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的变迁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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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的变迁的散文

篇1:年代的变迁的散文

年代的变迁的散文

妈妈,是出生于50年代。那时,人们的日子过得很艰苦很贫穷了,尤其是农民,当时他们吃不饱穿不暖,一件衣服要穿到左缝右补,甚至一段日子里闹过了饥荒,连饭都没得吃,正餐只有吃一些番薯和番叶。

由于妈妈营养不足,大概吃东西又不卫生,或者是南方吃河里海里的产品多,加热不够,反正妈妈肚子里面就生了很多虫子。后来外婆带她去看大夫,才慢慢把肚子里面的虫子全部打掉了。

那时是在人民公社的时代,大家一起分工合作去干活,大大小小围坐在一起吃饭,很是热闹啊,就像一家人一样的。妈妈是家里的长女,所以她从小就很懂事。俗话说,女大当母,她放了学或假期,就会跟着外公一起去干一些农活,或者会和村里人一起去做一些重活。例如,要挑起一百多斤重的东西,有时也要帮人家送柴去。妈妈和伙伴两个人合力,用三轮车把几百多斤的柴,送到别的镇去。她说,那时,虽然日子过得很辛苦,但是,跟大家一起分工合作有说有笑,也觉得好开心啊。

80年代分田分地给农民们,我家分到五亩田地,除了种稻米,还种了很多农作物,有荔枝、甘蔗、柑子、蔬菜、番薯等等。有一年我家有几万斤的荔枝丰收了,从那时起,大朗就有“荔枝之乡”这个美誉。

听了妈妈给我讲以前的故事后,我想到那时夏天天气有那么热,别说有一台风扇可以吹吹凉凉,连电和自来水都没有,真是难以想象他们是怎么样过生活的。我们出生于这一代的人,真的觉得很幸福了。

上世纪80年代,也是中国刚改革开放,陆续有商人来到我们这里,投资办工厂,大部分年青人都去工厂里工作。他们觉得种田太辛苦,到厂子里可以挣到钱。想起来,我们这一代,吃苦还是不如父辈们啊。

后来,随着社会发展,我们的田地都收回去,开始了农村向工业生产的'转变,从此我们不用种田了。

东莞市是一个产业多元化的地方。每个镇也有自己的特产,因此很多来自各省各地的男男女女,都到这里来工作。

我们大朗镇是特产是毛衣。90年代开始,差不多家家户户都开了针织毛衣厂,我家也开了家庭式38台的针织毛衣厂,因此,大朗镇又有毛织重镇这个称誉,吸引了更多人来到这里投资、做生意。打工和做生意的比当地的人还多出多少倍。商业的兴旺,街上就开了许多超市、餐厅、大酒店。外企也进来了,麦当劳,肯德基日夜营业。从那时起,工业带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经济效益都不错,也就让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提高,比过去好了好多倍。

,香港金融风暴发生后,造成很多大大小小的针织毛衣厂倒闭,有的老板把工厂搬到北方去,有的老板改用电脑织机。后来,经济转型,又改行做电子厂。有的做起了股票,金融,最红火的就是房地产。有几个大型的房地产商,都在大朗落户,建设高层住宅,大厦和别墅林立,同时有几个村子建设起了农民公寓。里面设施齐全,设有图书馆,活动中心,篮球场,公园,让人们住上舒适的楼房,过上舒适的生活。漂亮的农民公寓啊,让这个镇有了靓丽的新面貌。我们去年也报了名,准备住上我们村动工兴建的农民公寓。

以前这里是一个乡村,现在给人感觉,是半农村化半城市化。

不同年代的人,对生活追求也就有所不同。50年代,人们对生活没有什么追求,他们但求每天三餐吃得饱就好开心了;现在的年青人,都希望自己能找到一份好工作,可以买楼、买车。年代不断进步,社会不断变迁,使得我们这里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我虽然是残疾人,看到现在的生活比妈妈他们那个时代好了多少倍,所以,在自己努力和社会关怀下,作为残疾人,我也在做各方面的准备,尽力去找到一个自食其力的工作,也可以在网上或者在村子里搞一些商业活动。

社会的发展,给人带来的已经少了许多烦恼和不安,增加的是更多的机遇。

篇2:票证年代散文

票证年代散文

我常常想,每个时代,都会留下每个时代的印记。那些印记,我们若说与后人,也许就不会有人相信,也不会有人能够理解。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总是远远超出人类的进化。千百年前的人类,跟今天的我们,也许并无太大差异,但我们周围发生的一切,以及我们生存生活的空间,却都有了飞跃的改变。多少年后,当人们回望今天,就像我们追溯我们曾经的那个年代。我们怀揣的各种各样的卡,若说与后人,也许就恰如我们当年配给的各种票证,一样的让人不能理会。

票证是一代人的记忆,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当年那些有限的配给,只能依靠票证体现。于是,各种票证应运而生,如:肉票、糖票、煤油票……等。当然,更规范,且印制更讲究,发行范围更宽、且发行时间更长的,当数布票与粮票。

布票,由各省印制发行,省内统一使用。而粮票却有两种:全国通用粮票和省内通用粮票。省内通用粮票由各省印制发行,只能在省内使用,若是跨省,则必须提前兑换成全国通用粮票。而全国通用粮票,则自然是由国家统一印制发行的了。

当然,不管布票还是粮票,它都只是一种票证,是不允许兑换和买卖的。但由于当时的城乡差别,城市和农村的需求不同,而票证的配给又有差异。于是不管布票还是粮票,便都常常被拿来兑换和买卖,并几乎跟货币一样流通。

在当年,缺粮的不是城市,而是农村。农村在完成了统购统销之后,便几乎难以温饱,常常缺粮。而城市,粮食是有配置、保障供给的。当然,能持有粮票的,便自然都是城镇居民了。

于是,城镇居民有粮票用不完、或者节省下的,便常常拿到乡下兑换鸡蛋、或紧俏的农产品。而乡下人缺粮,也往往乐意接受。当然,农村也因为缺钱,便常常有“余下”的布票,于是便卖给城里人。有多余粮票的,自然是城里人。而有“用不完”的布票的,则往往是农村人。但不管是粮票还是布票,那都是可以用来兑换和折价买卖的。

因为这种差异,那时候的农村姑娘,便纷纷都想嫁往城市。偶有那长得漂亮、标致些的,或者稍有些文化的,能嫁给城里人吃上商品粮,那至少吃就有了保障。但若能更“出息”点,嫁上个“吃国家粮”的工人或者干部,那就更是吃穿不愁,仿佛嫁进了天堂,全家人都跟着脸上沾光。于是乡里乡邻的见了就赞叹一句:“你家闺女算是出息了,嫁了个城里人,这辈子吃穿算是不用愁了!”那父母听了也就觉得脸上有光,腰也挺得直了。

我家一个远房二叔,生了俩闺女,一直感叹没生下个儿子,说闺女传不了后。谁知俩闺女长大后,水灵标致,出落得四邻八村的谁见了谁夸。后来,一个嫁了个军人,转业后去了北方,在某石油厂当了工人,接着女儿也跟着迁了去,一块吃上了“国家粮”。另一个则嫁在邻近,嫁给邻乡一公社干事。于是乡邻们见了就夸:“你老这辈子好福气,生了俩争气闺女,比儿子强多了,以后你就跟着享清福吧!”那二叔听了也就笑笑,也不再念叨没儿子的事。乡邻们也似乎再不这么看他,也不再觉得他没了后。

那二叔家没有太多的亲戚,于是便跟我们家走得最近。我们家孩子多,父亲常常有求得着人的地方。于是那二叔家的女儿女婿回来,便常常会来我们家坐坐。父亲便在这时候,向他们打听城里有没有谁家需要布票,想拿布票跟人家换粮票。我们家人口多,分配的布票也“多”,但又常常没有钱置办衣服,于是每年便都有“多余”的布票。那女婿听了,也就答应帮父亲打听。于是临走时,母亲便硬要塞给他们几个鸡蛋。那女儿女婿也就留下几斤粮票。于是推来搡去的,那粮票便在推搡中掉在地上。那女儿女婿摆摆手就走了,母亲也就弯了腰,拾起地上的'粮票,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慨叹。

那个年代,什么都是凭票证供应。没有票,你有钱也买不到东西。更何况,那个年代,人们根本就没有钱。尤其是农村。

据说,那一年,我们队上的队长,去区(镇)上办点事,忽然觉得有点饿了,想去买碗面吃,却发现身上忘了带粮票,于是那店主便无论如何都不愿卖给他一碗面。他愿意出双倍的钱,那店主就是不肯卖。后来,正巧被我那二叔的闺女碰见了,便替他付了二两粮票,他才算吃上了一碗面。这件事,他一直记在心里,但粮票却一直没能还。因为还了她也不会要。

日子过去了好些年,队长一直还记着这件事,日后每见了我二叔,便总要夸一句:“你家那闺女,出息、懂事!”

