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关何处读后感(共15篇)由网友“嫣嫣非常饱”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乡关何处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乡关何处读后感
易粉寒
好人来到世界,像一粒糖抛向大海
这本书存在我的IPAD里很久了,无意中打开,看完了第一章,随后看完了整本书。
开篇《江上的母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野夫的母亲投江自杀了。一个生不逢时的女子,在战乱中,父亲抛弃了她们母女,戎马生涯加官封爵,而后令娶妻生子。女子至死不愿意原谅她的父亲。
一个不原谅父亲的女儿,一辈子都会活在不幸中。被遗弃感成了她生命里的主题。无论是结婚生子,等待儿子出狱,还是后来走出深山,与儿女生活在一起,被遗弃感一直在她心中。所以最后,野夫的母亲选择了跳江。
“一个68岁的老人,在经历了她坎坷备尽的生涯后,毅然走向了深秋的长江,那是水冷如刀,残阳似血,真难以想象我柔肠寸断的老母,是怎样一步几回头地走向那亘古奔流的大河,她最后的回眸可曾老泪纵横?” 野夫最后去阳逻江面上寻找母亲的尸体,在长江的回水处,水上死者会在那里漂浮回旋。野夫在江湾逡巡,一具具翻开浮尸,查看面目,最终还是没有找到他的母亲。
那时的野夫已经四十岁了吧。走出深山,走进监狱,走出高墙,人生百转千回,兜兜转转,不见幸福踪影。人近中年,终于以为动荡似浮萍的人生可以安稳下来,却迎来了命运给予的致命一击:母亲跳江自杀。
幸福是相似的,不幸各有不同。但是不幸的起点大多是类似的。悲剧是一种会遗传的事物。生命的延续中,隐藏了多少密码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回头去看一个家族的历史,一个人一生的路途,可以做到管中窥豹。无需太多,即可洞悉命运的密码,命运为我们这一生涂抹了怎样的底色。
另外一篇写外婆的,说到,十年后给外婆迁坟。想将她迁回到平原。外婆的坟曾三次裂开,直到野夫去坟前明誓,一定会让她叶落归根,从那以后,那小小的坟包才安静下来。数年以后,一捧一捧的泥土拂去,檀木的香气散出,外婆的骸骨完整如初。在这篇的文末,野夫写道“许多人见过我外婆的人,偶尔见到我还会感叹――好人啊。可是好人却从无好命,
这几乎已经是这个罪恶世界的潜规则。这些好人来到这个世界,就是来承担磨难的,他们像一粒糖抛进大海,永远无法改变那深重的苦涩,也许只有经过的鱼才会知道那一丝稀有的甜蜜。”谁的人生不是被抛进苦海呢?幸福就是那一粒糖溶化在你身边时,你舔舐到了那一丝甜。
写大伯张志超的那篇,写出了一个大机器运转上的螺丝钉的无奈。被历史革掉的幸福和命运。
一对青年男女,蹉跎掉了一生。中间还有一个叫罗干的,类似武林邪教中痴情反派的角色,终其一生在这对有情人之间作梗。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在历史的滚滚长河中,只是一朵被牺牲掉的浪花,曾经盛开,但是来不及慢慢枯萎就凋零了。
关于死亡,野夫写道了许多上一辈人的离去。“一个个给过我少年养分的老人,似乎都在夕阳中列队,向着一个叫彼岸的地方出发。此岸的悲苦伴随了他们一世,我没有任何信心和能力,足以把他们留在尘世今年。
《畸人刘镇西》是我感触比较深的一篇。野夫的书写好时,刘镇西已经瞎了。”他圆睁的双眼在这个世界上始终像怒目金刚,可是却早已被暗黑遮蔽。他每天在孤老院,拿着我的书,去乞求那些识字的护理员读给他听,听着听着,那枯井般的眼眶就泉涌两行。
刘镇西会给瓷盆上烧字,用红漆写着某某单位纪念。但这手艺到了80年代末,就无用武之地。随后为了谋生,他开始自制剧毒老鼠药。药研发出来了,却不好意思叫卖,野夫让他站在街上收钱。开始帮他吆喝,路过的熟人都被拉去买。看到这一段,莫名的感动,也倍觉五味杂陈。在深山之中,这个一生不得志的刘镇西,独自研究楚辞。在异乡的青灯雨夜,屈子的骚赋一直伴随他的自我放逐,衣衫落拓的苦命人,竟对楚辞倒背如流,更对楚辞古韵研究出了一本书,当他兴冲冲地将自己写的书稿拿给野夫看,是一本楚辞韵读的手写稿,野夫再三犹豫,从书架上抽出了王力的《楚辞韵读》和《诗经韵读》。刘镇西听完,伏在野夫的膝盖上嚎啕大哭。此后,焚稿断痴,再也不谈楚辞。
两次劳改释放,高度近视,接近眼盲。娶了一个隐瞒了四次婚史的女人,女人有好几个孩子。一生没有自己的骨肉,带着妻子和养女穷苦度日,以至于屁股上长满了脓疮也没钱去看病,晚年终于买的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还未来得及入住,妻子就摔死在新楼里。无法诉说命运不公,每个人都是带着自己的密码和使命来到世间的,而有的人,他的使命或许就是诠释不幸。
在野夫离开深山的那一晚。刘镇西请客吃饭,怕家里饭菜不够,让妻女先吃,随后备了两荤一素一汤,放两幅碗筷和酒杯,取出二胡,告诉野夫,为给他送行,填了一首词并谱曲,教会了妻女。“他沙哑的嗓子,和着他五音不全的文盲妻子的如诉如泣,再加上一个少女脆生生的童音。就那样投入地缠绵回环地长歌,使得野夫涕泗交流地低泣。”刘镇西还活着,野夫说,在他终年的黑暗里,是在怎样地渴望重见天日的那一刻。
苏家桥的率性,王七婆的江湖儿女情长,荒野奔命刀枪迸鸣一生厮杀,砍砍杀杀中,他活着,儿子却小小年纪砍死他人。所有的一切都归于诗歌的平静,只有在那些豪气冲天的诗歌里,能看出80年代的伤。
时代的变迁从不停下脚步。小人物的命运随历史的大河翻滚,多少朵浪花被吞噬的瞬间,都会自己短暂的绽放浑然不觉。野夫的这本书是暗夜里痛,描绘出黑色的伤口,散落在离我们有些遥远的人间某处。从已知的过去里,悲哀地暗示着我们的未来。
作者简介:
易粉寒
作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媒体主编;“易如意”祁门红茶品牌创始人。
曾在世界月发行量前五的杂志社供职十年。
出版长篇青春小说《粉红四年》,成为青春小说的代表人物;
出版长篇青春小说《独自长大》;成为暖伤青春小说的先锋。
出版长篇轻科幻小说《读心卡:时光深处的秘密》,连载十二个月,引起千万粉丝热追。
连载长篇历史玄幻小说《红莲旅馆》,以深厚的文化背景和文学功底,在玄幻小说领域独树一帜。
短篇小说近百万字,常见于国内畅销刊物《花溪》、《读者》、《青年文摘》等。
篇2:乡关何处读后感
乡关在心上
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戴蕾
5月9日,北京当代汉语研究所的公告里这样写道:“土家野夫是一位优秀的诗人、作家。在古体/当代诗歌、散文、小说等领域具有建树”.“土家野夫的文章,承接古风,呼应民国,延续20世纪80年代,经过了20世纪90年代的磨洗,在21世纪的今天愈发珍贵。”
野夫在《乡关何处》里一共讲述了十二个故事,写母亲,写外婆,写大伯,写幺叔,写亡友。莫言在《生死疲劳》中用魔幻的笔法讲述真实,而野夫则用真实讲述真实,在文字里,他倾注了自己的苦难与记忆。
母亲历尽人生苦难,却失踪于长江,《江上的母亲》里悲恸的情感让人压抑到不自觉想要痛哭;大伯少年得志投身革命,却阴差阳错失去爱情,落寞孤独走完一生,《大伯的革命与爱情》里,真相大白后回望他曲折的人生,让人扼腕让人悲愤;还有外婆、么叔、朋友、故人……他用白描的手法写人,用东方式的思考写事,独立另类、刚正凌厉,他从哭泣的大地里走来,带着侠客般的孤独和坚持。正如易中天对野夫评价的那样:“巴山楚地多野蛮,恨海情天出丈夫。”
“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
柴静说,近代中国,身世畸零者并不少见,但野夫的笔端是让人害怕的感情,连看得人都被他的深情和痛苦吓怕,不敢深入到这样的感受中去,他半生所受的苦,多半都来自这样的激情驱使,情感越深,创痛越烈。
生活的粗粝总是让人疼痛,自欺欺人的理想主义或许才让人温柔舒适。但野夫的笔锋里带着沉痛悲壮的感情,字字如剑,刺痛我们的神经。没有那么多的慷慨热血,()只有一种沉甸甸的历史感和沧桑感,一种毫不矫情的雍容与大气,一种涌动着激情与人性的智慧和思考,而这些,足以让我们内心激昂,足以让我们有勇气和力量找到心底的爱,找到迷失的理想,找到追问的理由。
