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节能财税政策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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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节能财税政策研究论文(合集13篇)由网友“你得不到的公子”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过的我国建筑节能财税政策研究论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我国建筑节能财税政策研究论文

篇1:我国建筑节能财税政策研究论文

摘要:伴随社会的全面发展,现代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建筑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无论在建筑数量还是在建筑质量上都趋于世界先进水平。但是在节能环保方面的发展不尽如人意,依然处于资源“粗放型”的发展方式状态,不利于可持续道路的全面贯彻和落实。笔者以我国建筑节能为研究视角,针对影响建筑节能的重要因素——财政税收做出相关分析,旨在提高我国建筑业发展水平,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建筑业;建筑节能;财政税收政策

伴随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在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也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损害,致使能源危机和环境恶化现象严峻,所以世界范围内环境保护的关注力度逐渐增大。20世纪七十年代的开始,国际上开始提出建筑节能的观念,强调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对能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促进建筑节能的因素很多,其中国家税收政策尤为重要,所以笔者这对“我国建筑节能财税政策研究”一题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1透视我国建筑节能出现的问题

1.1能源消耗量大

能源消耗量大是指在建筑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不注重对能源的保护,使得建筑能源消耗量占国家总能源消耗量的比例比较高,能源消耗强度比较大是指在我国建筑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单位面积的建筑在能源消耗上相比于发达国家水平比较高。在静态上进行分析,我国衔接段城乡建筑面积达400亿平方米,但是节能型的建筑面积不足3.2亿平方米,比例不足1%。

1.2能源浪费普遍存在

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我国建筑行业的起步比较晚,技术相对于发达国家比较落后,受到这些因素的制约,导致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国对能源的浪费现象普遍存在,不符合能源“集约化”的发展模式。

1.3不可再生资源消耗占主体

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对不可再生资源利用基础上进行的,在发展在建筑也的过程中对煤炭、是由、天然气等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高达70%以上,对水资源、太阳能资源、风能源的'利用率不足,所以使得我国建筑业的成本比较高,也是目前房价飙升的重要原因。

篇2:我国建筑节能财税政策研究论文

2.1我国建筑节能财政税收政策

第一,现阶段我国建筑节能的税收政策。首先是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政策,国家与199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指出这对节能建筑的投资行为实行零税收的政策,对一般性建筑的柚子行为根据不同类型的建筑收取规格不一的税收;1月1日开始国家为了鼓励投资行为,对全部类型的建筑的投资行为暂停收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第二,增值税政策,对建筑施工单位采用不同的生产原材料进行建筑收取不同的增值税。三是国家采取所得税政策对建筑节能进行了相应调整。

第二,现阶段我国建筑节能的财政政策。首先是利用专项基金政策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建筑的节能改造进行财政的宏观干预;二是利用财政补贴和贴息政策进行干预建筑节能低耗;三是,财政部门运用了一定的奖励和鼓励政策,对能够完成建筑节能指标的建筑单位进行奖励,从而鼓励建筑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发展节能型建筑产业。

2.2评价我国建筑节能财政税收政策

第一,针对现阶段我国建筑节能税收政策的评价。国家于201月1日开始针对固定资产调节税方面的停收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投资行为,拉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使得税收激励机制作用消失殆尽,使得普通建筑的市场需求量增加。第二,税收政策的波及广度不够宽。建筑产品从生产到进入市场流通不仅仅是开放商或者建筑商的个人行为,是一各系统的过程,而我国的现行税收政策没有完全将此市场流通过程纳入管辖范围之内。

第二,针对我国现阶段建筑节能财政政策的评价。首先针对专项基金方面,专项基金方面的使用透明度不够,导致专项基金的作用效果不佳,同时专项基金的覆盖面比较狭隘,而且资金的数量有限,所以对消费着和开发商的激励效果不够明显。另外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财政补贴政策在设计上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在鼓励政策的制定方面不够到位,最终建筑节能财政政策没能发挥本该具有的效应。

篇3:我国建筑节能财税政策研究论文

3.1税收优惠策略

通过税收优惠策略完善建筑节能的税收政策,需要通过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针对生产和购买具有节能特征的建筑产品可以适当的进行税收减免活动,另一方面需要有效增加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产品的生产和购买税收。对对消费者的税收减免策略,需要在房屋买卖、房屋使用上进行;对开发商的税收减免策略需要建土地使用税收和营业税上做文章。

3.2财政补贴策略

首先可以利用直接补贴的方式对有利于发展节能型建筑的消费行为和生产行为进行鼓励,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他应该建立一种“退坡机制”,使得直接补贴的总额得到控制,而且具有一定的行为指向性;

第二,利用财政贴息的政策对进行节能建筑生产的企业实施鼓励,使其具有充足的资金条件发展节能型建筑。

3.3完善配套政策策略

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对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节能低耗等有利于建筑节能发展的理念进行贯彻和落实;

第二,强化公民责任意识的树立,使得公民在生产生活中能够清晰了解建筑节能的意义;

第三,国家应该制定建筑节能发展标准,同时加强建筑节能的监管力度。

4结语

综上所述,文章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对论题进行了论证,首先指出了我国建筑也发展过程中针对建筑节能环节出现的问题,然后系统阐述了我国税收政策在建筑节能方面的努力及评价,最后根据本现阶段建筑节能的要求以及我国建筑业发展的实际状况提出了几项完善我国建筑节能财政税收的措施。希望通过文章的阐述,能够引起我国财政税收部门对建筑节能的重视,变革传统特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探索促进建筑节能新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推进我国建筑行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丁克伟,王素凤,潘和平.完善我国建筑节能政策体系的对策研究[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06):44-48.

[2]邱立新,刘丽.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节能减排财税政策[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03):77-81.

[3]叶祖达.我国建筑节能减排经济激励政策体系分析[J].动感(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04):18-23.

篇4:建筑节能财税政策分析论文

建筑节能财税政策分析论文

一、引言

随着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各国对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从20世纪70年代提出建筑节能至今,建筑节能逐渐由消极转向积极,即由主要强调在建筑使用中节约能源(energysaving)逐步发展为强调提高建筑中的能源使用效率(energyefficiency)。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居民消费结构的转型,使得我国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比重逐步上升。一方面,我国新增建筑数量巨大,每年新完工的建筑面积高达16至20亿平方米,几乎比发达国家每年完成建筑面积的总和还要多(苏明等,)[1];另一方面,我国建筑能源使用效率低,存在巨大浪费,建筑节能面临严峻挑战。从1986年开始实行建筑节能以来,国家已经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等政策法规,以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但是,由于节能本身具有的外部性及高投入等原因,加之我国普通民众的节能意识不强,国家的相关政策还未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因此,需要政府制定完善的财税政策加以引导,以实现我国建筑节能的目标和经济社会能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我国建筑节能存在的问题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在建筑节能的某些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起步晚,技术相对落后,依然存在众多问题。

(一)能耗高且能耗强度大

能耗高是指建筑能耗占我国总能源消耗的比重高,能耗强度大是指单位建筑的能源消耗高。静态看,目前我国既有城乡建筑面积约为400亿平方米,其中的节能建筑面积只有3.2亿平方米,不到总量的1%。截至到末,我国95%以上建筑是高耗能建筑,建筑能耗达到10.5~11.28亿吨,占全社会终端能耗总量的近1/3[2]。与普通住宅相比,大型公共建筑由于外表华丽、大量使用中央空调而消耗更多能源并且排放大量温室气体,仅建筑用能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就占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25%[3]。而且,很多地区的建筑片面追求造型标新立异、建筑空间大,完全忽视能源消耗,成为建筑能耗高且能耗强度大的推手。动态看,我国目前处于建设鼎盛时期,如果按照每年新增16至20亿平方米的发展速度估计,到全国高能耗建筑面积将会突破700亿平方米[4]。而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建筑规模和建筑能耗总量还将继续高速增长,建筑将成为最主要的用能增长点。

(二)技术落后且浪费严重

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建筑节能起步晚,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目前,我国北方城市已普及集中供热采暖设备,但由于技术有限,能源在转化和运输过程中造成大量流失和浪费,而且余热利用也不充分。例如,有些地方供热温度过高,用户开窗散热导致热量浪费;有些建筑已经实施了节能改造,但由于分户计量没有普遍推行,导致热能大量闲置。欧洲许多国家住宅的实际采暖已普遍达到每平方米每年耗能6升柴油,这一数字换算为标准煤,大约相当于8.57公斤。在我国,达到节能50%的建筑,每平方米的采暖耗能至少也要达到12.5公斤标准煤,约为欧洲国家的1.5倍[4]。

(三)建筑能源消耗的主要是不可再生资源

随着人们对建筑舒适度要求的提高,使用的家用电器的品种越来越多,使用时间也越来越长,建筑能耗的提高是一个必然。但是,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的结构是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近70%,可再生能源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为13%。因而,建筑能源消耗的主要是煤、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我国目前在建筑领域中,对可再生能源利用最多最成熟的技术是太阳能热水器。虽然国家末鼓励分布式发电,但目前家庭能够申请成功的多是知悉该领域情况的专家或爱好者,普通居民受技术、资金甚至没有屋顶搁置太阳能板的限制,申请的很少,总体发电量还微乎其微。

三、我国建筑节能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经济原因

建筑节能既有利于环境保护,也有助于提高个人居住舒适程度。但是,开发节能建筑和节能产品的投资较大,出于经济利益驱使,单纯依靠开发商和消费者的自发行为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是不现实的,必须依靠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我国节能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鼓励建筑节能的政策本来就不多,实质性的鼓励政策就更少了。对于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即“穿靴戴帽”,以及对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于高耗能的家用电器,能效为一级的往往价格高出普通产品很多,节能家电补贴给居民带来的实惠赶不上其他厂家的一个优惠活动,用户往往从成本考虑放弃选择能效高的产品。

(二)管理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目前我国关于建筑节能领域的两部大法,但前者所涉及的建筑节能领域有限,后者在节能方面的规定甚少,因而建筑节能工作基本依靠上级的红头文件以及行政性考核来推动。虽然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但在法律层面上还未能形成强制性的条文,致使许多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建筑充斥市场。从管理层面来看,建筑节能涉及部门众多,管理分散,难以形成合力。长期以来,我国建筑节能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建设部虽然已经成立了建筑节能协调领导小组,也设置了专门的办公室协调建筑节能,但建筑节能的综合性强,很多地方缺乏协调能力强的综合性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导致建筑节能工作进展缓慢。

