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哈鱼为什么能找到回家的路((整理5篇))由网友“lyzkhqby”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大马哈鱼为什么能找到回家的路,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大马哈鱼为什么能找到回家的路
大马哈鱼为什么能找到回家的路
远古时代,通信技术不像今天这么发达,传递信息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在短时间内完成。过去,传递比较紧急的信息都是通过信鸽,那信鸽为什么能记住目的地的位置而不迷路呢?原来,不同动物辨别回家的路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归纳起来,动物识别路径主要依赖于两种方式:靠信号或靠记忆。所谓靠信号就是靠动物与自然界沟通的信号,比如鸽子靠地球磁场,海豚靠声波,等等。所谓靠记忆就是靠一些标记,比如狗靠自己的排泄物的'气味能找到回家的路等。
在鱼类世界里,当然也不乏这样的“记忆能手”,比如大马哈鱼(又叫鲑鱼)。它大眼睛、大嘴巴,蓝灰色的外衣上缀着紫红色的斑点,有太平洋和大西洋产的不同种类。它们在河里出生,海里长大,最后又回到江河里产卵。一生中至少要往返一段长达数千千米的远航,也不会走错。虽然年幼的鱼儿可以用“顺流而下”来解释它们进入大海的行为,但成年后的鱼儿在八九月间回到自己的“故乡”产卵时,完全是逆流奋进,凭借的只是自己儿时的“记忆”,却总能找到回家的路。
我们可以从电视镜头中看到,成年大马哈鱼在“返乡”途中,不但一路逆水前进,而且在碰上急流瀑布时,从不会退却,而是奋力跳跃,哪怕上面有灰熊等狩猎动物在蹲点,也义无反顾,有时一跃就有2米多高,只是因为这是一条回家的路。大马哈鱼的记忆力为什么这么强呢?
当然你可以说是本能,不过科学家总是想找到确切的说法。一些科学家从鸽子身上获得启发,认为大马哈鱼也是借助天上的星星或者地球磁场来导航的。也有的科学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们直接对产自大西洋的大马哈鱼做了一组实验:将在产卵区捕捉到的大马哈鱼,分成三类:一类消除视觉,另一类消除嗅觉,还有一类消除听觉。然后将它们全部放回水里,到了下一次产卵期间,依旧在原地捕捉。结果在捕到的鱼儿中,只有那些没被消除嗅觉的鱼还在。由此他们断定,大马哈鱼是利用水的气味来确定“航路”的,嗅觉器官就是它的“指南针”。不过,太平洋产的大马哈鱼由于在产卵后都会死去,所以并没有类似的结果。
篇2:你能找到回家的路吗
你能找到回家的路吗
文/郑执
我手心有块疤,不大。
两岁半时,我家住东北老平房,大雪能封门的那种,胡同里一户挨一家。
夏天就热闹,男人们夜里凑群下棋、打牌、喝冰啤酒,小孩子就绕在身边乱窜。
我爸在某晚做了一件很隔路的事:他不跟人打牌,他自己打铁―光着膀子,手握锤子,脚下不停踩鼓风机的踏板,阵风呼哧地响,吹的铁块忽明忽暗,像闪烁的星。我幼时对发光体痴迷,他一扭头功夫,我伸手一把抓,手被烧红的铁烫得昝把蹋尖嚎划破夜空。