台湾著名作家杨渡这样评价他:野夫有种不同的气质,那是介乎古之“侠客”与今之“颓废派”之间的特质。他用鞭子打这世界,也鞭打自己的内心,并以此,指向体制与组织,以及时代里还未泯灭的良知。他的散文,有一种刚正之气,让我仿佛看见一个剑客,当浊世滔滔,早已遗忘了是非黑白的界限,他还站在那里,浑身浴血,坚持人间的爱恨情仇,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把话说分明,没有打混的余地。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野夫自己是这样解释“乡愁”的:“许多年来,我问过无数人的故乡何在,大多都不知所云。故乡于很多人来说,是必须要扔掉的裹脚布;仿佛不遗忘,他们便难以飞得更高走得更远。而我,若干年来却像一个遗老,总是沉浸在往事的泥淖中,在诗酒猖狂之余,常常失魂落魄地站成了一段乡愁。”
而这也使我想起了我的故乡。祖辈至今还居住在山东省德州市下辖的小村落里,每次回乡,淳朴的民风、勤劳的乡亲、浓浓的乡音,总是让习惯了城市生活节奏的我感到亲切和美好。犹记得那年离乡,挥着手说再见,可我分明我看到爷爷抹了把眼泪,跟着我们的车走到巷口。车渐行渐远,我的目光却舍不得离开爷爷越来越模糊的身影。大概我的乡愁就风筝的线,不论我飞得多远,乡愁总会把我拉回到家的方向,拉回到那年爷爷站在巷口留给我的模糊身影,拉回到小时候跟着爷爷奶奶去田间地头的时光……我站立的大地万物都在萌发,所以我的乡愁,不像野夫的那般失魂落魄、飘摇凄凉,我的乡愁,凝集的是我对亲人的感恩和爱,思念与深情。
乡关终是在心上。
本文作者:戴蕾
篇3:乡关何处读后感
文|陈岳芬
读野夫的文字,让我想起刘瑜评刀尔登的书评《红旗未曾下过这只蛋》,野夫亦是“红旗未曾下过的蛋”.不过,相比于刀尔登埋首故纸堆借古讽今,趟着生活的激流颠沛而来的野夫则更为直截了当刀刀见血。
野夫笔下的.人物让人扼腕叹息:
性格坚毅的母亲,年近七十却纵身一跃,将自己的余生藏匿于长江的浩渺之中,让子女无从寻觅遗恨终身,其悄然带走的,是不凡的身世以及一生的坎坷。她的身上,流淌的是黄埔八期毕业生、国民党将领的血统,这样的血缘,在建国后的日子可想而知。而可悲还在于,她从未享受父亲的嗔爱,却必须领受父亲军装的颜色。
母亲的决然赴死,再次书写了性格决定命运的挽歌。而命运,却系于跌宕起伏的现实之中,让读者不知该感叹性格、命运、抑或现实?大伯亦然。
38年入党的大伯,其经历更加九曲回肠,这样的人生遭际和爱情故事,原本只存在于文人闲来无事漏夜杜撰的传奇之中。无论是他的党籍,还是他心系终身的女人,都因一个人的几句话就全然断送了。而这两者所断送的,是大伯后半生的家庭、事业以及由此而及的一切。而这个人,在大伯溘然而逝时依然身处高位颐指气使,对他来说,提着脑袋干地下党没问题,而为了爱情,却可以将人格降到尘埃里去。人性就这么复杂,抑或爱情比主义、信仰更深刻?大伯的一生,就这样走向寂静、走向落寞,留给后人的,除了不解,就是顿足痛惜。
与野夫足够炫目的前辈相比,我更喜欢野夫笔下的同辈。
《幽人苏家桥》和《烈士王七婆》,两个江湖中人,一个隐于市井,一个糊弄市井,各有各的精彩。一个是勘破红尘而出世,一个是勘破红尘而入世;出世的还常为当局执笔杆,入世的却玩弄官商于股掌。迥异的外表下,隐约可见的是尚武又尚诗的相同质地,这大概是他们同为野夫生死之交的共同属性?
有人生如此,有朋友如斯,一生何求。野夫之所以走上写作之路,缘于他有如斯的前辈、有如此的朋辈?还是因为有了作家野夫,他的前辈方显绚烂多姿,他的朋辈方显英雄本色?
喜欢野夫的作品,不单因为人物波谲云诡特立独行,还因为文字足够“筋道”,虽是时尚话语,却蕴含古韵古风。写故友,“我与老李订交忘年,情在师友之间。临歧在即,我委婉相邀他合个影,以慰落月屋梁之思。……他是一个真正的过客,游龙一现,翩然又水逝云飞了。”写忘年交瞎子哥,“人一辈子,相随心转,如水在河,岸宽则波平,岸窄则流激,没一定的。”写畸人刘镇西,“畸人,是伟大的庄子为汉语贡献的一个名词”,“他是那种绝不屈服和畏惧的人,还是悲风扑面地走向了衙门”,“他的工具箱里永远放着《楚辞》。那些异乡的青灯雨夜,屈子的骚赋一直伴随着他的自我放逐。”
在人物的描摹与事件的交代之中,又不乏深沉反思。“他就这样在离乱时代中沉默成长,随时目睹着父母的交相攻伐,以及不断改头换面的官场政治对双亲的轮番迫害。他无法鉴别长辈立场的是非,却渐渐看清社会的善恶。”“全国各地的‘文革’之火并非文盲引起,主要的‘纵火犯’都是书生,……整个知识群体的道义缺失,客观上默许和纵容了暴政的为所欲为。他们为此付出了血腥代价,在当时尚未能完全唤起良知和胆识。历史普遍地作弄了那些深怀使命的人们,我们似乎永远处于一个玩笑的时代。”
读他的文字,简朴而具力道,“单位上横来直去,眼珠里青少白多”,寥寥几笔,人物性格跃然纸上。间或插入的诗赋词阙,力道与韵味具足,“留得故园三分地,俟功名料理归田后。我与汝,再相守。”“我大儿执黑/小儿执白/我左手下黑右手提白/我父子三人奔走于黑白两道/力图走上正道……”《围棋》一诗写的何止是围棋。
在我看来,作家无关乎故事,杜撰故事的是讲古者。作家,是文字高手,能够玩转文字者,方配称为作家。如果说,文字是作家手中之利器,那么,思想就是其内核。以独具韵味的文字,捕捉深邃的思想内核,你不想成为作家,都难。
初读有感,遂敲键盘草就此文。还将继续读野夫。
篇4:《乡关何处》读后感
野夫是个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没有江河般的波浪翻滚,有的是脉脉的清流,带你走回到故乡的路,顺着时间,逆流而上 。
有人说时间是最残忍的,它会把回忆像剥洋葱一样带着血丝剥到你的面前。读野夫的故事,会有那个时代的风扑面而来。
他说幽人苏家桥,总让我联想到竹林七贤。他们所追求的,是自己渴望的生活和自由。说阮籍猖狂,不拘礼,是他厌弃世俗的晦暗。他作《东平赋》、《亢父赋》,借风土之污秽,言社会之黑暗。苏家桥虽曾做得老师,学问也高,那行为方式却极不相称。真悲真喜,敢怒敢言,却也有真性情。这位苏老师好酒,酒后的行为更为任诞。不过也不及阮咸与群猪共享大盆饮酒,那情景略想一想就令人忍俊不禁。苏家桥还有魏晋裸袒之癖好,未服用五石散,仅饮酒就燥热不可耐。这样一人,或许只适合生活在那个风度时代,享受自己真正的自由。
自由其实并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比如不想做官,不想当值。
野夫的故事里还有另一个“奇人”,不,我们应该称他做“神人”。在这个英雄气概几乎荡然无存的末世,出现这样的侠骨风气之人是精彩之至的。他就是王琪博,兄弟眼中的“王七婆”。
听名字,并不觉得这是个出彩的人物,却掩盖不了他一生的光华。酷爱带刀,瘦削高挑,骨子里透出的狠劲儿。我想不到任何一个人能与他相比。人到中年仕途失利,转而写诗作画,却仍能弄得出名堂来。野夫说过写诗时他是琪博,玩儿刀时他是七婆。这个奇男子雄赳赳气昂昂的在三十年里游走于诗与刀之间,不怕失败,不怕衰亡。他身上有烈性,烈得像俄罗斯的伏特加,又经得起沉淀与存放。越久,越烈,越洌。少年时,他拔刀护母;上学时,成为全村唯一的大学生;年过三旬,生意场上失利,仍能从头来过。王琪博是生来就懂得拼杀的人,他相信,世上没有什么能拦住他的。哪怕是油尽灯枯时,也依旧身手矫健,和兄弟们重返张扬的青葱岁月。
过着刀头舔血,臂上刻诗生活的人,不由得让人敬畏三分。
无论如何,都要生活下去,没有永远都输的战斗,这是王琪博能告诉我的。
“窗外是行进着的夜,无穷的远方,无穷的`人们。我在生活,我还将生活下去。”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有人愁。所谓故人,在故乡。
篇5:余秋雨乡关何处读后感800字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如果不是读了野夫的《乡关何处》,我想我永远也无法体会到这首诗的含义,准确地说,我无法体会到“江湖”这两个字的含义。
