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试题

时间:2022-08-25 07:45:19 试题试卷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行政执法试题(整理10篇)由网友“艾齐”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行政执法试题,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行政执法试题

篇1:行政执法试题

行政执法试题

18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A、意见;B、要求;C、批评;188、违法行为情节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A、显著轻微;B、比较轻微;C、不严重;189、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法定;A、行政机关;B、司法机关;C、执法机关;190、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A、行政处罚;B、行政许可;C、行政征收;191

18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 )和建议。

A、意见

B、要求

C、批评

188、违法行为情节( )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A、显著轻微

B、比较轻微

C、不严重

189、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 )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A、行政机关

B、司法机关

C、执法机关

190、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 )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A、行政处罚

B、行政许可

C、行政征收

191、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 )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A、具备资格

B、符合条件

C、正式在编

19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 )。

A、批准

B、允许

C、批示

193、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二十四

B、十二

C、八

194、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 )。

A、立即解除

B、立即中止

C、立即终结

195、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 )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A、当场告知

B、事后告知

C、立即告知

196、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 )。

A、批准手续

B、签字手续

C、批复手续

197、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 )。

A、法定期限

B、规定期限

199、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 )当事人。

A、书面告知

B、电话通知

C、网上告知

200、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 )不得实施。

A、组织

B、个人

201、行政机关不得查封、扣押与( )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A、违法行为

B、违规行为

C、违纪行为

202、行政机关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 )的生活必需品。

A、所扶养家属

B、直系近亲属

203、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 )查封。

A、重复

B、强行

204、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 )和清单。

A、决定书

B、通知书

C、意见书

205、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 );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A、30天

B、20天

C、10天

206、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 )。

A、说明理由

B、提供依据

C、听取意见

207、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损毁

B、出租

C、买卖

208、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 )保管。

A、第三人

B、办案人

C、见证人

209、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 )、处置被查封的财物。

A、转移

B、使用

210、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 )承担。

A、行政机关

B、当事人

A、查清事实

B、查找证据

212、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 )。

A、退还财物

B、恢复原状

213、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 )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A、法律

B、法规

C、规章

214、冻结存款、汇款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 )。

A、组织

B、个人

C、单位

215、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 )涉及的金额相当。

A、违法行为

B、违规行为

C、违纪行为

216、行政机关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应当向金融机构交付( )。

A、冻结通知书

B、冻结决定书

C、冻结告知书

217、金融机构不得在冻结前向( )泄露信息。

A、当事人

B、第三人

C、行政机关

218、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 )。

A、拒绝

B、配合

C、支持

219、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A、3日

B、7日

C、15日

220、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 )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

A、30日

B、20日

C、5日

221、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 )。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

A、当事人

B、第三人

C、相对人

222、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 )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结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A、解除冻结

B、终止冻结

C、中止冻结

223、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强制执行。

224、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 )当事人履行义务。

A、事先催告

B、通知

C、通告

225、强制执行事先催告应当以( )形式作出。

A、书面

B、口头

226、当事人收到强制执行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 )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A、应当

B、可以

C、必须

227、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 )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A、可以

B、应当

228、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 )形式作出。

A、书面

B、口头

229、在催告期间,对有( )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A、证据证明

B、迹象表明

230、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 )送达当事人。

A、直接

B、间接

231、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 )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A、三年

B、二年

C、一年

232、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 )或者退还财物。

A、恢复原状

B、赔偿损失

233、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 )。

A、执行协议

B、执行和解

C、调解协议

234、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A、法定节假日

B、重要节假日

235、行政机关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 ),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A、三十日

B、十五日

C、十日

236、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 )强制执行。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C、规章

238、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 )。

A、立即划拨

B、立即执行

C、暂缓执法

239、依法拍卖财物,由行政机关委托( )依法办理。

A、拍卖机构

B、公证机构

C、商业银行

240、代履行的主体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没有( )的第三人。

A、利害关系

B、利益关系

C、亲属关系

241、代履行( )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242、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 )承担。