原来不是铁,是一块银。我爸打了一对耳环,送给我妈。
爸妈结婚时两家都很困难,婚宴只有一桌,嫁妆就一对耳环,我妈喝多了还弄丢一只。婚后两年,家里仍旧没钱。有天我爸发现家里的老苏联挂钟上有层质地极好的包银,突发奇想,撬下来熔成块,亲手打。
他是个没情趣的人。改革开放,下海赚到钱那几年,钱直接给我妈让她自己花,就是没亲自给我妈买过东西。他说自己没审美,不懂什么叫好看。
他打的那对耳环,就是俩大圆圈,像西游记里女儿国国王戴的。我妈也没换过,戴了整二十年。二十年里,他让全家从平房搬上老楼房,几年后又搬进新一点、大一点的三居室。
第一个老楼的套间,37平米,我住了7年,童年最快乐的时光都被困在那里。套间在六楼,夏天晚上我玩得太晚,回家已经天黑。我怕黑。当年老楼还没装声控灯,上楼前,我会先朝六楼窗户大喊两声妈,见我妈探出头来摆手,我才冲进黑漆的楼道,一进去就能听到渺远的回音:到几楼啦?二楼!现在到几楼啦?四楼!四楼上五楼的转弯处,台阶上已可见光。
那几年的晚上,我爸常在外应酬,半夜回来,关门声很轻。又几年后,搬进大一点的房子,他的关门声彻底没了,人去了南方闯荡,后又出国,再回到家已是两年后。
他回家那天,除了我妈,没人知道他被朋友骗光了钱。我只记得出租车停到家门口,我跟我妈下楼迎接,我爸一把抱住了她。多年后才醒悟,那绝非那个男人的常态,他本是跟浪漫绝缘的人。
我妈只说了一句:还能找到家就行。
他成长的环境是书香门第的反义词,自幼混社会,狐朋狗友,烟酒傍身,光身上的疤就上百针。后来他跟俗世的很多人一样,犯了世俗的错误。但这个家并未因此崩坏,我妈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一切平静地度过了。只是房子没有再变得更大,我妈的耳环也一直没换过。
我到青春期,跟他的话更少了,除了周末要生活费,平日住校连个电话也不打。他总是照我开口的数目多给,花不了我就攒着,给当时喜欢的女生买礼物。这方面我倒是遗传他,都没创意,无非是项链、手链,还多是男女配对的两件,土。
我还记得,当时能负担起最好的是石头记。
大学离家远,我爸一次给我整年的生活费自由支配,我便买得起施华洛世奇,再后来是Tiffany最便宜的那款对戒。转眼大三,奥运会结束后的冬天,他被查出癌症晚期,只剩两个月。
我办了休学回家,专心陪他走完最后的日子。
头一个月,我们昼夜不停地说话,多过之前二十年的总和。后一个月,他不够气力说话了,时睡时醒,身体也无法再自由行动。最后半个月,他对我说,我要回家。这里的墙太白了,我不喜欢。
他在家过了最后一个年。那年春晚小沈阳首秀,说“这个真没有”那句时,他卧在床上笑了三声。年初三,他陷入昏迷,无意识地呼喊,都是阴一半阳一半的话。他嚷的频率最高的一句是:放我回家。年初五,他安静了半日,到晚上平静地走了。我一直在身边。
送葬在外地,一处佛教信众的私人道场,三天里过程很曲折,万事由我妈二十年的老友、一位虔诚的居士妥当安排,我跟我妈都信任她。除我们三人,在场都是素未平生的三百位居士,齐声诵经,场面壮观祥和。
火化前,我问:为什么他总嚷着要回家?
居士:想家。
我:他以后还能回家吗?
居士:只要他想。
我:以后再搬家,不会迷路吗?
