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诗词作文(集锦28篇)由网友“那棵树生气啦”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我喜欢读诗词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我读诗词 优秀
不知是从何时起喜欢上了诗词,或许是小时候读第一句“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的时候,或许是上中学时与“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初次见面的时候。再后来品读“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时候有种骤然初醒的感觉,或者……如他人所说是自己骨子里就带着一种诗词的韵味吧,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有人说,我们每个人的心境都被古人吟咏过,寄情于景,或诗人被贬谪的落寞与孤寂、或仕途坎坷,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愤懑、或深锁深宫红颜薄命女子的寂寞与情殤!或“山盟虽在,锦书难托”“人生若只如初见”凄婉爱情的惆怅……如此种种!皆寄情与词。翻开书卷,袭涌而来的是巍巍大唐气势,宋的婉约与清丽!豪情万丈,几许柔情,融入血骨在四肢百骸里流淌…记得读的第一首诗是“窗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已是夜深人静,诗人却是辗转反恻,无法入睡。
月光如泻,直射床头反射到地上如层层冰霜,一如自己此时的心情,内心仕途不顺的苍凉与无助翻腾而起!抬头细细凝望,此时的那轮皎月似乎与往日有了许些不同,如今远离家乡却只能将思念掩藏在心底,说到这,想起了他的一句诗“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我想李白心境多为凄凉,他虽对友人极为思念。却只能将这种思念寄之于明月。“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此时的李白无疑是孤独的,一人站在这清冷的月下。以影为伴,那烦闷的心事只能对月倾吐。或许,此时的他也“欲上青天揽明月”与明月“畅饮共谈”人称诗仙的李白纵有满腹才华,却也逃不过宿命的安排,在那个封建社会,他注定于明月为伴、说到此处,还得出一个结论,李白与明月似乎有着不解之缘。到了中学,一次偶然于东坡相遇,“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初次读这首诗读的忘乎所以,只是觉得读者她舒心,并不知其含义,后来才知道,那是“失魂”的感觉,江山如画,动荡不安的年代里豪杰四起,风流人物不可胜数但都被大江淘尽,自己已经满头白发,却仍事无所成。他转首间便另有了一种心得:千古豪杰也都i如此,则自己的一己之辱又何足悲叹。况且人活一世,若汲汲于富贵也未免太过迂腐,人说商场失意,情场失意。东坡情场却不得意。“十年生死俩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望着那座孤坟,对亡妻的思念有增无减,心底泛起了阵阵凄凉,即使有众多红颜知己却也无法弥补他生命中的缺憾!
或许,他要的不是执子之手的爱情。而是那种相濡以沫的亲情,与妻子偶尔在梦中相见,却因为“鬓如霜”而相见不识,那种凄凉无处诉说,东坡有时也是乐观的,“陪公醉卧三万场,不用诉离殇”他将这种豪放之气好不避讳的融于笔尖,刻于纸上。
后来便又喜欢上了柳永的词,柳永在文坛史上的地位是颇高的,然而也有多数人不喜欢他的词,我想或许是他的词多为艳词吧,尤为喜欢的是“寒蝉凄切,对长亭晚”“杨柳岸,晓风残月”“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那种不舍得离别场面为我们淋漓尽致的呈现出来,十指相扣,翕动的双唇欲言又止,只是含泪的双眸呆呆的看着对方,想要哭泣却被哽在喉咙里无法出声。“杨柳岸,晓风残月”融情入景,难分难舍。想起了他的另一首诗’“千娇面,盈盈伫立,无言有泪,断肠争忍回顾”“一叶兰州,便恁急桨凌波去。贪行色,岂知离绪!”
明月欲沉,霜天欲晓,征客欲行,美人执手相送,痴痴地望着抱怨着,而另一个却不忍心回头,没人抱怨征客只贪恋途中美色,且不知征客此时的离别愁绪,心如刀绞,这种误会给整首诗更渲染了一层沉痛悲郁的气氛!柳永诗词造诣极深,却只是出入于风花雪月之地,他贫困潦倒却仍要惹怒天子,该说他淡泊功名的高尚情操呢?还是该说他恃才傲物呢?有人说诗词的精华需要慢慢渗透。午饭过后,和着春日的温阳,一卷在手,窗外似乎有桂花的香气浮动,一时之间已忘了今夕是何年。疲惫的心灵得到了慰藉,翻开爱情的那一夜,穿越万年,看陆游与唐婉“何当共剪西窗烛”的悲惨爱情,“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几年离索。错错错”陆游与唐婉的爱情可谓家喻户晓。他们俩个情投意合,俩小无猜,但在当时封建礼教的束缚下,他们的爱情注定被湮灭,自古忠义不能俩全。
陆游身陷亲情与爱情的艰难抉择当中。他无法违抗母亲的意愿,而他对妻子的情意却又难以割舍,或者割舍不下的也是那种相濡以沫的亲情,他们风雨同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生死,那些不是时间能冲淡的,我想如果是我我也会割舍不下的吧。然而最终他听从了母亲,与唐婉离异。后来由于无法忍受对唐婉的思念,他去了沈园。他们曾经相许的地方,他看着曾经那一草一木,如回到了昨日,随即满目萧然。正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此时,一个梦里经常出现的人影突然闪过,亦真亦幻,亦虚亦实。等到许久人影都不曾消失。他才知道此时不是在梦中,等他恍然醒悟眼前的人影已经不见踪影。唐婉为他留下了惊鸿一撇。陆游肝肠寸断,随即在墙上写下了。。后人万家争唱的《钗头凤》以及沈园情诗。“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唐婉回到家后,伤心绝望而死,眼前仿佛出现了唐婉那孤独无助凄美的面容,泪水就那样肆无忌惮的狂涌,却是无声的落着。“山盟虽在,锦书难托”曾经那美好的海誓山盟在耳边想起,似曾昨天。写好的情书却是无法相寄。他们也想“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但是他们虽然有了“一心人”,他们,却已经是白首不相离。他们的爱情终是如昙花般一现,虽然短暂却是绝美。他们的爱情可歌可泣,感动世人。想起了元好问的一首曲子《雁丘词》,“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世间,何为情,是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还是纣王为妲己所惑将其六百年基业毁于一旦?还是梁山伯与祝英台有情人不成眷属,最后双双论蝶?问世间情为何物,难道真的要用生命来完善吗?世间情为何物是无数人们的疑问,却没有人能完整的.解答它。或者……爱情是被深锁深宫的女子一生的等待?
