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所谓的普通人的杂文随笔(精选18篇)由网友“红豆面包”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了我是所谓的普通人的杂文随笔,希望你喜欢,也可以帮助到您,欢迎分享!
篇1:我是所谓的普通人的杂文随笔
我是所谓的普通人的杂文随笔
我是所谓的普通人,面容平庸,家境普通,学习一般,人生也平淡无奇,呵,真的是枯燥呢。
学习一般的我高分考上了我们市最好的技校,真的是讽刺呢,随意选了个广告设计,啊,最痛苦的基础课程——素描、速写、色彩,还有各种构成,设计。然后是软件,Ps、Ai、Flash、Pr、Ae等。真的,要疯了。
大专的'五年,说实话,觉着很忙碌,加入学生会宣传部,不是画画就是写字,还随着学院奔波,各地去考试;也觉着寂寞,可能大多数同学连我的名字都叫不上,我除了身高没有任何起眼的地方。其实还是我忒自傲了,觉着他们幼稚,难道不幼稚吗,男生打架斗殴,女生勾心斗角,校园暴力真的是习以为常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给寝室的女孩们讲故事或者听她们讲故事,觉着那种时候最美好了。然后调度,我换到了一个阴阳怪气的寝室。还好,有个不错的假小子,喜欢陈奕迅,也愿意陪我徒步,像潜入砖厂啊。
大学就生疏了,一周没几节课,我身旁的五个女孩,一个是邋遢鬼,坐在我后座;一个咋呼鬼,坐在我旁边,其他人不是很知道,是咋呼鬼的朋友。像假小子就没有来上过课。
原寝室的女孩,我和大脸专升本,一个大专,三个退学。
现在,连毕业论文还有设计都搞完了,明天要打包给老师了。
篇2:普通人杂文随笔
普通人杂文随笔
我是个普通人,毋庸置疑。
小的时候,我们都会在作文课上写作这样一个题目:长大之后想做什么?有如医生教师这类较为现实的理想,也有科学家宇航员之类的梦想,我想做什么呢,忘记了。但我记得小时候我总是对父母说,以后一定会考上清华,哈,小孩子真的很会幻想。其实,现在我也挺会幻想的,想来,幻想从来没离开过我啊,比我自己都爱自己。
每次遇到不理想的事情时,我都会幻想,幻想事情会往理想的方向发展,而平时我幻想最多的莫过于如果我变成男生,穿越到动漫和游戏世界里该多好。我会遇到我喜欢的角色,在他们的世界里生活,亲自接触他们,了解他们的日常生活。或者,幻想自己跟玛丽苏文里的女主角一样十项全能,无所不能,还会找到完美的爱人。但是,这些只不过是我一个人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我只是个普通人。
我是什么时候认识到这个问题的呢?是大一军训时被说跟一个相貌不出色的女生非常像的'时候,还是成绩不出色总是挂科的时候,亦或是什么才能都没有羡慕着别人的时候呢?我也不知道啊。我一直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我学过腰鼓,学过电子琴,好像没有了呢,我还真是平凡啊!尽管只有两项,最后也没有坚持呢,呵。我只是个普通人。
我啊,还以为自己是什么厉害角色呢。在小学,被老师夸奖写作不错时;在中学,考了年级第四,得了市级作文二等奖时;在高中,作文得了58被当做范文夸奖时,我还以为自己是个“作家”呢,说不定会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开玩笑的,真是不自量力啊!明明只能写出自己感觉良好的文章而已。我只是个普通人。
我没有绘画的才能,不能画出令人称赞的美图;我没有写作的天赋,不能写出让千人、万人传阅的文章;我也没有演奏的才艺,不能让人心令神往;甚至我连最基本的学习成绩都不能保证。我只是个普通人。
我只是天上一颗暗淡渺小的星星,不如太阳光芒万丈,不如月亮皎洁明亮,甚至不如其他的星星闪耀,白天我不见踪影,晚上也看不到我所发出的光亮。但是啊,我仍然在努力的发着光,就算没人可以看得到,我也可以照亮自己不是吗?我只是个普通人,但是我也要努力过好自己的每一天,自己的人生,等待着另一颗暗淡渺小却努力发光的,属于我一个人的--小星星?。
感谢阅读!就算我们只是普通人,也要过好自己的每一天啊,嗯?大家一起努力生活呦!干巴爹的说( ? ?ω?? )?
篇3:所谓真相杂文随笔
所谓真相杂文随笔
身着破布麻袋的小女孩坐在街边,双手抱膝,把头埋在双腿和身体中间的空隙。头发乱成鸡窝一般,丝毫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凡是暴露在外面的皮肤上都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红与黑的交织,构筑了女孩的盔甲。
经过女孩身边的路人很多,但是没有一个人停留,过路人皆是用手虚掩口鼻,面露嫌弃之色。无人愿意带走女孩。
“本来,不应该是这样的…”女孩这样说着。她的声音气若游丝,只有她自己才能听清。
她想起了自己的家庭。原本她住在离英国千里之外的华国,跟着父母一起在江南经商。
每天母亲都会在家里为她缝制新衣,这是母亲的乐趣。而父亲在傍晚时分就会回家,每一次手里都会拿着一份点心。
“抚瑶,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回来。”男人的面容略显刚毅,但眉眼间却是流露出止不住的温柔。藏蓝衣袍的袖口和衣摆都用极为细腻的针法绣上了竹子。
男人话音刚落,一个身着粉衫的娇小女孩从两扇红漆木门之间的门缝中挤出来。头上的两个原本整整齐齐的羊角辫也因此变得歪七扭八,松松散散的挂在头顶。有一根用来扎辫子的红绳都掉到了地上。
但是这一切都不能阻拦她的步伐。小女孩直直的冲到男人身上。紧紧抱住男人的大腿,抬头看着他,嘴还甜甜的叫着:“爹爹!你回来了,抚瑶好想你……”
谁会想到这是他们一家最后的,温暖而又甜蜜的时光。
“…抚瑶,抚瑶你快进去…”母亲的脸上难得露出了慌张焦急的神色,慌忙把抚瑶和一些干粮放进一个很大的木制货箱中。
当时只不过八岁的抚瑶在那个夜晚看见了五个金发碧眼的高大男人,冲进房间。其中那个身材略微臃肿的男人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她看见母亲倒在血泊之中,母亲张开了被鲜血染红的唇,在咽气之前对抚瑶说出最后一句话:活下去…
后来,她随着那些货一同离开了自己的祖国,漂洋过海,来了英国。
思到此处,抚瑶开始抽噎。脸上的脏污随着泪水离开,露出了原本的白皙的皮肤。
突然一个黑影挡住了照在她身上的光,抚瑶抬起头,看到了黑色帽檐下的金发和那如同海洋一般蔚蓝色的双眸。抚瑶猛的向后退了退,直至背部紧贴身后的墙壁才停下来。她的动作扯开了伤口,地上瞬间就多了几个鲜红的血点。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他边说边向后退了一步。“我是柏特·罗杰,我是个侦探,我是来帮助你的。”柏特缓缓蹲下双手向前举起,掌心对着她以此表示自己没有危害。
抚瑶无神的眼中终于有了些许神采,用着蹩脚的英语回答柏特:“家里只剩我一个了,你愿意带我走吗,给我一个新的家。”她的眼中充满了希冀。
柏特轻叹了一下,用了这辈子最温柔的语气对她说:“我当然愿意,要不然怎么会来找你呢。”柏特轻轻地抱起抚瑶,生怕扯到她身上的伤口。
落日余晖映在他们身上,身后的影子渐渐融为一体。原本两个不相识的人就此有了交集。
……
抚瑶有了新的名字:泰勒·罗夏.
