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之死的杂文随笔

时间:2023-12-02 08:08:47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时间之死的杂文随笔(精选17篇)由网友“德歌宽”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时间之死的杂文随笔,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时间之死的杂文随笔

篇1:时间之死的杂文随笔

时间之死的杂文随笔

时间老人死了。

听闻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坐在闷热的房间的一角,腰背佝偻下去,焦头烂额地处理着手头犹未完成的工作。灯光有些昏暗了,不时地闪烁着,变换的光影撩拨着写字台上冰冷畸形的苹果。

匆匆瞥一眼斑斑点点铁锈似的泛黄挂历,是平安夜。四周飘荡着空灵的音乐盒声,慢慢悠悠,夹杂着精灵的低语抑或是魔鬼的诅咒,隐约是从墙壁上那些皲裂的伤口中传出的。

“死了?”我搁下手中的笔,一帧一帧地向后仰去,试图寻求椅背的庇护。而僵硬的.骨骼早已是剑拔弩张,摩擦着发出一声脆响。我抬起手,摩挲着苹果的外皮,冰冷的温度与指尖相得益彰。却忽地一顿。那本该氧化的地方赫然完美无缺,半个牙印也没有寻到。

我若有所思,将苹果随手掷到地上,见那皮肉倏然开裂,又一点一点地剥开,消散在空气之中。果核直愣愣地跌入了地板间的缝隙,又蓦地蹿出。生根、抽芽,花落、果成。

我摘下一个苹果——不,这不是苹果,这哪里是苹果呢?这是年少时的梦。我无声地笑起来,笑得泪水布满了脸颊,又坠入下一个无边的梦。

“死就死了吧。”

篇2:时间杂文随笔

时间杂文随笔

天空被沉甸甸的铅色云朵遮得严严实实,房间里一直开着灯。

湿乎乎的云絮仿佛在说:准备好了啊,我随时要下雨。

在这样灰色又晦涩的天气里,实在不适合工作、不适合逛街、不适合家务,只适合睡觉。

只有睡觉最抒情。

梦到了下雪,梦到在雪地里追火车,追也追不上。

是似曾相识的梦中场景。

醒来发现天晴了,衰弱的阳光匍匐在对面楼的屋顶,远处的大青山若隐若现,看不清楚表情。

该带女儿去上钢琴课了。

女儿问:时间是什么?

我不知道。

百度上说:时间是描述物质运动或事件发生的过程。确定时间,靠不受外界影响的物质周期的.变化规律。

爱因斯坦说:时间是人们认知的一种错觉。

可是我都没看懂。

只是觉得,虽然时间是钟表指针固定长度的移动,可往往二十天的时间能感觉长得近乎永恒,九个月的时间却感觉短得出乎意料。

看来,在我的记忆的围墙的内侧,那些本应一成不变的东西,也在悄然改变中。

除了释怀,你真的无能为力。

篇3:金信之死的杂文随笔

金信之死的杂文随笔

身为武将该死于敌人的剑下,可我却躺在了王的面前。我记得那阴沉的天,我的情绪已有预兆。就像是会流很多血的一天。有些细节我是在梦里看见的,而当时我能看见的只有匆匆擦肩的剑和倒下的人民。

脱下戎甲比穿上要容易地多,不必在月色凉透的夜里挑灯舞剑,无需任汗水在肌肉上乱淌。

可明明如此轻易,却像是漫长人生中最滞缓的时刻。于此同时,我的士兵一个接一个摔倒,我的妹妹也倒下。

她对我说,往前走。

我的前方只有那个人扭曲的笑和王眼里的恐惧。

他在害怕。

那一刻我突然感到怜悯,对这个如傀儡般的'家伙报以同情。也许我该怜悯我自己,为我之后所受的惩罚提前悲伤。毕竟这漫长而困苦的生活都将由我独自承受,我应该提前习惯。

那一刻阳光明媚,太阳拨开沉重的云层,日光洒在我沾满血污的脸上。

有人念了两个字,好像是皇命。

我这辈子听过很多皇命,命我征兆沙场,命我班师回朝。如今是命我结束我的性命。

我厌恶威胁的话语,也不愿走亲人尸体铺就的路。所以我放下剑,就这样赤手空拳地走上去,踩着一级又一级台阶。

归来之时我未预见迎接我的是死亡,而离去之际我竟然毫无留恋。这世上我在意的两人都已失去,人世同地狱也没什么两样。

膝盖很痛,好像听见了骨头错位的声音,也许我的膝盖已磕得粉碎。

被剑刺穿的感觉只停留了那么一瞬间。

我想下一次体验这种感觉应当是剑被拔出之时。

这样的结局,是谁设计的。

神吗?

“他死于自己保护的主君刀下。”

“在一日之中阳光最明媚的午时。”

篇4:诗人之死荆楚往事杂文随笔

诗人之死荆楚往事杂文随笔

据说那条河很小,临近洞庭湖才听得见渔歌晚唱。可它的容量实在惊人,浅浅清流,容纳了一个绝大的身影,粼粼波纹,驻扎了一个不屈的灵魂,汨汨水声,传扬了一个泣血的故事。两千多年前,屈原在汨罗江怀沙沉水,渔民们获讯赶来营救,诗人已经不见踪影了。悲痛的人们一面继续打捞,一面撒下自己当做口粮的粽子,以免鱼虾损坏诗人的遗体。诗人死去,爱国主义从此滋生,潜入炎黄子孙的血脉里。

在屈原之前的几千年里,有没有爱国主义呢?

试想一下,千百个小国旋生即灭,叫人怎么去爱?小国寡民,说爱国,莫若说爱乡更确切。那时,只要天子发话,老弟,你带几个人到东海建一个国家,于是一个新国家就出现了。没有天子发话也行,只要你拉一个或者几个三姑四姨,去向天子进贡,你也有了一个国家。楚人是华夏族南迁的一支,和当地土著融合而成,与周天子没有血缘关系,其头领去镐京进贡了几把茅草,也得到五十里封地自成一国。小国灭亡更简单,一个武士就可以扬言,老大,给我一百人,我去灭了某国。于是某国就不存在了。晋献公担心虞国、虢国联合抗晋,假途灭虢,好玩一样就吃掉这两国。

幸而还有一个天下共主,还有兴灭国、继绝世的传统,分封制才能大体无忧地延续下来。不过,这种优雅的贵族礼仪不可能时时奏效,国家利益总是排在天下利益的前面。一些大国,通常都是滚雪球滚大的,吞并小国不过是吃开胃小菜,大国争雄才是正餐。楚国灭随国,就是看中其境内的铜绿山,铜是当时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打败随国,收其为附庸国还感到取铜不方便,不多久干脆划进楚国版图内。