“新装宜面下红楼,深锁春光一院愁,行到中庭数花朵。蜻蜓飞上玉搔头”女子经一番梳洗后,脸上的幸福溢于言表!楼下莺歌蝶舞,柳绿花红然而这些春光却被深深的锁在门内。女子的心情转为低落,院内独自一人更增添了几分落寞,顿时“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
她在花丛中极慢的行着,到了中庭,看到了几朵正在争艳的花朵,他们虽然艳丽夺目,却被深锁深宫无人观赏!!“蜻蜓飞上玉搔头”女子倾城的容颜可以和花相媲美。连蜻蜓都飞上了玉搔头。女子如院中的春花一样,寂寞深锁,无人赏识,只能引来这无知的蜻蜓。花似人,人如花,“一朝春去红颜老”这些深宫女子只能幽怨的在等待中过一生,她们的青春被深宫深深地埋葬。“三千宫女燕脂面,几个春来无泪痕”后宫佳丽三千,可是能得帝王“三千宠爱在一身”的又有几人。她们得到的只是无尽的幽怨。、
“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一个人久久伫立在阶梯之上,玉阶上已经生了白露。浸透了罗袜。夜凉露重,罗袜都已知寒,人不说可见人的幽怨之重,
夜深,难解孤独之痛,遂而看向窗外,但看到明月孤零零的悬挂在静谧的宇宙之上,拉下帘子似乎又不忍明月孤寂。复又看向窗外,月也似乎读懂了她,写到这儿,突然想起了一句诗,“月有千种之悲,”是的其实明月也有她的悲哀。月也解她,她也知月,“玲珑望秋月”看似不怨。但不怨之怨更怨之深也。想到一句诗“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新凉”。人的一生究竟是为什么?金钱?权利?名誉?爱情?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浮生若梦。自古多少人为情所困,留下了无数凄凉的思念,倒不如得一知己,“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来的痛快。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民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迷蒙的寒雨在也将近时,笼罩着无地的江天,也欲增添了萧瑟清冷的秋意。离别的黯然气氛加重,那寒意不仅弥漫在满江烟雨之中,更沁透在俩个离人的心头。想到行人不久将隐没在这楚山之外,王维将离情凝注在矗立于苍茫平野的楚山之上。“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虽然这句话是他让辛渐带给洛阳的亲友,但其实他也是用“冰心”告诫他的朋友,要和他一样时刻保持“清如玉壶冰”的节操,这句诗不只是让他给亲友传达心意也是对他朋友的一种告诫,以及对辛渐的信任。有人说“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大同社会,是陶渊明一生所渴望的理想社会,也是所有天下人的共同心愿。“四海之内皆兄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来到这个世界的人都应该成为兄弟,何必说什么血缘之亲。
高山流水的故事为我们留下了诸多遗憾,伯牙痛失知音,摔琴绝弦,终身不操。引用岳飞的一句话真是“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满腔的心事欲吐,但如果没有人来倾听,没有人懂,就算是弹到琴弦断了,又有何意义?如果说子期的死是一种遗憾,那么伯牙的摔琴可不可以说是一种遗憾的美呢。我时常在想,如果子期不会死伯牙没有摔琴他们是否可以演绎一曲比高山流水还惊天动地的曲子。所以这是一种遗憾。琴随子期去是一种遗憾的美。闲来无会事,弹一曲高山流水为他们的情谊而曲。
后来,总是会在某个夕阳欲沉的黄昏想起这么一首诗“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暮色渐晚,澄澈的天空被无边的黑暗笼罩着,远处的云也似乎被暮色染黄,继而整个宇宙变得暗淡,一如作者的心情一样。就那样的沉重悲怆。北风呼啸的刮着,大雪纷纷扬扬下着,群雁顺着北风向南飞去。高适在这荒寒壮阔的环境中,送别这位怀才不遇的音乐家,此时内心悲凉到了极点,却又无可奈何。只得劝慰,“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此去你不要担心遇不到知己,天下哪个不知道你董庭兰啊!你自会有你的天地。并不华丽的语言却是他情感最真挚的流露,他希望他的朋友不要因一次失意而止步不前。“天下谁人不识君”是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吧。
人活着到底为什麽?金钱?权利?名誉?爱情?金钱与权力谁是谁的附属品,在爱情与亲情冲突时,谁又大于谁。亲情与爱情舍谁取谁?国家的兴亡是历史的必然?还是取决于人?红尘中,是是非非谁又能说得清。我们是人不是神做不到无欲无求。为了荣华。富贵权利与欲望,历代以来惨死的人无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里积淀了无数血与泪,每朝帝王都说是为天下苍生,而真正使民富的又有几人,说到底还不是为了权利?权利与欲望使朝代更换成了必然,历史的路终究是用鲜血铺垫而成,为了权利不择手段,视他人的人命为草菅的人数不胜数,后宫女子为了荣华富贵而不惜赔上自己的一生,他们为了权利明争暗斗。写到这儿一个问题引起了我的深思,“后宫之中最大的赢家是谁?”我想是皇帝吧,不管他是被传承还是自己夺得。他能够坐上皇帝的宝座,可见他的能力并不一般。或许后宫明争暗斗并不是他不知道。而是他在坐收渔翁之利。、他需要有人来帮他整理后宫,所以他才是最大的赢家。他们都是为了权利。或者可以说人都是金钱与权力的奴隶。
自古红颜女子多薄命,尤其是深宫。纵使“三千宠爱在一身”但“一朝春去红颜老”等她们的韶华褪尽,青春不再,有哪个还能够得到皇帝的垂爱。有人说爱情最美,我却说爱情最廉价。
“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是否真的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唐婉与陆游他们虽然出生入死,但最终还是离异,虽说“忠义不俩全”但如果他真的真的够爱唐婉。真的想要珍惜,他不会放弃。现实的说,他们身处封建社会,思想已被束缚。我可不可以这么说阻碍他的不是他的母亲,而是封建社会的那种习气,还有他自己的不够勇敢。在爱情与亲情的冲突下,他还是选择亲情。唐明皇宠爱杨贵妃一人,最终还不是“宛转蛾眉马前死?”那是深宫女子的悲哀。古代帝王呼风唤雨,只手遮天,他宠爱一个人可以大胆而直接,而平民呢,他们从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代盛行诗词,遇到喜欢的人相见却不能相恋,相恋却不能相守,或者说是不敢,他们只能将情寄于笔上。流露于词,所以有了那么多感人凄婉的爱情诗,或者我可不可以说这只是一种艺术,爱情只是用来提升艺术的工具,现实终究是现实。“俩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很美的一句诗,但是却只是虚幻,只是艺术表达的方式不是吗?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相恋的俩个中的男主角永远都不可能是古代只手遮天的帝王,他只是一个平民,或者有很多女孩在期望她的另一半如古代的帝王,呼风唤雨,只手遮天,但是她们忘了,我们是人不是如古人编撰的神。我们的生活是用各种语言编织的美,就好比;俩个文盲相爱,男孩不懂得写情诗,女孩不懂得欣赏情诗,他们即使是相爱,但是在他们中间仿佛还缺了点什么不是吗?就好比生活里缺少了童话的美。如果生活没有那些华丽的语言装饰那我们的世界不也是平淡无奇吗?所以同理,那些英雄人物也就是被人加以修饰而已。
从小读很多唐诗宋词。范仲淹,心怀天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天下为己任,在天下人快乐之后才快乐,“居庙堂之高,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忧其君”。欧阳修与民同乐,他们都心系国家,他们不再乎一己之辱,他们把天下人的快乐当做自己的快乐。虽然被贬他们却心怀天下,他们的这种胸襟这种气度,这种爱国的情怀感动世人。岳飞被诬陷入狱仍然想着宋朝的兴衰,屈原得知都城被占领投汨罗江自尽,读者这些,突然读到了一个身为帝王的无奈与悲哀,国是他的国,在小人的谗言与忠臣的劝诫下,他分不清是与非,他的抉择涉及江山的兴亡,。有多少忠臣被陷害他却无可奈何,一个人的能力终究有限。
或许国家的兴亡真的是历史的一种必然吧。
南唐后主李煜的词一直被人们所称赞,精绘画,通音律。可以说是诗词书画皆有很深的造诣,他是一个皇帝,迫于无奈而当皇帝,他本应是一个文人,他应该是和知己把酒言欢而不应该是被困在深宫。他真的是“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他的这首《相见欢》被无数人吟唱,词的意境可想而知。无言。独上可以看出他落寞到了极点,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倚栏眺望,心中的悲凉无处细说,只能在这如渊的深宫内望月,“月有千种之悲,”本来他可以与词人结为知己,但他却只能与明月倾吐,剪不断的愁绪如潮而涌那种寂寞不言而喻,身为帝王他没有那种登上权利高峰的欣喜,有的却是无边无际的无奈与落寞,院子里的冷清与他此时的环境形成正比。他感受到的是“高处不胜寒”的孤寂。“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多少泪,断脸复横颐”当时国亡。妻离子散,他被宋俘虏昔日的情景如梦一样浮现在眼前,昔日繁华的南唐已经不再,他作为一国之君能做的只是这些诗词歌赋,心中是何等的悲痛,只能任由眼泪狂泻而下,他本不应是皇帝,现在却做了亡国之君,“问君能有几多愁”一语道尽了他的亡国之痛,内心的凄凉波涛般狂涌,“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雕栏玉彻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春天的花开,中秋的圆月这种美好的日子是何时结束的,过去的往事又有多少还记忆尤新呢。昨天的小楼又一次被春风拂过,春花将再一次怒放。而自己的故国却是不堪回首,李煜在位时不问政事,或者此时的他也有种不可隐藏的悔意,身为一国之君却没有尽责。“雕栏玉彻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如今物是人非,昨天的小楼雕栏还在,只是人已非,那些宫女已经被换了人,国已成为别人的国,此时悲痛到了极点,不由感慨“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可见他的愁到了极致,他在政治史上虽然是失败的,但他在词坛上却是成功的。想到一个人,他-出身贵族身份显赫,本应是游刃官场,却偏偏与文人结交,他本是满人却偏偏喜结汉人,他,是历史上美得一笔,他也是世上最美的情郎,他,重情重义,但是他的命运却是悲惨的,英年早逝,还有他的爱情。他就是—纳兰容若,有人说,如果李煜如果与他身在同一朝代,他们一定可以结为知己把酒言欢,有人也说,他是李煜的重生。所以想要说一说容若。
容若自小聪明绝顶,在别的孩子玩泥巴的时候他在书房作诗,在别人作诗的时候他已经在结交良才挚友,当他的父亲在朝堂之上的时候他却在书房写字,或在茶馆与人喝酒论茶。明明出身官宦世家他却不理政事,他的爱情之路并不平坦,他有个青梅竹马的表妹,俩人自幼一起玩耍写字,,“正是辘轳金井,满是落花红冷。蓦地一相逢,心事眼波难定”。在容若少年时初遇他的表妹。这是一场他人生中最美的邂逅,但在封建王朝这种情不可能维持的长久,表妹被送入宫中,失去了生命中重要的人之一,他肝肠寸断,“人生若只如初见”是他的幻想,是他的渴求,他将他的痛表达的直接。表妹只能在他的梦里出现。期间若容难忍对表妹的思念,曾冒着危险进宫看过一次表妹
只可惜“一朵芙蓉着秋雨“的表妹与他在如此的宫廷内只得“相逢不语”静默无言的相对,“转过回阑扣玉钗”。冒着生命危险进宫见自己所爱,等到的只是她的一眼回眸。相恋不可相见,相见不可相认,这次相遇让他明白他们二人已经没有了可能,容若回到家后认命的娶了卢氏为妻,卢氏却也出身书香门第,婚后二人琴瑟相和,“绣榻闲时,并吹红雨,雕栏曲处,同椅斜阳”。然而这段爱情并没有持久,卢氏红颜薄命,婚后四年便离开了容若。卢氏死后,容若更加悲痛。“半月前头扶病,剪刀声,犹在银缸。忆生来,小胆怯空房”。妻子的死并没有被时间冲淡,反而更加的悲痛“料得重圆密誓,难禁寸裂柔肠”。“一生一代一双人”只是他美好的构想罢了,后来便又续了官氏“彤云久绝飞琼宇,人在谁边?人在谁边,今夜玉清眠不眠对爱情,香消被冷残灯灭,静数秋天。静数秋天,又误心期到下弦”他究竟对官氏是何种情,或许他自己也不明白。
后来,容若遇上了江南的才女沈婉,却因为身份而离异,当时的容若对沈婉既是歉疚,又是不舍,或者他已经爱上了沈婉。最后带着歉意离开人世。上天赐予了容若的才,却剥夺了他的爱情,这是悲还是喜?是否可以说,他离开人世也是一种幸福?
