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基金会申请书版

时间:2022-04-30 01:52:07 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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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基金会申请书版

篇1: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

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

**三中159班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

159班的兄弟姐妹们:

岁月无情,光阴似箭!转眼间毕业十年,大家分散各地,聚少离多。然而,时间并不能磨灭我们的同窗之情,反而会让我们之间的友谊烙印越来越深。每每回首往事,大家的欢笑声历历在目,想之甚,念之切,无以言表。

为使同学间的互帮互助成为经常性活动,成为同学们沟通、交流并进一步加强同学之间感情的平台,并能有能力维持之。特此成立一个自愿的,无商业性质的同学公益基金会,希望大家踊跃参与。

经调查收集各位同学对基金会的建议,整理制定:

《**三中159班同学公益基金实施方案》

一、成立同学基金会之目的:

对本班同学及家庭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资助。

二、基金的管理组织及职责:

1、基金会组织架构为1名会长,5名常委,若干会员组成。

2、会长职责:对同学基金会委员负责,收集需要资助的信息与基金委员的讨论意见,全权管理基金的支出、收入,如需动用基金,须两名常委同时证明。会长无法继续履行管理职责的,由过半数会员共同推举一位继续管理。会长:肖炎平。

3、常委职责:宣传基金会的作用与目的,发展新会员,公告需要资助的信息,收纳会费,代表基金会资助同学及其家庭。常委的任职为委员轮流制,每年更换一次。20常委:姚刚,李欢,吕汉新,李发鹏,鲁银海。

4、委员职责:宣传基金会的作用与目的,提供需要资助的信息,无回报地交纳会费。

三、基金的筹集:

1、参加对象:**三中高159班全体同学,采取自愿原则。

2、募集标准:最低200元/年,不设置上限,按年支付。不设募集年限,最低总额6000元/人,可一次性或者多次性支付。注:每年的 5月1日前是交收会费的`限期。

3、基金会资金管理:分两个概念:累计净值和最新净值,累计净值是所有的会员缴纳总和,最新净值是累计净值减去花费与额外收入(如基金利息等)。

4、资金的运用情况在群里公布。()群名:159班公益基金会,群号:15554****

5、基金会常委对基金的使用、安全负责监督,制定管理细则。

四、基金的使用:

1、资助对象:159全体同学、同学爱人、同学子女、同学父母,无论入会与否。

2、资助金额:资助对象重病或辞世,按1000--10000元的范围进行讨论资助。

3、其他需要的资助的情况,基金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帐务管理:

1、通过建立同学基金会群,基金的每一笔募集明细和每一次使用明细必须在群里予以公示。

2、每一位参加过募集的同学均可以查询开支明细。

六、其它:

1、不加入基金会不影响同学聚会。

2、希望每位同学都无需资助。

3、被资助的同学无需推辞,无需偿还,无需惦记人情,这是班集体的一份关怀。

4、如有会员修改了联系电话,须通知基金常委或会长。

5、入会表示认同基金会无偿帮助同学的理念,不能撤回募集资金。

6、基金会永不解散,如待我们这辈人年老色衰,则让子女无限延续。

7、会长联系方式1312809****

中国银行大朗支行账号:

开户名:肖炎平

支付宝账号:***

注:募集费会时短信或QQ留言姓名与金额。

8、会员募集明细表(另外附财务明细表)。

附:**三中159班同学基金会调查表

经多人提议,成立一个自愿的,无商业性质的同学基金会。

成立基金会的主要目的:对本班同学及家庭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困难提供资助。

先做一个调查表,收取大家的意见,再建立基金会章程,希望各位踊跃参与,感谢!

1.你是否愿意成为会员?

A.愿意 B.不愿意 C.超过20人我再入会

2.每年会费,你觉得最少交多少合适?(无上限)

A.100 B.200 C.360(每天1元) D.500

3.你觉得会费用于哪些合适?(多选)

A.本人生病,伤亡的同学 B.直系亲属病丧的同学 C.家庭发生意外变故的同学

D.通过2/3会员投票表决资助的同学

4.会费交至多少岁?

A.每人共计交 B. 每人共计交30年 C.交至60岁

篇2:公益基金会工作总结

,在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的重视和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基金会秉承“弘扬人道,奉献爱心,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集天下之善心,谋残疾人之福祉,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认真学习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推进我省残疾人小康进程这一主线开展募捐和资助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基金会千方百计拓宽筹募渠道,埋头苦干全年累计筹集款物1905.3万余元,其中:筹集物资价值1737.3万元,筹集善款近168万元。开展筹募与资助活动42个,其中:获得省残联月优秀成果5个,我会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组开展的集善工程最具执行力奖评选活动中,被授予“集善工程·最具执行力奖”。

一、巩固自创“积善助残 圆梦行动”系列慈善公益品牌,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扶残助残资助项目。

基金会在巩固已有的的项目品牌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更具特色的自有品牌和项目活动,全年分别开展了积善助学、助困、助行、助听、助视和扶贫、就业、康复等项目资助活动24个。

1、“积善助残 爱心书屋”项目是由省残联党组书记李学政协调争取省新闻出版广播局为我会捐赠了价值60万元的爱心书屋10个,得到了受助单位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2、基金会在做好去年由中华慈善总会捐赠的100个“积善助残 中慈爱心图书室”项目的同时,加大了与张倩玉副会长的联系和沟通,持续加强和推动与中华慈善总会的合作,该会又为我会捐赠了价值10万元的爱心图书室1个。10月份基金会在大连市残联的密切配合下,举行了爱心图书室落成揭牌仪式,中华慈善总会名誉副会长张倩玉一行与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张克思和省残联孙建春及大连市残联有关领导参加了仪式活动,反响非常好。