书的开篇以悲凉的笔调,古朴的文风勾出了野夫对投江失踪十年的母亲的愧疚、思念。母亲的故事在野夫的江湖中总是那么沉重,不知暴尸于哪片月光下的她已然是她心中最痛之处。读到这时,我以为野夫的江湖是余光中讲的乡愁是一种烧痛,或是老舍先生记忆里北平冬夜的冷与暖,却不知是一首沉重的时代挽歌。
他写他江湖里的人,从祖辈、父辈到大伯、幺叔再到故友,他亦写了那个年代,那场运动,那些荒诞。如波无疑是那个灰色年代的突出代表,为了生活,28岁高龄踏上大学的道路,社会的冷漠与黑暗一次次地把他压得喘不过气,他鲜明的个性遭到旁人的歧视,他不怕压迫,一次次毅然地选择自己的人生。野夫用平静而冷冽的文字去描绘江湖里的人事。他们穿行在上个世纪的篇章中,显得风尘仆仆,却又因为野夫的叙述,有着老照片般泛黄的鲜活。我似乎真的聆听到了王七婆生硬磕牙的诗歌字里行间的刀枪迸鸣和荒野奔命的惊骇之声,似乎真切地感受到了刘镇西悲凉人生中对社会的热血和对社会光明的渴望。我仿佛能够通过野夫的叙述,触碰那些人物的衣角,看见他们在人生旅途当中的奔波与劳碌。
有错过了一生幸福的大伯,被政治风云变迁影响了家族命运的幺叔……..他们被时代的洪流冲击,却又无力改变自己的命运,或许是适应了命运对他们的捉弄,又或许正视了这跌宛起伏的安排,在野夫笔下的江湖里,我看到了他们淡然的眼眸——无论人们将如何面对自己的生活,他们都能够对酒当歌。
“不知原谅什么,诚觉世事尽可原谅。”木心说。
我不知木心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去说或写这句话的,也不愿去揣测经历过wenge残酷迫害的木心是否真的原谅了故人。读野夫的《乡关何处》却能感受到野夫世事皆不可原谅,但奈何岁月沉浮,那些理想主义的年轻人,那些满腔热血的热情,都随时间滚滚而去,历史却从来只字不提。所以他为他们著书立传,他拒绝遗忘那个有血有肉、沉郁顿挫的江湖。
乡关未见,何处江湖?
乡关所有世事变迁再寻觅不得,江湖也不再是那个江湖。
而野夫还是那个野夫。
篇6:余秋雨乡关何处读后感800字
余秋雨的散文是一种典型的文化散文,有着一种沉甸甸的历史感和沧桑感,一种浩然而毫不矫情的雍容与大气,一种俯仰天地古今的内在冲动与感悟,一种涌动着激情与灵性的智慧与思考。
“乡关何处”取自唐代诗人崔颢《黄鹤楼》一诗中的名句“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在余秋雨看来,作者此时有着强烈的被遗弃感——时间上,古人飘然远去不再回来,空留白云千载;空间上,眼前虽有晴川沙洲、茂树芳草,而家乡又在哪里呢?很能体会崔颢此时的思念与渺茫,故乡远在他方,却又实实在在的存于心中,于是心中渴盼愈演愈浓,直至不能自抑,只能寄托只言片语来渲泻。
故乡不单是那个出生成长的地方,故乡是属于心灵的家园,即使再没落再荒凉,也依然是我们心中最爱最依恋的现实存在。古往今来,多少离家的游子都在焦渴的思念故乡,思念亲人:“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此夜曲中闻折柳, 何人不起故园情”……身处异乡,故乡的一切都是牵挂,都是关切,都是浓情。余秋雨的表白是如此的透彻,淋漓尽致!“异已的一切会从反面、侧面诱发出有关自己的思考,异乡的山水更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生命的起点,因此越是置身异乡越会勾起浓浓的乡愁。乡愁越浓越不敢回去,越不敢回去越愿意把自己和故乡连在一起——简直成了一种可怖的循环……”
艾芜老人折断双腿仍然说:妈妈,我要去远行,世上没有比远行让人消魂。一切远行者的出发点总是与妈妈告别,走得再远心中一直心存一个妈妈,一路上暗暗地请妈妈原谅,当他们回来时自己已经苍老,妈妈已不在,由一种孤儿变成另一种孤儿的暮年远行者老泪纵横,一声“妈妈,我回来了”的呼喊“道尽了回归,也道尽了漂泊”。
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此夜曲中闻折柳, 何人不起故园情!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 不知何处是他乡。余秋雨讲任何一个早年离乡游子在思念家乡时都会有一种两重性:他心中的家乡既具体又不具体。具体可具体到一个河湾,几棵小树,半壁苍苔;但是如果仅仅如此,焦渴的思念完全可以转换成回乡的行动。然而真的回乡又总是失望,天天萦绕我心头的这一切原来是这样的么?就像在一首激情澎湃的名诗后面突然看到了一幅太逼真的插图,诗意顿消。因此,真正的游子是不大愿意回乡,突然想起某本书上的一句话:“人生本就是一个旅程,借住在何处已并不重要……只要你我的心,一直在那个地方”。
乡关何处?
“男儿立志出乡关,不学成功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
篇7:余秋雨乡关何处读后感800字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近日偶得余秋雨先生的一篇文章《乡关何处》,字里行间浓浓的乡愁气息,深深感动了我。
那个早晨,夜色还未褪尽而朝雾已经迷蒙,他背着简单的行囊,潦草地告别了家乡,告别了那古朴厚重,保留了他全部童年回忆的地方——浙江余姚。然而也就是在他背井离乡接触外面的世界后,才有机会了解到故乡著名的“阳明医院”和“余姚陶瓷”,也更让他懂得了与故乡难舍难分的依恋之情。
我无法忘记山间密密麻麻的杨梅树,也无法想象成堆的孩子猴儿一般攀爬在粗壮的树枝上的情景,更无法品尝杨梅流下的晶莹剔透的汁儿,无法回味山间荡气回肠的笑声。毕竟我们这一代人不曾经历过与大自然如此亲密的接触。可那硕大饱满的杨梅似又出现在我的面前,让我有一种爬上树去大吃一顿的欲望。一边吃一边望着湖底那些纯白的陶瓷片。这沉在湖底的瓷片,几千年前还被当作碗捧在古人的手上,碗里盛满了透明的米饭,上面覆盖了一撮乌黑发亮的霉干菜,菜叶的周围则包裹着琥珀似的阳光。
还记得那个“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的范仲淹,还记得舒兰的那首《乡色酒》。“三十年后,我从椰树梢头望你。你满,乡愁也满”。从古至今,唯一不变的是乡愁。整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句“摆脱故乡的第一步是摆脱方言。”正所谓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那伴我们长大的乡土话,恰是与故乡血脉相连,成为故乡的一种符号,渐而演变成流淌在游子身体里的血液,即使是到天涯海角,只要浅浅的乡音叩响在耳畔,故乡的面貌也会从远方飞至眼前,云蒸霞蔚中满世界一片澄明。可是当城市雨点般的脚步覆盖了生活的全部,有时候乡音会在心灵深处某个角落悄悄落满尘埃,你丢失了故乡,故乡亦丢失了你。
我不是余秋雨,我也不会十岁离开故乡,包裹里只带一瓶酒浸杨梅。小时候,我在乡村长大,习惯了邻里间用方言大声的交谈,听他们诉说着生活琐碎,小肚鸡肠,甚至有一点厌倦了乡村的那份枯燥。后来,我到了这个说近不近说远不远的小镇上学。离去的前一天,我走上那条熟悉的小径,疏影横斜中倏地感到一丝眷恋与不舍。路像是月光在地上划过的痕,也划过我的心。忽然闪出一个修长的影子,我一看原来是哥哥。他拿了件衣服给我披上,又细细的交代我一些琐事。那个夜晚,让我觉得故乡是如此亲切。两个月后,我乘假期回了家,乡邻们依旧用土土的乡音招呼着我,“呦,娃回来了。”“这两月下来还习惯不?咋瘦成这样儿了呢?”……我细细的听着,略带凉意的天气,心里早已贮了满满一心窝的温暖与感动。
我想,每一个外出的游子,在临走时的话别时一定都想集一缕乡音,撷一丝炊烟放进重重的行囊,这样一个人上路才不会孤单。
浅浅乡音,给游子以心灵的慰藉。请记住,永远不要丢了乡音,也永远是你不要丢了故乡。
篇8:余秋雨乡关何处读后感800字
未读《乡关何处》时,看着素雅的封面,以为是一部清新文艺作品。看了第一个故事之后,我就深切地感受到了这本书背后的悲痛和哀愁。我泪点极低,不敢一口气看完,看完一篇就要平静一下,缓一缓心绪,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可以让我嚎啕大哭。读者已然如此,不知作者当时是如何写下这些如泪似泣的文字?