那时的爱国主义在哪儿呢?除了战争中死人,没有人为灭亡的国家殉节。国君死社稷一说,属于贵族礼仪的范畴,是国君应有的担当。虽然有一个共拥的朝代,却虚化成了天下。在大家眼里,只有超越了列国的天下,才值得去爱,才值得去捍卫。这也属于礼仪的范畴。一旦游牧民族入侵,诸侯之间的战事就立刻停下,同仇敌忾,共同保卫华夏衣冠。当这个民族接受了华夏礼仪,再来侵犯,就成了诸夏的争霸之战。除了当事国,谁也不会操这个淡心了。

这是爱家乡,也是爱天下。

孟子说,春秋无义战。他有一只脚滑进了战国,所以他可以站在道义的高度,鸟瞰已经逝去的时代。这是人所站的位置不同,而产生的视觉偏差。鸟瞰历史,会觉得众山矮小。如果是仰望历史,又会觉得乌云压顶。尊王攘夷的春秋之战被他视为不义,灭国如炒豆的战国兼并战争,在他眼里可能更为不堪。温文尔雅过时,丛林法则降临。可惜孟夫子看不到,更可惜的是屈原不仅看到,而且亲历这一段刀山血海的炼狱。最后难以忍受痛彻肺腑的折磨,提前离开了人世。

一种思想的诞生,首先要在先驱头脑里滋生,然后由知识阶层的推崇,最后才被大众所接受。古代的.知识阶层叫做士,士人的觉悟才是民族觉悟的先声。

那时的士人在干什么呢?

在先秦,楚才晋用非常普遍。作为掌握思想武器的知识阶层,毕生都在寻找施展个人才华的平台,哪个国家能用他,他就骑着毛驴屁颠颠往那里赶去。一代兵圣孙武是齐国人,在吴国找到用武之地;另一个与孙武齐名的兵家吴起是卫国人,一生任职鲁、魏、楚三国。改革家商鞅也是卫国人,在秦国大显身手;谋略家伍子胥是楚国人,率领吴国军队差点灭了楚国。最著名的孔子,出生于鲁国,在鲁国政坛上不得志,就带着一众弟子去周游列国,说服各国君主,以推销自己的仁政学说。老子更出格,骑青牛出函关,跑到天下之外去寻道了。

不要以现代目光看待此事,他们的胸襟其实都很开阔。诸子百家,没有一家是为一家一姓服务的,他们的眼里只有天下和苍生。天下即文明开化之地,苍生指所有的华夏子民。他们的祖国,也不因他们曾经为敌国效劳而另眼相待。比如纵横家张仪,在秦国为相,破坏了魏国和其它五国合纵抗秦的方略,晚年回到家乡,魏国国君仍然请他担任国相。即使在苛刻的后人眼里,对此也没有大惊小怪,反而认同他们的观念。比如伍子胥,出生于楚国贵族之家,因受冤逃到吴国,带吴国军队攻打楚国,并且挖开楚平王陵墓鞭尸。如是行为,宛如后世的汉奸。司马迁也对此不满,却又认为伍子胥不拘小节,能忍受屈辱,最终为父兄报仇雪恨,是真正的英雄。

爱天下的士不爱国,因为国字是四面围墙,堵住了以天下为己任的雄心壮志。只有屈原是个另类,忧国忧民,最终却被自己深爱的祖国抛弃了。

鲁迅认为屈原是贾府的焦大,他在《言论自由的界限》中说,“焦大的骂,并非要打倒贾府,倒是要贾府好,不过说主奴如此,贾府就要弄不下去了。然而得到的报酬是马粪。所以这焦大,实在是贾府的屈原,假使他能做文章,我想,恐怕也会有一篇《离骚》之类。”鲁迅到了生命的晚年,在《从帮忙到扯淡》中又说,“屈原是楚辞的开山老祖,而他的《离骚》却只是不得帮忙的不平”。

这评论有点刻薄,对后世景仰的诗人不很公正,却道出了屈原爱国的苦情:即使受到再大的冤屈,也对生养自己的国家不弃不离。爱国主义不是在聊天室里高谈阔论,而是一种掏心挖肝的悲情剧目。如苏武,在冰天冻地的北海牧羊,十九年没有放下使节杖。如张自忠,顶着汉奸的骂名,依然冲杀在抗日的最前线。闻一多的诗揭示悲情更透彻:有句话说出就是祸,有句话说出点得着火……咱们的中国!哎,爱国,在很多时候是有罪的。

作为爱国主义的萌芽,为什么偏偏产生在屈原身上?

因为,他有作品。

因为,他的作品有思想。

因为,他的作品有忧国忧民的思想。

作为历史上第一个以文人面目出现,并在作品里淋漓尽致表达出爱国情操的诗人,屈原憎恨楚怀王听信小人谗言,损害楚国的利益,这是他难以忍受的。于是诗人的感情犹如火山爆发,迸射而出,铸就出积忿幽深、摧人肝胆的长篇诗作《离骚》。

“岂余身之惮殃兮,恐皇舆之败绩”,

“闺中既已邃远兮,哲王又不寤”

字里行间,充满忠怨之情。最使他感到难受的,是他目睹祖国的日趋危亡,而自己却被剥夺了报国的机会。做为一个“忠而被谤”,爱国获罪,眼看时局糜烂而又救国无门的人,该是怎样的激怨。

然而,这还不是爱国主义产生的关键。

关键在于,是时代的需要。在屈原2之后,发祥于楚地的汉帝国推出了屈原、推出了楚辞、推出了忠君爱国的思想。爱家乡、爱天下的传统转变成爱国主义,此时才有了合适的土壤。士大夫眼里的天下观虽然没有消失,但经过残酷的兼并战争以及汉朝取代秦朝,天下已经变为一家一姓的领地,皇帝也成了天下万民之主。知识阶层学成文武艺,不卖给他卖给谁,卖家很多,可买家只有一个。不卖他,难道卖给天下之外的戎狄蛮夷?正是在这种环境下,知识阶层的天下观,加上华夏一统的现实,相互激荡融合,才产生出以忠君为核心的爱国主义。