3、与爱心企业合作为我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助力,基金会积极推动百盛餐饮(沈阳)有限公司安置残疾人就业,并得到了省残联就业办领导的大力支持,肯德基“天使餐厅”在沈阳和大连先后正式成立并被省残联就业办授予“辽宁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此举标志着基金会和就业办联合开辟探索公益与企业商业运营相结合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新模式。

4、为了拓宽筹募渠道,基金会相继与省内私募基金会、行业商会、协会、银行、医疗、高校等社会组织、团体和爱心单位建立以助残、公益为纽带的工作网络,合作开展助残公益项目。其中:辽宁省爱梦成真青年发展基金会向我会捐赠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省部分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活动。奥克集团定向捐款10万元,用于资助辽阳市开展贫困残疾人助学和危房改造工作,为残疾人精准扶贫,提高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助力。

5、 稳步推进“互联网+公益”的建设,加强与腾讯公益等互联网第三方公益平台合作,建立和完善了互联网筹资渠道,引导社会组织开展互联网助残筹资项目。

积极支持县域能力提升计划,与组联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公益筹款培训工作,为我省残疾人专职委员400多人进行了腾讯公益筹资项目设计、筹款助残等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讲解。先后与鞍山市红星公益服务协会、阜新市助残志愿者协会、顺喜爱心团队、锦州市瓷娃娃爱心协会等12个NGO组织开展合作,在腾讯公益先后发起了“太阳花特殊儿童书吧”、“让残障儿童不再走失”、“圆脑瘫儿童康复梦”、“彩枫儿童秋之旅”、“让爱阻隔白血病”等众筹项目,帮助提升和解决了部分助残社会组织专业知识和工作经费困难,进一步推进了“互联网+公益”的发展。

6、在国家辅助器具东北区域中心积极配合下,基金会与卫生医疗机构合作广泛开展慈善公益项目,有8家医疗器具单位为我省捐赠了价值177.2万元的辅助器具。帮助了有需求的残疾人融入社会,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二、积极争取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项目资金,助推我省残疾人精准扶贫和小康进程。

为残疾人康复治疗、训练、出行助力,促进精准康复项目开展,在中基会支持下,我会分别开展了“阳光伴我行”“肢残儿童轮椅”“经颅磁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好丽友十点集善”“中进雾化器”“贫困脑瘫儿童滋养计划”“康尚共享阳光助行”等项目,这些项目和资金落地辽宁,得到了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基层残联等受助单位及受助人的一致欢和好评。

1、“集善扶贫健康行项目”在我省实施以来,共引进项目资金426万元,为17家定点执行医院引进了价值 1.2亿元的先进的眼科医疗设备和医疗诊治技术,提高了县、区级医院的眼病医疗、诊治和服务水平,使当地眼病患者就地

就近得到了诊治;为4000多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每人得到了1000元的资助。

2、积极支持县域能力提升计划,做好资金筹募培训工作。基金会紧紧围绕省残联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正保远程教育”学习卡项目,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资助我省价值500万元的学习卡5000张,满足了鞍山、抚顺、丹东、朝阳、阜新等10个市5000名有学习愿望和需求的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学习文化和业务知识。同时,基金会派专人参加组联部组织的专题培训讲课6次,累计培训残疾人专职委员近400多人次,使他们初步了解了基金会的各项工作内容,掌握了学习卡的应用,满足了专职委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3、以项目助推残疾人就业创业。“如新创星计划”助残公益项目是由NU SKIN如新集团出资45万元,以无息贷款的形式对我省3家残疾人创业就业项目进行扶持,用于支持残疾人创业或由爱心人士带动扶助残疾人就业项目。我省筛选的3家获得资助的企业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方向和领域进行了创新和突破,为该项目的实施起到了拓展示范的作用,受到了中基会和捐赠方的好评和肯定。

三、完善自身建设,规范项目落实,建立联合互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高效募捐机制。

1、完善自身建设。张翠玉理事长因身体健康原因提出辞去理事长一职,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规定,在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协调下,经过8个月的努力工作,于209月末省委组织部和统战部研究同意基金会聘请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工商联原党组书记王立斌同志为基金会新任理事长(法定代表人)。10月16日基金会召开了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调整和补充了理事会成员,推选了新任理事长,充实了新鲜血液和助残力量;通过了基金会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等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基金会组织建设。

2、规范项目落实。在工作中紧抓项目资金监管工作不放松,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实地和电话相结合等方式对受助人或受助单位进行前期调研、中期发放和后期建档立卡、汇总上报总结等检查或抽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项目资金整改,确保项目执行的科学化、规范化。在财务管理上得到了省计财部的全力支持和配合。

3、建立联动平台。为使募集的款物能真正惠及到残疾人,基金会与各市、县(区)残联密切配合,指导和推动了鞍山市、抚顺市、辽阳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朝阳市、阜新市、葫芦岛市等市残联成立了基金会工作办公室,基金会工作有专人负责、专人分管,形成了“上下联动、点面联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工作网络和公募长效机制,为我会的资助项目落地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舆论宣传力度加大,持续扩大基金会影响力

以全国助残日活动为契机,在宣文部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大力宣传扶残助残公益项目,在全社会营造扶残助残氛围,充分利用“集善如新创星计划”、“集善扶贫健康行”等项目活动在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沈阳电视台、新华网、网易辽宁、今日头条、民心网、中华网、腾讯大辽网、北国网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通过纸媒和网媒的全方位报道,扩大了基金会工作的亮点知晓度,推动了基金会的公募能力和凝聚力。

