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蛾之死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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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蛾之死的散文

篇1:飞蛾之死的散文

飞蛾之死的散文

喜欢飞蛾,是因为在死寂的黑夜里,它那微弱的吟唱感动着我,好像是一支安魂曲,歌唱着生命的无奈与悲壮。哪怕是微弱的一束光亮,它都会一次次地努力,一阵阵地飞扑。尽管是那么地微不足道,可它用那抖动着的翅膀顽强地奏响着生命的乐章,给人一种竭力拼搏积极向上的力量。

时值金秋九月,天气温暖和煦,比起夏季却微微地透着丝丝寒意。阳光穿透厚重的玻璃给我零乱又不失典雅的书房洒下一片金光,我木然地坐在窗前的书桌旁已经许久,摊开的书本和纸张与我一样显得苍白无力。思绪如阳光下的浮尘杂乱无章、飞舞飘荡,病后的虚弱很难专注于自己钟情的文字和纸砚,常常静坐苦思。与死神进行了一番较量,对生命表现出了极度的颓废和倦怠,说不清活着到底为了什么?自己又能为别人带来什么?拿什么来报答病榻前的恩情和挂念?一声长长的叹息,挥笔写下“面死而生”四个毛笔大字,把那些愤怒、沮丧、委屈、愧疚和不甘全都狠狠地宣泄在狂草的书法里,恨不得笔折纸穿;那种无法诉说的无助和茫然,使我的眼睛再次温热潮湿。

一只蛾子不知什么时候存在于我的书房里,想不到被疾病突然袭击的我在极度悲凉的时刻还能拥有这么鲜活的生命,尽管它只是一只被人冷漠不足挂齿的飞蛾,可它在这个特殊的时刻及时地出现在我的眼前,使我不得不表现出一丝触动和感激。

蛾子从收拢的窗帘下慢慢地爬到了书桌上,干草色的翅膀周围点缀着一圈灰色的花纹,它走走停停四下张望,行动的极度谨慎暴露了它身体的累赘和虚伪的装饰,可以看出它对生命的热情专注和生活的心满意足。一种莫名的怨气使我猛拍桌面,蛾子在我手掌的钝痛中本能地飞了起来,可能由于僵硬或者笨重,它飞到了窗玻璃的底部便停了下来。也许它感觉到了某种光亮,歇息了片刻又开始了飞翔。它扑腾着从玻璃窗的这端飞到那一端,因为无法预测生命中未知的灾难,它总是不时地撞在厚重的玻璃上。

摔倒,爬起,飞翔,它企图穿透玻璃寻找光源,在追求完美生命的过程中不留下悔恨和无憾。我静静地观望着它,也许在它的生命里就从来没有过失败和疼痛,它信心十足精力充沛地飞来飞去,即使摔倒了,只要有一口气,它仍然苦苦追寻着那最后一次表现的机会。大概是在第七次飞翔之后,它重重地跌倒了,仰躺在窗台上,扑腾着翅膀,以头为中心在桌子上画着无数个圆圈,任凭腿的竭力挣扎,都无法翻身,它无助的姿态触动着我,这多像手术后躺在病床上的我,我仿佛听到了蛾子的绝望和呐喊!

它已经不能翻身,它的腿不停地在做着徒劳无益地挣扎。我意识到死亡的来临,担心它难以承载生命之痛。我拿起毛笔,用柔软的笔头轻轻地帮它翻身,生怕损伤了它飞翔的翅膀。它的腿脚几乎无法站立并不住地颤抖着,翅膀也无力地耷拉着,并随时有倒下的可能。在我为它伤感的同时,它纤细的小腿以令人惊奇的力量在进行着惊人的努力,对抗着即将到来的末日。

用什么玄机能够预测厄运?有什么东西能够消除灾难?有多少幸运的机会能够战胜死亡?

那些小小的腿脚在经过短暂的停止之后,又扑腾了起来,也许它调整了姿态和心态,只见它摇摆着又开始向前爬行,艰难的爬行能感觉到它对生命的透支和肉体的摧残。我紧张的心情还没来得及舒展的时刻,突然间它向玻璃飞去,飞得是那么地急那么地快。仅仅是孤注一掷的一次碰撞,它又落了下来,一动不动,展开的翅膀遮盖着它的躯体,点缀的花边是那么地好看。

我用毛笔再次动它,发现它的身体松弛了下来,而且立刻变得僵硬。我的泪水瞬间淌了出来,象蓄积已久的江河冲垮了堤岸,生命是如此地脆弱,刚才还在飞翔的蛾子就这么地结束了它的生命?尽管它是一只微不足道的飞蛾,可它用无比巨大的努力对抗着如此强大的玻璃,追逐着窗外明亮的阳光,而且在生命最后时刻的抗议是那么地疯狂、激烈而壮观。它竭尽全力地享受生命的那股热情深深地震撼着我,生命的力量在这渺小的生物身上所展现的`胜利是那么地凄惨而悲壮。

它所能做的,它已经做了,并且尽心尽力。望着它,我觉得好象有一根非常纤细、非常纯粹的巨大能量之丝,投入它那孱弱而渺小的躯体。当它飞过玻璃窗的时候,那根生命之光的丝线就会闪闪发亮,瞬间点燃了我枯竭的心灯!

生命是如此地离奇,说不清在什么时候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灾难;而死亡也显得更加的离奇,说不准在什么时候就会悄悄地降临。生死一线隔,每个生命从诞生的时候就面对着死亡,生或死并不重要,只不过是存在的方式不同而已,关键是让超越生死轮回的灵魂能得到安宁,在生的过程中要留下令人颂歌的美德,在死的时候不留下锥心的悔恨和愧疚。生,就要尽职尽责地充实每一天;死,也要在最后的一刻重温最后一次长久的呼吸;就象飞蛾一样,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也要飞翔!

蛾子静静地躺在那儿,毫无怨恨的姿容极其优雅,它虽然没有蝴蝶的艳丽色彩,没有蜜蜂的甜美果实,在人们漠然地对待它的时候,它却真正诠释了生命的含义,也体面地保全了生命的尊严。它好像在说:我从不绝望!我勇敢地飞翔!我痛快地活过!我不怕死亡!

看着死去的蛾子,我冰冷的心温热了起来,生命就象一颗纯洁的珠子在我眼前闪烁滚动。死亡,无可怀疑的标记已经显露无遗,我只能把眼眶中打转转的泪花在眼皮的快速眨动中演绎成嘴角的微笑,把恐惧和悲伤化成前进的动力,用飞蛾的精神与之对抗,在有限的时间内实现自己未了的心愿,让苍白的生命在笔下的纸张上绽开鲜艳的花朵。

我把蛾子轻轻地放在写着“面死而生”的白纸上,极其庄重地走到门外,把我和蛾子同时放置在阳光下面。此刻的我心静如水,感到平和,感到满足,感到幸运!因为我从来没有满足过,我总觉得我能够更好,我应该更好。那种天生的自信和自负,在鲜花和掌声的簇拥下演变为莫名的自艾自怨,使我没有学会珍惜,没有懂得拥有,没有体验到生命的弥足珍贵!

我尽情地沐浴在阳光下,当太阳收尽最后一抹余辉的时候,我年轻的生命也许会象阳光下飞舞的浮尘一样,随时静止在某个角落。但我相信,当月亮升起的时候,我依然会出现在关爱我牵挂我的人的梦境中,用微笑告慰他们:生生死死,死死生生,生即死,死即生,面死而生,以死为生!以天生的热情祝愿天下好人一生平安!

