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自传范文600字(精选20篇)由网友“喜欢吃榴莲的猪”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高三自传范文6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您。
篇1:高三学生入党自传
本人xxxx,性别女,汉族人,于XXXX年6月25日出生在xxxx县的一个干部小家庭。系xxx中学高三26班的学生。
我父亲,母亲都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我是在党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父母亲谦虚严谨,细致谨慎的工作作风从小就深深地感染着我。
XXXX年九月我进入了泗洪县实验小学开始读小学,临学前母亲教育我,鲜艳的红领巾是先辈的鲜血染红的,是少年先锋队的标志,只有象解放军战士那样不怕苦,最勇敢的人才配戴上它。我牢记母亲的话,上小学后,学习上,努力刻苦,争当先进;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最后在小学二年级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少年先峰队,我抚摩着胸前的红领巾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更加进步,将来还要向团组织靠拢。我和我的红领巾决定成为最勇敢最坚韧的小战士,我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于是我利用别的同学玩的时间跑书店,做习题,补功课……每年都被评为三好学生。
在XXXX年九月,在党组织的教育熏陶下,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江苏省泗洪中学,在初中一年级终于盼来了期待已久的入团宣誓!当母亲得知这个喜讯后表扬我是个党的好孩子,并且督促我一定要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将来向党组织靠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在那里我加强了对党的认识。XX年七月我又以优异的成绩进入泗洪中学的高中部继续学习,十六岁的我对生活充满了无比的希望。在这期间(初中到高中)我成绩优异,我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文艺积极份子,并在团组织的各种活动中获奖。如今,我即将参加高考,对于我的未来,我从未放弃希望,而是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更好地接受党的教育,我于今年慎重地递交了我的入党申请书。
我渴望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这绝不是为了光宗耀祖,绝不是为了凭借执政党的地位为自己谋私利,我深深地懂得共产党员意味着拼搏,奋斗甚至意味着牺牲,我入党只是为了更直接地接受党的领导,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在当今和未来的世界竞争中,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才的竞争,这种人才竞争是全面的,全方位的,作为中国共产党,要在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中执政,要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需要增添更多的德才兼备的新鲜血液,只有这样,我们的事业才会后继有人,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作为年轻一代的我们要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一方面要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科学技术,今天做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明天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篇2:自传作文600字
不知不觉间,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度过了14个春秋,过去的剪影依稀还在眼前。
我是20世纪的尾巴,在12月8日来到这个世界,爸爸妈妈想让我“品行庄正,仪态雅致”,便取名为刘子仪。因为是90后的尾巴,既有90后的成熟,又略有00后的疯狂,幼稚以及叛逆。籍贯在东北,但却在河北长大,对那些奇怪的方言一窍不通。
我长着一头黑色的头发,霸气的斜头帘不太像个女生,五官虽然不精致,但也很端正,眼睛遗传了爸爸的大眼睛,无奈小时候爱玩电脑,不加节制,变成了“文质彬彬”的书生(戴着眼镜)。喜欢简单的衬衫,不管春夏秋冬都喜欢长长的牛仔裤,最讨厌穿裙子,更讨厌在脸上涂一大堆化妆品。说到这我不得不提一下,我是天然白!我的成绩也还可以,每个学期都能拿到奖状。
记得从小我就有些像“假小子”,在其他女生在玩娃娃的时候我在玩卡片;其他女生在安静的画画的时候我在打游戏;在她们跳皮筋的时候我在玩电脑。总之,一直做着和女生不大相同的事。所以刚上学的时候,比一般人更爱玩,成绩也不行。
但后来在老师的培育下。我开始努力学习,最后成绩也开始名列前茅。不过我体育不是很好,在跑步上毫无天赋,不过在球类上还可以,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六年级的时候垒球拿了一等奖呢。
说完了过去,再说说现在,我现在是初二的学生,性格比以前古怪,时而安静,时而暴躁,想要努力学习,夺回第一宝座,可总是光说不做,在嘴皮上耍功夫。因为是青春期,刚上初中时总和老师对着干,但终究以卵击石,如飞蛾扑火,毫无作用。在成长的河流中身上的戾气也渐渐消退,终于没有了小时候的稚气,开始了相对成熟一点的生活。但我却没有小时候那么快乐,我不明白我的未来会如何,但我仍在奋斗的路上坚持。
14岁的我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会让我“人生的传记”大放光彩。
篇3:自传作文600字
吾生于一普通工薪家庭,父母无特殊爱好,唯爱读书。受其影响,吾自幼亦喜欢读书,且嗜书如饴。吾曾闻一贤人曰:“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执此言而读书,余大受所益,直至今日成为“书虫” 矣。
未满周岁时,每每哭闹扰人,母便手拿一《幼儿画报》在旁朗声阅读,余即停止哭闹,细听母“咬文嚼字”。某日,余尚且不能直立行走,竟手脚并用朝天执书而“读”,虽不知其意,仍读之津津有味,不时变换书页,其态煞有介事。父母见其如此憨态,即随手摄下。故,余爱读书之心有照片为证。
入小学则识字渐多,随之阅读甚广,亦无章法可循,“口味”颇杂。郑渊洁、沈石溪、杨红樱等名家作品,常读之诵之;表哥所有《青年文摘》、《大学生》等益书均借之,读之;父之《特别关注》、《读报参考》等,亦能不求甚解,一并读之。家中厅内沙发、甚至床边,以致洗手间内均有不同书籍放之。故,无数次激怒老妈,直至对余施以“河东狮吼”,余急躲以门后避之。既如此,仍不知悔改,书照放、照读不误。年愈长,家中之书已不足以阅之,故向同学借读,同学只要有书且未看者,则千方百计讨之。班内同学对余此举无不“厌”之,且无奈,故随以“书虫”外号称之。
至初中,则偏爱中外名著及科普类书籍。购书亦愈多,无论学习及生活中表现良好,均要求父母奖励以书,故以此计屡得好书。本地书店尚不能满足余看书、爱书之心,常去济南、泰安购之,甚至网购。暑假期间“痴读”于书不能自拔,以致暑假作业开学前三天才得以完成,被家长斥责,乃一笑了之,读书依旧,却险些酿成大错。一日,母叮嘱余,饭在灶上烹制,将熟即关火。怎料,余阅读已渐入佳境,对母叮嘱只含糊应之。未几,室内烟雾弥漫,糊味刺鼻扑来,乃大惊,醒之,随关火。无奈为时已晚,锅已干、饭已糊,灶已坏矣!