按照捐赠方意愿举办形式多样的项目捐赠仪式活动,借力各项慈善公益活动,宣传和提升了基金会自创品牌的传播力、影响力和感召力。并通过基金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更新信息。

五、紧抓党建工作,政治素养坚定

基金会机关党支部严格遵照省残联党组和机关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认真学习理论和警示教育课程,通过集中和业余学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认真组织基金会机关党支部和基金会党支部积极参加机关党委开展的各项活动,发动基金会党支部成员2次到新宾县下夹河乡3户贫困户家走访慰问,为贫困户送钱送物。

在今年省残联的创先争优评比活动中,基金会共获得月优秀成果5个。胡亚菊同志被省残联机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还在“不忘初心跟党走”征文比赛中胡亚菊同志荣获三等奖。积极参加各项党组织和群团工作,做到按时足额上缴党费和工会会费。

六、基金会工作要点

年基金会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在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以残疾人现实困难和特殊需求为导向,以“积善助残 圆梦行动”系列慈善公益品牌为引领,以不断创新筹募工作方式为重点,精准发力、攻坚克难、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拓宽筹募渠道,创新网络筹募项目,科学规范工作流程,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基金会知晓度、公信力和凝聚力,不断推进全省残疾人慈善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一)提高自身素质,全面推进组织建设

健全和完善基金会的机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及时调整和增补理事会成员,鼓励和支持理事会成员履职担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人脉关系和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开展慈善公益项目,计划各位副理事长牵头完成2项慈善公益活动,各位理事能完成1项慈善公益活动。理事会成员团结协作,共同打造一支有爱心、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热心慈善事业的团队。

秘书处要对工作人员加强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挖掘自身潜力,切实做好协调、沟通、联系和服务工作。在工作中要加强党建工作,以从严治党为主线,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洁自律,增强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动力,抢抓机遇、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同时要做好年度财务审计、年检、网站管理、微信公众平台管理等常规工作。认真做好慈善组织和公开募捐资格的认定。

(二)巩固拓展品牌项目,加快拓宽筹募渠道

继续打造和培育“积善助残 圆梦行动”系列慈善公益品牌,积极开展助行、助听、助学、启明、救难、救助等系列慈善公益项目。加强与国内外和省内外友好团体、机构、人士的交流、学习与合作,广泛整合社会资源,联系工商联、各大中专院校、各基金会、商会、协会等单位、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建立“上下联动、横线联合、点面联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工作机制。

向上积极争取中基会和省残联的支持,向下整合各市、县(区)残联资源,协助指导各市、县(区)落实项目资金,横向与省残联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加强合作,纵向争取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扶残助残的积极性。落实项目抓点带面,开展活动优势互补,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谋求共同发展,最终使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受益。

(三)创新网络筹募项目,不断提高筹募能力

大力推进腾讯公益线上众筹工作,加大公众募款项目的策划设计和实施力度,在项目的拓展、设计和创新上下功夫,在提高为捐赠方服务上下功夫,在加强传播上下功夫,扩大基金会的公众网络筹募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四)深入规范工作流程,加大项目监管力度

对残疾人的需求进行细致梳理,资助工作更加有针对性、时效性;继续做好项目监管工作,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的要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规范项目和款物落实流程,抓好监督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募捐款物跟踪监管机制,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严格化管理。全力推进我省残疾人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篇3:教育基金会章程「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xx市教育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广东省。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运用好教育基金,实行奖教奖学、改善办学条件,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壹万陆仟叁佰元,来源于社会募捐、接受捐赠、财政拨款。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为xx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6楼,邮政编码:xxxxx。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第七条 本基金会开展重大募捐、资助、投资、涉外活动和设立专项基金时,提前15个工作日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设立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及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条 本基金会接受日常性捐赠的信息,在收到捐赠后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披露;接受重大捐赠的信息,在收到捐赠款物后即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广泛开展基金筹集的宣传活动,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之内依法筹集资金;

(二)制订使用教育基金的范围、办法;

(三)合理安排、严格管理教育基金,确保其使用效益;

(四)帮助教师解决医疗方面的特殊困难;

(五)奖教奖学、表彰先进;

(六)在xx市范围内扶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条 本基金会由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理事的资格: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

(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

(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六)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本会的各项工作;

(七)有号召力,对本会有贡献,热心为本会谋发展;

(八)身体健康,能承担本会的繁重工作。

第十二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指导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指导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三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的活动;

(四)遵守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与决策不当致使本基金会财产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出席理事会议,拟定、审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八)审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九)按时参加理事会议,积极参加本会各项工作。

(十)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八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3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二十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指导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二十一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三条 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定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四)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各级人民政府的拨款及所属部门的资助收入;

(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及海外各界人士的资助和捐赠;

(三)基金增值收入;

(四)其他一切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奖教奖学、表彰先进;

(二)在xx市范围内扶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

(三)帮助教师解决医疗方面的特殊困难;

(四)其他有关教育事业发展的、特殊的`、急需的经费支出。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公益活动是指:

(一)一次性涉及资金超过10万元的资助项目或投资活动;

(二)向社会公开募集捐款,接受捐赠;

(三)举行义卖、义演等活动,设置捐赠箱等;

(四)购买国债、证券、委托理财等合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八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四十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其他情形非终止不可的。

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后15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五十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指导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一)经理事会研究讨论决定,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公益事业;

