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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PPP项目实操指南版
PPP项目的融资方式
PPP项目由于投资金额规模大,投资期限长,通常会借用一些金融工具,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例如:银团贷款,融资租赁,工程保理贸易融资,资产证券化,基金等进行一系列结构化安排。
▌银团贷款
全球PPP项目融资最常用的融资工具,它是PPP项目公司通过向一家或几家银行金融机构发出委托函,通过银行间市场按相同条件组织几家甚至十几家,几十家银行参与的银团。银团贷款是项目融资中分散风险最有效的方法,同时,也是保证PPP项目融资顺利实施,保护投资者利益最好的模式。
▌融资租赁
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中,不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
▌工程保理
工程保理又称托收保付,PPP项目建设和运营中,销售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它是国际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销售方为了避免收汇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责任的做法。
▌资产证券化
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资产证券化在一些国家运用非常普遍。目前美国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四分之三以上的汽车贷款是靠发行资产证券提供的。资产证券化是通过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行证券筹资的一种直接融资方式。
▌PPP基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724号)中明确提出:“鼓励项目公司或合作伙伴通过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PPP项目私募基金得到政策的支持,这与PPP项目自身的特点关系密切,PPP项目的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复杂,投资规模大回收时间长,因此PPP项目需要较为灵活的融资方式。
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2号),特别指出中央财政出资引导设立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鼓励地方政府在承担有限损失的前提下,与具有投资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并通过引入结构化设计,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银行、信托等传统融资方式对担保条件要求严格,由于项目涉及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多个环节,法律关系不明确,不能够满足银行所要求的质押物权属关系要明确。并且在实际操作中,银行还要求补充性的担保措施和更多的限定性条件,还会收取高额的服务费用,这样使很多很好的项目无法获得贷款。通过设立PPP基金,运用规模化及专业化的运营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可以避免传统融资方式的瓶颈。
PPP基金的投资方式
▌直接投资PPP项目
直接投资PPP项目主要是轨道交通,市政供水、供气、供暖,污水处理,保障房,医疗设施及养老服务设施等。这些项目都是具有长期稳定需求的项目,并且长期合同关系明确、投资规模需求大,市场化程度高。
▌投资于PPP项目的运营公司
投资于PPP项目的运营公司主要是通过对公司的股权进行投资,整体投资风险较高,回报率较高。为了分散风险可以一次性投资多个项目。
PPP基金管理
PPP基金管理分为参与项目运营管理及不参与项目运营管理,基金参与管理,主要因为PPP项目运作复杂,专业性强而且行业集中度高,基金公司在其中进行运作与协调。除此之外,专业基金公司擅长于做财务测算,符合了PPP项目对财务测算的高要求。基金公司还通过顾问服务的方式对项目投资后进行支持。
对于是否参与基金管理,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基金投资占PPP项目投资的比例;
项目运营结果与预测之间的偏离;
项目收益的分配方式与顺序以及项目运作的规范性等。
PPP基金的运作
▌PPP基金的作用
通过撬动资源和运用专业技能,在培养市场过程中起到催化作用,整合投资者的资金,避免受到高投标成本,大量投资,PPP交易的零散性及项目准备时间长的影响。除此之外,PPP基金承担中介的角色,代表潜在投资者,提供技术团队进行项目分类和考察,实现投资者之间成本共担,相对单独投资,降低投资成本,培养关系和市场认知,根据投资者确立的标准开发项目投资组合。PPP股权投资模式,降低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障城市规划实施的整体性,同时有助于提高项目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PPP模式下的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方式
PPP模式下的产业投资基金,一般通过股权投资于地方政府纳入到PPP框架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具体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运营,政府授予项目公司一定期限的特许权经营期。
1PPP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模式
在各地不断涌现的PPP产业投资基金中,根据基金发起人的不同而分成三种模式。
模式一:由金融机构联合地方国企发起成立有限合伙基金,一般由金融机构做LP优先级,地方国企或平台公司做LP的次级,金融机构指定的股权投资管理人做GP。这种模式下整个融资结构是以金融机构为主导的。
例如:2月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市轨道交通集团签署了厦门城市发展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基金总规模达100亿元,将投资于厦门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
该基金采用PPP模式,由兴业基金全资子公司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管计划,与厦门市政府共同出资成立“兴业厦门城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兴业财富和厦门轨道交通集团各出资70%和30%,分别担任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和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按协议定期支付收益给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并负责在基金到期时对优先级合伙人持有的权益进行回购,厦门市政府提供财政贴息保障。
模式二:有建设运营能力的实业资本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该实业资本一般都具有建设运营的资质和能力,在与政府达成框架协议后,通过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有限合伙基金,对接项目。
例如:某建设开发公司与某银行系基金公司合资成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担任GP,某银行系基金公司作为LP优先A,地方政府指定的国企为LP优先B,该建设开发公司还可以担任LP劣后级,成立有限合伙形式的产业投资基金,以股权的形式投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业主方(政府)签订相应的财政补贴协议,对项目的回报模式进行约定,业主方根据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并提供担保措施。
这类有运营能力的社会资本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可以通过加杠杆的形式提高ROE。全球范围看建筑业的毛利率是3%,净利率是1-2%,而且对投入资本要求很高,通过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参与基建项目,若企业出资10%,可以放大9倍杠杆,除去付给优先级LP的成本后,放大杠杆的过程就会有很大一块利润,再加上建筑总包的利润,也能实现在营业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提高净值产收益率。
模式三:由省级政府层面出资成立引导基金,再以此吸引金融机构资金,合作成立产业基金母基金。各地申报的项目,经过金融机构审核后,由地方财政做劣后级,母基金做优先级,杠杆比例大多为1:4。地方政府做劣后,承担主要风险,项目需要通过省政府审核。这种模式一般政府对金融机构还是有隐性的担保,其在河南、山东等地运用的比较广泛。
例如:12月,河南省政府与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签署“河南省新型产业投资基金”战略合作协议,总规模将达到3000亿元,具体可细分为“建信豫资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交银豫资产业投资基金”和“浦银豫资城市运营发展基金”。
2产业投资基金参与PPP的还款来源
准经营性项目:使用者付费不足以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的回报,政府会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给与补贴收入,如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中,政府通过补贴的方式来保障参与项目的社会资本达到合理的收益。
经营性项目:经营性项目的收入完全来源于项目运营,主要依赖项目本身的运营管理,在保证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质量基础上,通过提升效率、节约成本来获取盈利,主要由商品或者服务的使用者付费,供电、供水等一般属于此类项目。
公益性项目: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没有收入或者只有很少收入,社会资本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资产服务购买收入,如需要政府支付服务费用或购买资产。
3PPP模式下产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
资产证券化退出是指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投入到PPP项目公司后,在项目运营成熟后,通过将项目公司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或海外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资产证券化方式,获得投资收益,实现投资的退出。
股权回购/转让退出是指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投入到PPP项目公司后,在项目投资公司完成项目任务(或阶段性投资任务后)后,由政府、开发运营公司进行股权回购;或将股权转让给政府、开发运营公司或其它投资者。
项目清算退出是指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投入到PPP项目公司后,在项目投资公司完成项目任务(或阶段性投资任务后)后,通过项目投资公司清算(或注册资本减少)的方式,返还产业投资基金应当获取的股权收益,实现投资的退出。
▌PPP基金运作的障碍
PPP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障碍,PPP项目的投资期限一般都在20-30年之间,如果基金没有找到有效的退出渠道,将面临较大的风险,另外PPP项目目前的投资回报率普遍低于市场上资金的成本,导致资金不愿意进入PPP项目。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这些障碍在未来都将得到缓解。
国务院连续推出的国发43号和60号文,明确指出:未来政府主要依靠政企合作(PPP)解决城镇化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资金问题。国家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那么必然也会给出合理的资金回报。分析国家目前通过的PPP示范项目,PPP项目的平均收益率位于6%--8%之间。另外,PPP基金按照风险收益划分成优先级及劣后级;可以通过结构化设计使得部门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提高,PPP基金投资对象的可估计现金流一般都十分明确,可以将现金流进行结构化设计出结构化的基金份额和产品。通过以上的设计,调整了风险和利益的关系,使得部门投资者获得超过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溢价的超额回报。
PPP项目的风险控制
▌PPP项目执行中的风险控制
PPP项目在执行中的风险类型主要有技术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收入风险、财务风险、法规、政治风险、环境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以上各种风险组合所导致的项目失败风险。
各类风险分配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由最有能力处理的一方来承担。这能降低风险的边际成本,达到PPP项目资金的最佳使用价值。技术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收入风险、财务风险等由项目公司承担,但其中也有属于政府责任部分,比如土地权属、服务及产品规格定义错误、政府要求变化、支付违约等,需在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法规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应根据双方的权责进行分担,一般政府公共部门承担较多此类风险。
另外,还应引入商业保险,用于转移不确定性大、损失额度大的风险,如某些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项目重大损失。风险分配在签约性谈判阶段已经完成,并体现在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中。在建设经营阶段,主要是充分发挥经营管理层和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及时识别、转移、化解相应风险。
▌PPP基金的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的基建类项目收益的实现依赖于建成后的实际运营情况,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使用者偏好、运营效率、运营成本、竞争性项目等因素影响,实际收益可能低于投资之初的测算,使投资者面临项目风险;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状况的变化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方向的调整,也可能改变地方政府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支持能力和力度,尤其是一些涉及地方政府“保底承诺”的基金的投资者更需要充分考虑;此外,基建类项目规模大、时间长的特点决定了产业投资基金都具有很长的投资期限,投资者可能面临一定的期限错配风险,PPP项目一般具有20-30年的投资期限会,难以保证退出渠道畅通,将面临流动性风险。
国家的政策支持,增加了PPP投资的流动性,PPP投资的基础资产是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的投资期限并不是基础设施的运营期限,这类资产适合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模式产生流动性。除此之外,金融监管的放开为资金退出时产生超额收益,产生超额退出的原因是利用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的风险差异造成的折现率差异以及私募与公募市场上的资金成本差异。
对于一般项目,在建设期风险更高,所取的折现因子也就越高,而运营期风险低,项目所取的折现因子也就随之降低,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后,就存在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向公开市场发行,而公开发行的成本远低于私募成本。在后期管理上,通过专业的基础设施团队,能对资产进行技术上、财务结构上的一系列改造,为资产创造其他持有者所不能创造的附加价值,从而为基金投资者带来增值回报。
▌PPP项目的风险提示
由于PPP模式下的项目和过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模式下的项目具有类似特点,因此,凡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所具有的风险,也是PPP项目所可能具有的风险,比如政府信用风险、运营风险及市场风险等,除此之外还额外增加了参与合作的私人资本的违约风险。投资者判断PPP模式下的投资风险,有必要从政府财力、社会资本实力、项目收益等多个角度去判断。应该遵循以下原则进行投资风险甄别和决策:
(1)在区县级以上PPP项目中,政府和外国资本合作建设的项目优先,其次为政府与实力雄厚国有资本合作的项目,再次为政府和实力雄厚的私人资本合作建设和运营的项目,最次为政府与一般私人资本合作的项目。同时发达地区的项目优先于落后地区。
(2)省级及省级以上的、有良好市场前景的PPP项目最具投资价值,其次为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地市级和区县级PPP项目。
(3)没有现代企业运作机制而由政府官员主导的地级和县级PPP机构慎投,乡镇级PPP项目最好不投,除非其市场前景和管理机制特别优秀。
(4)项目收益远远不能覆盖其建设运营成本,且又无其他可靠项目收益或政府购买作为付费来源的PPP项目,建议不投。
PPP基金公司的案例--星景资本
星景资本是是复星集团、复星地产旗下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国内领先的PPP项目基金管理公司,星景资本以“产业+投资”的创新PPP模式,专注中国城市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星景资本于月成功完成60亿PPP项目基金募集,星景资本通融保险资金、以PPP股权方式,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性求解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路径,为城市建设带来新鲜血液。
最新政策支持
国家对PPP项目给予了大力支持,6月28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向全国人大会提出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时表示,研究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通过垫付前期开发资金、委托贷款、担保、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快PPP项目实施进度,提高PPP项目可融资性。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研究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通过垫付前期开发资金、委托贷款、担保、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快PPP项目实施进度,提高PPP项目可融资性,引导各地项目采用规范的PPP模式,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助推更多PPP项目落地。在抓好已确定的30个示范项目的同时,在能源、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
206月,发改委公告的PPP项目库中总计1043个,总投资1.97万亿元,环保及公用类项目数占比约40%,投资占比约12.5%。对比交通、公服等其他类型PPP项目,环保及公用类项目在数量上占主导,是目前全国探索PPP模式的重点领域。
总之,中央级引导示范性PPP基金已获得财政部审批,预计总规模500亿元,中央级基金的投入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可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增信PPP项目,促成项目落实。预计500亿中央级PPP基金中财政部出资100亿元,金融机构提供400亿支持。如中央级的PPP引导基金获批,未来对PPP的推广会提供更多的金融保障,同时引导基金投入的标的也将成为社会资本参与PPP的增信目标。PPP模式正在广泛应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的路桥管网、污水处理,水务,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安置房项目,交通,固废处理等行业,并且逐渐扩展至医疗、卫生、教育、生态环境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等行业,未来将会应用到更多行业。