居士:留件最熟悉的东西给他,就能找到。
后悔自己说这些,大家都沉默。二十年,最熟悉的还能剩什么。
我妈从始至终静静的,摘下耳朵上那对大圆圈,交到我手上。
我把两只耳环放进他两只手掌,攥紧。一个人推他进了火化间,谁都没看
到我哭。
某一刻,我突然想,不如成家吧。
休学一年,回到大学。朋友们都忙毕业,我不急,我想着买个什么戒指好。那年开始,我决意自力更生,不再要家里的钱,无关逞强,就算是对他的交代。
自然买不起Tiffany了,我买回了最挥霍那几年里曾不齿、认为是属于中学孩子的施华洛世奇。()当时的那个人打开来看,睫毛下闪过某种东西,那种东西跟我隔着很长一段距离。
我结束得很知趣,却免不了落俗,又一瞬间觉得该去赚钱了,开始钻研创业的点子,有的胎死腹中,有的半路夭折,事实证明我不是那块料。倒也无所谓,有所谓的是,一些东西做了陪葬―我再不想写东西了。我觉得周遭一切都无趣,于是夜蒲,酗酒,昏天黑地,很快花光最后的钱。期末考试临近,我递了退学申请。
我打电话说,我退学了。
我妈说,那就回家吧。
我回到家,闷在家里不爱出门。
我妈问,真的不写了吗?我说嗯。我妈问,真的甘心吗?我说嗯。
我妈说,那就出门走走吧。
多年来,每一次不知该去哪里,我都不由自主地走回最初的那栋六楼。我喝了酒,又是晚上,楼道太黑了,我不敢上去看,就在楼道口坐下,突然哭出来,却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哭得声大起来,楼道一瞬间亮了,原来这么多年早装了声控灯,可那种光始终不够自然。
我好像听见回音:到几楼啦?我这是到几楼了,我真的不知道了。
我迷路了。
这不是那嚷着要回家的男人想回的家,这光也不是我怕黑时最需要的光,因为这没有为你留着的门。除了回家,我还能去哪呢。
路那么长,有人走快了,这是没办法的事。你有权悲伤,但你必须自求多福,必须找到回家的路。终有天你会发现,这条路是个圈。你最需要的,都不是路上捡来的,而是原地不动的。
你在乎谁,你说了算。谁在乎你,你说了不算,时间说了算。
那个漫长的夏天过去,阴差阳错地又回到学校,花掉了比别人多两年的时间。那多出的两年里,我完成了一本书,献给那个迷过路的男人。
去年有一天,我莫名其妙收到一笔稿费,根本忘记了是在哪本东西上写了篇什么。刚好第二天要飞回家过年,心想买点什么带回去呢。
买对耳环吧。
篇3:出走找到回家的路随笔
出走找到回家的路随笔
《纽约时报》每年都会评出全球十佳绘本,该权威奖项一经评定,就会成为全世界父母为孩子挑选读物的重要依据。在该榜单中,多年来从未出现过中国作者的名字。但在该报底公布的榜单中,却出现了一本中国女孩创作的《独生小孩》,这本书不仅囊括了多项童书大奖,还获得了最佳漫画奖艾斯纳奖的提名,被誉为足以与《抵岸》《雪人》等大师级作品齐名的“灵魂之作”。
绘出《独生小孩》的姑娘名叫郭婧,她通过创作这本“梦幻题材的无字书”,找到了通往回家的路。
一个人,跌进无边孤独
妈妈去上班了,小女孩独自留在家中。房间里空无一人,小女孩觉得孤独极了,她望着窗外的茫茫大雪,小小的背影里充满悲伤。这是《独生小孩》的开篇,故事里那个胖胖的、留着短发的小女孩就是郭婧自己。郭婧是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山西女孩,也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孤独”二字,在她的生命中留下了太深太深的烙印。