在我的记忆里,那布票或粮票,比现在的邮票大不了多少。但不管布票还是粮票,那都是可以议价的。一般来说,“国票”(全国通用粮票)流通广,比“省票”值钱。而相对于粮票,布票就要廉价得多。因为衣服可以穿得烂点,但粮食却不可以不吃。据我所知,在乡下,每年就有人家因布票用不完而作废的。因为布票是一年一换,按年度调配的。于是当年用不完,第二年也就报废了,派发新布票。但粮票却跟货币一样,可以长年流通使用。

于是在乡下,便常常有人拿了“用不上”的布票想办法在年前兑出去,或者找亲戚朋友有需要的送人。实在用不完了的,便只能看着第二年新布票派发下来之后过期。于是过了期的布票,乡下人又舍不得扔,便都一张张折叠好,夹在书本里,然后塞在箱子底下。

那一年,我从我家箱子底里的书本里翻出来一叠过了期的隔年的布票。我拿了出去玩,被母亲发现了,母亲便要夺了回去。父亲见了就说:“算了算了,反正已经过期的了,也用不上,由他拿着玩去吧。”于是母亲便不再追。

后来,我把这些布票一张张撕了,贴在了书本和墙上

前些年,我忽然听人说,当年的那些布票和粮票,谁要是收藏了,比珍贵的邮票还值钱。有些布票或粮票,收藏了拿出来拍卖,一枚能拍到上千万。我于是想,我当年要不是贪玩,把那些布票给糟踏了,我现在也不定是数亿的身家了。我不知道是该悔恨还是感叹。

但我似乎没有太多的追悔。我只是觉得,每个时代,都会留下每个时代的印记。不管那印记深刻还是浅淡,它都会留给人一些回想。就像我们的后人,有一天也会追溯起我们今天一样。

篇3:变迁优美散文

变迁优美散文

胡家庙位于西安市东北郊,它西连长缨路、东临轻工市场、南接金花北路、北望石家街,是繁华的商业区。上个世纪70年代末出生的我,一直成长、生活在这片热土,回想着这近四十年,胡家庙的历史沧桑变化,真是感慨万千。

上个世纪80年代中叶,胡家庙的东北角是“工人文化宫”,当时正在上小学的我,一天里最愉快的事情,就是时不时在放学之后,拉上三五个同学,去工人文化宫看电影。那时,五毛钱一张电影票,人可真多,总是感觉文化宫门口的电影售票处,买票的人排成了“长龙”。如果票买不上了,就跑到文化宫的电影院门口,向看门的老大爷央求。有时候,还假惺惺的流下几滴眼泪,终于博得了老大爷的同情,把我们几个小鬼放了进去。我们站在后面,望着荧幕看完电影,似乎忘记了一直站着的疲劳。在那里,我们欣赏了八十年代有名的电影,如:《少林寺》、《南北少林》、《妈妈再爱我一次》等,陪我度过了欢乐的小学时光。

那个时候,还有一件乐事,就是春节前,陪着父母去百货大楼采购年货。当时,胡家庙的西南角,有一个百货大楼,后来改名为西京国货公司,我们平常亲切的称它为“大楼”。采购年货的那几天高峰期,“大楼”里人挨人汹涌着向前,最欢喜看到售货员熟练的将糖果放在托盘称上,打着称量刻度、然后摊在纸上打包,动作真是一气呵成,一点不拖泥带水。更欢乐的是,母亲带我到卖衣服柜台前,给我挑选新年的穿着,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还记得,1984年,父亲在大楼买了一台“长城”牌中短波收音机,花了近30元钱。从此,便有了“小喇叭”滴滴答的陪伴、孙敬修老爷爷故事的讲解,一直到小学毕业。

时光逐渐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轻工市场的建立,人们物质、精神生活的日益丰富,曾经红极一时的“工人文化宫”的电影院衰落了,百货大楼也“门前冷落车马稀”了。终于在90年代末期,“大楼”正式的退出了历史舞台,工人文化宫的地方也承包租赁了出去,经营了酒店、沿街商铺,胡家庙地区一度显得寂寥与冷清。

21世纪初,随着西安市二环路贯通工程的快速实施,一座高架桥从石家街那里拔地而起,穿越陇海铁路隧道,贯穿胡家庙十字的南北,不在胡家庙十字停靠的车辆,在桥上便可以飞驰而过。随着十字北部几个工厂向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搬迁,胡一村、二村的改造完成,几个高档住宅小区同时也在十字北部跃入人们的眼帘,胡家庙地区再一次慢慢恢复了繁华。

如今的胡家庙地区,商铺众多,休闲、购物设施齐备,轻工、金海等知名的批发市场,为生活带来了便捷。通车的西安地铁三号线在胡家庙也有站点,带来了更多的商机。华灯初上,闪亮的车灯如同天上的繁星,在高架桥上飞快的游弋。十字西北角,是建成不久的“华东万和城”,它的六楼,是技术和设施先进的`“星悦荟”影城,3D和4D的视听效果,可谓震撼。每逢节假日,人们也是举家或带着朋友,一块儿去观赏档期的电影,影院里虽然观众不是甚多,但也充盈着丝丝暖意。

十字的西南角,原来百货大楼的旧址上,一个新的楼盘也正在建设之中。

作为一个老西安人,三十余年的红尘岁月,我耳闻目睹,见证了胡家庙的变迁。有时候,还能清晰的梦见:小时候的我,拿着零钱,走到了十字东南面临街的公共食堂,递上一元钱及一斤粮票,上来一笼五个包子。咬开嫩皮,吮吸着汤汁,满嘴的香甜。

记忆里的山山水水,随着时光的流逝,已经成为了未来岁月里思念的缠缠绵绵。随着风,幻化成了永远。

篇4:变迁现代散文

变迁现代散文

机器隆隆,尘土飞扬,工地一片繁忙,这里将建盖的是多少人期盼已久的小窝。为了拥有这遮风挡雨、温暖的家,人们节衣缩食,从牙缝中省得一分是一分,衣服更是把压在箱底的陈年旧衣都翻出来一穿了事。因为家是咱老百姓一生的目标啊!

建设的速度比想象得要快得多,因为每次来看房子建盖进度都会发现有了许多的变化,当然,这可是建筑工人昼夜奋战的成果。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一幢幢楼房就在眼前呈现了出来。水通了,电通了,楼院的路灯亮了,草坪绿了,钥匙交到了房主手中。人们又是一阵繁忙,装修、购家具,把自己的.小窝搞到至少八分满意之后,再打开窗子把室内的有毒有害物质一吹而净,然后择日喜气洋洋地乔迁新居,搬到这一生都将为之奋斗的港湾里。

接到钥匙的时候,每个人的手中都附带了一张“住户须知”,里边罗列了许多注意事项,其中一条就是:“严禁践踏草坪,严禁在院内凉晒衣物”。既然这是规定,作为一名住户,当然得严格遵守了,于是人们中规中纪的遵守着,哪怕是小孩想到草坪上遛遛,都让家长以物管会来罚款为由而只让在边上看看。这里严然就是小区的禁地不能越雷池一步,久而久之,这一风景的欣赏者就只剩下了搞绿化的工作人员。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人们彼此都不认识,甚至对面的邻居住的是什么人都不清楚。因为偶尔碰上,大家都匆匆将门一关了之,各自回到属于自己的天地里。

一年,二年,几年过去了,人们的熟悉程度仅限于见了几次面,知道住哪一层楼,而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了。物管管得也非常的到位,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这是决不能违反的,人们也是模范的遵守着,当然人们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环境。

突然有一天,院内草坪的观赏树间,路灯的杆子之间,扯起了绳子,凉起了被套、床单和衣物。是禁令解除了,还是哪个胆大而为之呢?再说这样井然有序的环境是谁不珍惜呢?在这样的地方凉晒衣被真是不太象话了,这行为在小区住户的心里还声讨了好久呢!然而,由于无人制止或是制止无效,仰或是管理的规定有所改变。反正,后来这样的现象是越演越烈,特别是周末阳光明媚的日子,这草坪上更是飘起了道道风景,你家的窗帘,我家的床单,他家的衣服,还有棉被、坐垫、甚至小孩的尿布,真是一派热闹景象。慢慢的,就在这凉晒与收回的过程中,居住了多少年的邻居们多了些接触,人们有时也拉起了家常,有的甚至坐下来,一边聊一边看着凉晒的衣物不被风吹落。就这样,院内改变了冷清的模样,人们不再把自己关在屋内,而是饭后或休息的时候都会来到这里,特别是有小孩的父母们理是把这当作小孩玩乐的场所。人们的接触多了,彼此的了解也多了,也建立起了一些友谊,也有了一些串门的人,人们的关系也越拉越近了。