篇2:ppp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规模
二、项目必要性
(一)、项目现状及预测
(二)、项目必要性
三、项目规划
(一)、拟建地点
(二)、建设方案
(三)、项目进度安排
四、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一)、政策条件
(二)、建设区建设条件
(三)、建设技术条件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六、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一)、经济效果
1、财务评价
2、国民经济评价
(二)、社会效益
1、环境影响
2、社会影响
七、结论
什么是PPP
(一)基本概念、核心理念
PPP,即公私伙伴关系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
这种关系用商业协议来确立,公共部门将融资、建设、运营风险转嫁给私营部门,并与私营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
在这样的框架下,PPP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BOT(建设-运营-转让)和BOOT(建设-运营-拥有-转让)等。
一般而言,按照私人部门的参与程度和公共部门将各类风险向私营部门转移的.程度会产生多种PPP模式,如BOT,BOOT,DBFO等。
PPP的核心理念是追求资金最佳使用价值,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发挥公私双方各自优势,紧密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得到最优的投资回报及社会公共效益,实现公共财政或者公共资源的价值最大化。
(二)PPP的比较优势
相对于政府传统项目开发模式及公共融资方式,PPP有以下
比较优势:
1、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
PPP项目一般由社会私人资本或者联合体融资建设及运营,提供公共服务。
共用财政投入很少,较好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这对公共财政短缺的情况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同时,由于捆绑了建设和经营,并以服务和产出付费,使得私人部门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动性,通过创新、自我施压等避免项目成本超支。
在风险管理上的合理分配和良好的合作机制也使得项目失败的概率大大降低,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2、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
评审中标的私人资本或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并提供公共服务。
联合体一般是由建设方、融资方、运营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它比传统开发模式具有更好的内部协调能力。
另外,很多PPP项目通过引进国际知名建设、管理机构,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3、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合理的PPP模式可以平衡公私双方的权责利。
在风险分配上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
同时,全寿命周期特点使得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空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既能维护共用部门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满足私人资本的诉求。
篇3:ppp项目建议书
ppp项目建议书模板
PPP项目建议书提纲【1】
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规模
二、项目必要性
(一)、项目现状及预测
(二)、项目必要性
三、项目规划
(一)、拟建地点
(二)、建设方案
(三)、项目进度安排
四、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一)、政策条件
(二)、建设区建设条件
(三)、建设技术条件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六、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一)、经济效果
1、财务评价
2、国民经济评价
(二)、社会效益
1、环境影响
2、社会影响
七、结论
智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综合提升ppp项目建议书【2】
xx市xx产业集聚区
智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
综合提升PPP项目
建
议
书
草
案
项目名称:xx市xx产业集聚区智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综合提升PPP项目
项目地点:xx市xx产业集聚区
主管单位:xx市xx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 :中国PPP研究院
二Oxx年六月
内容提要
一、项目背景(详见P6)
为落实公共资源节能减排工作,缓解政府基础建设财政压力,推动PPP项目合作,本着优势互补、科学运营、服从监管、盈亏自负的原则,根据国家《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政策,以xx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为主导拟与xx市人民政府xx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政府)采用PPP模式合作对集聚区内公共供暖与道路照明进行一体化能效提升改造实现集聚区内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智慧城市项目),实现节能的同时,使集聚区内的经营管理更方便、更快捷、更先进、更科学。
二、项目合作模式(详见P7)
智慧城市项目是针对集聚区内当前供暖和照明现况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经过一体化能效提升改造并负责一定年限的经营而达到共赢的一种新模式,合作主体构成如下:
合作主体:政府主体+社会资本主体;
政府主体:xx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
社会资本主体:xx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拟成立,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公司”);
1、管理公司构成:
xxxx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0%);
xx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
xx亿美电子有限公司(参股10%);
新加坡美吉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参股10%);
中国PPP研究院(项目咨询机构);
香港懋信国际投资集团(项目融资机构之一)。
三、项目实现目标
智慧城市项目采用 PPP模式,合作经营期按计算,可为政府带来经济效益如下:
1、政府若要一次性完成节能改造,采暖项目需要投入资金:2.17至2.64亿元,20年综合成本8.17亿至9.84亿元之间。
2、LED路灯及施工(不进行智慧照明提升)需要投入资金:346.81万元,20年综合成本10.75亿元。
3、采用PPP模式合作进行智慧城市改造,由项目管理公司全额投资,20年管理期内直接为政府节约财政支出最小6.62亿,最大7.97亿。
四、项目实施方案建议
建议方案一、由于现有灯杆存在老旧现象,很难做出折旧评价,项目实施前由政府出资进行一次性更换。
建议方案二、如现有灯杆不做折旧处理,由项目管理公司承担更换而造成的亏损利益,由政府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限。
建议方案三、如现有灯杆不做折旧处理,而造成的经营亏损,政府应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一次性进行补偿。
未看现场,不能做出分析。
五、《xx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到,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6.94万吨、0.69万吨以内,分别比的7.75万吨、0.78万吨减少10.4%(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1.0%)、12.0%(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2.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8.65万吨、14.84万吨以内,分别比20的21.24万吨、18.32万吨减少12.2%、19.0%。
本项目项目实施后,可实现:
年节约标煤:8836.45吨/年;
减排碳粉尘约6123.66吨/年;
减排二氧化碳约22091.13吨/年。
六、智慧城市项目付款方式:政府按月支付项目公司服务费用。
项目公司内部按股份比例,分享节能收益。
ppp项目建议书目录【3】
第一部分 总论
一、ppp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项目报告撰写单位
(四)项目主管部门
(五)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
(六)项目建设地点
二、立项研究结论
(一)项目产品市场前景
(二)项目原料供应问题
(三)项目政策保障问题
(四)项目资金保障问题
(五)项目组织保障问题
(六)项目技术保障问题
(七)项目人力保障问题
(八)项目风险控制问题
(九)项目财务效益结论
(十)项目社会效益结论
(十一)项目立项可行性综合评价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
在总论部分中,可将项目建议书中各部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使审批者对项目作全貌了解。
第二部分 ppp项目发起背景和建设必要性
一、ppp项目建设背景
(一)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发起人以及发起缘由
(三)……
二、ppp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
(二)……
(三)……
(四)……
三、ppp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第三部分 ppp项目市场分析及前景预测
一、ppp项目市场规模调查
二、ppp项目市场竞争调查
三、ppp项目市场前景预测
三、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四、产品销售收入预测
第四部分 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
一、资源和原材料
二、建设地区的选择
三、厂址选择
第五部分 工厂技术方案
一、项目组成
二、生产技术方案
三、总平面布置和运输
四、土建工程
五、其他工程
第六部分 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一、建设地区环境现状
二、ppp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三、ppp项目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四、治理环境的方案
五、环境监测制度的建议
六、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八、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第七部分 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
一、企业组织
二、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第八部分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二、项目实施进度表
三、项目实施费用
第九部分 项目财务测算
一、项目总投资估算
二、资金筹措
三、投资使用计划
四、项目财务测算相关报表
注:财务测算参考《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依照如下步骤进行:
1、基础数据与参数的确定、估算与分析
2、编制财务分析的辅助报表
3、编制财务分析的基本报表估算所有的数据进行汇总并编制财务分析的基本报表。
4、计算财务分析的各项指标,并进行财务分析从项目角度提出项目可行与否的结论。
第十部分 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一、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
二、财务评价
三、国民经济评价
四、不确定性分析
五、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分析
第十一部分 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与建议
二、附件
三、附图
/
篇4:ppp项目实施方案
ppp项目实施方案
南京市城东仙林污水处理PPP项目
20**年11月26日,南京市城东、仙林污水处理PPP项目分别与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标志着历经八个多月两项目终于落地。
作为财政部首批PPP示范项目之一,且是其中为数不多的存量资产PPP项目,随着20**年以来PPP模式理念的升级和更多规范政策的出台,本项目的成功运作引起了空前关注。
根据20** 年建设部126号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污水处理行业是国内最早进行市场化改革的市政公用事业之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有着相对成熟的运作机制,类似污水TOT项目应操作本应一帆风顺,但实践往往不如想象那么简单。以南京城东、仙林污水处理PPP项目为例,期间不断经历着肯定-否定-再肯定的过程,部分问题甚至引起了财政部的重视,如税务问题,如PPP采购是否允许引入外资的问题,目前财政部正就上述问题进行调研和研究。
作为本项目的主要咨询人员,在一切尘埃落定后,提笔对项目运作过程进行总结,既供业内人士交流之用,亦供后续项目参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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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纱初启:项目运作背景
城东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南京市东南部地区,服务面积约175平方公里,规划服务人口约148万。此番PPP运作前,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总设计能力35万立方米/日,处理后出水达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到运粮河。城东污水处理厂始建于20** 年10月,项目分三期建设,至12月底全部完成,出水水质满足一级A标准。其中一期工程于20** 年9月建成投运,规模10万立方米/日,采用A2O工艺,二期工程于底改扩建完成,扩建后日处理能力增至20万立方米,同时二期工程进行了一、二期一级A提标改造,污泥处理采用深度脱水工艺,通过重力浓缩、加药调理、板框压滤使产出污泥含水率降至60%以下后外运处置。
仙林污水处理厂规划服务面积8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20万。目前日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日,处理后出水达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九乡河。仙林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日处理能力为10万立方米,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采用CAST工艺,于开始运行,开始进行一期改建和二期扩建工程,改扩建后仙林污水处理厂整体采用A2O+MBR工艺,工程于20** 年6月底全部建设完成。污泥处理采用带式浓缩一体式脱水机脱水,脱水后含水率降至80%以下外运处置。
本项目由行业管理部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担任项目实施机构,协同南京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和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建集团”)共同负责推进,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济邦咨询”)担任项目PPP交易总顾问(含财务顾问、商务顾问服务内容),济邦咨询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项目的法律顾问。
考虑到污水处理工艺的不同,为了便于竞争,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即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和仙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经营权TOT方式进行运作。两个厂的经营权转让价格在评估值的基础上皆定为4亿元,PPP合作期限30年,由社会资本竞争项目的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法,整个采购流程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监管下操作。
项目自20** 年3月份开始调研至签约落地,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城建集团及咨询机构等多方紧密配合,对项目交易结构和边界条件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反复分析论证,最终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批准了项目实施方案,并依此制定了个性化的项目采购文件。由于事前调研分析论证工作充分,财务测算科学扎实、合同条款设置合理,加之项目本身区域优势明显、规模较大、现金流稳定,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水务行业第一阵营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最终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0.742元/立方米中标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1.290元/立方米中标仙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中标价格明显低于最高限价,远远超出各方预期,实现了政府的物有所值,也为政府、社会资本、社会公众的多方共赢打下扎实基础。
项目的成功经验对江苏省乃至全国的PPP项目,特别是涉及主管部门大力提倡的存量资产转化PPP项目运作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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庖丁解牛:项目实施要点
11、项目识别: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下称“113号文”)的要求,在PPP项目识别阶段应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在本项目运作过程中,《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 〕21号出台,详细规定了财政承受能力的论证方法,但有关物有所值论证的具体指引并未出台,本项目结合113号文的规定,进行了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1)物有所值评价情况
项目物有所值评价主要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对本项目进行了分析评价。
定性评价按
①增加污水处理服务有效供给
②优化污水处理项目的风险分配
③提高污水处理服务运营效率
④促进企业创新与公平竞争
⑤缓解财政当期污水处理设施存量债务压力
⑥推动政府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的转变等六方面进行了定性分析。可以看出,在PPP模式下,项目公司更有内在动力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降低资金成本、提升管理水平、采用先进技术等途径控制成本,实现合理利润最大化。