A、当事人

B、行政机关

C、执行机关

243、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 )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A、胁迫

B、欺诈

C、野蛮

244、需要立即清除道路而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 )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

A、可以

B、应当

C、必须

245、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三个

B、两个

C、一个

246、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 )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A、负责人

B、办案人

247、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 )内受理。

A、五日

B、三日

C、七日

248、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A、十五日

B、七日

C、三十日

249、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A、三十日

篇2:山东省行政执法试题及答案参考

山东省行政执法试题及答案参考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行政强制法》

测 试 题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20分)

1、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 的决定。

2、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选择最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方式。

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除法定情形外,应当书面告知其事实、理由、依据,陈述权、 申辩权,以及行政救济的途径、方式和期限。

4、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必须撤销或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依法补偿。

5、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因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申辩而加重处理。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和证据,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审查,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6、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7、行政执法决定应当说明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行政裁量理由;未说明理由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行政机关予以说明。

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程序中,依法享有申请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救济权。

9、行政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

10、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将受委托主体和行政职权内容向社会公告,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

11、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处理、处分。

12、行政调解人员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纠纷的特点、性质和难易程度,采取多种方式说服疏导,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13、行政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后,应当责令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费用。

14、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

15、国家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的,由其所在单位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16、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17、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 或者开除的处分。

18、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19、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0、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 不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中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将代表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题后的小

括号中。每小题1分,共10分)

1、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年。(C)

A、2年至5年、1年至2年

B、3年至5年、2年至3年

C、3年至5年、1年至2年

D、2年至5年、2年至3年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符合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日内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 )日内组织听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D )

A、3日、10日、3日 B、5日、10日、5日

C、5日、15日、5日 D、5日、20日、5日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裁决后,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日内,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 C )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4、行政执法决定生效日期表述正确的是()。( B )

A、行政执法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B、行政执法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C、行政执法决定自领导签署之日起生效

D、行政执法决定自邮寄之日起生效

5、行政机关变更行政给付范围、对象、等级、标准、期限或者废止相应项目的,应当提前()日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C )

A、15日 B、20日 C、30日 D、35日

6、《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日。( A )

A、30日、30日 B、20日、30日

C、30日、45日 D、30日、60日

7、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 D )。

A、放弃执行

B、申请本级政府强制执行

C、申请上级机关强制执行

D、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行政强制法》中( )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C )

A、5 B、7 C、10 D、15

9、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 D )。

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代履行

10、某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A )

A、行政处罚 B、行政监督检查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强制措施

三、多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请将你认为正确选项的序号填入括号内,多选或漏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5分)

1、行政执法不得滥用行政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应当考虑以下情形:(ABCD )

A、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立法目的、法律原则;

B、经济、社会、文化等客观情况的地域差异;

C、行政管理事项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

D、可能影响行政裁量权合理性的其他情形。

2、行政决定应当确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ABC )

A、行政机关无权作出该行政决定的

B、行政决定未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

C、行政决定的内容不可能实现的

D、作出行政决定的程序存在轻微瑕疵

3、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处理的种类分为:(ABC)

A、告诫和责令道歉

B、通报批评

C、离岗培训和调离执法岗位

D、取消评先资格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当:(ABCD)

A、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

B、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

C、不收费实施行政指导

D、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听从、配合行政指导

5、下列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行政执法的证据?(ABCD)

A、当事人陈述笔录

B、证人证言

C、视听资料

D、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6、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反《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可以向下列单位进行投诉、举报。(ABC)

A、监察机关 B、上级行政机关

C、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 D、司法机关。

7、行政执法决定可以不说明理由的情形有哪些?(ABCD)

A、行政执法决定有利于当事人的,但是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情形除外

B、情况紧急,行政机关无法说明理由的

C、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D、有关资格考试、专门知识的

8、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行政合同可以采取直接磋商的方式订立:(ABCD)

A、情况紧急需要尽快订立合同的

B、行政机关委托的科研合同

C、需要利用专利权或者其他专有权利的合同

D、需要保密的合同

9、行政机关应当将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过程和结果依法公开,但是哪些情形除外。(ABD )