现在看小区院子里是比以前乱了,草坪也没以前绿了,可人们更愿意走出家门到这里来了,邻居们的交流和了解多了,生活的氛围也越来越浓、越来越和谐了。

篇5: 变迁的散文

变迁的散文

一个甲子,见证了由贫到富,由简至繁的过往,心中存着无数的感慨。

走在大街上,两旁店铺林立,连接不断;高楼钻天,鳞次栉比;行人如织,熙熙攘攘。光是那游客眼花缭乱的服饰,便已构成一道道靓丽的风景。

坐在餐桌旁,山珍海味,诱惑不了筷头儿的青睐。曾几何时,对于大鱼大肉的兴奋已降到了冰点,回归自然的绿色食品当仁不让地成了人们的追求。

躺在温软的被窝里,享受着空调带来的冬暖夏凉;欣赏着精彩纷呈的电视节目,或者在喁喁低语和情意绵绵中渐入梦乡。

半个世纪前:

那时,县城的一条主街道,只有两公里长,但在孩子的眼里,已经够长、够阔的了。狭窄的街道,顶多也就五米宽,青石铺就,被行人踩踏的光滑发亮。两旁的房屋,一色的青砖小瓦,瓦垄间长着一棵棵多肉的矮小植株,间或有一蓬蓬的狗尾草随风摇曳。扁平的蜗牛在墙面上留下一道道白色的印痕。

店铺,犹如影视中展现的那样,伸向街面的廊檐下排列着一扇扇的木门板。店铺里的光线很黯淡,夏日,是那样的阴凉;冬天的穿堂风,却逼得店老板不得不少卸几块门板挡风,因而令铺子更显得幽暗。

儿时的我,最喜欢逛的是布店。哪怕是上学路上,也要跨进布店转一圈,挨柜审视那些令我垂涎的花布,看看又增添了什么花色布匹。那些布料紧紧裹着布板,站立在货架上。我曾用自己攒了半年的两毛钱,买了一尺粉红的绸布,剪成六根,作为辫梢上的蝴蝶结,煞是好看。

有一种天青色的细布,叫“丝光蓝”,不知是因为这种布耐脏,还是便宜,那时几乎成了我们女孩子的统一服装,穿起来和老太太没有多少区别,老气横秋。不同的,只不过是老太太的上衣是偏襟,孩子们的是对襟而已。

住在工程机械厂大院的时候,有一个比我小一岁的女孩子,是厂长的二千金。她的父母都是南方人,衣着一向比当地人考究些,两个女儿和儿子的穿着打扮总是与众不同,显得靓丽时髦。清楚地记得,二毛新做了一件花布衫,那种抽象派的图案和鲜艳的色彩让我欣羡不已,低头面对自己同样是新的蓝布衫,顿生鄙夷。

吃惯了山珍海味,未免想换换口味,也许二毛对于她的一贯花哨也早已嫌恶,便提议与我对换衣衫,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穿上她的花布衫,我臭美了好长时间。那是我记忆中第一件最美的衣裳。

第二件难忘的,便是那件鹅黄色的布拉吉。光滑闪亮的缎质布料,有着圆领,喇叭形的裙摆,配上一条很漂亮的腰带,衬着童稚未退的俊脸,柔弱垂柳的腰肢,我兴奋地摆动双臂,旋转着腰身,唱起了“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

几十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虽没有价值千金的裘皮和珍贵的鲛绡,却也穿过许多好衣衫。穿着虽够不上引领潮流,却也不庸不俗。但是,缺少的是那份难以言表的欣喜和长长久久的兴奋。

我仍然忘不了的,还是那件换来的花布衫,和那条鹅黄色的布拉吉。

如今的孩子们,与我们儿时相比,可谓糠箩与米箩了。即使是家中精心烹制的美肴,也满足不了他们的口味。用那些肯德基、热狗之类的垃圾食品,代替了一半的主食。

五十年前的我们,能有一日三餐饱饭,已是心满意足。能有几粒小糖块,足以欢欣雀跃了。

三年自然灾害,榆树叶、玉米瓤都成了果腹之物。即使是机关里一些子女多的干部家庭的孩子,也是定量给食,吃个七成饱而已。

邻居朱局长的孩子很多,多到有时少了哪一个都察觉不出。每个孩子一顿半小碗米饭,一天到晚的喊饿。

那种饿的滋味,我们没经受过。现在回想起来,应该归功于我们的保姆,那个小脚的,与我父亲一样年纪的阿姨。总是将大院里的荒地开垦出一小块一小块的,种上各种菜蔬,养上几只鸡,来丰富我们家的餐桌,不使我们挨饿。每逢周末假日,我们姐弟还会去各自的乳娘家,不仅可以尽享大自然的清新淳朴,还会品尝到那些平时不曾吃到的农家风味。

保姆炒的一手好菜,蒸的宣腾腾的大馒头,抹上一些鲜红的辣椒酱,那滋味,想起来就馋的不行。

六十年代,父亲病退,举家回乡。与老祖母生活在一起。老祖母很会持家。她懂得怎样在一家温饱之下开小灶,为身体不好的父亲增加营养;她懂得怎样恩威并施地驱使我们抬水浇灌菜地、推磨磨面。收获季节去大田里捡拾掉落的麦穗豆棵和遗漏在泥土中的红薯。

农闲的时候,祖母给我们的是敞开喝的稀饭和定量的面饼,农忙的时候,便会在发面花卷里叠上剁碎的花生米和葱花,让我们吃的饱饱的。

祖母也很会收东西,不知她是否被荒年吓怕了,日子过的非常节俭。平时很少动那个粮囤子。隔一段时间,才会在囤里挖出几簸箕麦子,淘洗晒干后,让我们在石磨上磨成粉。老人家用箩子将头遍的白面筛出来收好,留着逢年过节包饺子,或者招待客人。那些带皮的粗面,还要磨两遍,最后剩下不多的麦麸,是猪的细料。

我们喜欢秋霜打蔫了红薯叶子的季节。祖母将那些叶子收集起来晒干揉碎成糠,囤积起来喂猪。裸露的红薯藤下,泥土被大个的'红薯顶的开裂着,到了收获的时候了。

虽然,刨红薯、切红薯干是很累的活,但伴随着的,也有我们盼望已久的美食呢。

红薯真的是好东西。无论是新鲜的红薯,还是晒过的红薯干,煮熟了香甜粉面,不用再“吸溜吸溜”地喝那些撒两泡尿就瘪了肚皮的稀饭。

秋后的红薯,表皮新鲜完好、大个儿的,挖个菜窖窖起来,窖口搭上树棍枯藤,盖上稻草,可以吃上一冬的鲜红薯。

那些在刨挖中毁损了的红薯,大部分装在腊条筐子里,两个人捉住筐子的两端,一推一拉的筛动,碰撞掉红薯的泥皮儿,然后一刀刀的切成薄片,撒在田地里,大约三个太阳晒到六七成干,一一捡拾起来,摊开在门口场上晒干收起,作为几乎是半年的口粮。

每隔几年,会用大红薯磨浆,制作粉条。红薯浆用粗糙的白布筛隔出粉浆和粗渣。渣子用来喂猪,粉浆晒干成洁白的红薯粉备用。

我们请来专门走乡串户帮人漏粉条的,饶有兴致地看他们怎样将粉面加上一种类似“引子”的东西,用水和成软面团,然后用长长的面杖使劲地搅动,面团绕在棍子上,翻滚着,搅打的面盆“啪啪”地响。

那些人将面团抓起一块,放在铝制的篦子里,用一只拳头捶打着面团,篦子眼里便流出一根根的生粉,落在下方翻腾的开水锅里。守在锅边的另一个汉子,用长长的竹筷子,捞起经开水已经成型的粉条,续入凉水缸里,待到再捞起,搭在一米长的葵杆上,两端穿在绳扣上高高晾起、晒干,便成了集市上成扎成捆的粉条。

做一次粉条,足够吃三五年的,自是在老祖母的手下细水长流。而让我们解馋的,是在晾晒过程中滑落在地上的,不够长的碎粉条。

捡拾起掉落的碎粉条,淘洗干净,搬过一颗大白菜,扯去外层干黄的叶子,切切剁剁,与碎粉条一起炖,甜丝丝的大白菜,滑溜溜的细粉条,是菜又是饭,吃的撑肚子,可美了。

年节,或是来了客人,也会切上几个新鲜的红薯煮熟,用铁勺压成薯泥,抓上几大把红薯粉,一起揉成面团,里面包上红糖芝麻馅,或是猪肉白菜馅,团捏按压成月饼模样,投入汤锅煮熟,也可以用油煎的两面亮黄。这种吃食,叫“粉坨”,半透明的颜色,皮儿滑腻筋道,馅儿鲜美香甜。

红薯粉,还可以和成面团后,抓在手心里,用劲一攥,成一寸多长,留有手指印,好像竹节一样的,下到汤锅或稀饭里,也很好吃,这种东西叫“骨锥”。

寒冷的冬天,父亲上镇子里小住的时候,祖母格外“优待”我们,用玉米面和葱花盐巴加水搅拌后,摊在锅里,用刷把按结实了,小火煨炕熟了,浇上一圈儿油,菜油缓缓地渗入玉米面中,冒着细小的泡儿,“吱吱”发响。熟了的玉米面锅巴,香香脆脆,吃得嘴角冒油。