篇2:我喜欢读史
我喜欢读史
你衣袂飘飘,缓步走来。
我喜欢读史,因为可以明身心,端其形。唐太宗李世民说过“以史为镜,可以明身心,以人为镜,可以正衣冠。”我想,是的。
你从远古走来。你低唱着“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你见过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决绝,你也曾为商汤之为而曾惋惜。“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在殿外高声吟唱,做好了刺秦的准备,他的背上,又会有多少百姓的希望。秦始皇,又真的错了吗?纵观历史,似乎又不是,他修长城统一文字焚书坑儒,那华美溢彩的文字,却又淹没在跳动的火焰之中。我听见你说,不要。
你巧笑嫣然,缓步走来。
那遥远的塞外传来一阵阵悠远的胡琴声,是那昭君在那里留下。“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无人时”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我看见杨贵妃溢死于马嵬坡的那份幽怨,曾经的繁华,化作点点尘土,淹没在叫做时光的尘埃里。我知道,在那汉与唐之间还有一个南北朝,那里的人们,长袖善歌,唱着乐府的旋律,后来啊,换了帝王,穿过宋朝,你那“东风夜放花千树,一夜鱼龙舞”的繁华,辛弃疾在军帐里“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曾经有一个人,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我记得,所有的玉阶华彩都停息在一个叫做明朝的这个时代。
当清兵的铁骑肆意踏过这块土地的时候。我听见你说,不要。
你目光炯炯,坚定走来。
我看见外国的侵略者来到了这块美丽的土地。他们说我们是东亚病夫他们要地要银子要赔款。他们将美丽的圆明园砸了烧了的干净,抢走了大块的宝石珍珠不能抱走的粉彩缠枝花瓶和经书,索性一把火全烧了个干净。漫天的火光跳跃在孤寂的夜晚格外的刺眼。我听见你声嘶力竭的大喊,不要!有志之士又有何用!不过是徒劳丢了性命而已,自古荆轲岳飞文天祥,哪个又有好下场。你说,不是。然后,我看见,在黑暗之中的一道闪电霹雳劈开了混沌迸发出火花。是希望之火种。1840年,鸦片战争战败。1949年10月1日,五星红旗高高在这片可爱的土地上飘扬,终于迎发了新世纪的曙光。俱往矣,数尽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你温润如玉,悄然走来。
透过你,我知道了万千世界。
篇3: 读《我喜欢》有感
喜欢是一阵突如其来的淡淡芳香;喜欢是一株株清新的小野花;喜欢是鸟儿委婉的歌声;喜欢是美妙而悠长的古文……一切喜欢让生活充满阳光。
《我喜欢》这篇散文我读第一遍就喜欢上了它。作者张晓风喜欢各种美好,喜欢四季、喜欢梦中境界、喜欢生活中的人和事……喜欢生活中的很多很多!而这一切喜欢都很美妙而阳光四溢。
《我喜欢》这篇散文透着喜欢的色彩。生活中并不枯燥、无味,那是因为生活中洒满有着喜欢的色彩的阳光。我呢?也同样喜欢每天穿上精神的校服走进熟悉的校园,与同学们、老师们一起度过一天的美好学习生活,学习自己喜欢的课程,做自己喜欢的事。有人认为学习生活很枯燥,那是因为他们没有从中发现喜欢的影子,没有那份色彩,当然显得枯燥而无味。
“喜欢”这非常简单又平凡的文字能带来阳光沐浴后般的愉悦,它也在我们身边。每天课后,听见同学们的欢声笑语,就忽然感到这寒冷的冬中有着一束阳光温暖我的心。每天回家看见家人的笑容,恬然中添了一丝美好,从心底一种淡淡的喜悦与喜欢涌起。
我喜欢美好生活的一切,每个人内心充满着一份喜欢,才使身边的生活更加充满阳光,射放着自己生活独有的美。
篇4: 读《我喜欢》有感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青蛙弗洛格的成长故事》,它一共有12本,妈妈说“这套书是一套有助于我们孩子心灵成长的心理教育故事书。”但我最喜欢里面的一本《我就是喜欢我》。
这本书它说了青蛙弗洛格一开始很喜欢它自己,喜欢它自己所有的一切,但自从它遇到了小鸭、小猪、野兔,它开始沮丧。它觉得它只会游泳,不会像小鸭那样飞,不会像小猪那样做最好吃的蛋糕,也不会像野兔那样会识字,尽管它很努力地去学,但都没有成功,后来,是野兔说得话提醒了它,沉思了一会,突然它跳了一个很大的青蛙跳,这可是只有青蛙才能做得到的啊。它感到非常愉快,终于又找回了自信。
这本书它告诉了我,第一样东西都自己的独特之处,人也是一样。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也许你某些方面不如别人,但你一定有别人没有的亮点。我有很多的亮点,比如我漂亮、我会弹钢琴、我会画画等等。最后青蛙弗洛格感到非常愉快,是因为它懂得了不要拿自己的缺点跟别人的优点去比,这是不公平的,要拿自己的缺点跟自己的过去比,只要有进步了,就是成功的,就是最好的。
篇5: 读《我喜欢》有感
我的梦根植在远方。
也许,前面有群山阻挡,但我会用执着的双脚去征服每一座山冈;也许,前面是一片汹涌澎湃的海洋,但那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会站成含笑的礁石,勇敢地去迎接每一个滔天巨浪。
在挫折中学会坚强,在征服中凝聚力量。我是蓝天上那鹰啊,每时每刻都在向着远方振翅翱翔!
