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与人生杂文随笔

时间:2023-05-21 08:13:3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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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与人生杂文随笔

篇1: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与人生杂文随笔

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与人生杂文随笔

人们总有一天要失去他们自己的所爱。不能忍受这点的人,不值得可怜,因为他不是完整的的人。——马洛伊·山多尔今天想谈的是“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与人生”。

首先,没有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或者经历丰富的制高点,只是想谈谈这个话题。人生的复杂,各种事情的复杂,让人想开口也开不了。但是人又是常常需要同类的陪伴的,所以两者相矛盾之下,有时最珍贵也最难得的就是那默契的一阵沉默,或者一声叹息。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永远的失去了自己的所爱,这种伤痛和失去感是无法挽回的。当一个人的生命在你眼前消失或者当你得知一个亲近的人永远消失的'时候,那种惊讶,难以理解,困惑,痛苦,癫狂是没有经历过的人所无法体会的。什么冷静,什么镇定,所有的感觉,所有的心思,所有的事情都会在这一刹那消失,脑子里只被一片杂音占据。

这种杂音你能感觉到,但是当你去仔细聆听和探寻的时候,你只能找到一片虚无。但这还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几天之后,你从震惊和恐惧中醒来,开始尝试恢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然后在不经意的瞬间,在生活的一些微小细节中,你又想起了逝者,想起了他或她曾经怎样的坐在你面前,想起那一个拥抱,一个微笑。然后一瞬间的记忆扩展到十分钟,二十分钟,等你缓过神来,只有胃的抽搐的感觉在提醒你现实的存在。而你此时可能正在公交车里,或者在某个餐厅里,看着眼前的陌生人,除了孤独无助的感觉,就是想要找人倾诉和纾解的感觉。这种时候,如果你找到了一个人,而且还是幸运的找到了愿意倾听你的人,但是他没有和你同样的失去的经历。那么很遗憾,无论你怎样的诉说,无论他是多么真诚的愿意倾听,他都不会真正的理解你的。也许他会沉默,也许他会说他能够理解你,但是当你在诉说的间歇,因为痛苦而无法继续,再抬头看他的时候,你只会从他的眼神中看出无力,无知,和无奈。看到这样的眼神,你就明白了这一点:未曾哭过长夜的人,未曾有过痛彻心扉的人,不足以与人生。

并不是你不重视朋友的友情,也并不是你不能理解朋友想要帮助你的心情,就只是当你看着他的眼睛,心里知道他不能够理解你为什么这么悲痛,你只会想,算了吧,何必呢。也许有的人会说,经历过痛苦的事情之后,你要说出来,分享出来,不断地正视这一段经历,才能够重新获得心灵的宁静。也许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是对的。可是这痛苦的回忆也是回忆,如果得到了开解,那种心痛的感觉还会依然存在吗?那些真实的回忆还会存在吗?如果不会的话,我想很多人宁愿承受痛苦,也不愿承受记忆的消失。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宁愿忍受无人诉说的孤独,也知道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与人生。

篇2:专业与人生-杂文随笔

专业与人生-杂文随笔

学了这么多年计算机,觉得对于计算机专业仍然是处于入门的阶段。也许是因为读书太不用功。

首先,我想要明确的问题是专业和人生的关系。任何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生存,都必须有所谓的专业技能。以专业技能为依托,才能去适应一种社会需要的工作。计算机专业是近几十年才出现的。而社会上和计算机相关的工作却已经铺天盖地了。用计算机对于我们这个社会意味着什么呢?

