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个爱谈钱的姑娘杂文随笔(共20篇)由网友“人造碳基体”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我就是个爱谈钱的姑娘杂文随笔,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我就是个爱谈钱的姑娘杂文随笔
我就是个爱谈钱的姑娘杂文随笔
22岁,
觉得想出去就出去就是幸福,随手买两件两三百块的衣服就很开心;
护肤品永远都是平价商品;
向往着能踩着高跟鞋去星巴克喝咖啡,看看价格,还是算了。
23岁,
喝了人生的第一杯星巴克,果然贵的咖啡就是好喝;
衣服突破了400,护肤品里多了保养和滋润的小瓶子;
买了人生第一双高跟鞋,却因为挤地铁鞋跟断了,觉得整个世界都糟透了。
24岁,
不大不小,工资不高不低;
去得起品牌店,但总是最先翻着标价的牌子,打折季买的最凶;
可以去更远的'地方旅行,却也要节衣缩食两个多月;
基本上护肤品都是都是代购了,认识的不认识的琳琅满目。
25岁,
终于搬进了离公司不远的房子,在上班的问题上节约的很多时间,置办起家具来毫不手软,人生第一次体会到有钱真好。
26岁,
27岁,
28岁·····
回头看看,原来自己还小,越长大越发现越见过好的,就越想留住这些美好。会为了好不停的向前奔跑。
篇2:谈钱说爱杂文随笔
谈钱说爱杂文随笔
我身边有很多人,结婚了,看上去很幸福。他们谈论家庭,有时崩着脸,有时笑起来,柴米油盐,家长里短,对于他们,这就是生活。
而我,走偏了。梦与理想,穿过利刃的时间,在雾与阴霾之间,挥舞手臂的少年,也试着隐藏锋芒折射的光线,于是,用尽力气的呼喊,变成了蜷缩角落的躯干。
我喜欢,随岁月增长的阅历所带来的安全感,人与世事,路与牵绊,那些看在眼里的艰难,最终停在跨过之后的松散。我害怕,随目标实现的累积所带来的危机感,得与失去,成与放弃,那些攥在手心的成绩,最终败给欲念之后的名利。
我不是没有想过,结婚生子,追着别人的`脚步,一路向前。其实,做怎样的选择,都心有不甘,我经历起伏,守着残念,或许只是因为,还有一点点未能耗尽的勇敢,任凭多少人劝说,“何必在自己有限的青春里,去冒没能出人头地的风险”,我不是拒绝平庸,我只是更想成功。
谈钱,才说爱,在各有目的的交往中,都心怀鬼胎,或许是我悲观,不想触碰感情的底线,也或许,看多了分分合合,不如来个清静,也能在失意低谷之时,偶得反省。
在一命理解说文章中读到自己,初年奔波驳杂,不能聚财,似乎有那么一点意思,近几年的生活状况的确如此。工作这五年,搬了十几次家,个中因素,都算作经历,直至现在,仍不得稳定。我所期所望,从曾经不切实际的幻想,变成一个又一个规划,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成熟吧。
时间,总给年轻无休止的心愿,有人出发,有人抵达,有人日复一日盼着艳阳高照。这世界,没有无辜的弱者,也没有可恨的过客,萍水相逢,推杯换盏,畅谈过后,踏上各自的旅途。
别让明天,成为梦想的坟墓,那么今天,就做一个快乐的赌徒。
篇3:莴苣姑娘杂文随笔
莴苣姑娘杂文随笔
世间常有轮回,只是轮回的结果和开始永远不相逢,不相识。即使是开始猜到结局或者结局梦见开始,只是如此而已。亙古不变古老的传说,斗转星移相逢的世人。
我的轮回是个漫长的等待,没有开始,直到那个阳光普照的清晨,莴苣跟随婆婆到来,从遥远的国度,带着一脸落寞,来到另一个遥远偏僻的小岛,在这个等待的城堡住了下来,一蓑烟雨,期待明天。
莴苣,遥远国度的一位公主;婆婆,那个国度唯一具备灵异的祭司;而我就是这个古老的城堡。从那个清晨开始,看到相似的她与婆婆,我仿佛又穿越层层轮回,回到荒芜的前世,感受温暖、无奈和苦难,然后睁开眼,世间千年,恍如云烟。
莴苣和婆婆在这个岛上城堡安居之后,岛上开始生长大片大片的青色莴苣,她所在的地方,永远都飘荡着守候着她的精灵。莴苣还是个孩子,倦了累了的时候常常缠着婆婆问:“婆婆,我们要永远生活在这个城堡里吗?”婆婆爱抚着莴苣柔软的长发,温柔的说:“不,我们在等待,陪伴着这个城堡,等待你的'幸福。莴苣,安心等待吧,在这个安详的小岛上,在这个守候你的城堡里,走向美好幸福……”莴苣点点头,带着微笑温柔的看着大片的莴苣,小岛,还有城堡……
生活平静的前行,莴苣慢慢的不断成长,她常常在婆婆为她梳理细柔的长发时唱着水妖的歌,美轮美奂,如痴如醉。莴苣很多时候都坐在窗前,安静的望着天外云卷云舒;婆婆除了陪莴苣之外,常常踱步到城岛之外,念念有词,许久再悠悠踱步回来,面带沉淀的安详。而我在歌声笑容融合的温暖里,守候一个又一个黎明与黄昏。
我总是自然不自然的想要回首,一回首看见记忆在苍白的暮色中霭霭垂矣,淡淡的烟尘在水天一色中游丝软系飘春榭,八面辐来的沉重在我再一回首间轰然倒塌,行者流踪,红尘留情,英灵的王蓦然倒在英灵的岛上,时光与梦幻,沉沦与浮升,一边是岁月无痕的流逝,一边是恍若流离的记忆……
岁月一恍一恍的流逝,生命一度一度的花开。在莴苣十九岁的那年,满岛莴苣花开的时间比以往都长,都繁华,恍若十年前的那个清晨。莴苣开始透过城堡的小窗,遥望远方,偶尔仰望天空安详宁静;婆婆依然安静的悄然来去,只是步伐沉重,愈发苍老。我隐隐的感到那个等待的时刻越来越近,触手可及。岛上的植物依然张牙舞爪,只是在阳光下感到越来越沉重。终于一天在悠扬的歌声中,一位头戴王冠的英俊青年纵马驰入城堡,我看到婆婆庄重的礼仪,看到莴苣眼中等待的那份凄迷瞬间散去。缘定前生,不变的轮回。
莴苣走后的那个清晨,婆婆又来到我的面前,我看到婆婆满脸憔悴和掩不住的疲惫。婆婆说:“城堡,我的孩子,日升月落多少个轮回,你终于可以不再沉默,终于可以和飞鸟一样歌唱,向着自由的天空呼唤……”我流下泪来,话语冰凉,如泪的冰凉,只是道:“婆婆……”婆婆低下头,泪水落在熟悉的植物上。“从你成为这座孤城,已是岁月流逝,横穿千年。千年里只有莴苣是这儿的过客,那个千年之前你曾深爱的公主。当年公主患难,你为她甘心接受冰咒,化身为荒野沉默的城堡,千年无悔。千年之后你依然不是公主转世的归属,她注定在国度散去之后与你如此相伴十年。你是侍卫,却不是王子,世俗的约定你终将无法破除。”
我不是王子,只是一名侍卫,千年之前就注定守护的职责,千年之后我依然如此。谁是谁的过客,谁是谁的归属。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没有忧伤没有悔恨,仰望天空我满目苍穹。我说:“婆婆,我想成为一朵自由的云朵……”婆婆转过身去,无奈苍老的说:“好吧,这是你的应该实现的愿望,而我作为莴苣王国的祭司在施法之后,也将离开,回归尘世……”
漂游在蔚蓝的天空,轻盈自由。在城堡逝去转为云朵的刹那,往事如轻烟一瞬而过,不堪回首。我终于成为天空的精灵一片云朵,追随阳光,经历一个个梦幻,继续守候天空,等待命运的轮回。偶尔经过那片熟悉的土地,怀念那些个往日,莴苣在仰望天空,长久深情的注视着云朵,看到童话,看到归属。而天空,是我此时居住的地方。我俯视沧桑,看到那些盛开的莴苣花连成一片,灿烂如金色的海洋,微风吹过,扬起阵阵天籁之音,融汇乐符成流歌……
