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精选27篇)由网友“p6981161”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季欣然
书籍进步的阶梯,让我懂得许多的知识。书籍是一丝阳光带给我温暖。而山海经这本书让我感动,让我沉醉,让我着迷,因此我喜爱它。
《山海经》分为《山经》和《海经》,记载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神话。这其中有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后羿射日,嫦娥奔月,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大禹治水》了。大禹的爸爸鲧生前未帮人们治好水于是在他死后,他生了一个儿子叫做大禹。大禹知道他爸爸是用堵的办法,但是行不通,于是他想我用疏导的办法吧。他找来几个人说我爸爸堵的方法行不通我们就用疏导的方法,把水引到干旱的地方,说干就干。有一次大禹经过家门前时跟他一起干活的人问他说,您到家了,进去看看吧。大禹摇摇头说,不,我这次不进去了。第二次经过家门时说,您进去看看吧,家人都想您了。大禹摇摇头说,不回去了,走吧。第三次那个人又说这次已经是第三次了,您真的还不回去看看吗?大禹说我不治好这场洪水我是坚决不会回家的。这就是现在常常说的三过家门而不入。通过读《山海经》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大禹的奉献的精神。
【我最欣赏的一本书——《山海经》】
戴子童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给我们力量,而《山海经》这本书却让我懂得许多知识。因此我更欣赏它。
《山海经》分为《山经》和《海经》,记载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神话,有《盘古开天辟地》,有《女娲造人》,有《精卫填海》……这其中,最令我着迷的莫过于《大禹治水》了。人间洪水泛滥,天上却没有神仙同情,只有一位善良的神——鲧,想要帮助人类,不幸被天帝发现便处死。这时,禹诞生了,他接替了父亲的任务,继续治水。他总结了父亲的经验,不再用堵的方法,而是用疏通的方法来治,在治的过程中,他曾经三过家门而不入,儿子长大了都不知道爸爸是谁,禹最后终于治水成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坚持不懈,我们在学习中也是一样,遇到困难不退缩,只要持之以恒,就一定能够成功。
通过读《山海经》,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精神;我们要学习刑天那种反抗的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那种积极的精神。
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我家有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特种兵丛林探险》。
聊聊天一入的上一个英俊潇洒的特种兵,他和一个战友听从总部的命令去一个岛屿,那里有一个山洞,里面有恐怖分子。
于是,他们坐着直升飞机飞向岛屿,降落的时候,他战友说:“快跳下去,我发现降落区域有埋伏。”英俊潇洒的那个小伙子叫彭明星,他说:“没关系。”战友见他这么固执,只好自己跳了。他战友掉在一棵大树上,没有被恐怖分子发现,安然无恙。
而彭明星被打成轻伤,躲在草丛里,才没被抓住。后来,彭明星的战友用电话打给总部,总部带来了八千人,抓住了恐怖分子头头。
这本书带给我的收获是勇敢,战友情义。
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家里有很多书,可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那当然是《雾都孤儿》啦! 这个故事的每一个情节都激动人心,语句也十分精彩。主要的内容是:男主人公小沸里奥一生下来父母就离开了他,他孤身一人,在马路上游荡。有一天,饥饿迫使他跟着小偷走进了贼窝,开始偷起东西来。贼老大经常折磨小沸里奥,他历经挫折,当警察抓住了他,看他年纪尚幼,便将小沸里奥送进了孤儿院。过了两年,好心的梅菜。伦丝一家收养了小沸里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个圆满的结局,很让我欣慰。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只要不被挫折和磨难压倒的人,才是成功的人。所以,我要像小沸里奥学习这种精神,做一个成功的人。
第2篇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我为什么喜欢《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呢?是因为我十分喜欢雷锋乐于助人、不怕困难和刻苦学习的特点。雷锋十分刻苦学习,他在学习投手榴弹时,更加刻苦学习了,到了休息时间,雷锋还在练习,你看他,累得汗流浃背、筋疲力尽,还坚持不懈地不断练习。
雷锋不但十分刻苦学习,还非常乐于助人。有一次,雷锋去沈阳出差,恰巧是一场大雨,再去车站的路上,看见了一位大婶背上背着一个孩子,正往车站赶去,母子浑身上下都淋湿了。雷锋赶快走了过去,解下自己身上的雨衣给大婶披上,又背起那个小孩,一直把她们送进站,送上车。
这本属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乐于助人,遇到困难要勇敢,不要退缩。
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习,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漂亮的封面、精彩的内容和迷人的情节,它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哈利波特”,这本书好看又有趣,让我深深吸引,手不释卷。
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会打开“哈利波特”来看,书中有趣的篇章让我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彷佛在作梦一样呢!