郭婧的父母是双职工,工作非常忙碌,又不放心女儿一个人出去玩,经常将她锁在家中。所以在很小的时候,郭婧就学会了一个人玩。她一个人看小人书、堆积木,把长长的被单披在身上,穿上妈妈的高跟鞋,学着京剧人物的步伐踱步,对着镜子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而更多的时候,她喜欢趴在窗户上观察外面的世界,看外面到底是刮风了、下雨了还是落雪了。她幻想着变成一只小鸟,冲破窗户飞出去跟小伙伴们玩耍。家中有一只老式的座钟,郭婧总是疑心它坏掉了:要不然为什么总是走得那么慢,怎么走也走不到五点半,害得爸爸妈妈不能下班。
无聊时,唯一的办法就是打开电视机。可白天的电视节目总是那么无聊,要么是新闻,要么是戏曲,小小的郭婧根本就看不下去。为了打发时光,也为了发泄孤独的情绪,郭婧开始在纸片上画画,她画着窗外的世界,还为自己画了许多玩伴,并且“创作”了各种各样的祈祷图腾,希望它们能发挥神力,保佑妈妈早点回家。
郭婧的妈妈是一名医生,工作异常忙碌,终于到了下班时间,她已经身心俱疲,再也没有多余的热情留给女儿。每次听到妈妈下班后开门的声音,郭婧都会像一只欢快的小鸟般冲向妈妈,希望她亲亲自己,给自己一个温暖的拥抱,陪自己聊天、玩游戏。可是看到妈妈疲倦的神情,她又不忍心再缠着妈妈,懂事地躲到一边玩耍。大人们都夸她贴心,小小年纪已经懂得心疼妈妈,却不知在懂事的背后,隐藏着太多的失望和落寞,它们日日汇聚,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黑洞,而这黑洞,伴随了郭婧许多年。
出走,走向未知的自己
在郭婧所画的故事里,小女孩再也无法忍受孤单,于是留了一张字条给父母,一个人坐上了去姥姥家的公交车。
现实生活中的郭婧,却一直缺乏出走的勇气。画在纸片上的涂鸦偶然被爸妈看见,于是她被认为“在绘画上有些天赋”,便被送到培训班学画。最初选的是油画,后来又改学国画,换来换去又学起了素描。每个老师都试图给这个不爱说话的小女孩下定语,告诉她更适合学什么。而郭婧画来画去却始终画不成自己喜欢的样子,这让她感到了漫无边际的`荒凉。比起那些规条分明的绘画课程,她更喜欢在课本上乱涂乱画,从小学到初中,她的课本上永远画得密密麻麻,乱七八糟的漫画没少为她招来老师的训斥。
后来,郭婧考入了天津美院。因为担心学画画找不到工作,父母将她的专业改成了雕塑。她怅然若失,却沉默地接受了这个结果。美院的女孩大都爱漂亮,周末会热热闹闹地打扮好去逛街,郭婧永远穿得灰扑扑的,把自己关在宿舍里画画,有时也给自己画自画像,画中的人永远紧紧抿着嘴巴,一副自怨自艾的模样。
大学毕业后,父亲托人为郭婧找了一份制图员的工作。在父母看来,这份工作清闲稳定,待遇优厚,适合女孩子操作。但郭婧每天面对着单调的图纸,几乎压抑到窒息。为了有机会继续画画,她第一次鼓起勇气抗拒了父母的决定,辞掉工作跳槽到一家网游公司做原画师。在北京漂了两年多,她又辗转被一家新加坡公司聘用,继续从事游戏原画设计工作。
新加坡的工作环境颇为优渥,待遇也比北京的工作高许多。郭婧一边工作,一边在新鲜的动画元素中汲取养分,提升技能,业余时间跟同事一起唱歌吃饭。一切都变得新鲜而有趣,但就在这样热闹而丰富的日子里,郭婧依然隐隐感受到一种平静的绝望。
在大约六七岁时,郭婧曾有过一次迷路的经历。当时她坐着公交车去姥姥家,说好了姥姥会在站口接她。结果她在路上睡过了站,醒来时已经到了终点站。天色渐渐变暗,郭婧一路哭一路走,找到了姥姥家。这次迷路的经历一直牢牢地刻在她的记忆中。潜意识里,她一直觉得:迷路虽然可怕,但是只要跟着直觉一直走一直走,就一定能找到回家的路。而在新加坡工作的那段日子里,午夜梦回时,她也常常梦见当年迷路后找到姥姥家的那种狂喜,甚至还在梦境里清晰感受到了姥姥拥抱她时怀中的温度。她又悄悄在内心酝酿起了一次全新的出走。