(二)必须设立专账,专款专用;

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2xx年7月5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4:版慈善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慈善会的名称为“xxx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 本慈善会的性质为地方性联合性社会慈善团体。团结和动员村内外各界善心人士,关心和支持社会慈善与教育事业。是一自愿结成、非营利性、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慈善会的宗旨:

感恩曾经大力支持xxx经济发展、民族事业发展以及救助xxx学子的各级领导、单位、个人和团体。让爱的火炬继续传递,前赴后继,献出你我所能,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个人或群体, 捐助的多少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目的是让大家献出爱心, 在帮助他人的同时自己也获得快乐。

让世界充满爱,让爱留存于每个感恩的心中。

宗旨一:保护民族传统,发展民族特色。位于雷公山和月亮山之间的我村,有纯朴而独特的民风民俗,比如:水牯葬、古瓢舞、木叶笛、民歌、民族盛装等。

宗旨二:创造一个环境,给贫困生一个机会,予优等生一个氛围,改变一种观念,共享一个未来。

本组织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准则。

第四条 本基金会是xxx所设置机构,接受打鱼乡民政所的业务领导和三都县民宗局的行政指导。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办公场所设在xxx排怪小学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慈善会的业务范围

(一)捐资助学;

〔二〕发展民族事业;

(三)赈灾救急;

第七条 依据国家关于慈善基金会有关管理条例规定,组织和动员村内外四众同仁及社会仁人志士,募集、管理和使用慈善资金。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慈善会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慈善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慈善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慈善会的意愿;

(三)具有爱心和助人之心;

(四)热心社会慈善、福利和公益事业。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本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组织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阅读组织里各种资料(会员私密信息除外);

(三)参与本会会员常务工作;

(四)有向本会推荐会员和在组织的公益活动中获得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五)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会的帮助和服务。

(六)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本会所进行的各项慈善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被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会研究通过可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职能成员(如:财务,日常工作管理等);

(三)审议组织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选择决定参与的活动项目和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5天本组织会以电话或E-mail通知会员。定期会议每一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须由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方可召开。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由创始人召集,会员代表主持(会员代表以选举或自荐)。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采用集中讨论的方式进行,对于一些特殊会员,可以在组织网站上设专贴进行讨论的方式进行,讨论规定一个具体的期限,在期限内的发言视为有效发言,超出期限的发言为无效发言。决议以投票方式进行,须经与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出席人数统计以当场统计及电子邮件答复的方式截至在会员大会召开之日零时为准。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管理会。管理会成员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管理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它对会员大会负责。

管理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有权建议召开临时全体会员大会,就组织重大事宜讨论表决;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管理会的会议需要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十三条 管理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可采用通讯或网络的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组织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会员推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的职能:

(一)监督管理会的日常工作及财务状况;

(二)监督本会的工作情况及财务状况;

(三)监督是否有会员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组织章程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创始人为本组织的法定代表

第二十七条 创始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管理会;

(二) 检查会员大会、管理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 拥有本会的一切最终选择和决定权;

(四)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五章 慈善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本慈善会资金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企事业各单位及社会团体和各界友好人士的捐赠;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慈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慈善会的资金在国家银行设立专用帐户。所有捐赠、资助、援助及其它收入的慈善金,均存入本会的银行帐户内。

(二)慈善会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和审计制度,每季度管理会汇报慈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监事会及登记机关的.审查监督。

第三十条 慈善会本着不违背道德、专款专用的原则。慈善资金主要用于,捐资助学,发展xxx民族事业,赈灾救急等。

第三十一条 本慈善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每年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五条 本会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和行政指导机关(县宗教局)等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或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管理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在管理会通过十五日内,须经会员大会审查同意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创始人。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5:年度公益基金会财务审计报告

年度公益基金会财务审计报告

20xx年3月,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心平公益基金会执行年度审计,年度审计报告已送民政部年检并获通过。按照本基金会的章程规定,在此把20xx年1月-12月的捐助、收入及费用等各项财务数据公布如下:

1、关键指标

公益捐赠 26,216,739.80元,占上一年基金余额的`比例为 51.45%(上年44.21 %)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 831,258.09元(上年925,893.63元)

——其中,人员工资福利:499,803.53元(上年463,230.10元)

工作人员工资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本年支出的比例为 3.07%(上年3.94 %)

2、公益捐赠性支出构成

书香校园(图书阅读项目 + 阅读支持项目):6,776,422.20xx上年4,564,872.38元)

大学生公益行动项目:1,344,043.60元(上年995,250.10元)

点读机捐助项目:折合1,695,774元

心平助学贷款(含自立和留学贷款):14,653,300元(上年16,927,300元)

心平奖教金(浙江大学):1,500,000元

大病救助项目:247,20xx

[注1] 20xx全年,心平基金会捐助图书阅读项目的学校(及社区)新增490所,其中包括:485个图书角(覆盖57所学校),18间社区图书室,215个学校图书室及其他图书阅读项目。

截止到20xx年底,心平基金会向25省市的1125所学校及社区捐赠了图书阅读项目。包括:2345个图书角(覆盖239所学校),88间社区图书室,798个学校图书室及其他图书阅读项目。

截止到20xx年底,心平捐助图书阅读项目学校最多的10个省分别是:四川(174所)、山西(166所)、贵州(164所)、甘肃(122所)、安徽(73所)、湖北、云南、重庆、福建、河南。前5个省的受助学校达到699所,占了所有项目学校总数的62%。

