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为帝王妻》读后感(精选17篇)由网友“叽叽咕咕”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错为帝王妻》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错为帝王妻》读后感
【离歌,等爱的女子】
看了作者的文,我真的很敬佩离歌,世间没有那个女子能逃过爱。
离歌明知道爱上了变改变不了。明知道,是飞蛾扑火,却还是不顾一切的。
离歌是个等爱的女子,虽然是发生在古代,却我们现代何尝没有这等爱的女子。
为了一个男人伤心欲绝,为了一个男子妩媚妖娆,为了一个男子拼劲全力。
或许能得到爱,或许能改变什么,但是要是真的觉得累了,就罢了吧。
爱不是一个人单方面的'付出,而是要两个人一起的去改变去付出。
苏夜后来爱了,却一直压制自己,欺骗自己,离歌一个等爱的女子,她这一生血染江山为的确实自己爱的男子苏夜,离歌为了苏夜而活,苏夜却是糟蹋她侮辱她,甚至让离歌怀上了孩子还是呢样的使她难堪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离歌等爱的女子,最后希望苏夜能明白,离歌的爱,离歌的心,离歌为他做的一切。
>>>>>猫小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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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错为帝王妻》读后感
不能怪苏夜,,谁也怪不了,谁也没有错.
谁能说苏夜又错了呢,,他是帝王啊,谁不想有一个终生依旧的良人呢
离歌亦无错,,为了自己的爱而已,,只是她的爱,总是输给命运
苏夜要的是安全感,,依赖感吧,,可是这些,,离歌让他感受不到
自古帝王终多疑,,自古女子终多情,,
他们,都需要那个转折的路口
还有,那个惹人疼的慕容之,,只能说
他在不对的时间遇上了不对的人,,
一腔苦苦的深情,,又怎能不让人为之动容呢
至于,,顾明珠和顾白
我一直觉得,有爱的人,一定会幸福
他们,也会有一个属于他们的未来
哪怕.是在来世
>>>>>自定义
篇3: 《狼妻》读后感
读完《狼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认识有残忍、贪婪、狡猾,但在我读完《狼妻》的后一秒,我对狼的看法改变了。作者和他的向导强巴放置在小路上的捕兽夹夹死了大公狼,使得那只快要分娩的母狼无依无靠。作者酒后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出公狼,走进野狼的生活。我一开始看到这,有些奇怪,恨不得自己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一下。但我看到母狼将要咬断作者喉管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心都悬到嗓子眼了,一直在为作者担惊受怕。但我也佩服作者的勇气,要是换做我,我一定会吓得说不出话来的。最终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面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是大自然不容人的法则。真是两难得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替他捏了一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作者就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怀疑。后来,当我吧整个故事读完,细细回味时,我这才猛得明白过来,母狼是多么聪明啊,而我又是多么天真,以为母狼真的被作者骗了。原来作者从第一天就没有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从第一天开始就被识破了,母狼是多么聪明呀!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把自己失去丈夫的伤痛埋在心里,与丈夫仇人同吃同住,还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己的善解“狼”意,这太不可思议了。更不可思议的是,米浪的所作所为竟成功地骗取了作者的信任,使作者为它提供美味的食物以及有依靠感的保护。
这就是母爱,伟大的母爱。就像比尔说的:母爱是世间最强大的力量。难道不是吗?母狼为了自己的孩子,忍受了如此巨大的伤痕。这就是母爱,一个出于母狼的母爱。
篇4:《狼妻》读后感
你知道沈石溪是谁吗?他可是现在的动物小说大王哦!他特别能和动物亲近,当然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更是数不胜数,《最后一头战象》、《再被狐狸骗一次》、《斑羚飞渡》……
假期里,《第七条猎狗》让我再一次领略了动物小说大王的风采,令我痴迷其中。特别是里面的第一则故事“狼妻”,对我触动很大。主要讲的是沈石溪充当狼爸爸的经历。捕兽夹夹死了狼爸爸,沈石溪剥下了狼皮。在研究过程中,沈石溪听到了母狼悲惨的叫声,知道了母狼马上要产崽了。他就披上狼皮,充当狼爸爸,为母狼挡风寒、捕猎物。看到这里,我早已被吓得心惊胆战了,不得不佩服沈石溪的大胆量。后来,母狼的同伴发觉这只公狼是假的,就要伤害他。但是,母狼对这个假丈夫网开一面保护有加,挡住洞口不让同伴伤害他。等同伴走后,母狼叼起沈石溪身上的狼皮,追赶同伴去了。……
