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倡议书((整理16篇))由网友“江湖疯子”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倡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倡议书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农民工兄弟以其勤劳、质朴、任劳任怨的胸怀,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解决好农民工问题,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外出务工的'环境,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就业,关系“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关系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也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在全省农民工权益维护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向社会发出以下倡议:
一、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各项措施,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切实履行职责,落实相关政策,改变服务方式,帮助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有关问题,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各级各部门要切实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公平就业的权利,子女上学平等权利,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社会各界在其就业、培训、权益维护等方面给予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关心他们的生产和生活。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纠正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将矿山、建筑施工、有色、冶金、石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流通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及时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
四、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情况的舆论监督,对不公正对待农民工、甚至损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要给予批评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农民工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交通、运输等部门认真做好农民工春节返乡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安排好农民工的返乡工作,帮助他们解决返程中的实际问题,使农民工兄弟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六、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实行同工同酬,不得拖欠和克扣工资、随意延长工时、使用童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篇2: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倡议书
XXX: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会同首都十大行业组织,向全市相关行业组织及广大企业发出倡议:
一、加强行业自律。
行业组织要充分履行其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教育、监督、引导企业以尊重广大消费者权益为前提,正确处理好行业发展、企业利益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系,为构建、优化消费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经营者是维护消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经营活动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履行法定义务,诚信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
企业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把产品质量和材料进货关,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全过程管理,做到商品和服务质量符合标准,保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可靠、安全。
四、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企业要真实、客观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坚决杜绝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消费信息、提供科学的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消费。
五、交易公平合同规范。
企业要做到价格合理,明码实价,明折明扣。制定规范合同及约定,忠实履约、平等交易、正当获利、竞争有序。不以垄断或强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六、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
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三包”等售后服务责任。完善服务方式,完备服务设施,建立商品和服务安全突发事故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和有害商品召回机制,最大限度的为消费者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让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
七、妥善化解消费纠纷。
企业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建立消费纠纷协调机制和快速调解通道,建立并完善企业内的消费纠纷调解机构,提倡消费纠纷和解为先,及时、公正化解消费纠纷。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合理建议。
八、积极开展消费教育。
企业要配合有关政府部门、消费者协会在行业、企业内部开办消费课堂,建立消费教育基地,帮助消费者获取消费知识,提高消费技能,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九、倡导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企业要积极宣传国家“节能减排,低碳经济”政策,生产或提供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企业生产和使用产品要符合环境保护原则,获取利益要以保护社会和自然环境为前提,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消费,服务民生。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XX年十二月三日
篇3:乡镇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先进事迹材料
乡镇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先进事迹材料
一、党政齐抓共管,健全农民工入会工作组织体系
二、制定科学方案,建立农民工入会相关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重要批示和全国总工会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和“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我镇积极探索农民工加入工会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镇党委召开了党政班子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召开了镇党政班子成员、镇农民工入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农民工入会联络处主任参加的.大型会议,会上镇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制定并下发了《**镇关于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实施办法》,从而使农民工入会专班人员明确了农民工入会的目的、意义及相关要求。为增强社会透明度,农民工入会工作站还将《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农民工入会的工作流程、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会籍管理等制度统一上墙,规范了工作程序。农民工入会工作站还配备了办公桌、电脑、沙发等必要的办公设施,建立了农民工会员电子档案。
三、采取多种方式,营造农民工入会的浓厚氛围
四、搭建维权平台,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外出农民工会员的合法权益,镇工会在其会员证上为他们留下了维权热线电话,以确保情况反应渠道畅通,实现农民工会员的双向维权。目前,镇工会通过热线电话已实现双向维权1起,即今年8月,我镇堡上村会员李中权外出在浙江温州某鞋厂打工,一连三个月没有得到一分钱工资,他给我镇农民工入会工作站站长姜应峰打来了电话,请求给与支持,姜站长接到电话后迅速与温州市工会及劳保部门联系,把相关的资料传真过去,这事很快得到了解决,远在他乡的李中权也顺利拿到了他应得的三个月工资,他还给姜站长发了短信息以表示忠心感谢,这事也得到了外出农民工会员的高度评价。同时我们还通过镇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外出农民工公伤及事故赔偿案4件,其赔偿款达96万元,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外来及外出民工的合法权益。经过不懈努力,该镇没有发生重大劳动争议和拖欠职工工资现象,没有发生集体越级上访和重大安全事故,广大农民工会员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安全卫生落实较好,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得到和谐发展。
五、狠抓活动载体,搭建农民工会员沟通平台
篇4: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议书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议书
“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身份,但已经完全脱离或部分脱离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他们在城镇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一只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但在实际工作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工资被拖欠、企业不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安全得不到保护等问题普遍存在。农民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合法权益天然地来自宪法规定,因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权。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公民权主要包括:经济性的权益。包括: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社会福利权等。社会性的权益。包括: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子女平等受教育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政治性的权益。包括: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议书
各政府部门:
农民工朋友为我们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尤其是城镇化建设他们功不可没,然而他们在工作中普遍面临普遍劳动合同缺失、工资拖欠、工作安全卫生得不到保障等问题,甚至其子女教育也成难题,为了能够保障我市广大农民工群体公平享受合法权益,特此提出如下建议:
1.劳动监测部门要对相关企业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工资现象,要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
2.工会组织要成为农民工群体的有力保障,全力帮助农民工维权。
3.劳动局、社保局要责成使用农民工的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解决其后顾之忧。
4.市政府积极推动廉租房建设工作,改善农民工管居住环境。
5.公安部门要及时帮助农民工办理暂住证,教育部门应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可以和城市居民子女一样凭暂住证就近入学,相关学校不得乱收费。
XX大学生村官
XX年X月X日
篇5: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调研报告--XX镇工会 .3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前一段时间,我们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成立了专门的联合调查组,采取镇里集中调研与基层分头调研相结合,座谈、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围绕农民工群体与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的结果,我镇现有农民工1201人,其中男387人,女814人,外地432人,占35.9%, 镇内769人,占64.1%,党员47人,占3.9%,共青团员136人,占11.3%,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年纪较轻,文化较低,全镇农民工中16―25岁331人,占27.56%,26―35岁576人,占47.96%,36―50岁248人,占20.6%,50岁以上46人,占3.8 %,35岁以下占到了四分之三。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民工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小学及以下的38人,占3.2%;初中的983人,占81.8%;高中及以上的180人,仅占15%。初中以下文化的占到了总数的85%。
二是工作辛苦,待遇不高。由于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农民工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性行业,技术要求相对较低,体力劳动要求相对较高。我镇外来农民工中,从事个体经营的仅占7%,93%的是打工,其中从事铸造和服装制造的最多,有837人,占74.9%;从事建筑的共214人,占19.2%;其他行业的共66人,占5.9%。根据统计的情况,农民工月收入400元以下的54人,占4.5%;400―600元的725人,占60.4%;600―800元的327人,占27.2 %;800元以上的95人,占8%;工资正常发放的1135人。签定劳动合同的356人,接受业务培训的527人,参加社会保险的75人,分别占总数的29.6%、43.9%和6.2%。
三是流动频繁,不稳定性强。从工作时间看,在当地工作半年至一年的392人,占32.6%;1―2年的536人,占44.6%;2―5年的190人,占15.8%;5年以上的83人,仅占6.9%。据一些用工的业主反映,许多农民在工临时观念比较重,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给企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