我真希望我是“哈利波特”一样,拥有神通广大的魔法,这样我就可以把教室变成电影院,变成游乐场,把家里变成皇宫,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多自由自在啊!
“哈利波特”陪我度过快乐的童年,让我不仅得到知识,还神游在无限的梦想和希望。
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读书使人明智。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一本好书就是跟高尚的人对话。
经同学介绍,我有幸一饱眼福,将《夏洛的网》这本书认真读了一遍。这本感动世界近半个世纪的童话书,已经在我的内心深处扎根发芽,它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友谊的力量可以改变一切!
这本书主要为我们讲述了一只蜘蛛和一只小猪的故事。书中描写的许多话让我感触颇深。
“弗恩爱·威尔伯胜过一切。”读到这里,我不禁被这个普通小女孩的爱心深深震撼。她的行为让我明白了人活着的真正意义。文中最让我感动的句子是“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他虽然热爱他的子女、家人,可是却无法取代夏洛在他心中的位置”。每当读到这里,我的内心就会抽动一下,被夏洛为威尔伯做的一切而感动,为威尔伯能记住这个好朋友而感动,为他们之间这种真诚的友谊而感动。
友谊是一棵大树,它可以为我们遮风挡雨,让我们以文中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作为我们的榜样,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让友谊之树常青。
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四匹狼惊心动魄的故事。在书中,我看到丛林经验丰富的作家犹如一位老练的猎人,穿越尕玛尔草原,来到日曲卡雪山雪线,遭遇了一只“双体狼”的奇迹;作为一个动物学家,“我”披上狼皮深入狼穴,充当了一只待产母狼的“狼丈夫”;而狼和羊,这对百年难解的冤家,却因为阴错阳差的哺乳,而超越了“弱肉强食”的法则;另有一只似狼非狼、似狗非狗的“大灰”,它既不能回归狼群,也不能被狗类完全接纳,它该如何在人类关注的偏执中获得一个合适的位置?
正是《狼世界》诸多狼的活生生的生命,让我从以前很厌恶的这种动物身上收获了很多感动:从书中我看到了残狼(灰满)不残、贱狼(黄鼬)不贱、公狼果断、幼狼(黑球)笃定、狼妻机敏、狼中纯正……
《狼世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和冲击,作者的笔好比是一扇上帝的窗户,洞开了“狼世界”不为人知的神秘和传奇,使我对狼除了以往认知中的凶残之外,又有了新的认识。我们不仅要学习狼身上少有的美德,稀罕的温情,同时也要学习狼群的团体精神,热爱自己的家,热爱班集体,珍爱生命。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是由金波爷爷写给我们孩子的。看到这本书时,我就被书面上的小脚丫吸引了,心中充满了疑惑……
好奇心让我读完了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人生最大的财富是爱。爱让每个人都有了生命。在一片森林里,有许多可爱的蘑菇人,他们贴在吟老的胸前听着咚-咚-咚-的心跳,而自己什么也听不到,为自己没有心而相拥着痛哭。吟老和乌丢丢热情的.带着一队蘑菇人走出森林去寻找心,经过电闪雷鸣,一场暴风雨过后,蘑菇人得到了重生,它们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颗心,它们决定用这颗心去守护整片树林。爱可以带来生命,也可以为爱献出生命。雕塑家为了完美,将自己的精神注入了石头中,给予生命和灵魂。爱是什么?爱像空气。阳光和水,爱看不见,却又无处不在。
文中的乌丢丢和吟老,因为爱,所以他们的友情变得更加神圣,生命更加鲜活有趣,因为爱才能滋养生命,拥有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