(三)其他原因

谈到节能,多数人认为是政府的事。由于过去唯GDP论,地方政府单纯注重经济的增长,未将节能工作当成一项日常重要工作来抓,更缺乏对节能技术研发的强有力支持。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多年,各种建筑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遍地而生,但能耗标准基本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能耗高能效低就不足为怪了。节能行动实实在在是每一个人的事,但长期以来普通民众也没有对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基本的认识,对节能建筑和产品的了解不够。此外,我国房价长期上涨,相对于高企的房屋价格,家庭用能的定价比较低,多数老百姓对建筑能耗的问题根本不关心,对建筑节能的有关规范、规定也不了解。

四、我国建筑节能的财税政策分析

(一)我国建筑节能的税收政策

1.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1991)规定,对投资北方节能住宅的,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税率为零;投资一般性住宅建设的,实行5%的税率;若用公款修建高标准、别墅式住宅的,按30%的税率征收调节税。1993年,又对北方节能住宅的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为鼓励投资以扩大内需,下发了《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299号),决定自1月1日起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增值税政策。《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文件和《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8号)规定,企业生产的建材产品,若原料中掺有不低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以及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给予免征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优惠。《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规定,企业销售自己生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同时,国家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也给予了一定的增值税优惠。财税[2001]198号文件以及《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5号)对一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给予增值税减半征收的政策。对于西部地区的一些生产企业,其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不达标的,在享受增值税减半优惠政策的问题上,也给予适当放宽。但是,上述政策目前已经进行了调整。《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56号)严格了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条件,上述30%调整为60%,而且对上述免征增值税或即征即退的优惠变成了即征即退50%的增值税政策。

3.所得税政策。建筑节能的所得税政策主要分散在节能节水设备、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条款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取得的所得,实行三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部分建筑材料,减按9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业购置的节能专用设备的投资,可对投资额的10%进行所得税抵免。对于发展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国家对此也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倾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至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建筑节能的财政政策

1.专项基金政策。国家的专项基金的政策主要是针对新型墙体材料的。早在1992年,国务院就提出了增加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专项贷款。国家发布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发布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二者均对新型墙体专项基金的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55号)和《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对墙改专项基金支持节能省地建筑工作提出了要求。20,国家印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558号)及《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以节能专项资金方式支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做了有关规定。

2.财政补贴和贴息政策。,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节能惠民工程的通知》,对部分节能产品的消费者实施间接财政补贴。具体办法是,中央财政对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给予补助,生产企业按享受补助后的价格销售,并最终让消费者受益。为鼓励能源消费结构的改善,国家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采用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对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供热、采暖和制冷方面的利用进行扶持。财教[2007]558号规定,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形式的,中央财政对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贷款贴息50%(地方)和100%(中央)。

3.奖励政策。国家对于建筑节能的奖励政策,主要体现在北方采暖地区和节能改造方面。财政部在2007年印发了《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并对奖励原则和标准进行了规范。《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1号)要求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该方案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并对节能改造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

(三)对我国建筑节能税收政策的评价

1.停征固定资产调节税,激励作用消失。曾经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991)对节能建筑投资实行零税率,而对普通建筑和高标准建筑分别实施5%和30%的税率。在这一税收政策的激励下,1991~19设计建造的住宅较之前建造的住宅节能30%[5],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虽然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社会投资,但对建筑节能的激励作用却消失了。

2.税收政策涉及面较窄。建筑产品从生产到消费涉及诸多环节,需要配套完善的税收体系共同作用以促进其发展。我国目前的建筑产品税收优惠只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切入多为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对整体建筑设计达到一定标准的建筑商以及购买节能建筑的消费者缺乏应有的税收激励,致使市场主体缺乏节能投资和节能建筑消费的积极性,最终难以对建筑节能工作起到较大的激励作用。

(四)对我国建筑节能财政政策的评价

1.专项基金用途有待明确和扩大。目前,不同省市都在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节能重点工程项目加以支持,但专项资金的使用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专项基金在使用上不透明,资金和项目做不到公开、公正,即使形成一套完整的节能项目评价指标,也难以对该项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评价。再次,专项基金扶持的范围较窄。由于资金有限,只能对有限的项目通过评审制进行扶持,总体上对于建筑节能产品的开发商和消费者的扶持力度不足。

2.财政补贴政策设计不合理。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主要依赖政府的财政补贴。政府在设计补贴政策时仅把节能量作为奖励依据,对节能改造工作量、节能资金投入与节能效果对比等综合因素考虑较少。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有效的促进节能的机制,但目前的政策是,仅对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财政奖励,由于融资困难且补贴范围有限,合同能源管理大范围推广受阻。

3.激励政策不到位。目前,我国建筑节能的财税政策多是近十年建立的,而且多停留在法律法规层次,针对性不强,操作性和执行力偏弱[6]。而且,国家制定的与节能相关的经济激励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并且主要针对新建建筑,主要给予供给方经济激励,而对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需求方的经济激励不充分,政策效用大打折扣。

五、完善我国建筑节能财税政策的措施

(一)建筑节能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来说,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节能建筑的发展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对提供或购买符合节能建筑标准的生产者或消费者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二是对不符合节能建筑标准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征收额外的税收来增加其成本,从而达到减少高能耗建筑的生产和消费的目的。税收优惠的方式有三种,即税基式、税率式和税额式。适用税率较低时,常见的如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税基式减免如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企业得到的优惠就没有税额式多。若企业计税依据小,给予税收优惠意义就不如财政补贴大。所以,灵活的税收政策才能让企业切实得到实惠。税收调控的`作用,主要是引导市场在节能建筑领域发挥作用。

1.对于消费者的税收优惠。(1)房屋卖买环节。契税是消费者购买住房时一次性缴纳的税种,是一个重要的地方税种,实行“先税后证”管理,具有较强的调控作用。在消费者购买环节给予契税优惠,能直接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更好地带动节能建筑的发展。如所销售的房屋达到当地建筑节能标准的,可对购买者给予低契税率甚至免契税的优惠。在房屋销售时,可考虑对节能建筑给予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的优惠。(2)房屋保有使用环节。房屋在使用或出租时一般需要缴纳房产税。如果所使用或出租的房屋达到当地节能标准的,可以按较低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如果该房屋能效极高,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可以免征房产税。同时,可以结合个人所得税综合分类税制改革目标,引入建筑节能改造投资税收抵免机制。如在一定时期内,对家庭实施供热改造或保温隔热改造,甚至购买节能家电,达到规定节能标准的,可凭发票申请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额抵免。节能投资个人所得税的抵免,可以促进民众对于节能产品和建筑的购买,把节能意识深入到个人,并最终促进建筑能效的提高。

2.对于开发商的税收优惠。开发商在销售建筑物时,涉及到的税收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由于土地增值税是对由土地增值引发的房屋价格增加进行征税,对其进行节能减税的理论基础不足。由于开发商为提供节能建筑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可在短期内对能效达到或超过标准的建筑给予一定的营业税减免。采用的方式可以是降低了的税率,也可以是营业收入减计。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附加在应纳营业税额之上,营业税的减免也即同时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了减免。企业所得综合反映企业的盈利水平,企业所得税则是对这种盈利进行调节的重要手段。当市场上节能建筑份额较低时,投资这种建筑可能会大大降低企业的利润,削弱企业的竞争力。此时,对该类企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减免,直至市场形成一定的规模,非常必要。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方式很多,如加速折旧、成本加计扣除、降低税率、收入减计、免税期以及投资抵免等。

(二)建筑节能财政补贴政策

利用财政补贴刺激建筑能效提高是各国通行的做法。例如,韩国对安装太阳能电池屋顶和太阳能热水器的住户,补贴最高时甚至达到安装费的95%。财政补贴灵活简单,见效快且效果明显。财政补贴的方式有多种,但适合节能政策的基本上是直接补贴和财政贴息。

1.直接补贴。直接补贴是通过在政府公共预算支出项目中直接安排节能项目支出的财政支持方式。经济利益是市场发育最有效的催化剂。由于节能建筑产品的成本远大于高能耗产品,政府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鼓励节能建筑的供给非常必要。直接给予节能建筑开发商补贴,可以降低其开发成本,增加利润,进而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特别是在开发者预期利润很低时,财政补贴比税收优惠更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节能建筑的供给。政府也可以对节能建筑产品的消费者进行补贴。稳定的需求可以为供给者释放一个稳定的预期。由于消费者对价格敏感,而节能产品价格偏高,此时政府对其给予一定程度的现金补贴,实际上降低了节能建筑产品的价格,税收的替代效应就会发生作用,节能建筑产品的消费需求就会增加。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对节能建筑的补贴采取“退坡机制”。“退坡机制”可以是补贴总额控制,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谁先申报谁先获得;也可以是时间控制,随着时间推延,补贴逐步递减。

2.财政贴息。对投资者来说,财政贴息可能是比财政补贴更具吸引力的优惠措施。财政贴息是指企业或个人就某项目进行投资需要向银行贷款时,财政代为企业或个人支付部分或全部贷款利息的财政扶持行为。财政贴息是政策性融资的重要工具之一。由于节能材料、设备的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财政补贴极为有限。通过财政贴息,企业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到足额的款项,解决制约节能建筑供给的资金瓶颈。

(三)其他财政政策

政府作为特殊的需求方,可以通过政府采购节能建筑来促进节能建筑市场的发育。一方面,政府采购本身可以节约成本;另一方面,大量政府采购可以给供给方释放未来发展的信号,让市场更有信心。政府也可以设立建筑节能专项基金,专门用于鼓励节能技术的研发、节能建筑的设计等工作,还可以对企业完成的节能科研、技术实施购买,并在全社会推广使用,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建筑节能产品成本的降低。

(四)相关配套政策

1.转变宣传教育方式。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措施鼓励节能,但真正的行为主体是企业和消费者。过去我们过多从义务方面宣传节能,仿佛节能主要是政府的事,企业和消费者是在帮助政府完成任务。现在,我们应从企业和公民的责任方面加以宣传,提高每个公民的责任意识。节能不仅仅节约了我们的账单,更主要的是保护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

2.用制度约束能耗。我国建筑领域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两部效力较高的法律,这是节能领域的一大进步。对待节能还不能像新近实施的环保法那样,有严格的法律责任。所以,要通过不断提高节能的标准并用法律手段强制实施,通过制度实现建筑能效的提高,这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之意。

篇5:中部地区的财税政策研究

摘要:在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推动下,近年来,中部六省赢得了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GDP和财政收入等快速增长,在全国的经济地位不断加强。