[注2] 20xx全年,心平基金会共拨款147.4367万元,资助了近20xx名大学生参与公益行动项目。

截止到20xx年底,心平基金会通过与益微公益、萤火助学、春晖公益、梦想行动、担当者行动等心平伙伴合作,共捐款237.9041万元人民币,资助了2800多名青年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公益行动”项目。

3、总况

心平基金会截止20xx年12月31日净资产总额为 51,881,231.78元

其中:

短期投资 14,891,343.00元(A股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0元

固定资产净值 19,919.60元

心平基金会20xx年度支出合计 27,054,849.08元(上年23,508,834.36元)

其中:

业务活动成本(即公益捐赠) 26,216,739.80元(上年22,578,116.48元)

管理费用 831,258.09元(上年 925,893.63元)

心平基金会20xx年度收入合计 27,976,269.64元

其中:

捐款收入 25,663,195.26元

点读机捐赠折合 1,695,774元

政府补助 1,000,000元(部分图书角项目)

其他收入 482,101.87元

投资收益 -864,801.49元(A股投资账面亏损)

篇6:中国绿化基金会章程「版」

(9月3日中国绿化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 中国绿化基金会。英文译名:CHINA GREEN FOUNDATION。英文缩写:CGF。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在中国民政部登记注册,享有“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本基金会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募集绿化基金。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本基金会的任务:依法募集绿化公益资金,接收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捐赠和政府资助;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建设;组织实施绿化公益项目,开展绿化公益活动;参与国际绿化合作与交流,提升中国绿化国际影响力。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为80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林业局。

第六条 本基金会住所:中国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依法接收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绿化捐赠和政府资助,满足捐赠者意愿,组织实施绿化公益项目,开展绿化公益活动;

(二)组织开展大型公益劝募活动,拓宽募捐渠道,募集绿化资金;

(三)开展区域、行业绿化合作,设立地方、行业、企业或个人绿化公益事业专项基金;

(四)开展公众绿化意识教育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繁荣生态文化;

(五)资助林业和生态领域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促进科技进步与技术交流;

(六)开展国际绿化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合作领域,争取国际社会捐赠和资助;

(七)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绿化基金相关的经营和投资活动,促进绿化基金保值增值;

(八)其它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业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设理事25人,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热爱绿化公益事业,热心本基金会的工作;

(二)愿意为本基金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三)有较高的社会威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国家林业局、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组织换届领导小组,报民政部预审通过后,召集全体候选人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二)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同意。

(三)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民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本基金会理事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对本基金会理事会的决议有表决权;

(三)对本基金会基金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有监督权;

(四)对本基金会的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五)遵守本基金会章程,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六)积极为本基金会募集绿化基金,开拓相关业务工作;

(七)积极参加本基金会组织的有关重要活动。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专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理事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的情况下,应召开理事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可委托副理事长召集,或由提议理事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须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3人。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国家林业局分别选派;

(二)由民政部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民政部、国家林业局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本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本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本会利益有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本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本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本基金会可聘请名誉主席、顾问、名誉理事。

第二十三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 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条 担任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本基金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提议聘任或解聘本会顾问和名誉理事,由理事会决定。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本基金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基金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组织拟订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组织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财务负责人,报主管单位决定。

(八)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九)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经民政部批准登记后,依据基金会的授权开展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财产来源于:

(一)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

(二)组织绿化公益募捐所得收入;

(三)接受政府资助;

(四)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基金增值和投资收益;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和民政部备案。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本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重点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二)支持发展碳汇林、生物质能源林、特色经济林。积极参与生态扶贫、西部助学助教,促进山区林业产业发展和林农脱贫致富。支持绿色通道建设、城市绿化、矿区植被恢复、厂矿绿化及社区绿化,促进身边增绿和绿色人居环境建设;

(三)支持开展大型公益募捐、生态文明宣传和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公众意识教育等公益活动;

(四)支持科教兴林、人才强林、依法治林和绿化公益宣传活动、推广典型经验与交流;

(五)支持全民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和社会公众绿化参与等社会绿化公益项目;

(六)表彰奖励绿化基金募集、管理、使用和绿化公益项目实施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积极从事绿化公益事业的民间团体和先进个人等;

(七)支持国际绿化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八)其他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绿化公益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是指:

(一)全国性或国际性的重大募捐活动。

(二)利用本会基金进行的投资活动。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可将财政资助的资金存入国家金融机构或购买政府发行的国债。

第三十八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接受社会捐赠总收入的70%。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估程序。

第四十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消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等财产清册。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民政部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通过民政部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民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或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二)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三)基金会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本基金会因(一)、(二)、(四)项情形之一终止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同意。经国家林业局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民政部申请注销登记。

第五十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民政部、国家林业局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并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国家林业局和民政部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一)按协议用于尚未完成的公益项目;

(二)根据本会宗旨规定的业务范围,捐赠给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或转赠给地方绿化公益项目。

(三)委托给国家林业局管理或处理。

无法按照章程规定处理的,由民政部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二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国家林业局审查同意后报民政部核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二O一O年九月三日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7:暖洋洋公益基金会的宣传口号