随自嘲:“书虫,书虫,饭已糊,只能吃书矣!”
篇4:自传作文600字
我是一位六年级的学生,今年12岁。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身材高高的、瘦瘦的,人家都夸我身材苗条,说将来可以做模特,我还常常因此而得意洋洋,而让我最得意不是这个,是大家都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确实,我常常因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几乎达到忘我的境界。
记得读二年级时,在一次语文课上,老师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讲新课,而是出课外题来考我们。当老师把第一道考题读出来时,很多同学都在冥思苦想,而我却兴高采烈的坐在座位上。心想:这太容易了。这时,我迫不及待地想老师叫我回答,但是……,也许是老师想打击一下我平时嚣张的气焰吧。她连续叫了好几个同学,都没理会我,然而同学们的答案都是错误的,看着老师那失望的眼神,我有点难过。终于,老师叫到了我的'名字,我连忙站起来,把我的答案说了出来,老师立刻转忧为喜,面带笑容夸我是个聪明的好孩子,因此我还得了一个不错的绰号“聪明人”。
还记得读四年级的时候,数学老师出了一道非常难的探索题给我们做。这种题要小心翼翼,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算,不然的话,这道题错了你都不知道错在哪里。我认认真真、仔仔细细把题目看了一遍,又捉摸了一番,感觉确实有点难,看来被称作“聪明人”的我这回该丑大了。但是我不灰心、不丧气,又鼓起勇气,把题目读了又读,算了又算,终于算出来了。老师第一个叫我回答,也许老师知道像这样的难题,只有我才有可能会解答,我忐忑不安地站起来说出了答案,心里不断地揣测,究竟是对还是错。老师好像看出来我的心思,故意等了半天才说:“正确”。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心里别提有多高兴。这一次,老师又夸我是个聪明的好孩子。
这就是我,一个聪明的我,你们想和我交朋友吗?我可以在学习上帮助你哦!
篇5:自传作文600字
本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不仅学习优秀,而且有许多特长爱好。我同桌的话来讲,我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成绩优异的“学霸”,而另一个则是个分不清自己是个什么生物的傻子。现在就借这个机会,让本人来向你们展示一下什么是傻子与学霸的结合体。
我认为我的“傻”是从娘胎儿里带的,听老妈说我一出生就得了病(我怀疑我的傻与这病有关),在头上扎针、输液,因此我头上有了个小的“地中海”(在我脑袋右边有一小片秃发,我恨呀!!!)与我携手一生、白头到老。此后等我上了幼儿园,我开始“傻”。一天我心血来潮,想像超人一样飞行。我找到一把椅子,然后踩上去,“嗖”地飞了出去,可是地球母亲似乎并不想让我离开她的怀抱,大约一秒后,脸贴地,送进了医院。等到了小学,我又傻。不知道多少个早上,我一脸欢喜地穿好衣服,吃过早饭,到了学校,我感到裤子难受的很。一低头,原来是我的裤子穿反了。唉,又傻喽。到了现在,我不但没改掉这个“傻”劲,而且还变的更傻了。没天晚上我写完作业,我都会提前把书本整理好,但这时我的傻劲又上来啦,不知怎么的,我左手把书放到书包里放好,右手又糊里糊涂地把书拿走。等我第二天到校时,我打开书包,才发现书没带。
唉,我怎么就这么傻呀?难道上天在打开我的一张门的时候,又顺手把窗户关上了?唉,算啦,算啦。说完我的“傻”还是来说说我学霸的一面。
点开本人的“历史记录”你就会发现本人原来是一名“学渣”,但在老师和同学的鼓励下,本人爱上了学习,不久还得了个好成绩,与本人从此以后决定与“小地中海”还有“学习”一起白头到老。在学习方面,本人除了语文以外,剩下的各科样样拿手,就因为语文这一课,导致我数次考试与我的目标擦肩而过,于是就进了这个补习班,写下这篇作文。
篇6:自传作文600字
我原本没有名字,我原本有一个在乡下的家,安静的时候,灶房里面传出香喷喷的袅袅炊烟。依山傍水,春暖,夏炎,秋凉,冬寒。
我有很多很多兄弟姐妹,跟我一样有洁白的皮毛,只不过我们常常在泥沟里翻滚戏耍,常常看起来脏兮兮的。我知道大多数的人都瞧不起我们,因为我们的形体和出身,与那些娇生惯养、八面玲珑的宠物狗相比,遥不可及。我一颗稚嫩的心起先还愤愤不平,呼吁这世界的不公,不过后来,也学会了慢慢接受。接受寒风、接受轻视、接受没有怀抱的日子。可我没想到连抛弃,也要接受。
这一天的傍晚时分,夕阳将冬日的天空染成了浅紫色。北风刺骨,妈妈单独带着我出门寻找食物充饥,我在雪地中被寒风吹得直打哆嗦。
我呜咽着向前走,耳朵听到了一种轰轰隆隆的声音。我抬头望去,一栋房子里飘出碎碎的黄色木屑。一个人走了出来。我警惕地盯着他。
他看见我,镜片后面的小眼睛里面露出惊喜,朝我伸手,想要抱我。我鬼使神差走了过去。
当我被他抱起来,向下一望,一阵眩晕。我心里有点害怕和恐惧,我轻轻叫妈妈,可是她就在不远处沉默,甚至是躲藏了起来,藏在一堆废弃的燃烧后的桔杆后面,美丽的眼睛充满挣扎地望着我,里面包含着爱意和愧疚。
我心里一凉。
怎么会,妈妈不能抛弃我!我是跟她长得最像的宝宝啊!