作者野夫,生于1962年,他生活的时代与他特殊的人生经历,使得他写的文字别有一番滋味,不扭捏,也不矫情,不缺青年的热血,也不缺中年的沉淀。《乡关何处》中,野夫将对故乡故人的怀念娓娓道来,语言朴实,却十分真诚、动人,笔下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物、每一个故事都镌刻着时代的烙印。
野夫从小就离开故乡,连梦境里都未浮现过故乡的模样。他中年还乡,早已无从辨认哪座房屋曾是他的居处,哪棵树是父母的手植。“故乡”一词于野夫而言,能唤起的所有感受,不仅是那一处的风景,更是因为那一曾经的所在,有着自己牵肠挂肚的故人。野夫笔下的每一个故人,都有着自己的命数,野夫常常感觉到,在冥冥之中,似乎真有某个神秘的力量在暗中编织着个体生命的运数。多年之后,想起这些故人,他依旧感到失语的疼痛,甚至流不出眼泪。
母亲,一生决绝、坚韧、直率、刚烈,而后丈夫患癌、儿子入狱,待野夫出狱后,母亲已然衰老,一生的坚强无畏荡然无存,最后选择投江结束了生命。“真难想象我柔肠寸断的老母是怎样一步几回头地走向大河,她最后的回眸可曾老泪纵横,可曾还在为他穷困潦倒的儿女忧心如焚?”写下这些话的野夫是否一遍一遍地在深夜自责痛哭?
外婆,出身高贵,善良、慈悲、佛性、博爱,却一生遭遇悲惨。最让野夫感到遗憾的是外婆一生都在为子女儿孙奔波,最终也没能在心心念念的故乡安享晚年。外婆去世后,野夫去点坟灯,仍不愿相信死亡是不可逆转的,总想唤醒沉睡中的外婆。直至十年后,野夫破坟开棺,背负外婆的遗骨回到平原,终于完成了外婆回乡的遗愿。
大伯,一个被组织编织了命运的理想主义者。少年英姿勃发才华横溢投身革命,爱情也随之而来,但被人挑拨,阴差阳错,孤独终老。人生尽头,二人方知真相,见最后一面时,两个老人瞩望着对方的容颜,一时不敢相认。一生的期许、渴望、误会和寻觅,积淀了万千酸苦,真正重逢时却遗忘了语言。
幺叔,一生大起大落,从富家少爷变成皮匠,最后被驱赶下乡务农,却一直温和待人、不卑不亢,哪怕铜驼荆棘也无法磨去那些曾经的教养。对于这一点,野夫是非常佩服幺叔的。下放到村落后,幺叔在凌乱的村舍外搭建了简陋房屋,种上兰菊芍药竹林。纵然在穷乡僻壤,快乐也并没有减少。野夫曾与幺叔一起坐在山头,看着远村的炊烟渐起,袅袅散入暮霭之中,一如人世的一切功名利禄,转瞬云烟。若干年后,野夫才明白,正是那一幕那一刻,悄无声息地、根深蒂固地影响了野夫的人生观。
野夫的笔下,还有特立独行,穷而不贱,不苟言笑,善于谱曲,精通纬学的怪人李如波;桀骜不驯,不畏强权,奔波生计时仍然在工具箱里放着一本《楚辞》的刘镇西;游走在诗与刀之间,过着刀头舔血臂上刻诗的生涯,一边行走江湖一边构思诗画的王七婆。
每一个人物都那么鲜活,都在努力的对抗命运,命运却总是弄人。难以想象野夫在中宵酒醒之后,承受了多少往事的余痛?旧事的压迫有多重?失语的痛有多痛?“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是什么样的人生感叹?
很多人认为野夫太执着于回忆,执着于仇恨。柴静在这本书的序里写道:“野夫像一个遗老,总是沉浸在往事中。情感越深,创痛越烈。他一直为童年的恐惧羞愧,而羞愧渐渐熬成仇恨。这性如烈火的男子,认为轻仇的人,必然寡恩。写作是一种对抗,对抗外界的恶意,也对抗自己内心的黑暗。”她是理解他的。
野夫自己也说:“当日英雄渐白头,我常常想不起究竟是怎样在这个诡异的时代杀出一条血路来的。如果我们这一代悄然成灰,无声的埋葬自己,儿孙何以知道我们曾经历了怎样一个三刀六洞的时代?”。在他看来,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仿佛从未存在过。遗忘比死亡更可怕。如果他不写出那片土地上的故人故事,故土上那些真切的荣辱悲歌就无人可知了,他若干年的寄生和成长就是一种虚无和负罪,到真正树老叶落时,他恐无根可归了。所以他必须将这些故事写出来,这样才有资格葬在家乡,落叶归根,而这便成了他余生的所有精神寄托。
我没有野夫那样的坎难人生和传奇经历,也无法写出血与泪的故乡故人故事,无法让我的故乡扬名天下,但我理解他,我也跟他一样,眷恋着我的故乡,在无数个深夜、无数次记忆中不断寻觅这个地方。
二十多年来,我辗转了七个地方,故乡在我的生命中渐行渐远,只剩童年的回忆。但我比野夫幸运,至少在记忆中是有着清晰的故乡模样的。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不知是何缘由,我就变得爱回忆。是在车水马龙的街头看着人来人往时?是在声嘶力竭唱着一首歌时?还是在城市都睡去的寂静深夜里?不知是如何,总之,就是变得爱回忆了,从前的那些日子,老是被想起。记忆里的故乡是美的,池塘清澈透亮,树林郁郁葱葱,小禾青青,依山傍水,白云深处,炊烟袅袅。爷爷奶奶外婆去世后,在村口翘首以待的只剩下外公,路途遥远加上工作繁忙,我回故乡的机会愈加稀少,而今一年也难得回去一次。而每回去一次就会发现故乡与记忆中的差别越来越大,池塘变小了,树变矮了,村里小学拆了,新房建起了,儿时玩伴各有各的生活,越来越生疏了。在故乡待不了多久便想离开,但离开后又会开始想念,就因为它是故乡,不管故乡怎样变迁,它仍然集合了我对温暖、幸福的想象。
身在他乡,每当雨夜,看着窗外的点点灯火消失在雨雾中,听着雨打窗台,淅淅沥沥,滴滴答答,孤独感和飘零感油然而生,这种时候总是特别思念故乡。平日里从来不敢细听李健的《异乡人》,怕触动隐藏着的思乡的心弦。但乡愁,看似愁,其实更是一种幸福,因为它可以给人一种归属感。有故乡的人是幸运的,无论我走多远,我知道,我的根始终在那里。有回忆的人是富有的,在辗转难眠的夜里,若有故乡故人入梦,我总能睡得安心踏实一些。
归鸦背日,倦鸟投林,幸好有故乡,还能给心灵点上一盏温暖的灯。
不论是儿时还是现在,我始终认为,最幸福的两个字莫过于,回家。
篇9:余秋雨乡关何处读后感800字
我想任何一个早年离乡的游子在思念家乡时都会有一种两重性:他心中的家乡既具体又不具体。
具体可以具体到一个河湾,几棵小树,半壁苍苔,但是如果仅仅如此,焦渴的思念完全可以转换成回乡的行动,然而真的回乡又总是失望,天天萦绕我心头的这一切原来是这样的吗?就像在一首激情澎湃的名诗后面突然看到了一幅太逼真的插图,诗意顿消。
因此,真正的游子是不大愿意回乡的,即使偶尔回去一下也会很快出走,走在外面又没玩没了地思念,结果终于傻傻地问自己家乡究竟在哪里。
只要是稍识文墨的中国人大概没有不会背李白”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首诗的,一背几十年大家都成了殷切的思乡者。但李白的家乡在哪里呢?没有认真去想过。
奇怪的是,这位写下中华第一思乡诗的诗人总也不回故乡。是忙吗?不是,他一生都在旅行,也没有承担多少推卸不了的要务,回乡并不太难,但他却老是找陌生的路去跋涉。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一条路直通故乡,一条路伸向异乡,李白或许会犹豫片刻,但狠狠心还是走了第二条路。日本学者松浦友久说李白一生都要努力使自己处于”置身异乡“的体验之中,因此成了一个不停步的流浪者。
置身异乡的体验非常独特,乍一看,置身异乡所接触的全是陌生的东西,原先的自我一定会越来越脆弱,甚至会被异乡同化掉。其实事情远非如此简单。异己的一切会从反面、侧面诱发出有关自己的思考,异乡的山水会更让人联想到自己生命的起点,因此越是置身异乡越会勾起浓浓的乡愁。
乡愁越浓越不敢回去,越不敢回去越愿意把自己和故乡连在一起,简直成了一种可怖的循环,结果,一生都避着故乡旅行,避一路,想一路。
篇10:乡关何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心得简介】