定量评价主要对非PPP的南京水务集团运营模式与PPP模式进行了对比分析,在双方都全成本核算和同等收益率的前提下,通过财务测算得出两种模式下的污水处理单价,再据此分析两种模式在同等生命周期内的风险情况及财政污水处理费的支付情况。通过比较,在PPP模式下,政府全成本核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购买服务,既有利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自我发展,又转移了融资和运营风险,长远来看,更符合市场机制的要求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最终结果证明确实如此,纳入本次交易范围的两个厂污水处理规模占南京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总规模的18.3%,而据预测两个厂需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仅占主城区收缴污水处理费的12%左右。)
(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情况
本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的验证主要通过预测污水处理单价来计算政府每年的污水处理费支付情况,并据此预测政府支付的年污水处理费占当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综合判断本级财政的承受能力,本项目预测时拟定的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在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与通常行业内部收益率之间。
按照预测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在PPP合作期内,财政对于项目年污水处理费支出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幅度为0.38%~0.03%(事实上根据最终竞争结果该比例幅度为0.22%~0.02%)。经市财政部门对南京市本级PPP项目总支出的综合判断,本项目通过了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12、项目准备:项目实施方案要点分析
(1)交易范围的设置
笔者认为交易范围的确定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拟交易资产进行交易的自身条件是否成熟、物理边界和管理边界是否便于划分、资产权属是否清晰确定以及是否存在不可预估的风险;二是拟交易资产的经济性(自身现金流能力),经济性越高,越有利于提升项目的市场价值,从而更有利于项目运作;三是兼顾政府方的融资需求,毕竟交易范围直接影响着项目的交易总额。
本项目中,经过多次财务分析和论证,考虑到市场条件不成熟,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以及再生水工程的经营权被排除出交易范围,而城东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以及仙林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被纳入交易范围,剔枝折叶,确保了项目的交易质量,轻装上阵。
(2)交易主体的设置
污水处理厂进行TOT运作,需要理清交易资产的权属关系,确保交易主体的合法性是项目规范运作的必要前提。
PPP项目交易结构和合同结构复杂,涉及众多交易主体。为了保证项目运作的规范,首先要确保项目各交易主体的合法规范性。本项目中,根据113号文的要求,市政府授权市城乡建设委作为实施机构,负责代表政府签署《PPP项目合同》(主合同)并签发《特许经营授权书》,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务集团”)作为政府指定的出资方参股项目公司,负责签署《合资协议》和《公司章程》;水务集团控股子公司南京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公用水务公司”)作为项目资产权属方负责签署《经营权转让协议》。其中,由于仙林污水处理厂一期资产产权属于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用控股公司”,市城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特由公用控股公司向公用水务公司签署了《委托授权书》,确保了公用水务公司代表资产权属方签约的合法性。
(3)交易结构的设计
交易结构是PPP项目运作的核心,合理交易结构的设置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保障项目运作成功。本项目交易结构图如下:
本项目由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与选中的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受让交易范围内城东污水处理厂及仙林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并负责两个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工作,合作期满后将两个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项目的资金结构为:股本金不低于项目初始投资总额(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权费以及项目公司运营初期的铺底流动资金)的30%,由政府指定的出资机构与选中的社会资本分别按约定比例以现金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进行融资并按规定支付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费。项目的回报机制主要体现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来源从南京市主城区收缴的污水处理费中列支。
(4)基础水量的设置
基础水量的设置比较敏感,容易被误解为给社会资本提供固定回报。事实上,由于现有的污水处理厂TOT项目一般都厂网分开运作(本项目亦是),污水处理进水管网由地方政府负责统筹投资建设,社会资本很难预测和管控实际的污水处理量,若政府不提供最低需求承诺,社会资本反而容易加大对项目风险的判断,并将此风险成本体现到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中,形成不合理的风险溢价。因此,为了合理分配处理水量变动风险,也为了保证社会资本的平等竞争,通常单纯污水处理厂(不含配套管网的终端设施)TOT或者BOT项目中都会设置基础水量,作为政府主要承担原污水供应风险的一种分担机制。但基础水量如何设置以便实现风险分担合理(虽然差别是细微的),需要进行准确的水量预估和精心的付费设计。
本项目中市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城建集团和咨询机构对基础水量的设置多次开会讨论,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反复论证,以会议纪要形式出具了对项目基础水量的正式意见。既对基础水量的设置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又对厂外配套管网的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5)融资成本提前锁定
在国家PPP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下,各金融机构亦对本项目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经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以及市城建集团共同对各银行机构提交的PPP融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南京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为本项目可选合作银行,融资成本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12%,贷款期限不少于。此运作方式既解决了社会资本融资的后顾之忧,也提前锁定了本项目的融资成本上限,有效降低社会资本报价,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相比合作期内可节约财政污水处理费支出5000万元。
(6)付费机制的设置
基础水量设置的出发点是防范最低需求风险,合理的基础水量值可以保障投资人获得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污水处理量仍然可能高于或者低于该水量值。按照过去通常做法,当实际处理水量低于基础水量时政府仍然简单按照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结算付费,而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增设引入了“不足单价”概念,即当实际处理水量低于基础水量时,需扣除实际处理水量与基础水量的差值部分未发生的运营成本,这种更加科学和精细化的设置既保障了项目公司资本性投入能正常回收,又维护了政府的合理利益。
需要指出的是,本项目“不足单价”以及“超进单价”的设置主要根据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中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分类,再将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中的利税按二者成本比例进行切分,便形成了“不足单价”和“超进单价”,“不足单价”主要体现项目的投资成本及合理利润(含所得税),“超进单价”主要体现项目的`运营成本及合理利润(含所得税)。
(7)调价机制的设置
本项目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长达三十年,为了反映对宏观经济风险的合理共担,设定了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定期调价机制。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调整机制主要通过调价公式来实现,其启动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达到一定年限,二是成本幅度变化达到一定比例。
合作期内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将根据污水处理全成本变动幅度进行调整,我们梳理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过程中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变动影响较大的成本项单独设置调整系数作为主动调价因子(主要为动力费、生产人员的薪酬、化学品费、污泥处理处置费等)并引入电度电价、社平工资等公开统计数据作为调整依据。除主动调价因子外,其他对物价变动敏感度较弱的成本项(折旧、财务费用、税费等)作为被动调整因子,起到对调价公式的稳定平衡作用。
本项目特别之处还在于考虑到项目公司将来人员结构上不可避免会出现借用人员、自主招聘人员不同的薪酬标准和涨幅,我们对工资福利因子按照借用、非借用做了分解,并适用不同的调整参数,增加了调价公式的灵活性,科学合理分摊了双方风险,保障了双方利益。
(8)维修共管账户的设置
参与竞争的社会资本一般会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其关于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该收益率体现了各项成本均实际发生的情况下项目公司的合理利润,但若其成本未据实发生,就有可能获取额外的利润,大修费用(含重置)一般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计提一定的费率,很难判断其是否据实发生,因此从政府监管的角度看,需要强化对大修费用的监管,本项目中设置了由市城乡建设委和项目公司共管的大修资金账户,专款用于设备的大修和重置,既鼓励项目公司更好地维护项目设施,又维护了政府方的合理利益。
(9)监管体系的设置
作为城市公用事业项目,政府对项目公司的监管是实施PPP项目的必要措施,确保项目公司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普遍性、稳定性、安全性、高质量、高效率、公平和价格合理。
项目监管主体主要为各相关政府机构:一是市城乡建设委作为项目实施机构依据签署的合同要求对项目公司的运营维护进行“依约”监督管理,二是市发改、财政、环保、审计、物价、国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发挥“依法”监管作用。各相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建立固定的联动机制,对项目公司进行全方位的监管。项目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市场秩序、经营状况、运营成本、资产安全以及信息披露等内容。项目监管方式主要有:一是依PPP合同的绩效指标加强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项考核,二是建立定期评估机制,三是建立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实现政府“经营者”到“监管者”的转变,切实履行从前期准入到项目运营全过程的监管职责。
3项目采购:规范的招标流程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国家级PPP示范项目以及省级试点PPP项目均应通过省政府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因此本项目所有采购活动均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代理开展。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始,就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PPP相关采购要求进行采购活动。
考虑到项目具有边界条件清晰、运作机制成熟以及市场关注度高等特点,经各方共同研究选择了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首先通过资格预审合理设置门槛,为了确保入围社会资本和项目条件相匹配,满足项目投资和运营需要,济邦咨询曾先后两次以书面调研的形式进行了市场测试;其次通过综合评分方法选出报价低且运营能力强的目标投资人。此种竞争方式,有利于最大限度挖掘市场价值,实现充分竞争,降低政府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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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克难:项目操作遗憾
1员工安置
PPP存量项目运作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应遵循“人随项目走”的原则,员工与原有企业解除合同,与项目公司重新签署劳动合同,既有利于项目公司管理,也有利于员工自身发展。本项目中两厂共涉安置员工141名,经摸底调研员工更倾向于继续留在水务集团发展,考虑到项目的整体运作进度及员工的普遍诉求,最终采用了“人员借用并保留现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安置方案,该方案虽保证了员工的平稳过渡,但对未来项目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员的安置是改革过程中的最重要问题,处理不好影响稳定,甚至可以直接决定项目成败。从本项目运作的经验来看,应提前对员工进行宣传和沟通,让员工能真正理解PPP改革的意义并积极参与进来,引导员工对市场化运作机制的认同并意识到改革为其个人带来的发展机遇,在充分了解员工的利益诉求,确保员工合理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采用“人随项目走且劳动关系整体转移”的人员安置方案,理顺关系,顺应发展潮流,保障污水处理厂在合作期内的独立运作和发展。
2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的后续运作
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因为进水量过低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条件,而未被纳入本项目交易范围,但由于城东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工程在同一厂区且有很多共用设施,运营主体不一将带来很多麻烦,相应降低了项目设施运营规模效应的发挥,削弱了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的市场价值。
3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新政策的出台
在本项目的执行过程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 年6月1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 〕78号)(下称78号文),符合一定条件的提供污水处理劳务的纳税人自20** 年7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率为70%。
本次增值税优惠目录将污水处理劳务纳入其中,在此之前,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此次78号文的推出,对于污水处理PPP项目有一定影响。首先文中并没有对污水处理劳务的增值税具体执行细则做明确规定,各地税务部门只能按17%的税率进行征收;其次根据规定:“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根据该条规定,企业因为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即在未来三年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笔不算小的成本(以城东污水处理厂为例,大概在600多万)将加大项目公司的经营压力。况且污水处理行业本就是保本微利的行业,若是企业因为进水水质不合格而导致的出水水质不合格并因此受到一万元以上的环保罚款,三年增值税损失的补偿必然会在地方政府和项目公司之间造成较大的争议和矛盾,不利于项目的长期合作。
PPP的顺利推进需要各项配套政策的支持,尤其是税务配套政策,希望有关部门在78号文试行一年后,最好能免征污水处理劳务的增值税,或者出台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的实施细则,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便于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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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待完善:实施中的困惑
1政府采购法框架下的PPP政府采购
本项目在资格预审条件中针对的社会资本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虽然财政部的多份PPP相关政策文件明确指出外资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 年修订)》中,污水处理厂建设、经营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但由于政府采购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上述几个部门规章,本项目曾因此一度陷于僵局。
后经江苏省财政厅、南京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建集团以及济邦咨询的多方努力,本项目最终通过政府部门审批方式得以允许境外投资主体参与竞争。但本项目解决了,下一个项目遇到同样的问题怎么办?若想彻底解决该问题,恐怕需要从行政法规甚至更高的法律的层面予以明确。
2PPP模式下的国有产权交易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本项目虽为经营权转让,但根据此规定仍需要进场交易,竞价模式为“竞投经营权转让价款”,而根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文件规定,PPP项目社会资本选择适用于政府采购程序,江苏省更是发文要求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国家级示范项目以及省级试点项目必须通过省级政府采购平台公开招选社会资本。考虑到竞争污水处理单价能起到激励项目公司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的导向作用,且综合评分得方式比起单纯的竞价方式更有利于选择合适的投资者,我们最终选择采用政府采购模式而非国有产权转让模式。但是,由于政策规定不一,为了避免违规风险,有关部门应明确采用PPP模式的国有产权/经营权转让项目是否需要进场交易。
3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运作
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财建〔20** 〕29号)指出,污水处理项目应实行厂网一体化运营,而国务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 年修订)》又强调大中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应由中方控股等诸多限制,经过综合平衡,本项目仍选择以污水处理厂进行PPP运作。
但是,从政策的导向以及对污水处理厂考核体系来看,实施厂网一体化是未来污水处理厂发展的方向,而污水处理管网普遍存在投资主体众多,权属难以明确的现象,若实施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运作,首先需要政策引导进行大规模的管网普查工作,对管网资产进行确权和整合,其次相关部门应考虑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比如污水处理费的收费体制,在厂网一体化运作的前提下,未来是否有可能实现由使用者直接付费?