我被那人抱着,渐渐远离了妈妈。我想叫,想要撕心裂肺地叫,可是嘴巴怎么也张不开,身体冻僵了,没法挣扎。我悲哀地看着妈妈转过了头,狗毛被冷风吹刮着,她决绝地向那一边跑去,离我愈来愈远,只在雪地上留下一串精巧轻盈的爪印……
我把头埋在那个人的臂弯里,找寻一丝温暖。
那天晚上,我吃到了火腿肠和酸奶。人类给予我的第一顿丰盛晚餐。
篇7:自传作文600字
自传作文600字三篇
自传作文600字(一)
我是唐天舜,唐天舜就是我,于在常德某地出生。
幼年的我是十分容易生病的,听妈妈说,我时不时的就高烧40度,还是在夜里,并且一烧就退不下来,弄得医生差点儿就给我判白血病了。但还是让我挺了过来,也许正因为小时候病多,长大后反而没什么病了。
小时候,我也算是十分不用心的人,写作业喜欢拖,每次我写作业时,喜欢边玩边写,结果一次写50个字花了一天,这个“习惯”直到上初中后才改正。
小时候我还干过一件蠢事,那就是偷,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和我一起在校小卖部拿了东西没给钱就跑了,没有被抓住,当然也没有受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结果有次被抓了个现场,回家后被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当然,如果没有那次“教育”,我的人生也许会因此截然不同。
上初中后,我的性格有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我原本喜欢热闹,现在喜欢安静,原本喜欢好动,现在懒得运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毅力和脾气。
没有毅力是我最大的缺点,所以我很干净,不是身上干净,而是因为我什么事都可以推得干干净净,虽然我不停在心里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却还是把事都推倒明天,这个缺点我不知怎样克服。
我的脾气,用班上的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喜怒无常。并且好气好冲动,有一有点就是不记仇,让我发现恨一个人很难。
我妈妈说我像爸,别人说我像外公,我认为我就像我,不像别人。
妈妈评语:能中肯的分析自己,缺点说得很准,但怎么能改正自己的缺点,有想法么?
自传作文600字(二)
小学生生活结束了,我现在已升入了初中,见到了许多陌生的同学。你们如果想认识我,那我就向你们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我的名字叫陈玉鹏。你别看它听起来普通,意义可大了。鹏是鹏程万里,说明我的.前途远大。
瘦是男孩们畏惧的事情,可我的身体偏偏就是瘦,所以过去有很多同学都叫我“小不点”其实我个子又小又矮,所以妈妈说我瘦得像根“黄瓜”。妈妈让我多吃饭,可我依然是每顿只吃一点点。我妈妈常说:“我还没有姥姥家的小猫咪吃得多呢?”我真后悔不听妈妈的话多吃饭,要不然能长这么矮吗?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不知为什么,调皮的我爱上了读书,不过那时读得都是一些故事书,似懂非懂。后来经过老师的教育,我把课外书的兴趣又转移到课本上,也逐渐爱上作文。
虽然我酷爱文字,却无文采,喜欢读书,却过目便忘。但我从未因此而放弃,因为我坚信功夫不负有心人。除此以外我还有许多爱好,比如喜欢交朋友。虽然缺点很多,却不乏幽默感。不管在学校学习还是在家里娱乐,我常用笑话来制造欢乐的气氛。
10岁那年,我学会了练毛笔字,一年后丢弃,只因无恒心,为此自愧而“无脸见老爸。”尔后,我发奋苦读,却不时因贪玩而影响成绩。
我最大的缺点就是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就拿攒钱来说吧,过年的压岁钱就有一百多块,加上平常的零花钱就有四十多块。好不容易攒到一百六十多块,就跑到商店买了一台MP3,剩下的钱肯定一花而光。
这就是我,你们想认识我吗?喜欢跟我交朋友吗?快来吧,我欢迎你。
自传作文600字(三)
人的一生,坎坎珂珂是必然的。从小家里就穷,每天起早贪黑的去上学。每天别人玩的时候我去捡废品,收理好去卖。卖的钱给自己买书包买资料,也给家里减少点负担。但是一年级的时候成绩总是提不上去,我就非常的失望进过老师的鼓励,在我一个月的努力成绩终于提了上去。
这就好啦,到二年级的时候,基础打好啦自然也好学啦。每天都风调雨顺,顺顺利利的,在老师心目中就别提啦,简直就是一朵花。三四年级依然也是这样,到了五六年级可就没以前好了,认识的朋友多啦经常贪玩,自制能力差,成绩也不是可别的理想。
不知不觉中,我已成为一名初中生。当第一次踏进初中教室的那一刻,一张张陌生的脸庞六年的小学,在家生活生活就这样悄悄地远去了,留给我的只有回忆,回忆那些人,那些事,那间伴随我三年一些朋友就这样分开啦。没想到操场上那些曾经嬉戏的、奔跑的身影,那些熟悉的面孔现在已经成为幻影。如花的校园,已物是人非,不禁生出不尽的感慨。至今现在已经走进了一中的大门,上学期不怎么样,我并没有感受到学习的紧张,生活的压力,分数的苦恼。到了下学期我知道了学习的好处,老师也经常给我们讲一些大道理。
使我从中懂得了一些大道理。想以后也干出点成绩来,也好好整出点精彩,做国家有用的人,不能做造粪机器。
在这我就不多说啦,虽然我的自传不怎么样。也就这样了。
篇8:初中生自传600字
十一年前四月二十日,一个小女孩出生了,这个小女孩就是我!如今我已经出落成了一个大姑娘,但以前的我是个什么样的孩子呢?听我给你娓娓道来。
四岁——喜欢撒娇,黏人
四岁的我正上着幼儿园,见到什么都想买,每天上下学都是爷爷接我,于是我便带着撒娇的语气对爷爷说:“爷爷,爷爷,我就是想要这个嘛,给我买一个啦!”听到这话,爷爷就会乐的呵呵直笑,钱包都不听爷爷使唤了,一个劲儿的满足我的需求。有时妈妈下班后要去逛街,我便黏着妈妈,一步也不离开,大家都说我是个小跟屁虫!