篇4:正姑娘杂文随笔
正姑娘杂文随笔
每晚睡前会把闹钟定到第二天早上7点,其实根本不用定时间,每天早上6点多便已醒来,除了醒来时摸摸床头的手机,看看是否有消息外,慢慢的已脱离了赖床的习惯。
昨晚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中一直在逃跑的路上,不知道梦中身边的那些人是谁,或许是认识的人,或许只是一起想要逃脱的人……
在外人看来,我很理性、冷漠,似乎不需要什么。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内心有多脆弱,只是越长大越觉得在他人面前哭泣没有一点用,即使有眼泪也只适合留给深夜。
昨天办公室里,对面工位的28岁女生因为工作原因,在办公桌上流眼泪,她坐在角落,只有我发现了她的眼泪。小心翼翼的在微信上问她怎么了,她诉说了一堆委屈,说着要离职的话。我只对她说“别哭,不要在职场上流眼泪。”这话说的轻描淡写,也算是我真正的想法,工作中没有几个人可以顺风顺水,我们只有面对,我不是一个愿意对生活妥协的人,但通常也会被现实打败。
我也曾在洗手间里擦干眼泪,带着微笑走进办公室。更多的情绪和想法我习惯放在心底,于是一直沉默沉默……似乎没有人能懂我的沉默。
我也很渴望有人陪,很渴望有人能给予我温暖,我以为你会是那个人,我以为,我以为,我以为……
所谓坚强,不过是无人可以依靠时的自我救赎。
我还是想做个没有烟火气儿的人。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或许是我无法抵达的梦。
篇5:我是个带有邪气的姑娘的杂文随笔
我是个带有邪气的姑娘的杂文随笔
小学五年级时,凡是经过我的手的沙包,总是在被我丢后,要么消失在花圃里,要么飞到了房顶上。
小学六年级时,凡是被我跳过的橡皮筋,总是在我第一脚时就断了线。
所以,那时,我有一个名字:扫把星。虽然扫把星的寓意不好,可是我知道大家都是开玩笑,我们依然每天一起玩得很开心,所以,我也从没拒绝过这个称号。到了初一,我知道了扫把星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彗星。于是,整个初中,我以彗星著称,还给自己画了一个彗星标志,延用至今。
现如今,我将这份彗星之气进行到底,且遇到了一位和我一样带有邪气的人:
只要她送课,总有领导来视察;只要她出门,总有领导来查岗;只要她不到班,总有领导来找她。导致最后,我们谁都不敢要她的课,她自己都害怕了自己的这股邪气力量。
这是她个人的邪气,当我们两股邪气加在一起的时候,事情就会变成这样:
整一学年,我送过她三次回家。第一次送她,只是送在了半路,接下来的路程,她才刚走两步,走着走着,就掉进了沟里,碎了手机和电脑,而在此之前的一星期,我电脑屏幕刚刚损坏。第二次送她至家,一路上从天朗气清到大雾弥漫,最后我独自回家的路上如仙境漫游。第三次送她,那是六月份多日的艳阳天,却在那天迎来了一场久违的大雨,雨水都快漫过了河堤。近日,我们连续约了三周三次一起出去吃面,可每逢这天,总会是这周的雨天,我们要一起出去的明日,据悉,又将是一个雨天,这会儿,屋外,妖风正作浪呢。
再来回到我自身的邪气。上上周去一好友家玩,我和她还有她的老公其实都是多年的同班同学了,也算较为熟悉。可是,从我和好友下班后在去往他们家的路上开始,她老公就开始有些语言暴躁了,到我们见面,他们提车,男生一直把所有的不顺怪罪在女生身上,而女生是全程的冤枉者。一宿后,再到第二天,男生总是有点不理不睬的对待女生,晚饭后的晚上,女孩儿开始新车试驾,男孩儿坐副驾驶陪同,一路上指责了女孩儿好多问题,而且态度严厉,回去后,他们在客厅大大吵了一架,女孩儿哭了。再到第三天的清晨,男生很温柔地对女生道歉,可是,当起床后,一切又开始变得暴躁。第三天的下午,我和女孩儿又一起上班去了,男孩儿也一路随同护送着女孩儿,之后,他就没有再那么暴躁了,仿佛又恢复了正常。女孩儿告诉我,他们一年这样子的情况最多也就三四次,而且在有其他人时,男生往往都会给女生面子,可这次偏偏在我还在的情况下就发生了,一点没留情面。而之前同样有好友住在他们家玩耍时,他们玩得很愉快。这次,从我在去的'路上,就开始变了一个人,而等我离开之后,他们又恢复了以往的甜蜜。邪气啊邪气~
这位带有邪气的姑娘,还有一个很灵的第六感和乌鸦嘴,说出来的好事皆随风,不痛不痒,可猜想感应出来的坏事,总是百说百中。至此,好友总不想听到我那些不好的预感。
这就是我,来自彗星,一位带有邪气的姑娘。如果你觉得你的人生太过顺利而乏味,欢迎来找我,让你的人生多点波澜。
篇6:我们仨个杂文随笔
我们仨个杂文随笔
昨晚做了个梦,一个万里长梦,梦里是在一个夜晚,天空中只挂着黄昏昏的月牙,父母在前面走,要找公交站牌,却怎么也找不到;我在后面跟着,想告诉他们在哪儿,却怎么也跟不上。
就像杨绛先生的梦,一条河、一道堤、一客栈、一孤帆。
有幸在父亲节前读完了《我们仨》,透过杨绛先生的文字,深切的感受到了文学巨擘之家的温情,生活的乐趣,无尽的思念。让我有机会学着杨先生的笔触写写往事,并以此作为父亲节的礼物。
翻看散发着墨香的《我们仨》,仿佛看到了我们仨,一件件往事萦绕在脑海,浮现在眼前。
上世纪三十年代,钱钟书与杨绛远赴英国牛津求学,“格物致知”是他们生活中最大的乐趣,空闲时间他们喜欢去没去过的街道,探索一砖一石、一草一木。
记得父母开玩笑说,他们唯一的共同爱好就是骑着自行车出去闲逛,发现别样的景致。
一九三七年,钱瑗在伦敦降生,没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帮着照看,夫妇俩摸索着当父母,可能就是因为这样,三口人的关系才如此亲密。
想来我也是这样,出生时身边只有父母,爸爸一个人既要照顾妈妈,还要照顾我,忙的'恨不得掰成两瓣儿,后来直到12岁上初中,基本上都跟着父母,去哪儿都是我们仨
一九三八年,他们仨回国,杨绛带着钱瑗在上海避难,钱钟书随父亲在湖南蓝田师院教书,暑假回沪,三岁的钱瑗认不出父亲了。
记得小时候,有次和妈妈在姥姥家,爸爸周末上完课回来,理了短发,他一抱我我就哭,妈妈见了哭笑不得,过了好一阵儿,我才明白头发变短了也是爸爸。
抗战时期,百业凋敝,钱家人生活的很艰难,只能亲手把买到煤灰搓成煤球使用,有时掺的土多,着一会儿就败了。就算是这样,他们一家人仍是身在陋巷,不改其乐。
小时后,家里过得也很紧张,出门就是一辆自行车载着一个家,住的地方离山很近,印象最深的是5岁多的一天,晚上八九点,突然电闪雷鸣,爸爸提议我们在打开门看闪电,边看边讲什么云层呀,正负极呀,只记得一道道亮光划破天际,看的真过瘾。
随着年龄的增长,离父母越来越远,一家人相聚的时间越来越少,想起往事,如数家珍,不禁感叹,三个人变成我们仨是多么偶然。
篇7:爱是什么杂文随笔
爱是什么杂文随笔
爱是什么?爱温暖了你我,照亮了世界,凝聚了心灵爱是漫漫人生路上的一道风景爱是心灵空虚时的馈赠爱是痛苦难耐时的动作与眼神爱是回旋在心底的体温爱是相互的理解和包容,照亮了多少黑暗中的灵魂爱是什么?