A、涉及国家秘密的 B、涉及个人隐私的

C、涉及组织秘密的 D、涉及商业秘密的

10、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下列哪些事项属重大行政决策范围?(ABCD)

A、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B、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C、研究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D、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宅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11、《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需载明的事项有哪些?(ABCD)

A、履行义务的期限

B、履行义务的方式

C、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12、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ABCD)

A、权限 B、范围 C、条件 D、程序

13、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CD)。

A、上级行政机关 B、社会公众

C、金融机构 D、当事人

14、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的条件包括:( ABC )。

A、当事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不拆除

B、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

C、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行政诉讼

D、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

15、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 AD )。

A、罚款 B、处罚 C、加处的罚款 D、滞纳金

四、判断题(认为正确的,请在每题括号里打“√”;认为错误的,则打“×”。每小题1分,共15分)

1、采用委托方式执法的,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 )

2、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应当以其隶属的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并由该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3、联合执法中的行政执法决定,由参加联合执法的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4、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不是行政机关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 )

5、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说明调查事项和依据,否则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和提供证据。( √ )

6、行政执法事项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办理。对涉及两个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统一受理申请,将相关事项抄告相关部门,实行并联办理。( √ )

7、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必经环节。( √ )

8、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同一行政管理事项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行政机关管辖;发生管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 )

9、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 )

10、行政机关实施收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不开具财政票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 )

11、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可以使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12、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 √ )

13、行政机关可以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 )

14、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 )

15、查封、扣押的期间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

五、简答题(每题5分,共40分)

1、什么是行政执法?

2、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3、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4、《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中,对期限和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5、《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中规定,行政决定存在哪些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补正或者更正?

6、《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中,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在哪些情形下,应当申请回避或被申请回避?

7、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8、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遵守哪些规定?

篇3: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推进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再上台阶的重要一年。20xx年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长效机制。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偷盗、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加强电力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供用电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供用电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机构建设

1、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功能作用。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

2、建立和完善县级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加快推进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到今年底,力争完成3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挂牌办公。

二、开展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

1、坚持群防群治,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格局。

2、部门联动开展电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积极协调县安监局、建设、国土、交通、林业等部门,按照电力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继续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障、违法建筑、违障施工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开展涉电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电力警务室的作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合开展废品回收站经营收购非法或不明来源的被盗电线或其他电力设施专项治理活动。

4、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验收考核工作。根据省经信委、压滤机滤布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电力函〔20xx〕324号)文件要求,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认真做好省经信委等四部门来市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5、探索建立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在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下,按照《转发省经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许可审批制度,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

三、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1、建立执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电力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滤布案件移交等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电力行政执法追偿制度等,并与考核奖惩制度相结合。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环节,强化执法责任。

2、开展电力执法人员培训和申领电力执法证工作。为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工作的需要,积极组织电力执法人员参加省组织的电力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建设。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将电力行政执法纳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中,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严格行政执法备案工作,实现备案制度化,县区重大执法案件报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备案。

四、深入基层调研和监督检查

开展电力执法调研工作。深入县乡(镇)、厂开展电力执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电力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用电情况存在问题。赴市外以及其它行业执法部门调研,积极探索和完善我市电力执法行为和模式。

