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茶馆杂文随笔(共20篇)由网友“Eyesight”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老茶馆杂文随笔,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篇1:老茶馆杂文随笔
老茶馆杂文随笔
老茶馆的老板叫李强,多少年来,是他让老茶楼免受拆迁和破坏,维护了其原貌,一直经营到现在。这座茶馆座落在川西平原双流彭镇老街上,茶馆是幢平房,没有店名、也没有招牌,占地约二、三百平米,两面临街,前后门口全是长长的木质旧铺板。老茶馆店堂里木梁木柱已有点歪歪斜斜,墙壁上斑斑驳驳,整个茶铺告诉你:它生活在遥远的历史里。进得茶馆,看见哪些老茶桌、老竹椅、老茶客、老茶碗,给人恍若隔世之感。
我和朋友是春节后不久去的,到达茶馆时刚刚6点多,老板早就把开水烧好,等着茶客的到来。天微微发亮茶客就陆续来到茶馆落座,老茶客每天坐的地方基本是固定的`,不会轻易换地方,老人、老茶馆、老地方。茶客每次给老板1元钱,喝茶的费用不多,这也吸引了大量的老茶客。另外,摄影者来茶馆拍照也要交费用,如茶艺表演则另算费用,所以茶客并不拒绝拍照,是一个相互相成的事。
因我们到的很早,老板把我们的东西单独放到一个房间,每人给上了一碗茶,茶水我们要付费。茶馆的墙上有毛主席的画像,还有不少的毛主席语录,这也是老一代人永远不会忘记的年代。现在就跟着我的镜头去看看彭镇的老茶馆和茶馆里的人。
篇2:老何杂文随笔
老何杂文随笔
我再次见到老何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完全的陌生人。
当然,原本我们也谈不上认识,更谈不上熟悉。因为认识是两个人相互之间的事情,我能认识他,他未必认识我,哪里算是认识呢?同样,我对他算是有一些了解,而他可能连我是谁都不清楚,自然也算不上熟悉。
我关于他的信息来源主要是第三方和自己最初的记忆,比如村里的传言,比如他的一些实实在在的印记。尽管这些信息的来源多半是发生在我小的时候,而他的实实在在的印记有的已经斑驳,有的已经风化而逐渐模糊。
这些印记包括他曾经吹过悠扬的竹笛,拉过如泣如诉的胡琴,只是这些声音已然久远,我连自己究竟有没有听过都难以确认,不过的确久久地曾经在村里响起过,在村里的口耳相传中鲜活过;他还能用极短的时间在墙上写出潇洒的大字,画出逼真的画像。这些大字曾经频繁地出现在村子里最为显眼的墙壁上,激荡过许多年轻年老的热血,匹配过一个群情勃发的时代;至于他画的领袖像则更是出现在村里被称为“宝书台”(“宝书”的含义有一定年纪的人应该不陌生)的墙体上,那几乎是村里最为神圣的建筑,只是打我记事起,我并没有见过一副出自于他手的清晰画像。
我记事的时候,他已中年,在外面做起了生意,很少在家,据说是村里少有的几个富人之一。
他女人和两个孩子常年在家,但女人不种地,也不做其他农活,通常会提着一个竹制的小提篮到集镇上买菜做饭。别人拉着水牛扶着鉄犁和田野搏斗的时候,那个女人可能正在轻巧地磕着瓜子,不时还会流露出不屑的表情。他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和我仿佛年纪,他们吃得零食穿的衣服,都是我们不敢奢望的。他们竟然有彩色蜡笔,而且可以肆无忌惮地用它画画。只要是他们画的画,老师都会表扬,因为他们的美术作业本上五颜六色,可以用彩色盖住粗黑的铅笔,只有他们画的花才是红色的,在灰白的年代和灰白的乡村,连老师们对于彩色都是倾慕的。
他们还画过天安门城楼,一层一层的,两端尖尖的,他们说那是龙的形状。我们没见过龙,但是见过河道里穿梭过得龙舟,确实能够对的上。
他家盖起了全村的第一幢二层楼房,楼梯就在我们称为“堂屋”而他们称为“客厅”的地方,从家里就可以直接上二楼。他们只是在极少的情况下才喊我们到他家楼房上玩儿,这个极少的情况是指他们心情极度高兴或者他们实在百无聊奈需要我们陪伴和慰藉的时候。
我也因此极其偶尔地看到了老何。当然那时人们还不怎么喊他老何,叫名字的居多,只是他究竟叫什么名字我已然记不大清了。他明显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上的人,他梳着整齐的头发,背在后面,露出宽阔的脑门,穿着笔挺的中山装和同样笔挺的西裤,每个纽扣都扣得严严实实,手腕上的手表不巧遇到了太阳光的`反射发出刺眼的光芒,同样刺眼的还有他乌黑的皮鞋,整个人始终不怒自威。满是泥泞的山间小路,他能把皮鞋维护的这样,直到今天,我都想不出他有着怎样的天才。
他的妻子我倒是常见,矮、黑、稍胖,喜欢耷拉着脸,较长,且很少有笑容,属于丢在人堆里一秒钟就能被淹没的那种女人。尽管她有时尝试着把自己弄得花枝招展,但就是没有办法在我们小孩子心目中留下什么好印象。即便是完全不更事的我们都觉得,这两个人的组合有那么点不对。而在我的记忆当中,我也几乎很少看到老何和她之间的交流,只是女人在打孩子的时候,老何会阻止,这倒是他们交流的最主要的渠道之一,尽管非常地不友好,也有后遗症,因为争吵之后女人便会没玩没了的哭嚎,半个村子都难以幸免。
村里的大人包括我父亲、外公等等有时会论及他,外公还和他做过生意,赞赏过他做生意的果断决绝,说他特别有魄力,舍得花血本,他想做的事情一般都能做成。外公说得事情我后来零零碎碎地知道了一些,当外公花了很大精力才说服自己给别人送烟酒以拓展生意渠道的时候,老何已经在烟盒里送钱了。两相比较、高下立判,外公立马就成了败将,而老何自然生意越来越大。
外公还渗透着这样一个信息,有本事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能做好。
他就是外公言语当中那种有本事的人,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于有本事的人好奇心也越来越重,经过多渠道的收集,老何在我的脑海中轮廓越发清晰起来了。
十八九岁的老何(那时应该叫小何)初中毕业之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那时的他年轻、高大、俊朗,几年在外读书的经历把他身上的泥土气息洗刷殆尽,他声音洪亮,步履款款,一不小心会从嘴里说出据说叫做普通话的别扭言语。人们却不敢用惯常的轻薄来讥讽他,反倒觉得在他身上发生的合情合理,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成为村里大人小孩的关注所在。作为全村唯一的一个初中生,迅速地进入了众人的视线里。大队和学校都向他伸出了橄榄枝,他可以在大队充当一个团委书记的职务,也可以在村办小学里当一个民办老师。
他选择当了一名民办老师。
乡村破旧的教室里出现了一个年轻的见过世面的老师,成了新生代的先生,受到了全村老少的尊敬。每当夕阳西下,羊肠小路上,他的身前身后围满了半人高的孩子们,他会给孩子们讲故事,还会带着孩子们唱歌,在孩子们的簇拥下,他胸前飘扬的白色围巾轻盈地舞动着,像冬天圣洁的白雪。
他还会好几样乐器,一根竹笛是随身携带的,他能忽然从身后抽出来,只是轻轻地往嘴上一碰,立即就会发出清脆的旋律。孩子们只要是会唱的歌曲,他都会吹出来,村里的戏班子唱戏的时候,他只要听一遍,就跟一模一样地吹出来。
按照上级的指示,村里经常要搞宣传,因为他的横空出世,村干部有了主心骨。只要任务一来,队长大手一挥,叫小何来!何老师来了,微笑着,有求必应,写标语的时候他提起刷子在墙上一蹴而就,连不识字的队长都能觉察到他书法的遒劲有力;画领袖像,他也是稍作勾勒,和蔼可亲的领袖便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人们虔诚地称颂着领袖,也顺带对那个画功非凡的年轻人久久地赞许。
他会当校长,当乡长,当市长,当省长,当画家,当书法家,当作家……村民们因为他而把所能想象得到的好事和美差搜罗殆尽;甩起辫子的姑娘们也开始吃吃地把自己和他联系在一起,终而觉得有些天高地厚,在泛起一阵红晕之后,姑娘们默默地低头,悄悄地远去。
他已心有所属。他恋上了大队书记的女儿,一个竟然也读过初中的农村姑娘,也在学校里当着民办老师。有学生据说都见过何老师经常在刘老师跟前吹笛子,还有学生说,办公室里只要何老师和刘老师在,其他老师们都会不约而同地有事出去。
但学生们不再谈论何老师了,也不大喜欢何老师了,因为何老师不知怎么地像换了人似的,上课的时候草草几句就结束,也不唱歌了,尤其是他从不离身的笛子有好长时间再也没有响起过,稍微大一些的学生更是煞有其事地向别人透露,何老师和刘老师两人走路的时候都离得很远很远。
夜晚,村子坠入沉寂,人们坠入梦乡,后山的竹林会因为山风的惊扰而发出瑟瑟的声响,冷不丁地,似乎就在竹林中间,传来了一阵凄惨的声音,那是胡琴的声音。那声音简直就是一个女人的哭泣,自始至终地哭泣,时而轻声呜咽,时而顿足捶胸,时而风雷震荡,时而低徊婉转,长歌当哭,久久不绝。
那是何老师在拉胡琴。起初听的时候,村民在赞叹何老师才艺的同时也能听出何老师遇到了事情,有些同情,也有些惋惜。可他天天如此,再好听的曲子也会稀释了人们的辨别能力,听众的情绪转为漠然,渐而厌烦。最后,人们也不管他拉什么曲子,统称为《小寡妇上坟》,而在人们的判断中,他也成了一个病人,病的名字叫做:相思病!