另外,我镇还有外出农民工200多人,占全镇劳动力总数的3.3%,并且在这些外出农民工中80%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
二、我镇农民工管理和开展工作的`基本做法:
总的看,我镇对农民工工作比较重视,结合实际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对提高农民工素质,发挥好农民工作用,促进镇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搞好用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镇里综合运用财政扶持和竞争激励方法,调动农民工个人、用工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一方面,积极探索,切实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定向培训,结合351培训工程,对农民工进行针对市场需求的培训。另一方面,注重加强对就业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从提高劳动效能、安全生产的角度,要求企业对职工进行必须的职业技能培训,对一些特殊行业,要求资格证和上岗证齐全,方可上岗操作,绝大多数用工企业都能结合工作需要,采取开办短训班、熟练技工传帮带等措施,对新录用的农民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初步形成了“先培训后上岗”的用工机制,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2、努力增强亲和力,让农民工体会到家的温暖。针对农民工群体年龄轻,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但由于乡村情况,生活不方便,工作不塌实的实际,镇里及用工单位上下齐动,积极做工作,着力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是排忧解难,为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设立了举报电话,健全了举报机制,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不法行为。二是逐步提高待遇,多数用人单位十分重视“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服务工作,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三是丰富文化生活。多数用工企业都能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一是抓组建,及时调整和建立党组织。近年来,我镇立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采取“独立、联合、挂靠、派入”等几种方式,及时调整和建立健全党组织。对具备设立党支部条件的直接组建党支部;对部分在行政村,规模不大,影响较小的一般成立联合支部或成立党小组,挂靠在村党支部;对暂时建立不起来的,按照有关法规先把工、青、妇等配套组织建立起来,为今后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及时掌握农民工党员情况。对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要求企业在招用员工时,加强教育引导,对农民工政治面貌一并进行登记,使农民工的党员自觉亮出身份,使他们离乡不离党组织。三是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对那些在企业工作安心、表现比较突出的农民工,通过企业党组织,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农民工群体工作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乡土意识浓厚,较难融入本地社会。调查显示,我镇农民工73%是由同乡介绍而来,在陌生的环境接触陌生的群体,在生活、卫生诸多方面的习惯又与本地居民有较大差异,往往需要较长的“磨合期”才能适应本地的环境。同时,由于多数农民工外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收入,最终还要返乡,因而对流入地没有归属感,往往同乡之间抱团,加上部分本地居民对外来人员缺乏认同感,缺乏相应的社会关心,这些都导致农民工群体一时都很难融入本地社会。
2、农民工虽是弱势群体,但相关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民工整体文化层次不高,在市场上处于弱势,也往往缺乏合同观念和维权意识。同时,现行的体制主要侧重是管理他们,缺乏为他们提供相关公共服务的只能、子女教育、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对农民工覆盖率较低,暴露出相应的基本权益保障机制尚不够健全。调查显示。我镇外来农民工85%以上是初中以下文化,多数从事体力劳动,工作环境艰苦,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占总数的29.6%,参加社会保险的只占6.2%,多数难以享受恰当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农民工往往会蒙受损失,虽然劳动保障部门为此做了很多工作,但一时还难以完全解决。
3、农民工技术水平不高,与输入地经济发展存在结构性矛盾。农民工普遍缺乏基本就业技能,选择职业的余地少,多数以体力劳动为主,造成了一些工作岗位拥挤和不良竞争,随着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技术型岗位虚位以待。由于农民工的素质不适应,一方面,许多企业因招不到胜任的员工而着急;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工被挡在了技术门槛之外。
四、几点建议:
1、要强化组织协调,实现农民工有序流动,适应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需要。各级政府应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协调作战。各有关部门、镇、村应围绕劳动力转移前的技能和法律培训、转移中的就业导向安置、转移后的跟踪维权服务这一工作链条,切实抓好各阶段、各环节、各部门的工作落实,使劳务输出群众自发的松散型向有计划,有组织或建制的转变。特别是要创新思路,加大对民工的培训力度,把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培训纳入公共服务范畴。统筹社会教育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尽快建立健全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有针对性的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法律意识等综合素质,从而增强其择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提升农民工就业档次。
2、要配合联动,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本着“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协调、多方参与”的原则,建设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各级工会、劳动保障、民政工商、法院、公安、计生、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大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领导力度,形成联动机制。不断深化维权措施,全方位依法提供各项维权服务,努力使农民工与正式职工享受到同等待遇和政策。重点是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劳动合同签定率,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入保率。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和劳动管理。对严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依据政策法规,千方百计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再就业等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具体利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职责应逐步向民工群体覆盖,加大对《劳动法》的宣传力度,并提供相关维护权益信息,教育农民工提高自身的法律保护意识。
3、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在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对修改后的《工会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首先是加快新建企业工会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过法定渠道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其次,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健全职代会制度,完善职业民主管理机制,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并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促使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解决。绝不能把工会当作企业发展的阻力和障碍,而应该端正指导思想,用工会的实际成绩告诉企业经营者:工会所维护的是整体利益,对劳方和资方来说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
篇6: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前一段时间,我们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成立了专门的联合调查组,采取镇里集中调研与基层分头调研相结合,座谈、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围绕农民工群体与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的结果,我镇现有农民工1201人,其中男387人,女814人,外地432人,占35.9%, 镇内769人,占64.1%,党员47人,占3.9%,共青团员136人,占11.3%,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年纪较轻,文化较低。
全镇农民工中16—25岁331人,占27.56%,26—35岁576人,占47.96%,36—50岁248人,占20.6%,50岁以上46人,占3.8 %,35岁以下占到了四分之三。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民工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小学及以下的38人,占3.2%;初中的983人,占81.8%;高中及以上的180人,仅占15%。初中以下文化的占到了总数的85%。
二是工作辛苦,待遇不高。
由于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农民工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性行业,技术要求相对较低,体力劳动要求相对较高。我镇外来农民工中,从事个体经营的仅占7%,93%的是打工,其中从事铸造和服装制造的最多,有837人,占74.9%;从事建筑的共214人,占19.2%;其他行业的共66人,占5.9%。根据统计的情况,农民工月收入400元以下的54人,占4.5%;400—600元的725人,占60.4%;600—800元的327人,占27.2 %;800元以上的95人,占8%;工资正常发放的1135人。签定劳动合同的356人,接受业务培训的527人,参加社会保险的75人,分别占总数的29.6%、43.9%和6.2%。
三是流动频繁,不稳定性强。
从工作时间看,在当地工作半年至一年的392人,占32.6%;1—2年的536人,占44.6%;2—5年的190人,占15.8%;5年以上的83人,仅占6.9%。据一些用工的业主反映,许多农民在工临时观念比较重,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给企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
另外,我镇还有外出农民工200多人,占全镇劳动力总数的3.3%,并且在这些外出农民工中80%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
二、我镇农民工管理和开展工作的基本做法:
总的看,我镇对农民工工作比较重视,结合实际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对提高农民工素质,发挥好农民工作用,促进镇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搞好用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
镇里综合运用财政扶持和竞争激励方法,调动农民工个人、用工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一方面,积极探索,切实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定向培训,结合351培训工程,对农民工进行针对市场需求的培训。另一方面,注重加强对就业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从提高劳动效能、安全生产的角度,要求企业对职工进行必须的职业技能培训,对一些特殊行业,要求资格证和上岗证齐全,方可上岗操作,绝大多数用工企业都能结合工作需要,采取开办短训班、熟练技工传帮带等措施,对新录用的农民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初步形成了“先培训后上岗”的用工机制,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2、努力增强亲和力,让农民工体会到家的温暖。
针对农民工群体年龄轻,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但由于乡村情况,生活不方便,工作不塌实的实际,镇里及用工单位上下齐动,积极做工作,着力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是排忧解难,为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设立了举报电话,健全了举报机制,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不法行为。二是逐步提高待遇,多数用人单位十分重视“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服务工作,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三是丰富文化生活。多数用工企业都能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
一是抓组建,及时调整和建立党组织。近年来,我镇立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采取“独立、联合、挂靠、派入”等几种方式,及时调整和建立健全党组织。对具备设立党支部条件的直接组建党支部;对部分在行政村,规模不大,影响较小的一般成立联合支部或成立党小组,挂靠在村党支部;对暂时建立不起来的,按照有关法规先把工、青、妇等配套组织建立起来,为今后建立党组织创
造条件。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及时掌握农民工党员情况。对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要求企业在招用员工时,加强教育引导,对农民工政治面貌一并进行登记,使农民工的党员自觉亮出身份,使他们离乡不离党组织。三是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对那些在企业工作安心、表现比较突出的农民工,通过企业党组织,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篇7: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致保定市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倡议书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致保定市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倡议书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日新月异.