自从泰勒身上的伤都尽数痊愈之后柏特开始悉心指导她,教她所有她应该知道的事情,立志把她培养成一位合格的淑女。当然,柏特没有忘记教她英语,特别是口语。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她拥有了非常完美的英式发音…
有天柏特带着泰勒去了现场,目的是为了带她见见世面。就在他还在观察现场时候泰勒走到柏特身前对他耳语,说出了许多柏特还未发现的细节。他很高兴,发现自己捡回来的孩子不仅好看,在做侦探这方面很有天赋和极大的兴趣。他注意到了她在现场观察时眼中流露出的兴奋,那是侦探才会有的兴奋。
在柏特和泰勒共同努力下,泰勒在成年时成为了伦敦最年轻也是最杰出的侦探。她成年以后接到的案子也越来越多,有时候甚至夜不归宿。但是泰勒总是会在第二天清晨时分回来,从未晚过一丝一毫。泰勒很喜欢夜间行动,有时候手里没有案子,她也会出去,只是没人知道她去做什么罢了。
……
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泰勒斜靠着柔软的沙发,午后的阳光斜照在泰勒身上,为她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圈。
浅棕色的头发梳成简单的麻花辫,茶色的眸子低垂,纤细修长的手捧着一本墨绿色的书。更衬得她肤色白皙。如果不细看她那双桃花眼,可能都不会认为她是个华国人吧。
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这美好的午后,泰勒把书放在沙发旁边的角桌上,红唇轻启。“请进。”这句话裹挟着完美的英式发音与她独特的慵懒,让人深陷其中。
“泰…泰勒,格里菲兹.马库斯家出了命案…一家三口全部遇害。”普利斯门满头大汗,整个人倚靠着门框,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很明显他是从一英里之外的案发现场跑过来的。
“知道了,我马上就下去,你先去楼下倒杯水缓口气吧。”语气非常熟稔,令人奇怪的是这只是他们第二次见面,他们本不应该用这样如同老朋友一般的语气对话。
泰勒从沙发上坐起,简单整理了一下衣服上的`褶皱,普利斯门也转身下楼倒水。就在他转身的时候,泰勒脸上露出了不属于她的笑容。,似是看透一切的笑容,又似好戏开场有所期待的笑容。
……
“葛里菲兹.马库斯,男,五十二岁。初步判断是被利器击中要害,瞬间毙命…”
“一共两人死亡,葛里菲兹.马库斯死亡地点在书房,格里菲兹的妻子艾莉.马库斯在一楼的客厅被发现。同样死于利器。目前现场并未发现杀害马库斯一家人的凶器。”普利斯门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记录案情的本子,照本宣科的告诉泰勒案情基本进展。
泰勒观察躺在地上的身材有些臃肿的格里菲兹,面色惨白,脸上的赘肉都堆积在一起显得表情非常狰狞,似乎是被吓到了。泰勒环顾四周,发现室内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发现脚印一类关于犯人的相关信息。
“我去下楼看看。”泰勒觉得楼上书房没什么信息了,便回头对普利斯门以及一众苏格兰场的警员说了一声就下楼去了。
楼下只有一个警员,十分松懈的站在客厅的入口处,毫无干劲。似乎…昨天因为某些不可告人的事情导致今天非常疲惫。
泰勒踮着脚尖,慢慢接近尸体,当那个警员因为困倦揉眼睛的时候泰勒蹲下,原本握住的右手松开,似乎要去确定些细节。
艾莉.马库斯的尸体跪坐在地上,上半身直接爬在了客厅的茶几上,她身下压着的报纸和背部偏左的洞证明了她是在看报纸时被犯人从身后杀害。
艾莉是格里菲兹的第二任妻子,他的第一任妻子在三年前外出去临市找柏特时被劫杀,其手法十分残暴,这里就不赘述了。她仅二十六岁,比格里菲兹的儿子还小个几岁。他的儿子格纳.马库斯非常不喜欢艾莉,听说时常给艾莉脸色看,非常非常不尊重她。
“泰勒,怎么样了?你有什么进展吗?”普利斯门从二楼下来,向泰勒询问一下进展。顺便来看看楼下这个犯困的混小子,如果不是今天苏格兰场靠谱的人都去出外勤了,怎么可能轮到这个成天离不开女人和酒的人。
“有,但是不太多,有什么大突破会告诉你的。”泰勒低头仔细观察着地上的尸体,并未回头看普利斯门。自然也没有注意普利斯门的小动作——他把一把带着血的刀放在了沙发下面。
时间过得很快,这次苏格兰场非常非常的靠谱,很快就解决了这次的案子。当然,为此泰勒也出了不少力。
凶手是两位被害人的独子格纳.马库斯。作案动机是因为他从某个侦探那里得知他的亲生母亲不是被劫杀而是被艾莉陷害,惨死在郊外。
令人意外的是,格纳拒绝承认他杀害了他的父亲,一口咬定他只是杀害了艾莉。即使苏格兰场在客厅的角落里找到了决定性物证——一把沾着格里菲兹和艾莉的血迹的厨刀。刀上面只有柏特一个人的指纹……最终,格纳被判十年监禁。
视角转换到泰勒家,二楼书房。
泰勒借着温暖的橘黄色的灯光,很随意的坐在窗前,用一根纯黑的钢笔在那本绿皮书上写写画画。如果仔细听,你可能还能听见很轻微的抽噎声,和泪水滴在书页上的声音。
泪水模糊了泰勒的双眼,也模糊了书上刚刚写下的字迹。但是没有模糊泰勒的笑容。渐渐的,她用笑声代替了抽噎声。笑声越来越大,她似乎是在释放十几年来的压力,也似乎因为某些事的终结而高兴。
泰勒笑得有些癫狂。
只有她自己才知道是因为什么。
当太阳再次从东方升起,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癫狂的泰勒,只会剩下那个温婉而又知性,被人熟知的泰勒。
篇4:所谓环境杂文随笔
所谓环境杂文随笔
又到了新的“整数节点”文章,从100开始,没经历100都会特别小心翼翼地对待,总觉得这是一个阶段的总结,所以才会如此的在乎自己会在整数节点写下怎样的文章。但是今天这个整数文章创作的环境并不“好”,工作日、封闭的办公室环境、白炽灯的颜色。总之我能找到各种能够证明环境“不好”的证据,以证明这一篇文章并没有达到我想要去认真和尽全力创作的“环境”。
也观察过自己,高产期往往都是在相对较安静的环境,例如图书馆或是没多少人的咖啡厅。但是并不是时时刻刻都能够为自己创造这样的环境,所以我总是在期待着有一天我或许真的可以“自由”,告别全职工作的困扰,然后潜下心来创作——不过自己还是很有把握,如果真的开始自己做事了,或许我会分配更多的精力给工作,因为再也没有一个能够固定给我工资的背书了,为了安全感,我不得不放弃因为安全感而建立起来的东西,然后不断地去努力建立所谓的安全感——也就是这篇文章的题目。
工作的环境中创作原本就存在问题,会被打断思路或是不得不去接受别人发出的信号和情绪,所以在这种环境下,常常文字的创作都只能调整到最最低耗能的模式——也就是一流水的形式记录思维上面的衍生,不能期待自己的逻辑和语言在这样环境下能够发挥其高耗能的工作。有时候自己再回读自己文章的时候,也能够轻松的分析出来这些文章是在怎样的环境下所创作出来的。之所以每一篇还是被留下来了,也是因为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环境,才能够创作出这样的文字,不在乎价值的多少或是效果的好坏。
这倒让我想起小时候我常常会与母亲发生的讨论,她认为我就应该在学校自习的时候完成作业,因为学校的环境是大家都在做作业,有一种潜在的竞争压力,而且氛围很不错,所以不应该把作业都留回家;但是我的说法也很明确,学校的`环境是一种臆造的情况,事实上,在里面混杂着没有心思做作业的人大有人在,并且那样的环境中人们是被动的,并不会主动地去思考,只是为了一味地完成所谓的作业而忽略了主观能动性。不过我的说法始终只会被家长和老师当成是“狡辩”,因为他们始终相信“学校”环境的优势在于所有人都被调整到了一个频率之上,所以人们为了接受在环境的融合就不得不和大家一样——纵使是伪装出来的融合。
对环境因素深信不疑的我,只能被调整成家长和老师都认为的逻辑和行为标准。这么多年,我也没办法从这样的环境理论中跳脱出来——在办公室的环境中,我没办法安心地完成文字;但是在图书馆另一个封闭的环境我却可以。但是事实上,在办公室,认真工作的也好装出在工作的也好或是明目张胆偷懒的,在图书馆中也大有人在:伪装出来好好学习的、或是就是趴在桌面上玩手机的,他们本质上和办公室的这群人又有什么区别?