《乡关何处》是野夫作品,以外婆、大伯、瞎子哥等亲朋好友为对象,将他们微小而传奇的人生,以一种质朴的深情娓娓道来。
外婆出身高贵,慈悲温暖,却一生遭遇悲惨(坟灯);大伯少年英姿勃发才华横溢投身革命,爱情也随之而来,但谁知阴差阳错,最终凄凉落寞孤独走完一生(大伯的革命与爱情)……
在《乡关何处》中,这等亲朋好友,仿佛就这么站在你的面前,让你感受他们的生命。在野夫讲述他们或悲惨或传奇的经历的同时,更多的展现了人们在时代变革下的坚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篇11:读《乡关何处》有感:离殇
八(6)班 武文骢
日暮里尽染了离殇,江如旧,人空瘦。
――题记
送离、告别、感伤,这是离殇。
夜未央,灯初上,雨打得落花伶仃,曾经的岁月,都成了泛黄的胶卷,生命轻轻的在觥筹交错间,已成为彼此离殇的悲凉。
“不用述离殇,痛饮从来别有肠”,离殇从来都是用酒、泪、血书写的。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苏轼这么用酒祭奠与杨公的离殇。
多少年后的野夫,在村居阒寂似旷古墓园的怒夜里,他开始写作,就着风和雨、酒和泪写他心目中凄凉的离殇:“她艰难的一跃轰然划破默默的秋江,那惨烈的涟漪却至今荡漾在我的心头”,这失踪了十年的“不知暴尸在哪片月光下的母亲”,一直是他最痛楚的回忆;“一个被组织彻底编织了命运的理想主义者,饮恨长眠”,在大伯已然成灰十八年之后,他依然被这一些故事压迫得艰于呼吸;二伯服刑二十九年后,“老得忘了自己的罪名,已失去了土地,也没有房子,放羊维持风烛残年直至死去……”夜为他降下了雨,点亮了一夜孤灯。
作者用心中渗透的血心力交瘁地叙下故乡・故人一生一世的离殇……
【坟灯・情殇】
薄暮里,曲折的小路,掩映着坟头的小灯,在渐暗的天色中摇曳,次第点燃小城里的隔岸烟火,小小的烛焰,仿佛那伶仃的魂,无力度过异乡长夜……
作者为他的外婆点亮了坟灯,照亮异乡的漫漫长夜。他的外婆,这个缺恃无故的少女,因祖辈的童年之谊,被托付给了这个负心汉。外祖父是个士兵,担任过蒋公的侍卫官,一身荣誉加于己身。他在外参军,她不离不弃;他锦衣玉食,她拾棉纺纱;他寡情薄意,她一笑而过。
十八年的坚贞相守,只盼河清海晏后的团圆幸福。可惜啊,东风不与周郎便,最后倚门守靠留下的,只有一纸休书,但她不怨不弃。
与母亲的刚烈如山相比,外婆仿佛温婉如水。在外祖父被击毙后,早已被休的外婆却迎着他的棺材,一脚一步地迈进了鄂西深山,将一切的爱恨情仇都付之流水。隐约觉得她与卓文君有几分相似之处:她们都是无力的女人,都在期盼着早归。她隔了一整片的苍茫,思念跨过神州寸土记挂着他,卓文君呢?有人说她用一点一点的心意,织成一缕一缕的红线,牵扯着他的回眸一笑。她们的梦,她们的诉说都是一般的,他们扯不断的痴情,是一般的。
但她们不是同样的人。
外婆选择了隐忍,倚门守候待郎归。为了这个红头纱外的人穷尽了一生,她为了他而含辛茹苦,她为了他不舍坚贞。
卓文君呢?被一曲《凤求凰》私定了终身,患难与共。她却不是水雾中的女子,他背信弃义,寡凉无情,喜新厌旧,她写一首《白头吟》“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禅诗有云:“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聪慧的她,又怎是风尘女子所能比拟?
她们终究还不是相同的人。
在这段婚姻的围城里,卓文君是圆满的、幸福的,外婆是殇情的,她在终身的守候里没有等到外公的回心转意,她太温婉了,不懂得也不会写诗述衷肠。但外婆比起卓文君的心思缜密、机警聪慧,则多了一份大度与宽容,她注定能参悟生死,在一个生死的高度俯瞰众生,在与外公的离殇中获得内心的豁达与平静。
【坟灯・天命】
古话说:“上帝为你关掉一扇门时,同时也为你开了一扇窗”,饱受情感折磨和世事沧桑的外婆,总算是在汪营雨纷纷的青石小街上,得到了她摇摇欲坠的幸福。
没电的小镇中,木楼上的小油灯摇曳着唐诗宋词般的慰藉,作者的古典文艺---据他来说,完全来自外婆如歌如泣的早期教育。民间的戏曲话本,仿佛折射出她的悲欢离合。
我们是不请自来的异乡人,但是外婆的善良让我们很快融入了这个社会,并赢得周遭人的尊重。她的善良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品质,天生具有佛性。她是一个没有仇恨的人,她不记恨负心的男人,也不记恨架上机枪的“造反派”。她不求人,却从来不回绝向她寻求帮助的人。
小的时候,作者曾不止一次拉着乞丐往家里跑,当然,作者家也不是有钱的,而外婆总能想办法满足他的乐善好施,呵护着他的自尊,外婆的善换来了整个家庭的美满,无论是“我”的结核穿孔,还是对于父母的“批斗”,都随着外婆而逐渐好转。
只是可惜了,好人无好命,我去临县开会,外婆坚持着要为我送行。在反复读到这一段时,总能隐隐预感死神突如其来的脚步,拿捏不准什么时候挥起索命的链锁。
外婆还是没熬过这个关口,在十五天后的早上,她就慢慢地,慢慢地,静静地睡了过去。
每次看到这里,总不由得想起我与外公的最后一次见面。那次,我们从千里之外的温州回到故乡宜宾,当时,外公家住在5楼,我和妈妈本想一起将笨重的行李抬上去的,外公却执意要自己一人提。看着外公提着沉重的箱子,少说也有十五公斤吧,慢慢喘息着,一步一步往楼上挪。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被风打残的树叶,寂寞中浮出一丝凄凉以及一丝不祥。
那个场景我至今都记忆犹新,外公花白的头发是地上的雪一般,茂茂密密的。但仍有几根不肯服老的,仍似黑色的身躯挺拔着,竟没有一丝杂质。沧桑的脸庞如叶脉般,密密麻麻的皱纹似运河一般深浅不一,如同七十年来坑坑洼洼,崎岖不平的人生经历。依然纤瘦的胳膊,用力提着沉重的行李箱,也不知是靠多大的毅力完成的……没想到,那次一别竟是永别,再次见到外公时已阴阳相隔……
每个墓碑都有一个故事,悲伤的作者为她至亲的外婆书写了碑文,然后用很牢固的水泥修成了一所佳城。四十九天的夜近黄昏,四十九夜的殇别,作者始终按照土家族的风俗,在外婆坟前点上一盏悠悠地小灯,然后跪在外婆的坟前烧纸鸣鞭,以此来寄托内心的悔恨与哀思吧,对于一个来不及报答的人,最后都是用守灵的方式来圆满的。
我的思绪又飞回去年,听闻外公去世的消息,我们连夜赶回老家,来到外公的灵堂里,灰色的地板有些杂乱,素净的灵牌上方,悬挂着几个具有吊唁意义的大字。清一色的绿,清一色的红,绿色是幽幽的,红是淡淡的,有一种不张扬的哀思。案几后面,颜色暗淡了,烧纸钱用的大火盆积满了厚厚的纸灰,火苗跳动着,越发显得狰狞。空灵的灵柩凄凄凉凉,单调的花卉,有点叫人可怕,似乎使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阴阳相隔时的悲伤,无奈,彷徨,后悔又挽留。外公那黑白色的照片被装订在墙上,惨白的笑容,似乎时间静止在这一刻,寂寞在扩散,逐渐感染了每一个人。
已经一天一夜了,灵堂里各路的亲戚都在以守灵的方式悼念着外公,几乎彻夜未眠,真的不知道是因为睡眠不足还是哭肿了的双眼,一副憔悴相。去年的我还难以理解大家为什么都不肯睡,读到这里,内心才明白:人总是这样去爱一个人,总认为自己还有足够的机会去报答养育之恩,但当厄运骤然降临之时,才发现一切为时已晚,“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即使你在这个过程中已不可挽回结局,但一个最亲爱的人在你怀里呼出最后一口气时,你还是难以接受,人的弱小不堪一击,有谁能躲过无常的勾魂幡呢?
照亮异乡长夜的坟灯哟!