本文对中部地区经济现状进行分析,同时对中部地区财税政策问题及相应对策进行综述。

篇6:中部地区的财税政策研究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六省。

中部土地面积102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0.7%,加快中部地区发展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

但在新的形势下,中部地区经济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和解决,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中部崛起的步伐,影响整个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一、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研究

(一)经济总量较低,发展速度缓慢

从全国来看,中部地区的经济总量偏小,经济基础相对较弱。

上海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研究指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薄弱,在全国经济区域板块横向比较中,整体竞争力偏低。

石丁,彭玉凤()通过数据得出,与全国人均GDP相比,中部各省尤其是江西省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差距,但依然大幅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

刘汉屏,汪柱旺()表示,中部地区的产权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转变,国有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中部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却比较缓慢。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赵世钧,任中普()认为:中部地区工业中大多数属于采掘工业和能源、原材料工业,产品的附加值低,增值能力弱,致使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

而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的产品发展相对落后。”贾丹丹(2006)指出,中部地区重点建设汽车、航空及精密制造业、特色冶金和金属制造业, “三农”问题突出。

二、中部地区的财税政策问题研究

(一)财政实力较弱,影响了宏观调控的发挥

李兴文,张效忠(2006)指出:“中部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长期处于贫困状态,贫困面广、贫困度深,而且自我‘造血’能力较差,财政自给率非常低,财政保运转、促发展任务严峻。”林继扬()指出,中部地区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来源中,政府资金虽有所增长,但占总经费的比例依旧很小;特别是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的政府资金来源总量偏少,且有下降趋势。

(二)税收对中部地区经济造成了不利影响

姜旭之, 沈斯(2007)认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没有体现出协调区域发展的功能,区域性优惠政策未能充分体现产业政策的要求。

李珂()提出,中部地区中一些省份是农业大省,如江西省,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我国增值税的这种做法加重了中部地区的税负,不利于当地农业的发展。

王乔()指出,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中部地区居民税收压力较大,使得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财政优势和经济优势。

(三)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 资金管理不规范

桂林()认为,规范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不到位,中部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较低,不利于民间投资和吸引东部资金和外资。

许世建,易青青(2010)认为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大,同中央对西部大开发的支持力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应积极运用多种财税政策,支持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振兴中部地区经济的财税政策研究

(一)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助推中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应把产业优惠和区域优惠结合起来,可以减少设立各类开发区带来的弊端。

窦庆菊()认为,应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调整现行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中部地区的崛起,还应使中部地区能享受目前东北老工业基地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待遇。

董云展(2006)指出,对中部地区给予优惠的关税政策对中部地区的企业发展、结构调整乃至整个经济的振兴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二)实施财政倾斜政策,加大对中部地区的财政扶持力度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是调控地区差距、均衡各地区的财力、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聂倩(2010)指出,需要健全财政投融资体制,通过完善价格制度,吸引民间资本进入。

马蔡琛(2008)认为,需要结合推进中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适当补偿中部地区的税源转移损失。

(三)加快增值税改革的步伐,减轻中部企业的税收负担

我国应扩大增值税改革范围,从而使中部地区减少税负。

封立志(2009)表明,减少人为因素对增值税与经济良性发展的阻碍,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公平的税收征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税源和实际税收的稳定增长。

胡孝伦(2005)认为,改革初期在抵扣范围的选择上宜窄不宜宽,只宜对固定资产增量实行抵扣。

(四)加强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中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

中部地区的崛起必须优化产业结构,必须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道路。

桂林(2004)认为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有助于推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周广仁(2006)认为,在税收上对农产品加工销售、矿产资源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等进行重点扶持,提高中部地区资源利用效率,优化产业结构。

参考文献:

[1]许世建,易青青.促进中部崛起的财税政策思考――以江西为例[J].老区建设,2010(20)

[2]石丁,彭玉凤.中部崛起的财政政策选择[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09(1)

[3]聂倩.基于实践层次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思考[J].税务与经济.2009(6)

发展低碳经济财税政策【2】

【摘要】对于低碳经济其有着深刻的内涵,并有着很重大的意义。

在当今社会,我国在低碳经济的实践过程证明,这条路也有着很大的挑战。

为此,我国为了更好的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在对国外的一些方法进行借鉴后提出了自己在这方面的政策还有建议。

【关键词】低碳经济;财政;税收

一、低碳经济响应历程

篇7:我国中长期国债政策研究论文

我国中长期国债政策研究论文

国债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的子系统,是财政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调节资源配置、经济利益及其整个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之一。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就国债政策的若干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以供有关方面进一步研究参考。

一、我国中长期国债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国债政策中,由于重视和研究不够,在国债工作方面,曾经存在“发行国债行为短期化”问题,在国债运行、使用中则存在“财政赤字化,赤字债务化,债务消费化”等主要问题。

(一)发债行为短期化。

我国国债工作中曾经存在的国债行为短期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筹资行为短期化,具体表现为国债期限短、利率高,国债的金边债券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国债发行机制的设计不合理。目前国债发行机制是:当前发债规模=当年赤字+当前国债还本+当年国债付息。这种机制不是从国债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角度进行设计的,只是从解决当前财政的暂时困难出发,因而不利于对财政支出的控制和管理,对财政赤字控制无自律作用,对国债规模的膨胀失去约束,容易导致国债规模的盲目扩大。在国外国债利用支出列入经常性预算,同时对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又加以限制,这样国债利息支出的增长,对财政支出增长进行控制产生一种“倒逼”机制,从而对国债规模的膨胀产生了一种内在的制约作用。三是国债资金分配使用投向上消费化的问题。在分配上,重消费 (只管弥补赤字)、轻发展,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在使用上,重直接效益、轻社会效益,重短、平、快项目建设,轻公共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导致基础设施发展欠账太多,影响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四是在国债持有对象的选择上,重视个人投资者,忽视机构投资者,这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忽视了国债在宏观调控中应该发展的作用,也忽视了对我国中长期国债政策的研究和运用。重视我国中长期国债政策的研究及其正确实施,可以防止债务行为短期化,更好地发挥国债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二)赤字债务化、债务消费化。

我国国债政策存在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赤字债务化、债务消费化”。我们应该从防止债务危机的高度来充分认识这一严重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该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来编制复式预算。也就是说,经常性支出项目必须支持用经常性的收入来安排,财政用税收解决经常性支出和一部分经济建设的费用。这样,经常性收支项目不能打赤字,不需要也不允许国债的介入,只有建设性项目才允许动用国债收入进行安排。投向经济建设的(信用资金)国债应该是带利收回的(投入后的新增量应该大于或等于投入量),也就是“国债运行所‘内生’偿还能力大于偿还能力为支撑的国债总量规模为适度国债规模”,并且内生效益来还旧债,而不能每年都用借新债偿还旧债,老是债滚债如同滚雪球,越滚越大,难免会酿成债务危机。只有每年新借债应用于政府新项目的投入,每一笔国债都有相应的项目确立,每一笔还债款项的来源都有相应的项目建设款收回作保证。靠国债的“内生”效益来偿还,方能保证国债规模的合理性、适度性,才能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国债政策并未真正成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结合部。

在发达经济国家,国债利率通常较低,并成为其他金融商品利率的参照物—基准利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在我国则恰恰相反,国债利率是以银行利率为依据并高于银行利率一至两个百分点来制定的,这种扭曲的利率结构一方面导致国债还本付息压力膨胀过快,增加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影响市场利率的形成,阻碍资本市场的发展。

发挥国债政策联结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结合部作用的公开市场业务,我国自4月9日虽然已经运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开市场操作力度一直较弱,使国债政策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联结作用并未得到应有的发挥。

(四)国债规模膨胀过快,累积风险加大。

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国债规模呈加速累积趋势,1994年以来国债余额占GDP的比例为5.08%,1995年为5.71%,19为 6.29%,为8.12%,达到10.3%,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大致相当。国债余额的快速累积会给经济运行带来两方面的风险。一是使财政失去偿债能力。国债本息是需要财政偿还的,一旦超过财政偿还能力,会影响政府信誉,影响社会稳定。二是会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国债具有挤出效应,国债规模越大,说明从私人部门抽取的资本越多,因此累积余额过大会影响私人部门的发展,影响经济按比例发展。目前我国国债规模虽仍处在可控阶段,但是余额累积风险也容忽视,特别是不能产生效益的国债或是用于消费化的国债余额累积风险更不能忽视。19发行2700亿元的30年期特别国债,实际上是一种债务的转换,利用了我国长期债券短缺的空间,用来改善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和稳定国家金融市场的一项战略决策。年增发的1000亿国债虽然对经济回升有着积极作用,但不能作为长期措施加以运用,要特别注意经济启动后的国债政策调整,注意保持国债规模的适度性,防止债务累积过大所出现的风险。

(五)国债结构不合理,严重弱化了国债职能。

(1)国债期限结构不合理。我国国债期限大部为3—5年,缺少短期(如3、6、9个月等)以及超长期(10、20、30年)国债。这种单一的期限结构是很不合理的。一是因为期限过于集中,加大了国债偿还的压力,容易造成偿还高峰和国债规模(主要指流量)膨胀过快。二是因为不同性质的资金对国债期限的需求不同。各种社会保障和保险机构希望购买长期国债(如10、20、30年等)作投资,而金融机构则希望有中短期国债以便于流动性和资产负债管理。所以期限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国债高效率、低成本筹资。

(2)持有者结构不合理。在恢复国债发行之初主要以行政方式向企业和单位摊派。后来逐渐把发行对象扩大到个人,并形成了以个人为主的国债持有者结构。这种现象虽然比较符合我国国情,但却存在许多弊端。一是增加了国债发行成本。国债利率居高与不合理的持有者结构是互为因果的,向个人销售国债也大大增加国债发行费用。二是降低了国债的流动性。国债个人持有者大都是到期兑付,很少中余进行流通。三是不利于国债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以个人为主,缺乏流动性的国债市场对宏观调控的反应是迟钝的。四是不利于完善和发挥国债市场的作用。

篇8:我国外资政策研究的论文

我国外资政策研究的论文

摘要在简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资政策演变的基础上,分析了利用外资的正负效应,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外资外资政策外资效应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外资政策的不断调整,我国利用外资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正确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正负效应,有助于我们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资政策的演变

1.1初创阶段(1979~1985)

这一阶段的主要举措为:转变指导方针,由排斥外资转向利用外资;设立经济特区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实行特殊灵活和优惠的外资政策;开始制定外资法规,1979年7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我国第一部吸收外商投资的法律;成立外资管理的专门机构,1979年8月国务院设立了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的利用外资工作,1982年3月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