这只是一场盛大的自欺欺人罢了,在办公室想要努力工作的人,居然要通过自我说服“我今天要好好工作”的方式来做事,和那群拿着书早早地到图书馆占位置说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习”的人有什么区别——不,还是有的,他们比一般的人多了一份优越感和自我麻痹的快感。
篇5:所谓眼皮子底下杂文随笔
所谓眼皮子底下杂文随笔
我从小就喜欢脱离家人的视线,在学校里固然可以如此,但是没了父母,还有谆谆告诫的老师,一举一动皆逃不脱她们的眼皮子。
所以有了为了逃离双方的眼皮子去四处撒欢的周末。
阳光放浪形骸,我也洒脱不羁。溪边青石生着的厚厚的苔藓,时有小鱼吻着它,我的手在水底招摇,捕捉着跳跃的波光,凉凉的水流滑过手腕。鹅卵石铺在溪底,洁白的细砂被我捧上岸,水质渐浑又渐清,我可以乐此不疲地玩一个下午。山涧鸟雀的啾啾声,风穿梭过苇草传来的沙沙声,小溪亘古不变的潺潺声,万籁俱静又皆喧闹。倦了,躺在我私人的大石头上,枕着一谷溪流的脉脉语,睡过去。没有智能机在兜里,自然不怕翻个身就把贵重物品掉进水里。而石头也够宽溪也只有那么浅,我也担心不到会溺水。一个下午就可以那么过去。
等到家,父母声色俱厉地问我去了哪,我也只一句“出去玩”就能敷衍了事。且不管下次他们再怎么努力想把我锁在眼皮子底下,我也可以想办法溜出去,跑进我的天地。
我想尽办法逃离他们的眼皮子,小学,初中,高中,自以为怡然至极,乐尽在其中矣。
大学了,徒弟去了四川;轩也搬了校区去了绍兴;小子一直离我不近不远,却比我早那么三年进入社会开始上班。
我竟然开始想,把他们置于我的眼皮子底下。
我的宝贝徒弟远在四川,一个地震多发的`省份。每次看到地震的消息,心都会抖一抖,算一下震中离成都的距离。发觉离得挺远,或者震级不高,才放下心来。前几天她和我聊天,说他们学校因跑步猝死一人,而不久前的暑假里,刚有一人跳楼自杀。我的心又开始忐忑起来,觉得他们学校处处透着危险,恨不得她赶紧回来。心觉只有在我的眼皮子底下看着,她方可安然无恙。
前天轩和说他坐电梯时的惊魂一刻。电梯在十几楼恰恰挺稳又猛地下坠,在零点几秒间一下子掉至底楼,十余人全困在电梯内,乱作一团。幸好有人冷静自持,按了报警按钮,不多时便有人前来救援。他说的轻描淡写,我却惊出一身冷汗,想着绍兴离杭州也太远了些,足足100公里,恁长的距离,把我的心也拉得那么长。
至于小子,虽然她比我成熟得多,社会经验也比我不知丰富多少倍,可在我心里,对她的印象始终停留在初中挽着我手臂跑步偷懒逛操场的时刻。一眨眼六七年,挽着我手臂的悠哉闲逛的人如今可以独立地走上社会,何谓岁月如梭?不外如是。
我知道我的眼皮子管不住他们,也不能管,然而我依旧忍不住想:若是你们在我眼皮子底下,我能放心的多。
转念想到家里的父母,想到他们女儿四处撒野的童年,想到我对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的种种不耐,终于领悟那种“我不亲眼看着不放心”的情感。
目光所及终太短,心之所系够绵长。
篇6:所谓危机感的杂文随笔
所谓危机感的杂文随笔
我们要有更好的未来!
今天所有的培训内容,我只对危机感这个词语印象深刻。台上的老师,有四十多岁了吧,他却说,我时刻都有危机感,这种危机感让我不断学习,时刻准备着。我很困惑也很震惊。困惑的是一个临近退休的人,为何有这样的想法,到老的时候,最好的生活不应该是安享晚年吗?震惊的是,他有这样的想法,而我却没有。没错,重点在于我却没有。那是一个很残忍的现实。当他表达危机感迫使他常常睡不着觉,但同时也让他时刻等待着,每个可能降临的机会,而不会白白错失掉,我内心什么心情都有,而最大的情绪应该是无地自容。我不清楚,大家都是用什么样的心态去期待,去拥抱自己的未来,至少我是毫无准备的,像只无头苍蝇,跌跌撞撞,从不曾认真的问自己,对于美好的未来,我到底想要什么,或者在不久的将来,我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一无所知。
? 此刻,我深深地明白,有时候,并不是机会难得,而是当机会路过时,我们并没有迎接它的意识。当我们满心羡慕别人的机遇的时候,我们的机会刚好从我们身边溜走。人生又有多少次机会呢?其实并不多,重要的是不是每次我们都能够抓住。所以我们必须时刻充满危机感,所谓的危机感就是害怕被别人超越,特别是你那些你认为不比你优秀的人。为了保证不那么容易被追上,为了不落下太多,我们只好也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前进。
危机感让我开始有热情,有动力,也学会了坚持。我开始尝试问自己,五年之后,我大概是什么样子,十年之后呢,又或许二十年之后呢?有现在想做的',也有未来想做的。现在想找个工作,安定下来,未来想做小说家,从事和文字有关的工作。下一个问题,为了完成这样的目标,我应该有什么样的计划。第一,好好学习,半年适应工作到得心应手。第二,为了以后的作家生涯,我需要不断补充一些知识,书籍,需要开始尝试写各种各样的文章,而后投稿检验成果。最重要的是我必须有毅力,坚持到底的勇气,最后一个问题,每年每月每天,甚至每个小时想要做的事情,和已经做完的事情来对比,看自己是否有在努力,充满动力在前进。
? 以更好的姿态去迎接我们的未来。年轻人,就是要醒着拼!