须知,屈原第一次出现在后人的记忆,不是在浩如烟海的先秦文献里,而是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战国策》里有六个字“臣,郢之登徒也”,据说指的就是屈原,但至今未得确认。楚国是春秋战国时的大国,他任掌管王室芈姓屈、景、昭三氏的三闾大夫,先秦的文献将其遗漏,不得不令人产生怀疑,是不是真有其人?按《说文解字》解释,吃粽子的习俗也与屈原无关,可以追溯到屈原的老祖宗楚武王时代,早于屈原400多年。

不过,历史还真经不起推敲。唐代杨良瑶出使黑衣大食,因新旧唐史均无记载,只有“唐故杨府君神道之碑”这一孤证,从而成为悬案。战国是汉代的近邻,只隔一个短命的秦王朝,司马迁时代距屈原时代还不到200年,相信有不少公室的文牍躲过战火留传下来。民间的典故和传说,偏离真相和事实也不会太远。汉帝国天下一统,又起源于楚地,需要更合乎时代的思想和文化,以加强全民族的凝聚力。除了在政治上独尊儒术,在文化上也大力推崇楚辞。忧国忧民的屈原应运而生,成为忠君爱国的代表,出现在司马迁的视野里,也就毫不奇怪了。

屈原担得起这个荣誉。

按《史记》记载,屈原出生于贵族之家,家世并不如他本人所说的那么显赫。他祖上没有随楚王东迁到郢都,而是留在楚国故都丹阳,说明了这点。他从小生活在普通人中间,故而十分同情贫穷的百姓。由于他聪明好学,声名远播。楚怀王爱才,又是同宗,任其为左徒。此时,正是战国七雄争城夺地,互相杀伐,连年不断混战的时代。屈原见百姓受到战争灾难,十分痛心。劝怀王任用贤能,爱护百姓,很得怀王的信任,他的抱负得到一定程度的舒展。继吴起改革之后,他成为楚国又一位发愤图强的改革家。

史料缺乏,后人不能确知他有哪些具体的改革内容。作为一个文人从政,书生意气,可能在政治上毫无建树,对楚国民生也不一定作出什么实质性贡献。但面对秦国咄咄逼人的攻势,他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如不变法图强,就将面临亡国的后果。他不安于既得利益,坚持改革,振兴楚国,希望由楚国来统一华夏。改革难免打破旧有的利益格局,屈原与公子兰为首的旧贵族集团发生了尖锐矛盾,因此,屈原屡遭公子兰等人诬陷,以致楚王疏远,多次被流放。流放途中,坎坷的命运与壮丽的山河相碰,迸发出来灿烂的思想火花。屈原用他的生命,写出了代表他艺术创作最高成就的诗篇《九歌》。

以祖先功德和英雄业绩为诗;以山川神祇和自然风物为诗;以神话故事和历史传说为诗,淋漓尽致地抒发了诗人忠君爱国、忧世伤时的愁苦心情,与“荡志而愉乐”,“聊以舒吾忧心”,“寓情草木,托意男女”,“吟咏情性,以风其上”的心旨。表达了对国家命运的担忧,和坚持理想的情怀。

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占领了楚国的首都郢城。 噩耗辗转传到湘地,屈原陷入极度苦闷、完全绝望的状况里不能自拔。他真不该死,凭他的才华,学学当时的士们,随便投奔哪一国,都会以上卿相待。然而,这不是他的追求,他不会选择忍辱偷生。

他倒下了,爱国主义旗帜飘起来了。

篇5:敬畏时间杂文随笔

敬畏时间杂文随笔

近日读周国平散文《有所敬畏》,感慨颇多,尤其是看到步履蹒跚、疾病缠身的父亲,更是对时间有了更新的认识、更深的理解。人生在世,还是应该有所敬畏,比如敬畏天地、敬畏法纪、敬畏师长、敬畏时间……常怀敬畏之心,人生的道路才会宽阔,幸福的柴门才会为你开启。

当你呱呱落地的一刹那,你的生命就已经开始了“倒计时”。成长,就是在消费自己的时间;成熟,就是在增加自己的“年轮”。阅历由时间的碎片堆砌,经验由生命的点滴汇集。

时间是最公平的,不管你富裕还是贫穷,不管你是贵族还是庶民,它给每个人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一分钟只有六十秒。它对谁都一样,不会因为你跑它也跑、你停它也停它既不慷慨,也不吝啬,就像慈父贤母对待自己的儿女一样,不偏不倚,一碗水端平。它是永恒的流动,不管是攀爬峭壁,还是跨越险滩,它都保持一种姿态,宁静而潇洒,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

心中有神圣,行为有敬畏,手中才会有收获。敬畏自然,必然山青水秀、风轻云淡;敬畏时间,必会惜时如金、奋起直追;敬畏父母,必须心存善念、知恩图报。

一位朋友曾说过:每天少睡一个小时,生命其实就延长了一个小时。当然,他是针对那些吃完了睡、睡醒了吃的人讲的。我觉得朋友说得很有些道理,如果一个人整天只是在家追追美剧、吃吃薯片、点点外卖、喝喝小酒、睡睡大觉……看似闲适自在、快活安逸,实则是在浪费时间、消费生命,且最终会消磨掉意志,从而毁掉幸福的.生活。

梁实秋先生从美国回到台湾后,许多朋友经常邀请他聚会,且推杯换盏热闹到深夜。梁先生恰好是利用晚上时间工作、学习、写作,而几位朋友又都是“夜猫子”式的人物。对于朋友们的盛情,梁先生也不好生硬回绝,他在席间对朋友们说:你们请我吃宵夜,我请大家吃早餐。明白梁先生的用意后,朋友们也就不再经常“打扰”他了,梁先生从而回归了过去的生活习惯。大师用智慧谢绝了无聊、兼顾了友情、赢回了时间。

记得一篇文章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懵懂的小女孩发现多日不见了慈爱的外婆,就问母亲“外婆去哪了”,母亲不好用“外婆睡着了”“外婆出远门了”这些话语来哄骗小女孩,就直接告诉女儿说“外婆死了”。对生死没有任何概念的女孩又问:“什么是死了啊?”母亲说:“死了就是一个人走完了自己的时间。外婆是这样,妈妈也会这样,所有的人都会走完自己的时间。”小女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时间就是生命!一个人只有在自己有限的时间里一边认命、一边拚命,生命才有可能变相拉长,生命的价值才会变得有意义、有价值。