篇2: 读《飞蛾之死》有感

最后的抗争确属英勇超凡,而挣扎又是如此之狂暴,飞蛾竟然最终翻身成功了。当然,你定会赞同求生的一方。与此同时,在无人过问也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这微不足道的小飞蛾为了维持既无他人重视又无他人意欲保存的生命,竟对如此巨大的伟力作出这样强悍的拼搏,这更使人受到异样的感动。

――《飞蛾之死》弗吉尼亚・伍尔夫

不知是否有人认真观察过飞蛾,我只知道,在不少人眼中,只对破茧成蝶的蝴蝶有着崇高的敬畏,那样一个小小的身体冲破厚厚的茧而获得重生是多么的不易。的确,蝴蝶有着美丽的外表,经历过痛苦的.挣扎,它们的生命来之不易。连我也对它们心生怜爱。

读《飞蛾之死》前,我和大家一样,喜爱美丽的蝴蝶,总在蝴蝶破茧的时候,对它们另眼相看。而《飞蛾之死》,让另一个值得敬畏的生命进入人们的眼帘。

飞蛾不似蝴蝶,它们没有绚丽的颜色,甚至有些丑陋,毫不起眼。弗吉尼亚・伍尔夫笔下的飞蛾就是这样一只不起眼的飞蛾。它是一只仅有一天生命的活在白天的飞蛾,它的一天,就是一生。于是,为了这及其短暂的一生,它用尽全力捍卫了自己生命的尊严。“大概是第7次尝试之后,它从木质窗棂上滑落,抖动着翅膀摔了下来,仰面掉在窗台上。它无助的姿势唤醒了我,我突然想到它有麻烦了,自己起不来,双腿徒劳的乱蹬着。”当窗外一切都格外的美好与宁静时,只有这只飞蛾还斗争着,向着它的目标努力。面对生机盎然的世界,飞蛾从不展示它的弱小与无助,它只是飞,拼命地飞,似乎那样就能展示自己对世界的渴望,就能摆脱自己的弱小。它飞着,扑腾着翅膀,也是扑腾着希望。生命总是不如意,它终于精疲力尽,停落在窗沿上,然而它并没有放弃,它挣扎着,与死神做着顽强的抵抗。在大自然面前,它终究是一粒尘埃,生命之神并不眷顾这只努力的飞蛾,任由死亡将它带走。但,它的死亡却非常体面,毫无可怜。

面对这只飞蛾,我愕然。这样一个小小的身体,竟然对生命有着如此强烈的渴望,它想飞,竭尽所有地努力地飞,追求着自由,捍卫着生命。这只飞蛾明知道自己是不可能敌得过自然的召唤,但却依然与死神作着自己的抵抗,她的勇气,她的气魄,令人赞叹。一直飞蛾尚且拥有如此的气概,人类更加应该努力地生活,不向命运低头。

这让我想起一个叫黄美廉的女子,她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因为肢体失去平衡感,手足会时常乱动,口里也会经常念叨着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靠手中的画笔,还有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这不正是和飞蛾一样吗,同样的脆弱却同样的顽强,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

蝴蝶与飞蛾,一个美丽,一个丑陋;一个人人喜爱,一个默默无闻。然而我却更加敬佩飞蛾,它默默地为生命做出自己的斗争,为了自己的信仰不断努力。生命的路上,从来不乏蝴蝶一样的人,却很少能有飞蛾般顽强的灵魂。

篇3:飞蛾之死作文600字

飞蛾之死作文600字

一只飞蛾,何其渺小,说它微不足道也不为过。尽管如此,但它有时候也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一个夜晚,我在灯光下安静地写着作业。我不经意地抬头,看见暗夜里强烈的灯光吸引了许多虫子,它们巴在窗玻璃上,似乎要突破这层看不见的障碍。

突然,我的作业本上掠过一个小黑影。它飞动着,划过一道道时而纷乱时而流畅的弧线。在灯光的映照下,作业本仿佛就是一个完美的舞台,那个小黑影就像是表演者,它在光的'照耀下跳着优美的舞蹈。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着这个痴迷的舞者在这个流光溢彩的天地里飞快地旋转。

它是一只指甲盖那么大的飞蛾,它的身体白中透着粉红,一双轻盈柔弱的翅膀不停地扇动。灯光如此充足,空中飘着一些白色的小灰尘,那是舞台上的特效吧。

它在灯的周围转来转去,显然,它骚扰我写字了。我放下笔,敏捷地将它捉住了。

我只捏住了它的左翅,它的右翅拼命地挣扎,不停地扑腾。终于,它挣脱了我的手,又在灯光下飞来绕去。

我再一次将它擒拿。这次,它扑腾得更厉害了,在反抗的过程中,它的左翅折断了,掉在了冰凉的桌子上。身负重伤的它趴在桌上,细细的足颤动着。我不假思索,又把它的另一支翅膀拔下来了——肯定死了,丢了去吧!

我捏着它,准备扔向垃圾桶。突然,我感觉它在我的指间微微动了几下,我十分震惊,把它摊在左手的手心里——这个小小的生命还在抗争,尽管很弱微,但很坚定,像在向世界宣告:“我不能就这样死了,我的生命不能就这样结束!”在它微弱的动弹中,我感受到生命在振动,在挣扎。

它还是逃不脱死亡的命运,不一会儿,就不动了。

我没有想到,一只飞蛾竟有如此大的力量。我把它放进一个盒子里,庄重地埋葬了。

生命是庄严的,是不可小视的,哪怕是再卑微的事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会迸发出震撼人心的力量。

篇4:飞蛾之死读后感the death of t

飞蛾之死读后感the death of the moth

这篇由伍尔夫写于1942年的飞蛾之死,让人很容易就联想到了当时正在进行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相比于当时更加热衷于直接描写战争中百姓生活的痛苦的作家来说,伍尔夫则更高一筹的避开了直接的描写,而是通过一只微不足道的飞蛾从而间接反映出战争的阴霾以及它带给无辜人类的无助与死亡感。

为什么伍尔夫一定要去描述一只飞蛾的死亡过程呢?仅仅是博得人们的同情么?很显然这篇文章的意义要更加的深层次一些。我们的都知道这篇散文的主题是生命与死亡。现代人可能很难想象,但是当时身处战争的人,一定会将这只卑微却又崇高伟大的飞蛾联系到自己的生命上来。一只飞蛾尚且能通过跟大自然,跟死神的直接对抗来显示一个生命能拥有的价值,何况是一个人呢?这种对于生命和死亡的思考,恐怕才是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

现在牵涉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对这只飞蛾从一开始的单纯的同情而逐渐升级到对这只飞蛾有着敬畏之感,并认为它的生命是非常崇高的呢?康德曾经定义过,崇高的情感是“间接产生的愉快,因而它是通过对生命力的瞬间阻碍、及紧跟而来的`生命力的更加强烈的涌流之感而产生的”。这种瞬间的阻碍应该就是痛苦,而痛苦本身是不会使人感到崇高的,比如当我们看到一张残疾人的照片,或者看到那些失去了亲人的人们脸上的表情时,我们最多拥有的情感就是同情,而不是尊敬。只有当我们看到那些为了生活,为了家人,为了事业,战胜困难,独立自强的残疾人时,我们的情感才会由同情上升为尊敬,我们才会认为他们的人格是崇高的。这就是所谓的强烈的涌流之感吧。文章中的飞蛾,明知道自己是不可能敌得过自然的召唤的,但却依然与死神作着自己的抵抗,她的勇气,她的气魄,在我们人类的眼中变的越来越高大。这样的行为很明显的能够影响到人类对于自己在大自然中的地位以及自己所能采取的行动的思考。这时候,人类的自尊感便开始起了作用。面对大自然,人类的确是渺小的,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要屈服于它。我们要相信,自己能跟那只飞蛾一样,在理性上战胜大自然与死亡。死亡,其实在另外一种意义上就是一种重生。精神才是永远存在的。伍尔夫的目的也就在此,用一只与人类毫无关系的飞蛾来引发人类的深思。

我们处于和平年代,生与死对我们来说并没有像那些生活在二战时期的人们那样敏感。但是,当我们面对苦难时,面对挫折时,应该有着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我们是应该屈服于它还是勇敢的去面对它呢。我相信,当我们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的时候,我们也同样会受人尊敬,而我们的人格在别人的心里也会变的崇高的。

篇5:兔子之死散文

兔子之死散文

初春的时候,邻居在楼下的草坪中养了一只兔子,在锈迹斑斑的铁笼中,一个小小的绒球一团一在那空荡荡的牢笼里。

每天放学的时候,我都会看见这个小东西,可怜又可爱,怜惜她一抽一抽一鼻子的小动作,怜惜她清澈的眸。北方的春天,有人捉摸不定的阴晴,有时早上还阳光普照,晚上骑车回家的.时候却把我冻得够呛,到家的时候,看见另一个被冻得够呛的小东西,我就在想,这么冷的天,邻居也不在笼子里铺点儿东西,这可怜的小东西撑不撑得过去这个春天?我一抽一抽一鼻子,对着那小白一团一的黑眼圈啧啧两声,上楼去了。

昨天回家的时候,看见在那空荡的铁笼中,昔日总是喜欢窝在正前方的小东西僵直的侧躺在笼子的正中央,我没有看见她的黑眼圈,我看到她的脑袋埋在一块苍绿的塑料板下,我看到她柔软的绒一毛一被并不柔软的春风吹出来的漩涡,我看到她掩盖在苍白下的血丝,我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有看到。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问爸爸楼下的兔子是不是死了,我爸说,可不就是死了么。我问,为什么邻居都不关心这小东西的死活,我爸说,他们不爱它,我问,为什么他们不爱她,我爸说,因为它不值钱,你看要是换成他们家的狗,就不会是这样的结果。我沉默。

今天回家的时候看到了真正空荡的铁笼,没有小白一团一窝在正中央,心中好像有些什么喷一涌而出,也许我只是个旁观者,表面上来看我什么都没有做是一件无功无过的事情,可我心里还是很难受,兔子是邻居家的,可是生命是谁家的呢?我也许可以做些什么,可是我没有。很残忍,这个世界,没有给她她所需要的温暖,她得到的只有主人的无视和旁观者的冷眼。

这个世界,冷暖交织。兔子死了,人还在,冷的,还是暖的?