刘老师没有继续同何老师交往过,她选择了一个同村不识字的年轻人,和何老师的贫农出身相比,那个人不但穷到一无所有,而且家里还有军属的背景。刘老师没有爱上竹笛和帅气,而是爱上了出身和前途。
何老师并没有成为村里最为显赫的姑爷,而是被学校开除回家了,原因是他的相思病使他目光时常呆滞,记忆丧失明显,有时候会自顾自地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已经不适合再继续教书了。刘老师成了校长,而她木讷的丈夫一如既往地木讷着,从一根木桩变成了一个石桩。刘校长的所有热情和冷漠和丈夫没有丝毫关系,刘校长经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是“牺牲小我,成就大我”,村里能懂这句话的没几个人,她丈夫更不懂。
再后来,邻村的一个姑娘自愿嫁给老何,还说结婚可以冲喜,然后他就和这个姑娘结婚了,这个姑娘就是他现在的女人。
这个女人竟然真的让老何的精神恢复正常,几年后,他们还生了两个虎头虎脑的儿子。
再次谈论他,我已成年,老何一家已经全部进城,两个儿子在城里安家落户,不过,他的生意也戛然而止,因为他最主要的一个靠山——某一个国企倒闭了,他彻底断了财路。
十八岁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走上他曾经呆过的那个学校的讲台,人们会偶尔谈论他。我的好几个同事和他一道共过事,我半开玩笑地问过那些同事,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能让一个青年才俊真的想不开?就在我的身边,就在不久前还有过这样令人唏嘘的爱情吗?我的同事笑了,什么样的女人?长得还不如他现在的女人!看到我可能要往地上掉的下颏,同事说:“没什么奇怪的,那个年代和你们现在不一样”,可他又迅速改口:“也不完全不同,现在领导家的姑娘也还是很吃香,不过大队书记肯定不像以往那么吸引人”。
又停了一会儿,我那同事又改口:“还是不一样的,那时候的爱情可能是一种荣誉吧!”
那个女人不是校长吗?现在怎么样?
她算个什么校长!小学三年级水平都不到,哪里能当校长。运动结束后,她父亲的书记当不成了,所有人都要通过考试才能决定是不是还能当老师。她不敢考试,自己回家了,吓得!
那老何也可以考试啊?
他是小聪明啊!出去一圈跑下来,看不上老师了,哪里还会考试呢?老师是清水的衙门,不如做生意来钱快,就转行做生意了。还是急功近利了一些,当老师安稳,他到老了,不见得会比老师好!
我听说他是个全才,是真的吗?
我同事笑了,看在什么年代,在那个年代,山里的初中生当然是人才。现在你说初中生算人才吗?
可他是不是有很多特长?比如书法,比如绘画,比如音乐等等,村里都把他当神话了。
有些天分吧,但水平真的很一般!
我同事说完,忽然煞有介事地看了我一下,他不如你,一门都不如你!
一阵冷风窜到我的后背,我凉到脚底。
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关于他的谈论。直到今年夏天,我回老家,父亲指了指一个佝偻着腰身的老人说,那就是老何。我顺着父亲的手指往前看,就在路边,一个老得不成样子的男人正在蹒跚前行,须发皆白,杂乱地包围着一个瘦小的脑袋。他的身体快和地面平行了,肩上还耷拉着一个蛇皮口袋,正在捡小孩们喝完四处乱扔的矿泉水瓶和燃放过后鞭炮的外壳。
我爸说,他到底还是有些痴呆,现在看来是好不起来了。
那天,村里有件大事,中午很多人在一块儿吃饭,隔壁桌上坐着老何,身边是一群和他年纪相仿的老人。那些人可能是他当年的崇拜者,总是和他拉话。我坐在隔壁桌上,听得很清楚,尽管他的声带已经沙哑到只能勉强地发出简单的字符,但我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他在尝试着讲一个故事。他说,有一条水蛇遇到了一只癞蛤蟆,水蛇想箍住癞蛤蟆,可是箍不到癞蛤蟆,就是箍不住癞蛤蟆,箍不住……箍不住……
他可能是记不得故事怎样往下发展了,很着急,声音在喘,越来越急促,人们提醒着,询问着,他就是讲不下去……
我忽然感觉到他很难过,可能还在轻声地哭,场面很安静,人们逐渐兴趣索然,逐渐散去。
一个更老的女人走了过,拉起了他,要带他回家,那是他的女人。
那个女人认识我,和我招呼了一下,还问我以前当过老师有没有什么养老金,让我关心一下。我鼻子有些发酸,觉得这个女人不像记忆当中的那么讨厌。
篇3:老典座杂文随笔
老典座杂文随笔
来到宁波三江口江厦公园,一边欣赏着霓虹灯下的夜景,一边想象着当年明州市舶司以及城内高丽使馆、波斯馆的盛况。宋朝市舶司有两个码头,其中之一就是地处这里的“江厦码头”。而且朝廷规定“非明州市舶司而发过日本、高丽者,以违制论。”所以从日韩来的商船都要在这里靠岸。在当时的日本商品中有一样叫“倭椹”的东西吸引了我,查了一下《博物志》,原来这里的“椹”是指食用菌菇。日后成为日本曹洞宗之祖的道元和尚,在这里与前来买“倭椹”的阿育王寺老典座相遇,由此引发了一段对日本文化具有广泛影响的对话。
因为没办好“签证”而滞留船上近一个月的道元,和为了准备次日端午节斋饭用的菌菇而来的老典座相遇时。年轻的道元并没有重视这位六十出头的老典座,所以说:“坐尊年,何不坐禅办道,看古人话头,烦充典座只管作务,有甚好事?”典座僧笑道:“外国好人,未了得辨道,未知得文字。”
老典座是一位离乡四十年的蜀僧,遍历了诸方丛林后,前一年夏天才在宁波阿育王寺担任了典座之职,而阿育王寺离这里有三十四、五里之遥,所以道元请他当天不要回去了,以便“舶里说话以结好缘”,当然他很想知道什么是“辨道”和“文字”。同时在他看来,阿育王寺这样的大寺,有个把典座没回去,不会有事么大碍的。可是老典座却认真地回答:“吾老年掌此职,乃耄及之辨道也,何以可让他乎?又来时未请一夜宿暇。”无疑老典座是十分敬业的,而且他还把日常的“理会斋粥”,当作是自己修行“辨道”的实践,这就不由得让道元“发惭惊心”了。
老典座还对他说:“若不蹉过问处,岂非其人也!”并且邀道元,有机会到阿育王寺去再慢慢深入地作“一番商量文字道理”的切磋。两个月后,老典座辞去典座一职准备还乡时,终于与道元又见了一次面,于是道元赶紧再请教前日在船上提及有关文字和辨道的问题:典座说:“学文字者为知文字故也,务辨道者要肯辨道也。”道元就问:“如何是文字?”座道:“一二三四五。”又问:“如何是辨道?”典座回答:“遍法界不曾藏。”所谓文字,就是学习的经典,我们在学习文本的时候,不能只停留在文字上,时刻本着一颗辨道之心,在日常看似琐碎的`事物中去认真实践,就可以从中寻找到那个遍(存)在的真理。
道元到天童寺以后,一日用斋罢,穿过东廊,在去禅房的途中,又见到了另一位老典座,正在夏日的太阳底下手携竹杖,弯着腰汗如雨下地在翻晒东西。道元上前与他一攀谈,知道对方已经六十八岁了。于是道元问:“典座年高,如何不使行者代劳?”得到的回答是:“他不是吾。”同样的道理,就如自己的生命一样,别人怎么能替代得了呢?日后道元特地撰写了《典座教训》一书,把这个道理告诉后人,还由此写了一部《赴粥饭法》,直到今天还影响着日本人的日常生活。
徘徊在当年“江厦码头”的江边,看着那树立在那里的“道元入宋纪念碑”,我想:是啊,真理不就蕴含在我们每天要面对的日常事务中,等待着我们去发现吗?人生的真谛不也就是脚踏实地地、认认真真努力做好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每一件事情吗?