孤独如月,照亮回家路
《独生小孩》的故事情节,就像是从郭婧的心中涌出来的。正是内心深处那无时无刻不在奔涌的创作冲动,让她意识到:原来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心里一直住着一个孤独的小女孩,她渴望同父母亲密,也渴望和小伙伴玩耍。郭婧再也无心眼前的生活,迫不及待地想为内心的小女孩画个玩伴,想通过手中的画笔改变小女孩那始终孤寂的生活底色。
于是,郭婧再一次辞掉了新加坡的工作,回国开始了全职作画的生涯。这次辞职,使她成为了亲戚朋友眼中不靠谱的典型。
郭婧的父母也因为女儿辞职画画而忧心忡忡,在他们看来,快三十岁的人了,该安安稳稳地结婚生子,踏实工作。但女儿终归是女儿,虽然心里、嘴上责怪女儿瞎折腾,但他们也默认了她的选择。
而从杂念丛生到心如止水,郭婧也熬了好一段时间。起初她太想表达自己,不断纠结着如何才能更好地表达,后来干脆放弃了这种挣扎,随心而走,只负责把心里的东西倒在纸上,不再对画出的东西心怀期盼。她把自己全身心交付给了绘画,生活也变得前所未有地简单:零收入,不添置新衣新物,三餐与睡眠之外皆与画笔相伴。
在郭婧的故事里,独自去姥姥家的小女孩迷路了,走进了一片陌生的森林,她惊慌无比,不知所措,幸好遇见了一只温柔的小鹿。小鹿驮着女孩和小海豹在云端遨游,播撒着欢乐。后来三个小伙伴意外被巨鲸吞进了腹中,陷入了险境。再后来,他们循着亮光被鲸鱼以喷水的方式喷入云层,最终小女孩完成了奇幻的旅程,被小鹿送回了家。
一支又一支废弃的铅笔堆积出了一摞摞厚厚的画稿。郭婧就这样度过了一年半的绘梦时光。而就在描画梦境的同时,郭婧感觉到内心的黑洞正在一点点愈合。画完最后一笔的时候,她已经彻底治愈了自己。与此同时,她也知道:自己的画作中蕴含着奇异的能量,它将传递给更多被孤独困扰的大孩子和小孩子。
被治愈后的郭婧依然选择与画为伴,日子也依然过得清净孤独。但现在的她学会了享受孤独,她说:“当你不再抗拒孤独,它就变成了一盏清冷的月,照你找到回家的路。”
篇4:作文 让他找到回家的路
她的爸爸因为贪污枪毙了,家里的财产全部上缴。眼看她就要年过三十,都找不到一个好婆家,怕与她家扯上什么关系,连累了大家。她也知道自己的处境,就连他也消失了几年了,大概也是忌讳吧。现实就是那么残酷。
最终她嫁给村里的老奕,他四十岁都讨不到老婆,因为家里穷,样子又显苍老甚至难看。老奕每天的早上都要比她早起,做好了色香味俱全的早餐放在旧得掉漆的小圆桌上,才冲忙地赶着开工,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不顾前后地乱窜着,每天都上演一次惊心动魄的“马路逃生”,迟到是要被扣钱的。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煤窑里反反复复的挖煤,新闻里的煤矿事故因为操作不当或者无缘无故的频发,他听了不少,可没办法,这钱赚得比较多,她的妻子需要他养。想着,他就更加卖力地拿着铁铲使劲挖,不能让她受一点委屈。
但她并没有感到老奕满载的疼爱,她认为老奕是个十足的窝囊废。不能带给她荣华富贵,不能满足她无底洞的虚荣心。
她没有做过一顿饭,哪怕老奕躲在煤窑的某个晦暗的角落啃着那几条沾上了泥沙的番薯或者吃着冰冷没有一丝温度的冷饭。
她没有为他留过一次门,留过一盏小小的灯火,哪怕干了一天累活的老奕在深冬的黑夜里,走在崎岖小路上而感到孤单。
岁月的.脚步偏离,或许他们的日子会这样一直过下去,直到她遇上了风度翩翩的海。海是到这个村里公干的,职务挺高的。他对她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开始她还心存芥蒂,毕竟老奕对她这般死心塌地的,还有难道他不介意自己的出身。