作 者:麻建平 作者单位:保定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刊 名:建筑安全 英文刊名:CONSTRUCTION SAFETY 年,卷(期): “”(z1) 分类号: 关键词:篇8: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市农业人口占76%,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市。今年来,我市工商系统认真履行职能,以实施信用监管为主要载体,积极探索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新路子,在农资打假护农、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执法力度
我局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依法管理好种子、农药、化肥等重点农资商品市场,集中力量查处九种违法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护农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农资市场秩序。截止八月底,全市系统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经营网点932家,规范农资市场和经营网点45家,立案25起,涉案金额100多万元,罚没款13.6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案件1起,查封涉嫌不合格化肥2000多吨,查处不合格化肥720吨、冒用他人登记号农药45箱、不符合包装规范种子140公斤,受理举报案件10起。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肥,追根溯源,及时予以追回,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达21.64万元。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确定工商所为农资执法的主力军。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工商所作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省、市、县级工商局登记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并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台帐,全市工商系统查处的`农资案件70%是由基层工商所查处的。二是开展化肥质量监督抽查。春耕期间,##市农资市场化肥质量问题突出,该局将化肥质量抽验作为今年农资检测的重点,积极配合省局开展农资抽验活动,在第一时间将省中心检验所的检验报告中8种不合格化肥及生产厂家的名单、处罚依据和处罚幅度下发给县(市、区)工商局,组织力量查处,并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使用质量合格的化肥。三是尽心尽力为农民减少损失。通过建立农资进销台帐备案制度,及时将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农资通知购买农户,督促销售商召回问题农资,今年来共召回问题农资121吨;通过实行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与农户签订农资质量承诺书,明确赔偿标准,进一步加大农资维权力度,上半年沙县工商局根据农资质量承诺书的规定,责成农资经营单位做出赔偿,184户农户挽回损失8.8万元。四是建立案情联系制。加强农资案件查处信息资源的共享,各工商所和检查大队(支队)在辖区内如发现可疑农资,必须在##红盾在线网发出预警公告,通报其他办案单位;对已明确的不合格农资,查清流向,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络,通报案情;对已结案的案件,在全市办案系统范围内公布案情和处罚结果,交流办案经验,积累办案资料。
二、实施关口前移,建立准入制度
1、切实把好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一是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实现与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严格核准经营范围,把好市场准入关,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农资生产、经营者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二是对国家允许经营农药、化肥等农资的农业“三站”和基层供销社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规范。三是对缺乏有效管理和不符合法律规定,以挂靠、承包、代理、分销等形式从事农资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清理。严禁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对未放开前置审批的品种,不能搞挂靠经营。对国家允许个人承包经营却挂靠经营的,督促办理变更登记。四是建立农资主体电子“经济户口”档案。利用企业年检换照和档案清查等手段,建立健全专门的农资市场生产、经营主体电子"经济户口"档案资料。目前我市共有农资经营主体2177户,其中内资企业826户,外资企业14户,私营企业148户,个体工商户1189户,经营化肥971户、种子535户、农药698户、农机具94户、农膜400户、经营饲料671户。
2、建立健全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一是督促所有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建立健全完善“两账两票一卡”制度。即进、销货有详细的经营台帐,进、销货有正规发票备查,为购买农资的农民开具产品质量“信誉卡”。二是推广农资经营销售合同备案管理制度
篇9:大学生就业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毕业生的就业权益保护主要分两个阶段,一个是求职择业过程中(即首次就业)的权益保护,另一个是就业上岗后(即劳动关系)的权益保护。不同阶段的权益保护有着不同的侧重内容:前者主要集中在就业协议的签订、试用期的纠纷方面,后者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方面。
一、首次就业维权建议
毕业生在首次就业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和掌握就业方面的知识和政策,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而不致轻易受到侵害。
1.端正求职心态。
毕业生求职时,往往会出现焦急、浮躁和盲目的心态,直接影响了他们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态度和表现:或为不惜委曲求全;或不敢再“斤斤计较”;或被花言巧语诱骗而轻信对方。虽然不是“一次就业定终身”,但如果首次就业就令权益和身心都受到伤害,则必然会给自己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2.掌握政策,学习法律。
在求职、择业、签约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如此,才能在应聘和签约时保持思路清楚和条理明晰,及早识破不法单位故意设下的陷阱;如此,才能懂得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全面了解用人单位。
毕业生享有全面、真实了解用人单位的知情权。签约前,毕业生应该尽量多方面打听、了解用人单位的运作状况、招聘信誉、用人意图、岗位职责以及企业文化等情况。
如果有可能,最好去实地考察工作环境,尤其是颇为陌生的单位,未雨绸缪地将未来实际就业中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4.慎重签订协议。
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落笔要慎重,仔细研究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确认合理合法后再签字;重点注意试用期及违约条款的约定;尽量不要在协议书中留下空白条款;对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要尽可能在补充协议中予以书面注明,并明确将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予以确认。
5.敢于据“法”力争。
如果在求职应聘和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发现有权益受侵害的不公平现象,不要害怕失去就业机会而忍气吞声,要学会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诚信、用心不轨的用人单位不去也罢,否则将来吃亏的还是毕业生自己。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是阻止侵犯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现象泛滥的根本途径。
6.借鉴专家意见。
如果在首次就业的过程中遇到疑惑和困难,要及时咨询有关专家、老师和家长。毕竟大学生在社会阅历方面还是一片空白,而法律专家的专业视角、学校老师的指导经验,对于毕业生来说不啻为莫大的帮助。此外,往届校友在就业中的经验和教训,也是可供应届毕业生就业维权参考的一笔宝贵财富。
二、劳动关系维权建议
初涉职场的大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在注重调节职业适应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对
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免给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阻滞和损失。
1.学习劳动法规。
我国的《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规,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之前应对这些法律常识有所了解。“法盲”是侵权者最为青睐和觊觎的猎取对象。
2.重视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到毕业生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要及时签订。到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劳动关系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
其次,要逐条细看。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毕业生要仔细分析,权衡利弊,切忌盲目签字。对模糊词句要提出质疑,对不平等条款要敢于指出,对不公平合同要坚决拒签;
最后,要保存证据。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也要持有一份合同,作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3.善用救济方式。
掌握合法的维权手段是解决合法权益受损最有效的途径。一旦在实际就业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对于用人单位一般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不大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向该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如果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中遇到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还可以及时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12333”,咨询劳动保障的政策,获取有关的信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篇10: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市农业人口占76%,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市。今年来,我市工商系统认真履行职能,以实施信用监管为主要载体,积极探索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新路子,在农资打假护农、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执法力度 我局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依法管理好种子、农药、化肥等重点农资商品市场,集中力量查处九种违法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护农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农资市场秩序。截止八月底,全市系统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经营网点932家,规范农资市场和经营网点45家,立案25起,涉案金额100多万元,罚没款13.6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案件1起,查封涉嫌不合格化肥2000多吨,查处不合格化肥720吨、冒用他人登记号农药45箱、不符合包装规范种子140公斤,受理举报案件10起。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肥,追根溯源,及时予以追回,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达21.64万元。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确定工商所为农资执法的主力军。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工商所作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省、市、县级工商局登记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并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台帐,全市工商系统查处的农资案件70%是由基层工商所查处的。二是开展化肥质量监督抽查。春耕期间,##市农资市场化肥质量问题突出,该局将化肥质量抽验作为今年农资检测的重点,积极配合省局开展农资抽验活动,在第一时间将省中心检验所的检验报告中8种不合格化肥及生产厂家的名单、处罚依据和处罚幅度下发给县(市、区)工商局,组织力量查处,并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使用质量合格的化肥。三是尽心尽力为农民减少损失。通过建立农资进销台帐备案制度,及时将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农资通知购买农户,督促销售商召回问题农资,今年来共召回问题农资121吨;通过实行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与农户签订农资质量承诺书,明确赔偿标准,进一步加大农资维权力度,上半年沙县工商局根据农资质量承诺书的规定,责成农资经营单位做出赔偿,184户农户挽回损失8.8万元。四是建立案情联系制。加强农资案件查处信息资源的共享,各工商所和检查大队(支队)在辖区内如发现可疑农资,必须在##红盾在线网发出预警公告,通报其他办案单位;对已明确的不合格农资,查清流向,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络,通报案情;对已结案的案件,在全市办案系统范围内公布案情和处罚结果,交流办案经验,积累办案资料。 二、实施关口前移,建立准入制度 1、切实把好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一是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实现与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严格核准经营范围,把好市场准入关,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农资生产、经营者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二是对国家允许经营农药、化肥等农资的农业“三站”和基层供销社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规范。三是对缺乏有效管理和不符合法律规定,以挂靠、承包、代理、分销等形式从事农资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清理。严禁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对未放开前置审批的品种,不能搞挂靠经营。对国家允许个人承包经营却挂靠经营的,督促办理变更登记。四是建立农资主体电子“经济户口”档案。利用企业年检换照和档案清查等手段,建立健全专门的农资市场生产、经营主体电子"经济户口"档案资料。目前我市共有农资经营主体2177户,其中内资企业826户,外资企业14户,私营企业148户,个体工商户1189户,经营化肥971户、种子535户、农药698户、农机具94户、农膜400户、经营饲料671户。 2、建立健全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一是督促所有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建立健全完善“两账两票一卡”制度。即进、销货有详细的经营台帐,进、销货有正规发票备查,为购买农资的农民开具产品质量“信誉卡”。二是推广农资经营销售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农资经营者在进货和销售种子(种畜禽、水产种苗、热作种苗、牧草种子)时必须签订销售合同,并向辖区工商所备案。三是实行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出制度。对在市场监管中发现、查获的各类假冒伪劣农资,区分情况,分类处理,实行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出制度。 