篇4:越老越漂亮随笔杂文
越老越漂亮随笔杂文
对于老年人来说,比肌肤衰老更可怕的是心灵的衰老。步入老年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过程。但在变老的路上,有的人活得疲惫,老气横秋;有的人活得轻松,老得漂亮。
“漂亮”是一个很好的`形容词,它涵盖了“精彩、成功、幸福……”还有一股子说不出来的得意,一种坚持美丽的态度。一个人的长相是无法选择的,也许我们没有漂亮的外表,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变成一个漂亮的人,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丑人,只有懒人。
老年人的漂亮,更多的是来自于气质、修养、学识、良知。这些都是内在的东西,可以通过兴趣爱好来增补。一个修炼气质的爱好,一颗永远善待自己的心。这个爱好可以是诗书,也可以是音乐、美术、体育。只要能陶冶性情,培育人格,健康身体,滋润心灵,均可以“修”出漂亮,“养”出精神。美丽和时尚是一种态度,不管多少年岁,都要保持优雅得体、适当装扮。这既是自尊,也是尊重他人。
老年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有一种爱心。爱自己,更爱他人;善待自己,快乐生活。生命是活在当下,让自己活得轻松,活得潇洒,老得精神,老得漂亮,达到人生更高的境界。
篇5: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6: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7:踏遍深山景未老杂文随笔
踏遍深山景未老杂文随笔
作为道教文化的传播的活动领地——“祖师观”是久负盛名,却至今仍然躺在大山深处孤独的散发着它的“神圣”而没有人去发见。5月,以一个文化探究的普通人带着对祖师观的好奇我来到了湖北巴东县清太坪镇,开车行至公路的尽头,再披荆斩棘的攀爬近一个小时来到只有断亘残壁的祖师观,被眼前的颓败景象感染:几百年曾经风云过的祖师观竟然还是这样荒废。但祖师观的神奇诱惑着我义无反顾的探究。
“祖师观”是一处当地道教文化传播的活动中心地,位于现今的巴东县清太坪镇,海拔1510米。从现存的残痕来看,祖师观的大门向东,中间相隔桥河,正对着刀尖岩、神路岩;西边就是现今的清太坪集镇所在地;北边是蔓延起伏的仙池峰、骑马岭;南边是一处陡齐的悬崖,和对面的万丈悬崖遥相辉映形成了现今的隘口——大岩口。祖师观居高临下,传说的“可纵观八县”没有一点夸张。
群居在祖师观一带的最早是邓姓人家。据史料记载:邓姓的始祖,是被颛顼赐姓为曼姓的金天氏的后裔。曼氏,是我国最早的少数原始姓氏之一。传说几千年前,黄帝之孙颛顼高阳氏,曾赐少昊金天氏的一个有功德的儿子为曼分氏。曼氏开姓之后,世代繁衍,并分出许多支系,而邓氏就是其中之一。
殷时,邓氏一支发展成以邓为名的侯国。邓国历史悠久,直至战国时代,才被楚国所灭。其子孙便按当时的习惯,“以国为氏”将此姓传了下来,就是邓氏。对此,唐代的《元和姓纂》概括说:“邓,曼姓,殷时候国也。春秋时,邓侯吾离朝鲁,后为楚文王所灭,子孙以国为氏。”
由祖地南阳发展的这支邓姓,据《邓氏家谱》载,已有114代传人,汉文帝时,官至上大夫的邓通,是邓氏家族的第42世祖;光武帝刘秀的军师邓禹,是邓氏的第47世祖;三国时魏将邓艾,是邓氏的第54 世祖;晋时镇国将军邓羌,是邓氏的第62世祖。中国的邓姓,大多源于这一系源。
从邓氏族谱得知,邓氏迁移始于宋朝景定年间,由“南阳”逐渐迁移,播迁至全国各地,尤其是今福建、广东、贵州、浙江、湖北等地,经过了一个较长的时间,不仅时间较早,而且繁衍旺盛,很快成了当地盛姓。
在距离祖师观不到一公里的“骑马岭”的山脚下,笔者找到了卒于清光绪年间的邓尚坤、和卒于光绪8年的邓全菲(碑记年久,字迹不详),由此可以推断祖师观应该是始建于清朝雍正十年(即公元1732年),距今大约280年左右的历史。
据《湖南慈利县邓氏家谱》记载的排辈:仁亚卧必单、子世如尚兴、学应成永玉、大开光明继、克紹鸿谟显。据湖南另外一支邓姓家谱记载辈分:鸿业继元良、廷建周宜志、国全左右相……。由此可以确定:群居在祖师观的邓氏家族应该是湖南张家界邓氏的分支。
据汪琬《题庵村和尚法嗣图》记载:“浮屠氏之,谈禅者皆本达,磨以下诸祖,故谓之祖师。”《太一三代度师萧公墓表》曰:“祖师立教,代代相承如续灯然,无有穷尽。”《易.系辞下》称:“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于地。”又据《新唐书。李叔明传》记载:臣请本道定寺为三等,观为二等。上寺留僧二十一,上观道士十四。祖师观注定就是一个传输道教文化的置胜宝地,在此超度道教文化的道士就有十四人之多。可以想象,当年的祖师观肯定是香火鼎盛的火热景象。只可惜祖师观庙宇在破“四旧”的年代消失殆尽。在祖师观观址下约200米的地方还掩埋着两、三个曾经在此超度的道士。
在祖师观走访,85岁的谭元国老人给我们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在远久年代,居住在祖师观、仙池峰一带的居民屡次遭受强盗的.抢劫,当地一个叫邓尚坤的住户的老婆能说会道,找到当时的县令投诉此事,县令来到祖师观,伸出大拇指赞叹说:难怪你们这里会被人抢劫的,原来你们这里是人丁兴旺、物华天宝。走到仙池峰上,县令看到峰下的一块凹地泉水潺潺,在阳光的照射下,俨然一弯明月,于是就指着那块凹地说:这真是一个“金盆明月”之地。
县令的走访,虽然没有破获抢劫的案子,但对抢劫犯还是有了很大的震慑。从此以后,人们安居乐业,过着太平盛世般的生活。
随着时代的前行,祖师观的旅游产业备受热爱家乡的有识之士的青睐。在武汉工作的谭绍均先生先后投资1500多万元在仙池峰修建有飞机场并投资修建了进场路。当地政府也正着力于对乡村旅游的开发。祖师观的修复工作有望纳上议事日程。
热心的当地居民谭永富听说我是来探究祖师观的文化的,马上就放下手中的活计,带着我到处转悠。来到景观台,俯瞰对面,是一条顺山蜿蜒的“绝壁天河”,谭氏家族的祖先佘氏婆婆的墓碑耀入眼帘,近千年的土家文化豁然纸上。在距离祖师观400米的悬崖边,独立耸立的“石柱岩”俨然就是一个伟男子,屹立在桥河的右岸见证着祖师观的兴衰。鳞次栉比的石柱、层峦叠嶂的岩石或青、或白、或黑,在青山绿树的映衬下,构筑了一幅天然的山水画图。在惊叹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同时,让我的思绪回到了现实:这么美好的景致如果都能分享给人类该有多好。
走一处风景、看一番景致、探究地域文化似乎成了我多年的习惯。可当我从祖师观回来的路上,却是思绪万千,“祖师观”这块躺在深山人未识的大家闺秀至今仍未曾谋面,心里稍微有了一丝凄凉,但我总是相信,她不会就这样孤独的“美”着,我们期待开发“她”的那一天。
篇8:不作不会死老女生杂文随笔
不作不会死老女生杂文随笔
不过,女生已经不属于我们的称呼了!想起本山大叔那句——悲哀!悲哀啊!