每一次成功,都是一个新的起点;每一次起步,都是为了期待那个没有终点的远方。
是的,远方是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正因如此,我才憧憬远方,我才把我的梦我的歌播撒在远方,我才愿做荒漠上的一头骆驼,用一生一世逼近远方。
我固然知道,终有一天我会衰老,青春的面容会刻满岁月的沧桑,可我的梦她会老么?我也知道,人生不可能永远都晴天朗朗,偶尔的一片乌云一声炸雷就会轻易地赶走太阳,可我的心会停止歌唱么?上帝啊,玩笑你尽情的开吧,我的信念依然旗帜般猎猎飘扬。
即便我疲惫成蜗牛,我也不会放弃跋涉的梦想;即便衰老成标本,我干枯的`眸子里仍闪烁着对远方无尽地向往。
因为,因为我的梦在远方。
篇6: 读《我喜欢》有感
《我喜欢我》这是主人公对自己的评价,这句极有魔力的赞扬语一直回响在我的耳边。 我喜欢我,因为我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高鹏,才开始,妈妈认为路货太大,要把鹏字后面的鸟去掉。可我却非常喜欢我的名字。它即响亮又有个好的意义,那就是前程远大,鹏程万里。这就是高鹏喜欢自己的重要因素。跟他相比,我可就差远了,我老埋怨爸妈咋给我起了个这名:李梦雅。难道我的梦想就只是做一个淑雅的女孩儿吗?不!我的梦想是做一个享誉梦想是做一个享誉全国的知名人士!!!就这个名字就使我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有的同学误解了,给我起了个“李大牙”、“李豆芽”的绰号。我为我没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而常常感到自卑。 我喜欢我,以为我长得帅,用时鬓的话说就是“酷”!我大大的脑袋,乌黑的头发,留下个小平头,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高高的身材,虽略超重,但显得很壮实。这又是高鹏的一个独特之处。而我呢?是个小女孩,个子不高不矮,瘦得跟精灵似的。虽说奶奶说我是个“俊”妞,但有些男生却戏称我为“煤炭局局长”;虽然有些女孩子夸我美若天仙,但脸上那引人注目的黑腥子,总令我愁眉苦脸。每当看到大街上、电视节目上的那些靓女时,我总会用羡慕的眼光望着她们,那种自卑感又会不禁油然而生。 其实想一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只是自己觉察不到而已。那就让我们做生活中的有心人吧,去挖掘自己身上的每一处优点,让它发扬光大,但仅仅有这些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学会吸取别人的优点,来祢补自己的缺点,让那种自卑感从内心世界消失,让自己的自豪感涌上心头!
篇7: 读《我喜欢》有感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充满了愉悦。
作者喜欢的有很多,既有春天生机盎然的样子丶夏天的永昼丶秋天的满山芦苇;也有梦里奇异的享受,喜欢山、还有花,不管是哪一种,还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颜上的;更有喜欢看短发齐耳的中学生,因为那看起来精神奕奕的,还喜欢读信,看书。并且写出了每一件喜欢的事物所喜欢的的理由。作者向往且热爱着生活中的美好事物,点点滴滴。她所喜欢的是生活给她带来的东西,她感到十分愉悦。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留意生活中的小细节,善于发现生活中的美,并享受生活给我们带来的.美。生活,总需要多种多样的喜欢,若你心中永远对生活充满怨恨,那岂不是很无趣?生活总能在细微之中得到快乐和喜欢,喜欢生活的人是幸福的,生活的完美,需要你的想象和充实,那样会更有韵味。热爱生活的人总能享受到不寻常的快乐,生活也总会回报他们。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何时何地,人们只有恢复孩童般的纯真与好奇,只有像孩童丶作者那样精神明亮,目光清澈,才能对这个世界有所发现,才能比平日里看到得更多,才能从最平凡的事物中注视到神奇与美丽……所喜欢的才会有更多。
我喜欢这个世界,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
篇8: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我家的书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作文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篇9: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快乐。读书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陶冶我们的`情操,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更加强我们的修养。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中外神话故事》。
这本书内容丰富,充满了神话。这本书我知道我知道我们祖先的过去和世界上无数东西的来源。《中外神话故事》这本名著为我们插上了幻想的翅膀,让我知道了怎样做“真人”,让我们心中充满了“神话”这以传说,更为我们树立了从小要探索未来,学做“真人”,像我们的祖先一样。
这本书中有许多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比如:《女娲补天》《神农尝百药》《孟姜女哭倒长城》《麻姑》《湘妃记》《龙女拜观音》等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个故事是,《孟姜女哭倒长城,这个故事讲的是:
在孟氏和姜氏的后花园里有一个瓜,这个瓜裂开了,里面坐着一个小女孩。因为是孟姜两家发现的,就同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叫“孟姜女”。一晃过去了,孟姜女长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一天,她经过花园,听到花丛里有什么声音,就去找家丁。家丁带来几个人,一看是一个小伙子,就把他带到老爷面前,一问这个小伙子的名字叫范喜良。现在城里正抓男丁去修筑长城。到了孟姜女该出嫁的时侯,孟姜氏都觉的范喜良不错,孟姜女和范喜良也情投意合。就在结婚的晚上,范喜良和孟姜女正在房里,几名官兵忽然冲进来抓走范喜良,孟姜女整天以泪洗面。
她决定去找自己的丈夫。她翻山越岭,跋山涉水,脚上磨出了血泡,忍着饥饿和口渴,终于到了长城上。可是她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丈夫,她只好问到其他人,他们说;范喜良几天前
就已经死了,就埋在长城脚下。孟姜女听了,差点昏死过去,连哭带跑的跑到丈夫被埋的地方,用手刨丈夫的尸骨。正在这时,秦始皇来寻察长城建的怎么样,看到孟姜女时,对孟姜女说你做我的妃子,怎么样?’’孟姜女知道秦始皇是个好色之徒,对他说:昏君,要想我做你的妃子没门,你看看,你害死了多少人。说完,朝长城撞去,‘‘轰隆’一声长城全倒了。
这一个神话故事对于我来说这是最值得一读的
《中外神话故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学会为祖国奉献,不做小人。读书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的读,是一丝不苟,聚精会神的读,并要了解这篇文章的大意。我们只有多读书,多看书才能提高知识水平。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希望别的同学可以多读书,不要做一位“野蛮”之人!只有读书,你才有可能不是一位“野蛮”人。
现在我们是中学生,更应该读书了,要读更多的书。一本书不能粗略的读,要仔细的读。要想读得通顺、有感情,必须要读好几遍和看好几遍,理解大意。应带着感情去读!
篇10: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希腊伊索写的《伊索寓言》,这是一部寓言故事集,它通过简短的寓言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蚂蚁和鸽子》的故事,下面我来简单地讲一下:
一只很渴的蚂蚁到河边喝水时不小心被水冲走了,在它快要溺死时,有一只鸽子看见了,便摘下一片叶子放在河中,蚂蚁爬上叶子,安全地漂浮到岸上。不久以后,来了一个捕鸟人,他在树下安置了有胶水的枝条,想捉住树枝上的鸽子。蚂蚁知道了他的计划,就在鸽子快靠近那枝条时,突然去叮捕鸟人的脚,捕鸟人忍不住动了一下,鸽子发现后飞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心终能得好报。因此我们要善待身边的一切事物。
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的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比如《聪明的乌鸦》的故事使我明白了有志者事竟成;《狐狸和豹》的故事则使我明白了心灵美重于外表美;而《龟兔赛跑》的故事又使我明白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这真是一本“小故事大智慧、小寓言大启发”的好书,我最喜欢读这本书了,你们想读吗?
篇11:我喜欢读童年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和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童年是我最为宝贵的收藏。马克西姆·高尔基的小说《童年》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更是一段难忘的回忆!然而,苦难的经历对于成功者是一笔财富,无数曾经失落的梦会成为他生活和文字颠峰的一颗闪耀的明珠。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传体形式讲述了自己阿廖沙7至13岁的命运,高尔基在这一环境中生活的水深火热
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黑暗的,周围生活十分残酷,贪婪而又狠毒的外祖父,有一次阿列克谢因染坏一匹布被他毒打的昏睡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经被他抽的失去知觉。舅舅也是粗犷自私自利的。整日为了争夺家产打架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与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然而就是在这个可怕的环境中也不缺乏温暖与光明。这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另一些人,另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能干,聪明善良。有圣徒一样宽大的胸怀。还有乐观的小茨冈,整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
阿廖沙的童年如此而我们的童年却不同我们应该悔过自己的奢侈——梅花香自苦害来。
每个人的心充斥着暴力,麻木不仁,他们放纵自己,麻醉自己,去努力忘掉穷困,病痛的折磨,那种灰暗的日子,真的很难熬过,大家记得书中那句话吗?漫漫日月,忧伤是它的节日,火灾是它在狂欢,在一无所有的面孔上,伤痕也成了点缀——我想这就是对《童年》中生活的最好诠释!