伴着玉米锅巴香脆的,是红薯片的香甜。

铲出锅巴,在铁锅里铺排上红薯片,炕熟了,那种香,那种甜,感觉至今还齿颊香甜呢。

在那以后,吃过许多臻美的食品,但是,再没有那种纯天然口味、地道的大白菜炖粉条;红薯面包馅的粉坨;香脆的玉米面锅巴和那圆圆甜甜的红薯片。

父亲在外工作多年,出生于他乡的我们,几乎认定这辈子那里就是一生的栖息之地了。然而,我们虽是一家人在一起,却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哪怕是“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父亲先后在统战部、公安局、人大和工业部工作。我们的家便不断跟着搬迁。我们住过县大院,住过工程机械厂,住过武装部,住过汽车站……无论在哪一处,我们的家都不大,一家七口,加上保姆,住的很扁窄。直到上中学,我们五姐弟都住在一间屋里。

简陋的房间,墙是白色的,但不能碰靠,否则便惹上一身的白灰。几张木床,床面钉着一道道寸多宽的木条。房间里,没有衣柜,只有墙角的两只大木箱,放着不穿的衣服被褥。

那年代,那种生活条件,虽然艰苦,但我们很快乐,很知足。我们感受到父母给予的爱。因为,我们没有饿过肚子,没有睡过光床。

我曾见保姆家的床,寒冬腊月,身下就是一条芦苇席子,沾着就是一身的鸡皮疙瘩。而我们家,冬天都有薄褥子铺着。许多孩子大冬天光着脚穿鞋,而我们有哪怕是补了又补的棉袜护着脚。

一床褥子,一双棉袜,带给我们身体上的温暖,留下的,是父母给我们的恒久的爱。

六十年代中,回到家乡,融入乡村生活。本来简朴的起居,更加的简单。只不过,夏天,我们的床上多出一顶纱布蚊帐,冬天,床上多了张麦草编织的草栅,大约两寸厚,铺在床上,松软暖和。

那一年,比我大两岁的堂姑姑第一个孩子早夭,三爷爷和三奶奶接姑姑回家调养。为了缓解她的失女之痛,晚上我去陪伴她。刚出月子的姑姑,大冬天睡的竟然是光席子。我说:“姑,这光席子也不铺褥子,能不冷吗?”

姑姑说:“不冷,我们习惯了,有时还睡的淌汗呢。”

姑姑知道我是从小没吃过苦,睡不惯光席子,就把自己的棉裤给我铺在身下,自己在光席上睡的挺安然。

一张床,在人的一生中,占了很重要的位置。想不到的是,我竟有连一张床都没有的时候。

七十年代中,我的儿子来到世上。刚刚二十天,老公和嫂子口角,闹到不可开交。本来,我们结婚用的是她的喜床,吵闹之下,嫂子要回了公婆给她的那张大床。

其实,那张床给我吃了不少苦头了,那是一张光床,席子下面是一层秫秸,睡在上面,翻身吱吱咯咯地响。那张旧木床,不知是公婆从哪弄来的宝贝,虽然用紫红漆涂了一遍,床的缝隙中却繁衍了数不清的小生物。那些面目可憎的扁平身子的丑八怪,那些专喝人血的臭虫,往往扰得人夜不能寐。它吸了血后,留下的唾液,让人痒得难受,挠得满身血道道。

借着嫂子的索要,我们将床抬了出去。但是,一家三口夜里如何安身?婆婆歉意地说:“唉,都怪我没本事,置办不起新床,你是好孩子,让着你嫂子。将来有钱了,再给你们买新床。”

一张床都没有,很委屈。我知道婆家的确很贫穷,结婚的时候,一分钱的彩礼没有,用的是哥嫂用过的喜房喜床,甚至连一床新被子都没缝。但我记着一句俗话“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恋嫁时衣”。那意思是:有志气的男儿,不靠分家的财物多寡为生,能干的女子,不靠嫁妆的多少过日子。

婆婆虽然许诺给我们买床,可那时的景况让我相信只是一张空头支票。家里还有与我一样大的小叔子没成家,以及两个待字闺中的小姑子,都到了要花钱的时候,婆婆哪里顾得上我们?

我们在卧室的地上铺上块雨布,上面堆了些麦草,再铺上席子,打起了地铺。夜里,怀抱着出生仅仅二十天的儿子,我淌下了热泪。结婚之前,父母没让我受过一天委屈,嫁作人妇,竟然在地铺上坐月子。不久,母亲知道了我们的窘况,寄了一些钱来,我们才有了一张属于自己的,第一张床。

那些艰难的日子,那些叔嫂争执留下多年的阴影,我没有忘记,但我并非记仇。我始终在激励自己: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可以没有自尊自信和自食其力。

有了自信、自立,面包会有的,床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母亲教会我忍让和宽容。在儿子满月的那天,我把老公买给我的一只老母鸡分出一半,送给住在娘家的嫂子。

她的儿子,仅仅比我的儿子小十天。

篇6:散文的变迁

散文的变迁

散文,以其优美的意境,梦幻的情怀,给人以心灵的震憾和洗礼。然而其发展,却有着诸多的演变。

唐诗宋词元曲,明清的戏剧小说。古代文学发展的脉络相当清晰,唯独不见了曾经辉煌的散文。这其中的原因很多,散文的视野越来越狭窄,从内容到形式都陷入一种狭窄而浅显的层次中,散文演变成一种纯粹遣情抒怀的应景文字,成了茶余饭后的消遣。这些,应该是散文衰落的`主要原因。

到了现当代,散文的创作如何呢?在那些灿若星辰的文学家的名字中,有谁以散文而著名呢?鲁迅是一个,冰心、朱自清也可以名列其中。可是,我们仍然可以明显感觉到现今的散文创作,散文的视野越发变得狭窄了。将散文人为地细化,由丰富到单一;由厚重到单薄;由海纳百川到小桥流水,散文越发变得纤细、肤浅、精致。逐渐失去了苍凉、厚重、磅礴。散文,在历史不断演变的进程中,渐渐迷失了自我。

先秦的散文,汪洋恣肆,大气磅礴。可以抒情、可以说理、可以刻画人物、可以神话、可以传说、可以寓言,包罗万象,丰富而厚重。到了现代,你的文字抒情的意味浓厚了,就划归为抒情散文;说理成分多了,就划分为哲理散文;你寄情山水,就是游记;你写景抒怀,就是写景散文了,等等等等。这样细化的结果,不仅导致了散文内容的单薄,表现手法的单调,也使得散文的视野愈加狭窄了。

在如此狭窄视野下的散文,见不到那些厚重而苍凉的文字,见不到那些质朴而雄浑的文字,见不到那些淋漓痛快、感情充沛的文字,见不到那些深入浅出、语约义丰的文字。

面对大海,不能于平静的海面反映其浩瀚深邃,无法去揭示海底那种暗流涌动的惊心动魄,也不能去驰骋想象,像庄子那样做逍遥游。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可我们的散文却无法由一叶而推知天下,由一草一木的兴衰而感知生命的沧桑演变。

一粒沙里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生。我们是否窥到散文的真谛,小切口,大容量,用一滴水反映太阳的光辉。我们是否知晓,散文之小,小在篇幅而非内容。我们是否真得读懂了郑板桥的“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深奥之所在?

篇7:我们那个年代散文

我们那个年代散文

孙女就要回家了!她前几日就已经来电话了,说今天下午就可以到家。老王家的老两口儿在家门口闲聊着,说是闲聊,其实老两口儿又担忧又兴奋。

老奶奶满脸迷惑说:“老头子,你说,咱孙女今天下午能到家吗?上海离咱家那么远。”

老爷爷摇着手里的蒲扇,躺在竹椅里,胸有成竹地说:“能,咱孙女不是说了吗,坐高铁,高铁可快了!”

“那有多快啊?我们那个年代,去湖南都花一天时间哪!”老奶奶还是不放心。

“我们那个年代,没有高铁,我们去湖南还都是双脚走着去哪!当然要很久啊!”