各色作秀都在上演,娃说连卫生间的镜子都会骗人了,怎么看着看着就觉得自己挺漂亮了呐?!(捂脸)所以就看着这个作怪的女生,咔嚓咔嚓自恋作秀。
作秀我不会,而且避之不及。
不过,no? zuo? ? no? die!
昨儿公司女同胞们发起了爱心捐助活动,用于帮助本城一对严重烧伤的姐弟。有贴心的过来悄悄问我咋没捐啊?
愣了一下,当然捐了!只不过没在群内发红包,因为正好有负责收集人的私微,直接给她了呀?不行?
其实我明白,贴心人只是好心好意提醒我,别在人前做了矮子,授人以话柄。
可爱心捐助不是作秀场,没在群里公之于众,可能会被别人嘀咕,可捐不捐不是个人的私事儿吗?道德制高点特别容易攀登,是个谁谁谁都可以冒泡,所以也就有了被提醒的一幕。呵呵!我不作秀差点儿在道德里“死”得很难看!
还有个事儿,也是作秀作出来的,不过,这得怪我自己。
公司有一女上司,不知道谁给她看了祥哥公众号儿我的文,特地来电表示“感叹”。
呵呵!木禾,当时的尴尬指数飙升,因为她看不到我的朋友圈。你懂的,这个时代,朋友圈儿分个类、作个标识应该是很正常的事儿吧,可偏偏被我遇上这尴尬的场景。
不是三观不合不给看,有时候万一吐槽公司,肯定得避着些人呀。没成想,得,“心机婊”了一回,被拆穿了!
悔!不过还没悔青,就是尴尬而已。戏剧化的是,女上司居然让公司内刊部负责的同志来取稿,天,上了架就下不来了!这后面不作不死的事儿肯定还等着我呐!(流汗)
这不太愉快的尬心情,总算在下班前可以去运动室排解一下。
偏偏今天隔壁站着一起跳操的“贾玲儿”,喜欢说些小话儿,看我动作夸张时,几次问我要不要这么拼?
我知道她可能是自嘲自己做不到,顺带羡慕一下我的小身骨儿比较柔软,有夸我的成份。
我不傻,但情商不高,想想她们平时不在乎按时做准备动作,又不乐意对自己狠一些,还嚷嚷着不减肥不换头像,就觉得公司开免费的课,也不是用来作秀的.场地,音乐声那么嘈,老师喊得那么吃力,就算是尊重自己,也别太随意。
我这上纲上线的臭脸,完全没有兴趣搭理她的“夸赞”,并且直言不讳的告诉她——要跳就认真做,再继续说话我还是不搭理你!
看到没,我就是这甩不掉的大女生脾气暴涨的女汉子。(捂脸)不能好好玩耍的!
木禾,不作不会死,对吧!呵呵!
我也知道自己个性太强,死板,较真儿。
不过,不是女生了,不能有小脾气,也不可能有抡小粉锤发泄的机会了,遇到事儿,得变圆滑。可惜,啥时候才能圆呐、滑呐?
算了,一觉解千愁,兴许明天女王节一过,我就自然成长了!(捂脸)
再祝节日快乐!
安!
篇9:那个老男人陪了我二十年杂文随笔
那个老男人陪了我二十年杂文随笔
今晚因为我弟在学校的事,差点在电话里和我爸吵了起来。我看得出来,他正在努力克制他的爆脾气,而我仍是一如既往的发泄我的坏脾气。在我眼里,他是一个好强、嘴硬、固执,在我面前从不展现自己脆弱的一面的人。但是我有些话说出去就后悔了。
他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父亲
曾经得有一次,我因为不小心弄破了脚,本来在外面还是一直憋着眼泪,但是,回到家看到他的那一刻,嚎啕大哭起来,吓得他惊慌失措,急忙把我送去医院。之后就一直认真的听着医生的嘱咐,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之后一段时间更是对我百般呵护,在他的悉心照顾下一周时间就痊愈了。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 每个孩子在父母面前总是能放下面子、防备、坚强,然后去无理取闹。因为你知道,就是全世界都抛弃你,父母对自己的孩子依旧还是不离不弃。我未曾让你骄傲,你却似我为宝。
他是一个曾经也有过梦想的父亲
许巍的歌词里面唱到: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其实每个人都有梦,有自己向往的诗和远方,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或许也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渴望。
有一次,我和父亲坐在沙发 上看电视时,父亲突然对着电视里面出现的那片海说:真希望能在有生之年能自驾游去看看大海,去看看海的广阔,和海浪的'波涛汹涌。我发现他眼里有光。不光是我们,他们深处也藏着遥远的梦,由于现实条件的不允许,身上背负的重担,要用双手撑起整个家。让他不得不放下内心那个远方,照顾起生活的柴米油盐。之后我暗下决心:等我毕业后的几年,帮父亲实现他的愿望,带他们去看看这个如此美好的世界。这或许是这世间这美好的事了,他们陪你长大,你陪他们变老。
我的父亲如同全天下的大部分父亲一般,很平凡,挣不了什么大钱,没有什么很高大上的追求。但是那个会为了儿女在别人面前低声下气的他,会在自己孩子生病的时候最着急的他,那个没有多少文化也要拼命赚钱送我去读书的他,那个竭尽全力把最好的给我的他,那个就算全世界与你为敌,还是会义无反顾的站在你身边的他。那个不管在外面受了多大的委屈,回到家看到他却能有一种说不出心安。曾经我以为我爸是一个超人,但是我看到白发渐渐染花了他的双鬓,黑发不在那么密集,岁月在他脸色打磨许多大大小小的皱纹,我发现,那个超人正在慢慢老去。
真希望能像筷子兄弟的《父亲》:时光时光慢些吧,不要再让你变老了,我愿用我一切换你岁月长流,一生要强的爸爸,你牵挂的孩子长大了。
我在一本文章上面看过这样的一段话:长大后,我们渐渐成为了父母的依靠,曾经一直守护着我们的他们,现在需要我们的守护,当父母像小孩子一样像我们小时候撒娇的时候,我们真的要长大了,一想起父母的脆弱,人总会逼自己有力量,逼自己拼命去成长,逼自己有能力保护日渐衰老的父母。
年纪越大,越能感受到父亲的不容易;年纪越大,越能体会父亲爱得深沉。我想对那个渐渐老去的超人说:那个一直在你细心呵护下的女孩长大了,正在成为新一代女超人,现在,换我来守护你了。
我想对那个男人说一句:爸,谢谢你,我其实很爱很爱你。爱那个并不完美的你,爱那个不善言辞的你,爱那个有很多瑕疵的你。
感谢一路上有你。
篇10:未见青山老,昔人已白头杂文随笔
未见青山老,昔人已白头杂文随笔
很偶然,我点进了qq空间的历史,发现空间互动的常客,早已疏冷,点进她的空间,是一张张辨识度可怕的网红脸。更多的是“请申请访问或添加好友”,而我对着陌生的ID和头像根本记不起是谁
10年的时候,我为了M君的一句诋毁,赌气卯足了劲儿认真学习,乖巧地像个好学生,虽然很快就藏不住了,但我记得那时候十三月还是个可爱的小男孩,初三之前的成绩都没考过我(后来他成了我们高中的神话,高二直接去了中科大)。那年我初一,在新的班级感到孤苦无依,每日45度角仰望天空,幻想着若我去了当时小学直属的那个,我的朋友们都去了的那个初中,该有多快活。