4税务政策的配套
以污水处理厂TOT项目为例,按现有的税务政策,在多个环节存在额外的税负成本:
在第一个“T”的环节,若是进行资产交易,存在着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以及所得税及相应附加等税费成本。若是经营权交易,存在着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印花税以及所得税及相应附加等税费成本,以本项目经营权转让为例,经初步匡算,仅此交易环节的税负成本达到交易总额的25%(仅作参考)。存量资产PPP的目的之一即通过存量资产或其经营权的转让获得一笔转让资金用于消减存量债务,若税务负担过重,降低了地方政府或资产权属方对存量资产进行PPP运作的积极性,建议减免该类项目资产或其经营权转让环节的流转税;
在“O”的环节,项目公司除了缴纳所得税外,最主要的是78号文新增的污水处理劳务的增值税,上文已表述,此处不再赘述;
在第二个“T”,即反向移交环节,因为TOT项目的合作期限比较长,一般都达20-30年,因此国内目前经历的项目合作期结束的实际案例还很少。但根据现有税务政策,资产或其经营权(特别是运营过程中更新或新建资产)期末移交会产生流转税、所得税及契税,又增加PPP项目税务成本,最终仍由地方政府买单。污水处理厂TOT项目期满资产由项目公司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因为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已将所有的投资、运营成本以及利润全部收回(个别案例具体约定的除外),因此考虑到PPP项目的特殊体系,建议免除期满移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税费。若双方合作期限未满而中止合作,在此过程中的移交也建议免除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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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PPP将在曲折中坚定前行
本项目历经八个多月的运作,经历了诸多曲折、困惑、不被理解甚至自我怀疑,但在各相关部门及咨询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取得了令各方满意的结果,顺利完成了财政部和市政府预期目标。但这仅仅是个开始,根据财政部113号文要求,目前项目只是完成了采购环节,下一步才进入真正的合作阶段——项目执行,而衡量一个PPP项目是否成功,是对其全生命周期的衡量。不过有了这个良好开端,我们坚信双方在未来能够携手共进,实现共赢!
对PPP模式来讲,亦注定不会一帆风顺,虽然国家各部委从开始便紧锣密鼓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规范PPP模式的政策,但在先行的实践中,已经暴露出我国在公共管理理念、法律、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方面无法配套或匹配的不足,需要尽快完善和提升,否则PPP模式进行大规模推广仍存在许多障碍。
尽管如此,笔者仍坚信,正如南京城东、仙林污水处理PPP项目所经历波折到成功签约的过程,我国PPP模式必在曲折中坚定前行,首先PPP强调合作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其次PPP的合作领域也愈来愈开放,这既有利于推动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的改革,也必将推动整个社会朝着更开放更公平的方向前行,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最后,感谢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以及市城建集团相关领导,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给予我们的支持和指导!
篇5:ppp项目实施方案完整版
ppp项目实施方案完整版
ppp模式项目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大家了解过如何开展这项工作吗?以下是ppp项目实施方案,请参考!
ppp项目实施方案完整版【1】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由政府或社会资本发起,以政府发起为主。
(1)政府发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负责向交通、住建、环保、能源、教育项目、医疗、体育健身和文化设施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行业主管部门可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行业专项规划中的新建、改建项目或存量公共资产中遴选潜在项目。
(2)社会资本发起。社会资本应以项目建议书的方式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推荐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项目筛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由政府或社会资本发起,以政府发起为主。
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评估筛选,确定备选项目。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根据筛选结果制定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
对于列入年度开发计划的项目,项目发起方应按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新建、改建项目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存量项目应提交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
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适宜采用PPP模式。
物有所值评价
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定量评价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定性评价重点关注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
定量评价主要通过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支出成本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进行比较,计算项目的物有所值量值,判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为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政府债务等因素,对部分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每年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等财政支出不得超出当年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
PPP项目准备
组织实施机构
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PPP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合作伙伴选择、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以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考虑到PPP运作的专业性,通常情况下需要聘请PPP咨询服务结构。
项目组织实施通常会建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政府高层沟通、总体工作的指导等,项目小组负责项目公司的具体开展,以PPP咨询服务机构为主要组成。项目实施结构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包含工作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实施主体、预计完成时间等内容。
尽职调查
项目内部调查
项目实施机构拟定调研提纲,应至少从法律和政策、经济和财务、项目自身三个方面把握,主要包括政府项目的批文和授权书、国家、省和地方对项目的关于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特许经营和收费的相关规定等;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总体发展规划、与项目有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建设规划、现有管理体制、现有收费情况及结算和调整机制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已形成的相关资产、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项目用地的征地情况等。
外部投资人调查
根据项目基本情况、行业现状、发展规划等,与潜在投资人进行联系沟通,获得潜在投资人的投资意愿信息,并对各类投资人的投资偏好、资金实力、运营能力、项目诉求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与潜在合适的投资人进行沟通,组织调研及考察。
实施方案编制
通过前期的调查研究及分析论证,完成项目招商实施方案编制。招商实施方案主
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经济技术指标和项目公司股权情况等。
(二)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
(三)PPP运作模式
PPP运作模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一运营一移交、建设一拥有一运营、转让一运营一移交和改建一运营一移交等。选择适合的模式至关重要!
(四)交易结构
交易结构主要包括项目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和相关配套安排。项目投融资结构主要说明项目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性质和用途,项目资产的形成和转移等。项目回报机制主要说明社会资本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支付方式。
(五)合同体系
合同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合同和保险合同等。项目合同是其中最核心的法律文件。
(六)监管架构。
监管架构主要包括授权关系和监管方式。授权关系主要是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以及政府直接或通过项目实施机构对社会资本的授权;监管方式主要包括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和公众监督等。
(七)采购方式选择
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特点,依法选择适当采购方式。
实施方案审核
为提高工作效率,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外部专家建立PPP项目的评审机制,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PPP模式的适用性、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价格的合理性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估,确保“物有所值”。评估通过的由项目实施机构报政府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照实施方案推进。
PPP项目采购
项目预审
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项目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调整实施方案选择的采购方式。
资格预审公告应包括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拟确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家数和确定方法,以及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项目采购文件编制
项目采购文件应包括采购邀请、竞争者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竞争者应提供的资格、资信及业绩证明文件、采购方式、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项目相关审批文件、采购程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强制担保的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项目合同草案及其他法律文本等。
响应文件评审
项目PPP运作需建立方案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0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应至少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谈判与合同签署
项目实施机构应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候选社会资本的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中选者。确认谈判不得涉及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己终止谈判的社会资本进行再次谈判。
确认谈判完成后,项目实施机构应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采购结果和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合同文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合同,应在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需要为项目设立专门项目公司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项目合同,或签署关于承继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
PPP项目执行
项目公司设立
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监督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项目融资管理
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及时开展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
绩效检测与支付
社会资本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定期监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编制季报和年报,并报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项目合同中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财政部门应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统筹考虑,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的产出说明,按照实际绩效直接或通知财政部门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及时足额支付。
中期评估
项目实施机构应每3-5年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重点分析项目运行状况和项目合同的合规性、适应性和合理性;及时评估已发现问题的风险,制订应对措施,并报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PPP项目移交
项目移交时,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代表政府收回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
项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移交形式、补偿方式、移交内容和移交标准。移交形式包括期满终止移交和提前终止移交;补偿方式包括无偿移交和有偿移交;移交内容包括项目资产、人员、文档和知识产权等;移交标准包括设备完好率和最短可使用年限等指标。
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应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根据项目合同约定与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确认移交情形和补偿方式,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方案。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将满足性能测试要求的项目资产、知识产权和技术法律文件,连同资产清单移交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办妥法律过户和管理权移交手续。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配合做好项目运营平稳过渡相关工作。
项目移交完成后,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产出、成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应用等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公开评价结果。
PPP项目实施方案【2】
(一) 编制实施方案和资格预审文件
主要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 编制资料清单;
2. 向政府相关部门调研访谈,详细了解项目情况;
3.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1) 项目概况
(2)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3) 项目运作方式
(4) 交易结构
(5) 合同体系
(6) 监管架构
(7) 采购方式选择
4. 进行物有所值评价;
5. 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1) 编制财务模型,进行财务测算
(2) 重点进行财政支出测算和承受能力评估
(3) 形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论
6. 向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实施方案,并进行修改完善;
7. 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
8. 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后,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
9. 协助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0. 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成立评审小组;
11. 协助组织项目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
(二) 实施招标程序
主要工作: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商推介,解答投资人有关问题,吸引投资人关注和参与投标。
1. 制定招标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
2. 主持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
(1) 投标人须知
(2) 项目协议,
(3) 合资合同(如政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参股项目公司的)
(4) 技术参考资料
3. 与政府有关部门讨论招标文件;
4. 修改招标文件并完成终稿;
5. 起草招标公告并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发售招标文件;
6. 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接待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
7. 参加标前会议;
8. 编制标前会议备忘录,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送;
9. 回答和澄清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 继续研究招标文件并使文件符合法律规范和行业惯例,如发现重大疏漏或对项目实施机构不利的条款,及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正;
11. 将招标文件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潜在投标人;
12. 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招标阶段出现的各种问题;
13. 制定开标计划和开标安排,制定开标阶段的各种有用文件;
14. 协助布置开标现场并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仪式。
(三) 评标及谈判阶段
主要工作:制定评标标准,协助进行谈判,并就协议关键条款进行解释和修改,形成最终项目协议。
1. 制定评标和澄清谈判的计划;
2. 制定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澄清谈判策略;
3. 协助评审小组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摘录、比较和评估,计算各投标人的分值,并起草评审报告;
4. 协助组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5. 参加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进行的谈判;
6. 在每一轮谈判结束时编制谈判备忘录,并根据谈判结果修改协议文本;
7. 形成协议文本定稿;
8. 协助进行中标公示;
9. 发出中标通知书;
10. 根据需要参与政府与投资人协议签署仪式。
篇6:PPP项目财政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项目财政管理,明确财政部门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工作要求,规范财政部门履职行为,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的各类PPP项目。
第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等各类公共资产和资源与社会资本开展平等互惠的PPP项目合作,切实履行项目识别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绩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信息披露与监督检查等职责,保证项目全生命周期规范实施、高效运营。
第二章 项目识别论证
第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项目前期的识别论证工作。
政府发起PPP项目的,应当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的,应当由社会资本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社会资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第五条 新建、改扩建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当依据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论证文件编制;存量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依据还应包括存量公共资产建设、运营维护的历史资料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等。