1、暖洋洋的爱,感动你我他。

2、暖洋洋,让儿童更健康。

3、汇聚点滴爱,医治残障儿。

4、暖洋洋妇产科,真情暖洋洋。

5、爱心妇产科,公益基金会。

6、温馨暖洋洋,关爱小太阳。

7、真爱暖洋洋,真善心台江。

8、大手牵小手,小爱聚大爱。

9、暖洋洋的爱,暖洋洋的心。

10、汇聚人间真情,共铸温暖产房。

11、滴水成海洋,爱心暖洋洋。

12、同在阳光下,共享暖洋洋。

13、爱撒人间,情暖妇幼。

14、台江有大爱,心中暖洋洋。

15、爱聚台江医院,心系妇女儿童。

16、暖心,洋乐,传爱万家。

17、慈善众人行,造福下一代。

18、基金暖洋洋,情注儿健康。

19、让每个孩子感受平等的`关爱。

20、孩子不怕,我们在。

21、爱在,温暖在;情长,路更长。

22、真情暖洋洋,大爱满台江。

23、大爱无疆,暖心有我。

24、暖的基金,爱的海洋。

25、山高水长,爱在暖洋洋。

26、暖洋洋妇产科,爱心暖洋洋。

27、暖洋洋妇产科,暖融融的爱。

28、暖流注残障,洋洋大爱彰。

29、台江暖洋洋,爱心情浓浓。

经过一周时间的网友投票和评审团专家的精心评选,来自福州的林忠先生暖洋洋妇产科,爱心暖洋洋的宣传口号,得到了网友和评审团专家的一致认可,被最终确定为暖洋洋公益基金会正式的宣传口号,并荣获征集宣传口号的一等奖。同时组委会也公布了吉祥物形象征集活动的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名单。

篇8:慈善基金会的公益广告语

慈善基金会的公益广告语

济天下该济之事、仁世界须仁之人。

让爱点亮生命的光芒。

集万众于一心,共千金成大爱。

总有一丝温暖,会融化一片冰冷。

和济仁一起用我们的爱心托起民族明天的希望!

涓滴之水成海洋,颗颗爱心变希望。

集万众星火,洒人间至爱。

广施援手,让爱传承!

济济众生,仁德天下!

济仁济人,济需要之人。

济危扶贫,仁义为先!

紧握你我之手,让爱传承!

诚集济仁,为爱打开一扇门。

让万家灯火,照亮生命旅程。

兼济天下,关爱众生!爱吾所爱,爱泽苍生!

关心所有需要帮助的.人,让爱,在天地间永远传递!

爱心传递每个角落。

扶贫济困,传递爱心;光大中医,健康国民。

让孩子们都快乐的飞翔。

济助天下,仁爱万家。

一颗慈善心,处处欢笑语!

济困仁心,广散千金。

有爱、有心、有济仁。

让世界温暖起来!

济世行仁,善行天下。

别怕,我就在你身边。

善谱大爱,仁济众生!

我们手牵手,心连心,一起走。

助人助已,爱人爱已。

诚集爱心,善念天下。

济世行善,仁爱天下。

扶危济困,仁德天下。

慈济天下,善达四方。

口号:传承美德,关爱他人。

济世伟业,仁爱筑基。

诚信汇集,济世爱仁。

济世安邦,仁德天下。

我们的关爱,世界的温暖。

资贫扶困,慈善济仁。

济仁慈善,仁济天下。

篇9:教育基金会贫困申请书

教育基金会贫困申请书

为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的目标,根据余府发[]32号文件精神和新余市资助贫困学生就读基金管理办法,我市资助贫困学生就读基金申报已经启动,今年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表交表地点及资助金发放方式会有所调整和改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7月1日—30日。

二、申报审批程序:

1.领取《年新余市教育基金会资助贫困学生就读基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统一到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点击“公示公告”栏的“关于申请2015年新余市教育基金会资助贫困学生就读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2.《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经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家庭经济状况,学校证明在校学习及表现后,于7月交到相关单位。户口为分宜县的学生《申请表》交分宜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其他的学生《申请表》交市教育局资助中心,

3.申请人交《申请表》的同时,必须将家庭贫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交给相关单位。认可的贫困证明有:2015年年检的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的`诊断书及医药费清单等。

4.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的贫困学生进行复核后,将名单上报市教育基金领导小组审定。

三、资助对象:

1.城乡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家庭的在校新余籍大学生(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中专生、中小学生。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①老红军和烈士后代;②孤儿、单亲特困户;③家庭主要成员中有重大疾病者(特指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等);④有上述情况从未得到资助者优先。

四、资助标准:在读大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中专生每人每年1200元,中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

五、发放时间及发放方式:2015年8月中下旬发放资助金。受助学生凭有效证件到市、县资助中心领取银行资助卡。

六、联系地址和方式:

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事业楼一楼

联系电话: 0790-645xxxx谢xx

篇10:爱心基金会成立申请书

尊敬的民政局:

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年学生的受教育程度,对国家发展意义重大,目前在我省广大农村地区很多优秀的青年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缀学,这是对国家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我和几个企业家自愿、自筹资金,成立扶助贫困优秀学生完成学业的基金会,基金会的名称暂定河北省圆梦助学基金会。其喻意是:鼓励青年学生圆学业之梦、圆成才之梦、报效祖国、服务人民之意。

一、基金会的性质

河北省同圆梦助学基金会为非公募性基金会,注册基金200万元。

二、基金会发起

本基金会由郭建勇等企业家发起。

郭建勇 男 1975年6月2日出生,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人,现任河北兴弘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总裁一职。河北兴弘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拥有固定资产5亿元,实现产值10亿元,税金4000余万元 。

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来源于郭建勇出资200万元,其他发起人的出资金额正在协商之中,之后每年将从企业中筹集50万元以上,用于基金会后续资金的补充。

三、基金会宗旨

基金会宗旨:面向基层大众、帮扶贫优学子、播撒希望火种、收获社会和谐、宣传社会道义、传承中华美德。

四、基金会业务范围

(一)资助优秀的贫困中学生的学费、生活费补助;