篇6:关羽之死散文

关羽之死散文

人活在大社团里,不够勇决,不够机灵,非但无望晋升,只怕连自保都甚不易矣!

独掌荆州军团的关羽到底拥有多大的权力,敢于如此轻视军事统帅诸葛亮的规划?陈寿把其原因归之于关羽“刚而自矜”,从此定下了评论关羽的基调,后世论者多从这一角度出发,几乎成了千人一口。其实“刚而自矜”只是关羽个人的缺点,但把所有的责任都归究于关羽的个人缺点上,那就是不合理也不科学。必竟这不是关羽一个人的游戏,而是整个集团的,它有着种种条令、组织纪律、系统管理等等要素的制约,不可能随随便便让某个人任意妄为的。

不说荆州军团本身内部各种力量的制衡,作为一战区长官的关羽仍必须一切服从来自大本营的调度。大本营是什么?就是宫中府中,就是宫中的政治元首刘备和军事统帅府中的诸葛亮,每天向宫中府中通报重大军情以及接受宫中府中的命令这是荆州军团的首要职责。因此,如遇有重大事件而不通过宫中府中那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因此要真正归结其原因只能有一个,那就是宫中府中出了问题,大本营出了问题。

作为宫中的刘备素来对府中的诸葛亮怀有介心,因此象入蜀这样的重大战略行动竟用了庞统,而把原军事统帅诸葛亮放在了荆州留守,这其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就是要消弱或剥夺诸葛亮的军事指挥权。假设庞统一切都很顺利占据了益州,那么诸葛亮就有可能永远放在了荆州,从最高军事统帅降为战区军事参谋长,直接从关羽的上级转变成关羽的下属,确保所有力量真正掌握在只忠于刘备的圈子中。只是天不遂人愿,庞统的出事导致刘备计划的失败,无奈再次起用诸葛亮,当然也意味着矛盾成见更加深了。

在诸葛亮入蜀接掌军权时,还有一个很有趣的故事,很有意思。故事就是刘备入蜀军事失败后,派遣关平送书信给诸葛亮,要他入蜀指挥,同时也要他量才委用,留下一位合适的将领,镇守荆州。信写的很含糊,作为团队领导在此重要时刻如此不明确是不符合常理的,对此评论者多有各种解答,但基本上都认为刘备此举是表示对诸葛亮的信任和尊重。

其实政治的角斗从不会这样简单。按常理,刘备率军入蜀前,必定会对荆州方面有全面的交待,而接受交待最多的人肯定是桃园三结义的老二。可以肯定的是荆州名义上交由诸葛亮负责,而暗中刘备定有可能给关羽必要的指示,一旦诸葛亮崭露异端,真正掌握军权的关羽就要迅捷地清除异类,确保荆州姓刘。

因此刘备此举一是安抚,表示先前不让你入蜀不是对你不放心,而是正常的轮换;其二就是再次试试诸葛亮,看你会选谁?关、张、赵三人,张飞肯定不行,他独挡不了一面。而关、赵二人中诸葛亮如选赵,那就意味着有异心,关平会立即把刘备的暗令传达到关羽,关羽出击诸葛亮,而刘备大军迅速返回,反正有一个荆州也能过上好日子。

因此,诸葛亮的入蜀不是矛盾的解除,而只是暂时缓和,以待时机罢了。当诸葛亮取得益州后,刘备以益州初定,内政混乱为由迅速又剥夺了诸葛亮的军事指挥权,从此刘集团因内部失衡导致整个指挥系统都受到极大的影响。

失去制衡的关羽行事则更加骄横、自以为事,把一切都不放在眼里,大有一人独自包打天下的心态。当孙权要求联姻,被他果断地拒绝了。其实这是很不符合规则的,联盟联姻是两国政治、外交、军事的大事件,岂是一个战区长官所能私自决定的。若是诸葛亮仍掌军权,他必会同意,为了对付强敌,为了能与盟友更好的合作,牺牲一些个人利益是微不足道的。但可惜的'是诸葛亮靠边站了,而独揽大权的刘备又受其弟关羽的忽悠,“江东鼠辈,岂能忧惧”,兄弟二人在此都有共识,那就是江东不过是小儿罢了,有什么值得如此重视,又不是曹魏(毕竟让曹魏打痛过,江东孙权又没有,人很奇怪,往往尊重那些打痛过自己的人)。

当心态上开始轻视江东后,行为准则更为狂妄漠视,许多很重要的工作都变得无足轻重,反正江东集团都是无能之辈,他们敢打吗?可笑的蜀国重权者却一点都不担自心自己的命运。

鲁肃病重,按常理作为联盟的蜀国要早作准备,深入江东朝野,进行游说,使继任者尽可能的是亲刘派,哪怕不是亲刘派,也要是联盟的意愿者。当然这一点刘备肯定也派人去做了,只是上层心态不对,下面人做事还会诚挚吗?鹰派的吕蒙接任大都督,外交政策上的大败,其实就已经是很严重的警告了,只是忙于内部争权的蜀国大本营忽略了,或者说他们还是认为江东孙权集团仍是嘴上说说的老模式,而不敢放于行动。

就如大哥刘备所做的那样,关羽在荆州军团内部力量也开始整合,对那些制衡的,不同圈子的人都大加打压,关羽急迫地需要独揽荆州军团大权,以便行使他那蠢蠢欲动的南征北伐之心。他已经臆想着功成名就后的荣耀和风光,看看那些不把桃园三兄弟放在眼里的人到时如何在他面前屈膝跪拜。

一切都在按照各自的意愿行事,一切的行动都在按照蓄谋已久的计划行事。大家的剑都磨的太久了,久得让人失去了理智;久得让人都对这社会产生了怨恨;久得让人都开始抱屈世界的不公;久得只让人相信自己唯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团队、社会、国家都是利益的骗局。(待续)

篇7:狐狸之死散文

狐狸之死散文

年轻时,我曾在天山深处修了几年公路。那时候,咱们国家穷,单位上更穷,我们筑路工人就住在沿山坡挖筑的半洞穴半干打垒的黄土小屋里生活与劳作。

我的邻居姜永民,家里养了一窝鸡为两个小孩补养身体。那年冬天,姜邻居的鸡大白天在外边连着丢一了好几只。后来,从石头旮旯里找到了几堆鸡一毛一,看来是被野物吃了。姜邻居别无它法,就在他家土屋一个角落用土块砌了一个简易鸡舍,把剩下的几只鸡关起来饲养。然而有天晚上,野物从屋门旁打了一个穿墙洞,还是把一只大公鸡叨走了。

姜邻居摸了半天脑袋,想出整治野物的`办法:在野物打的洞一口内装了一个机关,他自己睡在床上,用一根绳子控制机关的开合。临天黑时,姜邻居跟我说:“小李子,你夜里睡醒些,听到动静就过来援助!”

那天半夜,果然有一只大狐狸从墙洞悄然钻进姜邻居的土屋。姜邻居把床头的绳子一拉,机关动作,堵住了狐狸的退路,一场人与狐狸的大战展开。我闻讯赶紧穿上衣服,拿着事先准备好的手电筒从他家门缝往里照亮。只见姜同志赤膊上阵,手挥一根十字镐把,追打得狐狸四处乱扑,屋里灰尘弥漫,“狼烟”四起。床上,姜邻居的妻子小胡赤身搂一抱着两个同样赤身的小孩,小孩吓得哭爹喊娘……那年月人们穷,布票又少,为了节约衣料,人们睡觉总是脱一光了衣裳。

大狐狸被姜邻居打死了。第二天,左邻右舍都吃到了油汪汪的狐狸肉,好解馋哩!