爱温暖了多少回不去的心,柔软了多少如冰的冷情爱安抚了多少孤寂脆弱的'心灵爱让彼此的感情,那么的坚韧,给予了多少需要温情的心爱开辟了人与人之间的冰层,让你我他共存爱传递着人世间的真心,填补了多少人的心灵爱是彼此了解,没有困顿,使彼此间的友谊加深爱是什么?爱在深谷里回荡,在空气中盈盈爱的流淌,是那么的动人,让不可能的事,梦想成真爱是心灵饥渴时的温馨,又是人心间的滋润。
爱不是天使,却给人间带来神话般的梦境爱看不见摸不着,却是需要时的相倾爱是开在高山之巅的雪莲,虽然遥远,却是我们向前的明灯爱是什么?爱铸就了多少宏大而高远的启程,那是心灵的建筑,思想的丰盈爱无论大小多少,都那么的动人爱无需多言,却是那么的让人动情爱让多少找不到家的心灵得到了亲情爱的浓厚,爱的无私,爱在无形间与人相亲爱不是海誓山盟,却是物质不能给予的脉脉温情爱是什么?
爱是一蔬一饭一粒米羹爱无须言语,却鼓舞了我们的精神爱荡漾在心间,弥漫在心田爱的分享,传递,感知,爱的给予,浑厚了我们单薄的心灵,链接了多少心的断层爱的呼唤,挽回了多少迷途不知返的人爱……
篇8:我爱六月杂文随笔
我爱六月杂文随笔
六月,以它特有的脾气影响着人们。它一会儿温存,一会儿暴虐,一会儿安静,一会儿好动,一会儿浪漫,一会儿冷漠,它的善变,让人爱也不是,恨也不能。它因此嚣张,不可一世。白昼想变长是它,想变短也是它。它知道,你奈何不了它。它操控着人们的心情,引领着人们的'脾气。
我们真的很无奈吗?我们甘愿做俘虏吗?我们习惯做奴隶吗?鲁迅先生主张“拿来”而不是“送来”。对于六月,我们展开双臂欢迎,伸出双手热情拥抱,可是对于它的“礼物”,我们要客气,该接受的接受,该带走的让带走。如果它执意留下所有礼物,那么我们也得寻求最合适的地方安放。来而不往非礼也,报之以桃,回之以李,客客气气打发它走。
六月,牵动很多少年的心,六月,牵动更多成人的心。六月,构建人们的梦想,六月,勾起人们的回忆。六月是无情的,六月是多情的。让我们记住这个六月,记得那个六月,让我们在六月学会成长,让我们在六月更加成熟。
我爱六月,更爱成熟的我。
篇9:如果你不是个正常人杂文随笔
如果你不是个正常人杂文随笔
昨天上午终于把心心念念的李安导演的《断背山》给看完了,这是两个牛仔冷中取暖的同性爱情故事。
——一个夏天的故事支撑起了他们两个的一生。
牧羊,做饭,搭帐篷,取水,正是这种点点滴滴的生活,才如此深入记忆,正是这样一段相伴的日子,才会如此不舍与珍惜,两个剽悍的牛仔,一边打架一边相爱,此后二十年,便是长相怀念。
如果没有那个夏天,杰克和恩尼斯应该会循着我们认为的正常人的轨迹度过余生。
可是爱情还是这样发生了,上帝造人的时候创造出来两种性别,可是好在上帝没有用性别来规定,只是,爱上,而已。
19岁的年纪他们还不太懂得去爱,此后的,在那样的年代,有的只是阻隔和违背,他们苦苦的挣扎,还有漫长的等待。这二十年里面,他们见面的次数少的可怜;也没打过电话;只是少量的明信片来往。
杰克的死亡,在影片中已经有过转述——因为修轮胎时意外爆胎死亡,可是我却认为杰克是被恐同组织的人给打死的,他们的爱以悲剧开始,最终又以悲剧结束。
影片拍得含蓄、唯美。空寂的大山,人性的狂野,李安导演却将它们协调到恰到好处。
影片中后期,杰克不满于每年只能见到几次恩尼斯,有这样几句对话。
“忍多久?”
“直到我们驯服它为止。”
“这是匹无法驾驭的马。”
我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断背山,一个让人回不去的地方。就如李安自己说过的:“人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那是一个无法抵达的梦。我想他的意思,可能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日思夜想,却没有办法得到的爱情。
在写到这里的时候时候我满脑子都是片尾的那句Jack,I swear.
恩尼斯深情地凝视这杰克的那一件衬衫。
杰克用永远的离去教会了他怎么去爱,所以人生很短,何必在乎外人的眼光,对爱的人好一点,对身边的人好一点。
在现当代社会已经开放到一定程度,有的时候我们会说,Love is a force of nature(爱是一种本能),同性之间的感情在很多时候依然不被大部分人所接受,更别说认可。
为什么在中国不能接受同性恋?柴静的《看见》给了我们答案——“因为我们的性文化里,把生育当作性的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
可是爱情是什么?
在我的认知里,爱情是一个灵魂对于另一个灵魂的承诺,而不是一个器官对于另一个器官的反应。
李银河说: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言论立场的权利。有关心政治和沉默不语的权利。我相信社会发展的平行四边形法则一一有人往东,有人往西,社会最终往南,每个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社会最终还是会进步的。
我们把这个话题延伸一点,延伸到很多个角度,诸如穿衣打扮,行为举止,爱好厌恶。其实归根到底,就是两个字——正常。
我们需要做一个正常人,做一个有正常工作的人;做一个讲话待人正常的人;做一个有正常喜好的人;做一个穿衣服正常的人;做一个正常的人。
可是长这么大,有谁告诉过我们什么是正常吗?
我问一个朋友,什么是正常。
他想了想告诉我,正常难道不就是和别人一样吗?
我在手机屏幕后咬着牙齿,倒吸了一口冷气。
——做了别人眼里的正常人,错过了人生的意义。
和别人一样?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害怕平凡,可是我却恐惧与和别人一样。就像我一直告诉我自己,我们都一样,都想和大家不一样。
我妈前几天还和我抱怨说,你当时高考就应该报考一个医科学校,我真希望你是医生啊。我一时语塞,高考填志愿时我花了很大的功夫劝说他们放弃这个念头,之后他们还是会不断念叨。
我的父母希望我变成他们希望成为的人,可是却不知道独立的个体是有多么重要,我也一直在改变他们这样的观念。
我花了一段时间才搞明白一个道理:其实我们都是普通人,或者说平凡的人,包括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它或许用了不同的方式将这个真实、多元甚至有点问题的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但这其实就是我一直以来看到的生活。
所以,我依然会走走停停。依然期待自己做到去理解不同的人,去理解一个多元的世界。
如果可以,
我希望我们都不是正常人——
都不要错过人生的意义。
篇10:南方的南方有水姑娘的杂文随笔
南方的南方有水姑娘的杂文随笔
“小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在南方的南方,小河边的一条小巷里,有位老奶奶常年唱着这句歌谣。
老奶奶有一位孙女,年龄与我相仿,那年五月份,我与妹妹去小河边避暑,在靠河边的姥姥家住了下来。第一日清晨,姥姥便拉着我和妹妹去对面巷子的老奶奶家拜佛、诵经、看字,妹妹调皮机灵,在姥姥闭眼祈祷的时候偷偷跑去河边捉虾,而我,一个呆呆的文静的姑娘,不敢忤逆姥姥的意思,乖乖巧巧地跟着姥姥闭眼拜佛,老奶奶就坐在门前的哈马凳上哼着歌谣。
我时不时地睁开眼,看看姥姥,在我第二次睁眼的时候注意到柱子后面有一个眼睛水汪汪的瘦小女孩,与她对视的那一秒,我的魂像是被她带走了一样,立马我又闭上了眼。回到吊脚楼后,姥姥带上老花镜,拿着针线为我和妹妹做花鞋。柱子后的那个姑娘是老奶奶的亲孙女,从小她就是老奶奶一个人带大的,她的父母没回来过,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就上山采蘑菇、采山药,拿去卖,补贴家用,再大一点点就下水捉鱼、摸螺蛳,等赶圩的时候拿去集市上买,赚取学费。姥姥边舞弄花针边跟我说。
第二天,我跟着姥姥去拜佛,姥姥昨晚上跟我说的话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中,再一次我与她对视了,她肯定也在偷偷看我,至少我是这样觉得的,姥姥让我跟她一起去河边捉虾,我扭扭捏捏地跟着她,始终跟她保持着一段距离,在她身后不远不近处慢慢的走,时不时地踢着脚下的石子,她回过头看了我几眼,故意拖慢了脚步,我尽力避开她的视线,她放慢脚步我也放慢脚步。就这样,快到河口的时候,她猛地回头跑过来拉住我的手,别过脸就开始跑,我跟着她一起跑。“小喜鹊,尾巴长……”
她脱了衣服纵身一跃,跳进河里,河水溅到了我的荷花裙子上,她像一条水中精灵,与水中的鱼虾交流,它们乖乖地听话,到她手上来,心甘情愿地进入她的`小背篓里,她朝我眨眨眼,示意我下水跟她一起玩,我才不要,脱掉衣服多不雅观,她大概也知道我有些许不好意思,便往我身上泼水,我被她触怒了,也顾不得形象那回事,跳进河里便开始往她身上泼水,我的举动逗乐了她,她在水里一直笑,笑声响彻了整条河。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在拜佛时,姥姥闭眼祷告,她就偷偷跑过来,带着我和妹妹跑出去,上山采药、下水摸鱼,比赛划船,她一直是笑着的,晒得黑黝黝的皮肤,笑得那样迷人,婉如一朵清莲,立在河的中央。我们建立了自己的秘密基地,只属于我们三个人的地方,秘密基地的门口有一个破旧的告示牌,我们用彩笔将上面的字改成“水姑娘与她的朋友。”