篇10: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这本书里面给我们介绍了许多著作,如《绿野仙踪》、《格列佛游记》、《水浒全传》、《童年》等等。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是《绿野仙踪》、《鲁滨逊漂流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和《汤姆・索耶历险记》。《绿野仙踪》中有许多有趣的人物,比如说坚强的多萝西、调皮的小狗托托、想要大脑的稻草人、想要心脏的铁皮伐木工和想要胆量的狮子。他们组成了一支队伍,一支互相关爱的队伍,里面发生的琐事让人感动。如“只有多萝西的愿望没完成时,其他的队员坚持跟多萝西一起去向东方的女巫寻求帮助”。《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在荒岛上盖房子、做小船、做日用品、做食物、记日记、与野蛮人对抗,写出了鲁滨逊坚强的意志。也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有肯做,就会做得好。《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柯察金是个坚强的孩子,他为世界解放做出了贡献,他说的一段话让人们感慨万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给予人只有一次。应当这样度过人生:回首往事,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的时候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里面的人物有:玛丽亚.雅科夫列夫娜――保尔的母亲、阿尔焦姆.柯察金――保尔的哥哥,钳工,市苏维埃主席、达雅(爱称:达尤莎)――女工,保尔的妻子、冬妮亚.图曼诺娃――保尔少年时的女友,林务官的女儿、丽达.乌斯季诺维奇――红军师政治部工作人员,共青团省委常委……《爱的'教育》这篇著作以一个意大利4年级的小男生恩里克的角度来写的,爱,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至父母,师生,朋友间的小我之爱。中间的人物有:卡隆――恩里克的同学、好友。一个高个子的男孩,是非分明,敢于和邪恶抗争,常常保护弱小的同学。波莱科西――铁匠的儿子身体瘦弱,学习十分用功。原来常遭受酗酒的父亲的打骂,但只是忍气吞声,不愿让同学知道。后通过努力获得过奖牌,也使得父亲发生改变。克莱迪――柴店主人的儿子,很小便为父母干家务。学习刻苦,就连干活时也在默记功课。他性格活泼,很懂礼貌。斯代蒂――长相不太好看,有坚忍心,学习刻苦,爱读书,自己买了很多书,在家设了个小小的图书馆,曾带恩里克去参观过。其中我最喜欢卡隆,因为他很正直,保护弱小。 《汤姆・索耶历险记》中的主人公是汤姆・索耶,里面的人物性格不一,有心慈手软的波莉姨妈、可爱的姑娘贝基・撒切尔、狠毒的印丘・乔伊、调皮的哈克、老实的墨夫・波特等等。其中我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汤姆・索耶,因为他虽然非常顽皮,但却很看重义气,不会丢下朋友不管。我最讨厌的人物是狠毒的印丘・乔伊,因为他会把自己的过错推给别人,使别人遭殃,老实的墨夫・波特也被他陷害,差点丢了命,幸亏汤姆・索耶救了他。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真喜欢这本书!
你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哪本吗?那就是――《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那你知道我为什么我这么喜欢这本书吗,请接着?赶驴础
我的原因是:这本书里有很多栏目。其中,“吹牛大王”是我最喜欢的栏目。而且,这本书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很多。
每个月的月初,我都盼望着新一期的《课堂内外.创新作文》。每次我们经过书摊,我都要问一问有没有这本书,如果有,我就让家人买。到了家,我就一屁股坐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翻着书页。看到好看、好笑的话,我就旁若无人的哈哈大笑。
这不,我写完了这篇作文,又要去书摊问老板:“书到了没有?书到了没有?”
瞧!我心急的样子,你们说,我是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呢?
篇11: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我有一本书叫《脑筋急转弯》,这本书是我和妈妈在盐城新华书店买的。 这本书里有动漫、有解答,主编是吴晓静。这本书主要是让你动脑筋的,是彩色注音插图版的。 这本书的封面是蓝色的,里面有许多的动漫人物作文网
这本书来自于中国戏剧出版社,里面的内容让我刮目相看,真是一本精彩而有意义的书呀!
篇12: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
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篇13: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篇14: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木偶奇遇记》啦!