韩江大桥
篇7:所谓拖延,不过是懒惰而已杂文随笔
所谓拖延,不过是懒惰而已杂文随笔
越来越多的人觉得自己患上了拖延症:早上起床时要在被窝里玩一会手机;工作前要刷一会朋友圈;就连要上交的任务也要等到最后一刻匆忙完成。
哦~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拖延症,可是这一切在我看来不过是懒惰而已。
什么拖延症,不过是给自己的懒惰找一个合理的借口,把懒惰戴上一个病理的枷锁而是自己的罪责看起来没有那么大而已。真的有太多太多的人有拖延症了,也有太多太多的人一面不愿意就此将就,心怀抱负;一面又走不出自己的舒适圈,在那边缘挣扎着,徘徊着,却又迈不出那踏出舒适圈的脚步。
头一天晚上计划好,第二天要完成什么任务,看似安排的合情合理,按照计划,第二天又是个很充实的一天,可是现实往往和想象的相差甚远。早上的闹铃叫不醒还在沉睡的你,好不容易醒来,拿出手机看时间,手却不由自主地点到微信朋友圈、空间,不知不觉,已到中午,算了,先吃午饭吧,吃完午饭再来学习,吃饭的时候,看点综艺来调节一下;中午还是小憩一下吧,你想。待你醒来,已是下午两三点钟,算了,今天都已经过去了,明天再努力吧,于是你一边“自责”一边心安理得地玩起了手机,直到一天结束。
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说到底,不过是你像猪一样懒,却又不能像猪一样活得心安理得。很多学弟学妹都会问我诸如“怎么提高分数的方法”“如何克服拖延症”“怎么提高自制力”之类的方法,我知道,哪怕我回答的再多,依然会有不同的人来询问,不是因为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只是真的很难做到改变而已。
而那些凡是跟拖延有关的书也往往是热销的,有用吗?有!但是我不知道它给你的作用有多久,可能是一天,可能是一个月,也可能只是在看书的那一瞬间而已。所以啊,现在的各种鸡汤文、励志书被很多人所爱,跻身书籍热销榜,这些书仿佛是亢奋剂,刺激大脑,让你有一段时间的亢奋,变得格外努力,可是一段时间之后呢?又恢复如初,哪怕是鸡汤文、励志书也无法激起那昂扬的斗志。
我有个朋友,凡事都比别人慢半拍,我们几个人聚在一起学习时,当我们都已打开书投入状态时,她一会去上个厕所,一会吃个水果,一会又要回个消息,总之每次都要等我们复习过半了,她才慢悠悠地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而等到我们要休息了,她又立刻放下书籍,一分钟都不会延长。结果可想而知,当我们成绩都还不错时,她常常被老师叫去谈话,回来之后还很委屈地对我们说,明明在读书的时间都是一样的,为什么自己总是相对而言差一点呢。就因为拖延,正事没干好,就连玩也是带着负罪感的,不能够尽兴地去玩。拖延,何必呢?
虽然说说简单,但是做起来确实不是件那么容易的`事情。就连我自己,也常常不可避免地被拖延所困扰,有时候看电视或者看书看得忘我,也总是将复习任务留到第二天,可第二天又总是有新的事情占用着那极宝贵的时间,而我又不愿牺牲我的睡眠时间与珍贵的看书时间,于是,总是一拖再拖,可是,又有多少个明天呢?当拖到最后一天无法再拖时,匆匆忙忙借来同学的答案随意一填,任务完成,又怎么会记得还要复习巩固呢?考试全凭突击,又怎么能将成绩往上提呢?就像写这篇文章的原因一样,本来白天有了一些写文的灵感,但是没有及时地记录下来,天真地认为到了晚上我还能够记住,但是到了晚上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篇文章到底想写什么,灵感全无。
遂写了这篇文章,给你,给我,给我们。
要说治疗这个拖延症,关键是要狠!对自己狠,对自己足够苛刻,所谓的拖延也就不再成为拖延了。早上醒来时,立马掀开被子起床,洗漱完毕后就可以进入状态了,不要想着玩手机缓冲一会,你要知道,当你拿起手机的时候,你所说的一会可能就是一天了!尤其在自己自律性还没有那么好的时候。
我有个同学,是我最进大学以来最佩服的人之一,从刚开学开始每天都是六点半起床,七点出门,去吃早饭,去早锻炼,去早读,然后自习,参加活动,参加比赛,偶尔在阳光下看看课外书。哪怕我们所有人都在没课的时候睡到日上三竿,醒来便在床上玩手机,直接吃晚饭;哪怕我们或多或少总是把复习计划拖了又拖,但她,从未被影响过。她是我们的学习委员,是校国旗护卫队的一份子,是演讲比赛第二名的获得者,她凭着自己的努力和自律,活成了我们每个人都想要的样子。
习惯,有时候真的不是件好东西,我们习惯活在自己的舒适圈,习惯拖延,可是哪怕习惯,哪怕安逸,我们也要去试着去改变。不逼自己一把,怎么能体会到“今日事,今日毕”的快感呢?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篇8:所谓不食人间烟火,大抵如是杂文随笔
(一)
大概是,刚领了结婚证,装修好了房子,需要做的琐事特别多。
兔爸爸那天单位有监考,需要我出去办事,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几件零碎的小事而已,他认真地给我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小猫猫一日行程。下面是一二三四五罗列的具体事项。总之是各种不放心。
我很不情愿地揣兜里。阿兹海默症的老人跟独自回家的孩子脖子上要挂着姓名地址电话,我兜里装着小猫猫一日行程表。
去物业办第一件事我就忘了具体是什么,不得已掏出行程表来,被工作人员看到,哈哈大笑地打趣我,囧地我想要找个地洞钻进去。
老妈生病的时候总说我要自己出门办事,要自己主动去做,不能总等着别人依赖别人去做。临床阿姨听到了,说她还需要央求别人做吗?老妈叹口气,哪里用得着她开口,有人自动自觉地就把一切安排好了。临床阿姨说有人做就是了,操那份心干嘛,不操心也是福气。
我家老妈笑了笑,又叹口气,没有再说什么。她向来强悍独立,可能她早就看到了我将来要面临的问题,并且为之担忧。
(二)
总有人说我不食人间烟火,我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会呢?我在这个世间经历的种种,已然超过很多人对生活的认知了。我以为自己经历得够多,活得还算通透。
这半年,发现真正想要去办成一件事太难了,咬牙走呀走,几度崩溃焦虑,还不能前功尽弃。我以为我内心足够强大,但还是会轻易被击垮。
不过好在,智商情商都不怎么在线的.情况下,我逆商比较高,抗打击能力也算强,面对的了自己的愚蠢,受得了对手的诘难,也能从朋友的批评中得到教益,从百般纠缠中得到经验,硬着头皮把事情顶过去了,也能乐呵呵生活下去。
这么想来,我自以为的通透不是因为我真正走进了这个世界,而是我一直把自己放在玻璃罩里看。这个玻璃罩有他人对我的娇生惯养,避免了我直接接触现实的冲击,但更多的还是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走出去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世界。
用文学的艺术的理想的眼光看待生活,可能是天秤座的通病。
篇9:我是谁杂文随笔
我是谁杂文随笔
小的时候,看成龙主演的电影“我是谁?”当时觉得很搞笑,你是谁?你不是成龙吗?戏里他不是成龙,戏外成龙也不是他。
我是谁?有的时候不经意间就会很突兀的想到这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也幸运我不是一个哲学家,抑或一个敏感多疑的作家诗人。我是谁?时隔多年,未曾出现在神经细胞里,昨天同事一句若无其事的感伤,突然又把它勾了回来,我是谁?