社会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是没有答案的,因为任何答案都是苍白的。

人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看起来,这是因人而异的问题。其实,还是应该有共性的。

人的存在,各种生物的存在,在茫茫的宇宙中太过孤独。时间和空间,无情地让人渺小到如宇宙中的无二尘埃。然而,人,有了思想,有了痛苦的根源!人就必须为自己的`存在赋予一种神圣的色彩。渺渺茫茫的几十年人生,人要解决温饱、性这些能够使自己觉得可以延续下去的重大问题。而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要涉及与其他的人或其他物种的关系,都会成为所谓的社会问题。其实,我觉得,人要解决的所有问题的总和无非是与环境的和谐。在和谐的状态下,人所需要付出的能量最少。而人处于这种低耗能的状况就是最安稳的状态。就好比物理学中的零势能状态的稳定。一种善行,其对和谐的追求是显露的;而一种恶行,其根本的目标也是追求一种和谐,往往是对于自己认为不和谐的因素的一种根除的行为。所以,善与恶,实在是一样的。对于和谐的认同标准和程度要求可能就是人的情感。

总之,觉得活着是美好的,就是和谐。觉得活着是痛苦的,就是在走向自己的和谐之路上遇到了重大的障碍。

人与不同对象之间的和谐追求,就发展成为各种专门的学问,成为学科,成为专业。不管是社会学科还是自然学科,在这个层面上的意义是相同的。

篇3:高考与人生杂文随笔

高考与人生杂文随笔

今年是恢复高考四十周年,四十年的高考选拨了无数的人才,高考对于人生来讲意义重大。在黑色的七月,说起高考与人生可谓“几家欢乐几家愁”,酸甜苦辣啥都有……

高考是中国目前最公平的一次考试,在众多其它外界因素影响干扰较大的情况下,高考是一片相对的净土。在过去年代,高考是人生的最重要节点。对于农村孩子来说,高考形象的誉为“穿皮鞋和穿布鞋”的分界岭,是贫寒人家孩子吃商品粮的唯一途径。无论是古代的科举考试,还是现在高考,都是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寄寓了人们太多的希望,所以就演绎出许多悲喜剧。《儒林外史》中的范进,考到五十多岁中举,而失心疯掉,他岳父的一记耳光才让他恢复清醒。路遥小说《人生》中的高加林、巧珍就是当时高考在中国乡村生活的真实写照。颇为滑稽的是,当年我就读的学校,一位老兄高三复读了八年,最后还是没考上,八年抗战把日本鬼子都撵走了,居然高考搞不定,徒留许多笑柄。就我本人而言,是高考的受益者。小时候,学习成绩还算可以,邻居们开玩笑说“这娃儿长大能娶个烫发头媳妇。”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烫发头”是城市漂亮女孩的代名词,虽然幼小心灵对此事还很懵懂,但依然认为电影上的“烫发头”看着就是顺眼。那时候不知道“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些谚语,但就冲着“烫发头”而奋斗,人生目标有些狭隘。

当年通过十载寒窗、复读二年才考上所专科学校,后分配了工作,完成了从农民到商品粮的华丽转身。此时一看,农村的姑娘已是庄庄烫发头,城市烫发迹难觅。如果当年没有考上大学,“烫发头”的梦想还是能圆的。

时至今日,社会发展了,人民生活进入小康时代,吃饭穿衣已不是困难,商品粮还不如农村户口吃香。但高考的硝烟始终弥漫,不仅没有丝毫减弱,反而愈演愈烈。

从学区房的一平米四十多万,到不要输在起跑线上的幼儿园争夺战;从北京上海偏远省市和生源大省的录取分数线的口水战,到高考移民、中小学城市就读的迁移;从多如牛毛的奥数、英语、音乐特长班,到小升初、初升高的预科班;从社会机构办学赚的盆满钵溢,到学校老师把学生偷偷带出来,收费价位不断攀升……众生乱象中,一切的目的,都是把着眼点盯着分数,盯着高考,盯着为数不多的985、211等名校。

当然,名校确实人才辈出,但社会的大课堂也培养无数精英人物。把一切竞争力放在优质名校,让多少家庭多少父母生出了多少无奈,豆逼的现实让每一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生活如此苟且,高考如此艰辛,让人有了养孩子到底为了什么的终极问题。