最后她还是出轨了,海说他不怕,他会不离不弃的对她好的。
她少了对老奕耍小姐脾气,再没有恶言恶语相对。或许是心虚,总觉得以往那双宠溺的双眸开始有了异样,有洞悉一切的睿智。或许她到死的那天也猜不到反贪污的警队再一次会找上门来。哼!我也无能为力,你别拖累我啊。她躲在山脚边,耳边不停回旋刚才用手机联系海,他却只说了这一句就关机了,无论她怎么打也打不通,她绝望了,一眼无垠无边的皑皑苍茫,如同掉进冰窟般噬骨吞魂,全身颤栗的寒冷。
警察队大概发现了她,开始浩浩荡荡地向她奔来,原本没有焦距的双眼开始疯狂起来,她拼命地跑到桥边,她害怕那黑漆漆的洞口,当初就是那个冒烟的黑洞把她唯一能依靠的爸爸带走了。除了这她情愿用任何的方式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伴随着一声“不要跳啊!”她已经决然地纵身一跳,与她有一样疯狂举动的,还有及时赶到的老奕。他抱着她,用力的一拉,她位于他的上方。砰地一声,染红了在场所有人的眼睛。
也包括她。
老奕用极为低弱的声音在她耳边低语“那年宴会上的你,很美,美得让人不能亵渎。”躺在老奕身上的她犹如一阵晴天霹雳硬生生轰炸在她脑里,粉脸顿时煞白,僵硬得不能动弹。他痴情的瞳仁里让她记起了另一个人,那年与爸爸应酬,一个抬头突然对上对面那个俊美男子的灼热的视线,白皙娇嫩的脸庞染上一片绯红,如同慢性的毒药一样,一点一点噬咬着心扉。
“给,我的纤儿能活得堂堂正正了。”随之他动了动手里的册本,终究没有力气举起。“我曾在你爸的坟头发誓永远保护你,哪怕是用生命,下、下辈子。。。我还要爱你。”这辈子就陪你到这了。
“欧阳奕,我命令你给我醒过来!”歇斯底里的哭喊惊动了树上栖息的那对鸟儿。她似乎看清楚云雾里的究竟。
“你们家没有犯罪,是海利用职权给你爸按了个莫须有的罪名,这次他接近你,是想连你也不放过,幸好欧阳先生尽力找到海徇私的证据,几年前他为了保住你而散尽家财,最后还娶了你,他真的很爱你。”一个警察娓娓道来一切前因后果。
可对她已经没有意义了。令她怦然心动的富家男子此刻就在她怀里越发冰冷,一个骄阳似火的生命为了她倏然陨落了。悔恨高过盛夏的阳光,直抵灵魂。要怪就怪她认不出来,要怪就怪他太爱她了,多年超负荷的付出让他外表变了好多,唯有那颗心亘古不变。
冤情洗白了,家财回来了。她没有回到那间豪华的别墅,而是继续留在那间有着他的气息的破旧平房。
她习惯了,每天晚上都点一盏微亮的灯火,透着温暖。
篇5: 狗能记住回家的路散文
狗能记住回家的路散文
少年在乡村,经历了很多事,日子长了,很少留下印记。好像记忆消失了,总也回忆不起来,越想越杂乱,模糊得没了影像。但有一条狗,记得清晰,始终没有忘记。
狗是一条黑狗,全身的黑,黑得着了墨。只有额头上,有一点白。可能是全身乌黑,那点白就有点耀眼。黑狗原本不是我喂养的,是村北张家养的。我们家在村南,相距一里远。那天我去张家玩,手里拿了一块馍,刚坐下,冷不丁出来一只小黑狗,一拐一拐的,站在我面前,看着我手中的馍,眼巴巴的样子。我顺手给它一块馍,小黑狗很高兴,叼着馍一拐一拐地走了。
张家的儿子张七说,这狗很吃嘴,前天是吃了一只小鸡,让我给揍了一顿。这么小就敢吃鸡,大了还不惹祸。勒死吧,下不了手,养着吧,是个祸害。扔了几次又回来了。
我从张家走时,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跟着我。回过头一看,是那条小黑狗,我把它撵回张家,走时它又跟了出来。这样几次,张七说,这狗跟你有缘分,要不你就领回家养吧!