我是谁?生人勿近,熟人笑道捧腹,是内向,还是外向,是主动,还是被动,是喜欢热闹,还是眷恋安静,反复之间真的让人有点迷失了。
还记得自己刚来现在公司时的状况,除了与同一天进公司的工作搭档比较熟络以外,其他的人,对于有点脸盲的我来说,最好还是紧咬牙关,不说话总比认错了好,估计其他的同事对我的第一印象也是“闷闷的”。曾经一度就是自己也会有一种错觉,我该就是这样一个瓮声瓮气的羞涩大男孩,结果呢?到最后,活跃气氛的重任十次倒有个七八次落在了我的身上,若有一天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那么基本上周围的人也都成了淑女与绅士。昨天和同事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们都在说,你走了,我们该怎么办啊?工作的时候,少了你这个戏精逗比,岂不是无聊枯燥的很?嗯~,好不容易磨合出来的朋友,说散了,心里倒也不是一番潇洒的滋味。
喜欢热闹,平时下班无事总爱凑到公园里去,广场舞、露天卡拉OK、健身操、聚众高谈阔论、散步谈心、小跑健身……
但有时,又非常讨厌热闹,在家里,我一向喜欢的是安安静静的'轻谧,曾经也有过一种错觉,让人以为自己是一个不怎么喜欢小孩子的坏叔叔。有的时候,家里来了好多认识的、不认识的亲戚,嘈嘈杂杂,蓦然间怎么也感觉无法融入其中,好像自己就是另一个时空维度里人,看着现实世界里的自己和一群人有说有笑。
思前想后,所得不知是对还是错?自己喜欢的热闹,该是看着别人热闹而自己最好是作壁上观那一种,一旦让自己参与其中,便总有一种想置身事外的欲望与冲动。再联系一下自己在陌生的环境里总是小心翼翼的不断试探,而一旦熟悉了这一片天地,便又会犹如影帝的光环加身一般,浑身都充满了戏,而且还是美国著名笑星金凯瑞的那一类。
我是谁?是一个喜欢事事都在轨道里行走的人,但又极其讨厌事情一成不变的重复。我是谁?也许,不过是一个想按照自己想法生活做事的幻想家而已。我是谁?也许,时间会给出不一样的答案吧。
篇10:我是一块牛排杂文随笔
我是一块牛排杂文随笔
我是一块牛排,从一只牛身上最好的部位切下。
我没有痛苦,尽管我的缝隙中曾布满着神经元,但我并不是牛,也没有脑,我感受不到痛苦。但我在思考,我能感觉的到,我很好吃。不是哪个厨师或者侍者告诉我的,因为我没有耳朵,只是单纯地感觉,我很好吃。
我是一颗牛头,我并不在乎牛排如何好吃如何美味,我只在乎我所受到的'痛苦,我不能说话,所以我只能痛苦地嚎叫,然后死去。所幸的是,我的思考是从我死亡之后开始的,谢天谢地。
我是一棵草,或者说曾是一棵草,我在一只死牛的胃里,反刍,咽下,反刍,咽下,当这只牛咽下最后一口时,他死了。现在我正躺在一个即将腐烂发霉的牛肚里,和数十个不同牛的牛肚躺在一起,隔着数层牛肚之后或许是我的同类。什么?你问我牛排好不好吃?我为什么要去关心一块离我隔了数个器官数块骨骼还有大块的肌肉外的肉片呢?我只想躺在这个胃里,直到发霉。
我是一个人,侍者端上来我的点单,但这块牛排……好像不怎么好吃。
篇11:我是狗杂文随笔
我是一条狗杂文随笔
坐在窗前,窗外冠如车盖的香椿树随风摇摆,恍觉这三年心力空乏得紧,如果人真的有心头血,我的那一处,怕是早已濒临干涸了。
拒绝建立亲密关系,甚至家人都能躲则躲,这样的我,真的是自私又冷漠,好大一只白眼狼。
无数次试图剖析自己的内心,猜想是否是因为物极必反的原因,就像刺猬,愈是渴望拥抱,愈是千疮百孔。
这样的理由实在是矫情,不如坦白,承认自己是条狗。
一条赖皮狗。
为什么用“条”,而不是“只”呢?/笑/
因为“只”听起来还颇有几分可爱的感觉夹在其中,而“条”,听起来更皮实,更像流浪狗,更赤条条,更贱,更可悲。
我就是这么一条狗,一条赖皮狗。
出生没多久,就寄养在别人家里。像癞皮狗一样,蹭吃蹭喝,活到二十多岁。
作为一条赖皮狗,唯一能回报主人家的',也就是到岁数了、能独立生活了,赶紧麻利儿的离开,不能真赖人一辈子不是?
可人类真的想从宠物那里得到的是什么呢?
是陪伴。是他开心的时候陪他玩耍,他难过的时候静卧在他身侧。
偏不巧,我这条狗,竟沾染上了几分人味儿,就像志怪小说里的花鸟鱼虫、飞禽走兽修炼成精一样,也学会了模仿几分人样儿。
学作人样的狗,自然是不能再趴在人的脚边。
可偏又不巧,学艺不精,脱不了狗的尿性,活得人不人狗不狗的。既惹主人忧心,又不能再只是叼着飞盘玩耍,于是落得如此下场,无法继续伴在主人家身侧,又难在人群中活出人样儿。/呵呵,好大一个笑话!/
那么,回到最开始的问题:我是白眼狼吗?
是。
篇12:什么是爱杂文随笔
什么是爱杂文随笔
什么是爱?很多人都各有说辞。有人说:爱是理解、爱是包容、爱是忍让、爱是陪伴、爱是感觉、爱是信任等等,也有些人也说:爱是肌肤之亲、爱是行动之快、爱是言语之和、爱是撒娇含羞等等,还有人说:爱是看着他(她)幸福、爱是放手释怀、爱是珍惜感恩等等。
其实都说的没错,而其实那些也都只是爱的整体体现,也都是从宏观来讲的爱。真正的爱是没有那么多理所当然的,没有那么多刻意缓急的,也没有那么多甜言蜜语的,更加不会有太多的要求。真正的爱是来源于生活本身,来源于细节的用心,来源于内心对爱人的细心与用心。
早餐的一杯牛奶,中午的一句问候,下午的一个拥抱,晚上的一句晚安,这些用心感受了,用心去体会了,就知道那份微妙的感觉,其实就是细心的体贴的那种爱的表达和传递。而这只是浅浅的喜欢,还谈不上深深地爱。
一个对视的眼神,一个舒适的拥抱,一段温情牵手散步的路程,一个浅浅深深的吻,便都含有深深的喜欢。
为一个人改变,或去改变一个人,这些其实都不是真正的爱,这只是深深的欣赏而做出的些许改变。真正的爱是自然的,无论美丑、无论好坏、无论善恶、无论康病、无论老死,都深深的牵挂着、相思着、怀念着、喜欢着,这才是真正的爱。
大爱无疆,真爱无言。很多真诚实意的爱是不需要说出很多甜言蜜语的,而是都包含在为心爱的人做的每一件事情上和每个回应中。从未做过饭而细心去做饭,从未收拾过房间而用心的去收拾房间,这些都满满包含着那份真诚的爱。
不管熟练或生疏,满心欢喜、热情饱满的为心爱的人做任何事情,那种心态其实已经满满的包含着那份真挚的诚恳的爱。不管那件事多么简单或者多么容易,用一百二十个心用心去做,去为心爱的人做,不觉枯燥、不觉复杂,愿意此生此世都这样对待他(她),这就是爱。一个简单的动作,满含着爱的'温情与柔和;一句简短的话语,满含着爱的温馨与关爱;一条看似无足挂齿的信息,满含着爱的期待与肯定,那就是对真爱的解读和实践。
什么是爱?爱既有感性的行动,又有理性的感觉。爱,不是说一定要高大上或一定要有感觉,甚至是高富帅的外在要求,而倘若如此,那已经是侮辱了“爱”这个字,爱是无法用外界别人的目光去衡量的,爱的价值是自我内心感知的价值。