前几天,看到微友一篇文章,一位母亲因孩子高考成绩不甚理想尤显高兴,也是这位母亲有着邻居孩子的切肤之痛。她的邻居,孩子学习成绩十分优秀,让无数的家长羡慕嫉妒恨,初中南阳名校,高中省城重点,大学首都名牌,毕业留学加拿大,因优秀而移民,成为皇冠上的明珠,所有认识的人都为之钦佩仰慕。后,父亲死后未回,母亲有病无人照料。这位母亲的想法是孩子上一所本地高校,在本地工作,年老之后起码有个照应。我对这位母亲的“自私”不完全赞同,但对那种养育孩子是“为了付出与欣赏,为了参与一个生命的成长”的“无私”也不认同。作为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优秀有一个好的'归宿?也都希望孩子成人后能对父母有所回报和照料。

今年高考分数公布后,苦甲天下的定西,出了一名叫魏祥的高分残疾考生,和清华大学的互动感动了许多人,看完后我也泪花飞扬。是啊,学生的坚韧顽强、母子的搀扶陪伴、高校的人文情怀、社会的爱心潮涌,演绎了一场“人生实苦,但请你务必相信”人间温情,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坚强、伟大和美好。高考改变了魏祥的人生,让他的人生充满了绮丽风光,也激励了万千学子。

人生漫漫,高考之树常青。教育的意义在于不仅是传播知识,而且还要培养学生健康的体格健全的人格快乐的品格。面对高考,不仅需要平时的努力和付出,还要有一颗平常之心,不要把高考当作人生是否成才唯一的评判标准。无论高考的优劣,始终以一颗昂扬的心努力向上努力,这样才是真正的人生。

写于7月4日

篇4:阅读与人生杂文随笔

阅读与人生杂文随笔

近年来,著名哲学家、诗人、散文家周国平巡回为知名高校及著名企业家等作《阅读与人生》的演讲,引起了强烈反响,他的哲学、文学底蕴丰厚,一生所读书籍无数,由他来作《阅读与人生》的演讲再好不过了。我曾两次听过周国平老师的精彩演讲,每次演讲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近,我从《散文选刊》上重新拜读了周老师《阅读与人生》的文章,感到把阅读与人生紧密联系起来,更增加了深意。

一打开这本书,如沐春风,质朴、率真之风扑面而来,从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深深的教益,在当下物欲横流急功近利的大环境中,周国平先生能够通过倡导读书,及时地盘点人生,确是大师的至高境界,这使我顿生诸多感慨,我不仅感叹于他那清新优美的文字让人得到一种愉悦的审美享受,更让我感叹于他那具有哲学家的不同寻常的不同视角让人感悟一种照亮心灵的哲理之光。这本书我反复读了3遍,仔细揣度他如何以高深的观点畅谈阅读与人生,应如何感悟和直面阅读与人生,从阅读中探讨人生的真谛。

在《阅读与人生》中,周国平老师着重阐明了为什么要读书、读什么书、怎么读书这三个问题。

一是为什么要读书?周国平先生认为,为什么要读书和一个人为什么要活着是分不开的,如果你要把人生的价值体现出来,不愿意虚度这一生,那么读书对于你就非常重要。在读书的过程中,人们出于不同的目的,他分析了人生读书的三种目的。第一种是为了实用的目的,譬如说你的专业、你的职业需要你读一些书,这不算是一个有阅读习惯的人。第二种目的是消遣,工作、事业之余的时间翻翻报纸,上上网,或者拿一本书在手里,纯粹是为了放松心情,这也不属于真正的阅读。上述两种阅读方式或为实用,或为消遣,这都没有把阅读变成自身的精神需要,阅读应该成为人们精神生活中重要的组成形式。在周国平教授看来,第三种阅读才是真正的阅读,就是作为精神生活的阅读,通过阅读进入到人类精神生活的传统里面去,去获取人类所创造所积累的精神财富,在精神上得到愉悦,得到提升,从书籍中汲取精神营养,让自己在精神上成长,在精神上丰满起来,内心变得丰富、充实,使人优秀、使人幸福、使人宁静,这才是真正的爱读书,是养成了阅读的习惯,也正是阅读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读书是一辈子的事情。周先生认为,一个养成了读书习惯的人,和一个不爱读书的人,他们其实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看世界的样子是不一样的。他列举了一个很形象的例子,有一次,在海南三亚,那时候海南刚刚开发,周国平老师住在沙滩上的账篷里,无边无际的大海,大海是非常神秘的感觉,内心的感觉非常好,大海本身是最有震撼力的,有多少文人圣哲歌颂过大海。这个时候旁边来了三个人,看样子是做生意的,他们看了一眼就说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滩水,说完扭头就走了。周国平先生当时就从他们的言行举止中产生了强烈的.感觉,觉得受过文学熏陶和没有受过文学熏陶真是不一样的,他们眼里的世界是不一样的,看事物的观点也是大相径庭的。