七岁——调皮但又懂事
七岁的我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但还是个调皮的小家伙。每天放学回到家后,不是抠抠这个,就是摸摸那个,一刻也闲不住,还经常把家里的玻璃碗盘打碎呢!每个星期六和星期天,我都去姥姥家串门,闲着没事的时候,就拿起小扫把,模仿着大人的样子扫地,虽然扫的不是很干净,但也整洁了不少,婆婆夸我是个懂事的孩子,这让我一天都有好心情,哼唱着小曲儿。
十岁——任性,不听话
十岁的我已经五年级了,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可我一点也不像个大孩子的样子,总是和大人唱反调,让我干什么我偏不干,又一次还把妈妈给气哭了。长大的我反而没有以前听话了,懂事了,爸爸妈妈总是这样说我,这让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我从那时起就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
十一岁:自觉学习,懂得分担
今年我就已经十一岁了,再过一个学期就要上初中了。小升初,这将决定着我的未来,每天下午放学之后,我就会拿出家庭作业,开始写,如果没有写完,那就回到奶奶家家接着再写,直到写完才休息。晚上到了自己家,我也继续看书,预习第二天要学习的内容,做好充分的准备!随着年龄的变化,我也成熟了不少,渐渐懂得了爸爸妈妈养育我的艰辛与不易,我慢慢的减少了买东西的次数,不需要的东西就不买,零花钱也存了起来。晚上没有事情的时候,就干点家务活,扫扫地,擦擦桌子,帮爸爸妈妈减少了工作量,增加了他们的休息时间!现在的我,已经变了,变的可以自觉学习,懂得分担了。
瞧,这就是我,一个不一样的我,多变的我,这样的我你喜欢吗?
篇9: 自传作文600字
今天暑假刚过,我就上了中学。
我今年11岁,刚好完了一个童年,上到小六后,我见到许多张陌生的面孔,新老师,新同学,新教室和新的班集体。我要和许多陌生的同学同窗三年。
我一定会尽快地让同学和老师认识我,了解我。我的性格不内向,性格非常得开朗,大方,我很容易接纳同学的,因为我知道交朋友是双向的。我没有那“心锁”的束缚。我喜欢讲笑话,比如:鸡蛋碰石头,我一讲起来,同学们就扒在桌子上大笑起来,有的在哈哈大笑。我平常看漫画书,我看过的漫画书有《老夫子》、《Q夫子》、《蜡笔小新》、《乌龙珠》,举个例:《老夫子》这本书属于爆笑类的,每个片段都有一个成语。里面画的有:开车、打工、买东西、喂猴子、严重飞车和撞车,还有更离谱的:自不量力和耐人寻味。但你看起来的时侯,一定会忍不住得笑起来,使你整天的表情都乐乎乎的。
我在家里呆着的时侯,不是学习就是放放松,听听美妙的音乐。一手拿起一张CD碟片,打开电视再打开碟片机,把CD碟放进碟片机里,坐在椅子上慢慢地听着音乐,一首歌听下来,享受着音乐的节奏和歌声,因为歌声听起来太悦耳了。我最喜欢听的一首歌就是《外婆的澎湖湾》,因为我觉得那节奏好像是快乐无比的,歌声也觉得是最好听的。《外婆的澎湖湾》这首歌也是我第一次听过的歌。
我的爱好是运动。我打篮球不输给别人,踢足球比人家厉害,跑步又是最快的,跑起来好像比刘翔还快。我还有一个小爱好就是制造学习软件和查找资料。我长大了后,我想实现一个心目中的梦想,就是想当一名运动员和电脑子软件总经理。
这就是我,我自已就是这个样子。
篇10: 自传作文600字
从小到大,我经历过如星星一样多的事情。有开心的,有难忘的,有伤心的,也有心里不是滋味的......多得数也数不清。
在二零XX年十一月十九日凌晨两点五十九分,我终于看见了外面的世界。听妈妈说,那时我只有五斤二两,护士姐姐把我拉出来的时候,我还没有哭闹,直到她们拍我屁股时我才哭的。而且我喝母亲的乳汁的时间比一般的孩子的时间短,我仅仅喝了八个月。直到现在妈妈都很奇怪,为什么别人的孩子喝乳汁时总是那么满足,那么快乐,而我总是对乳汁那么的排斥。
大约在二零零六年,我的第一颗牙齿刚刚光荣“退出工作岗位”。在拔牙的那一天,我的心里一直在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就像大海中的波浪,一会儿高,一会儿落,变幻无常。去到牙科医院,我的心更加紧张了,双腿不停地发抖,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再加上牙科医院里冷气开放,还有满屋子的消毒水味,令我不单单是紧张了,更添加了一层害怕,毕竟那是我第一次把牙啊!顿时,我感觉到自己来到了十八层地狱,身边站着无比威武的阎罗王,一直盯着我不动,让我不寒而栗。拔牙的医生来了,他一手拿着钳子,一手拿着棉花和棉签。医生先在牙齿内部给我涂了一层难闻的药水,然后在我没反应过来时迅速拔掉了我的牙齿,然后往我嘴里塞上了棉花。就这样,我的牙齿毫无痛苦的“退休”了。原来拔牙是如此的简单,自己只用坐在椅子上,耐心的等待牙科医生濑把自己的牙齿就行了。
这就是我人生中最难忘的事,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时,从会觉得那时的我是那么天真无邪。
篇11:自传作文600字
在妈妈肚子里住了十个月的我,终于耐不住寂寞,嚷着要出来了。于是,一个活泼、可爱、好胜心强的女孩诞生了。小小的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偶尔睁开眼睛打量周围,不一会儿又闭眼睡觉。我宛如一棵幼苗,在父母的呵护下渐渐长大。
听妈妈说起,我三岁的时候,跟着她去理发店,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理发师用剪刀“刷刷”地把妈妈的头发剪得又短又平整。回到家后,我也拿出剪刀,对着镜子把自己的头发剪得比狗啃的还难看,弄得爸妈哭笑不得。
还在幼儿园时,我代表中二班参加了幼儿讲故事比赛,“讲”败了所有人,获得一等奖,自此,我喜欢上朗诵,常常坐在妈妈的膝盖上读书。
上一年级了,大家夸我有跳舞的天赋,于是妈妈给我报了舞蹈班,但我吃不了苦,嚷着要上能坐着练习的兴趣班,于是,妈妈帮我选了钢琴班。渐渐地,我喜欢上了文艺,既爱弹琴,又爱唱歌、跳舞。
虽然我已上高年级了,但我还像个“疯丫头”。热爱武侠剧的我,有时会模仿李莫愁的样子,拿着木剑在家里比划;有时又模仿东方不败不时地甩着自制的“飞镖”;有时还模仿军统特务梁海棠,手里拿着枪,左躲右闪的。我还喜欢设计呢,前一个星期,我拿起妈妈的旧长裙“咔嚓”剪起来,然后按自己的构思用针线缝着。呵呵,经过我几天的努力,一条古装长裙“问世”了!于是,我穿上长裙,从我的几个漂亮梳妆盒里挑选出发簪与头饰,弄好发型后,站到镜子前,我眼前一亮,耶!一个“格格”形象塑造成功。
如今,我已是一名毕业班学生了,我深知自己肩上的重任,我一定要加倍努力,争取考上重点中学。
哈哈,见识了我的天真、好强、爱臭美,你想跟我做朋友吗?
