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试点考核方案(合集4篇)由网友“我是小菜鸟”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试点考核方案,欢迎大家收藏分享。
篇1: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试点考核方案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10号)和《关于印发<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号)两份文件的精神和指示,最新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考核方案调整如下:
一、考核内容
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要求,以及各项要求的比重分配,制定试点鉴定考核内容。考核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含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
二、理论知识考试
(一)考试方式:书面闭卷标准化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题型:
1、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
2、专业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三)考试题量和分值分别为:职业道德题25道题;专业知识单项选择题60道题,多项选择题40道题。
(四)考试时间:90分钟。
(五)考试评分: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其中,职业道德占理论知识总分的10%,专业知识占理论知识总分的90%。
三、专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方式:操作技能采用书面闭卷笔试。
(二)考核题型:专业技能为综合分析题或图表分析题。
(三)考核时间:专业技能考核为120分钟;
(四)考核评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四、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在203月26日的具体考试中,将采取文件筐方式。综合评审考核为180分钟。
五、成绩核定
1、理论知识考试总成绩=职业道德成绩(满分10分)+专业知识成绩(满分90分),满分100分;
2、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
3、综合评审考核满分100分;
4、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三科成绩皆达60分为合格;
5、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说明:文件筐又叫公文处理测验。模拟现实工作情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文件和材料,要求其在规定的条件下对这些文件进行处理,以考察其工作能力和处事风格等。
人力资源篇2: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试点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试点
yuloo关于“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2006年11月试点鉴定及培训安排的通知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2006年第三次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验性鉴定时间为2006年11月26日。试点工作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中国劳动学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专业委员会负责试点培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能力的提高。
三、报名须知
1、凡报名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考试的学员,下载《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及阅历核查表》,并按要求填写(鉴定申请表要求贴照片),报名时提交。
2、下载并填写《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报名表》,报名时提交。
3、正式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从业资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5张2寸证件照。同时交纳培训、鉴定费,以便提前领取《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
人力资源篇3: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考核时间及方式
鉴定考核:
1、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150分钟。技能考核人力资源管理员为60分钟,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60分钟,人力资源管理师为90分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为120分钟。
2、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各等级技能需要进行,其方式主要为小组讨论和情景测试。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之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核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考核时间及方式]
篇4:劳动部授权天津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
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本市同浙江、辽宁等五省市成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验性鉴定地区。为了确保该职业资格在天津的培训、鉴定质量,达到试验性鉴定工作的预期目标,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获准成为天津地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鉴定服务机构,负责天津地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培训和鉴定服务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是根据《劳动法》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而确定的职业分类证书,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必备的职业资格准入证书,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标准、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核发,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且实行国际双边互认。目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仅在部分省市开展了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培训鉴定工作,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尚处在试点准备阶段,在全国还没有全部推开,目前仅在北京地区试验性地进行。此次本市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成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鉴定试点地区,是对本市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肯定和支持。
本市首批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验性鉴定时间定在今年11月26日,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6日。鉴定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含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部分。具体申报条件可咨询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地址:河西区友谊北路与绍兴道交口广银大厦B座M-05。
[劳动部授权天津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
★ 培训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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