时间很奇特,它无私地给了你阅历、经验与福祉,同时也无情地给了你衰老、皱纹和消沉; 它一天天让你变得成熟、稳重,也剥夺了你对青春的渴望、眷念;它让曾经的美好永久留存、回忆,也拉大了你与照片的鸿沟、距离。再姣好的容颜也难抵御累月的风霜,再强健的体魄也经不住经年的消蚀,时间一定会在你的头上、脸上、手上……身体的每一个角落留下沧桑的印记。

经常会听到人说:等我有时间了,就可以好好读点书了;等我赚够了钱,就可以孝敬父母了;等我发达了,就可以做慈善了……殊不知,当你以为自己什么都有了的时候,其实你可能已经什么都丧失了。等你有空了,你也许眼睛花了、不能久坐了;等你有钱了,也许父母牙掉了、胃坏了,纵然是山珍海味也吃不动、消化不了了;等你发达了,也许你的心态也发了变化,可能会想获取更高的职位、拥有更多的财富,仍然在日复一日的应酬、年复一年的忙碌。千万不要等,一等白了头,到头来只有“空悲切”了。

时光如梭,光阴似箭,但有些时间还是可以“浪费”的。比如陪父母聊聊天,同妻子逛逛街,和孩子做做游戏,与家人叙叙亲情,邀朋友侃侃大山……甚至还有可能在与亲友的交流中,在休闲娱乐时,在独坐养神里获得灵感、捕得商机,从而丰富自己、成就事业。

敬畏时间其实就是敬畏生命。对于碌碌无为的人,时间可以忘怀;对于伟大崇高的人,时间却能使之永垂不朽。我们有幸生在这个伟大的新时代,更须以时不我待、不进则退的紧迫感,用有限的生命奋斗出属于自己的辉煌、创造出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篇6:论时间杂文随笔

论时间杂文随笔

时间这东西,真是忽长忽短,长时,短短几分钟,让你度之如年;短时,一日两日如手中握的水,一晃就不见了,只余些湿意让你知道这不是梦。

周五傍晚孩子回来,到周日中午回校,不到两日,实在太过短暂。刚刚抱上已有些硬朗的身躯,怎么转眼间两手之间已是空空如也,只余满怀怅惘与失落。

北美豹猫安凡是个极乖极体贴的孩子。大约猫科动物都是粘人的,即使是自诩猫科动物的他。

他们学校是个很无趣的地方,手机平板不必说,肯定不能带,连老师不认可的书都很难带进去,更不用说什么玩具。他很喜欢的魔方,偷着带了一个进去,没两天就被没收了。闲暇时间也少,课余他除了看书,做做运动,就没什么可干的。据他说,课间有些同学甚至无聊地将热水卡这些卡片拿出来拍。

三个星期才回来这么不到两天的他,肯定也是想着玩游戏什么的。但他知道我想他,周五晚上,居然陪着我靠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电视开着,放映些什么,我们没人注意。

将满十四岁的孩子,因为拔高瘦了很多,消了婴儿肥的脸黑黑的起了朗硬的线条。却肯靠在我身上,眼睛带着笑意,弯弯的,微微眯着,低哑的声音说着些生活中或书里的事情。甚至连对班上一个女生有隐约好感的事情都说了出来。说出之后又忙撇清,说自己并没有喜欢她,那女生也没喜欢他。我表示理解,很识时务地不追问,小心地制止自己的好奇心,不去纠缠这个问题。我知道这个年纪知慕少艾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很高兴他会和我提起。我知道此时的他如同蜗牛一般小心翼翼地漏出了话头,一旦察觉不对就会缩回壳里,再不要想探听分毫。

小少年若真得了心上人,必定是掩藏不住心事的,我与他一向关系甚好,他喜欢直呼我的名字,仿佛这是一种平等。

时间真是快得惊人,那个总是用肉乎乎的.手臂环着我的脖子的软乎乎的小宝贝如今也开始有了小秘密,有了喜欢的女生,会想练出肌肉,会注意自己的发型是否够帅了。也许再不用多久,便连这样靠着亲密的说话也已不可得,而是真正如大人般的对话了。

一个周末,从接到他到送他上车,不到两天,大约只有44个钟点,我舍不得让他离开我的眼睛,就是看书也是相互靠着各看各的。星期六上午去趟医院,他有些感冒咳嗽;星期天上午去理发。时间快得我措手不及,感觉连话都还没好好说完,就要送他上车了。

回到家里,刚刚还被声音塞满的屋子一下变得空荡荡的。我的情绪如同被刺了洞的气球,跑得干干净净。我瘫在沙发上,久久久久不想动弹。

篇7:和时间的对白的杂文随笔

和时间的对白的杂文随笔

夏日的晨光呼唤着,把一个沉睡的在梦中的鸟儿惊醒了。它在巢穴中叽叽喳喳,声音好像是那样的烦躁,带着一点点的伤感。声音同时也把睡梦中的人也惊醒了。好像,真的好像鸟儿的歌声有一点点我此时此刻的情感!起来了那一刻,我知道这一天,是要如何过,时间刚刚过了一半,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又代表什么的!时光流逝,几个班已经把课程在今天全部教完了,这就是鸟儿为了我而发出的感伤吧!

渐渐的,太阳慢慢的升起来。小时候,都是把太阳说成了太阳公公,“公公”,你现在真的是让我耐人寻味。夏日的烈日狠狠的打在我的脸上,把脸照的一览无遗,眼睛无法睁开。。烈日啊,太阳公公呀,如果您能把我现在的伤感,用烈日融化掉,那该多好呀!

自始至终,我现在还未感觉我为什么会在清晨用了感伤,或许,时间会证明一切。

一样的规律,完成了内务,收拾着带着伤感耽误心,去完成吃的问题!

时间呀,怎么现在还没给我明确的答案,我想要,我想去克服它,让我用最温暖的方式去教我的临时学生!对,我现在是无法用那样温暖的方式去教我的学生。每个人都有情感,情感一般表现在脸上反正我,就是表现在脸上。所以,我要马上马上马上解决掉。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我的.手上拿了东西,哦,我明白了,我现在拿了礼物去送给班上的学生的。这意味着,我和这个班的课程已经结束了。我含着泪,是感恩的泪水看着这礼物,我要去送礼物给学生了。

上课时间到了,收拾一下下伤感的心,走去教室,一进教室,一张张呆萌的脸孔。我的心含着泪在对他们说着:“各位小朋友,这是我最后一节课了,大家好好珍惜一下吧,我懂的你们的纯真年代,我真的很很想一直教着你们。但是,我无法重复今天的课程,谢谢你们”!