“也是,我们那个年代,哪能和现在比?”老奶奶放宽心了。

老爷爷却陷入了深深的回忆:“我们那个年代,没有几条马路,连马车都少,去哪都是靠着一双脚翻山越岭……”

“是啊,我们那个年代,半夜就得起床,为的是能够在天明之前赶到县里,卖点家伙换个毛把钱。”老奶奶也开始回想“我们那个年代”的点点滴滴。

那个年代,出门没有车,甚至没有路,全靠双脚翻山越岭。吃的是粗糠野菜;穿的是灰黑旧布……天不亮就起床干活,砍柴、割草,中午顶着烈日也不休息。晚上还没有点,天黑了吃完饭,家里没活就可以去屋外乘凉,隔壁邻居拿个小板凳坐在一块吹牛聊天讲故事,那个时代啊,虽然辛苦,但是不孤独哟。

落日就要跌进西山头,淡淡的云霞已被抹上“夕阳红”,像是小姑娘羞红了的脸,逐渐在天边蔓延。老王两口子日思夜想的孙女踩着落日的余晖,兴高采烈地如约到家。可把老两口儿乐坏了。自从孙女去外地工作,一年才回家几次,每次回家也只是待几天又走了。每次孙女说要回来,老两口子就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着她坐高铁快点回到家。

“娃子,坐高铁真的好快的呀。我还担心你今天回不到家呢?”老奶奶眉角乐开了花。

“奶奶,可快了,几个小时就到咱县里的高铁站了,现在都通车了,从县里回来也快。”

“是哟,我们那时候从家里走到县城都要八个小时哪。现在好了,通车了,又快又方便。”

久别重逢的祖孙三人,总有说不完的话语,每个人都想把亲情流淌着的思念一一道来。天色已晚,夕阳西沉,洒下了最后一抹留恋的喜悦。袅袅炊烟从灰色瓦砾的缝隙间一跃而出,灶台里跳动着兴奋的火苗,锅前,孙女拿着锅铲,轻轻地翻动着属于家乡的.味道。

“还是家里的饭菜好吃,上海的饭菜相当甜,老是放白糖,腻啊。”孙女嚼着蔬菜,甜蜜地撒娇。

“那就多吃点,家里虽然没什么大鱼大肉,可吃着舒心。”爷爷也眯起了眼缝,早就听孙女抱怨上海那边伙食不好吃。

“不要大鱼大肉,蔬菜才最健康哪。”孙女倒是说实话,家里的蔬菜吃起来踏实又健康。

“现在啊,生活好了,倒不怎么爱吃鱼肉了。我们那个年代,吃肉吃不起,一旦有一点好菜,就觉得特别好吃。”爷爷奶奶又想起那个饥饿的年代,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

“对啊,这年头,不怎么想吃肉类了,食物多样,吃的水平也高了。”

那个年代,是怎样的年代?孙女无法体验,也无法体会。从爷爷奶奶的只言片语中,她只知道,那个年代是贫穷的,是饥饿的,物资匮乏,吃不饱也穿不暖。每时每刻勒紧腰带干活,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劳作。好在,每当爷爷谈起他们吃过饭后,邻里就在一起聊天,爷爷总是一脸怀念的样子。奶奶说,他们饭后在家里缝缝补补,但家里人多,热闹,现在啊,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工作,家里就剩下几个老人,偶尔几家还有个小孩,落得个冷冷清清。邻里也不常走动了,大家都坐在家里,自个儿看看电视消磨时光。以前啊,这邻里之间,就像一家人一样。

每当想到这,孙女就特别难过,她懂得空巢老人的孤寂,她也体会过留守儿童的心情。毕竟,她小时候也是留守儿童。那时候的她说,一定不要去外地工作,离家近一些,回家方便。可是,当她长大了,开始理解这个社会,在贫穷落后的家乡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趁着年轻,想出去看看世界。听别人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车水马龙的街头,灯红酒绿的夜晚,琳琅满目的商场,甚至形形色色、摩肩接踵的人群……一切的一切勾起了孙女的好奇心,她想亲眼去看看,到底有没有这般繁华和夸张。爷爷奶奶自是相信孙女看见了那个缤纷繁华的世界,孙女的电话里说:“这里很大,房子很高,人很多,没有山坡。”当然,孙女没告诉他们,那里车很堵,没有绿水,也没有蓝天。那些冰冷冷的建筑即使装饰得五颜六色也还是铁青着脸。那灯光闪烁的夜晚远远不及繁星眨眼的家乡。听爷爷说,他们那个年代,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星星更多。

好在孙女没忘记小时候的孤独,只要有时间,她一定会赶回家陪陪爷爷奶奶,听他们说他们那个年代的故事。是啊,爷爷奶奶年纪大了,现在最需要的便是陪伴和倾诉。

清晨的阳光透过木格子窗户悄悄潜入孙女的房间,不忍打扰昨日奔波的她。小时候的她特别喜欢看阳光光线里跳舞的灰尘,它们仿佛是小精灵一般,上下舞动。书上说灰尘是没有生命的,可在阳光里跳舞的它们就像拥有鲜活的生命一般,尽力在阳光下展现最美丽的舞姿。孙女很喜欢一句话:即使卑微得宛若尘埃,也要在阳光里尽情跳舞。她在追求人生舞台的聚光灯,虽然,她也知道,会付出代价,可不登上这个舞台,连配角都不是。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起床了。爷爷奶奶说过:“我们那个年代,每天很早就起床了,很少有机会睡懒觉的。”

篇8:血拼的年代散文

血拼的年代散文

如今的社会以相互攀比为荣,那种艰苦朴素的年代已经离我们而去了。好留恋那个年代。 你朴素,你素面朝天换来的却是嘲笑和无情的打击。于是乎你也不得不顺着历史的潮流奋勇直追,自己也开始变得虚伪和庸俗起来。

女人在一起便开始了观赏服装,开始羡慕起了别人的装扮,于是越打扮越俏,越买越想买。看见别人靓丽的容颜,便彼此询问使用的化妆品的价格,便按图索骥的效仿起来。一个个漂亮的女人被打扮出来了,也成为了一群很靓丽风景。如今的女人们活出了自己,活出了水准。每个人都是笑脸洋溢,自信满满。

昨天在一服装店遇见一熟识的美人,在试着衣服,的确长得好看穿着什么都是那样的漂亮。脸蛋很红润,身材也窈窕,再加上合体高档的衣服,当时能让人眼前一亮。让我看看如何?我说真的很好看,她说老公说了不就是1000多块的衣服吗?我在牌桌上打一会牌就没了,去买吧!我要是不买,老公该又说我小气了。也是啊!这么漂亮的女人再加上高档的衣服,在不差钱的男人身边就是一个招牌,也是一种物质上的炫耀。有钱就要会花,会打扮。女为悦己者容。女人打扮为谁看啊?为别人,自己在镜子前顾影自怜,穿在大街上也是让人大饱眼福。也是一种自身美的展现。

其实美的女人不仅男人爱多看两眼,女人会说色迷迷的眼神。可是这样的女人从身边过去,女人们也会多看两眼,因为那是一种美,谁都会对美的事物充满了新鲜感。

其实俺好喜欢北京那个环境,虽然每个人都是身价不菲,却是都很简朴,在穿戴和语言上都不是那样的显山露水。在那简朴的外形上看到的是人的脱俗的气质。衣服真的不很昂贵。很简单却很得体,在那里没有谁去笑话谁。都很随意,可以穿着睡衣跑到大街上去买菜,却不会招来异样的眼光。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很自由很畅快。在那里在衣着上从来不为没什么穿而在人前自卑。

在老家在这小县城里,人们的穿戴却是很新潮,新潮的紧跟着时代的潮流走,越是高档的衣服越是有人买。在彼此相见的时候,那好像就是身份的象征。轻轻的摸摸,赶紧称赞一下,问多少钱?对方马上说俺这件衣服几千几千,好像身上穿的不是衣服,是人民币一样贴在身上,让人马上对你另眼相看一样。

去年买衣服的时候看上眼的都是那样的贵,可是看着别人买的时候那毫不犹豫的模样,不得不佩服人家好有钱啊!在外面的人还真没有在家人这般享受,这般有钱。不禁羡慕起家乡的人们起来。

昨天穿着外甥女为我买的外套风衣,在楼道里遇见邻居,邻居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问我到哪里去。我说上街啊!人家说不会吧!别是去约会吧!我哈哈一笑说就是去约会去。人靠衣装,就这么明显,一件衣服可以让人耳目一新。可是感觉却是这样的麻烦,衣服的搭配,颜色的挑选都是一种学问。以前很讨厌光会穿衣服的'女人,感觉好像是有点炫耀,现在倒感觉那是一种本领,一种能力。

活了四十多年,才刚学会享受生活。创造、买、消费、享受,人就在这种模式中生活着,循环着。在这种物质消费的同时感觉到了浪费。好怀念那种艰苦的年代,一件新衣服就能很让人满足,而如今看着满柜的衣服却是还是在慨叹没有衣服可穿,那些衣服不是过时了就是旧了。只好又在商场里开始了寻觅,感觉越花钱才可以满足似的。

好怀念那个素面朝天的年代,那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日子。只要有衣服穿就行了。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的舒服,那样的容易满足,到处都一样。如今这种思想真的落伍了,再那样的装扮就会招来别人的白眼和低看。那种滋味是很难过的。现在看着人们都衣食富足了,看着人们的漂亮的衣服也让人赏心悦目,但是人们的脑子却浮躁了,空虚了,空虚的只知道有自己,更自私了。

好像一人跑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去过无忧无虑的日子。当女人真累啊!要顾家,要赚钱,要打扮,要交际,还要学会去适应别人,原来穿衣食是为了让别人欣赏啊!真的不适应。其实俺也很虚荣,好像要一件貂皮大衣,这个愿望已经很久了,也不知何年何月貂皮买到手后,自己还会再生出何种幻想,人的欲望是永远不知足的。

人啊!永远是贪婪的动物,物欲永远无止境。只要是人,永远都脱离不了人的关系和交往的樊笼。首先是为自己活,再活着给别人看。

相貌和装扮,永远是女人在一起不老的话题。

篇9:那个纯真年代呀散文

那个纯真年代呀散文

只是闲来无事,无意间,随意翻到以前高中时的旧照片。看见照片中的自己,真是感叹岁月的无情。怎么就从一个如花少女,变成了如今这么一副臭皮囊!面色蜡黄,不经细心的修饰,永远不能迈出家门,嘴唇似乎早已经没有了鲜活的色彩,不涂唇膏几乎就是干枯的,颓废的。那唯一还值得一看的双眸,如今也是填满了沧桑。腰间长满了赘肉,只要坐下,肚子就不争气地隆起一块,让人看了就恨不得把这些多余得脂肪彻底割掉。老了,我今年才刚刚30岁呀!离照片中的那个少女才而已!10年前还记得自己曾经说过,红颜易老,而我唯一能和时间抗争的是我那颗永不衰老的心了!怎么才10年,无论身还是心都变得如此苍老?