这本书的作者是科洛迪。当我在书店里发现它时,我还一下子买了两本呢!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封面有趣,内容也很丰富。 这 本书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他非常贪玩,并交上了坏朋友。这时,他的成绩也下降了许多,甚至还考了个“0”分。最后,幸亏他遇到了善良的仙子,仙子对匹诺 曹说:“你只要好好读书,就会变成一个真正的孩子了!”他虽然答应了,可是没过多久他就违背了承诺。回家后,仙子对他说:“你这次已经违背了承诺,下次可 再也不能违背了,不然啊,你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孩子啦!”匹诺曹这次真的没有食言,而且比以前更加刻苦、专心地学习。最后,他靠着自己的努力,在大考中 还考了全校第一名呢!后来他真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认真。而这个品质正是妈妈要求我做到的。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理由哦!
篇15: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在我的书柜里,收藏着许多我珍爱的书籍,其中有一本书令我无比喜欢,那就是《智慧儿童》。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身去做午饭了。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 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篇16: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书籍一定对你产生过影响,或者让你感动,让你快乐,折服......
幼时的时候,妈妈给我买故事书。晚上时,妈妈躺在我的身边,我在故事中入睡。
小学的时侯,在我的课 上放着一堆漫画书。那精彩的打斗,搞笑的表演......一幅幅画面在我脑海中如石头般铭刻。 中学的时候,家中书架上装满了幼时的故事书,小学时的漫画书,又增加了科普文学的科学书。
直到今天的我,我还是喜欢读书,只不过是更加溺爱科普文学的科学书罢了。一走到书店就要买上几本。
一次我多次路过一家书店,但是没进去过。我很希望能够进去挑一挑选一选,买上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是我觉得很幸福的事。
一天我在书店看书,忽然看见一本书。书名就很吸引我,叫:《 外星球文明的探索
篇17: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好书如同一杯清茶,沁人心脾,留香久远。在我的书柜里,《安徒生童话》虽然外表烂旧,但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在《安徒生童话》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美》主要讲了:在树林里住着一对美丽漂亮的姐妹,姐妹的外表虽然一样,但妹妹有一个完美的灵魂,而姐姐自私自利,最后妹妹过上了辛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光要做一位外表美的人,还要做一位心灵美的人,只有心灵美的人才是正真的美。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有一次,我和妈妈去逛街,刚上公交车,便看见一位外表十分漂亮的阿姨坐在一旁,她的右边而站着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奶奶,她竟然不给老奶奶让座,不时望着窗外,还装着如其事的样子,正让人觉得可耻。在生活中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很多……我们做人不要光注重外表美丽,更要注重内心,做一位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丽、美好。五年级:易子涵
篇18: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我家的书房,称得上是一家小书店了。书柜里摆满了书,有查理九世,有辅导书,还有生命科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安徒生童话了。
安徒生童话是一本好书。书里不仅讲了一个个故事,而且每个美妙的故事背后总是隐藏着各种各样的道理。有一次,我因为饭前吃了很多好吃的零食,吃饭时吃了一半都不到,就不吃了。剩下的爸爸妈妈帮我倒掉了。我感觉很自然。
第二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踩着面包走的女孩这个动听的故事。故事告诉了我们要珍惜每一粒粮食,牢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句千古名言。我顿时脸红了起来,像熟透了的番茄似的。羞愧地想:我真不应该把饭倒光光呀,糟蹋农民伯伯辛勤劳动的果实。今天起,我便不再乱吃零食,珍惜每一碗香喷喷的米饭。
从那以后,我便渐渐地养成了珍惜粮食的好习惯。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改变得,记忆由心。
篇19: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我看过《格林童话》、《伊索语言》等书,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