我拿着小礼物,放在了讲台上。我是用严肃的眼神看着他们,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我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这些可爱的小伙伴。我舍不得,我真的舍不得结束他们的课程。我没有办法,我一点点办法都没有。我要教其他班了,这个班,我要“离开了”!

我在PPT最后是这样写着:“时光流逝,我们只管相遇……”

对啊,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或许,他们和我踏的脚步比千里还要远……

感谢时光,让我和你们班相遇,致学生: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篇8:时间与灵感杂文随笔

时间与灵感杂文随笔

在陌生、迷茫的旷野里,我努力呼唤着灵感;

在平凡、繁琐的生活中,我终于发现了时间。

漫步在氧气充足的海洋里,总不知道光阴的'珍贵,

捆绑在既定的事务中,从满档里挤出一点属于自己的时段很难。

我用坚强的心态去消除一天紧张无序的疲劳,争分夺秒,

我用执著的希望减少休息,赶走困倦,孕育创作时间。

灵感来源于自然,滋生于变化莫测的大脑空间,

一个因琐事卡机的硬盘,怎会有诗情画意的空间?

清清吧,不只是网友被拉黑,

清醒吧,或许脑硬盘已被塞满。

只有找回属于自己的空间,才能捕捉瞬息万变的创作灵感;

用强大的自信和灵活的手指,抒写辛酸苦辣,点燃绚丽灿烂。

篇9:记录时间就是记录人生杂文随笔

记录时间就是记录人生杂文随笔

人们总是会说,“我永远不会忘记”,信誓旦旦地认为自己的记忆力永远不会背叛,但是渐渐地,那些我们坚信会永远记得的事情或许没有被忘记,只是也不会再被轻易想起。许多人习惯于把事情记在脑子里,他们往往并不知道:人的大脑不是用来记录的,而是用来思考和处理问题的。人的大脑,是CPU,而不是硬盘。与懒惰抗争、停止遗忘、坚持改变的方法就是记录时间,也是改变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最好的方法。

对于易效能时间管理的学员来说,不仅学习的是如何规划时间更重要的是记录时间,记录的本质不是为了昨天,而是面向明天的目标和梦想。每天早晨的三只青蛙与晨间日记,让记录从美好的清晨开始,早上问自己——我今天要做些什么?早起既做反思又做计划,打开日历和清单对今天要做的事物进行收集,整理,排序优化,让每一件事变成可以执行的行动方案。运动有运动的记录,工作有工作日志,家庭及生活中的小确幸,我会及时发微信朋友圈或用简书及印象笔记随时记录,晚上再问自己——今天我都做了些什么?晚上睡前可以简单做一个回顾。记录是为了整理和分类,整理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有序,记录是面镜子,可以即时检视和反省。没有反思的人生不值得过,从每日晨间日记到周检视月检视到年度检视,时间就这样时间被记录下来,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都是值得纪念的`,养成随时记录的习惯,可以带着纸笔可以用手机拍照,可以用印象笔记可以用简书文字记录,记录时间的工具有很多,只要你想无论何时都可以记录,时间都去哪了?看到过去的发生及未来的规划,只有记录时间才能看见时间。

每当回忆往事,不因虚度年华而羞耻,不因碌碌无为而悔恨,把日常生活中琐碎的美好,用文字和图片记录下来,不让它们沦落到记忆深处。想象若干年后再翻看,心情是否如当初般充满热情和期待,亦或是沉静了时光,美好了怀念。你热爱生活,努力实现梦想的样子很美,请将这美好的模样,记录下来。让记录成为了生活中最重要的习惯,让记录面向未来,让记录发生见证改变。

篇10:青春、时间、爱情杂文随笔

青春、时间、爱情杂文随笔

1.

谈谈青春。

有人说,青春是一场没有硝烟的兵荒马乱,爱的看似轰轰烈烈,却又在多年后仿佛无关痛痒。

我们笑着哭、哭着笑。一步一步地走着,不想回头却又频频回首。

忙碌着、奔波着,一路上走散了很多人,也认识了很多人。

偶然间,我们偶遇故人,嘘寒问暖又却兴致缺失。

不禁感慨一句:“你怎么变了?”

“嘿,那你呢,怎么也变了?”

2.

说说时间。

匆匆,恍然如梦。

透过指缝间,悄然地就溜走了很多的时间。

清晨,被第一缕暖暖的阳光唤醒,如蒲公英花瓣般柔软稚嫩。

站在落地窗旁,俯视在座车水马龙忙碌的城市。

微凉的清晨,寒气薄雾淡淡弥漫着。街上的车辆络绎不绝,断断续续的'轰鸣声破环了这短暂的安静。

街上,西装革履的年轻人右手拿着半块面包,左手斜跨着包,快步的走向公交站点。

整个城市开始从睡梦中清醒,开始忙碌和奔波、开始飞速的运作起来。

亦如不曾停息,亦如一望无际。

午夜的时分,半睡半醒间被高中室友的电话唤醒。

拖着短暂性断片的脑袋,不知所云的说了几句,才慢慢进入状态。

“嘿,你猜我现在在哪里?”

“在哪里?”

“我在伦敦。”简单干脆的回答,却充满着开心和喜悦。

他带着玩世不恭的嘻哈声回答着,却隐约中把我从梦中惊醒。

“你知道的吧?伦敦一直是我的梦想。”他开朗的笑着。

“嗯嗯,我知道的,恭喜你啊。”

“那你呢?你也会来伦敦吗?我记得你说过你也很喜欢这座城市的。”

“我......我已经不喜欢了。”我尴尬的笑一笑。

寒暄几句挂断电话,心中却莫名的悸动。

伦敦是我的梦想。

当年意气风发的和他说:“嘿,咱来一起去吧。”

未曾想,自己却未曾如他般坚持。

所有的失败其实又何尝不是因为自己的懒惰。

或许少年般应当有一股锐气,誓破楼兰的果敢。

一种奋发的躁动,不同于青春期的懵懂羞涩。

或许,我还有机会。

或许,我还可以努力。

恍然如梦,时光飞逝,有时候不经意间所花费的年月竟然是一生的距离。

之所以平庸,是因为你我不曾优秀过。

也许优秀是一种习惯,一种会让人上瘾的感受。

3.