篇12:自传作文600字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度过11个春秋,已经从一个从不懂事的小孩成了一个懂事的少年。
我在一二岁时,奶奶说我非常的调皮,经常走路不让人扶,时不时的就摔跤了,但奶奶还说,就算我摔倒了,也不哭,我很坚强,有一次,我睡觉时从床上掉了下来,手摔伤了也没有哭闹,至今我的手上还有一个非常显眼的伤疤。
到了4岁,该上幼儿园了。开始我非常想去幼儿园,可后来,我和同学闹了矛盾,打了一场架,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想上幼儿园了。妈妈要我去,我都不去。在妈妈的千言万语劝说之下,我才愿意上学。
到我七八岁时,那真是个淘气包,整个村都被闹个鸡飞狗跳,在别人田里偷橘子,赶着鸡满地跑,用鞭炮炸邻居家的猪……这些都是我做过的事。不过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一件: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把玩具水枪,那把水枪要吸水才能玩,我正好瞧见我的不远处有一个水缸,我拿了一个板凳放在地上,爬了上去,只听咕噜一声,我就掉下了水,我当时就急了,马上大喊:“救命,救命”。爸爸马上跑过来,把我从水缸里捞了上来。
刚上小学时,我才知道学习是多么快乐,多么有趣,我便爱上了学习。我沉浸在语文阅读的快乐之中,我陶醉在战胜数学难题的喜悦之中,我更痴迷于科学与社会等课程。我一直在补习英语,因为这是我的弱项,所以我一直在好好学习英语。
直到升上六年级,我懂事了,经常帮妈妈做家务,拖地,扫地,洗碗等许多事,我都做过,这时,我才体会到妈妈是多么的辛苦。长大后,我一定要报答妈妈养育之恩。
比起小时候,我的确是进步了,已经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慢慢成熟了,但我不能骄傲。古人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还有许多东西不会,人生的道路还有很长,我需要努力,我一定会努力!
篇13:自传作文600字
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中午,随着一阵啼哭声,一个婴儿来到了这个美好世界,啼哭声给炎热的夏天增添了几分生机和活力,那婴儿就是我。
我有一双大如珍珠的眼睛,闪烁着天真而又顽皮的眼光。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留着乌黑亮丽的长头发。
幼儿时期的我很天真,顽皮。记得有一次,听大人们说飞机可以飞上天。我在外婆家见到了一只会飞的大公鸡,就突发奇想,想坐着这只“飞鸡”上天。打定主意,我二话不说就冲了上去。公鸡大仙见自己有危险,马上逃跑。它一跳,我就追着它不放,因为我一心想着坐“飞鸡”。不一会,我和公鸡就把院子弄得乌烟瘴气了。我瞅准公鸡不注意的机会,一手抓住了它的脖子。大公鸡不甘心,苦苦挣扎,差点把我的脸都抓花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坐上了“飞鸡”!可只过了1秒,这“飞鸡”竟从我胯下挣脱了!这“飞鸡”也太不厚道了!
这一幕被刚回家的外婆看到了,她哈哈大笑地说:“你这个傻丫头,天上飞的飞机是机器,不是公鸡啊!”我却傻傻地摸了摸头。
不知不觉,我上了六年级了,我的性格也是和小时候一样大大咧咧,十分顽皮,而且还多了一个喜好,那就是——贪吃。我喜欢吃的东西有很多,多的如同沙漠里的沙子,多的如同天上的星星。因为贪吃,家里人都称我为“吃货”。最开心的是我那么贪吃却一点也不胖,反而很苗条。
记得今年中秋节的那天,爸爸妈妈买了三盒月饼,各种水果,还有许多糖果。当妈妈切月饼时,我就先吃了一个苹果,半个雪梨和三块饼干。妈妈笑着说:“等会儿你就吃不下香甜的月饼了。”我却拍拍肚子说:“别担心,还有位置。”说完,我就拿起一块月饼吃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就把两个大月饼“干掉了”。妈妈说:“你的肚子真是个无底洞啊!”爸爸摇摇头说:“我无语了。”我听了哈哈大笑起来。
岁月如梭,我从天真烂漫的小孩子变成了有志气的大姑娘了。现在,我希望能考上好的中学,学习生涯还很漫长,我会继续努力前进!
篇14:自传作文600字
阵阵轻柔的微风掠过身旁,卷起多姿的花瓣,夹杂着沁人的泥土香,抚慰我残缺的心灵,填补我内心的空缺。
——题记
一缕缕柔光升腾在朦胧中,拨开笼罩在大地的面纱,一抹阳光穿过雾海,将光明带给可爱的人儿。当它洒向黑暗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充满了光亮、温暖。
那时,我的名字叫陋习。是一个集万臭于一身的社会小青年,整天都在街上游荡,无所事事。我的生活似乎没有快乐,眼中的一切都是那么刺眼。可那个时候,我认为一切都是想当然,依然一如既往,我行我素。
我最大的喜好莫过于免费“拿”东西,以为我是一个不爱花自己钱的“节俭”的“好”学生,所以为了给家人省钱,我就去干了这一箭双雕的事。果不其然,在尝到甜头后,我爱上了这种行为,后来自然而然成了一种习惯。有一次,我去香奈儿专卖店准备“拿”一瓶送给妈妈,不料想被他们发现并送到了派出所,在阴暗的看守所里度过了漫长难熬的一年。
出狱后,我在大家的帮助下改掉了这个习惯,可后来,我的最大喜好演变成了“骑摩托”。每次吃完饭,约上几个和我有相同喜好的人骑上心爱的摩托车,将油门加到最大,驰骋在没人的公路上,张大嘴巴叫喊,享受因飙车带来的快感。家人和同学知道后,多次劝我改掉这个坏习惯,可我总是一个耳朵进,另一个耳朵出,根本不放在心上。没过多久,我骑着摩托车一不小心撞到了树上,命虽然保住了,可腿却骨折了。
经历了两次痛苦的磨难后,我深深地认识到了坏习惯将会影响自己的一生,于是我开始一步一步改变自己,慢慢地我变得活泼、坚强、乐观、开朗。数月之后,我的名字不再是“陋习”,而是“美好”。
......