无意中翻落了一张照片,拣起一看,是我和他们两个的合影,夏和璨。那两个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没有分开过的同学。照片中的我们那么亲密无间,谁想心中却各怀心事。那是我们高考最后一天的合影。还记得,从考场出来,我拥着他们两个哭泣,终于解放了。我们就在学校的花园里,我们常常在一起谈心的长椅上拍下了这张照片。我笑得那么灿烂,以为从此就是阳光晴朗的日子,因为我要告诉夏,我报考的学校和他报考的学校就相隔一条马路,我还想告诉他,我已经喜欢了他很多年了,从我和他做同桌开始,我就喜欢他了,究竟有多久了我自己都不记得了,反正那时我们还在读“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我是南方人,读“山”总读成“三”的音,全班同学都在大笑我,只有夏,没有笑。我委屈得趴在桌位上哭了,夏扯扯我的衣襟,小声说,下课后我教你。从此我再也没有把“山”读成“三”。

以后的日子我也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记得璨是唯一肯不笑话我南方口音的女孩,自然就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三个一起学习,一起玩,我们成绩总是排在前三位,从来没有掉过。有时候是我和夏并列第一,或璨和夏并列第一,总之,夏永远是第一名。璨有什么喜怒哀乐都愿意讲给我听,我是她最忠实的听众,也是她最好的女朋友。璨从小没有父亲,母亲一个人养活6兄弟姐妹,璨最小。有很多的时候我都把璨叫到我家吃饭,吃完饭我不肯让她回家,因为我知道他们一家人都只挤在两间不大的小屋,璨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地方。所以经常璨都是写完作业学习完,我才叫哥哥和我一起把她送回家,有时遇到考试,我就几乎不让她回家,夏就在我家楼下,我们几乎每天放学后都在一起。别人称我们是“铁三角”。

就这样,我们一起从小学,到初中,又从初中考上同一所高中,从来没有分离过。

这样转眼就是高中文理分班,我理科成绩不理想,无奈地选择了文科,而夏和璨都分在了理科班。但除了上课时间,我们几乎也都在一起,下了课,夏就会和璨一起来找我。彼此从来没觉得有什么变化。但我知道我更愿意跟夏在一起的时间多一些,而夏在我和璨之间,我也能感觉他喜欢我更多一些。但这所有的情绪只是在无形之中,我们也没有多在意。只有到报高考志愿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一定要离夏的学校近一点,我知道夏是一定要上清华的,我在志愿里只选择了北大。我知道他们只有一路之隔。夏告诉我他已经报清华了,但我没有告诉夏,我跟他开玩笑我报了南方我的家乡的一所大学。在那一刻,我感觉到了夏眼中的失落。我的心是窃喜的。我要在考完以后给他惊喜!璨喜欢医学,是我一直知道的,她从小就想当医生,因为她的父亲就是肺癌死的。璨也肯定地告诉了我,协和是她一直梦寐以求的。我相信璨会考上。

高考志愿填完后,我们都更加努力地学习了,而夏变得不太爱说话了。学习太紧张,我也没太注意夏的情绪变化。我一定要考上北大。一定要离夏最近。

紧张的日子总是很快就过去了。

考完最后一科,我的心彻底放松了。我知道自己,我没问题!出了考场,我就直奔学校,我的文科考场不在我所就读的中学。夏和璨正在等我,我飞奔到他们面前,紧紧抱住他们,哭了。夏拉着我的手,说,碧子我要告诉你一个消息。我那时正高兴得不得了,也对夏说,我也有件事情要告诉你,不过你得答应我不要生我的气。璨看着我们两个,也笑着说,我也要告诉你们我一直隐瞒你们的事情。我大笑,哈哈,原来我们都互相隐瞒呀,还说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呢。我提议我们先来个合影,然后在慢慢说出心里的秘密。

于是我们来到学校的花园,我们经常下课谈心学习的长椅,留下了我们高中最后一天的身影,从此我们就将结束高中生活,要走向新的学习和生活。我留恋这所有的日子,但我对未来的大学生活更充满着期盼。那期盼里有夏当夏郑重地告诉我他改志愿了,我几乎以为他在开玩笑,夏不上清华能上哪?那是他最向往的大学!我不相信,但夏说得那么肯定,我就不能当他开玩笑了。当夏告诉我他报考得学校居然就是我说的我家乡的那所大学的时候,我几乎快站立不住了。怎么可能?!夏看见我那不置信的表情,问我,难道你不高兴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吗?我眼泪哗一下就流出来了。把璨和夏扔在那我就跑了。

回到家里,我把自己紧紧关在小屋,谁也不理。脑中一片混乱,理不清头绪。谁在开这样的玩笑?是我自己吗?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

夏在外面使劲敲我的门。问我,怎么了?我在里面大声骂他,你这个傻瓜!为什么你不选择清华!他隔着门,沉默了好一会,才告诉我,你想知道原因吗?我的心停止了跳动,那原因还能是什么呢?已经不须要他说了。我把门打开了,让他进来。我擦干眼泪,望着他的眼睛,他那么地不解与疑惑,以为自己是个做错事情的孩子。我努力想让自己笑,但怎么也做不到。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我说,夏,你知道我报的是哪所大学吗?夏看着我,更加疑惑了,难道不是我报的那所吗?我使劲摇着头,实在不愿地说出了那两个字:北大!住了,我几乎看到了他的绝望。夏什么话也没说,走了。我没有去追他,因为我和他一样,已经全乱了。

璨,来了,她默默陪我。什么话也不说。我只趴在她肩上哭泣。我问她,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她无语。等我慢慢平复下来,她轻声地告诉我,碧子,我有件事情也瞒着你呢,我说,没关系,我不会怪你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璨说,那你可不要生气呀。我说不会,但当璨说出来的时候,我几乎以为这不是真的。璨居然放弃了协和,也报了夏的学校。我当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璨,我最好的朋友!我问她,那你知道夏也报这所学校吗?璨点点头。我几乎是用逼问的口气在说,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明明知道我报北大,为什么不跟夏说?璨哭了,她很少哭,跟她这么多年,我几乎没见她哭过。

我有些慌了。我顾不得自己伤心了。璨,我不怪你。我知道你也喜欢夏。璨还是在哭。我不知道怎么来安慰她,因为我自己也心乱如麻。璨在哭泣中企求着我的原谅,她说她是后来从老师那知道夏改了志愿,所以她也把志愿改了。她喜欢夏,没有把夏改志愿的事情告诉我,是因为她知道夏喜欢的是我,而她除了夏,不会再喜欢别人了,希望我能放弃。我默然了,我也想告诉她,在我心里也只有夏呀!可我知道自己不能说,璨是从不求人的,她骨子里自卑与自傲是交织的。她恳求我,碧子,你性格活泼开朗,很多男孩子会追求你,你会找到比夏好的。我无言,只觉得从此后我无法再拥有那灿烂的笑容,因为阳光没有了。

以后的几天,我极力避免和夏的相见。偶尔迫不得已在楼道里遇见,我也匆忙打声招呼说有事情,就跑了。

我实在不知道我要跟他说什么,我内疚,我那时真的悔恨自己,为什么要隐瞒夏。他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学校,而跑到根本陌生的南方城市,只是为了我。而我因为璨,却什么也不能做。这难道就是命吗?谁在作弄谁?我谁也不敢面对,夏和璨,我不能看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日子很快就过去了,转眼就领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们都“如愿”的考上了自己所报的学校。命运就这样不可阻拦了吗?真想还是回到高考前,那段日子永远停留,我们也许再不会有烦恼和痛苦。

所有对假期和未来的计划全成泡影。算着就要分别的日子越来越近,我知道我不能就这样躲避夏一辈子。我把夏约到我们经常散步的水库边。水依然如我们第一次来到这里般宁静,清澈。夏一直沉默不语,我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头。他从来没有这样消沉,那眼中有说不出的忧郁。他瘦了,本来高考就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他比高考时又瘦了许多,不,是憔悴。我的心象针扎过一般,隐隐作痛。我更不知该如何启齿。还是夏,他开口了。他几乎是很努力地说出了那句话,你能等我考回来吗?四年以后,我一定考回来。刹时,我泪如泉涌。我想点头,但璨那张忧郁的脸从我脑中闪过,我无法点头。可我内心是多么的渴望呀。这份痛烧灼得我心一阵痛过一阵。面对爱情与友情,我选择什么?我谁也不能失去,不能失去夏,也不能失去璨,这是我生命中无法抹去的`两个人。曾经我发誓我不会让璨再有痛苦,我要她快乐,要她和我一样享受幸福。我使自己变得残忍一些,用并不真实的微笑看着他说,我希望四年以后在北京能看见你和璨一起考回来,我们还象以前一样,好吗?夏不相信地看着我,那眼中有千百个疑惑:我想知道,你喜欢我吗?我已经不能回头,虽然心中是喜欢喜欢喜欢,但嘴里说得却是:我喜欢你象我最好的朋友,还有璨,你们在我心中是一样的,去南方好好照顾璨,她身子单薄,要是她变瘦了,我绝对不饶你。我居然还能跟他开玩笑。天知道,我那些话是怎么从嘴里冒出来的。

夏能明白我吗?璨能理解我吗?我自己能放下吗?