3、建立农资经营者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农资经营服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从事农资经营服务业。今年来,全市工商机关配合农业、质量技术监督、供销社等部门先后举办了10期培训班,培训农资从业人员400多名,有效地提高了农资经营者的售后服务水平。 三、推进信用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1、实行农资企业信用评分制度。我市基层工商所普遍实行了农资企业信用评分制度,实行百分制扣分办法,根据农资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记录情况,参照信用分类绿、蓝、黄、黑四个档次,由辖区工商所进行扣分评定信用等级,对不良信用的农资企业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实行分类监管。 2、建立农民公开评议制度。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推行农民公开评议制度,把农民公开评议结果作为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企业登记机关、辖区工商所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全面、及时收集、统计、汇总本辖区内依法核准登记的农资经营企业信用评级所需的信息、数据资料,并对农资经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级。 3、实行“距离监管”模式。实行“三种距离”监管,即对长期守法经营信用状况好的农资经营企业实施“远距离”监管,对重点和热点行业农资经营企业实施“近距离”监管,对案件多发农资经营企业和发生过重大案件的.农资经营企业实施“零距离”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4、建立守信激励制度。与农资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以“文明经商好、依法经营好、质量管理好、售后服务好”为主要内容,建立农资市场诚信经营评比制度,广泛开展“诚信农资经营户”评比活动,采取基层推荐、媒体公示和社会监督等办法,对证照完备、信誉良好、自觉遵守商品准入制度、连续3年无违法违章行为的农资经营户,授予“诚信农资经营户”称号。 5、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对信用等级为黑牌的经营户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根据企业违法失信程度,分别给予提示、告诫、通报、披露,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或退出市场。对负有责任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2年内不得再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进行经营活动。 四、推行片区管理,创新监管模式 1、建立农资市场片区管理负责制模式。实行工商所片段长负责制和片区监管责任制,将农资市场监管纳入片区管理的重点项目,实行划片分段包干负责制,即落实责任片区和责任人,明确监管职责和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完善奖惩制度,实行绩效考评,片长则担负起农资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实行农资场监管专项问责制。层层建立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实行行政不作为追究制,明确所长、片长及片管员的监管责任和问责内容,对辖区内农资市场监管发现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连带追究,片区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工商所长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股(队、室)承担间接责任,并视情况追究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责任。 3、建立科学的农资市场巡查制度。一是定巡查任务。明确片管员的监管职责,使片管员对片区内农资“经济户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定巡查时段。根据评定的农资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同时结合农业生产的时令特点,调整和安排巡查密度,农忙时必须强化巡查,农闲时结合其他工作安排巡查。三是定巡查内容。实行“五查五看五制止”现场检查制度。四是定巡查计划。县局有关股室定期提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意见。工商所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确定重点巡查内容,建立监管预警制度,在内勤组设立指令台,根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监管任务?适时对外勤监管小组发出巡查指令。 4、建立和完善工商联络员制度。在全市农村建立了工商联络员制度,将执法引向农村监管“盲区”。在各个行政村设立村级工商联络站,聘请村骨干担任工商联络员,统一挂牌、统一职责、统一设置联系箱,公开联络员联系电话号码。实行联络员制度以来,工商联络员共受理农民一般消费投诉123起,反映农资市场问题线索27条,提供案件线索15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8万元。 5、推行多级受理机制,积极探索预警机制。以县(市、区)局12315投诉台为中心,推行台、所(站)、工商联络点等多级受理机制,按属地原则、以基层所(站)为主受理消费者投诉,12315台负责组织协调。实行多级受理投诉制度,可以及时收集、掌握农资商品投诉信息,向基层工商所发出监管预警。工商所对经鉴定为不合格的农药、化肥,及时向农资经营者发出禁止销售警示,并通过12315向全市发出消费警示,在新闻媒体公示不合格产品名单,引导农户消费。 五、搞好协作配合,强化行业自律 1、加强部门的配合协作。主动加强与农业、质量技术监督、物价、供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搞好协作配合,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当仁不让;属于配合其他部门的,当好帮手配角,共同维护好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去年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送法下乡进村,设立宣传栏目,举办说真识假活动,共同营造了良好的农资打假氛围。 2、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今年来,我局配合“红盾护农行动”,联合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开展了两次“红盾##行”记者行动,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通过挖掘制假售假源头、及时曝光坑农害农等违法违章案件,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同时也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3、积极促进行业自律。积极发动各级消委会、市场协会、经纪人协会、个私协、农资协会等社会团组织,开展宣传、咨询和生产、经营企业、个人自查自纠等各种活动,积极配合"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引导,发挥自我教育、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机制作用,搞好行业自律,全面提高农资经营者的素质。 ?作者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篇1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xx年4月至6月,我委会同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了《劳动法》、《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执法调查活动。现将执法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调查活动的基本情况
这次执法调查活动,以政府劳动部门为主、工会配合参与,劳动、工会两个系统分别组织,在全市同时展开。调查共涉及市、县(市)区直机关单位410个、事业单位2960个、企业单位16569个,涉及干部职工685877人;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18个,职工人数222625人;集体企业396个,职工人数23319人;港澳台及外商企业12个,职工人数6544人;城镇其他类型企业1136个,职工人数46395人;城镇私营企业3688个,职工人数170767人;城镇个体工商户10819个,职工人数42253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15673人。市总工会积极配合并开展好这次执法调查活动,印发了《关于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执法调查活动的通知》和《〈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查与自查参考提纲》,召开了动员大会。
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工会建设、职工权益等方面。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1.9%、集体企业91.6%、港澳台及外商企业95.8%、城镇其他类型企业86.5%、城镇私营企业88.7%、城镇个体工商户65.7%、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94%;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0.6%、集体企业89.6%、港澳台及外商企业93.4%、城镇其他类型企业60%、城镇私营企业27.3%、城镇个体工商户16.4%、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81%。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比例分别为4.8%、3.6%和16%。全市共建立工会组织6246家,占应建会企业总数的81%,工会会员达到72.9万人,占职工总数的68%;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及小企业组成的联合工会3367个,入会职工人数24.1万人;在农民工入会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全市已发展农民工会员151799人,比xx年的35981人增加了115818人,入会率达到38%;全市应建工会的187家社区,均建立了工会组织。通过本次调查活动,使我们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市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贯彻“两法一条例”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扩大就业、促进就业。五年来,我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55.7万人次,其中“第三产业”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3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为108868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颁发了《再就业优惠证》,为4259名下岗职工发放小额贷款17393万元。今年,又出台了《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实施意见》,至5月底共落实3974户在册“零就业”家庭有1人就业的任务。
2、全面落实“两个确保”,初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到去年底养老、失业、医保、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6万人、59.7万人、67.7万人、38万人和35万人。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持续大幅度增长,五年来,共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88.25亿元,发放各种保险金92.4亿元,其中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65.37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xx年,企业养老保险实现了市统筹,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和统筹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得到了统一,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得到了提高。制定下发了《XX市市属破产关闭撤销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出台了《XX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开展了清理挤占挪用社保基金专项活动,清理回收社保基金1097.69万元,其中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社保基金982.39万元,收回损失106万元,收回“以物抵费”变现差价9.3万元,撤销违规基金账户35个,基本解决了被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回收问题,保证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3、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建立了市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并逐步向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延伸,初步形成了协调劳动关系的多层次组织体系。配合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关闭破产和重组改制,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实施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印发了《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从xx年起推行用工备案制度。目前,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1.9%,集体企业91.6%,港澳台及外商企业95.8%,城镇其他类型企业8
6.5%,城镇私营企业88.7%,城镇个体工商户65.7%,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94%。
4、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和工资支付制度,维护劳动者报酬权。围绕贯彻实施《劳动法》,市劳动保障部门颁布了最低工资标准。xx年至xx年,累计清偿劳动者工资5959万元。同时,实施了工资保证金制度,维护了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公会议制度,下发了《XX市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了xx年底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将企业拖欠工资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实行清理拖欠职工工资月报制度,形成了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截止3月底,全市已清欠职工工资5339万元,其中企业清欠4276万元,劳动监察追讨1263万元。
5、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xx年至xx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7322起,结案7102起,结案率达到了97%以上,处理突发事件278起,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7.5万份,补发工资4696.6万元,清退押金58.73万元,清退童工178人,促缴社保费9433.2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普遍建立并逐步完善,xx年至xx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780件,接待群众来访18866人次,结案率保持在99%以上。