周国平还认为,读书不但能让人内心丰富,而且能让人心静。能够养心,能够养生,能够养颜,而且能够惠及子女。

周国平纵论了读书的环境后强调:“我们这个时代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读书少。”他还说,一个人总是不读书,是没有文化的。什么叫文化?就是进入到人类精神生活的传统中去进行思考,而这个传统主要就存在于书籍之中。所以,他强调,要多读书。

二是读什么?周老师强调,读什么不要走弯路,读那些二流、三流的书,都是在走弯路。不要走弯路,直奔大师。去读那些经典著作,读那些最好的书。他还强调,一个人读书的时间是很有限的,很多好书都读不过来,为什么还要去读那些比较平庸的书呢?一个人读什么样的书,跟他精神上的成长关系太大了。所以说,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书籍如汪洋大海,怎么还能把时间浪费在那些较差的书上呢?所以,读书一定要有选择,读什么书非常重要,书籍会对人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你总去读那些平庸的书,你很可能就会成为一个平庸的人。你去读伟大的书,你当然不一定成为伟大的人,但是你心里有了那些伟大的东西,有了目标了,你起码就会有比较高的追求,要去读那些最好的书,那些能够唤醒你灵魂的书,经典就是这样的书。周国平强调,读好书,要多读经典著作,少读一般性的书,平庸的书,少读畅销书。

三是怎么读?周国平先生强调的就是不求甚解。读书不要端着做学问、做功课的架势,就是当作闲书一样读。哪怕是经典著作,大师的书,也当作闲书来读。其实读书的过程,是一个总体的感觉。总体的感觉非常重要。你真正读进去了以后,会形成一个总体感觉的。这个总体感觉实际上就是你在跟作者精神的对话。这是最有效的一个读书方法。周国平先生主张,不但要读经典,而且要直接读原著,不要读二手、三手介绍性的,比如你要了解孔子,你就应该去读《论语》,你不能光读《论语》感悟、心得之类的书,那样你知道的不是孔子,而是于丹。应该说尽可能去读那些公认的、受到时间检验的好书,也就是那些经典名著,网络很方便,但是千万不要把上网看电视取代读书,最有永久价值的财富是通过书籍来保存的。读书要勤做笔记,要使书籍为我所用。

反复嚼读周国平老师的《阅读与人生》,内心深处受到深深的启迪,在读书的意义、读什么书、怎么读的问题上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感到没有白读,受益匪浅,如同品尝心灵的鸡汤,如同享受到了一道精神大餐,适才使我真正懂得了阅读与人生的真正内涵。

