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共16篇)由网友“诚蕙玉”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兹经双方协议房屋租赁条件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 合计面积为____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作为____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满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房屋月租租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__________
篇2: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第三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自乙方入住日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负担,物业费及取暖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应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具与电器等设备如属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房屋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装修,如擅改或损失,需负还原及赔偿损失之全责。
3、若房屋内设施及设备属自然损坏影响乙方居住,甲方应尽快予以解决,最迟于壹拾伍天内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若超过上述期限则本合同租赁期限自动顺延相应时间。
4、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存入危险品,影响公共安全,若因乙方违法受处罚,与甲方无关联,由乙方负全责。
5、租赁期满日,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将房屋及屋内物品点清交付甲方职乙方逾期
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因业务或居住需要,应征求甲方同意后才能改善装璜及增加设备。
7、乙方退还屋时应将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职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8、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和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
9、自签约之日起,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双方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在三十天前通知双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0、甲方需要对上述房产具备公平代理出租之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屋产权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的居住作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11、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如对房屋进行察看,需在进入之前向乙方提前通知。
12、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应商定续租事宜。第四条:本合同各项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职有未尽事宜,本着诚信原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份为凭,以昭信守。
第六条: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北京市区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该房屋在第层。该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
房屋户型:【成套住房】室厅卫厨【非成套住房】室厅卫厨,共用房屋的设施设备及附属家具、电器、装修等状况。
房屋合法权属证明或来源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住房租赁合同】编号: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的【姓名】【名称】: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成交方式及租赁形式
该房屋租赁通过下列第种方式成交: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备案编号:,机构名称: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备案编号:,机构名称:。
房屋租赁形式:
【整租】双方当事人约定,房屋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
【分租】分租房间居住面积平方米,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具体位置见房屋平面图所标注区域卫生间【无】【独立使用】【共用】厨房【无】【独立使用】【共用】客厅【无】【独立使用】【共用】阳台【无】【独立使用】【共用】其他:【无】【独立使用】【共用】。
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不一致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实际居住人的信息,具体见附件四。实际居住人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于日内告知出租人】【提前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交付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个月。出租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承租人,同时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验收表》。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双方当事人应当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热等使用情况进行交验,承租人应当结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房屋交还确认书》中签字或盖章。
租赁期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人民币 元/,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租金支付日期。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出租人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日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日内搬离。
押金:人民币 元,承租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通过【现金】【银行汇款】向【出租人】支付。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自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下列费用中:由承租人承担,其他由出租人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出租人承担。如承租人垫付了应由出租人支付的费用,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承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使用及维护
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和擅自拆改室内设施设备。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增设设备】。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上述约定事项按【由承租人拆除并恢复原状】【折价归出租人所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处置。
租赁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导致的损毁,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应当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更换影响承租人使用该房屋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
2.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损毁的,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条转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
第八条其他特殊情况
租赁期内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当至少在出卖前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该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明确回复在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权利。承租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租赁期内该房屋被征收、拆迁或者的,双方当事人参照法律法规、政策另行约定。
第九条合同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
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出租人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不缴纳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类费用达 元的
3.擅自将房屋转租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实际居住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的
6.拆改变动、损坏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