这段惊险历程过后,我也终于松了一口气。狼,一个多么可恶的字眼;狼,一种多么凶恶的动物,但是沈石溪却因为帮助和关心母狼后,得到了母狼的认可。母狼当然早就知道,丈夫已经不是真正的丈夫,但是因为它需要帮助,需要照顾,而且沈石溪狼丈夫也真正帮助了它,照顾了它。都说“患难见真情”,就是因为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沈石溪帮助了母狼,所以母狼没有发作她的狼性,没有吃掉沈石溪,也没有让同伴伤害沈石溪。
从这里,我知道了再凶狠的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我们人与人之间就更应该和睦相处,要建立深厚的友谊。在学习上,当你帮助了同学,同学也会在要紧关头帮助你。例如:做作业时,你帮助解答了同学的问题,让他走出困境,同学会非常感谢你。当你在竞选班干部时,竞争激烈,同学会给你投上关键的一票。这样的事例,在我身上就发生过。当看到自己的票数最多时,我就觉得非常幸福。平时少玩几分钟,多关心帮助同学,不但心里踏实,而且也会赢得大家的欢迎和喜欢。同学之间的友谊因此而加深。其实,和书在一起,你天天和这位知心好友牵手,不让他寂寞,在征文比赛,考试时这位书好友也会给你提供资料、线索和好词好句。
老师、同学、书籍都是我们不可分离的朋友,在关键时刻会给你帮助。多交友、多看书总是有好处的。让我们享受友谊带来的快乐,在友谊中成长!
篇5:《狼妻》读后感
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关于动物的书――《狼妻》。
看到这本书时,他的作者吸引了我――沈石隙,这位大作家所著的《狼王梦》文笔生动,扣人心弦。我十分喜爱,并且一定要注意,他写的不单单是普通的说明文,而是将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更加吸引我的眼球。
情不自禁地翻开了它,内容令我目不暇接,刚刚看了几行就已经将我的兴趣全部吸引住了。一口气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将整本书读完,缓缓将书合上……一只狡猾透顶的母狼,一个忍辱负重委曲求全的母亲,一个天才的演员所表演的一幕幕呈现在我的脑海中。“狼妻或许早已发现‘我’不是她的丈夫,但为了让自己的三个宝宝和自己渡过危险期,它成功地利用了我,渡过了难关,它的三只小狼在已经长大了,自己可以单独猎食了,它不再需要我,就像冬天过去后不再需要一件破棉衣一样。它压在心底两个月的仇恨终于爆发出来了。在它的眼里,‘我’是一个用心下险恶乔装打扮混进狼窝的敌人,也许需更糟糕,它把我看成了杀夫的仇人……”
在我们单调的日常生活中,动物常常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时而如伙伴、朋友,时而如家人、亲戚,伴随我们在生活中冒险、求知,培养我们的责任感及爱心。《狼妻》里浅层次和深层次的东西对我都是陌生的。一般来说,越是生活单调的少年就对陌生的世界越充满好奇。而动物小说,便在儿童及青少年的日常生活之外,提供了一片供想象驰骋的原野,任人遨游。
那么,少年朋友们,《狼妻》给你们提供了一个满足好奇心的机会,当你从“狼妻”身旁走过,将无悔你为它投入了阅读主义――因为你对人生、对世界已经有了更深的.认识。
篇6:《狼妻》读后感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狠、残忍、狡猾,今天,看了《狼妻》篇小说,我彻底***了我以往的看法。
这篇小说“我”主人公年轻时,喝醉酒,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进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喝醉酒的想法让我迫不及待地往下一页看,让我大吃一惊,主人公接下去会怎样呢?让我来说一说吧。
从接受食物把丈夫扔进洞,依依不舍地把丈夫放去捕猎,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骗母狼,母狼更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的聪明,多么地在保护孩子,母狼竟然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仇人一起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友依依不舍,以及能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瞒住了主人公,体现出母狼的聪明。
最后,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来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还给我上了人生最重要的一堂课是“报恩”。
《狼妻》这篇小说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不会忘记。
作文评语:这个故事对小作者影响很深,因为作者十分渴望将这个故事分享出来。小作者在讲述故事时花了大量的篇幅和精力来完善内容,企图让读者也能喜欢上这个故事,但是读后感其实更多的是需要谈你的思考和收获,而不是仅仅局限在故事内容之上。所以小作者还需要把你读完书后复杂的情感梳理一番,找出一个最打动你的点,塑造成文章主题来写哦!