这一阶段的特点表现为:外资政策是非常粗略的,并缺乏可操作性,对外资流入实行限制的特点非常突出,且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外资政策体系。

1.2发展阶段(1986~1993)

这一阶段的主要举措为:进一步明确利用外资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意义以及利用外资的指导思想和战略部署;建立了一系列利用外资的法规体系,包括《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对外资实行普遍的优惠政策;建立针对外资的分级管理体制。

这一阶段的特点表现为:在指导思想上已经完全确立了积极利用外资的观念,对外资的限制不断取消,外资允许进入的规模和领域不断扩大;外资政策激励的重点由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尽管仍然对外资实行一定的限制,但实行鼓励和优惠的特点更加明确;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外资政策体系。

1.3调整阶段(1994~)

这一阶段主要是针对第二阶段利用外资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加以规范,同时根据加入WTO的需要,逐步取消对外资的一些限制,对外资实行一定程度的国民待遇。采取的主要措施表现为:①1995年6月我国重新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同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外商投资产业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具体化。除此之外,皆为允许对外开放的领域;②1912月,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了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突出了产业重点,同时体现了鼓励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的政策;③8月,外经贸部等部门就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这一阶段的特点表现为:对外资的限制大幅度取消,国民待遇原则越来越明显;对外资的优惠政策仍然很突出,但相应的规范和管理有所加强;外资政策逐步与国际惯例特别是WTO的规则接轨;单纯依靠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的倾向有所缓和,但尚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

1.4完善阶段(~)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根据WTO的规则和承诺,于3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4月1日起施行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附件,在投资准入方面进一步开放,其主要变动如下:①将鼓励类目录由186条增加到262条,而限制类目录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大幅度放宽了行业准入限制;②扩大投资领域,逐步开放金融、保险、电信、物流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③投资地域多样化,鼓励外商投向中西部地区,参与正在实施的中西部大开发战略;④投资方式多样化。

2利用外资的正效应

我国利用外资数额的不断增加,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其正效应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

(1)利用外资促进了我国GDP的增长。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的分析结果,1981~,在我国GDP年均9.7%的增长速度中,大约有2.7%来自于利用外资的直接或间接贡献。罗余才、严俊(2002)对20世纪90年代国际直接投资(FDI)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分析表明,FDI增加1%,GDP将增加0.396736%,说明FDI流入对中国GDP增长的影响是正面的。

(2)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对全国工业总产值的贡献也是非常巨大的。从1990~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断上升,由1990年的2.28%上升到2027.98%。同时,外商投资企业上缴的税收对我国的工商税收也起了重要作用,增加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外商投资企业上交的税收占我国工商税收的比重逐年上升,从1992年的4.25%上升到2001年的19.01%。

(3)利用外资增加了我国进出口总额。1986~2001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总值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持续上升,从1986年的4.04%上升到2001年50.83%。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总值的年均增长率为34.66%,高于全国进出口总值的年均增长率(13.75%)21个百分点。FDI促进了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1985年中国占世界出口市场的份额不足2%,20则上升到6%以上,同时也改善了出口结构。

(4)利用外资为我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随着外资企业的不断增加和扩充,外资企业需要的劳动力数量也不断增加,从而有利于缓解我国部分就业压力。

3利用外资的负效应

利用外资对国民经济增长产生正效应的同时,对经济增长的负效应也是不容忽视的,主要表现为:

(1)由于外商投资结构的失衡,从而加剧了我国地区投资结构和产业投资结构的偏差。外资在我国的地区分布极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分别为59.21亿美元和12.14亿美元,占我国利用外资总额的11.07%和2.27%,而东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为458.05亿美元,占我国利用外资总额的85.61%。另外,外商全年投资394.17亿美元于第二产业,占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73.67%,对第一、第三产业的投资则分别为10亿美元和127.94亿美元,各占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0.19%和23.91%,这说明中国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第二产业的比重过重,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及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过小,将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及优化。

(2)外资来源渠道过于集中,使得我国经济过于依赖个别国家。中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资金主要来自亚洲地区,其次是北美,第三位的是欧盟。20,亚洲国家和地区继续作为最主要的外资来源地,对华实际投资额为340.07亿美元,占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63.56%,而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资本较少,尤其是来自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投资规模少,比例小,并且不够稳定。这种投资来源的不平衡性将不利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也使我国经济安全的系数有所下降,风险随之增大。

(3)“超国民待遇”的引资政策导致外资对内资产生“挤出效应”,国内投资需求不足。为了吸引外资,我国政府在税收、企业经营管理和原材料供应、销售渠道等方面给予外资种种优惠,使外资企业享受的.待遇优于内资企业,形成“超国民待遇”,内资企业不能与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从而造成对内资的“挤出”。另外不加限制地盲目利用外资加重了我国的债务负担,并造成对外资的技术依赖,以致国内技术创新的势头减弱。

4小结

合理有效的利用外资对我国经济增长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我国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今后应适当提高利用国际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的比重,促进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协调发展。

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的重要理论依据是“双缺口”理论。但是目前我国国内人民币资金充裕,国家外汇储备的基础雄厚,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4033亿美元,利用外资的规模有了长足进展,截至2003年12月底,合同外资金额9431.2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014.71亿美元。按照双缺口理论,我国一般性的资金缺口问题和外汇短缺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这是否意味着我国没有必要继续扩大利用外资了?事实上,我们不仅要继续利用外资,而且还要长期坚持利用外资。由于我国体制不健全及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路径不畅,出现的国内资本富裕掩盖了潜在投资需求无法显形化的事实,因此我们应该从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角度看待利用外资的必要性,利用外资不只是弥补资金缺口问题,更重要的是利用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另外,为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今后我国对外投资必定会不断扩大,为了保持必要的资本净流入规模,不可避免的要相应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

参考文献

1李杰.我国利用外资的正负效应分析[J].经济学家,(1)

2卢汉林.国际投融资[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3罗余才,严俊.国际直接投资与中国现代化[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4卿定文.我国利用外资政策的演变与思考[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3(7)

5王玉荣.利用外资对我国经济的影响程度分析[J].中国统计,2003(5)

6武海峰,陆晓阳.国际直接投资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7杨玉桢.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利用外资的政策[J].经济论坛,2003(9)

8叶辅靖.调整之必须———我国利用外资战略的调整背景和要点[J].国际贸易,2004(1)

篇9:我国高校纳税政策研究论文

我国高校纳税政策研究论文

一、我国高校现行税收政策分析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面向高校的税收政策,但通过对高校目前主要经济业务分析,可以发现高校经济业务几乎涉及到目前已开征的所有主要税种。在不考虑校办产业的前提下,高校涉税业务根据所涉税种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

增值税是高校过去所涉业务较少的税种,仅存在于高校出售的部分试验产品、后勤实体对外出售的自有产品或其他商品的销售中,根据财税[]37号文件有关规定,高校过去需缴纳营业税的部分业务开始缴纳增值税。这部分业务主要包括:高校提供的部分超过免税范围的教育劳务,科研工作者取得的技术转让和专利转让收入,高校科研团队利用高校资源从事科技开发与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等。此外,高校购置的不是直接用于教学与科研的进口仪器设备也需缴纳增值税。

2.涉及营业税的经济业务。

在高校实行营改增后,高校涉及营业税的业务较之前有较大幅度的减少,目前主要包括学校部分场地对外出租的租赁费,高校食堂向社会人员提供餐饮服务而收取的餐饮服务费;因承办会议而向参会人员收取的会务费,高校后勤车队对外提供车辆出租服务等业务。需要强调的是,随着国家营改增工作的深入,高校涉及营业税的经济业务范围将进一步萎缩。

3.涉及所得税的经济业务。

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目前高校除后勤实体取得的收入需根据财税[]100号文件要求缴纳所得税外,其他大部分收入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是涉及高校教职工个人切身利益的税种,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专利权、著作权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多种收入。这些收入取得的渠道不同,所适用的各种税率与免税条件也各不相同。此外,单位和个人直接捐赠给高校的收入也需要缴纳所得税。高校经济业务除涉及上述三类主要税种外,还包括因出租房屋、土地而产生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购置与使用车辆而产生的车辆购置税与车船税;申请各类专利和签订各类合同而缴纳的印花税;因缴纳增值税与营业税而产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和费用。

二、高校在现行纳税政策环境下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高校自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起,开始步入纳税时代,各类相关税收政策陆续出台并不断完善,有效激励、促进了高校发展,规范了高校各类经济业务,但也存在着一些制约高校发展的因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立法级次偏低,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不匹配。

我国目前税收法规主要由全国人大立法,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出台政策性法规、规章,地方政府制定的区域性制度三个层次组成。我国高校目前执行的政策多是各部委根据国家法规制定的带文号的行政文件,没有针对高校的系统性的税收法规,在政策上缺乏有针对性的操作细则,甚至部分文件之间存在冲突现象,使高校发展受到制约。在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的衔接方面,国家税收政策均是建立在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之上的,而在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中仍提出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只是要求部分经济业务与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这必将导致部分业务成本的计量不准确。这种制度的不匹配不仅使部分税收政策难以执行,而且增加了高校对涉税业务管理的风险与成本。

2.宣传引导不到位,纳税意识亟待加强。

就高校而言,由于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导致高校管理者纳税意识仍有些淡薄,高校机构设置中也缺少对涉税业务进行统一管理的部门,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也不够到位,导致有时无法正确处理涉税业务。部分教职工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存在误解,认为纳税是国家和学校对教职工收入的“剥皮”,导致个别教职工千方百计隐瞒收入,不但给国家带来了税收损失,还为高校财务管理带来了风险。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对高校相关税收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对财务人员缺乏培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比较严厉,有时不考虑问题产生的原因,这也增加了高校对涉税业务管理的难度。

3.税收优惠政策单一,激励引导效果不够显著。

我国现行税法对税收优惠主要通过以设置起征点、免征额等税前列支方式,直接降低法定税率和直接减免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目前针对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局限于税额免征和税前列支扣除两种方法,且主要优惠都是面向学校层面,面向个人的优惠政策偏少,且政策相对死板,在推行过程中缺乏灵活性。此外,分散在各部委的具体优惠政策之间有时存在冲突,导致税收优惠取得成本偏高,难度偏大,优惠所取得的激励效果不够理想。在对待社会资本进入高校方面,国家目前仅对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如高校教育基金会)和国家行政机关捐赠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惠,而对直接面向高校的捐赠和投资是不享受税收减免优惠的,这使部分单位与个人将对高校的捐赠与投资转向其他方式,不但增大了高校取得投资的成本,也与国家鼓励民间社会资本投资高校的理念背道而驰。