篇12:我喜欢读童年作文
他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于是他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两个舅妈更是没有地位,任舅舅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使阿廖沙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面对这困苦的生活。外祖母的善良、热爱生活影响了了他的一生。正如书中所写: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而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体验”了阿廖沙的悲惨生活,阿廖沙童年时一幕幕悲惨的遭遇在我的脑海了放映着,他令我深深的同情,但他勇敢面对挫折,拥有执着信念的精神令我深深地诚服。希望他今后的生活更加美好幸福。同时,也希望如今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为祖国的明天增添一丝光彩。
篇13:我喜欢读黑夜-作文
我喜欢读黑夜-作文
古往今来,光明常常被人们歌颂,而黑夜呢?August在他的《忏悔录》中说:“谁履行真理,谁就进入光明。”然而,我要品读那黑夜,它的真理。
奉献
星月,闪耀着各种光辉,是天空的主角。我仰望夜空,突然想到,那美丽的光,假如没有了黑夜的衬托,还耀眼吗?白昼之下,它们的光都消失了,只有在夜空的映衬下,才能绽放光。漆黑的夜星光点点,无际深空中闪烁着光芒,我不禁对黑夜敬佩起来,自己的光奉献给了他人,自己甘做陪衬。白昼呢?索取他人的光,使自己明亮。黑夜,奉献,我喜欢读。
包容
宁静,悠远,黑夜。世界都睡着了,仿佛一切都归于混沌,夜无光。在乡野的草地上,在曾经喧嚣的尘世中,置身于完全的黑夜里,黑夜将声与光都溶于这黑暗中,劳累的星球睡着了。在我的知觉中,温度还未消逝,我仿佛在黑夜的怀中。她的博大,包容,面对一个备受宠溺的孩子,他已睡着了,母亲也开心起来,置于黑暗中,我感受着,品读着。这包容,我喜欢读。
真实
在狂欢的白日,人性千变万化,如同戏剧中的变脸,令人捉摸不透。人心的面具,只有在黑夜才能摘下。
深夜里,人们看见了自己敞开的心,有丑陋,有高尚,也有冷漠,但都是真实的'自我。我在属于自己的一片黑暗中,审视自己。人们将自己完全释放,无拘束地在最真实的黑暗中展现最真实的自己。人心不再惶惶,在最浓重的黑雾里放松了自己的心,我坐下来,细细品读。这真实,我喜欢读。
在明亮而又喧闹,虚假的白昼里。怀念昨夜,回忆所读。那黑夜奉献了光,包容世界,透出真实。这黑夜,我喜欢读。
篇14:我喜欢读论语作文
我喜欢读论语作文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对书爱不释手。每次手中捧着一本书,我心中就感到无比的欣慰。尤其是遇到好书,总是百读不厌。
有一天,妈妈给我带回一本《论语》,我高兴极了。我早就从电视里看到不少地方兴起学习《论语》的热潮,早就希望自己也能读到这本书,没想到现在就能一饱眼福了,真是快哉!
《论语》历行了两千多个春秋,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著作。它是一本记录了古代著名思想家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其中有不少言论颇具哲理,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被历代当朝者治理天下所用。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句话的意思是:学了又按时温习,不是很愉快吗?自从阅读了论语之后,我对学习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每天放学都会认真地把学过的知识再复习一遍,果然。我的成绩越来越好,我也越来越有成就感。这可都是论语教诲有方呀!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的意思是:自己不喜欢的,就不要强加给别人。我十分羞愧,因为以前,不论是发试卷或是发作业本我都要最新最干净的,这是私心在作怪,论语使我认识到了错误,让我明白了要为别人付出。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心胸宽广,小人经常忧愁。我明白了,要做一个心胸宽广的人,不要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
论语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让我的生活充满阳光,也许每个人读论语都会有不同的心得,我也不例外。在这个浮燥的社会中,我只想企图寻找一片宁静的归宿,寻找一片文化的净土。做自己能做之事,行自己能行之事。上无愧于天,下无愧于地,足矣!我喜欢读《论语》。
篇15:我书喜欢读作文
今天我和孩子又开始了我们的阅读之旅。今天我们的共读书是安东尼的绘本故事《我喜欢书》。
这本书向孩子展示了一个丰富的、神奇的、有趣的书的世界。让他们知道,书里可以有好笑的事情,有恐怖故事,有童话、有儿歌、有恐龙、有怪物,有奇妙的宇宙、有知识、有强盗……有一切他们想到的和想不到的事情……撩动他们对阅读的好奇和渴望。 以最生动而简洁有力的形式,向我们开启了培养孩子阅读需求的新思路。当我们身体力行,像那头小猩猩一样读书、爱书,生来就是模仿的天才的孩子们一定会给我们以欣喜的反应!这是一本童话版的“书的礼赞”,为所有爱书的'孩子度身订做,这样的作品无疑也是很好的现代艺术的启蒙读本。
孩子孩子,你到底喜欢哪些书呀?别急别急,一起跟我翻开书。
我喜欢的书还多着呢!下面就请你自己睁大眼睛看哦,图可是很重要的哦!
我喜欢漫画书、填色书,胖胖的书,瘦瘦的书;关于恐龙的书,关于怪兽的书,数数的书,字母书,介绍太空的书,讲海盗故事的书,会唱歌的书,怪怪的书。
书的种类可真多呀!
孩子,你喜欢哪一类,说出来,或许小猩猩可以借给你哦!
儿子模仿猩猩的动作,大声回答!我喜欢各种各样的书。
看来爱读书的小猩猩和你交上朋友了。
你喜欢这本书吗?那我们就再看一遍吧!
看着孩子的样子,我知道喜欢书已经悄然根植在他的心中了。
篇16:我书喜欢读作文
我书喜欢读
我书喜欢读,小时候,外婆经常给我买撕不破的儿童书,因为那时太小,不懂事得爱惜。长大后,我终于明白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珍惜它。
现在书己经成为了好朋友。它让我获得了快乐,还让我懂得了知识。例如∶我从书中查到,如果石灰飞入眼睛,难受时,只要滴入少许糖水,就可解除痛苦。我还知道乌龟为了排除身体里多余的盐份而流泪。蜗牛能找到回家的,是因为它在爬行时会泌出一种液体,这种液体看起来很恶心,但它干了以后,就会形成银白色的痕迹,这种痕迹像银子一样闪亮,蜗牛凭着这种痕迹,就能找到家了。读书真有趣。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就像是这海洋里的一条小鱼,在这海洋里的快乐的遨游,茁壮、快乐的成长!
篇17:读我喜欢有感作文
读我喜欢有感作文
时光如梭,转眼间,我已上了六年级,一拿到这本有趣的《新语文读本》,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里面有我喜欢的几篇文章:《第十一根红布条》、《我的山谷如此绿》、《我喜欢》、《牧羊少年》、《顽皮的童年》、《獾的礼物》、《风中的玫瑰》、《双梦记》……这些都是好文章。其中,我最喜欢《我喜欢》。《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台湾作家张晓风的作品。
法国著名的雕塑家罗丹说过:“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
《我喜欢》这篇文章正写了作者在生活中发现的美。
作者喜欢四条:喜欢春天的微风,因为在春天只有它能带给人们舒服的感觉;喜欢夏天的永昼,因为只有在夏天才可以看见那小山谷的.稻浪推涌;喜欢秋天,因为只有秋天才能看见秋风里满山的芒;喜欢冬天的阳光,因为冬天里的阳光是最能带给人们温暖的。
作者喜欢梦幻,喜欢梦里的奇异享受。
作者喜欢自然,因为只有在大自然里才能看见平整、油亮的秧田。
作者喜欢花朵,喜欢它的浓郁和悠闲;作者喜欢微笑,因为这是开放在人心上和脸上的“花”。
作者喜欢写信、读信,因为信可以表达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
但是,作者更喜欢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有这么多的喜欢。
我知道,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是因为他有着乐观、向上的心态,有着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生活中美是无处不在的,只不过有时我们被暂时的困难和挫折蒙蔽了双眼,所以让我们学习作者这种善于观察并乐观向上的精神,用我们美的眼睛看世界吧!
篇18:我喜欢读《百科全书》作文
我喜欢读《百科全书》作文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尤其喜欢读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坐着读,站着读……听妈妈说我晚上做梦时都在读呢,哈哈!也许你会有疑问——你怎么那么爱读《百科全书》啊?它有那么好吗?别着急,听我慢慢道来……
七岁那年寒假,妈妈带我去北京,一想到首都的繁华,我就格外兴奋。可谁知,刚到车站,我们就转向了。东走西绕了半天,怎么着也走不出这人山人海的车站了。先前的兴奋一扫而光,肚子里鼓鼓的全是怨气。
突然我灵机一动:“哪边是南啊?找到南边一切不就搞定了吗?”按捺住内心的激动,我慢慢地梳理思路:《百科全书》上说随着时间推进,太阳会从东方慢慢升到南方,现在十二点了,太阳应该在南方。还有一种方法是看树叶的浓密,茂密的一面是南,反之则是北。妈妈告诉我,姐姐家在车站的北边。按照刚刚想到的方法走了没多长时间,就找到了姐姐家。妈妈高兴的.同时,很疑惑:“为什么小小年纪的我竟能如此神通?”当我把想法告诉她时,妈妈直夸奖我是活学活用的小智者。
谁成想,回家时,我这个小智者再次神通了一把。只见站牌上一个向下的大箭头指着“车站”二字。妈妈再一次疑惑了:“这箭头怎么朝下?难道是往地底下走吗?”当时我差点笑喷了,“妈,姐姐家在车站北边,我们回家应该往南走,这个箭头就是根据地图中上北下南的原理设计的。”在我这个小向导的带领下,我们顺利的回到了家。一路上,妈妈把我这一顿夸呀,我这心里边,真是乐开花啦!