时间过得那样快,一个星期快过去了,我们也快上学了,第六天早上,我假装肚子痛没跟姥姥去拜佛,耳边一直回荡着“小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水姑娘急急忙忙地跑到我家来,在吊脚楼上找到了我,看她涨红了脸,红着眼眶,我忍住没笑。她察觉我什么事也没有,就转身走了,我觉得莫名其妙,追上去,发现她已经泪流满面。你是我第一个朋友,与你对视第一眼我就深深地被你吸引住了,其实我并不坚强,但我必须要坚强,这样就不会被人看不起,在学校里,男生们都欺负我,说我没有爸爸妈妈,说我奶奶只会说那一句话,我跟他们打架,我必须打赢,挽回我的尊严。我知道你要走。
走的那天早上,我去了秘密基地,告示牌上放着一封信,我没敢看,我站在那,以为可以等到她,姥姥催我上船了。水姑娘,对不起,我没有跟你道再见,下个暑期,下个旅程,我还会来的。水姑娘,人生是一段孤独旅程,但我遇见了你,你不是我,却又像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下个暑期,我没有去南方的南方——那条河边,下个旅程,我也没有去南方的南方——河边的小巷。我再也没有见到水姑娘,也没有再听到“小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很多年后,我十七岁,去了那里,我再也没有见到水姑娘,听河边的人说,几年前老奶奶去世后她就离开了这里,具体去了哪里也不清楚。南方的南方,那个水姑娘,离开了她的小河,离开了她的小鱼小虾,离开了她的朋友——我。
走在小巷中,青石板上有些许积水,映射着丝丝阳光,青苔爬满墙面,她冲我笑,笑声点亮了四面风,我听到了那首歌谣——“小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
篇11:浙江姑娘在重庆杂文随笔
浙江姑娘在重庆杂文随笔
二零一*年夏,《中国有嘻哈》的爆红,让一句“勒是雾都”占领了朋友圈,这也是我第一次对重庆有了不一样的看法,山城重庆,勒是雾都。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浙江姑娘,当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刹那,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但是一想到要独自踏上重庆求学,多少还是惧怕的,一千六百公里的距离,仿佛隔着一个银河系那么遥远。
从小在浙江长大的我,从未想过要去重庆展开新的一段生活,开学前急急忙忙采购了许多可有可无的东西,最后带着两个笨重的行李箱,飞跃一千六百公里,来到了重庆。
刚下飞机,我就像只无头苍蝇,因为周围一圈都是重庆人,自然有些拘谨。
我对重庆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热情,当我站在行李处等待行李的时候,站在我旁边的两个女生用重庆话沟通着,她们的语调很高亢,满脸兴奋,虽然不打听得懂,但是从她们的语气里听出了热情豪爽的味道。
但是说实话,我自认为还算外向,在朋友圈中算是比较活泼的,可是相比热辣的重庆妹儿,我不禁觉得自己就像个内向的孩子。
来到重庆最让我苦恼的就是打车的问题了,因为重庆人基本上都用重庆话交流,有些上了年纪的,甚至不会说普通话,所以打车的时候我总是听不懂他们说什么,每次都是指指手机上的目的地沟通。
说来也奇怪,我虽然是个浙江人,在浙江生活了整整十八年,但是和同学老师沟通都是用普通话,所以浙江话也说得一知半解,磕磕绊绊的,但是重庆不一样,重庆话的普及让我非常出乎意料,几乎每个重庆人都说得一手流利的重庆腔。
第一次真的接触重庆人是认识我的室友,一屋子六个人,有三个重庆妹子,但是正宗的重庆妹儿也只有一个,因为有两个都是在外省长大的,甚至有一个是在浙江长大的。
本以为我会和外省的室友走得近点,但是想不到却和重庆姑娘玩到了一起。
我平时主要跟一个重庆妹儿耍,我就暂且叫她Z吧。
但是跟重庆姑娘的相处,总是让我有些苦恼,因为她习惯说重庆话,而跟我在一起却不得不说普通话,所以她常常说着说着普通话就蹦跶出一句重庆话,着实有趣。
自然而然的,她成为了我重庆话老师,而我也教她说浙江话,但是Z总说你们浙江话听着像韩语,还是重庆话听着顺耳,所以她常常要求我苦练重庆话,好跟她顺畅交流。
其实重庆话也不是很难说,它的精髓就是强调,许多的发音都是第四声的,相比发音多变的浙江话,重庆话听上去更加的干练。
记得我第一句学的重庆话就是“你好丘凡啊”,听上去真的很有趣,这里我就不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要是有重庆的朋友看到了这篇文章,欢迎在下面留下你的答案。
着在重庆待的时间越来越长,我越来越觉得自己说话会有一股重庆腔调,跟关系好的同学打电话的时候,时不时会跳出一句重庆话来,自己想来也觉得有趣。
不得不说,重庆真的是一座热情奔放的城市,我来到重庆后,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生机勃勃,认识的重庆人都是友好的、热情的,而我融入重庆也是那么顺其自然。
爱上一座城真的很容易。
作为一个浙江姑娘,来到重庆的第一件事就是寻觅美食,来重庆之前,已经对重庆美食有所耳闻,尤其是大名鼎鼎的火锅,但是Z(Z是我大学室友,地道的重庆人)好像有些不屑。
Z说过,对于火锅串串,我们重庆人早就吃腻了,也就只能吸引吸引你们这些外省的人。
我对此有些无奈,只好笑笑,毕竟从小生活环境不同,在我的印象里,只有每年冬天的`时候才能吃上一次火锅,其余时候家里都不会煮火锅,而且我们所谓的火锅就是清汤,加点盐就开吃了,这跟重庆火锅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或许是为了招待远道而来的朋友,Z刚开学就带着我们几个外省的人出去吃重庆串串。
我说来你或许不相信,在来重庆之前,我真的是不知道有“串串”这类东西,而且从未耳闻,我们那边顶多算是麻辣烫,而且不喜欢加辣。
有的滑稽的是,我直到现在也完全不能理解串串和火锅本质区别是什么。
对于重庆串串的第一个印象就是辣。
没错,从小就吃得清淡的我,一时还难以接受重庆带给我的麻辣感受,在重庆,不论是家常菜还是火锅之类的,都喜欢加辣椒和麻椒,真的是与我的胃口南辕北辙。
一开始我不愿意接受麻椒的味道,但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觉得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第一次吃串串,我自然是有些兴奋的,让我吃惊的是,重庆的串串竟然是按串串数来卖的,吃完后把竹签扔进垃圾桶了,结束的时候店员会根据竹签数来算账,而在浙江,是从来没有体验过这样的消费的。
当然,更让我有些吃惊的就是调料了,我看着Z熟练地打开一罐红油,然后将整罐红油都倒进了油碟里,我不禁张大了嘴。
最后我还是拿起勺子,只加了一勺红油,又加了些醋和生蚝之类的混合。
Z有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才悠悠开口:“我们这儿都是整罐红油当调料的。”
我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我觉得有些油腻呢,我怕吃不惯……”
于是Z故作遗憾地感叹了句:“好吧,浙江人吃的可真是清淡。”
串串的种类很丰富,有蔬菜,比如土豆海带,也有肉食,不论是火锅丸子还是猪牛肉都有,没串签上面量却很少,往往都是一颗或者两颗,所以选择也很多。
重庆串串除了有些辣以外,出人意料的合我胃口,我吃的很满足,Z笑着说,完了,又是被重庆串串给耽误的一个孩子了。
当然除了串串以外,我还爱上了许多的重庆美食,比如很著名的重庆小面、麻辣抄手、棒棒鸡……总而言之,重庆的美食有一个特点,就是辣!所以当我回到浙江的时候,什么菜都喜欢加点辣吃,这反倒让我爸妈有些无奈,毕竟他们是吃不了辣的。
有些浙江学长学姐也跟我说过,在重庆待个一阵子,保证你会吃辣,而且无辣不欢,事实证明,这句话是对的,我从原本一个滴辣不沾,到现在的无辣不欢,连我自己都有些惊讶。
如果你还没有来过重庆,或者正打算来重庆游玩,我不得不说,重庆真的是一座不得不去的美食之城,它会让你的味蕾感受重庆的热情。
这段时间正好放暑假回来,所以比较闲,总是喜欢呆在家里写点有的没的。
但是回来之后,我却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地方,就是我的口味跟父母的口味很不同了。
就比如说我这次带了好几包火锅底料回来,我之前都没有带回家的,因为知道父母不能吃辣,他们应该是不会喜欢的。
事实确实就像我预料的那样,那天晚上我兴冲冲地说要煮火锅,赶到超市买了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一切都准备就绪我将火锅调料放到清水中,整个汤立刻变成了红色,这就是重庆人口中的“红汤锅底”,但我的父母一看到这血红的颜色,一下子张口无言。
我只好不断说着其实没那么辣,只是看上去辣而已。后来我下了些菜,我尝了尝汤底,确实没那么辣,我就示意父母可以吃了。
但是老妈似乎有点面露难色,最后还是在我的“强逼利诱”下伸出了筷子,她用筷子夹了块豆腐,但是她刚放到嘴边就吐了出来,一脸夸张地说着天哪这什么东西!怎么这么辣啊!