6、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维权工作不断推进。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维权工作受到了全市的高度关注,相关业务部门倾注了大量心血。至xx年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139.3万人,全年实现外出劳务收入35.98亿元,农民劳务收入人均1624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3408元的47.7%。以县、乡为重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劳务输出服务体系,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xx年共培训36.59万人,占外出农村劳动力的26.3%。积极培育了一批劳务品牌,提高了全市劳务在外的竞争力。加强了职业安全培训,共培训11300人,其中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等高危行业职业安全培训9200人,占81.4%。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xx年为1.93万农民工清欠工资1009万元。加快推进农民工参保步伐,实施了“平安计划”和医疗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截止xx年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37975人,参加医疗保险32100人。去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民营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将民营企业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范畴,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已达9162人。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至xx年底,全市43.2万农民工中有155439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36%。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制度和责任制度,对农民工的案件做到“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结案”。
7、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为贯彻“两法一条例”和维权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在新修订的《工会法》颁布实施不久,市委两次听取了市总工会的汇报,召开了市委工会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了XX市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全市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方案,推动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部建立了与同级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部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问题,市“两办”及时批转了《关于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意见》,要求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工会工作要做到组织不断层、工作不断线、经费不断流、资产不流失。
8、工会维权机制基本形成,并逐步得到完善。一是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得到加强。市“两办”及时批转了《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坚持和规范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的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职工安置方案等重大问题,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市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试行意见》,已有953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实行了以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同时,职代会建设在乡镇(街道)实现了突破,全市40%的乡镇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并签订了区域性集体合同。国有独资、控股的公司制企业全部落实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实行了厂务公开。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推行面达到40%以上。二是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市有3505家企业推行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597家,覆盖职工39.8万人,非公有制企业2908家,覆盖职工14.3万人;集体合同签定工作由xx年初的71.3%的签订率提高到xx年底的87%。其中,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已达63%,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三是工会维权机制逐步得到完善。去年初,市总工
会将工会大楼一楼600多平方米的大厅改建为市困难职工帮扶维权服务中心,采取一条龙办公的方式为职工提供全方位的帮扶维权服务。县级工会也加强和完善了维权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并在乡镇(街道)建立了职工帮扶维权工作站。去年,市困难职工帮扶维权中心被评为全国模范帮扶中心。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社会化维权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农民工维权工作力度。
9、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成效显著。xx年7月,市“两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市政府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创建活动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广大职工的共同参与,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运作、各方配合、职工参与”的创建格局,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职工队伍进一步稳定,劳动关系日益协调,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职工信访逐步下降。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双赢局面。我市被授予全省创建工作先进市。许多新闻媒体对我市的做法都进行了报道,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职工的.好评。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两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劳动保障和工会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城镇化、经济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难度不断加大,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
1、劳动合同制度在有些行业实施不力。劳动合同制度虽然推行多年,但有的行业、特别是非公企业签订率低,有的甚至不签订劳动合同。从调查的情况看,城镇私营企业88.7%、城镇个体工商户65.7%,劳动合同不规范或不履行的现象比较普遍;集体合同实施的范围还比较窄,而且大多流于形式;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集体合同签订率仅为54.2%、34.1%和41.7%,非国有企业基本没有开展集体合同的谈判。
2、工资差距拉大,拖欠工资问题还比较突出。虽进行了大规模的清偿行动,但拖欠工资的问题仍没有根本解决。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全市欠发职工工资47667人,欠发工资14451.79万元,其中拖欠农民工资1167.1万元;市属、部属企业拖欠职工工资13145万元,拖欠农民工资890万元;县(市)区拖欠职工工资970万元;有的非公有企业随意克扣员工工资、不支付加班工资;有些行业工资差距拉大,有的随意提高生产定额、降低计件单价、变相压低工资,有的多年维持低工资不变,有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明显;机关事业单位的非在编职工工资较低,每月大致为500元。
3、欠缴社会保险费严重,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完善。养老保险一直延续现收现付的模式,个人账户空账规模越来越大,对未来老龄化高峰时期构成重大隐患;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拉大,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各项社会保障覆盖面窄,城镇其他类型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险参保率仅为60%、27.3%、16.4%,进城务工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参保率仅为4.8%、3.6%和16.1%,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更加突出;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严重(近7亿元),欠费总额、欠费企业占参保缴费企业比例和欠费大户在全省都位居第一;社会保险意识淡薄,清欠工作无力,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中,有破产关闭企业无资产变现、资产变现难和特困企业无力缴费,也存在一些单位有钱不缴、以种种理由故意拖欠和前清后欠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参保率不高,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参保率为:养老80%、失业61%、医疗94.9%、工伤46%、生育17%)。
4、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甚至随意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二是有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突出,损害了职工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三是部分企业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在改制过程中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不按规定及时发放经济补偿金(如:河南三建集团工程公司、黄河机械厂等单位,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改制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时发放经济补偿金,职工意见较大);五是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增多,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据统计:xx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33起,涉及职工xx多人,在全省高居首位,总量占全省的20%以上,比位居第二的XX市高出近一倍,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达32起)。
5、劳动保障和工会立法不完善,劳动执法监察力量薄弱。与《劳动法》配套的《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尚未出台,在执法中时常无法可依或可依据的法律效力层次不高,影响了劳动保障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尚未出台《集体合同法》,而《职代会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需要,在推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制度上缺少具体可操作的法律依据;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有的比较原则、笼统,操作性不
强,有的不适应新的情况。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少的情况,劳动保障执法力量薄弱。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尚不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一调一裁两审”制度程序多、周期长,各环节衔接不畅。劳动仲裁机构与劳动保障行政机构合二为一,没有形成独立的仲裁队伍,专职仲裁员数量少,专业化程度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健全,人员少,加之缺乏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难以实施及时有效的监察,致使一些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即使查实的违法案件,由于法律法规未赋予强制执行措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违法现象难以处罚,影响了执法监察效果;个别地方政府、部门限制、甚至干扰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活动。
6、工会建会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有些非公有制企业和部分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仍未建会;如:高新区卡博陶粒有限公司(外资)、XX区盛唐宾馆和一分利海鲜城(私营),虽经多次做工作,仍拒不建立工会组织。二是部分改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未能及时跟上,有的甚至在改制过程中把工会合并到党群工作部,有的对工会工作人员过渡精简,使工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职工权益得不到应有维护。三是农民工入会率比较低,在我市务工的农民工有39.9万人,加上去外地务工的农民工,总人数达到105万,他们是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大部分仍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
7、基层工会干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安龙钢铁公司工会主席冯献周,因为为企业满以上工龄的职工争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与企业发生摩擦,被免去工会主席职务,上级工会与企业交涉多次,由于种种原因,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再如:洛阳亚洲啤酒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陈新建,xx年12月经党委提名、工会委员会投票选举为工会主席,并报市总工会和商务局党组批准,按有关政策规定应享受公司副总级待遇,但在任职期间一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工资待遇。xx年元月,公司行政方突然指使劳资部门,将陈新建的工资待遇,按公司中层正职“内退”工资发放。xx年3月,在没有按相关程序选举增补的情况下,通知工会主席陈新建交接离职,并停发工会主席手机通讯费,取消其工会经费开支签字权,工会办公室的电话也被停机。
8、有的基层工会经费不能按时足额拨付,开展工作十分困难。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会没有依法单独开设银行账户。xx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改革,取消了各单位的工会账户。违背了《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制度”的规定,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不能独立管账,退出了工会预、决算体系,致使工会经费不能按《工会法》规定用于职工活动。二是部分大中型企业,不能及时足额拨付基层工会留成的经费。个别企业将工会财务工作由行政代管,取消了工会的经费管理权,使工会工作和活动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三是破产企业拖欠的工会经费,绝大多数未按规定列入企业破产清偿序列。四是市财政未按《河南省工会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负担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9、基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部分企业至今尚未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有的虽然签订了集体合同但履约率不高,有的存在形式主义,一个文本管多家,一份合同管多年,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改制后的中小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出现滑坡,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实行这一制度或者有形无实。三是基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运作不够规范,作用发挥不到位。