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风险分配框架、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等内容。
第六条 项目实施机构可依法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受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应独立、客观、科学地进行项目评价、论证,并对报告内容负责。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共同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物有所值评价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实施机构可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后重新提请本级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 经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统筹本级全部已实施和拟实施PPP项目的各年度支出责任,并综合考虑行业均衡性和PPP项目开发计划后,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
第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本地区PPP项目开发目录,将经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管理。
第三章 项目政府采购管理
第十条 对于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的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结果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
项目实施机构可以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优先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性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分竞争。根据项目需求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建设运营需求,综合考虑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因素合理设置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保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平等参与。
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综合考虑社会资本竞争者的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融资能力等因素合理设置采购评审标准,确保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和质量效益提升。
第十四条 参加采购评审的社会资本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内容最终被全部或部分采纳,但经采购未中选的,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前期投入成本予以合理补偿。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PPP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服务和监督管理,依托政府采购平台和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开PPP项目采购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及结果、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情况及评审结果等,确保采购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
第十六条 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前,项目实施机构应将PPP项目合同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 PPP项目合同审核时,应当对照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采购文件,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发生实质性变更,并重点审核合同是否满足以下要求:
(一)合同应当根据实施方案中的风险分配方案,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并确保应由社会资本方承担的风险实现了有效转移;
(二)合同应当约定项目具体产出标准和绩效考核指标,明确项目付费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三)合同应当综合考虑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成本核算范围和成本变动因素,设定项目基准成本;
(四)合同应当根据项目基准成本和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参照工程竣工决算合理测算确定项目的补贴或收费定价基准。项目收入基准以外的运营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
(五)合同应当合理约定项目补贴或收费定价的调整周期、条件和程序,作为项目合作期限内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执行补贴或收费定价调整的依据。
篇7:PPP项目财政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将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保障政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履约能力。
第十九条 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的PPP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将合同中符合预算管理要求的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报请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预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条 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报PPP项目收支预算:
(一)收支测算。每年7月底之前,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当年PPP项目合同约定,结合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测算下一年度应纳入预算的PPP项目收支数额。
(二)支出编制。行业主管部门应将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PPP项目支出责任,按照相关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列入支出预算。
(三)收入编制。行业主管部门应将政府在PPP项目中获得的收入列入预算。
(四)报送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包括所有PPP项目全部收支在内的预算,按照统一的时间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应对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PPP项目财政收支预算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充分考虑绩效评价、价格调整等因素,合理确定预算金额。
第二十二条 PPP项目中的政府收入,包括政府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取得的资产权益转让、特许经营权转让、股息、超额收益分成、社会资本违约赔偿和保险索赔等收入,以及上级财政拨付的PPP专项奖补资金收入等。
第二十三条 PPP项目中的政府支出,包括政府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需要从财政资金中安排的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配套投入、风险承担,以及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安排的PPP专项奖补资金支出。
第二十四条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各级财政部门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监测工作。每年一季度前,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应向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项目建设运营成本说明材料。项目成本信息要通过PPP综合信息平台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PPP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定期检查,确保阶段性目标与资金支付相匹配,开展中期绩效评估,最终促进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二十六条 社会资本方违反PPP项目合同约定,导致项目运行状况恶化,危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或严重影响公共产品和服务持续稳定供给的,本级人民政府有权指定项目实施机构或其他机构临时接管项目,直至项目恢复正常经营或提前终止。临时接管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由违约方单独承担或由各责任方分担。
第二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按照事先约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产出、实际效果、成本收益、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也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出评价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对于绩效评价达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及时足额安排相关支出。
对于绩效评价不达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或补贴支出。
第五章 项目资产负债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PPP项目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督促项目实施机构建立PPP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政府在PPP项目中通过存量国有资产或股权作价入股、现金出资入股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形成的资产,应作为国有资产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进行反映和管理。
第三十条 存量PPP项目中涉及存量国有资产、股权转让的,应由项目实施机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办法,依法进行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一条 PPP项目中涉及特许经营权授予或转让的,应由项目实施机构根据特许经营权未来带来的收入状况,参照市场同类标准,通过竞争性程序确定特许经营权的价值,以合理价值折价入股、授予或转让。
第三十二条 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PPP项目合同约定确定项目公司资产权属。对于归属项目公司的资产及权益的所有权和收益权,经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可以依法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进行结构化融资,但应及时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上公示。项目建设完成进入稳定运营期后,社会资本方可以通过结构性融资实现部分或全部退出,但影响公共安全及公共服务持续稳定提供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资产移交工作。
项目合作期满移交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共同做好移交工作,确保移交过渡期内公共服务的持续稳定供给。项目合同期满前,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应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对移交资产进行性能测试、资产评估和登记入账,项目资产不符合合同约定移交标准的,社会资本应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项目因故提前终止的,除履行上述移交工作外,如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提前终止的,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给予社会资本相应补偿,并妥善处置项目公司存续债务,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如因社会资本原因导致提前终止的,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社会资本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PPP项目债务的监控。PPP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负债,属于项目公司的债务,由项目公司独立承担偿付义务。项目期满移交时,项目公司的债务不得移交给政府。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PPP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项目运行质量,严禁以PPP项目名义举借政府债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合规性审核,确保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领域,并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前期论证审查程序。项目实施不得采用建设-移交方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应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以及PPP项目合同约定规范运作,不得在股东协议中约定由政府股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对社会资本方股东的股权进行回购安排。
财政部门应根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果和PPP项目合同约定,严格管控和执行项目支付责任,不得将当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代替PPP项目中长期的支付责任,规避PPP项目相关评价论证程序。
第三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PPP项目库,做好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准备、采购和建设阶段信息公开内容包括PPP项目的基础信息和项目采购信息,采购文件,采购成交结果,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项目合同文本,开工及竣工投运日期,政府移交日期等。项目运营阶段信息公开内容包括PPP项目的成本监测和绩效评价结果等。
财政部门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本级PPP项目目录、本级人大批准的政府对PPP项目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等。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对PPP项目财政管理情况加强全程监督管理,重点关注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PPP项目的,依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8:PPP项目财政管理规定
对照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PPP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15号文),PPP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将PPP与政府采购密不可分、深度融合的关系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确认并凝固下来,既是三年来PPP项目采购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同时为未来更大规模涌现的PPP采购行为提供了操作性很强的规范指导。
第一条开宗明义,明确了本办法的立法依据主要包括《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这就从法理上明确了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选取过程的政府采购性质。这个规定和215号文规定是一致的。215号文第二条对定:本办法所称PPP项目采购,是指政府为达成权利义务平衡、物有所值的PPP项目合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成PPP项目识别和准备等前期工作后,依法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的过程。
与215号文更加专注与采购程序各环节操作相比,PPP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用整章的篇幅对PPP采购环节的管理规范做出进一步明确:
第十条规定,经前期识别论证得以确认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的PPP项目,由项目实施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这就进一步确认了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在政府采购程序中的采购人地位,比如交通运输项目中的各地交通委、交通运输局,海绵城市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文化项目中的文化局等。
该条明确,项目实施机构可以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这就明确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中的代理职责。
第十一条明确了PPP类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等规定,办法明确了PPP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性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这对保证采购流程的公开、透明有积极意义;该条明确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分竞争更有利于调动各类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投资参与PPP的积极性。
与215号文相比,该条未明确列入邀请招标采购方式,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了严格限定,要求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并经上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这是近两年来PPP项目采购实践现状的总结,也将更有力地维护社会资本参与竞争的平等准入机会。
第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平等参与PPP建设和服务的权利,被业界普遍看好。
第十二和十三条对PPP采购公告的实质性条款、项目采购评审标准做出了明确和限定,要求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建设运营需求,综合考虑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因素合理设置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评审过程应当应当综合考虑社会资本竞争者的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融资能力等因素。这是对214号文的重要增补。我国政府采购采用专家评审制,结合财政部门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明确专家评审需要考量的主要因素,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第第十四条对社会资本投标人的补偿规定也是个小亮点,一是针对政府采购程序中的投标保证金制度,应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如期如数退还,这在215号文第21条也有详细规定;另外,PPP项目一般技术复杂,社会资本方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内容最终被全部或部分采纳,但经采购未中选的,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前期投入成本予以合理补偿,该规定也将大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竞标的积极性。
第十五条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对PPP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对PPP项目采购信息公开事宜做出规定。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第19号令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管理办法,PPP项目的政府采购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及结果、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情况及评审结果等,应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向公众公开,以确保采购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暂行办法的亮点之一是明确了政府采购平台和PPP综合信息平台应作为PPP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公开平台;亮点之二是明确财政部门在PPP采购活动中除了监督管理,还负有支持服务的职责,这也是实行“宽财政”,配合有关部委积极引导民间投资稳增长的需要。