五、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开展法规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的“四进”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品、流动宣传车,以及将典型案例编制成广播剧、拍摄成警示片以案说法,通过开展播放广播剧、送电影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电力法规“四进”主体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4: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为根本出发点,深入进行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科技三大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乡新局面,推动全乡经济超常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全乡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整体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乡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乡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乡党委、政府利用中心组学习及乡、村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今年新颁布的《农业法》,退耕还林还草期间大力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帖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乡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乡计生站利用集市日与计生干部下队的机会,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160余份,出黑板报2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乡、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乡土管办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累计播放广播10小时,张贴标语160幅,横幅2幅;乡畜牧中心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广泛普及;乡农机管理人员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乡经管中心、财政所通过每月6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7块,乡综治委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余人次,确保了我乡“无毒乡”、“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乡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乡党委、政府继续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管理制度》、《乡村务公开管理办法》,明确目标措施,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年初,乡上与各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年中进行阶段性检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1、乡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乡,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根据县政府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乡上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参加了县法制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全乡13名执法人员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办事,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根据“平安灌云”建设相关要求,年初,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乡平安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乡综治委、综治办、村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乡综治委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乡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4、乡计生站首先完善了乡、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管好用活,正常运转。建卡率100%,建卡准确率99%以上,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0.2%以内,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乡农机站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加强路检、路查,纠正违章,严格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年检,上半年驾驶员年检率达到52%,拖拉机审验率40.7%。培训驾驶员24名,加大对违章、违纪、无证驾驶等违章驾驶的路检路查,有效地规范了农村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隐患。

6、乡国土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建筑工地,督促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7、乡财政所、经管中心通过定期举办财税人员业务及会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税收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着装上岗,严格按照税务法规,坚决杜绝农民负担反弹的现象,确保水费改革成果。

三、认真贯彻省市精神,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市、县关于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乡政府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全面做到执法依据充分、执法决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礼貌,全乡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同时,建立健全全乡各部门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办事制度,将机关各部门办事依据、范围、责任、程序及处罚办法、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制度公开上墙,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努力营造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积极督促各村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等情况,特别是财务状况。乡经管中心对各村财务、帐目实行双代管,并定期核销各种票据,定期审计各村财务帐目,对农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每年对中小学收费情况检查2次,对乡涉农服务部门的收费价格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

四、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乡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乡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应该上交的款项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甚至拒交。

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

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乡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按照“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继续强化《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工作中把普法与提x部、农民整体素质相互结合,注重实效,真正达到教育农民和提x部、农民法制意识的目的。

二是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部及时取得《行政执法证》。

三是按要求认真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定责、分解量化、职责到位,并强化实施。

四是继续加强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考核,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执法部门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和重大行政执法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总之,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努力下,严格按照各自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法定职责,使各项工作已步入法制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努力开创依法治乡的新局面,为全乡经济超常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篇5: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2月份以来,我局为了规范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维护数字电视网络建设的顺利推进,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广播电视的安全传输。因而加大了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使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有力地打击了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

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共拆除收回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61套,动员群众主动拆除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342套,办理接收许可证27份。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卫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卫星设施整治工作。局长亲自领导,分管领导具体督办,部门主任带领执法人员狠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工作,搞好总结讲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今年五月还专门下发了景广发(20xx)5号文件《关于加强**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管理的通知》,对任务目标、安装使用程序、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大了工作力度。

二、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卫星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进一步抓好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我局执法部门(社会事业综合办)与网络公司(乡镇业务部门)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形成统一认识,即:我们执法部门做到集中行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常抓不懈,且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的行政执法,既要为网络建设保驾护航,又要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网络公司则要求乡镇维护站人员加大工作力度,保证网络传输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多推优惠政策,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合二为一一起抓,来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益。有了这一协调机制,即推动了卫星设施的整治工作,也确保了卫星电视传播秩序规范而有序地发展。

三、广泛宣传,使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我局在往年宣传的基础上,今年又专门印制了15000份宣传单下发到各乡镇及用户,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宣传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从维护国家政治、文化、信息安全的高度,自觉抵制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努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我局平时很注重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

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州局下发的“广播电视行政执法手册”中的相关内容,并在今年8月份又选派2人参加了州法制办在州委党校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到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卫星电视违规地面接收设施的拆除工作,受到了好评。