篇5:与有志人商榷杂文随笔

与有志人商榷杂文随笔

人只有不断地修养,不断地充实自己,才可以面对生活,对工作拿得起,放得下,才可以有足够的实力应付一切。

人要充实自己,就得虚心学习,见贤思齐,加强修养,这一过程就是从凡入圣,从圣入凡的过程。不能从凡入圣,就没有超人的智慧打动人,启发人,教育人,激励人,领导人,就没有足够的实力,高深的修养面对一切,开展工作,就不可能拿得起,放得下。不能从圣入凡,就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就不能与人相处,就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拥护,帮助。“人有智之,万人谋之”。人再有智慧,也要有许多人的共同追求,共同谋划,共同奋斗。因此,人要放的下架子,把自己置于平凡人的位置,用非凡的气量有原则地容纳人和事物,用非凡的智慧影响人,改变人,领导人,从而影响和改变事物,尽力使用人的优点,避免人的缺点,尽力发挥事物的优点,避免它的缺点,使人与人,事物与事物优缺互补,互相补充,互相配合合作。大海之所以深而宽阔,就因为它地处低处而容纳每一股细流。人的智慧就要像大海一样容纳每一个人的.优点,容纳每件事物的优点。小肚鸡肠,不能容纳别人的优点和意见,就壮大不了自己,丰富不了自己,提高不了自己,也就兴旺不了事业。只有心怀宽广,心地坦荡的人对万事万物才拿得起,放得下,处之泰然,安然,淡然,才可以得而不喜,失而不忧,宠辱不惊,平常心对待一切,就像自己未曾得也未曾失一样,自己永远只不过是一个平常的人。也只有智慧像海水那样丰富充实,那样运动变化的人,才可以做到这一点,才可以从容而灵活原则地面对和处理各种复杂的事物,才可以拿得起,放得下。

一个真正智慧的人是不端架子的,他会平易近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诚感人。他的认真是在温和中显现的;他的原则是在轻言细语的说服启发人中体现的。他从不盛气凌人,但他刚柔相济。他是讲原则的,也是讲灵活的。原则中有灵活,灵活中有原则。他有进有退,有张有弛,活泼中有严肃,严肃中有活泼。他的智慧会因人,因事,因地,因时而适时有原则灵活的变化。他的思想从不僵化,停滞。他的思想永远是活泼活跃开朗的,他会因事物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他可以从容不迫地处理一切复杂的事物。

充实自己的过程就是从凡入圣,从圣入凡的过程,完成了这一过程,你就可以成为一个真正智慧的,并且智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你就可以虚怀若谷,胸藏天下,气吞山河;你才可以精神坚强,意志坚韧,乐观旷达;你才可以明察秋毫,知微见著,窥斑见豹,看透一切;你才可以淡然,泰然,安然,心底坦荡,光明磊落,从容不迫地面对一切,从而拿得起,放得下。

篇6:人与狼的爱情杂文随笔

人与狼的爱情杂文随笔

一场雪刚停,院子里还有一层薄薄积雪,我就来看望这只我捡来的,从幼崽养大了的狼,它就被栓在猎人家的小院里,刚走到它跟前,突然觉得被一双目光盯住,仅仅是一瞬间的感觉,但却很强烈,从它的身躯来看,它实际上只是刚刚长大,略显单薄和瘦小的身架还需一年半载才能硬朗起来,我试着与它对视,在目光相对的一瞬,我的心蓦然升起一种骇然。

这是一双什么样的目光啊?眼帘上多有皱纹,眸子周围也很脏,但那双瞳孔却幽蓝无比,我第一眼看过去,觉得那是一个深渊,第二眼看过去,又觉得从那层幽蓝之中,伸出了几把利剑,让人为之战栗。我再次与它目光对视,在内心鼓励着自己,不要把目光移开,现在面对的是一个内心寒冷的生命,让你的目光里充满温暖,并把这种温暖传递给它,让它也能感觉到我的情感。

我一直就这么望着它,我觉得自己是平和而又宁静的,慢慢的它的目光也变得灵活起来,眸子里也有一种光亮,有一丝光放开的特别缓慢,如一道热流再吹化着一道坚冰,不时的有碎块被内部的热能融化,化作水滴落,我越过了猎人给我规定的防线,向它走去,我的心里没有一丝一毫害怕,反而有一种特别迫切接近它的心情,我相信它不会伤害我的,它的眼睛就是心灵的窗户,我知道它的心里在想什么。

走到它跟前我蹲下身子,又与它的目光相对,它亲昵的凑了过来,我伸出手抚摸它的前爪,它便一动不动任我抚摸,就在我还想继续玩,旁边的一只狗突然叫了起来,它迅速离我而去,一直窜到了铁丝的另一头才停住,在它离开我的一瞬,我发现它的眼里立刻又升起了一丝冷漠,一只狼在短时间内有这样的表现说明它成熟了……