好吧,那时候我确实有些无奈的,因为我觉得真的一点都不辣啊,更何况我只是放了半包火锅调料,心想着以后还是别带火锅调料回来了吧……
后来我把我火锅的图片发给了Z(重庆妹儿)看,但是Z似乎对我的火锅完全不感兴趣,没两句就将话题引到别处去了。
不知怎么的,我们开始聊起开学的话题,学校这次暑假放得比较早,但是相比我其他的浙江同学似乎开学也早了几天,我估摸着这段日子我在浙江,却还心心念念着重庆美食,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人好像就是这么奇怪的存在,当你在外地时,你会特别惦念家乡的东西,但又当你回到家乡的时候,似乎更加怀念外地的美食,我好像就是这样的存在。
记得在重庆的时候,我很想念家乡的美食,有一家叫“胖哥俩”的江浙菜在浙江很出名,所以当听说重庆主城也有一家的时候,我毫不犹豫拉上一票室友去吃。
你敢相信我们做了一两个小时的火车,并且留宿了一晚,仅仅只是为吃一顿“胖哥俩”吗?
不过好在“胖哥俩”很对我重庆室友的口味,我本以为这种偏甜的食物她们会不喜欢,但是她们吃的很开心,还叫嚣着下次还要再来吃一次。
那时候我还是有点小小的虚荣心的,觉得浙江菜被重庆妹子夸好吃,还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但是真正当我回来后,我却没有去吃过一次“胖哥俩”,说来也奇怪,反倒是喜欢用火锅调料来煮火锅吃。
或许到我回去重庆的时候,又会想念家乡的食物了呢?
好吧,我就是个善变的人。
写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我好像在记录重庆,一直记录的都是吃的,或许下个故事该谈谈我在重庆的感情了,最敏感的大学爱情……
南瓜有话说:哈喽大家好,这里是在重庆读书的浙江姑娘南瓜,突然很想写些东西关于我在重庆的故事,有关友情爱情或是这座城市的点滴,有时间就会更新的,喜欢的可以点下关注,我也非常期望可以跟热爱交朋友的各位交流。
篇12:姑娘的胖手指杂文随笔
姑娘的胖手指杂文随笔
我的手很胖,不止胖,颜色也不白净,黄色的表皮下还透着那么一点高原红,皮肤也不好,用朋友的话来说就是:摸起来“剌手”,一年四季如此,涂多少护手霜都没用。两只手加在一起并十只手指头,又短又粗,没一个好看的,这哪里像个女孩的手。
少时,我常常为此事烦忧,姑娘们凑在一起玩耍时,别人都是纤纤玉指,只有我的手,像个黝黑的萝卜,藏在袖子里,胆怯的连拉手都不敢。
在学校时,我最怕别人看我写字,因为我觉得别人是在看我的手,常常会憋得满脸通红,语无伦次,搞得别人莫名其妙。
母亲带我买衣服时,我从不在意衣服好不好看,合不合身,最主要的是,要有能插手的口袋,我很怕将双手裸露在空气中,我怕别人看见我的手,那种感觉,就像是封闭的房间突然被拉开厚重的窗帘,有光透进来,那一刻,你不会觉得阳光明媚,只会觉得刺眼。
至于我的手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样,还得从幼时说起。
自我有记忆开始,每到冬天,我的手都会长冻疮,不是简单的疼痛红肿,是整个手指都会烂掉。
我从小就格外怕冷,偏偏又生在农村的普通人家,冬日里取暖只能烧火炕,没听说过什么是暖气,也没见过炉子,小的时候衣服单薄,奶奶连日赶制出来的棉衣棉裤里边也只塞了很少的棉花,我就算穿的再多,在屋子里还是冷的打颤。
久而久之,我的手脚就开始长起了冻疮,脚还好,只是单纯的肿起来,有些疼有些痒罢了,可是手就不行了,手指上的红肿只会越来越严重,到后来甚至涨的发紫,夜里躺在火炕上,被窝里的热气发酵的双手奇痒无比,我控制不住,就会抓破,此后更严重,双手溃烂,简直面目全非。
其实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难熬的是春天,万物复苏,天气渐暖,我的冻疮开始日渐长好,可是这逐渐恢复的日子里,伴随我的是奇痒无比的难耐。
实在是太痒了,有些人这辈子都不会有这么痒的经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万只蚂蚁在撕扯着我的灵魂,我恨不得把手上的肉全部抠下来。
可是我不能这么做,如果我忍不住挠了,手指就长不好,我常常为此忍得满头大汗,实在忍不住,就打一盆凉水,把双手浸泡在里边,稍稍缓解。
母亲为了我的手忧心忡忡,冬日的夜晚,母亲忙完家务,就会拿出针线盒,找几块旧衣服的破布,在昏黄的灯光下,一针一线的为我缝制一双护手的套子,让我上学的时候戴在手上,这样写字的时候就不会冷了,可是带着套子就写不好字,很是不方便,不得已,写字时只能脱下来,所以我的手依然没有什么好转。
看到我这样,姥爷决定上山打一只兔子回来,扒了皮,用兔毛给我做成手套,奈何姥爷并不懂打兔子的技巧,兔子又精明的很,所以连续好几天都是早出晚归两手空空。
奶奶不知从哪里听来了一个偏方,说是用樱桃水洗冻疮并烤火会好转,于是,每到夏天,奶奶就会把房屋后的几颗樱桃树都摘光,将樱桃洗净,放在干净的大瓶子里密封,只等冬天发酵出了樱桃水给我搓手,奶奶做饭烧火时,我就搬个小凳子,坐在锅底坑处,一边洗手一边烤火,待烤干了就再洗再烤火,如此反复。
这方法其实并无多大用处,但是奶奶仍坚持每年夏天都为我储备好樱桃,她怕我冬天没得用。现如今,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我回家时,还能见到角落里密封樱桃的罐子,只是上面厚厚的一层灰,我已经无需再用了。有一次,我启开尘封的.罐子,谁知年份久了,里面的气体并液体嗖的飞出来,溅的满屋子都是。奶奶见了,握着我的手仔细的检查了一会,发觉我不会再长冻疮了,就默默的收拾了那些罐子,不知放到何处了。
从初中毕业以后,我就再没生过冻疮,我开始了我的高中生涯,离开了农村,住进了学校的宿舍里,八人间的宿舍并不宽敞,但是有暖气,很暖和。冬天就算只穿衬衣衬裤,也还觉得有些热。
冬天里再也不用担心双手溃烂,春天里再也不用忍耐痛痒。
但我依然在自卑中度过很多年,因为我的手,太丑了,经过这么多年反反复复的溃烂和痊愈的过程,已经不像年轻女孩的手,倒像是四五十岁干多了农活的妇人的手。
直到念了大学,我去了更远的城市,背井离乡的我好像一下子就成长了许多,我不再害怕别人看到我的手了,甚至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可以坦然的讲讲小时候的故事。
我的这双手啊,是丑了点,胖了点,糙了点,可是,这胖乎乎的肉里,盛满了年少时的爱与记忆,也许就是爱太多了,全部溢出来了,才导致我的手这么胖,这么一看,这双手还蛮可爱的。
篇13:深秋里的姑娘杂文随笔
深秋里的姑娘杂文随笔
一转眼,所在城市便已是秋。秋天,就是雨多,街上、公交车上、早餐店、就连电梯里都是湿哒哒的。望着来往的陌生人撑着雨伞,脚步匆促,情绪绵延。心潮起落间,隐约见到久违的`姑娘。
微风习习,要强的姑娘像以往一样,坐在教室里自习。教室旁边小花园里的桂花灿烂,仿佛用尽了毕生的力气,开得极盛。然而绵雨一场,伴随着浓烈的香味,一下子全部都跌入了深秋里。
家里传来消息,三爷爷去世了。原本对于三爷爷,姑娘是没有太多感觉的,他们并不亲近,在三爷爷活着的时候,可能有些厌恶。但或许是秋,人易多伤感,姑娘内心竟觉得一阵好不悲凉,书是再也看不下去了。
从懂事起,老师和同学们就总是说姑娘很努力。然而姑娘却不是很喜欢听到这种话,努力有很多的意义,有时代表的东西让人无能为力。姑娘放下手里的书笔,慢慢走到小花园,拾起掉落在泥土间的黄色米粒,鼻头又冷又酸。
很多年后,姑娘终于大学毕业了,看起来跟从前很是不一样。但每逢入秋时,跟以前好像又一模一样。故乡容不了肉身,他乡安置不了灵魂。这便是漂泊,众人皆俱。
篇14:爱不可及杂文随笔
爱不可及杂文随笔