甚至中考前夕,我咬着嘴唇和家长说,求你们帮我转下户口吧,我要去一中,我一定要去一中。我罗列出一中优于二中的条条款款,其实内心十分清楚,只因为M君确定了去一中罢了,后来毫不犹豫地去实验班也是同理。进入高中,他在隔壁,我想让他正眼看我一下,想让他改视对我的印象,我绞尽脑汁地和他搭讪,见他面迅速发动甜美微笑,直到他qq直言不讳地和我说,我令他感到厌烦,我心也就冷透了,回头看走过的那么长的路,为赌气,为不甘,生活仿佛一直只是为了某一口气而活,可惜我大概真的没有喜欢他。
的说说我还在为霓霓伤神,就算知道情愫虚幻,什么都不真实,深陷其中时总是难以自持。彼时我高一,新的环境令人无所适从,每天上学都心中惴惴,“总有刁民想害朕”,我的成绩根本跟不上,一落千丈,想方设法地逃避现实。霓霓在我记忆中一遍遍加滤镜,加特效,美化地十分美好,我记得走在漆黑冗长的小巷里,手机在手心“叮”地亮起,令我雀跃不已,我们互相发着格韵不通的律诗,用千丝万缕的小暧昧彼此牵连。后来他说,我对你那么好,你居然都不联系我,我说,以后不要对不喜欢的女孩子那么好啦。
的时候和卷毛君,火速地在一起又分手。于他而言,我是一个可爱的恋爱对象。于我而言,喜欢归喜欢,可喜欢这玩意儿太虚幻,又各种不合适,我找不到能够坚持下去的理由。就像我一直坚持的那般,“如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走,就当他已经走了。”于是我乱剑斩情丝,很是伤神了一阵,我也知道我伤了他。可我仅存的一丢丢愧疚感在他深夜电话骚扰、我高考前向我疯狂传递负能量、后来每次聊天捎带上秀恩爱之后,荡然无存。
,我大一,删了波斯猫的qq。我已经忘记了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大概是在分班之后。说起来是非常奇妙的事情,因为本来我和他不会有任何交集,他是某个理科班的班长,沉默寡言,我喜欢他笑起来时呆萌的样子。同熟悉的人说起他,他们都当我日常花痴,开开玩笑罢了。
而我不知自己心意,仿佛只是单纯地好奇,好奇另一个世界的人是什么样子,缠着熟识的人打探他的消息,熟人们不堪叨扰,把我拉进了他们的讨论组,加到了他的qq,玩他玩的游戏,收集他的表情包。后来,他给恋人写的日记本传到了我的手中,我看他可爱的.娃娃体失神,得知他们初中就在一起了。再后来,我在群里谈笑风生,日常看他秀着恩爱,竟觉得这就很好了。就像欣赏一幅画儿,所观即所有,另有良人高阁束之,我乐得潇洒抽身事外,也不强求自缚。
这潭死水生生被他突然的分手搅起了波澜。我的关心真心实意,替他着急,替他伤心,却不知从那一刻产生恍惚——这个男孩子你喜欢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啊,现在表白的话,他不会拒绝的吧,可…可你真的喜欢他么?喜不喜欢都无所谓了,我知道这不合适这不可能,我应该做个聪明的姑娘。十一要去黄山,原计划是南京中转,可一来我去过了南京,二来我对他念念不忘,硬是拂了同伴的兴,坚持去合肥中转。我很想走一走他走的路,看看他的城市,依旧无关风月。他说他也要去黄山,总要去一趟黄山的吧,计划未定,他高中时一个同班的女生一句话把他叫去了长沙,那一刻我坐在教室里大脑放空了整节课,胃里一阵绞痛,仿佛影院里一个被剧透了结局的观众。后来他大概是石乐志,深夜碎碎念,说他见她一阵恍惚,总觉如果没有和当时的女友在一起的话,大概会追她,他叨念了许多她的好。我觉得没意思极了,有些无缘的事情,何必强求呢,中学时代我没有遇见他,是被安排好了更好的前程在等待我吧,我这又是在做什么呢?那晚哭得厉害,然后发誓说,今世为此人的眼泪已经流得差不多了,不再为他哭泣,也就真的过去了,怎么看都觉得他稀松平常。只是他们一行人在长沙游山玩水,发的各种动态说说,我一个也没能点开看,眼中心中都刺痛。
他们总说,某某是我一生都难忘的人,我的人生至爱,我笑叹,凡人呐。
年少的时候读《洛丽塔》,食髓知味,仿佛我喜欢的,一直都只是爱而不得的那种感觉。我曾深夜抱着手机傻笑,也曾清晨在湿冷的雾气中抱着被子从梦中哭醒,历尽悲欢,平静下来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我总是太轻佻地喜欢上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仿佛有某种诗意寄予其中——为赋新词,诗人总要伤春悲秋,要么贬官,要么不得志,要么家国破碎,爱而不得岂不是最容易的一种么,甚至都不需要客观造势,一个人就可以撑起大幕。当我走近他的时候,又清晰地感觉到,他不是我想要的,绝对不是,轻易地失了兴致。我偶尔写些酸溜溜的小诗,更多的胎死腹中,时常感觉才情深似海,豪气干云天,偶尔假装深情,骗得了自己的那种假装,可心中清楚,身侧无人配得上这份深情,那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我喜欢的人应当是个盖世英雄,他拨开人海来见我,或是我驱散云雾看清他,仿佛彼此已经矗立千年。若他看我看得明白而不逃离,我大概可以相信他很爱我了,因我的深沉、阴郁,我的热情、骄傲与乖张,甚至连沉默都独一无二,这天地间不可能有第二个完整的我了,若我看他看的清楚后依然兴味盎然,我也许是很喜欢他了,不为向现实屈服,也不为遣散寂寞,只为和他在一起走向天地洪荒,走向宇宙的尽头,去尝尝“那罐蜜里究竟有多少甜”,在短暂的生命里纵情狂欢。
篇11:成绩杂文随笔
成绩杂文随笔
燥热的天气,让人的情绪跟着有些燥热起来。
暑假开始,孩子们回来了。
久别重逢的喜悦很快被因为不理想的成绩导致的阴霾而笼罩。
刚刚被高考中考小升初轮番洗礼的社会在这夏日里被各种气氛调动得越发燥热,处处有人询问孩子的成绩,即使他与你毫不相干。不明白这是否是一种新的一年一度的打招呼寒暄套热乎的手段。反正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和高考挂钩,不是已经考过就是将要考。而且,至少,期末考总是都考了的。所以,这是比较安全的问题?碰上考的好的压抑着高兴谦虚的家长尽管说不要钱的好话畅想清华北大,碰上考的不好的如我们这样的就陪着抱怨几句自家孩子,然后说些言不由衷的以后会好起来之类的,不乏举一些后发制人的例子以为佐证。
蚯蚓程宇奉母命去他外婆家走了趟回来,忿忿不平地发牢骚:“我年年都拿优秀回来没有一个人问,怎么个个都是问我儿子成绩!”