整整一天都在下雪,我们坐在房子里烤着火炉,说的都是狼的故事,猎人小时就在牧区长大,从很多老猎人那里听说过狼的故事,他说;好多公狼和母狼结婚后,公狼就走了,而且再也不会和这只母狼见面,所以好多狼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大部分狼的生活是没有父爱的,这样母狼的爱情也是短暂的,爱一只公狼就必须把所有的爱用在很有限的时间内,一只母狼和一只公狼从发现对方到相爱,结婚到分手一般不超过三天,这对于公狼来说,或许不算什么,它离开这只母狼,只需翻过一座山,也许就会遇到另一只母狼,开始又一次爱情,但母狼却要肩负起做妻子和母亲的责任,在漫长的孕期中生活,对于一只母狼来说他的爱情是一次性的,可是责任却是永远的,母狼不会再有爱的期待了。

一只小狼在母腹中慢慢被孕育长大,最后出生在一个荒凉的地方,母亲用双爪挖出一个洞,将它放进去然后去捕食,这时候的小狼便迎来了它一生中最为幸福的时刻,白天母亲会给它带来好吃的东西,晚上有母亲的温暖怀抱,即便刮在大的风下再大的雪都有母亲为它遮挡,就这样小狼在母亲的呵护下慢慢的'长大了,母亲便教它一些生存的技能,因为母亲知道给它食物是一时的,给他技能才是它生存的本领,任何一只狼都不会显得很笨,很快就学会了很多本事,直到有一天母亲带它离开那个洞穴,母亲不会告诉小狼今天要干什么,等走到一片开阔地了,母亲便飞快的奔跑起来,小狼害怕被扔掉便紧跟母亲奔跑,但它毕竟还小慢慢地被母亲扔在了身后,它恐惧大哭大叫,但母亲却没有停下来,不久母亲的身影便在无际的狂野里消失了。

小狼拼命地朝母亲消逝的方向奔跑,但还是没见母亲的身影,它认定一个方向狂奔过去,但还是没有看到母亲,它对着狂野嗥了多时,便转身而去,从此一只狼才开始了它真正的生活。

这是我在意林一书中看到的一个故事,他让我想了许多,我觉得动物和人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让我感悟最深的就是把男人比做色狼太恰当不过了,有些男人只有花心没有责任心,让他的女人为了承担他后代的责任虚度了一生,不但在他这没有得到爱,而且也许再也不会有第二次爱的权利了,因为女人正如母狼那样要苛护他的孩子,因为她要肩负起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因为她要让孩子有个温暖的怀抱,等孩子大了有了生存的本领她也会默默的离去,这就是女人,也是这个世界上最为悲哀的人……

篇7:人生与未竟之美杂文随笔

人生与未竟之美杂文随笔

我站在这里看着未来的路,像在最明净的早晨里一样的清楚,每一个弯折都看得如此清晰。

既然有了一条路,未来必将如同轨道上的火车一样向前疾驰,时光易逝,死亡在身后催促着我们,让我们奔向死亡。在此之前我们要做什么呢?

人人都是艺术家,雕塑家,所塑造之物便是人生。只不过有人对此浑然不觉,因而使作品蜷曲变形而丑陋。

人生大概是意义虚无的,这一点不管是用尽理性去思考,还是请出日神酒神充当救世主,都无法否认——这就是为什么人生是一件艺术品——艺术就是无用的,除了艺术什么也不是。

迷茫的是,当一切都变得十分明晰,人生还有美感吗?即便一个电子有无数种可能的方向,被观测时终究只能选择一处落脚。

卡里忒斯或海伦的雕塑未必会比一座尚未完工、切面分明的雕像轮廓更有魅力。

未竟之物总是有一种美感,这种美包含神秘性、无限的可能、悲剧般的`遗憾、以及哪怕奄奄一息的希望。水火未济,物不可穷。

我产生愿望的能力,大于我实现愿望的能力,我产生愿望的愿望,大于我实现愿望的愿望。

未来到了,我无法成为自己,不能认识自己是谁,只在时间的催促下,按照自己写的剧本,给自己戴上我所在的角色的面具。

我在我生命的雕塑上凿出的每一刀,都在我预期的地方——也许我的人生,正在按照我所设想的,一点点呈现在我的面前——可这是幸还是不幸呢?