7.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并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8.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损害公共利益等活动或严重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有第九条第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有第九条第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除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承租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因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返还承租人的租金、押金的,或者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租人采取暴力、威胁等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或者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出租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有关社会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出租人执份,承租人执份,租赁登记备案部门执一份,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4: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篇5: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合同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北京市区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该房屋在第层。该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
房屋户型:【成套住房】室厅卫厨【非成套住房】室厅卫厨,共用房屋的设施设备及附属家具、电器、装修等状况。
房屋合法权属证明或来源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住房租赁合同】编号: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的【姓名】【名称】: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成交方式及租赁形式
该房屋租赁通过下列第种方式成交: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备案编号:,机构名称: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备案编号:,机构名称:。
房屋租赁形式:
【整租】双方当事人约定,房屋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
【分租】分租房间居住面积平方米,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具体位置见房屋平面图所标注区域卫生间【无】【独立使用】【共用】厨房【无】【独立使用】【共用】客厅【无】【独立使用】【共用】阳台【无】【独立使用】【共用】其他:【无】【独立使用】【共用】。
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不一致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实际居住人的信息,具体见附件四。实际居住人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于日内告知出租人】【提前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交付
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出租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承租人,同时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验收表》。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双方当事人应当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热等使用情况进行交验,承租人应当结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房屋交还确认书》中签字或盖章。
租赁期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人民币元/,租金总计:人民币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租金支付日期。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出租人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日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日内搬离。
押金:人民币元,承租人应当于年月日前通过【现金】【银行汇款】向【出租人】支付。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自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下列费用中:由承租人承担,其他由出租人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出租人承担。如承租人垫付了应由出租人支付的费用,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承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使用及维护
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和擅自拆改室内设施设备。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增设设备】。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上述约定事项按【由承租人拆除并恢复原状】【折价归出租人所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处置。
租赁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导致的损毁,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应当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更换影响承租人使用该房屋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
2.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损毁的,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条转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
第八条其他特殊情况
租赁期内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当至少在出卖前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该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明确回复在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权利。承租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租赁期内该房屋被征收、拆迁或者的,双方当事人参照法律法规、政策另行约定。
第九条合同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
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出租人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不缴纳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类费用达元的
3.擅自将房屋转租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实际居住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的
6.拆改变动、损坏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
7.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并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8.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损害公共利益等活动或严重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有第九条第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有第九条第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除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承租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因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返还承租人的租金、押金的,或者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租人采取暴力、威胁等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或者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出租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有关社会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出租人执份,承租人执份,租赁登记备案部门执一份,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6: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本人及共同承租家庭成员承诺:
保证在租赁期间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如逾期支付:
1. 甲方通报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后,乙方本人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同意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应缴的租金、违约金等各种费用。
2. 甲方通报住房公积金中心后,乙方本人及共同承租家庭成员同意从其公积金账户和住房补贴账户中扣除应缴的租金、违约金等各种费用。
本人及共同承租家庭成员愿意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并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和后果。
篇7: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乙方本人承诺: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过渡期满后,乙方及时腾退房屋,乙方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有权通知电力公司、燃气公司,暂停购电卡、燃气卡的有效期。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银行扣收协议
公共租赁住房租户委托扣收协议
为满足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缴纳租金的需求,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乙双方基于签订的本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代扣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应提供甲方指定的银行借记卡作为租金代扣的银行介质。乙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应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并应遵守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相关管理规定。乙方提供的银行卡账户户名应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户名保持一致。乙方持有的银行卡受银行相应的银行卡的管理制度的约束。