10、“两法一条例”的执法力度尚不到位。一是对“两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有待加强,企业经营者自觉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的意识淡薄,部分职工依意识不强。二是“工会法”执法主体的有些职责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是工会法的执法主体,有的领导却模糊地认为只是工会的事情,导致工会法执法主体错位,影响了工会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依然是《工会法》实施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修改后的《工会法》虽然增设了法律责任一章,但仍有一些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者把工会法视为“软法”。四是基层工会干部自身素质不高,部分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工会意识不强,致使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显得软弱无力,工会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四、关于深入贯彻“两法一条例”和进一步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建议意见
1、加强劳动保障和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加强《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两法一条例”的学习,提高对劳动保障和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把劳动保障和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列入各级行政干校(党校)的教学计划,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都要发挥自身优势,担当好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会法》的执法主体并切实履行好职责;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并及时纠正问题。
2、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确保中央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着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要把再就业扶持政策转化为促进就业的长期政策,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职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企业培训;要加强就业服务,强化劳动力市场管理,统筹城乡平等就业。
3、着力解决欠费突出问题,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继续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巩固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当期无拖欠的成果;以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重点,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完善征收体制,严格基金监督管理。
4、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推动和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劳动合同范本,指导和推动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和督促企业重组改制后及时与职工变更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积极推动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全面开展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指导改制企业做好重签、续签集体合同工作;认真做好集体合同的督促、审查、备案和统计管理工作。
5、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要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审核、备案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调整机制;加大查处拖欠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力度,严肃处理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力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加快推进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充实职业化仲裁员队伍,促进行政职能与办案职能分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完善监察执法程序,充实监察办案人员,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参加的劳动保障监察与拖欠工资协调机制,采取预防和打击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大力推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6、要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要不断扩大创建的覆盖面,在创建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参与率,重点向非公企业和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延伸;要广泛开展“和谐机关”、“和谐医院”、“和谐乡镇(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以在全社会形成创建氛围。
7、健全和完善维权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与地方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府部门、地方工会和企业代表参加的三方协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以职代会为主要内容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维权工作,进一步畅通职工、农民工的诉求渠道;要建立健全职工困难帮扶和依机制,加强地方工会、政府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的配合,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同地方工会的协调、合作,切实为职工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高度重视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的查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协调劳动关系,把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篇12: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相关调研报告
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相关调研报告
20xx年4月29日、5月19日、6月3日三批川籍民工共176人分别向**县政府及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其工资被拖欠,导致百余名民工滞留**,形势严峻,**县按照市长朱广平和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李中杰的重要指示,积极行动,精心部署,坚持依法处理,最终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以快速化解矛盾,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维护。
一、案情
国家电网重点工程晋东南——**——荆门特高压线工程途径**。20xx年10月23日,发包方河北省送变电公司与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20xx年4月,建安公司授权岳池县江华为项目经理,设立项目部,具体负责施工事宜。随后,该项目部在四川省招录民工,民工由8位民工班长带领,劳务派遣至**县皇后乡施工。工程发包方、承包方、项目部和施工队均非**县境内法人。
20xx年4月29日,四川省美姑县28位彝族农民工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施工队共拖欠其工资9万余元。县劳动监察部门立即致函四川省劳动保障厅,请求协查,并向发包方下发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建议暂停拨付施工队工程款。5月6日,28位少数民族民工终于从发包方项目部暂扣工程款中领到工资9.076万元。5月19日,又有44名川籍民工到县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因家乡发生地震急欲返乡,但其工资未能兑付。县劳动监察部门再次出击,经不懈努力,5月26日,劳动监察部门将16.5万元工资款发放至44名民工手中。
真正的考验其实才刚刚开始。6月3日,县劳动监察部门再次接到报案,称建安公司法人授权项目经理江某于5月25日去向不明,导致多名川籍民工无法领取工资,现有104名民工滞留**。县劳动监察部门在迅速立案调查的同时,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面对104名川籍民工滞留**的严重事态,**县沉着冷静,积极应对。
一是高度重视。县政府在了解事情原委后,迅速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请求支持,市长朱广平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解决好欠薪和滞留问题。县委书记赵景然、县长鄢国宾得知情况后,指示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予以解决,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并明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具体负责。
二是措施得力。6月10日上午,县政府召开会议,常务副县长汪天喜要求政府办、公安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深入调查,采取得力措施,依法从快处理。要求公安部门立即行动,经调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侦捕,每天向县政府汇报行动情况;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督促协调,树立“宣传、劝告、协调也是执法”的观念,积极宣传法律政策,督促工程发包方在未找到项目部经理江某之前尽快垫付104人的工资,动员8个民工班长协助做好民工稳定工作,并责成项目部保证解决民工临时生活安置问题;施工所在地皇后乡政府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工资讨要和民工安抚工作。另一方面,**县及时与岳池县取得联系,要求迅速派人来召协助。
三是解决彻底。6月10日下午,事情迅速取得重要进展:第一是发包方同意预先支付工资总额的一半,约45万元;第二是公安部门经调查取证,认为江某涉嫌合同诈骗,决定立案查处;第三是岳池县政府同意迅速派人来召协助解决问题。6月11日,经过努力协调,积极协商,问题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工程发包方和农民工代表达成协议,发包方、项目部同意垫支85万元用于民工工资发放。从当日起,104名民工怀揣血汗钱分三批由劳动监察部门统一购票并护送登上火车,陆续返乡。
二、思考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县的努力,从4月29日起至6月11日,共有176名民工的拖欠工资合计170.576万元被追回,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但在整个执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疑难,暂时还无法回避和解决。
(一)违法行为发生地执法部门管辖存在障碍。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行政执法部门管辖,**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依法对拖欠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进行处罚;但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辖。本案用人单位项目部作为二级法人,应依法承担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可是项目部在四川省岳池县境内,**县劳动监察部门虽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机关,但不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执法机关,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法规规定,没有法定管辖权,从实际情况来讲,也不可能直接到四川省境内开展执法活动。这样,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该违法行为的监管就出现了管辖障碍,不能依法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民工拖欠工资不能依法予以强制追回。因为执法手段过于单一和软弱,仅靠宣传、劝告和协调,毕竟不能有效地解决所有问题。
(二)制度存在缺陷。国家电网工程没有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一旦出现工资拖欠问题,不能有保障地及时支付拖欠工资。
(三)缺乏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联动平台。由于没有全国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平台,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疑难和障碍时,信息不能互通,工作不能联动,执法障碍不能迅速消除,不能有效制约须承担责任的企业,工作效率和质量得不到提高,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有效的予以保障。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在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过程中,绝对是一个遗憾。
三、建议
(一)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体系。有关立法部门应针对法律法规中的模糊地带或冲突,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清除执法障碍,使其更有操作性和实践性,便于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尽快建立国家电网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增多,尽快建立电网及其他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迫在眉睫。这一点,可以参照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有关制度,一旦遇到类似问题,可动用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建立全国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平台。企业不管在哪里违法,监管部门都能快速反应,予以制约,促进工作联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对违法企业施以高压态势,便于采取更加有效的惩治举措,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更加有效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篇13: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受到非法侵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学设计(二)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初步了解诉讼方面的基本知识,把握有关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的基本知识,以有利于学生现在和将来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过程与方法
可通过理论介绍、案例分析的方法,了解有关法定程序,指导学生依照法定程序,与违法犯罪作斗争。
思想觉悟目标
增强学生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
教学重点
诉讼基本知识。
教学难点
行政诉讼的含义和特点。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组织同学看投影片一)
法律咨询台:
前不久,我的一位朋友因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说诉讼已超过时效不予受理。请问打官司还有时效问题吗?