篇7:《神妻》读后感
《神妻》读后感
白玉芳的满族名字为尼扬尼雅·那丹珠,她在自我介绍中写道:“先祖为黑水H,世居黑龙江以北虎尔哈,早世南迁宁古塔(宁安),为女真族虎尔哈部。 17世纪再度南迁赫图阿拉(新宾)、穆克敦(沈阳)、北京。18,隶满洲正黄旗,迁旗戍边双城堡。”这段对于家族历史如数家珍般的叙述,流露出作家对于其满族历史的熟稔和珍爱。她的长篇小说《神妻》以动人心魄的情仇故事、神奇迷离的民俗色彩、如诗如画的叙事语言,用激情演绎了满族古老的历史与文化,使作品成为满族先民极具浪漫色彩的悲壮史诗。
民俗学家乌丙安指出:“……在文学史上闪耀光辉的代表作品,往往都是深刻地真实地艺术地再现生活的作品,在它们的艺术的真实表现中,各民族的民俗特色便成为重要的内容,离开了这些真实的民俗生活,作品所表现的艺术的真实也自然成为一句空话。”(乌丙安《中国民俗学》第16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 年8月出版)
翻开《神妻》,看到作家以鸳鸯梅、藕狸果、荆棘草、狼牙刺、银芍药等北方植物作为每一章的标题,这个构思可谓是别出心裁,
从一个肃慎人爱情的狂欢节——秋祭开始,作家以神奇迷离的色彩,如诗如画的叙事语言,书写了一个三千年前的满族先民肃慎人的故事:
一轮皓月撒下银色的光芒,夜幕下的黑龙江水“哗啦、哗啦”地轻声流淌,沉落江底的老林子影影绰绰,大草甸子清幽寂静。
突然,一阵咚、咚、咚的`木鼓声在老林子里响起,成群的鸟儿惊恐地鸣叫着,扑打着翅膀穿过树梢,在夜空里盘旋。四团火焰在黑暗里闪烁而升。虎尔哈部一年一度的秋祭婚礼舞会即将开始。
从这开始,作家将我们带进一个遥远陌生,却让我们惊奇震撼的萨满文化。说它遥远陌生,是因为萨满文化是人类童年时期的原始崇拜文化,发轫并繁荣于母系氏族社会。如今,只在时下一些清宫戏里偶尔看到和听到。也可以在电子游戏世界里寻找到它的影子。说它惊奇震撼,是因为作家在《神妻》一书中,以流畅委婉的诗性语言、古老而久远的情歌和神歌的恰当引用,在叙事诗般的叙写中增强了作品的含蓄绮丽与独特韵味,使作品充满着艺术张力,给阅读者展示了全新丰实的萨满文化,把读者带进了一个神圣的氏族精神世界。
我们说,作家的作品里有自己生活的影子。白玉芳是一个满族女作家,她出生在黑龙江,幼时跟随父母在广西军营生活和工作多年,上个世纪80年代,她来到上海电信系统,又在上海工作多年,也许是这样的生活经历,为她文学创作打下了生活基础。所以,在她的《神妻》一书中,以磅礴的气势叙写了虎尔哈部、察部、完颜部的融合。这部长篇小说验证了:一个民族作家的文学创作必然地要打上本民族文化的烙印,她的文学创作也必然地需要她以本民族的心理思维,去进行民族文化的文学书写,以进行“民族精神的重铸”,而这个民族精神的重铸,需要的则是民俗在文学创作中的发散和运用。
作家在《神妻》一书中,以浓郁的民俗气息,神奇迷离的萨满祭祀场景、世代传承的口传族源,
篇8:《狼妻》读后感
我看了《狼妻》,对沈石溪闯入狼窝的勇敢很佩服,对黑母狼的重情重义十分赞赏。
作者和强巴抓到一只大公狼,把公狼的皮剥了下来。为了研究狼的生活,作者披上狼皮,装成一只大公狼,与一只黑母狼一起生活。后来,黑母狼生下三只小狼崽。一次,一只金猫想吃掉小狼崽,作者一气之下拔出手—枪,射中了金猫的尾巴。一天夜晚,作者在狼窝里睡觉,黑母狼扯开了狼皮,发现了作者。作者抓到了那截金猫的尾巴,塞在黑母狼的觜里。黑母狼想到作者救过小狼崽,把作者放了。
其实,作者闯进狼窝的行动很勇敢,但也很鲁莽。假如黑母狼不肯放了他,作者就九死一生了。我们一般都认为狼是冷血动物,是一种冷血无情的动物。但黑母狼却如此地重情重义,把一个闯入狼窝的人给放掉。
篇9:《狼妻》读后感
我读了沈石溪的狼妻,深有感触。