聊聊爱情。

大学室友,每天晚上断电熄灯后,就兀自的拿着小凳去楼道里。

借着楼道里的稀薄灯光,和他的女朋友视频。

我们笑他,说他是个花痴。

他也只是笑了笑,并不多言语什么。

但眼角是有着一丝甜蜜,也有一丝苦涩。

有人说:“熬完了异地,便是一生。”

在这个快餐爱情的时代,一份真挚的爱或许是那么的弥足珍贵。

花花世界,何尝不曾沾沾花香,又何曾不想唯爱一人,待岁月静好。

或许,爱情可以是一首情歌、一捧鲜花的感动。

也或许是每天千里之外,每日定时煲电话粥的心酸与甜蜜。

期待着,祝福着,也等待着自己的爱。

只愿世间多一点甜蜜,少一些悲伤。

此好,甚好。

篇11:定格的时间杂文随笔

定格的时间杂文随笔

“三秒后,包子铺的卷帘门会被拉起来。”

三、二、一...背着书包站在十字路口等红灯的我心里默数着。

紧接着,左手边的卷帘门慢慢升起,穿着白色厨师服的店老板弯着腰从半开的卷帘门里走出来,从外面将卷帘门完全打开。

“接下来是穿着白衬衫的男生骑着单车从我面前经过,他会戴着耳机,叼着面包,背着藏青色的双肩包。”

我刚在心里描绘完这个场景,就感觉到面前一阵风掠过,那个戴着耳机叼着面包背着藏青色双肩包的男生骑着单车从我面前飞驰而过。

“在他经过我面前的第5秒,斑马线的绿灯会亮起来。”

我又开始倒数,然后绿灯如约亮了。

我并不是有什么预知未来的超能力,而是这样分毫不差的生活我已经过了半个月了。我的时间好像被定格在了半个月前的那一天,这十五天来,每天的同一时间都会有同一件事情发生在我眼前。其实刚开始的两三天我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对劲,可是连续五天我都在放学后回家路上的同一个拐角碰到那只在睡觉的黑猫,这重复率未免太大了一些。

我尝试着跟两个死党说这件事,她们总说我睡糊涂了,我尽力证明过,我说下节课的王老师今天穿的是粉色雪纺衫黑色裙子,果不其然,老师穿着我所说的这套衣服进了教室。两个死党回头看了眼坐在教室后方的我,向我比了个大拇指,下课后却又没心没肺地聊起了别的事情。当然,她们的聊天内容我都快背下来了。显而易见地,这个世界的时间被定格在半个月前这件事只有我意识到了。

我曾试着自己做出改变,看看因果律的变化会不会推着时间向前,但效果甚微。

刚开始我只是做了在上课的时候把课本扔出窗外这样微小但出格的举动,老师却连原因都没有问,直接让我下楼去把书捡回来。这种轻描淡写给了我极大的违和感,一般来讲不是应该问问这是怎么回事吗?按理来说破坏课堂纪律这种事情把我叫起来骂一顿都不过分的,怎么老师看上去连原因都懒得知道一样?不出所料,这一天的其他事情一点都没有改变。

接着,我的举动越发过分,在走廊的白墙上涂鸦,砸碎了教室窗台的花盆,我甚至在课桌上刻下了个“早”字,以期以一己之力推动时间向前。然而,第二天墙依然是白的,花盆依然是好的,连花瓣上的晨露位置都没变,而桌面上也并没有什么“早”字。

放学后,我一如既往地去了心理咨询室,跟心理老师说了昨天的努力依然没有效果。心理老师也一如既往地听着我陈述,然后一如既往地给了我相同的反馈。

第二天的课间,就在我琢磨着跳楼能不能有所改变的时候,我突然注意到了平日这个时候,应该在我旁边叽叽喳喳聊着隔壁班男生的两个死党,今天竟然换了话题。

死党A说:“我可能杀了人。”

死党B却像是听到她今天吃了个包子似的,丝毫没有表现出应有的震惊,平淡地问了句:“是谁啊?”

“不认识。”

“怎么杀的啊?”

“不知道。”

“那是什么时候杀的啊?”

“没印象。”

“那你怎么知道自己杀了人?”

“因为早上起来发现有具尸体在我旁边。胸口上插着刀,我衣服上全是血,还把床单搞脏了。”

“然后你就来上学了?”

“是啊,我起晚了,还要洗澡,不抓紧就要迟到了呀。”

“好吧...幸好你准时进教室了。”

在一旁听到这段对话的我已经惊诧得完全放弃思考了。她俩看向我,见我一脸呆样,用手在我眼前晃了晃,就在她们好像要开口问我什么的时候,上课铃救了我一命,我急忙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我抱着不知道该惊恐她们对这件异常事件的平淡态度,还是该惊喜事情有所改变的心情,恍惚地熬过了一节课。

这天我等不到放学就去了心理咨询室,把刚才发生的这段对话告诉了心理老师,没想到心理老师竟然笑了起来。这个反应平常是不会有的,今天的改变未免也太多了一些,难道时间真的向前推动了吗?

我怔怔地看着笑得很不是时候的心理老师,心中怪异的感觉越来越明显,手心里全是汗,仿佛这个世界从来没有这么不真实过,就连时间被定格的每一天都不如这一刻来得诡异。

心理老师擦了擦眼角笑出的眼泪,说:“不好意思,我很开心,看来你终于意识到了。”

我心脏似乎漏跳了一拍:“意识到什么?”

“时间并没有被定格,是你的感知出错了。”

突如其来的一阵晕眩,让我不禁抓紧沙发把手才不至于倒下:“……等等...你是说,我才是不正常的那个?”

“是啊。”

“但是,但是!每天发生的事情都一样啊!我是指每天在同一个时间点,发生的事情我都能背出来!”

“那是因为你的生活就是这样啊,你每天要上学,要在同样的时间过马路,包子店也每天都在那个点开门营业。你说的那个男生每天穿着同样的衣服是因为那是他们的校服,他也要上学,所以你每天看到的他也都差不多。

而你每天上课的科目和内容基本都是那些东西,那只你每天都会在拐角遇到的黑猫,也是因为喜欢在每天太阳能照射到那块地方的时候跑去睡觉,所以你总会遇到它。你没有办法区分每天细微的差别,大脑直接以经验按照‘完全相同’的信息来处理,并把那些差别都过滤掉了,所以对你而言时间被定格在半个月前的那一天了。”

“……”我一时半会说不出话。

等我好不容易恢复了思考能力,想到我今天提早来心理咨询室的原因,问:“那死党A说她杀了人...是真的吗?”

“八成是真的吧。”心理老师竟然回答得一脸淡然,跟死党B是同样的反应。她接着解释道:“你朋友她本来就有反社会人格,如果她说她杀了人,那应该就是了。至于你说的死党B,根本不存在。”

“不存在?不存在是什么意思?”