第二条 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银行代扣的方式扣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款项。扣收的款项总额种类包括三部分:租金、押金、违约金。其中,租金是按R月 □季 □年扣收,每个缴租期按 R月 □季 □年计算,乙方须在每个缴租期25日前(如果按月缴纳租金,则为每月25日前),按照本租赁合同的要求,将租金足额存入乙方扣款账户;押金及违约金均按照甲方提供的扣款信息进行代扣。乙方若对扣收的金额、方式等有异议,应联系甲方进行处理。
第三条 在每个租金扣收日,乙方应保证代扣的银行账户的可用余额充足且账户状态正常,如果出现账户状态不正常或账户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的代扣的银行账户可用余额不足或者账户状态非正常而造成的扣收失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乙方若因自身原因需要变更代扣的银行卡(账户),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重新签订本协议。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而导致的代扣失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因甲方或银行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获得的不当利益,甲方有追索相应金额的权利。
第六条 在本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终止且不欠缴租金、违约金等金额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七条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监管政策;法律或监管政策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第八条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篇8:北京市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行纪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办事项:(具体约定是寄售、代购代销货物,还是其他事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代办事项的具体要求:(凡属寄售和代购代销货物,应明确具体货物品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以及最低销价或最高购价和时间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酬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 行纪人:
单位(人)名称(章):单位(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篇9:北京市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租赁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租赁物名称
数量
质量
配套设施
用途
使用方法和性质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____日内续订租赁合同。(期限超出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租金(大写):____________ ¥:________
支付方式与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范围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维修范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延长租期)。
第七条 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九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______所有。
第十条 租赁期满返还租赁物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出租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
出租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承租人
承租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篇10:北京市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方将 出租给承租方使用,以满足承租方工程需要。
第二条、租用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为 个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设备出租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式,交纳方法及结算方式。
一、租金的计费方式:
按月租:每月租金 元(大写: );
二、租金交纳办法:
1、承租方在机械进场前应先行交纳 天的租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为保证本合同顺利履行,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向出租方交付人民币 元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3、租金结算时间为 ,结算后并全额付清已经结算的租金,逾期 天未付,视为承租方毁约,出租方可随时停机退场,承租方不得阻挡干扰,出租方已经收取的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
第三条、工作质量及工作范围和内容:
1、租期内,在正常条件和不损坏机械设备的条件下,出租方应尽量满足承租方工作要求,做到多做、高效、高质量完成工作;机械设备在往返途中视为正常工作,应按正常工作计算。
2、在工作中,承租方应派人员现场指挥,不得违规指挥,若承租方指挥不当,造成损失应由承租方完全承担。
第四条、工作范围、工作内容
1、工作范围: ,若超出此范围,承租方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运行。
2、工作内容: , 若超出此内容,承租方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月租期内,机械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每月工作时间应为 小时之内,超出的时间则应另外折算计费,超出的时间计费方式每小时按 元收取,并同租金一起结算。如出租方因机械故障不能保证承租方每月 天使用,致使工作时间不足 小时,则不足部分按 元/小时由出租方承担租金。
2、机械进出场事宜:机械进场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指运输费、燃油料费、过路、过桥费),机械在进场途中,承租方应选好路线,若造成街面、道路桥梁、隧道、通讯、电力线路和机械等损伤,由承租方全部负责而与出租方无关,机械出场 由出租方自行负责。
3、租用期内承租方承担供应本机械正常使用所消耗的燃油。
4、租用期内出租方负责维修保养,并承担修理费和零配件费用。
5、租用期内出租方负责提供机手一名,承租方应为机手无偿提供食宿生活事宜。
第六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以本合同约定的收款标准为依据,足额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2、协助承租方做好机手的管理工作,机手应服从承租方的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但承租方若指挥不当,出租方操作手有权拒绝作业,若承租方强行作业,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3、租期内,出租方应注意机械维修保养,若机械发生故障,则出租方应及时派人修理,以有利于承租方的工作。
4、租用期内,如因机械原因不能正常工作,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承租方可通知机械提前退场,但不得视为出租方违约并要求赔偿。
第七条、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期内,机械及机手全权由承租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内合理指挥。
2、租期内,承租方保证机手人身安全及安全工作。
3、租期内,应保证机械停放安全并派人看守管理,如发生机械人为破坏、被盗等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承租方应按时交纳租金。
5、承租方因出租方机手操作不熟练等技术原因,可要求出租方更换机手。
第八条、本合同在规定租期届满前 天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在机械退场时结清款后自行失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未尽事宜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1:北京市租赁合同
北京市租赁合同
怎样写好一份合同,以下本网提供北京市租赁合同阅读参考。
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租赁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 租赁物名称 │ 数量 │ 质量 │ 配套设施 │ 用途 │使用方法和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 日内续订租赁合同。(期限超出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租金(大写): ¥: 。
支付方式与期限: 。
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范围及时间: 。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维修范围及费用承担: 。
第六条 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延长租期)。
第七条 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 。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九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 所有。
第十条 租赁期满返还租赁物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
第十一条 出租人违约责任: 。 承租人违约责任: 。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出 租 人
出租人(章):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篇12:北京市租赁合同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年__月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篇13:北京市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鉴于:
第一:甲方拟将其拥有所有权的房产出租给乙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条件收取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二:乙方拟承租甲方上述房产,并依据本合同约定之条件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据此,经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北京市之房产出租给乙方,房产建筑面积(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平方米。
房产证号:;
房产目前承租情况:有/无;
房产抵押情况:有/无;
房产共有人:有/无;
如果甲方不是房产产权人,则甲方应提供产权人允许转租的书面证明.如果房产有其他共有人,则甲方应提供共有人同意此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乙方承租甲方房产用于。
2.2甲方保证房产规划使用用途符合本合同约定之使用用途;
2.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改变房产租赁用途。
2.4如乙方承租房产用于开办公司或其他企业的,甲方必须提供有效、真实之文件、材料以便乙方工商注册及工商注册信息变更。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期限届满后前,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6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2房产交付时,甲乙双方对房产内的设备设施、水电等能源费用使用状态进行书面确认。
3.3甲方同意乙方在付足合同规定的租金、押金/定金的前提下自至年月日进入该房间进行合理装修。装修期间免租金,但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等能源费不减免。装修期结束后计租。
3.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当日,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合理使用后的性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四条租金及费用
4.1租金及支付
房屋租金元/月,年租金总计:元。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甲方帐户:
开户行:
帐号:
户名:
4.2押金
押金为元,乙方于年月日支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等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
4.3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该房屋室内电费、水费、宽带费、电话费、车位费及实际消耗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甲方承担物业及供暖费。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5.1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性能、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合理使用房产及设备,并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及其他物业管理制度。
5.2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非乙方原因,甲方提供之设备设施出现故障的,甲方负责维修、更换。乙方提供之设备设施出现故障的,乙方负责维修、更换
5.3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5.4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5.5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对房产进行装修或填附设备,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后,装修或填附设备可拆除的,由乙方拆除,不可拆除的甲方可以适当补偿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不得转租。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1.1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7.1.2甲方交付之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的。
7.1.3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7.1.4甲方房产出现权属瑕疵或被其他第三方(例:产权人、产权共有人、房产抵押权人、甲方债权人等)主张权利,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7.1.5房产安全性能出现故障,危害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7.1.6房产的规划使用用途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之房产使用条件的。
7.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7.2.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或欠缴各项费用达1000元的。
7.2.2利用房屋储存危险物品的。
7.2.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7.2.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7.2.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包括传销活动)。
7.2.6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7.2.7乙方严重影响相邻方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招致投诉的。
7.3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或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其他损失。乙方交纳的押金(如有)可以折抵违约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经(个人)签字或(单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篇14: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_______元/月,房屋押金 个月 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每月 日前支付。
第三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压金除外)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压金不退)
第八条 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屋只适应居住,如乙方在出租屋内做了违法之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住房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现住址: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现住址: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平方米,租金/月。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缴纳押金元。
第四条其它费用:合同期间,乙方承担水、电、闭路电视、宽带及煤气物业管理等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2倍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倍计算。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2倍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剩余租金双方协商解决。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6、乙方租赁房屋用于居住。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乙方如有违法扰民行为,甲方可以收回房屋。
第十一条屋内设备:空调挂机2台,油烟机1台,燃气灶1台,电热水器1台,沙发2套,餐桌1个,椅子4把,衣柜2个,电视柜1个,茶机2个,鞋柜1个,床垫2个,小电视1台
第十二条备注:
煤气卡张,钥匙,电表数煤气表数,其他: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承租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篇16:住房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应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有效并本人有权利出租该房屋。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自年月年月为,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
1、甲方按每月租金人民币屋租金。乙方应提前五天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下半年租金。
2、甲方交付房屋组乙方使用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小写元整)。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1、乙方应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空调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五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租赁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非人为造成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壹个月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对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除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外,还可依据情理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3、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及押金退还乙方。
2、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扣除50%保证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合同到期当日迁离,即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3、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使用不当而适成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属于乙方的全部物件。搬迁后3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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