我深信,生活因改变而精彩!陋习永去,美好永远……
教师点评:以自传的形式来写陋习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呼吁人们要改掉陋习,只有这样,才能享受生活的美好!
篇15:自传作文600字
我是一个英勇无比、超级帅气的游侠,大家都叫我“铠甲黑虫”。
嘿嘿!像我这么稀少的虫才,怎么能一辈子都待在这个偏僻的村落里呢?于是,我决定去外面闯一闯。我翻过千山万水,这可累坏了我的翅膀和小腿,终于来到了一座大城市。大城市果然是大城市啊,那么高那么高的楼房,那么多那么多的人,真好啊!可惜主宰这里的不是我们昆虫,而是人类。我在大街上散步,看见了那么多我没见的东西,这可真让我大开眼界。我现在可是一只见过世面的甲虫了。回家后,我把看到的告诉同伴,它们一定非常羡慕吧!嘻嘻……走了这么久了,我也饿了,去吃点东西吧。不行,我要吃麦当劳!我进了麦当劳,哇,那里有一个大汉堡,好像很好吃的样子,我飞到汉堡上,只听见一个女人尖叫一声,把汉堡扔到地上。还一直盯着我。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我真想对她说。我咬一口汉堡,还行,但有一种怪怪的味道。玩累了,我停在一棵小树上休息。午后的阳光格外温暖,我差点睡着了。这时,又是一声尖叫,一个小女孩子盯着我。哎呀,又怎么了?又不是没见过甲虫。接着,一个小男孩跑过来,他饶有兴趣地看着我,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我动动翅膀,想吓吓他,但他把我从树上弄下来,把我的身子翻过来。之后,他又拿出一把剪刀,要剪我的翅膀。我惊恐万分地挣脱了。我要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
于是,我又翻过千山万水,回到了我的村落。还是家里最温暖呐!同伴们问我去哪里,我的兴致又回来了,把我的所见所闻都告诉了他们。最后,我还是说:“千万不要去城市里了
篇16:自传作文600字
“她自强不息,她永不低头,她对生命充满了渴望,她对生活充满了激情。”合上了这本书,这段话不断的在我耳边回响。
海伦.凯勒因为一场病变成一个又聋又哑又盲的残疾人。但是她在家庭教师沙利文的帮助下,终于战胜了这些困难,学会了与人说话,学会了几种语言,成为了一个有成就的人。她声名远扬,很多人都知道她的困境,知道了她与困境作斗争的事迹,也都被她的坚强的精神而打动。
不仅仅是他们感动了,我也被她深深地感动了。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坚强不屈的精神。她知道自己是个残疾人,但她没有向命运投降。相反,她却做到了常人做不到的事情。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从她身上,我联想到了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贝多芬和海伦一样,他耳朵聋了,听不见音乐声,这对他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和困难,但他却克服了种种的困难,创作到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刻,给世界留下了伟大的作品。
看到他们,再看看我们,我们不残疾,但在学习中却不努力。比如我自己吧,写作业时还好,但只要爸爸、妈妈说一声:“弹钢琴啦!”我就拖拖拉拉、毫不情愿地去弹。记得有一次,天很冷。我去弹琴,弹了几分钟,我因为太冷了,就一边弹一边发脾气:“天这么冷,你们还让我弹琴,真不象话。”说完,我就不弹了,气的妈妈也没有办法。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惭愧。我想到了现在我自己的生活条件这么优越,却不努力学习,没有恒心和毅力,真是不应该呀!我们要学习海伦.凯勒。用我们坚强的毅力去克服学习上的困难。
篇17:自传作文600字
嗨,大家好,我是一片树叶。我的一生很短暂,却很有意义。下面,让我娓娓道来我短暂的一生吧。
我在春天出生。出生那天,我和其他兄弟姐妹一样,钻出了枝干。枝干是我以后的家,以后扎根的地方。开始的时候,我的身体十分幼滑,小小的,皮肤嫩绿嫩绿的,让我心花怒放。几天后,我喝足了雨露,个头拼命往上窜,皮肤成了鲜艳的翠绿色。这让我很满意。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来到了我这一生中生命力最旺盛的夏季。哈,我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瞧,我得皮肤成了成熟的深绿色。嗯,就像神气十足的绿军装一样。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一起,把大树妈妈打扮得 像一把大绿伞,好让人们乘凉。大树妈妈直夸我们懂事,这让我乐不可支。我见到人么有的在下棋,有的在看书,有的在吃东西。那个小女孩靠在大树妈妈的身上,津津有味的在看《小王子 》,《小王子》?讲的什么呢?我好想知道。
秋天到了。我穿上了土黄色的秋衣。难看,真难看!我嘀咕着。其实,不关衣服的事。因为不久后,不久后……呜呜,我就要离开大树妈妈,投入到土地爷爷的怀抱了!我极为苦恼的想着。突然,我听到了一阵“救命呀救命呀”的声音。我循着声音望去——是弟弟妹妹他们!天哪!那个小男孩把他们抓走了!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痛苦的挣扎,可我却力不从心,无能为力。天。我痛苦的闭上眼
可怜呢。最近我摇摇欲坠!我不要死啊!救我!这时,大树妈妈沉稳地声音响起来了:“孩子,生命轮回,生死循环。你是我的孩子,你要明白,我是多么不希望你伤心。土地爷爷告诉我,每片树叶,他都会将他腐化,成为养分运输给我。到时,你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这不好吗?
我轻轻地说:“放心吧,妈妈。我明白了“
我落入土中。我无悔。
篇18:自传作文600字
“人不摔跤,就学不会走路。”我要把这句老话改为“人无烫伤疤,就不能走向成熟。”今天,就让我来晒一晒这些烫伤疤吧——
烫疤—
部位:脊背
范围:2平方分米~2.5平方分米
时间:2岁的一天
事情经过:那天傍晚,天气寒冷。正好大人又不在家,我可要大显身手了——洗澡。我给自己准备了开水,拿下毛巾。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自己洗澡,所以太兴奋了,禁不住一边唱歌跳舞,一边脱衣服。不料,脚下一滑,我纵身于开水之中,至少过了一分钟,才有大人来营救我这只“猴子”,当时我全身腐烂,过了几个月,就送了个疤来提醒我。每当我看见它,就像噩梦初醒,心有余悸。
烫疤二
部位:右大腿
形状:叶边形
事情经过:那年,我们经常在一楼的小房子里烧水,一般都是由我来挑上二楼。那天,我跟往常一样,我又开始挑热水了,一时逞强,挑着拿桶热水火箭的速度冲上楼梯,上到最后一格了,哎呀!脚滑了一下,热水如同倾盆大雨般直泻在我的腿上。经过几声惨叫后,我成了一只“落汤鸡”,还留下了一个永久的疤痕来告诉我逞强的后果!