读者:马明
提问:
1.马明的朋友因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说明什么?
2.法院说诉讼已超过时效给我们什么启示?
((学生回答,老师归纳)
讲授新课
四、受到非法侵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板书)
通过上题的分析,我们发现,了解诉讼程序和时效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条件,那么诉讼按其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组织学生看书,回答投影片二上的问题)
三种诉讼程序的不同点
类别
篇14: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
关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
为做好全国老龄办《关于认真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及省、市老龄办关于《老年法》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了解我县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状况,研究如何做好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我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副局长***带领社救股的工作人员突击抓好此项工作,首先是以去年8月份大规模调查的数据为基础,再深入到各乡镇做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我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8470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5%,其中城镇17652人,农村67052人;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0909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9%;60岁以上的特困老人有2795人,占老年人总人口的3.2%,城镇特困老人233人,占特困老年人总数的8.3%,农村特困老人2562人,占特困老年人总数的91.7%;无脱困希望,需长期救助的老年人有2712人,占特困老年人97%。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特困老年人的问题还较为严重,且居住在农村的特困老年人数偏大,较难以帮助其解困,但是经过去年以来民政部门的努力,通过低保和临时救助等方法,目前大部分特困老年人基本解决了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问题。
(一)各项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落实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抓好《老年法》的贯彻落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条件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和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等方面均能认真按照有关制度和政策的要求抓好落实,较好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老年人的家庭赡养状况。农村老年人主要是由子女进行赡养;普遍都能达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乐。但是一些孤老、中老年时期丧失子女及虽然结婚但无子女的老年人,因年老体弱或常年有病在身无法进行劳动生产,造成生活状况越来越困难;还有一些老年人原本生活不错,有子女供养,但是由于子女不供养或无法供养成了特困老人,主要原因是有子女生活特别困难,又不孝顺,不愿供养老人;有的子女因违法犯罪被抓坐牢,导致老人无人供养。
(三)老年人人身、财产、婚姻等权利受侵犯状况。老年人人身受侵犯的状况主要存在于儿女不供养老人,甚至驱赶老人、不给老人饭吃的现象仍偶有发生;财产方面主要是老人在子女成家立业初期把所有的`积蓄都花在了子女身上,有的还建好了房子,但是子女不供养还把老人赶出老人建的房子;婚姻方面由于几千年的封建残留意识,普遍的老年人在丧偶后均未再婚,主要是子女反对及农村人普遍还不接受;还有的老人在儿子分家时,就两个老人分开居住,一人一家,造成老了反而无伴的现象较为严重。
(四)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情况。老年人优待政策主要是《五保供养条例》的贯彻落实,我县认真按照《五保供养条例》抓好五保老人的供养,全县有276名五保户由光荣院、福利院、敬老院集体供养,1300多人分散供养,基本能解决其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问题。
(五)老年人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保护情况。在老年人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保护方面,我县司法机构虽然有帮助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但是尚无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六)老年维权机构和维权网络建设状况。目前我县设有老龄办门专负责老龄工作,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抓好老龄工作,但是整个维权网络尚不完善。
二、几点建议意见
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关心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认为应该采取如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一)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敬老爱老的认识。各级党政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造舆论,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民间的传统节日开展敬老爱老活动,尤其是在“九.九重阳节”期间,通过开展敬老爱老活动促使全社会都来参与敬老爱老。
(二)积极动员和争取社会力量,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要广泛吸纳社会的投入,发动单位、个人开展一帮一的敬老助养工程,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对特困老人进行扶贫帮困活动;认真抓好城乡老年人福利机构、慈善机构、老年人活动中心的建设和完善,真正解决五保老人和特困老人的供养问题;有条件的要设立老年人救助基金,制订相应的救助计划和方案,完善老年人救助体系。
(三)各级政府的司法部门要专门为老年人设立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救助中心和救助点,指定专人负责。保障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使《老年法》真正落到实处。
(四)出台老年人就医方面的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特困老年人医疗救助机构,或由政府拨出专款解决特困老年人的医疗问题;要积极与卫生部门联系对老年人的医疗问题,要尽快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按特困老人及老人的年龄划分等级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帮助老年人解决医疗问题。
篇15: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表彰大会主持词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表彰大会主持词模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调小组在这里召开会议,主要是总结近年来我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情况,研究维权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探讨维权工作的新举措和表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出席这次会议的市领导有:xxx,xxx,xxx,让我们以热烈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下面,依序进行会议的各项议程。
一、首先,请市妇联主席xxx同志讲话
(xxx讲话)------------
二、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二项议程,表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首先,请xxx宣读表彰决定
(xxx同志宣读表彰决定)---------
下面进行颁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请被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的xxxxxxxxxxxxxxxxxx各派一名代表上台领奖。
(第一批颁奖)---------
第二批:请被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的xxxxxxxxx同志上台领奖。
(第二批颁奖)----------
三、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三项议程,请先进典型代表作经验介绍,顺序如下:xxx%26shy;―xxx―xxx―xxx
首先,请xxx代表上台发言
(xxx发言)--------
请xxx上台发言
(xxx发言)---------
请xxx上台发言
(xxx发言)-------
四、下面进行会议的第四项议程,是自由发言的时间,请大家就维权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提了工作意见和建议。
(自由发言)--------
五、下面,进行会议的最后一项议程,请市xxx同志讲话
(xxx讲话)------------
同志们,在今天的会上,xxx作了妇女维权工作的专题报告,表彰了一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部分先进典型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大家还就给权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xxx同志在百忙中抽空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xxx在讲话中,就如何进一步推进维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几点重要指示,请大家会后一定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篇16:谁来维护保姆的合法权益?
谁来维护保姆的合法权益?