狐狸之死让我联想到了那些贪一污fu败分子。这些人的犯罪与那只大狐狸的偷鸡轨迹多么相似:自取灭亡就在于一个“贪”字。贪得无厌,注定要走向毁灭。

篇8:牛蛙之死散文

牛蛙之死散文

早上,洗菜房里的空气,与往日截然不同。仿佛是被谁从暗地里抽走了愉悦的成份,既紧张又凝重。

三个人在一个屋子里,没有欢声笑语,这且不说,还有点沉闷不堪起来。这样的工作气氛,真不如在家待着。

说在家待着,那只是说笑,除非喝风也能饱肚子。不过,闲话少讲, 还是把笔触落到其中的一位勤杂女工身上吧。看她此刻怒气冲冲的样子,真怕会把空气点燃似的。她个子不高,进门从不会担心碰着门楣。她说矮就矮呗,天掉下来,也总不会先砸中我。听到这话,让我也恨起自己的身高来了。好吧,拿别人的身高说事,显的很卑劣。那么,说说她的犀利劲,那可是跟很多泼辣凶悍的女人有得比的!而且,说起话来不绝于耳,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架式。此刻,虽然说她没有停下手中的活计,但其实,谁也不知道,她在心里已经暗暗下了决心——铁一般的决心。这件让人无比愤怒的事情,她是绝不接受的,哪怕就是让我辞职。

另外两个勤杂工一声不吭,一个俯着略微胖的身躯在水池里洗菜,另外一个表情严肃、若有所思的默默择着一大堆蔬菜。哎,勤杂房里的活路总是层出不穷,活像魔术师手中的箱子。一大早,就开始择漂尔白、掐青油菜、空心菜、芹菜,然后又是拿着削皮器削土豆皮、青笋皮、白萝卜皮、红萝卜皮,不一而足。其间,还要忍受厨师们的催促与唠叨。当你鼓着劲做完这些时,以为该歇歇会,但是,清理垃圾的时间又到了。如此工作境况,让人心烦,累得腰酸背疼!可是,餐馆老板倒是乐逍遥,他心里的欢喜无可比拟!每天的菜越多,需要清洗的碟碗越多,说明他生意越带劲,赚的银子也就越实多。因为,员工的工资,并不以生意是否兴隆而定,它是固定的。既然付出的工资固定,那么,老板当然就指望生意蒸蒸日上,这样,赚取的利润才会更多。

可是呢,勤杂工们并不如此想。既然,生意好坏,都只能拿这点可怜的工资,那最大的安慰与希望,就是工作量少点。谁也不想一天下来,累的半死,回到家,一头栽倒在沙发上,懒得动弹。

但是,今天遭遇的这件事,无论如何也咽不下。明明是送货的人该做之事情,却偏要落到她头上。这不是欺人太甚吗?哼,别以为我刚来不久,就想欺侮人!不行,这得马上找经理评理去。她纤细的胳膊用力一掷,将手里的一根掐断的青油菜,重重的扔到了塑料框中。这个带着不满的幅度偏大的动作,引来两个勤杂工轻描淡写的一瞥,但是,仅仅只是一瞥而已,脸上表情毫无变化,仿佛这件事与她们没有半毛钱关系。让她去闹吧,如果能闹下来,对大家都有好处;若是没成,自己也不会损伤什么,只消一旁观看即可。两个勤杂工如此盘算着。

于是,我们愤怒的勤杂工,怀着正义凛然的气势向经理室走去。经过墙角处时,她看到那二十只牛蛙,蜷缩在编织袋里面,隐隐在微微的蠕动,它们似乎也预感到情势不妙。“我才不想杀你们呢!”她在心里嘟哝着,充满厌恶的快速的越过,并没有听到牛蛙发出的叹息声。

真后悔当初,没有听从老公的劝告,老公是一个工地上的小包工头,平时的收入也不赖,至少养家是绰绰有余。可她并不想在家吃闲饭,男人可爱,但并不可靠。况且,自己好手好脚,依靠劳动挣份工资,顺便把养老保险也交起走,最多再辛苦上几年,就到退休年龄了。

勤杂工这样想着的时候,心里陡然变得好受许多。又一下子觉得,生活,还是有某种希望存在的,眼下的委屈与辛苦,不过是暂时现象。中国的古训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再说,这点苦,也实在算不了什么。只是呢,自己并不想成为什么“人上人”,保持自己做人的尊严——生存的需要与不受人欺侮,仅此而已。

经理此时正坐在他的位置上,悠闲的喝着浓茶,嘴上叼着一根香烟,面前腾起一缕缕的烟雾。他眯着一双精明的眼睛,盯着桌子上的电脑屏幕,对正在向他走来的勤杂女工毫无察觉。仿佛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整个经营情况也不会有任何意外发生。

“今天的牛蛙我不杀。”耳边突然响起了声音。他斜视着这个站在他眼前的其貌不扬的矮小的勤杂女工,心里头不禁惊讶万分,同时,又有一种厌恶心理直冒上来。“真是该死!“他心里咒骂道,表面上依然保持着若无其事的镇定。

“为什么不杀呢?”“这不是我的职责!”“不是你的,哪是谁的?”

“这牛蛙应该是那个送货的人杀!”

“牛蛙是昨天送来的,没有用,今天不可能去喊人家来杀吧?”经理解释着。

“这我可不管,当初来上班的时候,就说过杀牛蛙剖鱼之事,都是由送货的人做。”勤杂女工振振有词。

“那不行,今天这牛蛙肯定得由你杀。”经理说完,就移开目光,重新又盯着电脑屏幕。

“不杀,就算辞职,我也不会杀!”勤杂女工扭过身,一头披肩黑发,在空中漂亮的划过一道弧线,愤愤然的离开了。

看着勤杂女工离去的背影,这位肥硕而壮实的经理骂了句:这些只想拿工资,又不想多做事的懒鬼!

若非现在的劳动力市场很难招到合适的勤杂女工,他早就想把这些爱嚼嘴劲、又挑剔的女工辞退了事。她们以为现在的生意是很好做吗?在她们的眼中,以为我天天悠闲,以至于没有半点焦虑吗?真是一群自以为是的白痴!天知道,如今的餐馆,经营是多么的不易呀,既要担心客源,又要忧愁资金,还要不停的注意菜品的改善,以及食材的质量问题等等……这其中的苦衷,她们哪能明白一二啊!好吧,如果说,这点小事她都嫌累,也实在是太不像话了!既然要辞职,也随她去。

就在他们为这事而喋喋不休之时,躺在厨房角落处的二十只可怜的牛蛙,心情可谓是复杂至极!虽然说,它们只是具有低级生命形式的物种,但是,起码的尊严还是应该有的。这些贪得无厌、懒散不堪、又不知足的人类真是可耻!它们不禁深深同情起悲悯的人类命运。

是的,此刻它们,即将被无情的宰杀,从而成为精美诱人的盘中餐。但是,这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打从成为自然界某种形式生命开始,就注定了会有死亡的降临。只要完成了自己的光荣使命,任何死亡都是不足惧的!也许,死亡,还会是另一种生命的起始……

可是,今天发生的事情,委实是可笑之至。对于这些卑微又粗暴的人类而言,杀一只牛蛙,是何等的轻而易举之事!可这些人,却还为到底该由谁来杀死它们而陷入争吵。这让牛蛙们情何以堪!于是,躺在角落里乱作一团的生灵们,纷纷诉说起各自的不幸与怨曲。它们有的年龄尚小,有些身上还留着伤痕,也有些才刚刚领略到生活的甜蜜滋味;其中,还有两只牛蛙正在相爱,它们彼此都深爱对方,却很不幸,也双双成为被猎杀的对象。但是,它们此时,并不感到害怕,比起贪生怕死的人类而言,它们更配得上”勇敢“一词。在这些妄自尊大的人们眼里,牛蛙只是相貌狰狞、丑陋不堪的代名词,压根就得不到人类的宠爱与恩惠。上帝为它们安排的命运就是:被饲养、被贩卖、被宰杀、被烹饪。

如此安排,它们也并不抱怨。上帝的安排,一定是有道理的,一定有着某种深意!就在焦虑不安之时,一只年纪稍大的牛蛙发话了。它同样也是相貌狰狞,身上布满大小不一的疙瘩。它的语气沉稳、坚决,具有丰富的生活经验,产生了非同一般的号召力,牛蛙们都屏息静听。“既然,这些勤杂工与老板,都不愿意动手成全我们,而我们呢,也无法逃脱上帝安排的命运,那还不如作个自行了断,不用再劳烦高贵的人类来打理了,以免”玷污“他们貌似洁净的双手。死在自己手里,总比死在残忍的人类手里,更具有某种尊严!”

话音一落,立即便羸得了所有牛蛙的一致赞同。是啊,与其被人类嫌弃、屠杀,不如有尊严的结束自己的生命。我们如此行为,也一定会得到上帝的原谅。

篇9:雪豹之死散文

雪豹之死散文

下午快五点时,加班主持的一个项目评审会刚刚结束,突然接到妻子的电话。电话里,她抽泣着说,雪豹死了。

“怎么知道死了?”我问她。

“刚在一个公交车站口看见,可能是公交车掉头时撞坏的。”

“千万别让孩子知道!”我忙嘱咐她。

“孩子已知道了,我们现在在一起。还是孩子看到的。孩子哭得很伤心。她摸了雪豹的身体还是热的,可能是刚撞得吧。”

怎这么巧?唉,摆不脱搁不下的雪豹啊!