五、加大力度,灵活处置,打击卫星电视的违规行为

我局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先网内后网外的工作思路,先后对嘎洒、勐养、大渡岗、景讷、普文和基诺山等乡镇网络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在清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清理工作,并采取自行拆除,拆除收回和强制性拆除等三种方式由当事人选择。自行拆除:以教育为目的,请当事人自己拆除,不优惠,不处罚;拆除收回:以教育为目的,并给予适当优惠政策(入网安装费可减免100元),卫星设施由执法人员收回;强制性拆除:以教育为目的,若当事人拒不执行,又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我们执法人员就实行强制性拆除。并给予没收等处罚。通过多种方式并进,目前以上乡镇网络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基本清理完毕。网络外,我们采取完善手续的办法,对那些符合条件的违规用户,通过教育后,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允许接收境内传输的卫星电视节目;对于那些拒不办理合法手续,又违规事实清楚的用户,我们执法人员采取强制性拆除并给予没收等处罚。今年7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车辆15辆,出动执法人员46人,拆除收回161套,动员群众自行拆除342套,办理接收许可证27份。今年10月14日,在我局局长亲自主持下召开了文镇曼坝芽村和曼果糖村干部协调会议,解决了该两村85户私自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在自行拆除的同时优惠每户150元的入网安装费用。通过一系列的灵活处置和整治行动,不但净化了网络建设的环境,入网户数明显得到了增加,而且也规范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的管理。

篇6: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海事(航务)行政执法监督及执法水平,根据遵市交发[20xx]142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对我县海事(航务)行政执法评议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与落实

1、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已制定推行海事(航务)实施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对海事(航务)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梳理,进行了分类排列、制定目录,汇编成册,把日常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因目前人员有限,暂无法制机构或法制工作职能股室和与之相适应的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扣3分。

2、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

暂未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扣2分。

3、行政执法公示制

暂未建立执法公示制度,未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种类、职权、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扣2分。

4、行政执法监督制

未完善和落实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扣5分,无登记、统计、上报各类执法情况时的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情况,无未受理和审查案件当事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申诉、检举情况。

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

暂未建立案卷评查制,未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扣2分。

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1、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

对新上岗人员已进行规范岗位前培训,按规定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年度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

2、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人员均持有有效执法证件,无执法人员不符合持证条件现象,对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严格对执法人员申领、换领、补领执法证件的条件进行初审把关,对不再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及时将其执法证件收回并报省厅,无违反规定执法的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情况

1、主体合法

执法主体和执法主体资格均合法。

2、内容合法

执法行为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认定事实准确、证据充分,证据、材料收集和采用规范、合法,处罚对象符合规范。

3、程序合法

执法时亮证执法,并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依法举行听证,依法发行回避义务,依照法律法规进行集体讨论,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依法执法执法案件。

4、文书填制与案卷归档

严格按照使用程序填制相应的文书,无填制不方便或不规范现象;无字迹潦草,书面不清洁或者随意涂改现象;无应当编注案号的文书无案号或者随意乱编案号现象;无询问笔录上无执法人员或者当事人签名现象;无询问笔录上有更改现象,无没有当事人的手印或者签章现象;使用后的执法文书均按规定归档保存。

四、执法效果评价

1、地方人民政府的评价意见

未受到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现象。

2、无收到有效投诉现象。

篇7: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在售种旺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治理与常规执法相结合,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经营未经审定品种和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严禁私倒乱调隐蔽销售,走乡串村流动销售,甚至有些单位和个人以种种名誉搞非法经营活动,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加倍罚款。今年上半年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车辆60辆次,检查单位23个,查处标签不符合规定案3起,未制作经营档案6起,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案1起,进一步理顺了种子市场经营秩序。

按照市种子监督检验站《关于开展对全市小麦繁种田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站抽调专人对全县小麦种子繁育基地进行了调查。今年我县共繁育小麦种子16970亩,我们抽查面积7500亩,并详细检查了各繁种单位的生产许可证、田间档案及其记载情况、质量保障措施和技术规程等情况。重点对繁种田的杂株、异株进行检查记录,共抽检品种15个,地块12个,设定3个检验区,取样点数251点,每点取样200穗,检查其纯度,经检查杂株率为0.99%,纯度为99%以上,抽检合格率为100%。通过这次质量抽查,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用种质量,杜绝了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现象发生,确保了全县用种安全。