第十六条明确采购结果应由项目实施机构将PPP项目合同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这项规定与政府采购文件备案管理方法相衔接。
合同管理是PPP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的重头戏,也是保证合同履行、政府和社会资本长期有效合作的关键。10月9日的中央深改组会议着重强调,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活动中,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确需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从顶层设计层面为社会资本吃下了“定心丸”,使社会资本得以规避PPP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最大风险。215号文第三章争议处理和监督检查部分对合同管理和变更有规定,新出台的暂行办法第十七章对此进一步做出了明晰具体的细化规定。
此外,办法第六条还规定,项目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各类专业咨询服务的提供机构,编制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独立、客观、科学地进行项目评价、论证等,这也赋予政府采购一项重大使命。
其他有关方面的亮点,比如对各类所有制平等相待,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发挥技术优势,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加大信息公开公开力度;纳入预算;绩效评价;加强监管约束;注重“创新性和示范性”等,各路专家学者多有专业性深入评述,此不班门弄斧,再做赘言。总之,财金92号文《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细化了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中财政部门的相关职责和工作流程,在中国PPP改革和发展史上必将发挥积极作用,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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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ppp模式项目建议书
ppp模式项目建议书
ppp模式项目建议书
ppp项目建议书【1】
第一部分 总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项目报告撰写单位
(四)项目主管部门
(五)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
(六)项目建设地点
二、立项研究结论
(一)项目产品市场前景
(二)项目原料供应问题
(三)项目政策保障问题
(四)项目资金保障问题
(五)项目组织保障问题
(六)项目技术保障问题
(七)项目人力保障问题
(八)项目风险控制问题
(九)项目财务效益结论
(十)项目社会效益结论
(十一)项目立项可行性综合评价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
在总论部分中,可将项目立项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表,使审批者对项目作全貌了解。
第二部分 ppp项目发起背景和建设必要性
一、ppp项目建设背景
(一)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发起人以及发起缘由
(三)……
二、ppp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
(二)……
(三)……
(四)……
三、ppp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第三部分 ppp项目市场分析及前景预测
一、ppp项目市场规模调查
二、ppp项目市场竞争调查
三、ppp项目市场前景预测
四、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五、产品销售收入预测
第四部分 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
一、资源和原材料
二、建设地区的选择
三、厂址选择
第五部分 工厂技术方案
一、项目组成
二、生产技术方案
三、总平面布置和运输
四、土建工程
五、其他工程
第六部分 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一、建设地区环境现状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三、项目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四、治理环境的方案
五、环境监测制度的建议
六、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八、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第七部分 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
一、企业组织
二、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第八部分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二、项目实施进度表
三、项目实施费用
第九部分 项目财务测算
一、项目总投资估算
二、资金筹措
三、投资使用计划
四、项目财务测算相关报表
(注:财务测算参考《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依照如下步骤进行:
1、基础数据与参数的确定、估算与分析
2、编制财务分析的辅助报表
3、编制财务分析的基本报表估算所有的数据进行汇总并编制财务分析的基本报表。
4、计算财务分析的各项指标,并进行财务分析从项目角度提出项目可行与否的结论。)
第十部分 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一、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
二、财务评价
三、国民经济评价
四、不确定性分析
五、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分析
第十一部分 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与建议
二、附件
三、附图
建议书作用
建议书是个人或者单位有关方面为了开展某项工作,完成某项任务或进行某种活动而倡议大家一起做什么事情,或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时使用的一种文体,也叫意见书。
建议书是作文的一种形式。其内容很广泛,像弘扬雷锋精神,开展精神文明活动,援助贫困山区孩子读书,开展工作拥军优属活动家等,都可以写建议书。
建议书是面对群体时,虽然也带有建议,但主要是宣传、鼓动对方去做,具有一定的号召性。建议书是面对领导和有关部门时,一般是中肯地提出自己对对方工作的意见和自己的建议,没有要求对方去做的意思。不具有号召性。
建议书格式
建议书的格式和一般书信大体相同:
1、标题 通常只写“建议书”三个字,有时为了突出建议的具体内容,可以写《关于×××的.建议书》。题目要写在第一行的中间,字体要大些。
2、顶格;称呼 提出的建议希望得到哪些人的响应,称呼就写哪些人。要写在第二行顶格,后面加冒号。( 如:马可:)下一行可加您好;再加感叹号
3、空两格;正文 就是建议的内容,从第三行空两格开始写。先写这个问题是什么,再写提出建议的理由,最后写建议的具体内容。如果内容较多,可以分条写。
4,结尾写祝福语
5、 空行;署名 在右下角写出建议人的姓名,即提出建议的团体的名称或个人的名字。
6、日期 写在建议人姓名的下方。
建议书特点
1、文本性较强
建议书是面对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提建议时使用的一种文书面材料。它没有公开倡导具体实施的特点,只是作为一种想法被提出来,所以,具有较强的文本性特点。
2、可塑性较强
建议书是必须被有关部门、领导批准认可后才能被实施的,所以,建议书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它不是最终的定文形式,它可以被修改,被增删,甚至弃之不用,这要由具体的情况来定。
3、存在不确定性
建议书是面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建议,是否被采纳要由有关领导或部门决定。
篇10:ppp项目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参与投标与订立合同、工程施工管理的整个事宜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以牵头人为主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篇11:ppp项目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
协议各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丁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本协议各方借助阿里巴巴网站提供的平台,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决定组成信贷联合担保组织向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贷款的相关事宜,为明确各成员的权利
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协议。
一、联合体性质
1、 本协议约定的信用贷款联合担保组织(以下简称“联合体”,其中组成成员以下简称“联
合体成员”)是由本协议项下的数个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组成信用集合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而成立的相对固定的组织。
2、 除基于本协议及《联保项下融资额度与担保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外,联合体各
成员之间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代理、合伙、合作等法律关系,任何成员不得以其他成员的名义对外宣传、从事本协议及《联保项下融资额度与担保合同》约定外的行为。
二、借贷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各方均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各方拟申请贷款额度为:甲方: 万元;乙方: 万元;丙方: 万元;丁方: 万元,联合体贷款总额为: 。联合体贷款总额及各方具体贷款额度均以银行最终核定的额度为准。
三、担保方式
1、 信贷联合体的全部成员将对成员间的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任何一方未能按照《联保
项下融资额度与担保合同》约定在贷款归还期限届满前归还贷款的,建设银行除有权要求借贷方归还贷款外,还有权要求信贷联合体任何一方归还该到期贷款。具体约定以《联保项下融资额度与担保合同》为准。
2、 当某一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与建设银行签订的《联保项下融资额度与担保合同》对其
他成员的逾期贷款或其他违约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该成员有权要求逾期还款方返还其承担担保责任部分的款项及该款项自支付给银行之日起至返还期间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四、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
1、 联合体贷款总额及各成员额度确定后,任一成员应在向银行实际支用额度之日起一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成员。如有成员在银行确认额度后又提出退出或要求变更,因此造成其他成员不能获得贷款款项或无法及时获得款项而引起的损失及银行要求的损失赔偿要求,由提出要求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2、 联合体各成员除依照《联保项下融资额度与担保合同》对其他成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
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外,不得再为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个人等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本协议签订前已提供担保的,在该担保到期后不得继
续。
五、保密条款
联合体各成员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在签订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各成员及建设银行有关业务运作与操作技术等商业方法有保密义务,未经有关成员及建设银行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六、指定联系人
联合体各成员同意指定以下人员作为联合体与建设银行之间的指定联系人,负责接收建设银行向联合体发出的通知,并向银行递交联合体共同文件。但指定联系人并非联合体各成员的委托代理人,若联合体文件仅有指定联系人签章而无其他联合体成员签章,仅作为签章人的文件,不能作为联合体共同文件。指定联系人收到建设银行通知的第三个工作日起,视为建设银行通知已送达联合体各成员。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七、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产生之任何争议,各成员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八、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成员各执一份,交建设银行备案一份。
信贷联合体成员签字盖章:
日期:
《联合体协议书》备注页面
1.您组建好了联合体后,请您的联合体各成员企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快递给我们。这就表示您的联合体已组好,并且已稳定。
2.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协议第一页:请联合体成员企业填上各自的公司名、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邮政编码、传真和电话,(共6项)如果没有第四家联保的企业,丁方则不用填写。
第二页:联合体各企业在第二项填上所需贷款金额和联合体贷款总额。
第三页:1.在第六项填上联合体指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联合体各企业法人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在第八项空白处签字、盖章(企业公章),并加上协议签订的日期。
快递地址:
篇12: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
PPP公私合作模式
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5月,发展改革委建立了首个国家部委层面PPP项目库,向社会公开推介了第一批PPP项目;12月,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第二批PPP推介项目,共计1488个项目、总投资2.26万亿元,涵盖农业、水利、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
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 PPP)项目财政管理行为,切实保障PPP项目合同政府履约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公共资产和资源流失,依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各类PPP项目,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特定领域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
第三条【管理内容】各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下同)应当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土地使用权等各类公共资产和资源,支持PPP项目建设运营,严格履行项目识别、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管理、绩效评价、资产负债管理、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职责。
第二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四条【项目识别】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识别工作。
(一)【政府发起】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发起推荐PPP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二)【社会资本发起】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应当向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提请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第五条【提交材料要求】提请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产出说明、项目合作范围、期限与运作方式、风险分配框架、交易结构、监管框架、社会资本合作方采购方式等。
(二)除前款要求的材料外,新建、改扩建项目还应提交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社会资本发起的可提交项目建议书替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存量项目还应提交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包括资产清册、性能状况、财务、人事等情况,以及第三方依法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第六条【初步方案评审】财政部门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时,应当对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进行分析论证,确保项目回报机制清晰、风险分配框架合理。
(一)【项 目回报机制】项目回报机制应当参照行业规律、市场价格、同类型项目实施情况等因素,统筹利用公共资源和公共资产,多形式、多渠道挖掘项目合理回报来源,实 现社会资本回报诉求和公众负担能力的平衡。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开发创造项目商业附加价值以及挖掘资源多样化利用价值,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 质量和效率。
(二)【风险分配框架】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风险可控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风险保留意愿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更要素,合理确定风险分配框架。
第七条【物有所值评价工作要求】财务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对备选PPP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通过物有所值评价的项目,由财政部门出具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第八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要求】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按照规定识别和预算单个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后,汇总本级全部已实施和拟实施的PPP项目的各年度支出责任,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由财政部门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第九条【PPP目录管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本地区PPP项目开发目录,将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进行管理。
第十条【采购管理】对于纳入财政部门PPP项目开发目录的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应将项目实施方案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社会资本合作方采购工作。
(一)【采购方式】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PPP项目的采购需求特点,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中,依法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二)【采购条件】项目实施机构应当综合评估项目潜在合作方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因素。依法择优选择合作伙伴,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合作方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要积极鼓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依法允许外资企业参与。
(三)【采购评选】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分别评估项目潜在合作方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环节的实施方案和、及成本报价,严禁合作方重建设、轻营运,通过运营环节的恶性低价获得项目主导权,通过设计、施工、核心材料采购等环节获得较高关联性收入、转移利润。
(四)【二次评选】对于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或服务外包的PPP项目,已经依据政府采购法选定社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五)【信息公正】项目实施机构要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和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布PPP采购计划和项目采购信息,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和公平。
第十一条【第三方专业机构】财政部门可依法择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物有所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但不得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注册地、资质条件等设置歧视性门槛。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应独立、客观、科学地进行项目评估,对评估报告负责。
第十二条【合同审核内容】对于履行完成采购程序的PPP项目,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对实施方案和合作内容达成一致,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实施机构应当将合同文本送达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再报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合同审查内容】财政部门应当对照实施方案及采购文件,逐条对比合同文本的条款是否发生实质性变更,确保合同项下的政府(或公众)支付责任清晰、合理、可承受。