最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广州市大部分家政服务中介机构没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 这些生活在城市边缘的保姆、钟点工们,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很少有人与家政公司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在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如出现工伤事故时,他们便处于一种尴尬境地,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为他们负责,而他们也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赔偿。保姆的权益究竟该如何进行维护,为此笔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事件】 屡见不鲜的“周岱兰” 有关媒体披露,去年12月24日,安徽保姆周岱兰从上海雇主家的4楼摔下,经抢救虽然周岱兰的生命无忧,但需再做手术方可摆脱终身瘫痪的危险。可是,高额医药费使贫穷的周岱兰无能为力;已经为其支付2万元医药费的东家也表示难以为继。2月3日,周的儿子在向律师咨询时被告知:不签约的保姆和钟点工,不在《劳动法》和上海有关地方法规的保护范围之内。 像周岱兰这样悲惨遭遇的例子并不少见。今年3月12日凌晨4时,从事住家保姆工作的广州退休女工陈伟英还在为雇主打扇子,无意中将一支“不求人”掉落在地上,由于过度疲倦,她弯腰去捡时,控制不住身体向地上倒去,结果不幸导致手腕骨折。事后,为了看病养伤,她向雇主索要1700元医药费及误工费遭拒。经过一番奔波讨公道,她才发觉自己上了家政中介公司的当:和家政公司、和雇主,她都没有签下劳动合同。 【调查】 保姆多不签劳动合同 最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部分家政服务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而笔者经过进一步的深入调查了解,结合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查,发现目前部分家政服务中介机构的确存在不少问题。 保姆法律地位不明确。目前,广州的家政公司相当多是以中介的形式进行经营,而这些家政公司并没有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雇主也没有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家政公司、雇主和保姆三者之间往往只有一纸协议。这样一来,保姆的合法权益包括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都难以得到合法保护。 广州家政行业缺乏统一收费标准,此类投诉比较多。据介绍,有些家政服务公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向保姆每月征收40-100元不等的管理费,有的公司还向保姆非法加收每月30元的保证金。同时,中介公司向雇主收取一次性中介公司服务费(最高者达690元)和押金(多者达900元),更有甚者又以体检的名义向保姆和雇主两方收取65元的体检费。 【问题】 事故发生谁来负责 由于家政公司、保姆、雇主三方之间关系的不明晰,造成了发生责任事故时难以找到相关责任人。例如,在发生保姆偷窃等违法案件时,家政公司往往逃避责任,不补偿雇主的损失,而此前广州还曾发生过有保姆用安眠药喂儿童的事件发生。 另一方面,在三者关系中保姆的地位也颇为尴尬。由于不签订劳动合同,保姆在发生工伤时,雇主与家政公司经常互相推诿责任,因而保姆往往很难获得医疗赔偿。同时,多数家政服务公司没有为保姆购买意外保险,因此在发生意外时,保姆无法获得保险赔偿。 据了解,家政服务公司在发生纠纷和事故时,最多起调节的中间角色,基本上不负担任何责任。 【警钟】 保姆要弃雇主而去? 每年的春节过后,各地的媒体几乎都要爆炒“保姆荒”的新闻。据介绍,目前广州约有200万个家庭,大约需要40万名保姆,但目前实际在岗的保姆只有约10万名。一方面是庞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做保姆没面子”的传统观念依旧,再加上各种制度的不健全、低劣的工作环境,则“保姆”势必成为极端稀缺的资源。 笔者曾经致电许多家政公司欲聘家政人员,都获得“我们这边暂时没有保姆,请您耐心等待”的回复,更有甚者,好不容易马上可以见到保姆,还要受到“她有很多选择的,您说话要谨慎些”的提醒。 现在,“民工荒”已给珠三角城市的发展敲响了警钟,而“保姆荒”的现象对于众多的家政公司、雇主们乃至相关部门而言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而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显然不是一朝一夕、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 组稿二 ■探究 家政公司:上司还是中介? 我们只是中介 “我们这里的工作就是将保姆介绍给雇主认识,如果他们双方确定意向,就交服务费给我。雇主需交纳服务费150元,包括雇主如果对家政工人不满意,一年内可以免费帮忙调换人选的劳务费;家政工人需交纳服务费50元,包括如果家政工人对雇主不满意或被辞退,一年内可以帮忙调换4次工作。”广州市赤岗街社区某家政中心的段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事先一般都和保姆讲好,如果工作中受伤,我们是不负责任的,如果她损害了雇主的财物,我们有可能赔偿损失。” 不是正式员工不签劳动合同 “严格意义上说,本公司的保姆不算是正式员工,因为我们没有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相应的.,她们也没有享受最低工资保障和社保等待遇。”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接受采访时表示。 他说,由于家政服务公司这种劳动派遣的模式是近几年才形成的,因而并不包括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范围内。直到今天,有关保姆的劳动合同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至于社保,公司与保姆双方需要每个月缴纳140余元的费用,而以目前保姆平均400-500元的月收入,还有他们那种培训跟踪式的家政公司每个月收取100元管理费的运作成本来看,根本不具备足够的能力给保姆上社保,而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基本上也没有雇主愿意为保姆上社保。 雇主与保姆:“婆媳关系”? “雇主与保姆之间的关系近似于一种‘婆媳关系,保姆的工作需要融入雇主的家庭,而雇主也需要以接受家庭中的一员的心态来对待保姆,而不是百般挑剔责难。”赤岗街社区某家政中心的段女士说。 而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则称:“我一直把保姆、家政公司以及雇主的关系看作一个链条,表面上看,乃至目前许多媒体的报道都比较关注保姆的素质低下问题,但我看来,‘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保姆们一般都背井离乡,其工作从劳动强度上讲需要付出巨大的心力体力,从劳动时间上说是要随时候命,而在精神上还要忍受社会对家政劳动工作的歧视。我倒觉得,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的关键在于雇主的身上。” 组稿三 ■现象 逾半保姆权益受过侵犯 据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介绍,该公司的几千名员工中,曾有半数以上的保姆受到过雇主的侵权。 田欣说,在雇主相对封闭的家庭环境中,雇主一般享有绝对的权力,这就造成了保姆经常受到侵犯。据介绍,保姆受到雇主的侵权包括,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辱骂、殴打、性骚扰、不允许保姆出家门等,有的雇主还强迫保姆称呼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 他说,如果有1例保姆对雇主财产进行蓄意破坏的行为,那么就有10例雇主漠视保姆权利的侵权行为。这几年来,仅仅性骚扰事件正祥和公司就遭遇了上百起。田欣表示,他相信还存在更多性骚扰事件保姆没有和公司说过,这种纠纷绝大部分的结果只能不了了之。他说:“我们不排除有个别保姆怀有恶意的可能,但我们同样相信有一部分保姆会因为忍受不了压力而做出消极的逃避乃至报复行为。” 据介B,曾经有一个四川籍的保姆,被一位60岁左右、资产上千万的雇主雇佣,合同期间被雇主强奸。雇主当时就给了保姆1万元息事宁人,那名保姆将钱一直用报纸包着不动,10多天以后才敢向公司说。田欣当时跟那位保姆说:“你给我一个解决的方案或者我们立刻去公安局。”没想到那位保姆却说:“我和公司签了合同,我只希望公司不要让我赔钱,让我回家就可以了。” 对上述问题的发生,田欣表示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保姆的权益。他说,当人格得不到尊重的情况下,许多保姆选择退出家政市场,而一个保姆的退出往往会带动一个村子或者一个厂子的潜在保姆止步不前。如此下去,别说家政公司没有选择保姆的权力,就是雇主,也会面临保姆供不应求的尴尬。 ・ 组稿四 ■解决之道 与保险公司合作为保姆买保险 为了保障雇主和保姆的权益,据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总经理田欣介绍,目前该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为所有保姆上了包括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附加险、保姆本身的人身意外险以及客户家庭盗窃险。 据介绍,从1999年正祥和公司创办初期他们就开始筹划与保险公司的合作。2001年下半年,该公司曾经与平安保险以及中国人寿保险共同合作,开创了当时热门一时的“家政服务综合险”,后因属于扩大承保范围并且正祥和公司没有兼业代理证,不具备代雇主交纳保险费的资格,从而被保监委取缔了。 目前正祥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合作,每年需要为每个保姆缴纳的保险金额为300多元。其中,雇主责任险和保姆本身的人身意外险旨在保障保姆的安全,第三者责任附加险旨在保护因保姆的责任而造成的雇主损失,而客户家庭盗窃险则意味着如果雇主家里丢失东西,怀疑为保姆所为,而且报案后三个月之后仍然没有破案的话,则由保险公司预付损失的费用,如果日后破案,这部分的款项再追回。具体补偿金额中,如果因保姆的责任造成雇主家中人身伤亡,最高赔★ 诚信经营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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