而开头说的那些是对爱的一种态度,爱的实际要从生活中,从言行中,从内心感触中去断定那是不是爱,那是不是真诚的爱,那是不是值得的爱。
在给心爱的人选礼物时,考虑心爱的人喜欢的颜色、款式、价值,那就是一份用心的爱;在给心爱的人做好吃的时候,想到心爱的人的口味,那也是种对心爱人的那种心意;在给心爱的人去个电话或短信时,又考虑到心爱的人是否有时间,是否有打扰,那也是对心爱的人一种用心态度,而这如果考虑多了也许就不是真的那么爱,爱在某些时候一定是自私的表现,会有强求的时候,因为太爱,所以在乎。吃醋也是爱的一种体现。而其实任何反面的也都一定含有爱的成分,不要否定说太烦人太粘人了。只是我们最应该做的是要把握好那个尺寸,掌握好那个不管是正面积极的还是反面消极的,一定不能过度。
所以,什么是爱,爱也是一个精准尺寸的把控。
有人说,爱像沙子,越抓紧越掉的多,其实也是那么回事的。
而又有人说,爱像毒酒,喝了它,就会五脏六腑剧痛而死或是七窍生烟而亡,这也是有可能的。
还有人说,爱像蜜蜂,吃了它,可以年轻十岁,容光泛发,这也是有的。
所以说到底,还是要对爱的严格把握和对爱的那心态的认真负责。
爱,是什么?爱就是一把衡量你内心的一把夹尺。因认真的态度而精准尺寸,因夹的恰到好处而轻松愉快,若夹的太紧也会有夹过的痕迹,但只要不要让痕迹太深就不会夹断,也不会松开。爱就是行动和言语的一个把控态度。
篇13:我是一只狼杂文随笔
前不久我遇见了一只兔子。一只很普通的兔子。
其实也没有很普通,因为我一见到她——甚至只是想到她心脏就会跳个不停,就像刚跑完步一样。
我天天都在想这是为什么,直到有次聚会才发现姐姐好像不再带着我玩了,而是和一匹有点腼腆的公狼走的很近。等那匹公狼走了,我问她为什么天天都去找那匹公狼。她突然低头笑起来:“大概是因为喜欢吧。”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
我问什么是喜欢,她想了想,很仔细地告诉我:“就是看到他心脏会跳的很快。”
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自己。
原来这是喜欢。
可姐姐只是站起来笑了笑:“你大概是饿了。”
但饿了的话心脏不会跳。
我开始跟着那只兔子。
我必须小心一点,因为我一靠近她就会跑,就像看到了猎人的枪口。
我终于在她又一次逃跑的时候忍不住追了上去,把她按在地上,她脸朝下背对着我,全身都在抖。我突然很难过——明明她对其他动物那么好,上次我还看到她送给鹿的幼崽一朵花。我一把推开她,她头也不回地拼命跑开。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或许我该磨磨爪子了。我这么想着起身往回走。
往后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捕猎,但她的'朋友太多,我甚至来不及好好吃顿饭,往往杀掉一只就扔在一边,让路过的谁饱餐一顿。
我已经很久没回族群了,我没法丢下她,她身边的动物太多了。
就在我休息够准备去找下一个目标的时候,突然看到她和另一只兔子亲密地过分。
我咬了咬牙,只觉得痒得厉害。
等我回过神来,发现她已经被我咬断了喉咙,血一滴一滴地滴到地上。我赶紧把她放到地上,有点无措地站在一边偷偷看她。过了一会儿,我小心地凑上去蹭了蹭她的脸。心脏跳个不听。
喜欢啊。
嘴里的血味引得肚子一直叫,我的尾巴甩来甩去。
这是喜欢啊。
但是——我舔掉她的眼泪——为什么要哭呢?
我把她带回去,放到山洞里,一直陪着她。
天越来越热,她身上有点臭了,我带她去洗澡,但没什么用。她越来越软,虫子开始围着她转。
我趴在地上看她。
我说我喜欢她,其他狼只是笑,只有我的小侄子睁着亮亮的眼睛看着我说,他也喜欢兔子。
我猛地坐起来,脑子像一下进了虫子,疼的我想撞墙。
可能是太久没吃饭了。
想到吃饭我的胃又难受起来。
不知怎的有点想吃草。
我用力晃了晃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下,但这只是让我更难受。
我重新趴回去。
我看着她,只觉得委屈。我想哭,可没力气。
睡会儿吧。我对自己说,睡会儿吧。
迷迷糊糊间我又闻到了她的血的味道。
还是那么甜。
篇14:我是人,不是神杂文随笔
辛辛苦苦一学期的教学终于结束了。
整体成绩还不错,二年6班的平均分93.32,二年5班的平均分91.76,分列年段第一,二名。
虽然说名次第一,二名并不能给我增加哪怕一分的收入,并不能使我的名气有所增加,但它至少证明我的业务能力还行。在平行分班(一年级分班时随机安排,不择班)的情况下,我带的学生的成绩比别的班好一些,对于我自己来说至少是一种自我的肯定。
我并不是圣人,有时候也需要一点成绩来自我阿Q一下。
以前经常是接五或六年级的班,正常情况下如果别人带得好好的成绩也不错,基本上会自已带到毕业。你后面接的班一般是别人带不下去了或别人挑剩的班,要么成绩最烂要么刺头最多。而一向懒得与人动心思较得失的我在领导眼里就是最好的“救火队长”了。其实说是“救火队长”并不准确,因为救火队长在别人眼里更多的是英雄形象。而我更像是透明胶纸,哪里有洞就往那里贴。洞暂时是糊上了,可从外面看照样是黑乎乎的一片,深不可测。
接上这样的班即便我是孔老夫子在世,叶老先生重生,使出浑身解数,能教出一个与其他班级相差并不太大的成绩,已属不易,想要拔得头筹,那只能是梦里的事了。
这次终于有机会从一年接起,在同一起跑线和人竞走。也终有机会让人知道我掌舵的小船并不是总要落人之后。
虽然这种只会花死力气教书的人并不吃香,但不落人后至少给我自己一点点安慰。
教育这行从来是会教书的不如会表演的,会卖力气的不如会说漂亮话的。你即使年年成绩年段第一,对于你的'职称评聘,名气影响都没有来一节市级公开课得奖,一篇花几百块钱买的论文发表来得实在。
或许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吧。不是自古就有“劳心者治人 劳力者治于人”这种说法吗。
虽然整个班的成绩不错,可却有那么几位孩子的成绩不尽如人意,不尽如人意的还有孩子家长那不尽如人意的话让我觉得这次的成绩真的不尽如人意。
有一个孩子,脑瓜子不是特别灵光。平常的作业,别人讲一遍,两遍也就会了,她要反反复复十来遍都不一定开窍。在平时的单元测试中,由于知识点不多,倒也能考出个八九十分的成绩。可每到期末考,知识点一多,内容一综合,她就开始发懵,考了个免强及格的成绩。
家长接受不了,一通电话把我噎得哑口无言。
“老师,我的孩子怎么会考这个成绩,你有没有什么绝招让她的成绩变好”。
“我没什么绝招,无非就是把每一道她不会的题目用她最易接受的方式讲给她听。讲完再练,练完再讲。平时单元测试成绩都还行,可一到期末知识一综合,题型一灵活她就懵了,我也没啥好招了。”
“那你的意思是她没希望了吗?”