“算了,不要难过了,大概是它的命吧,去找个地方挖个坑埋了。”我强抑着内心的难受安慰她说。

“我们现在抱雪豹回家去取箱子,准备抱它到远处河边的树林里去埋葬。孩子要先给它洗澡……”妻子哭着说。

因招待专家吃饭的时间到了,我挂掉电话走进餐厅。在不得不欢笑的接待场合,我的心陷入了深深的痛苦和自责中,雪豹,那个给了这个家庭特别是孩子许多欢乐的小狗一直在眼前跳跃……

仿佛是注定了命运的悲惨结局,雪豹来这个家庭时便给人带来了担心,中间又好几回走失。现在,果然——

那是去年十月二日的事情。那天晚上,在小弟家看过父亲回家后,两个孩子围上来说家里喂狗了。我说,不是不让你们喂吗?住楼房不能养狗,怎还要养?从哪儿来的?孩子们说,爸爸,不是我们找来的,是它自己跑来的。下午,舅舅帮忙修地下室门时,它琵缩在地下室楼道,浑身发抖,连饿带冻,快死了。为救它,我们便抱回了它。爸爸,你不是要我们做个善良的人吗?它既然跌在我们家门前,就是与我们家有一段缘分,留下它吧,救救它,哪怕等它长大了再送走。

唉,他们怎知道后边的难。但凡是个生命,一领回家,再要送走,谈何容易啊!望着孩子抱在旧童装小棉帽里闭着眼睛睡觉的小毛球一般的小不点,我长叹了一口气。

在试着起了几个名字后,孩子们接受了我的建议,这只刚进门的不知品种的白色犬仔,名之为“雪豹”。

它太小了,又脏又瘦(尚不敢给洗澡),狠心的主人在它刚到这世上没几天便扔掉了它,它能活下来吗?

没想到,雪豹的生命力竟是非常的顽强。当天晚上,它开始喝孩子们给它喂的奶粉,第二天,又开始吃妻子放在小碗里的饭。十几天后,它竟然能在房子里奔跑了。再后来,若有时间把它领到院子里,它会像一支白色的箭飞快地射到百米之外的墙角,再以同样的速度射回来。雪豹最讨人喜欢的是一听到主人下班或放学回来,便从沙发下飞到门口,冲着进门的主人不停地跳着,趴在主人的腿上亲切地叫着,不停地甩着尾巴让主人摸它的头。再就是主人无论走到哪儿坐到哪儿,它都要撵到哪儿,躺在地上让主人抚摸它的肚子。对于劳累了一天的主人,不失为一剂开心的药。尤其对沉重功课压力下的女儿,更是一个非常难得的童年伙伴和开心朋友。女儿的脚步声一走近家门,雪豹那疯劲儿叫人无法理解。女儿走进家门,它围着女儿陀螺般地转着,叫着。女儿坐在写字台前写作业,它静静地卧在小主人的脚下,用两只黑亮的眼睛一动不动地久久地凝视着小主人,仿佛懂得小主人还要辛苦,还不能打扰。等女儿做完作业开始收拾东西,它便兴奋地跳着欢叫起来,仿佛欢庆小主人终于忙完了活计,能陪它玩了。

雪豹是一只极其平常的普通微型犬,没有遂我们的意愿长成一只高大威猛忠实的烈犬。洗澡后虽然呈现出一身洁白的毛,但背脊上上的那一溜毛却显现出浅色的偏黄,使它的品相降低了许多。脸上的几簇直竖的毛使它的脸看上去有些怪怪的。只有两只眼睛有个性,又黑又亮。总之,不是一条长相漂亮、讨人喜欢的狗。

唉,但人啊,就是这样怪。没有在一起处过的,再漂亮也不会有感觉。在一起处过的,怎么看着也顺眼亲切。特别是女儿,一放学回家,先要抱着它玩一会儿,才能安心地去学习。在这个家里,雪豹的位置还真不低呢。

雪豹却是真让人担心呢。它不像那些会看家的狗,来了陌生人会叫,会咬,而是对谁都欢迎。院子路过的人一逗,便跟着人家跑了。虽然跑不远便回来了,但总让主人担心丢失。特别是认不得路,撵上班的邻居跑到大街上或小巷里,便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好几次,我们已经失望了,但又奇迹般地在路上遇到它才带回来。有一次,它被一对恋人从门口抱走,五六天找不到。对这样一个不懂事,没头脑的家伙,我们已经找烦了,不打算要它了,但看到上晚自习回来边写作业边流眼泪的'女儿,我们的心又软了,费了好大的力气,想了许多办法才把它找回。

“别要它了,雪豹太笨。要不,另外给你找一只聪明的吧。”好几次,我郑重其事地与女儿商量。

“不,哪一个也不要,除非它是雪豹!”女儿的态度不留一点商量的余地。

就这样,雪豹一直留在了我们家。今年夏天,弟弟来说天热了,雪豹在家里不好,虽说它天生不随地排粪便,自己在阳台上确定了个固定的地方方便,但毕竟是室内阳台,天热了有气味。弟弟说他有个室外阳台,领到他家去放在阳台上喂着好一些。好容易说通女儿后,在家里生活了半年多的雪豹便迁到弟弟家的阳台上去了。

初去的雪豹,恋主很厉害。我们过去一次,它兴奋得就像是疯了,围着主人一刻也不离去。打开阳台门前,它跳在窗台上,使劲用尾巴鞭子般“叭叭叭”响亮地敲着玻璃,急切地要与主人见面。一开门,便扑在主人的怀里撒欢。弟弟家喂的狗蹭上来让抚摸时,它便以主人家的成员自居,非要把它们拱开或挤走,只让主人抚摸它一个。在弟弟家的阳台上,雪豹可以说是度过了半年的快乐生活。除了不易见到主人外,每天可以在阳光下尽情地跑跳翻滚,可以无拘地见识风雪雷电。但是,好景不长,雪豹的好日子很快便到头了。

不知为什么,雪豹与弟弟家的利利结下了仇恨。一见面就扑上去没命地嘶咬,每每打都打不开,只有用手强行硬拽才能拉开。无奈何,我们将它俩分在前后两个阳台上饲,平时锁门隔着。上周,我在省城出差,也是一个下午接到妻子的电话,说利利死了。弟弟外出时没注意锁门,雪豹和利利都跑在了楼下,雪豹又与利利咬在了一起,未想到,院子里的一只大狗趁火打劫,扑上来咬死了利利。恨死人了!这样残忍的狗不要它了!把它赶出去!气愤之下,我给妻子说道。妻子一是知道孩子根本不会同意,二是她也是个善心肠的人,下不了决心,一直未按我的要求把雪豹赶走。

那几天,雪豹知道惹了祸,挨了一顿暴打后一直在墙角躲藏着。不知为什么,五天前那个下午,家里人出外时,它撵了出来。下楼后跟到马路上,主人上车后它顺着公路向另一边跑了。知道情况的妻子打电话给我说时,想起被咬死的利利,我狠了狠心,说,不要找了,自己能回来,算是饶恕它了。自己跑不回来,算是对它的处罚。雪豹跑出的当天,妻子便后悔了,说晚上女儿眼泪不断,她的内心也很难受,怕跑出去的雪豹寻不上回家的路,怕遇不上个好心人收留它,怕不聪明的雪豹挨饿受冻。又说,那天走失前没过去给它好好喂一顿食。总之,她是完全后悔了,后悔得一说起眼泪就要流出来。说实话,两天过后,我也已经感觉后悔,觉得用如此冷酷的手法对待一只不懂事的小狗,是否有些过分了,在城里路过时,也看看路边有没有雪豹。但好像那几天特别的忙,白天晚上都在加班,连着两个双休日也未能休息,也就没亲自去或安排家里人专门出去寻找雪豹。怎么也想不到,很快,雪豹便落得如此悲惨之下场。

知道女儿心情难过,一忙完应酬,我急忙赶回家来,时妻子和女儿也刚进门。妻子说那树林里地面上全是石子和坚硬的沙子,坑很难挖,她们整整挖了两个小时,刚把雪豹埋葬。进门回答了一句的妻子再不说一句话。我看见她与女儿的眼睛都红肿着。

“别难过,爸爸再给买一只又好看又聪明的狗。”我抚摸着女儿的头发说。

“我不要。”女儿的眼泪又流出来……

“你不是总嫌爸爸不陪你看电影吗?今晚,爸爸陪你去看电影。”我对女儿说。

“嗯。”懂事的女儿流着泪点头……

篇10: 祖母之死散文

祖母之死散文

在吾乡渭北的那个小村子,除却过年,最热闹的去处,大概就是红白喜事了。娶妻结婚,鞭炮在清晨炸响,孩子们一哄而上,捡拾瘪炮或者追讨一方新手帕,屋里屋外都裹着粘稠的喜庆氛围。而丧事上,尽管时不时会有亲眷们卖力的哭丧声,还有凄凉悠远的唢呐声,可更多时候还是热闹,葬礼的实质更接近于一场聚会。院门外,村人们围成一圈,看着灵堂里的摆设,看看殿前的主蜡烛有多高多大多少斤,看看谁哭得最久最响,看看请来的戏子唱腔是否字正腔圆,看看宴席上的菜品,数一数外围摆着多少个花圈……这看热闹的人群里,除却孩子,就是村里的老太太们了。孩子们看得三心二意,老人们则看得目不转睛,那神情,与其说是在看,不如说是在品,颇有些回味悠长在里面。