三、完善我国高校纳税政策的对策与建议

1.完善面向高等教育的税收政策立法与配套建设。

完善高校税收政策立法与配套建设工作,首先要在遵循税收立法改革方向的基础上,结合高等教育与高校发展的实际情况,梳理分散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教育部等部委的各类通知、批复等行政文件,出台统一的面向教育,尤其是面向高等教育的单行法规,将目前高校所涉及的所有税收政策全部纳入其中进行统一管理,以消除现行制度中部分政策相互矛盾、重复的弊端。在此基础上,将国家税收政策中对高校没有明确的部分进行明确,确保立法涵盖高校所有经济业务。在建立统一单行法规的同时,对在税制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出台相关解释,避免高校税收政策中出现新的空白。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完善高校会计制度。明确区分各类收入的性质,并按照收入性质设置明细科目;明确成本核算的范围与核算方法,并引入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成本核算专用科目,使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要求相匹配。

2.加大对税收政策的宣传与培训力度。

对高校而言,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与培训首先应要求管理层加强对税收政策和相关财经法规的学习,更新管理理念,避免决策失误。其次,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类税收制度与税收优惠政策,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再次,加大向教职工宣传税收政策的力度,尤其是向大家宣传涉及切身利益的所得税与科研经费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使其了解依法纳税重要性与偷税漏税危害的同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税务部门作为管理机构,也应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对高校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使高校能够充分了解与高校相关的税收政策方面的知识。对于在高校进行税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进行处罚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今后改进的意见与建议,不能一罚了事。

3.合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校进行合理税务筹划,已经得到了税务主管部门的许可。在筹划过程中首先要向师生宣传相关优惠政策与能够获得的收益,使教职工重视此项工作;其次要在申请过程中正确区分所属的税收减免类别,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降低筹划风险;再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创造符合税收优惠的条件,通过这些人为手段获取税收优惠,增加学校事业收入与教职工可支配收入。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加强对税收风险方面的控制与管理。从部分高校开展税收筹划的情况来看,税收筹划很容易越过“红线”,使所谓的合理避税成为逃税。这要求财务人员在工作时应积极与税务部门进行协调,获得税务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实现学校与税务部门的双

4.优化面向高校的税收优惠方式,扩大税收优惠范围。

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取得良好激励效果的前提,有效的税收激励方式应该是多种优惠方式的组合。目前高校税收优惠与激励的方式仍比较单一,应在现有优惠激励方式的基础上将税基减免、税额减免、优惠税率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相结合的优惠措施,确保政策涵盖所有税种。在优化税收优惠方式的同时,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例如,对从事科研与投资科研的税收激励力度,改变只重结果不重投入的错误观念,激励企业投资科研;取消向高校捐赠获取税收优惠的门槛,无论是否通过相关机构向高校捐赠,只要能够提供相关证明,均可给予税收优惠,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高等教育等。

四、总结

总之,高校作为特殊纳税群体,高校财务人员应努力提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运用能力,提高对涉税业务的管理。同时,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建立与税收法规相配套的会计核算体系,使税收政策能够为高校发展提供更大的助力。

篇10:我国城市物流配送产业的财税支持政策研究

摘 要:针对我国城市物流配送发展现状、突出问题和必须解决的三大矛盾提出了高成本运行环境下国家财税支持我国城市物流配送产业发展的总体原则、财税支持的重点对象和财税支持的操作方案。对财政支持的3种方式和税费支持的4个方面政策进行了详细论述,为加快我国城市物流配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借鉴思路。

关键词:高成本运行环境;城市物流配送;财税支持政策 

1 我国物流产业发展面临高成本运行环境

根据第15次中国物流专家论坛提供的数据,随着物流需求的增加和市场竞争加剧,从起,我国物流要素出现了全面紧缺的态势,物流成本全面上升,物流行业开始面临高成本运行环境。

2 城市物流配送发展现状、突出问题与挑战

城市物流配送是现代物流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物流配送体系是以提高城市竞争力为核心,通过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配送活动的最优化,同时努力降低物流活动对城市交通堵塞、交通环境和能源消耗的负面影响的活动体系。城市配送体系的目标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从事物流配送的公司从其自身的利益角度要尽量减少成本,服务客户,从而增加利润;另一方面还要从公众利益出发减少交通拥挤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的网络结构包括两种,一种是实体网络,包括各种交通运输资源网络,仓储资源网络,配送资源网络等;另一种是虚拟网络,包括企业虚拟网络,信息网络等。

高成本运行环境下我国城市物流配送面临的挑战:(1)解决好高成本运作与企业效益的矛盾;(2)解决好城市协调发展与企业效率的矛盾;(3)解决好安全方便消费与企业小少散弱的矛盾。

3 高成本运行环境下我国城市物流配送产业的财税支持政策研究

国家财税支持政策作为经济调节的杠杆,将在促进城市物流配送产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财税杠杆,可以为我国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减少税赋,扩大投资,涵养税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财税支持的总体原则:(1)以企业减负为核心,利用财税政策减少城市物流配送企业税费,扶持企业发展;(2)突出公共产品的性质,扶持城市配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创造良好公共平台,降低企业的总体运作成本;(3)重点支持城市配送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财税支持的重点对象包括以下三个:(1)城市物流配送企业;(2)城市物流配送的公共基础设施;(3)城市物流配送的公共信息平台。

3.1 财税支持的操作方案

3.1.1 财政支持的方式

通常来说,财政支持方式包括三种:设立专项资金,给予贴息支持和税收优惠返还等。

(1)设立专项资金。随着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物流配送的重要性也日益凸现。考虑到财政支持对象的关键性和重点性,建议财政专项支持的重点为:①纳入城市总体布局规划的城市物流公共配送中心;②纳入城市物流发展规划的公共信息平台。

(2)给予贴息支持。根据我国财政实际状况,我国应该针对城市物流配送的关键领域实施贴息政策。对投资公共配送中心的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贴息贷款,同时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经营期限、经营性质等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贴息比例、贴息贷款期限等政策。对满足特定要求的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对其购买相关的物流配送固定设备,允许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对于入住城市公共配送中心的配送企业,实施一定时间和一定限度的贴息支持,鼓励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向城市物流公共配送中心集聚。

(3)税收优惠返还。税收优惠与返还是鼓励我国城市物流配送企业的重要措施,是有效减轻配送企业压力的重要举措,应该作为一项长期措施加以实施和贯彻。

3.1.2 税费支持的具体政策

(1)降低城市食品物流等居民消费性配送服务的营业税税率。随着食品流通产业的不断发展,城市中食品仓储和配送等物流服务已成为现代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属需求弹性较小的社会必需服务。适当降低城市物流中的仓储、配送的营业税,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生活必需品征低税的税收公平性原则;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及现代物流业的不断发展,低廉的物流服务成本能进一步激发社会对物流服务的需求,同时增加物流服务税收的总量,提高税收的效率性。建议对于城市物流配送行业的税率统一按3%的税率征收。

(2)统一所得税支持政策——切实解决连锁配送企业总部统一缴纳所得税问题。目前,自营配送中心对我国大部分连锁企业来说,依然是最理想的商品配送途径,但随着社会专业物流企业的兴起和成熟,对于那些连锁企业自身无力解决或无力解决好的商品配送工作,甚至全部的配送工作交给专业物流企业,也会成为连锁企业的自然选择。因此,未来连锁配送企业将在全国得到广泛地发展。虽然,国家税总已于3月18日发出国税函[2006]270号文,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可以统一缴纳所得税。但由于体制的限制,许多连锁配送企业还不能够享受这项政策。甚至每开一个分支机构,当地都会要求重新登记注册,把税务关系留在当地。这样很不利于网络型连锁配送物流企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切实解决连锁配送企业的所得税统一交纳问题。

(3)运用综合税费政策(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和直接融资)解决城市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的运营管理问题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体系结构包括基础设施(网络基础设施、通信设施等)、技术标准(各种物流技术、协议标准等)、支持系统(支持平台运行的各种子系统)、模块功能(支持应用层的各字模块)、应用服务(提供面向用户的服务)。中央财政可以制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体系结构建设中的财政补贴和贷款援助的基本原则和方针,运用综合税费政策(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和直接融资)解决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的运营问题,各级地方财政依据本城市的实际需要进行因地制宜地实施。

(4)支持配送企业重组改造自营仓储设施为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减免其所得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

目前,国家严格的土地政策和土地使用税的提高,使仓储企业取得土地和占用土地的成本进一步上升。地方政府在权衡有限的土地指标分配时,会更多考虑将土地分配给那些投资大、产值高、效益好、税收多的行业,而对仓储业用地有所控制。因此,配送中心尤其是公共配送中心的土地使用将受到严格限制。可以预见,仓储企业选址将向离城区更远的地方寻找,沿海、沿江、滩涂、闲置建设用地都在热选之列。而现有的企业仓储配送设施是改建成为城市物流公共配送中心的理想选择用地之一,各级财政应该重点支持配送企业重组改造自营仓储设施为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减免其所得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具体支持对象包括:

①企业利用原使用土地和厂房改造为城市公共配送中心;②企业重组改制为城市公共配送中心;③由于政府规划,国有仓储企业搬迁重置为公共配送中心。

4 结论

当前,随着物流需求的增加和市场竞争加剧,我国物流要素出现了全面紧缺的态势,物流成本全面上升,物流行业开始面临高成本运行环境。本文提出了高成本运行环境下国家财税支持我国城市物流配送产业发展的总体原则、财税支持的重点对象和财税支持的操作方案。对财政支持的方式和税费支持的具体政策进行了详细论述,为加快我国城市物流配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思路借鉴。

参考文献

[1]刘伟华,祝建军,骆艳江.主枢纽城市物流配送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和基本框架[J].重庆交通学院学报,,(4).

[2]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农村流通体系财税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70-77.