【畸人・桀骜】
畸人,“畸于人而侔于天”,在人世间孤独无匹的他们,却与天道完美契合。
刘镇西老刘,就是这样一个畸人。圆睁着双眼像怒目金刚,拒绝策杖旁若无人地横行于闹市通衢。
初见老刘时,我确实被作者放荡不羁的文笔所震慑了。作者写他初遇老刘时,他近乎无理地夺走了作者手中的《中国古典十大悲剧》,在与他谈论《牡丹亭》后,这个孤僻的人,竟紧紧握住我们的双手,强拉着我们进了一个歪斜的小车门,眼见老妻不在,乃取斧头一柄,口中念念有词:幸有嘉宾至,何妨破门入?一斧头劈开大门,杯茶订交,成了头颅相许的'朋友。初次看来,不免疯癫,谈笑之间就忽而杯茶定交,劈开家门。
真是妩媚。
每看到这里,我就不由得想起竹林七贤,他们在竹林里杯酒定交,放荡形骸,抒写一个又一个的传奇。老刘实在是一个生活在古代的人,阮籍一样用青白眼看人,青少白多的眼珠,好像是对这个社会的蔑视与不满,在这个不同于竹林的鄂西山中,他的桀骜,屡屡在一番慷慨陈词中将他送入桎梏,像嵇康在桀骜看世中,逝在了广陵散的曲调中。
文中作者对他的一段描写:约略四十多岁,皮肤黝黑,额上皱纹深刻如横写的川字。绝对看的出的一种悲苦。早在1958年,他因同情右派乱说“反动言论”被劳教三年。1976年打倒“四人帮”,他被叫去谈这件事的看法,老刘总是一生耿介磊落,带了一床薄被,在衙门里侃侃而谈,自然获得刑八年。
出狱后,他在搪瓷碗盆上烧字养活妻女。一个单位在烧过后就不会再烧,这种手工艺者自是到处流浪。老刘的箱子与众不同,青灯夜雨的日子里,屈子的《楚辞》一直伴随着他艰辛的自我放逐。他的生活就是这样越走越远的,倦游,归来,小坐,倦游。
社会分为俗人和畸人,俗人则是维护现实,在风里像麦子一样点头哈腰,俯仰随人,排挤异类。畸人则是不随和于世俗,在他人奇怪甚至鄙夷的眼光下抬头傲然活着,活出自己的色彩,存留着魏晋风骨。在《世说新语》中:北边的阮家很富,南边的阮家很穷,北阮晒绸缎,南阮晒大鼻。北阮于是嘲笑南阮,北阮乃是俗人,南阮则是畸人。俗人嘲讽畸人,畸人只能隐于市井,林中纵情度日。
老刘的一生几乎没有摆脱过贫困,底层人民的一切苦难他都尝尽,但他从未自怨自艾,艰难却又艰苦地活着,始终面对一切厄运。
就像苏东坡一样,他用笔叙述着一生流放的经历那样: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他总是以为他做好了准备,其实不然,他一次次站起,一次次被打得更痛更狠,他却一直笑个不停。
真是乐观。
而今,他每天长歌穿过闹市,在世人眼中像个疯子一样自得其乐……
这是这个世界与畸人的离殇,社会在不断发展,高楼林立、科技在不断更新,但这样的世界却容不下畸人,畸人在时代的变迁中愈发少了,周围都是嘲讽的俗人。纵有千里马,却再无伯乐;纵有伯牙,却无子期;纵有夷吾,却再无叔牙。世上还有多少畸人在叙着离殇?
【畸人・咏歌别】
与畸人的每一次离殇,都充满凄风苦雨:
第一次,武大毕业作者去海南,老刘像初见一般硬拉着我去他家作别,像头犟牛一般,为了回报我对他的恩,他拮据,自己不吃为我饯行。一曲二胡,一间陋室,一首缠绵回环的长歌,我们就这样涕泗地低泣。
真是酸涩。
第二次,作者出牢后两手空空,老刘生意不顺,被迫改行做肥猪增大剂,两人布衣一场,还得各奔东西,恰值我要轻身远行,便带了外婆的遗骨一同去。拾骨迁坟这些事,又找了老刘,毕竟十年岁月一场,老刘瞎着老眼,在那里一点一点刨土,轻轻背着骨殖,再次挥泪而别。
第三次,老刘的孩子分别工作成家,每月寄些钱回来,攒够了几千元,总算买了一个破房子,第二年就可以搬进自己的房子了。这对苦难夫妻,总算熬到了尽头。这就是所谓的“苦尽甘来”吧,好人在一生劳累过多,唯一的奖赏就是晚年平安无事。只是啊,命运与他们,实在太过薄幸了。
次年,老刘鼓盆而歌,送走了他失足摔逝的荆妻。而他的日子愈发不能自理了,骤临老境的他,也无奈地搬进了福利院。时年我在大理,其女儿在西双版纳,他就决定暮年游滇。与我在夜雨寒窗下检点往事,二人再次泪满青衿。
咀嚼着作者与老刘的三次别离,充斥着诗酒与二胡的凄凉悲苦,文人之间的心心相惜,每一别似乎都是生离死别,忧伤得仿佛挽歌,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这样的挽歌?
我不仅想起了刘禹锡与柳宗元的离别,二人同时被贬官,刘禹锡在好友“以播易柳”的鼎力相助下,改授连州。二人遂结伴南行,一路上遍游诸景,诗酒相依。从江陵下长江,入洞庭,逆湘江,至衡阳,二人即将分道扬镳,故彼此依依不舍,几度诗酒唱和。
“二十年来万事同,今朝歧路忽西东。皇恩若许归田去,岁晚当为邻舍翁”柳宗元在这首《重别梦得》中深情回忆二十年来两人的默契与亲密无间,对未来携手相伴田间充满几多期许。“歧路”两字无比辛酸地写出两人虽然不舍却不得不分道扬镳,各奔东西,难以相见的事实,憧憬中夹杂着几许凄凉。没想到这一别竟是永别,相伴田间,互为邻舍的期望将再也无法实现。
古代文人为我们演绎了一场又一场离殇,他们是高适与董大“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豁达;是孟浩然与朱大离别时“游人五陵去,宝剑值千金。分手脱相赠,平生一片心。”赠送宝剑的深情;还是王实甫的“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凄凉……这种挚友之情,在离别的衬托下,有如夜空中的明月,又如黑暗中的烛光,千百年来照亮了那些颠沛流离的文人们的一片天空。
朋友即将远别,一曲二胡,一杯酒,此情此景的凄苦枯索景象,不禁为之黯然垂泪。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野夫用崔颢的长叹作为书的题目。崔颢郁郁不得志,终生落拓,对故乡有种渴求,仿佛这就是极乐世界,任何人归家都可以补足一些失去的东西,一些得不到的东西。
但野夫永远没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他的世界从一出生就笼罩着离殇的悲情。他曾经有妻有女,家庭美满。他干过四年刑警,做过六年牢;干过摆书摊的正事,也干过泄露国家机密罪的恶事。一切灯红酒绿散去之后,却只有一个破碎的,辛酸的故乡――父亲逝世了,母亲尊严完满的投进了东流的大江,故友如波,那个不拘泥与世俗的奇人,也被暴涨的洪流吞噬……故乡变了,不再是那个靠山的小城,从前的日色已成过往,夕阳西下日渐黄昏,小城的宁静被喧嚣取代,铜臭溅满了夕阳能照到的地方,畸人渐行渐远,俗人坐拥江山。或许只有山上的点点古墓,还在唠叨着昨日的风华。这样的故乡,野夫还抱着同样的感情想要投身于怀抱吗?真是玩笑。
我想作者取名《乡关何处》,并不是真的想回到故乡,多半是一种祭奠,一种缅怀。记叙下故乡的前世今生,用酒来祭奠刚烈者,用剑来祭奠仗义者,用诗来祭奠多情者。我很佩服李白的这一点,用酒,用剑,用诗来祭奠那失落的故乡。作者用文来祭奠故乡,他并不想怎么去转变那极难逆转的事实,求个心安吧,正如苏轼曾言“吾心安处便是吾乡。”叙完了,心安了,从此以后即使旅居他乡,也不再为故乡悲伤。于是野夫成为了那个在离别的痛苦中得到滋养的人,在与故乡・故人一次次的离殇中日渐心安,并昂首走向未来,用自己的笔在激情驱使下完成一篇又一篇震撼着人们心灵的佳作。他给自己取的笔名,出自唐代诗人刘叉的《偶书》:“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用以表明自己希望通过写作来对抗外界的恶,也对抗自己内心的黑暗,从而寻找到内心的安定与满足。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
世界都存在着离殇,生老病死,远走他乡,悲欢离合一次次在心灵里告别,又一次次重生,让每一个人都在轮回中昂首走向未来,这就是离殇的态度。