一个猎人打死了一只公狼,住在他家的动物研究员看见了狼皮,就把它缝起来,自己钻进去,装成了公狼的样子混进狼巢,想借机研究狼的生活习性。他骗过了母狼,并对已经怀孕的母狼百般照顾。但是,母狼还是发现了这只公狼是人假扮的,便向他发起了进攻。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母狼似乎念起了旧情,放过了这只对它并没有恶意的假公狼。而且,母狼后来还在一次狼群袭击假公狼时,巧妙地救了他一命,使猎人安全返回。
从这几个感人的故事中,我看到,原来狼也是懂得报恩的。明白了这个道理后,我想,应该向动物学习,作为人这样更应该懂得感恩。
篇10:《狼妻》读后感
在这个故事当中的大公狼被猛兽夹夹死了,那个猛兽夹正好是沈石溪和一个朋友放的。
到了晚上沈石溪想近距离的了解狼,他把狼皮披上简单的缝上几针,走进了狼洞口很显然母狼没有认出来,明天后天两个月他们有吃有喝,他们一家四口过得非常幸福。
突然有一天沈石溪在睡觉感觉很冷,睁开眼一看身上的狼皮被母狼和两只小狼在撕咬狼皮,沈石溪本来想把狼皮抢过来,可是已经晚了,大母狼已经把狼群叫来了。沈石溪想,我肯定会被整个狼群撕咬成碎片。突然一只大公狼进了洞母狼一直保护着他,过了一会母狼和队伍悄悄的走了。
我觉得沈石溪是一位勇敢爱探险得人,母狼是只善良的狼。
篇11:《情劫深宫之错为帝妻:罪妃》读后感200字
看题目就知道是一本古代言情小说,但绝非穿越,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言情小说,鉴于对书名不甚满意,我私自借用一句话命名为:《红颜无罪,只是太美》。突然不知如何评价它,我只知道这是我很爱很爱的一本书。有人说:“爱情里是要不得尊严的。”轩辕聿九五之尊爱得深刻细致,愿为国而死却只为她而生,每一次看他沉默着隐忍着、一次次把在意埋在心底,只为她不为难,就忍不住心疼,他说:“你是朕的‘罪’妃・・・醉妃・・・・・“他说:”酒不醉人人自醉・・・・・只要你说,朕就答应・・・・・“他说:”・・・・朕要你好好的!”他说:“只有你在,朕才能放心这么笑・・・・・”夕颜这种绚烂却转瞬即逝的花,只有在他细心的呵护下才能自由、无拘无束的绽放芳华,忍受着冰冷一寸寸侵入心脉的疼痛,他真正希望换回的,不过是她一生不再流泪・・・・・
我从没有看到过这么有尊严的爱情,纳兰夕颜,多么美的名字,却坚强的撑起了所有的苦难,她的爱同样深刻细致,同样只有同等的爱才可以交换,美丽、坚强、勇敢、聪明、善良,她是所有美的化身,却必须经历邪恶与苦难的历练,承受了那么多疼痛,爱自己的'人依然一直都在,因为,她值得守护:聿,不要错过、不要千年后的等待,因为,这一生,我遇到并爱上的、是你・・・・・风长老还是银啻苍?无论哪个身份,他都是个可怜的人,藏起伤口不让人看到:对不起不经过同意就爱上你,如果你不需要我的爱情,那就让我独自守护那颗爱你的心,因为里面装着你,所以我不舍得放弃。看你幸福就好,千年如不相忘,就请你等一等再决定,给我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有千年后的续集,但我没有看,或许是不想失望,经典、一本就够了。搜:风宸雪作品即可。
篇12:《与妻书》读后感
“吾至爱汝,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赴死也……”这是林觉民在起义前一晚忍痛写下的《与妻书》被誉为“天下第一情书”。这是林觉民与陈意映深情而凄美的爱情见证。
了解他们的故事后,所有人都会为他们彼此的爱而动容。他们之间本可一起白头偕老,只可惜“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腐败、混乱的国家燃起了林觉民的一腔爱国热血,决心参与起义。林觉民到日本留学,两人只得隔海相望。怎奈松岗明月三千里,天不许归期!