正式告别追着男人跑的日子,对我来说这样的十二月是个wonder的分号。
两年前的这个时间,肖先生在与我冷战期间和别的女人??领证,还瞒着我直到被我发现。时间过得太快,这样子的两年,期间我经历了什么等待了什么放弃了什么,越来越不重要。
我们彻底散落在彼此的人海,我偶尔想起他,但感觉越来越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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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探索自我更多未知的领域,心绪虽有起伏,但收获一直在增多。家里的烟和酒被彻底清理掉了,作息得到一定调整,身体状况好了很多甚至体重还上去了一点点。新的工作很快适应并且在今年最后一个Q平衡了全年收入。
跟姜喜宝观念是差不多的。
没有爱,至少得有点钱,以及健康。不仅如此,还一个人去了天南海北很多未曾去到过的地方,给票圈朋友们整个感觉这一年我是玩过来的。
外人认为随时随地都是我的假期,自在逍遥,可我只不过彻底去体会了孤独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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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记是哪位朋友和我说过,你可以觉得那一刻痛不欲生,或者那段时间行尸走肉,真的就差找一栋超过30的楼层,把自己推下去。但最多三个月不出半年,像你生命力这么强的人,便不会再持续丧下去。
因为了解自己,所以情绪被放大。可能因为悲伤覆没了自己,也会因为释然再把自己捡起来。这就是成年人和儿童之间的差别,不被允许持续任性。
有一个工程师跟我说,你脑回路简单点,透过现象看本质就没那么容易被逼死。
我心想这样无趣又单调的人都活得那么好,还因为不断地学习挣了那么多钱,位置爬那么快,为什么我要因为不理解自己的人影响情绪,影响工作和生活,而过得那么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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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性关系最长久的相处模式是和平。
用最深度的独立,与最浅的依赖,偶尔靠在一起大部分时间保持自我清醒。这样是不会再出现与前任那般纠缠至死也无法最终在一起,那样的状态。
工作能力与学习能力需要得到全面的提升,以后转行FA也好,为了赚更多钱也罢,个人的`综合素质提升是任何所谓的大平台都无法真正赋予的。做团队规划的时候,确定招新用人标准,我在面试最后设置了一个问题。假若给你1经济、2成就感、3兴趣做个排序,你会如何处理?
大部分小姑娘会把成就感排在第一位,可想而知现在的小朋友已经深度意识到,自己不一定比男人弱。这个排序是当初毕业时候我问过自己的,我排第一的是经济,为了脱离父母魔抓只身一人来的,当时几乎没什么赚钱的能力,所以对工作能力很强又很会赚钱的男友趋之若鹜,崇拜莫名。可最终好几年下来,事实上也并未与他产生什么实际的经济牵扯,再加上他性格那么坏,防备那么重,我把自己磨得越来越精明,也有了一定经济能力,从头到尾就没靠过男人。后来,也再没亏待过自己。
发offer的时候和欣欣说,经济与情感皆独立,做一个这样的姑娘永远不会没市场。
要感谢他最后的无情
篇15:如果爱老了杂文随笔
如果爱老了杂文随笔
突然想起这句话,查询了下,才发现是一首歌,明星夫妇杨幂与刘恺威曾一起合唱过,当年两人感情甚笃,而多少年过去,纷纷扰扰是是非非之后,人的心境都不一样了,同样一首歌,唱的听的感觉都大相径庭了。
这些年破灭的爱情童话,实在太多,比如史密斯夫妇,比如暮光男女,当时曾经感动的,到今天曲终人撒,变成了一种讽刺。
年轻人们有一个经典的提问,你还相信爱情吗?其实,问这句话本身就彰显了一种怀疑。
爱老了,那些美丽的誓言,那些浪漫的回忆,都飘散在风中,原来老去的不光是我们的容颜,流水的岁月,还有再也回不去的眷恋。
这是一个变幻莫测的时代,传统的.道德伦理遭遇重构,曾经的信仰信条被冲毁,熙熙攘攘的社会,心灵的距离却越来越远。
孤独,不在于身,在于心。
就如愈演愈烈的单身大潮背后,映衬的是心灵的孤岛;主动或是被动,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独立的人生,并越来越适应,存续了几千年的婚姻体制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冲击,个性解放了,爱却老去了。
这一切似乎不可逆转,因为人们开始对爱有更多的要求,单纯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爱不存在的,玛丽苏只存在肥皂剧,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成为一条真理。
我们要去向何方,爱在哪里,这是一个需要上下求索的问题,就如同你选择什么样的人生一样重要。
我们会越来越明白,世界没有童话。现实是,求仁得仁,理想要坚持,但不要抱太多的幻想。只有清醒的认识,才不会失望失落,才有前进的勇气。
换句话说,即使爱老了,只要你的心是年轻的强大的,不过是从头再来。
篇16:爱自己杂文随笔
关于爱关于自己杂文随笔
讨好型人格适合做s,强硬型人格适合做m。在豆瓣看到这句话,内心里的疯狂痴迷又开始躁动。最初猜找一个m可能会让我暂时好过,可那只是暂时的。就像初中我对自己做的事一样,之后只会产生自我厌恶,即使当时我是极度迷恋的。
赵先生其实是个有趣的人,第一眼就看穿了我。只能说伪装能骗骗小男生,男人的话还是算了。然而我也看到了,那种眼神突然提醒,我不想再去碰单纯对爱情充满期待的人了,也不想玩爱情转移了,因为自己爱的能力不足。
会吸引的男生似乎都是在家受宠的乖孩子,觉得我成熟稳重。不是的,我只是自我保护,并不懂爱,成熟稳重只是自我牺牲的产物,还好这次我说在前面了。
就好像喜欢猫狗,但我也怕它们。从来不会主动伸手去摸,但我会给它们买粮买窝,帮它们找一个好主人。我也希望,有一条属于自己的不会咬人的狗,一只不会挠人的猫,可那要求好像太高了。
此刻的我,清晰得记起,小时候想要妈妈抱抱,被拒绝后抱紧自己的心情。或是一件小事没有做好,就惹来无尽谩骂时的恐惧。好像被爱有条件一样。
之前被提分手的时候,感情上是很伤心的,理智上却很明白,终于可以停止了,终于可以送他到站,再下去真的会空空如也,所以必须离开。我至今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喜欢上别人的,只知道终于不喜欢我了就是了,不用再担心他在自己这里不快乐,努力让他快乐然后又担心自己做的还不够。我真的不喜欢谈恋爱的自己,却在当时难以控制想要讨好他。分手后他说的那些话让我觉得好笑,我是知道他的,眼光肯定不低,我教了五年的人,怎么会有追不到的人。可既然愿意骗我也不用拆穿了。
人终其一生,追寻儿时的缺失。以为在书本里可以得到解救,终于有人和我一样敏感脆弱,我看到了人性的许多,结果却备感害怕。如果不曾见过阳光,我本可以忍受黑暗。结果却是懂得越多,越自我剖析越对自己绝望。能做的事唯有去经历去体验更多,真正有能力的人是去向外改变自己,而非向内。
很久没有单身的时光了,也会感到轻松一点,又找回那个有趣的自己。可是此时此刻写下这些文字,也是想问问自己:你怕不是个傻子,赵先生哪里不好了?