“我只能说我尽我的所能去教她,至于她最后接受多少,考几分,真不是我所能决定的。传授知识不像喂饭,强塞给她就行。”
“你没有绝招就是说她没希望了吗”
“我…”
我真的感到词穷了。或许这就是为师者的不易吧。它不像盖房子,你垒一块它就必然高一分,你想垒多高,只要功夫用到就行。而教书时,有时候你面对的孩子就像一个黑洞,无论你扔多少东西进去,她都全部化为乌有,不给你一点点的回应。而你除了着急,别无他法。
或许我只能再自我阿Q一下了“我们班整体成绩年段第一,已经不错,至于个别孩子我真的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
篇15:我是一个疯子杂文随笔
我是一个疯子杂文随笔
我是一个疯子。我真的是一个疯子。
重症病房。
我站在重症病房外。我望着里面的人。我听着外面的哭声。我竟然不为所动。
有什么好哭的,我想。死难道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吗。无趣。
但我又突然觉得里面的人很可怜,靠着呼吸器勉强为此生命,你真的想活下来吗?
我曾经听过别人说一个最重要的人的亡灵能带着另一个将死之人。也许有人也能带你走。
我也好想像你一样有人为我哭,有人带走我。我真是自私。
算了,你也够可怜的。
我走了。
墓地。
我躺在墓地上。
这里可不是阴森森的.。至少我这么认为。
“hey”我说
没人回答我。我却觉得有人在告诉我。
“这里不适合你。”
“为什么”
“你还活着。”
“没有人在意我。”
“你不是人?”
“我是疯子。“
好吧,我错了。这是我跟自己的对话。
我只觉得旁边的墓地才是我该来的地方。
哦,算了吧。就算死了,也没人送我来的。
我又回到世界当一个沉默的怪人了。
是的,我的确是一个疯子。
没人在意的疯子。
但我还有生命。再多渴求就是贪婪。
篇16:我是一片云杂文随笔
我是一片云杂文随笔
1
七月流火,酷暑难耐。
陶红和柳缕一对小姑娘像两只耀眼的蝴蝶翩然落在了长江中学的花丛里。
陶红22岁,英语专科毕业;柳缕20岁,中文自考科目还有几科没通过,手上还没有毕业证。
小地方的学校,偏僻闭塞,留不住人。老师跟吃流水席似的,走走来来。
两位小姑娘刚一落脚。就有人七嘴八舌地猜测开了。
有人说:“看着吧,没几天就全飞了!”
还有人说:“只有傻子才待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岁月的小河“哗哗”地流淌着。
“两只蝴蝶”也闪着绚丽的翅膀舞出了不一样的传奇。
2
陶红上学时就是班里的尖子生,学习成绩一贯出类拔萃,立志从事教育事业。把德国教育家雅斯贝尔斯的名言“教育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当成毕生追求的信条。
她长得也还算有几分姿色。肤白貌美,身材高挑,端庄秀丽,言谈举止透着斯文,话不多,和同事多少带着点疏离感。可惜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除了地里刨食,什么都不会。否则,在那个时代(上世纪九十年代),至少毕业能分配个规模大些的学校。
柳缕,属于小家碧玉型的那款。身材不高,但娇俏可人,小园脸,眯眯眼,笑起来,嘴角有酒窝,笑意漾在脸上,像三月的春风吹在大伙的心里。而且嘴特甜,来单位不到半年,就混出了点人样。
先是把四十七八岁的校长夫妻认成了干爹和干妈。又给副校长的外孙女当了干娘。拐着弯和两位主管领导都扯上了亲戚关系,尽管讲起课逻辑混乱,写板书满篇错字,也没人敢说人家不够格。
总之,两朵花各有特色。时间久了,就像中国版图上的两条大河,各跑出了各的轨迹。
3
两位美女教了不到一年书。
因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拥戴,陶红老师被领导快快地提拔带两个初三毕业班的英语,附带一个班的班主任。每天早出晚归,吃不好,睡不好。刚工作,没有经验,又急着出成绩,获取领导的认可。再加上被一群调皮的猴子磨缠着,不到一年,已经面黄肌瘦,脸上失去了来时的红润,颧骨耸了起来,脾气也显得有些乖戾。尽管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但年底什么荣誉都没有捞着。
她既没有老教师敢打敢拼的横劲,又没有年轻人冰雪聪明的可人模样,就像臧克家《老马》诗中描写的那匹老马:
总得让大车装个够,它横竖不说一句话,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它把头沉重地垂下……
几年下来,人就脱了相。
柳缕因为教学中事故频频,受到很多家长的投诉,所教的科目一换再换。从数学换到语文,再换到思品,最后就拎着个录音机,给学生放放流行歌曲,美其名曰教音乐,混得舒服得不得了。因为所拍的节目会演时拿了一个二等奖,期末还被学校评为了“先进教育工作者”。几年下来,愈发体态丰盈,活色生香了。
再后来,陶红嫁给了本校一个和她一样本分老实的数学老师,夫妻俩年年浴血奋战在主课的阵地上,像蜡烛样拼命地燃烧着;柳缕嫁给了一个帅气英俊的体育老师,夫妻俩比翼齐飞在“艺术”的殿堂里,风生水起。
4
十年后,我再遇见陶红夫妻时,差点没有认出来。陶红面目憔悴,目光已经没有年轻时的神采,头发胡乱在脑后扎了一个马尾,说话有些琐碎唠叨,教师的职业病呗。她的爱人,因为常年教数学,用脑过度,脑门都秃了,身材清瘦,在寒风中显得有点形销骨立,一点都没有中年男人的豪气和霸气。我知道那是因为常年的劳累,低廉的收入,领导的驯服,进不了职称的苦闷压抑……恐怕他们今后也只能这样了。
柳缕,始终没有通过她的那几门课的考试,所以始终也没毕业证。反正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上级给当地几所学校下发了一个带薪进修的指标。别的几个学校的领导都觉得拿回去了摆不平,反而惹麻烦,没人要。柳缕那个学校的校长就把这个名额要回去,给了他的干女儿柳缕了。
三年以后,柳缕拿到了大专学历。还被提拔成了单位的副校长。现在已是一个规模比较大的小学的校长了。夫妻均是副高级职称,走到哪都被家长恭维着,更是春风满面。她们两口子已是当地“模范夫妻”的楷模。
认识他们两家人的老同事都说:陶红不红,柳缕不绿。同人不同命啊!