可惜世人心结难解,哭了无数有情人。两人相隔两岸,越是不见,越是相见;越是相见,越是不敢……陈意映于林觉民来说是何等重要。千头万绪,不必言明,她已是他红尘中牢不可破的牵绊。所以出于他对她的爱,让他敢于英勇就义赴死。
于是,那个人就这么走了,除了思念和回忆,什么也没留下。死前的一个晚上,他最牵挂的,还是他的意映,正照应了那一句话:你还会在我心里,但我不会在你身边。她朝思暮想的那张脸,那个人,终究是见不到了。流年就是那样无理残忍,稍有踟蹰,它就偷梁换柱,叫人撕心裂肺,再难回头……
人情纵似长情月,算一年年,能得机会圆?或许民国时期的爱情大都是这般……既称尘缘,便似喧嚣,来尔复往,不可追矣。
老舍先生说:“从前车马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从前没有胭脂,女子的脸也只为心爱的人而红。”林觉民也是如这般,爱一个人,用了一生;用了一生,爱一个人。也许在林觉民死后,陈意映也曾幻想他还在身边,两人对着月亮一起细想……只可惜早已天各一方。
缘长可,短可。盈盈浅笑,翩舞惊鸿,难抵心中离别愁。君忧妻悲情难诉,借酒浇愁心尤苦,卿深夜楼阁人影孤。不知世间何人影成双……墨砚成空,残烛摇曳把相思尽数焚去,随风飞过万丈尘寰,古松刻下的往昔,终成了断不尽的飘摇跌宕。
白首深情是岁月的善举。于是时间奔流,得以见证人间在漫长岁月里所有的永恒与不朽。
篇13:《与妻书》读后感
读了林觉民的《与妻书》,让我再次感受到了爱情的真谛,我感觉把它评为“中国第一情书”当之无愧,读完《与妻书》才让我真正体会到什么叫“没有完美的爱情,只有经典的爱情”!虽然他们的爱情如此短暂、如此悲惨,却足以令世人为之流泪!
不会不记得那一篇写在白手帕上作别的遗书,好男儿为国抛头颅、洒热血,奔赴刑场的前夜,用最浓的情意,写下对妻子全部的爱恋。“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每每读至此处,喉头便被噎住,忍不住眼眶就红起来,通篇都是“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的缱绻情长,在血色腥风中,开出一朵绝美的情花。
不是不爱,是太爱,爱到不能同生共死。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陈意映之前是尽知丈夫的危险,不舍得独活的,然而,她终究还是孤独的活下来,为了林觉民留下来的那个遗腹子,一个人,在剩下的岁月里,将短暂的欢爱,咀嚼成苍白的回忆。她的余生,永远被定格在193月11日的一篇《与妻书》,是林觉民人世的绝笔,是陈意映苦难的开始,她的一辈子,从此就延伸于数不完的夜和载沉载浮的凌迟中,永生永世,为那个名字辗转不眠。想来,陈意映不是没有怨的。若能与林觉民同赴黄泉,对她而言该是件幸事,至少也是种解脱。而她不能,她只能将青春一点点放于寂寞中褪色、老去,把缱绻的一时,当作被爱的一世。寂寞越深的时候,回忆就越清晰,残酷就是这样冰冷的一把刀、一根刺、一张网、一道墙,生生将灵魂抽离,看青丝变白发,红颜成黄花。只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十四个字,又怎能道得尽一个女子少年丧夫的苦痛和凄凉呢?
当然,林觉民也不是没有痛的,有谁会知道一个二十四岁的青年的灵魂在那一晚上经历了怎样的挣扎?有谁会知道他在那一晚上的复杂心情?恐怕没有人能够真正体会的到!但是,从一篇《与妻书》中足可以看出那晚上他经历了生不如死的痛苦,也可以看出一个青年革命者多情的一面。在没读《与妻书》之前,可能大多人会觉得林觉民就是一个一心为革命、根本不在乎自己妻子的.勇士,当读完了《与妻书》之后,我才发现,原来他并不是那样一个人,他也是一个有亲情、懂爱情的人,只是他太爱了,以至于上升到了对全中国人民的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爱汝至,所以为汝谋者惟恐未荆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卒不忍独善其身。”从中已经把他对全国人民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怎能不说他是一个多情的人?