时隔两个月,生命问我要不要重新考虑。然而我知道他只是想找刺激释放压力,而非服从。男人对于性或其他刺激的'渴求所衍生出的毅力真的超出人的想象。这点很可怕,所以即使律师的斯文败类我很喜欢,还是知道其中的利害。我也并不希望,靠一段不正常的关系来发泄情绪。
去厦门的时候,看到他微博的那句话。可能他以为我又会慌乱中抓一块浮木,也可能是舍不得。可我知道,当相似的事相似的话出现第二次我就知道了,之所以认为我不需要他,问题在我,没有任何人能救,如果不成长只能继续痛苦下去。
分手两个字入眼的时候我就开始感觉到了,这种熟悉的感受。明明是两个性情完全不同的人,我却有很相似的感觉。好像很久之前的创伤又再度袭来。其实这种感觉一大部分不是来自恋人的,来自自身。两次分手的时候我都在家里,处于一个恐慌的心里状态,拼命想向恋人求救。内心的小女孩在家里很害怕,反而在学校自在些。
是的恐慌,我在家觉得恐慌。不想做任何事除了睡觉看书,我害怕听到一丝一毫对于我的评价。这些感情在很早的随笔里写过。小孩子最敏感的时期却在担心受怕中度过。只能逃到图书馆去,彼时我很难过,对方却并没有在意,我依旧忍不住安慰了他。我内心很想大骂,想撕碎什么蹂躏什么。最后我选择把一切施加给他,感情的失败,我的恐慌,还有我能感受到的,他内心同样的难受。共情真的很可怕,你可以感受到别人的内心,被很多想法困扰,却又无法处理完全,只能压抑它。既然要结束,最后总要让我任性一次,我也不知道下一个能让我在他面前哭的人在哪里。
两段感情让我发现了自己爱无能的表现。不喜欢展示恋情,不愿意走去下一个阶段,不愿意拉近距离。我想这和儿时对父亲的恐惧有很大关系。即使现在爸爸变成了一个操心急躁却又温柔的男人形象,即使我早在心里与他和解,我还是无法忘记那个时候他带来的恐惧。即使妈妈现在变得啰嗦贤惠了,我也记得小时候她不爱抱我嫌弃我,所以肉体接触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我最初对于爱的渴望,来自于青春期的压力,需要一个出口。你知道有些感觉,只有这种感觉,能让你在一天里的最后时刻感到轻松,才能让你安心入睡。对自身肉体的热爱和抚慰,带给我很大的安全感。最初我以为真挚的爱情是无休止的翻云覆雨。谈了两任男朋友才知道,真正爱你的人愿意让你舒服,却也舍不得你疼。欲望之下的隐忍,才是原始冲动和理智结合所得的爱。是我无知。现在的我不再需要那种感觉助我入睡了,也不需要恋人准时的晚安,这是一份安全也是一份失去。曾经在夜里汹涌澎湃的冲动如今像平静的湖水,可我也很怀念那一瞬间,仿佛自己活得发光了。现在的我在重新寻找可以让自己发光的事物。
拥有过,失去过,才懂得了如何好好开始结束和珍惜一段感情,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成为什么样的人。可能慢慢会变得足够成熟,成熟到相信自己可以承担起抚养一个孩子的义务,成熟到有足够的爱的能力去拉起一个人的手,成熟到坦诚面对亲密带来的甜蜜和伤害,只希望在下一个人这里我可以做得更好,爱是可以学习的。
这篇没有丝毫可读性,但好歹也不带情绪,客观事实,写下来是为了安抚自己。不应该害怕的,收拾好了就出发吧。
篇17:爱与爱杂文随笔
爱与爱杂文随笔
和父母与年长的人相处难免有一些分歧,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我们有这年代的鸿沟。但是有了爱就不一样了!
拿自己的例子来说会贴切一些。最近就找工作的事情有了不少情绪,这情绪来自父母。在父母心中,对于作为一个女孩子来说,非有一份稳定工作,然后觅得一段良缘,自此相夫教子也算是人生圆满了。对此我很无语,每当父母提及,我便已敷衍的回答,“好的”,或是“嗯”,此外不会多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说。毕竟那是我最不愿过的生活啊!
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但是,我也爱我。我不知道该如何与父母达成一致,我以自认为最好的语气,最好的心态来与他们交谈,几次交锋后我便不再与他们关于这个问题纠结了,我自是悄悄选择自己的想法了。
他们是真的爱我,我们没有关于这个话题再谈论了,每次都是家长里短,然后匆匆结束(我在外地求学,都是电联)。父母也不再说稳定的工作之类的,我知道他们选择支持我了。相教之下,他们的爱让我无地自容,这爱如山,我的那爱如飞絮,一个真实宏伟,一个虚无缥缈。
爱与爱。应该是爱与被爱吧!
爱与爱欲大不同——读《发现心智模式》
#师北宸21天写作训练营Vol.1#老实讲,我没太接触过心灵成长这一类型的书。读过《遇见未知的自己》,现在对书的印象已经不深了。但是在樊登读书会听张德芬讲新书,一个印象较深的片段是,她讲小时候被邻居,但她把此事向很多人倾诉过之后,就放下了。因为不放下也无任何益处,向人倾...
满当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父母的爱是什么?爱是一种高级稳定的情感,是满足孩子爱的需要的`一种能量,爱能感受孩子的苦乐酸甜,能看到孩子的成长而鼓励,看到孩子遇到挫折时给予引导支持,是一种无条件的接纳、无私的爱,孩子能感受到这种爱的感觉,能感受到爱的力量,使孩子感觉踏实、有力量...
方圆fg
爱与爱之间的那些恨
汽车从他身旁驶过,他长长的衣袖在风中瑟瑟发着抖。面黄肌瘦的他拖着一个沉重的行李箱顺着起伏的人潮而行,所有的一切在他的眼里都是那么的呆滞。也许是身旁缺乏一个同伴,也许忧愁就是他性格的全部。他身上穿着廉价的黑色衣服,脚下是一双破旧的运动鞋。蓬乱的头发夹杂着一些灰尘,憔悴...
竹鸿初
爱与爱
我是一个懒惰的妈妈,从女儿学走路开始就指辉她去做这做那,而小家伙每次高兴得屁颠屁颠去执行,这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今天刚换好睡衣准备做饭时,电话那头叫我去拿快递,走出厨房看见正在玩耍的女儿,立马有了主意,便蹲下来对女儿说:“宝贝,可以下去帮妈妈拿一下快递吗?...
小马随形
我们如何看待“喊麦”
开元十三年,李白出蜀,“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这个千金浪子正值少年,游得很潇洒,一路走,一路饮。一路的歌楼酒肆,一路的莺歌燕舞。 唐代士大夫没有不喝花酒的,然而歌女唱的词,在他们眼里总归是不入流的。那时候宋之问等道貌岸然的“君子”已经确立了律诗的基本体例,唐诗乃至整个后世...