怎么样,听完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感受到读《百科全书》的好处了?那就和我一起,去领略《百科全书》里面的无穷奥妙吧!
篇19:我读李煜诗词有感
我读李煜诗词有感
李煜的词按其内容及风格大致可以分为亡国之前和亡国之后两个阶段。但是不管是他亡国之前的词还是之后的词,都无不体现了他“真”的这一特点。大多数人认为,李煜前期的词仍未脱花间习气,其实不然。李煜前期有很多作品还是可以体现他“真”的特点的。比如下面这首《菩萨蛮》:
花明月黯笼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
剗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画堂南畔见,一晌偎人颤。
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
这首词写的是李煜和小周后幽会的情景,为了不让人发现,小周后就穿着剗袜悄悄在香阶上走,一双绣花鞋就提在自己手上。当他们在画堂南畔相见的时候,小周后依偎在李煜怀中,对他诉苦自己出来一次是多么的难,让他好好珍惜自己。虽然只是一首小令,却将两人陷入爱河的情景刻画的惟妙惟肖。特别是将小周后的形象刻画得极好,一个可爱动人的形象马上就出来了。这首词是李煜从生活中提取的一个场景,然后将它自然而然的描绘出来,非常真切。
李煜亡国之后的词是他所有词中的最高成就。李煜后期的词是在沉郁中体现其真情的。“情以郁而后深”,沉积在心中的郁结使感情格外真切。所谓“亡国之音哀且思”与他前期词不同的是,后期词的思想性更高了。最让人悲痛的是“江南剩有李花开,也被君王强折来”。从君王变成阶下囚,就像从天上落到地上一般。李煜的'绝笔词《虞美人》写道:
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问君能有多少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词的开头便是两个诘问,让人猝不及防。这是词人向外观察和向内反省的结合。“雕栏玉砌应犹在“是永恒不变的无情之物,而“只是朱颜改”是无常多变的有情之人。亡国之痛至极就承接了“问君能有多少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一句一口气贯彻下去,滔滔不绝,声情合一。李煜爱用水做比喻,比如“自是人生长恨水常东”、“流水落花春去也”、“九曲寒波不朔流”。这些关于水的句子通常是抓住了水一去不复返的特点,词人常常都是将自己的愁喻入水中,正如水一样,连绵不断。
李煜前后两个阶段的词体现的都是他的“真”,虽然环境发生了变化,经过了种种磨难,但不变的仍然是词人的词心。《惠风词话》里有:“吾听风雨,吾览江山,常览风雨江山处有不得已者在,此乃不得已这,即词心也,而能以吾言写吾心者,即吾词也。此万不得已者,由吾心酝酿而出,即吾词之真也。”
词心即李煜作词中体现出的真性情,他全身心投入写词的创作之中。李煜的词中既蕴育着特定的时代氛围,又显现出独特的审美风貌。所以王国维说“李重光之词,神秀也”。这“神”我认为是他性情之真在他词中得到的升华。“手挥五弦易,目送归鸿难”,可见摹行容易摹神难啊!而李煜却将自己的灵魂注入自己的词中,是他的词篇焕发了生命,这才是李煜词能长久被人推崇的最中要的原因。
篇20:我读李煜诗词有感
一代君王,千万唾骂。一代词帝,千古咏叹。你曾是君王,曾是一个坐在龙塌上谈笑风生,吟诗诵词的君王。你曾是君王,曾是一个拜佛,请赐一方平安,曾是一个坐不理朝政,睡不思国事的君王。你曾是君王,怎样的君王呢?世事变幻,还没待你坐稳君王椅,你已从高处跌落,还没等你明白,已成为宋朝臣子。“一旦归为臣掳,挥泪对臣娥。”你没有勾践卧薪尝胆的志气,没有项羽乌江自刎的豪气,也话你有的只有一颗悔恨之心一支饱蘸血泪之笔。“人生秋恨何能说?”江山已亡,你心已死。君主的你有什么比失去江山万民更悲痛的事呢?“问君能有几多愁?”李后主,你的“天上人间!”人间滋味又是何味呢?从天跌落在俗世的苦涩只有你知,受天下耻笑,被万民唾骂的耻辱只有你知道,往事成空,一切随风而去。
“剪不断,理还乱”的心绪中,在梧桐深院的清愁时节之中,你无言无奈,望着明月,又上西楼,吹塞玉笙,吹干泪珠,却吹不走愁恨离绪。寂寞之中,你诵出了千古传诵诗句。“无限江山,别时容易先时难。”当你呤这句词时,是否觉得“流水落花春去也”?你长叹时说“小楼昨夜又东风”说“罗衾不耐五更寒”说“往事已成空。一切的一切,终究逃不出一个愁字!那是用血和泪浸泡出来的“词帝”二字,是否又是平凡的呢?”当后世吟诵着你的哀怨时,我不禁要问:“四十年来家园梦,三千里地山河情”可曾出现在你的梦魂中?是否你心中只有词、诗、歌、赋,即使你词在好,但“词帝”二字仍无法等同“君王”。“做个词人真绝代”,“可怜无福做帝王”。
篇21:我读李煜诗词有感
“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人生长恨水长东。”
——李煜
曾经梦想成为一个风流潇洒的文人,曾经想做一个满腹经纶的隐士,过着自在的生活,但你偏偏出身在帝王之家;曾经是高高在上万人敬仰的“万岁”,转眼就成为了人皆唾之的阶下囚。面对这样的人生,总是你万般无奈,也只有接受,上天对你是不公平的,给你不想要的,夺走你所向往的。你的存在注定是悲伤的开始。
你生性随和,厌恶杀戮;你性情洒脱,厌恶拘束;你不慕权贵,厌恶尔虞我诈。你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宫中,你秀丽的文字记下了你的轻松愉快,然而一切突然的改变了,发生了。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你登上了龙椅,宋朝建立了,宋军打来了,于是你衣衫褴褛被囚禁在小楼中,深夜你难以入睡。昨夜的东风使你想起了祖国。这一切都不是你想要的,你只想做一个可以吟诗作画的普通人,但命运就是这样,一次次地和你开玩笑,而你的反抗却显得那样苍白。你无法选择你的出生,你无法主宰你的人生。“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你只能在着小楼中借着诗句抒发心中的愁闷。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
还是在小楼,只是现在连风都没有了,只有这如狗的心月,你有苦说不出,有愁无处说。日日夜夜唯有寂寞与乡愁与你做伴。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那天,是你的生日,也是你的祭日。一曲《虞美人》是你背上莫须有的罪名,就这样,你匆匆地走了,结束了你可悲可叹的一生。
细细地品味你的人生,我读出了无奈:如果,你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中,你一定活得很潇洒;我读出了你的悲哀:只能任凭命运的摆布,所有的反抗都是徒劳;我读出了你的忧伤,你的苦闷。而一切悲伤的根源就在于:
篇22:我读李煜诗词有感
“煜生有其表,广额丰颊,骈齿,一目重瞳子。”古谓重瞳子为天人之相,殊不为过,舜是大贤,项羽是英雄,而李煜却是个柔弱之人,只懂得舞文弄墨,如何能担当大任?可他无法选择,历史让他成为了那个著名的南唐后主,一生就此拉开序幕。
在文人领域中,他堪称天才,他“洞晓音律,精别雅郑”。不善于勾心斗角的他,用两首词表明了自己的心志:“一壶酒,一杆纶,世上如侬有几人”“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可是,造化弄人,几个哥哥早夭,25岁的他在仓皇之间被推上龙椅。南唐中主迁都洪州,利于被迫留守金陵。就这样,把日薄西山、风雨飘摇的江山托付给了他,尽管他免除赋役以裕民力,罢黜战争以养民心,可是他知道国之将亡已是必然,他已无计可施。终于,宋的兵马踏破了金陵的城门。作为降王,李煜被囚禁在汴京。他生活上并不被人为难,却丧失了人身自由。回想昨日种种繁华,今日尽去,九五之尊,转眼成了阶下之囚,故国之情岂不如滔滔春水,滚滚而来。“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曾几何时,你从“不曾识干戈”到“垂泪对宫娥”,你说梦境不过是“一晌贪欢”,你叹“别时容易见时难”,转眼到了清秋,面对如钩的秋月,你一句“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使人心中无限悲痛。故国的玉楼,应还在,只是早已不见了你寂寥的身影。“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后来,我才知道这首《虞美人》竟是你的绝命词。
不忍看你服下牵机毒药苦苦挣扎的身影,我闭上眼睛,还是你的身影。走近你,才知道你的真性情;走近你,才知道你原来就是太真、太纯的人啊!