乱世中的爱情,终是不忍独善其身,也方显其爱之深,相思之切,然而最终却无法两全,国家不幸,个人之安逸又来自于何方?这是必然,但又是无奈的,生活在乱世之中,身为一名中国人,又能如何,为了革命纵使烦乱又怎样,倾吾所有又何妨?于是,为了全国人民能够安康,为了所有情人能够幸福,他毅然抛家弃子,勇于挑起救国救民的重担!当然不只是林觉民一个人,还有千千万万像他一样的革命者,他们如此舍小家,顾大家,除了责任,还有信仰!信仰让他们舍生忘死,信仰让他们不顾一切,信仰让他们无所畏惧,信仰让他们勇往直前!他们相信,中国革命一定会成功!战场上,血流成河,硝烟弥漫,他们穿梭在枪林弹雨中,他们无怨,亦无悔,无数的人倒在血泊中,他们倒下了,但在他们身后,又站起来了无数人,又有无数人前仆后继。他们只希望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人民的清醒,换来国家的富强!
就像宋庆龄所说的那样,中国是一只沉睡的狮子,可它已经沉睡太久了,现在是该醒过来了,是该重头收拾旧山河了!那种不齿于列邦,被轻于异族,任人宰割的时代终要结束!历史一页页的翻过,那么多的名字,轻轻蒙上了薄尘。然而,终究会有一个名字不会被我们忘记,有那么一段血色的爱情,冷凝成黛色的泪滴,挂在长满青苔的石头墓碑,见证血雨腥风中,两个人的生死契阔。只看那百年黄昏,褪色成黯淡的一页薄笺,空庭夜冷,十丈红尘转瞬就落成了青苔的记忆。
陈意映读书不多,但把手帕承载的情却读得淋漓尽致。如果我们能够体悟明白,人生有一段这种哭不出来的情,掩饰在作者生前死后已经交割清楚的前提下,我想二十四岁的生命一夜就会成熟,在刑场上的林觉民内心肯定出奇的平静,人格也无比伟岸。
《与妻书》形式上是一封家书,实际上是一篇感情真挚,说理深刻,感人至深的抒情散文。它反映了一个民主主义革命战士高尚的内心世界,表达了革命者的生死观和幸福观,体现了革命者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他们相貌如玉,然而肝肠如铁,心底光明如雪,为了自己心中的光明,愿意为之而赴汤蹈火,万死不辞,还记得黄兴说的:“我们就是要用我们的血去浇灌自由之花”。林觉民也曾说过:“吾辈此举,事必败,身必死,然吾辈身死之日,距光复起义,必不远矣。”于是广州起义,于是武昌起义,于是辛亥革命,以至于新中国的诞生,没有他们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全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是他们拯救了中国,是他们拯救了整个中华民族!古人说“人必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他们的死又岂是一座泰山所能衡量的!他们肩负了光复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使命,是他们使九州大地燃起了希望的火花,是他们使九州大地又充满了生机,是他们使九州大地又充满了活力!他们是中国当之无愧的功臣!
篇14:《与妻书》读后感
《与妻书》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爱妻的绝笔信。我具体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时候了,那时候由于阅历和情感的积淀肤浅,似乎也读不出什么味道。以后反复读过好几次,今天再读时,忽然意识到该写点什么了。
回想80多年前的那份真爱,我想只要是一个人,一个有血肉有情义的人,无不为这篇文章的真挚而动容,为这种至诚的大义之爱而感喟。
《与妻书》起笔非凡,书信的开头就表现出了作者高超的驾驭语言的能力。“意映卿卿如晤”,是这份绝笔信的开头。“意映”是作者爱妻的名字,即陈意映,而“卿卿”是作者对爱妻的尊称。“卿卿”二字一般是用于妻子对丈夫的尊称,作者用在此,可见对妻子的敬佩与尊重。林觉民是知识分子,曾东渡日本留学,归国后,在家人的介绍下,他和陈意映结为连理,二人恩爱情长,后因林觉民加入爱国同盟组织,常年奔波在外,不曾照料妻子,因而心中一直存在着内疚与亏欠。在今壮志未酬事业未竟之际,他不能忘怀的还是自己的爱妻,而爱妻的形象已超过了单纯的夫妻之爱,为了称呼他,他用了“卿卿”二字。此二字比“亲爱的”多了敬重,比“尊敬的”多了亲切。“如晤”即好像会面的意思。由于革命的原因,作者与妻子聚少离多,有时候好几个月不曾见面,今天在狱中恍若梦中一般,想起了爱妻的音容笑貌,好像看到了她的倩影,仿佛回到了爱妻的面前。当然这一见面就有好多话要说,要对自己挚爱的妻子说,而这些话是拖欠爱妻的,是以前从未说过的,在以前也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因为爱的表露永远都是在生离死别时。
这是一封家书,这是一封百年情书,但这又不是一封普通的情书、家书,字里行间闪烁着革命志士牺牲一已之利,“为天下人谋永福“的光辉思想和高尚情操。为了安慰妻子,为了使妻子能够理解他“以天下人为念”的博爱情怀,在信中,他反反复复地倾诉自己对妻子的真爱,说明正是将此至爱之情推及到天下人,所以忍心舍生取义的道理。作为妻子,她明白了个人“亲情”要服从革命需要的道理;作为妻子,她明白了为天下人幸福可以牺牲个人一切的道理。多么深明大义的妻子啊!