村里的丧事多在冬天,多在数九天气。最冷的天气里,也是年关之前,老人们的生命之水仿佛被冻住了,匆匆告别了这一世,埋进了黄土里。看热闹的老太太们,是不怕冷的,好像忘记了冷,就那样挤成一堆,看祭奠,看戏,把日头看斜,把满天的星宿看了出来,最后才依依不舍地回了家。其实,她们不只是在看热闹,更是一种观照,一种比较。她们在别人的葬礼上憧憬着属于自己的时刻,梦想着人世间的最后一个愿望。如果能像好光景的人家,多请几个县里戏班子的戏子,多唱几折子戏,多几支唢呐,宰头猪再杀只羊,殿前的主蜡烛最好高过人,献饭做的小巧而精致,花圈摆了长长的两行,哭丧的亲眷们哭得一个比一个响亮,再放上几场好看的电影……总之,还是要一个“热闹”,在众人眼里口里落一个赞叹艳羡,让围观的老人们都以自己的结局为蓝本,这大概是最好的结局了,也是最后的愿望了。

在这看热闹的人群里,有三心两意的我,也有一脸认真的我的祖母。热闹看完了,回到家,祖母回味着葬礼上的种种细节,陶醉其中,喃喃自语地说:我死了要是能这么热闹就好了!说这话时,祖母是认真的,也是心虚的。依我们家当时的情况,这样的“热闹”恐怕难以实现,无法在我们家贫瘠的土壤里开花结果。那时的我,还没想到死,或者死在我眼里还轻得像热闹,还不能理解死的真实重量,也没有把死和祖母联系起来,这一切都太过遥远。我也无法知道祖母是如何看待死与自己的关系和距离的。一切都是未知,也永远不得而知了!

那年,我刚从西非回来,在长安城里为自己的未来绞尽脑汁。虽然离开了故土两年,在远方也日日夜夜思念着故乡的一切,可是回到了故乡,现实又遮盖了一切,故乡就变得轻薄如纸了。“故乡”这个词,仿佛就是用来怀念的,而不是要回去的。我没想过回去,我还想走,走得远远的,飞得高高的。我打算出国,向我的诸多校友们看齐。于是,不停的面试,等待,面试,等待,日子过得像弦上的箭。

祖母的电话正是这个时候打来的。事实上,祖母以前从没给我打过电话,她也不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祖母打电话过来时,我正在商场为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店主讨价还价。电话这时就响了。彼时正值大暑,长安城里的城墙砖都被晒得冒出一股子焦糊味,人更是被晒得不知所措。我烦躁地拿起电话,祖母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我有些惊讶,有些意外。我说奶奶咋啦?有啥事?祖母的声音还是如往常那样透着股气血虚弱的味道,只说没啥事没啥事。又问,你啥时回来呢?我说回不去,忙着呢,没时间。沉默了几秒,祖母又问:你是不还要出国去呢?我说不一定,等定了我给你说。祖母还想说啥,我抢先说,奶奶,我还忙着呢,有时间就回去,信号不好,先不说了。挂了电话,我松了一口气。周围繁华热闹,空调吹走了暑热,我继续跟店家讨价还价。

其实,我是没打算回老家的,我们家的院子里早已荒草丛生,我们也像草一样随风而生。我知道祖母的处境。祖母的日子不好过,小婶眼里容不下祖母,她随时都有可能被扫地出门。只是碍于村人的议论,小婶才没有公然摊牌。小婶采取的是指桑骂槐、隔山打牛的战术。她时不时对院子里的鸡啊猪啊一番谩骂嘲讽,骂它们白吃食不长肉,咋不出门被车撞了。骂小叔没用,不像个男人,一家老小窝在一起等死……小婶张口就来,小叔只能低头沉默,头低得越来越低,也越来越沉默,独自一人时的叹息越来越长。他真是快低到尘埃里去了!小叔能有什么办法,他既不能把自己的老母赶出家门,也缺乏跟自己媳妇周旋斗争的勇气,更没有改变现实的能力。

小叔家两间房,祖母就住在隔壁,那边吵架,这边听得一清二楚,更何况本就是吵给祖母听的。小婶自然希望祖母识趣,做个聪明人,自己知难而退,不要再让她费尽力气旁敲侧击。可祖母能去哪儿呢?谁家能收留祖母呢?

祖母不止一个儿子,四儿三女。大女儿出去不几年,犯心脏病死了。大儿倒是有出息,在县里当干部,可工作意外没了性命,留下我们兄弟俩草一样飘摇,如今总算自己能过活了。三叔性烈人又鬼,分家时,偷偷私吞了家里的几十根木椽,又占了门前一院平整的宅基地。二叔人老实,留下村南头一院宅基地就归了他。彼时,那院子还有些偏僻,这都不说,关键是院里除了不中用的两孔浅窑,还有小山头一样的土方要清理。祖父和祖母跟小叔过,老院子老窑自然归小叔,窑上长着的六七棵粗壮的楸树也归小叔。如此,怨恨就埋下了,大家都以为自己吃了大亏,此恨简直无计可消除。二婶觉得最他们家吃亏,跟被遗弃流放了一样,成了外人。三叔对那六七棵粗壮的楸树念念不忘,认为祖父一碗水没端平,还说祖父藏了上百个老人头没分,都给小叔留着呢!即使祖母多少年给他们帮着秋种夏收,看娃做饭,不管远近迟早,能帮衬从来就没二话。可这些打动不了儿子媳妇们,他们认为这些小恩小惠,抚不平他们内心创伤,简直可以忽略不计。祖母的付出不仅没能累成军功章,反而更招人怨恨了,家家都以为别人得的好处多,自己吃了亏受了冷落。所以,祖母想投靠二叔三叔,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至于二姑和小姑,一个忙着在城里打工赚钱,要给自己的儿子盖新房娶媳妇,比着左邻右舍过自己的日子;一个东飘西荡,一把年纪了,自己的生活还没法过安稳。再说女儿都送进了别人家,成了别人的媳妇别人的妈,回过头养活自己不合适,也不可能了。农村人重男轻女,讲究养儿防老。儿子在家里占尽好处便宜,从来一副主人翁姿态。女儿则处处低人一等,等着被泼出家门。所以,于情于理,养老都是儿子的事,赖不到女儿身上,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何况祖母有三个儿子,何况三个又都不是养不了。

祖母私下偷偷问过我的母亲,说能不能住到我们家去,反正空着也是空着,她一个人对付着过。母亲为难了,觉得不是空着不空着的问题,是没个合适的说法。一个人住到我们那个几近废弃的院子里,村里人会怎么说?老二老三老小脸上能挂得住吗?得他们同意了才行,母亲不敢做这个主。我们兄弟俩也坚决反对。我更是义愤填膺。我甚至打电话到三叔家,准备撕破脸大骂一番。儿子又不是都死光了!三个儿都养不了一个妈?还有没有人性?还是不是东西?结果第一次没人接,第二次堂妹接了说三叔不在。一来二去,火气消了,我也忙自己的了。

既然条条道路都通不到祖母想要去的罗马,她只能竭尽全力维持现状了。所谓竭尽全力,其实是不用一力,要使自己软下来,低下来,如此才有可能在三婶的世界里讨一份生活。这状况大概是祖母万万没想到的,或许她想到了,只是没想到如此容不下她。或许,在她心里,这其实也没什么,在这个村子,这个乡,有太多这样的事情,早已见怪不怪了,如今落在自己身上,只能认命。

祖父去世时,小叔才十三四的年纪,房子和媳妇两座大山全压在了祖母肩上。祖母指望不上别人,只能自己想办法。眼看着与小叔同龄的人都订了婚,结了婚,甚至当了爹,小叔的媳妇还不知道在哪儿呢!祖母和小叔守着老窑过日子,老窑是招不来媳妇的,周围的窑洞早就被推平碾实盖上亮堂堂的砖房了!终于,小叔大了,进城打工挣了点钱,攒的粮食卖了点钱,祖母又向亲朋们一番求援,房子算是立起来了。第二年,小婶就娶进了门。祖母的大事了了,婚礼宴席上,还破例喝了几杯烧酒,众人都夸赞小婶长得漂亮,都说明年肯定生个大胖小子。房子虽然立起来了,可只有两间房,小叔小婶一间,祖母一间,没有富余了。日子久了,小婶觉得祖母有点多余了。彼时,小叔的儿子还小,还需要祖母照看,祖母还能发挥余热。过了几年,孩子大了,祖母的多余就从隐性变成显性了。后来,小叔的儿子得了不治之症,所有的功能都退化萎缩,直至像个动物一样匍匐摸黑,完全失去了和这个世界对接的可能,祖母在小叔家长住的可能性也就变成了低概率事件。小婶表情言语里夹杂的枪棒开始密集而疯狂的从各个角度射向了祖母。谁能解救祖母于困境呢?谁是祖母艰难生活里的佛呢?没有人。或者,只能是她自己。祖母信佛。佛说:佛不渡人,人自渡。人就是佛。人只能靠自己。我不知道祖母知不知道这些佛经道理,可祖母就是按佛所说的做的。祖母不仅把自己低到了尘埃里,而且把自己当成了尘埃,当成了空气,当成了水。在这样的哲学里,祖母继续和小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把生活里的每一秒当成修行,当成佛对于自己的教诲。