篇23:我读李煜诗词有感
白衣少年在园中漫步风华,春日的景色是如此迷人;小草刚刚窜出地面,遍地的花儿迎风摇曳,枝头的鸟儿也在欢愉地歌唱……好一派和谐的景象。谁说花儿容颜易老,它今年不是又绽放了么?微风拂过,风儿调皮地吹起了他的长发,他随手摘下一朵花儿,凑到鼻尖、深嗅,清新的香气也随之蹿至全身,不由得神清气爽。不远处的宫殿中传来了悦耳的箫鼓声,他不由得为之振奋。吟道:“去年花不老,今年月又圆。莫教偏,和月和花天教长少年。”
梦做一渔夫
只因你对父亲那一句“位不及帝”的承诺,便以为自己从此落得了一身的轻松。可叔父的野心却又将你推向了帝王的深渊,你不愿兄弟相残,更无心朝政。权势对你来说只是过眼云烟,你要的只是那一闲适。可现在繁重的国事压在心头,你却无处释解。闷热的夏季又递增了几分烦燥,你恼怒扔下奏章,从此,再不理国事,你的放弃只因自己的无力,可世间又有几人能知?又有谁曾看出你的心事?在“浪花有意千里雪,桃李无言一对春。一壶酒,一年纶,世上如你有几人?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之后可有人看到你紧锁眉头的阴郁,可如那词、那人、那物。
失败一帝王
从父亲手中接过的破壁江山,如今早已四分五裂,如今,这南唐的形式早已变得岌岌可危,这个国家,也许早已走到了尽头,时光流转,又回到了秋天,窗外那些争妍斗艳的花儿早已凋败,只留下那孤独的梧桐随风摇曳,那枯萎得只剩下茎杆的芭蕉,孤独地站着,落叶将地面弄得满目狼藉,狂风吹来,乱叶搅乱了你的心扉,宫殿里安静得令人生恐惧,空荡荡的大殿里竟没有一个人,也罢!也罢!随他们去吧!今夜为何如此的漫长,寂静冷清的夜晚,又该如何熬到天亮,看桌上那首:“庭院静,小楼空,断续寒砧断续风。无奈夜长人不寐,数声和乐到帘拢”。正印证你此时的心情。
亡国—哀音
国已破落数日,举国上下还是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只有这座西楼终日笼罩在阴郁之中,已是深夜,你却依旧无眠,抬起头看到了那一轮残月,低头却只看到满目的疮痍。忆及往昔的万里河山,又该何处寻访,那镜中的朱颜啊!何时又增加了几分憔悴?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呢?已是冬未初春风,怎么还这样冷呢?你随口念到:“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问罢,他看到了树后那奔跑而去的身影,“生既无欢,死亦何苦”,他自嘲道。也许,从今以后再不用伤痛和颠沛流离……
篇24:我读李煜诗词有感
明月如钩,满地残霜。
瑟瑟秋风扫过寒夜。带着落叶的残影。寂寞的梧桐树摇曳着被深墙高院锁住的残秋,洒下一地哀伤。南唐的亡国之君登上西楼,无由得彷徨,眼里凝的是红锦萧鼓,还是那三千里冷落的故土?
或许,精于诗书的你本应是哪位书香世家的公子,一袭布衣,恣意逍遥。但心有愿,天不遂,词客坐上帝位,你本应该精通治国平世之能,因为这是你的作业,但你却因有天子之位,为所欲为,艰难的国事在风花雪月中被抛置到了脑后,你沉醉在诗词歌赋里,一厢情愿地写你的作业。
红日升,已有三丈之高。金炉红毯,玉楼碧阙。宫娥的束发金钗,滑过柔顺的青丝,和着缭绕香气,醉了君王心。你用纸醉金迷伪装太平盛世,作业早已被你遗忘,你将责任抛在脑后,把北宋鸣金磨刀声拋在脑后。笔尖难挑万里江河。一双挥毫泼墨的手终是撑不起这欲坠的江山。上天给你的作业,终是画不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北宋的铁蹄踏入这片温柔乡,你亡了国家,负尽天下人,背着满身漫骂,忘了你的誓言,仓皇辞庙。漫天鹅毛大雪,陪伴着你踽踽北上的身影。
往事已成空,一如在梦中。在异国他乡,你失意絮语,起坐不能平。悔恨早已磨平你的棱角,单薄的罗衾扺不住侵入骨髓的三更寒,想着那没尽的使命,你的笑如秋风卷起的零碎残叶无力逝去。消瘦忧郁,是你。你做着故国残梦,念着天上人间,哪怕一晌贪欢也能令你沉迷。轻歌曼舞,钟鸣鼎食,雕栏玉砌,清晰如往昔。千般万般,皆由你那末尽作业而起。满江东流的春水携带早知如此的悔恨在你心中肆虐,你那一腔跃然于纸上的苦闷,激荡着人们心中的涟漪。但愁又怎能消除,愁又何止一江春水。
你可知,你的对月独酌,都是自酿的苦酒。
李煜,终究是去了。他在命运的桎梏里无助地哀叹,只余下令人柔肠千转的惋惜,与帝王治国的作业。
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懵懂无知地扛着风雨飘摇的南唐,走进春意阑珊的世界,走进诗词歌舞的旖旎,走进深不可测的异国他乡。
篇25:我读李煜诗词有感
是个偶然,或许也是个必然,在我考场败仗之后,我读到了李煜的词。
那是一本很旧的小书,和我的心一样残缺不全。
一直以来,我读书不为黄金屋,不为颜如玉,为不干钟粟,只是为了那一纸荣誉来填补那要强的虚荣心。圣人们都说读书是件很轻松的事,而我却觉得读书好沉重,好沉重……
当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眼泪朦胧时,我读到了: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噢?!是在说我吗?我擦亮那早已疲惫的双眼,重新读了起来,包括注释,作者身世,我都读的很认真,很认真……
眼前:夜,深沉,只有轻风在拂,只有溪水在流。
他不会陈词滥调,也没有慨然正气,只有孤寂与悲凄。是呀!南唐灭了。是呀!他不应为一个帝王,他不能君临天下,他只有一代词豪的情怀。
他的笔能绘出千古美文,却不能使自己的国家有条不紊;他多愁善感,却不能使臣子归心。也许,“百无一用是书生”是大臣的感叹,更是妙手偶得。
他,只是一个文人,一个境界很高之人,仅此而已。
梦醒时,繁花散落一地的凄凉,于是乎,他发出了“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的感叹。
面对这眼前的楼台依旧、明月依旧、天涯依旧,而故人已逝,夕日已逝,岁岁年年花相似,年年岁岁人不同。他吟出了“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梧桐的叶儿轻轻的飘落,借着月光,词人在水中看到了自己,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他空倚在那儿,任似水流年的梦静静地流淌,他的心情随风飘荡,思绪却天各一方,不是“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流。”只是愁,愁干了小溪,愁枯了奔流。于是乎一声石破天惊的长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远处,几位宦官走得“太匆匆”,他们端来了鸩酒,架走了“愁”。
只是,在他临走的时候,那一回眸,却已没有了刚才的忧愁,而是一团,不,是两团,两团熊熊燃烧的烈火;它烧得我浑身不舒服,让我窒息,让我思索。
失败了又怎样,不是“有志者,事竞成,百二秦关终属楚;苦人心,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么?
我不是李煜。
我要歌唱,哪怕没有人为我鼓掌;我要飞翔,哪怕我没有坚硬的翅膀。要让浩瀚的海洋来到我的胸膛,即使只是一张小帆,我也要远航。我相信,我是敢上青云的雄鹰,敢进荒漠的孤狼,敢入大海的蛟龙。
李煜,这位天生的词圣,却不是地造的君王。倘若当初,他能度德量力,放下王位,做一位闲云野鹤的词者,又怎会落得如此下场。可君不见,他正因有了这刻骨铭心的经历,方才铸造了这不世的杰作;当初若无这断肠的过径,他的杰作又将怎样?而这一切,正有待我去探索!