篇15:与妻书读后感
这个人的名字,永远的镌刻于冰冷的石头上,有人记得,有人忘记,有人怀念,有人漠然。一篇儿女情长的诀别书,让人记得的,远远,多过于他的生平和牺牲。然而,还是有人被遗忘,还是有人被岁月的轻尘一层层模糊掉曾经的名字,一如曾经车水马龙的大唐,一如曾经千疮百孔的晚清,被历史的浪潮托起,又压下,这一起一落间,便空空流转了几个轮回。
不会不记得那一篇写在白手帕上作别的遗书,好男儿为国抛头颅、洒热血,奔赴刑场的前夜,用最浓的情意,写下对妻子全部的爱恋。“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每每读至此处,喉头便被噎住,忍不住眼眶就红起来,通篇都是“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的缱绻情长,在血色腥风中,开出一朵绝美的情花。
谁给你选择的权利,让你就这样的离去?
不是不爱,是太爱,爱到不能同生共死。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陈意映之前是尽知丈夫的危险,不舍得独活的,她那一句“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吾而死。”早已表明了她的态度。然而,然而,她终究还是孤独的活下来,为了林觉民留下来的那个遗腹子,一个人,在剩下的岁月里,将短暂的欢爱,咀嚼成苍白的回忆。她的余生,永远被定格在193月11日,一篇《与妻书》,是林觉民人世的绝笔,是陈意映苦难的开始,她的一辈子,从此就延伸于数不完的夜和载沉载浮的凌迟中,永生永世,为那个名字辗转不眠。
想来,陈意映不是没有怨的。若能与林觉民同赴黄泉,对她而言该是件幸事,至少也是种解脱。而她不能,她只能将青春一点点放于寂寞中褪色、老去,把缱绻的一时,当作被爱的一世。觉,觉,觉……寂寞越深的时候,回忆就越清晰,残酷就是这样冰冷的一把刀、一根刺、一张网、一道墙,生生将灵魂抽离,看青丝变白发,红颜成黄花。只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十四个字,又怎能道得尽一个女子少年丧夫的苦痛和凄凉?