张七不愿意养的狗,我当然也不愿意养。再说,我对狗从来都没有好感,没有考虑,一口就回绝了。从张七家走时,小黑狗依然跟着我,张七看我不愿意,就把小黑狗掂在手里,让我离开。走了一段路,还是不放心,回头看看,没看到小黑狗,就很放心地回家了。
回到家里,刚坐下,凳子还没暖热,看到小黑狗来到我身边,一双小眼睛骨碌碌望着我,很可怜的样子。突然就觉得小黑狗真的与我有缘,看小黑狗的伤腿,心生怜悯,就抱起小黑狗,给它包扎了伤口,又给它喂了一块馍,算是接纳了小黑狗。
我给小黑狗起了个名字:“小白”。我们乡村,很多话是反着说的,比如男孩,往往会起了个姑娘的名字。张家生了个男孩,起个小名叫张妮。这里面有包含着娇宠的意思。我给狗起的名字,既是娇宠,也包涵着外貌特征。
小白是条很懂事的狗,并不像张七说的那样吃嘴,是个祸害。小白到我家后,变得温文儒雅,善解人意,没多长时间,家人与邻居,都喜欢上了小白。
小白的聪明,是大家公认的。每次外出回来,离家很远,小白就感觉到了,屁颠颠地跑出来迎接我,看到我就一路撒欢,前边带路。我坐下歇息,小白就趴在我跟前,瞪着两只黑亮的眼睛看着我,从不打扰我。不像其他的狗,见了主人,不是舔,就是亲,还只往身上窜,巴结讨好。邻居来了,如果是熟人,就会迎上去,带进院里;如果不认识,小白就站在院门前,吠叫着不让进院。但只要邻居与主人搭上腔,小白立马就不叫了,摇头摆尾迎上去,迎进院里。到我家来的人,都夸小白懂事。
几个月时间,小白就长成了一条大狗。长大后的小白,行动敏捷,跑起来一溜风。村里有喜欢打猎的人看了说:“好狗,驯驯就是一条好猎狗。”其实不用驯,小白就成了猎狗。小白第一次捕获的猎物,是一条黄鼠狼。那年冬天,家里闹黄鼠狼,养的鸡被黄鼠狼偷吃了两只。知道是黄鼠狼干的,但没办法。一天夜里,我正在睡觉,听见院里扑扑腾腾,起来一看,小白嘴里叼着一只黄鼠狼,那只黄鼠狼还在无力地挣扎着。
抓黄鼠狼,可能是个偶然。但抓野兔,是小白的长项。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带着小白到山上溜达。有一次经过一片麦田,惊起一只野兔,我用手一指野兔,说:“小白,快追!”小白听到我的指令,箭一般冲去,半支烟的功夫,小白就叼着那只野兔回来了。
那天,为了奖赏小白,我给小白一只兔腿。狗与人一样,也需要物质刺激,可能是那只奖励的兔腿起了作用,第二天,小白又抓回一只野兔。那天正好张七来我家坐,看我把一只肥嘟嘟兔腿奖励给小白,张七心疼得不得了。张七说:“给它点剩骨头就行了,一只兔腿,糟蹋了。”我笑笑,没有吭声。张七啃了一口兔肉又说:“早知道这狗还能抓兔子,就不送你了,我也隔三岔五能吃上一顿兔肉。”
连一块兔腿都不舍得给狗吃的人,却总想着狗来回报他,我不知道,小白跟着他,还是不是现在的小白?狗之于人,它是忠诚的动物。狗通人性,说明狗是有灵性的。它的忠诚,来之于主人的关爱、尊重。如果只是一味索取,而不付出,不知道狗还是否会忠诚主人?