(二)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

为深入做好今年的农药管理工作,利用年检《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机会,召开了一次由特邀的各级各部门领导、生产厂家代表以及全县农药门市负责人参加的农药管理会议,会上制定了今年农药市场管理工作方案以及管理措施,通过召开这次会议,即宣传了农药法律、法规,提高农药厂家和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为全年的执法工作开了个好头。凡培训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并对经营人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查,不合格者予以取消。上半年,共年检《农药经营许可证》56个,换发旧证6个,办理新农药证6个,取消不合格经营门市17个,有效理顺了农药市场秩序。

在农药市场检查中,以标签检查为突破口,以高剧毒农药治理为重点,严把农药市场准入关,规范了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在治理过程中,我们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农药产品标签不合格、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门市,并且按照市站要求,抽查农药标签30个,要求各门市建立健全农药销售台帐和诚信卡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为合法经营户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车辆79车次,抽查农药标签30多个,送检农药产品5个,查处违法案件55起,其中修改标签内容案件13起,无证经营案件36起,农药登记证未续展案4起,经营劣质农药案1起,假冒登记证号案2起,共处罚款4.25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46万元,有效打击了不合格农药经营行为。

篇8: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西县工商局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创新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执法环境,拓宽行政执法领域,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今年以来,全局共立案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771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4件,万元以上案件45件。案件类型涉及销售假劣农资及不合格食品、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虚假注册、违法收费等多个领域。

(一)、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保障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积极性

一是建立班子负责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机制。局党组成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案件的集体研究处理,切实提高了全局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了各项整规任务的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建立以局领导分管的股、所为一个单位的集结办案机制。各股、所既可独立办案,也可在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办案,局、所集结办案不仅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办案格局,而且有效地带动了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积极性,增强了局所整体办案的合力。今年1-9月份,在全局查办的45件万元以上案件中,股所合办的案件达到50%。三是建立“谁发现、谁查办”的案件来源查办分配机制。按照“细化职能、精确监管、准确处置”的要求,加大工商所市场巡查频次,在全县范围内增设12315红盾维权举报网点,拓宽群众申诉举报渠道,努力扩大案件来源。在此基础上,打破按股、室业务职能查办违法行为的界限,除上级交办、12315指挥中心分配和涉及证照许可违法案件外,各业务股室和工商所实行行政执法“谁发现、谁查办”的办法,大大提高了各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建立后勤服务与行政执法同步保障机制。坚持后勤保障服务优先满足行政执法需要,人员、经费、装备最大限度地向办案机构倾斜,为强化行政执法提供强劲的后勤保障。同时,实行法制机构与办案机构同步介入案情、跟随核审制度,既保证了办案质量,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坚持强化指导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精确性

该局把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岗位练兵作为提高全员特别是工商所人员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局机关各业务股、室为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量身制定指导方案,每新查办一起案件,股室业务骨干都要指导工商所人员从《现场笔录》做起,直至案件终结,一对一、面对面地指导,使工商所执法人员全面迅速地掌握了办案程序和办案技巧,逐步形成了人人能执法、个个会办案的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同时,组织各执法单位半年进行一次案件评审,开展典型案例点评,交流办案经验,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整治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

一是春季以整治农资市场为重点,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端掉制假种子黑窝点8处,查扣假冒他人厂名、厂址自行包装假种子5000余公斤,吊销营业执照2户,立案查处农资违法经营案件6件,每件罚没金额达2万元。二是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结合“百日会战”行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封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冷库7家,依据《食品安全法》每户罚款2万元;查处车站、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副食品商店6家,依据《食品安全法》每户罚款1万元,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维护了食品消费安全。三是抓住年检验照契机,深入开展“两虚一逃”和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司登记案件1件,罚款金额达16万元;查处无照经营房地产开发案件9件,每件罚款1万元。四是以维护家电下乡秩序为重点,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立案查处发布摩托车下乡虚假广告案件1件。同时查处无证照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案件和虚假房地产广告案件各1件(四)、坚持行政指导与沟通协调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和谐性在强化监管执法工作中,该局积极适应金融危机带来的监管新形势和新要求,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制。年初按工商所辖区分别召开了农资、食品、网吧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经营人员参加的行政指导、行政告诫会,在指导重要商品索票索证的同时,列举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警示告诫,为日后行政行政执法进行柔性铺垫。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各级领导汇报市场监管情况,遇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汇报沟通,赢得地方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柔性的人性化监管执法,大大提高了行政处罚的执行力。