离殇是心痛而又洒脱的,心痛在于这是一道对于故乡的故人、故事的一种告别;洒脱则是挥泪斩过去,仗剑走天涯,这就是离殇的心境。
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吾心安处,便是吾乡。
篇12:有关乡愁的美文欣赏:乡关何处
桃花正艳时候,我趁出差间隙回了趟县城的家。儿子吵着要养蚕宝宝,苦于采摘不到新鲜的桑叶。我说,要不回乡下老家,那里肯定有。
站在老家断壁残垣处,我在荒草萋萋的家园中,俯下身采摘着桑叶。我重新打量生于斯养于斯的故乡,曾经引以为豪的绿色家园不见了,呈现的是村居老屋塌的塌,倒的倒;杂草丛生、蚊虫嘤嘤;犄角旮旯处长满了野生的桑树、构树,也许是受淅淅沥沥雨水滋润的缘故,叶子个个长得绿油油的,嫩生生的,平添了无限生机。
儿子兴奋地捋着桑叶,生怕被人抢了去似的,几乎是跳跃的模式,很快便捋满了一袋。我提醒着儿子,要慢点,当心脚下的玻璃碎渣和陶瓷沫屑,还有不经意间蹿出的花红蛇。儿子这才放缓了脚步,有些战战兢兢的,少了先前的冒冒失失。
眼前的这些老屋,是我曾经再熟悉不过了,儿时经常串东家逛西家,追逐打闹,撵的那个是鸡飞狗跳、沸反盈天。如今的老家像风烛残年的耄耋之人,久得快要坚守不住了,再也无力手搭凉棚,眺望远走高飞的子孙。我不禁有些怅然,故乡,究竟是一股什么力量让它变成了这样?锈迹斑斑的农具、歪歪斜斜的石磨、留守老人的愁容,我曾经赖以生存的村庄,正在被一点点蚕食,渐渐的消失远去。
一个个画面,在我脑子里飞快地回闪着,希望能找到儿时的美丽、自然、快乐的片段。
那时,村西是个大水塘,是我们的乐园。不用别人教,我们就会截取三尺竹竿,扯根丝线,绑上鱼钩,挂上蚯蚓,撒点香油泡过了的馍花儿,可随意地钓到黄尾的鲤鱼,白花花的鲫鱼,还有讨厌的刀鳅(泥鳅的异种);可以踩着淤泥摸到碗口般模样的河蚌、核桃般大小的泥螺;在芭茅根处可以捡到绿皮的鸭蛋,又是谁家的鸭子在偷偷撂蛋呢!这份诱惑,让我经常起早去拾捡,大多惊喜连连,收获颇丰。母亲会娴熟地把鸭蛋裹上泥巴,撒点盐花,放入瓷坛,待到端午时节,煮三五个鸭蛋,挥刀一斩,蛋白裹着蛋黄,蛋黄依偎着蛋白,泌流金黄,滴着娇艳,绝对会勾起你肚子里的馋虫,刺激你的味蕾。
黄昏的时刻,七彩的云霞舔着酒红色的落日,巷口传来了几声哞哞的牛叫,小山羊紧跟着老母,咩咩地撒着欢,邻家大婶会“鸭噜噜”地引叫着花鸭回家,各家烟囱上缕缕炊烟已悄然升起,灯光闪烁,温馨弥漫。
吃罢晚饭,大伙都不约而同地到村南边晒麦场上乘凉,那儿风大、豁凉,说段古经,拍个瞎话。戏子四爷和东方红二伯最喜欢抬个杠,斗个嘴,他俩经常为“是老毛好还是小平好”,挣得脸红脖子粗的,斗转星移之时,各自搬上自己的小凳子愤愤回家。第二天重新争起,兴致来时二伯也会哼几句:“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的绰号由此叫起;戏子四爷则会扭动着身腰,伸着兰花指,模仿栓保他娘唱一段“亲家母,你坐下,咱们说说心里话”,那扭捏的身段、字正腔圆的唱词,惹得村民是忍俊不止、拍手叫好,戏子戏子。正月里,村里流行唱大戏时,戏班人数不够时,四爷和二伯经常会跑跑龙套,客串一俩角色,过把草根的戏瘾。如今他们都已作古,村里早没了往日热闹,乘凉的场地也沉寂不堪,没了安放乡愁的地方了。
村子里的老屋,就这样一间间地相继坍塌,也许她再也等不到当年儿女成群,牛羊欢叫的情景吧。城镇化的进程,人们住进了梦寐以求的小洋楼,“关门吃、关门喝”;却也遁去了古老的民风,精神生活的空虚成了无法掩仰的痛楚,往日宽阔的农家小院也成了失乐园。
老屋里记录了无数的幸福,也承载了太多的痛苦。正如昆德拉所说的,在这样一个瞬时性组构的世界里:“一切结果都变得十分的合理。幸福何堪?苦难何重?或许生活早已注定了无所谓幸于不幸。我们只是被各自的宿命局限着,茫然地生活,苦乐自知。或像每一个繁花似锦的地方,总会有一些伤感的蝴蝶从哪里飞过。”
我抑郁地望着,这些陋室空房,蛛丝儿结满柱梁,多少往事都随风而往。故乡,有我童年的回忆,哪怕是一座小桥、一口老井、一条小河、一棵歪脖子枣树,都会永远留在自己甜蜜的记忆里。历经岁月濡染,早已经凝成浓得化不开的乡愁,这乡愁,往往是剪不断,理还乱。因为我们的民族是从刀耕火种中繁衍而来,是一个安土重迁的农耕民族,乡愁是那样的深重。而这种乡愁,随着年龄的递增,使我们的民族心理越发的丰富、珍贵和高贵。总会在某个夕阳西下,古藤伴着昏鸦,断肠人立在天涯,愁绪千转,忍不住远眺长叹: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我想起了余光中,也很自然的想起他的诗,“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它一点一滴地打湿了诗人心中的纸月亮,那种思念故土的感情难以掩仰,撩人愁思、惹人动容。民国元老于右任曾站在海峡彼岸,老泪纵横地吟诵:“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故乡。故乡不可见兮,永不能忘”,这种思乡而不得的无奈是多么的悲怆苍凉。而在浪漫的席慕蓉眼里,乡愁却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我翘首凝望,房前屋后的那些老槐树,虽历经岁月刷洗,却青翠依旧。偶尔传来几声沉闷“呱呱”老鸹(中原地区多老鸹,少见老鹳,人们叫俗了便称老鹳窝为老鸹窝)声叫,似乎一老翁在清唱:“问我故乡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祖先故居叫什么,大槐树下老鹳窝”,哀婉而又亲切,勾起多少游子浓浓的乡思......
我想,我的先祖一定也是从那老槐树下迁移过来的吧,槐树、老鸹窝、一破俩瓣的脚指甲,都是那段历史的烙印和明证。老鹳窝,一个温暖的处所,总是牵动着无数游子的魂魄;大槐树,一个神圣的**,总能波动无数古槐后裔的心弦。
鹳鸣声声,往事悠悠。几百年前的那场流动与迁移,它不是逐水曲,狩猎歌,游牧吟,它是迁徙千里无人地,谱写生命的绝唱,延续中华的血脉......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狗记八百里,猫认三千途,老马识归道,狐死必首丘......
鸟近黄昏皆绕树,人当岁暮定思乡。回得去的是故乡,回不去的是乡愁。那又何以为计?
远望以当归,悲歌以当泣。春去秋来,相思何时歇?
“试问闲情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日日雨。”也许贺铸的这一句诗,很好注解了乡愁。这乡愁,不是一棵草,不是很少的草,而是一川的烟草,是整个“离离原上草”,那疯长的草和饱满的情,和着“山南山北雪晴,千里万里月明。明月,明月胡笳一声愁绝。”便是游子心绪最好的表达。
一颗心,如果心底没有栖息的地方,找不到爱的归属,那么,他这一辈子无论走到哪里,灵魂就好像永远在飘荡,如随波逐流的浮萍。
离开故乡的人,总有一段经历,像田里旱了的庄稼苗,耷拉着、卷缩着,没了精气神。一旦回到故乡,如同喝饱了水,顿时有了鲜活的生命力,这就是故乡的神奇力量。
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曾说:我们怀着永世的乡愁去寻找心灵的故乡,而故乡永远在大陆的中央。那么乡关何处呢?
也许,我们穷其一生都在丈量着故乡和梦想之间的距离。当初,我们想尽千方百计,像削尖了的竹签一样拼命地挤进灯红酒绿的城市,当拥有了城市的一切后,又想回过头来向往恬静、纯粹、安逸的田园生活。可是那曾经被我们毫不犹豫舍弃的村庄呢,是否还会在那里等我们吗?