烫疤三
部位:右大腿叶边形烫疤的上方
形状:椭圆形
大小:长直径3厘米,短直径1厘米
时间:20xx年春天
事情经过:那天,姨妈来了,我倒了杯水准备端过去,可我那调皮的弟弟却一溜烟似地冲过来,我顿时来了个360度大转体,接着,王八打滚,才结束了在这个惊心动魄的“表演”。无辜的我,又印上了个无辜的疤,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无辜疤”。
即使这些烫疤陆陆续续地来向我”报道”,但它们见证了我幼儿时期的幼稚,天真与无辜。正所谓“不经一事,不长一垫”踏着一块块烫疤,又走来了毕业班``````
篇19:无殇自传高三作文
无殇自传高三作文
无殇者,蜀游人也,好赋打油诗,性怪异,故有人尝曰;无殇者,神人也。无殇笑言道;痴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傻狗看不穿。
无殇者,字菡烟,号幽仙,世居飘渺阁,曾有仙人望渡无殇,无上拒之门外,月下独吟道;生不入天门,死不进地狱,乘物游怀。仙人曰;吾若渡汝,汝免遭轮回之苦。无殇云;天门地门皆围成,吾独向往自由,思屈子之衣袂纤翩,以头纵汨罗,故灵魂洁净。思陶潜之放浪形骸,心寻桃源,观芳草萋萋,落英红透,絮飞柳绿,念天地悠悠,与明月长终。故灵魂自由。念放翁之悲,沈园柳老,钗头别凤。暗夜浮云,娇影黄昏。无殇愿与红袖,举酒共今生,东风飞纸鸢,若伊人在水之湄,吾便独上兰舟,涉水而来,踏梦归去。
无殇曾入歧途,一眼无边,世人皆语;戏子。虽有鸿鹄之志,却无项羽之勇,仍执迷,竹杖芒鞋,风雨无阻,吾师云;人勿忘清点得失,无殇对曰;英雄少年,剑指苍穹。师云;宠辱不惊,富贵不淫,去留无意,贫贱不移。无殇云;喏,几番如梦,几年离索,几曾轮回,几月飞花,几度风流。
无殇尝云;人皆生乎于缧绁,吾思独逃徙隐于林,却为名利之所困,向使人皆看破红尘,点辑心灯,心游于天地之外,寄蜉蝣之思,朝生夕死化作浅笑低酌。不知天上宫阙,只恨一洗千年。君莫笑侬痴,浓只好如是之才,喜香君之容。愿化一歌伶,一人一驴歌天涯,不知天上宫阙,只恨一洗千年。
西湖缱绻几丝念,灯下柳影漏九痕。蜀国小子才粗浅,天宫一夕诗千年。
篇20:关于乔布斯自传观后感600字
关于乔布斯自传观后感600字1
从前,我对乔布斯这位伟人没有太多认识,但自从老师推荐我们阅读了《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之后,我便对他产生了浓浓的钦佩和敬仰之情。乔布斯的执着、乔布斯的创新精神和他的完美主义、永不服输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史蒂夫·乔布斯就是这本书的主角。他于1955年2月24日出生于美国旧金山的一家医院。他原先的父母将他遗弃,而被另一对夫妇领养。这对夫妇就是保罗·乔布斯与克拉拉·乔布斯。他们对乔布斯十分关爱,从来没有打骂过他。乔布斯从小就显露出了对电子设备的喜爱,他经常去外面捡一些电子元件并自己组装。他的家在美国硅谷,在那时,是美国一个工业很发达的地带。他的父亲从事汽修工作,但有时也为家里做些家具。一次,在做一个柜子时,他的父亲对他说:“就算是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也要做得很细致,就像这个柜子的背板一样。”这句话深深的地刻在了乔布斯的心中。那一次,他懂得了许多。此后,他每次的产品,即使是使用者看不到的电路板,也力求做得完美。
在公司里,乔布斯展现出了与其他领导人完全不同的一面。他敢于创新,思维独特,不怕艰辛与坎坷。他虽然一度被赶出苹果公司,但他并不放弃,又建立了Next公司和皮克斯动画公司,并最终返回了苹果,与他的同事和员工一起创造了iMac、iPod、iPhone、iPad等举世闻名的产品和一个成功的苹果公司。
说到乔布斯,你会自然想到那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标志,当然你也会喜欢他带来的iPod、iPhone和iPad,或许你也会羡慕他的成功和财富,但我们更应该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思索一下他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乔布斯的人生点滴都是财富,从他身上我们能学到很多,“酸甜苦辣生活汤”是人生道路的点缀,没有它们,世界上没有成功,只有幸运,我们的人生还有价值吗?最低谷、最高峰都是人要经历的,而有想法的人则会重整目标,调整脚步,整装出发;一般人就会停下脚步,满足于现状。乔布斯对当时的可口可乐公司老板斯卡利说:“你想用卖糖水来度过余生,还是想抓住这个机会来改变世界?”。没错,取决于你。
有人说,世界上有三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而第三个则被乔布斯摘走了。是啊,苹果公司现在的辉煌,都归功于乔布斯。乔布斯虽然已经离世,但他将永远被世人所铭记。我认为乔布斯成功的秘诀,不仅是因为他的智慧和他的追求完美,还有他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和他那可以让别人完成看似不可完成的任务的疯狂。他,把自己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他将是我以后学习和生活中的榜样。
我最欣赏乔布斯的一句话:“我们不应为别人而活,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确,乔布斯确实改变了世界,而他改变的不仅仅是世界的科技,更是人们对科技的认识、需求与渴望。
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说,中国同样需要一万个乔布斯。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强大,我们的人民才能真正富裕,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我知道再多的豪言壮语也只不过是瞬间的智慧与激情,朴实的行动才是开在成功大道上朵朵姹紫嫣红的鲜花。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追求你内心的声音和理想,只要你有决心并愿意坚持为梦想而努力,那么凡事皆有可能。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自己人生的传奇吧!