(一)合同文本应当细化完善公共服务否认具体产出标准和绩效指标体系,名乌尔绩效评价和项目付费的基准。
(二)合同文本应当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投资成本(含合理重置成本)、运营成本、财务成本、税费等,设定好项目基准成本,明确能够纳入PPP项目定价以及项目付费依据的成本核算范围、成本类型和成本标准。
(三)合同文本应当根据项目基准成本,结合项目公司股权汇报内部收益率,合理测算确定项目的基准收入和收费(或补贴)标准。项目基准成本以外的成本控制风险(运营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
(四)合 同文本应当按照激励相容的原则,根据产生项目超额的收益的不同原因,提前约定分享规则。原则上,对于项目使用量增加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超额收益增加的,超额 收益的分享要向政府部门倾斜。对于社会资本方技术创新、管理进步等主观女里导致超额收益增加的,超额收益可以约定归项目公司享有。
(五)合同文本应当合理约定定价周期。在一个定价周期结束后,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上个周期的成本核算情况,重新确定下一个周期的定价和补贴标准。对于在项目定价周期内获得的超额收益,按照超额收益分享规则进行分享。
第三章项目财政收支预算管理
第十四条【预算管理】对当年新签约的、符合纳入预算管理要求的PPP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将下一年度项目合同中符合预算管路要求的财政资金收入,报请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本部门预算草案,经本级市政府同意后报人民代表大会审批。新签约的PPP项目涉及当年财政资金收支的,按照预算调整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中期预算管理】对当面新签约的、符合纳入预算管理要求的PPP项目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财政部门要将其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切实保障政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履约能力。
第十六条【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部门预算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编报PPP项目收支预算:
(一)支出预算。每年7月底之前,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当年PPP项目合同约定,结合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支出绩效评价结构等,预算下一年度应纳入预算的PPP项目收支数额。
(二)支出编制。行业主管部门应将需要先从预算中安排的PPP项目支出责任,按照相关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
(三)收入编制。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包括所有PPP项目全部收入列入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
(四)报送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包括所有PPP项目全部收支在内的部门和单位预算草案,按照统一的事件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编制要求】财政部门应对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PPP项目财政收支预算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安排PPP项目财政支出预算,应在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以及债务还本付息、存量PPP项目等履约支出后,充分考虑绩效评价、价格调整等因素合理确定。
赔偿和保险索赔等收入,以及上级财政拨付的PPP项目奖补资金等。
(一)实施特许经营的PPP项目,受让主体应当按照特许经营许可权评估价值,向同级政府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纳入PPP项目财政预算管理。
(二)权益转让收入。是指政府转让存量资产所有权或经营权形成的权益转让收入,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形成的股权转让收入等。
(三)股息收入,是指政府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所获得的分红收益,按照项目产生的收益以及合同约定的股权结构确定。
(四)超额收益收入,是指当PPP项目收入超过合同约定的最高收益率时,政府依照合同约定的超额收益分成比例所取得的收入。
(五)社会资本违约赔偿收入,是指政府因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已交维修等事项,以合同约定获得的履约保证金等赔偿性收入。
(六)PPP项目奖补资金收入,是指下级财政收到的,上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转型为PPP模式的存量政府债务项目和采取PPP项目模式的新建项目,给予的专项转移支付。
(一)股权投资支出,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承担的股权投资支出,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资金要求以及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确定。政府未在项目公司出资占股的,不得核算此类支出。
(二)运营补贴支出,是指项目运营期间,政府承担的直接付费,包括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两种模式,具体依据项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以及利润水平、绩效评价结果、财政中长期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三)配套投入支出,是指依据合同约定,政府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用于项目配套工程等其他投入支出,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
(四)风险承担支出,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因法律安排、政策风险、最低需求风险以及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合同终止等情况,政府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财政或有支出。
(五)PPP项目奖补支出,是指上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转型为PPP模式的存量政府债务项目和采取啪啪啪模式的新建项目,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社会资本采购中止时的沉没费用、循环使用的交易咨询等前期费用支出。
(六)PPP项目其他支出,反映政府对PPP项目的其他支出。
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监测工作。每一季度前,项目公司应向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项目运营成本详细资料。项目成本信息要通过PPP综合信息平台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产出评价标准,对项目产出、实际效果、成本收益、可持续性更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木业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出评价意见。
第二十二条【使用结果】绩效评价是预算审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要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一)对于绩效评价达标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或政府付费项目,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支付费用或补贴。
(二)对于绩效评价不达标的PPP项目,财政部门要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费用或补贴。
(三)对于使用者付费项目,由于客观原因导致超额收益的,按照合同约定归政府享有的部分,财政部门要及时纳入国库。
第四章项目资产负债管理
第二十三条【土地入股要求】政府以国有建设土地投入PPP项目时,一般应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为出资或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参与PPP项目。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和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PPP项目,经本级政府及上级国土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示后,政府方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与社会资本方进行合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额应当依法进行评估,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要求】特殊情况下,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提供,但用于项目相关配套开发用地除外。
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入股、转让要求】政府以存量国有资产作为PPP项目配套投入,以及对存量资产、股权进行转让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则产评估,并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核准,以合理的方式折价入股或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六条【特许经营权评估】对于特许经营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基于特许经营权权未来带来的收入状况,参照市场同类标准,客观评估特许经营权的价值,以合理价值折价入股或授予转让。
第二十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PPP项目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简历PPP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政府在PPP项务报告中进行反映。
第二十八条【项目资产管理】在确保项目能够持续稳定提供公共服务的前提下,PPP项目经营权、收益权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项目公司以项目经营权、项目资产进项抵押、质押,以及在上述资产、权利和利益上设置留置权、担保权益的,需经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财政部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上公示。
第二十九条【资产移交要求】资产移交分为期满移交和提前移交。
(一)期满移交。合同期满后,社会资本应当无偿将PPP项目资产移交政府。将PPP项目资产移交政府时,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移交资产进行性能测试、资产评估,并登记被移交部门会计账。不符合合同约定移交标准的,社会资本应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二)提前移交。双方因故终止合作关系,PPP项 目资产需要提前移交政府时,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移交资产进行性能测试、资产评估并登记入账。如果是政府原因或客观原因提前移交的,在符合合同约 定移交标准的前提下,政府应当给予社会资本相应的补偿;如果是社会资本原因,在不符合移交标准的前提下,社会资本应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负债管理】PPP项目在实施运营全过程中形成的项目公司的负债不得移交给政府。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PPP项目债务识别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防范变相融资】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监督,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一)社会资本全资或控股投资项目公司,要按照《公司法》等法律以及PPP项目合同规范运作。严禁通过固定回报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以及借助抽屉协议将项目运营返包政府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二)政府因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在取得公共服务的同时立即进行足额支付。严禁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变异为购买融资服务,严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变相融资,规避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
(三)严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建设-租赁-移交等运作方式,将原有融资平台建设项目包装成PPP项目,直接与政府签订PPP合同,规避政府债务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简历结算扣款机制】上级财政部门应当督促下级财政部门严格履行PPP合同。没有及时足额向社会资本支付政府付费或者提供补贴的,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办理。经法院判决后仍不执行的,由上级财政直接从相关资金中代扣,并支付至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
第三十三条【信息公开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PPP项目,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准备、采购和建设阶段信息公开内容包括PPP项目的基础信息和项目采购信息、采购文件、采购成交结果、项目合同文本、开工及竣工投运日期、政府移交日期等。
(二)项目运营阶段信息公开内容包括PPP项目的成本监测和绩效评价结果等。
(三)财政部门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本级PPP项目目录、本级人大批准的政府对PPP项目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等。
第三十四条【专员办监督责任】财政部驻各地监察专员办应加强对PPP项目的财政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篇13:PPP项目调度会会议简报
我省第五批PPP试点项目申报入库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为督促我县PPP项目工作进展严格按计划落实,2月22日下午,我县PPP项目工作推进调度会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支文出席会议,县水利局、住建局、房管局、交通局、环保局、发改局、国土局、城投公司、经投公司、交投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及工业集中区负责人参加会议。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简写,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该模式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目前,已初步确定安乡县汽车综合服务产园、安乡县社会化养生养老综合体建设、安乡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安乡县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及管网建设、安乡县城镇黑臭水治理及常德市第七大道建设6个项目上报申请我省PPP试点项目。会上,各单位负责人分别对相应项目的基本情况、工作进展及项目申报资料办理情况进行汇报。
陈支文强调,相关责任单位要将项目申报前期工作落实到位,实施方案、风险评估等前期资料要抓紧时间准备完善;业主单位要集中精力搞好试点项目,对接好建设团队及合作团队;财政部门牵好头,3大平台公司各负其责,相关部门全力支持、配合,确保项目顺利通过试点申报。
篇14:PPP项目调度会会议简报
为进一步推进PPP项目建设,11月10日上午,桃江县委书记汤跃武主持召开PPP项目调度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卫星,县人大副主任提名人选彭习元,副县长戴文、郭清平、邓清波,副县长提名人选吴治国,副县长解明镜,副县长提名人选罗歆辉、王建国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PPP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目前,PPP项目领导小组通过逐一剖析,共筛选出项目30个,计划总投资120.056亿元,基本确定了每个项目的PPP运作方式、合作期、回报机制、资本金比例、政府出资比例、投资收益率、工程下浮造价比例等条款,明确了桃花江汽车站、县城供水工程等9个项目年内完成项目采购,计划投资25.958亿元。会议还以万亩堤垸防洪工程项目为例,进一步完善了该项目合作采购方案,并将以该方案作为蓝本,推广应用到其他PPP项目当中。
汤跃武强调,下阶段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迅速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政府采购中心立即开展咨询公司竞争性磋商工作。已经立项审批的项目,按照流程管理表同步推进,确保实效。各分管副县长要牵头负责,加强领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以便开展下一步工作。
篇15:PPP项目调度会会议简报
醴陵今年启动了一系列PPP项目,吸引了多家央企参与建设醴陵。12月8日,市领导就此召开工作推进调度会。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简写,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该模式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进展情况和后段安排。目前,已经确定的'PPP项目有:“渌江新城”市民服务中心、学校、医院建设项目;渌江古城“一江两岸”文化休闲带项目;城市外环线道路及渌江新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其中,“渌江新城”市民服务中心、学校、医院建设项目已与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渌江古城“一江两岸”文化休闲带项目已与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城市外环线道路及“渌江新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已经多次谈判协调,有中建三局联合体、中建五局和中冶长天等央企参与对接。
为顺利推进上述PPP项目,醴陵已于11月26日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人员和职责,并组织编制了《醴陵市PPP项目工作流程图》。下阶段,将按时间进度表,逐步完成PPP结构设计、PPP模式合作培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和PPP实施方案报批等工作。
会议指出:PPP是一种比较新颖的项目融资模式,相关领导干部要勤于学习,抓紧研究,熟悉流程,全面掌握,有效推进。相关部门、单位都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
湖南金科财智管理顾问(集团)专业人员会上就PPP基础理论知识专题讲课。醴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志超,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谢圣才,副市长廖胜云出席会议。
篇16:某PPP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某PPP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某PPP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实施机构与参股机构
本项目由某市政府授权某市财政局作为实施机构,并委托某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某市城投”)作为项目公司参股机构。
某市城投成立于2002年9月16日,2004年5月经某市人民的政府批准,对原公司进行了重组增资。截止2011年底,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2.96亿元,总资产85.1亿元,净资产47.6亿元,是直属某市市政府领导的,具有一级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建投融资和国有资产运营企业。
(三)项目背景
1.城市背景
某市是安徽省的省辖市,位于安徽省最南端,西南与江西省交界,东南与浙江省为邻。总面积9870平方公里,人口147.28万。某市境内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与历史人文遗迹,是古徽州地区的主要组成部分,徽派文化源远流长,旅游资源丰富多彩。某市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以旅游产业为主导的新兴旅游城市。
近年来,某市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攀升。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0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9%;全年财政收入90.2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8亿元,增长14.5%。
2.建设背景
G205国道改建项目是中心城区“一环五枝”快速路网的东环和北环部分,南起屯光大道,向北绕行在徽州文化园东侧跨越皖赣铁路,接至徽州区永佳大道,向西延伸至新城区新城大道,与快速西路共同形成环绕某市主城区绿脉金竹山的一条“环形”快捷通道。新城大道规划为城际快速通道,北连合铜黄高速公路(潜口下站口),可达某地风景区,南接中心城区(篁墩),经王村镇与徽杭高速公路连接。
梅林南路项目是联系黎阳片区、现代产业园与经济开发区、徽州区的快速通道。
改建后的G205国道与梅林南路将形成城市组团间沟通的快捷通道,对于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路网,增强组团间联系,促进“一体化”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3.对接情况
2014年12月9日,时任某市市长、现任市书记任泽锋,市委常委刘孝华一行在合肥市与我局总经理王传霖、副总经理汪志成等就某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2015年3月8日,我局副总经理汪志成就《某工程改建与梅林南路PPP项目合作建议方案》向股份公司投资发展部进行了汇报。
2015年3月11日,我局副总经理汪志成就《某工程改建与梅林南路PPP项目合作建议方案》与某市政府领导进行了深入交流与讨论。