篇9: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安、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局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提高安监队伍素质

我局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安监队伍的目标,始终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工作做为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局里制定了安监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和学习制度,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了学习考勤制度,要求集中学习有记录,平时自学有笔记。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对照工作实际,利用多种渠道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并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现身说法,帮助解决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月份,根6据市政府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市法制办举办的持证执法知识培训班,全局1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执法培训,各行政执法人员将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

二、深入宣传,不断提高法制意识

一是今年六月份在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开展之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及时制定印发了《库尔勒“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部门及企业认真开展了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镇、市直部门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规模以上企业在单位门前、城市主要街道悬挂有关安全月活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横幅54条,张贴宣传标语160多张。同时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播发和宣传各乡镇、部门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做法,不断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月16日组织公安交警、6消防、建设、教育、卫生、电力、中小企业局、交通局等十几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在人员密集的人民广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法规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精心制作宣传展板30多块,装扮宣传车15辆,散发宣传资料多份,并设臵了咨询台开展咨询服务,集中宣传安全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安全,基本防火常识,道路交通法规,建筑施工安全和爆炸物品的管理使用等法律法规。市政府主管领导亲临活动现场进行了指导。促进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等媒体宣传活动,止目前已先后各类报刊刊登安全信息稿件三十多篇。三是结合“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化品等行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三、健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今年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科、非煤矿山科、煤矿监察科、危化科、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的集体研究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由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下达检查通知,并对检查结果及下发的各类监察执法文书进行总结通报,统一归档处理。同时办公室还负责对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和专业法规资料购买配发;各执法科室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的培训及宣传普及;分管领导负责立案、处理处罚案件的审批;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处罚金额1千元以上或十分复杂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核审批,并进行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增强了行政执法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年初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及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的行政执法工作,市政府与全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我局与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四、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我们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落实,企业全面负责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协调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一线、逐企排查,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措施近移,人盯死守,严管重罚,分别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1、加强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监员责任追究制度、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年初修订与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监管人员与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两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煤矿建立健全了从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管理部门、区队管理人员到每一个岗位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专项检查整治中,我们按照一井一证,一套生产系统,一套管理人员的要求,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元至六月,对煤矿共计安全检查25次,其中下井检查8次,出动人员100余次,下达执法文书8份,共计检查出安全隐患118条,整改安全隐患118条,整改率100%。对非煤矿山检查

2、加强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元至六月份,由我局牵头,协调工商、商务等部门,共开展危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检查危化品经营单位90多户/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90多份,查处隐患180多处,当场责令整改120处,消除了不安全隐患。

3、建筑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元至六月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我局对全县城乡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了三次联合执法安全大检查,共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32份,整改安全隐患96处,杜绝了建筑施工企业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其它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至目前,全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在我局的牵头下会同相关部门,形成联合执法,分组对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加油站点、液化气站、建筑企业、大型饭店、市场、宾馆、网吧、学校以及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共检查512个单位/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530份,查处各类安全隐患870处,当场责令整改770处,下发责令改正书328份,下发复查意见书181份,下达现场处罚决定书22份,立案查处9起,使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到了惩处,有效预防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执政为民的意识比较淡薄,工作缺乏主动性,责任不到位,作风不细致;二是一些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尚未完全掌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把握不准;三是部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操作流程过于简单化。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化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今后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到依法行政的行动上,在作出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时,都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政治教育,强化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杜绝不作为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诉讼能力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程,熟悉有关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3、坚持实体、程序并重,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我们今后不但要重视对案件处理实体上的适用,也要重视对案件处理程序上的把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一定要从事实上、证据上、处理的程序和结果上、适用的法律法规上严格把关,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以减少和避免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4、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一要强化责任制考核。建立行政执法责任人考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制,把执法人员工作的好坏与对个人的奖惩挂钩,增强执法人员责任心。二要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要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及时与监督员交流与沟通,及时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