(二)资助优秀的贫困大学生的学费、生活费补助;

(三)资助优秀贫困大学毕业生的创业经费。

五、基本程序:

(一)中学生:学校推荐---基金会工作人员现场考察(查看成绩单、家庭状况、面试)---初选名单---会务会确定;

(二)大学生:学校推荐---基金会工作人员现场考察(高考成绩、家庭状况、面试)---推荐名单(单体材料)---会务会研究确定;

(三)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申请---家评审---理事会研究确定。

六、基金会地址

桃城区中华南大街281号尚城国际。

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办理基金会相关业务,希望贵处批准我的申请书。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XX年XX月XX日

篇11:爱心基金会成立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学院的***班的***,我于10月在学校爱心献血车上献血,我觉得自己的血液能够延续他人的生命,真的是一件能让我为自己感到骄傲和快乐的事。

我来自**的一个农村,母亲照顾着家里的大小适宜,因常年的农活,腰椎间盘突出。父亲将近六十多岁,一直以来做着起早贪黑的包工队的工作,用微薄的收入来供给家里的支出。而且,又因为我报了双学位,更是加重了父亲的负担。自入大学以来,深刻感到父母的不易,大一时也是有做过很多次兼职。同时,学习也不敢落下,大一一年我的学业也在班里是第二名。

大一一年的成长,让我现在已经成为一名更合格的大学生了。

学习方面:学习态度认真端正,大一一年成绩在班里均为第二名,同时,我对本专业的学习进行了深入化的学习,考取了全国的市场营销经理助理的证书。而且,为了将自己的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参加了普通话等级的考试。终于,在我的刻苦努力下和同学们的支持下,我获得了“三号学生”的称号与“学习标兵”等荣誉称号,成为了同学们学习的榜样。

生活方面:大一上学期,本着师院“敬业奉献,为人师表”的校训,我参加了校里组织的“金牡丹义务家教”活动,将自己的周末奉献给了可爱的孩子们,促进他们的学习与成长,虽然失去了自己放松的时间,但我为自己感到骄傲。与此同时,参加了商学院的体育运动会中的100米赛跑,获得了第二名的成绩,这让我深深感觉到自己是班里的一员,能为班里争光,我感到非常的荣幸。

良好的人际关系帮助我在各方面取得了进步和提高,乐于助人乐于付出是我的处世原则。由于我待人坦诚,热心,能与同学们和睦融洽地相处,并深受他们的欢迎。身为寝室长我也注意到必须调解好室友之间的关系,及时为她们排忧解难,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是传唱了无数遍的歌曲,我相信这种爱心传递的力量,也会一直去奉献我的爱心。

为此,我申请了爱心助学金,希望领导、老师们予以肯定。如果没被通过,也一样会努力的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奉献自己的爱心。

申请人:xuexila

XX年XX月XX日

基金会的 定义

即面向公众募捐的 基金会,简称公募基金会。,中国颁布的《条例》中第三条对公募的定义,即面向公众募捐。对于公募性组织而言,资源获得来自于公众的志愿性捐赠,不具有财政机制的强制性和市场机制的交易性,而是公众的捐赠意愿来决定。公募基金会的公信力,概括而言,就是公募基金会公开说明组织所获各种资源的流向,以及说明各种运作是否有成效、是否符合组织宗旨及其社会承诺,用来证明其为可靠组织。

基金会的审批条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八条规定,设立公募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基金会的类型划分

1、按照募捐范围划分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这主要是以基金会募捐的地域范围作为划分的标准。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会,其募捐是不受限制的。地方性的公募基金会只能在其注册的省级行政区域内进行募捐。

2、按照涉及的公益领域划分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规定:“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①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③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④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这个定义涵盖了公益事业的多个领域。

篇12:银行公益基金会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要点

XX年,xx银行公益基金会(下称:基金会)在鄞州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和顾问团队的热情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合作推动下,充分尊重捐赠人的公益意愿,通过全体理、监事、工作人员和广大志愿者的共同努力,基金会开展的公益活动内容多、方法新,吸引了多家媒体报道,先后有《光明日报》、《宁波日报》、《xx日报》、《中国农村金融》等报刊给予了重点报道,人民网、凤凰网、新华网、中青网等新媒体也给予了多次报道或,在全国及宁波区域内的公益影响力日益彰显。送镜下乡、公益流动伞两个项目获宁波市公益项目设计大赛定向捐赠60万元。基金会工作先后为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共宁波市委、市政府、xx市委宣传部、中共xx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肯定,其中,中共xx市委副书记、市长卢,中共宁波市委常委、xx区委书记陈均两次批示。

现将基金会XX年的工作总结和XX年的工作要点发布

一、XX年工作回顾

(一)循序渐进,逐渐实现基金会工作转型。

根据一届五次、六次理事会决议精神,基金会要在继续深化长效品牌项目,努力实践基金会宗旨的前提下,要逐步转型为以资助民间公益组织为主,自我操作为辅的社区型基金会,通过支持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促进区域内公益慈善环境的优化、公益组织的发展和公益人才的能力提升。同时通过公益创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断提升公益产品质量,扩大公益服务社会的影响力。

XX年,基金会在支持其他社会组织发展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是响应政府号召,推出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公益项目。响应浙江省政府关于实施“五水共治”活动的号召,基金会除一次性捐赠200万元以外,还推出了众多经环保志愿者参与设计、论证,并由民间公益组织组织实施的公益项目,充分调动民间公益力量,扩大公益社会影响。