于是,我又拿起了书,只是不再为那一纸荣誉,而是轻松地捧起,笑着捧起……
我读书,我思考,痛并快乐着!
篇26:我读李煜诗词有感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的偶像就是士大夫之词的开端者——词帝李煜。
李煜天生异相:丰额骈齿,一目重瞳。翻译成现代话就是:脑门很大、大龅牙,眼珠子里有两个瞳孔。有点丑是不是?可相传历史上舜和项羽的眼珠子里都是两个瞳孔的。原来他相貌奇伟,生就是一副帝王仪表。
李煜原名李从嘉,出生在南唐的帝王家,父亲是南唐国君,李煜排行老六,前面五个哥哥都夭折了,于是他便成为了太子。
李煜多才多艺。如果论艺术才华,李煜在古往今来的国君里是数一数二的。据史书记载:李煜精书法,工绘画,通音律,善诗文。说成现在的白话就是:李煜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不过李煜并不适合当皇帝。他才华横溢却无政治才能,继位后没多久就亡国了。据说,在被押往北方之前,他跑到祖庙与先人们辞行,看到宫女的时候,他哭了。也因此事,他作了一首词《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
到祖庙里与先祖辞行时没哭,偏偏是看到宫女就哭,于是有些人就认为,李煜简直是太荒唐了。但也有些学者认为并非如此,这其实恰恰体现了李煜的纯真。
李煜常常把自己最真实的想法和情感写进词里,这是十分难得的,因为这是很多诗人特别忌讳的事情。王国维先生曾这么评价他:
“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
李煜的死,实在令人惋惜。当时正值宋朝第二任皇帝赵光义当政,虚情假意的赵光义对待投降宋朝的李煜很不好。相传,李煜在42岁生日宴会上作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由歌伎唱了出来。赵光义知道后很愤怒,怀疑李煜仍有故国之思,便赐给李煜一杯毒酒,让李煜的生日变成了忌日。
这就是我的偶像李煜,他虽不适合当皇帝却是多才多艺。人无完人,我还是崇拜李煜。
篇27:我读李煜诗词有感
他应是个闲云野鹤的词人,一袭布衣,逍遥恣意,不顾什么家国兴亡、龙图帝业。然而他偏偏是这南唐的君主,偏偏要坐在这摇摇欲坠的龙椅上,用这一双挥毫抚琴的手,去撑起这个飘摇的江山。
曾几何时,集一身傲气的大皇子,在华丽的深宫中享尽了一切繁华。他精于琴棋,工于书画,在明争暗斗的宫廷里,超然于世俗的气质隐隐发亮。可当历史的车轮滚到他脚下,厚重的龙袍披到他肩上,他却收敛不了文人的自在与风流,醉影朦胧,丝竹喧嚣,共鸣琴瑟,在纸醉金迷里粉饰着太平篇章。
宋军的鸣金将他愕然惊醒,故国门扉上最后一抹朱红还未消尽,他已成为敌人阶下卑贱的囚徒。于是那个罗衾不耐五更寒的悲凉身影,成了夜色里化不开的一抹哀愁。我想数千年前一定有一个月如钩的夜晚,寂寞的梧桐树摇曳着清冷的秋,那个南唐的罪人沉默地爬上西楼,眼里凝着的是什么?是昨夜繁华的梦?是朱颜未改的玉彻雕栏?还是三千里冷落的河山?
错为君主,苍天贻误!
所以当鸩酒递到他身前时,他饮得想必义无反顾,早已厌倦了这春花秋月,终在异国的幽栏下结束了精致又苍凉的一生。那衣袂飘然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风尘里,只剩哀伤绝艳的词盈绕在月色里:“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他的人生多像一场豪华凄凉的梦,在命运的桎梏里辗转挣扎,只余下昏庸无能的骂名和逾越千年的长叹。那些国破家亡的悔恨与不甘,倒酿成了哀婉的绝唱:“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
李煜,终究是去了。也许去了故国江南一场明明灭灭的烟雨里,成了一株敏感纤细的草。而我眼里的他,不是帝王,是风流而寂寞的词人,带着不可掩盖的才气,带着不曾泯灭的天真,融入江南的月色。
篇28:我读李煜诗词有感
画堂南畔,花月春风,提鞋步阶,胭脂佳人,他前期风流恣意中带着抹不去的哀愁。流水落花,江山易主,国破家亡,往事堪哀,他后期境遇凄凉却始终心系故土。他一生不过短短四十余载,却见证了一个国家的衰败灭亡而无能为力。他,就是南唐最后一任国主李煜。
历史上建都金陵的亡国之君,多遭到后世非议,李煜也不能幸免。然而他却与他们不太一样。不同于三国吴后主孙皓的暴虐成性,他仁爱善良,甚至常常买禽鱼放生;不同于南朝梁武帝的迷信荒诞,他虽信佛,却也积极外交,努力挽回大势;不同于陈朝后主陈叔宝的耽于美色,他喜爱美人,但也勤于政务,一心保全宗庙。他是亡国于金陵的末代君王,但他的所作所为却不同于那些亡国君主。
提到李煜,多数人会想起的是他纵情诗词声色最终被迫降宋被俘,断送了一个国家,但这其实是对他天大的误会。君不见他重视选拔人才,直至南唐亡国的开宝八年二月还举行了最后一次科举考试,录取进士张确等三十人;君不见他表面上臣服宋朝,暗中缮甲募兵潜为备战;君不见开战后他立即与宋断绝邦交,派兵应战并亲自巡城;君不见宋太祖诏他入京时他回复“臣侍奉大朝,希望得以保全宗庙,想不到竟会这样,事既至此,唯死而已”。他的确擅长诗词歌赋,喜爱美色,但同时他也拥有作为一代君王应有的骨气与魄力,只是这终究不足以让他扭转乾坤、富国强兵罢了。史载,赵光义曾问南唐旧臣潘慎修:“李煜果真是一个暗懦无能之辈吗?”潘答道:“假如他真是无能无识之辈,何以能守国十余年?”李煜继位时,由于李璟时期战争不断,南唐国削势弱、国库空虚,可以说是一个真正的烂摊子。他诏令减免税收、徭役,推行“率分”政策,使百姓安心耕作,免受官吏挠刻。及至后来他被俘送到京师,宋太祖封他为违命侯,如此羞辱又身在异乡,他仍顾自念出了“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也正是由于这首词,宋太宗认为李煜“人还在心不死”,想复辟变天,赐他牵机药自毙。能让堂堂赵光义都如此忌惮,李煜又如何会是碌碌无为之人?
想当年李煜作为李璟第六子因貌有奇表而遭长兄猜忌,他为避祸醉心经籍、不问政事,自号“钟锋隐者”,以表明自己志在山水,无意争位。谁知后来太子病逝,国君的重担便落在了这本该做个风流才子的李煜身上。外有强国,内有奸臣,当时的南唐早已无力回天,而历史就像是跟李煜开了个玩笑,硬是把他这样一个厌战向佛的才子赶鸭子上架似的推到了政治的风口浪尖之上。所以于他,在结局已成必然之时仍积极守国,让宋军围困金陵一年而不下,已经是他人所不可及。被困宋都后他悲啸:“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是啊,即便以一己之力拖延了十五年才国破,他依旧只能以一个亡国之君的姿态定格在时间的长河里,被后人误会。莫凭栏,莫凭栏!凭栏只见千里江山断送,倒不如去那“天上人间”,了却多少恨!
读李煜,读他的诗词,读他的生平,我们读到的是过人的才华,历史的错位,人生的悲剧,还有这背后李煜所付出的不为大多数人的所知的努力和深深的无奈。当年他临江吟出“江南江北旧家乡,三十年来梦一场”时,是不是就已经预知了不论自己如何挽回,作为亡国之君,一切终归是空梦一场,千百年后注定为人所非议的结局?他有没有想过倘使自己不是作为君主而仅仅是一位诗人才子,每日与书画琴筝为伴,吟诗作对,游山玩水,那么又该是怎样的逍遥与风流快活?
公元978年7月7日,李煜于汴京去逝,以王侯礼葬在洛阳邙山,宋太宗辍朝三日以示哀悼。徐铉在为李煜写的墓志铭中为他的一生做出了精准的评价:李煜敦厚善良,在兵戈之世,而有厌战之心,虽孔明在世,也难保社稷;既已躬行仁义,虽亡国又有何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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