问题不是我想把它雕刻成什么,而是想让这石膏停留在切面状态,保留无限的可能。高山冰雪融水在流入某条河流的支流之前名为自由,蕴含无数可能的奇点比任何一颗恒星都耀眼。

篇8:人生的光与信念杂文随笔

人生的光与信念杂文随笔

记得看《迪迦奥特曼》的时候,那时我们家才买电视机没有多久,我还很懵懂很青涩。

那时我刚刚跟着爸爸来到城市上学,爸爸一边工作一边带我,根本没有什么时间陪我。每到周六日时,我都很孤独那时候我多希望没有周六日,每天都在学校上学,因为学校有同学有朋友陪我一起玩,一旦我回到家就只有我一个人。家里也没有电视机可看;那时我每天必做的事就是在街头漫无目的一站一上午,到下午的时候拿起家里唯一的收音机,听单田芳的评书一听就是一下午,直到电池用完我再去买,到了晚上爸爸去加班,我就一个人站在楼上看离我们租的房子路那边一户人家的电视,直到自己看累了就回到屋子拿起妈妈的照片哭泣。

可以说上小学的时光有一半的时间我都是这样度过的,那算是我最孤独无助的时候。后来爸爸看我实在无聊就给我买了电视机,我打开电视看的第一个动漫就是《迪迦奥特曼》,一看我就爱上了。因为《迪迦奥特曼》里面有我想找的东西,是我失去却也找不到的东西。

里面的大古清秀俊朗,让一看就喜欢他从一开始不想当奥特曼,到最后渐渐的接受,默默地守护他所爱的人,他也收获了自己的爱情丽娜,丽娜就像一个解语花一样陪着大古走过重重困难。还有他们的团队合作,他们七个人像亲兄妹一样,互相之间可以为彼此牺牲,一起守护着人类安全,和各种不同的凶恶怪兽做斗争。

我记得有一次怪兽吸收了在宇宙执行任务宇航员的脑里知识,并占用他们的身体和意识。来到日本宇宙开发局来吸收能量,用来给自己提供能量。大古他们和怪兽作斗争最后都被怪兽击落,就连大古变成奥特曼都没有办法近到怪兽的身,最后还是新城想到用外源攻击,把宇航员和家人照片传了上去,告诉他们要保护自己热爱的地球和所爱的亲人们,拿回属于人类的骄傲和尊严。三名宇航员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作为人类的骄傲和尊严,把怪兽打到自己变成星星永远的留在宇宙里。

那时我知道了作为人我们要有自己的信念,并且坚持自己的信念,同时也告诉了我们亲情、爱情、友情的重要性,是我们人类的基础。人是感性动物,而人的尊严和信念是照亮我们前进路上的光。

《迪迦奥特曼》到了最后结尾的'时候世界各地都出现了怪兽,世界面临从未有过的黑暗。大古变成了奥特曼把怪兽打败,没有想到出现了更强大黑暗的怪兽,人类不得不离开久居地球,躲进紧急避难场,天地失色,万物都被黑暗笼罩。大古再次变身奥特曼,还是没能打败怪兽,而自己也变成石像永远回不来了,所有人们看到那一刻都崩溃心如死灰,丽娜他们还是没有放弃,想尽一切办法来拯救大古,还有那些可爱纯粹的小孩子,最后他们都变成了光,和大古一起战斗,怪兽被打败了人类迎来了光明,而大古也失去了变成了奥特曼的机会,但是光和信念还是留在他们的心里。

打动我们人心往往是最平凡事情,我从来不觉得大古有多么强大,相反我觉得他是那么的平凡,但他是善良、坚韧、纯粹、相信人的力量,和大家一起战斗,独自承受着寂寞保护人类和自己爱的人。

有时想想我们现在失去了太多,我们再也没有以前小时候那种纯粹,现在我们对什么事都心存怀疑,我们人群中一旦出现跟我们不一样的人,或者我们不能理解的事,我就带着异样的眼光看待他人。