篇11:我国建筑节能发展前景分析论文

我国建筑节能发展前景分析论文

1建筑节能发展概况

(1)建筑节能的主要内容建筑节能技术包括很多方面,主要涉及到了建筑外围护结构、供热系统、制冷系统及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节能技术。其中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中,又主要包括外墙的保温、门窗及屋面的节能等方面。供热、制冷系统的节能主要指热电冷联产、热计量、热回收等方面的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浅层地源热泵等节能技术。

(2)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在社会总能耗中,建筑能耗占据了约1/3的比例,而且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我国的建筑能耗量在逐渐增长。研究表明,以这样的形势发展下去,我国的建筑能耗会达到35%,这会给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压力。在建筑行业,耗能量较高的建筑比较多,消耗能源的数量极大,而节能建筑面积较小,建筑节能进程跟不上经济的发展,这使得能源安全问题更加严峻。为此,我们要重视建筑节能发展,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技术,加快建筑节能进程,从而避免能源危机。

(3)国内外节能状况分析。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的建筑节能发展较缓慢,节能技术有待提高。在70年代,能源危机的产生给发达国家敲醒警钟,许多发达国家开始注重建筑节能改造,而我国对建筑节能有所忽略。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建筑能耗所占比例逐渐增长,建筑节能越来越得到重视。从时间上来看,我国的建筑节能起步较晚,节能技术发展不成熟。从节能技术发展情况看,我国的节能技术相对落后,例如从住宅采暖耗能方面,有些发达国家的耗能量大约是8。57kg/m2,而我国节能建筑的采暖耗能量约是12。5kg/m2,其差距一目了然。从建筑节能发展形势来看,我国的建筑节能更加紧迫,以美国来说,美国的石油资源战略已经大体完成,有了强大的能源支持,而我国至今没有如此强大的能源后盾,建筑节能的发展刻不容缓。除此之外,从节能法律、机制来看,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节能机构的建设相对落后。早在1975年,美国就有了《能源政策和节能法案》,在这之后,1992年还制定了《国家能源政策法》,由此看来,美国对于节能法律法规的制定比较早,而且非常重视。俄罗斯在1994年就实施了《能源护照计划》,节能监督管理制度也较完善。在节能管理机构上,美国的管理机构较完善,它分为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其中以政府机构为执行主力,非政府机构主要作为沟通桥梁。

2中国建筑节能的发展趋势

(1)进一步推动城镇和农村节能改造进程。目前建筑节能状况相对落后,节能形势较严峻,政府会进一步推动城镇和农村的节能改造,在城镇建筑节能改造中,有很多节能效果较高的建筑,以城镇建筑节能改造为榜样,推动农村的建筑节能发展。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建筑节能的经济投入,鼓励建筑节能改造在城镇和农村的大力发展。在城镇的建筑节能改造中,已经卓有成效,建筑节能已经开始顺利开展,但是农村的建筑节能相对落后,农村的建筑节能意识严重不足,而且农村的节能潜力较高,节能难度相对较高,因此农村建筑的节能改造会成为以后建筑节能的发展方向。在农村住宅中,外墙维护结构相对落后,施工设计不到位,使得墙体保温隔热的功能较低,这就造成了当地人们生活的不便,尤其是在气候较冷的地方,人们为了保温会消耗大量能源,释放的废气不能得到回收利用,从而造成了能源浪费,并且污染了空气。根据农村建筑的情况及能源特点,我们要制定相应的节能改造政策,做好节能宣传,依靠政府鼓励农村节能改造的大力开展。

(2)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加强节能监督是保证建筑节能实施的前提,在这一方面,发达国家做的很好,我们国家对节能监督做的不够,对很多建筑项目不要要求,使得高能耗的建筑数量与日俱增。都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节能的发展,我国会将建筑节能放在重要地位,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督制度,同时要加强建筑设计、施工及竣工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对相关环节要进行节能控制,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筑予以制止,不符合要求的建筑不予开工,只有达到规定要求才可进行顺利进行。另外,在建筑节能监管中,会加强节能技术使用的监管力度,从而大力推进供热计量的发展,促进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减少能源的消耗,同时对农村节能改造也会加强监管,对不同的情况给予相应的要求,努力开展农村节能改造。

(3)进一步完善节能法律法规。建筑节能越来越重要,对这一点我们有了足够的认识,然而在建筑开展的过程中,节能法律、法规的制定并完善尤为重要,它是建筑节能开展的重要基础,只有将节能法律体系完善起来,并且使其得到有效的执行才能有效的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政府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的.发展,对于能源消耗方面,会出台更为严格的政策,并提出有效的措施保证节能的顺利进行。我国会将建筑节能制度进一步完善起来,从而确保建筑节能的有效实施,并鼓励先进技术的学习,保证新技术、新产品在建筑行业的广泛应用。

(4)进一步推动节能材料的使用。在保温材料中,会大力推行复合型材料的使用,用复合型材料代替单一的材料使用,从而降低能耗。对于一些有机材料,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会用性能较高的无机材料进行替代。对于一些易燃的或者阻燃型的材料,其安全系数低于不燃型材料,会逐渐被淘汰。我国会鼓励环保型绿色建筑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环保建材的使用,从而使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材料逐渐淘汰掉。另外,在建筑节能方面,会大力推进能源的回收利用,将建筑施工中及使用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有效的处理,使其得到回收利用,提供能源利用率,不断完善节能减排系统,将节能系统更加规范化,像实用性、环保性进一步发展,提高建筑节能的发展水平,减少能源浪费现象。

3结语

建筑节能对于我国的能源安全尤为重要,在社会能源消耗中,建筑能耗较高,建筑节能势在必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建筑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工程数量与日俱增,这也使建筑的耗能量随之增加,为了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浪费,建筑行业加快了建筑节能改造进程,加强了对城镇和农村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并不断学习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从而使我国建筑节能水平有更好的提高。

篇12: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研究

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研究

摘要:就业问题不仅是关系经济增长的重大经济问题,而且更是一个关系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大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本文在对我国就业形势分析的基础上,指出造成当前就业困境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就业问题的财税政策思路。

关键词:就业形势:就业困境:财税策略

一、目前我国就业形势严峻

(一)就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就业具有经济性、社会性、政治性,一个国家是否能实现充分就业是这个国家是否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首先,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关系着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其次,就业有利于经济增长。奥肯定律揭示,失业率每低于自然失业率1%,实际CDP便高于潜在国民生产总值的3%。也就是说,失业意味着生产要素的非充分利用,失业率的下降会伴随着实际GDP的上升。不难得出,在一定条件下,就业有利于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又促进就业,两者的关系是相互的;再次,就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自身三大矛盾的全面和谐发展的社会。在这三对和谐关系中,人自身和谐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前提,同时又是自然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产物。就业作为民生之本,理应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元素之一。

(二)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严峻

1、经济增长对促进就业的贡献率下降。一般情况下,经济的增长必然会带来就业的增加,这也是奥肯定律揭示的一个规律,但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关系却出现了相悖的局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平均经济增长率达到9.8%,但是,由此带来的就业增长仅仅为1.81%,九十年代以来,经济增长带来的就业增加则更为有限,~间平均9。3%的经济增长只带来1。05%的就业增加。平均不到0。2的就业弹性不仅低于同时期发达国家的就业弹性(美国0.58、日本0.33、德国0.28),也远低于同时期的发展中国家的就业弹性(如印度尼西亚0.32、马拉西亚的0.5),甚至有人质疑中国的“就业增长几乎为零”。

2、城镇新增就业压力不断加大。目前,我国仍处于劳动力资源增长的高峰期,城镇新增就业群体、累积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要求就业的总规模每年在2,500万人左右,而新增就业机会不足1,000万人,新增就业压力不断增大。以高校毕业生为例,据统计,全国高校毕业生总人数为212.2万人,209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70%,全国高校毕业生为610万。初次就业率仅为50%左右。

3、结构性失业和总量性失业并存。当前,我国进入了劳动力就业高峰期,就业供需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我国在转轨过程中,由体制因素引发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必须引起重视。这种结构性失业是由“市场滞后性”体制因素引发的。但是,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大学扩招过快、教学质量不高、市场需求与人才培养的错位以及教育结构上的不均衡与不合理,等等。

4、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据调查显示,我国农村外出从业人员由第一次农普的511.5万人上升到第二次农普的1,148万人,农村外出人员增长率为83%(以20数据和数据为基数),毋庸置疑,这部分转移出去的劳动力挤进了城市。农民涌入城市务工,由于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的限制,成为城市新的弱势群体和失业人员。

二、造成当前就业困境的原因

(一)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增加。城镇新增就业压力不断加大,一方面来自于适龄劳动人口高峰期的就业压力;一方面来自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率的下降。今后几年,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人数仍将保持在2,400万人以上,而新增岗位和补充自然减员大约只有1,200万人,供大于求约在1,200万人左右,其中高校毕业生日益严重的就业问题是最重要、最紧迫的一项。

(二)产业结构调整和体制转轨。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兴产业和采用新技术的领域不断创造新的工作岗位。传统产业和采用落后技术的领域被逐步淘汰,这导致了大量初级劳动力缺乏就业岗位,而许多高素质人才的就业岗位空缺或退而求其次,造成结构性失业。同时,我国体制转轨也是造成结构性失业的重要原因。

(三)金融危机的影响。金融危机带来的是全球经济速度的放缓,对中国来说,中国制造业都是大进大出的结构,资源和市场都在欧美国家。一方面中国制造业得承受原材料价格上升的压力;另一方面中国制造业因为全球制成品的定价权不在中国而无法将成本压力外移。尽管中国被冠以“世界工厂”,但是现代制造业价值链的两端都不由中国掌控,研发、原材料采购、品牌设计、销售渠道管理、售后服务、零售垄断巨头等高附加值领域都在欧美国家。中国制造业只是拿订单干活,并不直接面对最终消费者。无疑,对中国来说,这次金融危机的影响将会是巨大的,一旦企业没有盈利或者发生亏损,那直接导致的将是大量劳动者的失业。

三、完善我国就业的财税政策对策

(一)适时调整和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讲,解决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我国政府从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统计资料表明,~年我国的GDP增长速度保持在7.8%~10.7%之间,全社会就业人口由70,637万人增加到76,400万人,这说明,我国宏观上采取的积极财政政策不仅有效地拉动了经济增长,也有效地拉动了就业能力。可见,适时的适当财税政策定当促进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通过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针对实践中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财税政策的缺点,如现行的财税优惠政策层次比较低、结构不合理、落实状况不佳等,建议如下:首先,明确各级政府职责,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合理划分各自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其次,财税政策要有一定的连续性,进而达到优化税收结构的目的;再次,落实现行财税政策,简化申请手续,积极为他们推荐创业项目,为他们提供宽松的创业环境,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

(三)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力度。农村劳动力普遍具有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没有专业技术等弱点。首先,应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程度,以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其次,要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让其掌握一门专业技术;再次,要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和服务体系,提供统一的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公平的环境和有效的指导。