世道如此,确实的,我们没有办法不关心孩子的成绩。
我对耷拉着头的北美豹猫安凡说,没办法,只要我们爱你,就不可避免地会介意你的成绩。那些说着努力了就好,成绩无所谓的都是些自家孩子成绩好,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在目前的学校里,成绩是判定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也决定了老师同学对你的态度。
老实说,北美豹猫安凡的成绩不算差。除了语文他是一如既往的考不好以外,数学和英语的分数都入了优秀的范畴。奈何同学们都太努力又太认真,以至于他数学140的成绩在班上都排到了第12名,年段名次我根本没敢报给蚯蚓程宇,一心指望着他再拿个数学第一的蚯蚓程宇会有多失落,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有一科可以拿来宽慰一下自己的科目都没有了,让身为老师的'他,又一次在办公室同事间比孩子成绩这一项被垫底了。
刚刚结束报志愿的他,看了太多自己的学生因为成绩而艰难地选择学校,不由得将北美豹猫安凡带入,以至于长吁短叹。想想网络上那贴在新生儿枕边的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图片,我连时间还长的话都不敢说,怕越发引出他的牢骚。
读书这东西,有时真的孩子也很辛苦。这一次我们县的小升初,总分300分的,考出298,297的有好几个,总分270的名次都已经在三百开外。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名次就跌落几十,就掉到了放羊班里。
读了那许多年书出来的他,不会不知道,140已经是很难得的分数,每一题都会做和一分不丢是两个概念。但我们,确实因为这名次而沮丧。每一道切线,都是冷冰冰的按比例来切的,不会管你之前是如何的优秀。
但不同于他的消极叹气,我的态度比他积极许多。我一边安慰北美豹猫安凡,人最主要的抓住现在。为今之计,可以做的,就是把整个学年的语文卷子整理出来,一题一题重新做过去,有不懂的就去问蚯蚓程宇这个现成的语文老师,他牢骚归牢骚,还能不给你解答?要学习的是你,你必须拿出主动的态度,让他为你改观。一边私下警告蚯蚓程宇,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就好好努力,尽力去做一切可以给北美豹猫安凡帮得上忙的事情,往好的一面扭转。不要说一些没用的情绪的话,问问自己尽力了没有。另一边,哈士奇雅雯是与北美豹猫倒过来的,她的文科相当不错,数学和物理就惨了。我要她整理出错题,给暑假学校的补习结束后让蚯蚓程宇带去找他的同事,一题题请人讲解。
只有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以后,才有资格说,我努力了,我尽力了,我没有遗憾。
篇12:三章杂文随笔
三章杂文随笔
(一)包 容
年纪大了,健康也渐渐差了,吃药就变成生活中不可少的事。记得我十九岁时,到一位住在台北小南门的大学同学家玩,她的爸爸主动说要给我算个命,我因受妈妈爱算命的影响,也不在意的给了他生辰八字。他对我的论命,我只记得二句:我一生药罐不离身,而且名字会上报纸。那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现在竟一一成真,我不得不佩服同学的爸爸是个很了不得的算命师。
我一生患了大小病不计其数。光是开刀做手术就有八次,被同事开玩笑说:干脆在身上装个拉链算了!我有严重的便秘,几十年来吃过无数种的软便药,每次吃一阵子就无效了。直到最近几年换成中药,医生说要让肠子暖起来,自然会使大肠蠕动得到改善。没想到果真奏效!现代医学发达了,中药已改为用机器装袋的“科学中药粉”,非常方便!
但是不知怎的,我每次吃完药时总是把撕开后的空纸包,顺手放在枱子上,没有即刻丢弃到垃圾桶内。因为这个“坏”毛病,经常会受到夫君王兄的奚落,有时甚至造成夫妻间为这件事发生龃齵。
不久前,因为来到女儿家过感恩节的假期,在与女儿话家常时,不经意间与她讨论到这个问题,才跟女儿说出长久以来一直埋藏在心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但是更加需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除了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全部的爱心以外,再加上那份能够包容的心胸才是最完美的!我对别人甚少碎碎念,就像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有类似行为,我也总是会自己默默地把它们给检起来,然后再提醒他们今后务需注意并加以改善。而不是如此这般碎碎念令听者伤心!由此也让我想起女儿与女婿二人之间互动的一些事情,令我感触甚深!
女儿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从小就常常丢三落四的,结婚后勤俭持家,做事任劳任怨,很得公婆的肯定。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事多,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可是女婿却一直对女儿甚少抱怨。记得每次去探视他们,总会发生一、二次,在大伙儿出了门后,经女婿再次提醒,女儿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带上等一会儿要用到的重要东西或者是类似的“脱线”事情。每当这种时候,女儿即刻十分着急地问女婿:“糟糕!怎麽办?”好脾气的女婿总是安慰她,叫她先不要着急,然后再二人共同想对策设法加以解决。我很佩服女婿对女儿的包容之情,虽说夫妻间本应如此,但真能能够做到“不怨尤”、“积极面对”并接受配偶因为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除了有浓浓的爱以外,更要有一份体恤与包容,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容易做到的事情!
女儿听完我这一番话,她也觉得她能得到自己先生的“包容”是一件多么美好和非常幸福的事!同时她也决定帮我去跟固执的老爸进行沟通。当她用上述女婿对她处处包容的例子劝说自己的爸爸时,夫君王兄也好像逐渐从中悟出了道理,答应不再因为我容易忘事而造成的疏忽对我发出不耐的怨言。
我十分感谢我的女儿与女婿为我们做父母的作出了这方面的范例,而且我也能够理解夫君王兄的感悟,毕竟“包容”也是需要用爱心去慢慢学习与领会的!
(二)杨氏酸梅汤
我从小就喜欢烹饪,尤其因常常当妈妈的小帮手,所以自己也常有巧思,做些零食给妹妹们吃。像我常做的凤梨汤及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虽然是不值銭,但给每一个喝过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犹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也会带同学到我家旁边有名的官邸去游玩。待玩倦了大家回到我家休息,并在家中喝我自己发明的“凤梨汤”和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大家都赞不绝口!
其实这二样甜汤的做法,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小时家中因孩子多,跟本吃不起什么甜汤。那时凤梨便宜,我就把皮先洗刷干净,把切下的一层不吃的皮,放在锅里,注水至锅与皮面齐,开火略煮个十分钟后,可适量加入些砂糖,再把凤梨汤带著锅一起置入冷水盆待凉后,便可品嚐那酸酸甜甜的凤梨汤。妹妹们也都非常爱喝,只要看到妈妈买了凤梨回来,妹妹们就高兴的想流口水,知道等一下就可以喝到大姐做的美味凤梨汤了!
至于所谓的“杨氏酸梅汤”嘛,更是让人无法想像它和一般酸梅汤有何两样。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由于物资缺乏,酸梅汤价格较高,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的确是稀世饮品,于是我便又突发异想,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醋”,找出爸爸爱吃的“镇江香醋”,加以変化,倒一点在杯中稀释,再加少许糖搅拌均匀后,这就是我发明的“杨氏酸梅汤”!你真的不会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美味极佳的上好饮料!而我也永远无法忘怀,当妹妹们趴在桌边,用一双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我用一根筷子,慢慢冲出一杯杯想念已久的“酸梅汤”时的兴奋眼神,那是多么的纯真与可爱呀!这一段喝甜汤的日子,也给我们七姐妹留下与人不同的童年温馨回忆!
(三)金童玉女
从小我就喜欢看新娘子,总觉得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在出阁的那一天!婚后当我有了儿女后,曾几何时也对小花童产生了注意力,真希望自己可爱的女儿,也可以穿上小白纱礼服,陪新人踏上红地毯!
我的这个梦想,在小我十四岁的小七妹妹要结婚时,终于实现了!虽然才十岁,女儿已经长得可爱甜美讨人喜欢。男花童请到好友阿珍的儿子小佳。小佳人长得斯文,有一对慧黠的大眼,功课好又有礼貌,人见人夸!他自幼稚园起便开始被人看上,认为能够请他当花童会给新人带来好福气,连照相舘的摄影师,都想请他当模特儿!想来小佳定是福星,因为请他去当花童的新人,大部分第一胎生的都是壮丁,因此小佳已有职业花童的美誉!