关于乔布斯自传观后感600字2
近日读了本《乔布斯传》,虽然一直是APLLE粉,但对乔布斯却知之甚少,读后深为之痴迷,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一个改变了世界的人,虽然他的人生之旅是如此之短暂,却足以让众多活着的人汗颜……
他拥有并不完美的童年,但他的养父信守承诺,为了能去乔布斯满意的大学甚至不惜搬家换工作,乔布斯是个有着梦想与并执着的人,为了实现自己“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梦想,不惜放弃大学学业,即使在他最困难的时候被自己创办的苹果抛弃,也从未放弃过。最终,在那个崇尚创新的社会,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与他的团队正是美国以及全人类所追求的“创新精神”的代名词。从某种意义上讲,乔布斯的成功也许是美国的人性自由,个性化教育及创新精神的完美结合。
衷心希望我们中国能够拥有自己的“乔布斯”,能够拥有一批有梦想,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队伍,以‘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魄力,振我中华之雄风。我想,要想实现这些,需要我们改变的太多了,死板的教育方式,纯净的创业环境,正确的财富观……也许不是一代人的努力,从我做起吧!
放笔之际,耳畔又想起了乔布斯对斯卡利说的那句名言‘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
关于乔布斯自传观后感600字3
有人说,有3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而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掌控之中。乔布斯,一个大家都熟悉的名字,他是苹果公司的前任总裁,他带领着团队使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这6大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双休日,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主要讲了乔布斯过山车般跌宕起伏的精彩人生。刚刚大学毕业的乔布斯就与同学们创办了苹果公司,并制造出Apple2与麦金塔这两台电脑,受到大众的喜爱。之后,乔布斯因他古怪的性格被逐出了苹果公司。但充满了雄心壮志,一心想改变世界的他并没有停住追赶梦想的步伐,在他被苹果公司逐出门外的时光里,他又创办了NeXT电脑公司和皮克斯影像公司。不久,乔布斯又回到了苹果公司。从此,苹果公司在乔布斯地带领下东山再起。不幸的是,2011年5月10日,乔布斯因癌症去世,享年56岁。
乔布斯是一个善于创新的人。乔布斯曾不分昼夜的工作,不断创新,带给人们一个又一个惊喜。他制作出妙趣横生的影片《玩具总动员》;制造出一个能装下数千首歌的'ipod;能打电话的ipod—iphone;平板电脑—ipad……乔布斯是一个十足的完美主义者,从产品的外观到产品的部件,从产品的颜色到产品的广告,再到生产车间的工作环境……精益求精,尽善尽美。乔布斯还是一个持之以恒的人,他和团队成员一起研发麦金塔电脑时,有许多人都不看好这个项目,而乔布斯却坚持不懈,制造出麦金塔电脑,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并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乔布斯毕生的梦想。他说到了,也做到了。他用一只凝聚着科技与智慧的苹果改变了世界,给人们带来了便利。
关于乔布斯自传观后感600字4
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位极具创造力的企业家,史蒂夫·乔布斯有如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和犀利激越的性格,充满追求完美和誓不罢休的激情,史蒂夫·乔布斯创造出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6大产业的颠覆?员涓铩J返俜?·乔布斯的个性经常让周围的人愤怒和绝望,但其所创造出的'产品也与这种个性息息相关,全然不可分割的,正如苹果的硬件和软件一样。两年多的时间,与史蒂夫·乔布斯40多次的面对面倾谈,以及与史蒂夫·乔布斯一百多个家庭成员、朋友、竞争对手、同事的不受限的采访,造就了这本独家传记。 史蒂夫·乔布斯的故事既具有启发意义,又有警示意义,充满了关于创新、个性、领导力以及价值观的教益。
读完全篇文章后,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以下几点:
1、从小被人抛弃,确抛弃自己的第一个孩子
在这一方面,他后悔了,知错了,努力弥补对孩子的过错,最后得到了她的原谅
2、创业初期西装革履,后期的形象是黑白两线
创业初期他把自己定位为一位商人,后期定位为一个产品工程师
3、史蒂夫·乔布斯的激情、精力、欲望、完美主义、艺术修养、残暴还有对掌控权的迷恋塑造出的商业哲学
个人喜欢的狼性商业哲学,在他的眼里,只有两种评价:一、垃圾 二、完美
4、对同事的评价
蠢材,天才!有时候同一个人一天会同时得到 蠢材,天才两种评价
5、追求完美
6、两个天才、伟人的互相警言:
盖茨,”苹果一体化的模式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有史蒂夫的掌舵,但那并不意味着它将在未来的多个回合中获胜。“
史蒂夫,”微软的分散模式可行,创造了财富神话,但并没有制造出真正伟大的产品,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是。“
我思故我在,读完史蒂夫.乔布斯传,我爱上了传记类书籍,乘着前人的光,寻找适合自己的路。
关于乔布斯自传观后感600字5
在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让我读完还想在读的书《乔布斯传》。这时你可能会问,作者为什么写乔布斯而不写别人?我给你的回答是因为乔布斯的手机和电脑都比其他的要酷要给力一些,因为乔布斯的手机把电脑压缩到了可以装进信封,甚至装进口袋里。你还会问:“乔布斯为什么会成功,而且产品享誉全球”?
乔布斯能成功是因为苹果能把手机或电脑设计到就像一个饿了几天的人看到美食一样的追求。至于为什么苹果能享誉全球呢?我也不知道,但是有一点能肯定,那就是苹果把电脑和手机合为了一体。其实乔布斯能成功也是因为他的坚持。
下面我来说一说乔布斯这个人,乔布斯在青年时期时时一名嬉皮士,就是小混混。后来乔布斯认识了一名叫沃茨的小伙子,他们一起发明了打砖墙这个网络游戏,同时也发明了第一台有屏幕的个人电脑。乔布斯在苹果的管理很严格,所以苹果才能把所有商品做的很好,所以乔布斯成功了。
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上也要对自己严格也要敢于尝试,只有这样才能成功。这是我的《乔布斯传》的读后感。
关于乔布斯自传观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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