我一回到家便会捧起书来看,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以至于连饭都忘了吃。《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教给了我许多知识,让爸爸、妈妈对我刮目相看。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弟弟到阳台上?赏美丽的月亮。忽然,圆月缺了一角,变成了一叶扁舟,不一会儿,圆月又缺了一角,变成了树梢,再过一会儿,月亮全没了。天空一片漆黑,像个黑漆漆的屋子,伸手不见五指。全家人惊奇不已,我想了想,便知道了这是怎么回事了,对妈妈说:“妈妈,这种现象叫月食,月亮公转转到地球和太阳中间,这样太阳光就不会被月亮反射到地球上来,所以这是天空就会黯淡无光,你们只要等一会儿,月亮就会恢复原状的。”他们听了,说:“你怎么知道?”我神秘地说:“不告诉你。”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我喜欢它。
篇20: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书,古往今来有许多人被誉为‘书法家’、文学家等一系列文学上出名的人物,包括莎士比亚说的;‘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还有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我喜欢的书是《水浒传》因为我喜欢这部古典名着中的及时雨宋江的那种仗义疏财和九纹龙史进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
还有花和尚鲁智深的神奇故事有倒拔垂杨留大闹五台山。在这108位英雄好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豹子头林冲因为他在受到高俅设置的圈套后,自己心里非常清楚,这次就算去打官司也不可能赢的,毕竟那时元末明初的时代,皇帝昏庸无能,而在民间更是贪官挡道,民不聊生。还有鲁智深大闹野猪林,在野猪林救了林冲,从这里可以看出鲁智深是一个有勇有谋、粗中有细的人。
篇2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昆虫记》是一本世界名着。书中有许多昆虫的专记,带你走进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本书的作者名叫法布尔。他非金钱心地找到这些昆虫,观察他们的习性,然后用美妙的语言表达出来,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的昆虫就是蝉。禅是非常大公无私的:在炎炎夏日,许多动物都没有水喝,但是蝉不一样。它用它那长长的吸管,吸取叶子里的汁液。那些饥渴难耐的昆虫,都跑到蝉的身边,蝉给这些昆虫让开了地方,让它们也能喝到新鲜的汁液。看!它很无私吧!
我徜徉在昆虫的世界里。那里有会唱歌的蝉,能干的水泥浆舍腰蜂,卖力滚这份球的蜣螂,美丽绚烂的大孔雀蛾,不停织网的圆网蛛……我被这些“小家伙”的毅力所震撼,为它们的互助友爱所感动,为它们的种种绝技欢呼喝彩。
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田野里的一朵小花,路旁的一棵大树,天空的一朵白云……都有说不完的故事。只要细细察看,你就会获得无法言传的惊喜与快乐。
《昆虫记》真是一本好书呀!
辽宁盘锦双台子区盘锦市第三完全中学六年级:许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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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如此诱惑人们去读书,我就抵挡不住诱惑,与书交上了朋友。
书是我最喜欢的,可以说我是爱书如命。一天不看书,眼睛会难受。两天不看书,手痒痒。三天不看书,直发疯。
在《伊索寓言》里做客,交了“道理”这个朋友;在《福尔摩斯》里,我和福尔摩斯去破案;在《红楼梦》里,我与贾宝玉和林黛玉吟诗作对……我这个“书虫”尽情地在书上啃着有趣的文字。
有一天,我闲着无聊,在路上闲逛。路过书店,那里好像放着一个强力磁铁,把我吸了过去。一排排书架放着整整齐齐的书本。我的目光在书架上徘徊。最终目光停留在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本上,我快速抽书书本。只见书本的封面上写着“西游记”三个醒目的大字。我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孙悟空大闹天宫,神通广大,连四大天兵都被他打败了。西天路上,斩妖除魔,一路上保护着师傅……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孙悟空见义勇为,为师傅能成就“西天取经之事业”,总是来回奔波,与妖魔作斗争,勇救师傅。顿时,我的脑海中印上了“英雄”二字,我懂得什么叫仗义,什么叫友谊,什么叫勇气。
一页,二页,三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吸取知识的甘霖。在我的脑海,孙悟空不再是一个简单只会打杀的猴子。他经历了千险万阻,却勇往直前,毫不放弃,持之以恒。他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步伐。
“嗨,孩子,要买书吗?”我转过头,是服务员。我红着脸,摇了摇头,跑出门外去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想着书中的情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吮吸着书之母乳,在书之阶梯上慢慢进步。
篇2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锛偠亮艘槐臼椋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锛偂5娜啡绱税。>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这本伟大的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篇2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其实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大仲马的这本书为什么叫《三剑客》,主人公明明是四个火枪手,应该叫《四剑客》才对。搜了搜网上,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有疑问。