出国梦没能实现,我只好继续在长安城里混日子,模仿城里人的生活。至于老家发生了什么,我无暇关心,也关心不过来。城市生活劳心劳力,使我在人群之外只想蒙头大睡。我不知道祖母过着怎样的生活,我想人在生活跟前,充分体现了人的柔韧性,像容器里的水,像无数我一样的人的生活,祖母也不例外。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每一个人也都能想办法把自己的日子对付过去。

零九年秋,我决定要结婚了。婚礼自然按照城里的规矩办。酒店里摆上十几桌酒席,鲜花拱门,能说会道的司仪,白纱裙黑西装,摄像照相,鞭炮红包,敬酒致辞……无非就是这些东西,只是场面大小问题。我没钱,只能参考麻雀,也是五脏俱全。请了领导同事,狐朋狗友,老家的族人,祖母自然也来了。哥哥结婚时远在延安,祖母去不了,成了遗憾。我在长安城里结婚,离家也就100公里,高速公路一个小时就到,祖母不能不来。我这个孙子穷,包不起专车去接祖母,祖母只能跟族里众人从我们村出发,在县上坐汽车,坐到长安城西,然后坐公交来到了婚礼所在的酒店里。祖母是什么时候来的,路上顺利不顺利,我不知道,也来不及问。我是当天的新郎,也是总管,事无巨细都是我一手操办,早已经晕头转向,好多细节礼数都顾不上了。婚礼上,司仪让我给双方老人敬茶,这老人里,祖母最长,我们自然先敬祖母。匆忙地敬过祖母,接过祖母递过来的红包,我们赶紧敬别人招呼别人去了。一番敬酒客套下来,我就有点撑不住了,无奈又继续喝了几杯,最后实在不行了,逃回酒店房间倒头休息了一会。

等我缓过神来,才知道婚宴已散,众人都各回各家了。祖母跟着我的族人,已经原路返回,回我们那个村子里去了。祖母享不上我的福,我没能力让祖母在长安城里逛上几天。我想起祖母这一趟专程来参加我的婚礼,我却跟祖母一句话也没说上,只是走形式般地敬了杯茶。我甚至没来得及认真看一看祖母。她穿得一身黑衣,像是新做的,为她孙子的婚礼准备打扮过一番的。在敬茶的那一刻,祖母的眼睛好像红了,有点不知所措。祖母好像一直盯着我看,一直怯怯地沉默着,又好像很知足高兴的样子。一切都是好像,若有若无,就像祖母来了,又好像没来。我觉得有点对不起祖母,可我有什么办法,我有充分的理由原谅自己。再说了,这些年,我对祖母也是有怨言的。当年母亲把我留在祖母身边,去外打工,我们婆孙俩相依为命,我是感激祖母的,没有祖母,我这根草十有八九早被野火烧干净了。可祖母把母亲留给我的零用钱截留它用,几乎一毛钱都没给我花,使我在五六年的时间内,在精神上低人一等之外,在物质上也低人一等,由此而来的自卑到现在还顽固未消。更过分的是,祖母竟然趁母亲不在,欺我年幼无知,不知何时把我们家粮仓的麦子卖了好多,母亲为此多少年耿耿于怀,想不通祖母为啥要如此对待我们孤儿寡母。后来我明白了,祖母为了给小叔盖房娶媳妇,慌不择路,逼急了,才干下了这样的事情。如今我们都在荒芜里长大了,虽然长得并不茁壮茂盛,好在也能自己养活自己了,对过往的芥蒂也就不那么在意了。不过偶尔想起,总还觉得不舒服,总想问个为什么?

婚礼结束了,生活又按部就班起来,让人来不及思考发问。我跟着众人一起上班下班,在公交车上挤成肉饼,下车时再把自己身上的褶皱拉平,恢复成一个城里人该有的样子。这就是我的生活。祖母在一百公里外,自然过着自己的生活。我们分处两地,一个城里,一个农村,其实也不过是兜兜转转,自顾自而已。后来,母亲打电话又说过一次,说祖母又跟她说想要住到我们家那个旧宅里去,说她能自己养活自己。母亲依然左右为难,没几个叔叔的同意,母亲断不敢点这个头,这里面的道理一目了然。可问题是谁去说这个事情?母亲自觉在这个家的分量轻若鸿毛,祖母自己又缺乏勇气。祖母没见儿子媳妇都带着怯意,见了面更是恨不得把头埋进土里,更别提说正事了。我们兄弟俩的态度也是一贯的坚决反对。不能这样!怎么能这样呢?没这样的!亲妈都养不了还是人吗?就不怕别人戳脊梁骨?就不怕自己老了遭报应?电话里说过了,我们也就各自又忙开了,也没时间去想现实生活里祖母的绝境,仿佛那不是我的祖母,是别人的祖母,是我们在电视报纸里看到的又一个家长里短的唏嘘故事,跟我们远隔千里万里,转眼就不放在心上。后来听说,祖母去云寂寺给师傅们做饭去了,是祖母的一位远房侄女叫去的。我就想着,寺里清净,不用看别人眼色,祖母可以把头稍微抬高一点了,气也能足一些。祖母又信佛,这下更是到了佛身边,说不定这就是佛祖显灵,渡祖母来了!不管怎样,到了寺里,吃住是一点不愁了,基本生活无虞了,对祖母来说,就是天大的好事了!

也就是我结婚的`那年冬天,刚过元旦,小寒时节,长安城里的空气已有几分凛冽。除了上班,我整日像只猫一样窝在房子里,享受着暖气房里的春天。那天我正在办公室草拟一个项目文件,不仅要绞尽脑汁地想把许多虚词变实,还得给其合理巧妙地进行注水,让它看起来足够正式而漂亮。领导们对于我寄予厚望,他们知道我是文学青年,文学青年就该有能力对文字进行稀释注水,把它包装成有关部门喜欢的样子。起初我也信心满满,相信熟能生巧,更相信如此便能得到领导的赏识,进而收获人人羡慕的大好局面。可是,写着写着,确实也生巧了,能独立对文字进行肢解重塑了,这是领导们乐于看到的。这时,我却困惑茫然了,想起了关于意义的事情,然后就开始偏头疼,以至于后来一心只想撂挑子走人。可我不能,我还得生活,生活就得必须和这些让人偏头疼的事情打交道,这实在是一个让人更偏头疼的道理。

那天,我盯着电脑上的几行字痛不欲生,有种难产即将大出血的感觉。电话就是那个时候响的。电话里说,祖母不行了,赶快往回走!挂了电话,我还在恍惚,有点半梦半醒。祖母不行了?怎么会?祖母除了眼神不好,全身上下都好好的,走路干活一直利索着呢!虽说这些年生活难怅了点,但祖母和我们一样,命像草,旺着呢,离不行了还远着呢!怎么就突然不行了呢?