“其实也不能说真的不存在,只不过你朋友同时患有解离性人格障碍,B就是A分离出来的那个患有反社会倾向的人格,所以A人格不记得自己杀了人,而B人格却表现得异常冷淡。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能感知同一个身体里的两个人格在对话的,这可能也是你的感知综合障碍带来的副作用吧。”

“……你为什么能这么平静?”我的眩晕感随着问题的增多越来越强烈,“为什么我身边的人都有问题?这里是哪里?你到底是谁?”

“你不记得了吗?这里是……”

我眼里最后的景象只剩下“心理老师”交叉着双手看着我,还没听她说完,我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而现实中的我,醒了过来。

篇12:时间与爱情杂文随笔

时间与爱情杂文随笔

无论是谁,在时间的坐标轴上只是短短的一个小小区间,即使是最为长寿的彭祖也不过活了区区的八百岁(当然也是无以考证的,姑妄听之吧),在浩繁无垠的时间长河中,也只是一滴水的容身的空间吧。更不论我们普通人,恐怕要卑微得连一颗尘埃也算不上吧,附着在时间的长长的飘带上,风一吹,怕是杳渺不知了吧。

即便是再短暂,人之一生也是要添加许多的元素进去的,就如同一张再微不足道的白纸,也要涂抹上颜色直到被画得色彩斑斓绚丽多姿了。那么爱情便是诸多元素中最为紧要的,爱情发生的时间段也是斩头除尾留中间,除去少不更事懵懂无知,还要除去老态龙钟耄耋之年,中间段留下的时间满打满算也就是三十年。

而这三十年的自留地责任田,种植的唯一作物便是爱情。有的人种植橘子树或是桃树,含辛茹苦一种三十年,其间定然会遇到干旱、水灾、欠收、虫害、顽童的戏挠、李下要振冠的贼人,但最后苦尽甘来还是熬到了硕果累累。有的人今年种植水稻,明年种植芝麻,水稻欠收,芝麻不开花,后来索性也就荒芜了,运气好的,午后还可以补种些绿豆,这样还可以对付一下寡淡无味的清汤稀饭,这种人常被人讥为始乱终弃(当然,我可能不这么想)。有的人因为自身的原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并不关注于自己的自留地,不去耕耘也不指望收获,直到后来是茕茕孑立孑然一身。有的人彷佛是吃了神仙屁,种起了梧桐树,当然要引进了金凤凰,梧桐树才种植得有意义,但世上本没有凤凰,去哪里招商呢?偶尔落下个乌鸦麻雀或是猫头鹰之类的,他并不待见恶言驱逐,最后一片鸟毛也没有落下,黄粱美梦就已醒了,可惜醒得不是时候,年长色衰连委身于他人也是委不动了。

我不知道我的自留地里都种植了什么,也许已坟冢累累杂草茵茵了吧。

诸君,说到这里已有离题千里之嫌,还是打道回去吧。

就是在这区区的三十年间,要把一件经典的`事情做得花团锦簇摇曳多姿也非易事。爱情这一事件的发生,要与三个参数有关系,正确的时间、正确的人还有正确的环境。大多的爱情以凄凉或是凄惨收场的主要原因,是前两个参数出了问题,在错误的时间认识正确的人,或是在正确的时间认识错误的人。当然最为悲惨的是,在正确的时间认识正确的人,但爱情这朵小花却生长在一个错误的环境中,被扼杀也是只是个时间问题。

在错误的时间认识正确的人。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许时。这已经足够缠绵哀怨凄恻动人心魄了吧,试想一下,一个哀婉动人的楚楚妇人,在深深的深巷森森的楼阁里,寂寞而苦楚,枕边无人或是枕边人非所愿,那么她的心情只会比西园中凄凄草上单飞的蝴蝶还要寥落吧。如果这时,她遇见一个心仪的翩翩的公子,两人眉来眼去眉目传情相言甚欢相见恨晚,那么怎么办呢?除了连续不断的叹息之外,也只剩下一个字了,偷。但是一场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美满姻缘,为什么要靠做贼来尝些余味呢?

在正确的时间认识错误的人。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举例都忙不过来。民国才女张爱玲,认识胡兰成时,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认识也便认识罢了,偏要一见如故,一见如故也不甚要紧,偏要一个怀揣爱情,一个手上举着写着你错啦的牌子,这样一来二去决绝也算可以收场,但偏要拖泥带水拖个半生,结局当然并不美妙。

正确的时间正确的人错误的环境。《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与刘兰芝便是其一,两人情投意合情意甚笃你侬我侬,时间人物皆是正确,当然焦母硬生生地从斜刺里杀出制造出一起惊世骇俗惨绝人寰的悲剧,当然还有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私下认为这种观点颇有道理)荒唐的流殇。

坦率地说,时间人物环境这三个参数,也许我一个也凑不齐。

篇13:如果时间允许倒流杂文随笔

我会拼了全命学习

不会在乎他人的眼光

也不会因出身而自卑

在人生的'长河里

这些在青春看似很重要的事

其实真的不算什么

没有谁比谁高贵

只有谁比谁更努力

更拼命

岁月是最公平的检验者

洗尽铅华

仍旧不屈服现有的生活

活到老,学到老

不期待任何人的帮助

人生道路上

遇到贵人

固然是一种幸运

不助人者,人自助

才不会有人生的悔意

只要开始

什么时候都不晚

人生没有任何捷径可走

小概率事件只属于少数人

很多人都是靠自己劳动

赚取微薄的薪水

来养家糊口

我就属于这一类人

我认命

但我依旧会努力

直到有尊严地老去

篇14:伦敦的时间杂文随笔

伦敦的时间杂文随笔

英国诗人塞缪尔说:“如果你厌倦了伦敦,你就厌倦了人生,因为生活所能给你的一切,伦敦都有。”

虽然有些夸张,但伦敦的确是一座魅力非凡的城市,传统与现代和谐并存,在这里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建筑,人文,历史,展览,歌剧,表演,乡村,小镇,还有时尚和购物,只要有时间,玩的东西可以天天不重样。

但同时,伦敦能被吐槽的地方也不少。景点人多,门票又贵,牛津街邦德街的人潮熙熙攘攘还以为到了南京路。这里的'人嗜酒,街边常有醉汉倒地不起,流浪汉也不少。地铁有150多年历史,深深地埋在地下,没有信号可以理解,然而36度的高温天地铁没有空调谁能忍。地面很脏,大概是游客太多,人员太杂,热闹的街道总是满地垃圾,有些地方的路面已被陈年老垢糊成黑色,踩上去能把鞋底粘住。喧嚣,嘈杂,人山人海,总之七八月的伦敦,给我的印象是“好脏好乱好快活”。