我喜欢这本书不是研究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也不是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对宫廷里的秘史轶闻也没什么兴趣。我最喜欢的就是这四个火枪手之间的朴实的友谊,温馨又浪漫,四个人可爱得真想见他们一面。让人觉得人有朋友真好啊,并且一定要保持像他们之间的那种生死与共的友情。
《三剑客》充分显示了大仲马想象思维的超凡脱俗,刻画人物别具特色。他用生花的妙笔将主人公达达尼昂和另三个伙伴的性格勾画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达达尼昂初出茅庐,风流倜傥,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嫉恶如仇,他的那匹长毛瘦马也是特别的可爱;阿托斯平素少言寡语,出口一言九鼎,遇事沉着冷静,处事稳重老练,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灵魂和统帅;波托斯头脑简单,胸无城府,大胆鲁莽,贪钱爱财;阿拉米斯则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雅儒,风度翩翩,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
看这本书已经是在六年以前了,总想着找个时间静下心来再去重读一下,无奈到现在也没有实现,现在要想静静地坐下来去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好像是一件挺难的'事,而整天工作交往研究专业书籍把人都给搞得灰头土脸品位低俗精神荒芜的样子。
如果,长久这样下去,唉,人不为人啊!
篇2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说:《白雪公主》、《稻草人》、《西游记》……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的是什么书?”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美德书》。这是我的爸爸在我刚读一年级的时候送给我的。初次听到这本书的人一定会非常奇怪,这不是一本很平常的书吗?有什么值得最爱的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请听我慢慢向你介绍吧!
这本书共分为九个部分,这九个部分都讲了很多感人的故事,正是因为这些意义不同凡响的故事,我才喜欢上了它。书中有一句话让我深有体会,在这里,我想与大家共同分享:《论语、颜渊》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我深受启发。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希望别人做得很好,而对于自己却总是放宽要求。以前,我对老师们非常不满,总觉得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他们表扬我时,我觉得那是想让我多听话多做事,平时可是金口玉言,想要听点儿好话,那可真是难以上青天,;他们批评我时,我又觉得他们实在不理解人,小孩子做些错事不是人人都说情有可原吗?再说有时不就少做了点儿作业,至于这样吗?可为什么到了他们那儿却成了坏事呢?他们忙于工作,没空理会我时,我就觉得她们并不关心我,成心不理我,想冷落我,说什么老师和父母一样,总是想着我们,总是为我们好,可是在我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都成了大忙人了。看了这句话之后,仔细一想真的是太不应该了。老师们也有家,也有孩子,还要工作,为我们操碎了心。班里学生生病了,要嘘寒问暖,还得通知家长来领回去;班里学生没有来上学,又没有请假,得打电话问清楚是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来学校上课;班里的学生成绩退步了,得想方设法让他赶上去;学生们有了一点儿的进步,总是及时表扬,甚至给予奖励……而他们总是毫无怨言,即使被学生和家长不理解,也照样对我们一如既往。
回过头来看看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尊敬老师,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为老师考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爱老师,我还是一个学生吗?我也没有为身边的朋友着想,难怪别人总是斜着眼看我。我自己都做不到,又怎么能总是要求别人做得好呢?从今以后,我要多想想别人,多想想自己是不是也能做到,自己能做到的,再去要求别人做,而自己做不到就不能强求别人做到。如今,我的心态好多了,再也不会像过去一样,什么事都觉得别人做得不好,看了不顺眼。朋友也多了,还有人开玩笑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只是笑着不语。如今我生活得非常开心。
这本书真是我为人处世老师呀!正因为如此,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同学们,快来看吧,你一定也会从中受到很多启发的。
篇2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在人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缺的,就像是刚生下的婴儿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都说“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在书中,我们可以尽情想象,书中的知识无穷无尽,犹如知识的宝库,令人浮想联翩。