小佳和我女儿同是光复国小五年级的同学,所以配対来当小七妹妹的花童,真的像是一対金童玉女!尤其当亲家母知道二人生肖同属龙,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然小七妹妹夫妇也是一举得男!使这金童小佳的生命史上又添一段佳话!
如今三十年后,小佳在荷兰得了二个硕士及政大法律博士,并当上美商某大银行在台行长,育有一子。而我家女儿也在美得了硕士,先生是博士,育有二女一男且父母健在都是有福之人。而小七妹妹夫妇也得了一対儿子,看来小佳和女儿真的是一対金童玉女!
篇13: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一条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橱窗里的模特挂着一条淡粉色的珍珠项链,在最显眼的位置,苏格放学回家的路上一眼就看见了。珍珠圆润玉透,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微光,苏格似乎能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腥味!“真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家饰品店?”苏格站着看了很久,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隔着橱窗都能闻到那点点淡淡的腥味,像人的血。
“怎么不进来看看?”突然一道声音传来。苏格抬头,一个穿着蓝色旗袍,开叉很高,可以看到若有若无的大腿,那腿很白,很长,没有一点杂质。连脚趾都干干净净,涂上猩红的趾甲油,抬头一看,那女的正依靠在门边,细长的`手里携着一只香烟,烟已燃尽,烟灰落在脚边,那手芊细淡白,感觉没有血色。 对着苏格微微一笑,手轻招。“进来看看!”
定了几秒钟,苏格飞快的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跑,好像迟几秒就走不了了。
女人静静的看着苏格跑去的方向,“你一定会回来,我等你!”转身,关门,消失不见!
吃过晚饭,夏日的夜还未黑尽。苏格在卧室里做着家庭作业,一道高难的数学题难住了。她站在能看见窗外川流不息的车子,过往的行人。十六岁的苏格长的很黑,五官平凡,更让她自卑的是自己还带着难看的钢牙。成绩平凡,喜欢上一个不平凡的学长。高大帅气,成绩优秀,篮球队长,一有学长的比赛,苏格总会第一时间去看。虽然学长并不会注意到她。
苏格把手中的书放在桌子上。拿了一只冰棍,出门去了。她想去看看那条项链,或是那个叫梦的小店。
穿过街道,苏格来到小店门前。那女人正在月光下涂着指甲,鲜血般的指甲油在月光下发出阴冷的光。女人抬头望了一眼“你已经来了,进来看看吧!”
苏格进屋后看到屋里陈列了不同颜色,不同大小的珍珠项链,每串面前都摆放了一面镜子。
苏格好奇的指着一串红色的项链问“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女人说“你把镜子拿起来看看。”
苏格拿起镜子,一阵光闪出。
苏格又放下镜子,对女人说“看,也没什么啊!天都那么晚了,我该回家了。”女人说“以后就知道了,我送你回去吧!”女人让苏格把眼睛闭上轻轻在她的头上点了三下。当苏格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着了,难道是做梦?
第二天,苏格照常去上课。一到校园里许多同学主动打招呼,问好。苏格受宠若惊,也微笑着打招呼问好。最让苏格兴奋的是陈宇学长也主动“苏格,中午一起吃饭吧?”
走进教室,同学们也惊叹“哇,苏格你今天好漂亮啊!衣服哪里买的啊?”
苏格挺郁闷,自己跟平时一样啊,哪里会漂亮,莫非……
苏格拿出课桌里的一面小镜子。那里面的苏格拥有着精致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皮肤也白里透红,散发着健康青春的气息。一身红色精致的长裙,主要是没带眼镜没有钢牙了。
哇!自己真漂亮!苏格心里想着。
班上的男生开始给苏格递小纸条,女生嫉妒。自己喜欢的学长请自己吃饭,收到很多的礼物,这些都是自己以前所不敢想的。
但是过了几个月后,苏格渐渐发现母亲不认识自己了。像自己从来没有存在过,苏格很伤心,走到一处公园里。却看见母亲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觉得很熟悉。等她们走进了才发现那是自己和母亲。
可是自己又是谁呢?苏格想!
苏格狂奔去那个小店,小店里却没有那个女人。苏格进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想出去时却发现已经出不去了。自己只能在离小店五十米的距离走动。
篇14:挽回杂文随笔
关于挽回杂文随笔
其实根本不想做什么努力,总觉得在对方放弃看开的时间里,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并不是那种“好好谈谈”或是道歉就能解决的,示弱和逞强都没用,盔甲究竟是什么,拿来攻击的武器又是什么,完全不知道。
我究竟能做什么。
陷入这种题目的深思中,咦不对呀那个人曾经表现出这么爱自己的模样所以冷静理智地好好谈谈也许就有机会,也许我哭着道歉对方就会心软……无数个也许的假设在你的胸腔塞满希望,让被动恋爱的你总觉得下一次做得更好对方就会回心转意,于是托住自己脆弱到快碎一地满是裂痕的心脏,跑去问对方“你要不要再伤害我一次。”
对方却连这个问题都不屑回答。
对小熊吹嘘过自己的挽回本领好,其实都是谎言。一旦事情发生了,即使知道对方的住址我也不敢跑过去问那个愚蠢的问题。我也不想再把残渣从地上一片片捡回来了。
我怕我这种路痴连人都见不到。
我怕我见到了也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是出门前看的卡耐基的鼓励鸡汤和公众号那一叠恋爱教程给予我的'勇气。
想起被初恋分手时连哭都来不及哭,直接“噔噔噔”跑回宿舍拿出一本《美国总统演讲稿大全》,不停、不停地念给对方听。都是鼓励的话和如何说服对方的话术,差点连“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开创”此等鸟话都说出来。
不能停下来。
停下来就输了,不想输。
不想走出来,所以往着不知名的方向努力,对方一眼看穿,耐心地等你读完,对你说有些事是不需要努力的。
所以放弃就是对的么?被单方面宣告死刑后,另一方就要说“好的我知道了,那就明天上断头台吧,祝我死得畅快。”
我始终做不到那么从容呀。
像我这种人,写一封信给对方已经是极限,可能会再附送一份礼物,除此之外我真的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堵人什么的也只是虚张声势,我内心明白,连玩普通的解谜游戏都能在迷宫里迷路的我,对方想躲我找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可是写信么?用什么纸张,是复印的打印纸还是原稿纸或信纸,或者日记本。写什么文字,用怎样感人的文字怎样颤抖的手去敲下文字才好。身为写手,却不信任自己的语言表达,恨不得把心脏捧出来用纸和保鲜膜包好,放进礼物盒绑上丝带。
可终究不能杀了自己呀。
于是逼迫自己释怀,到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终归有点长进,学会了表面不动声色。学会了公众号里面教的“你要有点大人的样子”。
哈。真是可笑。
原来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是不动声色。
说得好像自己有共情能力就能挽回什么一样。
所以在第四次失恋时,只是感到心脏疼了一瞬,完全哭不出来,反而冷静地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准备上班。
到第五次失恋的时候,会不会心脏也不会疼了呢。
特别清楚自己挽回的次数加一下次挽回的力度就会越小,明白自己内心对挽回本身的抗拒和对整件事的无力感,就像看着洪水猛兽泛滥冲击了整座堆积已久的堡垒,刷净了自己和对方以往所有的努力。
加上对待师傅时挽回的次数过百导致力不从心,本人又是对恋爱抱持悲观态度,望着对方表白时就想着结束时对方会从同一张嘴里吐出什么语言。
发抖。害怕。无力。
但还是不敢停下来。
所以不轻易说分手,因为害怕自己挽回不了,即使遭到冷暴力时也不说,忍耐着,想象着美好蓝图,等待着对方恢复元气再一次和自己笑着打招呼。
这怎么可能实现。
对方说分手后就积极地寻找着解决方案,仿佛自己有多拼命,制造Abcde挽回计划方案,最后却慌张得在一堆计划前面跪下来。
拜托了。
我根本学不会什么大人的样子。
为什么我要装作若无其事提起全部勇气走到你面前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被花式击碎。
明明人的离开是正常的常见的我该习以为常的。
学不会洒脱,才会学习了那么多挽回招式。
无用的、无用功的、理所当然失败的,“挽回招式”。
只不过是小孩子下棋输了喊着“再来一盘”的耍赖而已。
篇15:祭奠杂文随笔
祭奠杂文随笔
当年没有悔意
察觉别离的意外
你失去的温度
像壮烈的痴心汉子
留下那伤心女子
欠缺了角色
如今她的.诚意
你如何记忆
当初那个你
已成回忆的故事
我从今不再忘记
教育学院开展清明祭奠革命英烈活动
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3月30日下午,教育学院团总支在长清区石麟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祭扫活动。活动由教育学院课检部部长安园园主持,辅导员李娜、陈鹏飞及教育学院学生会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学生会副主席桑春雨作为代表向烈士致悼词,随后,在主持...