1.“边行走,边公益”系列之“大山益行”环保项目。由基金会资助、宁波三江汽车越野运动俱乐部组织实施,活动自2月23日启动,全年共进行了19期,先后在北仑、江北慈城北山、xx区太白山、瞻歧大岭、龙观南坑古道、阳堂古道等19处宁波主要景点古道开展活动,吸引了xx余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活动得到众多市民的追捧,每次志愿者报名都非常踊跃,还吸引许多登山游客中途临时加入。

2.“边行走,边公益”系列之“清水工程”甘肃陇西项目。基金会通过整合“牵手筑梦”支教所在地资源,发动志愿者走访了二十几家学校,了解真实需求,为陇西县缺水的中小学打水井、建水窑。项目得到了宁波电视台二套《相信爱》栏目组、宁波福彩基金和爱心企业的支持。“清水工程”项目今年为陇西县和平乡陈家庄小学、莫家山小学等19个学校,新建了水窖或水井,支持xx乡xx小学完成引洮工程水管铺设。

3.“边行走,边公益”系列之“清水行动”xx项目。今年上半年,“清水行动”连续四次到xx区横街镇上阵村进行该流域的清理工作,将一条垃圾溪流还原其本来清澈的容颜。活动共吸引志愿者人数超过xx余人次,清理垃圾数十吨。活动结束后,基金会还和上阵村达成共识,在溪水流过的村庄两边房屋墙面上刷上一些提示性环保标语,时刻提醒村民珍爱水源,爱惜自己的家园。此外,基金会还和上阵村1:1配资,采购了30个公共垃圾桶用来解决部分村民倒垃圾路程远的问题。下半年,xx大红鹰学院50多名师生又组织了两次“清水行动”,分别在鄞州区高桥镇和天童寺。

“边行走,边公益”系列活动,得到了广大志愿者的热情追捧,每次活动都受到众多村民和游客的欢迎,项目还吸引凤凰网宁波站、《现代金报》、《鄞州日报》等多家媒体跟踪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是资助民间组织,实施关注民生需求的公益项目。

1.公益下乡大篷车项目。由基金会资助、宁波百川公益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项目于4月19日在xx镇xx村启动,共走访服务了12个村,先后将公益服务送到横街镇惠民村、爱岭村,龙观乡龙溪村、龙古村等12个xx区偏远农村,总计服务内容和人数分别是:医疗咨询x人,量血压x人,理发x人,保健按摩xx人,配老花镜副,为x个老人回收过期药品,牵手夕阳·定格幸福给513位老人拍照,走访腿残残友13人。总计参加本项目的志愿者达x人次。

2.“公益杯”汉字棋大赛项目。该项目是基金会支持传统文化领域的一次尝试,项目由基金会资助、东方文化创意社组织实施。8月24日,“公益杯”首届少儿棋大赛在宁波文化广场开赛,110名来自全市各地的中小学生参加了比赛。活动由宁波市关工委、市体育总会主办,得到了广大师生的赞赏,认为这样的活动既提高了孩子们的学习和应变能力,又增进了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还寓教于乐地传承了中国的汉字文化。活动不但设了专项奖学金鼓励学有所成、成绩卓越的学生,还邀请台湾地区的中小学生来宁波作专题交流,在增进两岸文化交流的同时,也让小选手们开阔了视野。

篇13: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助学行动

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助学行动

救助范围

低保及低收入家庭考入北京就读的闽籍大学生,偏远地区、县市、乡镇条件较差的学校。 项目介绍

基金会每年都要进行助学项目调研,根据各地市教育机构、驻京机构或在京高校申报情况进行调整,然后举行集中助学活动,先后对在京闽籍贫困大学生实施资助。“一对一”助学项目资助对象主要为低保及低收入家庭考入北京高校就读的.大学生。通过一个资助人或一个单位同一名贫困生结对子的方式进行对位助学,不仅能帮助贫困生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学习条件,而且能使身处两种“生存状态”的人从情感上互为沟通。贫困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元(以上标准可根据资助者意愿进行调整)。同时可以为爱心企业(个人)与偏远地区、县市、乡镇条件较差的学校牵线搭桥,为他们改善办学条件。

申报时间

截止至10月旬

篇14:公益部申请书

xx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我谨代表文化爱好者协会筹备组全体成员热切而真诚的向您提出文化爱好者协会成立的申请。我发现有很多协会各具体色,为丰富我们生活做出了很多贡献,同时因为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大力支持和严格管理,使我们得以顺利开展和蓬勃发展,也使得我们对社会的认识更加完善,提高了自身的能力,我深深地被活动的魅力所吸引。于是我经过认真而周密思考,在和几位有才青年商议之后,我们决定一起把我们自己的协会活动搞起来。所以我们决心成立xx市文化交流协会。

xx市文化交流协会,是我们这里成立的第一个协会,虽然组织经验少,个人能力有限,但我相信,在大家的支持帮助下,在我们协会筹备人员不懈的努力下,我们的文化交流协会一定会很快成熟并发展起来,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们文化交流协会的成立,我们民族活动定会得到新的发展。我愿以我百倍的热情和激情,努力管理好组织,服务好会员。

xx市文化交流协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会管理条例

基金会简介范文

励耕计划受助教师感谢信

慈善基金会章程及基金会章程核准流程

发展性资助项目范文

基金会章程

教职工帮困互助基金会章程

景德镇教师励耕计划

家族基金会规章制度

公益联盟组织的年度工作汇报

公益基金会申请书版
《公益基金会申请书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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