5、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完成隐患排查任务。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先检查后督查的方式,全面认真、广泛深入、一户不漏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现场下发整改指令书,对拒不整改的,严管重罚,坚决不允许开工生产。

篇10:行政执法年终工作总结

在已经过去的2007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巩固和发展执法成果,完善执法程序,配备执法装备,建立一支关系协调、组织严密、运行有力的农业执法队伍,为建设**“平安农业”、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全县农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农根本的实现,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该大队狠抓规范化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净化农资市场、防止有害病菌的侵入、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消除事故隐患、保护农民及消费者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职能,先后被省农业厅评为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和2005-2007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进一步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农业行政执法环境。

强化领导,建立健全执法体系

农业行政执法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农业部门职能转变和内部利益调整。**县农业局党委年初就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注重加强领导,做到了党委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使该大队人员、编制、经费很快得到落实,于去年7月份正式成立。大队成立后,一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通知的规定,积极向县财政部门争取正常工作经费以及“办案费用补助”专项经费,并按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另一方面,向主管部门要求统筹安排、解决好经费、车辆、人员使用等问题。目前,全队共有专职执法人员16名,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照相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也已配备,并增设了听证室、档案室,形成了有领导、有机构、有队伍的执法体系,使该大队实现了机构合法化、人员专职化、手段现代化。

加强培训,充分提高执法力度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涉及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等多方面问题,而这就更需要有一支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态度端正、政治业务和法律学习加强、业务素质提高的过硬执法队伍。为此,该大队专门针对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进行了4次教育,明确提出“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口号。同时,该大队从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着手,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每月集中全队人员学习2次以上,而每次都至少有半天。不仅如此,该大队还结合本队实际进行了执法培训。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年组织涉及到行政许可培训、土地承包法知识培训、道路交通法知识培训、执法实务培训的培训班就有4期。通过培训,为提高执法力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广大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执法先懂法,办案法制化,执法程序化。

加大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群众的理解和参与是搞好依法治农的基础。一年来,该大队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造舆论,不断提高全县农民朋友依法治农的法制观念。在宣传工作中,他们做到了“三个面向”,即:面向上级、面向群众和面向农资企业,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在面向上级上,不但向分管领导宣传,还主动向省市上级执法部门宣传。在面向群众上,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其中电视新闻12次、电视专栏公告“96323”举报投诉电话6次、信息稿22篇,印发宣传资料560余份,制作黑板报16块。在面向农资企业上,积极开展农资经营户的法制培训。全年共举办了3期农资管理法规和农资安全使用培训班,160余家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派员参加。通过一年的宣传,群众依法治农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完善制度,规范实施监督执法

执法必须有据,制度必须健全,执法行为才会规范。去年年初,**县农业局就已经开始进行健全和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的工作。为此,该局党委专门召开了有关执法站业务骨干讨论修改制度内容,并结合**县实际情况,执行省农业厅统一制订的配套制度。该大队成立后,结合大队实际,专门制定了以大队工作职能、日常工作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财物管理制度、监督廉政制度和大队工作流程为主要内容的《**县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若干制度》。在此基础上,该大队还专门制定了《岗位职责》、《行政许可制度》、《农资经营管理制度》、《96323举报投诉工作细则》、《各科室执法责任书》。为了便于执法人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该大队特别组织人员搜集精选刊印了《常用农业法律法规选编》一书。目前,该大队执法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了“制度到位,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

严格执法,深入查处违法案件

在农业执法案件查处中,该大队通过对涉农案件的普查摸底,建立档案,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案件,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处理-送达-复议-执行”的执法程序,准确运用《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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