小白的懂事,出乎我的意料。每次给它兔腿,小白吃完后,就离开灶房,从不在主人面前穿来穿去,这跟一般的狗有着很大的区别。大多的狗,看见主人吃东西,就站在主人跟前,瞪着两只眼睛,看见主人丢下块骨头,或者是扔下块红薯皮,马上跑上去捡起吃掉。然后再回到主人跟前,骨碌着那双眼睛,眼巴巴地看着,一副贪吃的样子,让人厌烦。
也许是小白太优秀了,优秀的让人起了贪欲。有一天,小白突然不见了。我以为是小白又独自出去抓野兔,也没当回事。到了晚上,也不见小白回来,这在以前,是没有的事,小白从来不会跑出去一天不回来的。一家人找了半夜,也没找到小白。过了三天,还不见小白回来,我知道,小白是不会回来了。
小白丢失后,一家人很伤心。母亲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么懂事的.狗,是不会走失的,要是还活着,不会不恋家,小白肯定是被人逮走杀吃了。”一想到小白被人杀吃,我的心里就不是滋味。
那一段时间,我把村子里喜欢吃喝的人家,还有与我们家有隔阂的人家滤了一遍又一遍,然后逐家暗访,看看有没有留下可疑的痕迹,比如狗毛、骨头等等。可我根本没有找到可疑的痕迹,甚至没有看到我怀疑的人,脸上有什么不自然的表情。
半个月一晃过去了,我彻底绝望了。我知道,小白再也回不来了。可我在梦里,常常梦到小白,依然活着。只是,我的小白,神色憔悴,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在梦中,小白见了我,急急地向我奔来,可小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抓着,总也挣不脱,眼看着就到了我的跟前,又突然被拽了回去。
醒来我就想,小白没有死,还活着。只是那梦告诉我,小白想回来,可回不来。我一向是不相信梦的,我觉得,梦是胡思乱想。也就是所谓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小白丢失后,我一直不相信小白是真的死了,所以,夜晚做梦,梦中的小白,就活着出现在我的面前。可这一次,我相信梦,我相信小白没有死。尽管小白不能回到我的身边,但只要小白活着,能不能回来,并不重要。
小白丢失的第十八天,我在地里收花生,感到有点疲劳,就坐在树荫下歇息,突然打了个H,迷迷糊糊的,听见一声狗叫,那声音,分明就是小白的叫声。我猛地一激灵,爬起来就往家里跑。
我确信,一定是小白回来了。我想,小白听到我的脚步声,肯定会像以前那样,一溜撒欢,老远就迎出来。可我到了院墙外,也没见到小白,就在我疑惑时,听见“汪―汪”两声狗吠,声音有点鸣咽,少气无力。但我听出来,那就是小白的声音。
当我一脚跨进院门时,我惊呆了,小白真的出现在我的眼前。看见我,小白想站起来,可费了很大力气,也没站起来。我跑上去抱着小白,眼泪就流了出来。
眼前的小白,瘦骨嶙峋,身上缺皮少毛,一条腿微跛,躺在地上,张大嘴巴,只喘粗气。脖子上被套上一个皮圈,皮圈上还留着一截挣断的铁链。毫无疑问,小白是被人逮走后,用铁链子拴了起来。盗狗的人,不是为了吃肉,而是为了养起来。从这点上看,盗狗的人,是一个喜欢养狗的人。
可以看出,小白为了回来,受尽了磨难。为了挣断铁链,小白作了很多挣扎,靠近皮圈附近的毛,因挣扎磨得露出了皮肉,形成了一个圆圈。身上很多地方皮肉模糊,结了黑痂。可以断定,这是小白为了挣断铁链时留下的。从体力消耗上可以看出,小白是经过长途跋涉,加上没有进食,导致了身体虚弱。
看着小白,我再次流下了眼泪。那个盗狗的人,一定是个爱狗的人,绝对不会亏待小白的。可小白为什么忘不了自己的主人,义无反顾地要回来?我给了小白什么,是那小小的一块馍吗?还是那些本来是它自己劳动所得的一条兔腿吗?我无法弄懂。
是的,人在很多时候是不懂狗的。人只知道狗是畜,是通人性的畜。但人忘了,狗不仅通人性,还忠诚主人,知道报恩。报恩,这在很多人还没有学会时,狗就学会了。小白就是一条知道报恩的狗。就因为在老主人要抛弃它时,我给了它一块馍,收留了它。
我这样想时,眼泪又流了下来。
一年后,邻居三叔告诉我,小白是被他的一个亲戚弄走的。他的那个亲戚在栾川大山里,喜欢打猎。他亲戚说,小白到他家后,每天给它弄肉养着,可小白还是挣断铁链跑了。他说,那是一条灵性的狗,很少见。
栾川离我家,大概四五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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