“燕子归来愁不语,旧巢无觅处。”古人的诗词,仿佛一语成谶,预言了今人难堪的处境。
也许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或者说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迷局,你所追求的往往都是他乡,仿佛诗意和远方,才能告慰自己奢华的梦想。这也是现今最畅行的网络语,好像十几亿中国人,都是这样渴望远方,哪远方呢,究竟远方在哪里,诗意在哪里呢?如今回过头来看,那是有些偏狂的,其实“遥远的温柔,解不了近愁。”廖华歌女士在《紫藤花开》中写到“上帝不会直接给你所需要的东西,有时给你的甚至是你所需要的反面,但只要你能在凄风苦雨中穿行又轻易不喊伤痛,就最终会得以成就。”我一介布衣,平心而论,惟脚上踏着故乡的土地,心里才踏实,才会体味远方不远,诗意也并不是你说的诗意。
杨绛先生曾这样平静地说:我们如此渴望生命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和从容。
愿时光滤去你身上的浮躁和戾气;当你弯腰亲吻故乡泥土气息时,你会豁然发现,原来平淡才是生活的真味,跋涉千山万水,你终会明白----停下就是故乡,明月就是憩园。
公众号:花洲文学
篇13:何处还乡读后感
何处还乡读后感
何处还乡读后感快到不惑之年,双手空空的我唯一的爱好是在教书之余读读好书,这段时间读得比较多的是回忆类的书,如《记忆小屋》、《浮生三记》、《浮生琐忆》等。为了生活所迫,现代人大多选择离开故乡去城市发展,繁华喧闹的城市给了我们丰富的物质享受,纸醉金迷之余我们在精神极度空虚,我知道上我们的灵魂仍然梦牵魂绕着故乡那片热土,你看现在三十岁左右就开始怀旧的作家越来越多了。
这本不厚的`小书在手,沉甸甸的乡情一下子钩起了我的思绪。我的故乡离作者江飞的故乡安庆罗岭不远,也是长江边的一个小村庄, 1994年来广东读大学工作至今,背井离乡已经整整二十年,虽然我走得没有江飞远,可我远离故土的时间更长。我们村的名字里也有个“岭”字,所以读这本书我感觉特别亲切。记忆建立时间,在这本书里,作者以平实的语言讲述了祖母、外公、外婆、父亲、母亲、八爷、江龙喜老人等的故事,给我们呈现了旧时光里罗岭的无奈、艰难和苦疼。当然,在作者笔下,罗岭是一个有根的乡村,温暖亲情弥漫在那艰苦岁月中,这也是每一个人故乡的根。(www.fwsir.Com)无论我们走多远,故乡的温情和味道永远停留在我们心尖,让我们在彷徨和失意时变得坚强。
相信每个人读这本书都有梦回故乡的感触,在这样的年代,我们需要这样一本好书温暖我们寂寞的灵魂。如果说这本书有什么小的不足,由于作者写这些文字的时间跨度较大,所以文笔上不太统一,建议删改部分章节。另外,我觉得这本书的文笔可以更平实些,毕竟我们美好的故乡是不需要任何华丽字藻去修饰的。
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消逝,故园已芜,何处还乡?回得去也找不到梦牵魂绕的旧时人物,不如一枕乡愁到天明。
篇14: 《笛声何处》读后感
很早就看过这本书,最初是因为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从书架上取下,翻看几页,才知道是余秋雨所着,而且讲述的是关于有些偏门的角度――昆曲。读书时就很喜欢余秋雨,他的文章很随性,也有涵养,《文化苦旅》、《千年一叹》、《霜冷长河》、《行者无疆》、《借我一生》这些书都影响了我整个读书生涯。从这些书中,我读出了对历史的探寻,对文明的留恋,对自我的感悟,对世界的审视。而这本《笛声何处》,却是余秋雨作为一名学者向我们展现他心中的昆曲世界,对昆曲的遗存的探寻中,感受到昆曲的厚重及沧桑的历史进程。
昆曲民族的文化瑰宝。在中华文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某一种文化如果长时间地被一个民族所沈溺,那么这种文化一定是触及到了这个民族的深层心里。以这种标准来衡量,中华民族在艺术文化充分成熟之后有几种群体性痴迷值得注意。第一是唐诗,第二是书法,第三就是昆曲。――昆曲曾经让中华民族痴迷了两个多世纪。大致来说,整个十七世纪致清代乾嘉之交,基本上属于昆曲世纪。”
依稀还记得一首诗词,“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东风满洛城。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这是出自《洛城春夜闻笛》的里的一首诗。羌笛声中怨杨柳,自古以来,笛声总和忧愁相思分不开家。正因那一首首泣舟悲戚的曲子,哀怨动人的词调,笛声总是揪动着离人的心弦。很多人觉得,中国的笛声太过轻柔,让人忘却了他的存在。一旦忘记了历史中还有这样的一部分,一切就变得冷峻而粗糙。
《笛声何处》这本书所弥漫着的那一丝曾让人为之沉迷数百年的气息,一直都说中国的地理分为南北方,其实中国的文化也分为南北方,当然笛声也是如此。苏州的笛可谓闻名天下。在箫笛之乡萌发出的昆曲,不可谓不令人惊叹。昆曲的笛声凄美婉转,令人窒息。悠扬的曲调中漂浮着苏州城中积淀千年的悲欢离合,流徜着秦淮水里舞动数载的月明黄昏。由于工作忙碌,平日的生活也比较粗浅,学习不足,很少有所高雅的机会,感受这样的音乐。通过这本书的如诗如醉的描述,算是可以理解书中老余所赋予的深长意味,但是由于才疏学浅,见识浅薄,还是无法把心中的感受完整得地化作文字。
这本书除了对昆曲较为专业的介绍以及来龙去脉的整理,还为昆曲提供了一种成功的范型(社会历史还会在诸多戏剧形态中进行筛选,把那些能与当时当地广大观众的审美心理定势相对应的形态稳定下来并加以强化,这便是我们所说的范型),虽然昆曲随着时间流逝已经示弱,但对后世的影响远未消逝,所以说不能说昆曲消亡了,它的范型仍被其他戏剧借用。昆曲在美学、诗词。戏剧上有十分高的造诣和艺术价值。如高度诗化的风范、雅俗组接方式、连缀型的松散结构、演出的仪式性和游戏性等。昆曲对于中国戏曲的影响是十分广泛深刻的,对中国文化的传承起着重要的作用。。昆曲也成为了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令人十分欣喜。希望借着这样的东风,能够加深加强对昆曲的地方保护,毕竟老祖宗留下来的财富是中华文明最珍贵的东西,他是和全世界文明都不一样的神奇瑰宝。老余的书里还分析了《牡丹亭》,提到牡丹亭是一种青春的生命的存在,我十分认同。《牡丹亭》可以说是昆曲里最出名的戏曲较短,昆曲本身也是一种诗词艺术和戏剧艺术的完美融合。而《桃花扇》体现了一种封建社会衰亡的迹象,因为整个社会已提不出新的思想,里面最精彩的一句戏词是“你看国在那里,家在那里,君在那里,父在那里,偏是这点花月情根,割他不断么?”
《笛声何处》向我展示了平日不曾看到的昆曲世界,让我感受到了中华文明的绚烂和深邃,感受到了高雅的沧桑感。让我浮躁的心得以些许平静,也对中国的古文化更产生了一丝迷恋。一直觉得读书不一定要有多大的实效性,对心灵的洗礼和滋润才是最应该最追求的。而想《笛声何处》这样的典籍就给我心灵的滋养。
篇15: 《笛声何处》读后感
似乎等待是女人的.专利――如画的江南水乡里,不知到底有多少红颜被埋葬;烟雨朦胧中,不知道有多少等待良人归来的痴情女子在翘首盼望。她们力气去爱,去等。可是,总应该有人告诉她们,有些人,有些感情,是再也等不回来的。
故事开始的很平静。
小荷拥有自己的一片天地,“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欧阳则属于另一个世界。原本没有任何交叉点的两个人,却因为十年前一个善意的谎言而纠结在了一起。欧阳的到来,就像往荷平静的心湖里投了一颗五彩石子,从此不再安稳如初。
在小荷对欧阳的感情升华的时候,欧阳却带着遗憾离开了。
欧阳离开了,小荷却不能再习惯没有欧阳的日子了。她也像阿婆一样,心中有了一个要等的人。
可是,结局真的能像电影中演的一样吗?
“如果你不能承诺,请不要留下任何东西在这里?包括你的感情。”这是我曾经在一部电视剧里见过的一句话。欧阳走之前留下了两件东西,一个是笛子,永远留在了博物馆的玻璃展台里;另一个就是感情,永远溶在了小荷的心里。
欧阳带不走小荷,这良辰美景奈何天终究也锁不住欧阳,他总归是要走的。不是欧阳对小荷感情不够深,而是“纵然碧丝前万条,哪能系得游人住”。欧阳只是千万个过往游人中的一个。
小荷真的能等到欧阳吗?我觉得这是个注定了的悲剧。谁又能保得齐小荷不会成为另一个阿婆呢?小荷在重蹈覆辙。
既然留不下,就不要留下感情;如果等不到,就不要再等下去。
韶华去了不再来,一个人的青春年华稍纵即逝。如果把自己的感情和时光投入到抓不住的幻影中,终生不渝,也不见得就是好事。我希望每个人把握住自己的人生,享受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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