篇17:我是一个战士杂文随笔
我年轻无比,精力无限,富有梦想。我的脚印遍布世界各地,我的宝剑斩过魑魅魍魉。可在我回家的路上,我遇到了一个麻烦。
我站在这间破旧的杂货铺里,摩挲着我的手指,试图提出一个微小的请求。
“我可以告诉你我的故事……而你只需要借我……”
“嘿,别逗了伙计。”
杂货店的大胡子打断了我的话,抄起他手边的劣质啤酒灌了一大口。然后冲着我呲出了他的一口黄牙。
“做梦可换不来金币。而对我来说,没有金币,一切免谈。”
他油腻的脸上笑出了一条条的褶子,他的大胡子上也沾上了些啤酒沫。这并不体面的样子,令我愈发急躁起来了。
我想抽一支烟。这是阴雨天的惯例。
在进来杂货铺之前,我找遍了我所有的口袋,就连包袱里仅有的破旧盔甲都没有放过。可是没有。没有烟,没有火,连一个硬币都没有。
我有些沮丧,为他明显的拒绝。可没有关系,我是一个战士,这困扰不了我。
我摸了摸我腰上悬挂的宝剑,这个陪了我十多年的老伙伴。我的手指能摸到它剑鞘上深浅不一的`痕迹,那是它同我一同战斗的功勋。
我忽然感到难过,可我还是下了决定。我是一个战士,我以和我的老伙计并肩战斗感到自豪,我不畏惧任何一场挑战,并且甘愿举起我的剑面对每场战争。
我离不开我的剑。所以,我放弃了他的故乡。
我把我的剑鞘放在了脏兮兮的柜台上。我能看到剑鞘上有些年头的三个绿宝石,它们在此刻耀眼极了,很好的拉回了大胡子老板的注意力。
“给我包烟。”
我将剑鞘向他推了推,在他放下杯子后收回了手。大胡子打了一个酒嗝,晃晃悠悠的转过了身。
“是,当然。我得给你包烟。”
他嘟囔着向后面走去,也没忘记将我的老伙计我的剑鞘收进柜子里。我能听到他在后面翻找的声音,还有断断续续的嘟囔声。
我得到了我的烟,可我却并没有得到在这间杂货铺吸烟的权力。我被大胡子赶了出去,当然,即便这样我也得感谢他,没有忘记施舍我一盒火柴。
尽管……这盒所剩无几的火柴很快就被地面上的雨水浸的有些潮湿。我捡起了它,用唯一一根还算干燥的火柴棒点燃了烟,然后,我倚着墙吸了一大口。
我的剑也和我一样靠墙,它似乎也在看我吐出的烟雾。我不知道这个老伙计透过烟雾看到了什么,而我却知道,透过这层薄薄的烟雾,我似乎又看到了记忆中那个鬼魅的颓靡国度。
那里可真漂亮。真可惜,没人愿意听我的讲述。
没有人见到过柔情恸哭的风,没有人听到过无声却震撼的琴曲,没有人爱上过不男不女不该存在的人。
除了我。
说句实在话,我并没有第一次见到TA的明确记忆。当时发生了什么,我记得并不清楚。可我记得当时TA的样子,TA躲在一个红纱后面,柔柔的喊着我。
“剑士。”
梦中的我清醒了过来,跟着TA开始一个个冒险。我陪着TA接受过一个个委托,看过人性的丑恶,看过鬼魅难舍的柔情。斩断过不该存有的交集,也缔结过应有的巧合羁绊。
我和TA清醒的看过鬼气漫天,看过黄沙遍地。看过月朗星稀,看过日出东方。
我可能是清醒的,也可能仍在睡梦中。我不知道TA的模样,TA是否存在。可我知道,我应当是记得TA的。
我的老伙计,我的剑,替我铭记着我们经历的每件事。那些战斗所得的痕迹一个不差的呈现在它的躯体上,就连它浸染的鲜血也一滴不漏。
然后,我醒了。
从我的英雄梦中清醒了过来。从TA给我的美梦中清醒了过来。现在,我得带着我没有家的老伙计继续前行,在抽完最后一口烟之后。
只因为我知道,我是一个战士。
只因为TA说过,我是一个剑士。
篇18:我是认真的杂文随笔
我是认真的杂文随笔
是的,我辞职了。2018年5月27日晚上,我递上了辞职信。这是写给自己辞职后的絮絮念想。
01我辞职了其实并没有马上辞职的打算,原计划今年六月末等大三结束再辞职,会比较妥当,然后用自己大学剩余的一年时间好好充实自己。但是任务就这么来了,我不否认自己的能力,但时间是有限的,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于是向老板发出辞职消息后,我立马就计划把这段空白的时间怎么很好地利用起来。事实证明,遇到一个善解人意的老板,一切的主动出击都是值得的。大boss是80年的,现在是食堂早餐的负责人。说实话,当初去面试岗位的时候,第一眼看见他,穿着工作服,在给同学拿包子,我以为他是打工的小哥。他在给我讲店面运营情况和上班注意事项的时候,我其实是懵的,只是一个劲地点头,自己心里在不断考量。很惊讶,还有点慌,但我也不知道我慌什么。我好像一直喊口号要走出舒适区,要逼着自己早起,我给自己挖坑主动跳,但现在坑挖好了,我就站在坑的前面,却不敢跳了。那一刻,我承认,我在听了工作流程后,我有点怂了!他问了我一句:你看,一直都是我在讲,你是怎么想的?我当时愣了!什么?想法?我的……?额…我觉得…好像当时没有想法,脑子里一锅粥,各种利益得失,混杂乱象,始终抓不住最重要的那个点,已经不是工作不工作的问题。我忘了自己是怎么走出店门的,好像说了句:老板,明天我就来上班。 02成长速度变慢时,就该离开了从一开始的卖早餐到后来的收银,从生产到运营,从说话分析到人际交往,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慢慢摸清了一些门道。只是在同一个工作任务和流程下,时间一长便会陷入重复机械式的工作中来。
一旦陷入重复的机械工作,而不进行思考研究时,就会渐渐地停滞不前。我发现我完全可以胜任眼下的工作了,我发现我学到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我想,我该换一个工作了。那些能让你野蛮成长的工作往往需要你不停地思考、尝试。相反那些稳定的、机械的工作只会让你停止进步,久而久之反而会心生不安,感到不稳定。马云曾发微博说「最不给员工安全感的公司,其实给了真正的安全感」。强大的公司往往会用最残忍的方式激发员工变得强大,自强不息!03一定要找准自己的方向,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我辞职的另一个原因是,是我现在找到了自己的目标。抽丝剥茧,慢慢才清楚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是成长,是可能性。这是早就埋好的种子,只是在地下的时候不知道它是颗什么种子。现在它冒出地面了,破芽了,可我还是不认识它,但是有人认识,她们见过种子最初发芽的样子。找准自己的一个方向后,就要在其中深耕;飘忽不定的迷茫,到头来什么也做不好。做好一件事比做很多事情却做不好来得更加重要。清楚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才会有可落地执行的计划。有的人说,我就想快速积累财富,我立马就想要钱。大家也都清楚,如果没有特殊的技能,销售是最赚钱的工作。同样,销售的辛苦也是肉眼可见的,一旦明确自己想要的东西后,就要全身心投入其中,从话术到出单再到售后回访,有计划地进步,也会让自己的'财富增长得更快。不适合自己的道路最终都会让人迷失,走进死胡同。况且,随着年纪的增长,机会越来越少,转行越来越难。年轻的时候多尝试,目的是为了找到自己的方向,在适合自己的道路上放肆前行。离开一个地方,是因为那里没有我想要的东西,至少离开的那一刻我是这样想的,我有更值得去做的事情。04好好做事永远不吃亏
你可以对感情不认真,对工作不认真,
但时间对你是认真的。
态度决定一切,没有卑微的工作,只有卑微的工作态度,在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有一次上班迟到了五分钟,老板什么也没说,后来冬天的早晨,我又迟到了好几次。有一天晚上在食堂吃饭,恰好遇到老板,然后我们一起聊聊天。老板说:你的态度就是竞争力,态度比能力更重要,态度决定成败,你看你这个月工作迟到了几次?”我才发现原来很多事情别人不说,并不代表不知道。像水牛一样勤奋,永远不会吃亏。借口就是推卸责任,没有任何借口。有些事不用老板交代,态度是一种职业生存方式,不要把问题留给老板,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做非常需要做的事。每一件事都值得去做,把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用心去做好每件事情,多为企业提好的建议。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工作之中无小事,不要忽视工作中的细节,按最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100%的热情去做1%的事情,尽职尽责才能尽善尽美。时间是认真的,态度100%地影响到了所做的每一件事,不管你的年龄、地位、性别和收入是什么样的,积极的态度都能在你和别人的人生中引发不可思议的变化。后来直至现在,当我发现态度决定一切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开始一个绝妙的人生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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