璨在假期中找过我几次,我都借故躲开了她。他们要一起去南方我那美丽的家乡,只是那里不会有我。我那时才知道一个人独自承受痛苦的能力有多强。我在他们要走的那天,去送他们,一人一瓶我亲手叠的幸运星。我除了祝福他们,什么也不能做。我答应璨,会经常去看她体弱的母亲,她担心母亲熬不过冬天她回来。璨的母亲一直病着,为了璨上大学,强撑着身体工作,终于在璨拿到大学通知书的时候卧床不起了。夏始终不曾跟我说话,也不看我一眼,在最后上车的时候,我忍不住抱住他,哭了,我知道从此以后,他再也不会属于我了。夏有些惊慌失措,他没有想到我会在分手的这个瞬间抱住他。当他回过神的时候,我已经脱开他的双手,跟他和璨说再见了。

夏带着茫然走了,璨带着憧憬走了,只剩下一个我,还好我马上迎接的就是军训,高强度的训练会使我忘记刚发生的一切。

璨在到南方后不久就给我来信了,说着她面对的崭新的生活,还有那座城市的美丽,她也提到了夏,因为刚开学的缘故,她也很少能看见夏,不过她说夏看起来比假期中要好多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有些怨恨他的好起来,他为什么会好起来,是因为璨吗?我不想自己想这些,但只要一想到榕树下,和夏在一起的女孩不是我,我就有莫名的难过。

还没有到冬天,璨的母亲就去世了,我因为军训不能去,璨在夏的陪同下,送走了母亲。一想到更加孤苦的璨,我就对自己莫名的嫉妒有些恼怒自己。终于,在他们回到学校后不久,我就收到了夏的第一封信,那信很简短,我也只记得那一句话:我已经跟璨承诺了,我要照顾她一生一世,我知道我心中已经不会再有希望。

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我收起对夏所有的思念,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对他们惟有真心的祝福。不知道谁说的,从友谊转化成爱情是很自然的事情,而从爱情转化成友谊几乎不可能。可那时我真的不再有其他想法了。我希望他们能快乐幸福。我也将去寻找我的彼岸,只是那里不再有夏。

结束军训才真正开始了大学生活,我把自己完全投入到了新的生活中。璨说的对,失去夏,我不会失去全部。北大是活跃的,而我就在这活跃的生活中展现着自己。如果你想忘记什么,来北大是你最好的选择,这里每天都有新的东西在吸引着你。我又笑了,虽然阳光不是夏,但我越来越喜欢北大的日子。也许女人真的是很善变,我的生命中出现了另一个太阳,我也如火般炙热燃烧,我恋爱了。我和夏不知道叫不叫初恋。但这次我是真的恋爱了。恋爱的日子里夏几乎再也没有跑进我的日子中来,只是偶尔璨的来信,会稍稍触动我内心深处的某一个神经,只是不再是痛。

我享受着爱情的快乐,却很少去注意远方的夏和璨。我甚至粗心到璨给我的来信越来越多的抱怨也没有时间去理会。璨说夏,每天只知道埋头苦读,几乎根本不陪她,连看电影都不去。我写信去也只是不痛不痒地安慰几句。夏是很少给我来信的,只是需要资料的时候,会写信来叫我给他购买然后邮寄给他,他的信里几乎从来没有提到过璨,而我也没有注意。

大学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璨和夏就大四了。有一天,我正在宿舍洗衣服,忽然室友告诉我说楼下有一个帅哥找我,除了男朋友还会是谁来找我呢?

当走到楼下看见满脸风尘的他,我几乎尖叫起来:夏,怎么会是你!他已经不是高中时候那个青涩的小男生了,他成熟了,也更斯文了,这就是我曾经喜欢的夏,一个帅气的男孩。虽然眼中还是有忧郁,但更多了份坚定。夏拉着我,一言不发,就跑到未名湖畔,曾经在有一段时间的梦里,有过这样的情景,夏和我携手在美丽的湖边,就那么静静地走着。

他拉着我的手不放,我有些尴尬,想挣脱他的手,但没有挣开。夏是热烈的,他的手心几乎发烫,在这样的还不算冷的北京美丽的秋季,他的手热得使人窒息。碧,我要考北大的研究生,知道吗?我开始是呆了一会,马上就为他高兴起来,夏,我知道你能。夏更热烈了,他几乎是受到了鼓舞般,碧,我要跟你在一起,我们会在一起的。他用那热烈的眼神看着我,几乎要融化掉我。

我才想起,我从来没有告诉过璨和夏,我已经有男友了。

我艰难地,实在不忍打断夏,但我还是告诉了他,夏,你已经有璨了,你承诺过她。

夏几乎是很恼怒,紧紧抓住我的双肩:我不爱璨,我只爱你,从前是,以后也是。对璨我只有同情,你要知道同情无法代替爱情。

那一刻,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夏俊朗的外表满是期待的神情,我知道他渴望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我却不能欺骗他,我的太阳已经不再是他。

夏,走了,他连家都没有回,就连夜坐车回榕城了。我知道这次我已经是彻底地伤害了他。

夏和璨分手了,在毕业的前夕,璨给我来了她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信的内容让我至今想起也是阵阵寒意,她痛斥我和夏对她的背叛,说到那个秋天夏的来京后他们的长谈,说夏对我的深情不变,说我伪善的欺骗。后面全是恨。最后是一句再也不想见到我和夏了。

我没有想到璨会这么恨我,我去了很多信都如石沉大海,她毕业回到北京,也坚决不见我。我是所有的努力都成了泡影,璨是真的不再原谅我了。

而夏,他是以很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北大,虽然同在一个校园,但我几乎很少碰见他,他是寡言少语的。他也刻意回避着我,后来,我也渐渐不再找他。

在我要毕业的时候,我去试验室找他,他正和一个很漂亮的女生说话,他很大方地介绍,那是他女朋友。我当时觉得他们在一起真的很般配,一个帅气逼人,一个靓丽夺目,一对壁人。我也免除了跟他说话的尴尬,谈论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和他女朋友说一些我自己也不知道的话。吃饭后,我们就分手了。女人可能真的是小心眼,我居然很有醋意。

天知道所有的女人都是小心眼,他女朋友居然对我产生了兴趣,想从夏的嘴里知道我们的关系。夏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她,并告诉她,我在他的心中永远无人代替。当然结局可想而知,女孩气得再也不理他了。我努力去做女孩的工作,说夏是逗她的,我们只是普通同学关系,除此无他。女孩很单纯,她是真的很爱夏,他们和好了,而我却不会再去打扰他们了。

所有的这一切就这样结束了,这绝对不是我想要的结局。

我愿意用我所有的代价回到那个纯真年代,回到我们曾经的三人世界。璨,夏,我。

时间是不可以倒流的,也没有那么多的假设,30岁的今天,我想起从前的种种,总是不免嘘唏。人生就是这样吗?充满了遗憾,也许这样的人生才更吸引着我。往事悠悠,我们都不能再回头。阴差阳错的过去,成为今天所有的结果,我不能抱怨什么,只要今后我们都是幸福的,即便是在痛苦中找寻着快乐,也是好的。

篇10:不要钱的年代的散文

不要钱的年代的散文

总是想起沅古坪老街。

那里有太多的故事让我常常想起。它们就像一枚枚绿叶藏在我记忆的森林里,不时散发着令人回味的馨香。

先说一件许多人没有体验过的事情吧。这件事,在现在的人看来,肯定觉得不可思议。

那是在七十年代的一个晴天上午,我单独一个人到了沅古坪街上玩耍。由于时间过去比较长了,我已经记不清当时自己是否在上学,反正挺休闲的。

大街上人影稀少,摊贩几乎看不到,各种商店也很冷清。我沿着十字街把东南西北慢慢转悠了一遍,感觉肚子饿了,就走进了上坡处的一家陈旧小木屋餐馆。那上坡处就在十字街中心旁,东西向,是沅古坪到红土坪去的起点。几十年过去了,至今,那处坡道还在,只是当年的餐馆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空档。