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罗曼罗兰写的《名人传》,这本书让我懂得人生的哲理。里面的名人都是远近闻名的。
这本书以激情的文字谱写了三首英雄赞歌:贝多芬——一个耳聋的音乐家,在世界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人,一个用痛苦换来的欢乐的英雄。
贝多芬由于天生的禀赋和后天的勤奋,贝多芬风华正茂。然而,厄运降临,他的双耳失聪,这真是上帝开的玩笑,让贝多芬从云端跌入谷底,苦不堪言,痛不欲生。但坚强的贝多芬受住了这致命的打击,最终战胜了病痛的折磨。贝多芬以自己的人生经历证明:人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
米开朗琪罗生于佛罗伦萨的一个家庭,不幸的是,他的一生的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天主教教皇的羁绊中度过,但他不甘于表现宗教艺术,用自己的一生的创作表现出了个人的理想,尊严,意志。来自外部的压力与束缚,不会扼杀真正的天才。只有具有足够顽强的信念和意识,用心血浇灌的艺术之花只会更加绚丽夺目。
托尔斯泰——一个离家出走的老翁,一个打破生活安宁以安抚良心的英雄。不同的人生经历会创造相同的成功和辉煌,它启示我们:人要勇于面对生活的挫折和苦难,不向困难低头。
在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是贝多芬。他虽然晚年失聪,但他的精神将流传下去。贝多芬的经历,让我受益匪浅。他告诉我们,人的一生就像大地上风雨交加的一天,早晨,太阳初升,空气明净。只有几缕懒洋洋的微风吹拂大地。但在静止的空气中,隐约潜伏着一种威胁,一种沉重的压抑。可是白日的清纯之气并未受损,欢乐依旧持续,悲戚中总保留着希望。一个穷困潦倒,残废而孤独,生而痛苦无助。世界从未给予欢乐的人,他们却创造了欢乐,并奉献给了全世界。你用自己的苦难断就了欢乐。一句充满豪情的话可以锻造你的一生,这句话今天已成了一切勇敢人的口号:“唯其痛苦,才有欢乐。”
阅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里面的名人都是品德高尚的人。每一朵成功的花都是由许多苦雨,血泥和强烈的暴风雨的环境培养成的。我们在面对挫折只要有信心和勇气,就一定会有新的希望!
篇2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我七年级的时候,买了这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刚看不久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虽然这本书很薄,但是里面却蕴涵相当多的知识。
这是一本外国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被美国评为“20世纪美国10大偶像之一”的海伦·凯勒。她是一个不健全的女孩,一个又聋又哑的残障人。她仅在生命的前19个月中像普通人一样享受光明和声音,之后,她就跌入了黑暗与寂静。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又聋又哑的女孩,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她不仅学会了读书,学会了说话,还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学业。成为人类历史上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第一位盲聋人。
海伦小的时候,跟着同龄的人一起玩耍,快活极了。但是,再她成为聋哑人之后,就很少有朋友来找她玩,她一直很不开心。直到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小姐的出现,她的生活才开始变化。
海伦刚开始学字的时候,好几次想要放弃,最后都没有放弃到。在这之后,莎莉文小姐的谆谆教导下,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写字。1892年的冬天,海伦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霜王》。这篇小说跟格丽特·康贝尔小姐的《霜仙》十分的相似。所以很多人都在批评她,说她是抄袭别人的,她很伤心。但她并不因此而气馁,坚持写下去。
在1896年的时候,海伦进了剑桥女子中学上学。但每次讲课的时候,海伦都很吃力,都是靠着莎莉文小姐在她手掌心上写老师上课时所讲的内容。再这所学校里,她生平第一次和同龄而且视听都正常的女孩们一起生活,她们的生活充满情趣。1897年6月29日到7月3日,她参加了德克利夫学院的入学考试。考试的时候,只有吉尔曼先生在那里,吉尔曼先生先用手语字母把题目念给她“听”。最后通过了考试上了二年级,她高兴极了。以后海伦就不在畏惧困难了,她信心十足,她在学习中经历了很多的困难之后,终于在1900年考进了大学,实现了她的大学梦。我真为她感到高兴。
这本书记录了海伦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她经历了无数次困难的磨练,从失败走向成功。我们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要被困难吓倒,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才能战胜困难,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不怕困难的人。勇敢地接受生命的挑战,才能赢得生命中的光明。无论我们在何处,都要发奋图强,学会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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