英国的云是不同的。

在国内呆了太久,印象中的云,是不能用云朵来指代的。

总是厚厚地重叠出铅灰的色调,总是沉沉地压下来。好像从来没有变过,千百年如一日地停滞不前。

真正的云是在旅途上的。

我曾在学校见到过。那时山雨欲来、林涛阵阵,它们成群结队,从天边浩浩荡荡而过。绕过林立的高楼,越过不息的车流,最终,消失在遥远的天的那头。

日将西沉,余晖细细勾勒出它们的轮廓。

我曾以为此生再也不会见到这样的景色。

不曾想在英国,在大巴上,我竟有幸再见到它们。

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踏上云的旅途。

不做坐井观天的蛙,不做停滞不前的云。走别样的路,看别样的风景。

篇15:时间煮雨-杂文随笔

时间煮雨-杂文随笔

买的十几支牙刷到了,换好了放在杯子里,心情干净了点,开始打扫房子。

一切都收拾好的时候心情跟地板一样透亮,坐在电脑前开始放音乐,打开耳朵,有人在唱歌。喜欢这样的旋律,惋惜的回旋着整个空间里的哀伤绕梁,百转千回很,喜欢这样歌名《时间煮雨》,翻开看来才知道原来是小四作的词,果然是他的作品《小时代》。曾经他和饶雪漫的书伴我度过了最好的年华。

换了新的环境,各种感慨,以前的种种都应该放下,当一个人没成功之前要做很多不愿意做的事,这是一次面试的时候一个有名的.教学导师面试的时候给我们上的一堂课里最让我铭记的句子。他的口才跟博学让我折服,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也将成为这样的人。

已经好几年了,从当年那个怀抱梦想无比激励的小女孩变成被世俗腐朽女子。不喜欢女人这个词,那是在雕刻柔情万种,楚楚依人。自己太彪悍强势了。

“风吹雨成花,时间追不上白马,你年少掌心的梦话,依然紧据着吗?云翻涌成夏,眼睛被岁月蒸发,这条路上的你我她,有谁迷路了吗?”音响里不停的循环着这句词,时光被唤醒,短短的二句话形容了这几年的心情,过往种种,那些掌心的梦,那些曾经迷路的他?很久很久没有写字,曾经跟我一起追逐文字的他们呢?也被现实打败了吗?

有人曾说过,看不到我写字证明我是幸福的。或许现在的生活已经跨过了那种灰色地带的日子,除了有些没来得及实现的抱负,其实一切安好。

跟朋友聊起,我们都是在奔走在这个城市边缘的人,即时有着大象的梦想,也只能像蚂蚁一样缓慢的爬行着,纵使前进的步子万般纠结,挣扎的力气终究很渺小,永远抵挡不了风沙的助力,依旧要逆方向行进。

太多的不甘,最先开始行走的人被时光远远的抛在背后,那些总能被眷顾的人轻而易举的跑在了最前端,在下个转角远远消失,后面的人迷失在硕大的世界里,迷糊的眼睛迈不开的脚步,谁能跑在时间的前面,帮我看看未来的模样?

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渺小的却如天上的星斗,虽然被巨大的绝望覆盖着,但仍然小小努力的散发着微弱的光亮,企图有一天能像月亮一样独一无二,照亮整个夜空!

篇16:珍惜时间的杂文随笔

珍惜时间的杂文随笔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又一年,弹指一挥间,时间又从指缝间悄悄溜走了,珍惜时间,把握当前,努力当下。

人最宝贵的事生命,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可以有许多花费时间的方法,生命的意义因着生命的个体不同,制造的`社会价值不同,生命的意义结果不同,在这所有的生命历程中,到终点的那一刻,时间作为见证者,时间见证了这一切,时间也能说明一切。

《史记》的撰写者司马迁曾经说过,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有的人可能在临死的时候,才会知道,被时间控制了,能做时间的主导者,能控制时间, 往往是那些有所成就和作为的人们, 大文学家, 革命家,曾经说过, 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 肯定会有的, 最后死亡到来, 离开世界的那一刻,如果能够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而是能坚定的说。我将整个人生时间和光阴都付诸在创造社会价值和实现人生意义上,那么这个人的人生意义一定是辉煌而灿烂的。

洽同学少年,风华正茂,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珍惜大好光阴和青春时间,外强技能,内提修养,坚持到底,创造生命的华彩乐章。

篇17:时间是一面镜子的杂文随笔

时间是一面镜子的杂文随笔

连续加班好几天了,最早也是到凌晨两点下班,到这个部门两年多了,这种状态也早已适应,让我感觉欣慰的是,这种忙碌能够学到很多东西,而且大家为了一个目标共同努力,也是锻炼自己与别人合作的能力,提高情商的一个过程。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很善于和别人交往的人,比起那些经常呼朋唤友吃吃喝喝的事情,我更乐意一个人独处,看看书或者去陌生的地方旅行。结婚以后,因为平时工作比较忙,所以只要休息,基本上都是陪媳妇和孩子,陪父母一块儿吃饭。偶尔和朋友出去聚餐,也是中学时候认识的几个好友,圈子很小,所以我一直不善于与人相处,所以,其乐融融的加班,就成了我学习的机会了。

来这个部门两年了,真心觉得自己变了很多,从前我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又自私小气的人,而现在,我更喜欢和别人分享,开始更多的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懂得了只有付出真心,才能换来对方的真心。一个始终以自己为中心,任何事都只为自己考虑的人,是走不远的。

现在的我不再急躁,学会了事缓则圆的道理,有很多事情都有了自己的想法,偶尔给别人出出主意,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这给了我信心,我开始正视他们的目光,逐渐给自己树立一个自信敢于担当的人。

想想这两年的经历,我感谢遇到的每一个人,是他们感染了我,也改变了我。看到身边那些新来的同事,有时候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那个不喑世事,直来直去的傻小子。

时间是一面镜子,透过它我们可以看清别人,更看清我们自己;它也是一个砂轮,不断磨平我们的棱角,磨灭我们的斗志,成为人群中的大多数,随波逐流。幸运的是,总会有一些人,在经历万般磨难之后,仍然能够拥有一颗赤子之心,心存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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