(四)制定合理的财税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就业。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看,第三产业是最能吸引劳动力就业的产业。在我国,目前第一产业已经不再具有吸纳就业的潜力,而且随着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的转变,曾经吸纳就业重要领域的第二产业就业弹性下降,只有第三产业仍保持较高吸纳就业能力,成为目前我国就业增长的重要支撑。因此,政府应利用财税措施鼓励和支持第三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巨大潜力。一方面要利用财税政策加快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业等主要吸纳低学历层次、有重复性技艺工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应运用相关财税政策改变我国第三产业发展不充分的现实情况,加快发展金融和保险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产业、咨询业、文化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产业,提高现代服务业对知识型就业群体的吸纳能力。

(五)把非正规就业作为增加就业岗位的“新亮点”。非正规就业能有效促进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的调整、解决大量城市和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建立多元化的就业模式推进制度创新。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作用和意义。建立健全非正规就业的具体建议如下:第一,政府部门应当制定长远规划,将发展非正规就业作为政府解决就业问题的一项战略措施:第二,明确新的就业观念,树立现代就业观:第三,培育非正规就业发展所需市场体系和法律与政策支持系统;第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供灵活多样的就业服务。

(六)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我们要在城乡统筹的统一政策平台上,加大政府对公共财政投入,重点加大对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全面改善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解除失业或下岗职工的后顾之忧。另外,建立健全失业保障体系是我国避免失业者恐慌的有效机制。

篇13:我国信息产业政策研究热点分析论文

我国信息产业政策研究热点分析论文

本研究针对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状况,采用内容分析法对国内信息产业领域研究文献进行深度分析,从而发现我国信息产业研究热点和发展趋势。[方法/过程]采用共词分析法和概念网络分析法对中国知网中信息产业研究相关的文献进行关键词和主题分析,总结出我国信息产业政策领域研究热点集中在信息技术产业化发展、信息化与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开发与规划、政府信息服务、信息政策、区域一体化中的信息产业规划这6个方面。[结果/结论]在国家信息政策和信息资源战略规划的导向下,信息技术的发展逐步推动信息产业业态的转变和升级。不同地区之间的资源差异促使区域一体化中的信息产业发展逐步重视利益协调和政策联动等问题。

1 研究介绍

信息产业作为新兴产业部门,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极大地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及经济结构的调整。本研究采用共词分析法和概念网络分析法,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国内信息产业领域研究文献进行深度分析,更加完整、客观地反映国内该产业的研究热点情况。共词分析属于内容分析方法的一种,其原理是对一组词两两统计它们在同一篇文献中出现的次数,以此为基础对这些关键词进行聚类分析,从而反映出关键词之间的亲疏关系,进而分析其所代表的学科和主题结构的变化[1]。概念网络分析法则借鉴了社会网络分析法中的K-核分析、主成分分析和边强度分析等技术,将共词网络中的概念映射为社会网络中的个体节点,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定性地展现概念之间的关系[2]。以上两种分析方法均是通过统计文献的关键词来判断某一学科或者主题的主要知识结构和研究热点。前者侧重于分类,即划分出若干研究重点,后者则侧重于关系分析,可用于判断这些研究重点之间的关系。本研究将二者结合起来使用,能够更加系统全面地描绘出信息产业各研究热点之间的结构特征和关联关系,进而对我国信息产业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

2 数据准备和分析方法

本研究选定中国知网(CNKI)中的期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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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数据来源。以“信息产业政策” “信息资源政策” “信息政策” “信息产业规划” “信息资源规划”为检索词进行篇名组合检索(时间范围为1994年1月-2015年12月),结合信息产业研究的高频关键词及其聚类情况,选取高被引核心期刊论文和学位论文作为这一阶段的研究重点,最终获得1 644条记录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基本整理后,采用共词分析法和概念网络分析法,分以下3个阶段进行分析。

第一阶段:统计高频词和构建共词矩阵。具体步骤如下:①导出文献记录。通过CNKI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得到1 644条记录并以RefWork格式导出。②数据清洗。将导出结果导入Excel软件,筛选出标题、作者、关键词字段完整。符合分析要求的记录。③数据整理。使用Excel软件统计所有记录中各个关键词的出现频次,并选择频次高于3的75个关键词作为代表该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的高频词,并两两统计这些高频词在同一条文献记录中同时出现的次数,形成共词矩阵。

第二阶段:基于共词矩阵进行概念网络分析。具体步骤如下:①利用UCINET软件进行概念网络分析。即将上一阶段得到的矩阵导入UCINET软件,使用NetDraw功能绘制概念网络图。②K-核(K-cores)分析。K-cores是满足如下条件的一个子图——该子图中的每个节点都至少与该子图中的其他K个节点相邻(即有边相连),而在该子图中加入任何一个其他点之后,该性质即不存在[3]。K-cores分析将产生一系列子网,能够逐步揭示原始网络的中心区域架构。越大的K值产生的子网中的节点度越大,同时也更趋向于网络结构的中心位置[4]。在NetDraw界面下,选择K-cores功能,可根据出度和入度的不同,使概念网络中的节点呈现不同的颜色,并继续利用Centrality Analysis按degree对节点进行分类,然后展开K-cores进行分析。这里一个出度或者入度表明概念A与概念B存在共现关系。③主成分分析。采用NetDraw的principal components layout(主成分显示)排列方式,可以将所有概念排列成鱼眼图形状,即各概念依据出度或入度的大小,从右至左依次分散排列[5]。使所有节点按照与上一层级入度的多少依级排列,后一节点的语义组合构成对前一个概念的解释。④边强度分析。由于K-cores分析存在一个出度或者入度只能表明概念之间存在共现关系的弱点,因此需要引入边强度来展现共现次数以进行补充分析。即在NetDraw中将共词矩阵导出为.net格式,导入到UCINET中的Pajek工具之中,通过Draw-Draw功能得到新的概念网络图并显示出边强度。

第三阶段:基于共词矩阵进行聚类分析。采用UCINET软件实现共词聚类,具体步骤包括:①将共词矩阵导入UCINET并保存为dataset格式。②在UCINET中选择Cluster Analysis-Hierarchical Clustering进行分层聚类。③导出分层聚类图,根据文献的具体内容对这些分析结果展开进一步的阐释说明。

3 高频关键词统计及共词矩阵构建

通过对文献记录的数据清洗和整理,共得到1 278个关键词。其中,频次为1的关键词有1 064个,占83.2%;频次为2的关键词有139个,占10.9%;而频次在3以上的关键词有75个,占5.9%。表1列出了频次在3以上的75个关键词。可以看到,“信息产业”本身即为出现最频繁的关键词。

在获得高频关键词之后,利用Excel软件建立共词矩阵。表2即基于上述选定的75个高频关键词所构建的共词矩阵(部分),代表两两关键词在同一篇文献中出现的次数。从中可以看出由于“信息产业”本身的词频较高,因此与其他关键词同时出现在同一篇文献中的情况也是最多的。

4 共词聚类分析

4.1 聚类分析形成的聚类树状图和聚类表

将共词矩阵导入UCINET软件进行聚类分析后,形成了如图1所示的聚类树状图,根据该图判断75个关键词的归属状态,初步将其分为14类。由于树状图较为繁复,因此使用表格形式表示这14类75个关键词,并且在这一基础之上再次简化为6个大类,见表3。

75个关键词初步划分为14类之后,还可以进一步按树状图从上往下合并(见表3):原1-5类关键词合并为“信息技术与产业化发展”大类,这一大类所包含的关键词最多,涵盖了电子信息产业、信息技术、信息市场、信息消费、产业政策和战略等多个领域,但总体上来说均属于信息技术和产业化领域下的内容。其次原6-8类合并为一类,即“信息化与信息安全”大类,除了信息化与信息安全之外,还包含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分析等内容。这些从广义上来理解,均属于信息化和信息安全的领域。原第9类关键词“信息资源开发与规划”仍单独归为一类。基于地理信息的服务属性和专利信息的管理属性,可将原第10类并入第11类即“信息服务产业”类关键词,原第12类并入第13类即“信息政策与信息管理”类关键词。最后原第14类关键词“区域一体化”也仍单独作为一类存在。

4.2 聚类结果讨论

根据分层聚类的结果可以对国内信息产业研究领域的六大主题进行详细分析,进而探讨国内信息产业研究所呈现出来的特征。

4.2.1 信息技术发展推动信息产业业态升级

信息技术的创新实现了先进的技术装备和产品生产,为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围环境[6]。信息产业包括信息工业、信息服务业、信息开发业3个方面,信息产业的类型与信息技术具有密切的关联关系,高度依赖于信息技术软硬件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产业规模由小变大、形态由低级业态向高级业态转变[7]。信息技术具有渗透性、带动性、倍增性、网络性和系统性等特点,推动了信息产业的融合[8]。由于信息技术各环节之间的高度相关性,在产业发展模式方面,一方面呈现出主导产业与辅助产业相配合、上下游产业相配合的策略,另一方面呈现出企业分工配合的战略[9]。这种信息产业链的培养和形成正是我国信息产业业态升级的表现。

4.2.2 信息安全技术问题成为信息化中的关键问题

信息安全是当前信息产业研究中仅次于信息技术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领域,但通过文献分析也能看出其存在较多问题。目前我国信息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在于自主信息安全技术研发不足[10],缺乏有效的信息安全标准,信息公开中对隐私、安全等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11]。基于对信息安全产业的规模、市场需求和监管、产品和服务的现状进行的调查,有学者认为我国信息安全问题集中于核心软件依赖进口技术,严重制约信息产业发展[12]。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家应当对信息安全领域的投资进行政策引导,加强信息安全技术人才的培养[13],并构建适合我国的信息安全防范体系。

4.2.3 信息资源开发与规划关注标准、框架、流程的统一性

信息资源规划作为信息产业领域的一个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与政府的宏观规划具有密切的联系。从规划层面来看,政府信息资源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数据级的集成规划、信息资源开发技术应用级的集成规划、信息资源管理的业务流程级规划3个方面[14],同时应当考虑信息权利的保护问题[15]。从操作层面来看,政府信息资源规划的要素框架包括理念和价值观、环境、目标、时间、方法论、工具、执行过程这7个方面[16]。在复杂科学管理系统思维模式下,应当从业务架构、应用架构、信息(数据)架构和技术架构几个层面对信息资源规划进行实施和应用[17]。从评价指标体系来看,信息资源开发与规划包括目标性指标体系、可操作指标体系、调控性指标体系这3个方面[18]。