篇18:爱别离-杂文随笔
爱别离-杂文随笔
朦胧的夜色下,陌生的城市的公园里,柔弱的灯光中。淡淡的青草香趁着黑夜释放出来,她微微扬起头,似乎想看透漆黑的天或者是看穿生活的诡异。“呼……”长长的呼出一口积蓄在心里的闷气。路灯的背后,女孩背靠在大树的枝干,悠扬的钢琴声从手机的扩音器中传出。那欢快的节奏使得她沉浸在音乐中,她闭着眼睛,缓缓抬起双手,十指触摸着空中幻想的琴键上,“叮,叮,叮……”手指敲打出动人柔和的音乐。她从容地弹奏着,聆听着那熟悉的音乐,试图用自己拿跳跃的手指弹奏出一个动人的故事。
钢琴声穿透了黑夜,悄悄地躲进夜风中,顺着溪水的流动,回荡在耳蜗。纯洁的白色与高贵的黑色碰撞,迸发出弹奏者沉浸在音符中的灵魂。茂密的城市建筑中,公园应该是为数不多能容身细细体会夜的地方。城市里没有月亮,道路的脸庞依然被色彩斑斓的灯光照亮,除了那只有昏黄的路灯还孤零零地矗立在公园陪着这条破旧的长凳。
大厅总共坐了六百多人,零七级算上来就有五百来人,加上教师和一些家长,偌大的礼堂充斥着激动的欢笑。老师们正装和旁边的同事聊着今年的毕业情况。这时,台上舞台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欢笑的人们都按捺住心里的激动,尤其是那些春心萌动但又单身的女孩子们。大厅里一大帮人,她们一定是毕业班的同学或者不是,反正她们笑得是那么的欢乐,笑得是那么得意,一张张脸笑得合不拢嘴。这时,不知是谁忽然喊了一声:“他来了!”正跟昔日女同学有说有笑的一女生耳尖地听到了,反射性地望向舞台。只见两人中一个颀长的人影正从幕后渐渐走了进来。女孩定睛一看,果然是他!这时的会场终于安静了下来。当主持人完全出现在众人眼前时女生们又是一阵骚动破坏了前一刻片刻宁静的大厅!她的心差点漏掉半拍,仍瞪大了镶嵌着乌黑眼珠的眼睛,并将目光投注在他身上,睫毛轻微地颤抖着相似在等待着什么。而被她注视的男生有着橘色温暖的笑容,灯光在他栗色的.发丝上跳跃,穿着带着柠檬香味气的白色衬衣袖口总是那么干净。好看的唇角总是挂着暖和人心的微笑,像是三月的微风,温暖的即将把人给融化。
女孩们还在叽叽喳喳讨论着没有回过神,一段富有磁性的声音瞬间击碎她们脆弱的芳心。慷慨激昂的颂词如入冬飘过的雪,凝结住所有人的激动。
“我们对未来满怀希望。”“我们对明天充满憧憬。”“相聚时我们欣喜若狂。”“离别时我们带着梦想。”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共同度过这个美好的夜晚。那过去的日子将在这一瞬间复活,将来的岁月将在这一瞬间展望!”“岁月的流逝挥不去执着的梦,时光的飞驰带不走永恒的心。让我们拉开心灵的幡幔,用舞姿用歌声用掌声用欢乐,用我们最美好的姿态为这即将远行的他们送上最真最深的祝福。”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晋城高中07级毕业晚会正式开始。”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主持人苏凌风!”“大家好,我是今天的主持人任琳!”
开场白过后,精彩的表演一番接着一番。主持人苏凌风的名字在全校的名气那可不是“红”就能说明白的。在女生眼里那就是骑着白马的王子,男生都只能羡慕嫉妒恨地低下那不甘示弱的头颅。大厅的掌声和呐喊声高潮不暇,不过值得等待的高潮仍然没有到来。
任琳身着纯白的晚裙姗姗走上台前。对着在场的所有人相视一笑,妩媚的恰似精灵,舒展一下紧张的眉头,启齿问道:“同学们都知道我们学校出了个音乐天才,他四岁开始学习钢琴,精通各种乐器,人不仅帅气成绩优秀,而且最重要的还是单身!”“女生们一定都很清楚这人是谁了吧?”
“接下来请欣赏,钢琴独奏。肖邦,离别。演奏者,苏凌风!”声音刚落,“啪……”明亮的灯光打在舞台中央的钢琴上,被这瞬间转移的灯光闪烁,眼前白芒的人眨眼的煞那间。只见身为主持人也身为演奏者的苏凌风端坐在钢琴的高凳上,黑色的晚礼服内洁白的衬衣,衣袖外挽,挺直着背腰,温文尔雅的同时凝神手指轻拂着琴键,眼睛微闭等待,等待着人们情绪的平静点。 “唔……”他抬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仰角十五度的那一刻停止,随着呼出了不安的情绪和浊气,“呼……”身体向前微倾,修长灵活的十指已经拨动了琴键,钢琴中传出心旷神怡的旋律和呼吸完美地组合在一起。
尘缘中的琴声,在心旷神怡之际,忽一阵微风起伏,悠悠扬扬,情韵在心中跌宕令人荡气回肠。琴声如诉,在缕缕琴音中,所有的美好时光,那灿烂的风霜,那最初的模样,都缓缓在脑海中流淌。琴声如诉,在经历的挫折和磨砺中,心茁壮成长,在身心疲惫的学海之时,沉淀出波澜壮阔的梦想。每一个音符,都埋藏一颗平静而柔韧的心灵。
最后的音符还在大厅中回荡,有的人闭着眼睛欣赏了着完美的演奏,尽管得不到王子的青睐,但是能享受到这阐述浪漫情怀的钢琴音乐已经足够,然而有的闭着眼的同时掉下了不舍的眼泪,在享受音乐的同时回忆着这几年的辛酸和快乐。今日即将结束,意味着明天大家就要分别,如同歌声那样不舍,想挽留住最后的那丝美妙却不能停止时间的脚步。
当声音消散的同时,全场爆出热烈的掌声夹杂着泪,夹杂着欢笑,夹杂着抽泣的颤抖……
篇19:爱的杂文随笔
你背着沉重的书包
双手捧着一个小小的蛋糕
笑靥如花的站在我面前
清甜的说,妈妈,女王节快乐
我欣喜,我激动,我流泪
我终于看到你有了一颗感恩的心
看到了一棵幼苗,长成了大树
这期间的辛酸谁人能懂
你哇哇落地
呀呀学语
蹒跚学步
每一步心路历程让我刻骨铭记
把你捧在手心里,怕摔了
把你含在嘴里,怕化了
把你放在任何地方,都牵肠挂肚
朝朝暮暮,年年岁岁
小小的蛋糕,承载着浓浓的爱
你亲手给我喂一勺
我陶醉在甜蜜中
往日的辛劳荡然无存
爱要时常说出口
对你爱的人
和爱你的人
让爱去流动,传递,接力
篇20:爱的杂文随笔
今夜,
一抹月圆!
不经意间想起了你!
很久没再想起你!
很久没再梦见你!
很久没在日记里念你!
很久很久了……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如今弹指数十年,
往事都成过眼云烟!
多年前的深夜,
我曾为你哭泣到天明,
没人知道你为什么离开?
那么决绝那么冷酷,
没留下只言片语!
你说过要一起去看海,
你说过要写很多好看的故事,
你说过要挣很多钱买回一屋子的书……
你通通食言了!
你的离开曾是我最大的悲哀!
如果你没离开,
你的美好一定会被很多人膜拜!
如果你没离开,
我就不会任灵魂飘荡无力承载,
如果你没离开,
我们的过去与未来都会一直在……
记忆的窗口打开,
分不清是你离开,
还是我早已不在!
你带走属于我们年少的色彩,
多少熟悉的面孔已成黑白!
自你离开,
我一路跌跌绊绊孤单着走到现在!
你在云天里隐没芳华,
我在尘世里渐现风霜。
伸出手,
挥不去月圆之上你的孤单,
你又可曾低下头,
看见过我日夜起落的悲欢?
我们都一样深情如斯,
从过去到现在,
我们都知道花不常开月不常在,
只是,
你比我更早明白,
所以你选择离开……
有时很感谢,
你在最美好的年纪坠落,
所有的故事不会重来,
我终将一步步走向暮霭,
而你那纯真年轻的心,
永不会蒙上一丝尘埃!
至此,
一定有人认为你是我逝去的爱!
又何尝不是呢?
我的身体里像是住着你的灵魂,
哀与乐、好与坏,
似乎总有另一个你在!
故事里总有许多后来,
我却写不出你的现在!
一度为你遗憾,
你读过那么多故事,
你曾那么美丽可爱,
你的生命却终似一张白纸,
甚至没来得及
写下一行爱的小诗!
于是,
我替你去爱和被爱,
我替你回忆昨天梦着将来,
我替你行走世间的风景,
我替你好好活着现在,
我替你将爱与恨过的所有,
都写成爱!
这个世上仅有的你,
就像每一朵花开,
即使调零香犹在!
亲爱的女孩,
这个月圆之夜,
来入我的梦吧,
很想很想再一次:
“和你并肩坐在桃树下,
听风在林梢鸟在叫,”
后来的后来,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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