篇16: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曾经有真的挺缺朋友的时候,也曾饥不择食地交友。二线偏三线小城市里刚经历过高考上大学的女孩普遍不太关注化妆打扮,大多也没有经济能力出去玩,也不怎么看书,或还停留在读言情穿越的水平,周末一般窝在寝室看国产剧和综艺节目。
作为初中开始就很少看国产剧也不关注明星的人,我真的还蛮难和大多数同学聊到一块儿去。天天穿着她们眼里的奇装异服上学,明明不贵的衣服,被关系一般的同学问到价格也只敢报零头,避免主动提起护肤化妆之类和价格关系密切的话题。久而久之心态变得有些奇怪,与其说是低调,不如说是为了照顾别人感受为了合群。也尝试social过,加入不同部门组织,但觉得也就那样吧。全市书店没几个,那时还没有一家猫咖啡,漫展也无聊,cos也不玩了,书也不看了,小说也不写了。日子一天天过,性格越发沉默。有时什么也不想干就这样躺一天,老朋友都是现充,生活非常精彩,大概没法理解,我都觉得我那时的生活很不可思议。被别人夸时也感觉不到开心。比没有性生活也没兴趣认识男生更惨的'是就连性欲也下降。对朋友的标准也下降。
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穿得花枝招展和本地一些lo娘出去玩,算是平淡生活中的一点亮色了,也可以借此穿穿在学校不好意思穿的裙子。lo圈对我来说,有美好的回忆也有不太好的,经历浅薄如我,遇到过被以为是朋友的人骗。此后不会再傻白甜到对只见过几面的人就掏心掏肺。
优秀的有趣的善良可爱的人那么多,至少要和善良的正常人交朋友,有没有共同兴趣是其次。
篇17:夜杂文随笔
夜杂文随笔
夜里,山间回旋起枪鸣。断断续续刺地发虚。谁在悲嚎?谁在叫嚷?
森林,郁郁地飘着哀啼,冰冷的火器在不远处挑衅!猎人们仗着枪势,大声的叫喊:抓住!抓住!夜里的第一个猎物!
狼儿,胸口淌着血,惊叫着发觉身体已在血泊中,别倒下!至少在英勇的咆哮一次吧。哦,森林的狂热来临:猎犬怕得止步不前,猎人吓得瘫软在地。
夜里,树上打盹的猫头鹰被飞速的子弹擦触,跌在枯叶层里。来吧,来吧!炽热的铁壳继续灼烧我吧!我没有畏惧,我是灰烬里的神明。要将枪杆折断,把枪管堵塞。哦,湿冷的空气凝聚着伤痛的`怒气。
夜里,燃烧的森林火光冲天,发芽的新枝吐着扎眼的绿叶,自然孕育新生的希望,凌晨已降至:猎犬反咬起猎人,枪瞄准了猎人。他们丢盔弃甲,马不停蹄的逃离,逃出夜幕笼罩的红色的土地。
夜晚与白天交替的那一刻,芽儿茁壮的那一瞬,狼与鹰贴在一起的那一刹:我看见了茂密的森林。那儿没有了惨痛的悲啼!没有了浩荡的哀嚎!白晃晃的青蓝色蓝图里晃着几颗灿烂的星星。
夜里,我看见了黎明。
篇18:书杂文随笔
我思考道,我是为了什么而活呢。
我合上书本,思考道。
我了解不到痛楚。
但总有一股奇异的感伤,从空气中紧紧碾压向我。
它们从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挤进来,叽叽喳喳地问我。
什么是活着呢?
我反反复复,思考道。
那么我又为什么会思考呢?
我又问自己。
却始终得不到一个答案。
风送来一阵轻微的声响。
它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便只有这些了。
它推着声响离去了。
影子从我的脚边探出头来。
它说,我也不知道。又嘲笑似地问道,明天的我还是我吗?
它在灯光的驱逐下枯萎了。
呼吸从我的鼻息里钻出来。
它说道,这就是活着啊。
它从思考之间溜走了。
我没有什么好问的了。
于是便只能把书合上。
篇19:无悔杂文随笔
无悔杂文随笔
云似苍龙游碧海,
霞如锦缎衬七彩。
但愿半程捷报传,
无悔今生自开怀!
无论岁月经年如何变换,我依然不忘初心活出最美的自己。我纵使为生活苟且,仍不忘还有诗与远方。
有爱相伴 今生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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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雪寒梅_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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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动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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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三阳开泰杂文随笔
三阳开泰杂文随笔
过年了,总要说点过年的话。今年是羊年,打开电脑,总能看到“三阳开泰”这几个字,就说说三阳开泰吧。
中国民俗中有一条是谐音取向,我估计可能来自于训诂,同音不同字可以“通假”。比如“四”发音跟死一样,所以,人们尽量避免用到这个数字。相反,“八”在广东话里跟发财的“发”发音想近,所以,广东人尽量去巴结这个数字,久而久之,全国好像都这么弄起来了。“三阳开泰”也是这个套路:今年是羊年,阳羊同音。
“三阳开泰”是易经研究中的一个普通术语,来自易经第十一卦泰卦。这泰卦读作地天泰,即上卦是三个阴爻组成的单卦“地”卦,即坤卦;下卦是三个阳爻组成的单卦“天卦”,即乾卦。易经中卦的读法是先上后下,所以,习惯读法是“地天泰”。“泰”,平安,正常,也就是好的,遂心之意。
为什么上面是地,下面是天就泰呢?这还要从易经模拟世界的基本原理说起。我们都知道,自然世界是动态,即时刻处在变化当中的,社会人文也同样是时刻变化发展的,易经就是用自然现象来模拟,说明社会人文的变化发展。易经认为,宇宙自然一切都是阴阳二气变动,交合而成,生命之生生不息也是阴阳交媾而得化生。阴阳的属性是:清阳上升,浊阴下降,所以,泰卦上卦三个阴爻组成的`地卦欲得下沉,而下卦三个阳爻组成的天卦是欲将上升,这样就必然阴阳相遇,得以交媾。阴阳相交,则万物生矣,所以,此卦命名为“泰”。
三阳开泰中的“三阳”指下卦天卦的三个阳爻。“开”怎么讲?“开”,开始。
易经六十四卦中只有十二个卦的阴阳爻是互不交错的。比如乾卦是清一色阳爻,然后最底下出现一个阴爻取代阳爻,而上面还是五个阳爻,这叫“天风姤卦”;接着出现了下面两爻是阴爻,上面四爻为阳爻,这叫“天山遁卦”……以此类推,最后六爻全部为阴爻,这就是坤卦。易经研究术语称这十二个卦为“消息卦”(也有的叫“十二辟卦”),消,消失;息,生长。消息,此消彼长,消息卦特征就是阳爻消阴爻长或阴爻消阳爻长。由于消息卦正好十二个,正好与一年十二个月。阳气有三,大地开始回春,泰卦主正月,三阳开泰就这么被叫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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