2015年3月23日,某市市委常委刘孝华与我局副总经理汪志成等在合肥市会晤,就某工程改建项目、梅林南路项目进一步商讨,形成了会谈备忘录,锁定了部分合作条款。会谈备忘录见附件一。
2015年4月1日,我局再次派员赴某地,与某市有关领导、市建委等单位负责人就某市PPP合作备忘录细节进行了沟通。
4.投资背景
通过多次调研,项目的市场条件、资源条件、技术条件、环境条件、社会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外部配套条件、投资环境相对较好。参与本项目投资的主要背景如下:
(1)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目前,我局在某市设有某地中铁旅游公司,并开发了“中铁滨江名邸”房地产项目,参与建设了京福铁路与黄杭铁路等许多大型工程项目,资金实力和建设管理能力得到某市政府的高度认可。某市政府对我局参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尤为重视。
(2)投资返还资金有保障
某市近几年经济发展迅速,GDP与政府财政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某市财政局同意将本项目“政府补贴”费用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跨年度财政预算,报人大审批,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市场发展的需要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当前各级政府大力推广PPP投融资模式,全国已公布的PPP项目过万亿。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属于纯公益性的PPP性质,如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成功实施,具有示范作用,也将进一步提高我局在PPP模式投资领域的市场影响力,以期得到更多更好的发展机遇。
(四)项目前期进展情况
本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G205国道一期、二期
已完成立项、可研(水保、地灾、环评、林地报批、土地规划调整和基本农田核减)、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土地报批已上报省的政府。
2.G205国道三期
已完成立项、可研(水保、地灾、环评、林地报批、土地规划调整和基本农田核减)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正在编制。土地报批已进入审核阶段。
3.梅林南路
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单位已明确;征地、拆迁统计工作已完成。正申请立项、土地组件报批及安置区的规划设计等工作,其中迁坟工作先期启动。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某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包括G205国道(一期、二期、三期)与梅林南路,两者作为一个项目分期分批实施。项目位置及路线图如下:
其中,G205国道一、二期,施工图设计已完成。一期、二期全长约10.5km,双向六车道,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平纵指标满足80km/h。一、二期路幅宽45m,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0m(人行道)+5.0m(非机动车道)+2.5m(机非分隔带)+24m(机动车道)+2.5m(机非分隔带)+5.0m(非机动车道)+3.0m(人行道)=总宽45.0m。G205国道三期,目前仍在初步设计阶段。三期全长约2.42Km(其中新城大道段长1.81KM,梅林大道段长0.61KM),路幅分布:24m机动十4.5X2绿化十5.5X2非机动十4X2人行,全宽52m。共 2座小桥,13座涵洞。
梅林南路全长约3.3Km,一座跨占川河桥长100m,一座2X2m箱涵,路幅分布:22m机动十3mX2绿化十3.5mX2非机动十2.5mX2人行,全宽40m。
三、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实施,某市政府授权某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某地城建)为政府代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某投资公司为社会资本投资人,同意引入产业基金,与某地城建共同出资成立PPP项目公司;某市政府授权某市财政局为项目实施机构,与PPP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以PPP模式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维护和养护管理。特许经营期为8年,其中建设期1.5年,维修养护期6.5年,特许经营期满时,项目移交给某市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某市财政局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将我局(含产业基金)投入的资金及回报、银行贷款及其利息、某市城投投入资金、道路养护费用、项目公司管理费等,分期分批返还至项目公司。整个项目周期为8年时间,PPP公司随项目结束而注销。中某投资公司出资的资本金在公司注销时清算,其在产业基金投入的资金于过程中通过PPP公司对外投资购买产业基金份额实现退出。
四、投资建设范围
投资建设范围包括:
1.G205国道一期、二期、三期及梅林南路的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电力排管、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等,由PPP项目公司以施工总承包方式委托我局实施。
2.除某市城投出资6000万作为前期费用,项目前期费用还需13168万元(约占建安费用的17.1%),由PPP项目公司委托某市财政局包干使用。
3.运营期内道路的管理,包括:道路、排水、公共绿地和路灯等公共设施的的维修与养护等。
五、合作分工
(一)某市政府负责事项
1.本项目已进入安徽省PPP项目库(注:本项目为安徽省发布的第一批PPP试点项目之一,见附件二与附件三),某市政府应确保国家发改委批准本项目以PPP模式实施,对项目合法、合规性及政策性风险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出资。
2.负责项目立项批复、工可、规划、土地、初步设计、征地拆迁、三通一平、施工配套与环境协调等前期工作。
3.负责涉及政府层面项目重大问题的协调。
4.项目完工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PPP项目公司支付“政府补贴”费用。
5.同意将PPP项目公司“政府补贴”收入用于偿还我局(含产业基金)投入的资金及回报、银行贷款及其利息、某市城投出资、道路维修养护费用、PPP公司管理费等。
(二)我局(社会资本方)负责事项
1.按合同约定投入资金。
2.负责工程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负责。
3.有权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投资及回报。
六、施工总承包中建安工程费及工程款支付
PPP项目公司成立后,由我局与PPP项目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建安工程费确定及工程款支付原则如下:
(一)建安工程费
建安工程费(施工图预算)依据政府方交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市政工程》及相应配套市政工程定额和某市造价站发布的编制期材料信息价进行编制,并经双方确认。工程造价依据施工图预算下降幅度在5%以内。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措施费率按国家现行规定计取,如取费标准涉及浮动费率的.,取中间值计算。
建设期内,材料价格与编制期施工图预算同期价格相比,发生变化在±8%范围内的,不予调整;超出±8%范围的,超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无信息价的由双方共同向市场询价确定。人工、机械台班费单价、规费等发生政策性调整时,按照有关规定同步调整;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履行程序后据实调整。
目前G205国道一期、二期施工图(除绿化、照明、交通设施外)已完成,三期和梅林南路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其施工图预算编制比照一、二期确定原则执行。
(二)工程款支付
在PPP项目公司成立后,与我局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PPP项目公司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90%,审计报告完成后支付到95%,余下5%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完成。
七、维修与养护
本项目完工后,进入运营期,由PPP项目公司负责道路的维修与养护。项目运营期的维修与养护费用以国家《城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等相关标准作为依据,由某市政府与PPP项目公司协商确定。
八、“政府补贴”费用的组成与确定原则
“政府补贴”费用由某地城建投入的资本金和社会投资人的投资额组成,各项费用的确定原则如下:
(一)某市城投投入的资本金
根据持股比例,需投入项目资本金6000万元,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资本公积4000万元,在特许经营权内,均不计取利息及投融资回报、不参与项目公司分红。
(二)社会投资人的投资额
由前期费用、建安费、工程保险费、维修养护费、管理费、利息及投融资回报、双方认可的其他相关费用组成,其中:
1.前期费用:不超过建安费的20%,约1.9亿元,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投入,由政府包干使用。
2.建安费用:根据安徽省现行市政定额及取费标准编制施工图,经双方确认后,预算下浮率不超过5%。建设期内,主要材料价差超出±8%部分据实调整,人工和机械台班费根据国家政策及安徽省配套文件同步调整,设计变更据实调整。
3.工程保险费:由项目公司负责购买签约,费用纳入投资范围。
4.维修养护费:根据国家《城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及某市现行配套文件,由项目公司和某市行政主管部门与道路养护分包单位共同确定,费用纳入投资范围。
5.管理费:由市财政局与项目公司另行协商确定。
6.利息及投融资回报:根据每笔投入资金额度及占用时间,社会投资人投入资金按央行5年以上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计取,银行贷款资金按贷款成本,即央行5年以上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取。其中:项目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以到达项目公司账户时间起算,其他资金以实际发生时间起算。
7.双方认可的其他相关费用:主要指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如“营改增”政策等,所引起税费增减部分。
九、“政府补贴”费用的支付
根据“政府补贴”费用组成及确定原则,由某市财政局与项目公司共同计算并确定项目在特许经营期所需的补贴费用,按等额本金方式,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起,在6.5年内每半年一次共13次,由市财政局补贴给项目公司。
十、保障措施
某市政府为整个项目投资提供有效保障,将全部需支付资金列入中长期财政规划,按新《预算法》及财政部财金[2014]113号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要求纳入合法合规的跨年度财政预算,并经人大批准。
十一、实施方案
(一)项目管理架构
根据项目实施需要,由PPP项目公司与我局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项目施工过程中,PPP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建设管理、项目投资开发成本(含资金成本)的确认和控制、组织验工计价及统一对外管理与协调等工作。我局授权子(分)公司成立项目经理部,实施项目施工管理,承担该项目的施工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工期进度、企业信誉、经济效益等工作。
(二)工程进度安排
G205国道(一期、二期、三期)与梅林南路工程,专业较多(有道路、雨污水、边坡防护、给水、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排管工程及路灯等),施工交叉作业较多,施工协调工作繁琐,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项目计划工期1.5年,计划在2015年7月份开工建设,具体见以下项目实施进度表。
(三)安全质量控制
项目安全目标:杜绝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等相关安全制度。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定好各自的安全规则,实行全员参与、全面管理、全方位控制。
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全部工程达到国家、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与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强化施工管理,加大施工监督与物料设备质量验收力度,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其实施的主体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安全质量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股份公司安全质量管理要求、我局安全质量管理要求及红线条款,严格要求各项目经理部执行,并灌输投资项目不同于通常的招投标项目,安全质量要求更高,否则将直接影响到投融费的回收的理念。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安全质量执行我局管控、各子分公司直插现场指导、控制、项目办严格管理的制度,对各种安全质量隐患严格排查,杜绝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四)竣工验收、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根据《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政府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14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我局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收到我局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项目移交:我局配合政府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管养单位提交工程管养移交申请,管养单位应在30日内完成工程管养移交工作,并出具移交证书。
十二、投资计划及资金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为9.6亿元,建设期为18个月。按照项目建设
总工期进度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分年、季、月实施进度计划,编制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项目资本金为3亿元,由PPP项目公司股东根据出资比例在正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PPP项目公司注册时)到位100%的项目资本金。
2.除项目资本金外的项目资金6.6亿元,由银行向PPP项目公司提供商业贷款,并根据工程进度与项目资本金按7:3比例分期投入,每一期商业贷款未到位前,项目资本金不能独立先行启动。
3.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计划按总工期18个月安排,前6个月内投入3.63亿,后12个月投入5.20亿。
项目建设资金分期使用计划具体见下表(单位:万元):
十三、资金筹措方案
本PPP项目公司资本金为3亿元。
其中:注册资本1亿,某市政府出资2000万,股权比例为20%;我局出资1000万,股权比例为10%;产业基金出资7000万,股权比例为70%。
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外的项目资本金差额2亿,由某市政府、中某投资公司、产业基金按股权比例以资本公积方式提供,三方出资分别为4000万、2000万、1.4亿元,产业基金资本公积中由我局提供劣后资金6950万元。
除项目资本金3亿元外,还需6.6亿项目建设资金,由PPP项目公司向徽商银行贷款,无需我局提供担保。项目贷款成本为央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贷款宽限期为3年,即第4年开始等额本金还款,其中贷款利息由项目公司每季度支付一次,贷款本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目前,徽商银行为PPP项目公司引入产业基金,作为项目公司股东提供2.1亿项目资本金,且同意产业基金资金先于银行贷款退出。
该方案资金筹措结构图如下:
十四、退出机制
1. PPP公司获得的每一笔投资返还款(政府补贴),部分款项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部分款项通过对外投资购买产业基金份额,用于实现产业基金投入资金(其中33%由我局提供)的退出。
2.我局投入的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在项目公司注销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清算程序,获得相应款项。
十五、财务评价
(一)项目施工利润
项目工程建安费用7.7亿元,经测算,施工利润率为18.26%,即我局实现施工利润为14060万元。
(二)财务评价表
1.基于项目的财务评价
以整个项目9.6亿投资作为全投资,3亿元项目资本金作为自有资金,财务分析表如下:
2.基于投资人角度的财务评价表
从投资人角度出发,我局及其引入的产业基金共同出资2.4亿为股权投资。具体财务分析表如下:
(三)财务分析附表
1.项目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二)
2.投资人角度股权投资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三)
十六、项目审计
某市审计机构将根据原设计规划将工程分为四个项目 (G205一期、二期、三期、梅林南路)进行审计,每个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原则进行过程跟踪审计,过程跟踪审计与工程实施同步进行,过程审计结果的累加作为项目的最终审计,竣工时不再进行重复审计。
十七、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关于政府支付风险
本项目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实施,根据合同约定,“政府补贴”费用在项目完工后由政府每半年支付一次,周期相对较长,存在着政府不能及时、足额支付的风险。
规避措施:
1.本项目在省级PPP项目中心备案通过。
2.在起草与政府方的框架协议、PPP项目合同中,将及时、足额支付作为重要的合作基础,并作为政府方的主要义务之一。若政府方出现支付不及时等违约情况,则政府方自应付之日起,以未付款项为基数,除按合同约定应计的融资费用外,还须按日万分之三的比率计算补偿金支付给PPP项目公司,直至PPP项目公司收到全部应收款项为止。
3.某市政府同意将“政府补贴”费用列入某市中长期财政规划,按新《预算法》及财金[2014]113号文要求纳入合法合规的跨年度财政预算,并经人大批准。
(二)关于政策风险
相比BT模式的“债权投资”,PPP模式投资更加复杂,我局暂无成功实施案例,加上国家部委从2014年才开始大力推行PPP投资模式,很多配套政策仍未出台或尚未成熟,因而在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政策风险。
规避措施:
做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在PPP项目合同中明确界定政府方与我局的权利与义务,约定政策性风险应由政府方负责。
(三)关于项目审计风险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某市审计机构将会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包括施工过程审计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使得该项目的工程预算额可能产生减少的风险,从而对我局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规避措施:
在前期做好与政府方及其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将整个工程分为4个项目单独进行审计,并各自确认审计结果,避免了整个工程因审计时间过长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局与政府方在建设投资合同中确定审计原则、审计期限,力争将审计风险降低到最小,确保项目收益最大化。
(四)关于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本项目材料价格与编制期施工图预算同期价格相比,发生变化在±8%范围内的,不予调整,超出±8%范围的,超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而存在一定的材料价格上涨,影响项目施工利润的风险。
规避措施:
提前与材料提供商签订期货合同,锁定建设期材料价格,规避建设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项目施工利润。
(五)关于“营改增”税收风险
“营改增”后,建筑业税负会相应增加,将导致建筑企业施工利润减少。
规避措施:
在PPP合同中约定,由于“营改增”增加的税费由政府承担。
十八、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符合我局当前投资发展战略规划
本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以PPP投资模式运作,工程施工是我局强项,施工周期短,投资回收期较为合理,符合我局当前战略发展规划。
2.项目投资能带来较好的投资收益
本项目由我局负责施工,工程造价按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准,变更设计同步据实调整,是较为理想的合作条件。
经测算,本项目施工利润较为可观,融资费率按照央行同期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计取,预计能为我局带来较好的投资收益。
3.利用了资金杠杆效应
我局出资部分项目资本金,获得整个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权。利用了资金的杠杆效应,实现了“以小撬大”。
4.有利于实现我局在某地地区滚动发展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我局今后在该地区的滚动发展,也将进一步提高我局在该地区的市场影响力,继续保持并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获得更多更好的发展机遇。
5.属于公益性市政道路PPP模式的新探索,将为推广PPP打造“模具”
自2014年以来,国家大力推动PPP投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本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是PPP投资模式在公益性市政道路项目上实施的探索。
纯公益性的城市市政道路项目在安徽省乃至全国尚无成功的PPP模式范例。此项目若实施成功,将为推广PPP打造“模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和示范作用。
(二)建议
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我局当前投资发展方向,有利于我局在某地地区实现滚动发展。
该项目满足股份公司及我局投资项目的各项决策指标,且能带来较好的投资收益,建议实施。
★ 项目简报模板
★ 会议服务合作协议
★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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