逐渐我们慢慢的失去了太多,被物质被欲望一点点蚕食,我们应该找回属于照亮我们路的光,和我们一开始坚持的信念。

篇9:人无癖不可与交杂文随笔

人无癖不可与交杂文随笔

阅读,是心灵在惊涛骇浪的乱世里停靠的宁静港湾,是人情在日渐冷漠的社会上重温的相濡以沫

世界上存在着各种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各种“癖”就是其中之一:洁癖、恋物癖、露X癖……

癖指的是因长期的习惯而形成的对某种事物的偏好、嗜好、癖好。

我对书有特殊的癖好,我以为这样的癖好只是我一个人独有,但在网上发现很多爱书喜欢阅读的人,似乎都有这样的癖好。书籍对我的意义,与那些昂贵的东西没有什么区别。并不是说它们的价格相同,而是它们存在的意义是一样的。

珠宝之所以被人们喜爱,是以为它高贵华丽,价值不菲。书籍的价格虽然不贵,但它的.价值却无法估量。书籍和钻石一样,都是可以永流传的东西。

在书店大致翻阅后,觉得还不错的书籍通常我会买一本,如果认真阅读觉得内容不怎样,就不推荐给别人看,别人也就不会问我借。

细读之后觉得好的书,我会推荐给身边的人看,同样喜欢看书的人势必就会问我借阅。所以理论上我觉得好的书会买上三本,一本自己看绝不外借,一本借给别人看,一本不拆掉塑封膜原封不动的放在书柜里。

为什么要这样?

自己看的那一本,我小心爱护,绝对不会用口水翻书,不会翻折书页当书签作为标记,也不会因为保管不当产生褶皱,更不会因为不爱护有磨损痕迹。我看书时会用别的东西垫着,即使是手指拿着书的地方,也用纸张垫着。所以我自己看的书从不外借,别人借去后,回来就不是原来的模样了。我喜欢保持书籍和刚刚拆掉塑封膜时一样的状态。

借出去的东西别人一般不会不爱护,借给别人的书就会有褶皱、污渍甚至是缺页少页的情况。所以我都会备着一本专门借给被人,就当自己是私家图书馆了。

那本包着塑封膜原封不动的放在书柜里的,就是我最爱的珍藏版了。

是的,这就是全世界目前为止只有我自己知道的癖好。

但是,这个癖好不神经质、不损人利己、不投机取巧,它只是我爱书如命的表现,我会和别人分享我的书,但我自己看的那一本,永远都会在我的手里,从不外借。

“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说的是一个人要是没有一点癖好或是瑕疵,不可与之交往,因为他没有真性情。癖好人皆有之,每个人的又完全不一样。我喜欢书,喜欢看书,喜欢藏书,拥有自己喜欢的书便如获至宝,倍加珍爱。

一个阳光灿烂的春季,一杯清茶,一本好书,坐在撒着碎金光斑的紫藤花架下,品书茗茶;或是一个热水澡后的冬季的夜晚,在暖黄的灯光下,盖着厚实的被子,靠着柔软的枕头,捧一本书放在被子上,呼吸从晾晒后的被子里透出的冬季难得的阳光的味道,在墨香四溢的房间里,在笔画组成的森林里穿行,在文字堆叠的情感里沉寂、在翻页时灵光乍现的回忆里留恋,都是书籍带给人的超越一切物质的精神财富。

书籍是有价的,而书籍承载的内容是无价的。我只所以那么狂热的喜爱书籍,是因为我曾经感受到书籍传递的温暖,体会过它记录的人间百态,也亲历过作者经历的悲伤,能感悟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浓浓真情和人生之道。书籍不是音乐,却充满律动的节奏;书籍不是绘画,却拥有斑斓的色彩。

阅读,是心灵在惊涛骇浪的乱世里停靠的宁静港湾,是人情在日渐冷漠的社会上重温的相濡以沫。能静下心来阅读的人,必定会在静默中积蓄一触即发的能量,在翻页时觉察风云变化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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