我回到家,准确地说是回到二叔家,祖母就躺在他们家中间的大房子里。那是原来放杂物的房子,大而空荡,平日里都透着股阴冷,数九的天气,一进房门,我不禁打了个冷颤。祖母被放在一张床板上,插着氧气,儿孙亲友们围了一圈,注视着观望着等着祖母。一阵寒暄过后,我坐在祖母身边,看着苍白了许多的祖母,有些陌生,有些遥远,我又好久没见过祖母了,上次结婚见面,只是匆匆一瞥。祖母看见我了,嘴微动着似乎想要说话,但是发不出声来,一阵哑语过后,就继续沉默地躺着了。我给她看我侄女的照片,也就是她唯一的重孙女,已经半岁了,还没见过她的曾祖母。祖母看见重孙女的照片,笑了,笑得很浅。

坐了一会儿,我出去别的房子。二叔和一个同族叔伯正在说话,见我进来,也并不避讳。同族叔伯轻声问:为啥不把人放到里间?大房冷飕飕的!二叔叹了口气说:人家(二婶)不让放,说快没的人不能放到住人的地方,晦气。同族叔伯听了,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后来,我从别人嘴里听到了这件事情的前后。进了冬天,小婶对祖母更加肆无忌惮了,小叔家实在待不下去了。祖母就去关系好的老太太家,有一天算一天的混日子。在外打工的二叔知道了,觉得脸上挂不住,不顾二婶反对,回来把祖母接到了他们家,住到了他们家的窑里。结果二叔前脚刚走,二婶就把祖母赶出了窑,让住进了他们家的粮仓。粮仓低矮狭小,无窗不说,墙壁只有薄薄一层,根本挡不住渭北高原冬日里浓烈的寒意。祖母无奈,支一张床板,就住在了里面。不但如此,二婶饭也不做了,一副自己吃饱不管其他的决绝姿态。堂妹回来看到自己的祖母吃不饱穿不暖,沦落到乞丐一样的境地,跟自己的母亲一顿大吵,强行让祖母搬回窑里住。可堂妹一走人,祖母立马又被扫地出门。如此又冻又饥的过日子,祖母实在有点吃不消了。这时恰好那位在寺里做饭的远房侄女听说了祖母的窘境,就捎话叫祖母去寺里帮灶。祖母自然得抓牢这根救命稻草,立刻就去寺里帮忙了。寺里能吃饱能住暖,所有人都和气友善,简直就是另一个世界,是救苦救难的菩萨佛祖显灵了!祖母就这样在寺里过了一段天堂般的日子。直到某一日晚上,炕里填的煤沫子悄然失控,祖母中了煤毒,又被烧得通红的炕把腰给烫伤了。天亮发现后,寺里打电话给二叔三叔,送到了县医院,一番抢救医治,终于清醒了过来,只是腰部烫伤较重,需要耐心护理。于是,祖母就被拉了回来,被拉到了那个空荡阴冷的房间里,放在了薄薄的床板上,如此“护理”了起来。

祖母活了一辈子,大概从没被人如此簇拥着,尤其是她的子孙亲人们。如今,在数九天,在一间没生过烟火的房子里,祖母沉默地躺在床板上,大家把她围成一圈,有时几个人走了,另外几个人又加进来,这个圈显得密不透风。大家有时看着祖母,有时彼此窃窃私语,有时用沉默代替千言万语。小姑眼眶红着沉默着,她支离破碎的婚姻和生活,让她在这个家的地位还不如我的母亲,沉默是她的唯一选项。二姑为难地说起她的工作,微薄的收入,从早到晚的忙碌,最后她终于说出了真相:她好不容易才请了两天假,去晚了要扣工资。这让她心疼,让她左右为难。小叔的眼泪时不时从他略显疲惫的脸颊悄然滑落。他是祖母最小的孩子,他依恋的襁褓从祖父去世时已经丢失,直到他走入婚姻,直到他的母亲如今就要撒手而去,他还没做好长大的准备,他的恐惧无人能懂。二叔和三叔这时表现出了他们的成熟稳重。他们悄然地准备着该准备的一切:重新漆棺材,找风水先生,箍墓,扯孝衣,定总管人选,找厨子,戏子,放电影,买菜,买肉,通知祖母的娘家人,来往着的亲戚,相熟的朋友……这一切都得用心而仔细,不能有差错疏漏,闹出了笑话,丢脸就丢大了。

众人准备着,等待着,大家都觉得快了,可谁也不敢打包票。三五天?半个月?一个月?要是一直拖下去那可怎么得了?都还各有各的事呢!怎么可能整日这么围着守着?我第二天就走了。走的时候,我给祖母说:奶奶你好好养,我哥说了,等娃稍微大点了就抱回来让你看,到时你就能见到你的重孙女了,你就是四世同堂的人了!我怕祖母听不见,故意说得大声了点。祖母似乎下巴动了一下,像是点头了,似乎嘴角也动了一下,像是笑了。转身,我就回到长安城里继续跟那一堆文字较劲去了。

回城一个多礼拜后,我就接到电话说祖母没了。我难过了一会,很快就释然了。我想祖母终于走了,这是大家盼望的结果,又何尝不是祖母盼望的结果,这下我们都如愿以偿了。这是好事,我们都从中解脱,可以毫无牵绊地继续各自的生活了。

祖母的葬礼办得很红火,超出了她多年以来的期待。两只唢呐吹得惊醒了整个村子,我甚至怀疑连冬眠的动物们都被惊醒了,如此音符才真正叫深入人心。杀了一头大肥猪,还杀了一只羊,宴席上油水很足,亲戚村人都说饭好菜好。殿前的主蜡烛单个足有六十斤,比人还高,吸引着大家仰望的姿势。献饭是从县上的蛋糕店里定做的,精致而漂亮,散发着现代气味。花圈的数量也想当可观,看起来画画绿绿,让人联想到春天,联想到花花世界。殿堂里,祖母的媳妇儿子孙女侄子们一个比一个哭得响亮而持久,哭出了肝肠寸断的效果,连他们自己都为之感动。放映的电影也很好看,符合乡村夜晚的魔幻背景。迎丧的队伍又长又气派,显示着我们家的人丁兴旺。最热闹的,还数戏班子跟前了,黑压压一片,掌声叫好声此起彼伏。那些看热闹看戏的老人们,看得依然像从前那么认真,内心满满地期待自己有一天也能有个如此热闹的结局,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祖母入殓时的场景被录了像,在门前四十寸的电视上播映。大家围着看着,看着祖母身上精致的老衣,看着棺材里面崭新的装饰,看着儿孙们一致悲伤的表情……都说好好好,说祖母好福气,儿孙多孝顺。说祖母一辈子烧香信佛,最后没在了寺里,这是跟佛走了,这是天意!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的眼神里充满羡慕,也充满了虔诚,都期盼着自己也能享受如此礼遇。

深冬的清晨,唢呐开道,摔过糊了金纸的瓦盆,祖母就被亲人送往为她选好的墓地里了。一路上哭声是不能断的,光哭还不行,还有带上合适的表情和手势,不然可能被人笑话,大家都深知这一点,都表现得天衣无缝。到了墓地,祖母被放入箍好的墓穴,那是贴了瓷砖的现代墓穴,比部分活人的安身处条件好多了。又跟我们住了多少辈人的窑洞解构相似,冬暖夏凉,真是再好不过了。黄土一锨一锨扬了起来,不一会儿,一个新的黄土包出现在了渭北久久不散的冬晨。众人们拿出准备好的最后一阵哭声,把这场葬礼推向了高潮。大火里,许多金银财宝、穿的用的被烧往另一个世界。

吃完最后一顿宴席,众人带着满足与不舍开始告别,回归自己的生活,等着下一个告别到来。在另一场告别里,他们照样轻车熟路,不用彩排,为他们其中的某一个复制人们喜闻乐见的热闹。

篇11: 金鱼之死散文

金鱼之死散文

推开家门,第一眼就发现鱼缸里只剩下嫩绿的水草和鲜亮的雨花石,而那条被我眷养了三年之久的金鱼竟然躺在离鱼缸半米多远的地板上,圆睁的双眼,灵光已经消失,飘逸的尾巴没有了往日的雍容,蔫蔫地拖着,只有腮还在艰难的动,已经有张无合。周围几点残存的水迹,反射着夕阳的余辉,显得这一场景既神秘又凄凉。

我知道没有小猫钓鱼的故事发生,是金鱼自己跳出来的。以前,它一直在那汪浅水里游,在我平平淡淡的生活里游。自从我给它换了敞口的容器,把它移到窗前开阔的地方,它就变得不安分起来,时常把鱼缸搅得水花四溅,连水草都跟着颤抖。在这之前,它已寻过两次短见,被我及时发现救了性命。我以为它是一时调皮淘气或者爱上了窗外的蝶舞花飞。其实我是不懂金鱼的,仅仅是猜测而已。

我还是用最快的速度把它放回到水里,它回光返照似的动了几下,几分钟后就完全静止了,苍白而略显萎缩的身体浮在水面上,眼中却透着一种遂了心愿的安祥。水草和雨花石傻傻地望着它,它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毅然绝然地告别了游来游去的日子。

看它在地板上的位置,可以想象它曾有过怎样竭尽全力地跳跃:一条鲜活的、闪着金光的鱼,因为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乏味与单调,谢绝了那汪浅水的挽留,向着阳光,向着窗外,向着飞舞的蝴蝶,向着心中梦想,用尽所有的力气腾空而起,刹那间,一道金光在平庸与壮烈之间,在生与死之间划出了一条耀眼的弧线……

我把金鱼的尸体装进了信封,写上天堂的地址,埋在丁香树下,我想来年的丁香一定花更艳,香更浓。折回屋,想起今天刚递上去的辞职报告,仿佛置身波谷浪尖,但觉疲倦潮水般围拢过来,我看见一条金鱼游向我,忽然它腾空而起,以跳跃的姿势化作我心中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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