想来,林觉民不是没有痛的。尽管他们的爱情开始于婚姻之后,他对陈意映的爱,却是写不尽的情深意长。我不知道这个二十四岁的年青男子在那一晚是怎样复杂的心情,但是一篇《与妻书》,让我们看到一个热血革命者真实多情的一面。他不是神,他是人,一个用情极重极深的男人。他爱他的妻子,也爱他的国家,他可以从容的面对死亡,却无法割舍挚爱的妻。声声血,字字泪,男儿柔情,到此时恸人心肠,寸断难述。被这样的男人深爱,是幸福的,也是痛苦的,放不下儿女情长,就只有夜守空闺、独坐暗泣了。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历史一页页的翻过,那么多的名字,轻轻蒙上了薄尘。然而,终究会有一个名字不会被我们忘记,有那么一段血色的爱情,冷凝成黛色的泪滴,挂在长满青苔的石头墓碑,见证血雨腥风中,两个人的生死契阔。只看那百年黄昏,褪色成黯淡的一页薄笺,空庭夜冷,十丈红尘转瞬就落成了青苔的记忆。
面前有不同的片断闪过,交叠,似是那夜流泪作别的林觉民,又似手捧与妻书痛哭失声的陈意映,又见空庭日晚,又见长门青苔,又见墨泪斑斑,又见鲜血淋漓……意映卿卿,意映卿卿,夜半惊醒的时候,是谁在哭湿的枕边轻声低唤?怕只怕纵使相见应不识,那苍苍白发,那一脸风霜,那苍白憔悴,那断肠伤心。纵使不负天下,可是,终究还是负了云卿。
齐豫的歌唱得低婉哀怨,再看《与妻书》,仿佛又回到1911年,看两个红色恋人,生死惜别泪眼婆娑。耳边,有个浑厚深情的男生在吟哦: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
不由大恸、泪流。
篇16: 与妻书读后感
起义前三天,林觉民在香港江滨楼挑灯写下了与妻子的诀别书,此时的他欲哭无泪、欲罢不能、欲言又止、涕泪满襟,直至天亮。
在信中,他深情回忆了与妻子新婚的幸福:“初婚三四个月,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及今思之,空余泪痕。”在信中,他对妻子倾诉了自己“前十余日回家,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语汝,及与汝相对,又不能启口,且以汝之有身也,更恐不胜悲,故惟日日呼酒买醉。嗟夫!当时余心之悲,盖不能以寸管形容之。”的肝肠寸断。
在信中,他更对妻子晓之以理:“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第以今日事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国中无地无时不可以死,到那时使吾眼睁睁看汝死,或使汝眼睁睁看吾死,吾能之乎?抑汝能之乎?即可不死,而离散不相见,徒使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试问古来几曾见破镜能重圆?则较死为苦也,将奈之何?今日吾与汝幸双健。天下人不当死而死与不愿离而离者,不可数计,钟情如我辈者,能忍之乎?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顾汝也。”
林觉民与妻诀别了:“吾今与汝无言矣。吾居九泉之下遥闻汝哭声,当哭相和也。吾平日不信有鬼,今则又望其真有。今人又言心电感应有道,吾亦望其言是实,则吾之死,吾灵尚依依旁汝也,汝不必以无侣悲。”
信中有一段关于爱的真理,尤其令人难以释怀:“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彀?司马青衫,吾不能学太上之忘情也。语云:仁者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 如此相爱的有情人,要用怎样的心情写下这封绝笔信?要怎样诉说才能不让爱人受伤?要怎样才能让她明白“吾至爱汝”是真心,而“以天下人为念”也是真爱呢?情难舍!人难留!再多的难舍,有时候不得不舍;再难的离别,有时候不得不别;再苦的道理,有时候不得不理。不能分离却又不得分离,抛爱妻,舍幼子,多么无奈却又义无反顾、笃定前行――舍一已之福利,只为天下人谋永福;用生命去拼,只为了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
这是一封家书,这是一封百年情书,但这又不是一封普通的情书、家书,字里行间闪烁着革命志士牺牲一已之利,“为天下人谋永福“的光辉思想和高尚情操。为了安慰妻子,为了使妻子能够理解他“以天下人为念”的博爱情怀,在信中,他反反复复地倾诉自己对妻子的真爱,说明正是将此至爱之情推及到天下人,所以忍心舍生取义的道理。作为妻子,她明白了个人“亲情”要服从革命需要的道理;作为妻子,她明白了为天下人幸福可以牺牲个人一切的道理。多么深明大义的妻子啊!
篇17: 与妻书读后感
今天我们上了《与妻书》这篇课文,我阅读课文以后很有感触。很多人也高度评价《与妻书》这篇课文,认为这篇文章寄托着作者崇高的深情厚谊。
也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懂什么叫忠真,不读《陈情表》不知道什么叫孝顺,而不读这篇《与妻书》就不知道什么叫真爱。《与妻书》写于广州黄花岗起义之前,是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妻子的绝笔信。
《与妻书》这封信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这位烈士对于妻子的深深厚意,而面对国家危难,不得不舍下儿女情长毅然投身革命等各种情感在文章真情地流露而出。读完这篇课文以后,我深深地受到了感动。我清楚地意识到过去的国家正是处于危难关头,当时的起义烈士用他们的血肉之躯抵抗了清朝血腥镇压。面对着国难临头,任何一名有血有肉有志的人都应该挺身而出,那是一份怎么样的豪情。
总的来说,《与妻书》让我们读懂了真爱,也让我们深深意识到一个光明时代的意义,人人当要努力奋斗共同为营造光明时代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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