店主是一个中年女人,个子比较高,粗衣旧鞋,模样已经记不清楚了。她见一个小孩儿走了进来,便和蔼地问我,要吃点什么。我一个乡下野小子能说出什么来呢。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进过餐馆,也很少注意食客的情况。况且,我很少走出大山,对社会上的一些事情,知之甚少。再说当年,你就是走出大山,城里的稀奇也不见得比乡下多多少。我见女店主张着小嘴儿问,我的脑袋里自然是一团浆糊,啥也说不上来。尽管如此,我也不懂得什么叫尴尬,也不知道吃饭要不要钱。就像金庸笔下刚下山的袁承志,白纸一张。

女店主见我一言不发,只是一个劲儿地瞅着她的眼睛,她就笑着给我做了一碗冬瓜汤。当她把汤给我端上桌子时,她对我说,饭,管够,都是不要钱的。我可不管她说什么,啥也没有听,只是觉得吃饭要紧,赶紧找碗装饭。当我盛了满碗饭,一屁股坐到桌子边定睛一看,才发现冬瓜汤面上飘着零星的碎红小辣椒。我是辣子王,自然很高兴,赶紧用冬瓜汤泡饭,一个劲儿地海吃,真是香啊,那种香味儿陪伴我到了现在,也不知道那个女店主是怎么做的。尽管以后,我吃过太多太多的`美味佳肴,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佳肴的香味儿仍然掩盖不了当年冬瓜汤的味道。现在仔细想想,也许那是自己对往事眷念的一种情结,也许是当年的物资匮乏造就的别样的一种情怀。

当年的不要钱,对百姓意味着什么,我不知道,也没有想过,更不知道“占便宜”到商店随意拿东西。

除了吃饭不要钱,我上小学,开始两年也不要交钱。启蒙老师是张二坪的李宝生老师。他的宿舍里有一把二胡,挂在墙上。和有的老师一样,李老师宿舍里的高柜上还摆放着一尊毛主席石膏像。虽然李老师有一把二胡,但是,我从来没有听到他拉过。有时候,我经过他的房间,总见他的办公桌上放着厚厚的学生们的作业本。当我们看阳戏、看电影的时候,我总是能够看到李老师的窗口亮着昏黄的煤油灯灯光。

之后,我离开了小学学校,远离了李宝生老师。到了镇里、市郊区,有很多老师教过我的课,李老师像一枚绿叶渐渐藏进了我记忆的森林里。直到有一天,我与李宝生老师在镇上邂逅相遇,往事一下子全涌上我的心头。他一见我,就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让我羞愧不已。

现在回想那个不要钱的年代,说不出什么滋味,也不好评论。当然,那种不要钱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

对钱没有概念,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童年里,我和小伙伴们一起天天泡在小溪里,捉迷藏、摸鱼、跳水、打水仗。或者一个人爬树掏鸟窝,捅蜂窝。或者在大雪天骑高脚竹马,打雪仗,扯悬崖岩板下的冰凌。亦或者来了一个乞丐,把自己本身就少得可怜的几毛钱全慷慨赠给了他。做这些事情,是多么令人愉快。当我们长大后,对钱有了概念,当我们的钱越赚越多时,没有钱时的快乐再也找不回来了。而且,很多人为了钱,越活越累。

有好几次,我在新闻上看到外国的一些人突发奇想,竟然跑进了森林里过悠哉悠哉的小日子。他(她)们几乎啥也不要,简直和裸奔差不多。这些人当中,不乏高学历的人。他们饿了,就在森林里找水果;渴了,就喝山泉水。他们那种标新立异的生活,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人类的祖宗类人猿的活法。我很佩服他(她)们的勇气。

有时候,我想,如果这个世界不需要钱了,将会怎么样?金融风暴不会来了吧,股票、证券、钱,等等,五花八门的概念会消失了吧。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常常在我的笑声中不了了之,毕竟钱给人类带来了太多的便利。

在物欲横流的现在,在这个没有钱似乎活不下去的年代,我说有一个年代曾经不要钱,肯定有很多人以为是神话,是天方夜谭。然而,它的确存在过。

我常常想起那个年代,想起沅古坪老街,想起那个女店主。我常常梦到启蒙老师,和他那一双温暖的手。

现在的沅古坪街有了很大的变化,前后比对,让我无限感慨。于是,我撰下了这样的话:

您用坚实的胸膛

承载着

无数人的身躯

无私和担当

是您伟大的品格

您用豁达的胸襟

迎纳着

四季的脚步

春夏秋冬

演绎着

千年的风情

博爱与奉献

是您高尚的情怀

您见证着

这座小镇的变迁

见证着

代代人的喜怒哀乐

您的变化

与祖国同步

篇11:年代和旧时人散文

年代和旧时人散文

你终于来了,你变成了什么样子的人,告别了十年。

十年来你去过许多的地方,年华没有虚度,身体不像以前沉重和疲倦。最重要的是,你返回了归程,要把失去和收获告知于我,你喜爱分享故事,说什么远山的漂亮姑娘是住在高原之上,那里的朝阳和月亮都是往日明月的一半之大。所以远山姑娘的眼睛很天真可爱。

你终于来了,年代和车轮奔跑在一齐,河流,水域,荷塘都已经一滴不剩,于是将来打算下一场打湿你头发,青砖街的磅礴大雨。

像我这样的旧时人,就要和旧时代的影像带共聚一室,看看你饮茶的品行,看看你来看海棠花,牡丹,和一切花海笼罩土地的情景。

你终于来了,你归家时一切时间处于平静,没人打扰你的一生,一生中我求你归来已过很长的时间,你馋食美观的日子,谁知,你归来后以为我不存在,当然我也开始不再寂寞的履行,于是我在这块家门上写着:

年代和旧时人是一场巨大的争端

压迫我喘不过气来

年代是精神上的`时间

旧时人是粮食上的依托

年代如果将要久远

我不想默默地在原地等待

而是远离旧时人的身份

去做新时代的一位健康文人

写写诗,读读文

古人顾不过来的事情

我都可以一一照应

亲爱的女士,你未来的前程春秋繁荣

如你打开家门,你便发现这是扇假门

请你把心中那道门热情打开

篇12:走过的年代散文

走过的年代散文

时光如梭,岁月无痕,只留下沧桑的年轮,还有那飘零的记忆。

眨眼间,毕业已两年,可还一事无成。但在以前的时光中留下很多美好的回忆,同学间纯洁的友谊、愉快的欢笑,还记得一起越墙通宵上网的情景。可惜这些东西已经过去,只能回味,无法定格在那一刻。就好像有些东西错过了,就一辈子错过了;有些时光溜走了,就再也追不回来;有些人离开了,就永远不会再见。环境在变化,人也在变化,我们与其守住一个不变的承诺,却不如守住一颗不变的心。

地球不会少你而停止转动,时间不会为你而停止流走。请珍惜眼前的人,把握现在的工作。也不必为错过而惋惜,每一秒都是未知,每一秒都在错过。那分分秒秒划过的时间就像沙,握得越紧,流失的越快。所以也不必把某些东西看得太重,要分寸有度,才能在情感、事业上一帆风顺。

只要我们的'生活还在继续,就有梦想,就有希望,但活在当下才是一种正确的人生态度。活在当下是一个明智之人选择的生活方式,不必去想我们不能预见的未来。能见的肉身最终都会变得丑陋可鄙,能见的事物最终都会颓败消亡,俗世中再强大的人到头来也不过是一个可怜的糟老头罢了。人注定在最后一刻只能拥有灵魂,也只能以拥有高贵伟大的灵魂才可自足、安宁。从现在开始强大你的内心世界,多洞察世间百态,多增加知识阅读,不要被灯红酒绿的城市抹去你内在的品质。

以前学生时代,内向的我一直压抑住自己的情感,该Happy的时候却躲在角落发呆,该发怒的时候却一忍再忍,该发泄的时候却静静失眠。现在才明白,人生难免有得意与失落,觉得上帝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流露情感的方式就是哭和笑。我们要哭就哭出激动的泪水,要笑就笑出成长的品格。这样的你才敢爱、敢恨,敢闯、敢拼。

相信自己,你可以成就一件别人完不成的事。可能以前坐在教师后排角落的,曾经迷茫的,痴迷于网游的那个他,现在大业有成。只要你肯从现在开始努力,迷途知返,相信各位同学一定能在未来的日子找到自己的方向,成就一番事业。

巫山,六年没有回去的家,现在感觉陌生起来。有句哲理名言:“人生就像一次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但我想说的是,不要因贪玩的心迷恋路上的风景,而忘记回家的路。家乡,是养育你的地方,希望每个人有能力帮助更多的人以后,回到自己家乡,那里需要你。

最后,希望大家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保持自我,简单生活,幸福生活。上帝给我们五官,是来享受生活,感受爱的,不是财富与权利所带来的虚幻感觉。

Hi,看你身后,幸福悄然来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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