4.2.4 政府信息服务对信息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

政府信息服务是信息产业发展中应用性较强的一个领域,且其公众导向性最为明显。欧美国家信息政策体系的完善对政府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和市场培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目前我国信息服务领域中所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是可利用信息资源范围不明确、技术保护措施不够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弱等[20]。对于政府信息服务的提升,政府所承担的主要是市场及环境培育职能、管理和维护职能、政策工具支撑职能以及监督职能[21]。政府在公共信息服务政策内容的系统设计上应遵循全程设计、前端重点设计、以人为本的设计和评估基础上的动态设计等原则。

4.2.5 信息政策的制定应当解决政策协同问题

作为政府引导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信息政策对我国信息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因此,该领域研究从政策框架和体系出发,关注体系性设计、政策稳定性等问题,具体地主要集中于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等领域[22-24]。目前我国信息政策中的问题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体系性较弱,即已出台的相关信息政策缺乏国家、地方、部门层面的统一考虑;其次,信息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也不强,某项政策的出台主要针对当时所面临的问题,其临时性较强。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在信息和信息产业政策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重视政策协同这一问题。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信息政策主体、目标、问题、内容、形式这5个方面[25],从而构建有效的政策协同体系。

4.2.6 政策联动和利益协调是区域一体化中的信息产业规划重点

这一领域的研究独立性和边缘性最强,文献之间联系紧密。这一研究方向与信息产业间接相关,其核心文献是长三角信息法律政策联动机制研究的`系列文章,即随着长三角区域规划的正式获批,长三角地区信息法律和政策一体化联动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6]。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信息资源呈现出战略性、稀缺性、分散性、多向性的特点,信息产业的规划也要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化发展和利益补偿机制的合理性等问题[27]。区域的协同发展与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密不可分,只有实现有效的信息传输和共享,才能保证行政协同、商业互利、产业协调的有序进行。

5 概念网络分析

为能够探讨国内信息产业研究的各个关键词之间的联系,将上述共词矩阵导入NetDraw,得到由这75个关键词共现而得的概念网络(见图2)。在这个网络中,边与边的方向反映概念即关键词之间存在的共现关系,边的强度表达共现关系的强度即共现次数的多少。同时由于共现关系不存在方向性,故节点的出度和入度相等,反映概念自身的聚中性和影响性[2]。

5.1 K-cores分析

通过NetDraw里面的K-cores分析功能,可以根据出度或者入度的大小,使各个概念分别依次呈现红色、蓝色、黑色、粉红色、墨绿色和灰色。继续使用Centrality Analysis功能,按degree对节点分类后,出度或者入度较大的节点的图示面积也会变大。然后结合社会网络分析的相关理论对图示进行解读。

5.1.1 信息产业研究聚焦于电子信息、信息技术、信息安全和信息政策等领域

通过对最高连接度的鲜红色节点以及面积较大的蓝色节点的观察可以看出,围绕“信息产业”这一核心,“电子信息”“信息安全”“信息技术”“信息政策”等相关概念,在入度的绝对数量上占据优势,说明在对信息产业的研究中学者们在上述概念所代表的研究方向上形成了较高的共识,并且这些概念处于整个网络的核心位置,也反映出这些概念具有高粘度、高扩散性和强生命力。

5.1.2 产业结构、区域经济等领域对信息产业关注度也较高,跨学科研究趋势明显

在图2下方存在一个类团,这个类团中“联动”“国家战略”“一体化发展”“法律政策”等概念之间均互相联系,因此都具有较高的K值,节点呈现红色。在这一类团中,内部成员彼此之间的平均联系紧密程度超过与该类团之外的其他成员的联系紧密程度。所以说这一类团在概念网络中是一个特殊角色,表示这几个概念所代表的研究方向在该领域中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5.1.3 信息产业新兴增长点较多,但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在概念网络的上方,以“信息资源规划”为中心,“信息资源开发”“信息网络”“国家信息化”“信息系统”等概念的联系也较为紧密,虽然没有单独形成一个类团,但是处于整个网络的较为外围的部分。其次,在K-cores分析示意图中,还存在“地理信息产业”和“地理信息服务”,“最终用户”“专利信息”和“国家专利局”,“档案信息”和“公开信息”等处于边缘地带的2-3个概念互相联系的情况,这显示在当前信息产业领域的研究中,部分学者从广义的信息产业角度出发对地理信息、专利信息、档案信息等领域也进行了一些研究,但缺少深入探索。最后,通过对面积较小的节点和墨绿色节点的观察,可以认为“信息消费”“产业政策”“市场经济体制”“国民经济信息化”这些概念因为只有较少的入度,成为边缘化的词汇,这说明当前的研究对信息产业的市场端和消费侧的研究较为薄弱,具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5.2 主成分分析

通过NetDraw的principal components layout(主成分显示)排列方式将图1中的概念按照出度或入度的大小从右至左分散排列可得到图3。

5.2.1 安全、技术等是我国近年来信息产业政策关注的重点

通过主成分分析发现,“信息安全”“信息技术”“电子信息”这三个概念显示了当前国内信息产业研究的主流方向。由于三者均具备相当的入度,纵观信息产业研究实践的演进发展,结合概念网络中的各个概念,可以认为“电子信息”这一领域在国内信息产业研究中处于中心位置。存储、传输、分析等相关技术的进步推动着信息产品的应用,随着社会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社会对信息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信息产业中,“信息技术”“信息安全”备受关注。但进一步来说“信息技术”和“信息安全”所代表的研究方向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二者均处于概念网络的正上方,与处于右下方的核心概念“信息产业”存在一定距离,三者之间分别具有一个入度。一方面,信息产业的发展以信息技术和信息安全为支撑;另一方面作为信息化基础的信息技术,其发展受到信息产业化战略的指导,而信息安全的高要求则使新技术的商业化更加谨慎。

5.2.2 在信息产业的国家战略规划过程中对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研究借鉴不足

结合上述K-cores分析,可以确认概念网络存在一个类团和一个更为独立的研究方向,即:“联动”“国家战略”“法律政策”“一体化发展”“区域一体化”“区域规划”“信息经济化”这7个概念组成了一个互相紧密联系的类团,应当是部分学者在研究信息产业的文章中对此进行了一定探讨。该类团与信息技术、安全、服务等领域的关联性较弱,说明该类团与信息产业的核心研究领域之间的借鉴关系较为薄弱,存在进一步深化合作研究的必要。

5.3 边强度分析

前面说到,由于K-cores分析只能显示概念之间存在共现关系,而无法说明这种关系的强度,因此这里再采用边强度分析来展现概念之间的共现次数。通过Pajek工具的转化可得到边强度分析图。如图4所示:

由边的粗细可以看出,“电子信息”“电信法”“信息技术”“信息政策”与“信息产业”之间具有较大的边强度,表明电子信息、法律、政策、技术是信息产业相关研究中最具成熟度的领域。同时,在信息安全的研究方向上,“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具有较大的边强度;在信息资源规划的研究方向上,“信息资源开发”“电子政务”“目录体系”“顶层设计”与“信息资源规划”之间具有较大的边强度。说明这两个领域的研究也相当成熟。

通过对概念网络边缘区域的观察可以看到,“信息资源规划”“目录体系”与“电子政务”,“地理信息产业”“地理信息服务”与“发展规划”,“专利信息”“最终用户”与“国家专利局”分别构成了3个具有相当边强度的概念三角环。另外还有“信息管理”“信息资源管理”“国家信息政策”以及“物联网”“信息消费”等概念构成的边强度一般的概念链,存在于概念网络中心区域附近。由此可以判断这些概念在相应的信息产业的边缘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结构性影响,具有成长为新的研究热点的可能性。

“联动”“国家战略”“法律政策”“一体化发展”“区域一体化”“区域规划”“信息经济化”这7个概念作为一个类团,互相之间具有强大的边强度,联系非常紧密。以上3种分析方式都展现出了这一点,因此这一方面的研究也比较值得关注。

6 结论

信息产业代表一个国家的产业和技术发展方向,其技术成果的应用也能够极大地提升各行业、各部门的工作效率。信息产业研究热点更是与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趋势紧密结合。综合上述分析,结合信息产业研究热点,可以看出近20年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6.1 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由产品和技术复制向鼓励自主研发过渡

早期我国信息产业的主要特点是移植和复制国外信息技术和产品,将已有的较为先进的产品和技术引进到国内。如模仿较为成熟的信息管理系统等,促进国内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发展,以实现市场培育的效果。随着信息产业的结构升级和产业链调整,由传统的技术复制向自主研发过渡,强调在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安全、数据库等方面的自主品牌和技术的发展。这也是国家政策导向和调整的结果。

6.2 全国性规划与政策框架设计是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趋势

近20年间,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由单线条行业性规划向全国性规划发展。20世纪90年代,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总体整体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发展政策(1992)、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1994)、关于“九五”期间加快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报告(1995)、关于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1999)、鼓励软件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0)。2000年以后,我国逐步加强信息产业的整体和长远规划,关注全国性、综合性信息产业发展框架的设计。这段时间的信息产业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十五”计划纲要(2001)中对信息产业的规划、2002“十六大”制定“优先发展信息产业”的战略方针、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2006)等。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应用和普及,我国信息产业发展逐渐向云计算、智慧城市、大数据、互联网+等领域转移。如,2015年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以实现对信息产业和社会发展的整体推进。

6.3 政府和企业信息化对信息产业发展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信息产业发展受到市场需求和市场导向的影响。政府和企业的信息化工作对信息产业市场发展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业态升级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我国强调建立透明政府、阳光政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服务水平,这是对信息产业研发相关技术的直接应用。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智慧城市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影响,政府和公共部门服务变革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对数据开放、数据分析等领域的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促使信息产业向以内容和数据为核心的研发方向逐渐过渡。另外,企业是我国信息产业相关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的主要场所,为企业跨区域管理提供相应的沟通技术,这也是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方向之一。

6.4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与开放技术成为信息产业发展的重点内容

作为信息产业研发的基础性领域,信息安全技术水平成为信息产业发展的关键。自主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关系着我国在信息产业链上的地位。大数据、开放数据、互联网+等新的热点不断涌现,要求我国能够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与开放技术。新兴的市场增长点要求能够充分提供数据开放的环境和空间,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和活力。政府如何安全有效地开放自身掌握的海量公共数据,成为大数据环境下面临的一个亟待克服的难题。因此,我国信息产业领域中越来越重视信息安全与数据开放相关技术的研发工作,只有在安全保证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地提供数据开放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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