。
二、清理时间
每年9月15日。
三、清理要求
每年9月15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必须缴清上一社保年度的欠费,逾期未办理清缴的,视同放弃缴费。县人力社保部门与县地税部门联合对未清缴的过期核定数据进行统计,统一进行清理核销。
四、后续补缴
过期核定数据全面清理后,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确需补缴其相应时段的社会保险费,应到所辖人力社保局(所)办理手续,按当前社保年度补缴标准进行核定,并到所辖地税分局办理扣缴。
五、注意事项
目前我省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扣缴,一个月自动批量扣缴两次当月应缴金额。如因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当月扣缴不成功的,后期需持银行卡到所属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扣缴以往月份社会保险费手续,避免因未及时缴费而影响各项社保待遇的享受。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地方税务局
年10月13日
篇5: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全市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缴费标准有变
7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启用新的缴费基数。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获悉,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度缴费标准确定,参保者当年最高缴费26773元、最少缴费5354.64元。
据市社会保险局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促进就业,考虑到郑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连年增长的客观现实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在7月1日~6月30日期间,本缴费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将按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200%、300%四档进行保底、封顶确定,参保者可在区间自由申报缴费基数。但是,凡未申报选择的参保人员,则按照最低缴费工资确定其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调整后,这意味着省会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选择余地将有更大空间。按照规定,由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参照郑州市20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622元的标准计算,2014缴费年度期间,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四档缴费标准分别为:第一档,每月446.22元、全年5354.64元;第二档,每月743.7元、全年8924.4元;第三档,每月1487.4元、全年17848.8元;最高档,每月2231.1元,全年26773元。
[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篇6:株洲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株洲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从市人社局社保处了解到,我市已确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其中最高档为9705.6元/年,最低档为5823.36元/年,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44元,那么我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就是4044元。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又分为高档100%和低档60%两档,缴费比例统一为20%,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基数高,养老金就高。参保人如果选择高档,需缴9705.6元(4044×20%×12=9705.6元),若选低档,则需缴纳5823.36元(4044×60%×20%×12=5823.36元),
缴纳当年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可凭身份证到株洲市内任一华融湘江银行网点缴费,银行缴费单为缴费凭证,需妥善保管。株洲市人社局社保处工作人员建议参保人员在每年的7至12月缴费,不要跨年度缴费。如需要补缴以前年度或当年断档补缴,暂时只能到株洲市社保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且只能按缴费时的缴费基数补缴。
知识点
从人社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执行的社保缴纳标准如下(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缴费工资):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职工本人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职工本人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职工本人缴纳1%;(近期还将有下调)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左右(按照行业分工浮动,如工矿企业工伤风险高,缴费费率相应较高),职工本人不用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7%,职工本人不用缴纳。
篇7: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公布该市7月至6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参保者当年最高缴费29567.4元、最少缴费5913.48元。
据介绍,年7月至206月,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将按上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200%、300%四档进行确定,参保者可在区间内自由申报缴费基数。
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参照郑州市2015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279元的标准计算,灵活就业人员四档缴费标准分别为:选择“保底”的,年缴费额5913.48元;选择“平均”的,年缴费额9855.84元;选择“平均二倍”的,年缴费额19711.56元;选择“封顶”的,年缴费额29567.4元。
[年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篇8:关于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社保险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1、缴费比例:20%;
2、缴费基数:分别按上年度武汉市月岗平工资的50%,60%,80%,100%,200%和300%确定;
3、月缴费金额:
a、一档547.68元;
b、二档657.20元;
c、三档876.28元;
d、四档1095.34元;
e、五档2190.68元;
f、六档3286.02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
1、缴费比例:6%;
2、缴费基数:上年度武汉市月社平工资的100%;
3、大额医疗保险:每人每月缴费7元;
4、月缴费金额:289.49元。
【备注】:
1、此次标准执行时间至2017年6月30日。
2、2015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720元。
3、2015年武汉市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年社平工资为56497元。
4、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社保?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地户籍还需提交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5K至50K之间,JPG格式的电子相片)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中心城区就近社区(武昌区由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可。办理时限为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2日周一至周六,周六9:00-16:00、社区为每月1-20日工作日。
相关问题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现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回答】:武汉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均可以个人身份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6%。
二、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单独缴纳居民医保吗?不交社保只交医保可以吗?缴费比例是多少?
【回答】: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单独缴纳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6%。
三、打算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不知每月需缴纳多少?
【回答】:现行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根据缴费档次确定,例如一档每月缴费金额为547.68元,二档为657.20元等等。
[关于2017年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 发布类通知范文
★ 义乌创业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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